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理 工 大 学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2017 年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研 究 生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7 年 推 荐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生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厅 2016 8 号 ) 文 件 精 神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关 于 做 好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2017 年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研 究 生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2016 85 号 ) 文 件 精 神, 为 做 好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2017 年 会 计 学 (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推 荐 研 究 生 工 作, 特 制 订 此 实 施 方 案 一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工 作 原 则 1. 推 荐 工 作 必 须 本 着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的 原 则, 坚 持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衡 量, 严 格 控 制 条 件, 实 事 求 是, 择 优 推 荐, 保 证 质 量 2. 被 推 荐 的 学 生 必 须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热 爱 祖 国, 遵 纪 守 法, 无 违 反 学 校 纪 律 受 到 处 分 记 录 ; 做 人 诚 实 守 信, 无 考 试 作 弊 行 为 记 录 ; 学 习 成 绩 优 秀, 已 获 得 教 学 计 划 规 定 中 全 部 应 得 学 分 到 推 荐 时 为 止, 已 达 到 我 校 对 学 生 国 家 英 语 四 级 考 试 的 分 数 要 求 ( 原 则 上 425 分 以 上 ) 满 足 上 述 要 求 的 同 学 才 具 有 申 请 免 试 推 荐 研 究 生 的 基 本 条 件, 否 则 不 予 推 荐 3.2014 年 起, 推 免 生 名 额 不 再 区 分 学 术 学 位 和 专 业 学 位, 不 再 设 置 留 校 限 额 所 有 推 免 生 均 享 有 依 据 招 生 政 策 自 主 选 择 报 考 招 生 单 位 和 专 业 的 权 利, 所 有 推 免 名 额 ( 除 有 特 殊 政 策 要 求 的 专 项 计 划 外 ), 均 可 向 其 他 招 生 单 位 推 荐 二 学 院 推 荐 免 试 工 作 小 组 组 长 : 梅 文 博 副 组 长 : 蒋 志 湘 彭 明 雪 组 员 : 孟 凡 臣 魏 素 艳 王 悦 刘 芳 冰 三 免 试 研 究 生 推 荐 方 式 按 照 学 校 规 定,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分 为 以 下 六 种 方 式 : 1 / 15
(1) 按 专 业 学 习 成 绩 和 表 现 综 合 排 序 ;(2) 徐 特 立 英 才 班 ;(3) 学 科 知 识 竞 赛 获 奖 生 和 特 殊 专 长 生 ;(4) 研 究 生 支 教 团 ;(5) 直 属 师 范 大 学 补 偿 名 额 及 国 防 科 工 院 校 补 偿 名 额 ;(6) 保 资 其 中,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无 第 (2) 类 ) 和 第 (5) 类 情 况, 故 不 在 本 次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中 考 虑 第 (4) 研 究 生 支 教 团 由 校 团 委 负 责, 第 (6) 保 资 由 校 学 生 工 作 处 负 责, 学 院 将 积 极 配 合 学 校 相 关 部 门 完 成 第 (4) 研 究 生 支 教 团 和 第 (6) 保 资 相 关 推 荐 工 作, 学 生 可 按 校 团 委 学 生 工 作 处 的 规 定 进 行 申 报 1. 