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Similar documents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4D F736F F D20A7EBBCD0B6B7AABEBD64A5BB2D C3B1ADE32E646F63>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4D F736F F D20A7EBBCD0B6B7AABEBD64A5BB2DADD73334A A A FC3B1B7C75F2E646F6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作業程序說明表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第三組筆記型電腦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 ~ 契約編

訂定廠商特定資格時, 得限公部門 ( 政府機關 公營事業 公立學校 ) 之實績始可接受 ;( 錯態 2-6)(4) 以上皆非 8.(4) 依採購法規定,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定之事項, 下列何者正確? (1) 限定國內廠商投標時須檢附與國外廠商技術合作之證明 ;( 錯態 2-23)(2) 廠商投標時所

Microsoft Word - 押保辦法全文_120815修正_.doc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標案案號 :LP , 訂約機關名稱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契約洽詢電話 : 台灣銀行採購部, 分類 : 傳真機及影印機耗材, 組別 :KONICA MINOLTA 原廠原裝耗材, 契約起始日期 :104/08/05, 契約終止日期 :105/05/31 項次 品項名稱 原廠原裝耗

第一組伺服器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 ~ 契約編號 :


第三組不斷電系統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請以行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為準 1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 新北市 臺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彰化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契約期間 : ~ 契約編號

橫式書函

第一組個人電腦之主機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 ~ 契

Microsoft PowerPoint - 政府採購法規概要(9806中央).ppt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第二頁 n n n n 增值稅稅率和徵收率 % 11% 17% 5% 3% 36 1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實務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b1-常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解析講義檔( ) [相容模式]

序號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LCIDC01_ doc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高雄貨運服務所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環干諾道中四十一號盈置大廈九樓電話 :(852) 傳真 :(852) 電子郵箱 網址 : 本半年度報告之中英文內容如有歧義, 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本報告並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內購案 XB08453PA82-CS 招標文件目錄內容 ( 本案 適用 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 等標期 :108 年 10 月 04 日 ~ 108 年 10 月 16 日 ) 項次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名稱頁次 1 招標單 投標須知 ( 修定版 : 請至本院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2017政府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指南V3.xls

08.xlsx

電子化助理規劃師鑑定及發證辦法

內政部103年稽核案件所見錯誤行為態樣彙整表(統計)

中信局0222.xlsx

<313034A67EABD7AEBDB4DAA9FAB2D3202E786C7378>

第一組印表機 *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請以行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為準 1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 新北市 臺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彰化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契約期間 : ~ 契約編號

cgn

Ø Ø Ø Ø Ø Ø Ø Ø 採購錯誤態樣 採購規劃 資料查詢 招標文件 大綱 Ø 技術規範 廠商資格 Ø 招標方式 決標原則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類型 開審決標程序應注意事項 履約管理與驗收 採購問題 Q&A 2 2

untitled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請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為準 2 19 HP HP No.2 原廠青藍色墨水匣 C8771WA 愛爾蘭 HP Photosmart D HP HP No.2 原廠紅色墨水匣 C8772WA 愛爾蘭 HP Photosmart D7260 2

5. / / / / / / / / 6. * (

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實務

10501

季刊

<4D F736F F D203032ABC8A9D0A4CEA4BDA640B0CFB5A1C3AEBCD0A7EBBCD0B6B7AABE A4BDA7692E646F63>

Microsoft PowerPoint - 採購錯誤態樣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軟國際有限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PowerPoint 簡報

print.pdf

<4D F736F F F696E74202D AC46A9B2B1C4C1CAB160A8A3BFF9BB7EBA41BCCB BACDBAE65BCD2A6A15D>

目錄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00_善用採購法 v23.ppt

行政院衛生署所屬醫療院局

臺北市及死亡率 - 別 ( 續 1)( 修正 ) ( 二 ) 松山區 中華民國 105 年單 : 人 ; 人 / 十萬人 ;% 所有 1, 所有 所有 惡腫瘤 4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 ) (1) (2) (3) (4) 2

2. 投標須知與契約內容修正, 如 : 原契約第三條第三項 1 5% 優惠折讓刪除 投標須知第四十九條規格部分修正及刪除 第五十九條契約價金計算方式刪除 3. 藥品代理商或藥品製造廠商授權之經銷商及西藥販賣業, 原廠商授權至 1 04 年 9 月 30 日以後之交貨承諾書修改為簽約前與藥商許可執照

