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BEBAD5F9D0D4CCB8C5D0CEC4BCFEB7B6B1BE2E646F63>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EBAD5F9D0D4CCB8C5D0CEC4BCFEB7B6B1BE2E646F63>"

Transcription

1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 工 程 类 )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HJCG201605J2026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海 丰 县 海 城 垃 圾 中 转 站 工 程 海 丰 县 海 建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发 布 日 期 : 二 0 一 六 年 六 月 二 十 日

2 目 录 第 一 部 份 谈 判 邀 请 函...1 第 二 部 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第 三 部 分 谈 判 须 知 第 四 部 分 合 同 书 格 式 第 五 部 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3 第 一 部 分 谈 判 邀 请 函 各 供 应 商 : 海 丰 县 海 建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受 海 丰 县 公 用 事 业 局 的 委 托, 对 海 丰 县 海 城 垃 圾 中 转 站 工 程 进 行 竞 争 性 谈 判 采 购, 欢 迎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参 加 一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HJCG201605J2026 二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海 丰 县 海 城 垃 圾 中 转 站 工 程 三 采 购 预 算 : 元 ( 超 出 采 购 预 算 的 为 无 效 谈 判 响 应 ) 四 项 目 内 容 及 需 求 :( 详 见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第 二 部 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 五 符 合 资 格 的 供 应 商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被 委 托 人 应 在 2016 年 6 月 21 日 起 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 每 天 上 午 8 时 30 分 ~12 时 00 分, 下 午 2 时 00 分 ~5 时 30 分 ( 办 公 时 间 内,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必 须 亲 临 海 丰 县 海 建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详 细 地 址 : 广 东 省 汕 尾 市 海 丰 县 城 联 河 小 区 富 城 花 园 四 栋 东 梯 201 号 ) 登 记 报 名 并 购 买 谈 判 文 件, 谈 判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150 元, 售 后 不 退 六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下 午 14 时 30 分 ( 注 :14 时 00 分 开 始 受 理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 七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海 丰 县 海 建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广 东 省 汕 尾 市 海 丰 县 城 联 河 小 区 富 城 花 园 4 栋 东 梯 201 号 ) 八 谈 判 时 间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下 午 14 时 30 分 九 谈 判 地 点 : 海 丰 县 海 建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广 东 省 汕 尾 市 海 丰 县 城 联 河 小 区 富 城 花 园 4 栋 东 梯 201 号 ) 十 采 购 人 及 代 理 机 构 的 联 系 方 式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联 系 人 : 周 先 生 电 话 : 采 购 人 : 海 丰 县 公 用 事 业 局 联 系 人 : 何 先 生 传 真 : 电 话 : 地 址 : 海 丰 县 城 联 河 小 区 富 城 花 园 4 栋 东 梯 201 号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地 址 : 海 丰 县 城 红 城 大 道 西 ( 县 公 路 局 四 楼 )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海 丰 广 富 支 行 邮 政 编 码 : 户 名 : 海 丰 县 海 建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账 号 : 海 丰 县 海 建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6 月 20 日 1

4 第 二 部 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一 项 目 情 况 介 绍 为 争 创 文 明 县 城 卫 生 县 城 双 创 活 动, 切 实 改 善 县 城 生 态 环 境 和 人 居 环 境, 确 保 创 建 县 城 生 活 垃 圾 收 运 处 理 示 范 县 工 作 达 标, 提 高 清 运 设 施 的 垃 圾 处 理 能 力, 努 力 创 造 良 好 的 人 居 环 境, 进 一 步 提 高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效 率 和 服 务 水 平 根 据 上 级 部 门 的 的 工 作 要 求, 海 丰 县 公 用 事 业 局 拟 抓 紧 建 设 海 丰 县 海 城 垃 圾 中 转 站 工 程,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为 拆 除 原 旧 混 合 结 构 建 筑 物 m 2, 拆 除 原 旧 地 台 及 钢 筋 砼 构 件, 建 设 垃 圾 处 理 站 及 员 工 宿 舍 楼 一 栋, 框 架 结 构 / 二 层,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工 程 总 造 价 为 元 二 谈 判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1. 供 应 商 应 具 备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的 条 件, 并 提 供 下 列 材 料 : 1)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明 文 件, 自 然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 提 供 三 证 合 一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或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副 本 及 税 务 登 记 证 副 本 复 印 件 ) 2)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相 关 材 料 : 提 供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复 印 件 前 一 段 时 间 内 缴 纳 税 收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缴 纳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 3) 具 备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的 证 明 材 料 : 提 供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建 造 师 以 上 ( 含 二 级 ) 注 册 执 业 证 书 或 建 造 师 持 证 人 员 从 业 情 况 信 息 公 开 证 明 复 印 件 ( 省 外 企 业 须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 以 及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的 中 级 以 上 ( 含 中 级 ) 职 称 证 书 及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复 印 件 ; 专 职 安 全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复 印 件 ; 施 工 员 质 检 员 资 料 员 材 料 员 的 岗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4)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书 面 声 明 2. 具 备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能 力 的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合 法 注 册 的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施 工 企 业,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或 以 上 资 质, 且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提 供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及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副 本 复 印 件 3. 本 工 程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参 加 谈 判 4. 采 购 人 将 根 据 汕 尾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关 于 实 行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查 询 的 规 定 ( 汕 检 发 预 字 2011 第 13 号 文 ) 要 求, 对 登 记 报 名 的 供 应 商 进 行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查 询, 供 应 商 和 其 相 关 人 员 必 须 对 查 询 工 作 予 以 配 合 对 经 查 询 有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的 供 应 商, 将 取 消 其 参 与 本 次 谈 判 的 资 格 三 采 购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1. 图 纸 以 海 丰 县 公 用 事 业 局 委 托 设 计 的 图 纸 为 工 程 图 纸, 同 时 也 作 为 工 程 验 收 之 一 和 标 书 的 一 部 分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2. 工 程 量 清 单 ( 另 附 ) 以 海 丰 县 财 政 局 工 程 预 结 算 审 核 所 审 核 的 海 丰 县 海 城 垃 圾 中 转 站 工 程 审 核 书 内 容 为 工 程 量 清 单, 同 时 也 作 为 工 程 验 收 依 据 之 一 和 标 书 的 一 部 分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3. 主 要 材 料 使 用 要 求 本 工 程 使 用 的 工 程 材 料, 必 须 有 出 厂 合 格 证 和 经 有 关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检 测 合 格, 并 经 业 主 及 监 督 单 位 认 可 才 能 投 入 工 程 使 用 ( 详 见 该 项 目 的 工 程 预 算 书, 同 时 也 作 为 工 程 验 收 依 据 之 一 和 标 书 的 一 部 分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4. 工 程 选 用 材 料 要 求 2

5 需 求 中 建 议 的 材 料 品 牌 作 为 参 考, 报 价 人 可 选 择 另 一 品 牌 的 产 品 报 价, 但 质 量 要 明 显 优 于 建 议 的 品 牌 对 于 主 要 材 料, 报 价 人 须 具 有 材 料 相 关 证 明 资 料 四 采 购 项 目 商 务 要 求 1. 工 期 :90 天 ( 日 历 天 ) 2. 质 量 要 求 : 合 格 所 投 入 产 品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且 符 合 国 家 各 项 环 保 及 节 能 标 准 工 程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的 有 关 质 量 标 准 施 工 验 收 规 范 的 要 求 3.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要 求 : 按 照 国 家 施 工 的 各 项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等 规 定 4. 总 包 及 分 包 规 定 : 本 合 同 工 程 除 施 工 劳 务 作 业 分 包 外 ( 但 必 须 分 包 给 有 对 应 施 工 资 质 的 施 工 队 伍 ), 其 他 均 不 允 许 分 包 5. 保 修 期 : 一 年, 按 国 家 规 定 的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执 行 保 修 期 自 通 过 合 同 工 程 完 工 验 收 之 日 起 计, 具 体 保 修 年 限 按 国 家 保 修 规 定, 在 保 修 期 内 因 施 工 质 量 而 造 成 返 修, 其 费 用 由 中 标 单 位 负 责 中 标 单 位 应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质 量 保 修 书 ; 质 量 保 修 书 应 当 明 确 建 设 工 程 的 保 修 范 围 保 修 期 限 和 保 修 责 任 等 6. 采 购 人 将 自 供 应 商 履 行 完 合 同 义 务 之 日 起 十 个 工 作 日 内 组 织 验 收, 验 收 要 求 验 收 标 准 及 方 法 如 下 : (1) 中 标 供 应 商 在 验 收 后 必 须 提 供 经 权 威 部 门 合 格 检 验 报 告 的 原 件, 或 由 采 购 单 位 ( 海 丰 县 公 用 事 业 局 ) 提 供 验 收 合 格 报 告, 才 可 以 进 行 验 收 工 程 ; (2) 在 符 合 标 书 要 求 和 国 家 的 各 项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等 规 定 条 件 下, 按 该 项 目 的 图 纸 预 算 书 的 要 求, 采 购 单 位 或 由 监 理 单 位 进 行 验 收, 并 提 供 验 收 合 格 报 告, 费 用 由 采 购 人 或 中 标 供 应 商 协 商 解 决, 验 收 不 合 格, 中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免 费 更 换 重 做, 直 到 验 收 合 格 为 止 7. 付 款 方 式 :1 采 购 人 在 采 购 合 同 签 订 后 向 中 标 供 应 商 拨 付 预 付 款, 预 付 款 按 合 同 价 的 20% 拨 付 ; 预 付 款 应 专 款 专 用, 一 旦 采 购 人 发 现 预 付 款 被 挪 作 他 用, 采 购 人 有 权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来 保 证 其 专 款 专 用 2 中 标 供 应 商 完 成 工 程 第 一 层 楼 板, 经 业 主 确 认 后 支 付 工 程 总 造 价 25% 3 完 成 工 程 封 顶 楼 板, 经 采 购 人 确 认 后 支 付 工 程 总 造 价 25% 4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后 一 个 星 期 内, 支 付 工 程 总 造 价 的 15% 5 所 有 允 许 调 整 增 加 造 价 的 项 目, 承 包 人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向 采 购 单 位 提 交 报 价, 在 得 到 监 理 工 程 师 和 采 购 单 位 的 书 面 确 认 和 签 证 后, 纳 入 追 加 的 合 同 价 款, 作 为 进 度 工 程 款 支 付 的 依 据 6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按 规 定 进 行 结 算, 结 算 经 审 核 后 28 天 内, 采 购 人 向 中 标 供 应 商 支 付 的 结 算 工 程 款 总 额 达 到 95%, 余 款 5% 作 为 保 修 金, 一 年 保 修 期 满 无 息 付 清 8. 承 包 方 式 1 实 行 工 程 总 承 包, 工 程 量 按 实 结 算 中 标 单 位 要 承 担 总 承 包 的 责 任 2 以 海 丰 县 财 政 局 工 程 预 结 算 审 核 所 审 核 的 工 程 预 算 审 核 书 为 准, 该 工 程 预 算 审 核 书 的 工 程 总 造 价 为 最 高 限 价, 以 及 该 工 程 预 算 审 核 书 的 各 个 项 目 综 合 单 价 为 最 高 综 合 单 价 3 合 同 价 及 综 合 单 价 的 确 定 : 最 终 报 价 即 为 合 同 价 各 个 项 目 最 高 综 合 单 价 ( 最 终 报 价 / 最 高 限 价 ) 为 各 项 目 合 同 综 合 单 价 ; 合 同 综 合 单 价 在 招 标 文 件 及 施 工 合 同 约 定 的 风 险 范 围 之 内 不 可 调 整 4 本 项 目 最 高 限 价 中 无 适 用 或 类 似 子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按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 ) 执 行 广 东 省 相 应 专 业 的 综 合 定 额 及 计 价 规 定 以 及 汕 尾 市 造 价 管 理 部 门 的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和 施 工 期 间 的 材 料 信 息 价 及 市 场 价 等 计 算 后 的 综 合 单 价 ( 最 终 报 价 / 最 高 限 价 ) 为 该 子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若 出 现 计 价 文 件 变 化, 最 终 结 算 以 广 东 省 汕 尾 市 最 新 规 定 的 计 价 文 件 及 计 价 程 序 进 行 结 算 9. 工 程 量 增 减 调 整 方 法 : 增 加 或 减 少 项 目 工 程 量 报 经 业 主 同 意 按 实 际 调 整, 增 加 部 分 不 得 超 过 合 同 总 金 额 3

6 的 10% 10. 其 它 要 求 : 采 购 人 与 中 标 成 交 供 应 商 自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三 十 日 内,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和 中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承 诺 签 订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但 不 得 超 出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的 范 围 也 不 得 再 行 订 立 背 离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其 他 协 议 4

7 第 三 部 分 谈 判 须 知 一 概 念 释 义 1. 采 购 人 是 指 : 依 法 进 行 政 府 采 购 的 国 家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团 体 组 织 2. 监 管 部 门 是 指 : 海 丰 县 财 政 局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公 室 3.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是 指 : 海 丰 县 公 用 事 业 局, 海 丰 县 海 建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4.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是 指 : 海 丰 县 海 建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5. 合 格 的 谈 判 供 应 商 : 5.1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供 应 商 5.2 符 合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的 项 目 特 殊 条 件 要 求 的 供 应 商 6. 成 交 供 应 商 是 指 经 法 定 程 序 确 认 并 授 以 合 同 的 供 应 商 7. 合 格 的 工 程 : 满 足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等 规 定, 并 符 合 本 项 目 相 关 质 量 要 求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要 求 的 工 程 二 谈 判 文 件 8. 适 用 范 围 8.1 本 谈 判 文 件 适 用 于 本 谈 判 邀 请 中 所 述 项 目 的 政 府 采 购 9. 谈 判 文 件 的 构 成 9.1 谈 判 文 件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下 列 文 件 : 1) 谈 判 邀 请 函 2)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3) 谈 判 须 知 4) 合 同 书 格 式 5)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6) 在 采 购 过 程 中 由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发 出 的 修 正 和 补 充 文 件 等 9.2 谈 判 供 应 商 应 认 真 阅 读 并 充 分 理 解 谈 判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包 括 所 有 的 补 充 修 改 内 容 重 要 事 项 格 式 条 款 等 ) 谈 判 供 应 商 没 有 按 照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全 部 资 料, 或 者 没 有 对 谈 判 文 件 在 各 方 面 都 做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是 谈 判 供 应 商 的 风 险, 有 可 能 导 致 其 谈 判 响 应 被 拒 绝, 或 被 认 定 为 无 效 谈 判 响 应 10. 谈 判 文 件 的 澄 清 或 修 改 10.1 谈 判 文 件 的 澄 清 是 指 采 购 人 对 谈 判 文 件 中 的 遗 漏 错 误 词 义 表 达 不 清 或 对 比 较 复 杂 的 事 项 进 行 说 明, 回 答 谈 判 供 应 商 提 出 的 各 种 问 题 谈 判 文 件 的 修 改 是 指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对 谈 判 文 件 中 出 现 的 错 误 进 行 修 订 10.2 任 何 要 求 对 谈 判 文 件 进 行 澄 清 的 谈 判 供 应 商, 均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对 其 收 到 的 书 面 的 对 谈 判 文 件 的 澄 清 要 求 均 以 书 面 形 式 予 以 答 复, 同 时 将 书 面 答 复 发 给 每 个 购 买 谈 判 文 件 的 谈 判 供 应 商 ( 答 复 中 不 包 括 问 题 的 来 源 ) 谈 判 供 应 商 在 收 到 上 述 答 复 后, 应 立 即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回 函 确 认 该 答 复 作 为 谈 判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对 谈 判 供 应 商 有 约 束 力 10.3 谈 判 文 件 的 修 改 将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购 买 谈 判 文 件 的 谈 判 供 应 商, 并 对 其 具 有 约 束 力 谈 判 供 应 商 在 收 到 上 述 通 知 后, 应 立 即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回 函 确 认 5

