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节 能 产 品 认 证 规 则 CQC31-045201-2012 节 能 认 证 规 则 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Computers 2012 年 08 月 29 日 发 布 2012 年 12 月 01 日 实 施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前 言 本 规 则 由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 下 文 简 称 CQC) 发 布, 版 权 归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所 有, 任 何 组 织 及 个 人 未 经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许 可,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全 部 或 部 分 使 用 本 规 则 代 替 CQC31-045201-2009, 主 要 变 化 是 : 1 认 证 依 据 标 准 增 加 了 GB 28380-2012, 并 明 确 了 不 同 产 品 应 执 行 的 标 准 2 调 整 了 适 用 范 围, 明 确 规 定 不 适 用 于 服 务 器 3 增 加 了 确 认 检 验 要 求 本 规 则 2013 年 4 月 7 日 第 一 次 修 订, 主 要 变 化 为 : 1 在 7.4 条 款 中, 将 CQC 对 其 他 认 证 单 元 重 新 制 定 抽 样 方 案 改 为 在 其 他 已 获 证 单 元 中 随 机 抽 取 1 个 获 证 单 元 样 品 ; 2 细 化 了 8 复 审 的 要 求 ; 3 证 书 持 有 者 应 按 产 品 认 证 标 志 管 理 办 法 申 请 备 案 并 按 照 办 法 的 规 定 来 加 施 认 证 标 志 本 规 则 2015 年 9 月 15 日 第 二 次 修 订, 主 要 变 化 为 : 1 4.2.1 依 据 标 准 中 CQC3114-2009 版 本 更 新 为 CQC3114-2015; 2 修 改 了 适 用 范 围, 增 加 了 具 有 功 能 的 工 作 站 平 板 电 脑 网 络 云 终 端 等 产 品 制 定 单 位 :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主 要 起 草 人 : 封 谦 冯 晓 川 本 规 则 的 历 年 修 订 情 况 如 下 : 本 规 则 代 替 CQC/G1204-2006 本 规 则 于 2012 年 3 月 第 一 次 修 订, 主 要 变 化 为 在 5.1.1 中 增 加 了 节 能 认 证 工 厂 质 量 控 制 检 测 要 求 本 规 则 历 次 版 本 发 布 情 况 : -CQC/G1204-2006 -CQC31-045201-2009 发 布 日 期 :2009-09-21, 实 施 日 期 :2012-09-25
1. 适 用 范 围 CQC31-045201-2012 本 规 则 适 用 于 在 电 网 电 源 (220V 50Hz) 下 正 常 工 作 的 台 式 微 型 具 有 显 示 功 能 的 一 体 式 台 式 ( 简 称 一 体 机 ) 便 携 式, 以 及 具 有 功 能 的 工 作 站 平 板 电 脑 网 络 云 终 端 等 的 节 能 认 证 本 规 则 不 适 用 于 服 务 器 申 请 认 证 的 产 品 质 量 应 符 合 相 应 国 家 行 业 标 准 或 企 业 明 示 标 准 的 要 求 2. 