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 戲劇界別 計劃資助申請準則 適用於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日遞交的申請 目 錄 一般資助準則 1 各類計劃的申請指引 A 演出 3 B 觀眾拓展 4 i. 藝術教育 ii. 社區藝術推廣 C 研究 / 保存 / 評論 / 出版 6 D 劇本寫作 8 E 新苗資助 9
一般資助準則 本準則詳列戲劇 計劃資助 的申請類別 資助範圍 評審準則, 供申請者參考 請留意下列一般資助原則 : 1 計劃資助 申請須知 申請者在填寫資助申請表格前, 須先閱讀 計劃資助 申請須知, 以了解一般申請資格 截止日期等 2 最新修訂版本藝發局會定期檢討資助準則, 並因應情況及需要作出修改 申請者須留意最新修訂版本 如有疑問, 請致電 2827 8786 與戲劇界別的職員聯絡 同時, 申請者可留意藝發局網頁 ( 網址 :http://www.hkadc.org.hk) 3 資助額 a) 因資源所限, 提交本局的申請不一定會全部或全數獲得資助 b) 本局鼓勵申請者從其他渠道增加收入, 例如票房 銷售 贊助 捐獻等 c) 資助額不會超出本局所定的資助上限 4 於本準則內提及的所有金額, 均以港幣為計算單位 5 提交申請數量及類別 a) 申請者於同一 計劃資助 申請期內, 只可遞交一個 計劃資助 申請, 文化交流 申請則不受此限 b) 本局不接受獲得藝發局 優秀藝團計劃 資助及 年度資助 的藝團遞交 計劃資助 申請 ( 文化交流 申請除外 ) c) 本計劃的資助上限為 $500,000 d) 基於資源所限, 戲劇藝術界別不接受大專 中學及小學提交申請 6 收入及開支指引 a) 本文件所列為本局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可予補助的開支水平, 因此計劃的申請額不可超出所定的資助上限 如申請者提出的申請額超出本局所定的資助上限, 請提供平衡收支的方法 本局會按計劃的性質 規模 創作 / 藝術需要及計劃參與者的資歷而考慮 b) 如申請計劃擬邀請外地嘉賓 / 專家來港擔任具體 專業和關鍵性的工作 ( 例如發表學術報告 擔任主要演出者等 ), 請留意 : i. 視乎活動的規模和學術 / 藝術價值, 以補助方式酌量支持籌辦費用 ii. 外地嘉賓 / 專家旅費以經濟 / 普通客位的來回香港機票 / 車票作價錢參考 iii. 住宿開支一般以三星級酒店的價錢作參考 iv. 每位到訪外地嘉賓 / 專家的零用津貼 ( 包括膳食及本地交通費 ) 每天不超過 $500, 如到訪團隊為 4 人或以上, 則每團隊的零用津貼每天不超過 $2,000 上述的零用津貼只適用於在活動中負責主要工作的人員 戲劇 1
7 一般提交資料須注意的事項 a) 本局於評審工作完成後不會退還有關草圖 / 稿件 / 參考資料, 故請申請者不要提 交原作或作品孤本 b) 請確保所提交的附件資料 ( 例如 : 履歷表 光碟 ) 中不含申請者及參與計劃的工作人員的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聯絡地址及住址 聯絡電話及電郵等個人資料 8 申請者應於申請書中列出當建議計劃一旦未能如預期般進行而採取的風險控制 / 應急方案 ( 如適用 ) 戲劇 2
