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200 200 年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任 务 通 信 与 信 息 系 统 3 2 交 通 信 息 工 程 及 控 制 控 制 理 论 与 控 制 工 程 电 磁 场 与 微 波 技 术 电 路 与 系 统 微 电 子 学 与 固 体 电 子 学 0 通 信 与 信 息 系 统 3 2 交 通 信 息 工 程 及 控 制 控 制 理 论 与 控 制 工 程 电 磁 场 与 微 波 技 术 电 路 与 系 统 微 电 子 学 与 固 体 电 子 学 信 息 与 通 信 工 程 - 信 号 与 信 息 处 理 生 物 医 学 工 程 0 2 2 见 校 人 发 [2008]36 见 电 信 学 院 2007 06 见 电 信 学 院 2007 06 院 发 [2007] : 学 科 建 设 型 院 发 [2007] : 学 科 建 设 型 / 专 业 建 设 型 见 院 党 发 [2007]8 号 院 发 [2007] 见 院 党 发 [2007]8 号 院 发 [2007] 履 行 学 科 建 设 团 队 建 设 平 台 建 设 教 学 科 研 论 文 著 作 专 利 培 养 研 究 生 引 进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青 年 教 师, 大 力 推 进 红 果 园 人 才 计 划 对 外 交 流 与 合 作 等 方 面 的 职 责 信 号 与 信 息 处 理 国 家 重 点 学 科 建 设 骨 干 岗 生 物 医 学 工 程 本 科 专 业 和 学 位 点 建 设 责 任 岗 信 息 安 全 0 院 发 [2007] : 学 科 建 设 型 / 专 业 建 设 型 见 院 党 发 [2007]8 号 院 发 [2007] 信 息 安 全 北 京 市 重 点 交 叉 学 科 建 设 骨 干 岗 计 算 机 系 统 结 构 计 算 机 软 件 与 理 论 计 算 机 应 用 技 术 信 息 与 通 信 工 程 - 信 号 与 信 息 处 理 见 院 党 发 [2007]8 号 院 发 [2007] 0 院 发 [2007] : 学 科 建 设 型 / 专 业 建 设 型 见 院 党 发 [2007]8 号 院 发 [2007] / 公 共 基 础 课 程 组 与 基 地 ( 中 心 ) 建 设 型 见 院 党 发 [2007]8 号 院 发 [2007] 0 2 见 校 人 发 [2008]36 院 发 [2007] : 科 研 教 学 并 重 型 见 院 党 发 [2007]8 号 院 发 [2007] 计 算 机 一 级 学 科 博 士 点 建 设 骨 干 岗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教 育 部 特 色 专 业 建 设 骨 干 岗 北 京 市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计 算 机 实 验 中 心 建 设 骨 干 岗 信 号 与 信 息 处 理 国 家 重 点 学 科 主 要 方 向 骨 干 教 师 岗 生 物 医 学 工 程 ( 与 信 号 与 信 息 处 理 共 享 ) 信 息 安 全 计 算 机 软 件 与 理 论 计 算 机 系 统 结 构 计 算 机 应 用 技 术 院 发 [2007] : 科 研 教 学 并 重 型 院 发 [2007] : 科 研 教 学 并 重 型 院 发 [2007] : 科 研 教 学 并 重 型 院 发 [2007] : 科 研 教 学 并 重 型 院 发 [2007] : 科 研 教 学 并 重 型 / 教 学 为 主 型 见 院 党 发 [2007]8 号 院 发 [2007] 生 物 医 学 工 程 主 要 方 向 骨 干 教 师 岗 见 院 党 发 [2007]8 号 院 发 [2007] 信 息 安 全 主 要 方 向 骨 干 教 师 岗 见 院 党 发 [2007]8 号 院 发 [2007] 见 院 党 发 [2007]8 号 院 发 [2007] 见 院 党 发 [2007]8 号 院 发 [2007]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一 级 学 科 主 要 方 向 骨 干 教 师 岗 计 算 机 应 用 技 术 北 京 市 重 点 学 科 主 要 方 向 骨 干 教 师 岗 北 京 市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计 算 机 实 验 中 心 建 设 骨 干 教 师 岗
年 200 200 年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任 务 应 用 经 济 学 ( 一 级 学 科 共 享 ) 会 计 学 企 业 管 理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教 育 经 济 与 管 理 产 业 经 济 学 金 融 学 见 校 人 发 [2008]36 见 经 管 学 院 教 师 履 职 要 求 见 经 管 学 院 教 师 见 经 管 学 院 教 师 任 务 企 业 管 理 会 计 学 会 计 学 2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交 通 运 输 工 程 一 级 学 科 ; 交 通 运 输 规 划 与 管 理 二 级 学 科 系 统 科 学 一 级 学 科 ; 系 统 分 析 与 集 成 二 级 学 科 / 控 制 科 学 与 工 程 一 级 学 科 ; 系 统 工 程 二 级 学 科 ; 安 全 技 术 及 工 程 一 级 学 科 ; 电 子 商 务 二 级 学 科 2 见 校 人 发 [2008]36 () 全 面 履 行 职 责 (2) 每 年 至 少 负 责 门 课 程 教 学, 年 学 时 数 不 少 于 32 学 时, 举 办 学 术 讲 座 2 次 ; 高 质 量 地 培 养 本 科 生 和 研 究 生, 指 导 本 科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不 少 于 2 人, 博 士 生 导 师 培 养 不 少 于 名 博 士 研 究 生 参 与 学 校 优 秀 博 士 论 文 评 选 (3) 主 持 一 项 国 家 级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面 上 项 目, 或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国 家 级 质 量 工 程 项 目 一 项, 或 主 持 一 项 以 上 省 部 级 科 研 项 目 且 经 费 不 少 于 80 万 元 (4) 以 第 一 作 者 或 指 导 研 究 生 为 第 一 作 者 发 表 检 索 论 文 SCI 2 篇 或 EI 4 篇, 或 一 类 论 文 8 篇 编 写 高 水 平 国 家 规 划 教 材 或 精 品 教 材, 出 版 高 水 平 学 术 专 著 或 在 顶 级 教 改 刊 物 上 发 表 教 改 论 文 可 以 折 算 学 术 论 文 其 中 每 部 规 划 教 材 或 精 品 教 材 高 水 平 学 术 专 著 顶 级 教 改 刊 物 上 发 表 的 教 改 论 文 可 折 算 篇 EI 检 索 论 文 或 0.5 篇 SCI 检 索 论 文 ; 但 所 有 折 算 论 文 最 多 不 超 过 50% 受 聘 的 在 4 年 任 期 内 需 完 成 职 责, 本 人 或 率 领 学 科 团 队 须 在 以 下 某 个 或 某 些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进 展 : () 参 与 学 科 建 设 效 果 显 著, 为 达 到 平 台 专 业 预 期 排 名, 以 及 保 持 和 提 升 学 科 现 有 排 名 做 出 学 术 贡 献 ; (2) 作 为 核 心 参 与 国 家 创 新 群 体 和 省 部 级 创 新 团 队 建 设 ; (3) 所 主 持 的 科 研 教 改 项 目 获 得 省 部 级 以 上 奖 励 ; (4) 取 得 省 部 级 以 上 教 学 名 师 教 育 部 新 世 纪 人 才 称 号 ; (5) 作 为 主 要 负 责 人 ( 排 名 前 3) 获 得 国 家 精 品 课 程 立 项 项 ; 或 作 为 负 责 人 获 得 北 京 市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立 项 项 ; 或 作 为 主 编 获 得 国 家 精 品 教 材 北 京 市 精 品 教 材 立 项 ( 与 基 本 履 职 要 求 中 论 文 折 算 不 重 复 计 算 ); (6) 作 为 主 要 核 心 成 员 参 与 组 织 申 报 成 功 国 家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创 新 实 验 区 项 目 或 国 