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 2014 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 升学登记 回生源地登记等手续办理指引 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安排, 需要办理暂缓就业 回生源地 国内升学 出境升学的毕业生, 须在 2014 年 6 月 2 日前通过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 ( 其他毕业去向管理 )(http://202.116.65.109:8080/login_student.aspx) 向学校提出相应的申请或登记, 经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后, 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6 月 2 日后, 在已落实就业单位 升学 回生源地等去向之间进行调整的, 学校不再予以办理 对自己的毕业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 视为默认学校将其就业方案列为回生源地, 并延期办理回生源地派遣手续 每位毕业生仅有一次打印 报到证 的机会, 打印回生源地报到证后, 不再有应届毕业生身份!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港澳台华侨学生不列入内地学生就业计划, 学校无法对港澳生进行派遣, 故港澳生不需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了, 每一位同学必须选择一个毕业去向离校 ( 包括就业 升学 出国出境 回生源地和自主创业 ), 且每位同学的情况都不一样, 故请大家务必认真阅读全文, 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项适合自己的手续办理 : 一 不需办理任何手续二 暂缓就业手续办理程序三 回生源地手续办理程序四 国内升学手续办理程序 ( 双学位本科 / 硕士研究生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后 ) 五 出国留学 / 出境升学手续办理程序 ( 外国 / 港澳台 ) 不管申请哪种手续, 请务必处理好个人档案 [ 附件 1: 中大档案馆致 2012 届毕业生的一封信 ( 参考 )] 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 待学院党委另行通知 ) 1 / 10
一 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已签约且手续完备的应届毕业生, 即已完成以下所有手续 : 1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就业协议书 ( 有人事权上级主管单已盖章, 或已收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 ); 2 已在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确认协议书内容 ; 3 就业协议书已交到管理学院善衡堂 S137 职业发展与对外联络办公室 ; 4 就业管理系统中, 就业指导中心确认 处显示 已确认, 且备注栏显示 1 的毕业生 ( 备注栏显示 1 的, 是第一批的报到证,6.25 前办完离校手续者可领取 报到证 ) 这部分毕业生, 签约手续已完成, 不需要登记任何去向 ( 请同学们自行登录就业管理系统查询 :http://202.116.65.109:8080/login_student.aspx, 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 ) 2 / 10
二 申请暂缓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 比较灵活, 唯一可变动的就业去向, 但也有其特殊限制 ) 暂缓就业是为毕业前仍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保留应届毕业生派遣资格 并免费保管档案和户口的优惠政策, 协议有效期 2 年 ( 备注 : 完成签约手续后随时可解除 ) 暂缓就业期限内, 毕业生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户口由毕业生所在院校保管 ( 如户口未迁入学校, 则留原户籍所在地 ), 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所在院系保管 暂缓就业期内, 如毕业生需办理与就业 升学无关的各类证明 ( 如 失业证 结婚证 未婚证 计划生育指标 或出国 出境手续等 ) 须中止暂缓就业协议, 将档案 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在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暂缓就业期内, 不算工龄, 毕业生落实工作后应尽快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以便购买社保 计算工龄 有就业意向 但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未完成签约手续的应届毕业生, 须在 2014 年 5 月 26 日至 6 月 2 日通过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向学校提出申请 已提交暂缓就业申请的毕业生,6 月 25 日后到所在院系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填写相关内容, 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已在就业管理系统个人确认协议书但中心未确认或电子协议书备注为 欠函 的毕业生, 暂缓就业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办理,6 月 25 日后根据中心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填写相关内容, 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2014 年我校可以进行网上申请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办理流程如下 : 能够进行网上申请的毕业生,5 月 26 日 -6 月 2 日通过就 业管理系统 ( 其他毕业去向管理 ) 申请暂缓就业 就业指导中心对暂缓就业学生在管理系统上进行审核 就业指导中心将已贴条形码并加盖公章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发放到院系, 毕业生根据学院通知时间到相应地点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 填写相关内容后, 应妥善保管, 凭暂缓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等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民族生不能申请暂缓 毕业生应及时按规定的时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过期不予补办 3 / 10
