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

Similar documents
<4D F736F F D203120B8A3BDA8CAA1BDBBCDA8D4CBCAE4CFB5CDB3A1B0C6BDB0B2BDBBCDA8A1B1B4B4BDA8BBEEB6AFCAB5CAA9B7BDB0B82E646F63>

51 石 景 山 路 石 景 山 十 万 坪 人 行 横 道 灯 西 向 东 八 角 街 道 段 石 景 山 路 52 石 景 山 路 八 角 路 口 由 西 向 东 八 角 路 口 53 八 角 路 八 角 路 口 东 东 西 双 向 八 角 路 口 东 54 方 庄 路 八 里 河 路 口 北

2.1 公 猪 的 引 入 公 猪 健 康 选 择 : 选 择 公 猪 时 必 须 考 虑 其 来 源, 引 进 外 来 公 猪 要 求 从 安 全 系 数 高 的 场 家 选 种 无 特 定 传 染 病, 至 少 半 年 年 确 定 为 无 疫 区, 经 过 抽 血 检 查 合 格 后

深圳市打通断头路三年行动计划

地会字〔2014〕XXX号

<4D F736F F D20CAAEC8FDCEE5BABDB5C0D6CEC0EDBDA8C9E8B9E6BBAEBBB7C6C02DBCF2B1BE>



szj1.s92

km

万山红遍农业示范园草莓调查研究

Microsoft Word - hydro_wang_chinese.doc

绝密★启用前

L

66 海 洋 开 发 与 管 理 2014 年 助 环 球 帆 船 赛 的 举 办,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中 国 三 亚 的 国 际 知 名 度 2 2 三 亚 旅 游 业 发 展 现 状 近 年 来, 三 亚 市 以 建 设 国 际 性 热 带 滨 海 旅 游 城 市 为 目 标, 积 极 实

:, : ,(4) ,32 21 :,,( ) : ,(2).--3 7

Microsoft Word - Yang Yong report supl






Microsoft Word - 桂政发12号.doc

2012/3 2012/ /7 2012/ /11

<CAA9B9A4C6C0B1EAB1ED2D2D E786C73>

目 录 目 录 全 国 动 态 大 力 促 进 企 业 开 展 农 业 科 技 创 新... 1 济 南 市 商 河 县 土 地 流 转 助 推 现 代 大 农 业... 2 山 东 省 农 村 农 业 信 息 化 示 范 省 建 设 进 展 顺 利... 3 国 家 农 村 农 业 信 息 化 示

Microsoft Word - IPP545 CHINESE v1 IPP P126454_PUBLIC disclosed _Box365786B-Yining Urban Transport-SA-Chinese.doc

untitled

9 (m) (m)

<4D F736F F D20C4E1BC76A4F1C1C9B0F2A661B8EAB054312E646F63>

2

直航北疆豪華10+1日 (贈東歸‧印象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 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4D F736F F D20C4CFCDA8B8DBBFDAD4C2B1A8A3A C4EAB5DA35C6DAA3AC31322E30352E3138A3A92D2D2E646F63>

太魯閣國家公園【遊憩資訊】

[2000]

Microsoft Word - 102年保証出團行程-嚴勇泉最新-0226.doc

99下民主法治教育 法律常識測驗題庫

<4D F736F F D20A8CABAADB0AAB374C54BB8F4BB50BAADB9E7ABB0BBDAB0AAB374C54BB8F435322E646F63>

除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外, 发 行 人 没 有 委 托 或 授 权 任 何 其 他 人 或 实 体 提 供 未 在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中 列 明 的 信 息 和 对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作 任 何 说 明 投 资 人 若 对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公路中心2012年度工作总结(概要)

Microsoft Word - No_HK

新 闻 热 线 院 E 原 mail 院 2 综 合 新 闻 /5/6 星 期 三 编 辑 院 弥 版 式 院 莉 自 觉 履 行 一 岗 双 责 深 入 推 进 廉 政 建 设 市 教 育 局 作 为 全 市 教 育 系 统 党 风

<C9BDB6ABCCA9D1F4CAB5D2B5D3D0CFDEB9ABCBBE C4EAB0EBC4EAB6C8B1A8B8E62E706466>

????????????????????

Microsoft Word - Wuxi-RAP-Chinese.doc

<4D F736F F D20B0B2BBD5BCA8CFAAB3E9CBAED0EEC4DCB5E7D5BEBBB7BEB3D3B0CFECB1A8B8E6CAE9BCF2D0B4B1BE2DD0DEB8C42E646F63>

醒 吾 科 技 大 學 103 年 度 連 鎖 加 盟 經 營 管 理 產 業 碩 士 專 班 秋 季 班 目 錄 項 目 簡 章 目 錄 頁 碼 重 要 日 程 表 1 壹 招 生 目 的 2 貳 報 名 資 格 2 參 修 業 規 定 2 肆 學 生 權 利 義 務 及 未 履 約 罰 則 說

Microsoft Word doc

爱上版琅--西双版纳、琅勃拉邦四飞五日游

动力厂安全规程

宿迁人事考试网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华图教育】


71期一日遊

Microsoft PowerPoint - week5河川環境生態


,,,,,,,,, (1),,,,,,,,,,,,,,,,,,, 112 1,,,,,,,,,,,

附 件 5 资 格 审 查 要 求 附 件 5-1 资 质 项 目 要 求 备 注 1 具 备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公 路 工 程 专 业 乙 级 及 以 上 监 理 资 资 质 质 ; 2 持 有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核 发 的 有 效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Microsoft Word - 調査02周群英.doc

<4D F736F F D20B773B164A473B9C5A9FAB4F2A473C3F82DA7EBBD5A2E646F63>

甘肃省水功能区划成果报告

組.indd

untitled

水功能区划报告

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技组

2005年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课改区)

