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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NG MODERN LIVING POSSIBLE 道 德 手 册 丹 佛 斯 员 工 与 经 理 商 业 道 德 指 南 One Company Acting Responsibly 仅 限 内 部 使 用

我 们 的 行 为 商 业 诚 信 这 意 味 着 : 丹 佛 斯 是 一 家 有 口 皆 碑 可 信 而 可 靠 的 公 司, 通 过 正 当 和 道 德 的 方 式 盈 利 我 们 将 以 创 新 的 方 式 实 现 并 超 越 目 标 这 意 味 着 : 丹 佛 斯 务 必 成 为 所 有 业 务 流 程 领 域 的 趋 势 引 领 者, 包 括 遵 守 各 项 法 律 法 规 全 球 公 司, 本 地 文 化 这 意 味 着 : 作 为 一 家 跨 国 企 业, 丹 佛 斯 拥 有 坚 若 磐 石 的 本 地 化 基 础, 并 充 分 尊 重 当 地 文 化 珍 惜 可 持 续 发 展 成 果 这 意 味 着 : 丹 佛 斯 在 全 力 以 赴 争 取 良 好 财 务 业 绩 的 同 时, 还 为 员 工 们 提 供 一 个 健 康 安 全 的 工 作 环 境, 以 及 具 有 吸 引 力 的 工 作 场 所 我 们 的 生 产 过 程 都 合 乎 社 会 和 环 境 规 范, 而 且 我 们 会 积 极 与 利 益 相 关 方 开 展 对 话, 了 解 他 们 的 期 望 丹 佛 斯 将 致 力 于 实 现 公 司 业 绩 环 境 保 护 和 企 业 声 誉 这 三 者 之 间 的 平 衡 2 道 德 手 册

我 们 是 丹 佛 斯 价 值 的 践 行 者 丹 佛 斯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制 造 高 效 节 能 产 品 及 提 供 可 持 续 性 解 决 方 案 的 知 名 跨 国 企 业, 帮 助 我 们 的 客 户 降 低 能 耗 减 少 成 本 并 降 低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为 了 保 持 和 巩 固 我 们 在 全 球 市 场 的 地 位 和 良 好 的 企 业 声 誉, 我 们 必 须 通 过 遵 循 道 德 规 范 的 方 式 实 现 公 司 业 绩 我 们 在 55 多 个 国 家 设 有 代 表 处, 雇 员 超 过 17,000 人 因 此, 无 论 成 功 或 者 失 误, 丹 佛 斯 都 会 引 来 诸 多 关 注 我 们 不 仅 提 供 可 持 续 的 解 决 方 案, 我 们 的 行 为 也 应 该 具 有 可 持 续 性 丹 佛 斯 的 名 字 始 终 应 与 尊 重 人 权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社 会 责 任 和 环 保 活 动 相 连, 我 们 的 决 策 和 行 为 必 须 反 映 丹 佛 斯 始 终 致 力 于 改 善 生 产 产 品 和 服 务, 使 客 户 股 东 和 周 边 环 境 从 中 受 益 这 一 事 实 无 论 您 在 丹 佛 斯 所 司 何 职, 我 们 每 个 人 都 是 丹 佛 斯 价 值 观 的 践 行 者 因 此, 作 为 丹 佛 斯 员 工, 我 们 必 须 拥 有 专 业 表 现, 并 充 分 尊 重 他 人 及 每 个 国 家 的 不 同 文 化 如 果 你 是 经 理, 那 么 就 务 必 为 下 属 树 立 一 个 好 榜 样, 并 帮 助 他 们 切 实 遵 循 丹 佛 斯 价 值 观 和 政 策 在 日 常 工 作 的 每 一 天, 丹 佛 斯 员 工 都 会 发 现, 自 己 的 决 定 将 给 丹 佛 斯 声 誉 和 业 务 带 来 一 定 影 响 总 体 而 言, 我 们 相 信 丹 佛 斯 员 工 都 会 恪 尽 职 守 但 我 们 也 知 道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员 工 会 面 对 各 种 疑 虑 和 困 境, 可 能 难 以 做 出 正 确 的 决 定 本 道 德 手 册 阐 述 了 丹 佛 斯 的 道 德 规 范 通 过 深 刻 践 行 我 们 的 价 值 观 并 遵 循 公 司 政 策, 你 和 你 的 决 策 将 得 到 丹 佛 斯 强 有 力 的 支 持 谨 致 问 候 Niels B. Christiansen 丹 佛 斯 总 裁 兼 首 席 执 行 官 道 德 手 册 3

目 录 介 绍 哪 些 人 应 严 格 遵 循 丹 佛 斯 的 道 德 规 范?...6 违 背 道 德 规 范 会 带 来 怎 样 的 后 果?...6 如 果 对 该 指 南 存 在 疑 问, 应 该 怎 么 做?...6 对 违 反 规 范 的 行 为, 应 如 何 进 行 报 告?...6 如 果 当 地 法 律 与 商 业 道 德 规 范 发 生 冲 突, 怎 么 办?...6 道 德 手 册 与 联 合 国 全 球 契 约 有 何 关 系?...7 商 业 道 德 规 范 的 要 求 是 如 何 制 定 的?...8 为 何 人 权 也 属 于 公 司 的 责 任?...8 如 何 进 行 商 业 道 德 测 试...8 在 违 规 的 情 形 下, 如 何 使 用 商 业 道 德 热 线....8 政 策 和 指 南...8 丹 佛 斯 与 员 工 我 们 的 互 动 方 式...11 工 作 环 境...11 消 除 歧 视...11 雇 佣 与 隐 私 权...12 强 制 劳 动 和 雇 佣 条 件...13 劳 资 谈 判... 14 童 工... 14 机 密 信 息... 14 电 子 沟 通 工 具... 14 酗 酒 与 毒 品...15 盗 窃 与 欺 诈... 16 政 治... 16 利 益 冲 突... 16 4 道 德 手 册

丹 佛 斯 与 外 部 合 作 伙 伴 腐 败 和 贿 赂...19 洗 钱 和 税 务...20 疏 通 费...20 勒 索 及 保 护 费...20 礼 物 与 馈 赠...20 捐 赠...22 公 平 竞 争...23 竞 争 对 手 信 息...23 产 品 安 全...23 丹 佛 斯 与 当 地 社 会 沟 通 与 透 明 度...25 本 地 承 诺...25 生 产...25 环 境 要 求... 26 安 保... 27 道 德 手 册 5

