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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本 :2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准 则 第 3 页 共 13 页 1.1 引 言 第 一 章 概 论 1.1.1 本 准 则 由 中 国 认 证 认 可 协 会 (CCAA) 制 定, 目 的 是 确 认 认 证 咨 询 师 具 备 相 应 的 个 人 素 质 知 识 和 能 力, 保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质 量 1.1.2 本 准 则 规 定 了 CCAA 认 证 咨 询 师 的 注 册 要 求, 以 及 采 用 以 知 识 和 能 力 为 基 础 的 评 价 考 核 方 法 1.1.3 所 有 注 册 人 员 和 申 请 人 员 除 符 合 本 准 则 要 求 外, 还 应 遵 守 国 家 和 / 或 地 区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定 1.2 引 用 文 件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认 证 认 可 条 例 GB/T 19029-2009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咨 询 师 的 选 择 及 其 服 务 使 用 的 指 南 各 管 理 体 系 相 关 认 证 标 准 1.3 术 语 与 定 义 本 准 则 使 用 下 列 术 语 定 义, 如 果 本 准 则 中 的 术 语 定 义 与 有 关 标 准 中 的 有 所 不 同, 应 以 本 准 则 为 准 1.3.1 认 证 咨 询 为 使 组 织 符 合 相 关 认 证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而 提 供 的 技 术 指 导 和 服 务 1.3.2 认 证 咨 询 师 对 组 织 的 管 理 体 系 实 现 给 予 帮 助 提 供 建 议 或 信 息 的 人 员 注 : 认 证 咨 询 师 也 可 以 在 部 分 管 理 体 系 的 实 现 方 面 提 供 帮 助 1.3.3 认 证 咨 询 经 历 指 导 和 帮 助 一 个 认 证 咨 询 客 户 完 成 一 次 认 证 实 现 的 过 程 1.3.4 CCAA 注 册 担 保 人 具 有 良 好 的 个 人 声 誉 和 CCAA 认 证 人 员 注 册 资 格 ( 不 含 实 习 注 册 资 格 ), 或 推 荐 机 构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了 解 申 请 人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专 业 状 况 和 基 本 个 人 素 质 的 人 员 1.4 认 证 咨 询 师 的 注 册 级 别

版 本 :2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准 则 第 4 页 共 13 页 1.4.1 CCAA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分 为 咨 询 师 和 高 级 咨 询 师 两 个 级 别 1.4.2 CCAA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遵 循 逐 级 晋 升 的 原 则 第 二 章 申 请 人 注 册 要 求 2.1 申 请 要 求 2.1.1 各 级 别 注 册 申 请 人 应 认 真 阅 读 CCAA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准 则, 了 解 各 项 注 册 要 求 2.1.2 申 请 人 应 提 供 真 实 完 整 的 注 册 信 息 资 料 2.1.3 申 请 人 应 登 陆 CCAA 网 站 (http://www.ccaa.org.cn), 进 入 CCAA 人 员 注 册 系 统, 按 要 求 填 写 上 传 申 请 资 料, 并 交 纳 注 册 费 用, 完 成 网 上 注 册 申 请 2.1.4 