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浮 市 扶 贫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文 件 云 扶 201 6 号 印 发 云 浮 市 201-201 年 扶 贫 开 发 规 划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工 作 考 核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县 ( 市 区 ) 扶 贫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佛 山 ( 云 浮 ) 产 业 转 移 工 业 园 管 委 会, 市 直 和 上 级 驻 云 浮 各 单 位 : 为 贯 彻 落 实 广 东 省 农 村 扶 贫 开 发 实 施 意 见 ( 粤 发 2012 2 号 ) 广 东 省 新 一 轮 扶 贫 开 发 规 划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及 重 点 县 ( 市 ) 帮 扶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粤 办 发 201 14 号 ) 和 云 浮 市 新 一 轮 扶 贫 开 发 规 划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帮 扶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云 办 发 201 11 号 ) 的 有 关 精 神, 经 市 委 市 政 府 同 意, 现 将 云 浮 市 201-201 年 扶 贫 开 发 规 划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工 作 考 核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执 行 中 遇 到 具 体 问 题, 请 及 时 与 市 扶 贫 办 市 统 计 局 联 系 云 浮 市 扶 贫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201 年 12 月 26 日 Z - 1 -
云 浮 市 201-201 年 扶 贫 开 发 规 划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工 作 考 核 办 法 根 据 广 东 省 201-201 年 扶 贫 开 发 规 划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工 作 考 核 办 法 ( 粤 扶 201 8 号 ) 和 云 浮 市 新 一 轮 扶 贫 开 发 规 划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帮 扶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云 办 发 201 11 号 ) 精 神,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考 核 对 象 本 办 法 的 考 核 对 象 : 一 是 实 施 新 一 轮 扶 贫 开 发 规 划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的 县 ( 市 区 ) 党 委 政 府 ; 二 是 有 挂 钩 定 点 帮 扶 重 点 帮 扶 村 任 务 的 市 直 和 上 级 驻 云 浮 单 位 ; 三 是 由 各 县 ( 市 区 ) 安 排 帮 扶 的 非 重 点 帮 扶 村 挂 钩 帮 扶 单 位 二 考 核 办 法 考 核 分 重 点 帮 扶 村 的 考 核 和 非 重 点 帮 扶 村 的 考 核 两 部 分, 重 点 帮 扶 村 的 考 核 按 照 广 东 省 201-201 年 扶 贫 开 发 规 划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工 作 考 核 办 法 ( 粤 扶 201 8 号 )( 以 下 简 称 省 考 核 办 法 ) 进 行 考 核 非 重 点 帮 扶 村 的 考 核 在 市 扶 贫 开 发 规 划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领 导 下 开 展, 由 市 双 到 办 牵 头, 会 同 市 委 组 织 部 市 直 工 委 市 监 察 局 市 民 政 局 市 财 政 局 市 人 社 局 市 农 业 局 市 统 计 局 等 单 位 组 成 市 双 到 工 作 考 核 组 负 责 考 核 工 作 的 组 织 实 施, 在 各 县 ( 市 区 ) 开 展 自 评 的 基 础 上, 采 取 随 机 抽 样 和 重 点 核 查 的 方 式 进 行 - 2 -
