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規劃委員會會議紀錄 日期 :103 年 11 月 5 日 ( 星期三 ) 下午 2 時地點 : 誠正大樓 B307 會議室主席 : 陳教務長惠萍 出席人員 : 如簽到表 記錄 : 呂韶芬 壹 主席報告 11 月份教務處的會議頗多, 今天是課程會議, 下週召開教務會議, 隔兩天是舉行教務處與系所同仁雙向溝通會議, 希望使教務的發展在教學上能夠維持一定的品質, 進而日漸提升, 讓學生獲得最高的教學品質 也感謝系所主任的帶領, 讓各系所教學業務蒸蒸日上, 以下幾點, 請轉達給系所上的老師 一 絕大部分的老師絕對是兢兢業業上課, 但如果請假出國參加研討會 會議或發表論文等, 請務必補課, 應是最基本的要求 二 上下課時間請務必正常, 並盡量於上課鐘響 5 分鐘內進到教室, 以維持學生心理的安定 三 目前有所謂的翻轉教育值得學習, 但以影片為例的話, 作為討論的焦點與分析, 其教學效果良好, 但不宜整堂課放影帶, 甚至於未到課只放影帶, 希望能一起來提升教學品質 四 加退選期間, 學生可以聽課並選擇最適合的課程修課, 加退選結束後, 上課名單才確定, 若學生第二週才選入, 就以其第一 二週未到課而以曠課登記, 若導致扣考, 對學生的權益是有損傷 ; 如果教師加選上才修課之同學, 希望其能跟上一定的進度, 可以改採指定作業, 補交報告等方式 貳 業務單位報告教學組陳組長報告一 選課確認已改為線上進行, 請提醒學生線上確認課程, 也請主任進行線上審核 二 本學期繼續辦理 5 門必修課程外審, 辦理之期程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 相關表件請於 104 年 1 月 23 日前繳回教學組彙整 三 這學期課程成果發表會, 本學期共有 16 門課程提出申請, 每門課程補助 5,000 元, 已完成核撥, 請於 104 年 1 月 10 日前辦理完成 下學期申請時間則自 104 年 2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3 月 13 日截止 四 因應彈性放假, 明年 1 月 2 日星期五之課程, 調整至今年 12 月 27 日星期六上課, 原 12 月 27 日課程則順延至 12 月 28 日星期日上課 頁 1
參 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單位 : 教育學院 案由 : 修訂教育學系 102 學年度課程架構, 提請討論 一 本案業經教育系 103 學年度第 1 次系課程會議 (103.10.15) 及教育學院 103 學年度第 1 次院課程會議 (103.10.22) 通過 二 因 學習評量 ( 必修,2 學分 ) 與 教學評量 ( 必修,2 學分 ) 內容相近, 擬將 教學評量 修改為 教育測驗與評量 三 增列 行政法 至 102 學年度課程架構之主修選修中, 以供學生修習 修正後 修正前 課程名稱修別學分數 / 時數課程名稱修別學分數 / 時數主修學程主修學程教育測驗與評量 2/2 教學評量 2/2 必修必修 行政法 Administrative Law 主修學程選修 2/2 無 四 修正後 102 學年入學學生適用之課程架構如附件一 (p.1-9) 提案二 提案單位 : 教育學院 案由 : 修訂教育學系 101 學年度課程架構之課程規劃說明, 提請討論 一 本案業經教育系 103 學年度第 1 次系課程會議 (103.10.15) 及教育學院 103 學年度 第 1 次院課程會議 (103.10.22) 通過 二 103 年 6 月 4 日校課程會議已通過增加測驗統計學程, 修改課程規劃說明第三點 修改如下表 : 修正後 修正前 備註 三 專業課程 96 學分 : 1. 主修 60 學分 : ( 略 ) 2. 副修 24 學分 : 本系三個學程 課程與教學 教學科 技 教育經營與管理 任一學程修習 3. 自由選修 12 學分 : ( 略 ) 三 專業課程 96 學分 : 1. 主修 60 學分 : ( 略 ) 2. 副修 24 學分 : 本系四個學程 課程與教學 教學科技 教育經營與管理 測驗統計 任一學程修習 3. 自由選修 12 學分 : ( 略 ) 三 修正後 課程規劃說明 如附件二 (p.10) 適用 101 學年入學學生 頁 2
提案三提案單位 : 教育學院案由 : 修訂特殊教育學系 101 103 大學部課程架構專題研究 ( 上 )( 下 ) 科目名稱, 提請討論 一 本案業經特教系 103 學年度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 (103.10.1) 及教育學院 103 學年度第 1 次院課程會議 (103.10.22) 通過 二 調整 101 103 大學部課程架構中, 必修之 專題研究 ( 上 )( 下 ), 科目名稱改為 專題研究 (1)(2) 三 修正後課程架構如附件三 (p.11-17) 及附件四 (p.18-24) 提案四提案單位 : 人文與社會學院案由 : 國語文學系課程架構新增課程案, 請討論 一 案經 103.10.6 國語文學系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課程會議及 103.10.16 