8 10.4 在 谈 判 过 程 中, 谈 判 文 件 内 容 如 有 实 质 性 的 变 更, 谈 判 小 组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参 与 谈 判 的 报 价 人 若 报 价 人 对 此 类 实 质 性 变 更 不 予 接 受, 可 以 要 求 退 出 谈 判, 否 则 将 被 视 为 接 受 此 变 更 并 受 其 约 束 10.5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可 以 视 采 购 具 体 情 况, 延 长 递 交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点, 但 至 少 应 当 在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点 3 日 前, 并 将 变 更 时 点 书 面 通 知 所 有 谈 判 文 件 收 受 人, 并 在 财 政 部 门 指 定 的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发 布 媒 体 上 发 布 变 更 信 息 三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数 量 11. 谈 判 费 用 11.1 谈 判 供 应 商 应 承 担 所 有 与 准 备 和 参 加 谈 判 有 关 的 费 用 不 论 谈 判 的 结 果 如 何,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均 无 义 务 和 责 任 承 担 这 些 费 用 11.2 本 次 谈 判 向 成 交 供 应 商 收 取 的 成 交 服 务 费,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招 标 代 理 采 购 额 货 物 类 服 务 类 工 程 类 备 注 中 标 金 额 <100 万 元 1.5% 1.5% 1.0% 100 万 元 中 标 金 额 500 万 元 1.1% 0.8% 0.7% 500 万 元 < 中 标 金 额 1000 万 元 0.8% 0.45% 0.55% 按 差 额 定 率 累 进 法 计 算 1000 万 元 < 中 标 金 额 5000 万 元 0.5% 0.25% 0.35% 5000 万 元 < 中 标 金 额 万 元 0.25% 0.1% 0.2% 12. 谈 判 响 应 的 语 言 及 计 量 12.1 谈 判 供 应 商 提 交 的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以 及 谈 判 供 应 商 与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就 有 关 谈 判 的 所 有 来 往 函 电 均 应 使 用 中 文 谈 判 供 应 商 提 交 的 支 持 文 件 或 印 刷 的 资 料 可 以 用 另 一 种 语 言, 但 相 应 内 容 应 附 有 中 文 翻 译 本, 在 解 释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修 改 内 容 时 以 中 文 翻 译 本 为 准 对 中 文 翻 译 有 异 议 的, 以 权 威 机 构 的 译 本 为 准 12.2 除 非 谈 判 文 件 中 另 有 规 定, 谈 判 供 应 商 在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中 及 其 与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的 所 有 往 来 文 件 中 的 计 量 单 位 均 应 采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13.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构 成 13.1 谈 判 供 应 商 编 制 的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应 包 括 但 不 少 于 本 谈 判 文 件 第 五 部 分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的 所 有 内 容 14.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编 制 14.1 谈 判 供 应 商 应 按 本 须 知 13. 编 制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14.2 谈 判 供 应 商 必 须 对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所 提 供 的 全 部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并 无 条 件 接 受 (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 及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等 对 其 中 任 何 资 料 进 行 核 实 的 要 求 谈 判 供 应 商 必 须 对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所 提 供 的 全 部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14.3 如 果 因 为 谈 判 供 应 商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填 报 的 内 容 不 详, 或 没 有 提 供 谈 判 文 件 中 所 要 求 的 全 部 资 料 及 数 据, 由 此 造 成 的 后 果, 其 责 任 由 谈 判 供 应 商 承 担 15. 报 价 15.1 如 谈 判 文 件 无 特 殊 规 定, 谈 判 价 格 以 人 民 币 填 报 15.2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 填 写 时 应 响 应 下 列 要 求, 谈 判 供 应 商 漏 报 或 不 报, 采 购 人 将 视 为 该 漏 报 或 不 报 部 分 的 费 用 已 包 括 在 已 报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中 而 不 予 支 付 : 6

9 1) 报 价 应 为 包 括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所 发 生 的 人 工 费 材 料 费 机 械 费 管 理 费 利 润 项 目 措 施 费 规 费 税 金 配 合 费 预 留 金 以 及 施 工 合 同 包 含 的 所 有 风 险 责 任 等 各 项 应 有 费 用 2) 对 于 报 价 免 费 的 项 目 必 须 标 明 免 费 15.3 任 何 有 选 择 性 报 价 的 谈 判 响 应,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谈 判 响 应 16. 联 合 体 谈 判 16.1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参 加 谈 判 除 谈 判 文 件 第 一 部 分 谈 判 邀 请 函 另 有 约 定, 但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符 合 16.2 规 定 要 求 16.2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应 当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和 采 购 人 根 据 采 购 项 目 提 出 的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还 应 当 符 合 招 投 标 法 第 三 十 一 条 关 于 联 合 体 的 规 定 联 合 体 各 方 之 间 应 当 签 订 共 同 谈 判 协 议, 明 确 约 定 联 合 体 各 方 承 担 的 工 作 和 相 应 的 责 任, 并 将 共 同 谈 判 协 议 连 同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一 并 提 交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联 合 体 各 方 签 订 共 同 谈 判 协 议 后,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单 独 在 同 一 项 目 中 谈 判, 也 不 得 组 成 新 的 联 合 体 参 加 同 一 项 目 的 谈 判 17. 谈 判 供 应 商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7.1 谈 判 供 应 商 应 按 谈 判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交 证 明 其 有 资 格 参 加 谈 判 和 成 交 后 有 履 行 合 同 能 力 的 文 件, 并 作 为 其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内 容 详 见 谈 判 文 件 第 五 部 分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中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7.2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必 须 真 实 有 效, 复 印 件 必 须 加 盖 单 位 印 章 ; 谈 判 文 件 第 五 部 分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中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要 求 携 带 原 件 的, 谈 判 供 应 商 应 该 在 谈 判 现 场 向 谈 判 小 组 提 供 原 件 核 对, 否 则 将 作 无 效 谈 判 响 应 处 理 18. 谈 判 保 证 金 18.1 谈 判 供 应 商 在 递 交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同 时, 应 按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的 形 式 和 金 额 时 间 和 谈 判 文 件 第 五 部 分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规 定 的 谈 判 保 证 金 格 式 交 纳 谈 判 保 证 金, 并 作 为 其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18.2 谈 判 保 证 金 交 纳 形 式 : 谈 判 供 应 商 应 一 次 性 将 谈 判 保 证 金 汇 入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指 定 账 户, 并 将 汇 入 指 定 账 户 的 回 单 凭 证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附 在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中,( 汇 款 回 单 凭 证 必 须 写 明 公 司 名 称 采 购 项 目 和 采 购 编 号, 以 便 查 验 ) 银 行 户 名 : 海 丰 县 海 建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海 丰 广 富 支 行 银 行 账 号 : 谈 判 保 证 金 金 额 : 人 民 币 壹 万 元 整 18.4 谈 判 保 证 金 交 纳 截 止 时 间 : 递 交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18.5 凡 未 按 规 定 交 纳 谈 判 保 证 金 的 谈 判, 为 无 效 谈 判 响 应 18.6 如 无 质 疑 或 投 诉, 未 成 交 的 谈 判 供 应 商 保 证 金, 在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不 计 利 息 原 额 退 还 ; 如 有 质 疑 或 投 诉,(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 将 在 质 疑 和 投 诉 处 理 完 毕 后 不 计 利 息 原 额 退 还 18.7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谈 判 保 证 金, 在 成 交 供 应 商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不 计 利 息 原 额 退 还 18.8 不 管 谈 判 保 证 金 来 源 何 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只 向 谈 判 供 应 商 退 回 18.9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谈 判 保 证 金 将 被 依 法 没 收 并 上 缴 同 级 国 库 : 1) 成 交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的 ; 7

10 2) 将 成 交 项 目 转 让 给 他 人, 或 者 在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中 未 说 明, 且 未 经 采 购 人 同 意, 违 反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将 成 交 项 目 分 包 给 他 人 的 3)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19. 谈 判 有 效 期 19.1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应 在 开 标 之 日 起 60 天 内 保 持 有 效 谈 判 有 效 期 比 规 定 时 间 短 的 将 被 作 为 非 实 质 性 响 应 谈 判 文 件 而 予 以 拒 绝 19.2 特 殊 情 况 下,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可 于 谈 判 有 效 期 期 满 之 前, 要 求 供 应 商 同 意 延 长 谈 判 有 效 期, 要 求 与 答 复 均 应 为 书 面 形 式 供 应 商 可 以 拒 绝 上 述 要 求 而 其 谈 判 保 证 金 不 被 没 收 对 于 同 意 该 要 求 的 供 应 商, 既 不 要 求 也 不 允 许 其 修 改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但 将 要 求 其 相 应 延 长 谈 判 保 证 金 的 有 效 期, 有 关 退 还 和 没 收 谈 判 保 证 金 的 规 定 在 谈 判 有 效 期 的 延 长 期 内 继 续 有 效 20.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数 量 和 签 署 20.1 谈 判 供 应 商 应 编 制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一 式 三 份, 其 中 正 本 一 份 和 副 本 二 份,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副 本 可 采 用 正 本 的 复 印 件 每 套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须 清 楚 地 标 明 正 本 副 本 若 副 本 与 正 本 不 符, 以 正 本 为 准 20.2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正 本 需 打 印 或 用 不 褪 色 墨 水 书 写, 并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经 其 正 式 授 权 的 代 表 签 字 或 加 盖 私 章 授 权 代 表 须 出 具 书 面 授 权 证 明,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应 附 在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中 20.3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中 的 任 何 重 要 的 插 字 涂 改 和 增 删, 必 须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经 其 正 式 授 权 的 代 表 在 旁 边 签 字 和 盖 公 章 才 有 效 20.4 电 报 电 话 传 真 形 式 的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概 不 接 受 四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21.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 21.1 谈 判 供 应 商 应 将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和 副 本 用 信 封 一 起 合 并 密 封 21.2 每 一 密 封 信 封 均 应 : (1) 标 明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并 注 明 正 本 或 副 本 字 样 ; (2) 注 明 于 ( 递 交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 之 前 不 准 启 封 的 字 样 21.3 如 果 信 封 未 按 本 须 知 第 21.1 条 和 第 21.2 条 要 求 进 行 密 封 和 标 记 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对 误 投 或 过 早 启 封 概 不 负 责 21.4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未 密 封 的 或 在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后 递 交 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拒 绝 接 收 22.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点 22.1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在 谈 判 邀 请 函 中 规 定 的 地 点 和 递 交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接 收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超 过 截 止 时 点 后 的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将 被 拒 接 22.2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可 以 按 本 须 知 10. 规 定, 通 过 修 改 谈 判 文 件 自 行 决 定 酌 情 延 长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点 在 此 情 况 下,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和 谈 判 供 应 商 受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点 制 约 的 所 有 权 利 和 义 务 均 应 延 长 至 新 的 截 止 期 23.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修 改 和 撤 回 8

11 23.1 谈 判 供 应 商 在 递 交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点 前, 可 以 对 所 递 交 的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补 充 修 改 或 者 撤 回, 并 书 面 通 知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补 充 修 改 的 内 容 应 当 按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签 署 盖 章, 并 作 为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在 谈 判 截 止 时 点 之 后, 谈 判 供 应 商 不 得 对 其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做 任 何 修 改 和 补 充 23.2 谈 判 供 应 商 在 递 交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后, 可 以 撤 回 其 谈 判 响 应, 但 谈 判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点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告 知 (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 从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点 至 谈 判 供 应 商 承 诺 的 谈 判 有 效 期 内, 谈 判 供 应 商 不 得 撤 回 其 谈 判 响 应, 否 则 其 谈 判 保 证 金 将 被 没 收 23.3 谈 判 供 应 商 所 提 交 的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在 谈 判 结 束 后, 无 论 成 交 与 否 都 不 退 还 五 谈 判 与 评 审 24. 谈 判 小 组 24.1 谈 判 由 (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依 照 政 府 采 购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政 策 的 规 定, 组 建 的 谈 判 小 组 负 责 谈 判 小 组 成 员 由 采 购 人 代 表 和 ( 技 术 经 济 等 ) 方 面 的 评 审 专 家 组 成, 采 购 人 代 表 人 数 专 家 人 数 及 专 业 构 成 按 政 府 采 购 规 定 确 定 谈 判 小 组 成 员 依 法 从 政 府 采 购 专 家 库 中 随 机 抽 取 24.2 谈 判 小 组 在 谈 判 及 评 审 过 程 中 出 现 意 见 不 一 致 时, 遵 循 少 数 服 从 多 数 原 则 24.3 谈 判 小 组 依 法 根 据 谈 判 文 件 的 规 定 与 报 价 人 进 行 谈 判 及 对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和 最 终 谈 判 结 果 进 行 评 审, 并 据 此 推 荐 成 交 候 选 人 25. 谈 判 25.1 谈 判 小 组 从 符 合 相 应 资 格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中 随 机 选 择 三 家 以 上 的 供 应 商 参 加 谈 判 25.2 审 查 响 应 文 件 是 否 对 谈 判 文 件 作 出 实 质 性 的 响 应 审 查 包 括 资 格 性 审 查 和 符 合 性 审 查 资 格 性 审 查 包 括 对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中 的 资 格 证 明 谈 判 保 证 金 等 进 行 审 查, 以 确 定 谈 判 供 应 商 是 否 满 足 资 格 要 求 ; 符 合 性 审 查, 包 括 是 否 完 整 文 件 签 署 是 否 有 效 是 否 满 足 谈 判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等 只 有 实 质 性 响 应 的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才 能 进 行 最 终 竞 争 性 报 价, 否 则 将 作 无 效 谈 判 响 应 处 理 资 格 性 及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审 查 项 目 审 查 内 容 审 查 要 求 谈 判 响 应 函 按 对 应 格 式 文 件 填 写 签 署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资 格 证 明 书 及 授 权 委 托 书 按 对 应 格 式 文 件 签 署 盖 章 资 格 性 审 查 谈 判 保 证 金 按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交 纳 保 证 金 准 入 条 件 ( 谈 判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具 备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条 件, 同 时 符 合 采 购 项 目 谈 判 供 应 商 资 格 特 殊 条 件 要 求 谈 判 承 诺 按 对 应 格 式 文 件 填 写 签 署 盖 章 符 合 性 审 查 报 价 要 求 报 价 不 超 过 预 算 金 额 其 他 要 求 实 质 性 响 应 谈 判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其 它 情 况 25.3 谈 判 小 组 与 供 应 商 应 围 绕 技 术 商 务 合 同 条 款 等 内 容 分 别 进 行 一 轮 或 多 轮 的 谈 判 在 谈 判 过 程 中, 谈 判 小 组 应 当 严 格 遵 循 保 密 原 则, 未 经 响 应 供 应 商 同 意 不 得 向 任 何 人 透 露 当 事 人 技 术 价 格 和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25.4 谈 判 文 件 的 修 正 : 谈 判 小 组 可 以 修 改 谈 判 文 件 但 涉 及 实 质 性 变 动 的, 应 取 得 谈 判 小 组 的 一 致 同 意,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参 加 谈 判 的 供 应 商 ; 但 任 何 形 式 的 决 定 须 以 符 合 公 平 公 正 原 则 和 有 利 于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为 前 提 25.5 最 终 报 价 : 谈 判 结 束 后, 响 应 供 应 商 应 在 谈 判 小 组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集 中 统 一 密 封 提 交 最 终 报 价 ( 最 终 报 价 时 间 视 谈 判 进 程 由 谈 判 小 组 决 定, 最 终 报 价 格 式 可 参 照 第 五 部 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五 价 格 部 分 的 5.1 报 9