具体情况列举 : 1 自行在就业管理系统申请暂缓就业 : ⑴ 尚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领协议书, 又有就业要求的毕业生 ; ⑵ 已领就业协议书, 但协议书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或还在个人手上, 且个人未在就业系统确认协议书内容的毕业生 ( 包括申请解约学校已通过, 正在办理新单位签约手续, 未在就业系统确认新三方内容的毕业生 ) 以上两类毕业生必须在 2014 年 5 月 26 日至 6 月 2 日通过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向学校提出申请 已提交暂缓就业申请的毕业生,6 月 25 日后根据中心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填写相关内容, 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4 / 10
网上自行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请务必详细填写毕业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和就业意向单位等信息, 以便职业发展办在毕业后跟踪同学们的毕业去向及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 2 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 已在就业系统确认协议内容 ): ⑴ 已在就业管理系统个人确认协议书但中心 ( 或院系 ) 未确认 ; 5 / 10
⑵ 就业管理系统电子协议书备注为 欠函 的毕业生 ( 就业指导中心 已确认, 但备注栏显示 欠函 ); 注 : 欠接收函的同学尽快向签约单位索要或自行到人才市场申办, 倘若能在 5 月 30 日前取得接收函的, 请立即将接收函复印件交到管理学院善衡堂 S137 职业发展与对外联络办公室 ( 附件 2: 关于接收函的说明 -2013 届 附件 3: 办理就业手续具有人事权单位名单 ) 请正在办理签约手续或有意向签约的同学尽快完成签约手续, 并及时把就业协议书拿到学院确认 ⑶ 就业指导中心已经受理正在办理解约手续的毕业生 (5 月 9 日前已提交解约申请并通过学院审核, 解约申请书已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者 ); 以上三类毕业生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办理暂缓就业手续,6 月 25 日后根据中心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填写相关内容, 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为让老师清晰了解同学们的情况, 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和由于单位解决不了档案户口问题需回生源地的同学, 请按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妥 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 附件 4), 并于 6 月 2 日前发到邮箱 :2309629453@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 : 申请暂缓就业 - 年级专业 - 姓名 ; 如无法在网上申请暂缓就业, 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妥 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 附件 4), 于 6 月 2 日前发到邮箱 :2309629453@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 : 申请暂缓就业 - 年级专业 - 姓名 - 不能网上申请 6 / 10
三 回生源地手续办理程序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须按时到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 ( 其他毕业去向管理 ) 登记回生源地信息, 核对生源地是否有误 学校将按照该信息把毕业生的档案发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内生源的毕业生档案发往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 省外生源的毕业生档案发往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回生源地毕业生的户口, 一律迁回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即迁往地址与高考前户口迁出地一致 如在校期间有发生父母户籍地址变动的, 应及时联系就业指导中心更改生源地信息 在本系统内申请了回生源地的毕业生,6 月 25 日后根据中心通知到指定地点那里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档案将准时转递 注意 : 已申请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无法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求职应聘或落户生源地以外的地区 回生源地后又需落户其他地区的, 应以异地调动方式调入 具体情况列举 : 1 打算回生源地继续落实工作 ; 2 企业不签三方直接签劳动合同 ; 3 部分毕业生已签三方, 但因企业没有人事权, 不能解决档案户口挂靠手续, 也不想自费把档案户口挂靠在企业所在地 ; 或到北京 上海 天津等地工作, 暂时申请不到落户指标的毕业生, 需与企业沟通, 达成一致意见后, 请企业出具同意回生源地证明与三方一同交到 S137 职业发展与对外联络办公室 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同学申请回生源地的, 务必详细而准确地填写入户地址 最新通知, 今年申请 回生源地 的毕业生, 必须亲自在就业系统申请, 如果已在系统确认过协议书内容的, 学校收到协议书后会驳回, 这种状态下, 同学们必须在 6 月 2 日前上网申请回生源地 ; 如果存在毕业生已确认协议书, 系统显示全部是 已确认 状态, 但又有户档回生源地情况的, 请及时联系 MBA 中心职发外联办江老师更改方案 申请回生源地的同学, 必须写清楚原因, 以及填写实际工作的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 同时详细填写毕业后的有效联系方式, 以便职业发展办在毕业后跟踪同学们的毕业去向及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 7 / 10