人文與社會學院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院課程規劃委員會議通過 二 新增課程資料如下表所示 科目名稱修別學期學分時數備註歌仔戲藝術選一上 2 2 歌仔戲劇本編寫實務選一上 2 2 女性散文 ( 上 )( 下 ) 選 一上 / 一下 4 4 中國神話學 選 二上 2 2 史傳文學選讀 選 二上 2 2 俗文學 選 二上 2 2 蘇辛詞 選 三上 2 2 小說戲曲改編創作實務 選 三上 2 2 文化創意與應用 ( 上 )( 下 ) 選 四上 / 四下 4 4 文學理論與批評 ( 上 )( 下 ) 選 四上 / 四下 4 4 100 學年度 ( 含 ) 以後入學學生適用 主席說明 尊重各系所課程架構新增課程, 而四 五年未開過之課程也評估是否需要刪除 決議 : 照案通過 頁 3
提案五提案單位 : 教育學院案由 : 修訂 102 103 學年度教育經營與管理碩士班課程架構, 提請討論 一 本案業經教育系 103 學年度第 1 次系課程會議 (103.10.15) 及教育學院 103 學年度第 1 次院課程會議 (103.10.22) 通過 二 依本校選課辦法規定 ( 上 )( 下 ) 類課程 需 ( 上 )( 下 ) 皆修畢才得採計 任一部分 為畢業學分, 故擬追溯自 102 學年度起 高等教育統計學與統計套裝軟體應用 及 質的研究法 ( 上 ) 修改為 ( 一 ) ( 下 ) 修改為 ( 二 ), 詳如下列 : 修正後修正前課程名稱修別課程名稱修別高等教育統計學與統計套裝軟體應用 ( 一 ) 必修高等教育統計學與統計套裝軟體應用 ( 上 ) 必修高等教育統計學與統計套裝軟體應用 ( 二 ) 選修高等教育統計學與統計套裝軟體應用 ( 下 ) 選修質的研究法 ( 一 ) 必修質的研究法 ( 上 ) 必修質的研究法 ( 二 ) 選修質的研究法 ( 下 ) 選修三 102 及 103 學年入學學生適用之課程架構修改如附件五 (p.25-29) 及附件六 (p.30-34) 決議 : 一 附件 30 頁領域課程, 備註欄請刪除 需修畢 ( 一 )( 二 ) 且成績及格者方能採計學分 二 修正後通過 提案六提案單位 : 藝術學院案由 : 音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課程架構修正案, 提請討論 一 本案業經音樂系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碩士班教學及事務委員會議 (103.9.17)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院課程會議 (103.10.17) 審議通過 二 音樂系碩士在職專班課程架構相關資訊如附件七 (p.35~36) 決議 : 一 附件 35 頁 音樂教學評量 授課年級修正為二上開設, 附件 36 頁 其他 學分數修正為 2 二 修正後通過 頁 4
提案七提案單位 : 教育學院案由 : 幼兒教育學系大學部課程替代案, 提請討論 一 本案業經幼教系 103 學年度第 1 次系課程會議 (103.9.5) 及教育學院 103 學年度第 1 次院課程會議 (103.10.22) 通過 二 102 學年度大學部課程架構為配合教育部核定課程名稱修正, 導致學生若因轉學 轉系 成績不及格等原因需下修新課程架構所規定的課程, 部分課程名稱及屬性會不同, 故將這類課程提列同意替代 提列課程如下 : 承認替代之新課程名稱原課程名稱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設計 3 學分 ( 必修 ) 幼稚園課程設計 2 學分 ( 必修 ) 幼兒語言表達 2 學分 ( 必修 ) 幼兒語表達 2 學分 ( 必修 ) 幼兒數學與科學之探索與遊戲 2 學分 ( 必修 ) 幼兒數學遊戲 2 學分 ( 必修 ) 歌唱與教學 2 學分 ( 選修 ) 歌唱與教學 2 學分 ( 必修 ) 提案八提案單位 : 人文與社會學院案由 : 英語學系大學日間部 進修學士班課程架構中 英語教學實習 文學作品導讀 西洋文學概論( 一 )( 二 ) 課程替代案, 請討論 一 案經 103.9.17 英語學系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會議及 103.10.16 人文與社會學院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院課程規劃委員會議通過 二 (1) 英語學系大學日間部與進修學士班於 101 學年度前課程架構中 英語教學實習 課程原為必修 3 學分, 自 101 學年度後修改為選修 2 學分 (2) 英語學系大學日間部與進修學士班 101 學年度前課程架構中 西洋文學概論 ( 一 )( 二 ) 課程原為必修 3 學分, 於 101 學年度課程架構後修改為必修 2 學分 (3) 英語學系大學日間部與進修學士班自 101 學年度後課程架構中刪除 文學作品導讀 ( 必修,3 學分 ) (4) 考量上述課程架構異動, 若學生修習未通過, 則未來會有修課困難, 故上述課程其替代課程如下表所示 99 100 學年度入學之日間部及進修學士班學生適用 頁 5
