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2014 年 持 续 督 导 年 度 报 告 暨 持 续 督 导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保 荐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被 保 荐 公 司 名 称 :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荐 代 表 人 姓 名 : 夏 雨 扬 保 荐 代 表 人 姓 名 : 刘 书 林 联 系 方 式 :021-58796226 联 系 地 址 : 上 海 市 陆 家 嘴 环 路 1233 号 汇 亚 大 厦 29 层 联 系 方 式 :021-58796226 联 系 地 址 : 上 海 市 陆 家 嘴 环 路 1233 号 汇 亚 大 厦 29 层 一 保 荐 机 构 及 保 荐 代 表 人 承 诺 1 保 荐 总 结 报 告 书 和 证 明 文 件 及 其 相 关 资 料 的 内 容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保 荐 机 构 及 保 荐 代 表 人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2 本 机 构 及 本 人 自 愿 接 受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保 荐 总 结 报 告 书 相 关 事 项 进 行 的 任 何 质 询 和 调 查 3 本 机 构 及 本 人 自 愿 接 受 中 国 证 监 会 按 照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采 取 的 监 管 措 施 二 保 荐 机 构 基 本 情 况 保 荐 机 构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丁 学 东 三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代 码 600115 注 册 资 本 12,674,268,860 元 1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办 公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控 股 股 东 本 次 证 券 发 行 类 型 本 次 证 券 发 行 时 间 本 次 证 券 上 市 时 间 本 次 证 券 上 市 地 点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国 际 机 场 机 场 大 道 66 号 上 海 市 长 宁 区 空 港 三 路 92 号 刘 绍 勇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集 团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2013 年 4 月 16 日 2016 年 4 月 17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四 持 续 督 导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单 位 : 百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末 /2014 年 2013 年 末 /2013 年 资 产 总 额 163,542 137,846 负 债 总 额 134,055 111,52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27,696 24,646 营 业 收 入 89,746 88,109 营 业 利 润 -400-1,056 利 润 总 额 4,120 2,20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3,417 2,358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252 10,77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4,033 17,02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112 5,714 五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概 述 1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种 类 和 面 值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为 境 内 上 市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2 发 行 方 式 本 次 发 行 采 用 向 特 定 对 象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方 式 3 发 行 对 象 和 认 购 方 式 2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对 象 为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控 股 股 东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集 团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航 集 团 ) 和 东 航 集 团 全 资 子 公 司 东 航 金 戎 控 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金 戎 控 股 ) 东 航 集 团 金 戎 控 股 以 现 金 认 购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4 本 次 发 行 的 定 价 基 准 日 发 行 价 格 及 定 价 原 则 本 次 发 行 的 定 价 基 准 日 为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18 次 普 通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日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格 为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 不 含 定 价 基 准 日 ) 公 司 A 股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总 额 /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总 量 ) 的 90%, 即 3.28 元 / 股 5 发 行 数 量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数 量 为 698,865,000 股 6 限 售 期 东 航 集 团 和 金 戎 控 股 认 购 的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自 发 行 结 束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得 转 让 7 募 集 资 金 数 额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2,292,277,200 元,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6,095,358.20 元,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2,286,181,841.80 元 六 保 荐 工 作 概 述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金 公 司 保 荐 机 构 ) 作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机 构, 保 荐 工 作 开 始 于 2012 年 9 月, 结 束 于 2014 年 底 整 个 保 荐 工 作 期 间 分 为 尽 职 推 荐 阶 段 (2012 年 9 月 -2013 年 4 月 ) 及 持 续 督 导 阶 段 (2013 年 4 月 -2014 年 12 月 ) 保 荐 工 作 期 间, 中 金 公 司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恪 守 业 务 规 范 和 行 业 规 范, 诚 实 守 信 勤 勉 尽 职, 通 过 持 续 详 尽 的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审 阅 相 关 披 露 信 息 要 求 发 行 人 提 供 相 关 文 件 与 发 行 人 相 关 人 员 进 行 访 谈 列 席 股 东 大 会 等 方 式, 密 切 关 注 并 规 范 发 行 人 经 营 行 为, 最 终 顺 利 完 成 对 发 行 人 的 保 荐 工 作 ( 一 ) 尽 职 推 荐 阶 段 3
中 金 公 司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在 尽 职 推 荐 阶 段 完 成 了 以 下 工 作 : 1 对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业 务 与 技 术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组 织 结 构 与 内 部 控 制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等 方 面 进 行 尽 职 调 查 ; 2 统 筹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协 助 发 行 人 向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报 送 本 次 发 行 前 置 申 请 材 料 并 取 得 相 关 批 复 文 件 ; 3 根 据 发 行 人 的 委 托, 组 织 编 制 申 请 文 件 并 出 具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发 行 保 荐 书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等 重 要 文 件 及 相 关 其 他 文 件 ; 4 申 报 文 件 受 理 后, 主 动 配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审 核, 组 织 发 行 人 及 其 中 介 机 构 对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反 馈 意 见 进 行 答 复 ; 5 按 照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规 则 的 要 求 向 证 券 交 易 所 提 交 推 荐 股 票 上 市 所 要 求 的 相 关 文 件, 并 报 送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 