Transcription: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 ( 第 2 次 ) (105.4.8 版 ) 以下各項招標規定內容, 由機關填寫, 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 各項內含選項者, 由機關擇符合本採購案者勾填 一 本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及其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規定 二 本標案名稱 :105 年度 救災醫療物資分配合理性研究 ( 案號 : MOHW105-FDA-D-113-000111) 三 招標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1-2 號採購聯絡人 : 葉淑貞電話 :(02)2787-7841 傳真 :(02)2653-1309 規格聯絡人 : 林廷諺電話 :(02)2787-7114 四 採購標的為 : (1) 工程 (2) 財物 ; 其性質為 : 購買 ; 租賃 ; 定製 ; 兼具兩種以上性質者 ( 請勾選 ) (3) 勞務 五 本採購屬 : 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 六 本採購預算金額 ( 不公告者免填 ; 但特殊採購依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 5 條第 3 項規定辦理者, 應公開預算金額 ): 新臺幣 84 萬元整七 本採購預計金額 ( 不公告者免填 ): 八 上級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九 依採購法第 4 條接受補助辦理採購者, 補助機關名稱及地址 ( 非屬此等採購者免填 ): 十 依採購法第 5 條由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者, 委託機關名稱及地址 ( 非屬此等採購者免填 ): 十一 依採購法第 40 條代辦採購者, 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 ( 非屬此等採購者免填 ): 十二 依採購法第 75 條,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 地址及電話 : 同招標機關 ( 不同者請書明機關名稱 地址及電話 ) 十三 依採購法第 85 條之 1, 受理廠商履約爭議調解 ( 無金額限制 ) 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 地址及電話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 聯絡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 號 9 樓 ; 聯絡電話 : 02-87897530; 傳真 :02-87897514) 十四 本採購為 : 未分批辦理 1

十五 招標方式為 : 依採購法第 49 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本次公告未能取得 3 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 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十六 本採購 : 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 外國廠商 : 不可參與投標 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 不可參與投標 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得為下列外國者 : 1. 國家或地區名稱 : ( 未列明者即不允許 ) 2. 是否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 :( 未勾選者即不允許 ; 如允許者, 須符合兩岸進口及貿易往來相關規定 ) 是 否 下列外國廠商可以參與投標 : 1. 國家或地區名稱 : ( 未列明者即不允許 ) 2. 是否允許大陸地區廠商參與 :( 未勾選者即不允許 ; 如允許者, 須符合兩岸進口及貿易往來相關規定 ) 是 否 3. 給予下列差別待遇 ( 可複選 ): 採購法第 43 條第 1 款之措施 ( 招標文件須列明作為採購評選之項目及其比率 ): 採購法第 43 條第 2 款之措施 : 採購法第 17 條第 2 項處理辦法之措施 : 十七 本採購 : (1) 依採購法第 24 條規定以統包辦理招標 (2) 非以統包辦理招標 十八 本採購 : (1) 依採購法第 25 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 招標文件已附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 ); 廠商家數上限為 2 家 ; 3 家 ; 4 家 ; 5 家 (2) 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十九 廠商得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遞送投標文件, 該電子化資料, 並視同正式文件, 得免另備書面文件 供遞送之電傳號碼 / 網址為 ( 不允許者免填 ): 二十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 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 : 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其尾數不足 1 日者, 以 1 日計 二十一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 : 投標截止期限前 1 日答復 2