家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 (7) 在 教 学 团 队 建 设 方 面 业 绩 突 出, 承 担 省 部 级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并 保 持 或 提 升 专 业 建 设 方 面 已 取 得 的 成 果 ; 或 担 任 校 省 部 级 以 上 教 学 团 队 或 者 本 科 专 业 方 向 的 负 责 人, 承 担 团 队 及 青 年 教 师 培 养 指 导 工 作 ; 或 所 指 导 的 学 生 获 国 家 级 大 学 生 创 新 类 竞 赛 一 等 奖 励 级 以 上 ( 经 教 务 部 门 认 定 ); (8) 在 社 会 服 务 方 面, 获 得 200 万 元 以 上 的 资 金 支 持 ; (9) 所 指 导 学 科 团 队 在 社 会 服 务 方 面, 获 得 000 万 元 以 上 的 资 金 支 持 ; (0) 新 增 主 持 高 级 别 研 究 项 目 教 育 部 等 部 委 设 立 的 高 级 别 人 才 资 助 计 划, 或 主 持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高 水 平 科 研 项 目, 总 经 费 不 少 于 200 万 元, 或 承 担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方 面 等 方 面 取 得 认 可 的 业 绩 ; () 致 力 于 公 益 性 服 务, 社 会 贡 献 显 著, 获 得 省 部 级 表 彰 ; (2) 聘 期 内, 以 第 一 作 者 发 表 高 水 平 检 索 论 文 SCI 4 篇 或 EI 8 篇 以 上 ; (3) 聘 期 内, 所 指 导 的 研 究 生 论 文 获 得 国 家 百 篇 优 秀 博 士 论 文 称 号 ; 申 报 科 研 为 主 型 的 以 交 通 运 输 学 院 各 级 聘 任 的 职 责 和 考 核 要 求 ( 试 行 稿 ) 为 准 学 科 建 设 型 聘 期 内 一 般 应 担 任 二 级 博 士 点 学 科 重 点 发 展 学 科 主 要 学 科 方 向 重 点 科 研 平 台 方 向 硕 士 点 学 科 等 建 设 的 责 任 或 骨 干 成 员, 是 学 科 学 科 方 向 或 平 台 建 设 在 规 划 组 织 实 施 中 的 责 任 人, 是 本 学 科 二 学 科 责 任 的 协 助 者 具 体 来 讲 应 履 行 如 下 几 个 方 面 的 职 责 : 聘 期 内 负 责 或 协 助 学 科 责 任 制 定 所 在 学 科 学 科 方 向 平 台 的 建 设 规 划, 平 台 建 设 立 项, 以 及 具 体 建 设 方 案 ; 独 立 负 责 一 个 学 科 学 科 方 向 团 队 的 组 建 管 理, 以 及 教 学 科 研 骨 干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形 成 结 构 合 理 凝 聚 力 强 的 学 术 团 队 ; 主 动 了 解 学 术 前 沿, 努 力 提 升 学 术 水 平 ; 本 人 或 组 织 团 队 积 极 争 取 科 研 课 题, 并 取 得 一 批 高 水 平 学 术 成 果 ; 积 极 推 进 学 科 领 域 的 国 内 外 交 流 与 合 作, 积 极 在 学 术 机 构 或 学 术 组 织 中 任 职, 不 断 提 升 学 术 声 誉 和 学 术 影 响 ; 承 担 公 共 服 务 任 务, 积 极 参 加 公 益 性 活 动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以 及 社 会 服 务 ; 定 期 举 办 学 术 讲 座, 推 进 教 师 间 的 学 术 交 流 等 申 报 科 研 为 主 型 的 任 务 以 交 通 运 输 学 院 各 级 聘 任 的 职 责 和 考 核 要 求 ( 试 行 稿 ) 为 准 2
年 200 200 年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任 务 交 通 运 输 工 程 一 级 学 科 ; 交 通 运 输 规 划 与 管 理 二 级 学 科 系 统 科 学 一 级 学 科 ; 系 统 分 析 与 集 成 二 级 学 科 控 制 科 学 与 工 程 一 级 学 科 ; 系 统 工 程 二 级 学 科 ; 安 全 技 术 及 工 程 一 级 学 科 ; 电 子 商 务 二 级 学 科 3 2 0 见 校 人 发 [2008]36 () 全 面 履 行 职 责, 并 在 上 述 某 些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进 展 (2) 每 年 至 少 须 讲 授 门 本 科 生 课 程, 原 则 上 每 年 教 学 总 学 时 数 不 少 于 96 学 时, 其 中 本 科 教 学 时 数 不 少 于 64 学 时, 指 导 本 科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不 少 于 3 人, 高 质 量 地 培 养 研 究 生 (3) 聘 期 内, 主 持 一 项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面 向 项 目 ; 或 主 持 一 项 以 上 省 部 级 科 研 项 目 且 项 目 经 费 不 少 于 50 万 元 (4) 以 第 一 作 者 或 指 导 研 究 生 为 第 一 作 者 发 表 检 索 论 文 SCI 篇 或 EI 2 篇, 或 一 类 论 文 6 篇 编 写 高 水 平 教 材 国 家 规 划 教 材 或 精 品 教 材, 出 版 高 水 平 学 术 专 著 或 在 顶 级 教 改 刊 物 上 发 表 教 改 论 文 可 以 折 算 学 术 论 文 其 中 每 部 规 划 教 材 或 精 品 教 材 高 水 平 学 术 专 著 顶 级 教 改 刊 物 上 发 表 的 教 改 论 文 可 折 算 篇 EI 检 索 论 文 或 0.5 篇 SCI 检 索 论 文 ; 但 所 有 折 算 论 文 最 多 不 超 过 50% (5) 在 聘 期 内, 积 极 承 担 班 主 任 或 兼 职 辅 导 员 等 任 务, 或 主 动 参 与 社 会 服 务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担 任 教 学 学 术 党 群 公 益 性 组 织 的 负 责 人, 且 聘 期 内 公 共 服 务 业 绩 突 出 (6) 主 动 参 与 国 际 合 作 交 流 并 取 得 较 好 成 绩, 聘 期 内 参 加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不 少 于 次 ; 或 到 国 外 进 行 累 计 不 少 于 一 周 的 学 术 研 修 交 流 ; 或 作 为 导 师 副 导 师 指 导 外 国 留 学 生 受 聘 的 教 师 在 4 年 任 期 内, 除 完 成 职 责 的 基 本 要 求 外, 本 人 须 在 以 下 某 个 或 某 些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进 展 :() 实 质 性 的 融 入 团 队, 并 在 团 队 中 发 挥 特 殊 骨 干 作 用,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量 饱 满, 受 到 本 单 位 群 众 的 一 致 认 可, 并 经 学 院 评 聘 考 核 小 组 认 定 ; (2) 作 为 主 要 参 加 人 获 得 省 部 级 以 上 奖 励 ( 有 个 人 证 书 ) 项 ; 或 作 为 主 要 完 成 人 ( 有 个 人 证 书 )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或 精 品 教 材 一 项 ( 与 基 本 履 职 要 求 中 论 文 折 算 不 重 复 计 算 ); (3) 聘 期 内, 本 人 在 社 会 服 务 方 面, 获 得 80 万 元 以 上 的 资 金 支 持 ; (4) 取 得 教 育 部 新 世 纪 人 才 北 京 市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校 级 优 秀 主 讲 教 师 称 号 ; (5) 聘 期 内, 以 第 一 作 者 发 表 在 本 领 域 公 认 的 高 水 平 检 索 论 文 SCI 2 篇 或 EI 4 篇 或 一 类 论 文 6 篇 以 上, 使 其 学 术 影 响 和 学 术 地 位 得 到 了 提 升 ; (6) 作 为 负 责 人 或 重 要 成 员, 在 校 级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精 品 教 材 以 及 教 学 科 研 平 台 建 设 承 担 相 对 独 立 的 任 务 ( 或 子 课 题 ); (7) 获 得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项 