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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 CB(4)558/13-14(01) 號文件 英語國家與香港的 第二語言政策 的比較 2014 年 4 月 1. 引言 樂施會一直關注香港少數族裔的權利和社會融合, 特別是他們的教育機會 因為缺乏受教育的機會, 其他權利如言論和選擇工作的自由 全身投入社區的機會, 也不 能夠實現 1 縱使在港的少數族裔學生孜孜不倦學習中文, 但因為現有中文語言課程未能照顧以非華語為母語背景的學生的語言學習需要, 以致他們在中文及其他學科的學業成績也未及本地學生 2011 年人口統計及立法會文件均顯示, 他們入讀大學或專上教育的比率遠低於本地學生 2 換句話說, 香港的教育體制未能公平地為他們提供一個向上流動的途徑, 讓他們找到更好的工作和增加收入的機會 結果, 他們要經年處身貧窮的困窘 有見及此, 樂施會在 2006 年開始與伙伴團體一起倡議, 要求教育局, 推行 中文作為第二語言 的政策, 為少數族裔或非華語學童 ( 教育局以在家使用的語言, 來定義非以中文為母語的學生 ) 提供優質 適切的教育, 增加他們在生活各方面的機會 特首在新一份的 施政報告 首次公布為少數族裔學生提供 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 等措施 但到現在外界也不了解這些新措施, 特別是 架構 的具體運作 中文作為第二語言 對於香港市民是新的概念, 若參照相關措施在國外實行多年的經驗, 對香港將有所裨益 1 Carmichael Sarah, 2009, p.1. Language rights in education: a study of Hong Kong s linguistic minorities. Centre for Comparative and Public Law, Faculty of Law,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ccasional Paper No. 19. 2 在 2011 年, 在 15 歲或以上的少數族裔人士中, 只有 1.3% 正在就讀全日制專上教育課程 (2011 年人口普查 : 少數族裔 ); 約 10% 的非華語考生透過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獲得取錄入讀大學 [ 立法會 CB(4)852/12-12(05) 號文件 ] 1

不少英語國家在上世紀六十 七十年前已開始實施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的語文政策, 其中的佼佼者為美國加州 ( 英文 / 雙語學習 ) 加拿大卑詩省( 英文學習 ) 澳洲新南威爾斯省 (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 香港可借鑑她們的經驗 此報告就她們語言政策的八個重要範疇, 以茲比較 八個範疇為 : 1. 政策目標 2. 英文學習學生定義及數目 3. 學生編班及持續評估 4. 英語支援課程模式 5. 支援課程年期 6. 扶持獲取優良高中畢業成績的措施 7. 語文教師的資歷 8. 支援課程的經費 2. 美國 加拿大與澳洲為非英語學生提供的英文學習政策的比較 2.1 美國 ( 加州 ) 3 2.1.1 政策目標加州的英文學習政策有兩個目標 : 一. 確保英文學習生 (English Learners) 快速 有效地完全掌握英文, 以達至英語為母語學生的水準 ; 二. 確保英文學習生在合理的時間內, 達到所有同年級學生的預期學術標準 2.1.2 英文學習學生定義及數目英文學習學生包括幼稚園至第 12 級高中學生 4 透過客觀的評估後, 他們被評定其英文程度不足以修讀一般的學校課程 在 2011 年, 加州公立學校中有 1,441,387 位英文學習生, 佔全部就學學生數目的 23.2% 當中 82.7% 的學生, 家中說西班牙語 2.1.3 學生編班及持續評估 當第一次入讀公立學校時, 如學生的主要語言不是英語, 便需要做一個 加州英文發展測驗 (The California English Language Development Test) 5 按這測驗結果所顯示的英文能力, 英文 3 如非另加闡明, 這部份的資料來源為 :Facts about English Learners in California (www.cde.ca.gov/ds/sd/cb/cefelfacts.asp) 和 English Learners in California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www.cde.ca.gov/sp/el/er) 4 這相等於香港新高中課程的中六 5 根據 加州教育則例, 如該學生在家中不說英文, 入學後 30 天內, 會安排參加一個由州政府設計的加州英文發展測驗, 以評估學生的整體英文能力 這測試結果分為五等 : 初學 早期 中等 2

學習學生便會分派到不同英文支援課程 英文學習學生每年也需要做 加州英文發展測驗, 直至他們被改評核為 流利英語 級 (Fluent English Proficient) 6 屆時便不需要額外的英文學習支援 2.1.4 英語支援課程模式加州政府每年預留經費為中小幼稚園就讀的英文學習學生, 按照他們的英文程度, 提供三種英文發展指導支援 (English language development instruction programme) 母語授課支援 (Alternative Program)- 這是專為英文程度不足以用英文為教學媒介的英文學習學生而設 他們會以其母語學習英文和其他學科, 如西班牙語 結構性英文沉浸班 (Structured/Sheltered English Immersion)- 此課堂專為被評估為低於 合理流利 程度 (reasonable fluency) 7 的英文學習學生而設 相同英文程度的學生被安排一起用英語上課, 但課程和教授方法會為學生特別設計 此沉浸班包括兩部份 : 一. 加強英文發展 ; 二. 其他學科如數學 科學 歷史科也以英文為授課語言, 但會用有別於教本地學生的教法 ( 如多介紹英語的文法和文化等 ) 或授課安排 ( 如活動上課 ), 以切合學生有限的英文能力 使他們在學習英文的同時, 也透過英文學習其他科目知識 英文主流班 (English Language Mainstream)- 這課堂為達 合理流利 程度 (reasonable fluency) 的英文學習學生離開沉浸班後而設 他們會跟其他本地學生一起在主流班, 用英語學習英文和其他學科, 但按學生的個別需要, 仍繼續接受其他英文學習的支援 2.1.5 支援課程年期會為英文學習學生一直提供支援課程, 直至他們評估後, 達至流利英文程度為止 (Fluent English Proficient) 早期高等 高等 6 流利英語 級的英文學習學生的整體及各部份的分數達至 早期高等 或 高等 水平 請參閱註釋五 7 加州英文發展測驗 有三級英語文能力 : 有限英文程度 (Limited English Proficient), 合理英文程度 (Reasonable Fluency)and 流利英文程度 (Fluent English Proficient) 詳情可瀏覽: http://www.cde.ca.gov/ta/tg/el/documents/celdtinfoguide1213.pdf 3