申 请 人 应 签 署 声 明, 表 示 其 同 意 遵 守 CCAA 注 册 准 则 的 各 项 要 求, 特 别 是 行 为 规 范 的 要 求 2.1.5 申 请 人 提 交 完 整 的 注 册 申 请 资 料 和 注 册 费 用 后,CCAA 方 可 受 理 申 请, 开 始 评 价 注 册 程 序 注 册 费 用 见 认 证 人 员 注 册 收 费 规 则 ( 详 见 CCAA 网 站 ) 2.1.6 申 请 人 如 果 对 注 册 过 程 或 注 册 信 息 发 布 方 式 内 容 等 有 特 殊 要 求, 应 在 申 请 时 附 书 面 说 明 2.2 咨 询 师 资 格 经 历 要 求 2.2.1 教 育 经 历 申 请 人 应 具 有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学 本 科 ( 含 ) 以 上 学 历 2.2.2 工 作 经 历 2.2.2.1 咨 询 师 申 请 人 应 具 有 至 少 5 年 全 日 制 工 作 经 历 ; 高 级 咨 询 师 申 请 人 应 具 有 至 少 10 年 全 日 制 工 作 经 历 工 作 经 历 应 在 负 有 判 定 责 任 解 决 问 题, 和 与 其 他 管 理 者 或 专 业 人 员 同 行 及 顾 客 进 行 沟 通 的 技 术 专 业 或 管 理 岗 位 上 获 得 2.2.2.2 满 足 CCAA 注 册 要 求 的 工 作 经 历 应 在 取 得 学 历 后 获 得 2.2.3 培 训 与 考 试 有 关 培 训 的 要 求 见 3.2, 有 关 考 试 的 要 求 见 4.2.1 2.2.4 咨 询 经 历 2.2.4.1 咨 询 师 注 册 申 请 人 咨 询 经 历 要 求 申 请 人 无 咨 询 经 历 要 求

版 本 :2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准 则 第 5 页 共 13 页 2.2.4.2 高 级 咨 询 师 注 册 申 请 人 咨 询 经 历 要 求 申 请 人 应 具 有 咨 询 师 注 册 资 格 至 少 3 年 申 请 人 在 获 得 咨 询 师 注 册 资 格 后, 应 完 成 至 少 8 次 咨 询 经 历 申 请 人 所 提 交 的 咨 询 经 历 应 是 对 不 同 组 织 的 咨 询 经 历, 且 在 CCAA 有 效 受 理 日 前 3 年 内 获 得 2.2.5 能 力 评 定 申 请 人 的 能 力 由 推 荐 机 构 评 定 针 对 申 请 人 的 注 册 申 请, 从 个 人 素 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经 历 咨 询 实 践 工 作 业 绩 等 方 面 充 分 评 价, 作 出 推 荐 意 见, 并 填 写 入 CCAA 人 员 注 册 系 统 的 专 业 能 力 评 定 项 内 2.3 个 人 素 质 和 咨 询 原 则 要 求 2.3.1 各 级 别 咨 询 师 应 具 备 下 列 个 人 素 质 : a) 有 道 德 讲 诚 信, 即 公 正 可 靠 忠 诚 诚 实 和 谨 慎 ; b) 思 想 开 明, 即 愿 意 考 虑 不 同 意 见 或 观 点 ; c) 善 于 交 往, 即 灵 活 地 与 人 交 往 ; d) 善 于 观 察, 即 主 动 地 认 识 周 围 环 境 和 活 动 ; e) 有 感 知 力, 即 能 本 能 的 了 解 和 理 解 环 境 ; f) 适 应 力 强, 即 容 易 适 应 不 同 情 况 ; g) 坚 定 不 移, 即 对 实 现 目 标 坚 持 不 懈 ; h) 明 断, 即 能 够 根 据 逻 辑 推 理 和 分 析 及 时 得 出 结 论 ; i) 自 立, 即 能 够 在 同 其 他 人 有 效 交 往 中 独 立 工 作 并 发 挥 作 用 ; j) 坚 忍 不 拔, 即 能 够 采 取 负 责 任 的 及 合 理 的 行 动, 即 使 这 些 行 动 可 能 是 非 常 规 的, 和 有 时 可 能 导 致 分 歧 或 冲 突 ; k) 与 时 俱 进, 即 愿 意 学 习, 并 力 争 获 得 更 好 的 咨 询 结 果 ; l) 文 化 敏 感, 即 善 于 观 察 和 尊 重 受 咨 询 方 的 文 化 ; m) 协 同 力, 即 有 效 的 与 其 他 人 互 动, 包 括 咨 询 组 成 员 和 受 咨 询 方 人 员 2.3.2 各 级 别 咨 询 师 应 按 照 下 列 原 则 进 行 工 作 : a) 诚 实 正 直 : 职 业 的 基 础 以 诚 实 勤 勉 和 负 责 任 的 精 神 从 事 他 们 的 工 作 ;

