104 學年度試辦大學特殊選才入學方案招生校系一覽表 編 名 額 1. 學歷證明 ( 如學生證 畢業證書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學生身分證明等 ) 影本 2.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單 ( 含班級 類組 年級名次證明 ) 01 清華大學 大一不分系備註 : 以大一不分系方式招生, 入學後依學生性向及興趣, 於大二分流至各學系修讀 ( 無成績限制 ) 10 11.11 11.17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成績證明及學習狀況報告書 3. 個人資料表 ( 格式詳簡章附件 ) 4. 推薦函以 2 封為原則 ( 格式詳簡章附件 ) 5. 自傳 ( 含個人成長歷程 500~1000 字 ) 讀書計劃書及申請動機 初試 :(60%) 資料審查複試 :(40%) 口試, 必要時得採筆試 6. 小論文 ( 題目另提供, 最晚 10/30 公告於網站 ) 7. 其他有利申請資料, 如特殊能力證明 特殊表現 競賽 成果 語文能力證明等 1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
編 1. 持有 SAT( 含 SAT subject) 或 ACT 成績者 ( 符合其中之ㄧ ) 2. 曾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 並持有證明者 3. 曾參加國際科學展覽獲獎或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 並持有證明者 4. 曾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科展獲獎, 並持有證明者 5. 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畢業生, 並持有證明者 電機學院電機工程學系 1 02 交通大學 資訊學院資訊工程學系 ( 入學時任選資電工程組或資訊工程組 ) 2 1.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單正本 ( 含班級 年級名次證明 ) 2. 特殊選才資格證明資料影本 以 SAT( 含 SAT subject) 工學院奈米科學及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1 工學院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 1 理學院應用化學系 1 12.08 12.18 成績報名者,SAT subject 成績可任擇一學科 ( 含 ) 以上 3. 自傳 ( 學生自述, 請詳述特殊專長表現 ) 4. 讀書計畫 ( 含申請動機 ) 5. 推薦函 1-2 封 6. 其他 ( 例 : 競賽 社團 幹部 英數檢定 證照 等等, 資料審查 (100%) 理學院應用數學系 1 文字描述限 5 頁, 並應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以資佐證 ) 生物科技學院生物科技學系 1 編 名 額 03 高雄醫學 大學 醫務管理暨醫療資訊學系備註 : 經 特殊選才 方式入學者, 其就學期間不得申請轉系, 惟情況特殊提經教務會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1 12.12 12.18 專業能力成果, 包含求學期間參加競賽獲獎證明 考取各種專業證照及語文能力證明 專題報告等, 相關證明文件繳交影本即可 ( 未繳交者將影響書審面審查成績 ) 資料審查 面試 具有電腦資訊特殊才能 經歷 成就及證照其中一項 ( 詳見簡章 ) 等證明之學生 2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
編 04 陽明大學 名報日期 ( 一 ) 高中在學數理成績優異者 : 數學 物理 化學 生物 英文任三科歷年成績在校排名前 5%, 檢附高中成績及排名證明者 ( 已畢業者須檢附高中在學期間全部歷年成績及排名證明 高三應屆畢業生須檢附高一高二歷年成績及排名證明正本 ) ( 二 ) 具競賽或科研成果者 : 1. 競賽成果 : 限 國際 ( 例如 : 國際科技展覽 國際發明展 學科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等 ) 或 國內全國性 ( 例如 : 國家發明創作獎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科研競賽等 ) 競賽 國內全國性 競賽限得獎者 ; 國際性 競賽或科展則不限得獎者, 具奧林匹亞競賽選訓決賽完成結訓, 或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等均可 ( 以上均須檢附得獎或決 ( 符合其中之ㄧ ) 賽結訓 正選代表證明文件影本 ) 2. 