8 2.1.6 扶持獲取優良高中畢業成績的措施 為使英文學習學生更快跟上本地學生的學習進度, 從而在高中畢業時, 獲取與本地學生一樣的學術成績 加州政府讓他們參加加州高中離校試 (California High School Exit Examination) 時, 同時會提供一些協助, 如在考試期間增加小息時段 跟其他的英文學習生一起應考 可以用自己的母語聽取考試的規則和用母語發問問題 2.1.7 語文教師的資歷任教英文學習學生的教師必須取得加州教師學歷委員會 (California Commission on Teacher Credentialing) 的認可資格 這委員會是由州政府授權, 負責教師專業註冊 發牌和學歷檢定 2.1.8 支援課程的經費加州教育局計算預算時, 每一個幼稚園至高中生學額, 也可得基本資助金額 (Base Grant) 在 2013, 金額由美金 $ 6,845 至 $8,289 不等 每一個受資助學生 (targeted student), 即英文學習學生, 可在基本資助金額外, 獲加百分之二十的資助, 以招 聘英文教師教英文學習支援課程 9 2.2 加拿大卑詩省 2.2.1 政策目標 10 自 1999 年起, 省政府就落實推行英文學習服務 (English Language Learning) 11 以協助幼稚園至高中學生學習英文, 使他們可以在智能和公民素養, 也得到發展 同時期望他們可以達到省課程預期的學習成果 卑詩省社區裡提供的這些英文學習課 程, 應注重多元 拉近不同文化間距離和消除種族主義 12 2.2.2 英文學習生定義及數目學生在家中主要用英文以外的語文, 並需要額外的英文學習支援協助學習, 便界定為 英文學習生 (English Language Learner) 在 2011-12 有 135,651 位 ( 佔總學生數目的 23.8%) 英文學習生入讀公立學校 其中有 62,080 名 ( 佔總學生數目的 46%) 評估為英文學習生 13, 需要接受英文學習支援 (English Language Learning 8 這考試跟香港的中學文憑試相類似, 但兩地的考試要求和會考的年份不一樣 加州高中離校試主要讓就讀第十班學生應考, 只考英文及數學兩科 若要符合獲取高中畢業文憑資格, 便需要修讀州立要求的學分 9 Local Control Funding Formula Overview Local Control Funding Formula, CA Dept of Education 2013/14. (www.cde.ca.gov/fg/aa/lc/lcffoverview.asp) 10 如非另加闡明, 這部份的資料來源為 English Language Learning: Policy and Guidelines (Consolidated 2009), BC Ministry of Education. 11 1999 年前此政策為 英語作為第二語言, 在 1970 年代已投入服務 12 http://www2.gov.bc.ca/gov/topic.page?id=c6fb99d78c804fa3912d24cc00c6923d&title=english%20lang uage%20learners 13 Education Funding: A Brief to the Selection Standing Committee on Finance and Government Services 4

program) 14 的課程 2.2.3 學生編班及持續評估英文學習生初入學時, 學校會用一套全省通用的標準化測試, 來評估學生的英文水平 然後才按評估出來的英文水平能力, 安排學生入讀與其水平相符的英文學習支援班和年級 在一般情況下, 學生會被安排到跟他們年齡相若的年級上課 學生往後每年也會再語文評估, 以評估他們的英文和其他智能方面的發展進度 當學生的能力達到其年歲和年級所預期的水平時, 他便不再需要英文學習支援 2.2.4 英語支援課程模式學校從省教育局獲得撥款後, 他們便聘請專科英文教授教師 (English Learning Specialists), 按英文學習學生的英文能力, 提供以下其中一種服務 : 只包括英文學習學生的獨立班 (Self-contained classes)- 課堂只有英文學習學生, 他們也以英文為學習媒介, 來發展英語技能, 並學習其他學科知識及文化意識, 如用英文學習數學 分開的輔導 (Pull-out support)- 以小組形式接受專門的語言教授 這些學生的英文水平已能夠在主流班上課, 但在學習英語時, 仍需要輔導 班上輔導 (In-class support)- 專科英文教授教師會協助英語科教師, 在主流課堂上輔導英文學習學生 在這些課堂上, 教師會採用適當的教學用具 教材 ( 例如, 教學時除了教師講授, 教師還會使用其他媒體或其他實物, 協助他講解課本內容或使用貼近學生文化背景的例子, 好像是加拿大人和中國人的移民史的比較 ) 教導學生 並用與本地學生不同的考核方法 ( 例如, 考試用選擇題代替長問題 ; 評核時, 增加平日在課堂上報告 家課成績的比重, 避免倚重一個終期試的表現 ), 來了解學生的學業進度, 協助英文學習生的學業, 可以達到卑詩省課程所預期的學習成果 2.2.5 支援課程年期卑詩省教育部最多撥款五年給予每個合資格的學生, 接受英文學習支援 該五年不一定需要連續進行 2.2.6 扶持獲取優良高中畢業成績的措施一些較多移民聚居的教育分區, 會為高中英文學習學生開辦 英文和文化學習班 from the British Columbia Teachers Federation. British Columbia Teachers Federation. October 2012. 14 經過標準化的測試評核後, 那些英文不足以在主流班上課的英文學習學生, 便可以接受這些英文支援服務 5