认 证 模 式 产 品 的 节 能 产 品 认 证 模 式 为 : 产 品 检 验 + 初 始 工 厂 检 查 + 获 证 后 监 督 认 证 的 基 本 环 节 包 括 : 1) 认 证 的 申 请 2) 产 品 检 验 3) 初 始 工 厂 检 查 4) 认 证 结 果 评 价 与 批 准 5) 获 证 后 的 监 督 6) 复 审 3 认 证 申 请 3.1 认 证 单 元 划 分 使 用 相 同 主 板 和 电 源 的 产 品 可 作 为 一 个 单 元 申 请 认 证, 原 则 上 应 明 确 同 一 单 元 内 产 品 的 具 体 型 号 制 造 商 不 同 生 产 场 地 不 同, 应 视 为 不 同 的 认 证 单 元 ; 对 同 一 生 产 厂, 不 同 制 造 商 的 相 同 产 品 ( 结 构 规 格 尺 寸 关 键 部 件 及 其 供 应 商 完 全 一 致 (ODM 情 况 ), 仅 制 造 商 商 标 型 号 命 名 改 变 ) 应 视 为 不 同 的 认 证 单 元, 产 品 检 验 可 在 生 产 厂 的 一 个 样 品 上 进 行 ; 对 同 一 制 造 商 的 不 同 生 产 厂 的 相 同 产 品 ( 同 上 ) 应 分 为 不 同 的 认 证 单 元, 原 则 上 只 做 一 次 产 品 检 验, 必 要 时 可 以 要 求 申 请 人 提 供 其 他 生 产 厂 的 样 品, 进 行 一 致 性 核 查 不 同 品 牌 应 放 在 不 同 认 证 单 元 3.2 申 请 认 证 提 交 资 料 3.2.1 申 请 资 料 (CQC 提 供, 申 请 人 填 写 ) a. 正 式 申 请 书 b. 工 厂 检 查 调 查 表 ( 附 质 量 手 册 目 录, 组 织 机 构 图 或 组 织 描 述 等, 首 次 申 请 时 ) c. 产 品 描 述 (CQC31-045201.01-2012) 及 其 他 必 要 的 产 品 说 明 文 件 d. 申 请 人 品 牌 使 用 声 明 及 授 权 文 件 ( 必 要 时 ) 3.2.2 证 明 资 料 a. 申 请 人 / 制 造 商 / 生 产 厂 的 注 册 证 明 ( 如 营 业 执 照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等 )( 首 次 申 请 时 ) b. 商 标 注 册 文 件 ( 首 次 申 请 时 ) c. ODM/OEM 协 议 或 声 明 d. 产 品 有 效 的 CCC 试 验 报 告 和 证 书 复 印 件 ( 本 机 构 颁 发 的 证 书 除 外 ) e. 申 请 人 为 销 售 者 进 口 商 时, 还 需 提 交 销 售 者 和 生 产 者 进 口 商 和 生 产 者 订 立 的 相 关 合 同 副 本 f. 代 理 人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 如 有 ) g. 其 他 需 要 的 文 件 4 产 品 检 验 4.1 样 品 4.1.1 送 样 原 则 CQC 从 申 请 认 证 单 元 中 选 取 能 耗 最 高 的 样 品 进 行 产 品 检 验, 每 个 认 证 单 元 选 取 一 个 样 品 认 证 单 元 中 包 括 两 类 或 两 类 以 上, 每 类 各 选 取 一 个 样 品 第 1 页 共 5 页
CQC31-045201-2012 由 认 证 申 请 人 ( 认 证 委 托 人 ) 负 责 按 CQC 的 要 求 选 送 样 品, 并 对 选 送 样 品 负 责 样 品 应 为 设 计 定 型 产 品, 并 通 过 国 家 CCC 认 证, 能 够 批 量 生 产 4.1.2 样 品 及 资 料 处 置 试 验 结 束 并 出 具 检 验 报 告 后, 有 关 资 料 由 检 测 机 构 保 存, 样 品 按 CQC 相 关 规 定 处 置 4.2 产 品 检 验 4.2.1 依 据 标 准 GB28380-2012 微 型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 或 CQC3114-2015 节 能 认 证 技 术 规 范 4.2.2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及 方 法 GB28380-2012 适 用 范 围 内 的 产 品 节 能 指 标 应 满 足 GB28380-2012 节 能 评 价 值 的 要 求, 按 照 GB28380-2012 中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检 测 ; 其 它 产 品 节 能 指 标 应 满 足 CQC3114-2015 的 要 求, 按 照 CQC3114-2015 中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检 测 4.2.3 判 定 样 品 检 验 应 符 合 GB28380-2012 节 能 评 价 值 