科研成果 : 參與中央研究院及各大學高中科學人才培育計畫或其他政府及學術機構研究計畫, 並獲具體成果者 ( 須檢附成果報告及指導教授推薦函 ) ( 三 ) 各高中經教育主管機關核定設立之 科學班 數理資優班 學生 : 已畢業生須完成各班別全部修業規定 高三應屆畢業生須完成至高二結束止相關修業規定 ( 須檢附就讀高中出具之 科學班 數理資優班 及完成修業規定等相關證明文件) 學士班大一大二不分系 備註 : 學士班大一大二不分系 -- 跨領域生醫人才培育班, 招收對生物醫學領域有高度興趣的學生 入學學生一 二年級不分系, 先接受基礎數 理 化 資訊科學及基礎生醫科學訓練, 三年級再依個人性向 興趣及課業表現分流至生命科學系 生醫工程系 醫技暨檢驗系 物治暨輔助科技系 生醫影像暨放射科學系 護理系 以及生醫光電暨奈米科學學程等校內科系就讀, 前述科系除生命科 下述資料請準備一式五份 : 初試 :(40%) 1. 高中歷年成績單 ( 正本 1 份 ) 12.04 資料審查 2. 自傳 ( 學生自述,500 字以內,A4 大小, 格式不拘 ) 4 複試 :(60%) 3. 讀書計畫 ( 含申請動機,500 字以內,A4 大小, 格式不 12.11 筆試 實作 拘 ) 口試 4.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 如 : 英檢證明等 ) 學系無分流上限外, 其餘各系皆有限制 3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
編 國文學系 1 1. 自傳 ( 限 2,000 字以內 )1 式 4 份 2. 高中在校成績證明正本 1 份及影本 3 份 3. 全國性 文學獎項獎狀影本及作品或 全國性 國語文競賽第 1 名獎狀影本各 4 份 請依序將上列 3 項資料合併裝訂成冊, 共計 4 份 初試 :(50%) 資料審查複試 :(50%) 口試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應屆或已畢業, 或具有同等學力之學生, 且曾獲得 全國性 文學獎 ( 各 縣市政府主辦之非專題性文學獎 全國性學生文藝獎項 全球華文學生文學獎 前身為全國學生文學獎 台積電 青年學生文學獎 ) 第 1 名, 或 全國性 語文競賽各類組第 1 名 請將以下 1~6 項資料分裝 5 袋, 推薦函及報名表另裝 1 袋, 共 6 袋資料 ; 並於各袋封面註明 : 報考系 ( 所 ) 別 姓名 1. 學歷證明影本 ( 或應屆畢業生證明 - 至少 1 份為正本 ) 05 臺灣師範 大學 地理學系 1 一式 5 份 2.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一式 5 份 ( 至少 1 份為正本 ) 3. 自傳 ( 學生自述 ) 一式 5 份 4. 讀書計畫 ( 含申請動機 ) 一式 5 份 5. 國際及全國性相關學科競賽得獎證明影本一式 5 份 ( 請註明 與正本相符 並簽名 ) 6. 作品集或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參考資料各一式 5 份 初試 :(40%) 資料審查複試 :(60%) 口試 7. 推薦函 2 封 8. 所繳各項資料, 請於放榜後一個月內向本系領回, 或自 備貼足 掛 回郵郵資並填妥收件人姓名 地址 郵 遞區之 ( 特大 ) 信封袋 1 個, 由本系寄還, 逾期不負 保管責任 曾於國際地理 地球科學 資訊 生物奧林匹亞競賽獲獎者 ; 或於地理 地球科學 資訊 生物奧林匹亞競賽選訓決賽完成結訓表現優異者 ( 以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 4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
編 應用華語文學系 1 全國語文競賽第一名證明或全國國中暨高中英語短劇比賽 ( 高中組 ) 個別獎證明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 自傳 ( 學生自述 ) 讀書計畫( 含申請動機 ) 社團參與證明 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個人資料表及其他有力證明資料 初試 :(50%) 資料審查複試 :(50%) 口試 參加 全國語文競賽 國語演講 / 朗讀獲得第一名, 或全國國中暨高中英語短劇比賽 ( 高中組 ) 個別獎者 05 臺灣師範 大學 初試 :(50%) 檢附自傳 高中歷年成績單 以上參賽得獎證明 結訓證資料審查化學系 1 書等資料各二份 複試 :(50%) 口試對於化學有興趣熱誠之高中生, 曾參加國際 / 國內數理學科競賽選訓營等活動, 表現優異之高中學生 : 1. 國際科展 ( 數理 資訊 自然科學 ) 競賽 2. 國際奧林匹亞競賽選訓或冬令營結訓者 3. 