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检 验 检 疫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规 范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进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检 验 监 管 工 作, 确 保 进 出 口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保 护 公 众 人 身 健 康,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出 口 商 品 检 验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出 境 动 植 物 检 疫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以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食 品 等 产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的 特 别 规 定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制 定 本 规 范 第 二 条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列 入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实 施 检 验 检 疫 的 进 出 境 商 品 目 录 内 进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的 检 验 检 疫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食 品 添 加 剂 的 使 用 和 非 食 品 添 加 剂 用 化 工 原 料 的 检 验 检 疫 监 督 管 理 不 适 用 本 规 范,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三 条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 统 一 管 理 全 国 进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的 检 验 检 疫 和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设 在 各 地 的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 以 下 简 称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 负 责 所 辖 区 域 进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的 检 验 检 疫 和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第 二 章 食 品 添 加 剂 进 口 第 四 条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应 当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 一 ) 有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的 ;
( 二 ) 经 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发 布 列 入 我 国 允 许 使 用 食 品 添 加 剂 目 录 的 ; ( 三 ) 列 入 食 品 添 加 剂 使 用 卫 生 标 准 (GB2760) 食 品 营 养 强 化 剂 使 用 卫 生 标 准 (GB14880) 的 ; ( 四 ) 列 入 食 品 安 全 法 实 施 前 已 有 进 口 记 录 但 尚 无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目 录 ( 见 附 录 ) 的 除 符 合 上 列 四 项 条 件 之 一 外, 应 当 办 理 进 境 动 植 物 检 疫 许 可 的, 还 应 取 得 进 境 动 植 物 检 疫 许 可 证 第 五 条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应 当 有 包 装 中 文 标 签 中 文 说 明 书 中 文 标 签 中 文 说 明 书 应 当 符 合 中 国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和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的 要 求 食 品 添 加 剂 说 明 书 应 置 于 食 品 添 加 剂 的 外 包 装 以 内, 并 避 免 与 添 加 剂 直 接 接 触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标 签 说 明 书 和 包 装 不 得 分 离 第 六 条 食 品 添 加 剂 的 标 签 应 直 接 标 注 在 最 小 销 售 单 元 包 装 上 食 品 添 加 剂 标 签 应 标 明 以 下 事 项 : ( 一 ) 名 称 ( 相 关 标 准 中 的 通 用 名 称 ) 规 格 净 含 量 ; ( 二 ) 成 分 ( 表 ) 或 配 料 ( 表 ), 采 用 相 关 标 准 中 的 通 用 名 称 ; ( 三 ) 原 产 国 ( 地 ) 及 境 内 代 理 商 的 名 称 地 址 联 系 方 式 ; ( 四 ) 生 产 日 期 ( 批 号 ) 和 保 质 期 ; ( 五 ) 产 品 标 准 代 号 ; ( 六 )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四 条 ( 二 )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标 签, 应 标 明 卫 生 部 准 予 进 口 的 证 明 文 件 号 和 经 卫 生 部 批 准 或 认 可 的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 2