张 英 洪 等 : 北 京 市 乡 村 治 理 现 状 及 问 题 研 究 北 沟 村 治 理 的 主 要 做 法 和 特 点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是 村 规 民 约 涉 及 村 干 部 和 村 民 生 产 生 活 的 各 个 方 面, 非 常 具 体 详 细 现 行 的 村 规 民 约 涵

2014為福爾摩沙留下完整海岸 活動企劃初稿

<4D F736F F D20D6D0B9FABBB7BEB3D3EBB7A2D5B9B9FABCCABACFD7F7CEAFD4B1BBE1C4EAB6C8D5FEB2DFB1A8B8E6>

Microsoft PowerPoint - 赣江流域规划修编简介.ppt [Compatibility Mode]

全面发展钢铁制造业的信息化服务


滨 江 公 园 ( 起 点 ) 沿 江 大 道 白 沙 路 东 山 大 道 西 陵 一 路 夷 陵 大 道 云 集 路 自 立 路 陶 珠 路 滨 江 公 园 ( 终 点 ) ( 三 ) 健 康 跑 线 路 滨 江 公 园 ( 起 点 ) 沿 江 大 道 白 沙 路 东 山 大 道 五 一 广 场


Microsoft Word - 项目简本.doc

营改增宣贯 5月13日 红头加入.doc

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

監察院陳情書法規部份之答復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 105\302\262\263\271.doc)


星河37期.FIT)

年 第 期 许 德 刚 基 于 遗 忘 因 子 -./ 算 法 的 自 适 应 直 达 波 对 消 技 术 * 达 站 周 围 的 环 境 可 能 比 较 复 杂 来 自 近 距 离 不 同 固 定 物 体 所 反 射 的 多 径 信 号 也 强 于 回 波 信 号 大 大 影 响 了 雷 达 的

Untitiled

<4D F736F F D20B7E7C1A6B7A2B5E7B3A1B5E7C6F8C9E8B1B8BCB0CFB5CDB3BCBCCAF5B9E6B7B62E646F63>

一 三 九 公 司 彬 东 西 详 查 基 金 项 目 通 过 国 土 资 源 厅 评 审 6 月 7 日, 我 公 司 编 制 的 陕 西 省 黄 陇 侏 罗 纪 煤 田 彬 长 矿 区 彬 东 井 田 西 勘 查 区 详 查 ( 中 间 ) 地 质 报 告 通 过 陕 西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Microsoft Word 轉學考簡章公告 docx

附 件 5-2 业 绩 项 目 要 求 备 注 业 绩 近 5 年 内 至 少 独 立 完 成 2 个 监 理 合 同, 单 个 合 同 段 在 10km 及 以 上 的 二 级 及 以 上 公 路 建 设 工 程 或 公 路 大 中 修 工 程 的 施 工 监 理 任 务 ; 或 近 5 年 内

文 化 觀 光 展 現 深 厚 內 涵 在 地 文 化 鄉 土 特 色 瑰 寶 苗 栗 縣 位 於 台 灣 中 北 部, 境 內 多 山 少 平 原, 並 有 數 條 河 流 貫 穿 其 間, 造 就 了 美 麗 的 山 城 景 色 在 人 文 方 面, 也 因 為 融 合 了 客 閩 原 住 民

(A) (B) (C) (D) (E). ( ) ( ) ( ) ( ) (A) (B) (C) (D) (E) ( ) ( ) ( ) ( ) (A) (B) (C) (D) (E). ( ) ( ) ( ) ( ) (A) (B) (C) (D) (E) ( ) ( ) ( ) (A) (B)

总报告

....(..).eps

安徽省十二五天然气加气站发展规划


Microsoft Word - 01文本-A doc

<B5DA34D5C22E696E6464>

篇名.doc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Transcription:

出 國 報 告 ( 出 國 類 別 : 考 察 ) 日 本 古 物 保 存 機 制 及 進 出 口 管 理 現 況 服 務 機 關 : 文 化 部 文 化 資 產 局 姓 名 職 稱 : 梁 華 綸 古 物 遺 址 組 組 長 李 明 俊 古 物 遺 址 組 副 研 究 員 派 赴 國 家 : 日 本 出 國 期 間 :102 月 11 月 5 日 至 11 日 報 告 日 期 :102 年 12 月 25 1

摘 要 在 日 本 古 物 的 規 範 採 用 指 定 制, 將 有 形 文 化 財 分 為 國 寶 重 要 文 化 財 及 登 錄 文 化 財 為 保 護 經 指 定 或 登 錄 之 文 化 財, 在 法 規 中 明 訂 保 存 修 理 公 開 展 出 的 條 件 及 必 要 措 施 與 環 境 調 查 等 要 項, 加 上 古 物 分 級 登 錄 實 施 程 序 古 物 進 出 口 管 理 制 度 等 各 方 面, 皆 需 藉 由 實 務 考 察, 作 為 我 國 古 物 行 政 操 作 執 行 面 之 參 考 就 古 物 管 理 行 政 而 論, 日 本 文 化 廳 的 古 物 業 務 部 門 擁 有 三 分 之 二 左 右 研 究 人 員 背 景 的 行 政 官 員 ; 而 進 行 古 物 調 查 第 一 線 工 作 的 文 化 鑑 察 官, 更 多 是 學 有 專 精 的 文 物 專 家 因 此, 日 本 政 府 對 於 古 物 相 關 的 調 查 指 定 保 存 修 護 及 公 開 ( 活 化 再 利 用 ) 等 等 事 務, 都 能 發 揮 其 專 業 能 力, 將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工 作 發 揮 正 面 積 極 的 功 能, 並 能 對 地 方 的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發 揮 影 響 力 因 此, 以 行 政 專 業 能 力 為 基 礎, 日 本 確 有 值 得 我 國 參 考 學 習 之 處 2