高級中學學科能力競賽 ( 符合其中之ㄧ ) 1.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 初試 :(50%) 2. 自傳 ( 學生述 ) 及進修計畫含申請動機 資料審查生命科學系 1 3. 競賽成果證明 複試 :(50%) 4. 成果作品 學生幹部證明口試 1.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高中組生物 ( 生命科學 ) 科第 1 名 2. 全國高級中學數理學科能力競賽三等獎以上 3. 國際科技展覽獲獎 4. 入選國際奧林匹亞競賽國家代表隊 5. 已發表生命科學相關領域 SCI 文章 5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
編 地球科學系 1 1. 符合報考資格相關證明資料 2.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 ( 高一至高二, 共四學期, 含歷年學業成績名次占全班人數百分比 ) 3. 自傳及個人履歷 1 份 4. 推薦函 2 封 初試 :(50%) 資料審查複試 :(50%) 口試 1. 參加國際奧林匹亞競賽選訓決賽完成結訓者 2. 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者 3. 參加全國高級中學學科能力競賽或是全國科學展覽獲得第一名或一等獎名次者 05 臺灣師範 大學 音樂學系 1 含在學成績單 得獎獎狀 個人簡歷及高中期間曾演奏 / 唱之曲目 初試 :(20%) 資料審查複試 :(80%) 術科 招收曾於高中三年內參加教育部舉辦之全國音樂比賽獲優等前三名具特殊才華者 1. 自傳 ( 學生自述 ): 請以打字呈現,1,500 字 實務操作 (30%) 2. 成果作品集 : 列印或相片方式呈現 美術學系西畫組 1 資料審查 (20%) 3. 競賽成果 ( 或特殊表現 ) 證明 ( 請以影本繳交 ) 口試 (50%) 以上資料請以 A4 規格依序裝訂成冊 凡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 含普通型 技術型 綜合型及單科型學校 ) 應屆或已畢業, 或具有同等學力之學生, 並具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 得參加本西畫組特殊選才招生, 經錄取後入學修讀學士學位 : 1. 參加各類國際性競賽獲得前三名名次者 2. 參加由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之類全國性美術等展演競賽獲得前三名次者 符合上述兩項規定者得以申請 6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
編 06 中興大學 名報日期 1. 網路報名表 11.07 2.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 ( 含班級或全校排名百分比證明 ) 化學系 1 3. 自傳及申請動機 4. 競賽成果 ( 或特殊表現 ) 證明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1. 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科學展覽 ( 比賽 ), 獲得高中組化學科佳作以上成績者 2. 參加各縣市科學展覽 ( 比賽 ), 獲得高中組化學科前三名以上成績者 ( 符合其中之ㄧ ) 3. 參加各大學開設之高中化學科學習優異輔導班結業者 4. 高中科學班應屆畢業生, 通過學科資格考試者 1. 網路報名表 11.07 2.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 ( 含班級或全校排名百分比證明 ) 電機工程學系 1 3. 自傳及申請動機 4. 競賽成果 ( 或特殊表現 ) 證明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1. 高中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前 10% 者 2. 高中數學科或物理科學業成績全校排名前 5% 者 3. 具有資訊 電子類特殊表現者 : (1) 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科學展覽 ( 比賽 ) 獲得佳作以上成績者 ( 符合其中之ㄧ ) (2) 參加全國性技能競賽獲得前 5 名成績者 (3) 領有乙級技術士證者 4. 高中科學班應屆畢業生, 通過學科資格考試者 資料審查 (100%) 資料審查 (70%) 面試 (30%) 7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
