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押保辦法全文_120815修正_.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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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发 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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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七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八八 ) 工程企字八八 六八五三號令發布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九十 ) 工程企字第九 三二 四七號令修正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九一 ) 工程企字第九一 一一七五四號令修正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九二 四五六七九 號令修正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二日工程企字第 九四 二四四九二 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工程企字第 九九 一六 七二 號令修正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工程企字第 九九 五一九五九 號令修正中華民國一 二年八月十五日工程企字第一 二 二八九六三五號令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依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用辭定義如下 : 一 金融機構 : 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得辦理本票 支票或定期存款單之銀行 信用合作社 農會信用部 漁會信用部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二 金融機構本票 : 指金融機構簽發一定之金額, 於指定之到期日由自己或分支機構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 三 金融機構支票 : 指金融機構簽發一定之金額, 委託其他金融機構或由其自己於見票時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 四 金融機構保付支票 : 指金融機構於支票上記載照付或保付或其他同義字樣並簽名之票據 五 郵政匯票 : 指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簽發及
2 兌付之匯票 六 無記名政府公債 : 指我國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所發行之無記名債票 七 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 : 指設定質權予招標機關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 或無記名可轉讓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 八 銀行 : 依銀行法第二條之規定 九 銀行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 : 指外國銀行中未經我國政府認許並在我國境內登記營業之外國銀行所開發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經銀行保兌者 十 銀行書面連帶保證 : 指由銀行開具連帶保證書並負連帶保證責任者 十一 保險公司 : 指依保險法經設立許可及核發營業執照者 前項第七款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 得以信託投資公司代為確定用途信託資金之信託憑證代之 第三條機關辦理採購, 除得免收押標金 保證金外, 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應繳納押標金 保證金或其他擔保之種類 額度 繳納 退還及終止方式 機關允許外國廠商參與之採購, 其得以等值外幣繳納押標金及保證金者, 應於招標文件中訂明外幣種類及其繳納方式 前項等值外幣,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 以繳納日前一辦公日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買入匯率折算之 第四條押標金及保證金應以投標廠商或得標廠商名義繳納 第五條廠商得以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之二種以上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 其已繳納者, 並得經機關同意更改繳納
3 方式 第六條招標文件規定廠商須繳納押標金者, 應一併載明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至指定之收受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除現金外, 廠商並得將其押標金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招標文件規定廠商須繳納保證金或提供其他擔保者, 應一併載明繳納期限及收受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押標金或保證金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繳納者, 應不受特定存款金融機構之限制 ; 其向金融機構申請設定質權時, 無需質權人會同辦理 押標金及保證金, 得以主管機關核定之電子化方式繳納 第七條押標金或保證金以金融機構本票 支票 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 應為即期並以機關為受款人 未填寫受款人者, 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押標金或保證金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 銀行書面連帶保證 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或其他擔保繳納者, 依其性質, 應分別記載機關為質權人 受益人 被保證人或被保險人 第八條保證金之種類如下 : 一 履約保證金 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二 預付款還款保證 保證廠商返還預先支領而尚未扣抵之預付款之用 三 保固保證金 保證廠商履行保固責任之用 四 差額保證金 保證廠商標價偏低不會有降低品質 不能誠信履約或其他特殊情形之用 五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第二章 第九條 押標金 押標金之額度, 得為一定金額或標價之一定比率, 由
4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 前項一定金額, 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百分之五為原則 ; 一定比率, 以不逾標價之百分之五為原則 但不得逾新臺幣五千萬元 採單價決標之採購, 押標金應為一定金額 第九條之一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定採電子投標之廠商, 其押標金得予減收一定金額或比率 其減收額度以不逾押標金金額之百分之十為限 第十條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 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 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報價有效期長三十日 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者, 其所繳納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一併延長之 第十一條廠商得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下列投標文件檢送 但現金應繳納至指定之收受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一 公開招標附於投標文件 屬分段開標者, 附於第一階段開標之投標文件 二 選擇性招標附於資格審查後之下一階段投標文件 三 限制性招標附於議價或比價文件 比價採分段開標者, 附於第一階段開標之投標文件 第十二條投標廠商或採購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相關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予發還 但依招標文件規定不予發還者, 不在此限 一 未得標之廠商 二 因投標廠商家數未滿三家而流標 三 機關宣布廢標或因故不予開標 決標 四 廠商投標文件已確定為不合於招標規定或無得