12 价 一 览 表 表 式 ) 除 非 在 谈 判 中 谈 判 小 组 根 据 用 户 需 求 内 容 作 了 调 整 增 加, 否 则 采 购 人 不 接 受 高 于 前 面 轮 次 谈 判 报 价 的 最 终 报 价 最 终 报 价 内 容 须 现 场 公 布 对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价 格 出 现 明 显 低 于 成 本 价 的 情 形 时, 谈 判 小 组 应 当 在 评 审 意 见 中 详 细 说 明 推 荐 理 由 25.6 在 谈 判 过 程 中 对 谈 判 文 件 未 能 实 质 响 应 的 供 应 商 不 足 三 家 时, 谈 判 小 组 可 以 从 其 他 符 合 相 应 资 格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名 单 中, 随 机 选 择 补 充 ; 补 充 后 仍 不 足 三 家 或 者 没 有 可 供 补 充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的, 经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采 购 人 可 以 按 照 符 合 采 购 需 求 质 量 和 服 务 且 报 价 最 低 的 原 则 从 已 选 出 的 候 选 供 应 商 中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25.7 在 谈 判 过 程 中, 响 应 供 应 商 提 交 的 澄 清 文 件 和 最 终 报 价 文 件, 由 响 应 供 应 商 法 人 代 表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署 后 生 效, 响 应 供 应 商 应 受 其 约 束 25.8 谈 判 小 组 进 行 综 合 评 议 对 提 供 工 程 质 量 服 务 均 能 满 足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最 低 要 求 的 供 应 商 归 列 为 推 荐 成 交 的 候 选 对 象, 采 购 人 依 照 候 选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顺 序, 以 有 效 报 价 最 低 者 确 定 为 成 交 供 应 商 若 有 效 最 低 报 价 相 同 的, 按 技 术 指 标 的 优 劣 顺 序 确 定 ; 若 按 技 术 指 标 的 优 劣 顺 序 仍 无 法 确 定 的, 由 谈 判 小 组 按 照 小 数 服 从 多 数 的 原 则 可 采 用 随 机 抽 取 确 定 排 序 25.9 代 理 机 构 对 谈 判 过 程 和 重 要 谈 判 内 容 进 行 记 录 26. 报 价 的 评 审 26.1 谈 判 小 组 将 详 细 分 析 核 对 每 一 份 报 价 表, 看 其 是 否 有 计 算 上 或 累 加 上 的 算 术 误 差, 并 加 以 修 正 修 正 误 差 的 原 则 如 下 : a. 大 写 金 额 与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以 大 写 金 额 为 准 ; b. 总 价 金 额 与 按 单 价 汇 总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以 单 价 为 准, 修 正 总 价 ( 单 价 小 数 点 明 显 错 位 的 除 外 ) 26.2 谈 判 小 组 按 上 述 修 正 误 差 的 原 则 调 整 的 价 格 对 其 报 价 人 具 有 约 束 力 如 果 报 价 人 不 接 受 修 正 后 的 价 格, 其 报 价 将 被 拒 绝 26.3 超 过 预 算 总 价 或 报 价 上 限 的 报 价 将 被 拒 绝 六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27.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原 则 27.1 根 据 符 合 采 购 需 求 质 量 和 服 务 相 等, 以 有 效 报 价 最 低 者 的 原 则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 若 有 效 最 低 报 价 相 同 的, 按 技 术 指 标 的 优 劣 顺 序 确 定 ; 若 按 技 术 指 标 的 优 劣 顺 序 仍 无 法 确 定 的, 由 谈 判 小 组 按 照 小 数 服 从 多 数 的 原 则 可 采 用 随 机 抽 取 确 定 排 序 27.2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程 序 采 购 人 应 在 收 到 评 审 报 告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按 照 评 审 报 告 中 推 荐 的 成 交 候 选 供 应 商 顺 序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采 购 人 可 授 权 谈 判 小 组 直 接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27.3 成 交 供 应 商 确 定 后,(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 将 在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指 定 的 媒 体 上 发 布 成 交 公 告, 同 时 向 成 交 供 应 商 发 出 成 交 通 知 书, 对 成 交 供 应 商 和 采 购 人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七 合 同 的 订 立 和 履 行 28. 合 同 的 订 立 28.1 采 购 人 与 成 交 成 交 供 应 商 自 成 交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三 十 日 内, 按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和 成 交 供 应 商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承 诺 签 订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但 不 得 超 出 谈 判 文 件 和 成 交 供 应 商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范 围 也 不 得 再 行 订 立 背 离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其 他 协 议 10

13 28.2 签 订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后 7 个 工 作 日 内, 采 购 人 应 将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副 本 报 同 级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29. 合 同 的 履 行 29.1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订 立 后, 合 同 各 方 不 得 擅 自 变 更 中 止 或 者 终 止 合 同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需 要 变 更 的, 采 购 人 应 将 有 关 合 同 变 更 内 容, 以 书 面 形 式 报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备 案 ; 因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中 止 或 终 止 合 同 的, 采 购 人 应 将 中 止 或 终 止 合 同 的 理 由 以 及 相 应 措 施, 以 书 面 形 式 报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备 案 29.2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履 行 中, 采 购 人 需 追 加 工 程 的, 在 不 改 变 合 同 其 他 条 款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与 供 应 商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但 所 补 充 合 同 的 采 购 金 额 不 得 超 过 原 采 购 金 额 的 百 分 之 十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的 必 须 按 照 29.1 条 的 规 定 备 案 29.3 成 交 供 应 商 因 不 可 抗 力 或 者 自 身 原 因 不 能 履 行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的, 采 购 人 可 以 与 排 位 在 成 交 供 应 商 之 后 第 一 位 的 成 交 候 选 供 应 商 签 订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以 此 类 推 八 公 告 30.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将 在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指 定 媒 体 上 发 布 按 规 定 应 当 发 布 的 所 有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成 交 公 告 期 为 7 个 工 作 日 九 质 疑 31. 如 果 谈 判 供 应 商 认 为 采 购 文 件 采 购 过 程 或 采 购 结 果 使 其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可 向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提 出 书 面 质 疑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给 与 答 复 十 适 用 法 律 32.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及 谈 判 供 应 商 的 一 切 采 购 活 动 均 适 用 政 府 采 购 法 及 其 配 套 的 法 规 规 章 政 策 11

14 第 四 部 分 合 同 书 格 式 一 协 议 书 采 购 人 ( 全 称 ): 海 丰 县 公 用 事 业 局 承 包 人 ( 全 称 ):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就 合 同 工 程 施 工 有 关 事 项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订 立 本 协 议 书 一 工 程 概 况 工 程 名 称 : 工 程 地 点 : 海 丰 县 海 城 垃 圾 中 转 站 工 程 广 东 省 汕 尾 市 海 丰 县 城 海 银 路 莲 花 路 口 工 程 内 容 : 主 要 为 拆 除 原 旧 混 合 结 构 建 筑 物 m 2, 拆 除 原 旧 地 台 及 钢 筋 砼 构 件, 建 设 垃 圾 处 理 站 及 员 工 宿 舍 楼 一 栋, 框 架 结 构 / 二 层,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等, 具 体 施 工 内 容 以 设 计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为 准 工 程 规 模 : 主 要 为 拆 除 原 旧 混 合 结 构 建 筑 物 m 2, 拆 除 原 旧 地 台 及 钢 筋 砼 构 件, 建 设 垃 圾 处 理 站 及 员 工 宿 舍 楼 一 栋, 框 架 结 构 / 二 层,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等, 具 体 施 工 内 容 以 设 计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为 准 结 构 形 式 : / 工 程 立 项 规 划 批 准 文 件 号 : 资 金 来 源 : 财 政 拨 款 二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承 包 范 围 : 主 要 为 拆 除 原 旧 混 合 结 构 建 筑 物 m 2, 拆 除 原 旧 地 台 及 钢 筋 砼 构 件, 建 设 垃 圾 处 理 站 及 员 工 宿 舍 楼 一 栋, 框 架 结 构 / 二 层,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等, 具 体 施 工 内 容 以 设 计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为 准 三 合 同 工 期 工 程 合 同 工 期 总 日 历 天 数 : 90 日 历 天 拟 从 年 月 日 开 始 施 工, 至 年 月 日 竣 工 完 成 四 质 量 标 准 工 程 质 量 标 准 : 符 合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五 合 同 价 款 金 额 总 价 ( 大 写 ): 元 ; ( 大 写 ): 元 项 目 单 价 : 详 见 承 包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书 ( 招 标 工 程 ); 详 见 经 确 认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单 或 施 工 图 预 算 书 ( 非 招 标 工 程 ) 根 据 广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后 调 整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依 据 的 通 知 粤 建 市 函 号 文 的 规 定, 以 增 值 税 计 税 法 进 行 结 算 六 组 成 合 同 的 文 件 组 成 合 同 的 文 件 及 其 优 先 解 释 顺 序 与 本 合 同 (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合 同 )(2009 年 版 ) 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第 2.2 款 赋 予 的 规 定 一 致 七 词 语 含 义 本 协 议 书 中 有 关 词 语 含 义 与 本 合 同 (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合 同 )(2009 年 版 ) 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12

15 第 1 条 赋 予 它 们 的 定 义 相 同 八 承 包 人 承 诺 承 包 人 向 采 购 人 承 诺 已 阅 读 理 解 并 接 受 本 合 同 所 有 条 款, 按 照 本 合 同 约 定 实 施 完 成 并 保 修 合 同 工 程, 履 行 本 合 同 所 约 定 的 全 部 义 务 九 采 购 人 承 诺 采 购 人 向 承 包 人 承 诺 已 阅 读 理 解 并 接 受 本 合 同 所 有 条 款, 按 照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时 限 和 方 法 支 付 工 程 款 及 其 他 应 当 支 付 的 款 项, 履 行 本 合 同 所 约 定 的 全 部 义 务 十 付 款 方 式 1 采 购 人 在 采 购 合 同 签 订 后 向 中 标 供 应 商 拨 付 预 付 款, 预 付 款 按 合 同 价 的 20% 拨 付 ; 预 付 款 应 专 款 专 用, 一 旦 采 购 人 发 现 预 付 款 被 挪 作 他 用, 采 购 人 有 权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来 保 证 其 专 款 专 用 2 中 标 供 应 商 完 成 工 程 第 一 层 楼 板, 经 业 主 确 认 后 支 付 工 程 总 造 价 25% 3 完 成 工 程 封 顶 楼 板, 经 采 购 人 确 认 后 支 付 工 程 总 造 价 25% 4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后 一 个 星 期 内, 支 付 工 程 总 造 价 的 15% 5 所 有 允 许 调 整 增 加 造 价 的 项 目, 承 包 人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向 采 购 单 位 提 交 报 价, 在 得 到 监 理 工 程 师 和 采 购 单 位 的 书 面 确 认 和 签 证 后, 纳 入 追 加 的 合 同 价 款, 作 为 进 度 工 程 款 支 付 的 依 据 6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按 规 定 进 行 结 算, 结 算 经 审 核 后 28 天 内, 采 购 人 向 中 标 供 应 商 支 付 的 结 算 工 程 款 总 额 达 到 95%, 余 款 5% 作 为 保 修 金, 一 年 保 修 期 满 无 息 付 清 十 一 合 同 生 效 合 同 订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 合 同 订 立 地 点 :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约 定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后, 于 即 时 生 效 采 购 人 :( 公 章 ) 承 包 人 :( 公 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委 托 代 理 人 : 委 托 代 理 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账 号 : 邮 政 编 码 : 邮 政 编 码 : 电 子 邮 箱 : 电 子 邮 箱 : 13

