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併發重症 (Severe Complicated Influenza)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簡報大綱 基本概念 疾病概述 防治工作
基本概念
前言 流感是一種急性病毒性呼吸道疾病 每年發生季節性流行 流行期間內, 爆發快, 散播範圍廣泛 以北半球而言, 好發於秋 冬兩季, 約在每年 11 月至隔年 3 月期間 可能出現嚴重併發症, 常以細菌性及病毒性肺炎表現, 多見於老年人 嬰幼童及慢性疾病患者 可依程度引起世界大流行 季節性流行 以及散發病例
流感與感冒的不同 項目流感 (Influenza) 感冒 (Cold) 疾病類別急性病毒性呼吸道疾病上呼吸道感染的疾病 致病原臨床症狀併發症治療方法預防方法 流感病毒, 可分為 A B C 三型因為它很容易發生變異, 所以容易發生大流行 主要為發燒 頭痛 肌肉痛 疲倦 流鼻涕 喉嚨痛以及咳嗽等症狀 最常見的併發症是肺炎, 包括病毒性及細菌性肺炎, 其他還包括中耳炎 鼻竇炎 腦炎 腦病變 雷氏症候群及其他嚴重之繼發性感染等 依照醫師處方給予抗流感病毒藥物治療及支持性療法 注重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接種流感疫苗 大約 200 多種, 包括比較常見的 : 鼻病毒 副流感病毒 呼吸道細胞融合性病毒 腺病毒等 症狀較輕微, 常見包括打噴嚏 流鼻水 鼻塞及喉嚨痛, 偶有輕微咳嗽 發燒或全身酸痛的情形 急性中耳炎 急性鼻竇炎 下呼吸道感染 感冒多半可自癒, 以支持性療法為主 注重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流感病毒介紹 流感病毒 (Influenza virus) 屬正黏液病毒科 (orthomyxoviridae) 分為 A 型 B 型 及 C 型 依 NP 及 M 蛋白分型 外套膜含有 2 種醣蛋白 紅血球凝集素 (hemagglutinin:ha) 神經胺酸酶 (neuraminidase:na) A 型病毒再依據不同的 HA 及 NA 區分亞型 圖片來源 : Nature Reviews Microbiology 9, 590-603 (August 2011)
流感病毒的變異 流感病毒的抗原變異主要分為下列二種 抗原微變 (Antigenic drift): 連續變異 與局部性流行有關 HA(H1-18) 或 NA(N1-11) 基因突變 抗原突變 (Antigenic shift ): 不連續變異 不同病毒株引發的基因重組, 不常發生 與全球大流行有關 新型流感病毒株則是由突變和基因重組 (reassortment) 產生
流行情形 全球 每年併發重症人數約 300~500 萬 每年死亡人數約 25~50 萬人, 多數死亡者為 65 歲以上老年人 流感年侵襲率在成人約 5~10%, 小孩約 20~30% 主要流行病毒型別為 A B 兩型, 其中 A 型又以 H1N1 及 H3N2 兩亞型為主 資料來源 : 1.WHO. The world health report 2007 : a safer future : global public health security in the 21st century. WHO; 2007: 45-48. 2.WHO. Influenza (Seasonal). Available at:http://www.who.int/mediacentre/factsheets/fs211/en/
全球流行疫情 資料來源 : WHO. Influenza. Available at: http://www.who.int/influenza/surveillance_monitoring/updates/latest_update_gip_surveillance/en/
流行情形 台灣 流行約自 10 月開始, 於 12 月至隔年 2 月進入高峰, 3 月後逐漸下降 每年約有 11% 的人因肺炎或流感而就醫 根據估計, 在台灣門診就醫之流感病患中, 約有 1% 需住院治療, 其中 0.1-1% 之病患出現嚴重併發症需住加護病房治療, 死亡率約為 5 成, 其中死亡者超過 80% 為 65 歲以上老人 資料來源 1. 健保資料庫 2. Chuang et al., MISMS Asia Meeting: Hanoi, Vietnam, Aug 13-15, 2007 3. 李佳琳 顏哲傑 黃逸芯 :2002 年台灣地區肺炎及流感就醫病例之流行病學探討 疫情報導 2004; 20:478-487
疾病概述
傳播方式及臨床症狀 傳播方式 飛沫傳染 : 感染者咳嗽或打噴嚏而擴散病毒 接觸傳染 : 病毒可短暫存活於非吸水性表面, 故可藉由手沾染病毒再接觸口 鼻或眼睛而感染 一般症狀 發燒 咳嗽 喉嚨痛 全身酸痛 頭痛 寒顫與疲勞 部分病例伴有腹瀉 嘔吐症狀 多數人通常可在 2 週內康復