或 软 件 著 作 权 2 项 ; (8) 本 人 所 指 导 学 生 在 省 部 级 以 上 科 研 创 新 类 学 术 竞 赛 中 获 得 三 等 以 上 奖 励 ( 经 教 务 部 门 认 定 ); (9) 聘 期 内, 双 肩 挑 在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的 某 个 方 面 取 得 较 好 成 绩, 且 年 度 考 核 均 在 称 职 及 以 上 ; (0) 完 成 学 院 对 在 聘 任 合 同 中 对 明 确 的 其 他 任 务 申 报 科 研 为 主 型 的 以 交 通 运 输 学 院 各 级 聘 任 的 职 责 和 考 核 要 求 ( 试 行 稿 ) 为 准 教 师 聘 期 内 应 融 入 科 研 教 学 团 队, 并 积 极 承 担 重 要 科 研 教 学 任 务 具 体 来 讲 应 履 行 如 下 几 个 方 面 的 职 责 : 参 与 团 队 建 设, 并 发 挥 积 极 作 用 ; 努 力 争 取 并 积 极 承 担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力 争 取 得 较 高 水 平 成 果 ; 积 极 申 请 各 类 资 助 计 划 项 目, 提 升 学 术 水 平 ; 积 极 参 与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精 品 教 材 建 设 实 践 教 学 平 台 建 设 以 及 教 改 研 究, 申 报 教 学 成 果, 不 断 提 高 教 学 水 平 ; 积 极 参 加 公 益 性 活 动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以 及 社 会 服 务 ; 积 极 争 取 出 国 进 修 或 参 加 本 领 域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等 申 报 科 研 为 主 型 的 任 务 以 交 通 运 输 学 院 各 级 聘 任 的 职 责 和 考 核 要 求 ( 试 行 稿 ) 为 准 固 体 力 学 达 到 校 人 发 [2008]36 聘 用 条 件, 在 固 体 力 学 学 科 有 较 高 的 学 术 影 响 力 好 学 科 团 队 和 平 台 建 设 桥 梁 与 隧 道 工 程 达 到 校 人 发 [2008]36 聘 用 条 件, 在 桥 梁 与 隧 道 工 程 学 科 有 较 高 的 学 术 影 响 力 好 学 科 团 队 和 平 台 建 设 岩 土 工 程 达 到 校 人 发 [2008]36 聘 用 条 件, 在 岩 土 工 程 专 业 或 其 他 专 业 相 近 方 向 发 表 文 章 0 篇 以 上, 有 较 高 的 学 术 影 响 力 能 高 质 量 地 完 成 岗 应 承 担 的 教 学 科 研 研 究 生 培 养 以 及 论 文 和 专 利 等 方 面 的 基 本 要 求 达 到 土 建 学 院 好 学 科 团 队 和 平 台 建 设 结 构 工 程 达 到 校 人 发 [2008]36 聘 用 条 件, 在 结 构 工 程 学 科 有 较 高 的 学 术 影 响 力 好 学 科 团 队 和 平 台 建 设 道 路 与 铁 道 工 程 达 到 校 人 发 [2008]36 聘 用 条 件, 在 道 路 与 铁 道 工 程 学 科 有 较 高 的 学 术 影 响 力 好 学 科 和 团 队 建 设 3
年 200 200 年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任 务 道 路 与 铁 道 工 程 达 到 校 人 发 [2008]36 和 土 建 学 院 发 [2008]5 聘 用 条 件 桥 梁 与 隧 道 工 程 达 到 校 人 发 [2008]36 和 土 建 学 院 发 [2008]5 聘 用 条 件 结 构 工 程 达 到 校 人 发 [2008]36 和 土 建 学 院 发 [2008]5 聘 用 条 件 能 圆 满 完 成 岗 应 承 担 的 教 学 科 研 研 究 生 培 养 以 及 论 文 专 利 和 学 生 工 作 等 方 面 的 基 本 要 求 达 到 土 建 学 院 岩 土 工 程 达 到 校 人 发 [2008]36 和 土 建 学 院 发 [2008]5 聘 用 条 件 桥 梁 与 隧 道 工 程, 防 灾 减 灾 工 程 及 防 护 工 程, 供 热 供 燃 气 通 风 与 空 调 工 程, 地 质 工 程, 流 体 力 学, 环 境 工 程, 摄 影 测 量 与 遥 感 达 到 校 人 发 [2008]36 和 土 建 学 院 发 [2008]5 聘 用 条 件, 根 据 学 科 需 要 和 个 人 业 绩 择 优 聘 用 机 械 制 造 机 械 设 计 车 辆 工 程 载 运 工 具.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任 副 高 级 技 术 职 务 已 满 5 年 ; 2. 具 备 国 际 学 术 交 流 要 求 的 外 语 水 平, 基 本 达 到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的 外 语 合 格 标 准 ; 3. 具 有 丰 富 的 教 学 经 验, 能 胜 任 本 学 科 核 心 课 程 的 讲 授 任 务 ; 4. 具 有 重 要 的 学 术 成 就 和 追 踪 学 科 前 沿 的 能 力 ; 5. 国 内 应 聘 者 应 取 得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能 够 高 质 量 地 完 成 岗 应 承 担 的 教 学 科 研 研 究 生 培 养 以 及 论 文 和 专 利 等 方 面 的 基 本 要 求 除 完 成 履 职 要 求 规 定 的 基 本 内 容 之 外, 还 要 完 成 机 电 学 院 中 规 定 的 ~3 项 突 破 或 标 志 性 成 果 积 极 参 加 学 科 团 队 建 设 平 台 建 设, 参 加 重 大 和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攻 关, 在 人 才 引 进 青 年 教 师 培 养 获 得 高 水 平 科 研 或 教 学 成 果 方 面 取 得 进 展 或 突 破 机 械 设 计 机 械 电 子 车 辆 工 程 载 运 工 具 工 程 热 物 理 机 械 设 计 / 机 械 电 子 / 工 程 热 物 理 / 机 械 制 造 / 安 全 技 术 及 工 程.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任 中 级 技 术 职 务 已 满 3 年, 或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任 中 级 技 术 职 务 已 满 5 年 ; 2. 具 备 国 际 学 术 交 流 要 求 的 外 语 水 平, 基 本 达 到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的 外 语 合 格 标 准 ; 3. 能 胜 任 本 学 科 相 关 课 程 的 讲 授 任 务 和 相 关 领 域 的 科 研 活 动 ; 4. 国 内 应 聘 者 应 取 得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能 够 圆 满 完 成 岗 应 承 担 的 教 学 科 研 研 究 生 培 养 以 及 论 文 专 利 和 学 生 工 作 等 方 面 的 基 本 要 求 除 完 成 履 职 要 求 规 定 的 基 本 内 容 之 外, 学 科 或 专 业 建 设 岗 还 应 分 别 完 成 机 电 学 院 中 规 定 的 项 或 3 项 标 志 性 成 果 积 极 参 与 学 科 团 队 和 平 台 建 设 ; 主 动 争 取 并 承 担 重 要 教 学 科 研 任 务 ; 争 取 取 得 高 水 平 学 术 成 果 ; 积 极 参 加 公 益 性 活 动 和 社 会 服 务 工 作 4