16 二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 包 人 :( 全 称 ) 承 包 人 :( 全 称 ) 为 保 证 ( 工 程 名 称 ) 在 合 理 使 用 期 限 内 正 常 使 用,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和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办 法 等 规 定, 经 协 商 一 致, 订 立 本 质 量 保 修 书 1. 质 量 保 修 范 围 质 量 保 修 范 围 包 括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主 体 结 构 工 程 屋 面 防 水 工 程 有 防 水 要 求 的 卫 生 间 房 间 外 墙 面 的 防 渗 漏 工 程 电 气 管 线 工 程 给 排 水 管 道 工 程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供 热 供 冷 系 统 工 程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以 及 双 方 约 定 其 他 项 目 具 体 质 量 保 修 范 围,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约 定 如 下 : 1) 2) 3) 2. 质 量 保 修 期 2.1 质 量 保 修 期 从 合 同 工 程 实 际 竣 工 之 日 算 起 单 项 竣 工 验 收 的 工 程, 按 单 项 工 程 分 别 计 算 质 量 保 修 期 2.2 合 同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期,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约 定 如 下 : 1.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主 体 结 构 工 程 为 设 计 文 件 规 定 的 合 理 使 用 年 限 ; 2. 屋 面 防 水 工 程 有 防 水 要 求 的 卫 生 间 房 间 和 外 墙 面 的 防 渗 漏 工 程 为 5 年 ; 3. 电 气 管 线 工 程 给 排 水 管 道 工 程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为 2 年 ; 4. 供 热 供 冷 系 统 工 程 为 2 个 采 暖 期 供 冷 期 ; 5.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为 2 年 ; 6. 其 他 项 目 ( 以 上 没 有 说 明 的 其 他 项 目 的 保 修 期 为 1 年 ) 建 设 工 程 的 保 修 期, 自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计 算 3. 质 量 保 修 责 任 3.1 属 于 保 修 范 围 的 项 目, 承 包 人 应 在 接 到 发 包 人 通 知 后 的 7 天 内 派 人 保 修 承 包 人 未 能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派 人 保 修 的, 发 包 人 可 自 行 或 委 托 第 三 方 保 修 3.2 发 生 紧 急 抢 修 事 故 的, 承 包 人 在 接 到 通 知 后, 应 立 即 到 达 事 故 现 场 抢 修 3.3 在 国 家 规 定 的 合 理 使 用 期 限 内, 承 包 人 应 确 保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和 主 体 结 构 的 质 量 和 安 全 凡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应 立 即 报 告 当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经 设 计 人 提 出 保 修 方 案 后, 承 包 人 应 立 即 实 施 保 修 3.4 质 量 保 修 完 成 后, 由 发 包 人 组 织 验 收 4. 质 量 保 修 费 用 质 量 保 修 等 费 用, 由 责 任 方 承 担 5. 质 量 保 证 金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约 定 支 付 和 使 用 与 本 合 同 (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合 同 )(2009 年 版 ) 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第 84 条 赋 予 的 规 定 一 致 14

17 6. 其 他 6.1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约 定 的 其 他 质 量 保 修 事 项 : 6.2 本 质 量 保 修 书, 由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在 承 包 人 向 发 包 人 提 交 竣 工 验 收 申 请 报 告 时 签 署, 作 为 本 合 同 的 附 件 6.3 本 质 量 保 修 书, 自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签 署 之 日 起 生 效, 至 质 量 保 修 期 满 后 失 效 发 包 人 :( 公 章 ) 承 包 人 :(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5

18 第 五 部 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16

19 响 应 文 件 ( 工 程 类 ) 政 府 采 购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 正 本 / 副 本 )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 包 组 号 ):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谈 判 供 应 商 名 称 : 日 期 : 年 月 日 17

20 一 自 查 表 1.1 资 格 性 / 符 合 性 自 查 自 评 表 评 审 内 容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自 查 结 论 对 应 页 码 资 格 性 检 查 符 合 性 审 查 谈 判 响 应 函 按 对 应 格 式 文 件 填 写 签 署 盖 章 ( 原 件 ) 通 过 不 通 过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资 格 证 明 书 及 授 权 委 托 书 保 证 金 ( 谈 判 保 证 金 交 纳 凭 证 ) 准 入 条 件 ( 关 于 资 格 的 声 明 函 ) 按 对 应 格 式 文 件 签 署 盖 章 ( 原 件 ) 通 过 不 通 过 人 民 币 元 整 ( 元 )( 转 帐 通 过 不 通 过 汇 款 的 提 供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具 有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条 件, 且 符 合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的 特 殊 条 件 要 通 过 不 通 过 求 谈 判 承 诺 按 对 应 格 式 文 件 填 写 签 署 盖 章 ( 原 件 ) 通 过 不 通 过 报 价 要 求 报 价 不 超 过 预 算 金 额 通 过 不 通 过 其 它 实 质 性 响 应 谈 判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其 它 情 况 通 过 不 通 过 见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第 () 页 见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第 () 页 见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第 () 页 见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第 () 页 见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第 () 页 见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第 () 页 见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第 () 页 注 : 以 上 材 料 将 作 为 谈 判 供 应 商 资 格 性 符 合 性 审 查 内 容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谈 判 供 应 商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其 内 容 及 序 列 要 求 在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中 如 实 提 供, 并 在 对 应 的 打 18

21 二 资 格 性 文 件 2.1 谈 判 响 应 函 致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依 据 贵 方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 的 谈 判 邀 请, 我 方 代 表 ( 姓 名 职 务 ) 经 正 式 授 权 并 代 表 ( 谈 判 供 应 商 名 称 地 址 ) 提 交 下 述 文 件 正 本 _ 一 _ 份, 副 本 二 份 1. 自 查 表 ; 2. 资 格 性 文 件 ; 3. 关 于 资 格 的 声 明 函 ; 4. 谈 判 承 诺 书 ; 5. 价 格 部 分 在 此, 我 方 声 明 如 下 : 1. 同 意 并 接 受 谈 判 文 件 的 各 项 要 求, 遵 守 谈 判 文 件 中 的 各 项 规 定, 按 谈 判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报 价 2. 谈 判 有 效 期 为 递 交 响 应 谈 判 文 件 之 日 起 60 天, 成 交 供 应 商 谈 判 有 效 期 延 至 合 同 验 收 之 日 3. 我 方 已 经 详 细 地 阅 读 了 全 部 谈 判 文 件 及 其 附 件, 包 括 澄 清 及 参 考 文 件 ( 如 果 有 的 话 ) 我 方 已 完 全 清 晰 理 解 谈 判 文 件 的 要 求, 不 存 在 任 何 含 糊 不 清 和 误 解 之 处, 同 意 放 弃 对 这 些 文 件 所 提 出 的 异 议 和 质 疑 的 权 利 4. 我 方 已 毫 无 保 留 地 向 贵 方 提 供 一 切 所 需 的 证 明 材 料 5. 我 方 承 诺 在 本 次 谈 判 中 提 供 的 一 切 文 件, 无 论 是 原 件 还 是 复 印 件 均 为 真 实 和 准 确 的, 绝 无 任 何 虚 假 伪 造 和 夸 大 的 成 份, 否 则, 愿 承 担 相 应 的 后 果 和 法 律 责 任 6. 我 方 完 全 服 从 和 尊 重 谈 判 小 组 所 作 的 谈 判 结 果, 同 时 清 楚 理 解 到 报 价 最 低 并 非 意 味 着 必 定 获 得 成 交 资 格 7. 我 方 同 意 按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向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缴 纳 采 购 服 务 费 谈 判 供 应 商 : 地 址 : 传 真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谈 判 供 应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 代 表 签 字 ( 或 加 盖 私 章 ): 谈 判 供 应 商 名 称 ( 公 章 ): 开 户 银 行 : 帐 号 : 日 期 : 19

22 2.2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资 格 证 明 书 及 授 权 委 托 书 (1)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资 格 证 明 书 致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同 志 为 本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特 此 证 明 签 发 日 期 : 单 位 : ( 盖 单 位 公 章 ) 附 : 代 表 人 性 别 : 年 龄 : 身 份 证 号 码 : 联 系 电 话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 经 济 性 质 : 机 构 代 码 : 机 构 性 质 : 主 营 : 兼 营 : 说 明 :1. 内 容 必 须 填 写 真 实 清 楚 涂 改 无 效, 不 得 转 让 买 卖 2. 将 此 证 明 书 提 交 对 方 作 为 合 同 附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20

23 (2)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兹 授 权 同 志, 为 我 方 签 订 经 济 合 同 及 办 理 其 他 事 务 代 理 人, 其 权 限 是 : 授 权 单 位 :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名 或 盖 私 章 ) 有 效 期 限 : 至 年 月 日 签 发 日 期 : 附 : 代 理 人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身 份 证 号 码 : 联 系 电 话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 经 济 性 质 : 主 营 : 兼 营 : 说 明 :1.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国 家 机 关 社 会 团 体 的 主 要 行 政 负 责 人 2. 内 容 必 须 填 写 真 实 清 楚 涂 改 无 效, 不 得 转 让 买 卖 3. 将 此 证 明 书 提 交 对 方 作 为 合 同 附 件 4. 授 权 权 限 : 全 权 代 表 本 公 司 参 与 上 述 采 购 项 目 的 谈 判, 负 责 提 供 与 签 署 确 认 一 切 文 书 资 料, 以 及 向 贵 方 递 交 的 任 何 补 充 承 诺 5. 有 效 期 限 : 与 本 公 司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成 交 的 谈 判 有 效 期 相 同, 自 本 单 位 盖 公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6. 谈 判 签 字 代 表 为 法 定 代 表 人, 则 本 表 不 适 用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21

24 2.3 谈 判 保 证 金 交 纳 凭 证 致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 谈 判 供 应 商 全 称 ) 参 加 贵 方 组 织 的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为 的 采 购 活 动 按 谈 判 文 件 的 规 定, 已 通 过 ( 转 帐 或 银 行 汇 款 ) 形 式 交 纳 人 民 币 ( 大 写 ) 元 的 谈 判 保 证 金 谈 判 供 应 商 名 称 : 谈 判 供 应 商 开 户 银 行 : 谈 判 供 应 商 银 行 帐 号 : 说 明 :1. 上 述 要 素 供 银 行 转 账 及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填 写, 其 他 形 式 可 不 填 2. 上 述 要 素 的 填 写 必 须 与 银 行 转 账 或 银 行 汇 款 凭 证 的 要 素 一 致,(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依 据 此 凭 证 信 息 退 还 谈 判 保 证 金 谈 判 供 应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或 加 盖 私 章 ): 谈 判 供 应 商 名 称 ( 加 盖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 : 粘 贴 转 帐 或 汇 款 的 银 行 凭 证 复 印 件 注 :1. 谈 判 供 应 商 谈 判 时, 应 当 按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交 纳 谈 判 保 证 金 2. 采 购 人 在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未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谈 判 保 证 金, 在 采 购 合 同 签 订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谈 判 保 证 金 22

25 三 关 于 资 格 的 声 明 函 致 :( 采 购 人 和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关 于 贵 方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 包 ( 组 ) 号 : 的 谈 判, 本 单 位 愿 意 提 交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并 证 明 提 交 的 下 列 文 件 和 说 明 是 准 确 的 和 真 实 的 1. 供 应 商 应 具 备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的 条 件, 并 提 供 下 列 材 料 : 1)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明 文 件, 自 然 人 的 身 份 证 明 : 提 供 三 证 合 一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或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副 本 及 税 务 登 记 证 副 本 复 印 件 ) 2)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相 关 材 料 : 提 供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复 印 件 前 一 段 时 间 内 缴 纳 税 收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缴 纳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 3) 具 备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的 证 明 材 料 : 提 供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建 造 师 以 上 ( 含 二 级 ) 注 册 执 业 证 书 或 建 造 师 持 证 人 员 从 业 情 况 信 息 公 开 证 明 复 印 件 ( 省 外 企 业 须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 以 及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的 中 级 以 上 ( 含 中 级 ) 职 称 证 书 及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复 印 件 ; 专 职 安 全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复 印 件 ; 施 工 员 质 检 员 资 料 员 材 料 员 的 岗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4)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书 面 声 明 2. 具 备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能 力 的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合 法 注 册 的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施 工 企 业,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或 以 上 资 质, 且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提 供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及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副 本 复 印 件 (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材 料 附 后 ) 本 单 位 保 证 全 部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和 问 题 的 回 答 是 真 实 和 有 效 的, 并 对 所 提 供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谈 判 供 应 商 代 表 签 字 ( 或 加 盖 私 章 ): 谈 判 供 应 商 名 称 ( 盖 单 位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23

26 四 谈 判 承 诺 书 致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 本 谈 判 供 应 商 已 详 细 阅 读 了 ( 项 目 名 称 ) 谈 判 文 件, 自 愿 参 加 上 述 工 程 谈 判 活 动, 现 就 有 关 事 项 向 采 购 人 郑 重 承 诺 如 下 : 1. 本 谈 判 供 应 商 自 愿 在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的 时 限 内 按 照 谈 判 文 件 及 施 工 合 同 设 计 图 纸 工 程 量 清 单 技 术 规 范 等 要 求 完 成 施 工 任 务, 按 时 竣 工 验 收 并 向 采 购 人 移 交 工 程 工 程 质 量 按 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承 诺 并 满 足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2.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东 省 汕 尾 市 有 关 政 府 采 购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自 觉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否 则, 同 意 被 废 除 谈 判 资 格 并 接 受 处 罚 3. 保 证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内 容 无 任 何 虚 假 若 谈 判 响 应 过 程 中 查 出 有 虚 假, 同 意 作 无 效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处 理 并 被 没 收 谈 判 保 证 金, 若 成 交 之 后 查 出 有 虚 假, 同 意 废 除 成 交 资 格 并 被 没 收 谈 判 保 证 金 4. 保 证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不 存 在 低 于 成 本 的 恶 意 报 价 行 为 5. 保 证 按 照 谈 判 文 件 及 成 交 通 知 书 规 定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并 商 签 施 工 合 同 否 则, 同 意 接 受 采 购 人 违 约 处 理 6. 保 证 按 照 施 工 合 同 约 定 完 成 施 工 合 同 范 围 内 的 全 部 内 容, 履 行 保 修 责 任 7. 保 证 成 交 之 后 不 转 包 不 用 挂 靠 施 工 队 伍, 若 分 包 将 征 得 采 购 人 同 意 并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0. 保 证 成 交 之 后 按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向 采 购 项 目 派 驻 管 理 人 员 及 投 入 机 械 设 备, 否 则, 同 意 接 受 违 约 处 罚 并 被 没 收 履 约 担 保 8. 保 证 成 交 之 后 密 切 配 合 建 设 单 位 及 监 理 单 位 开 展 工 作, 服 从 建 设 单 位 驻 现 场 代 表 及 现 场 监 理 人 员 的 监 督 管 理 9. 保 证 按 谈 判 文 件 及 施 工 合 同 约 定 的 原 则 处 理 造 价 调 整 事 宜, 不 发 生 签 署 施 工 合 同 之 后 恶 意 提 高 造 价 的 行 为 本 谈 判 供 应 商 在 规 定 的 谈 判 有 效 期 限 内, 将 受 谈 判 文 件 的 约 束 并 履 行 谈 判 / 报 价 响 应 文 件 的 承 诺 谈 判 供 应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或 加 盖 私 章 ): 谈 判 供 应 商 名 称 ( 加 盖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24

27 五 价 格 部 分 5.1 报 价 一 览 表 项 目 名 称 总 价 备 注 大 写 : 小 写 : 注 : 1. 谈 判 供 应 商 须 按 要 求 填 写 所 有 信 息, 不 得 随 意 更 改 本 表 格 式 2. 报 价 中 必 须 包 括 设 计 图 纸 和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所 发 生 的 人 工 费 材 料 费 机 械 费 管 理 费 利 润 项 目 措 施 费 规 费 税 金 配 合 费 预 留 金 以 及 施 工 合 同 包 含 的 所 有 风 险 责 任 等 各 项 应 有 费 用 所 有 价 格 均 应 予 人 民 币 报 价, 金 额 单 位 为 元 谈 判 供 应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或 加 盖 私 章 ): 谈 判 供 应 商 名 称 ( 加 盖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25