(English Language Learning Language acquisition/culture course) 這些選修課程除了進一步提供學習英文和加拿大文化的機會外, 也可以讓學生修滿學分畢業, 獲取更好的成績, 準備進入大學或職場 15 2.2.7 語文教師的資歷專科英文教師必須符合卑詩省教育部 教師規範組 (the Teacher Regulation Branch of the British Columbia government Ministry of Education) 的師訓要求, 此組主要負責評核和簽發教師證書, 教師必須獲得指定的師訓資格, 才能教授英文學習生 2.2.8 支援課程的經費在 2012/13 至 2013/14 年度, 教育部制訂每一位在標準學校合資格的全日制學生 的基本資助金額為 6,900 加元, 並向每一位英文學習學生每年增補 1,340 加元 約為百分之二十的基本資助金額 學校會使用這額外的資助作聘請專科英文教授教師和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之用 16, 在 2012/13 年度, 有 64,714 位英文學習學生 17, 有關增補撥款為 8,670 萬加元 2.3 澳洲新南威爾斯省 2.3.1 政策目標 18 自 1969 年起澳洲新南威爾斯省便實行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政策 旨在培育從幼稚園至高中 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的英語能力, 使他們能達至省訂課程的學業成果, 促使他們能全情投入學校生活, 為將來自行繼續進修和受訓作準備 2.3.2 英文為第二語言學生定義及數目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指學生在家中的語文背景是非英語的( language backgrounds other than English ) 英語是他們的第二語言或附加語言 19, 以及需要發展英文的讀寫技巧 在 2012 年, 新南威爾斯省的公立學校裡,30.2% 的學生 (229,106 人 ) 在家中的語文背景是非英語的 20 15 Board/Authority Authorized Courses: Requirements and Procedures Guidebook. BC Ministry of Education. (Updated 2012) 16 Operating Grants Manual, 2012 and 2013, BC Ministry of Education, Canada. 17 17 Student Statistics 2012/13, BC Ministry of Education 2013. 18 如非另加闡明, 這部份的資料來源為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Guidelines for Schools. NSW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Multicultural Program Unit 2004. 19 學生本身已掌握一種語言, 掌握多一種語言主要為學習之用 20 Language diversity in NSW government schools in 2012. Centre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 and Evaluation, Education & Communications Office of Education. 6

2.3.3 學生編班及持續評估教師會使用 英語作為第二語言量表 (the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Scales), 評估在家中的語文背景是非英語學生的英語能力 一般而言, 較好的安排是把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編入與他們年齡相若的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目標支援班 (the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Targeted Support Program classes) 學生每學年需做兩次 英語作為第二語言量表, 家長亦會收到兩份書面報告 評估的結果, 可用作為計劃他們學習英文的參考 2.3.4 英語支援課程模式以下是各種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目標支援班 的模式 每間學校所提供的支援模式, 要視乎不同程度的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的人數 經費和教師人數而定 直接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教學模式 (Direct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teaching modes)- 語文能力相若的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獨立成班, 一起以英語學習英文或透過英文學習其他學科 ( 跟美國的結構性英文沉浸班和加拿大的英文學習學生的獨立班相類似 ) 協作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教學模式 (Collaborative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teaching modes)-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教師和學科教師一起為 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負責籌辦 教學 評核學生的進度和計劃成效 教學方式可以是就讀在獨立班的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與在主流班的學生, 一起做小組功課 他們亦能夠在過程中互相學習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資源教學模式 - 利用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教師的專業, 成為個別或整間學校教職員的專業資源, 提供各類教授學生的意見 受助的學校, 多為沒有正式受訓的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教師, 所以要向在其他學校任教的受訓專業教師, 汲取經驗和指導 2.3.5 支援課程年期修讀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目標支援班 並無設定年期上限 一般來說,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要用 5 至 7 年時間, 才可以達至流利英語水平 2.3.6 扶持獲取優良高中畢業成績的措施 21 澳洲的高中生在最後兩年, 即第十一及十二級或稱為 第六個階段 (Stage 6), 需要為高中畢業試 (The Higher School Certificate) 準備 英文科是高中生必修課 21 相等於香港新高中課程的中五 中六級 7

程 新南威爾斯省政府為照顧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的學習英文進度, 如果該名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在第十一級修讀英文預科班時 22, 只接受五年或少於五年的英文學習, 除了可揀選供所有學生修讀的 高中証書 ( 標準 ) 英文科 外, 也可以選擇專為他們設立的 高中証書 (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 科, 以符合入讀大學 其他專上課程或入職的資格 高中証書 (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 科 提供更有彈性的課程內容, 以配合學生的背景和需要, 特別在修讀英文預科班時, 其學習內容 使用的教材均不受省政府所限訂 2.3.7 語文教師的資歷教授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的教師, 必須完成及取得 母語為非英語者的英語教學課程 (Teaching English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 (TESOL) Program) 這是國際認可的課程, 教師從這課程中, 可學習到教授 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的理論和方法 3. 國際經驗總結 以上三個國家均有數百年的移民歷史, 在二十世紀六 七十年代正式為以非英語為母語的學生, 實施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學習支援 雖然他們的語文政策迥異, 但核心元素還是一樣 包括 : i. 第二語言政策有明確的目標 希望學生可以掌握英語, 令他們最終有能力入讀主流班 獲支援的學生橫跨幼稚園至高中生, 令學生可有充足時間學到英文, 特別是學童可以在語言學習的黃金階段 ( 幼稚園 ), 已有機會得到全面支援 而政府每年也額外撥出恆常經費, 為學童另聘教師教授英文 ii. 三國推行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時, 同時會訂明課程內容 對每個學習階段或年級的學生的語文和學科要求, 使教師明白在什麼階段教什麼內容 深度 此外, 也提供相應教材或課本, 減省教師的備課時間, 讓教師可以利用更多時間照顧學生其他方面的成長 iii. 他們設立一個全省 / 州統一 被其他國內外認可的英文程度量表 讓教師可按學生被客觀評估的能力而編班, 因材施教 此外, 會定期評估學生的進度, 使家長和學生也知道其語文水平 有客觀的評估和目標, 可使教師 學生和家長明白需在那方面加強訓練, 才可以掌握好英語 22 上第十一班時, 學生開始修讀英文預備班 這是為了準備學生跟著修讀 ( 標準 ) 英文科或 ( 英語作為第二語言 ) 科, 幫助學生更有效學習英文, 以方便日後求學 職業訓練或其他用途 8