( 七 ) 贮 存 条 件 ; ( 八 ) 使 用 范 围 用 量 使 用 方 法 ; ( 九 ) 复 合 添 加 剂 中 各 单 一 品 种 的 通 用 名 称 辅 料 的 名 称 和 含 量, 按 含 量 由 大 到 小 排 列 ( 各 单 一 品 种 必 须 具 有 相 同 的 使 用 范 围 ); ( 十 ) 食 品 添 加 剂 字 样 ; ( 十 一 ) 中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律 法 规 或 者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规 定 必 须 标 明 的 其 他 事 项 第 七 条 食 品 添 加 剂 进 口 企 业 ( 以 下 称 进 口 企 业 ) 应 按 照 规 定 向 海 关 报 关 地 的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报 检, 报 检 时 应 当 提 供 如 下 资 料 : ( 一 ) 注 明 产 品 用 途 ( 食 品 加 工 用 ) 的 贸 易 合 同, 或 者 贸 易 合 同 中 买 卖 双 方 出 具 的 用 途 声 明 ( 食 品 加 工 用 ); ( 二 ) 食 品 添 加 剂 完 整 的 成 分 说 明 ; ( 三 ) 进 口 企 业 是 经 营 企 业 的, 应 提 供 加 盖 进 口 企 业 公 章 的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或 经 营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 进 口 企 业 是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的, 应 提 供 加 盖 进 口 企 业 公 章 的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 ( 四 ) 特 殊 情 况 下 还 应 提 供 下 列 材 料 : 1. 需 办 理 进 境 检 疫 审 批 的, 应 提 供 进 境 动 植 物 检 疫 许 可 证 2. 首 次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新 品 种, 应 提 供 卫 生 部 准 予 进 口 的 有 关 证 明 文 件 和 经 卫 生 部 批 准 或 认 可 的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和 检 验 方 法 标 准 文 本 3. 首 次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应 提 供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中 文 标 签 样 张 说 明 书, 并 应 在 报 检 前 经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审 核 合 格 3
4.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全 部 用 来 加 工 后 复 出 口 的, 应 提 供 输 入 国 或 者 地 区 的 相 关 标 准 或 技 术 要 求, 或 者 在 合 同 中 注 明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项 目 和 指 标 要 求 5.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要 求 的 其 他 资 料 第 八 条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对 进 口 企 业 提 交 的 报 检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符 合 要 求 的, 受 理 报 检 第 九 条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按 照 以 下 要 求 对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实 施 检 验 检 疫 : ( 一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 ( 二 ) 双 边 协 议 议 定 书 备 忘 录 ; ( 三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卫 生 部 关 于 进 口 食 品 食 品 添 加 剂 检 验 有 关 适 用 标 准 问 题 的 公 告 (2009 年 第 72 号 公 告 ) 附 件 中 列 明 的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适 用 标 准 ; ( 四 ) 首 次 进 口 添 加 剂 新 品 种 的, 应 当 按 照 卫 生 部 批 准 或 认 可 的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和 检 验 方 法 标 准 检 验 ; ( 五 ) 食 品 安 全 法 实 施 前 已 有 进 口 记 录 但 尚 无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的, 在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发 布 实 施 之 前, 按 照 卫 生 部 指 定 标 准 检 验, 没 有 卫 生 部 指 定 标 准 的 按 原 进 口 记 录 中 指 定 的 标 准 实 施 检 验 ; ( 六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规 定 的 检 验 检 疫 要 求 ; ( 七 ) 贸 易 合 同 中 高 于 本 条 ( 一 ) 至 ( 六 ) 规 定 的 技 术 要 求 第 十 条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的 内 外 包 装 和 运 输 工 具 应 符 合 相 关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要 求, 并 经 检 验 检 疫 合 格 4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属 于 危 险 品 的, 