或 CQC3114-2015 的 要 求, 若 任 何 1 项 不 符 合 要 求 时, 则 判 定 该 认 证 单 元 产 品 不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新 申 请 项 目 对 样 品 检 测 不 合 格 的 允 许 企 业 整 改, 重 新 送 检, 但 时 限 原 则 上 不 能 超 过 2 个 月 4.2.4 检 验 时 限 及 检 验 报 告 一 般 为 10 个 工 作 日 ( 因 检 测 项 目 不 合 格, 企 业 进 行 整 改 和 复 试 的 时 间 不 计 算 在 内 ) 从 收 到 样 品 和 检 测 费 用 起 计 算 由 CQC 指 定 的 检 测 机 构 对 样 品 进 行 检 验, 并 按 规 定 格 式 出 具 检 验 报 告 认 证 评 定 合 格 后, 检 测 机 构 负 责 给 申 请 人 ( 或 生 产 厂 ) 提 供 一 份 检 验 报 告 4.3 关 键 部 件 要 求 受 控 部 件 见 CQC31-045201.01-2012 产 品 描 述 受 控 部 件 中 主 板 和 电 源 有 多 个 型 号 时, 应 分 别 送 样 进 行 检 验 为 确 保 获 证 产 品 的 一 致 性, 受 控 部 件 技 术 参 数 / 规 格 / 型 号 / 制 造 商 /( 生 产 厂 ) 发 生 变 更 时, 持 证 人 应 及 时 提 出 变 更 申 请, 并 送 样 进 行 检 验 ( 或 提 供 书 面 资 料 确 认 ), 经 CQC 批 准 后 方 可 在 获 证 产 品 中 使 用 4.4 多 功 能 产 品 要 求 具 有 多 功 能 的, 原 则 上 应 对 每 种 独 立 能 力 进 行 检 验, 并 满 足 相 应 的 认 证 规 则 要 求 5 初 始 工 厂 检 查 5.1 检 查 内 容 1) 工 厂 检 查 的 内 容 为 工 厂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和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2) 检 查 场 所 应 覆 盖 申 请 认 证 的 所 有 型 号 产 品 和 所 有 加 工 场 所 3) 检 查 原 则 工 厂 检 查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 以 能 耗 指 标 / 效 率 为 核 心 以 研 发 / 设 计 采 购 生 产 和 进 货 检 验 过 程 检 验 最 终 检 验 为 两 条 基 本 检 查 路 线 突 出 关 键 / 特 殊 生 产 过 程 和 检 验 环 节 对 影 响 产 品 能 效 的 关 键 部 件 / 材 料 进 行 现 场 一 致 性 确 认, 并 对 工 厂 的 生 产 设 备 检 测 资 源 配 置 以 及 人 员 能 力 情 况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5.1.1 工 厂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检 查 按 CQC/F 002-2009 资 源 节 约 产 品 认 证 工 厂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要 求 和 表 1 进 行 检 查 表 1 节 能 认 证 工 厂 质 量 控 制 检 测 要 求 产 品 名 称 标 准 依 据 试 验 项 目 确 认 检 验 台 式 微 型 一 体 机 便 携 式 GB28380-2012 或 CQC3114-2015 典 型 能 源 消 耗 一 次 / 年 或 一 次 / 批 注 1: 确 认 检 验 是 为 验 证 产 品 持 续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进 行 的 抽 样 检 测, 确 认 检 验 应 按 标 准 的 规 定 进 行 ; 确 认 检 验 允 许 用 经 验 证 后 确 定 的 等 效 快 速 的 方 法 进 行 ; 注 2: 确 认 检 验 时, 若 工 厂 不 具 备 检 测 设 备, 可 委 托 实 验 室 试 验 第 2 页 共 5 页