考 核 ( 一 ) 各 县 ( 市 区 ) 考 核 成 绩, 按 照 省 考 核 办 法 由 省 考 核 当 地 党 委 政 府 及 重 点 帮 扶 村 平 均 成 绩 的 70% 和 市 考 核 当 地 非 重 点 帮 扶 村 平 均 成 绩 的 0% 的 总 和 为 该 县 ( 市 区 ) 的 考 核 成 绩 ( 二 ) 市 直 和 上 级 驻 云 浮 帮 扶 单 位 考 核 成 绩, 按 照 省 考 核 办 法 考 核 所 帮 扶 的 重 点 帮 扶 村 的 考 核 成 绩 为 准 三 考 核 内 容 重 点 帮 扶 村 的 考 核 内 容 以 省 考 核 办 法 为 准 非 重 点 帮 扶 村 的 考 核 内 容 为 : ( 一 ) 扶 贫 开 发 双 到 工 作 责 任 落 实 情 况 ( 二 ) 贫 困 户 增 收 脱 贫 实 效 ( 三 ) 民 生 和 社 会 保 障 政 策 落 实 情 况 ( 四 ) 生 产 生 活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情 况 ( 五 ) 稳 定 脱 贫 长 效 机 制 建 立 情 况 四 考 核 验 收 时 间 重 点 帮 扶 村 的 考 核 时 间 以 省 考 核 办 法 时 间 为 准 非 重 点 帮 扶 村 的 考 核 时 间 为 : 1 各 县 ( 市 区 ) 自 评 在 次 年 2 月 底 前 完 成 ; 2 市 考 核 在 月 底 前 完 成 五 考 核 结 果 运 用 ( 一 ) 考 核 成 绩 实 行 百 分 制, 分 为 优 秀 良 好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四 个 等 级 考 核 成 绩 90 分 以 上 ( 含 90 分 ) 为 优 秀,7 - -
分 以 上 ( 含 7 分 ) 至 不 足 90 分 为 良 好,60 分 以 上 ( 含 60 分 ) 至 不 足 7 分 为 合 格, 少 于 60 分 为 不 合 格 ( 二 ) 考 核 成 绩 由 市 双 到 办 汇 总 报 送 市 扶 贫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复 核, 呈 报 市 委 市 政 府 审 定 考 核 成 绩 纳 入 党 政 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实 绩 考 核 计 分 其 中 各 县 ( 市 区 ) 考 核 分 数 折 算 计 入 经 济 社 会 科 学 发 展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分 值 ; 市 直 部 门 的 考 核 成 绩 作 为 机 关 工 作 效 能 评 价 的 依 据 ( 三 ) 对 年 度 考 核 成 绩 优 秀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由 市 扶 贫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给 予 通 报 表 扬 ; 对 三 年 扶 贫 开 发 双 到 考 核 验 收 优 秀 的 重 点 帮 扶 村 帮 扶 单 位 和 个 人, 县 ( 市 区 ) 重 点 帮 扶 村 考 核 优 良 率 达 到 80% 以 上 的 扶 贫 部 门 及 先 进 个 人 报 送 省 委 省 政 府 给 予 表 彰 ; 对 三 年 扶 贫 开 发 双 到 考 核 验 收 良 好 的 和 省 未 给 予 表 彰 的 优 秀 重 点 帮 扶 村 帮 扶 单 位 和 个 人, 非 重 点 帮 扶 村 考 核 验 收 优 秀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由 市 予 以 表 彰 对 三 年 扶 贫 开 发 双 到 考 核 验 收 优 秀 的 驻 村 干 部, 派 出 单 位 要 依 据 省 委 组 织 部 省 扶 贫 办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扶 贫 开 发 规 划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驻 村 干 部 选 派 和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 粤 组 通 201 2 号 ) 予 以 提 拔 使 用 对 考 核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单 位 予 以 通 报 批 评, 对 领 导 班 子 予 以 问 责 六 其 他 ( 一 ) 对 镇 ( 街 ) 县 ( 市 区 ) 各 部 门 的 考 核, 由 各 县 ( 市 区 ) 参 照 本 办 法 另 行 组 织 实 施 市 通 报 表 扬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由 县 ( 市 区 ) 根 据 市 安 排 的 指 标 推 荐 给 市 扶 贫 开 发 规 划 - 4 -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复 核 认 定 ( 二 ) 本 办 法 自 印 发 之 日 起 执 行 标 附 件 : 云 浮 市 非 重 点 帮 扶 村 扶 贫 开 发 双 到 工 作 考 核 指 - -