介 绍 商 业 道 德 手 册 是 丹 佛 斯 商 业 道 德 的 指 导 性 文 件, 主 要 从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制 定 了 相 关 规 则 : `丹 ` 佛 斯 与 员 工 `丹 ` 佛 斯 与 外 部 合 作 伙 伴 `丹 ` 佛 斯 与 当 地 社 会 本 手 册 是 参 考 性 文 件, 目 录 是 为 了 便 于 对 相 关 问 题 的 快 速 查 阅 本 指 南 旨 在 规 范 丹 佛 斯 集 团 的 所 有 员 工 和 公 司, 包 括 丹 佛 斯 控 股 的 子 公 司 和 合 资 公 司 本 商 业 道 德 手 册 只 供 内 部 使 用 勿 庸 置 疑, 本 手 册 存 在 未 明 确 规 定 的 问 题 和 疑 问 在 此 种 情 形 下, 应 联 系 你 的 经 理 或 ASKUS 部 门 ASKUS 可 就 与 经 营 有 关 的 道 德 问 题 提 供 咨 询 和 指 导, 毕 竟 征 求 建 议 和 指 导 总 好 过 使 我 们 的 声 誉 受 损 以 下 是 对 常 见 问 题 的 解 释 : 哪 些 人 应 严 格 遵 循 丹 佛 斯 的 道 德 规 范? 在 丹 佛 斯 工 作 的 每 个 人 都 应 该 遵 守 本 道 德 手 册 本 手 册 对 员 工 经 理 顾 问 实 习 生 和 学 生 均 平 等 适 用 同 时, 作 为 经 理 还 负 有 特 别 的 责 任, 确 保 你 的 员 工 熟 悉 并 理 解 这 些 规 范, 以 及 丹 佛 斯 对 正 确 行 为 的 期 望 如 果 对 该 指 南 存 在 疑 问, 应 该 怎 么 做? 如 果 你 无 法 确 认 自 己 的 行 为 是 否 正 确, 你 可 以 进 行 商 业 道 德 规 范 测 试 我 们 已 在 丹 佛 斯 内 网 上 编 纂 了 一 些 Q&A 问 题, 阐 述 了 你 在 决 策 和 行 动 时 须 特 别 注 意 的 典 型 情 境 和 问 题 你 可 能 会 恰 好 找 到 问 题 的 答 案 如 果 这 仍 然 无 法 消 除 你 对 商 业 道 德 规 范 解 释 的 疑 虑, 请 咨 询 你 的 经 理 或 与 ASKUS 联 系, 邮 件 :Askus@danfoss.com 或 电 话 : +45 74 88 77 77 对 违 反 规 范 的 行 为, 应 如 何 进 行 报 告? 如 果 你 发 现 有 些 情 况 与 道 德 规 范 相 冲 突, 或 以 任 何 形 式 有 损 丹 佛 斯 的 声 誉, 你 应 当 与 你 的 经 理 联 系, 或 拨 打 内 网 (http://ethics.danfoss.com) 上 的 企 业 道 德 规 范 热 线 请 参 阅 : 在 违 规 的 情 形 下, 如 何 使 用 商 业 道 德 热 线? 的 说 明 如 果 当 地 法 律 与 商 业 道 德 规 范 发 生 冲 突, 怎 么 办? 丹 佛 斯 集 团 下 属 所 有 公 司 业 务 部 门 和 员 工 必 须 遵 守 他 们 所 在 国 法 律, 这 是 最 基 本 的 要 求 如 果 丹 佛 斯 道 德 规 范 比 当 地 法 律 更 加 严 格, 则 必 须 遵 守 道 德 规 范 如 果 发 现 当 地 法 律 与 公 司 的 道 德 规 范 相 冲 突, 应 与 ASKUS 联 系 违 背 道 德 规 范 会 带 来 怎 样 的 后 果? 不 得 参 与 任 何 可 能 损 害 或 有 损 于 丹 佛 斯 声 誉 的 行 为 你 应 对 自 己 的 行 为 负 责, 如 果 你 无 视 公 司 的 道 德 规 范, 公 司 将 终 止 与 你 的 雇 佣 合 同 6 道 德 手 册

商 业 道 德 测 试 如 何 进 行 商 业 道 德 测 试 如 果 你 对 自 己 行 为 是 否 正 确 没 有 十 足 把 握, 可 以 问 自 己 以 下 四 个 问 题 如 果 你 对 其 中 一 个 或 多 个 问 题 给 出 否 定 答 案, 你 应 当 终 止 自 己 的 行 动 我 是 否 遵 循 了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和 政 策? 我 对 丹 佛 斯 是 否 忠 诚? 我 是 否 准 备 为 此 负 责? 这 是 否 与 丹 佛 斯 价 值 观 相 符? 道 德 手 册 7