其 包 装 容 器 应 符 合 危 险 货 物 包 装 容 器 管 理 的 相 关 要 求 第 十 一 条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按 照 相 关 检 验 规 程 和 标 准 对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实 施 现 场 检 验 检 疫 ( 一 ) 核 对 货 物 的 名 称 数 ( 重 ) 量 包 装 生 产 日 期 承 载 工 具 号 码 输 出 国 家 或 者 地 区 等 是 否 与 所 提 供 的 报 检 单 证 相 符 ; ( 二 ) 检 查 标 签 说 明 书 是 否 与 经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审 核 合 格 的 样 张 和 样 本 一 致 ; 检 查 标 签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是 否 符 合 中 国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和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的 要 求 ( 三 ) 检 查 包 装 容 器 是 否 完 好, 是 否 超 过 保 质 期, 有 无 腐 败 变 质, 承 运 工 具 是 否 清 洁 卫 生 ( 四 ) 其 他 需 要 实 施 现 场 检 验 检 疫 的 项 目 第 十 二 条 现 场 检 验 检 疫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可 直 接 判 定 为 不 合 格 : ( 一 ) 不 属 于 本 规 范 第 四 条 规 定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品 种 的 ; ( 二 ) 无 生 产 保 质 期, 超 过 保 质 期 或 者 腐 败 变 质 的 ; ( 三 ) 感 官 检 查 发 现 产 品 的 色 香 味 形 态 组 织 等 存 在 异 常 情 况, 混 有 异 物 或 被 污 染 的 ; ( 四 ) 容 器 包 装 密 封 不 良 破 损 渗 漏 严 重, 内 容 物 受 到 污 染 的 ; ( 五 ) 使 用 来 自 国 际 组 织 宣 布 为 严 重 核 污 染 地 区 的 原 料 生 产 的 ; ( 六 ) 货 证 不 符 ; 5
( 七 ) 标 签 及 说 明 书 内 容 与 报 检 前 向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提 供 的 样 张 和 样 本 不 一 致 ; ( 八 ) 其 他 不 符 合 中 国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或 者 质 检 总 局 检 验 检 疫 要 求 的 情 况 第 十 三 条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按 照 相 关 检 验 规 程 标 准 规 定 的 要 求 抽 取 检 测 样 品, 送 实 验 室 对 质 量 规 格 安 全 卫 生 项 目 和 标 签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进 行 检 测 验 证 取 样 量 应 满 足 检 测 及 存 样 的 需 要 检 测 样 品 采 集 传 递 制 备 贮 存 等 全 过 程 应 受 控, 不 应 有 污 染, 以 保 证 所 检 样 品 的 真 实 性 第 十 四 条 经 检 验 检 疫 合 格 的,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出 具 合 格 证 明 合 格 证 明 中 应 注 明 判 定 产 品 合 格 所 依 据 的 标 准, 包 括 标 准 的 名 称 编 号 第 十 五 条 经 检 验 检 疫 不 合 格 的, 按 以 下 方 式 处 理 : ( 一 ) 涉 及 安 全 卫 生 项 目 不 合 格 的, 出 具 不 合 格 证 明, 责 成 进 口 企 业 按 规 定 程 序 实 施 退 运 或 销 毁 不 合 格 证 明 中 应 注 明 判 定 产 品 不 合 格 所 依 据 的 标 准, 包 括 标 准 的 名 称 编 号 ( 二 ) 非 安 全 卫 生 项 目 不 合 格 的, 可 在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的 监 督 下 进 行 技 术 处 理 或 改 作 他 用, 经 重 新 检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销 售 使 用 第 十 六 条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将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不 合 格 信 息 及 时 报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第 十 七 条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分 港 卸 货 的, 先 期 卸 货 港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应 当 以 书 面 形 式 将 检 验 检 疫 结 果 及 处 理 情 况 及 时 通 知 其 他 分 卸 港 6