28 5.2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 谈 判 供 应 商 按 采 购 人 提 供 的 详 细 工 程 量 清 单 进 行 报 价 : 注 : 1. 如 本 表 格 式 内 容 不 能 满 足 需 要, 谈 判 供 应 商 可 根 据 本 表 格 格 式 自 行 划 表 填 写, 但 必 须 体 现 以 上 内 容 2. 谈 判 供 应 商 谈 判 时 不 得 更 改 采 购 人 发 出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数 量, 否 则 在 确 认 成 交 后 采 购 人 有 权 要 求 成 交 供 应 商 按 清 单 数 量 施 工 谈 判 供 应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或 加 盖 私 章 ): 谈 判 供 应 商 名 称 ( 加 盖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26

部 门 项 目 8 9 10 11 12 国 家 级 市 级 众 创 空 间 奖 励 政 策 支 持 类 大 渡 口 区 创 新 创 业 扶 持 办 法 ( 试 行 ) ( 大 渡 口 府 办 发 2015 71 ) 第 三 条 众 创 空 间 项 目 培 育 奖 励 政 策 支 持 类 大 渡 口

部 门 项 目 8 9 10 11 12 国 家 级 市 级 众 创 空 间 奖 励 政 策 支 持 类 大 渡 口 区 创 新 创 业 扶 持 办 法 ( 试 行 ) ( 大 渡 口 府 办 发 2015 71 ) 第 三 条 众 创 空 间 项 目 培 育 奖 励 政 策 支 持 类 大 渡 口 大 渡 口 区 公 共 服 务 事 项 目 录 合 计 :14 个 部 门,103 个 大 项,113 个 小 项 部 门 项 目 区 委 组 村 / 社 区 镇 街 区 委 1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接 收 1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接 收 其 他 类 关 于 印 发 组 织 关 系 转 接 和 党 费 收 缴 办 法 的 通 知 ( 渡 区 组 发 2012 366 ) 织 部 党 群 服

More information

恩 典 1 * 2 3 4 课 堂 环 节 持 续 时 间 活 动 所 需 材 料 欢 迎 在 门 口 欢 迎 学 生 ; 倾 听 他 们 的 快 乐 或 烦 恼 预 备 活 动 <10 分 钟 A. 顺 境 或 逆 境 B. 平 衡 书 本 赞 美 和 祈 祷 <10 分 钟 课 堂 教 学 概

恩 典 1 * 2 3 4 课 堂 环 节 持 续 时 间 活 动 所 需 材 料 欢 迎 在 门 口 欢 迎 学 生 ; 倾 听 他 们 的 快 乐 或 烦 恼 预 备 活 动 <10 分 钟 A. 顺 境 或 逆 境 B. 平 衡 书 本 赞 美 和 祈 祷 <10 分 钟 课 堂 教 学 概 第 十 一 课 约 瑟 在 监 牢 恩 典 上 帝 认 识 并 眷 顾 我 们 参 考 资 料 创 世 记 39:1-6,17-23;40:1-23; 先 祖 与 先 知 第 192-193 页 存 心 节 是 别 的 受 造 之 物, 都 不 能 叫 我 们 与 上 帝 的 爱 隔 绝 ( 罗 马 书 8:39) 教 学 目 标 学 生 可 以 晓 得 : 虽 然 有 时 会 发 生 不 幸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INAL CHINESE VER- MOH OOB COD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_AMENDED VERSION II_ edited

Microsoft Word - FINAL CHINESE VER-  MOH OOB  COD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_AMENDED VERSION II_ edited 验 光 师 及 配 镜 师 专 业 行 为 准 则 及 专 业 执 业 指 导 原 则 验 光 师 及 配 镜 师 管 制 局 2010 1 鸣 谢 卫 生 部 谨 此 对 验 光 师 及 配 镜 师 管 制 局 属 下 执 业 行 为 及 道 德 委 员 会 委 员 所 作 的 宝 贵 贡 献 表 示 感 激 执 业 行 为 及 道 德 委 员 会 委 员 主 席 M s J a c q u e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相 关 财 经 制 度 解 读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纪 委 办 公 室 监 察 处 审 计 处 编 二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前 言 为 加 强 有 关 财 经 制 度 的 宣 传, 提 高 广 大 干 部 和 教 职 员 工 对 相 关 工 作 的 知 晓 度, 切 实 提 高 制 度 执 行 力, 增 强 工 作 规 范 性 和 促 进 学 校 依 法 依 规 治 校, 学 校 纪

More information

团 契 课 堂 教 学 概 览 课 堂 环 节 持 续 时 间 活 动 所 需 材 料 欢 迎 在 门 口 欢 迎 学 生, 聆 听 他 们 分 享 本 周 开 心 或 烦 恼 的 事 -- 无 1 2 3 4 预 备 活 动 <10 分 钟 A 味 觉 检 测 赞 美 和 祈 祷 <10 分 钟

团 契 课 堂 教 学 概 览 课 堂 环 节 持 续 时 间 活 动 所 需 材 料 欢 迎 在 门 口 欢 迎 学 生, 聆 听 他 们 分 享 本 周 开 心 或 烦 恼 的 事 -- 无 1 2 3 4 预 备 活 动 <10 分 钟 A 味 觉 检 测 赞 美 和 祈 祷 <10 分 钟 第 二 课 约 西 亚 行 善 经 文 王 下 22 章 代 下 34 章 参 考 资 料 先 知 与 君 王 第 32 章 存 心 节 约 西 亚 他 行 耶 和 华 眼 中 看 为 正 的 事 代 下 34:1,2 教 学 目 标 孩 子 们 可 以 知 道 : 别 人 会 因 我 们 对 上 帝 的 信 心 而 受 到 影 响 感 受 : 愿 意 行 上 帝 眼 中 看 为 对 的 事 回 应

More information

第 八 条 凡 在 考 评 过 程 中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的, 一 经 查 实, 视 情 节 轻 重, 扣 除 该 实 验 室 5~10 分, 并 通 报 批 评 第 九 条 文 科 学 院 没 有 实 验 室 的, 其 学 院 年 度 工 作 目 标 管 理 考 核 中 实 验 室 工 作

第 八 条 凡 在 考 评 过 程 中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的, 一 经 查 实, 视 情 节 轻 重, 扣 除 该 实 验 室 5~10 分, 并 通 报 批 评 第 九 条 文 科 学 院 没 有 实 验 室 的, 其 学 院 年 度 工 作 目 标 管 理 考 核 中 实 验 室 工 作 佛 山 科 学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佛 科 院 设 备 2014 2 号 实 验 室 工 作 年 度 考 评 实 施 办 法 (2014 年 修 订 ) 为 促 进 我 校 实 验 室 建 设 和 管 理 的 标 准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使 学 校 实 验 室 与 设 备 管 理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落 到 实 处, 推 动 实 验 室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的 顺 利 开

More information

服 侍 课 堂 教 学 概 览 课 堂 环 节 持 续 时 间 活 动 所 需 材 料 欢 迎 预 备 活 动 赞 美 祈 祷 圣 经 课 程 <10 分 钟 <10 分 钟 <20 分 钟 在 门 口 欢 迎 学 生, 听 他 们 分 享 开 心 或 不 如 意 的 事 A 时 间 表 B 偶 像

服 侍 课 堂 教 学 概 览 课 堂 环 节 持 续 时 间 活 动 所 需 材 料 欢 迎 预 备 活 动 赞 美 祈 祷 圣 经 课 程 <10 分 钟 <10 分 钟 <20 分 钟 在 门 口 欢 迎 学 生, 听 他 们 分 享 开 心 或 不 如 意 的 事 A 时 间 表 B 偶 像 第 四 课 撒 母 耳 的 服 侍 撒 母 耳 的 服 侍 服 侍 服 侍 意 味 着 帮 助 他 人 参 考 资 料 撒 上 7; 先 祖 与 先 知 第 589-591 页 存 心 节 撒 母 耳 平 生 作 以 色 列 的 士 师 ( 撒 上 7:15) 教 学 目 标 学 生 可 以 知 道 : 上 帝 希 望 孩 子 们 能 一 生 侍 奉 祂 感 受 : 渴 望 长 大 后 也 能 成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大 同 煤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大 同 煤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的 规 定 和 其 他 内 部 控 制 监 管 要 求 (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 结 合 大 同 煤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More information

团 契 课 堂 教 学 概 览 课 堂 环 节 持 续 时 间 活 动 所 需 材 料 欢 迎 在 门 口 欢 迎 学 生, 听 他 们 分 享 开 心 或 不 如 意 的 事 A. 种 子 发 芽 无 使 用 上 星 期 的 物 品 1 预 备 活 动 <10 分 钟 B. 种 子 C. 生 长

团 契 课 堂 教 学 概 览 课 堂 环 节 持 续 时 间 活 动 所 需 材 料 欢 迎 在 门 口 欢 迎 学 生, 听 他 们 分 享 开 心 或 不 如 意 的 事 A. 种 子 发 芽 无 使 用 上 星 期 的 物 品 1 预 备 活 动 <10 分 钟 B. 种 子 C. 生 长 第 九 课 长 成 大 树 长 成 大 树 恩 典 上 帝 将 祂 的 爱 赐 给 我 们 参 考 资 料 太 13:31-32; 天 路 第 52-56 页 存 心 节 在 耶 稣 基 督 的 恩 典 上 有 长 进 ( 彼 后 3:18) 教 学 目 标 学 生 可 以 知 道 : 我 们 的 生 命 就 像 植 物 一 样 不 断 的 在 上 帝 的 爱 中 成 长 感 受 : 渴 望 在 上

More information

控 制 评 价 结 果 推 测 未 来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具 有 一 定 的 风 险 二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不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控 制 评 价 结 果 推 测 未 来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具 有 一 定 的 风 险 二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不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宏 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宏 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的 规 定 和 其 他 内 部 控 制 监 管 要 求 (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 结 合 本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内 部

More information

窑 缘 愿 窑 意 义 重 大 袁 与 之 相 关 的 表 观 遗 传 学 研 究 主 要 来 自 动 物 实 验 遥 有 学 者 发 现 母 鼠 对 幼 仔 的 舔 舐 和 理 毛 渊 造 蚤 糟 噪 蚤 灶 早 葬 灶 凿 早 则 燥 燥 皂 蚤 灶 早 袁 蕴 郧 冤 及 弓 背 看 护 行

窑 缘 愿 窑 意 义 重 大 袁 与 之 相 关 的 表 观 遗 传 学 研 究 主 要 来 自 动 物 实 验 遥 有 学 者 发 现 母 鼠 对 幼 仔 的 舔 舐 和 理 毛 渊 造 蚤 糟 噪 蚤 灶 早 葬 灶 凿 早 则 燥 燥 皂 蚤 灶 早 袁 蕴 郧 冤 及 弓 背 看 护 行 上 海 精 神 医 学 园 园 年 第 卷 第 缘 期 窑 缘 苑 窑 窑 专 家 论 坛 窑 抑 郁 症 与 表 观 遗 传 学 张 志 珺 摇 张 向 荣 摇 李 摇 磊 摇 摇 表 观 遗 传 学 的 概 念 由 宰 葬 凿 凿 蚤 灶 早 贼 燥 灶 在 怨 猿 怨 年 提 出 袁 目 前 认 为 它 主 要 研 究 不 涉 及 阅 晕 粤 序 列 突 变 的 可 咱 暂 逆 性 尧 可 遗

More information

评 估 内 容 与 内 涵 评 估 方 式 评 2.2 管 理 制 度 (10 ) 2.2.2 重 点 制 度 落 实 情 况 4 院 级 和 职 能 部 门 有 明 确 的 会 议 制 度 培 训 制 度 质 量 评 价 制 度 师 资 培 训 制 度 评 价 体 系 等, 并 有 实 施 办 法

评 估 内 容 与 内 涵 评 估 方 式 评 2.2 管 理 制 度 (10 ) 2.2.2 重 点 制 度 落 实 情 况 4 院 级 和 职 能 部 门 有 明 确 的 会 议 制 度 培 训 制 度 质 量 评 价 制 度 师 资 培 训 制 度 评 价 体 系 等, 并 有 实 施 办 法 附 件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评 估 ( 用 于 培 训 基 地 ) 一 级 一 基 本 条 件 (10 ) 1.1 医 院 情 况 (1 ) 1.2 图 书 馆 及 信 息 检 索 系 统 ( ) 1. 模 拟 训 练 (4 ) 1.1.1 医 院 等 级 专 业 设 置 和 床 位 数 1.2.1 面 向 培 训 对 象 开 放 情 况 1..1 面 向 培 训 对 象 开 放 2

More information

恩 典 课 堂 教 学 概 览 1 * 2 3 4 欢 迎 课 堂 环 节 持 续 时 间 活 动 所 需 材 料 在 门 口 欢 迎 孩 子 们, 聆 听 他 们 开 心 或 烦 恼 的 事 情 预 备 活 动 <10 分 钟 A. 婴 孩 时 间 赞 美 和 祈 祷 <10 分 钟 B. 耶 稣

恩 典 课 堂 教 学 概 览 1 * 2 3 4 欢 迎 课 堂 环 节 持 续 时 间 活 动 所 需 材 料 在 门 口 欢 迎 孩 子 们, 聆 听 他 们 开 心 或 烦 恼 的 事 情 预 备 活 动 <10 分 钟 A. 婴 孩 时 间 赞 美 和 祈 祷 <10 分 钟 B. 耶 稣 第 五 课 让 他 们 来! 恩 典 上 帝 使 我 们 成 为 祂 家 里 的 一 分 子 参 考 资 料 路 加 福 音 18:15-17; 历 代 愿 望 第 511-517 页 存 心 节 让 小 孩 子 到 我 这 里 来 路 加 福 音 18:16 教 学 目 标 学 生 可 以 : 晓 得 : 小 孩 子 是 耶 稣 家 里 的 重 要 成 员 感 受 : 他 们 属 于 耶 稣 的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要 闻... 1 王 国 强 在 全 国 深 化 医 改 中 医 药 工 作 会 议 上 的 讲 话... 1 动 态... 7 1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启 动 十 二 五 医 改 中 医 药 作 用 发 挥 情 况 专 项 评 估... 7 2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组 织 开 展 十 三 五 医 改 规 划 编 制 中 医 药 相 关 政 策 研 究... 7 政