按 专 业 学 习 成 绩 和 表 现 综 合 排 序 今 年 学 院 获 得 学 校 下 拨 普 通 免 试 推 荐 名 额 7 人, 按 专 业 学 习 成 绩 和 表 现 综 合 排 序 方 式 选 拔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这 是 今 年 学 院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工 作 的 主 体 学 院 将 根 据 学 生 的 专 业 学 习 成 绩 和 其 他 表 现 进 行 综 合 排 名 综 合 排 名 与 综 合 测 评 成 绩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综 合 排 名 = 学 习 成 绩 专 业 排 名 名 次 0.85+ 其 他 表 现 排 名 名 次 0.15 综 合 测 评 成 绩 = -0.4 综 合 排 名 +100.4 学 生 按 综 合 排 名 得 分 从 小 到 大 或 者 按 综 合 测 评 成 绩 由 大 到 小 依 次 排 出 最 终 保 研 顺 序 学 生 的 学 习 成 绩 排 名 以 教 务 处 提 供 的 学 生 排 名 查 询 程 序 为 准, 学 生 的 其 他 表 现 排 名 具 体 测 评 细 则 由 管 理 与 经 济 学 院 制 定, 并 在 管 理 与 经 济 学 院 网 站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网 站 提 前 公 示 实 施 细 则, 且 严 格 执 行 被 推 荐 的 学 生 不 得 有 过 不 及 格 课 程 记 录, 并 应 保 持 在 本 专 业 成 绩 排 序 前 25% 以 内 学 生 参 加 交 流 学 习 期 间 所 获 得 的 学 分 不 参 与 本 校 保 研 成 绩 排 名 的 计 算 如 果 学 生 交 流 学 习 课 程 有 不 及 格 记 录, 则 不 具 有 保 研 资 格 2. 学 科 知 识 竞 赛 获 奖 生 和 特 殊 专 长 生 2 / 15
对 于 在 推 荐 之 前 重 考 或 重 修 课 程 不 超 过 二 门 且 均 已 通 过 的 学 生 若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者, 也 可 获 得 推 荐 保 研 资 格 ( 原 则 上 学 生 成 绩 在 本 专 业 成 绩 排 序 前 40%) 1 本 科 期 间 获 得 经 学 校 认 可 的 各 类 大 学 生 学 科 知 识 竞 赛 国 际 级 或 国 家 级 二 等 奖 以 上, 并 且 获 奖 比 例 原 则 上 在 参 赛 学 生 总 数 的 20% 以 内 的 学 生 ; 或 由 学 院 组 织 学 生 参 加 的 专 业 同 行 认 可 的 大 学 生 竞 赛 中 获 得 国 家 二 等 奖 以 上 的 学 生 2 对 于 在 某 一 学 科 领 域 确 有 特 殊 专 长, 并 做 出 一 定 成 绩 的 学 生, 如 有 重 大 科 研 成 果 核 心 期 刊 发 表 论 文 出 版 专 著 获 得 专 利 等 3 对 于 在 重 要 活 动 和 重 大 赛 事 中 为 学 校 争 得 显 著 荣 誉 的 学 生, 如 文 艺 特 长 生 和 体 育 特 长 生 学 科 知 识 竞 赛 获 奖 生 和 特 殊 专 长 生 推 免 工 作 按 照 个 人 申 请 申 请 材 料 公 示 学 院 排 序 计 算 推 荐 次 序 学 校 审 核 并 分 配 名 额, 学 院 确 定 名 单 报 学 校 审 定 学 院 公 示 的 流 程 进 行 四 学 院 推 荐 免 试 工 作 安 排 推 荐 工 作 具 体 时 间 安 排 如 下 : 1. 在 9 月 18 日 前, 将 学 院 推 荐 实 施 细 则 上 交 教 务 处, 经 学 校 推 免 生 遴 选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后, 在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网 站 上 进 行 公 示 2. 9 月 18 日 学 院 保 研 动 员 会, 学 生 提 交 申 请 3. 9 月 18 日 下 午 13:00, 材 料 提 交 截 止 时 间 未 按 规 定 时 间 提 交 申 请 和 材 料 视 为 放 弃 保 研 资 格 4. 9 月 19 日 前 学 院 将 拟 推 荐 学 科 知 识 竞 赛 获 奖 生 和 特 殊 专 长 生 名 单 ( 见 附 件 2) 及 相 关 材 料 上 报 教 务 处 ; 5. 9 月 21 日 前 学 院 确 定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候 选 人 名 单 ( 附 件 1) 和 保 研 协 议 书 交 教 务 处 4. 9 月 22 日 -10 月 2 日 在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网 站 上 公 示 经 学 校 审 定 后 的 推 免 学 生 名 单 五 其 他 3 / 15