年 200 200 年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任 务 电 气 工 程 电 力 电 子 与 电 力 传 动 交 通 运 输 工 程 载 运 工 具 运 用 工 程 在 各 级 教 学 人 才 培 养 学 0 术 研 究 学 术 成 果 职 业 服 负 责 电 力 电 子 电 能 变 换 的 学 科 方 向 务 和 学 术 交 流 等 6 个 方 面, 均 达 到 院 发 [2007]8 中 新 增 主 持 一 项 国 家 级 项 目, 争 取 一 项 学 术 成 果 获 得 省 部 岗 的 基 本 职 责 6 个 方 面 级 奖 或 建 成 一 个 省 部 级 平 台 的 要 求 基 本 工 作 量 达 到 电 气 学 院 [2007]8 以 及 0 2008 年 7 月 29 日 院 发 [ 任 负 责 列 车 电 气 系 统 配 置 和 设 计 研 究 务 书 填 写 通 知 ] 的 要 求 电 气 工 程 电 机 与 电 器 2 0 交 通 运 输 工 程 载 运 工 具 运 用 工 程 电 气 工 程 电 力 电 子 与 电 力 传 动 0 0 在 各 级 教 学 人 才 培 养 学 术 研 究 学 术 成 果 职 业 服 务 和 学 术 交 流 等 6 个 方 面, 均 达 到 院 发 [2007]8 中 岗 的 基 本 职 责 6 个 方 面 的 要 求 基 本 工 作 量 达 到 电 气 学 院 [2007]8 以 及 2008 年 7 月 29 日 院 发 [ 任 务 书 填 写 通 知 ] 的 要 求 完 成 科 研 经 费 不 低 于 人 均. 倍, 发 表 EI 论 文 不 少 于 2 篇 或 SCI 论 文 篇, 主 持 该 方 向 科 研 项 目 项 配 合 该 方 向 的 工 作, 形 成 团 队, 工 作 量 至 少 达 到 电 气 学 院 满 工 作 量 的 要 求 电 气 工 程 电 工 理 论 与 新 技 术 ; 控 制 科 学 与 工 程 检 测 技 术 与 自 动 化 装 置 0 物 理 学 光 学 / 凝 聚 态 物 理 或 理 论 物 理 光 学 工 程 光 电 子 材 料 与 器 件 方 向 光 学 工 程 光 电 检 测 技 术 方 向 光 学 工 程 激 光 技 术 方 向 数 学 计 算 数 学 或 基 础 数 学 系 统 科 学 系 统 理 论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材 料 物 理 与 化 学. 达 到 校 人 发 [2008]36 号 教 授 聘 用 申 报 条 件 ; 2.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持 国 家 自 然 基 金 面 上 或 青 年 项 目 或 合 同 经 费 不 少 于 5 万 的 国 家 级 科 研 项 目 ; 3. 任 现 职 以 来 至 少 发 表 三 篇 SCI 论 文 达 到 理 学 院 对 履 职 要 求 达 到 理 学 院 对, 并 完 成 任 务 作 为 物 理 基 地 的 骨 干 教 师, 负 责 文 科 物 理 课 程 的 建 设 与 教 学, 形 成 特 色 作 为 学 术 骨 干, 配 合 责 任 和 该 方 向 学 术 带 头 人, 进 行 光 电 子 材 料 与 器 件 方 向 学 科 建 设, 并 形 成 研 究 团 队 作 为 核 心 骨 干, 全 力 协 助 该 方 向 学 术 带 头 人 进 行 光 电 检 测 技 术 方 向 的 学 科 建 设 与 科 研 研 究, 并 形 成 研 究 团 队 作 为 核 心 骨 干, 全 力 协 助 该 方 向 学 术 带 头 人 进 行 激 光 技 术 方 向 的 学 科 建 设 与 科 研 研 究, 并 形 成 研 究 团 队 作 为 学 术 带 头 人, 负 责 计 算 数 学 或 基 础 数 学 二 级 学 科 建 设, 并 形 成 学 科 方 向 和 研 究 团 队 作 为 学 术 带 头 人, 配 合 责 任, 负 责 系 统 科 学 学 科 建 设, 并 形 成 学 科 方 向 和 团 队 ; 或 作 为 学 术 带 头 人 形 成 系 统 理 论 博 士 点 的 一 个 学 科 方 向 和 研 究 团 队 作 为 学 术 带 头 人, 负 责 材 料 物 理 与 化 学 学 科 建 设, 并 形 成 学 科 方 向 和 研 究 团 队 5
年 200 200 年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任 务 物 理 学 光 学 凝 聚 态 物 理 理 论 物 理 光 学 工 程 数 学 基 础 数 学 概 率 论 与 数 理 统 计 计 算 数 学 应 用 数 学 运 筹 学 与 控 制 论 系 统 科 学 系 统 理 论 生 物 学 2. 达 到 校 人 发 [2008]36 号 副 聘 用 申 报 条 件 ; 2. 为 所 在 学 科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和 团 队 的 主 要 人 员 达 到 理 学 院 对 履 职 要 求 达 到 理 学 院 对, 并 完 成 任 务 作 为 骨 干 全 力 协 助 所 在 学 科 的 开 展 工 作 化 学 工 程 与 技 术 或 材 料 物 理 与 化 学 物 理 学 光 学 工 程 数 学 系 统 科 学 材 料 物 理 与 化 学 化 学 工 程 与 技 术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或 文 化 素 质 教 育 法 学 见 校 人 发 [2008]36 聘 期 内 每 年 须 为 学 生 讲 授 2 门 及 以 上 课 程 ( 其 中 至 少 一 门 本 科 生 主 干 课 程 ), 年 学 时 不 低 于 28 学 时, 高 质 量 地 指 导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和 培 养 研 究 生 2 聘 期 内 新 增 主 持 省 部 级 科 研 项 目 2 项 ( 含 教 改 研 究 项 目 ), 或 省 部 级 社 科 基 金 项 目 项, 或 主 持 省 部 级 以 上 精 品 课 门, 或 科 研 经 费 50 万 元 3 聘 期 内 须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至 少 发 表 一 类 论 文 3 篇 及 以 上, 出 版 高 水 平 专 业 教 材 ( 十 一 五 规 划 教 材 或 精 品 教 材 ) 或 高 水 平 学 术 专 著 部 () 聘 期 内, 团 队 建 设 效 果 显 著, 团 队 学 术 成 果 显 著, 成 功 申 报 二 级 学 科 博 士 点 个 ; (2) 聘 期 内, 所 主 持 的 科 研 项 目 和 教 改 研 究 项 目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奖 项 ; (3) 聘 期 内, 所 指 导 的 团 队 在 科 研 和 教 改 研 究 项 目 中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奖 2-3 项 ; (4) 聘 期 内, 新 增 主 持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项 目 或 教 育 部 等 部 委 以 上 科 研 项 目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项, 或 科 研 经 费 80 万 元 ; (5) 聘 期 内, 所 指 导 的 团 队 在 承 担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项 目 或 教 育 部 等 部 委 以 上 科 研 项 目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成 绩 显 著, 团 队 科 研 经 费 200 万 元 以 上 ; (6) 聘 期 内, 在 本 领 域 一 类 刊 物 上 发 表 4 篇 有 影 响 的 学 术 论 文 ; (7) 聘 期 内, 在 培 养 博 士 硕 士 生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 博 士 生 发 表 一 类 论 文 3 篇 以 上, 硕 士 生 有 -2 人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 (8) 聘 期 内, 本 人 所 指 导 的 教 学 团 队, 具 备 冲 击 省 部 级 教 学 团 队 的 实 力 ; (9) 聘 期 内, 专 业 平 台 建 设 责 任 建 设 成 效 显 著, 专 业 平 台 排 名 达 到 预 期 名 次 的 ; (0) 聘 期 内, 成 功 申 报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教 学 名 师 奖 或 申 报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门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教 学 成 果 奖 项 或 精 品 教 材 奖 励 门, 或 在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方 面 取 阶 段 性 成 果 ; () 聘 期 内, 所 指 导 的 学 生 在 每 年 进 行 的 全 国 大 学 生 英 语 演 讲 比 赛 中 获 得 一 等 奖 2 项 ; (2) 聘 期 内, 双 肩 挑 在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 例 如 : 国 家 级 精 品 课 建 设 科 研 论 文 质 量 研 究 生 培 养 等 ) 方 面 获 得 校 级 以 上 奖 励 项, 年 度 考 核 全 部 称 职 及 以 上 ; (3) 聘 期 内, 致 力 于 公 益 性 服 务, 取 得 显 著 社 会 效 益, 获 得 省 部 级 政 府 表 彰 者 ; (4) 经 认 定, 聘 期 内 在 其 他 方 面 取 得 公 认 的 突 破 或 标 志 性 成 果 的 法 学 2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或 文 化 素 质 教 育 见 校 人 发 [2008]36 聘 期 内 每 年 须 为 学 生 讲 授 2 门 及 以 上 课 程 ( 其 中 至 少 门 本 科 生 主 干 课 程 ), 年 学 时 不 低 于 320 学 时 2 聘 期 内 新 增 参 加 科 研 或 教 改 项 目 项, 或 以 主 要 成 员 参 加 校 级 精 品 课 门, 或 科 研 经 费 4 万 元 3 聘 期 内 须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核 心 期 刊 及 以 上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或 教 改 论 文 篇 及 以 上 () 聘 期 内, 实 质 性 的 融 入 团 队, 并 在 团 队 中 发 挥 骨 干 作 用,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量 饱 满, 年 度 考 核 为 良 好 以 上 ;(2) 聘 期 内, 所 主 持 或 以 主 要 完 成 人 身 份 参 与 的 科 研 项 目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奖 项 ;(3) 聘 期 内, 本 人 新 增 主 持 项 省 部 级 科 研 项 目, 或 以 主 要 完 成 人 ( 前 5 名 ) 身 份 参 与 国 家 级 研 究 项 目 项 ;(4) 聘 期 内, 本 人 在 社 会 服 务 方 面, 获 得 5 万 元 以 上 的 横 向 支 持 ;(5) 聘 期 内, 本 人 在 本 领 域 公 认 的 一 类 学 术 刊 物 上 发 表 2 篇 有 影 响 的 学 术 论 文 ;(6) 聘 期 内, 本 人 积 极 参 与 公 益 性 服 务, 社 会 影 响 较 大, 获 得 校 级 及 以 上 表 彰 者 ; (7) 聘 期 内, 双 肩 挑 在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的 某 个 方 面 ( 如 : 省 部 级 精 品 课 建 设 科 研 论 文 质 量 研 究 生 培 养 等 ), 获 得 校 级 以 上 奖 项, 且 年 度 考 核 均 在 称 职 及 以 上 ;(8) 聘 期 内, 本 人 获 得 校 级 及 以 上 教 学 名 师 奖, 或 获 得 北 京 市 教 学 基 本 功 比 赛 一 等 奖 ;(9) 聘 期 内, 本 人 成 功 申 报 建 设 门 校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或 在 校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方 面 获 奖 项 ;(0) 聘 期 内, 本 人 所 主 持 的 项 目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教 学 成 果 奖 或 精 品 教 材 奖 项, 或 在 参 加 项 目 中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奖 项 ;() 聘 期 内, 本 人 所 指 导 的 学 生 在 全 国 大 学 生 英 语 演 讲 比 赛 中 获 一 等 奖 项 ;(2) 经 认 定, 聘 期 内 在 其 他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者 6
年 200 200 年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任 务 语 言 文 学 0 见 校 人 发 [2008]36 聘 期 内 每 年 须 为 学 生 讲 授 2 门 及 以 上 课 程 ( 其 中 至 少 一 门 本 科 生 主 干 课 程 ), 年 学 时 不 低 于 28 学 时, 高 质 量 地 指 导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 和 培 养 研 究 生 2 聘 期 内 新 增 主 持 省 部 级 科 研 项 目 2 项 ( 含 教 改 研 究 项 目 ), 或 省 部 级 社 科 基 金 项 目 项, 或 主 持 省 部 级 以 上 精 品 课 门, 或 科 研 经 费 50 万 元 3 聘 期 内 须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至 少 发 表 一 类 论 文 3 篇 及 以 上, 出 版 高 水 平 专 业 教 材 ( 十 一 五 规 划 教 材 或 精 品 教 材 ) 或 高 水 平 学 术 专 著 部 () 聘 期 内, 团 队 建 设 效 果 显 著, 团 队 学 术 成 果 显 著, 成 功 申 报 二 级 学 科 博 士 点 个 ; (2) 聘 期 内, 所 主 持 的 科 研 项 目 和 教 改 研 究 项 目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奖 项 ; (3) 聘 期 内, 所 指 导 的 团 队 在 科 研 和 教 改 研 究 项 目 中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奖 2-3 项 ; (4) 聘 期 内, 新 增 主 持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项 目 或 教 育 部 等 部 委 以 上 科 研 项 目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项, 或 科 研 经 费 80 万 元 ; (5) 聘 期 内, 所 指 导 的 团 队 在 承 担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项 目 或 教 育 部 等 部 委 以 上 科 研 项 目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成 绩 显 著, 团 队 科 研 经 费 200 万 元 以 上 ; (6) 聘 期 内, 在 本 领 域 一 类 刊 物 上 发 表 4 篇 有 影 响 的 学 术 论 文 ; (7) 聘 期 内, 在 培 养 博 士 硕 士 生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 博 士 生 发 表 一 类 论 文 3 篇 以 上, 硕 士 生 有 -2 人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 (8) 聘 期 内, 本 人 所 指 导 的 教 学 团 队, 具 备 冲 击 省 部 级 教 学 团 队 的 实 力 ; (9) 聘 期 内, 专 业 平 台 建 设 责 任 建 设 成 效 显 著, 专 业 平 台 排 名 达 到 预 期 名 次 的 ; (0) 聘 期 内, 成 功 申 报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教 学 名 师 奖 或 申 报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门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教 学 成 果 奖 项 或 精 品 教 材 奖 励 门, 或 在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方 面 取 阶 段 性 成 果 ; () 聘 期 内, 所 指 导 的 学 生 在 每 年 进 行 的 全 国 大 学 生 英 语 演 讲 比 赛 中 获 得 一 等 奖 2 项 ; (2) 聘 期 内, 双 肩 挑 在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 例 如 : 国 家 级 精 品 课 建 设 科 研 论 文 质 量 研 究 生 培 养 等 ) 方 面 获 得 校 级 以 上 奖 励 项, 年 度 考 核 全 部 称 职 及 以 上 ; (3) 聘 期 内, 致 力 于 公 益 性 服 务, 取 得 显 著 社 会 效 益, 获 得 省 部 级 政 府 表 彰 者 ; (4) 经 认 定, 聘 期 内 在 其 他 方 面 取 得 公 认 的 突 破 或 标 志 性 成 果 的 语 言 文 学 2 2 传 播 学 见 校 人 发 [2008]36 聘 期 内 每 年 须 为 学 生 讲 授 2 门 及 以 上 课 程 ( 其 中 至 少 门 本 科 生 主 干 课 程 ), 