More information

评 标 准 扣.4 全 科 医 学 科.4. 建 立 全 科 医 学 科 作 为 培 训 基 地 的 综 合 医 院 独 立 设 置 全 科 医 学 科, 牵 头 承 担 全 科 住 培, 与 相 关 临 床 轮 转 科 室 密 切 协 同, 指 导 帮 助 基 层 实 践 基 地 加 强 带 教

评 标 准 扣.4 全 科 医 学 科.4. 建 立 全 科 医 学 科 作 为 培 训 基 地 的 综 合 医 院 独 立 设 置 全 科 医 学 科, 牵 头 承 担 全 科 住 培, 与 相 关 临 床 轮 转 科 室 密 切 协 同, 指 导 帮 助 基 层 实 践 基 地 加 强 带 教 附 件 : 培 训 基 地 ( 医 院 ) 名 称 : 06 年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评 估 指 标 培 训 基 地 省 ( 区 市 ): 一 级 指 标 评 标 准 扣. 医 院 情 况.. 医 院 科 室 设 置 医 院 等 级 科 室 设 置 床 位 数 等 符 合 培 训 基 地 认 定 标 准 有 关 要 求, 其 中 : 综 合 医 院 临 床 科 室 至 少 设 有 急

More information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 关 于 贯 彻 执 行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及 其 配 套 文 件 的 通 知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公 安 局, 顺 德 区 公 安 局 : 现 将 公 安 部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 公 安 部 令 第 129 号, 以 下 简 称 规 定, 见 附 件 1) 及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监 督 管 理 法 律 文 书 ( 式 样 ) (

More information

合, 采 取 有 效 的 跟 进 和 配 套 措 施, 加 强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防 止 出 现 管 理 脱 节, 不 断 提 高 政 府 管 理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法 治 化 水 平 附 件 :1. 省 政 府 决 定 取 消 的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2. 省 政 府 决

合, 采 取 有 效 的 跟 进 和 配 套 措 施, 加 强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防 止 出 现 管 理 脱 节, 不 断 提 高 政 府 管 理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法 治 化 水 平 附 件 :1. 省 政 府 决 定 取 消 的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2. 省 政 府 决 洪 泽 县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洪 政 发 2015 72 号 洪 泽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省 市 取 消 和 下 放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的 通 知 各 镇 人 民 政 府, 各 街 道 办 事 处, 县 各 委 办 局, 县 各 直 属 单 位 : 为 了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和 省 政 府 有 关 取 消 和 下 放 行 政 审 批 评 比 达 标 表

More information

COP中文范本

COP中文范本 四 川 宏 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全 球 契 约 年 度 进 展 报 告 2010 年 5 月 13 日 目 录 高 管 致 辞... 1 公 司 简 介... 2 一 经 济 绩 效... 3 1. 体 系 与 政 策... 3 2. 工 作 与 成 果... 3 3. 反 馈 与 评 价... 3 二 环 境 绩 效... 3 1. 体 系 与 政 策... 4 2. 工 作 与

More information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冶 金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26 号 冶 金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已 经 2009 年 8 月 24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09 年 11 月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张 工 培 训 注 册 消 防 工 程 师 考 试 免 费 宣 讲 课 土 木 建 筑 培 训 领 导 者 1 关 于 资 格 考 试 科 目 及 报 考 条 件 1 什 么 时 候 考 试? 一 级 和 二 级 是 同 一 时 间 考 试 吗? 根 据 公 安 部 消 防 局 官 方 答 疑,2015 年 一 级 注 册 消 防 工 程 师 资 格 考 试 时 间 和 报 名 方 式 计 划 由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ECB1A6C0F6A3BAB7C7B9ABBFAAB7A2D0D0B9C9C6B1C4BCBCAFD7CABDF0CAB9D3C3B5C4BFC9D0D0D0D4B1A8B8E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ECB1A6C0F6A3BAB7C7B9ABBFAAB7A2D0D0B9C9C6B1C4BCBCAFD7CABDF0CAB9D3C3B5C4BFC9D0D0D0D4B1A8B8E6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2165 证 券 简 称 : 红 宝 丽 公 告 编 号 :2010-022 南 京 红 宝 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可 行 性 报 告 二 〇 一 〇 年 十 月 1 目 录 第 一 节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3 第 二 节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3 第 三 节 本 次

More information

调 查 概 述, 调 查 主 要 发 现 为 此 绿 色 和 平 主 张 01 调 查 背 景 02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的 法 理 基 础 及 实 践 03 中 国 的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办 法 ( 试 行 ) 调 查 对 象 04 05 调 查 方 法 06 07 免 责 声 明 : 08 09 调 查 主 要 结 果 及 分 析 10 11 12 超 越 第 二 十 一 条 企 业

More information

关于要求审批《衢州市道路交通组织管理规划( )》的请示

关于要求审批《衢州市道路交通组织管理规划( )》的请示 衢 州 市 规 划 局 文 件 衢 规 2014 33 号 衢 州 市 规 划 局 关 于 印 发 衢 州 市 城 市 规 划 管 理 技 术 规 定 ( 暂 行 ) 的 通 知 局 属 各 分 局 直 属 各 单 位 机 关 各 处 室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城 市 规 划 管 理, 规 范 市 区 城 市 规 划 管 理 工 作,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相 关 规 范, 参

More information

欢 听 课 件, 课 件 可 以 听, 我 认 为 最 多 听 两 三 遍, 听 多 也 无 用, 帮 助 不 了 记 忆 的 在 看 图 集 和 条 文 解 释 完 成 后 接 着 看 综 合 能 力 的 第 二 篇, 然 后 接 着 看 案 例 书 的 建 筑 防 火 案 例, 这 样 结 合

欢 听 课 件, 课 件 可 以 听, 我 认 为 最 多 听 两 三 遍, 听 多 也 无 用, 帮 助 不 了 记 忆 的 在 看 图 集 和 条 文 解 释 完 成 后 接 着 看 综 合 能 力 的 第 二 篇, 然 后 接 着 看 案 例 书 的 建 筑 防 火 案 例, 这 样 结 合 2016 年 注 册 消 防 工 程 师 备 考 指 南 2015 年 考 试 总 结 篇 2015 年 一 级 消 防 考 试 刚 结 束 大 家 都 开 始 准 备 16 年 的 消 防 学 习 2015 年 消 防 的 考 试 难 度 出 乎 意 料 我 作 为 2014 年 通 过 一 级 市 政 和 参 加 2015 年 一 级 消 防 两 种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的 亲 历 者, 两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报送《西安科技大学

关于报送《西安科技大学 陕 西 省 高 等 学 校 2013 年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报 告 西 安 科 技 大 学 二 〇 一 四 年 十 月 一 学 校 简 介 西 安 科 技 大 学 历 史 悠 久, 底 蕴 深 厚 学 校 办 学 历 史 可 以 追 溯 到 1895 年 成 立 的 北 洋 大 学 工 学 院 采 矿 冶 金 科,1938 年 迁 并 于 西 北 工 学 院 矿 冶 系,1957 年 并 入

More information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京 津 风 沙 源 治 理 二 期 工 程 林 业 建 设 项 目 技 术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京 津 风 沙 源 治 理 二 期 工 程 ( 以 下 简 称 京 津 二 期 工 程 ) 林 业 建 设 技 术 要 求, 保 证 工 程 建 设 的 质 量 和 成 效, 特 制 定 本 技 术 规 定 第 二 条 京 津 二 期 工 程 林 业 建 设 必 须 遵

More information

FIT Document(\\Pc2010012914qal\黑马-rip (e)\RIP\平顶山工人第七期\内文改.FIT)

FIT Document(\\Pc2010012914qal\黑马-rip (e)\RIP\平顶山工人第七期\内文改.FIT) 1 观 点 观 点 观 点 观 点 观 点 观 点 观 点 观 点 观 点 观 点 观 点 卢 展 工 发 展 目 的 必 须 明 确 发 展 为 了 什 么? 以 人 为 本 为 民 惠 民 为 民 不 是 一 句 空 话, 需 要 我 们 在 具 体 的 发 展 实 践 中 体 现 对 人 民 负 责 比 如, 领 导 干 部 比 较 关 注 GDP, 但 老 百 姓 不 太 关 心 ; 领 导

More information

韶 关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29 号 韶 关 市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实 施 办 法 ( 韶 府 规 审 2016 1 号 ), 已 经 2016 年 2 月 1 日 韶 关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十 三 届 88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予 以 发 布,

韶 关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29 号 韶 关 市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实 施 办 法 ( 韶 府 规 审 2016 1 号 ), 已 经 2016 年 2 月 1 日 韶 关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十 三 届 88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予 以 发 布, ( 月 刊 ) ( 总 第 371 期 ) 韶 关 市 人 民 政 府 主 管 主 办 2016 年 3 月 20 日 出 版 目 录 市 政 府 文 件 韶 关 市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实 施 办 法 ( 韶 府 令 第 129 号 ) 2 韶 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的 实 施 意 见 ( 韶 府 2016 2 号 ) 18 韶 关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主 要 职 能 1. 组 织 起 草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章 草 案, 拟 订 安 全 生 产 政 策 和 规 划 指 导 协 调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分 析 和 预 测 全 省 安 全 生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管 理 科 学 年 则 基 于 离 差 最 大 化 的 思 想 综 合 利 用 各 种 赋 权 法 的 优 势 提 出 了 一 种 组 合 赋 权 方 法 求 解 最 优 规 划 模 型 来 确 定 组 合 权 重 王 中 兴 李 桥, 则 认 为 需 要 确 定 的 集 成 权 重 与 已

中 国 管 理 科 学 年 则 基 于 离 差 最 大 化 的 思 想 综 合 利 用 各 种 赋 权 法 的 优 势 提 出 了 一 种 组 合 赋 权 方 法 求 解 最 优 规 划 模 型 来 确 定 组 合 权 重 王 中 兴 李 桥, 则 认 为 需 要 确 定 的 集 成 权 重 与 已 第 卷 第 期 中 国 管 理 科 学 年 月!#$%% &' ' 文 章 编 号 (, 考 虑 专 家 判 断 信 息 的 灰 色 关 联 极 大 熵 权 重 模 型 金 佳 佳 米 传 民 徐 伟 宣 汪 群 峰 魏 亨 武 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江 苏 南 京 中 国 科 学 院 科 技 政 策 与 管 理 科 学 研 究 所 北 京, 摘 要 本 文 提

More information

量 來 調 節 體 溫 隨 年 齡 老 化, 真 皮 層 之 厚 度 約 減 少 20%, 其 中 的 血 管 汗 腺 與 神 經 末 梢 的 數 量 也 隨 之 減 少, 造 成 老 人 的 體 溫 調 節 功 能 降 低 發 炎 反 應 減 慢 對 觸 覺 與 痛 覺 感 降 低 提 供 皮 膚

量 來 調 節 體 溫 隨 年 齡 老 化, 真 皮 層 之 厚 度 約 減 少 20%, 其 中 的 血 管 汗 腺 與 神 經 末 梢 的 數 量 也 隨 之 減 少, 造 成 老 人 的 體 溫 調 節 功 能 降 低 發 炎 反 應 減 慢 對 觸 覺 與 痛 覺 感 降 低 提 供 皮 膚 1. 認 識 老 化 在 各 系 統 的 生 理 改 變 2. 認 識 身 體 系 統 老 化 對 老 人 產 生 的 影 響 3. 認 識 如 何 對 老 人 執 行 身 體 評 估 4. 認 識 皮 膚 與 足 部 的 護 理 5. 認 識 老 人 之 活 動 障 礙 問 題 6. 瞭 解 相 關 知 識 對 於 銀 髮 產 業 的 關 係 皮 膚 系 統 的 老 化 改 變 人 類 老 化 的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章 节 内 容 页 数 1. 前 言 4 背 景 5 2. 2.1 调 查 新 世 界 中 国 的 原 因 5 2.2 包 身 工 的 前 世 今 生 6 2.3 廿 一 世 纪 的 建 筑 行 业 的 包 身 工 8 3. 调 查 方 法 9 4. 新 世 界 中 国 的 基 本 资 料

目 录 章 节 内 容 页 数 1. 前 言 4 背 景 5 2. 2.1 调 查 新 世 界 中 国 的 原 因 5 2.2 包 身 工 的 前 世 今 生 6 2.3 廿 一 世 纪 的 建 筑 行 业 的 包 身 工 8 3. 调 查 方 法 9 4. 新 世 界 中 国 的 基 本 资 料 建 筑 业 农 民 工 : 廿 一 世 纪 的 包 身 工 2009 年 首 季 香 港 上 市 企 业 内 地 血 汗 工 场 报 告 建 筑 业 农 民 工 : 廿 一 世 纪 的 包 身 工 最 大 型 全 国 性 房 地 产 开 发 商 新 世 界 中 国 无 视 劳 动 法! 大 学 师 生 监 察 无 良 企 业 行 动 2009 年 1 月 6 日 目 录 章 节 内 容 页 数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吴教普〔2016〕19号.doc

Microsoft Word - 吴教普〔2016〕19号.doc 吴 教 普 2016 19 号 关 于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体 育 考 试 的 实 施 方 案 各 初 中 学 校 :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青 少 年 体 育 增 强 青 少 年 体 质 的 意 见 ( 中 发 2007 7 号 ) 精 神 以 及 苏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组 织 2016 年 苏 州 市 初 中 毕 业 生 体 育 考 试 的

More information

1965 20 4 37 19 1985 28 19 4 45 1986 38 4 61 1 1 4 114 2 1 1 4 141 4 104 2 3 171 2 3 4 3 4 3 146 3 1956 133 1974 4 1960 1974 4 1965 5 1977 1 1 1984 6 3 1965 5 1959 1961 2 1950 5 1951 1974 8 4 105 19

More information

042-

042- < 篇 名 > 雷 公 炮 製 藥 性 解 書 名 : 雷 公 炮 製 藥 性 解 作 者 : 李 士 材 朝 代 : 明 年 份 : 西 元 1588~1655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序 內 容 : 余 讀 仲 景 之 敘 醫, 輒 為 之 掩 卷, 蓋 其 感 生 死 之 芒 忽, 篤 君 父 之 危 殆 賤 名 利 之 浮 榮, 冀 年 壽 以 沒 世 傷 哉 其 言, 焉 得

More information

019-

019- < 篇 名 > 本 經 逢 原 書 名 : 本 經 逢 原 作 者 : 張 璐 朝 代 : 清 年 份 : 西 元 1617-1700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小 引 內 容 : 醫 之 有 本 經 也, 猶 匠 氏 之 有 繩 墨 也 有 繩 墨 而 後 有 規 矩, 有 規 矩 而 後 能 變 通 變 通 生 乎 智 巧, 又 必 本 諸 繩 墨 也 原 夫 炎 帝 本 經, 繩 墨