iv. 學校提供的英文學習支援較全面, 使英文學習學生能逐步融入主流班上課 學校會按學生的程度, 編入校內不同支援模式的課室 英文能力未及其他本地同齡的學生, 會安排在獨立課室 ( 如美國的 結構性英文沉浸班 加拿大的 只包括英文學習學生的獨立班 及澳洲的 直接(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 教學模式 ) 與其他程度相若的同學上課, 教師一來能更針對學生的語文能力和文化背景施教, 而學生跟程度和文化背景相若的同學上課, 上課時感覺也可以較自在 與此同時, 在獨立班學習的學生, 仍可以在其他學科 ( 如音樂 體育等 ) 或其他機會, 與本地學生一起上課或做功課 而參與主流班的時間比例, 會隨著英文能力提升, 有系統地增加, 使學生能更順暢地過渡 當 英文學習學生 可以到主流班上課時, 英文學習支援仍然繼續若干時間 形式可以是分班上課 班上輔導, 或課後進修 v. 除了英文學習外, 學校也開設特別設計 經調適的其他學科, 如 : 歷史和數學 除了可以讓他們繼續以英文學習其他學科外, 調適後的教材和教學方法, 使學生更直接吸收內容, 加強學生的高階思維能力, 像針對需運用較多文字來學習的課堂時 ( 如歷史課 ), 學生可以觀賞影片或到博物館參觀 ; 學習數學原理時, 又可以引用與學生背景文化有關的例子, 如對中國和印度學生教授三角函數時, 會用茶園的斜度作例子 同時, 課程安排上亦會以較淺易的文字, 或在筆記加字彙解釋, 令學生更容易理解課本內容 到準備高中畢業時, 教育部亦會提供特別支援 ( 如切合學生需要的考試安排 提供持續修讀英文課程的機會等 ), 以協助英文學習學生, 取得更好的畢業成績, 達到入讀大學 其他專上教育及進入職場的資格 vi. 所有任教 英文學習學生 的教師, 也須參與政府認可的專科訓練及獲取認可資格, 以掌握這些學生的需要 文化和語文差異, 再學習不同的教學方法, 配合教導不同程度和需要的英文學習學生 4. 近年香港的東南亞和南亞裔市民的貧窮情況和教育機會 23 香港的少數族裔 ( 包括東南亞和南亞少數族裔人士 ) 除了在人數上為少數外, 他們的收入和受高等教育程度的機會也較香港本地華人和其他族裔為低 此部份集中探討他們在港的生活處境 根據 2011 年人口普查數字, 東南亞和南亞少數族裔在香港居住的人口, 共 36,298 23 包括 : 巴基斯坦 尼泊爾 印度 印尼 菲律賓和泰國裔 (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2011. 香港南亞及東南亞少數族裔的貧窮情況 ) 9

戶,113,815 名 他們的住戶貧窮率為 23.9%, 比全港整體的貧窮率 (20.4%) 高出 3.5% 這些貧窮戶中,68% 屬於在職貧窮 ( 即住戶中, 最少有一名在職成員 ), 比全港在職貧窮戶的比例 41% 為高 全港的個人每月收入中位數為 $12,000 除了印度裔, 其他五個少數族裔的個人收入港中位也較全港數字為低 當中, 最低的是印尼裔人士, 每月只有 $8,000; 泰國裔 $8,500; 巴基斯坦 尼泊爾 菲律賓裔的有 $10,000 24 這些數字反映部份東南亞和南亞少數族裔人士的工資偏低 教育是年青人向上流動的途徑, 可是, 這道門並沒有為少數族裔的年輕人打開 在 2011 年,13-19 歲南亞裔學生的輟學率為 13.1% ; 華人學生則為 6.4% 25 同年, 15 歲或以上, 現正修讀全日制專上教育課程的少數族裔學生, 僅佔族群中同齡人口的 1.3%, 跟全港學生的 12.5% 26, 相差甚遠 這些數字顯示少數族裔和香港主流社會間存在的差異, 這麼大的縫隙乃源於香港的中文語言政策未能配合少數族裔學生學習中文和使用中文為學習媒介的需要, 令他們不能有效地掌握中文為學習工具, 發展語言 數學運算 推理 歸納等方面的能力 ; 也不能跟上本地華人學生的學習進度, 使他們在學習的競賽上, 每每被比下去, 大大影響他們日後的生活質素或工作前景, 窒礙他們向上流動的空間, 最終也難以擺脫貧窮 5. 香港少數族裔的中文語言政策回顧 政策背景 東南亞和南亞少數族裔已植根香港多年 早在港英殖民年代, 他們從印度 巴基斯坦和尼泊爾等地移居香港, 為殖民政府管理和防衛香港 又因香港是貿易自由港和各種政治原因, 吸引到其他不同族裔的人士, 也來到香港謀生和居住下來 1997 年前, 港英政府容許少數族裔不用在政府資助的學校裡學習中文, 入大學或當公務員時, 也不要求中文科需要合格 當時的教育署為了安頓不能負擔讓子女入讀國際學校的家長, 安排他們在官立學校接受教育 這些學校均以英文為教學語言, 並可自由決定是否開辦中文科 教學方法和中國語文課程的內容 回歸後, 中文成為入讀大學和考取公務員的必要資格 但是, 特區政府並未就資格 24 25 數字不包括家庭傭工 資料來源同上 香港教育學院 2013. 本港少數族裔教育機會及兒童貧窮問題研究新聞發布會 簡報研究中的少數族裔, 包括 : 巴基斯坦 尼泊爾 印度裔 26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HKSARG. Population Census 2011 and Population Census 2011-Thematic Report: Ethnic Minorities. 10