年 学 时 不 低 于 320 学 时 2 聘 期 内 新 增 参 加 科 研 或 教 改 项 目 项, 或 以 主 要 成 员 参 加 校 级 精 品 课 门, 或 科 研 经 费 4 万 元 3 聘 期 内 须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核 心 期 刊 及 以 上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或 教 改 论 文 篇 及 以 上 () 聘 期 内, 实 质 性 的 融 入 团 队, 并 在 团 队 中 发 挥 骨 干 作 用,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量 饱 满, 年 度 考 核 为 良 好 以 上 ;(2) 聘 期 内, 所 主 持 或 以 主 要 完 成 人 身 份 参 与 的 科 研 项 目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奖 项 ;(3) 聘 期 内, 本 人 新 增 主 持 项 省 部 级 科 研 项 目, 或 以 主 要 完 成 人 ( 前 5 名 ) 身 份 参 与 国 家 级 研 究 项 目 项 ;(4) 聘 期 内, 本 人 在 社 会 服 务 方 面, 获 得 5 万 元 以 上 的 横 向 支 持 ;(5) 聘 期 内, 本 人 在 本 领 域 公 认 的 一 类 学 术 刊 物 上 发 表 2 篇 有 影 响 的 学 术 论 文 ; (6) 聘 期 内, 本 人 积 极 参 与 公 益 性 服 务, 社 会 影 响 较 大, 获 得 校 级 及 以 上 表 彰 者 ;(7) 聘 期 内, 双 肩 挑 在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的 某 个 方 面 ( 如 : 省 部 级 精 品 课 建 设 科 研 论 文 质 量 研 究 生 培 养 等 ), 获 得 校 级 以 上 奖 项, 且 年 度 考 核 均 在 称 职 及 以 上 ;(8) 聘 期 内, 本 人 获 得 校 级 及 以 上 教 学 名 师 奖, 或 获 得 北 京 市 教 学 基 本 功 比 赛 一 等 奖 ;(9) 聘 期 内, 本 人 成 功 申 报 建 设 门 校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或 在 校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方 面 获 奖 项 ; (0) 聘 期 内, 本 人 所 主 持 的 项 目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教 学 成 果 奖 或 精 品 教 材 奖 项, 或 在 参 加 项 目 中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奖 项 ;() 聘 期 内, 本 人 所 指 导 的 学 生 在 全 国 大 学 生 英 语 演 讲 比 赛 中 获 一 等 奖 项 ;(2) 经 认 定, 聘 期 内 在 其 他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者 软 件 工 程 0 参 照 校 人 发 2009 8 参 照 软 件 学 院 院 党 发 [2008] 号 软 件 学 院 院 发 [2008] : 专 业 建 设 型 专 业 建 设 类 型 软 件 工 程 参 照 校 人 发 2009 8 参 照 软 件 学 院 院 党 发 [2008] 号 软 件 学 院 院 发 [2008] : 教 学 为 主 型 教 学 为 主 型 建 筑 设 计 及 其 理 论 参 照 校 人 发 2009 8 建 筑 设 计 及 其 理 论 硕 士 点 建 设 的 骨 干 成 员, 为 本 学 科 建 设 规 划 组 织 实 施 的 责 任 人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建 筑 与 艺 术 系 建 筑 学 专 业 教 师 设 置 和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中 学 科 建 设 型 岗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且 应 作 为 建 筑 学 专 业 建 设 责 任 主 要 协 助 者, 组 建 建 筑 设 计 及 其 理 论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形 成 稳 定 的 团 队 ; 主 持 的 科 研 项 目 和 教 改 研 究 项 目 在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奖 励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建 筑 规 划 设 计 奖 或 省 部 级 建 筑 规 划 设 计 竞 赛 2 等 奖 ; 指 导 的 团 队 在 承 担 高 水 平 科 研 项 目 承 担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或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团 队 科 研 ( 设 计 ) 经 费 总 额 60 万 元 以 上 ; 在 本 领 域 高 水 平 刊 物 上 和 核 心 刊 物 上 发 表 7 篇 有 影 响 学 术 论 文 ; 所 指 导 的 学 生 在 国 家 或 全 国 专 业 学 科 指 导 委 员 会 主 办 的 大 学 生 创 新 类 竞 赛 获 奖 方 面 获 奖 3 次 以 上, 或 指 导 的 学 生 在 国 家 级 建 筑 规 划 设 计 竞 赛 中 获 得 较 高 级 别 的 奖 励 ; 履 行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建 筑 与 艺 术 系 建 筑 学 专 业 教 师 设 置 和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中 学 科 建 设 型 岗 任 务 7
年 200 200 年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任 务 设 计 艺 术 学 城 市 规 划 与 设 计 建 筑 技 术 科 学 建 筑 历 史 与 理 论 建 筑 设 计 及 其 理 论 参 照 校 人 发 2009 8 参 照 校 人 发 2009 8 参 照 校 人 发 2009 8 参 照 校 人 发 2009 8 参 照 校 人 发 2009 8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建 筑 与 艺 术 系 设 计 艺 术 学 专 业 教 师 设 置 和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建 筑 与 艺 术 系 建 筑 学 专 业 教 师 岗 位 设 置 和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中 教 学 科 研 并 重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 作 为 本 学 科 的 主 要 协 助 人, 完 成 城 市 规 划 与 设 计 硕 士 点 建 设 任 务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建 筑 与 艺 术 系 建 筑 学 专 业 教 师 岗 位 设 置 和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中 教 学 为 主 型 三 级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 作 为 本 学 科 的 主 要 协 助 人, 完 成 建 筑 学 物 理 实 验 室 建 设 及 实 验 教 学 主 要 任 务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建 筑 与 艺 术 系 建 筑 学 专 业 教 师 岗 位 设 置 和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中 科 研 型 岗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 作 为 主 要 成 员 完 成 研 究 平 台 建 设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建 筑 与 艺 术 系 建 筑 学 专 业 教 师 岗 位 设 置 和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中 教 学 科 研 并 重 型 副 教 