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本合同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甲方 / 公司 / 浪潮信息 / 发行人 指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 浪潮软件集团 / 指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 / 本次 发行 本合同 指 指 上市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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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股份认购协议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金额相应等比例调减, 公司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草案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 一并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员工拟认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88,8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46,974,800 元, 其中公司董事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为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5 议案二 :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和调整发行数量的议案 6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有松芝股份 16,251,890 股股份, 约占增发完成后松芝股份注册资本的 2.9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发行方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因公司董事 总经理马京明先生同时兼任松芝股份的董事职务,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参与松芝股份定向增发涉及的有关关联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 <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的议案 等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 关联董事钟烈华在相关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经非关联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20%, 即不超过 16, 万股 ( 含 16, 万股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 ( 含发行费用 ) 其中, 特变电工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 含本数 ), 特变电工认购股份数量为其最终认购金额除以最终发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向包括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金塔投资 ) 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金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29,477,298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98%, 其主要股东为公司高管人员 所属企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敦煌种业 编号:临

关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简称 : 宝特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K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 万元注册地址 : 武汉汉阳区琴断口街黄金口三村 270 号法定代表人 : 汪林安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 汪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的授权, 本议案由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鸿达兴业集团 )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 因此,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周奕丰 蔡红兵对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日期间如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2 保利集团承诺以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低于 5 亿元现金 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 本次

公司持有本公司 86,529,867 股, 合计持有 765,968,93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8.38%,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云南通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二级子公司, 为本公司关联方 铁路投资为高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为本公司关联方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 高速集团 云

资产负债表

修改发行方案部分内容 发行数量和发行定价基准日等条款, 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变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者 中泰化学 )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新疆中泰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中泰集团 ) 在内的不超过十名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 发行方式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调整前 :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一 ) 关联方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 深圳前海凯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严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 受托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 不得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关联董事贾跃亭先生 邓伟先生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得到了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人民币 5,000 万元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定,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 尾数应向下取整, 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 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 若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意见, 要求发行人调整发行数量的, 南京网典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调整的数额, 同比例相应调整本次认购的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4D F736F F D20C9F1BFAAB9C9B7DDB9D8D3DACDF8CFC2C5E4CADBB9C9C6B1C9CFCAD0C1F7CDA8B5C4CCE1CABED0D4B9ABB8E62E646F63>

证券代码:000977

湖北百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币 1.00 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弃权票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 均价的 68.81%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8,186,157 股, 未超过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数量上限, 并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上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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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4-0【】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靳晓堂先生本次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二 )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年 5 月 12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靳坤先生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一致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 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过去 12 个月内, 公司与天津安塞之间没有发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7 月 30 日,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4D F736F F D20B1B1BEA9C0A5C2D8CDF2CEAC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B5DACBC4B4CEC1D9CAB1B9C9B6ABB4F3BBE1BEF6D2E9B9ABB8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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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发行底价为 P 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每股派息为 D, 调整后发行底价 为 P 1, 则 : 派息 :P 1 =P 0 -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 1 =P 0 (1+N) 两项同时进行 :P 1 =(P 0 -D) (1+N) ( 二 ) 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 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

将持有公司 5% 以上的股份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深圳市南方睿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拟设立的专项投资主体为公司的潜在关联方,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向深圳市南方睿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的专项投资主体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一 ) 宜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先生符合其第 条的关联自然人情形,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三 ) 表决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 赞成票 11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 ( 以其自有资金 )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

收购人声明 1 收购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摘要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本次行

证券代码:0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巩固市场, 顺利实施公司 入股施工一体化 项目, 优化财务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核准文件后, 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规定的程序组织本次发行定价市场询价 鸿达兴业集团不参与询价, 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 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2016 年 3 月 29 日, 公司与鸿达兴业集团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鸿达兴业集团本次认购的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与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在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交易的审核本次发行需在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上海市国资委 ) 的批准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

人, 代表 1,015,913,276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其中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有 4 人, 代表股份数 1,015,714,576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198,700 股, 占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2018 年 6 月 29 日, 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认购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会董事 10 人, 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张新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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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董事会表决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等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关联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 ( 一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面值为 1.00 元 / 股 ( 人民币元, 下同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大千生态公告编号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在中国广州市签署 : 甲方 :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广东省开平市三埠区港口路 法定代表人 : 余炎祯 乙方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法定代表人 : 凌富华 鉴于