5.1.2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CQC31-045201-2012 工 厂 检 查 时, 应 在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申 请 认 证 产 品 的 一 致 性, 至 少 抽 取 一 个 规 格 型 号 做 一 致 性 检 查, 重 点 核 实 以 下 内 容 1) 认 证 产 品 的 标 识 应 与 产 品 检 验 报 告 上 所 标 明 的 信 息 一 致 ; 2) 认 证 产 品 的 结 构 应 与 产 品 检 验 报 告 及 产 品 描 述 中 一 致 ; 3) 认 证 产 品 所 用 的 关 键 部 件 应 与 产 品 检 验 报 告 和 产 品 描 述 中 一 致 ; 5.1.3 工 厂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检 查 和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应 覆 盖 申 请 认 证 的 所 有 产 品 和 加 工 场 所 5.2 初 始 工 厂 检 查 时 间 一 般 情 况 下, 产 品 检 验 合 格 后, 再 进 行 初 始 工 厂 检 查 根 据 需 要, 产 品 检 验 和 工 厂 检 查 也 可 以 同 时 进 行 工 厂 检 查 原 则 上 应 在 产 品 检 验 结 束 后 一 年 内 完 成, 否 则 应 重 新 进 行 产 品 检 验 初 始 工 厂 检 查 时, 工 厂 应 生 产 申 请 认 证 范 围 内 的 产 品 初 始 工 厂 检 查 人 日 数 一 般 为 4 人 日 5.3 初 始 工 厂 检 查 结 论 检 查 组 负 责 报 告 检 查 结 论 工 厂 检 查 结 论 为 不 通 过 的, 检 查 组 直 接 向 CQC 报 告 工 厂 检 查 存 在 不 符 合 项 时, 工 厂 应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完 成 整 改,CQC 采 取 适 当 方 式 对 整 改 结 果 进 行 验 证 未 能 按 期 完 成 整 改 的 或 整 改 不 通 过 的, 按 工 厂 检 查 不 通 过 处 理 6 认 证 结 果 评 价 与 批 准 6.1 认 证 结 果 评 价 与 批 准 CQC 组 织 对 产 品 检 验 工 厂 检 查 结 果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评 价 合 格 后, 向 申 请 人 颁 发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每 一 个 申 请 认 证 单 元 颁 发 一 个 证 书 ) 6.2 认 证 时 限 在 完 成 产 品 检 验 和 工 厂 检 查 后, 对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的, 一 般 情 况 下 在 30 天 内 颁 发 认 证 证 书 6.3 认 证 终 止 当 产 品 检 验 不 合 格 或 工 厂 检 查 不 通 过 时,CQC 做 出 不 合 格 决 定, 终 止 认 证 终 止 认 证 后 如 要 继 续 申 请 认 证, 需 重 新 提 交 申 请 7 获 证 后 的 监 督 获 证 后 的 监 督 内 容 包 括 监 督 检 查 和 监 督 抽 样 7.1 监 督 检 查 7.1.1 监 督 检 查 频 次 一 般 情 况 下, 初 始 工 厂 检 查 结 束 6 个 月 后 即 可 以 安 排 年 度 监 督, 每 次 年 度 监 督 检 查 间 隔 不 超 过 12 个 月 若 发 生 下 述 情 况 之 一 可 增 加 监 督 频 次 : 1) 获 证 产 品 出 现 严 重 质 量 问 题 或 用 户 提 出 严 重 投 诉 并 经 查 实 为 申 请 人 责 任 的 ; 2)CQC 有 足 够 理 由 对 获 证 产 品 与 认 证 依 据 技 术 规 范 的 符 合 性 提 出 质 疑 时 ; 3) 有 足 够 信 息 表 明 制 造 商 生 产 厂 由 于 变 更 组 织 机 构 生 产 条 件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等 而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符 合 性 或 一 致 性 时 7.1.2 监 督 检 查 人 日 数 2 人 日. 