5 標機會, 經廠商要求先予發還 五 廠商報價有效期已屆, 且拒絕延長 六 廠商逾期繳納押標金或繳納後未參加投標或逾期投標 七 已決標之採購, 得標廠商已依規定繳納保證金 第十三條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採用複數決標並以項目分別決標之採購, 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 其屬合併者, 應為所投標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 前項合併繳納押標金者, 得依所投標之項目分別發還之 第十四條得標廠商以其原繳納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者, 押標金金額如超出招標文件規定之履約保證金金額, 超出之部分應發還得標廠商 廠商繳納之押標金有不予發還之情形者, 扣除溢繳之金額後全部不予發還 但採用複數決標之採購, 廠商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合併繳納押標金者, 其不予發還之金額應依個別項目計算之 第三章 履約保證金 第十五條履約保證金之額度, 得為一定金額或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 由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 前項一定金額, 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 ; 一定比率, 以不逾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 採單價決標之採購, 履約保證金應為一定金額 第十六條契約金額於履約期間有增減者, 履約保證金之金額得依增減比率調整之
6 第十七條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 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 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最後施工 供應或安裝期限長九十日 廠商未能依契約規定期限履約或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於前項有效期內完成驗收者, 履約保證金之有效期應按遲延期間延長之 第十八條履約保證金之繳納期限, 由機關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 於招標文件中合理訂定之 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 應訂定十四日以上之合理期限 廠商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履約保證金, 或繳納之額度不足或不合規定程式者, 不予受理 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 機關應定期命其補正 ; 逾期不補正者, 不予受理 機關辦理簽約, 得不以廠商先繳納履約保證金為條件 第十九條履約保證金之發還, 得以履約進度 驗收 維修或保固期間等條件, 一次或分次發還, 由機關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 於招標文件中訂明 履約保證金, 除契約另有規定或有得不予發還之情形者外, 於符合發還條件且無待解決事項後發還 其因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 致終止或解除契約或暫停履約者, 得提前發還之 但屬暫停履約者, 於暫停原因消滅後應重新繳納履約保證金 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採用複數決標之採購, 廠商依其得標項目合併繳納履約保證金者, 依前二項規定分別發還之 第二十條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得不予發還之情形, 由機關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 於招標文件中訂明
7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 廠商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 ( 含其孳息, 本項以下同 ), 得部分或全部不發還之情形如下 : 一 有本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 第七款情形之一, 依同條第二項前段得追償損失者, 與追償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二 違反本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轉包者, 全部保證金 三 擅自減省工料, 其減省工料及所造成損失之金額, 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仍有不足者, 與該不足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四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 致部分終止或解除契約者, 依該部分所占契約金額比率計算之保證金 ; 全部終止或解除契約者, 全部保證金 五 查驗或驗收不合格, 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 其不合格部分及所造成損失 額外費用或懲罰性違約金之金額, 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仍有不足者, 與該不足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六 未依契約規定期限或機關同意之延長期限履行契約之一部或全部, 其逾期違約金之金額, 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仍有不足者, 與該不足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七 須返還已支領之契約價金而未返還者, 與未返還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八 未依契約規定延長保證金之有效期者, 其應延長之保證金 九 其他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 致機關遭受損害, 其應由廠商賠償而未賠償者, 與應賠償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8 前項不予發還之履約保證金, 於依契約規定分次發還之情形, 得為尚未發還者 ; 不予發還之孳息, 為不予發還之履約保證金於繳納後所生者 同一契約有第二項二款以上情形者, 應分別適用之 但其合計金額逾履約保證金總金額者, 以總金額為限 第四章 預付款還款保證 第二十一條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 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得支領預付款及其金額, 並訂明廠商支領預付款前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 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廠商就支領預付款後之使用情形提出說明 第二十二條預付款還款保證, 