各類計劃的申請指引 A 演出 a) 鼓勵卓越的演出及多元化的創作, 並促進市民對戲劇的認識和欣賞, 從而提升香港的戲劇水準及觀眾的欣賞水平 b) 主要評審準則 : i. 計劃的藝術價值 質素 創意及預期在藝術上的影響力 ii. 主要創作 演出及製作人員的藝術水平及往績 iii. 計劃能否有效達成既定的目標 / 理念 iv. 計劃具可行性及申請者具執行計劃的能力 v. 計劃的內容 規模 工作時間表, 財政預算是否合理可行 c) 演出活動一般必須公開售票 如申請者欲進行免費演出 ( 包括於公共場地的演出 ), 必須讓公眾參與 申請者須列明原因及指出有關免費演出對社群或學生的整體裨益 2 須隨申請表格提交的資料 a) 演出劇目及故事大綱 b) 劇本 ( 章節或詳細劇本大綱 ) 及部份歌譜連曲詞 ( 若為音樂劇 ), 原創劇若能提交完整劇本, 將有助評審工作 c) 主要藝術 / 創作人員及演出者的履歷及酬金 ; 設計 行政及技術人員名單 d) 本局鼓勵申請者提交過往演出的錄音 / 錄像, 以協助審批工作 請提供一式六份之光碟拷貝, 或提供有關錄像網址的連結 e) 以往的演出評論 ( 如有 ) 3 收支指引 a) 預計票房收入最少以開售座位數目之 60% 入座率為計算基礎 每場門票平均售價不少於 $50 b) 膳食開支為 : 入台綵排 / 演出 / 卸台當天每人不多於 $60, 此項開支上限為 $6,000 請於申請表預算項目中列明提供有關膳食開支的計算方法供本局參考 c) 基於資源所限, 或只可以補貼形式支持演出費用 本局理解每項演出的製作及藝術需要有所不同 歡迎申請者就實際製作的性質及規模 創作及演出者的資歷及藝術需要而提出申請預算供本局考慮 4 資助條件 完成計劃後須提交獲資助計劃的演出錄像紀錄供本局參考 / 存檔 戲劇 3
B 觀眾拓展 i. 藝術教育 a) 資助目標為支持具創意或效益的藝術教育計劃, 以提升及培養公眾, 尤其是青少年對藝術興趣 認識和欣賞能力, 並開拓新的觀眾層面 b) 主要評審準則 i. 計劃對整體藝術教育的助益, 能否提供典範作參考及持續應用 ii. 計劃的活動內容及執行形式是否配合目標 / 理念 iii. 計劃執行者的資歷和策劃 / 管理的能力 iv. 工作時間表 財政預算及評估成效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c) 本局鼓勵申請者因應情況收取合適的學費或參加費 如申請者欲進行免費教育活動, 必須列明原因及指出有關免費教育計劃對社群或青少年的整體裨益 2 須隨申請表格提交的資料 a) 詳細計劃內容及目標 推行活動方法 / 教學法 具體課程大綱 ( 若適用 ) 宣傳方法 對象及工作時間表 b) 主要參與人員的名單及履歷 3 收支指引 本局理解每項藝術教育計劃的執行方法及藝術需要有所不同 歡迎申請者就實際計劃的性質及規模 計劃執行者的資歷及藝術需要而提出申請預算供本局考慮 戲劇 4
ii. 社區藝術推廣 a) 支持具一定藝術水平, 並以普及藝術為資助目標的社區推廣計劃, 為大眾提供接觸藝術的社會, 亦鼓勵地區性活動, 令藝術與社區建立關係, 培養整體社會上藝術的氛圍, 亦期望透過藝術活動推動社會共融 b) 主要評審準則 : i. 計劃對大眾的吸引力, 是否有助提升大眾對藝術的接觸及欣賞或是否有助社會共融 ii. 計劃的活動內容及執行形式 iii. 計劃執行者的資歷和策劃 / 管理能力 iv. 申請者能否尋求合適的社區合作伙伴 / 機構及社區資源和商業贊助, 以協助計劃之推展 v. 