工 厂 监 督 检 查 的 人 日 数 一 般 为 2 人 日, 对 不 同 制 造 商 每 个 可 增 加 0.5 人 日, 但 增 加 人 日 数 最 多 不 超 过 7.2 监 督 检 查 的 内 容 获 证 后 监 督 的 方 式 采 用 工 厂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的 监 督 检 查 + 认 证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CQC 根 据 CQC/F 002-2009 资 源 节 约 产 品 认 证 工 厂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要 求 对 工 厂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4 5 6 9 及 1 中 2) 3) 标 志 的 使 用 是 每 次 监 督 检 查 的 必 查 项 目 如 有 单 元 内 扩 展 或 增 加 认 证 单 元, 需 加 审 条 款 3 其 他 项 目 可 以 选 查. 第 3 页 共 5 页
获 证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内 容 与 初 始 工 厂 检 查 时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内 容 基 本 相 同 7.3 监 督 检 查 结 论 CQC31-045201-2012 检 查 组 负 责 报 告 监 督 检 查 结 论 监 督 检 查 结 论 为 不 通 过 的, 检 查 组 直 接 向 CQC 报 告 监 督 检 查 存 在 不 符 合 项 时, 工 厂 应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整 改,CQC 采 取 适 当 方 式 对 整 改 结 果 进 行 验 证 未 能 按 期 完 成 整 改 的 或 整 改 不 通 过 的, 按 监 督 检 查 不 通 过 处 理 7.4 监 督 抽 样 CQC 在 年 度 监 督 时 对 获 证 产 品 抽 样 检 验 ( 抽 取 的 检 测 样 品 不 包 括 监 督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到 期 需 要 复 审 换 证 证 书 所 含 的 产 品 型 号 ) 检 验 样 品 应 在 工 厂 生 产 的 合 格 品 中 ( 包 括 生 产 线 仓 库 市 场 ) 随 机 抽 取, 每 个 生 产 厂 ( 场 地 ) 抽 取 1 个 获 证 单 元 的 样 品 1 台 进 行 检 验 ( 有 多 个 单 元 / 型 号 的 企 业, 每 年 度 抽 样 单 元 / 型 号 应 不 同 ), OEM 不 同 制 造 商 产 品 需 分 别 抽 样 检 验 产 品 抽 样 检 验 依 据 项 目 方 法 及 判 定 同 本 规 则 4.2 中 的 要 求 工 厂 应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样 品 送 至 指 定 的 检 验 机 构 检 验 机 构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检 验 如 果 监 督 检 验 不 合 格, 则 判 定 该 证 书 所 覆 盖 型 号 不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该 证 书 立 即 暂 停 ; 同 时 对 其 他 认 证 单 元 重 新 制 定 抽 样 方 案, 如 果 样 品 检 验 结 果 仍 不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则 判 定 该 工 厂 此 类 产 品 所 有 证 书 所 覆 盖 型 号 不 符 合 认 证 要 求, 证 书 暂 停 并 对 外 公 告 7.5 结 果 评 价 CQC 组 织 对 监 督 检 查 结 论 监 督 检 验 结 论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评 价 合 格 的, 认 证 证 书 持 续 有 效 当 监 督 检 查 不 通 过 或 监 督 检 验 不 合 格 时, 则 判 定 年 度 监 督 不 合 格, 按 照 9.2 规 定 执 行 8. 