道 德 手 册 与 联 合 国 全 球 契 约 有 何 关 系? 丹 佛 斯 已 加 入 联 合 国 全 球 契 约, 契 约 中 规 定 了 良 好 企 业 公 民 的 十 条 标 准 这 些 原 则 构 成 公 司 对 待 工 作 中 人 权 劳 动 者 权 利 环 境 和 反 腐 问 题 的 框 架 因 此, 全 球 契 约 的 诸 多 准 则 被 纳 入 道 德 手 册 和 Danfoss Code of Conduct for Suppliers ( 供 应 商 行 为 准 则 ) 供 应 商 行 为 准 则 主 要 阐 述 了 我 们 对 供 应 商 在 相 关 社 会 和 环 境 责 任 领 域 的 要 求 商 业 道 德 规 范 的 要 求 是 如 何 制 定 的? 丹 佛 斯 的 商 业 道 德 规 范 以 丹 佛 斯 价 值 观 以 及 众 多 国 际 声 明 公 约 和 宣 言 为 基 础, 这 是 确 保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最 低 要 求 这 些 国 际 规 定 包 括 联 合 国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就 劳 动 者 权 利 达 成 的 公 约, 该 公 约 对 员 工 雇 佣 方 以 及 政 府 之 间 的 协 议 进 行 了 规 定 为 何 人 权 也 属 于 公 司 的 责 任? 丹 佛 斯 是 一 家 全 球 性 公 司, 因 此 难 以 避 免 会 在 很 多 人 权 不 尽 如 人 意 的 地 区 开 展 业 务 保 护 人 权 不 受 侵 犯 是 每 一 个 政 府 的 责 任, 但 作 为 一 家 具 有 社 会 责 任 感 的 公 司, 丹 佛 斯 必 须 支 持 对 人 权 的 尊 重 我 们 负 责 任 地 承 诺 在 我 们 的 商 业 决 策 和 活 动 中 不 参 与 侵 犯 人 权 的 行 为, 并 利 用 我 们 的 影 响 力 维 护 全 人 类 的 尊 严 在 违 规 的 情 形 下, 如 何 使 用 商 业 道 德 热 线 ` ` 登 录 内 网 (http://ethics.danfoss.com) ` ` 你 的 报 告 将 被 严 格 保 密 `你 ` 可 以 选 择 匿 名 报 告 ` ` 反 映 情 况 属 实 者 不 会 受 到 打 击 报 复 ` ` 无 论 内 容 如 何, 每 份 报 告 都 会 受 到 专 业 调 查 ` ` 商 业 道 德 委 员 会 负 责 处 理 有 关 道 德 规 范 的 案 件, 并 跟 踪 报 告 处 理 情 况 政 策 和 指 南 环 境 政 策 (500B0574) IT 行 为 准 则 (500B0883) 社 交 网 络 站 点 的 使 用 (500B1147) 沟 通 政 策 使 用 IT 系 统 的 良 好 习 惯 供 应 商 行 为 准 则 丹 佛 斯 反 腐 败 手 册 报 告 违 反 道 德 行 为 (500B1125) 标 准 : 关 于 违 反 道 德 行 为 的 作 用 和 职 责 (500B1199) 8 道 德 手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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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 佛 斯 与 员 工 我 们 的 互 动 方 式 丹 佛 斯 希 望 所 有 员 工 为 人 正 直 并 相 互 尊 重 丹 佛 斯 尊 重 员 工 自 由 表 达 心 声 的 权 利, 并 且 鼓 励 经 理 和 员 工 之 间 进 行 开 放 的 对 话 与 坦 诚 的 反 馈 我 们 相 信 不 同 的 观 点 和 经 历 将 有 助 于 形 成 具 有 创 造 性 的 解 决 方 法, 从 而 使 我 们 在 国 际 市 场 上 更 具 竞 争 力 `同 ` 事 间 必 须 真 诚 和 公 平 ` ` 对 于 与 工 作 有 关 的 难 题, 应 该 积 极 主 动 地 提 出 新 的 解 决 办 法 工 作 环 境 丹 佛 斯 认 为, 为 员 工 提 供 一 个 健 康 安 全 没 有 受 伤 或 致 病 风 险 的 工 作 环 境 是 保 证 企 业 运 营 健 康 高 效 的 前 提 条 件 之 一 工 作 环 境 涵 盖 整 个 工 作 区 内 可 能 影 响 员 工 健 康 包 括 物 理 化 学 和 心 理 方 面 的 各 种 因 素 丹 佛 斯 公 司 会 积 极 主 动 地 防 止 出 现 工 作 环 境 问 题, 比 如 最 低 限 度 地 使 用 可 能 损 害 人 身 健 康 和 环 境 的 物 质 经 理 还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必 须 确 保 你 的 所 有 员 工 都 已 接 受 培 训 并 遵 守 与 工 作 环 境 和 安 全 相 关 的 所 有 规 定 ` ` 必 须 时 常 确 认 已 对 员 工 进 行 了 额 外 培 训, 以 保 持 高 安 全 水 平 的 工 作 环 境 ` ` 必 须 确 保 你 的 员 工 分 析 事 故 中 应 吸 取 的 教 训, 以 防 范 事 故 再 次 发 生 ` `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阻 止 对 工 作 环 境 不 利 的 事 情 消 除 歧 视 丹 佛 斯 对 文 化 差 异 给 予 充 分 尊 重, 并 致 力 于 以 礼 待 人 丹 佛 斯 不 容 许 工 作 场 合 的 歧 视, 我 们 希 望 确 保 所 有 员 工 都 受 到 公 平 对 待 充 分 发 掘 员 工 的 潜 力 对 丹 佛 斯 的 发 展 非 常 重 要, 如 果 员 工 心 中 存 在 歧 视, 将 削 弱 这 种 机 会 的 公 平 性 ` ` 必 须 熟 悉 并 不 断 更 新 工 作 区 的 工 作 环 境 和 安 全 守 则 ` `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相 关 规 定 ` ` 必 须 使 用 工 作 所 必 需 的 个 人 防 护 装 备 ` ` 不 要 让 你 自 身 或 他 人 承 受 不 必 要 的 身 体 或 精 神 压 力 ` ` 你 须 参 与 事 故 原 因 的 确 认 并 努 力 防 范 事 故 再 次 发 生 ` ` 应 共 同 担 负 起 创 造 积 极 工 作 氛 围 的 责 任 道 德 手 册 11

`不 ` 得 参 与 因 性 别 年 龄 国 籍 种 族 宗 教 性 取 向 残 疾 或 政 治 取 向 等 因 素 而 对 他 人 进 行 侮 辱 歧 视 和 骚 扰 的 行 为 同 时, 也 不 得 使 用 带 有 侮 辱 色 彩 的 语 言 ` ` 如 果 你 或 他 人 受 到 歧 视, 应 该 出 面 阻 止 并 与 商 业 道 德 热 线 联 系 经 理 还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确 保 每 个 人 都 受 到 公 平 对 待, 并 获 得 基 于 其 能 力 和 业 绩 的 正 确 评 价 ` ` 在 雇 佣 工 资 调 整 事 业 发 展 培 训 和 解 雇 等 方 面, 不 得 考 虑 其 性 别 年 龄 国 籍 种 族 民 族 性 取 向 政 治 观 点 身 体 残 疾 等 因 素, 除 非 为 了 在 工 作 场 合 保 持 多 样 性 而 选 择 雇 佣 弱 势 群 体 等 情 况 下 雇 佣 与 隐 私 权 丹 佛 斯 充 分 尊 重 员 工 的 隐 私 权, 这 同 时 适 用 于 现 有 员 工 以 及 对 新 员 工 的 招 聘 和 雇 佣 我 们 致 力 于 确 保 遵 守 与 保 护 个 人 信 息 相 关 的 现 有 规 定 12 道 德 手 册

经 理 及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员 工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仅 登 记 与 工 作 有 关 的 员 工 个 人 信 息, 且 须 依 据 现 行 法 律 规 定, 以 安 全 的 方 式 处 理 和 保 存 此 信 息 应 遵 守 所 有 员 工 有 权 阅 读 他 们 的 个 人 信 息 ` ` 应 确 保 丹 佛 斯 只 在 绝 对 有 必 要 或 员 工 有 特 殊 要 求 时, 你 才 能 要 求 体 检, 不 能 以 歧 视 目 的 使 用 体 检 结 果 ` ` 不 应 询 问 员 工 的 健 康 状 况, 除 非 这 与 其 从 事 特 定 工 作 的 能 力 或 安 全 有 关, 或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应 避 免 询 问 员 工 的 私 生 活 政 治 倾 向 性 取 向 宗 教 信 仰 或 包 括 怀 孕 在 内 的 有 关 家 庭 关 系 的 私 密 问 题 ` ` 应 将 上 述 有 关 保 护 个 人 信 息 和 使 用 体 检 结 果 的 规 定 告 知 招 聘 机 构 ` ` 在 书 面 警 告 效 果 非 常 有 限 的 国 家, 不 得 将 罚 薪 作 为 惩 罚 措 施, 除 非 员 工 故 意 忽 视 重 要 的 操 作 规 程 ( 如 安 全 规 则 ) 任 何 罚 薪 不 得 取 代 书 面 警 告 罚 薪 应 是 最 后 的 救 济 方 法, 必 须 仅 在 有 限 的 程 度 内 实 施 并 且 月 薪 不 得 低 于 最 低 工 资 水 平 而 且, 罚 薪 必 须 公 布 当 地 准 则, 并 须 经 业 务 单 位 经 理 当 地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经 理 和 Group Sustainability 部 门 批 准 ` ` 为 避 免 员 工 承 担 债 务, 须 尽 最 大 可 能 确 保 工 作 申 请 人 不 向 招 聘 公 司 支 付 任 何 费 用 ` ` 只 有 在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下 可 使 用 监 狱 劳 工 : 监 狱 囚 犯 自 愿 被 雇 佣, 而 且 工 作 环 境, 特 别 是 工 资 和 雇 佣 条 件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并 和 其 它 员 工 相 似 监 狱 劳 工 必 须 受 到 公 共 机 关 或 其 它 独 立 方 的 监 管 强 制 劳 动 和 雇 佣 条 件 丹 佛 斯 坚 决 抵 制 强 制 劳 动 或 非 自 愿 劳 动 我 们 尊 重 员 工 劳 逸 结 合 的 权 利, 并 遵 守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的 相 关 规 定 经 理 及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员 工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确 保 与 所 有 员 工 都 签 署 了 劳 动 合 同, 或 者 签 署 了 明 确 规 定 雇 佣 条 件 和 终 止 雇 佣 关 系 条 款 的 协 议, 以 清 楚 表 明 员 工 是 自 愿 被 雇 佣 ` ` 应 确 保 所 有 新 的 雇 佣 合 同 或 其 它 书 面 文 件 包 括 法 律 条 款 都 必 须 与 丹 佛 斯 商 业 道 德 规 范 一 致 ` ` 确 保 生 产 线 的 员 工 每 周 最 长 工 作 时 间 为 48 小 时, 三 周 内 加 班 时 间 不 超 过 12 小 时, 除 非 国 家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 ` 确 保 工 资 ( 包 括 加 班 费 ) 必 须 符 合 当 地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道 德 手 册 13