工作時間表 財政預算及評估成效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c) 本局鼓勵申請者因應情況收取合適的參加費 如申請者欲進行免費的社區推廣活動, 必須列明原因及指出有關免費社區推廣計劃對社群的整體裨益 2 須隨申請表格提交的資料 a) 詳細計劃內容及目標 推行活動方法 宣傳方法 對象及工作時間表 b) 各合辦及參與計劃的機構負責的工作範圍及所提供的資源 c) 主要參與人員的名單及履歷 3 收支指引 本局理解每項社區藝術推廣計劃的執行方法及藝術需要有所不同 歡迎申請者就實際計劃的性質及規模 計劃執行者的資歷及藝術需要提出申請預算供本局考慮 戲劇 5
C 研究 / 保存 / 評論 / 出版 一般資助準則 a) 資助目標為紀錄及分析戲劇的發展情況, 表揚個別藝術工作者的貢獻 另一方面, 亦希望可發展及培養觀眾 / 參與者對戲劇的認識 興趣及欣賞能力, 並鼓勵戲劇界的意見交流及藝評風氣 長遠來說, 協助改善香港整體藝術環境 b) 主要評審準則 : i. 有關研究 保存 評論的計劃須對香港藝術發展有貢獻及具優秀的價值, 能客觀持平地紀錄 反映及評論有關討論的議題, 增加公眾 藝術工作者及政策倡議者對有關議題的了解, 以促進藝術的發展 計劃對香港藝術發展的貢獻 / 價值, 可包括以下範疇 : - 促進有關戲劇藝術發展的學術研究 - 搜集 整理與保存珍貴 具代表性或急需保留的資料 - 提升藝術評論水平及推廣藝評風氣 - 保存具藝術價值及質素的本地戲劇作品, 可包括劇本及 / 或演出錄像 ii. 主要計劃參與人員的資歷 iii. 計劃內容及執行方法是否配合既定目標 / 理念 iv. 工作時間表 財政預算及評估成效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c) 本局鼓勵申請者公開推廣及發行計劃的出版物, 並藉此增加計劃收入以填補開支 如申請者欲進行免費的出版活動, 需列明原因及指出有關免費出版物對社群或學生的整體裨益 戲劇藝術創作實驗及研究計劃 d) 此外, 本局另設資源資助本地戲劇藝術創作及研究的藝術家及 / 或研究人員, 推行可持續發展的戲劇藝術創作實驗及研究計劃 ( 包括實踐主導的研究 ), 鼓勵業界積極在戲劇藝術創作的形式 類型 美學 以至文本等發展上持續進行探索 研創及初試, 以孕育及實踐創新意念, 有助本地戲劇界的長遠發展 請留意 : i. 評審將以下列 (iii) 為主要評審準則, 以評估申請能否有助本地卓越的戲劇藝術創作實驗及研究計劃得以持續發展 ii. 計劃目的主要希望將戲劇藝術創作過程 研究所得及 / 或有關成果與業界及大眾分享, 有關過程及 / 或結果可透過如試演 讀劇 分享會 文字 / 影像紀錄 資料庫等形式呈現, 亦可於線上平台發表 iii. 主要評審準則 : - 有關計劃須具前瞻性及創新, 有潛力作進一步發展, 能對現時本地戲劇藝術發展提出具參考價值的嶄新思維及見解 - 計劃的內容及執行形式是否配合目標 / 理念 - 計劃執行者的資歷 具同類型計劃的往績 * 和策劃的能力 - 工作時間表 財政預算及評估成效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iv. 此類申請的截止日期與一般 計劃資助 相同, 申請者於申請時須於計劃書上註明 戲劇藝術創作實驗及研究計劃 v. 此類申請的資助上限為 $200,000 * 如申請者能提供過往曾完成同類型計劃的證明, 將獲本局優先考慮 戲劇 6