附 : 云 浮 市 非 重 点 帮 扶 村 扶 贫 开 发 双 到 工 作 考 核 指 标 代 码 考 核 指 标 分 值 评 分 细 则 1 2 4 制 定 并 落 实 非 重 点 帮 扶 村 贫 困 户 扶 持 方 案 落 实 本 级 财 政 专 项 扶 贫 资 金 并 按 时 拨 付 落 实 领 导 班 子 责 任 制 落 实 责 任 人 并 进 行 公 示 制 定 并 落 实 贫 困 户 三 年 帮 扶 规 划 和 年 度 帮 扶 计 划 6 建 档 立 卡 率 2 7 8 按 时 填 报 扶 贫 项 目 建 设 和 统 计 报 表 帮 扶 单 位 年 度 帮 扶 资 金 投 入 ( 自 筹 行 业 和 社 会 无 偿 捐 赠 扶 贫 资 金 ) 2 2 2 制 定 并 落 实 非 重 点 帮 扶 村 贫 困 户 帮 扶 工 作 扶 持 方 案 的 得 分 提 供 县 ( 市 区 ) 党 委 政 府 有 关 文 件 ( 总 体 扶 持 方 案 ) 县 级 落 实 住 房 建 设 配 套 资 金 的 得 2 分, 否 则 不 得 分 落 实 本 级 财 政 对 非 重 点 帮 扶 村 有 劳 动 力 贫 困 户 扶 持 资 金 每 年 每 户 不 少 于 200 元 的 得 1 分, 扶 持 资 金 每 户 每 增 加 0 元 加 0.2 分, 最 高 加 2 分 ; 提 供 当 年 本 级 财 政 部 门 下 拨 资 金 文 件 帮 扶 单 位 一 把 手 有 定 点 帮 扶 的 贫 困 户, 每 年 2 次 以 上 到 帮 扶 村 检 查 指 导 工 作 的 得 1. 分 ; 其 它 班 子 成 员 每 个 季 度 有 1 人 次 以 上 到 扶 贫 村 检 查 指 导 工 作 的 得 1. 分 提 供 有 关 文 件 资 料 落 实 贫 困 户 结 对 帮 扶 责 任 人 并 在 村 委 会 张 榜 公 示 的 得 2 分 提 供 方 案 原 件 或 影 印 件 制 定 落 实 贫 困 户 三 年 扶 贫 工 作 规 划 年 度 计 划 的 得 2 分 提 供 规 划 原 件 贫 困 户 名 册 帮 扶 记 录 簿 基 本 情 况 和 变 动 情 况 如 实 填 写 的 得 2 分 提 供 贫 困 户 名 册 帮 扶 记 录 簿 按 时 填 报 扶 贫 项 目 建 设 实 施 情 况 的 得 1 分 ; 及 时 填 报 季 度 和 年 度 统 计 报 表 的 得 1 分 提 供 有 关 报 表 每 年 投 入 帮 扶 资 金 ( 包 括 贫 困 户 及 其 他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投 入 ) 平 均 每 户 每 100 元 得 0. 分, 不 足 100 元 不 计 分, 最 高 至 分 ( 各 级 财 政 到 户 专 项 扶 持 资 金 住 房 改 造 补 助 资 金 社 会 保 障 政 府 补 助 资 金 政 策 性 补 贴 资 金 除 外 ) 提 供 通 知 原 件 拨 款 凭 据 - 6 -
9 10 11 12 1 完 成 住 房 改 造 任 务 贫 困 户 子 女 入 学 率 贫 困 户 城 乡 居 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参 保 率 达 100% 贫 困 户 医 疗 保 险 参 保 率 达 100% 贫 困 户 安 全 饮 水 率 达 100% 14 村 道 建 设 6 1 16 基 本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建 设 有 劳 动 能 力 的 贫 困 户 增 收 脱 贫 4 6 6 6 6 10 完 成 当 年 度 农 村 低 收 入 困 难 户 住 房 改 造 任 务 的 得 分 ; 没 有 年 度 任 务 的 得 满 分 ; 没 有 完 成 年 度 任 务 的 不 计 分 ; 提 供 贫 困 户 住 房 改 造 有 关 资 料 备 查 贫 困 户 适 龄 儿 童 普 九 毛 入 学 率 达 9% 以 上 得 2 分, 考 上 大 中 专 贫 困 户 子 女 无 辍 学 得 2 分 提 供 扶 持 资 助 资 料 凭 证 不 达 标 不 计 分 需 提 供 有 关 文 件 通 知 拨 款 凭 证 不 达 标 不 计 分 需 提 供 有 关 文 件 通 知 拨 款 凭 证 201 年 2014 年 不 考 核 计 满 分,201 年 考 核 不 达 标 不 计 分 需 提 供 县 以 上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材 料 201 年 2014 年 不 考 核 计 满 分,201 年 建 设 水 泥 路 面 村 道,100 米 以 上, 每 100 米 0. 分, 最 高 至 6 分 需 提 供 相 关 工 程 预 ( 结 ) 算 影 印 资 料 201 年 2014 年 不 考 核 计 满 分,201 年 基 本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三 面 光 水 渠 建 设 100 米 以 上 00 米 内 得 2 分, 每 增 加 100 米 加 0. 