目 錄 壹 前 言 4 一 國 內 外 環 境 情 勢 分 析 4 二 我 國 古 物 政 策 4 三 目 前 我 國 古 物 保 存 機 制 及 進 出 口 管 理 現 況 5 四 考 察 緣 由 與 目 的 6 貳 行 程 安 排 及 參 訪 議 題 7 一 考 察 行 程 7 二 拜 會 單 位 會 談 重 點 及 參 訪 內 容 8 ( 一 ) 文 化 廳 文 化 財 部 8 ( 二 )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13 ( 三 )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17 ( 四 )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21 ( 五 ) 京 都 國 立 博 物 館 24 ( 六 ) 奈 良 國 立 博 物 館 正 倉 院 展 27 ( 七 ) 京 都 世 界 文 化 遺 產 34 ( 八 ) 奈 良 世 界 文 化 遺 產 41 參 參 訪 心 得 48 一 參 訪 蒐 集 資 料 48 二 參 訪 地 相 關 計 畫 措 施 或 政 策 分 析 49 ( 一 ) 規 劃 面 49 ( 二 ) 執 行 面 49 ( 三 ) 效 益 面 50 三 與 我 國 相 關 政 策 之 比 較 分 析 50 肆 建 議 事 項 50 一 立 即 可 行 建 議 50 二 中 長 期 建 議 52 3

壹 前 言 一 國 內 外 環 境 情 勢 分 析 有 關 古 物 業 務 自 民 國 94 年 由 行 政 院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成 為 古 物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後, 首 要 業 務 重 點 在 積 極 推 動 國 寶 重 要 古 物 之 指 定 工 作, 並 輔 助 縣 市 政 府 辦 理 古 物 普 查 及 一 般 古 物 登 錄 工 作, 文 化 部 自 101 年 成 立 後, 大 致 亦 接 續 執 行 上 述 業 務 自 民 國 94 年 至 今, 依 文 資 法 第 64 條 及 施 行 細 則 第 18 條, 包 括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國 立 歷 史 博 物 館 國 家 圖 書 館 等 13 個 古 物 保 管 機 關, 以 及 直 轄 市 縣 市 等 單 位 已 提 報 並 經 指 定 公 告 相 當 數 量 之 國 寶 及 重 要 古 物, 為 我 國 古 物 保 存 工 作 奠 定 初 步 的 基 礎 未 來 除 持 續 進 行 指 定 工 作 外, 對 於 古 物 之 保 存 維 護 修 復 及 活 化 再 利 用 等 工 作, 亦 須 逐 步 展 開 本 局 曾 於 98 年 針 對 國 外 文 物 管 理 政 策 及 法 規 進 行 蒐 集 分 析, 其 結 論 認 為 各 國 對 於 文 物 之 定 義 及 分 類 的 看 法 都 不 一 致, 且 因 國 情 不 同, 在 文 物 管 理 政 策 與 法 規 的 訂 定 亦 有 不 同 1 相 較 之 下, 我 國 古 物 指 定 登 錄 工 作 的 精 神 大 致 上 是 仿 效 日 本 的, 然 而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雖 已 立 法 30 年, 但 古 物 相 關 行 政 工 作, 仍 有 許 多 不 足 之 處, 無 論 法 令 之 修 訂 及 執 行 上 遭 遇 之 問 題, 都 有 必 要 瞭 解 國 外 相 關 經 驗 以 資 借 鏡 二 我 國 古 物 政 策 目 前 文 化 部 之 古 物 業 務, 係 由 本 局 古 物 遺 址 組 負 責, 對 於 古 物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之 政 策 如 下 : ( 一 ) 整 合 古 物 保 存 守 護 體 系, 完 備 古 物 保 存 環 境 : 積 極 推 動 國 寶 及 重 要 古 物 指 定, 並 輔 導 縣 市 政 府 古 物 清 查 登 錄 及 保 存 維 護 工 作, 建 立 整 合 中 央 地 方 與 各 級 博 物 館 之 古 物 保 存 守 護 網 絡 與 工 作 體 系 同 時 檢 討 現 行 古 物 法 規, 配 套 博 物 館 法 立 法, 修 訂 古 物 分 級 及 保 存 維 護 法 規 制 度, 結 合 制 度 面 與 實 質 面, 建 立 古 物 保 存 優 質 環 境 ( 二 ) 加 強 古 物 出 進 口 管 理, 古 物 保 存 與 世 界 接 軌 : 為 避 免 國 家 文 化 資 產 流 失, 法 德 日 英 美 加 中 國 等 文 保 先 進 國 皆 對 可 移 動 文 化 資 1 國 外 文 物 管 理 鑑 定 相 關 政 策 及 法 規 資 料 蒐 集 分 析 計 畫, 行 政 院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文 化 資 產 總 管 理 處 籌 備 處, 民 國 98 年, 頁 186 4