为 确 保 推 荐 免 试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防 止 推 荐 名 额 作 废, 杜 绝 具 备 推 荐 资 格 的 学 生 因 出 国 就 业 等 原 因 不 到 校 报 到, 浪 费 宝 贵 的 推 免 指 标 因 此 每 一 位 获 得 推 免 名 额 的 同 学 必 须 与 学 校 教 务 处 签 署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生 协 议 书 ( 见 附 件 2) 今 后 甲 乙 双 方 严 格 按 照 协 议 书 的 内 容 执 行 附 件 : 1.2017 年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推 荐 免 试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名 单 表 2.2017 年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竞 赛 获 奖 及 特 长 生 推 荐 免 试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名 单 表 3.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生 协 议 书 4. 学 院 咨 询 及 申 诉 渠 道 5. 管 理 与 经 济 学 院 2017 届 本 科 生 保 研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自 评 表 6.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学 科 竞 赛 科 技 竞 赛 及 特 殊 专 长 类 推 免 计 算 办 法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与 瑞 丁 大 学 合 作 办 学 项 目 管 理 办 公 室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二 一 六 年 九 月 十 六 日 4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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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1 学 院 2017 年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推 荐 免 试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名 单 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证 件 号 码 学 号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推 荐 排 名 综 合 综 合 排 名 GPA 定 向 或 补 偿 类 型 方 式 成 绩 名 次 人 数 ( 平 均 绩 点 ) 单 位 代 码 备 注 1. 姓 名 性 别 和 证 件 号 码 必 须 与 学 籍 学 历 管 理 系 统 一 致 2. 专 业 代 码 与 专 业 名 称 必 须 与 学 籍 学 历 完 全 一 致, 可 查 询 本 科 专 业 目 录 3. 推 荐 类 型 :0- 普 通,1- 支 教 团,2- 农 村 师 资,3- 高 层 次 双 语 人 才 培 养 计 划,4- 直 属 师 范 大 学 补 偿 名 额,5- 国 防 科 工 院 校 补 偿 名 额 ;6- 顶 尖 运 动 员 与 教 练 员 培 养 计 划 4. 排 名 方 式 :1- 学 校,2- 院 系,3- 专 业 5. 综 合 成 绩 : 按 推 免 生 遴 选 办 法 计 算 后 的 综 合 成 绩, 三 位 整 数, 两 位 小 数 6. 综 合 名 次 : 推 免 生 在 参 与 推 免 排 名 所 有 学 生 中 综 合 测 评 名 次 ( 指 适 用 同 样 的 推 免 生 遴 选 具 体 规 则, 构 成 推 免 名 额 竞 争 的 排 名 范 围, 如 院 系 排 队 则 指 院 系, 如 专 业 排 队 则 指 专 业 ), 应 与 排 名 方 式 一 致 7. 