分, 最 多 加 2 分 另 外 建 设 陂 头 水 闸 的 加 2 分 提 供 工 程 预 ( 结 ) 算 及 影 印 件 201 年 不 考 核 计 满 分 ;2014 年 贫 困 户 人 均 纯 收 入 比 2012 年 (480 元 ) 增 长 0% 及 以 上 ;201 年 贫 困 户 人 均 纯 收 入 达 到 或 超 过 当 年 全 省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的 4% 及 以 上 得 满 分, 否 则 不 计 分 17 贫 困 户 劳 动 力 农 业 技 能 培 训 贫 困 户 从 事 农 业 的 劳 动 力 开 展 农 业 技 能 培 训 一 次 以 上 的 得 分 不 达 标 不 计 分 提 供 有 关 计 划 签 名 名 册 18 19 贫 困 户 劳 动 力 非 农 技 能 培 训 和 转 移 就 业 村 成 立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组 织 有 意 愿 转 移 就 业 的 贫 困 户 劳 动 力 参 加 非 农 技 培 训 1 次 以 上 的 得 分 不 达 标 不 计 分 提 供 有 关 计 划 签 名 名 册 等 资 料 201 年 制 定 农 村 专 业 合 作 社 建 设 方 案 分 ; 2014 201 年 成 立 了 至 少 有 10 户 贫 困 户 为 社 员 的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分 不 达 标 不 计 分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 7 -
20 培 育 发 展 主 导 产 业 201 年 制 定 主 导 产 业 发 展 方 案 得 分 2014 201 年 培 育 了 带 动 占 10% 以 上 在 家 务 农 的 农 户 参 与 主 导 产 业 发 展 得 分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备 查 21 22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贫 困 户 参 与 率 建 立 稳 定 脱 贫 长 效 机 制 201 年 制 定 并 选 择 落 实 农 业 ( 扶 贫 ) 龙 头 企 业 或 专 业 合 作 社 带 动 有 劳 动 能 力 的 贫 困 户 参 与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方 案 分 2014 年 农 业 ( 扶 贫 ) 龙 头 企 业 或 专 业 合 作 社 带 动 在 家 从 事 农 业 生 产 有 劳 动 能 力 的 贫 困 户 达 到 0% 计 分 201 年 达 到 0% 计 分 其 它 行 业 带 动 的 参 照 执 行 不 达 标 不 计 分 提 供 相 关 名 册 及 合 同 影 印 件 2201 年 制 定 扶 贫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分 2014 年 对 投 入 的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管 理 和 效 益 进 行 自 评 分 201 年 对 投 入 的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管 理 和 效 益 进 行 自 评 1. 分 ; 落 实 由 专 业 合 作 社 农 业 ( 扶 贫 ) 龙 头 企 业 负 责 经 营 并 带 动 农 户 产 业 化 扶 贫 项 目 后 续 管 理 的 1. 分 提 供 相 关 文 件 资 料 2 群 众 民 意 测 评 2.1 2.2 2. 2.4 对 村 干 部 工 作 满 意 度 对 帮 扶 群 众 增 加 收 入 满 意 度 对 改 善 生 产 生 活 条 件 满 意 度 对 帮 扶 单 位 扶 贫 工 作 满 意 度 1 1. 1 1. 抽 取 10% 贫 困 户 ( 最 少 10 户 最 多 0 户 ), 按...2 的 比 例 安 排 贫 困 户 农 户 和 低 保 ( 五 保 户 ) 进 行 民 意 测 评, 按 照 满 意 基 本 满 意 一 般 和 不 满 意 四 个 等 级 进 行 评 定, 每 个 等 级 分 别 占 该 指 标 分 值 的 100% 80% 60% 和 0 提 供 原 始 测 评 表 主 题 词 : 扶 贫 考 核 办 法 通 知 抄 报 : 市 委 办 公 室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子 季 冯 彤 同 志 云 浮 市 扶 贫 办 综 合 科 201 年 12 月 26 日 印 发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