版 本 :2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准 则 第 6 页 共 13 页 了 解 并 遵 守 任 何 适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在 工 作 中 体 现 自 己 的 能 力 ; 以 不 偏 不 倚 的 态 度 从 事 工 作, 即 对 待 所 有 事 务 保 持 公 正 和 无 偏 见 ; 在 咨 询 时, 对 可 能 影 响 其 判 断 的 任 何 因 素 保 持 警 觉 b) 公 正 表 达 : 真 实 准 确 的 报 告 的 义 务 咨 询 结 论 和 报 告 应 真 实 和 准 确 的 反 映 咨 询 活 动 应 报 告 在 咨 询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重 大 障 碍 以 及 在 咨 询 组 和 受 咨 询 方 之 间 没 有 解 决 的 分 歧 意 见 沟 通 必 须 真 实 准 确 客 观 及 时 清 楚 和 完 整 c) 职 业 素 养 : 在 咨 询 中 勤 奋 并 具 有 判 断 力 咨 询 师 应 珍 视 他 们 所 执 行 的 任 务 的 重 要 性 以 及 委 托 方 和 其 它 相 关 方 对 自 己 的 信 任 具 有 职 业 素 养 的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是 能 够 在 所 有 咨 询 情 况 下 做 出 合 理 的 判 断 d) 保 密 性 : 信 息 安 全 咨 询 师 应 审 慎 使 用 和 保 护 咨 询 过 程 中 获 得 的 信 息 咨 询 师 或 咨 询 委 托 方 不 应 为 个 人 利 益 不 适 当 的 或 以 损 害 受 咨 询 方 合 法 利 益 的 方 式 使 用 咨 询 信 息 包 括 正 确 处 理 敏 感 的 保 密 的 信 息 e) 独 立 性 : 咨 询 的 公 正 性 和 咨 询 结 论 的 客 观 性 的 基 础 咨 询 师 应 独 立 于 受 咨 询 的 活 动, 并 且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都 应 不 带 偏 见, 没 有 利 益 上 的 冲 突 咨 询 师 在 整 个 咨 询 过 程 应 保 持 客 观 性 2.4 知 识 和 技 能 要 求 2.4.1 各 级 别 咨 询 师 应 具 备 的 基 础 知 识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2.4.1.1 认 证 标 准 相 关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a) 正 确 理 解 和 有 效 应 用 相 关 认 证 标 准, 涵 盖 国 际 通 行 的 CNCA 统 一 管 理 的 认 证 活 动 所 依 据 的 认 证 标 准 ; b) 正 确 理 解 掌 握 和 应 用 相 关 基 本 原 则 方 法 和 技 术 2.4.1.2 咨 询 的 基 本 过 程 和 要 求 掌 握 咨 询 的 基 本 过 程 和 要 求, 包 括 : 咨 询 准 备 调 研 诊 断 方 案 策 划 人 员 培 训 体 系 策 划 文 件 编 写 体 系 运 行 内 部 审 核 管 理 评 审 和 符 合 性 审 核 等 2.4.1.3 咨 询 的 技 能 和 方 法

版 本 :2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准 则 第 7 页 共 13 页 掌 握 咨 询 的 技 能 和 方 法, 包 括 : 信 息 收 集 和 整 理 诊 断 与 体 系 策 划 培 训 策 划 知 识 传 授 与 指 导 沟 通 与 推 动 激 励 等 2.4.1.4 认 证 认 可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a)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的 法 律 法 规 ; b)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制 度 ; c) 认 证 的 过 程 及 相 关 标 准 ; d) 合 格 评 定 相 关 标 准 GB/T 27021 合 格 评 定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认 证 机 构 的 要 求 GB/T 27065 合 格 评 定 产 品 认 证 机 构 通 用 要 求 GB/T 27000 合 格 评 定 词 汇 和 通 用 原 则 GB/T 19011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指 南 2.4.2 高 级 咨 询 师 应 具 备 帮 助 组 织 完 成 下 列 活 动 的 技 能 a) 确 定 目 标 和 要 求 ; b) 初 始 评 估 ; c) 策 划 ; d) 设 计 和 开 发 ; e) 实 施 ; f) 评 价 ; g) 持 续 培 训 和 保 持 ; h) 改 进 2.5 行 为 规 范 要 求 所 有 注 册 人 员 均 应 遵 守 CCAA 注 册 人 员 行 为 规 范 在 初 次 注 册 和 再 注 册 时, 所 有 申 请 人 均 应 签 署 声 明, 表 明 其 遵 守 行 为 规 范 a) 遵 纪 守 法 敬 业 诚 信 客 观 公 正 ; b) 努 力 提 高 个 人 的 专 业 能 力 和 声 誉 ; c) 对 受 咨 询 方 提 供 的 或 从 受 咨 询 方 获 得 的 信 息 保 密 ; d) 不 得 干 涉 咨 询 客 户 自 主 选 择 认 证 机 构 的 权 力 ; e) 不 得 承 担 超 过 业 务 范 围 和 能 力 的 咨 询 工 作 ;

版 本 :2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准 则 第 8 页 共 13 页 f) 不 得 为 受 咨 询 方 编 造 体 系 文 件 运 行 记 录 ; g) 不 得 帮 助 授 意 受 咨 询 方 隐 瞒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 h) 不 得 介 入 认 证 机 构 对 受 咨 询 方 的 审 核 活 动 ; i)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损 害 CCAA 及 其 人 员 注 册 过 程 的 声 誉, 并 与 针 对 违 背 本 准 则 的 行 为 而 进 行 的 调 查 进 行 充 分 的 合 作 2.6 年 度 确 认 要 求 2.6.1 CCAA 采 用 年 度 确 认 的 方 式, 对 各 级 别 咨 询 师 持 续 保 持 其 能 力 和 个 人 素 质 以 及 遵 守 行 为 规 范 的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2.6.2 在 注 册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各 级 别 咨 询 师 每 年 应 完 成 下 列 活 动, 表 明 其 持 续 符 合 准 则 的 相 关 要 求 : 至 少 完 成 1 次 咨 询 经 历 ; 持 续 遵 守 行 为 规 范 的 要 求 ; 已 妥 善 解 决 任 何 针 对 其 咨 询 表 现 的 投 诉 ; 当 CCAA 有 指 定 的 专 业 发 展 活 动 或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要 求 时, 已 按 要 求 完 成 2.6.3 各 级 别 咨 询 师 应 在 网 上 通 过 CCAA 人 员 注 册 系 统 完 成 年 度 确 认 的 申 报, 由 推 荐 机 构 审 核 确 认 后 提 交 CCAA, 并 经 CCAA 审 批 通 过 2.7 再 注 册 要 求 2.7.1 各 级 别 咨 询 师 应 每 3 年 进 行 一 次 再 注 册, 以 确 保 持 续 符 合 本 准 则 相 应 注 册 级 别 的 各 项 要 求 2.7.2 各 级 别 咨 询 师 再 注 册 要 求 注 册 证 书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3 个 月 内, 向 CCAA 提 出 再 注 册 申 请 ; 注 