劳 资 谈 判 丹 佛 斯 希 望 就 工 作 环 境 进 行 开 放 而 富 于 建 设 性 的 对 话 我 们 尊 重 员 工 加 入 工 会 及 进 行 劳 资 谈 判 的 权 利 经 理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在 那 些 法 律 规 定 员 工 无 权 自 由 选 择 工 会, 或 无 法 建 立 工 会 体 系 的 国 家, 丹 佛 斯 将 确 保 其 员 工 们 以 其 它 方 式 与 管 理 层 会 面, 就 工 作 相 关 问 题 进 行 商 讨 ` ` 员 工 应 可 以 自 由 会 面 以 商 讨 工 作 相 关 事 宜 童 工 丹 佛 斯 尊 重 儿 童 的 发 展 权 和 受 教 育 权, 这 也 是 丹 佛 斯 反 对 雇 佣 童 工 的 原 因 经 理 及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员 工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如 果 雇 佣 了 15-18 岁 的 青 少 年, 必 须 确 保 他 们 超 过 当 地 最 低 就 业 年 龄, 并 超 过 当 地 义 务 教 育 年 龄 此 外, 青 少 年 不 得 参 与 危 险 工 作, 不 得 在 夜 间 工 作, 而 且 必 须 比 18 岁 以 上 的 员 工 拥 有 更 多 休 息 时 间 ` ` 在 特 定 条 件 下,14 岁 儿 童 可 被 雇 佣 如 果 当 地 条 件 表 明 儿 童 参 加 工 作 是 对 其 保 护 和 发 展 的 最 好 选 择 其 从 事 的 工 作 必 须 安 全 和 易 于 操 作, 且 儿 童 应 接 受 相 关 培 训 如 果 确 有 此 类 雇 佣 情 况, 请 务 必 与 儿 童 及 其 家 庭 以 及 被 认 可 的 维 护 儿 童 权 益 的 组 织 紧 密 合 作 如 有 疑 问, 请 与 AskUs 联 系 机 密 信 息 雇 主 和 雇 员 间 相 互 信 任 的 关 键 在 于, 关 于 丹 佛 斯 的 机 密 信 息 不 会 被 泄 露 机 密 信 息 通 常 是 指 不 向 第 三 方 公 开 的 信 息, 对 丹 佛 斯 的 业 务 至 关 重 要 的 信 息, 以 及 / 或 未 经 许 可 不 得 向 第 三 方 提 供 的 信 息 机 密 信 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丹 佛 斯 战 略 技 术 产 品 价 格 业 务 合 作 伙 伴 等 领 域 的 机 密 信 息 ` ` 不 得 将 有 关 丹 佛 斯 的 机 密 信 息 用 作 个 人 用 途 ` ` 不 得 向 丹 佛 斯 以 外 的 人 员 传 递 关 于 丹 佛 斯 的 商 业 机 密 信 息 ` ` 不 得 将 从 业 务 合 作 伙 伴 处 获 得 的 商 业 机 密 信 息 透 露 给 第 三 方 ` ` 你 必 须 保 证 你 所 持 有 的 信 息 ( 例 如, 在 你 的 电 脑 电 话 上, 或 者 在 你 的 文 件 中 ) 不 会 被 未 经 授 权 的 人 员 获 得 电 子 沟 通 工 具 丹 佛 斯 为 员 工 提 供 工 作 用 的 电 子 沟 通 工 具 这 意 味 着 丹 佛 斯 允 许 使 用 有 限 的 电 子 沟 通 工 具, 但 不 得 影 响 正 常 工 作 ` ` 你 只 能 将 通 讯 工 具 用 于 已 得 到 批 准 的 用 途, 必 须 遵 守 丹 佛 斯 关 于 良 好 IT 行 为 的 IT 政 策 和 指 南 (Danfoss IT policies and guidance on good IT practice) 你 可 以 在 内 网 上 查 看 IT 行 为 准 则 ` ` 不 得 使 用 丹 佛 斯 付 费 的 电 话 用 于 捐 款 或 支 付 个 人 服 务 的 费 用 14 道 德 手 册

` ` 你 不 得 将 丹 佛 斯 的 通 讯 工 具 用 于 经 营 你 自 己 的 公 司 ` ` 你 不 得 将 丹 佛 斯 的 通 信 工 具 用 于 违 法 犯 罪 或 者 恐 吓 性 的 通 信, 或 者 违 反 版 权 商 标 权 或 个 人 隐 私 权 的 通 信 ` ` 不 得 散 布 可 能 产 生 敌 意 气 氛 或 消 极 工 作 环 境 的 信 息 ` ` 不 得 散 布 连 锁 信 伪 造 病 毒 或 其 它 可 能 打 扰 他 人 或 导 致 额 外 费 用 的 材 料 ` ` 必 须 妥 善 保 管 登 录 丹 佛 斯 系 统 的 相 关 信 息 ( 例 如 登 录 密 码 等 ) ` ` 如 果 怀 疑 遇 到 可 能 损 害 丹 佛 斯 信 息 系 统 的 攻 击 ( 例 如 病 毒 攻 击 ), 请 立 即 与 IT Service Desk 联 系 酗 酒 与 毒 品 丹 佛 斯 致 力 于 建 立 健 康 安 全 的 工 作 场 所 如 果 酗 酒 或 吸 毒 行 为 影 响 到 了 工 作 环 境 或 者 工 作 安 全, 丹 佛 斯 有 权 进 行 相 关 调 查 ` ` 工 作 期 间 不 得 饮 酒 或 受 酒 精 影 响 除 非 经 过 管 理 层 批 准 的 庆 祝 活 动, 或 其 他 与 业 务 有 关 的 安 排 可 作 为 例 外 情 况 ` ` 工 作 期 间 不 得 吸 毒 受 毒 品 影 响, 或 鼓 励 他 人 吸 毒 或 其 他 违 禁 药 品 道 德 手 册 15