复 审 复 审 包 括 产 品 检 验 和 工 厂 检 查. 8.1 复 审 产 品 检 验 证 书 有 效 期 满 前 6 个 月, 认 证 委 托 人 可 提 交 复 审 申 请, 按 新 申 请 要 求 进 行 产 品 检 验 ; 同 时, 认 证 委 托 人 提 供 有 效 的 工 厂 监 督 检 查 报 告. 8.2 复 审 工 厂 检 查 首 张 证 书 有 效 期 满 前 6 个 月 提 交 复 审 申 请, 按 新 申 请 要 求 进 行 产 品 检 验 ( 参 照 4.2); 首 张 证 书 获 得 后, 每 隔 2 年, 需 以 一 次 全 要 素 监 督 检 查 作 为 复 审 工 厂 检 查, 检 查 人 日 数 一 般 为 3 人 日 8.3 复 审 结 果 评 价 产 品 检 验 合 格 且 工 厂 监 督 检 查 报 告 符 合 要 求, 重 新 颁 发 认 证 证 书 9. 认 证 证 书 9.1 认 证 证 书 的 保 持 9.1.1 证 书 的 有 效 性 本 规 则 覆 盖 产 品 的 认 证 证 书 有 效 期 3 年 证 书 有 效 性 通 过 定 期 的 监 督 维 持 9.1.2 认 证 产 品 的 变 更 9.1.2.1 变 更 的 申 请 证 书 上 的 内 容 发 生 变 化 时, 或 产 品 中 涉 及 认 证 指 标 的 设 计 结 构 参 数 外 形 关 键 部 件 发 生 变 更 时, 证 书 持 有 者 应 向 CQC 提 出 申 请 9.1.2.2 变 更 评 价 和 批 准 CQC 根 据 变 更 的 内 容 和 提 供 的 资 料 进 行 评 价, 确 定 是 否 可 以 变 更 如 需 安 排 试 验 和 / 或 工 厂 检 查, 则 试 验 合 格 和 / 或 工 厂 检 查 通 过 后 方 能 进 行 变 更 原 则 上, 应 以 最 初 进 行 产 品 试 验 的 认 证 产 品 为 变 更 评 价 的 基 础, 试 验 和 工 厂 检 查 按 CQC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对 符 合 要 求 的, 批 准 变 更 换 发 新 证 书 的, 新 证 书 的 编 号 批 准 有 效 日 期 保 持 不 变, 并 注 明 换 证 日 期 9.2 认 证 证 书 的 暂 停 恢 复 注 销 和 撤 销 证 书 的 使 用 应 符 合 CQC 有 关 证 书 管 理 规 定 的 要 求 当 证 书 持 有 者 违 反 认 证 有 关 规 定 或 认 证 产 品 达 不 到 认 证 要 求 时,CQC 按 有 关 规 定 对 认 证 证 书 做 出 相 应 的 暂 停 撤 消 和 注 销 的 处 理, 并 将 处 理 结 果 进 行 公 告 第 4 页 共 5 页
CQC31-045201-2012 证 书 暂 停 期 间, 证 书 持 有 者 如 需 要 恢 复 认 证 证 书, 应 在 规 定 的 暂 停 期 限 内 向 CQC 提 出 恢 复 申 请,CQC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恢 复 处 理 否 则,CQC 将 撤 销 或 注 销 被 暂 停 的 认 证 证 书 10 认 证 范 围 扩 大 10.1 单 元 内 扩 展 认 证 证 书 持 有 者 需 要 增 加 与 已 经 获 得 认 证 的 产 品 为 同 一 认 证 单 元 的 产 品 认 证 范 围 时, 应 按 新 申 请 办 理. 原 则 上 认 证 证 书 持 有 者 需 按 本 规 则 4 产 品 检 验 中 的 要 求 选 送 样 品 由 实 验 室 进 行 确 认 通 过 核 查 扩 展 产 品 与 原 认 证 产 品 的 一 致 性, 确 认 原 认 证 结 果 对 扩 展 产 品 的 有 效 性, 针 对 差 异 和 / 或 扩 展 的 范 围 做 补 充 检 验 或 / 和 检 查, 并 单 独 颁 发 认 证 证 书 原 则 上, 应 以 最 初 进 行 产 品 检 验 的 认 证 产 品 为 扩 展 评 价 的 基 础 10.2 认 证 范 围 扩 大 ( 增 加 认 证 单 元 ) 认 证 证 书 持 有 者 增 加 证 书 认 证 单 元 覆 盖 范 围 外 产 品 时 按 新 认 证 单 元 申 请 认 证, 并 按 本 规 则 4 产 品 检 验 的 要 求 进 行 产 品 检 验. 