流感併發重症 流感併發重症 有些人感染流感病毒後可能出現肺部 神經系統 心肌炎 / 心包膜炎或侵襲性細菌感染等嚴重併發症, 而需住院治療, 甚至導致死亡, 稱之為流感併發重症 可能併發重症之高危險群 老年人 嬰幼兒 孕婦 患有精神 神經肌肉 氣喘 心血管 肺臟 腎臟及代謝系統等慢性疾病 免疫功能不全者
感染過程 潛伏期 通常約 1~4 天 出現併發症的時間約在發病後的 1-2 週內 可傳染期 成人大約在症狀出現後 3~5 天內 小孩則可達到 7 天 免疫不全者其排放病毒之時間可長達數週或數月 感受性及抵抗力 新血清型的病毒, 各年齡層均具有相同的感受力 感染後可針對原感染的病毒抗原產生免疫力 免疫力維持的期間及效力則視病毒抗原變異的狀況及感染的次數而定
治療方式 流感抗病毒藥劑 M2 protein 抑制劑 Amantadine 等 抗藥性問題嚴重, 已不建議用來治療流感 神經胺酸酶抑制劑 (neuraminidase inhibitor) 口服式之 Oseltamivir (Tamiflu 克流感 ) 吸入式之 Zanamivir (Relenza 瑞樂沙 ) 靜脈注射之 Peramivir (Rapiacta) 支持療法 - 醫師評估投以症狀緩解藥物
防治工作
流感防治策略 季節性流感 疫情監視衛教宣導疫苗接種抗病毒藥劑使用公共衛生介入 病毒活動監視重症病例監視流行趨勢監視個人衛生人口密集機構高危險群 高傳播群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可能併發重症之類流感患者新型 A 型流感通報病例自主健康管理
多元化監視系統 病毒活動監視 病毒性合約實驗室監視通報系統 含病毒抗原及抗藥性分析 病例監視 法定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 流感併發重症 症狀監視通報系統 : 類流感群聚 國際機場發燒旅客 流行趨勢監視 即時疫情監測及預警系統 (RODS) 因肺炎及流感死亡監視 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傳染病防治法之規範 單純流感非屬法定傳染病, 不需逐例通報 流感併發重症 第四類傳染病 ; 應於一週內通報 主要目的為監測重症個案之發生趨勢與其感染之流感病毒型別, 以掌握流感疾病嚴重度, 以及流行病毒與疫苗株吻合情形 亦具早期發現可能之病毒變異或新型流感病毒之意義
流感併發重症 法定傳染病訂定沿革 2000 流感併發重症列為第三類甲種法定傳染病 2011 修正 流感併發重症 疾病名稱為 流感併發症 1999 2000 2007 2011 2014 1999 流行性感冒列為第三類乙種法定傳染病 2007 流感併發重症列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2014 修正 流感併發症 疾病名稱為 流感併發重症
病例定義 1/2 臨床條件 出現類流感症狀後兩週內因併發症 ( 如肺部併發症 神經系統併發症 侵襲性細菌感染 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等 ) 而需加護病房治療或死亡者 檢驗條件 具有下列任一條件 : 呼吸道臨床檢體 ( 咽喉擦拭液等 ) 分離並鑑定出流感病毒 (Influenza virus) 臨床檢體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 臨床檢體抗原檢測陽性 臨床檢體血清學抗體檢測陽性 : 急性期與恢復期流感病毒血清抗體效價 4 倍上升 流行病學條件 曾經與經實驗室證實之確定病例具有密切接觸 (close contact), 即照護 同住 或與其呼吸道分泌物 體液之直接接觸
病例定義 2/2 通報定義 符合臨床條件 疾病分類 可能病例 符合臨床條件 極可能病例 符合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 確定病例 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
檢體採檢送驗事項
疑似流感併發重症個案通報暨系統自動研判流程 * 註 : 醫院於通報時應一併上傳個案病例摘要 ** 註 : 如確定病例個案死亡, 醫院應再上傳出院病摘及死亡證明書