授 岗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 作 为 本 学 科 的 主 要 协 助 人, 完 成 建 筑 学 一 级 学 科 硕 士 点 申 请 在 本 领 域 公 认 的 高 水 平 学 术 刊 物 上 发 表 多 篇 有 影 响 学 术 论 文 ; 成 功 申 报 建 设 一 门 校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或 在 校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 指 导 的 学 生 在 获 得 国 家 级 大 学 生 创 新 类 竞 赛 奖 励 方 面 成 绩 显 著 的 ; 协 助 完 成 设 计 艺 术 硕 士 点 建 设 博 士 点 申 请 规 划 报 告 以 及 相 应 条 件 建 设 以 主 要 成 员 身 份 参 与 2 项 高 水 平 研 究 项 目 或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 在 本 领 域 公 认 的 高 水 平 学 术 刊 物 上 发 表 5 篇 有 影 响 学 术 论 文 ; 指 导 的 学 生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或 全 国 专 业 学 科 指 导 委 员 会 主 办 的 大 学 生 创 新 类 竞 赛 奖 励 次 及 以 上 ; 成 功 申 报 建 设 一 门 校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或 在 校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 参 与 申 报 或 建 设 特 色 专 业 建 设 点 和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创 新 工 作, 完 成 城 市 规 划 与 设 计 硕 士 点 建 设 主 要 工 作 以 主 要 成 员 身 份 参 与 2 项 高 水 平 研 究 项 目 或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 在 本 领 域 公 认 的 高 水 平 学 术 刊 物 上 发 表 5 篇 有 影 响 学 术 论 文 ; 指 导 的 学 生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或 全 国 专 业 学 科 指 导 委 员 会 主 办 的 大 学 生 创 新 类 竞 赛 奖 励 次 及 以 上 ; 成 功 申 报 建 设 一 门 校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或 在 校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 参 与 申 报 或 建 设 特 色 专 业 建 设 点 和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创 新 工 作, 完 成 建 立 建 筑 物 理 实 验 教 学 体 系 新 增 主 持 一 项 国 家 级 科 研 项 目, 或 承 担 2 项 省 部 级 科 研 项 目, 或 以 主 要 成 员 身 份 参 与 2 项 高 水 平 研 究 项 目 或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 在 社 会 服 务 方 面, 获 得 5 万 元 以 上 的 资 金 支 持 ; 在 本 领 域 公 认 的 高 水 平 学 术 刊 物 上 发 表 5 篇 有 影 响 学 术 论 文 ; 主 持 或 以 主 要 成 员 身 份 参 与 的 科 研 项 目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奖 励 2 次 ; 参 与 申 报 或 建 设 特 色 专 业 建 设 点 和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创 新 工 作, 完 成 本 学 科 方 向 研 究 平 台 组 建 并 开 展 工 作 以 主 要 成 员 身 份 参 与 2 项 高 水 平 研 究 项 目 或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 在 本 领 域 公 认 的 高 水 平 学 术 刊 物 上 发 表 5 篇 有 影 响 学 术 论 文 ; 指 导 的 学 生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或 全 国 专 业 学 科 指 导 委 员 会 主 办 的 大 学 生 创 新 类 竞 赛 奖 励 次 及 以 上 ; 成 功 申 报 建 设 一 门 校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或 在 校 级 及 以 上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 参 与 申 报 或 建 设 特 色 专 业 建 设 点 和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创 新 工 作, 完 成 建 筑 学 一 级 学 科 硕 士 点 建 设 系 艺 术 设 计 专 业 教 师 设 置 和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中 本 工 作 任 务 外, 协 助 学 科 建 设 责 任 承 担 设 计 艺 术 硕 士 点 建 设 任 务, 协 助 进 行 设 计 艺 术 博 士 点 申 报 系 建 筑 学 专 业 教 师 设 置 和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中 岗 任 务 外, 协 助 组 织 申 报 城 市 规 划 与 设 计 硕 士 点 建 设 并 获 得 通 过 协 助 组 织 申 报 城 市 规 划 本 科 专 业 系 建 筑 学 专 业 教 师 设 置 和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中 岗 任 务 外, 主 要 完 成 建 筑 物 理 实 验 室 建 设 任 务 系 建 筑 学 专 业 教 师 设 置 和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中 岗 任 务 外, 组 建 相 关 研 究 所 ( 工 作 室 ), 形 成 稳 定 团 队, 提 高 研 究 水 平 系 建 筑 学 专 业 教 师 设 置 和 聘 用 实 施 细 则 中 岗 任 务 外, 协 助 组 织 申 报 建 筑 学 一 级 学 科 硕 士 点 以 及 建 设 任 务 一 级 : 教 育 学 ; 二 级 : 体 育 学 具 有 高 校 体 育 教 育 经 验, 授 承 担 不 低 于 要 求 的 教 学 任 务, 保 持 较 好 的 教 学 效 课 量 高, 教 学 效 果 好 ; 具 有 果 ; 积 极 参 加 学 术 研 究 活 动,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 积 极 参 加 一 定 的 学 术 研 究 效 果 ; 身 体 训 练 何 群 体 活 动 组 织, 承 担 公 共 服 务 任 务, 在 某 一 教 学 健 康, 能 承 担 体 育 教 学 和 科 团 队 中 发 挥 积 极 作 用 研 工 作 完 成 教 学 任 务, 发 表 高 质 量 论 文, 指 导 运 动 队 取 得 新 成 绩 或 指 导 群 体 活 动 工 作 任 务 饱 满 体 育 教 学 和 教 学 团 队 建 设 轨 道 交 通 流 分 析 与 控 制 理 论 轨 道 交 通 安 全 保 障 与 运 输 组 织 理 论 及 方 法 轨 道 交 通 运 行 控 制 系 统 分 析 与 集 成 0 0 0 同 校 发 文 [2008]36 全 面 履 行 职 责, 聘 期 内 负 责 或 协 助 方 向 首 席 制 定 所 在 平 台 的 建 设 规 划, 平 台 建 设 立 项, 以 及 具 体 建 设 方 案 ; 独 立 负 责 一 个 团 队 的 组 建 管 理, 以 及 科 研 骨 干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2 聘 期 内 在 承 担 研 究 项 目 上 有 新 的 进 展 原 则 上 聘 期 内 至 少 主 持 项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科 研 项 目, 或 新 增 科 研 经 费 达 到 该 类 型 规 定 要 求 3 聘 期 内 须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发 表 一 类 及 以 上 学 术 论 文 3~0 篇 4 聘 期 内 