得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進度或契約金額之比率遞減, 或於驗收合格後一次發還, 由機關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 於招標文件中訂明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或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 機關得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隨時要求返還或折抵機關尚待支付廠商之價金 前項利息之計算方式及機關得要求返還之條件, 應於招標文件中訂明, 並記載於預付款還款保證內 第二十三條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 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預付款還款保證者,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 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最後施工 供應或安裝期限長九十日 廠商未能依契約規定期限履約或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於前項有效期內完成驗收者, 預付款還款保證之有效期應按遲延期間延長之 第五章 保固保證金
9 第二十四條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 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 其屬分段起算保固期者, 並得分段繳納 前項保固保證金, 得以相當額度之履約保證金或應付契約價金代之 第二十五條保固保證金之額度, 得為一定金額或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 由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 前項一定金額, 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金額之百分之三為原則 ; 一定比率, 以不逾契約金額之百分之三為原則 第二十六條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 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保固保證金者,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 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保固期長九十日 第二十七條保固保證金之發還, 得以保固期間內完成保固事項或階段為條件, 一次或分次發還, 由機關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 於招標文件中訂明 第二十八條保固保證金及其孳息得不予發還之情形, 由機關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 於招標文件中訂明 保固保證金及其孳息得不予發還之情形, 準用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二款至第九款之規定 保固保證金, 除有不予發還之情形者外, 於保固期限屆滿且無待解決事項後發還之 第六章 其他保證及擔保 第二十九條廠商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保險單者, 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 連帶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保險金額應不少於
10 總標價 二 連帶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保險單應附於資格文件一併提出 三 連帶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有效期 內容 發還及不發還等事項, 準用履約保證金之規定 前項第一款所稱總標價, 得為下列情形之一 : 一 以總價決標者, 指投標廠商之總標價 二 以單價決標者, 指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採購總額或廠商所報單價與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採購量之乘積 三 辦理選擇性招標資格審查者, 由廠商依招標標的或機關預估採購總額預估之, 或以招標文件規定之一定金額代之 連帶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保險金額逾決標價者, 依決標價調整之 第三十條廠商以差額保證金作為本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之擔保者, 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 總標價偏低者, 擔保金額為總標價與底價之百分之八十之差額, 或為總標價與本法第五十四條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之百分之八十之差額 二 部分標價偏低者, 擔保金額為該部分標價與該部分底價之百分之七十之差額 該部分無底價者, 以該部分之預算金額或評審委員會之建議金額代之 三 廠商未依規定提出差額保證金者, 得不決標予該廠商 差額保證金之繳納, 應訂定五日以上之合理期限 其有效期 內容 發還及不發還等事項, 準用履約保證
11 金之規定 第三十一條廠商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或換貨, 其須將已付款之標的運出機關場所者, 得規定廠商繳納與標的等值之保證金 保固期間內有將標的運出機關場所改善或換貨之情形者, 亦同 前項保證金, 準用履約保證金之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機關提供財物供廠商加工或維修, 其須將標的運出機關場所者, 得視實際需要規定廠商繳納與標的等值或一定金額之保證金 前項保證金, 準用履約保證金之有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應繳納之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 得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其他廠商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代之 第三十三條之一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提出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其他廠商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者, 其應繳納之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得予減收 前項減收額度, 得為一定金額或比率, 由招標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 其額度以不逾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額度之百分之五十為限 第三十三條之二機關依前二條規定允許保證金得以連帶保證代之或減收者, 其提出連帶保證廠商文件之期限, 準用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之規定 ; 機關並應於招標文件規定, 連帶保證廠商之連帶保證責任, 不因分次發還保證金而遞減 保證金有不發還之情形者, 得標廠商及連帶保證廠商應向機關補繳該不發還金額中原由連帶保證代之或減收之金額 但依其情形可由連帶保