排 名 人 数 : 参 与 推 免 排 名 的 学 生 人 数 ( 指 适 用 同 样 的 推 免 生 遴 选 具 体 规 则, 构 成 推 免 名 额 竞 争 的 排 名 范 围, 如 院 系 / 专 业 全 体 学 生 参 与, 则 为 院 系 / 专 业 应 届 本 科 生 人 数 ), 应 与 排 名 方 式 一 致 8.GPA( 平 均 绩 点 ): 两 位 小 数 ; 如 不 能 提 供 填 0 9. 定 向 或 补 偿 单 位 代 码 : 如 推 荐 类 型 为 0 则 填 0; 推 荐 类 型 为 1 则 填 本 校 ; 推 荐 类 型 为 2 3 则 填 定 向 培 养 单 位 ; 推 荐 类 型 为 4 则 填 6 所 直 属 师 范 大 学 之 一 ; 推 荐 类 型 为 5 则 填 国 防 科 大 工 程 物 理 研 究 院 东 华 理 工 大 学 及 西 北 核 技 术 研 究 所 之 一 ; 推 荐 类 型 为 6 则 填 北 京 体 育 大 学 ( 不 需 要 填 写 学 校 名 称, 填 写 的 是 5 位 字 符 代 码 ) 10. 备 注 : 重 大 科 研 成 果 论 文 和 奖 励 可 在 此 注 明 ( 学 科 知 识 竞 赛 获 奖 特 长 生 文 艺 特 长 生 体 育 特 长 生 的 特 长 情 况 必 须 在 此 说 明 ) 6 / 15
附 件 2 2017 年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竞 赛 获 奖 及 特 长 生 推 荐 免 试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名 单 推 荐 学 院 名 称 ( 盖 章 ): 竞 赛 获 奖 等 级 或 赛 事 名 称 或 发 表 论 学 习 成 绩 排 名 备 注 ( 可 说 明 竞 赛 主 办 方 序 号 姓 名 学 号 本 科 专 业 成 绩 排 名 推 荐 类 型 特 长 描 述 文 的 核 心 期 刊 名 称 ( 本 专 业 ) 竞 赛 规 模 论 文 专 利 等 ) 学 院 推 荐 意 见 : 教 学 院 长 签 字 : 年 月 日 学 院 免 试 推 荐 领 导 小 组 推 荐 意 见 : 成 员 签 字 : 日 学 院 免 试 推 荐 领 导 小 组 年 月 备 注 : 如 学 院 推 荐 学 生 全 部 符 合 我 校 关 于 学 科 知 识 竞 赛 获 奖 生 和 特 殊 专 长 生 1 中 的 条 件, 则 仅 由 学 院 填 写 推 荐 意 见, 其 余 情 况 均 需 要 学 院 免 试 推 荐 领 导 小 组 填 写 意 见 7 / 15
学 院 学 术 论 文 特 长 生 推 荐 表 ( 此 表 须 公 示 ) 学 生 姓 名 期 刊 名 称 ( 是 否 核 心 期 刊 ) 论 文 标 题 第 几 作 者 ( 为 严 保 以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为 特 长 参 加 免 推 学 生 的 资 格, 请 各 学 院 提 交 由 3 位 权 威 教 授 联 合 签 名 的 本 表 推 荐 评 语 应 着 重 说 明 以 下 几 点 :1. 经 考 察, 该 学 生 是 论 文 工 作 或 创 新 点 的 主 要 完 成 人 2. 论 文 反 映 出 学 生 确 实 具 有 明 显 的 科 技 或 学 术 特 长 3. 本 专 家 已 知 晓 有 我 签 名 的 推 荐 信 将 与 被 推 荐 学 生 名 单 同 时 公 布 ) 推 荐 评 语 及 意 见 : 教 授 签 名 :1. 2. 3. 日 期 : 年 月 日 8 / 15
附 件 3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生 协 议 书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教 务 处 ( 甲 方 ) 与 获 得 2017 年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生 资 格 学 生 ( 乙 方 ), 经 协 商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一 乙 方 在 申 请 并 获 得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2017 年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资 格 后, 并 已 与 报 考 院 校 确 定 录 取 状 态 之 后, 不 再 参 加 包 括 就 业 分 配 及 办 理 出 国 手 续 在 内 的 改 变 研 究 生 入 学 的 行 动 二 乙 方 同 意, 若 乙 方 违 反 本 协 议 第 一 款, 在 毕 业 派 遣 后 要 求 改 派, 或 未 在 指 定 的 时 间 内 到 保 送 的 单 位 进 行 研 究 生 入 学 报 到, 甲 方 将 