科目替代對照課程表 科目名稱修別學期 學分數 / 時數 99 100 學年度科目必選修課程 科目名稱修別學期 學分數 / 時數 備註 英語教學實習選四上 2/2 英語故事教學選 2/2 英文散文選讀選二上 2/2 歐洲文學選二上 2/2 電影與文學選三上 2/2 西洋文學概論 ( 一 ) 歐洲文學 (1100-1799) 西洋文學概論 ( 二 ) 歐洲文學 (1800-1960) 必一上 2/2 選二上 2/2 必選一下 2/2 選二下 2/2 英語教學實習必四上 3/3 文學作品導讀必一下 3/3 西洋文學概論 ( 一 ) 西洋文學概論 ( 二 ) 必一上 3/3 必一下 3/3 從 3 門科目替代課程選 2 門課程抵免 學籍組曹組長發言 抵免案 即不用修課之意, 故本案案由用辭建議改為 替代案 提案九 提案單位 : 人文與社會學院 案由 : 修改英語學系 103 學年度畢業門檻規定, 請討論 一 案經 103.9.17 英語學系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課程會議及 103.10.16 人文與 社會學院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院課程規劃委員會議通過 二 修改本系 103 學年度畢業門檻規定, 如下表 : 修正後課程架構之畢業門檻說明 修正前課程架構之畢業門檻說明 備註 一 學生畢業前需通過相當於 CEF 語言參 修改並 考架構 B2 級以上之英語能力檢定, 方簡化全授予畢業證書 各項檢定考試標準參照條文 表如附件 二 未達上列標準者, 需修習並通過本系下列 5 門課程之任一門 :(1) 視譯 (2) 新聞編譯 (3) 討論與辯論 (4) 財經英文 (5) 英文報告寫作 且該門成績不得計入本系系專業課程最低畢業學分, 亦不得計入最低畢業學分數, 但列計於畢業之總成績表中 畢業之前, 同學需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之英文測驗 ( 或相等成績之其它英文檢測, 如 TOEFL, IELTS, TOEIC 等 ) 在大三學期結束之暑假中, 學生若還未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之英文測驗 ( 或相等成績之其它英文檢測, 如 TOEFL, IELTS, TOEIC 等 ), 應出示通過之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之英文測驗 ( 或相等成績之其它英文檢測, 如 TOEFL, IELTS, TOEIC 等 ) 成績單正本, 並利用大四兩學期中, 補修及通過一門英文課程 ( 學校開設之 英語加強班 ), 才能發給畢業證書 若還未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之英文測驗 ( 或相等成績之其它英文檢測, 如 TOEFL, IELTS, TOEIC 等 ), 則利用大四兩學期中, 補修及通過兩門英文課程, 才能發給畢業證書 開設之兩門英文課程 一門課程為學校開設之 英語加強班, 另一門課程為本系開設之 視譯 或 逐步口譯 或 討論與辯論 (TOEIC 通過成績 : TOEIC 聽力及閱讀 785 分 ; 口說 160 及寫作 150) 頁 6
英語學系畢業門檻參照表符合相關於 CEF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 CEF) B2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考試名稱 符合相當於 CEF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以上英語檢定 考試項目 全民英檢 (GEPT) 中高級複試通過 新制多益測驗 (NEW TOEIC) 托福網路測驗 (TOEFL ibt) 1095 聽力 400; 閱讀 385; 口說 160; 寫作 150 87 聽力 21; 閱讀 22; 口說 23; 寫作 21 備註 雅思 (IELTS) 6.0 劍橋五級國際英語認證 (Cambridge English) 劍橋博思職場英語檢測 (BULATS)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First Certificate in English (FCE) The Association of Language Testers in Europe (ALTE) Level 3 聽力 & 閱讀 195 口說 S-2+ 寫作 B 備註 : 1. 本表依據 教育部 100 年 2 月 21 日臺中 ( 二 ) 字第 1000022382C 號令 發布之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 修改制定之 2. 