册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应 完 成 至 少 3 次 对 不 同 组 织 的 咨 询 经 历 ; 如 存 在 注 册 准 则 要 求 变 更, 应 符 合 变 更 后 的 相 应 要 求 ; 注 册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持 续 遵 守 行 为 规 范 ; 已 妥 善 解 决 任 何 针 对 其 咨 询 表 现 的 投 诉 ; 完 成 历 次 的 年 度 确 认 ; 当 CCAA 有 指 定 的 专 业 发 展 活 动 或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要 求 时, 已 按 要 求 完 成

版 本 :2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准 则 第 9 页 共 13 页 2.8 申 请 资 料 要 求 2.8.1 申 请 人 在 网 上 通 过 CCAA 人 员 注 册 系 统 申 报 资 料, 由 推 荐 机 构 审 核 确 认 后 提 交 CCAA 2.8.2 初 次 注 册 咨 询 师 的 申 请 人 无 推 荐 机 构 的, 在 网 上 通 过 CCAA 人 员 注 册 系 统 申 报 资 料, 选 择 机 构 为 暂 无 机 构, 确 认 后 提 交 CCAA 此 类 申 请 人 无 需 填 写 CCAA 人 员 注 册 系 统 中 的 专 业 能 力 评 定 项 2.8.3 各 级 别 注 册 申 请 人 需 要 在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填 写 或 上 传 相 关 的 证 明 资 料 见 表 一 表 一 注 册 级 别 咨 询 师 高 级 咨 询 师 咨 询 师 高 级 咨 询 师 ( 再 注 册 ) ( 再 注 册 ) 申 请 资 料 注 册 申 请 身 份 证 ( 上 传 ) 学 历 证 书 ( 上 传 ) 担 保 证 明 文 件 ( 上 传 ) 考 试 合 格 证 明 咨 询 经 历 专 业 能 力 评 定 年 度 确 认 专 业 发 展 或 继 续 教 育 第 三 章 推 荐 机 构 要 求 3.1 基 本 要 求 3.1.1 推 荐 机 构 应 为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咨 询 服 务 的 合 法 机 构 3.1.2 推 荐 机 构 通 过 CCAA 人 员 注 册 系 统, 对 申 请 人 申 报 的 有 关 资 格 经 历 资 料 进 行 审 核 确 认 后 提 交 CCAA,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负 责 3.1.3 推 荐 机 构 应 与 CCAA 建 立 信 息 沟 通 机 制, 按 有 关 要 求 报 告 注 册 人 员 的 使 用 与 管 理 信 息 3.2 咨 询 师 能 力 管 理 要 求 推 荐 机 构 应 建 立 实 施 并 维 护 相 应 人 员 能 力 管 理 程 序 或 评 价 系 统 根 据 机 构 自 身 技 术 能 力, 确 定 申 请 人 的 咨 询 领 域, 并 针 对 其 制 订 满 足 本 准 则 2.4.1 要 求 的 培 训 实 施 方 案

版 本 :2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准 则 第 10 页 共 13 页 4.1 申 请 受 理 与 资 格 审 查 第 四 章 评 价 过 程 4.1.1 CCAA 注 册 管 理 人 员 对 注 册 申 请 资 料 进 行 审 查, 确 认 申 请 人 符 合 2.1 和 2.2 的 要 求 4.1.2 CCAA 注 册 管 理 人 员 应 关 注 申 请 人 对 注 册 过 程 是 否 有 特 殊 需 求 并 作 出 相 应 安 排 4.2 知 识 和 技 能 的 考 核 4.2.1 笔 试 考 核 咨 询 师 注 册 申 请 人 应 在 申 请 前 3 年 内 通 过 CCAA 认 证 咨 询 师 基 础 知 识 考 试 以 证 实 其 满 足 2.4.1 规 定 的 要 求 笔 试 要 求 见 CCAA 认 证 咨 询 师 考 试 大 纲 4.2.2 能 力 考 核 咨 询 师 推 荐 机 构 依 据 3.2 要 求 对 申 请 人 的 能 