二 ) 持 续 督 导 阶 段 中 金 公 司 在 持 续 督 导 阶 段 完 成 了 以 下 工 作 : 1 制 定 持 续 督 导 工 作 计 划 ; 2 督 导 发 行 人 有 效 执 行 并 完 善 防 止 大 股 东 其 他 关 联 方 违 规 占 用 发 行 人 资 源 的 制 度 ; 3 对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定 期 的 督 导 和 核 查, 督 导 发 行 人 有 效 执 行 并 完 善 防 止 高 管 人 员 利 用 职 务 之 便 损 害 发 行 人 利 益 的 内 控 制 度 ; 4 督 导 发 行 人 有 效 执 行 并 完 善 保 障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性 和 合 规 性 的 制 度, 事 前 审 阅 重 要 关 联 交 易 的 相 关 文 件 ; 5 督 导 发 行 人 严 格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严 格 执 行 对 外 担 保 对 外 投 资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6 督 导 发 行 人 严 格 执 行 并 完 善 投 资 者 关 系 工 作 制 度 ; 7 持 续 关 注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并 发 表 核 查 意 见 ; 8 列 席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核 查 相 关 会 议 记 录 及 决 议 ; 9 结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最 新 规 则 等, 对 发 行 人 相 关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 4
10 督 导 发 行 人 及 时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审 阅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及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海 监 管 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 11 根 据 相 关 公 开 承 诺 及 约 定, 督 促 发 行 人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未 发 现 发 行 人 有 违 背 承 诺 的 情 况 ; 12 对 发 行 人 督 导 期 内 各 年 度 报 告 进 行 了 审 阅, 未 发 现 其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也 未 发 现 存 在 影 响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的 情 况 ; 13 定 期 对 发 行 人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与 发 行 人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访 谈, 及 时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海 监 管 局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送 持 续 督 导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保 荐 代 表 人 及 项 目 组 成 员 分 别 于 2014 年 1 月 2 日 2014 年 12 月 30 日 对 发 行 人 进 行 了 现 场 检 查, 除 上 述 现 场 检 查 外, 保 荐 代 表 人 和 项 目 组 成 员 多 次 前 往 发 行 人 现 场, 了 解 和 掌 握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督 导 发 行 人 规 范 运 作 七 履 行 保 荐 职 责 期 间 发 生 的 重 大 事 项 及 处 理 情 况 无 八 对 上 市 公 司 配 合 保 荐 工 作 情 况 的 说 明 和 评 价 ( 一 ) 尽 职 推 荐 阶 段 发 行 人 能 够 及 时 向 保 荐 机 构 及 其 他 中 介 机 构 提 供 本 次 发 行 所 需 要 的 文 件 资 料 和 相 关 信 息, 并 保 证 所 提 供 文 件 资 料 及 信 息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积 极 配 合 保 荐 机 构 的 尽 职 核 查 工 作, 为 本 次 发 行 的 推 荐 工 作 提 供 了 必 要 的 条 件 和 便 利 ( 二 ) 持 续 督 导 阶 段 发 行 人 能 够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及 时 准 确 的 按 照 要 求 进 行 对 外 信 息 披 露 ; 重 要 事 项 能 够 及 时 通 知 保 荐 机 构, 并 与 保 荐 代 表 人 沟 通, 根 据 保 荐 机 构 要 求 及 时 提 供 相 关 文 件 资 料 并 为 现 场 检 查 提 供 必 要 的 条 件 和 便 利, 保 证 了 保 荐 机 构 及 其 保 荐 代 表 人 及 时 掌 握 并 规 范 发 行 人 经 营 行 为 九 对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参 与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的 说 明 和 评 价 5
( 一 ) 尽 职 推 荐 阶 段 发 行 人 聘 请 的 中 介 机 构 能 够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出 具 专 业 意 见, 并 积 极 配 合 保 荐 机 构 的 协 调 和 核 查 工 作 ( 二 ) 持 续 督 导 阶 段 发 行 人 聘 请 的 中 介 机 构 能 够 积 极 配 合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机 构 为 持 续 督 导 相 关 工 作 提 供 了 必 要 的 支 持 和 便 利 十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审 阅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发 行 人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年 报 披 露 时 间 分 别 为 2013 年 3 月 27 日 2014 年 3 月 27 日 和 2015 年 3 月 28 日 持 续 督 导 期 间, 发 行 人 能 够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信 息 披 露 档 案 资 料 保 存 完 整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发 行 人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履 行 了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信 息 披 露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和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十 一 对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审 阅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3)297 号 文 核 准, 东 方 航 空 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 非 公 开 发 行 698,865,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292,277,200 元, 扣 除 保 荐 及 承 销 费 用 及 其 他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286,181,841.80 元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已 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 全 部 存 入 公 司 设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并 经 沪 华 众 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沪 众 会 验 字 (2013) 第 3741 号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及 股 本 变 更 的 验 资 报 告 予 以 验 证 1 2013 年 度 公 司 累 计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募 投 项 目 )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2,286,181,841.80 元,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将 全 部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偿 还 金 融 机 构 贷 款,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约 为 111,456.04 元 ( 全 部 为 利 息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为 零 2015 年 3 月 24 日,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完 成 销 户 2 持 续 督 导 期 内, 发 行 人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与 使 用 均 符 合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等 文 件 的 6
规 定, 对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了 专 户 存 储 和 专 项 使 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不 存 在 变 相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和 损 害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违 规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的 情 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