12 證廠商履約而免補繳者, 應先洽該廠商履約 第三十三條之三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三條之一連帶保證廠商應以依法得為保證 未參與投標, 且無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形者為限 第三十三條之四機關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 同一廠商同時作為各機關採購契約之連帶保證廠商者, 以二契約為限 機關辦理採購有前項連帶保證廠商情形者, 應將連帶保證廠商及相關資料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予以公告 第三十三條之五機關辦理採購, 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良廠商應繳納之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金額得予減收, 其額度以不逾原定應繳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限 繳納後方為優良廠商者, 不溯及適用減收規定 ; 減收後獎勵期間屆滿者, 免補繳減收之金額 前項優良廠商, 指經主管機關或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其主管法令所適用之廠商, 依其所定獎勵措施 獎勵期間及政府採購契約履約成果評定為優良廠商, 並於評定後三個月內檢附相關資料, 報主管機關, 經認定而於指定之資料庫公告, 且在獎勵期間內者 獎勵期間自資料庫公告日起逾二年者, 以二年為限 ; 無獎勵期間者, 自資料庫公告日起一年 機關並得於招標文件就個案所適用之優良廠商種類予以限制 第一項得予減收之情形, 機關應於招標文件規定, 其有不發還押標金或保證金之情形者, 廠商應就不發還金額中屬減收之金額補繳之 其經
13 主管機關或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取消優良廠商資格, 或經各機關依本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且尚在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者, 亦同 經直轄市或縣 ( 市 ) 政府比照第二項之規定評為優良之廠商, 於各該政府及所屬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得準用第一項及前項之規定, 並免報主管機關及於指定之資料庫公告 依其他法令得予減收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金額, 而該法令未明定需於招標文件規定或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公告者, 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之六機關辦理非條約協定採購, 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全球化廠商應繳納之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金額得予減收, 其額度以不逾各原定應繳總額之百分之三十為限, 不併入前條減收額度計算 繳納後方為全球化廠商者, 不溯及適用減收規定 ; 減收後獎勵期間屆滿者, 免補繳減收之金額 前項全球化廠商, 指我國廠商得標我國以外之政府採購標案累計決標金額達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我國中央機關門檻金額以上, 於決標後一年內經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登錄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公告, 且在獎勵期間內者 獎勵期間自資料庫公告日起一年 第一項得予減收之情形, 機關應於招標文件規定, 其有不發還押標金或保證金之情形者, 廠商應就不發還金額中屬減收之金額補繳之 其經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前項我國以外之政府採購標案有重大違約情形而取消全球化廠
14 商資格, 或經各機關依本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且尚在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者, 亦同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有關之押標金 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之格式, 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作業程序說明表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承辦單位 相關單位 作業程序說明 BP15 澎湖縣政府 ( 單位名稱 ) 作業程序說明表 發現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處置 採購單位 政風單位 監辦單位 1 不予開標決標 : (1) 廠商如有政府採購法 ( 下稱本法 ) 第 50 條第 1 項各款情形之一 ( 例如第 5 款 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之情形 : 投標文件內容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繕寫或備具者 ; 押標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廠商繳納或申請退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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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須知範本 (105.04 版 ) 以下各項招標規定內容, 由機關填寫, 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 各項內含選項者, 由機關擇符合本採購案者勾填 一 本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及其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規定 二 本標案名稱 : 三 採購標的為 : (1) 工程 (2) 財物 ; 其性質為 : 購買 ; 租賃 ; 定製 ; 兼具兩種以上性質者 ( 請勾選 ) (3) 勞務 四 本採購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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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須知範本 (105.10 版 ) 以下各項招標規定內容, 由機關填寫, 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 各項內含選項者, 由機關擇符合本採購案者勾填 一 本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及其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規定 二 本標案名稱 : 三 採購標的為 : (1) 工程 (2) 財物 ; 其性質為 : 購買 ; 租賃 ; 定製 ; 兼具兩種以上性質者 ( 請勾選 ) (3) 勞務 四 本採購屬
LP _禮券(提貨券)_契約條款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LP5-100038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各機關 學校集中採購禮券 ( 提貨券 ) 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 以下簡稱臺灣銀行採購部 ) 代理適用機關 ( 亦稱訂購機關或機關 ) 採購禮券 ( 提貨券 ), 適用機關 立約商雙方及臺灣銀行採購部同意共同遵守本共同供應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 約定條款如下 : 一 採購標的 : ( 一 ) 本案所稱之禮券
運動器材LP _契約條款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LP5-990047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中央政府各機關 學校 國營事業及臺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 學校集中採購運動器材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採購部 ( 以下簡稱臺灣銀行採購部 ) 代理適用機關 ( 又稱訂購機關或機關 ) 採購運動器材, 適用機關 立約商雙方及臺灣銀行採購部同意共同遵守本共同供應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 約定條款如下