More information

親鸞和懺悔道的哲學

親鸞和懺悔道的哲學 輔 仁 宗 教 研 究 第 二 十 期 (2010 年 春 )127-177 頁 台 灣 宗 教 行 政 研 究 的 回 顧 鄭 志 明 輔 仁 大 學 宗 教 學 系 教 授 提 要 有 關 宗 教 行 政 的 學 術 研 究, 大 約 是 最 近 十 年 來 才 逐 漸 地 發 展, 獲 到 學 者 們 的 關 注 與 重 視, 可 是 成 果 仍 相 當 有 限 本 文 將 對 既 有 研 究

More information

027-

027- < 篇 名 > 本 草 述 鉤 元 書 名 : 本 草 述 鉤 元 作 者 : 楊 時 泰 朝 代 : 清 年 份 : 西 元 1644-1911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武 進 陽 湖 合 志 內 容 : 楊 時 泰 字 穆 如 嘉 慶 己 卯 舉 人 工 醫 事 自 明 以 來 江 南 言 醫 者 類 宗 周 慎 齋 慎 齋 善 以 五 行 制 化 陰 陽 升 降 推 人 髒 氣 而

More information

025-

025- < 篇 名 > 本 草 求 真 書 名 : 本 草 求 真 作 者 : 黃 宮 繡 朝 代 : 清 年 份 : 西 元 1644-1911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凡 例 內 容 : 一 本 草 一 書 首 宜 分 其 形 質 氣 味 次 宜 辨 其 經 絡 臟 腑 終 宜 表 其 證 治 功 能 曆 觀 諸 書 無 不 備 載 然 理 道 不 明 意 義 不 疏 徒 將 治 效 彰 著

More information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09 机 械 设 计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18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10 机 械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19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机 械 原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09 机 械 设 计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18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10 机 械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19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机 械 原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25 西 方 经 济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3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西 方 经 济 学 (825) 全 套 考 研 资 料...3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理 论 力 学 (80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3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01 理 论 力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More information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811 西 方 哲 学 史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1-1 本 套 资 料 没 真 题 注 : 若 考 前 收 集 到 最 新 考 研 真 题, 我 们 将 免 费 邮 件 发 送 给 购 买 资 料 的 考 生, 若 考 生 自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811 西 方 哲 学 史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1-1 本 套 资 料 没 真 题 注 : 若 考 前 收 集 到 最 新 考 研 真 题, 我 们 将 免 费 邮 件 发 送 给 购 买 资 料 的 考 生, 若 考 生 自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811 西 方 哲 学 史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2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836 运 筹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2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835 管 理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3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612

More information

鲁 东 大 学 702 普 通 心 理 学 ( 含 发 展 心 理 学 )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普 通 心 理 学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鲁 东 大 学 702 普 通 心 理 学 ( 含 发 展 心 理 学 )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普 通 心 理 学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鲁 东 大 学 702 普 通 心 理 学 ( 含 发 展 心 理 学 )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鲁 东 大 学 813 量 子 力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鲁 东 大 学 816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3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891 统 计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21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统 计 学 89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高 等 数 学 60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3 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891 统 计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21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统 计 学 89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高 等 数 学 60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3 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822 管 理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3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管 理 学 (822) 全 套 考 研 资 料...3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671 法 学 综 合 一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4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法 学 综 合 一 ( 法 理 学 宪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1司仲敖.doc

Microsoft Word - 27-1司仲敖.doc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2007 年 10 月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第 1~24 頁 葉 榮 鐘 先 生 早 年 文 集 析 探 : 葉 氏 之 文 學 觀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司 仲 敖 摘 要 葉 榮 鐘 先 生 是 日 治 前 後 出 生 的 二 世 文 人, 漢 文 日 文 俱 佳 因 自 幼 接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52EA16DBB50B3AFA742A4A7AED1A16EBD67A6AEA4CEA8E4C3C0B34EAF53A6E2B1B4AA522D2DB3B9A5BFA9BE5F702E34332D353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52EA16DBB50B3AFA742A4A7AED1A16EBD67A6AEA4CEA8E4C3C0B34EAF53A6E2B1B4AA522D2DB3B9A5BFA9BE5F702E34332D35345F2E646F63> 丘 遲 與 陳 伯 之 書 篇 旨 及 其 藝 術 特 色 探 析 丘 遲 與 陳 伯 之 書 篇 旨 及 其 藝 術 特 色 探 析 國 立 楊 梅 高 中 國 文 科 教 師 章 正 忠 摘 要 本 文 嘗 試 以 章 法 學 的 角 度 切 入, 探 析 丘 遲 < 與 陳 伯 之 書 > 的 文 學 內 涵 章 法 學 對 文 章 結 構 的 分 析 方 式, 較 傳 統 偏 重 於 段 落

More information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825 管 理 学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1-1 825 管 理 学 原 理 真 题 2012-2014, 历 年 真 题 主 要 用 来 研 究 考 研 的 考 点, 重 点 和 出 题 思 路, 为 考 研 最 重 要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825 管 理 学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1-1 825 管 理 学 原 理 真 题 2012-2014, 历 年 真 题 主 要 用 来 研 究 考 研 的 考 点, 重 点 和 出 题 思 路, 为 考 研 最 重 要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825 管 理 学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2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815 水 分 析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2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829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3 苏 州 科 技

More information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数 据 结 构 802 初 试 内 部 精 华 资 料 1-1 数 据 结 构 2007, 暂 无 答 案 2-1 考 研 复 习 规 划 指 导 全 年 专 业 课 复 习 计 划, 指 导 考 生 科 学 时 间 分 配, 提 高 备 考 效 率, 免 费 赠 送 2-2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数 据 结 构 802 初 试 内 部 精 华 资 料 1-1 数 据 结 构 2007, 暂 无 答 案 2-1 考 研 复 习 规 划 指 导 全 年 专 业 课 复 习 计 划, 指 导 考 生 科 学 时 间 分 配, 提 高 备 考 效 率, 免 费 赠 送 2-2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数 据 结 构 802 初 试 内 部 精 华 资 料...2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803 计 算 机 网 络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计 算 机 网 络 (803 803) 考 研 内 部 精 华 资 料...3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816 运 筹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More information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7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有 机 化 学 笔 记, 此 笔 记 为 高 分 研 究 生 复 习 所 用,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效 率, 把 握 报 考 院 校 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7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有 机 化 学 笔 记, 此 笔 记 为 高 分 研 究 生 复 习 所 用,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效 率, 把 握 报 考 院 校 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7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4 自 动 控 制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6 理 论 力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ook 11 人道行.doc

Microsoft Word - Book 11 人道行.doc 宇 宙 生 靈 學 修 行 者 第 十 一 部 人 道 行 ( 疏 第 二 十 七 篇 二 三 五 集 二 四 三 集 合 訂 本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理 整 目 錄 第 二 三 五 集 人 類 天 敵 第 二 三 六 集 唯 我 獨 尊 第 二 三 七 集 人 天 合 第 二 三 八 集 天 羅 地 網 第 二 三 九 集 安 居 度 日 第 二 四 0 集 風 流 一 代 第

More information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431 金 融 学 综 合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金 融 学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2-3 金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431 金 融 学 综 合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金 融 学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2-3 金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431 金 融 学 综 合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802 管 理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714 马 克 思 主 义 基 本 原 理 概 论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3

More information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4 时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4 时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六 月 一 十 六 日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4 时 现

More information

关于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通知(2012-06-18)

关于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通知(2012-06-18) 关 于 标 的 证 券 权 益 的 通 知 日 期 :2016-05-05 市 场 证 券 代 码 证 券 名 称 信 息 类 型 信 息 内 容 深 圳 000543 皖 能 电 力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深 圳 000905 厦 门 港 务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深 圳 000917 电 广 传 媒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深 圳 000960 锡 业 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ook 2 月下行.doc

Microsoft Word - Book 2 月下行.doc 宇 宙 生 灵 学 修 行 者 第 二 部 月 下 行 ( 注 第 10 一 18 篇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前 言 这 是 一 本 什 幺 书? 它 是 讲 人 有 没 有 灵 魂? 灵 魂 的 属 性 和 特 征 : 是 光 音 色 三 种 能 量 的 组 成 进 而 论 述 修 行 修 炼 的 本 质 : 是 提 高 大 灵 的 能 量 并 传 出 绝 世 功 法,

More information

盐 田 区 2015 年 社 会 建 设 行 动 计 划 2015 年 是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关 键 之 年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区 的 开 局 之 年, 也 是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谋 划 之 年 结 合 省 市 年 度 社 会 工 作

盐 田 区 2015 年 社 会 建 设 行 动 计 划 2015 年 是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关 键 之 年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区 的 开 局 之 年, 也 是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谋 划 之 年 结 合 省 市 年 度 社 会 工 作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盐办 2015 3 号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盐田区 2015 年 社会建设行动计划 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区委各部委办 区直各单位 区各人 民团体 驻盐各单位 区属各企业 现将 盐田区 2015 年社会建设行动计划 印发给你们 请 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5 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二_-1-2D研習講義-孫藝玨.doc

Microsoft Word - _二_-1-2D研習講義-孫藝玨.doc 子 魚 作 文 教 學 流 程 與 實 務 文 / 子 魚 1 第 一 節 寫 日 記 一 說 明 : ( 一 ) 日 記 要 領 : 一 日 只 寫 一 件 事, 範 圍 縮 小, 比 較 好 回 想 切 割 生 活, 從 一 天 當 中 設 定 一 個 地 點 時 間, 將 發 生 的 事 情 寫 下 來 印 象 深 刻 做 記 錄 一 件 小 事, 都 值 得 寫 因 為 細 微 末 節 能

More information

(8) () (8) () (15) () (19) () (28) (36) () (36) () (43) () (49) (57) () (57) () (66) () (75) (86) () (86) () (94) () (99) ( 104) () ( 104) () ( 114) ( 121) () ( 121) ( 1) 1 ) ( 129) () ( 135) ( 142) ()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空动力 公告编号:2011临-【】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空动力  公告编号:2011临-【】 证 券 代 码 :600038 证 券 简 称 : 哈 飞 股 份 临 :2012-33 哈 飞 航 空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本 公 司 本 董 事 公 会 司 及 董 全 事 体 董 会 事 及 保 全 证 体 本 董 公 告 事 内 保 容 证 不 本 存 公 在 任 告 何 内 虚 容 假 不 记 存 载

More information

zt

zt 10 257 61 292 15 25 90 266 274 75 182 1 16 182 173 172 1 4243 253 61 94 63 185 9 245 348 7 323437 173 100 4 1 176 273 173 17 3 17 10 9 35 59 63 163164197 1959 1 1980 5 4 189 13 4 5 30 76 6 36 274 2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ook 3 巫山行.doc

Microsoft Word - Book 3 巫山行.doc 宇 宙 生 靈 學 修 行 者 第 三 部 巫 山 行 ( 第 十 九 篇 一 六 三 集 至 一 七 一 集 合 訂 本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目 錄 第 一 六 三 集 神 女 無 恙 第 一 六 四 集 旅 途 人 生 第 一 六 五 集 天 蒼 野 茫 第 一 六 六 集 虛 空 碧 影 第 一 六 七 集 青 潭 連 天 第 一 六 八 集 碧 霞 擁 日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預官_士_考選歷屆試題86~100】.doc

Microsoft Word - 【預官_士_考選歷屆試題86~100】.doc 預 官 ( 士 ) 考 選 歷 屆 試 題 86~100 以 下 資 料料 均 為 網 路 上 搜 尋 整 理 的, 若若 有 錯 誤 之 處, 煩 請 告 知, 謝 謝! 86 ( )1. 下 列列 何 者 非 孫 子 兵 法 的 戰 略略 原 則? A 兵 者, 詭 道 也 B 兵 貴 勝, 不不 貴 久 C 勝 兵 先 戰, 而 後 求 勝 D 上 兵 伐 謀, 其 下 攻 城 ( )4. 韓

More information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国 际 收 支 业 务 办 事 指 南 一 银 行 结 售 汇 业 务...2 ( 一 ) 银 行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和 退 出... 2 ( 二 ) 银 行 经 营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机 构 信 息 变 更 指 南... 3 ( 三 ) 人 民 币 与 外 汇 衍 生 产 品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5 ( 四 ) 合 作 办 理 远 期 结 售 汇 业

More information

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

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 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5 1 各 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成 本 認 列 [6-2] 購 買 擴 建 廠 房 之 建 地 及 機 器 設 備, 相 關 的 各 項 支 出 如 下, 試 計 算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與 機 器 設 備 之 成 本 支 出 內 容 土 地 成 本 房 屋 及 建 築 成 本 機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0BEC7A67E2DB5A7B8D52DBB79A4E5AFE0A44FB4FAC5E7BEE3A658A5F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0BEC7A67E2DB5A7B8D52DBB79A4E5AFE0A44FB4FAC5E7BEE3A658A5FE2E646F63> 第 1 頁, 共 5 頁 一 基 本 能 力 : 共 25 題, 每 題 2 分, 合 計 50 分, 答 錯 不 倒 扣 請 於 答 案 卷 ( 卡 ) 上 依 題 號 作 答 1. 甲 晉 乘 楚 杌 :ㄔㄥˊ; 乙 贗 品 :ㄧㄢˋ; 丙 侷 促 一 隅 :ㄡˇ; 丁 裨 海 紀 遊 :ㄅㄞˋ 上 列 中 字 詞 的 讀 音, 何 者 正 確?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目 录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5 Ⅰ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篇...5 1.1 关 于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5 1.2 关 于 银 邮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6 1.3 关 于 银 邮

第 一 部 分 目 录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5 Ⅰ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篇...5 1.1 关 于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5 1.2 关 于 银 邮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6 1.3 关 于 银 邮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2012 版 ) 前 言 为 便 于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销 售 人 员 了 解 掌 握 销 售 管 理 环 节 相 关 规 定, 提 高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从 业 人 员 的 法 律 素 质, 进 一 步 做 好 人 身 保 险 销 售 误 导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切 实 保 护 保 险 消 费 者 合 法

More information

ttian

ttian 3 3 3 3 3 3 3 3 3 1917 3 3 3 3 3 3 3 3 3 3 < > < > 1923 3 3 1923 5 6 3 3 3 < > 3 3 3 3 3 3 3 3 3 3 3 < > 3 3 3 < >

More information

国 家 文 件 关 部 门 制 定 并 实 施 与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和 校 车 服 务 需 求 相 适 应 的 校 车 服 务 方 案, 统 一 领 导 组 织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履 行 校 车 安 全 管 理 职 责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公 安 交

国 家 文 件 关 部 门 制 定 并 实 施 与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和 校 车 服 务 需 求 相 适 应 的 校 车 服 务 方 案, 统 一 领 导 组 织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履 行 校 车 安 全 管 理 职 责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公 安 交 国家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7号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已经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 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 一二年四月五日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保障 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校车 是指依照本 条例取得使用许可 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 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