盗 窃 与 欺 诈 在 办 公 场 所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的 偷 盗 挪 用 或 欺 诈, 以 及 任 何 滥 用 丹 佛 斯 名 称 财 产 产 品 或 信 息 的 行 为 都 被 绝 对 禁 止 这 些 行 为 可 能 招 致 解 雇 以 及 法 律 措 施 ` ` 不 得 滥 用 丹 佛 斯 的 信 用 卡 或 现 金 ` ` 不 得 有 与 差 旅 工 作 时 间 或 休 假 报 告 方 面 相 关 的 欺 骗 行 为 ` ` 不 得 在 你 的 开 支 明 细 中 加 入 虚 假 支 出 项 目, 有 意 提 高 你 的 支 出 金 额, 或 让 丹 佛 斯 公 司 为 你 的 私 人 采 购 买 单 ` ` 不 得 将 丹 佛 斯 的 信 头 或 丹 佛 斯 的 名 称 或 商 标 滥 用 于 个 人 目 的 或 非 授 权 的 目 的 ` ` 未 经 你 的 经 理 书 面 同 意, 不 得 不 正 当 地 拿 走 丹 佛 斯 的 财 产 或 从 办 公 场 所 挪 用 任 何 公 司 财 物 ` ` 不 得 复 制 受 版 权 保 护 或 需 取 得 许 可 的 任 何 资 料 ( 包 括 软 件 ) 政 治 丹 佛 斯 不 希 望 支 持 某 个 特 定 政 治 党 派 或 者 政 治 党 派 的 利 益, 但 是 对 于 丹 佛 斯 已 加 入 的 协 议 ( 例 如 联 合 国 全 球 契 约 ) 框 架 内 的 行 业 组 织, 丹 佛 斯 管 理 层 可 以 批 准 员 工 成 为 其 会 员 ` ` 禁 止 在 任 何 性 质 的 政 治 活 动 中 使 用 丹 佛 斯 的 名 称 或 商 标 ` ` 禁 止 使 用 丹 佛 斯 信 笺 /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发 布 个 人 政 治 观 点 ` ` 禁 止 以 丹 佛 斯 名 义 为 政 党 提 供 经 济 获 其 它 形 式 的 支 持 ` ` 在 以 个 人 名 义 参 加 政 党 活 动 时, 禁 止 使 用 带 有 丹 佛 斯 的 名 字 或 商 标 的 物 品 ` ` 经 过 你 的 经 理 的 批 准 后, 你 可 以 加 入 某 个 行 业 组 织, 成 为 其 会 员 利 益 冲 突 丹 佛 斯 希 望 员 工 在 任 何 时 候 都 不 卷 入 到 对 丹 佛 斯 产 生 影 响 的 现 有 或 潜 在 利 益 冲 突 中 当 员 工 可 能 潜 在 地 优 先 考 虑 其 个 人 利 益 时, 利 益 冲 突 将 不 可 避 免 地 发 生 在 此 情 况 下, 应 当 以 其 对 丹 佛 斯 的 义 务 和 责 任 为 先 ` ` 如 果 不 确 定 是 否 卷 入 了 潜 在 的 利 益 冲 突, 请 向 你 的 经 理 汇 报 ` ` 不 得 利 用 在 丹 佛 斯 的 职 务 或 者 丹 佛 斯 的 名 称 获 取 个 人 利 益 ` ` 你 必 须 全 心 全 意 利 用 丹 佛 斯 的 资 源 完 成 雇 用 合 同 中 列 明 的 工 作 ` ` 在 以 下 情 形 下, 你 须 事 先 取 得 经 理 的 书 面 同 意 : ` ` 你 在 与 丹 佛 斯 公 司 有 买 卖 关 系 的 公 司 中 工 作 拥 有 超 过 5% 的 股 份 或 者 有 其 它 的 财 务 利 益 ` ` 你 拥 有 自 己 的 公 司, 或 投 资 了 其 它 公 司 并 可 以 影 响 与 该 公 司 业 务 有 关 的 决 策 ` ` 如 果 你 的 直 系 亲 属 受 雇 于 与 丹 佛 斯 有 竞 争 或 与 丹 佛 斯 存 在 买 卖 关 系 的 公 司, 或 拥 有 5% 以 上 股 份, 或 在 该 公 司 中 拥 有 重 大 财 务 利 益, 并 且 你 可 以 影 响 与 该 公 司 业 务 有 关 的 决 策 16 道 德 手 册