產 ( 古 物 ) 皆 採 取 出 口 管 制 措 施 然 我 國 現 行 文 資 法 之 古 物 出 進 口 管 理 法 源 不 足, 又 與 關 稅 法 貿 易 法 等 進 出 口 相 關 法 規 無 整 合 配 套, 古 物 出 進 口 管 理 出 現 嚴 重 漏 洞 當 務 之 急, 須 強 化 古 物 出 進 口 管 理 法 源 與 相 關 法 規, 整 合 協 調 進 出 口 管 理 機 關, 建 立 古 物 出 進 口 實 務 操 作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並 積 極 參 與 防 止 被 盜 或 非 法 出 口 古 物 通 報 國 際 合 作, 有 效 防 制 我 國 古 物 文 化 資 產 流 散 國 外 ( 三 ) 促 進 保 存 修 護 專 業 國 際 交 流, 落 實 古 物 保 存 維 護 : 博 物 館 典 藏 管 理 保 存 修 復 專 業 是 落 實 古 物 保 存 之 基 礎, 結 合 各 級 博 物 館 專 業 技 術 與 人 力 資 源, 並 引 進 國 外 保 存 修 護 技 術 與 專 業 人 才, 促 進 合 作 推 動 古 物 保 存 修 復 並 辦 理 國 內 專 業 人 才 培 訓 計 畫, 從 基 礎 落 實 古 物 保 存 維 護 ( 四 ) 開 發 古 物 文 化 創 意 價 值, 宣 揚 臺 灣 多 元 文 化 之 光 : 古 物 承 載 著 各 時 代 各 族 群 文 化 的 精 華 積 澱 推 展 多 面 向 古 物 保 存 教 育 活 動, 對 內 提 高 國 人 古 物 保 存 共 識, 並 開 發 古 物 多 元 文 化 創 意 價 值, 藉 以 為 永 續 保 存 古 物 之 經 費 支 援 同 時 鼓 勵 公 私 立 博 物 館 辦 理 古 物 展 覽 及 國 際 文 化 交 流, 對 外 宣 揚 我 國 古 物 文 化 資 產 價 值, 讓 臺 灣 多 元 文 化 與 族 群 資 產 向 世 界 發 光 三 目 前 我 國 古 物 保 存 機 制 及 進 出 口 管 理 現 況 目 前 我 國 古 物 保 存 機 制, 主 要 係 依 據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 以 下 簡 稱 文 資 法 ) 第 3 條 第 1 項 第 63~75 條 ( 古 物 章 ) 及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施 行 細 則 相 關 規 定 為 推 動 依 據 相 關 的 執 行 項 目 及 現 況 簡 述 如 下 : ( 一 ) 國 寶 重 要 古 物 指 定 及 一 般 古 物 登 錄 業 務 古 物 之 指 定 登 錄, 係 古 物 保 存 維 護 之 基 礎 工 作, 如 同 文 物 之 身 分 證 一 般, 經 過 指 定 的 登 錄 的 文 物 才 是 法 定 的 古 物, 後 續 的 保 存 維 護 修 復 及 活 化 再 利 用 才 於 法 有 據 依 文 資 法 第 63 條 規 定 : 古 物 依 其 珍 貴 稀 有 價 值, 分 為 國 寶 重 要 古 物 及 一 般 古 物 目 前 國 寶 重 要 古 物 之 指 定 作 業, 係 就 各 古 物 保 管 機 關 ( 構 ) 所 提 報 暫 行 分 級 國 寶 重 要 古 物 依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古 5

物 分 級 登 錄 指 定 及 廢 止 審 查 辦 法 及 古 物 審 議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相 關 規 定, 先 組 成 專 案 小 組 進 行 實 物 勘 查, 並 做 成 分 級 指 定 建 議, 再 提 送 古 物 審 議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進 行 公 告 作 業 至 102 年 12 月 止, 已 公 告 指 定 之 國 寶 為 222 組 572 件 重 要 古 物 為 637 組 3405 件, 合 計 859 組 3977 件 至 於 各 直 轄 ( 縣 ) 市 政 府 登 錄 的 古 物 則 有 483 組 7127 件 ( 二 ) 輔 助 縣 市 辦 理 古 物 調 查 登 錄 與 保 存 維 護 及 教 育 推 廣 事 項 依 據 本 局 輔 導 直 轄 市 及 縣 市 政 府 與 民 間 推 動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維 護 計 畫 作 業 要 點, 針 對 各 直 轄 ( 縣 ) 市 提 報 之 古 物 類 有 形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維 護 計 畫, 進 行 補 助 本 年 度 計 補 助 各 縣 市 政 府 包 括 古 物 普 查 調 查 研 究 案 及 古 物 保 存 修 護 等 案 ( 三 ) 古 物 進 出 口 管 理 1. 國 寶 及 重 要 古 物 出 國 審 查 2. 國 外 及 大 陸 地 區 中 華 古 物 運 入 國 內 展 覽 案 件 審 查 3. 國 內 古 物 出 口 申 請 ( 四 ) 古 物 法 制 研 修 及 相 關 教 育 推 廣 活 動 1. 針 對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古 物 相 關 章 節 條 文, 以 及 相 關 子 法 進 行 研 修 2. 編 印 國 寶 及 重 要 古 物 手 札, 並 與 學 術 機 構 或 大 專 院 校 合 辦 與 古 物 相 關 之 教 育 推 廣 活 動 四 考 察 緣 由 與 目 的 日 本 的 文 物 是 以 文 化 財 保 護 法 下 之 制 度 來 受 保 護 與 管 理, 由 文 部 科 學 省 轄 下 的 文 化 廳 負 責 執 行 業 務, 包 括 調 查 指 定 保 存 及 公 開 之 事 務 流 程 其 有 形 文 化 財 ( 美 術 工 藝 品 ) 內 容 與 我 國 古 物 定 義 相 關, 指 在 日 本 歷 史 上 具 有 特 殊 意 義 與 藝 術 價 值 的 文 物, 及 具 有 學 術 及 歷 史 研 究 的 考 古 資 料 等 在 日 本 古 物 的 規 範 採 用 指 定 制, 將 文 物 分 為 三 級 : 國 寶 重 要 文 化 財 及 登 錄 文 化 財 為 保 護 經 指 定 或 登 錄 之 文 化 財, 在 法 規 中 明 訂 保 存 修 理 公 開 展 出 的 條 件 6