二十二 本採購依採購法第 33 條第 3 項 : (1) 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2) 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二十三 本採購依採購法第 35 條 : (1) 允許廠商於在不降低原有功能條件下, 可提出可縮減工期 減省經費或提高效率之替代方案 ( 請載明允許項目 ): (2) 不允許提出替代方案 二十四 投標文件有效期 : 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 90 日止 如機關無法於前開有效期內決標, 得於必要時洽請廠商延長投標文件之有效期 二十五 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 : (1)1 式 1 份 (2)1 式 2 份 (3)1 式 3 份 (4)1 式 4 份 (5)1 式 5 份 (6) 其他 ( 由招標機關敘明 ): (7) 包括資格審查文件一式 1 份, 服務建議書 ( 企劃書 ) 一式 9 份 其中一份請勿裝訂, 以利複製 二十六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 : (1) 中文 ( 正體字 ) (2) 中文 ( 正體字 ), 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3) 其他 ( 由招標機關敘明 ): 二十七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 (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 4 條第 1 項不訂明者免填 ): ( 一 ) 資格 規格審查 : 民國 105 年 7 月 6 日下午 2 時 00 分 審查不合格者, 其建議書不予審查, 其建議書限期於 7 日內由廠商領回, 逾期未領回本署得逕予銷毀 ( 二 ) 建議書 ( 企劃書 ) 審查 : 召開本案採購評審委員會, 其作業方式請參考本案需求說明書 二十八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 (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 4 條第 1 項不訂明者免填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1-2 號 ) 開標室 二十九 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 ( 依採購法不公開或不限制廠商出席人數者免填 ): 至多 2 人,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以備依採購法第 51 條 第 53 條 第 54 條或第 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 減價 比減價格 協商 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 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 視同放棄 除投標廠商負責人外, 其他有權參與資格 規格及價格標開標之投標廠商代 3

表人員, 應提示委託代理授權書 三十 依採購法不公開開標之依據 :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 4 條第 1 項 三十一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 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 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程序分為 投標文件審查 服務建議書 ( 企劃書 ) 評審作業 議價決標 三階段 三十二 押標金金額 ( 無押標金者免填 ): (1) 一定金額 : (2) 標價之一定比率 : % 三十三 採電子投標之廠商, 押標金予以減收金額 ( 無者免填 ) : 三十四 為優良廠商者, 押標金予以減收金額 ( 無者免填 ) : 為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 33 條之 6 所稱全球化廠商者, 押標金予以減收之金額 ( 無者免填 ): 三十五 押標金有效期 ( 無押標金者免填 ):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 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者, 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報價有效期長 30 日 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者, 其所繳納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一併延長之 三十六 押標金繳納期限 : 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 ( 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 三十七 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 無押標金者免填 ): 三十八 無押標金之理由為 : (1) 勞務採購 (2) 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 財物採購 (3) 以議價方式辦理之採購 (4) 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 無收取押標金之必要或可能者 三十九 履約保證金金額 ( 無者免填 ): 一定金額 : ; 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 : % 廠商如以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履約保證金者, 機關得視該銀行之債信 過去履行連帶保證之紀錄等, 經機關審核後始予接受 廠商以押標金轉換為履約保證金時, 亦同 四十 得標廠商應繳納之履約保證金 : (1) 得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其他廠商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代之 (2) 不得以其他廠商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代之 四十一 得標廠商為優良廠商者, 履約保證金予以減收之金額 ( 無者免填 ): 得標廠商為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 33 條之 6 所稱全球化廠商者, 履約保證金予以減收之金額 ( 無者免填 ): 四十二 履約保證金有效期 ( 無履約保證金者免填 ):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 4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 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者, 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最後施工 供應或安裝期限長九十日 廠商未能依契約規定期限履約或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於前項有效期內完成驗收者, 履約保證金之有效期應按遲延期間延長之 四十三 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 ( 無履約保證金者免填 ): 自決標日起 15 日曆天內繳納 繳納期限當日為星期日 紀念日 其他休息日或繳納處所因故停止上班時, 以次一上班日代之 ( 無者不適用 ) 四十四 無履約保證金之理由為 : (1) 勞務採購 (2) 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 財物採購 (3) 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 無收取履約保證金之必要或可能者 四十五 保固保證金金額 ( 無者免填 ): 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 : % 四十六 保固保證金有效期 ( 無保固保證金者免填 ): 本案保固期限自驗收合格之次日起算 年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 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保固保證金者, 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最後保固期限長 90 日 ( 無者不適用 ) 四十七 保固保證金繳納期限 ( 無保固保證金者免填 ): 應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繳納或自履約保證金轉入 ( 無者不適用 ) 四十八 得標廠商應繳納之保固保證金 : (1) 得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其他廠商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代之 (2) 不得以其他廠商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代之 四十九 得標廠商為優良廠商者, 保固保證金予以減收之金額 ( 無者免填 ): 得標廠商為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 33 條之 6 所稱全球化廠商者, 保固保證金予以減收之金額 ( 無者免填 ): 五十 押標金及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 無保證金者免填 ) : ( 一 ) 現金繳納 : 本署秘書室 ( 出納 ) ( 二 ) 以現金存入 : 繳納時, 請註明 採購案號 採購案名 保證金種類名稱 ( 如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保固保證金 差額保證金 ), 金融機構帳號如下 : 本署 ( 除管制藥品製藥工廠外 ): 1. 解款行 : 中央銀行國庫局 代號 :0000022 2. 收款人帳號 :24571502126007 3. 收款人戶名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5