More information

3 3 3 3 3 3 3 3 3 1917 3 3 3 3 3 3 3 3 3 3 < > < > 1923 3 3 1923 5 6 3 3 3 < > 3 3 3 3 3 3 3 3 3 3 3 < > 3 3 3 <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台東縣文學.doc

Microsoft Word - 台東縣文學.doc 台 東 縣 文 學 研 究 96472010 台 文 碩 一 李 詩 瑩 台 東 縣 簡 介 清 光 緒 元 年 (1875) 於 後 山 番 界 設 卑 南 廳, 廳 治 在 寶 桑 ( 即 今 之 台 東 ) 光 緒 13 年 台 灣 建 省, 因 台 東 地 理 位 置 位 於 台 灣 東 部, 遂 改 卑 南 廳 為 台 東 直 隸 州 日 治 時 期 隸 台 南 縣 設 台 東 支 廳,

More information

第 1 頁 C971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8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標 示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第 1 頁 C971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8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標 示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C97131(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研 究 用 試 卷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40 分 鐘 ( 本 卷 未 含 非 選 擇 題 )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祝 考 試 順 利 本 試 卷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630303538325F32303134303832385F355FCCECB5D8BFC6BCBCB5DACEE5BDECB6ADCAC2BBE1B5DAB6FEB4CEBBE1D2E9BEF6D2E9B9ABB8E6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630303538325F32303134303832385F355FCCECB5D8BFC6BCBCB5DACEE5BDECB6ADCAC2BBE1B5DAB6FEB4CEBBE1D2E9BEF6D2E9B9ABB8E62E646F6378> 证 券 代 码 :600582 证 券 简 称 : 天 地 科 技 编 号 : 临 2014-026 号 天 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对 公 告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负 连 带 责 任

More information

第 1 頁 C97232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第 1 頁 C97232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C97232(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研 究 用 試 卷 卷 2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80 分 鐘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非 選 擇 題 用 黑 色 或 藍 色 原 子 筆, 在 非

More information

蘇轍〈黃州快哉亭記〉析論

蘇轍〈黃州快哉亭記〉析論 蘇 轍 黃 州 快 哉 亭 記 析 論 撰 寫 人 : 程 美 珍 老 師 壹 前 言 翻 閱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之 散 文 史, 宋 代 文 學 可 謂 最 為 燦 爛 之 扉 頁 ; 而 論 及 古 代 散 文 之 雋, 必 提 唐 宋 古 文 八 大 家 此 八 大 家 中, 除 了 韓 愈 柳 宗 元 為 唐 代 文 人, 餘 者 皆 宋 朝 文 人, 而 蘇 氏 父 子 三 人 更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A6CBC9BDCCC8CBA1B232303130A1B3313338BAC5B8BDBCF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A6CBC9BDCCC8CBA1B232303130A1B3313338BAC5B8BDBCFE2E646F63> 松 江 区 教 育 系 统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根 据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沪 委 办 发 2009 40 号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沪 松 人 社 2010 56 号 ) 以 及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人 力 资 源

More information

准 尧 角 色 定 位 尧 存 在 周 期 形 态 和 方 式 等 角 度 与 传 统 媒 介 环 境 进 行 比 较 袁 分 析 了 网 络 传 播 中 野 意 见 领 袖 冶 在 分 散 而 微 尧 重 局 部 事 实 细 节 真 实 尧 非 层 级 去 权 力 化 等 方 面 的 形 态 特

准 尧 角 色 定 位 尧 存 在 周 期 形 态 和 方 式 等 角 度 与 传 统 媒 介 环 境 进 行 比 较 袁 分 析 了 网 络 传 播 中 野 意 见 领 袖 冶 在 分 散 而 微 尧 重 局 部 事 实 细 节 真 实 尧 非 层 级 去 权 力 化 等 方 面 的 形 态 特 2011 年 传 播 学 理 论 前 沿 概 述 石 雅 洁 李 志 强 ( 新 闻 系 袁 上 海 201499) 揖 摘 要 铱 本 文 通 过 对 2011 年 中 国 传 播 学 基 础 理 论 研 究 基 本 状 况 的 考 察 袁 梳 理 了 从 控 制 论 传 统 尧 话 语 和 符 号 尧 社 会 心 理 学 尧 社 会 文 化 学 视 角 下 的 传 播 学 理 论 研 究 到 象

More information

一 緒 論 ( 一 ) 研 究 動 機 及 目 的 中 國 唐 代 為 佛 教 發 展 輝 煌 時 期, 其 中 禪 宗 也 是 當 時 鼎 盛 流 行 的 宗 派 之 一 本 文 主 要 在 探 討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所 傳 承 的 洪 州 禪 ( 又

一 緒 論 ( 一 ) 研 究 動 機 及 目 的 中 國 唐 代 為 佛 教 發 展 輝 煌 時 期, 其 中 禪 宗 也 是 當 時 鼎 盛 流 行 的 宗 派 之 一 本 文 主 要 在 探 討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所 傳 承 的 洪 州 禪 ( 又 洪 州 禪 法 之 思 想 略 探 以 馬 祖 道 一 與 百 丈 懷 海 為 主 黃 姵 馨 圓 光 佛 學 研 究 所 三 年 級 摘 要 洪 州 禪 由 唐 代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禪 師 所 創, 其 禪 法 特 色 是 禪 師 在 接 引 參 禪 者 時 運 用 活 潑 又 富 有 教 育 義 涵 的 動 作, 讓 他 們 當 下 有 所 體 悟,

More information

由 于 企 业 的 经 营 活 动 具 有 内 在 不 确 定 性, 某 些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不 能 精 确 计 量, 只 能 进 行 估 计 正 是 由 于 这 种 不 确 定 性, 在 会 计 实 务 中, 很 多 财 务 报 表 舞 弊 都 与 会 计 估 计 相 关 对 于 注 册

由 于 企 业 的 经 营 活 动 具 有 内 在 不 确 定 性, 某 些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不 能 精 确 计 量, 只 能 进 行 估 计 正 是 由 于 这 种 不 确 定 性, 在 会 计 实 务 中, 很 多 财 务 报 表 舞 弊 都 与 会 计 估 计 相 关 对 于 注 册 附 件 5: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问 题 解 答 第 11 号 会 计 估 计 ( 征 求 意 见 稿 ) 问 题 清 单 : 一 注 册 会 计 师 在 审 计 会 计 估 计 时, 哪 些 迹 象 表 明 可 能 存 在 管 理 层 偏 向? 二 针 对 基 于 重 大 假 设 作 出 的 会 计 估 计, 注 册 会 计 师 可 以 从 哪 些 方 面 考 虑 相 关

More information

< > 1978 6 1958 3 1963 11 1960 1961 4 1974 1 1972 1 1959 1959 6 1959 10 103 1961 5 1961 11 1973 7 1990 1 1974 5 1972 3 1990 1 1991 5 1985 6 1980 4 1986 5 1964 1 1985 3 1977 3 1961

More information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红 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武 汉 农 尚 环 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红 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红 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红 塔 证 券 保 荐 机

More information

2.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暂 行 规 定 和 国 营 企 业 招 用 工 人 暂 行 规 定 1986 年 7 月 12 日, 国 务 院 发 布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暂 行 规 定 和 国 营 企 业 招 用 工 人 暂 行 规 定 ( 国 发 19

2.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暂 行 规 定 和 国 营 企 业 招 用 工 人 暂 行 规 定 1986 年 7 月 12 日, 国 务 院 发 布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暂 行 规 定 和 国 营 企 业 招 用 工 人 暂 行 规 定 ( 国 发 19 我 院 劳 动 合 同 制 工 人 相 关 政 策 研 究 ( 成 都 文 献 情 报 中 心 综 合 办 公 室 魏 尉 ) 劳 动 合 同 制 工 人 ( 以 下 简 称 合 同 工 ) 是 新 中 国 劳 动 用 工 史 上 的 一 个 特 殊 的 群 体, 出 现 在 上 世 纪 80 年 代 在 合 同 工 出 现 之 前,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没 有 与 员 工 签 合 同 的

More information

206 1 1 1913 3 19 1913 12 22 1981 2 1 1 1 1 1 6 1 5 1 6 2 1 2 6 27 1 3 1 1 1 1 1 2 1 3 2 1 1 3 7 8 4 3 4 < > 8 4 5 5 1919 6 14 16 2 15 1 4 1991 5 1984 5 1 1981 6 3 1 3 1 3 1 1922

More information

CIC 2016-280_Appendix

CIC 2016-280_Appendix ( 以 下 附 錄 節 錄 自 國 家 稅 務 總 局 的 網 站, 全 文 可 參 閱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043931/content.html) 附 錄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财 税 2016 2016 36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和 冰 霜 寂 寞 的 眼 寒 冷 的 冬 天 怕 你 在 夜 里 着 凉 事 业 管 理 亮 点 与 重 点 试 谈 我 省 依 法 治 档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和 冰 霜 寂 寞 的 眼 寒 冷 的 冬 天 怕 你 在 夜 里 着 凉 事 业 管 理 亮 点 与 重 点 试 谈 我 省 依 法 治 档 中国档案学会副理事长!福建省档案局局长丁志隆致辞 龙岩市政府副市长郭丽珍致辞 福建省档案学会理事长雷乃明作主题发言 福建省科协第十五届学术年会档案分会场暨推进依法治 档学术研讨会在龙岩召开 与会代表 与会代表会后到龙岩市档案馆参观 林永忠 摄影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微信3月(3)

2016年微信3月(3) 2016 年 微 信 3 月 (3) 1 秒 懂! 2 分 钟 动 画 读 懂 营 改 增 ( 略 ) 2. 营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3. 改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实 施 办 法 4. 增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有 关 事 项 的 规 定 5. 新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过 渡 政 策 的

More information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提 出 如 下 安 排 意 见 一 总 体 要 求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提 出 如 下 安 排 意 见 一 总 体 要 求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党 宣 字 2016 2 号 云 南 大 学 2016 年 校 院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安 排 意 见 各 院 各 单 位 党 委 党 总 支 : 2016 年 是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决 胜 阶 段 的 开 局 之 年, 是 推 进 结 构 性 改 革 的 攻 坚 之 年, 同 时 也 是 学 校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开 局 之 年, 是

More information

鲤城区保留的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16项).xls

鲤城区保留的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16项).xls 附 件 1 鲤 城 区 保 留 的 前 置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116 项 ) 序 号 事 项 名 事 项 类 别 实 施 1 选 址 意 见 书 城 乡 规 划 主 管 2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区 发 改 局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 用 海 ) 预 审 意 见 前 置 审 批 实 施 设 定 前 置 审 批 的 法 定 依 据 备 注 国 土 资 源 行 政 主 管 ( 海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16 37 2016 2016 2000 137 < >2011 439 1 2 2016 2016 1 2 3 4 5 6 1 2 3 1 2 3 4 5 6 6 24 17 4 6 1 19 2 34 20 14 5 6 25 6 26 ( 8:30 12:00 1:00 6:00) 6 2 6 26 6 27 1 6 2006 2001 1 1996 8 < > 2004 13 6 25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文 件 华 师 人 2012 17 号 关 于 印 发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建 设, 做 好 档 案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工 作, 现 将 修 订 后 的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规 定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22DB6C0B752A5AD5FA16DBDD7BB79B5A7B8D1A16EAF75B0B0A6D2B8C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22DB6C0B752A5AD5FA16DBDD7BB79B5A7B8D1A16EAF75B0B0A6D2B8C92E646F63> 2007 年 7 月 頁 15~20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論 語 筆 解 真 偽 考 補 * 黃 愛 平 摘 要 關 於 論 語 筆 解 的 真 偽 問 題, 查 屏 球 先 生 的 韓 愈 < 論 語 筆 解 > 真 偽 考 論 證 十 分 詳 實 1, 結 論 為 論 語 筆 解 就 是 韓 愈 李 翱 所 作 筆 者 同 意 查 先 生 的 觀 點, 同 時 從 分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 家 邮 政 局 部 门 决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第 1 頁 C972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第 1 頁 C972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C97231(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研 究 用 試 卷 卷 1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80 分 鐘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非 選 擇 題 用 黑 色 或 藍 色 原 子 筆, 在 非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第 一 期 主 体 班 教 学 安 排 允 陨 粤 韵 载 哉 耘 粤 晕 孕 粤 陨 中 共 株 洲 市 委 党 校 株 洲 行 政 学 院 2016 年 第 一 期 县 处 级 干 部 进 修 班 教 学 日 程 表 日 期 星 期 教 学 内 容 负 责 人 3 月 7 日 一 全 天 报 到 3 月 8 日 二 上 午 院 开 学 典 礼 尧 入 学 教 育 下 午 院 班

More information

湖 南 省 按 比 例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政 策 读 本 湖 南 省 残 疾 人 劳 动 就 业 服 务 中 心 编 印 2015 年 7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与 政 策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 摘 要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3 号 ) 1 2. 残 疾 人 就 业 条 例 ( 摘 要 )

More information

1 4 1475 4 1481 1945 1 41 42 1950 1950 4 1470 1471 1986 10 5 1986 10 34 1958 9 2 2 21 22 1984 1 1978 9 9 1 1984 1 1984 1 2 3 198 18 855 1969 1990 5 1 448 1917 19241968 116 5 12 374

More information

彰化縣九十一年運動大會目錄

彰化縣九十一年運動大會目錄 彰 化 縣 政 府 暨 所 屬 機 關 103 年 度 員 工 運 動 會 及 親 子 園 遊 會 技 術 手 冊 主 辦 單 位 : 彰 化 縣 政 府 承 辦 單 位 : 彰 化 縣 舊 館 國 民 小 學 比 賽 日 期 : 民 國 103 年 10 月 4 日 ( 星 期 六 ) 地 點 : 彰 化 縣 立 體 育 場 目 錄 1. 運 動 會 會 場 平 面 圖 園 遊 會 場 地 配 置

More information

1 1992 1988 5 1995 2 1992 2 1995 9 1966 1988 5 1995 9 1988 4 1995 9 1988 4 1988 5 1995 9 1995 4 1995 4 199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CA1B0CAA6A8AA47B3F8A769AED1>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CA1B0CAA6A8AA47B3F8A769AED1> 復 旦 高 級 中 學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成 果 報 告 書 服 務 日 期 : 103 年 5 月 30 日 服 務 單 位 : 伊 甸 基 金 會 服 務 時 數 :2 小 時 服 務 人 數 :40 人 預 期 受 益 人 數 : 一 服 務 單 位 簡 介 (150 ~300 字 ) 伊 甸 秉 持 服 務 弱 勢 見 證 基 督 推 動 雙 福 領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