` ` 你 不 得 劝 说 丹 佛 斯 的 合 作 伙 伴 与 你 存 在 财 务 利 益 的 公 司 合 作, 除 非 事 先 告 诉 丹 佛 斯 公 司 合 作 伙 伴 你 在 该 公 司 有 财 务 利 益 ` ` 你 不 得 在 丹 佛 斯 的 竞 争 对 手 的 业 务 决 策 中 拥 有 影 响 力 `以 ` 下 利 益 冲 突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都 不 被 允 许 : ` ` 在 与 丹 佛 斯 存 在 竞 争 或 者 分 销 丹 佛 斯 产 品 的 公 司 中 工 作, 或 者 拥 有 超 过 5 % 的 股 权, 或 者 拥 有 任 何 的 财 务 利 益 ` ` 协 助 亲 属 朋 友 和 其 它 亲 密 关 系 人 获 得 涉 及 丹 佛 斯 的 供 应 商 或 分 销 商 协 议, 或 者 进 行 任 何 其 他 财 务 安 排 经 理 还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你 必 须 保 证 任 何 单 个 员 工 都 无 法 在 没 有 他 人 参 与 的 情 况 下, 代 表 丹 佛 斯 公 司 全 程 处 理 财 务 交 易 的 每 个 细 节 ( 包 括 从 财 务 交 易 的 发 起 批 准 支 付 到 报 告 ) ` ` 你 必 须 对 员 工 有 关 利 益 冲 突 的 所 有 报 告 进 行 评 估, 并 确 保 将 你 的 决 定 以 书 面 形 式 存 档 ` ` 你 必 须 确 保 配 偶 或 伴 侣 不 得 为 上 下 级 关 系 同 样, 配 偶 或 伴 侣 不 得 受 雇 于 同 一 部 门, 以 免 在 工 作 场 合 引 发 不 必 要 的 利 益 冲 突 你 一 旦 与 员 工 建 立 了 上 述 关 系, 必 须 向 你 的 直 接 经 理 汇 报 ` ` 你 不 得 在 丹 佛 斯 雇 佣 家 属 朋 友 或 其 它 关 系 亲 密 者 道 德 手 册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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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 佛 斯 与 外 部 合 作 伙 伴 腐 败 和 贿 赂 丹 佛 斯 坚 决 抵 制 腐 败 腐 败 是 为 谋 取 自 身 或 丹 佛 斯 的 利 益, 各 种 形 式 滥 用 职 权 的 行 为 腐 败 包 括 贿 赂 洗 钱 敲 诈 保 护 费 和 裙 带 关 系 ( 讨 好 某 人 的 亲 朋 好 友 ) 等 贿 赂 是 你 提 供 或 者 接 受 某 些 有 价 值 的 东 西 ( 如 要 约 承 诺 拨 款 礼 物 / 金 钱 或 贷 款 ), 并 希 望 收 受 者 为 你 提 供 不 正 当 利 益 作 为 回 报, 例 如, 这 些 利 益 不 能 通 过 诚 实 和 合 法 的 手 段 获 得 腐 败 将 受 到 惩 罚, 这 会 对 丹 佛 斯 和 员 工 个 人 造 成 非 常 严 重 的 后 果 丹 佛 斯 将 面 临 以 下 风 险 : 支 付 巨 额 罚 金 和 赔 偿 金 被 权 力 机 构 广 泛 审 计 排 斥 投 标 和 名 誉 毁 损 员 工 个 人 也 将 面 临 个 人 罚 款 个 人 责 任 损 失 解 雇 和 监 禁 丹 佛 斯 通 过 加 入 联 合 国 全 球 契 约 和 反 腐 败 伙 伴 倡 议 以 及 其 它 方 式 积 极 参 与 反 腐 丹 佛 斯 反 腐 败 手 册 中 详 细 规 定 了 公 司 反 腐 败 规 则, 该 手 册 主 要 针 对 经 常 联 系 业 务 伙 伴 和 权 力 机 构 的 员 工 请 在 丹 佛 斯 内 网 Risk & Compliance 项 下 查 阅 此 手 册 `不 ` 得 从 事 任 何 形 式 的 腐 败 活 动 ` ` 应 当 确 保 任 何 代 表 丹 佛 斯 从 事 经 营 的 第 三 方 不 参 与 腐 败 行 为 在 与 外 部 合 伙 人 包 括 地 方 权 力 机 构 签 订 协 议 时, 须 确 保 遵 守 丹 佛 斯 反 腐 败 手 册 的 规 定 ` ` 不 得 与 政 府 官 员 客 户 供 应 商 或 第 三 方 在 下 订 单 前 签 订 任 何 秘 密 协 议 ` ` 必 须 拒 绝 任 何 不 符 合 丹 佛 斯 业 务 伙 伴 应 提 供 服 务 的 付 款 要 求 ` ` 你 不 得 从 事 带 有 任 何 获 取 个 人 利 益 目 的 或 任 何 形 式 欺 诈 行 为 的 商 业 交 易 ` ` 如 果 公 共 或 私 人 商 业 合 作 伙 伴 的 提 议 可 能 涉 及 任 何 形 式 的 腐 败 行 为, 请 立 即 向 经 理 报 告 或 拨 打 商 业 道 德 热 线 ` ` 如 果 你 不 能 确 定 你 的 行 为 是 否 正 确, 请 咨 询 你 的 经 理 或 与 ASKUS 联 系 经 理 还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你 须 确 保 与 商 业 合 作 伙 伴 和 地 方 主 管 机 构 联 系 的 员 工 了 解 丹 佛 斯 反 腐 败 手 册 的 规 定, 以 及 参 加 反 腐 败 合 规 项 目 的 有 关 员 工 丹 佛 斯 有 关 反 腐 败 的 守 则 适 用 于 公 司 名 称 中 包 含 丹 佛 斯 的 全 部 公 司, 包 括 子 公 司 和 丹 佛 斯 控 股 的 合 资 企 业 在 一 些 国 家, 丹 佛 斯 拥 有 代 表 丹 佛 斯 运 营 的 分 销 商 代 理 和 顾 问, 丹 佛 斯 对 于 这 些 第 三 方 任 何 违 法 和 其 它 有 损 道 德 规 范 的 行 为 负 有 责 任, 因 此, 所 有 第 三 方 也 必 须 遵 守 反 腐 败 手 册 中 的 规 定 道 德 手 册 19

洗 钱 和 税 务 丹 佛 斯 坚 持 反 对 洗 钱 洗 钱 是 指 将 犯 罪 活 动 ( 包 括 恐 怖 活 动 ) 所 得 资 金 通 过 合 法 商 业 行 为 变 为 合 法 业 务 收 入 ` ` 拒 绝 接 受 来 自 位 置 第 三 方 的 现 金 支 付 或 支 票 ` ` 拒 绝 回 避 登 记 或 报 告 要 求 的 交 易 ` ` 回 避 与 众 所 周 知 的 洗 钱 或 避 税 天 堂 的 国 家 或 地 区 的 交 易 ( 除 非 公 司 在 该 地 区 有 自 己 主 要 的 经 营 活 动 ) ` ` 拒 绝 向 丹 佛 斯 公 司 从 未 接 受 服 务 的 国 家 付 款, 除 非 有 正 当 理 由 接 受, 并 可 公 开 此 事 ` ` 拒 绝 不 符 合 道 德 规 范 的 行 为, 例 如 不 充 分 可 疑 或 虚 假 的 付 款 信 息 疏 通 费 ` ` 尽 量 避 免 支 付 疏 通 费, 除 非 如 果 不 支 付 会 危 及 你 的 健 康 或 个 人 安 全 或 者 用 尽 其 他 方 法 并 且 支 付 的 疏 通 费 无 关 紧 要 的 情 况 ` ` 如 果 在 上 述 情 况 下 必 须 支 付 疏 通 费, 支 付 应 当 限 于 最 低 限 度, 并 且 你 应 当 尽 力 取 得 收 据 ` ` 如 果 你 已 支 付 了 疏 通 费, 必 须 确 保 在 当 地 的 费 用 管 理 系 统 中 记 录 为 疏 通 费 系 统 登 记 要 求 同 样 适 用 于 商 业 合 作 伙 伴 以 丹 佛 斯 名 义 支 付 的 疏 通 费 报 告 和 透 明 度 是 法 律 的 要 求, 同 时 也 是 证 明 用 于 疏 通 费 的 关 键 证 据 勒 索 及 保 护 费 丹 佛 斯 不 希 望 向 罪 犯 支 付 避 免 人 身 暴 力 伤 害 或 财 产 毁 坏 的 费 用 ` ` 如 果 你 被 要 求 支 付 保 护 费, 你 应 当 向 你 的 经 理 或 道 德 热 线 报 告 此 事 经 理 还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必 须 将 与 保 护 费 相 关 的 所 有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给 Ethics Hotline( 道 德 热 线 ) 礼 物 与 馈 赠 在 许 多 国 家, 双 方 互 赠 礼 物 被 视 为 一 种 互 相 尊 重 的 表 现, 属 于 常 见 的 商 业 习 俗 各 国 馈 赠 礼 物 的 风 俗 不 尽 相 同, 但 对 于 恰 当 和 不 恰 当 之 间 却 有 着 清 晰 的 界 限 过 于 贵 重 的 礼 物 可 被 视 为 希 望 获 得 某 种 不 正 当 利 益 或 影 响 某 个 决 策 而 赠 与 20 道 德 手 册