100 9/5 E-mail 88 ( ) 20098 21 100-2 88-3 - - 4 - 5-6 - 7-8 (1) - 9 (2)- () 1. 9912 2. 3. 4. 5. () 1. 2. 3. 4. 5. 6. / 7. / - 10 (2)- () 1. 2. 3. 4. 5. 6. () 9912-11 (2)- - 12 13 - (2)- 1. 2. 3. 4. 5.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網路電話總機系統投標須知 (105.04.08 版 ) 以下各項招標規定內容, 由機關填寫, 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 各項內含選項者, 由機關擇符合本採購案者勾填 一 本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及其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規定 二 本標案名稱 : 網路電話總機系統三 採購標的為 : (1) 工程 (2) 財物 ; 其性質為 : 購買 ; 租賃 ; 定製 ; 兼具兩種以上性質者 ( 請勾選
LP _飲水機_契約條款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LP5-102024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代理各機關 學校集中採購飲水機共同供應契約條款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 以下簡稱臺灣銀行採購部 ) 代理適用機關 ( 又 稱訂購機關或機關 ) 採購飲水機, 適用機關 立約商雙方及臺灣銀行採購部同 意共同遵守本共同供應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 約定條款如下 : 一 本契約所稱 適用機關 係指總統府 立法院 司法院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 ( 第 2 次 ) (105.4.8 版 ) 以下各項招標規定內容, 由機關填寫, 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 各項內含選項者, 由機關擇符合本採購案者勾填 一 本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及其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規定 二 本標案名稱 :105 年度 救災醫療物資分配合理性研究 ( 案號 : MOHW105-FDA-D-113-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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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本文件為機關或機構 ( 以下簡稱機關 ) 依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招標 廠商投標及機關決標後簽訂契約三用文件 招標時由機關使用招標欄位並備齊招標文件後依規定招標 ; 投標時由廠商使用投標欄位並備齊投標文件後依規定投標 ; 決標後由機關使用決標欄位並附具必要之招標 投標及決標文件依規定蓋章後即完成與得標廠商之簽約手續, 不必再經得標廠商簽名或蓋章, 並以機關蓋章之日為簽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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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 機關招標部分 ) 本文件為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 以下簡稱機關 ) 依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招標 廠商投標及機關決標後簽訂契約三用文件 招標時由機關使用招標欄位並備齊招標文件後依規定招標 ; 投標時由廠商使用投標欄位並備齊投標文件後依規定投標 ; 決標後由機關使用決標欄位並附具必要之招標 投標及決標文件依規定蓋章後即完成與得標廠商之簽約手續, 不必再經得標廠商簽名或蓋章,
中信局0222.xlsx
銀行採購部 - 電腦設備標案案號 :LP5-980056 立約廠商 : 竑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契約起始日期 :099/05/05, 契約終止日期 :100/03/31 標案說明 : (1) 機關大量訂購優惠條件及採購金額上限 : 請參閱本案契約第四條 第 ( 二 ) 款規定辦理 (2) 惟訂購數量 10 ( 含 ) 以下者 : 請參閱本案契約第六條 第 ( 一 ) 款規定辦理 (3)LP5-98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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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102 9 25 146 1 8... 1... 2 40 1... 6 2 5... 10... 11... 12 19 1... 12 2 1 1... 14 9 4 1... 15 壽險訊息第 141 期 1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示保險業依保險法第 1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規定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之相關規範 102 8 29 10202508001 twbbb twbbb
LP _保全_契約條款
招標案號 :LP5-100039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各機關 學校辦理 101 年度保全 ( 警衛勤務 ) 集中採購共同供應契約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 以下簡稱臺灣銀行採購部 ) 代理適用機關 ( 亦稱訂購機關或機關 ) 採購保全 ( 警衛勤務 ), 適用機關 立約商雙方及臺灣銀行採購部同意共同遵守本共同供應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 約定條款如下 : 一 採購標的 : ( 一 )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SRPO-(1000383 ) 投標須知 Notice to Tender(Second) 第二次 Re: Our Tender No. : SRPO-( 1000383 ) 以下各項招標規定內容, 由本中心填寫, 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 各項內含選項者, 由本中心擇符合本採購案者勾填 (National Synchrotron Radiation Research Center (hereinafter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Microsoft PowerPoint - 採購錯誤態樣
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 97.5( 中央大學 - 採購基礎班 ) 報告人 : 梁靜媛 1 報告大綱 一 準備招標文件二 資格限制競爭三 規格限制競爭四 押標金保證金五 決定招標方式六 刊登招標公告七 領標投標程序 八 開標程序九 審標程序十 決標程序十一 可能有圍標之嫌或宜注意之現象十二 履約程序十三 其他不法不當行為 2 前言 政府採購觀念 : 採購本質是選擇權的遂行 未能充分了解, 謬誤及抱怨仍多
LP _租賃影印機_契約條款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LP5-100035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各機關 學校等集中採購租賃影印機共同供應契約條款立約商優惠訊息 契約條款附件四 五 : 租賃確認書 (doc) 裝機確認書 (doc)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 以下簡稱臺灣銀行採購部 ) 代理適用機關 ( 亦 稱訂購機關或機關 ) 採購影印機租賃, 適用機關 立約商雙方及臺灣銀行採購 部同意共同遵守本共同供應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4D F736F F F696E74202D AC46A9B2B1C4C1CAB160A8A3BFF9BB7EBA41BCCB BACDBAE65BCD2A6A15D>