4. 匯款種類 : 公庫匯款 管制藥品製藥工廠 : 1. 解款行 : 台灣銀行南港分行 2. 收款人帳號 :107036050034 3. 收款人戶名 : 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 401 專戶 4. 匯款種類 : 一般匯款 憑據可併同裝入投標文件中, 以便審標查核 五十一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 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 保付支票 郵政匯票 無記名政府公債 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 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 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 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票據受款人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五十二 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其所繳納之押標金, 不予發還, 其已發還者, 並予追繳 :( 無押標金者免列 ) ( 一 ) 以偽造 變造之文件投標 ( 二 ) 投標廠商另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 三 ) 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 四 ) 在報價有效期間內撤回其報價 ( 五 ) 開標後應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 ( 六 ) 得標後未於規定期限內, 繳足履約保證金或提供擔保 ( 七 ) 押標金轉換為履約保證金 ( 八 )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者 附記 : 主管機關認定之情形如下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4 年 7 月 17 日工程企字第 10400225210 號令 ): 1. 有採購法第 48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 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者 情形 2. 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3 款至第 5 款 第 7 款情形之一 3.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 4. 廠商或其代表人 代理人 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有採購法第 87 條各項構成要件事實之一 5. 廠商或其代表人 代理人 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 就有關招標 審標 決標事項, 對公務員行求 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 五十三 廠商依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規定減收押標金, 其有不發還押標金之情形者, 應就不發還金額中屬減收之金額補繳之 其 6

經主管機關或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取消優良廠商資格或全球化廠商資格, 或經各機關依採購法第 102 條第 3 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且尚在採購法第 103 條第 1 項所定期限內者, 亦同 五十四 本採購 : (1) 訂底價, 擇符合需要者後, 議價前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 於進行議價前定之 (2) 不訂底價, 理由為 : 訂定底價確有困難之特殊或複雜案件 ; 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 ; 採固定金額決標 : 元 五十五 決標原則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詳如本案需求說明書 五十六 本採購採 : (1) 非複數決標 (2) 複數決標, 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 ( 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方式於此處載明 例如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 或依不同數量報價之項目及數量之上 下限 ; 投標廠商得標項目或數量之限制 開標順序 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價格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 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等 ) 五十七 本採購 : (1)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 得先辦理保留決標, 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 決標方式為 : (2-1) 總價決標 (2-2) 分項決標 (2-3) 分組決標 (2-4) 依數量決標 (2-5) 單價決標 ( 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作為決定得標廠商之依據 ) (3) 屬勞動派遣 ( 指派遣事業單位指派所僱用之勞工至機關提供勞務, 接受各該機關指揮監督管理之行為 ): 派遣勞工 ( 指受派遣事業單位僱用, 並向各機關提供勞務者 ) 之薪資 ( 內含勞工依法自行負擔之勞保 健保 就業保險費用 ) 與廠商應負擔之勞保 健保 就業保險費用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費及勞工退休金等費用, 採固定金額支付, 不列入報價範圍 廠商僅需就管理費用 ( 含利潤 相關稅捐及管理所需一切費用等 ) 報價 決標後, 廠商報價與前述固定金額合計為契約總價, 詳如附件報價明細表 註 : 報價明細表範例如附件, 機關於招標時依案件性質參酌調整後附於投標須知 派遣勞工之加班費及差旅費, 不含於契約價金, 如發生此等費用, 其計算方式依勞動法令規定 7