編 06 中興大學 名報日期 1. 網路報名表 2.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 ( 含班級或全校排名百分比證明 ) 11.07 3. 自傳及申請動機 獸醫學系 1 4. 競賽成果 ( 或特殊表現 ) 證明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備註 : 本系為五年學制 1.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前 3% ( 同時符合 ) 2. 英文科 化學科 生物科 3 科學業成績全校排名前 1% 者 1. 網路報名表 11.07 2.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 ( 含班級或全校排名百分比證明 ) 昆蟲學系 1 3. 自傳及申請動機 ( 限 2000 字 ) 4. 競賽成果 ( 或特殊表現 ) 證明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1. 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科學展覽 ( 比賽 ) 獲得佳作以上成績者 2. 曾發表學術期刊者 ( 符合其中之ㄧ ) 3. 高中科學班應屆畢業生, 通過學科資格考試者 資料審查 (40%) 面試 (60%) 資料審查 (70%) 面試 (30%) 8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
編 06 中興大學 名報日期 1. 網路報名表 2.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 ( 含班級或全校排名百分比證明 ) 11.07 3. 自傳及申請動機 資訊管理學系 1 4. 競賽成果 ( 或特殊表現 ) 證明 5. 英文能力檢定證明 6. 數理能力檢定證明 7.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1. 高中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前 10% 者 2. 高中英文科及數學科學業成績全校排名前 5% 者 3. 具有資訊 電子類特殊表現者 : ( 符合其中之ㄧ ) (1) 參加全國性科學展覽 ( 比賽 ) 獲得佳作以上成績者 (2) 參加國際性技能競賽獲得優勝成績者 (3) 參加全國性技能競賽獲得前 5 名成績者 資料審查 (70%) 面試 (30%) 編 名 額 報名 日期 07 東海大學 農學院畜產與生物科技學系 1 : 具 1 個月以上農畜牧場實際工作經驗或特殊工 11.25 作表現, 附有工作證明暨推薦函者 創意設計暨藝術學院 12.08 1 音樂學系鍵盤電子琴組 : 以電子琴為主修者 面試 實作筆試 ( 樂理 ) 面試術科演奏 9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
編 名 額 報名 日期 具有音樂專長者 審查資料 : 外國語文學系 1 一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 二 自傳 ( 學生自述 ) 三 大學學習計畫 ( 含申請動機 ) 08 暨南國際 大學 國際文教與比較教育學系 1 12.01 12.22 四 競賽成果 ( 或特殊表現或 ) 證明 參加口試資格 : 審查合格者 術科考試 : 一 自選曲樂器項目 : 長笛 豎笛 雙簧管 低音管 小 法 審查資料 (15%) 口試 (15%) 自選曲 (60%) 視奏 (10%) 國 伸縮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資訊工程學系 1 二 視奏備註 : 本校備有鋼琴, 考生須自備生須自備考試用樂器及 伴奏及伴奏 10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
編 1. 應繳 ( 驗 ) 資料形式如下 : (1) 曾經在高中或高職期間參加工程領域相關之全國 科展 全國技藝競賽 全國專題競賽, 或者其他 全國等級之競賽者, 並繳交足以證明參賽之文件 (2) 其他有助審查之書面資料 ( 建議項目 : 自傳 證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系 1 照 讀書計畫 專題研究報告 作品 得獎等 ) 2. 請於 103 年 12 月 26 日前 ( 以郵戳為憑 ) 自行寄交上 述資料至學系辦公室 ( 列印資料審查信封袋封面 ), 並請 於寄交後於 104 年 1 月 5 日前使用招生系統查詢確認 09 大葉大學 11.24 12.26 收件狀態 未寄交者一律視同自願放棄該科分數 3. 上述資料不予發還, 重要資料可先寄影本, 但口試時須攜帶正本備查 1. 應繳 ( 驗 ) 資料形式如下 : 初試 :(50%) 資料審查複試 :(50%) 口試 (1) 參加設計競賽獲獎成果 作品集及高中職校長推 薦函等佐證資料 (2) 其他有助審查之書面資料 ( 建議項目 : 自傳 證 工業設計學系 2 照 讀書計畫 專題研究報告 作品 得獎等 ) 2. 請於 103 年 12 月 26 日前 ( 以郵戳為憑 ) 自行寄交上 述資料至學系辦公室 ( 列印資料審查信封袋封面 ), 並請 於寄交後於 104 年 1 月 5 日前使用招生系統查詢確認 收件狀態 未寄交者一律視同自願放棄該科分數 3. 上述資料不予發還, 重要資料請先自行留存備份 11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