及 必 要 措 施 與 環 境 調 查 等 要 項, 加 上 古 物 分 級 登 錄 實 施 程 序 古 物 進 出 口 管 理 制 度 等 各 方 面, 皆 需 藉 由 實 務 考 察, 作 為 我 國 古 物 行 政 操 作 執 行 面 之 參 考 以 文 化 財 保 護 制 度 中 有 關 古 物 的 系 統 為 基 礎 作 考 察, 亦 即 包 括 古 物 的 保 存 管 理 與 維 護, 參 訪 日 本 國 立 古 物 保 管 機 構 公 立 博 物 館 及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瞭 解 各 類 古 物 保 存 維 護 及 相 關 研 究 調 查 方 式, 並 考 察 如 何 運 用 行 政 效 力 保 存 維 護 及 活 用 古 物 貳 行 程 安 排 及 參 訪 議 題 一 考 察 行 程 日 期 行 程 日 方 接 待 人 員 或 考 察 內 容 備 註 11/5 ( 二 ) 下 午 : 台 北 東 京 路 程 上 午 : 略 與 文 部 科 學 省 文 化 廳 官 員 會 晤 11/6 ( 三 ) 11/7( 四 ) 11/8( 五 ) 下 午 : 拜 會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上 午 : 拜 會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下 午 : 參 訪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東 京 京 都 ( 新 幹 線 ) 上 午 : 拜 會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石 崎 武 志 副 所 長 友 田 正 彥 文 化 遺 產 國 際 合 作 中 心 保 存 計 畫 研 究 室 室 長 北 野 信 彥 保 存 修 復 科 學 中 心 傳 統 技 術 研 究 室 室 長 松 本 伸 之 學 藝 企 劃 部 長 神 庭 信 幸 學 藝 研 究 部 保 存 修 復 課 課 長 救 仁 鄉 秀 明 學 藝 研 究 部 展 品 管 理 課 登 錄 室 室 長 借 展 與 特 別 觀 覽 室 室 長 特 展 : 京 都 特 展 東 洋 館 森 本 晉 企 劃 調 整 部 國 際 遺 跡 研 究 室 室 長 平 澤 毅 文 化 遺 產 部 景 觀 研 究 室 室 長 田 代 亞 紀 子 企 劃 調 整 部 國 際 遺 跡 研 究 室 特 別 研 究 員 7

下 午 : 拜 會 京 都 國 立 博 物 館 宮 川 禎 一 學 藝 部 企 劃 室 室 長 吳 孟 晉 學 藝 部 展 品 管 理 室 研 究 員 11/9( 六 ) 參 訪 京 都 世 界 遺 產 二 条 城 金 閣 寺 龍 安 寺 上 午 : 奈 良 國 立 博 物 館 參 觀 奈 良 國 立 博 物 館 興 福 寺 興 福 寺 國 寶 館 第 65 屆 正 倉 院 展 及 東 大 寺 東 大 寺 文 物 展 示 館 11/10( 日 ) 參 訪 奈 良 世 界 遺 產 平 城 宮 跡 : 太 極 殿 遺 構 展 示 館 下 午 : 參 訪 奈 良 平 城 宮 跡 11/11( 一 ) 奈 良 大 阪 台 北 路 程 二 拜 會 單 位 會 談 重 點 及 參 訪 內 容 本 次 考 察 行 程 承 本 部 駐 日 本 臺 北 文 化 中 心 協 助, 於 事 前 正 式 函 請 各 拜 會 單 位 告 知 拜 會 人 員 及 擬 交 流 問 題, 均 獲 相 關 單 位 積 極 回 應, 亦 派 出 業 務 相 關 人 員 接 待 其 中, 文 化 廳 官 員 礙 於 官 方 身 分, 僅 同 意 於 第 三 地 會 晤, 時 間 亦 限 制 30 分 鐘 此 外,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及 各 國 立 博 物 館 等 單 位, 由 於 非 具 正 式 官 方 身 分, 態 度 相 對 友 善, 互 動 亦 相 當 積 極 以 下 僅 就 依 會 晤 及 拜 會 順 序, 說 明 會 晤 議 題 及 內 容 重 點 外, 並 簡 要 介 紹 這 些 單 位 : ( 一 ) 文 化 廳 文 化 財 部 1. 簡 介 : 文 化 廳 中 與 古 物 業 務 相 關 的 單 位, 是 文 化 廳 下 文 化 財 部 的 美 術 學 藝 課, 負 責 與 美 術 工 藝 品 ( 繪 畫 雕 刻 工 藝 品 書 輯 典 籍 古 文 書 考 古 資 料 歷 史 資 料 ) 指 定 保 存 及 活 化 之 相 關 行 政 業 務 此 次 與 我 方 會 晤 官 員 即 是 美 術 學 藝 課 負 責 國 際 交 流 的 承 辦 人 員 此 外, 文 化 財 部 下 設 有 文 化 財 鑑 查 官, 負 責 文 物 的 調 查 工 作, 由 其 主 動 或 接 受 文 物 保 管 單 位 提 報 資 料, 再 啟 動 古 物 指 定 的 行 政 程 序 文 化 財 鑑 查 官 多 為 學 有 專 精 的 研 究 人 員, 具 備 文 化 資 產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對 8

於 推 動 文 化 資 產 的 調 查 研 究 及 相 關 行 政 工 作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2 資 料 來 源 : 日 本 文 化 廳 網 站 http://www.bunka.go.jp/bunka_gyousei/sosiki/index.html 2. 會 談 重 點 由 於 文 化 廳 等 於 是 日 本 古 物 業 務 的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負 責 日 本 全 國 古 物 相 關 調 查 指 定 保 存 及 公 開 ( 進 出 口 管 理 ) 的 工 作, 與 本 組 古 物 業 務 直 接 相 關 因 此, 會 談 重 點 在 於 從 主 管 機 關 角 度, 提 出 各 項 古 物 業 務 執 行 問 題 並 進 行 交 流, 一 方 面 瞭 解 日 方 制 度 及 運 作 情 形, 一 方 面 藉 以 比 較 我 國 目 前 行 政 程 序, 再 進 一 步 提 出 問 題 2 日 本 文 化 廳 :http://www.bunka.go.jp/ 9