我 们 相 信 丹 佛 斯 员 工 在 赠 送 和 接 受 礼 物 与 馈 赠 时 能 运 用 自 己 的 常 识 和 判 断 力, 同 时 也 不 会 为 获 取 某 种 不 恰 当 的 竞 争 优 势 而 去 馈 赠 礼 物 为 确 保 透 明 度, 并 保 护 丹 佛 斯 员 工 没 有 参 与 行 贿 的 嫌 疑, 请 务 必 报 告 所 有 礼 物 的 价 值 ` ` 只 有 丹 佛 斯 或 礼 物 接 受 者 不 会 受 到 道 德 或 法 律 的 约 束 时, 你 才 可 以 提 供 或 接 受 礼 物 或 业 务 招 待 ` ` 你 提 供 或 接 受 的 礼 物 价 值 不 得 超 过 你 两 小 时 的 工 资 额 ( 你 的 总 薪 水 ) 无 论 礼 物 价 值 大 小, 也 不 允 许 在 短 时 间 内 接 受 同 一 提 供 者 的 多 件 礼 物 或 向 同 一 人 提 供 多 件 礼 物 为 此, 必 须 向 你 的 经 理 报 告 你 接 受 或 提 供 的 每 一 件 礼 物 ` ` 不 得 从 商 业 合 作 伙 伴 处 接 受 金 钱 或 贷 款 等 形 式 的 礼 物 这 同 样 适 用 于 你 的 家 庭 成 员 或 业 务 合 作 伙 伴 的 家 庭 成 员 ` ` 你 不 得 参 与 或 组 织 没 有 任 何 业 务 内 容 和 目 的 以 及 本 来 无 需 你 出 席 的 商 业 娱 乐 活 动 应 避 免 奢 侈 或 过 度 的 娱 乐 ` ` 你 不 得 对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决 策 施 加 不 正 当 影 响, 比 如, 建 议 嫖 娼 或 支 付 嫖 娼 费 用 ` ` 你 应 该 明 白 向 政 府 官 员 赠 送 礼 物 和 馈 赠 须 遵 守 特 别 规 定 礼 物 和 馈 赠 只 被 允 许 为 象 征 性 的 数 量 且 必 须 有 合 法 的 商 业 目 的 所 有 向 政 府 官 员 赠 送 的 礼 品 和 馈 赠 必 须 事 先 得 到 本 地 GS 经 理 / 总 经 理 批 准 并 向 其 报 告 另 外, 与 商 业 合 作 伙 伴 和 地 方 主 管 机 构 有 联 系 的 员 工 也 必 须 遵 守 丹 佛 斯 反 腐 败 手 册 的 规 定 手 册 可 在 内 网 Risk & Compliance 项 下 查 阅 道 德 手 册 21

捐 赠 丹 佛 斯 可 以 通 过 捐 赠 和 赞 助 支 持 当 地 社 会, 只 要 当 地 管 理 层 认 为 这 符 合 丹 佛 斯 的 利 益 支 持 公 司 的 价 值 观 并 且 符 合 Danfoss Shared Practise Regarding Community Engagement 的 规 定, 相 关 规 定 可 在 内 网 上 查 阅 捐 赠 或 赞 助 不 应 给 丹 佛 斯 带 来 任 何 无 法 通 过 诚 实 或 合 法 途 径 获 得 的 不 正 当 利 益 ; 或 者 捐 赠 或 赞 助 不 会 被 视 为 贿 赂 的 幌 子 ` ` 必 须 保 证 在 预 期 存 在 互 惠 的 情 况 下, 赞 助 和 捐 赠 的 接 受 者 之 间 不 会 最 终 产 生 利 益 冲 突 ` ` 必 须 保 证 赞 助 和 捐 赠 的 接 受 者 不 是 现 有 或 潜 在 的 商 业 合 作 伙 伴 ` ` 必 须 保 证 赞 助 和 捐 赠 的 接 受 者 与 丹 佛 斯 希 望 建 立 商 业 联 系 的 上 市 公 司 或 政 府 官 员 没 有 关 联 ` ` 必 须 保 证 接 受 捐 赠 的 组 织 的 宗 旨 和 声 誉 与 丹 佛 斯 的 价 值 观 和 利 益 相 一 致 `必 ` 须 保 证 接 受 者 确 实 需 要 捐 赠 和 赞 助, 并 且 已 提 交 了 书 面 申 请 ` ` 必 须 向 你 的 经 理 报 告 有 关 捐 赠 和 赞 助 的 协 议 情 况 22 道 德 手 册