四 国内升学手续办理程序 1 国内升学的毕业生 ( 含攻读双学位的毕业生及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毕业生 ), 按时到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 ( 其他毕业去向管理 ) 登记升学信息 对于校内升学的毕业生, 须在 2014 年 5 月 26 日至 6 月 2 日期间通过就业管理系统上报个人信息, 除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升学类型外, 还应详细填写个人联系方式 对于校外升学的毕业生, 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就业管理系统上报个人信息, 除填写升学类型及个人联系方式外, 还应详细填写 学校名称 档案寄送地址 邮编 户口迁移地址 四个字段的信息 否则, 学校不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户口迁往录取院校 2 国内升学的同学请于 6 月 10 日前把升学学校的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 S137 职业发展与对外联络办公室, 学校不再打印 报到证 校外升学同学还需将调档函原件交到学校档案馆 ( 东校区行政楼 A 座四楼, 电话 :39332241) 8 / 10
五 出国留学 / 出境升学手续办理程序 ( 外国 / 港澳台 ) 出国 出境升学的毕业生如果在就业管理系统选择出国 出境升学, 将默认打回生源地 如果希望挂靠广州市留学服务中心或其他人才市场, 须按照签订协议书的流程完成签约手续 1 选择户档回生源地的, 应按时到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登记出国留学 / 出境升学信息, 学校将把档案发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户口发回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打印回生源地的报到证 在此就业系统内登记出境升学信息 毕业后未能出境升学的毕业生, 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暂缓就业等手续 出国留学 出境升学 ( 港澳台学校升学 ) 2 选择挂靠档案户口 : 已确定出国留学 / 出境升学的毕业生, 如果希望将档案和户口等关系迁至政府指定的专门保管机构, 不需要在此系统登记出境升学信息 毕业生则应选择政府认定的有资质的人才机构办理委托挂靠手续, 在 5 月 31 日前按签约流程将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当地人事局接受证明交至职业发展办, 如在 5 月 31 日前无法办理完成, 可先在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申请暂缓就业, 待手续办理完成后取消暂缓就业, 将档案和户口发往人才市场挂靠 根据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研究生不得空挂人才市场 9 / 10
3 为准确上报就业方案, 按学校要求, 出国留学 / 出境升学的同学还需提交录取通知书 护照首页和签证页的复印件, 并提供家庭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给职业发展办 为了让老师清晰了解同学们手续办理情况, 请填妥 出国出境升学情况登记表 ( 附件 6) 并发送至职业发展与对外联络办公室江老师邮箱 : aimercafe17@gmail.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 : 出国留学 / 出境升学 - 年级专业 - 姓名 ( 备注 : 已办完签证等相关手续的同学, 请抓紧提交资料复印件或电子版材料, 以便及时上报升学方案 ; 未办完签证手续的可先提交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家庭联系方式, 签证资料稍后补充 ) 附件 7: 出国留学莫忘 挂 好档案 户口消息来源 : 中山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http://career.sysu.edu.cn/management_notice/public/shownoticedetails.aspx?id=168&type=jyzd&subtype=jyzn 2013 年发放 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 暂缓就业协议书 情况参考 : ⑴ 5 月 31 日前完成所有签约手续的同学, 领取 报到证 ; ⑵ 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 并在 5 月 31 日前完成所有签约手续以及校外升学的毕业生, 领取 户口迁移证 ( 户口未迁入学校, 毕业后需把户口迁至单位指定落户地址的同学凭 报到证 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6 月 1 日后才完成签约手续的同学, 请亲自凭报到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校区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 咨询电话 : 南校区 84111097); ⑶ 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同学 [ 包括自己在网上申请 未完成签约手续 ( 包括欠接收函 ) 和正在解约的同学 ] 领取 暂缓就业协议书 ; 未领三方协议的同学同时领取空白的 就业协议书 ⑷ 职业发展办在学校发放相关证件后, 将第一时间公布领取对象的名单, 请同学们密切留意 Q 群和群邮件通知 ⑸ 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关于做好 2013 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 凡未按离校信息系统设置的项目办理完手续的毕业生, 暂不发放毕业证 学位证书 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故请同学们注意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各项离校手续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MBA 教育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1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