一 般 情 况 下, 单 元 内 扩 展 或 增 加 认 证 单 元 不 进 行 工 厂 检 查, 结 合 下 次 年 度 监 督 对 增 加 产 品 的 工 厂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及 产 品 的 一 致 性 进 行 核 查, 此 时 需 增 加 对 CQC/F 002-2009 资 源 节 约 产 品 认 证 工 厂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要 求 条 款 3 的 审 核 11 产 品 认 证 标 志 的 使 用 证 书 持 有 者 应 按 CQC 标 志 管 理 办 法 申 请 备 案 或 购 买 标 志 使 用 标 志 应 符 合 CQC 标 志 管 理 办 法 11.1 准 许 使 用 的 标 志 样 式 获 证 产 品 允 许 使 用 如 下 认 证 标 志 : 不 允 许 使 用 变 形 标 志 11.2 加 施 方 式 证 书 持 有 者 应 向 CQC 购 买 标 准 规 格 的 标 志, 或 者 申 请 并 按 CQC 标 志 管 理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合 适 的 方 式 来 加 施 认 证 标 志 应 在 产 品 本 体 明 显 位 置 或 最 小 包 装 说 明 书 上 加 施 认 证 标 志 12 收 费 认 证 费 用 按 CQC 有 关 规 定 收 取 第 5 页 共 5 页
CQC31-045201.01-2012 产 品 描 述 申 请 编 号 : 产 品 规 格 型 号 : 一 关 键 部 件 部 件 名 称 主 板 位 号 型 号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 规 格 ) 输 入 电 压 生 产 厂 输 入 电 流 / 功 率 电 源 输 入 频 率 输 出 电 压 输 出 电 流 / 功 率 制 造 商 CPU / / 核 数, 主 频 制 造 商 内 存 / / GB / GPU / / 位 宽, 频 率 / 硬 盘 / / GB, 数 量 / 生 产 厂 / 制 造 商 ( 全 称 ) 制 造 商 ( 按 产 品 型 号 填 写 ) 证 书 编 号 / 其 他 包 括 3C 证 书 号 和 节 能 证 书 号, 如 不 能 写 节 能 证 书 号 视 为 该 电 源 没 有 通 过 节 能 认 证. 二 产 品 描 述 适 用 标 准 GB28380-2012 CQC3114-2015 产 品 分 类 台 式 微 型 一 体 机 便 携 式 O 类 I1 类 I2 类 I3 类 节 能 产 品 类 型 A 类 B 类 C 类 D 类 D1 类 D2 类 D3 类 D4 类 D5 类 D6 类 CPU 单 核 双 核 核 型 号 主 频 内 存 制 造 商 型 号 规 格 GB GPU 制 造 商 型 号 规 格 位 宽 频 率 硬 盘 制 造 商 型 号 规 格 GB 数 量 屏 幕 尺 寸 英 寸 操 作 系 统 电 源 性 质 AC DC 产 品 规 格 三 其 他 材 料 产 品 铭 牌 ( 贴 于 本 页 背 面 ) 四 申 请 人 声 明 本 组 织 保 证 该 规 格 型 号 产 品 与 认 证 中 心 最 终 确 认 的 样 品 描 述 及 受 控 部 件 清 单 保 持 一 致 产 品 获 证 后, 如 果 受 控 部 件 需 进 行 变 更 ( 增 加 替 代 ), 本 组 织 将 向 认 证 中 心 提 出 变 更 申 请, 未 经 认 证 中 心 的 认 可, 不 会 擅 自 变 更 使 用, 以 确 保 该 规 格 型 号 产 品 在 认 证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始 终 符 合 节 能 产 品 认 证 要 求 本 组 织 保 证 该 规 格 型 号 产 品 只 配 用 经 认 证 中 心 最 终 确 认 的 上 述 受 控 部 件 申 请 人 :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