另行支付 五十八 無法決標時是否得參考採購法第 56 條規定採行協商措施 : 否 五十九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 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 請載明擴充之金額 數量或期間上限, 招標公告亦應載明, 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 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 ): 六十 本採購適用採購法 : (1) 無例外情形 (2) 本機關係軍事機關, 有採購法第 104 條第 1 項但書之例外情形 : (3) 有採購法第 105 條第 1 項之例外情形 : (4) 有採購法第 106 條第 1 項之例外情形 : 六十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 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 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 ( 一 )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 財 ( 社 ) 團法人團體 公 協 學會 公 ( 私 ) 立大專院校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 行號 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之醫療機構 ( 含醫院 診所 ) ( 二 ) 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如 :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 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工廠登記證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執業執照 開業證明 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 : 依經濟部 98 年 4 月 2 日經商字第 09802406680 號公告 : 直轄市政府及 縣 ( 市 ) 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 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 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準此, 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 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 視為資格不符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 具敏感性或國安 ( 含資安 ) 疑慮之業務範疇 之資訊服務採購, 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 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 http://www.moeaic.gov.tw/) 廠商納稅之證明 : 8

(1) 營業稅繳稅證明 :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 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 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 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 (2) 綜合所得稅證明 :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 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 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 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 ( 如 : 會員證 ) 前述相關證明, 下列單位得以組織條例 規程之影本或准予投標之公函正本 ( 附於投標文件內 ) 代之 : 公 ( 私 ) 立大專院校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六十二 本採購屬特殊採購 ; 符合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 6 條第 款 ; 第 7 條第 款 ( 請註明款次 ) ( 非特殊採購者免填 ) 六十三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 限特殊或巨額之採購方可規定特定資格條件 ): 六十四 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 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 係偽造或變造者, 依採購法第 50 條規定辦理 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 不得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開標 評審 評選 決標等會議, 如有由同一廠商之人員代表出席情形, 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1 款或第 7 款規定辦理 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 預算或底價未公告者免填 ) (1) 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2) 高於公告之底價者 機關辦理採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5 款 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之規定及行為事實, 判斷認定是否有該款情形後處理 : 9

一 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二 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三 投標標封或通知機關信函號碼連號, 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者 四 廠商地址 電話號碼 傳真機號碼 聯絡人或電子郵件網址相同者 五 其他顯係同一人或同一廠商所為之情形者 機關辦理採購有 廠商投標文件所載負責人為同一人 之情形者, 得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5 款 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處理 機關辦理採購, 有 3 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 開標後有 2 家以上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致僅餘 1 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 得依採購法第 48 條第 1 項第 2 款 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 或第 50 條第 1 項第 7 款 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之規定及行為事實, 判斷認定是否有各該款情形後處理 : 一 押標金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二 投標文件為空白文件 無關文件或標封內空無一物 三 資格 規格或價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四 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 五 其他疑似刻意造成不合格標之情形 工程採購案件, 其屬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 投標廠商屬營造業, 可為決標對象, 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 不決標予該廠商 六十五 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 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 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者免填 ): 六十六 招標標的之功能 效益 規格 標準 數量或場所等說明及得標廠商應履行之契約責任 : 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05 年度 救災醫療物資分配合理性研究 需求說明書 六十七 依採購法第 65 條之規定, 本採購標的之主要部分為 ( 無者免填 ): 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05 年度 救災醫療物資分配合理性研究 需求說明書 六十八 招標文件如有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 專利 設計或型式 特定來源地 生產者或供應者之情形, 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 其提出同等品之時機為 : (1) 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者, 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 價格及功能 效益 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 以供審查 (2) 得標廠商得於使用同等品前, 依契約規定向機關提出同等品之廠牌 價格及功能 效益 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 以供審查 10