按 照 学 校 要 求 承 担 相 应 的 教 学 任 务 受 聘 的 在 4 年 任 期 内, 除 完 成 职 责 的 基 本 要 求 外, 本 人 或 率 领 团 队 须 在 下 述 某 个 或 某 些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业 绩 : 聘 期 内, 所 主 持 的 科 研 项 目 在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奖 励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 2 聘 期 内, 新 增 主 持 高 级 别 研 究 项 目 教 育 部 等 部 委 设 立 的 高 级 别 人 才 支 助 计 划 主 持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高 水 平 科 研 项 目 承 担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方 面 等 方 面 取 得 认 可 的 业 绩, 或 科 研 经 费 数 量 取 得 较 大 的 进 展 3 聘 期 内, 在 本 领 域 高 水 平 刊 物 上 和 核 心 刊 物 上 发 表 多 篇 有 影 响 学 术 论 文, 学 术 地 位 在 学 科 中 明 显 提 升 的 ; 4 聘 期 内, 在 培 养 高 水 平 人 才 ( 青 年 教 师 博 士 硕 士 本 科 等 )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的 ; 5 聘 期 内, 年 度 工 作 量 均 达 到 本 单 位 教 师 前 40%; 6 经 认 定, 聘 期 内 在 其 他 方 面 取 得 公 认 的 突 破 或 标 志 性 成 果 负 责 或 协 助 方 向 首 席 制 定 所 在 平 台 的 建 设 规 划, 平 台 建 设 立 项, 以 及 具 体 建 设 方 案 ; 独 立 负 责 一 个 团 队 的 组 建 管 理, 以 及 科 研 骨 干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2 主 动 了 解 学 术 前 沿, 努 力 提 升 学 术 水 平 ; 3 本 人 或 组 织 团 队 积 极 争 取 科 研 课 题, 并 取 得 一 批 高 水 平 学 术 成 果 ; 4 积 极 推 进 学 科 领 域 的 国 内 外 交 流 与 合 作, 积 极 在 学 术 机 构 或 学 术 组 织 中 任 职 5 按 照 学 校 要 求 承 担 相 应 教 学 任 务 8
年 200 200 年 履 职 基 本 要 求 任 务 轨 道 交 通 流 分 析 与 控 制 理 论 轨 道 交 通 安 全 保 障 与 运 输 组 织 理 论 及 方 法 轨 道 交 通 运 行 控 制 系 统 分 析 与 集 成 轨 道 交 通 专 用 移 动 通 信 理 论 与 关 键 技 术 0 0 0 0 同 校 发 文 [2008]36 全 面 履 行 职 责, 聘 期 内 参 与 平 台 规 划 建 设 方 案 的 制 定, 协 助 方 向 首 席 完 成 学 科 建 设 的 各 项 目 标 2 原 则 上 聘 期 内 须 至 少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核 心 期 刊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6-2 篇 ( 其 中 一 类 学 术 论 文 不 少 于 2 篇 ) 3 原 则 上 聘 期 内 新 增 主 持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科 研 项 目, 或 以 主 要 成 员 身 份 参 与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研 究 项 目 且 新 增 科 研 经 费 达 到 该 类 型 规 定 要 求 4 聘 期 内 按 照 学 校 要 求 承 担 相 应 的 教 学 任 务 受 聘 的 在 4 年 任 期 内, 除 完 成 职 责 的 基 本 要 求 外, 本 人 须 在 下 述 某 个 或 某 些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业 绩 : 聘 期 内, 实 质 性 的 融 入 团 队, 并 在 团 队 中 发 挥 骨 干 作 用, 科 研 工 作 量 饱 满, 受 到 本 单 位 群 众 的 好 评 的 ; 2 聘 期 内, 所 主 持 或 以 主 要 成 员 身 份 参 与 的 科 研 项 目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奖 励 ; 3 聘 期 内, 本 人 新 增 主 持 一 项 国 家 级 科 研 项 目, 或 承 担 多 项 省 部 级 科 研 项 目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或 以 主 要 成 员 身 份 参 与 国 家 级 项 目 研 究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 4 聘 期 内, 本 人 在 本 领 域 公 认 的 高 水 平 学 术 刊 物 上 发 表 多 篇 有 影 响 学 术 论 文, 使 科 研 能 力 和 学 术 地 位 在 同 层 面 人 群 中 明 显 得 到 了 提 升 5 聘 期 内, 本 人 年 度 工 作 量 均 达 到 本 单 位 教 师 前 50%; 6 经 认 定, 聘 期 内 在 其 他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参 与 平 台 规 划 建 设 方 案 的 制 定, 协 助 方 向 首 席 完 成 学 科 建 设 的 各 项 目 标 2 积 极 争 取 并 主 动 承 担 重 要 的 科 研 任 务, 并 取 得 高 水 平 成 果 3 积 极 申 请 高 等 级 资 助 计 划 项 目, 努 力 跟 踪 学 术 前 沿 动 态 ; 4 积 极 参 加 高 水 平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加 强 与 国 内 外 同 行 的 学 术 交 流, 争 取 国 际 科 研 合 作 项 目 等 5 按 照 学 校 要 求 承 担 相 应 教 学 任 务 注 : 学 生 专 职 辅 导 员 系 列 及 其 他 专 技 系 列 设 岗 方 案 稍 后 公 布 现 受 聘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符 合 晋 升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用 申 报 条 件 的 人 员, 可 申 报 晋 升 中 级 各 院 系 联 系 方 式 : 电 信 学 院 联 系 人 : 董 丽 敏 联 系 电 话 :5683682 Email:lmdong@bjtu.edu.cn 计 算 机 学 院 联 系 人 : 陈 伶 联 系 电 话 :5688526 Email:lchen@bjtu.edu.cn 经 管 学 院 联 系 人 : 沈 伟 联 系 电 话 :568762 Email:wshen@bjtu.edu.cn 运 输 学 院 联 系 人 : 刘 文 英 联 系 电 话 :5683752 Email:liuwenying@jtys.bjtu.edu.cn 土 建 学 院 联 系 人 : 邢 朝 晖 联 系 电 话 :5683925 Email:zhhxing@bjtu.edu.cn 机 电 学 院 联 系 人 : 葛 东 方 联 系 电 话 :568403 Email:dfge@bjtu.edu.cn 电 气 学 院 联 系 人 : 赵 雪 梅 联 系 电 话 :568703 Email:xmzhao@bjtu.edu.cn 理 学 院 联 系 人 : 刘 自 尊 联 系 电 话 :5688433 Email:zzliu@bjtu.edu.cn 人 文 语 言 学 院 联 系 人 : 彭 琳 联 系 电 话 :56887 Email:penglin0604@26.com 软 件 学 院 联 系 人 : 何 映 雪 联 系 电 话 :5683648 Email:yxhe@bjtu.edu.cn 建 筑 艺 术 系 联 系 人 : 陈 玉 婷 联 系 电 话 :568473 Email: ytchen@bjtu.edu.cn 体 育 部 联 系 人 : 高 云 联 系 电 话 :5687054 Email:ygao3@bjtu.edu.cn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联 系 人 : 杨 晓 娟 联 系 电 话 :5684773 Email:yangxj@bjtu.edu.cn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