力 进 行 核 实 评 价,CCAA 采 信 咨 询 师 推 荐 机 构 的 评 定 结 果 4.3 个 人 素 质 的 考 核 对 申 请 人 个 人 素 质 的 考 核 可 在 培 训 考 试 和 咨 询 现 场 过 程 中 结 合 进 行 4.4 担 保 与 推 荐 4.4.1 每 名 注 册 申 请 人 应 由 一 名 注 册 担 保 人 担 保 4.4.2 注 册 担 保 人 应 对 申 请 人 个 人 素 质 (2.3.1) 的 适 宜 性 和 工 作 经 历 (2.2.2) 的 真 实 性 作 出 担 保 4.4.3 推 荐 机 构 应 对 申 请 人 资 格 经 历 (2.2) 的 真 实 性 进 行 核 实, 并 就 申 请 人 的 个 人 素 质 知 识 与 能 力 是 否 适 合 从 事 咨 询 活 动 作 出 推 荐 意 见 4.5 注 册 决 定 与 注 册 公 告 4.5.1 注 册 决 定 CCAA 评 价 人 员 根 据 评 价 考 核 过 程 中 收 集 的 信 息 形 成 评 价 考 核 结 论, 给 出 申 请 人 是 否 适 宜 注 册 的 意 见 CCAA 注 册 管 理 人 员 对 评 价 考 核 结 论 注 册 意 见 进 行 审 定, 作 出 是 否 予 以 注 册 的 决 定 ; 注 册 管 理 人 员 应 未 参 与 过 对 申 请 人 的 评 价 考 核 与 培 训

版 本 :2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准 则 第 11 页 共 13 页 CCAA 秘 书 长 审 核 注 册 意 见 和 注 册 决 定, 批 准 注 册 决 定 4.5.2 注 册 公 告 或 证 书 4.5.2.1 对 批 准 注 册 的 申 请 人,CCAA 将 予 以 公 告 或 颁 发 注 册 证 书, 注 册 有 效 期 3 年 对 不 予 注 册 的 申 请 人,CCAA 将 通 知 推 荐 机 构 或 本 人 4.5.2.2 对 于 符 合 再 注 册 要 求 的 申 请 人,CCAA 将 给 予 再 注 册, 有 效 期 3 年, 自 原 注 册 截 止 日 期 延 续 计 算 对 不 符 合 要 求 不 予 再 注 册 的 申 请 人,CCAA 将 通 知 推 荐 机 构 或 本 人 4.5.2.3 CCAA 秘 书 长 负 责 批 准 人 员 注 册 公 告 或 注 册 证 书 4.5.2.4 注 册 公 告 包 含 下 列 信 息 : 注 册 人 员 姓 名 ; 注 册 领 域 ( 本 准 则 指 认 证 咨 询 师 ); 注 册 级 别 和 注 册 证 书 编 号 ; 注 册 日 期 和 或 有 效 期 ; 推 荐 机 构 名 称 4.5.2.5 注 册 证 书 包 含 下 列 信 息 ( 适 用 时 ) CCAA 的 名 称 标 识 ; 注 册 人 员 姓 名 ; 注 册 级 别 和 注 册 证 书 编 号 ; 注 册 日 期 和 或 有 效 期 ; 注 册 准 则 信 息 4.5.3 注 册 人 员 使 用 注 册 证 书, 应 遵 守 CCAA 证 书 及 标 志 的 使 用 规 则, 在 取 得 注 册 证 书 之 前 应 签 署 认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标 志 使 用 承 诺 4.5.4 CCAA 拥 有 颁 发 的 各 类 注 册 证 书 证 卡 的 所 有 权 注 册 人 员 一 旦 被 撤 销 相 应 注 册 资 格, 应 交 回 相 应 证 书 证 卡 4.6 注 册 收 费 及 注 册 时 限 4.6.1 CCAA 依 据 认 证 人 员 注 册 收 费 规 则 收 取 注 册 费 用, 注 册 申 请 人 和 已 注 册 人 员 应 遵 照 规 则 缴 纳 相 应 费 用 评 价 和 注 册 过 程 一 经 开 始, 不 论 注 册 结 果 如 何, 注 册 费 用 将 不 予 退 还 4.6.2 对 于 符 合 申 报 要 求 的 注 册 申 请,CCAA 将 按 照 人 员 注 册 时 限 的 要 求, 在 30 个 工 作 日