政府採購常見錯誤態樣 1 底價 底價訂定時點 及相關作業缺失 2 底價訂定時點及相關作業缺失 準用最有利標案件, 非採固定價格或費率決標者, 未參考廠商報價訂底價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 以公開取得方式辦理, 於未能取得 3 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議價方式辦理, 未依本法施行細則第 54 條第 3 項辦理 底價陳核單未填押日期, 致無法確認訂定時機 底價逕以預算金額萬位以下歸零方式為之 公開招標未確實於開標前核定底價,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投標須知 1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100.07.20 版 ) 以下各項招標規定內容, 由機關填寫, 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 各項內含選項者, 由機關擇符合本採購案者勾填 一 本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及其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規定 二 本標案名稱 :101 年度機電 消防及 UPS 不斷電系統維護 ( 案號 :NCDR-S-101001)
Microsoft PowerPoint - 政府採購法規概要(9806中央).ppt
政府採購法規概要 代訓機關 : 國立中央大學報告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報告人 : 李文中技正 1 第 31 條 ( 押標金之處理 ) 旨揭採購之 3 家投標廠商 中原食品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白雞食品工業開發有限公司及三沅捷和農產企業社, 既經貴府採購中心認定有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情形, 依本會 92 年 11 月 6 日工程企字第 09200438750 號函釋例
-80 度冰箱採購及維護契約書 立約人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 以下簡稱 甲方 ) 及 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乙方 ), 鑒於甲方因執行 105 年度專案計畫, 需使用 -80 度冰箱, 爰向乙方進行採購, 雙方同意遵守相關法令, 訂定條款如后 : 第一條 履約標的 一 乙方應給付如附件所載功
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暨 有限公司 -80 度冰箱 採購及維護契約書 採購案號 :PO105060415 -80 度冰箱採購及維護契約書 立約人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 以下簡稱 甲方 ) 及 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乙方 ), 鑒於甲方因執行 105 年度專案計畫, 需使用 -80 度冰箱, 爰向乙方進行採購, 雙方同意遵守相關法令, 訂定條款如后 : 第一條 履約標的 一 乙方應給付如附件所載功能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財物採購契約 公告版本 102 年 2 月 20 日府工採字第 10230045200 號函訂頒 ( 自 102 年 3 月 1 日起實施 ) 目錄第一條契約文件及效力... 2 第二條履約標的... 3 第三條契約價金之給付... 3 第四條契約價金之調整... 4 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6 第六條稅捐... 7 第七條履約期限... 7 第八條履約管理... 9 第九條履約標的品管...
Microsoft Word _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 v3_fin_.doc
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 (105.9.20 版 ) 招標機關 ( 以下簡稱機關 ) 及得標廠商 ( 以下簡稱廠商 ) 雙方同意依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及其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訂定本契約, 共同遵守, 其條款如下 : 第一條契約文件及效力 ( 一 ) 契約包括下列文件 : 1. 招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2. 投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3. 決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4. 契約本文 附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訂定廠商特定資格時, 得限公部門 ( 政府機關 公營事業 公立學校 ) 之實績始可接受 ;( 錯態 2-6)(4) 以上皆非 8.(4) 依採購法規定,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定之事項, 下列何者正確? (1) 限定國內廠商投標時須檢附與國外廠商技術合作之證明 ;( 錯態 2-23)(2) 廠商投標時所
錯誤採購態樣題庫最後更新日期 :( 人發局第一期 ) 2010/03/20 選擇題 : ( 答案 ) 正確 錯誤 解析 1.(4) 下列何者正確 (1) 規定投標當時即必須擁有指定之設備 ;( 錯態 2-16)(2) 規定廠商所附型錄均須為正本 ;( 影本即可 ; 錯態 3-5)(3) 規定廠商提出之實績證明須為公家機關 ;( 錯態 2-6)(4) 規定外標封上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 2.(3) 下列何者非屬於資格限制競爭的情形?(1)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保證金收取 合格之擔保品種類為何 非現金擔保品之折扣率 haircut 為何 CCP是否將會員所繳擔保品用於投資 其孳息是否回饋給會員 限制措施 焦 點 視 界 是否對會員之委託金額 信用 部位及風險訂定限額 會員是否必須對其客戶制定限額 洗價 mark-to-market 之時間及方法為何 結算交割 市 場 掃 描 交割週期 T+1或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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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法規實務概要 目 錄 一 課程介紹...4 二 工程採購簡介...5 2.1 採購金額與招標方式...5 2.2 技術規格...6 2.2.1 特殊之產品或工法...6 2.2.2 綁標行為態樣...6 2.2.3 招標文件之公開閱覽...7 2.3 廠商資格...7 2.3.1 資格規定...7 2.3.2 營造業...8 2.3.3 自來水管承裝商...8 2.3.4 室內裝修業...8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投標須知 ( 一般最低標, 即非評分及格之最低標使用 ) (106.1 版 ) 以下各項招標規定內容, 由台灣高鐵公司 ( 下稱本公司 ) 填寫, 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 各項內含選項者, 由業務單位 / 採購單位擇符合本採購案者勾填 一 本採購依招標公告 招標文件及適用本公司相關規章之規定 二 本標案名稱 : 高鐵基地 / 車站空調設備汰換與增設工程案號 : T2-18-002 三 採購標的為 :
Microsoft Word - NLAC-S 空調維護-北.doc