所 在 地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 需 要 对 外 出 证 的, 由 卸 毕 港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汇 总 后 出 具 证 书 第 十 八 条 进 口 企 业 应 当 建 立 食 品 添 加 剂 质 量 信 息 档 案, 如 实 记 录 以 下 内 容 : ( 一 ) 进 口 时 向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申 报 的 报 检 号 品 名 数 / 重 量 包 装 生 产 和 输 出 国 家 或 者 地 区 生 产 日 期 保 质 期 等 内 容 ; ( 二 ) 国 外 出 口 商 境 外 生 产 企 业 名 称 及 其 在 所 在 国 家 或 者 地 区 获 得 的 资 质 证 书 号 ; ( 三 )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中 文 标 签 样 张 中 文 说 明 书 样 本 ; ( 四 )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签 发 的 检 验 检 疫 证 单 ; ( 五 ) 进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流 向 等 信 息 档 案 保 存 期 限 不 得 少 于 2 年, 且 不 能 少 于 保 质 期 第 十 九 条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对 进 口 企 业 的 质 量 信 息 档 案 进 行 审 查, 审 查 不 合 格 的, 将 其 列 入 不 良 记 录 企 业 名 单, 对 其 进 口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实 施 加 严 检 验 检 疫 措 施 第 三 章 食 品 添 加 剂 出 口 第 二 十 条 食 品 添 加 剂 出 口 企 业 ( 以 下 简 称 出 口 企 业 ) 应 当 保 证 其 出 口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符 合 进 口 国 家 或 者 地 区 技 术 法 规 标 准 及 合 同 要 求 进 口 国 家 或 者 地 区 无 相 关 标 准 且 合 同 未 有 要 求 的, 应 当 保 证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符 合 中 国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 无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的, 应 7
当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地 方 标 准 ; 无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和 食 品 安 全 地 方 标 准 的, 应 当 符 合 经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的 企 业 标 准 第 二 十 一 条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按 照 出 口 工 业 产 品 企 业 分 类 管 理 办 法 ( 质 检 总 局 令 第 113 号 ), 对 食 品 添 加 剂 生 产 企 业 实 施 分 类 管 理 第 二 十 二 条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应 当 是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 一 ) 获 得 生 产 许 可 ; ( 二 ) 食 品 安 全 法 实 施 之 前 获 得 卫 生 许 可, 且 卫 生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 ( 三 ) 应 当 获 得 并 已 经 获 得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的 其 他 许 可 第 二 十 三 条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应 当 有 包 装 标 签 说 明 书 ( 一 ) 标 签 应 当 直 接 标 注 在 最 小 销 售 单 元 的 包 装 上 ( 二 ) 说 明 书 应 置 于 食 品 添 加 剂 的 外 包 装 以 内, 并 避 免 与 添 加 剂 直 接 接 触 ( 三 ) 标 签 说 明 书 和 包 装 是 一 个 整 体, 不 得 分 离 第 二 十 四 条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内 外 包 装 应 符 合 相 关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要 求, 其 承 载 工 具 需 要 进 行 适 载 检 验 的 应 按 规 定 进 行 适 载 检 验, 并 经 检 验 检 疫 合 格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属 于 危 险 品 的, 其 包 装 容 器 应 符 合 危 险 货 物 包 装 容 器 管 理 的 相 关 要 求 第 二 十 五 条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标 签 应 标 明 以 下 事 项 : ( 一 ) 名 称 ( 标 准 中 的 通 用 名 称 ) 规 格 净 含 量 ; ( 二 ) 生 产 日 期 ( 生 产 批 次 号 ) 和 保 质 期 ; 8
( 三 ) 成 分 ( 表 ) 或 配 料 ( 表 ); ( 四 ) 产 品 标 准 代 号 ; ( 五 ) 贮 存 条 件 ; ( 六 ) 食 品 添 加 剂 字 样 ; ( 七 ) 进 口 国 家 或 者 地 区 对 食 品 添 加 剂 标 签 的 其 他 要 求 第 二 十 六 条 出 口 企 业 应 当 对 拟 出 口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进 行 检 验, 并 在 检 验 合 格 后 向 产 地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报 检, 报 检 时 应 提 供 下 列 材 料 : ( 一 ) 注 明 产 品 用 途 ( 食 品 加 工 用 ) 的 贸 易 合 同, 或 者 贸 易 合 同 中 买 卖 双 方 出 具 的 用 途 声 明 ( 食 品 加 工 用 ); ( 二 ) 产 品 检 验 合 格 证 明 原 件 检 验 合 格 证 明 中 应 列 明 检 验 依 据 的 标 准, 包 括 标 准 的 名 称 编 号 ; ( 三 ) 出 口 企 业 是 经 营 企 业 的, 应 提 供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或 者 经 营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 四 ) 食 品 添 加 剂 标 签 样 张 和 说 明 书 样 本 ; ( 五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要 求 的 其 他 材 料 第 二 十 七 条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对 出 口 企 业 提 交 的 报 检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符 合 要 求 的, 受 理 报 检 第 二 十 八 条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按 照 下 列 要 求 对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实 施 检 验 检 疫 : ( 一 ) 进 口 国 家 或 者 地 区 技 术 法 规 标 准 ; ( 二 ) 双 边 协 议 议 定 书 备 忘 录 ; 9