上的更改, 同時制訂切合非華語學生 ( 教育署不是以族裔, 而是在家裡使用的主要語言來界定 ) 學習需要的中國語文教育課程 因此, 非華語學生便夾在這個政策困局中 一方面, 社會要求中文為入學和入職的資格 ; 另一方面, 學校又不能提供方法和途徑, 讓他們掌握中文聽講讀寫的能力 缺乏中文課程具體指引 教科書編寫和全港統一評估 在 2012/2013 學年, 香港共有 27,188 名非華語或官立學校就讀 詳細數字如下 28 : 27 的幼稚園至高中學生在政府資助 表一 : 2012/2013 年非華語和全港學生人數 非華語學生人數 全港學生人數 非華語學生所佔的百分比 幼稚園 1-3 12,324 164,764 7.5% 小學 1-6 7,945 272,802 2.9% 中學 1-6 6,919 396,836 1.7% 總數 27,188 438,798 6.2% 現時本地和非華語學生也接受同一套的中文課程框架 2008 年, 教育局再公布 中國語文課程補充指引 ( 非華語學生 ) 但 補充指引 只列出教授中國語文科的大原則和指引, 沒有提供具體可運用的教學方法 課文或教材, 讓教師參考和使用 在 2013/14 年學期前, 教育局一直沒有提供全港通用 統一的中文評估工具, 這使教師只能靠自己的經驗, 來估量非華語學生的中文讀寫聽說程度 沒有一套客觀的評核工具, 教師也難以了解學生相對其他華語學生的中文程度, 也難把握應教多少和甚麼程度的中文 鑑於沒有統一標準, 每間學校只有按照其學生的能力, 發展他們校本的 不規範的教學內容 雖然自 2013/14 年學期起, 接受支援非華語學生中文學習津貼的學校, 須使用 中國語文校內評估工具, 評估非華語學生的中國語文能力 但只有評估試卷, 沒有課程目標及其他具體教學指引, 仍未解決上述問題 所以, 非華語學生的中文差別可以很大 有教授非華語學生的老師指出, 有些學生經過六至十二年的中文科教育後, 仍看不懂基本的生字 這些學生到中六時的中文水平, 根本難以應付按華語學生的中文程度而設計的中學教育文憑試 2014 年施政報告 公布在 2014/15 學年起, 為就讀政府資助小學及中學的少數族裔學生, 提供 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 措施 ( 以下簡稱 學習架構 ), 以明確指出不同階段的預期學習表現, 配合去年始使用的 中國語文校內評估工 27 教育局定 非華語學生 指家庭常用語言並非中文的學生 在此定義下, 華裔學生只要在家主要使用的不是中文, 也可以是 非華語學生 教育局通函 57/2013 號 28 審核開支 2013-2014 年度開支預算, 答覆編號 EDB251 11

具, 加強校內支援, 以協助他們稍後融入主流中文課程 首先, 以目前公布的資料, 難以判斷 學習架構 與在 2008 年推出, 沿用至今的 中國語文課程補充指引 ( 非華語學生 ) 之間有甚麼分別 新的 學習架構 參考現在給華藉學生中國語文課程裡的四個學習階段, 細分為八個階段而設計 但未有具體資料顯示, 新架構的預期學習目標, 會更適合非華語學生 按現時公布的資料, 這個新 學習架構 暫只訂立小一至小六的預期中文學習表現, 怎樣銜接教導中學的非華語學生, 仍是一個問號 再者, 學習架構 的教學支援和評估工具只限於中小學學生, 幼稚園的少數族裔學生則不在內 雖然特首梁振英 施政報告 中提出教育局會加強為幼稚園提供專業校本支援, 但 校本 支援意味著仍是依靠個別學校和教師教授中文, 非華語學生獲得的支援仍是不足夠 就如現在的中小學般, 成效事倍功半 幼童能愈早學好習中文, 便愈快追及華藉學生的母語程度 指定學校 - 族裔隔離 由 2004 年開始, 教育局不再限定非華語學生入讀, 專為他們而設的 指定學校 他們可以入讀所有受政府資助的學校, 即是他們可分配到主流學校去 但非華語學生仍會到那些 傳統 的 指定學校 29 上學, 因為主流學校的課程 教法 使用的教學語言, 不能使他們跟上其他同學的進度 所以, 指定學校 內的非華語學生比例不少, 有些甚至超過九成 30, 變成實質上的族裔隔離 雖然, 教育局在 2013 年把 指定學校, 改名稱為 獲教育局提供經常撥款用於加強校本支援以照顧非華語學生需要的學校, 而它們也須要在今年九月起, 按新 學習架構 的教學預期目標教授中文 但他們的教學語言仍是英文; 加上教育局仍無意改變現況, 繼續讓這些非華語生, 在接近沒有本地學生的學習環境, 學習中文 我們或可以推斷, 這些學生學習中文的機會, 將比就讀主流學校的非華語學生少很多 最後其中文程度, 仍是不能應考中學文憑試 上文提及 架構 推出之時, 政府亦預留每年約 2 億元的撥款, 供有非華語學生就讀的學校申請 關鍵問題是, 此 學習架構 會否與海外國家 ( 如美國 加拿大 澳洲等 ) 學校的 第二語言學習班 一樣, 非華語學生有若干時期, 獲安排與非華語學生一起在獨立班上課, 用有效的教與學的方法, 透過不同主題 科目, 幫助他們學好中文 可是, 教育局現時沒有明言獲額外撥款的學校, 必須為非華語學生開 29 教育局給予收非華語學生的學校, 每年 $300,000-$600,000 不等的資助 聘請教職員或購買由非政府組織所提供服務的費用 30 審核 2013-2014 年度開支預算, 答覆編號 EDB150 12