版 本 :2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准 则 第 12 页 共 13 页 内 完 成 注 册 批 准 工 作 第 第 五 章 申 诉 与 投 诉 5.1 申 诉 5.1.1 CCAA 依 据 申 诉 投 诉 和 争 议 处 理 程 序 规 则, 处 理 注 册 人 员 的 申 诉, 包 括 : 注 册 申 请 人 或 注 册 人 员 对 CCAA 作 出 的 不 予 注 册 资 格 处 置 等 决 定 提 出 的 申 诉 ; 投 诉 人 因 不 同 意 CCAA 的 投 诉 处 理 决 定 提 出 的 申 诉 5.1.2 申 诉 应 在 相 关 决 定 作 出 后 30 天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CCAA 提 交 5.1.3 申 诉 人 可 从 CCAA 网 站 下 载 申 诉 投 诉 和 争 议 处 理 程 序 规 则 5.2 投 诉 5.2.1 针 对 注 册 人 员 的 投 诉 CCAA 依 据 申 诉 投 诉 和 争 议 处 理 程 序 规 则, 处 理 针 对 注 册 人 员 违 反 注 册 要 求 和 行 为 规 范 的 行 为 的 投 诉 5.2.2 针 对 CCAA 的 投 诉 CCAA 依 据 申 诉 投 诉 和 争 议 处 理 程 序 规 则, 处 理 针 对 CCAA 工 作 人 员 在 注 册 活 动 中 违 反 工 作 程 序 和 工 作 守 则 的 行 为 的 投 诉, 以 及 对 CCAA 的 争 议 处 理 决 定 提 出 的 投 诉 5.2.3 投 诉 人 可 从 CCAA 网 站 下 载 申 诉 投 诉 和 争 议 处 理 程 序 规 则 第 六 章 监 督 与 资 格 处 置 6.1 监 督 6.1.1 CCAA 将 通 过 处 理 投 诉 接 受 聘 用 机 构 和 受 咨 询 方 反 馈 及 年 度 确 认 等 方 式 收 集 信 息, 对 各 级 别 咨 询 师 持 续 保 持 其 能 力 和 个 人 素 质 以 及 遵 守 行 为 规 范 的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6.1.2 CCAA 将 根 据 推 荐 机 构 申 报 资 料 情 况 申 投 诉 等 外 部 信 息, 制 定 对 推 荐 机 构 的 监 督 计 划 ; 并 可 根 据 监 督 结 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要 求 推 荐 机 构 采 取 必 要 的 整 改 措 施

版 本 :2 认 证 咨 询 师 注 册 准 则 第 13 页 共 13 页 6.1.3 CCAA 将 采 用 资 料 审 查 与 必 要 时 的 现 场 评 价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就 推 荐 机 构 人 员 管 理 能 力 和 状 况 过 去 和 当 前 的 业 绩 等 进 行 监 督 6.1.4 CCAA 对 注 册 人 员 进 行 信 用 管 理, 咨 询 机 构 应 按 有 关 要 求 对 注 册 人 员 进 行 信 用 管 理 6.2 资 格 处 置 6.2.1 推 荐 机 构 按 照 3.1.2 条 款 要 求 对 申 请 人 进 行 注 册 推 荐 若 推 荐 机 构 没 有 履 行 证 实 责 任, 故 意 隐 瞒 申 请 人 的 虚 假 信 息 或 提 供 误 导 性 信 息,CCAA 将 按 照 注 册 人 员 资 格 处 置 规 则, 对 推 荐 机 构 的 推 荐 资 格 做 出 处 置 6.2.2 担 保 人 和 推 荐 机 构 应 认 真 负 责, 尽 到 核 实 审 查 的 责 任 如 担 保 信 息 和 推 荐 出 现 重 大 失 实, 将 按 照 注 册 人 员 资 格 处 置 规 则 相 关 规 定 追 究 担 保 人 推 荐 机 构 的 责 任 6.2.3 对 违 反 行 为 规 范 不 满 足 注 册 要 求 的 各 级 别 咨 询 师, 经 调 查 核 实,CCAA 将 按 照 注 册 人 员 资 格 处 置 规 则 给 予 警 告 暂 停 注 册 资 格 降 低 注 册 级 别, 直 至 撤 销 注 册 资 格 的 处 置 6.2.4 注 册 人 员 因 个 人 原 因 决 定 不 再 保 持 注 册 资 格, 可 自 愿 申 请 注 销 注 册 资 格, 或 降 低 注 册 级 别, 申 请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CCAA 提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