( 三 ) 合 同 中 列 明 的 质 量 规 格 要 求 ; ( 四 ) 没 有 本 条 ( 一 ) 至 ( 三 ) 的, 可 以 按 照 中 国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检 验 ; ( 五 ) 没 有 本 条 ( 一 ) 至 ( 四 ) 的, 可 以 按 照 中 国 食 品 安 全 地 方 标 准 检 验 ; ( 六 ) 没 有 本 条 ( 一 ) 至 ( 五 ) 的, 可 以 按 照 经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的 企 业 标 准 检 验 ( 七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规 定 的 其 他 检 验 检 疫 要 求 ; 第 二 十 九 条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按 照 相 关 检 验 规 程 和 标 准 对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实 施 现 场 检 验 检 疫 : ( 一 ) 核 对 货 物 的 名 称 数 ( 重 ) 量 生 产 日 期 批 号 包 装 唛 头 出 口 企 业 名 称 等 是 否 与 报 检 时 提 供 的 资 料 相 符 ( 二 ) 核 对 货 物 标 签 是 否 与 报 检 时 提 供 的 标 签 样 张 一 致, 检 查 标 签 中 与 质 量 有 关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 三 ) 包 装 容 器 是 否 完 好, 有 无 潮 湿 发 霉 现 象, 有 无 腐 败 变 质, 有 无 异 味 ( 四 ) 其 他 需 要 实 施 现 场 检 验 检 疫 的 项 目 第 三 十 条 现 场 检 验 检 疫 合 格 后,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对 来 自 不 同 监 管 类 别 生 产 企 业 的 产 品 按 照 相 关 检 验 规 程 标 准 要 求, 对 抽 取 的 检 测 样 品 进 行 规 格 安 全 卫 生 项 目 和 标 签 内 容 的 符 合 性 检 测 验 证, 必 要 时 对 标 签 上 所 有 标 识 的 内 容 进 行 检 测 10
取 样 量 应 满 足 检 验 检 测 及 存 样 的 需 要 检 测 样 品 采 集 传 递 制 备 贮 存 的 全 过 程 应 受 控, 不 应 有 污 染, 以 保 证 所 检 样 品 的 真 实 性 第 三 十 一 条 经 检 验 检 疫 合 格 的, 出 具 出 境 货 物 通 关 单 或 出 境 货 物 换 证 凭 单, 根 据 需 要 出 具 检 验 证 书 检 验 证 单 中 注 明 判 定 产 品 合 格 所 依 据 的 标 准, 包 括 标 准 的 名 称 和 编 号 第 三 十 二 条 检 验 检 疫 不 合 格 的, 按 以 下 方 式 处 理 : ( 一 ) 经 有 效 方 法 处 理 并 重 新 检 验 检 疫 合 格 的, 按 本 规 范 第 三 十 一 条 办 理 ; ( 二 ) 无 有 效 处 理 方 法 或 者 经 过 处 理 后 重 新 检 验 检 疫 仍 不 合 格 的, 出 具 不 合 格 证 明, 不 准 出 口 第 三 十 三 条 口 岸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按 照 出 口 货 物 查 验 换 证 的 相 关 规 定 查 验 货 物 ( 一 ) 查 验 合 格 的, 签 发 合 格 证 明, 准 予 出 口 ( 二 ) 查 验 不 合 格 的, 不 予 放 行, 并 将 有 关 信 息 通 报 产 地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必 要 时 抽 取 检 测 样 本, 进 行 质 量 规 格 安 全 卫 生 项 目 检 测 产 地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应 根 据 不 合 格 情 况 采 取 相 应 监 管 措 施 第 三 十 四 条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建 立 生 产 企 业 分 类 管 理 档 案 和 出 口 企 业 诚 信 档 案, 建 立 良 好 记 录 和 不 良 记 录 企 业 名 单 第 三 十 五 条 出 口 企 业 应 当 建 立 质 量 信 息 档 案 并 接 受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的 核 查 产 品 信 息 档 案 应 至 少 包 括 出 口 产 品 的 如 下 信 息 : ( 一 ) 出 口 报 检 号 品 名 数 ( 重 ) 量 包 装 进 口 国 家 或 者 地 区 生 产 批 次 号 ; 11