辦 中文沉浸獨立班 再者, 對於錄取少於 10 名非華語生的學校, 教育局更容許 這些學校可按需要自行決定是否申請撥款, 提供課後支援 但津貼金額不足, 根本不足夠推行有系統的教學支援 如此看來, 縱使落實新的 學習架構, 仍有非華語學生未能接受密集式的中文學習支援 他們的選擇依舊被局限在 指定學校 就讀, 新 學習架構 仍未能打破現時非華語學生入讀 指定學校 的 族裔隔離 情況, 令他們失去在自然語境下學習中文的機會 接受其他中國語文科資歷未能使非華語學生真正融入香港社會 教育局也了解到非華語學生難以在中學教育文憑試中文科, 考獲入讀大學的成績, 故在 2007 和 2008 年起, 接納非華語學生考取中等教育證書 (GCSE) 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 (IGCSE) 普通教育文憑(GCE) 中的中文科成績 可是, 就算在這些國際試考獲甲級, 其中文程度, 亦約只有本地學生小二至小四的程度 當他們高中或專上學院畢業後, 他們的中文水平, 很可能便一直停留在畢業時的水平 但這中文水平, 不足以幫助他們繼續應付日後的職業培訓或其他進修計劃 ; 香港僱主也不一定認受這些國際試的資格 ; 又因為中文程度不足, 令他們在日常生活中也會碰上問題, 就連閱讀最平常的中文告示 餐牌, 也有困難, 使他們難以真正融入本地社區的生活 有見及此, 施政報告 同時在 2014/15 下學年起, 為少數族裔學生在高中分階段提供應用學習 ( 中國語文 ) 科目, 教授他們職場中文, 準備他們畢業後求職之用, 亦作國際公開試和中學教育文憑試外, 另一個中國語文科的資歷 對於在高小 初中才入讀本地學校的少數族裔學生, 因學習中文的年期縮短了, 即使在 中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習班 上課, 亦未能趕上本地中文學習進度, 最後選修此新學科, 學習職業中文以助謀生, 是無可奈何的選擇 事實上, 就算學生考獲應用學習 ( 中國語文 ) 科目的最高級別, 即 達標並表現優異, 相等於文憑試的第三級 此新科目評級同時掛鈎於資歷架構的第三級 31 持這學歷應對尋找非技術性 勞動型工作或有幫助 ; 但若指望持這學歷找到較高階高薪的工作, 增加向上流的機會, 仍存在很大的困難 但更值得關注的是, 為何土生土長的少數族裔學生在學校學習中文十年後, 仍舊追不上本地學生的水平? 最終仍要選修此職業中文科目以彌補其中文資歷的不足, 這 31 資歷架構共分七個級別的資歷, 第七級為最高級別, 相等於博士程度 其中一個在資歷架構的第三級的學歷是, 毅進文憑課程 詳情請參閱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網站 : http://www.hkcaavq.edu.hk/zh/ 13

正反映了現時少數族裔教育政策的失敗 鑑於 應用學習 科始終不能取代中學文憑試中文科的成續, 成為正式入讀大學的基本資格 故此, 此新科目只有 輔助 的功能, 給非華語學生多一條出路, 但最有效的中文學習方法, 仍是從小修讀 中文作為第二語言課程, 以建立穩固的語文根基 沒有 中文作為第二語言 的專業師資培訓現在香港的大學和香港教育學院也沒有開辦任何以廣東話為授課語言的 中文作為第二語言 的專業師資培訓 現職教授非華語學生的敎師, 往往未經任何有關訓練, 故此未必了解非華語學生的各項特質, 亦未必掌握到他們與華語學生之間的文化差異, 以及課程應著重教授哪方面的中文及中國文化等等 以致教師不斷從 失敗中學習, 獨自摸索有效的教學方法, 因而虛耗了學生的寶貴學習時間 雖然 施政報告 裡提及會為教師提供在職專業發展計劃, 提升教師教授 中文作為第二語言 的專業能力 但 報告 沒有說明會否參考海外經驗, 推出具國際認受性的第二語言師訓課程, 會否要求所有教授非華語學生的教師, 也要修讀有關課程, 並獲得相關的資歷, 才可教授非華語學生 教育局計劃開辦的 教授中文作為第二語言 碩士課程, 是自資課程 雖然獲語文基金提供資助, 但此類自資課程每年的學費, 是一般大學資助委員會資助課程的兩倍多 高昂學費絕對不利鼓勵教師接受專業 教授中文作為第二語言 的培訓 最終的受害者, 也是非華語學生 6. 樂施會的政策建議 綜合上文分析香港非華語學生學習中國語文的困難, 以及參考國際的經驗, 樂施會有以下的建議 : 一 政府應盡快公布制訂 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 的細節, 如密集式支援班的師生比例 不同階段的學習目標 撥款模式等, 使非華語學生能有效地學習中文, 繼而發展他們其他才能 準備他們進修專上教育 增加職業上的選擇 ; 消弭阻隔, 讓他們全面融入本地社會 此外, 教育局應設訂中短期目標 : 如期望未來六年非華語學生投考中學文憑試 ( 中國語文科 ) 的比率 大學入學率, 讓外界評估 學習架構 及其他相關措施的成效 二 教育局應列明學校運用額外撥款的規限, 如資助須用於教導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的開支, 而非用作其他行政費用 ; 聘用少數族裔教學助理時, 他們的主責應是輔導少數族裔學生學習中文, 以適應本地中國語文課程 並應要求所有 14