在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校 园 网 上 公 布 乙 方 违 约 事 实, 在 乙 方 档 案 中 记 录 此 违 约 事 实 并 给 予 诚 信 方 面 的 相 关 评 价 乙 方 知 晓 : 若 乙 方 违 反 本 协 议 第 一 款, 不 仅 会 使 学 校 损 失 当 年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名 额, 而 且 将 会 给 乙 方 所 在 学 院 带 来 来 年 推 荐 免 试 研 究 生 名 额 削 减 的 事 实 三 若 乙 方 违 反 本 协 议 第 一 款, 甲 方 保 留 对 乙 方 就 业 单 位 或 国 外 就 读 学 校 告 知 其 违 约 的 权 利 四 本 协 议 经 双 方 签 字, 加 盖 公 章 后 生 效 有 效 期 从 本 协 议 签 定 之 日 起 到 乙 方 在 所 保 送 单 位 办 完 研 究 生 入 学 手 续 为 止 五 本 协 议 一 式 两 份, 甲 乙 方 各 执 一 份 甲 方 :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教 务 处 乙 方 签 字 : 代 表 : 公 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 / 15
附 件 4 学 院 咨 询 及 申 诉 渠 道 推 荐 工 作 咨 询 申 述 举 报 部 门 : 瑞 丁 项 目 教 学 办 公 室 电 子 邮 箱 :wy6492@126.com 电 话 :68918971 通 讯 地 址 : 北 京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5 号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楼 421 室 邮 编 :100081 10 / 15
附 件 5 管 理 与 经 济 学 院 2017 届 本 科 生 保 研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自 评 表 说 明 : 为 详 细 了 解 同 学 情 况, 增 强 评 定 的 公 平 合 理, 请 在 阅 读 考 核 条 例 的 同 时, 根 据 2013 年 九 月 至 2016 年 九 月 自 身 学 习 实 践 活 动 情 况 填 写 附 属 表 格, 所 填 写 内 容 将 与 院 系 社 团 及 班 级 的 记 录 情 况 加 以 核 对, 请 认 真 详 细 填 写,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书 复 印 件 基 本 资 料 姓 名 学 号 政 治 面 貌 班 级 一 社 会 工 作 情 况 ( 可 累 计 ) 1 担 任 校 院 学 生 会 正 副 主 席, 院 系 分 团 委 学 生 副 书 记, 社 团 主 席 副 主 席, 学 生 党 支 部 书 记 (6 分 ) 2 担 任 校 院 学 生 会 分 团 委 各 社 团 部 长 (3 分 ) 3 担 任 院 学 生 会 分 团 委 各 社 团 副 部 长, 班 级 班 长 团 支 部 书 记 (2 分 ) 4 担 任 班 级 委 员 团 支 部 委 员 (1 分 ) 注 :(1) 获 优 良 学 风 班 先 进 班 集 体 优 秀 团 支 部 十 佳 团 支 部 的 获 奖 班 集 体, 班 长 及 团 支 部 书 记 为 3 分 (2) 所 任 职 务 要 求 担 任 一 年 ( 两 个 学 期 ) 及 以 上, 并 需 要 有 相 应 部 门 负 责 人 的 证 明 担 任 一 年 以 上 的 社 会 工 作 分 数 可 以 累 积, 例 如 : 甲 担 任 班 长 职 务 两 年, 积 分 4 分 附 表 1: 任 职 团 体 担 任 职 务 任 职 时 间 证 明 人 到 到 到 到 到 此 项 得 分 : 11 / 15
二 获 奖 励 情 况 ( 可 累 计 )( 只 限 于 由 学 校 学 院 举 办 或 推 荐 参 加 的 评 奖 ) 包 括 专 项 奖 学 金 优 秀 学 生 优 秀 干 部 优 秀 党 员 优 秀 团 员 参 加 各 项 校 内 外 比 赛 获 奖 等 ( 注 : 要 求 提 供 证 书 复 印 件 ) 1 获 国 家 级 奖 励 的 (4 分 ) 2 获 市 级 奖 励 的 (3 分 ) 3 获 校 级 奖 励 的 (2 分 ) 4 获 院 级 奖 励 的 (1 分 ), 院 十 佳 大 学 生 为 2 分 注 :1 要 求 提 供 证 书 复 印 件 2 专 项 奖 学 金 仅 包 括 : 国 家 奖 学 金 国 家 励 志 奖 学 金 和 徐 特 立 奖 学 金 三 种, 统 一 算 成 市 级 奖 励 附 表 2: 所 获 奖 励 级 别 何 时 获 奖 证 明 人 此 项 得 分 : 