編 一 高中 ( 職 ) 在校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二 自傳一份 三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證明影本 ( 如 : 語文檢定 參與 國際企業經營學系 1 社團 / 活動 / 競賽證明 幹部證明 證照 志工證明 推薦函 等 ), 請盡量提供有關英語能力之表現證明 四 因課程皆採全英語授課為主, 學生另需提供下列英檢 考試成績證明 ( 就讀英語系國家可免附 ), 以作為篩選參考 條件 ( 一 ) 全民英檢 (GEPT) 中級初試 ( 二 ) 托福外語能力測驗 (TOEFL) PBT/ITP 460 IBT 57 10 義守大學 國際財務金融學系 1 11.19 12.16 ( 三 ) 多益 (TOEIC) 550 ( 四 ) 國際英語語言測驗 / 雅思 (IELTS) 4 ( 五 ) 網路全民英檢 (NETPAW) 中級聽力與閱讀 ( 六 ) 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 (CSEPT) 第一級 230 資料審查 (50%) 口試 (50%) ( 七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195 ( 八 )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Cam. Main Suite) PET ( 九 )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BULATS) ALTE Level 2 娛樂事業管理學系 1 ( 十 ) 全球英檢 (GET) B1 備註 : 本招生採填寫志願學系方式, 考生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但未 填列志願或填列志願數不足者, 則不予錄取未填列志願之 學系 12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
編 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 2 11.18 12.04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 自傳在校成績證明 自傳 ( 學生自述 ) 讀書計畫 讀書計畫( 含申請動機 ) 社團參與證明 學生幹部明 社會服務證及志願特殊貢獻或得獎證明 資料審查 (50%) 口試 (50%) 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 同時具特殊學習歷程或才能之學生 靜宜大學 生態人文學系 1 11.18 12.04 1. 自傳 ( 學生自述 ) 2. 讀書計畫 ( 含申請動機 ) 3. 競賽成果 ( 或特殊表現 ) 證明 4. 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資料審查 (50%) 口試 (50%) 11 備註 : 每一考生只限報名一學系 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第十四項規定, 同時具特殊學習歷程或才能之學生 企業管理學系 1 11.18 12.04 1. 高中歷年成績單 2. 證照 檢定外語能力特殊才等證明 3. 讀書計畫 資料審查 (50%) 口試 (50%) 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第十項及第八條規定, 且全程就讀境外高中 ( 職 ) 之學生 財務金融學系 1 11.18 12.04 1. 高中歷年成績單 2. 證照 檢定外語能力特殊才等證明 3. 讀書計畫 資料審查 (50%) 口試 (50%) 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第十項及第八條規定, 且全程就讀境外高中 ( 職 ) 之學生 特殊選才招生簡章尚未公佈之校系 ( 截至 103.11.18) 編 名 額 報名 日期 12 台灣大學 13 資料整理 : 精誠中學輔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