取錄非華語學生學校, 全面推行 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 宜參考美國 加拿大及澳洲的經驗, 為相同中文程度的非華語學生開設中文沉浸獨立班, 同時, 宜安排非華語學生在不同課堂或課後活動 ( 如體育或美術等 ), 在與本地學生的互動過程中, 吸收社交中文和認識本地文化, 使他們的中文學習事半功倍, 在若干年內能跟上與本地學生相若的中文語文程度 三 教育局要主動撥款給取錄 10 名以下非華語學生的學校, 並且要提供金額至能夠聘請額外教師, 讓學生可以在中文沉浸獨立班上課 讓這些學生可以享有同等的中文學習機會 本會同時建議, 教育局下學年起, 在中學概覽 小學概覽, 列明那些學校實行的中文學習支援措施, 讓非華語學童家長知悉更多資訊, 他們便可以選擇適合學校, 讓其子女入讀 四 有鑑於 0-5 歲是兒童學習語文的黃金時間, 非華語學生若能愈早接受中文語文培訓, 效果就愈好, 本會建議當局應把 學習架構 的支援延申到幼稚園階段, 透過評估工具, 幼童家長可以盡早了解到他們的中文水平和學習進度, 再針對強弱項, 提供額外的中文學習支援, 如開設建議 ( 二 ) 的中文沉浸獨立班 五 獲取教育局津貼的學校, 由去年九月起, 須使用 中國語文校內評估工具 評估在其校就讀的非華語學生的中文水平 這是一套評估全港非華語學生中文能力的工具 但這套評估工具才剛使用, 應作進一步觀察和檢討, 並須諮詢前線教師的意見, 以作改良 同時, 我們強烈要求, 評估工具應定期評估非華語學生在不同學習階段 ( 包括幼稚園階段 ) 的進度和表現 現在教育局沒有清楚列明學生到達評估工具中, 哪一個中文程度或分數, 便可到主流中文班上課 暫時也是由教師按校本情況, 而自行決定, 所以不同學校可存在很大差異, 教育局應提供明確指引和培訓教師以減少不必要的差異 此外, 按外地經驗, 非華語學生到主流班上課後, 學校會繼續於若干時間內 ( 如兩年 ) 觀察學生和提供相關的語文支援 如有需要, 學生可返回中文沉浸獨立班上課 我們提議香港也可以仿傚 六 教育局應支援教師以中文作為教學語言, 教授非華語學生學習其他科目 因為中文根基薄弱, 會影響這些學生其他學科的成績 心智成長和高階思維的訓練, 嚴重削弱他們入大學的機會 所以, 教育局除提供中文學習架構外, 更需要撥款支援非華語學童學習其他科目 如製作合適他們程度的課本 教學輔助工具 增聘助教, 在課堂上輔導或以抽離班形教授, 同時亦需要跟進各科的 15

進度 七 教育局應提供足夠 國際認受的師資培訓, 如在大學開設 中文 ( 廣東話 ) 為第二語言課程 的師訓課程, 以提昇教師相關的教授理論和技巧 同時, 建議大學資助委員會須在 2015-18 年的三年撥款週期內, 把相關的課程納入資助課程名單裡 同時, 教育局應提供誘因, 鼓勵教授非華語生的教師, 修讀這課程 長遠而言, 教育局應制訂過渡時間表, 要求教師需獲取特定資歷, 才可教授非華語學生 16

附頁 各地區的第二語言政策比較 範疇 美國加州 加拿大卑詩省 澳洲新南威爾斯省 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策目標 一. 確保由幼稚園至高中就讀的英文學習學生快速 有效地完全掌握英文, 及至英語為母語學生的水準 ; 二. 確保英文學習學生在合理的時間內, 達到所有同年級學生的預期學術標準 協助幼稚園至高中學生學習英文, 使他們可以在智能上和實踐公民責任方面, 也得到發展 同時他們可以達到省課程預期的學習成果 在卑詩省社區裡提供的這些服務, 注重多元 連接各式文化和消取種族主義 培育從幼稚園至高中的以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的英語能力, 使他們達至省府訂課程的學業成果 促使他們能全情投入學校生活, 為將來自行繼續進修和受訓作出準備 根據 2014 年 施政報告, 在 2014/15 學年, 將在中小學提供 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 措施 列出對第二語言學習者不同學習階段的預期學習表現 目標是不預設內容較淺易的中文課程和朝向應考公開考試, 促進非華語學生可盡早銜接主流中文課堂 新的 學習架構 從現給華語學生的四個學習階段, 細分為八個階段 但未有具體資料, 顯示新架構的預期學習目標, 會更適合非華語學生 學習架構 暫只設計到小一至小六的中文學習階段, 怎樣銜接教導中學的非華語 17

學生, 仍是一個問號 學習 架構 的教學支援和評估工 具只限於中小學學生, 幼稚 園的少數族裔學生則不在 內 目前教材和教學示例也 不完整 教育局仍無意改變保留八間 傳統招收非華語學生學校 繼續讓這些非華語生, 在接 近沒有本地學生的學習環 境, 學習中文 教育局也沒有訂立應考中學 文憑試 ( 中國語文 ) 科 大 學入學率的中短目標, 外界 難以評估 學習架構 密集 支援等各項措施的成效 使用非本 英文學習學生 英文學習學生 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非華語學生 (Non-Chinese 地語言學 (English Learners) (English language learners) (English as a Second Speaking students) 生的定義 英文學習學生包括幼稚園至 學生在家中主要用英文以外 Language students) 指家中常用語言並非中文的 第 12 級高中學生 透過客觀 的語文, 並需要額外的英文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學生 學生 教育局沒有詳細界定 的評估後, 被評定其英文程 學習支援協助學習, 便界定 指學生在家中的語文背景是 需要中文學習支援的非華語 度不足以跟上一般的學校課 為 英文學習學生 非英文 英語是他們的第二 學生的中文水平 18

程 語言或附加語言, 以及需要 發展英文的讀寫技巧 編班及持 英文學習學生須做 加州 學校會用一套全省通用的標 教師使用 英文作為第二語 教育局在 2013 年 9 月要求 續評估 英文發展測驗 (The 準化測試, 來評估學生的英 言量表 (the English as a 所有獲撥津貼的中 小學校 California English 文水平 按水平分派到有關 Second Language ( 不包括幼稚園 ), 要給非華 Language Development 的英文學習支援班和年級 Scales), 評估學生的英語能 語學生每年做一個全港性的 Test) 按測驗結果, 學生會 在一般情況下, 學生也被安 力 一般而言, 把 英文作 中國語文校內評估工 分派到不同英文支援課程 排到跟他們年齡相若的年級 為第二語言 學生編入與他 具 評估工具只使用一年, 學生每年也需要做 測 上課 每年也會再做評估 們相若年齡班級 然後, 每 是否有效的評估指標, 要待 驗, 直至被改評為 流利 個學年做兩次評估 觀察和再檢討 英語 級 評估後, 學生達到哪個分數 才到主流班上課, 則由學校 自行釐定, 所以不同學校可 存在很大差異 暫時教育局 未有說明, 到主流班上課的 非華語學生會否繼續接受其 他的學習支援, 或會否繼續 觀察學生的中文進度能否追 上主流班多少年 語文支援 三種英文發展指導支援 三種英文學習支援 三種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目 政府預留每年約 2 億元推行 模式 (English language (English Language 標支援班 的模式 學習架構 增加錄取 10 development) instruction: Learning Programme) (English as a Second 名或以上非華語學生的學校 19