六十九 投標廠商之標價條件 : (1) 送達招標機關指定地點 ( 由招標機關敘明地點 ): (2) 於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完成 ( 由招標機關敘明地點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1-2 號 ) (3) 其他 ( 由招標機關敘明 ): 七十 投標廠商標價幣別 : (1) 新臺幣 (2) 外幣 : ( 指定之外幣由招標機關敘明外幣種類 ) (3) 新臺幣或外幣 : ( 指定之外幣由招標機關敘明外幣種類, 該外幣並以決標前一辦公日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總價 ) 七十一 採購標的之維護修理 ( 不需維護修理者免填 ): (1) 由得標廠商負責一定期間, 費用計入標價決標 ( 招標機關敘明其期間 ): (2) 由機關自行負責 (3) 另行招標 七十二 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得參加投標 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 : ( 一 ) 提供規劃 設計服務之廠商, 於依該規劃 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 ( 二 ) 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 於依該招標文件辦理之採購 ( 三 ) 提供審標服務之廠商, 於該服務有關之採購 ( 四 ) 因履行機關契約而知悉其他廠商無法知悉或應秘密之資訊之廠商, 於使用該等資訊有利於該廠商得標之採購 ( 五 ) 提供專案管理服務之廠商, 於該服務有關之採購 前項第 1 款及第 2 款之情形, 於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 經機關同意者 ( 本項未勾選者, 表示機關不同意 ), 得不適用於後續辦理之採購 上述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之情形, 於第 1 款指前階段規劃或設計服務之成果一併於招標文件公開, 且經機關認為參與前階段作業之廠商無競爭優勢者 七十三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 可複選 ; 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本案招標公告為招標文件之一部分, 不另檢附 ) 1. 廠商資格暨規格審查表 2. 投標須知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4. 委託代理授權書 5.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6. 投標標價清單 11

7. 契約書 ( 草案 ) 8. 招標規範 本案採購需求說明書 9. 投標封 (10) 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及廠商切結書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1 年 1 月 13 日工程企字第 10100017900 號函修訂 ): 切結書 1 切結書 2( 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 切結書 3( 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 ) 切結書 4( 營造業工地主任 ) (11) 資訊服務採購案, 資訊服務費用估算表 (12) 其他 ( 由招標機關敘明, 無者免填 ): 七十四 廠商應送投標文件如下 ( 具下列 者 ), 其中第 2 至 7 項未依本條規定投標者, 審列為不合格標 : 1. 廠商資格暨規格審查表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1 份 ( 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 3. 廠商設立 ( 登記 ) 證明 ( 影本 )1 份 4. 納稅 ( 申報 ) 證明影本或免稅證明影本 1 份 5.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 簡稱三用文件 ) 正本乙式 2 份 ( 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 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 6. 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1 份 ( 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 請先填妥報價金額, 該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並應含各細項費用及一切稅賦 7. 服務建議書 ( 企劃書 ) (1 式 9 份 ) 8. 委託代理授權書 ( 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 七十五 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 ( 不得使用鉛筆 ) 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投標標價清單, 連同資格文件 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 密封後投標 封套外部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 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廠商所提供之投標 契約及履約文件, 建議採雙面列印, 以節省紙張, 愛惜資源 七十六 投標文件須於 105 年 7 月 5 日下午 5 時前, 以郵遞 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1-2 號秘書室 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為辦公日, 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 依 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 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 辦理 七十七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或於開 12

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十八 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 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七十九 其他須知 ( 請機關自行訂定 例如 : 採共同投標 統包 替代方案 辦理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1 條規定之採購 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69 條規定之採購 辦理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 22 條規定之採購, 應注意依相關法規, 將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事項納入 ): 八十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 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 ( 站 組 ) 檢舉電話及信箱 : 1. 法務部調查局 ( 地址 :231 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 74 號 ; 新店郵政 60000 號信箱 電話 :02-29177777 傳真:02-29188888) 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 地址 :110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 號 9 樓 電話 :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3. 臺北市調查處 ( 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 176 號 ; 臺北市郵政 60000 號信箱 電話 :02-27328888) 4. 部會署 - 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 ( 地址 :11558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 6 段 488 號 5 樓 電話 :02-85906579 傳真:02-85906050 電子郵件 :seliiz@mohw.gov.tw) 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信箱 : 臺北郵政 14-153 號信箱 ; 檢舉電話 : 0800-286-586; 檢舉傳真專線 :(02)2562-1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 gechief-p@mail.moj.gov.tw;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 :104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318 號 2 樓 6. 衛生福利部政風處 - 廉政信箱 : 南港昆陽郵局第 161-36 號信箱 ; 廉政專線 :02-85907904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