三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计 算 方 法 : 由 支 部 进 行 评 价 打 分 附 表 3:( 非 党 员 团 支 部 评 议, 不 累 加, 直 接 评 分 ) 1 积 极 参 加 各 项 集 体 活 动, 诚 信 踏 实 践 行 八 荣 八 耻 (1 分 ) 2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能 够 严 格 要 求 自 己, 是 班 级 凝 聚 力 和 战 斗 力 的 重 要 依 靠 力 量 (2 分 ) 3 满 足 以 上 标 准, 参 加 校 院 党 校 学 习, 获 得 毕 业 证 书 (3 分 ) 此 项 得 分 : 12 / 15
附 表 4:( 党 员 党 支 部 评 议, 可 累 加 ) 表 现 情 况 是 否 备 注 1 定 期 并 按 时 参 加 支 部 会 议 + -1 分 2 积 极 参 加 支 部 活 动 + -1 分 3 认 真 完 成 组 织 交 付 的 各 项 任 务 + -2 分 4 热 情 帮 助 他 人, 在 同 学 中 有 良 好 口 碑 + -2 分 此 项 得 分 : 四 发 表 论 文 参 加 社 会 实 践 ( 指 由 学 校 举 办 或 推 荐 参 加 的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 参 加 科 技 活 动 取 得 成 果 的 情 况 注 : 发 表 一 篇 论 文 得 3 分 可 累 加 ; 参 加 科 技 活 动 取 得 成 果 得 2 分 可 累 加, 但 已 获 奖 的 在 第 二 项 中 已 记 录 的 不 重 复 计 算 ; 参 加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得 1 分 附 表 5: 形 式 名 称 具 体 名 称 得 分 时 间 此 项 得 分 : 五 班 级 活 动 表 现 计 算 方 法 : 参 加 过 的 集 体 活 动 次 数 除 以 所 有 集 体 活 动 次 数, 所 得 数 字 乘 以 10 ( 注 : 班 级 活 动 的 数 量 要 由 班 委 和 团 支 部 统 一 规 定, 要 选 取 有 教 育 意 义 的 活 动, 同 专 业 的 不 同 班 级 要 具 有 可 比 性 ) 请 列 举 你 在 大 学 前 三 年 里 参 加 过 的 校 院 举 办 的 活 动 班 团 活 动 ( 包 括 报 告 演 出 等 公 共 活 动 ), 由 班 主 任 确 认 签 字 附 表 7: 13 / 15
1 2 3 4 5 6 7 8 9 10 35 时 间 活 动 内 容 此 项 得 分 : 六 处 分 : 1. 被 处 以 留 校 查 看, 记 过, 严 重 警 告 等 校 级 以 上 处 分 的 ( 6) 2. 被 处 以 校 级 警 告, 院 记 过, 严 重 警 告, 警 告 处 分 的 ( 4) 3. 被 处 以 通 报 批 评 的 ( 3) 附 表 6: 曾 受 处 分 时 间 此 项 扣 分 : 综 合 测 评 总 分 : 如 确 定 无 误, 请 本 人 签 字 确 认 ( 手 写 ): 本 测 评 表 最 终 解 释 权 在 管 理 与 经 济 学 院 分 团 委 14 / 15
附 件 6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学 科 竞 赛 科 技 竞 赛 及 特 殊 专 长 类 推 免 计 算 办 法 一 计 分 范 围 国 家 级 二 等 奖 以 上 学 科 竞 赛 科 技 竞 赛 奖 励 列 入 计 算, 同 一 作 品 获 得 多 个 奖 项 只 将 最 高 级 奖 项 列 入 计 算 国 内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国 际 期 刊 论 文 列 入 计 算, 要 求 学 生 为 第 一 作 者 或 第 二 作 者 ( 指 导 教 师 为 第 一 作 者 ) 二 获 奖 级 别 分 数 1. 国 家 级 竞 赛 冠 军 或 特 等 奖 或 金 牌 或 国 际 竞 赛 前 5 名 :120 分 2. 国 家 级 竞 赛 一 等 奖 或 亚 军 或 银 牌 或 国 际 竞 赛 前 8 名 :100 分 3. 国 家 级 竞 赛 二 等 奖 或 国 际 竞 赛 前 10 名 :80 分 4. 国 际 赛 前 12 名 :60 分 5. 国 际 赛 前 15 名 :40 分 6. 国 际 期 刊 论 文 :100 分 7. 国 内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80 分 三 分 数 计 算 办 法 每 位 同 学 的 总 分 数 为 各 个 获 奖 得 分 和 论 文 得 分 总 和 15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