母語授課支援 英文學習學生的獨立班 Language (ESL) Targeted 的津貼, 提供各類密集中文 (Alternative Program) 結構性英文沉浸班 (self-contained classes) 分開的輔導 (pull-out Support Program) 直接 英文作為第二語 學習 ( 包括 : 抽離學習 小組學習 增加中文課節 (Structured/Sheltered support) 言 教學模式 (Direct 跨學科中文學習 課後支援 English Immersion) 班上輔導 (in-class support) ESL teaching modes) 等 ) 但不規定學校必須提供 英文主流班 (English 協作 英文作為第二語 獨立班 Language 言 教學模式 Mainstream) (Collaborative ESL 但錄取 10 名以下的, 則由學 teaching modes) 校選擇申請與否 教育局會 英文作為第二語言 撥款給成功申請學校, 僅作 資源教學模式 課後支援之用 (Resource ESL teaching modes) 新的 學習架構 措施旨在 提供中國語文科的學習支 援, 教育局未有計劃支援學 生以中文作為教學語言, 來 學習其他科目 中文根基薄 弱, 還影響學科的成績 心 智成長和高階思維的訓練, 嚴重削弱他們入大學的機 會 語文學習 英文學習學生的支援課程會 卑詩省教育部提高最多五年 沒有限定要在 英文作為第 學習架構 只適用於小一 支援年期 一直提供, 直至他們評估 的撥款給予每個合資格的學 二語言目標支援班 上多少 至中六的有非華語學生所就 20

後, 達至流利英文程度 生, 接受英文學習支援 年課 一般來說, 英文作為 讀的學校 ( 不包括幼稚園的 (Fluent English Proficient) 第二語言學生 要用 5 至 7 非華語學生 ), 給予他們中文 年時間, 才可以達到流利英 學習支援津貼 沒有預設學 語水平 習或津貼年期 教育局會為幼稚園提供專業 校本支援, 但 校本 支援 意味著仍是依靠個別學校和 教師教授中文, 學生支援仍 是不足夠 就如現在的中小 學般, 成效事倍功半, 恐怕 會白白錯過年幼孩童的語言 學習黃金時期 提高高中 英文學習學生 參加加州 一些較多移民聚居的教育分 除了給一般學生揀選的高中 教育局分別在 2007 及 2008 畢業成績 高中離校試時 (California 區, 會為高中英文學習學生 証書 ( 標準 ) 英文科外, 非 年接納 的協助 High School Exit 開辦 英文和文化學習班 英語為母語學生 也可以選 GCE, GCSE and IGCSE Examination), 得到一些協 (English Language 擇專為他們設計的高中証書 (Chinese) 為其他中國語文 助, 如在考試期間有多一些 Learning Language ( 英語作為第二語言 科) 科的入讀大學資格 小息時間 可以用自己的母 acquisition/culture (The Higher School 2014 年 施政報告, 在 語聽取考試的規則和用母語 course) Certificate English (ESL) 2014/15 學年, 非華語高中 發問問題 course) 學生可選修應用學習 ( 中國 語文 ) 科目 應考前, 非華語學生就讀六 21

年以下本地公立學校 ; 或在 本地公立學校修讀六年或以 上調適中文課程, 均有資格 報考以上兩類考試 但國際公開考試所考獲的中 文程度, 仍不足以應付日 常 職業所需 ; 應用學習 ( 中 國語文 ) 科又不能代替中學 文憑試, 入讀大學的中文資 格, 而且社會認受性成疑 此新科目只可發揮 輔助 性質, 給少數族裔學生多一 條出路, 但最有效的中文學 習方法, 仍是從小修讀 中 文作為第二語言課程, 以建 立穩固的語文根基 教師資歷 教授英文學習學生的教師必 專科英文教授教師必須符合 必須完成 母語為非英語者 教育局將開辦自資的 教授 須取得加州教師學歷委員會 卑詩省教育部 教師規範組 的英語教學課程 中文作為第二語言 的碩 (California Commission ( 負責評核和簽發教師證 (Teaching English to 士 學位教師文憑課程 語 on Teacher Credentialing) 書 ) 的師訓要求 Speakers of Other 文基本會提供進修津貼 碩 的認可資格 Language) 士等大學課程, 是自資課 程, 此類自資課程每年的學 22

費, 是一般大學資助委員會 資助課程的兩倍多高昂學費 絕對不利鼓勵教師接受專業 教授中文作為第二語言 的培訓 最終的受害者, 也 是非華語學生 教育局也沒規定教授非華語 學生的中文科教師, 要像外 地般需要接受專門的語文師 訓 第二語言 加州公立學校中, 有 在 2011-12 有 135,651 位 ( 即 在 2012 年, 新南威爾斯省的 在 2012 年 9 月, 非華語的 學生人數 1,441,387 位英文學習學 總學生數目的 23.8%) 英文 公立學校系統有 30.2% 學 學生 ( 幼稚園至高中生 ) 共 生, 佔全部就學學生數目的 學習學生入讀公立學校 其 生 (229,106 人 ) 在家中的語 有 27,188 人, 佔全港學生 23.2% 當中 82.7% 的學 中有 62,080 名 ( 佔總學生數 文背景是非英文 6.2% 但政府沒有公布在 生, 家中說西班牙語 目的 46%) 評估為英文學習 2013 年 9 月, 被評估為需要 生, 需要接受英文學習支援 接受中文支援的非華語學生 (English Language 的數目 Learning program)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