投標須知 以下各項招標規定內容, 由機關填寫, 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 各項內含選項者, 由機關擇符合本採購案者勾填 一 本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及其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規定 二 本標案名稱 :NLAC-S-101009 台北中心中央空調 監控 鍋爐及其他冷凍空調等相關設備維護乙案 (2 年 ) 三 採購標的為 : (1) 工程 (2) 財物 ; 其性質為 購買 ; 租賃 ; 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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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fer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Ulfer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0,000,000 20,000,000 2,000,000 180,000,000 0.62 0.38 1% 0.0027% 0.005% 1711 38D 0.62 0.38 0.621%0.005%0.0027% 0.62 www.hkexnews.hk www.ulferts.com.hk
10501
公共工程決標案件二代採購網上傳作業說明 ( 第 4 版 105.01) 1) 壹 決標案件標案資料之標案資料之上傳步驟貳 問答集參 附件一 作業要點二 作業辦法修正條文三 作業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1 壹 決標案件標案資料之標案資料之上傳步驟 1.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2. 點選左上角的 政府採購 -- 決標管理
Microsoft Word 採購錯誤態樣彙編_印刷.doc
七 採購作業錯誤行為態樣 1. 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暨補充說明 序號一 準備招標文件 1 擅改法律文字, 例如 : 更改或增列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第 31 條第 2 項 第 101 條 第 103 條之文字 採購法係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其修正需依法律規定程序辦理, 適用機關不得任意予以更改或增列, 否則無效例如 : 1. 第 31 條第 2 項第 8 款規定為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者,
行政院衛生署所屬醫療院局
103 年度高雄市各市立醫院藥品聯合招標投標須知 (101.04.11 版 ) 壹 總則 : 一 本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及其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規定 二 本標案名稱 :103 年度高雄巿各巿立醫院藥品聯合招標三 承辦招標機關 :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 以下簡稱本院 ) 四 承辦機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 130 號五 聯絡人員及電話 : 總務室胡先生, 電話 :(07)7513171
共同供應契約簡介-貳
貳 共同供應契約常見問答 一 共同供應契約之招標作業 1. 問 : 什麼是共同供應契約? 答 : 政府採購法第 93 條規定, 各機關得就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 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約 所稱之共同供應契約, 指一機關為二以上機關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契約, 使該機關及其他適用機關均得利用該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 對於廠商而言, 簽訂共同供應契約後, 即有義務依約供應採購標的予該契約之所有適用機關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內購案 XB08453PA82-CS 招標文件目錄內容 ( 本案 適用 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 等標期 :108 年 10 月 04 日 ~ 108 年 10 月 16 日 ) 項次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名稱頁次 1 招標單 投標須知 ( 修定版 : 請至本院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內購案 XB08453PA82-CS 招標文件目錄內容 ( 本案 適用 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 等標期 :108 年 10 月 04 日 ~ 108 年 10 月 16 日 ) 項次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名稱頁次 1 招標單 1-2 2 投標須知 (108.03.15 修定版 : 請至本院採購資訊網 (http://pcsd.ncsist.org.tw) 表單下載處下載運用 ) 3-19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LCIDC01_ doc
華郵政臺字第㆕㈨㈦號執照登記認為第㆒類新聞紙類 華民國㈨㈩㆒年㈩㆒ ㆓㈩ (星期㆔)版出㈥. ㆔期星每卷㆒㈩㈨第期㈦㈩㈥第發行零售全年訂購處 址電話立法院公報處每冊新臺幣㈧ 元計㈧ 期㈧折優待立法院公報處 山南路㆒號㆓㆔㈤㈧㈤㆔㈤㆓頁次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㈧次會議紀錄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繼續質詢 (㆕㈨ ㆓㈤㈧)國是論壇 (㆔㈤㈦ ㆔㈥㈧)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㈦次會議議事錄 (㆔㈥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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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2 ( 571 ) 88(4) 2016 3 31 13721 13733 2016 3 31 ( ) 2 21 ( ) 2016 3 31 13723 13733 9 1. ( ) 2. 3. 4. 5. 2016 5 23 ( ) 13723 13733 ( ) 2016 3 31 405 2016 3 31 2016 5 23 10 8 2016 3 31 ( ) 收入 附註 截至 2016
5. / / / / / / / / 6. * (
19/2013 (19.3.2013 (a (b ( (2013-2014 ( 1. 2013 2. 3.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220,000 1 5. / / / / / / / / 6. * ( 2010 2012 181 120 1137 120 554 2 7. * 1. 2. 3. 4. 8. ( * (I 180 (15 x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2018-2019 年馬來西亞大型媒體廣告宣傳案勞務採購契約 (106.11.9 修正 ) 臺灣觀光協會吉隆坡辦事處 ( 以下簡稱機關 ) 及 ( 以下簡稱廠商 ) 雙方同意依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及其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訂定本契約, 共同遵守, 其條款如下 : 第一條契約文件及效力 ( 一 ) 契約包括下列文件 : 1. 招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2. 投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3. 