由 於 日 方 限 制 會 談 時 間 (30 分 鐘 ), 因 此 未 能 完 全 答 覆 我 方 提 出 之 問 題, 但 我 方 已 事 前 將 問 題 大 綱 傳 予 日 方, 故 雖 僅 會 晤 30 分 鐘, 但 針 對 重 點 問 題, 日 方 代 表 大 致 均 有 答 覆 此 外, 對 方 官 員 亦 與 我 駐 日 同 仁 交 換 名 片 建 立 聯 繫 管 道, 日 後 若 有 進 一 步 問 題, 亦 可 再 行 聯 繫 此 次 會 談 重 點 包 括 : (1) 古 物 調 查 執 行 情 形 : 包 括 文 化 財 鑑 查 官 調 查 的 程 序 及 作 業 準 則 鑑 查 官 招 募 來 源 人 員 編 制? 其 調 查 的 對 象 如 何 選 定? 調 查 官 私 有 文 化 財 之 限 制 等 針 對 日 本 古 物 調 查 之 行 政 程 序, 前 已 述 及 係 由 文 化 鑑 查 官 來 啟 動 根 據 出 席 會 談 的 文 化 廳 官 員 表 示, 在 日 本, 各 類 的 美 術 工 藝 品, 如 繪 畫 雕 刻 漆 器 等 有 不 同 的 學 會 組 織, 這 些 學 會 會 就 其 專 長 類 別, 向 文 化 廳 推 薦 具 有 文 化 價 值 及 意 義 的 文 物, 鑑 查 官 就 其 推 薦 名 單 進 行 調 查, 而 文 化 鑑 查 官 的 調 查, 就 是 程 序 的 第 一 步 而 除 了 為 指 定 古 物 所 進 行 的 調 查 外, 鑑 查 官 也 會 在 調 查 的 過 程 中, 提 出 文 物 修 護 的 建 議 文 化 廳 官 員 表 示, 文 化 鑑 查 官 的 來 源, 主 要 是 研 究 職 的 公 務 員 ( 類 似 我 國 的 教 育 人 員 ), 以 及 視 需 求 ( 非 定 期 考 試 ) 招 考 的 專 業 人 員, 以 美 術 學 藝 課 來 說, 目 前 文 化 財 部 編 制 內 與 該 課 業 務 相 關 的 文 化 鑑 查 官 約 有 20 人, 各 具 不 同 的 美 術 工 藝 品 專 長, 而 該 課 人 數 則 有 35 人 相 較 之 下, 本 局 目 前 古 物 科 僅 有 科 長 1 人, 承 辦 人 員 2 人, 人 力 單 薄 (2) 古 物 審 查 及 分 級 指 定 實 施 現 況 與 問 題 依 據 文 化 廳 出 席 官 員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日 本 文 化 財 指 定 登 錄 的 程 序 如 下 圖 : 10

資 料 來 源 : 文 化 財 的 未 來 傳 承 ~ 文 化 財 行 政 介 紹, 文 化 廳 文 化 財 部, 頁 4 由 上 圖 可 知, 鑑 查 官 在 調 查 完 成 後, 將 報 告 提 送 文 部 科 學 大 臣, 大 臣 在 接 到 調 查 官 的 報 告 後, 程 序 係 交 由 文 科 科 學 省 的 文 化 審 議 會 進 行 審 議 ( 類 似 我 國 古 物 審 議 委 員 會 ), 文 化 審 議 會 一 年 開 會 一 次, 其 組 織 圖 如 下 : 資 料 來 源 : 日 本 文 化 廳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文 化 審 議 會 下 設 有 多 個 分 科 會, 與 古 物 有 關 的 報 告 就 會 分 到 文 化 財 分 科 會, 文 化 財 分 科 會 又 分 為 五 個 專 門 調 查 會, 負 責 古 物 的 是 其 中 的 第 一 專 門 調 查 會 ( 美 術 工 藝 品, 類 似 我 國 依 不 同 古 11

物 分 類 組 成 之 專 案 小 組 ), 經 過 專 門 調 查 會 調 查 並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討 論 後, 再 向 文 部 科 學 大 臣 提 出 調 查 報 告, 報 告 經 由 文 部 科 學 大 臣 認 可 後, 即 可 進 行 指 定 公 告 程 序 有 關 私 人 文 物 之 指 定, 文 化 廳 官 員 表 示, 依 日 本 文 化 財 保 護 法 規 定, 私 有 文 物 之 指 定 或 登 錄, 均 須 經 文 物 所 有 人 同 意 才 能 進 行 至 2013 年 8 月 止, 日 本 在 美 術 工 藝 品 部 分, 指 定 了 國 寶 871 件 重 要 文 化 財 10,524 件, 登 錄 的 文 化 財 則 有 14 件, 詳 如 下 表 : 資 料 來 源 : 文 化 財 的 未 來 傳 承 ~ 文 化 財 行 政 介 紹, 文 化 廳 文 化 財 部, 頁 2 (3) 有 關 古 物 進 出 口 管 理 制 度 因 為 時 間 限 制, 日 方 對 於 進 出 口 之 管 理 並 未 詳 細 說 明, 僅 表 示 各 博 物 館 有 關 國 寶 及 重 要 文 化 財 之 出 口, 均 須 文 部 科 學 大 臣 的 同 意, 各 單 位 所 提 出 的 申 請 文 件 則 由 文 化 廳 來 簽 報, 文 化 廳 官 員 簽 報 時, 主 要 考 量 為 古 物 狀 況 是 否 適 合 出 國, 以 及 借 展 之 場 地 是 否 符 合 展 品 展 出 需 求 12