符合相關於 CEF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以上英語考檢定及格證書, 並於高中以後考取之證書, 惟須包含聽 說 讀 寫 4 項檢測, 如有缺漏仍須補足該項成績 提案十 提案單位 : 教育學院 案由 : 修訂本學院 早期療育跨領域學分學程 課程名稱, 提請討論 一 本案經幼教系 103 學年度第 1 次系課程會議 (103.9.5) 特教系 103 學年度第 1 次課 程委員會議 (103.10.1) 及教育學院 103 學年度第 1 次院課程會議 (103.10.22) 通過 二 為配合教育部核定課程名稱修正, 故需修正 早期療育 跨領域學分學程課程架構 ( 如附件 ), 以符合現況, 並追溯至 102 學年度申請修習學生適用 課程名稱 修正後 學分 開課時程 課程名稱 修正前 學分 開課時程 幼兒發展 * 3 一上幼兒發展與保育 * 3 一上 幼兒園教材教法 Ⅰ* 3 三上幼稚園教材教法 ( 一 )* 2 二上 幼兒園教材教法 Ⅱ* 3 三下幼稚園教材教法 ( 二 )* 2 二下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設計 * 3 二上幼稚園課程設計 * 2 二下 幼兒園課室經營 * 2 三上幼兒活動室經營 * 2 三上 頁 7
課程名稱 修正後 學分 開課時程 課程名稱 修正前 學分 開課時程 幼兒感覺統合發展 2 四下幼兒感覺統合發展 2 三下 學前融合教育 2 四上學前融合教育 2 四下 無遊戲治療 2 四下 幼兒學習評量 * 2 二下幼兒發展與學習評量 * 2 四上 應用行為分析 * 2 二上 行為改變技術 * 2 三上 身心障礙學生教材教法 ( 上 1)* 2 四上身心障礙學生教材教法 ( 上 )* ( 先修科目 : 智能障礙 ) ( 先修科目 : 智能障礙 ) 2 四上 身心障礙學生教材教法 ( 下 2)* 2 四下身心障礙學生教材教法 ( 下 )* ( 先修科目 : 身心障礙學生教材 ( 先修科目 : 身心障礙學生教材 2 四下 教法 _ 上 1) 教法 _ 上 ) 三 修正後 早期療育跨領域學分學程 實施計畫如附件八 (p.37-38) 特教系李主任發言 案由之下引號修正為 早期療育 跨領域學分學程 提案十一 提案單位 : 教育學院 案由 : 修訂本學院健康照護 早期療育 適應體育學分學程設置要點部分條文, 請討論 一 本案業經教育學院 103 學年度第 1 次院課程會議 (103.10.22) 通過 二 統一本學院三個跨領域學程之要點名稱 三 因 國立臺南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與 國立臺南大學學位學程設置要點 合併 修正為 國立臺南大學學程設置要點, 故需修正本學院要點法源依據 四 修正條文對照表如下, 修正後條文名稱或內容 修正前條文名稱或內容 說明 國立臺南大學教育學院 健康照護 跨領域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國立臺南大學教育學院健康照護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修改名稱 國立臺南大學教育學院 適應體育 跨領域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國立臺南大學教育學院適應體育跨領域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修改名稱 修正一 本設置要點依據 國立臺南大學一 本設置要點依據 國立臺南大法源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訂定 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訂定 依據 五 修正草案如附件九 十及十一 (p.39-41) 特教系李主任發言 適應體育 跨領域學分學程設置要點第一點, 原為 本實施要點... 決議 : 修正後通過 一併修正為 本設置要點... 頁 8
提案十二 提案單位 : 人文與社會學院 案由 : 文化與自然資源學系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遠距教學課程開課案, 請討論 一 案經 103.10.3 文資系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課程會議及 103.10.16 人文與社 會學院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院課程規劃委員會議通過 二 開課資料如下 : 課程名稱 休閒地理 開課單位 通識中心 授課教師職稱 王志明副教授 課程類別學分修別 預計修課人數 大一通識 2 選 50 是否開過遠距課程 否 是 ( 通過備查學年學期 ) 是 (99 年通過 ) 肆 主席結論畢業生在大學部時曾選修大碩合開課程, 並計入畢業學分, 畢業後想改為研究所課程 系所同仁都知道在作業上, 碩大合開之課程, 大學部學生修課, 認列為大學部學分, 研究生修課則認列為研究所學分 ; 大學部學生如果要認列為研究所的學分, 是需要繳交學分費, 否則是不需另外繳費 請系所主任提醒學生, 如果大學部學生選修碩大合開之課程, 且要認列為研究所學分, 在畢業之前, 要告知學籍組作認定, 否則一旦畢業後, 學籍 成績 名次及一切資料都確定, 如果要再修改課程屬性, 這是不符合法規 教務處一定以學生學習之需求為最高指導原則, 但須顧及法規及公平正義 伍 散會 ( 是日下午二時四十分 ) 頁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