決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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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432 中華民國一 二年七月十六日 中鋼半月刊 第九版 六月份公司業務概況 八 碳鋼產量 六九九 七 三公噸 碳 鋼銷量 七三六 九公噸 合併營收 二五 八七五 一七五千元 福利金收支統計 項 福 利 資 訊 請 參 閱 EIP 快速選 單 總務福利資訊平台 本公司福委會一 二年六月 份福利金收入及各項補助之人 數 金額統計如下表 至於各 一 二年合併累計營收 二千元 一七三 一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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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採購法之彈性機制辦好採購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中華民國 103 年 8 月 29 日 招標階段 決標階段 履約階段 爭議處理階段 1 一 招標階段 1 問題 未因 案 制宜, 選擇適當招標方式辦理採購 分析 採購法所定招標方式, 包括公開招標 選擇性招標 限制性招標及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 適用未達公告金額採購 ) 標案特性如符合限制性招標或選擇性招標之要件, 可採用限制性招標或選擇性招標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高雄貨運服務所
附件一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高雄貨運服務所 車站多媒體廣告投標須知 壹 招標目的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高雄貨運服務所 ( 以下簡稱本所 ) 為活絡廣告業務, 招攬廣告 貳 投標標的 : 一 標的名稱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南車站多媒體廣告出租經營 二 標的範圍 : 臺南車站第一月台地下道上方 前站出口剪票處旁 ( 計 2 面 ), 其範圍及數量等資料詳如附圖, 出租計價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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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銀 (LP5-101040) 共同供應契約 - 投影機標 得標型號及價格對照表 ( 項次別 ) 備註說明 : - 泓彥資訊為台銀採購處 LP5-101040 第二期程 ( 分區 ) 的合格議約商, 契約編號 : 12-LP5-7695 - 本報價單內的所有 " 契約價格 ", 皆已含 1.2% 台銀採購處作業服務費及 5% 營業稅 (= 未稅投標價格 /0.938) - 所有台銀共同供應契約的得標項次設備,
LP /LP _油品_契約條款
招標案號 :LP5-103034/LP5-103034-2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辦理中央各機關 ( 國防部暨所屬機關除外 ) 學校 國營事業 ( 台電發電機用油除外 ) 等油品共同供應契約條款 廠商注意事項 : LP5-103034 購案第 1 組第 6 項 第 2 組第 3 4 7 項及第 3 組第 1 項業以 LP5-103034-2 購案號辦理招標 決標, 該等決標項次併入 LP5-103034
LP _禮卷_契約條款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LP5-105031/LP5-105031-1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辦理各機關 學校禮券 ( 提貨券 ) 共同供應契約條款 立約商注意事項 : LP5-105031 購案第 1 組第 5~6 項業以 LP5-105031-1 購案辦理招標 決標, 該決標項次併入 LP5-105031 購案之契約執行, 並自 105 年 12 月 13 日生效 另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
Microsoft Word 採購錯誤態樣彙編_印刷.doc
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彙編 一 採購錯誤行為態樣解析 ( 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 二 採購作業常見缺失態樣及改善建議分析表 ( 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 三 營養午餐採購常見缺失態樣及改善建議一覽表 ( 臺北市政府 99 年 11 月 25 日府工採字第 09930347401 號函頒 ) 四 工程採購延宕驗收結案各階段常見缺失態樣 ( 臺北市政府 99 年 11 月 25 日府工採字第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實務
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實務 中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稽核委員 江獻琛 2014/6/28 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103 年 6 月 28 日 ) 1 學歷土木工程碩士考試土木工程乙等特考及格土木工程高等考試及格 ( 土木技師 ) 經歷 台北縣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課技佐 技士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籌備處技士 專員 副研究員 行政院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副研究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科長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第三組不斷電系統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請以行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為準 1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 新北市 臺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彰化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契約期間 : ~ 契約編號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請以行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為準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LP-000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 新北市 臺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彰化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契約期間 :0.0.~08.0.30 契約編號 :8-LP-08 直立型 00VA 離線式 (Off-Line) 不斷電系統 UPO-AWB S,0 直立型 00VA 離線式 (Off-Line)
第一組伺服器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 ~ 契約編號 :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5-1060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106.09.08~107.09.07 契約編號 :17-LP5-04371 1 1 1 1 1 1 1 2 2 2 3.0GHz 一顆 ) (Linux Server 作業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