公 平 竞 争 竞 争 法 禁 止 与 竞 争 对 手 就 价 格 市 场 或 客 户 划 分 滥 用 主 导 市 场 地 位 或 其 它 干 扰 或 限 制 自 由 竞 争 的 条 件 缔 结 任 何 形 式 的 书 面 或 口 头 协 议 或 联 合 行 为 遵 守 规 定 对 丹 佛 斯 而 言 十 分 关 键 违 反 规 定 将 导 致 巨 额 罚 款 损 失 赔 偿 责 任 生 意 亏 损 以 及 声 誉 受 损 ` ` 必 须 遵 守 丹 佛 斯 反 垄 断 合 规 项 目 规 定 的 准 则 ` ` 不 得 与 竞 争 对 手 达 成 任 何 非 法 协 议, 无 论 此 协 议 是 书 面 的 还 是 口 头 的, 或 者 只 是 一 种 心 照 不 宣 的 约 定 `不 ` 得 滥 用 丹 佛 斯 在 相 关 市 场 的 主 导 地 位 ` ` 与 任 何 竞 争 对 手 或 其 代 表 交 换 任 何 敏 感 的 业 务 信 息 ( 例 如 价 格 涨 价 折 扣 等 ) 产 品 安 全 对 丹 佛 斯 而 言, 产 品 安 全 和 产 品 质 量 是 客 户 对 我 们 充 满 信 心 的 关 键 源 泉 因 此, 丹 佛 斯 的 产 品 不 含 任 何 有 损 人 类 环 境 或 资 产 的 有 害 物 质, 这 对 丹 佛 斯 的 发 展 非 常 重 要 ` ` 务 必 确 保 产 品 在 标 签 产 品 安 全 和 循 环 利 用 等 方 面 都 符 合 丹 佛 斯 规 范 和 法 定 要 求 ` ` 如 果 你 有 理 由 怀 疑 公 司 产 品 或 流 程 中 可 能 会 对 人 类 环 境 或 资 产 造 成 危 害 或 危 害 之 威 胁, 请 立 即 联 系 你 的 经 理 竞 争 对 手 信 息 竞 争 对 手 的 信 息 对 丹 佛 斯 来 说 至 关 重 要 ; 但 是, 我 们 应 通 过 符 合 道 德 规 范 和 法 律 法 规 的 方 式 来 收 集 信 息, 以 保 护 个 人 和 公 司 的 知 识 产 权 ` ` 必 须 通 过 合 法 手 段 来 收 集 竞 争 对 手 信 息, 不 得 直 接 从 竞 争 对 手 处 获 取 ` ` 不 得 无 理 地 接 受 传 递 或 使 用 他 人 合 法 拥 有 的 机 密 材 料 道 德 手 册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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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 佛 斯 与 当 地 社 会 沟 通 与 透 明 度 无 论 进 行 内 部 还 是 外 部 沟 通, 开 诚 布 公 对 丹 佛 斯 而 言 至 关 重 要 开 放 信 息 对 我 们 及 我 们 的 利 益 相 关 方 例 如 员 工 商 业 伙 伴 媒 体 和 当 地 社 会 都 极 为 重 要 因 此, 我 们 以 真 实 和 透 明 的 方 式 公 开 公 司 在 财 务 社 会 和 环 境 等 方 面 取 得 的 成 绩, 与 大 家 共 享 我 们 的 成 功 和 挑 战 ` ` 必 须 遵 守 丹 佛 斯 的 沟 通 政 策 的 规 定 具 体 可 在 内 网 上 查 阅 ` ` 必 须 坚 持 开 诚 布 公 的 沟 通 方 式, 尊 重 与 你 沟 通 的 人 以 及 与 沟 通 相 关 的 人 ` ` 必 须 协 助 确 保 丹 佛 斯 与 当 地 社 会 的 良 好 关 系 ` ` 只 有 得 到 你 的 经 理 的 批 准, 才 能 就 丹 佛 斯 公 司 整 体 战 略 财 务 状 况 或 公 司 对 待 宗 教 和 政 治 问 题 的 态 度 等 问 题 进 行 公 开 表 态 经 理 还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你 ` 必 须 就 你 管 辖 范 围 中 的 潜 在 问 题 与 员 工 共 同 商 议, 如 果 需 要 的 话, 还 应 及 时 告 知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 ` 必 须 与 相 关 主 管 机 构 保 持 不 间 断 对 话, 以 确 保 丹 佛 斯 随 时 了 解 新 的 规 则 和 法 律 规 定, 以 便 积 极 作 出 反 应 ` ` 必 须 确 保 所 有 相 关 文 件 都 已 妥 善 保 存, 并 可 供 丹 佛 斯 和 本 地 主 管 部 门 查 阅 本 地 承 诺 在 许 多 国 家, 丹 佛 斯 都 活 跃 于 各 种 本 地 社 会 活 动, 在 当 地 工 作 和 生 活 的 人 群 中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因 此, 丹 佛 斯 致 力 于 保 证 工 作 场 所 的 井 然 有 序, 并 与 当 地 社 会 保 持 良 好 的 关 系 我 们 尊 重 当 地 居 民 的 权 利 和 当 地 文 化, 并 认 识 到 在 某 些 当 地 社 会 中 可 能 存 在 边 缘 群 体 与 弱 势 群 体 所 有 经 理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必 须 确 保 你 的 员 工 遵 守 本 地 法 律 和 丹 佛 斯 行 动 指 南 ` ` 所 有 经 理 必 须 与 相 关 利 益 方 开 展 对 话, 以 确 保 丹 佛 斯 了 解 他 们 的 需 求 和 期 望 生 产 只 有 那 些 对 社 会 和 环 境 高 度 负 责 的 经 济 增 长 才 能 创 造 长 期 可 持 续 的 发 展 因 此, 丹 佛 斯 在 建 立 或 搬 迁 销 售 和 生 产 公 司 时, 必 须 确 保 以 具 有 环 境 和 社 会 责 任 感 的 方 式 进 行, 并 适 当 考 虑 受 影 响 的 员 工 当 地 社 会 和 居 民 的 利 益 所 有 经 理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在 生 产 线 搬 迁 时, 必 须 保 持 相 同 的 环 境 标 准 以 及 健 康 安 全 的 工 作 条 件 ` ` 在 搬 迁 / 重 组 和 短 期 订 单 减 少 时, 应 尽 可 能 保 留 技 术 熟 练 工 人 道 德 手 册 25

环 境 要 求 丹 佛 斯 积 极 致 力 于 防 止 污 染,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尽 最 大 努 力 降 低 能 耗,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负 面 影 响 我 们 承 诺 将 始 终 致 力 于 环 保, 增 强 环 保 责 任, 积 极 发 展 和 传 播 环 保 技 术 ` ` 在 日 常 工 作 中, 应 时 刻 保 持 环 保 意 识 ` ` 必 须 遵 守 发 放 给 你 的 环 保 指 南 ` ` 必 须 积 极 参 与 找 出 环 境 事 故 发 生 的 原 因, 防 止 事 故 的 再 次 发 生 `必 ` 须 为 节 能 以 及 节 约 其 它 资 源 贡 献 力 量 经 理 还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必 须 在 降 低 环 境 污 染 包 括 节 能 方 面 做 出 榜 样 ` ` 必 须 确 保 员 工 已 接 受 培 训 且 遵 守 所 有 的 环 保 要 求 ` ` 必 须 确 保 丹 佛 斯 的 经 营 活 动 不 会 破 坏 动 植 物 的 多 样 化 ( 生 物 多 样 化 ) 安 保 为 了 保 护 丹 佛 斯 的 员 工 和 财 产 安 全, 我 们 在 办 公 场 所 聘 佣 了 保 安 保 安 通 过 巡 逻 或 监 控 摄 像 头 等 方 式 对 办 公 地 点 进 行 监 控 保 安 必 须 尊 重 人 权, 不 得 使 用 不 必 要 的 武 力 这 点 适 用 于 内 部 / 外 部 保 安 26 道 德 手 册

所 有 经 理 都 应 遵 循 以 下 准 则 : ` ` 必 须 确 保 保 安 不 会 无 事 实 依 据 的 拘 留 任 何 人, 保 安 应 平 等 对 待 每 个 人, 不 得 干 涉 合 法 聚 会, 在 搜 查 人 身 和 随 身 物 品 时 不 得 使 用 不 必 要 的 武 力 ` ` 必 须 确 保 保 安 权 利 的 程 序 合 法, 应 及 时 向 当 地 管 理 层 报 告 任 何 违 法 行 为 或 事 故 ` ` 必 须 确 保 已 要 求 保 安 不 得 使 用 不 必 要 的 武 力 ` ` 必 须 确 保 已 告 知 员 工 安 装 有 监 控 摄 像 头, 监 控 只 是 为 了 上 述 目 的 且 符 合 当 地 法 律 规 定 道 德 手 册 27

联 系 方 式 AskUs 关 于 道 德 和 反 腐 问 题 内 联 网 站 点 : http://askus.danfoss.net E-mail: AskUs@danfoss.com 电 话 : +45 7488 7777 Ethics Hotline 道 德 热 线 - 报 告 违 反 商 业 道 德 的 行 为 内 联 网 站 点 : http://ethics.danfoss.com IT ServiceDesk 部 门 - IT 问 题 内 联 网 站 点 : http://portal.danfoss.net/it/support/servicedesk 电 话 : +45 7488 6111 Risk & Compliance 部 门 风 险 和 违 规 问 题 内 联 网 站 点 : http://portal.danfoss.net/corporate%20functions/ec Group Sustainability 部 门 道 德 环 境 和 社 会 问 题 例 如 人 权 内 联 网 站 点 : http://sustainability.danfoss.net 500B1206 0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