流感疫苗接種建議 建議接種對象 年滿 6 個月至 18 歲者, 尤其未滿 5 歲幼兒 ;50 歲以上成人 具有慢性肺病 ( 含氣喘 ) 心血管疾病 腎臟 肝臟 神經 血液或代謝疾病者 ( 含糖尿病 ) 免疫功能不全者 任何孕程懷孕婦女 居住於安養 養護等長期照護機構之受照顧者 肥胖者 ( 身體質量指數 BMI 35) 醫療照顧者 與 <5 歲幼兒 50 歲成人或其他流感高危險群同住或其照顧者, 尤其 6 個月以下嬰兒之接觸者 目前政府於每年 10 月 1 日開始, 依照疾病風險將上述部分對象納為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 接種流感疫苗的保護效果於 6 個月後會逐漸下降, 且每年流行的病毒株可能不同, 建議應每年接種流感疫苗, 以獲得足夠保護力
公費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 符合 流感併發重症 通報病例 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 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 重大傷病 免疫不全 ( 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 ) 或具心肺血管疾病 肝 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 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 (BMI>=35) 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 / 副指揮官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 符合新型 A 型流感通報定義者 ( 需通報於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 ) 新型 A 型流感極可能 / 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 ( 接觸者名冊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區正 / 副指揮官或其授權人員研判需給藥者 ) 動物流感發生場所撲殺清場工作人員 ( 接觸者名冊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區正 / 副指揮官或其授權人員研判需給藥者 )
衛教宣導 個人與家庭防護 維持手部清潔 勤洗手, 用肥皂和水清洗至少 20 秒 咳嗽或打噴嚏後更應立即洗手 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 鼻子和嘴巴 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有呼吸道症狀時戴口罩, 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立即更換 打噴嚏時, 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 或用衣袖代替 有呼吸道症狀, 與他人交談時, 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 及早就醫, 生病時在家休養 出現發燒 咳嗽等類流感症狀, 建議及早就醫 就醫後儘量在家休息, 減少出入公共場所 患者應避免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注意危險徵兆, 掌握黃金治療時期 出現呼吸困難 呼吸急促 發紺 ( 缺氧 ) 血痰或痰液變濃 胸痛 意識改變 低血壓或高燒持續 72 小時等危險徵兆時, 應提高警覺, 儘速轉診至大醫院就醫
流行高峰期之防治作為 1/3 加強監視疫情通報系統 確實掌握疫情資訊, 即時發布疫情警訊 加強衛生教育宣導 流感流行期間, 減少出入公共場所或人多擁擠地方 適時發布警訊, 籲請醫師提高警覺, 及時給予用藥治療
流行高峰期之防治作為 2/3 學校之防治策略 透過家庭聯絡簿等方式, 提醒家長注意流感預防方法及學童健康狀況 加強 有生病, 不上班, 不上課 及 咳嗽禮節 之衛生公德宣導教育 落實群聚事件之通報 人口密集機構之防治策略 機構注意保持環境衛生及空氣流通 加強個人及群聚事件之監視及通報作業 醫療院所之防治策略 加強院內感染控制措施 維持緊急醫療網轉診管道的通暢
流行高峰期之防治作為 3/3 軍營 ( 隊 ) 之防治策略 保持軍營 ( 隊 ) 環境衛生及空氣流通 落實群聚事件之通報 大眾運輸系統 維持運輸工具及候車地點之環境清潔 協助衛教宣導 因應春節返鄉人潮防治流感疫情擴散 透過媒體通路, 加強衛教宣導 透過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提醒民眾流感防治措施
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