( 二 ) 境 外 进 口 企 业 名 称 ; ( 三 ) 国 内 供 货 企 业 名 称 及 相 关 批 准 文 件 号 ; ( 四 ) 食 品 添 加 剂 标 签 样 张 说 明 书 样 本 ; ( 五 )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验 检 疫 证 单 档 案 保 存 期 不 得 少 于 2 年, 且 不 能 少 于 保 质 期 第 三 十 六 条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被 境 内 外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检 出 有 质 量 安 全 卫 生 问 题 的,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核 实 有 关 情 况 后, 实 施 加 严 检 验 检 疫 监 管 措 施 第 四 章 监 督 管 理 第 三 十 七 条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对 进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实 施 风 险 预 警 和 快 速 反 应 制 度 进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检 验 检 疫 监 管 中 发 现 严 重 质 量 安 全 问 题 或 疫 情 的, 或 者 境 内 外 发 生 的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国 内 有 关 部 门 通 报 或 者 用 户 投 诉 食 品 出 现 质 量 安 全 卫 生 问 题 涉 及 进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的,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应 当 及 时 采 取 风 险 预 警 或 者 控 制 措 施, 并 向 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等 部 门 通 报 第 三 十 八 条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在 检 验 检 疫 监 管 过 程 中 发 现 严 重 质 量 安 全 问 题 可 能 影 响 到 食 品 安 全 或 者 获 知 有 关 风 险 信 息 后, 应 当 启 动 食 品 安 全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开 展 追 溯 调 查,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并 于 24 小 时 内 逐 级 上 报 至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12
第 三 十 九 条 进 出 口 企 业 发 现 其 生 产 经 营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可 能 影 响 食 品 安 全, 或 者 其 出 口 产 品 在 境 外 涉 嫌 引 发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时, 应 当 采 取 控 制 或 者 避 免 危 害 发 生 的 措 施, 主 动 召 回 产 品, 并 向 所 在 地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报 告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对 召 回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进 出 口 企 业 不 履 行 召 回 义 务 的, 由 所 在 地 直 属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向 其 发 出 责 令 召 回 通 知 书, 并 报 告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第 四 十 条 对 经 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信 息 核 实, 风 险 已 经 明 确, 或 经 风 险 评 估 后 确 认 有 风 险 的 出 入 境 食 品 添 加 剂,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可 采 取 快 速 反 应 措 施 第 四 十 一 条 进 出 保 税 区 出 口 加 工 区 等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以 及 进 境 非 贸 易 性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样 品 的 检 验 检 疫 监 督 管 理, 按 照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的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四 十 二 条 本 规 范 下 列 用 语 的 含 义 是 : ( 一 ) 食 品 添 加 剂, 指 可 以 作 为 改 善 食 品 品 质 和 色 香 味 以 及 为 防 腐 保 鲜 和 加 工 工 艺 的 需 要 而 加 入 食 品 中 的 人 工 合 成 或 者 天 然 物 质 ( 二 ) 非 食 品 添 加 剂 用 化 工 原 料, 是 指 与 食 品 添 加 剂 具 有 相 同 化 学 构 成, 进 出 口 时 共 用 同 一 个 HS 编 码, 但 不 用 于 食 品 生 产 加 工 的 化 学 物 质 在 进 出 口 报 检 时 以 非 食 品 加 工 用, 与 食 品 添 加 剂 区 分 13
( 三 ) 产 品 检 验 合 格 证 明, 是 指 具 备 全 项 目 出 厂 检 验 能 力 的 生 产 企 业 自 行 检 验 出 具 的, 或 不 具 备 产 品 出 厂 检 验 能 力 的 生 产 企 业 或 者 出 口 企 业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检 验 机 构 进 行 检 验 并 出 具 的 证 明 其 产 品 检 验 合 格 的 文 件 第 四 十 三 条 本 规 范 由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负 责 解 释 第 四 十 四 条 本 规 范 自 2011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自 施 行 之 日 起, 其 他 相 关 进 出 口 食 品 添 加 剂 检 验 检 疫 管 理 规 定 与 本 规 范 不 一 致 的, 以 本 规 范 为 准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