2 須隨申請表格提交的資料 a) 計劃執行形式 ( 若為研究 / 保存計劃, 須列明研究或保存的方法 ; 若為評論計劃或研討會, 須列明論題 研討方向及詳細策劃內容 ; 若為 戲劇藝術創作實驗及研究計劃, 須列明論題 研究目的 研究方法及預計成果 ) b) 計劃執行者的資歷 c) 工作時間表 d) 成果之應用及推廣 e) 評估計劃成效的方法 f) 出版刊物的分發渠道或贈送名單 g) 研究 / 保存 / 評論的刊物, 須提交出版目錄及內容大綱 月 / 期刊及雜誌的出版計劃, 則須提交一式六份的雜誌設計樣式或已出版的雜誌作參考 ( 可以光碟拷貝檔案形式或以網址形式提交 ) h) 已完成撰寫工作而單純申請出版資助的計劃, 則須遞交最少一半的稿件 曲譜及圖片 ( 若適用 ) 作參考 每部作品的目錄及書稿須提交各六份供評審員審閱之用 ( 為節省紙張, 申請者亦可提交 5 份光碟拷貝 (WORD 唯讀檔或 PDF 檔 ) 及 1 份打印稿 ) i) 光碟 / 網頁出版計劃須遞交內容大綱 製作方法 影片或音像長度及光碟 / 網頁 50% 的內容 ( 請提交一式六份的錄音 / 影像樣本 ) 作參考 3 收支指引 a) 收入本局鼓勵申請者公開推廣及發行計劃的出版物, 並藉此增加計劃收入以填補開支 一般出版物的售價不可少於 $50, 預計銷售量最少以印製量的 30% 計算 申請者計算申請額時, 須從總開支扣除所有預計收入 完成計劃後, 本局在計算計劃收支時, 不會計算銷售收入以作鼓勵 b) 開支本局理解每項計劃的製作及藝術需要有所不同 歡迎申請者就實際計劃的性質及規模 參與人員的資歷及藝術需要提出申請預算供本局考慮 4 資助條件 所有研究 / 保存 / 評論 / 出版計劃必須公開發布, 並提供渠道讓大眾接觸有關資料 戲劇 7
D 劇本寫作 a) 資助目標為鼓勵有潛質的編劇寫作及支持本地原創劇本的發展, 亦希望藉此提高劇本水平, 激勵劇本創作並提升整體藝術環境 申請資助的作品須未曾發表 b) 主要評審準則 : i. 計劃對香港戲劇藝術發展的貢獻 / 價值, 包括以下項目 : - 創作具良好藝術水平的原創劇本 - 提升劇作水平及推廣劇本創作的風氣 ii. 主要計劃參與人員的資歷及往績 iii. 計劃內容及執行方法是否配合既定目標 / 理念 iv. 計劃具可行性及申請者具執行計劃的能力 v. 工作時間表 財政預算及評估成效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c) 獲資助者須完成計劃後才可遞交另一項此類計劃的申請 d) 因資源所限, 藝發局將考慮計劃規模和編劇的資歷及藝術水平而釐定資助額 此類計劃資助上限為 $100,000 e) 為進一步推廣獲資助的劇本予公眾認識, 獲資助的劇本必須以公開渠道, 例如圍讀或其他讀演形式發表 2 須隨申請表格提交的資料 a) 須遞交詳細計劃內容 寫作目的 故事大綱 人物簡介 最少遞交部份劇本初稿 ( 例如第一幕 ) 及歌譜連曲詞 ( 若適用 ) 各六份 ( 為節省紙張, 申請者亦可提交五份光碟拷貝 (WORD 唯讀檔或 PDF 檔 ) 及一份打印稿 ) b) 須遞交作者資歷 最少一個曾公演的舊有劇作的演出資料及相關的評論 ( 如有 ) c) 工作時間表 ( 計劃須於一年內完成 ) d) 如申請者能提交個別劇團表示有興趣安排該原創劇本的讀演表現的意向書, 將有助評審工作 e) 評估計劃成效的方法 3 收支指引 a) 收入申請者可因應情況收取合適的活動費用 申請者計算申請額時, 須從總開支扣除所有預計收入 b) 開支本局理解每項計劃的執行方法及藝術需要有所不同 歡迎申請者就實際計劃的性質及規模 計劃執行者的資歷及藝術需要提出申請預算供本局考慮 戲劇 8