有 關 古 物 輸 出 限 制 及 申 請 出 國 相 關 程 序, 除 依 文 化 財 保 護 法 的 規 定 外, 文 化 廳 也 訂 有 相 關 的 規 則 ( 辦 法 ) 做 為 各 單 位 申 請 的 依 據 至 於 國 外 文 物 輸 入 日 本, 文 化 廳 表 示, 國 外 文 物 來 日 本 展 出, 文 化 廳 並 不 審 查, 而 是 申 請 進 口 的 單 位 自 行 負 責 ( 亦 即 2014 年 我 國 國 立 故 宮 博 物 院 的 國 寶 及 重 要 古 物 要 到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展 出 一 案,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並 不 須 要 報 日 本 文 化 廳 審 查 ) ( 二 )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1. 簡 介 :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是 日 本 唯 二 的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之 一 ( 另 一 個 是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 致 力 於 古 物 保 存 修 復 技 術 之 研 究, 除 與 古 物 保 管 單 位 合 作 進 行 古 物 修 護 外, 也 設 有 文 化 遺 產 國 際 合 作 中 心, 積 極 與 各 國 合 作 進 行 文 物 修 復 的 調 查 研 究 或 實 際 修 復, 以 及 相 關 的 學 術 研 討 交 流 此 外, 對 於 文 物 保 存 修 護 之 相 關 資 訊 收 集, 以 及 修 復 人 才 的 教 育 訓 練 等, 也 是 該 研 究 所 的 重 點 工 作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原 屬 文 化 廳 轄 下 單 位, 自 2001 年 改 制 為 獨 立 行 政 法 人 後, 已 不 隸 屬 文 化 廳, 但 實 際 上, 許 多 人 員 仍 是 原 來 文 化 廳 官 員 轉 任, 而 預 算 經 費 仍 多 數 依 賴 政 府 基 金 3 2. 會 談 重 點 :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雖 以 古 物 保 存 修 復 技 術 相 關 研 究 及 交 流 合 作 為 主 要 工 作, 但 由 於 此 行 考 察 重 點 是 古 物 行 政 業 務, 因 此 除 瞭 解 該 所 工 作 內 容 外, 考 察 人 員 主 要 交 流 之 重 點 在 於 與 古 物 保 存 修 復 相 關 之 行 政 工 作, 包 括 與 古 物 修 復 相 關 的 法 令 及 行 政 程 序 該 所 與 文 化 廳 間 的 關 係, 以 及 該 所 與 他 各 國 在 保 存 修 復 技 術 之 合 作 情 形 等 所 方 對 此 次 拜 會 相 當 重 視, 由 該 所 副 所 長 石 崎 武 志 全 程 陪 同 接 待, 3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http://www.tobunken.go.jp/index_j.html 13

並 由 其 文 化 遺 產 國 際 合 作 中 心, 保 存 計 畫 研 究 室 室 長 友 田 正 彥 簡 報 該 所 業 務, 會 談 後 並 由 該 所 保 存 修 復 科 學 中 心, 傳 統 技 術 研 究 室 室 長 北 野 信 彥 至 該 所 修 復 室 實 際 介 紹 該 所 目 前 進 行 的 文 化 財 修 復 計 畫 友 田 正 彥 室 長 擁 有 哲 學 及 史 學 2 個 博 士 學 位, 而 北 野 信 彥 室 長 則 是 日 本 國 家 一 級 建 築 師 左 起 : 友 田 正 彥 室 長 石 崎 武 志 副 所 長 北 野 信 彥 室 長 本 部 駐 日 本 臺 北 文 化 中 心 朱 文 清 顧 問 薛 銀 樹 秘 書 亦 陪 同 考 察 人 員 拜 會 並 協 助 翻 譯 有 關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所 與 日 本 文 化 廳 的 行 政 關 係 上, 石 崎 武 志 副 所 長 表 示, 該 所 年 度 工 作 計 畫, 須 經 文 化 廳 審 查, 而 年 度 工 作 執 行 成 果 亦 要 接 受 文 化 廳 的 評 鑑, 雖 然 目 前 已 是 獨 立 行 政 法 人, 但 幾 乎 百 分 14

之 百 的 經 費 仍 是 來 自 政 府, 無 論 是 政 府 基 金 挹 注 執 行 政 府 計 畫 收 入 接 受 委 託 調 查 經 費 等, 多 係 政 府 經 費, 自 籌 收 入 比 例 低 因 此, 該 所 進 行 之 修 復 計 畫 或 國 際 合 作 交 流, 基 本 上 都 是 在 文 化 廳 的 監 督 之 下 進 行, 相 關 計 畫 亦 須 經 文 化 廳 審 查, 與 其 他 古 物 保 管 機 關 合 作 修 復 古 物 自 然 亦 須 依 文 化 廳 相 關 規 定 陳 報 石 崎 武 志 副 所 長 表 示, 目 前 該 所 與 國 內 外 均 有 合 作 計 畫 進 行 當 中, 包 括 有 形 及 無 形 文 化 資 產 之 調 查 研 究 文 物 的 保 存 與 修 復 工 作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與 人 才 培 育 等 等, 合 作 對 象 幾 遍 及 全 世 界 ( 如 下 圖 ) 資 料 來 源 :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概 要 2013,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頁 12-13 由 於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進 行 國 際 交 流 卓 有 成 果, 考 察 人 員 亦 詢 問 是 否 可 接 受 台 灣 派 員 前 來 參 訓? 石 崎 副 所 長 表 示, 今 年 度 該 所 應 義 大 利 政 府 之 請, 與 其 合 作 舉 辦 培 訓 班, 若 臺 灣 亦 有 這 方 面 之 需 求, 亦 可 向 該 所 提 出 請 求, 該 所 將 可 就 其 可 行 性 與 我 方 討 論 此 外, 由 於 臺 灣 在 日 據 時 代 留 有 部 分 神 社, 是 否 有 可 能 與 臺 灣 合 作 調 查? 石 崎 副 所 長 也 表 示, 如 有 具 體 計 畫, 也 可 評 估, 不 過 他 也 提 及, 東 京 大 15