票上市规则, 该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二 )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分别与吴宏亮 长江资管签订了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三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贵会 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核准,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应流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

untitled

公司名称 :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 ( 广东 )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285 法定代表人 : 张威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营范围 :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 含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1. 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有效的 并无 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均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

议程安排 一 会议召集人 : 公司董事会二 会议召开的日期 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6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 自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海乐 徐慧涛 杨晓初 程远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三 )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还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国务院国资委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等监管机构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并以中国

合计 110,961,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2)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本报告书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称 15 号准则 ) 及相关法规编制本报告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浙江世宝公告编码 :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董事会第二十二第二十二次会议次会议书面书面决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世宝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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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 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之 股份认购合同 中国 济南

释义 本合同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甲方 / 公司 / 浪潮信息 / 发行人 指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 浪潮软件集团 / 指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 / 本次 发行 本合同 指 指 上市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76,682,760 股股票的行为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 司之股份认购合同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万元 亿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亿元 注 : 除特别说明外, 本合同中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

本合同于 2015 年 2 月 5 日由以下双方在中国济南签订 : 甲方 :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浪潮路 1036 号法定代表人 : 张磊乙方 : 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住所 : 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 2877 号法定代表人 : 王柏华鉴于 : 1 甲方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000977 2 乙方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为甲方控股股东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之绝对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合同签署日,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甲方 20,437.28 万股, 占甲方股权比例为 42.59% 3 因业务发展需要, 甲方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 76,682,760 股, 具体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 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4 为支持甲方的发展, 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认购比例不低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 10% 5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基于平等 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合同双方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份事宜, 经充分协商, 订立本合同, 并共同遵照履行 : 2

第一条认购价格 认购数量及认购方式甲方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其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每股 35.21 元人民币 ),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行为, 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乙方不参与甲方本次发行定价市场询价过程, 并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且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标的股份 本次发行如出现无其他投资者报价的情况, 则认购价格为不低于发行底价, 具体认购价格将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后确定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认购比例不低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 10% 如果认购的股份数出现非整数( 不足 1 股整数时 ) 情况, 则四舍五入 乙方认购股份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第二条支付方式乙方在先决条件全部成就的前提下,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认购方式, 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标的股份, 并按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 上述认购资金经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 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第三条锁定期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向其发行的标的股份自甲方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四条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 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时, 发生法律效力 : 1 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 2 山东省国资委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3

3 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 4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 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合同 违约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 包括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 第六条手续变更甲方在收到乙方及其他投资者缴纳的本次发行的认股款后, 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声明 承诺与保证 1 甲方声明 承诺及保证如下: (1) 甲方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 本合同系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 (2) 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的 公司章程, 也不存在与甲方既往已签订的合同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 声明 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 (3) 甲方最近 36 个月无重大违法行为, 亦无足以妨碍或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重大诉讼 仲裁 行政处罚及或有负债事项 ; (4) 甲方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2 乙方声明 承诺与保证如下: (1) 乙方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 本合同系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 4

(2) 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乙方的 公司章程, 也不存在与乙方既往已签订的合同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 声明 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 (3) 乙方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 (4)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 (5) 本合同项下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向其发行的标的股份自甲方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第八条保密条款 1 鉴于本合同项下交易可能引起甲方股票价格波动, 为避免过早透露 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合同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事宜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 2 双方均应对因本次交易相互了解之有关各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 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本次发行聘请的已做出保密承诺的中介机构调查外, 未经对方许可,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 解除或终止 1 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的形式做出, 补充合同构成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 ; 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可履行, 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本合同终止 ; 3 本合同的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 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4 自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议案之日起一年, 本合同仍未履行完毕,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则本合同终止 ; 5 本合同是双方就相关事宜所达成的最终合同, 并取代在此之前就相关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 保证 意向书等文件的效力 ; 6 本合同的解除, 不影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5

第十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并据其进行解释 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一切争议, 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 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解除双方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签订的 股份认购合同 本合同一式十份, 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各执一份, 其余用于办理相关审批 登记或备案手续 ( 以下无正文 ) 6

( 本页无正文, 为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之 股份认购合同 之签章页 ) 甲方 :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年月日 7

( 本页无正文, 为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之 股份认购合同 之签章页 ) 乙方 : 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年月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