E 新苗資助 a) 本資助計劃由民政事務局增撥資源而設, 主要支持新近完成其藝術課程 / 正統訓練, 而有志於開展其藝術專業的年輕藝術畢業生, 為他們提供實踐機會, 累積經驗 本局亦歡迎一些未經正規訓練, 但同樣在藝術技巧上擁有一定水平的年青藝術工作者申請 上述申請者可邀請資深藝術工作者發出推薦信, 或邀請其作藝術上的指導, 支持其申請 b) 是項資助旨在支持新進的藝術工作者進行表演 展覽 出版及創作, 為他們提供演出及發表的機會 2 申請資格 a) 新近完成戲劇課程 * 或現有積極參與戲劇工作 **, 具一定藝術發展的潛力, 有志於戲劇範疇作專業發展, 持有香港身分證並通常居住在香港的個人申請者, 則符合申請資格 b) 本計劃亦歡迎新進戲劇工作者以團體名義提交申請 有關團體必須有兩名或以上的主要成員 ( 例如 : 藝術總監 導演 編劇 主要演員 ) 符合上述 2a) 段所述的申請資格 c) 基於第 1 段考慮, 不論現正修讀任何課程之全日制學生 ( 於申請截止日期仍為全日制學生者 ) 均不符合申請 新苗資助計劃 資格 d) 戲劇界別申請者提交的計劃必須為演出或戲劇創作計劃 若提交的計劃為戲劇創作項目, 申請須加入公演或作品發表活動 e) 一般情況下, 凡曾獲藝發局優秀藝團計劃 年度資助 多項計劃 / 計劃資助 ( 文化交流 除外 ) 的申請者 / 團體, 將不符合申請 新苗資助 計劃, 而新進藝術工作者 / 團體最多可獲三次 新苗資助 f) 新苗資助 計劃申請者 / 團體不得同時遞交同期的 計劃資助 申請 ( 文化交流 除外 ) g) 申請者提交的演出計劃所有場次必須公開讓公眾參與及公開售票 申請者於提交申請時亦須訂下基本的宣傳推廣計劃 h) 申請者可選擇邀請資深藝術工作者參與計劃, 但申請者必須為計劃主要參與人員 ( 即藝術或創作人員 ), 而計劃整體目的須以令新進藝術工作者受惠為主 * 一般指申請人在申請截止日期的前五年內完成戲劇相關課程, 並具有少於五年戲劇藝術工作經驗及往績 ** 一般指申請人在申請截止日期時有少於五年戲劇藝術工作經驗及往績 戲劇 9
3 評審準則 a) 申請者演出 / 創作的藝術水平, 及從往績展現出的藝術天分及質素 b) 申請者在戲劇範疇作專業發展的抱負及承擔 c) 申請計劃對申請人於藝術專業發展的助益 d) 計劃內容 規模 工作時間表及財政預算是否合理可行 4 隨申請表格提交的資料 申請者隨 新苗資助 計劃的申請表格須提交以下資料 : a) 申請者 / 團體成員中為新進藝術工作者的詳細履歷 ( 須包括完整學歷及戲劇藝術工作經驗的詳情 ( 如有 )), 以證明其符合 新苗資助 的申請資格 b) 主要藝術創作 演出者及工作人員名單及酬金 c) 申請者的個人 / 組織志向書, 以約 250 字闡述藝術抱負 目標及說明申請計劃如何幫助申請者在戲劇上的專業發展 d) 計劃內容 財務預算 e) 申請者須提交約 15 分鐘的演出錄像 ( 請提供網址或一式六份之光碟拷貝 ) f) 申請者亦可連同申請提交由資深藝術工作者發出的推薦信, 支持其申請 如申請者未能提交以上資料, 或計劃書未能充份解釋計劃內容或預算上各項開支的詳情, 可能會導致該計劃或該項支出未能獲得資助 5 資助水平 演出或戲劇創作計劃的資助水平上限 $80,000 1 香港藝術發展局 2022 年 1 月修訂 1 戲劇界別的新苗資助水平上限乃參考業界需要而定 本局保留權利按可運用資源作最後資助決定 戲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