學 似 有 教 授 已 進 行 類 似 研 究, 或 許 也 可 瞭 解 該 校 研 究 情 形 後, 進 一 步 再 商 議 雙 方 會 談 後, 北 野 信 彥 室 長 並 帶 領 考 察 人 員 至 該 所 研 究 室 介 紹 相 關 的 修 復 研 究 計 畫 北 野 所 長 主 要 介 紹 該 所 參 與 日 本 國 寶 平 等 院 修 復 過 程, 平 等 院 即 是 日 本 萬 元 鈔 票 上 所 印 的 建 築 物 北 野 所 長 表 示, 該 所 在 塗 料 的 選 擇 上, 特 別 先 針 對 不 同 的 塗 料 在 木 材 上 所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進 行 實 驗, 再 從 其 中 選 出 最 適 合 的 塗 料 北 野 信 彥 室 長 在 修 復 室 解 說 修 復 平 等 院 過 程 中 所 進 行 之 各 項 實 驗 內 容 尤 其 在 塗 料 的 選 擇 上, 特 別 先 針 對 不 同 的 塗 料 在 木 材 上 所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進 行 實 驗, 再 從 其 中 選 出 最 適 合 的 塗 料 16

( 三 )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1. 簡 介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建 於 1872 年, 是 日 本 歷 史 最 悠 久 的 博 物 館, 館 內 設 有 四 大 展 館 : 主 館 東 洋 館 平 成 館 及 法 隆 寺 寶 藏 館, 其 平 常 展 出 的 館 藏 約 有 2 千 多 件 該 館 主 要 工 作 包 括 對 日 本 及 東 方 的 美 術 工 藝 品 考 古 文 物 等 收 集 保 存 修 復 管 理 展 覽 調 查 研 究 及 教 育 推 廣 等 目 前 該 館 收 藏 文 物 約 11 萬 3 千 件 ( 其 中 國 寶 87 件 重 要 文 化 財 631 件 ), 無 論 文 物 之 品 質 及 數 量 都 是 日 本 第 一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目 前 亦 是 獨 立 行 政 法 人 國 立 文 化 財 機 構 下 之 館 所 之 一, 與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一 樣, 在 2001 年 改 為 獨 立 行 政 法 人 後, 在 行 政 上 已 非 隸 屬 於 日 本 文 化 廳, 對 於 經 費 挹 注 及 行 政 作 業 上 亦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影 響 4 2. 會 談 重 點 :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是 此 行 拜 會 的 第 一 個 古 物 保 管 機 構, 因 此 拜 會 的 重 點 在 瞭 解 該 館 對 於 古 物 保 存 維 護 現 況, 古 物 修 復 及 其 館 藏 文 物 進 出 口 的 行 政 管 理 程 序 等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的 行 政 組 織 除 了 總 務 部 門 外, 主 要 分 為 學 藝 企 劃 部 及 學 藝 研 究 部 學 藝 企 劃 部 主 要 負 責 博 物 館 的 教 育 推 廣 及 資 訊 收 集 事 宜 ; 學 藝 研 究 部 則 是 負 責 館 藏 管 理 調 查 研 究 及 保 存 修 復 等 事 項 此 次 接 待 考 察 人 員 的 是 學 藝 企 劃 部 部 長 松 本 伸 之 學 藝 研 究 部 保 存 修 復 課 課 長 神 庭 信 幸, 以 及 學 藝 研 究 部 展 品 管 理 課 登 錄 室 室 長 救 仁 鄉 秀 明 三 人 任 職 展 品 管 理 課 登 錄 室 的 救 仁 鄉 秀 明 室 長 其 實 是 負 責 與 文 化 廳 聯 繫 的 窗 口, 尤 其 是 展 品 借 展 出 國, 須 向 文 化 廳 申 請 相 關 事 宜 亦 由 他 負 責 簽 報 救 仁 鄉 室 長 表 示,2011 年 該 館 館 藏 借 至 國 外 共 有 7 案, 其 中 包 括 韓 國 4 案 中 國 大 陸 1 案 美 國 1 案 及 法 國 1 案, 這 其 中 還 4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http://www.tnm.jp/ 17

包 括 長 期 借 予 韓 國 國 立 中 央 博 物 館 雕 刻 品 5 件 ( 借 展 2 年 8 個 月 ), 甚 至 做 為 法 國 巴 黎 奇 美 美 術 館 常 設 展 示 的 雕 刻 品 2 件 ( 借 展 10 年 ) 7 案 所 借 展 的 文 物 數 量 都 不 算 多, 大 多 不 超 過 5 件, 件 數 最 多 的 是 借 給 美 國 休 士 頓 美 術 館 的 26 件 根 據 日 本 文 化 財 保 護 法 第 44 條 的 規 定, 重 要 文 化 財 是 不 能 輸 出 的, 但 是 為 了 國 際 文 化 交 流 的 理 由, 在 經 過 文 部 科 學 大 臣 的 同 意 才 能 出 國 因 此 相 關 古 物 出 國 必 須 向 文 化 廳 陳 報 文 部 科 學 省 為 此 訂 定 了 國 寶 及 重 要 文 化 財 現 狀 變 更 及 輸 出 許 可 規 則 ( 如 下 圖 ), 對 於 相 關 申 請 所 需 填 報 之 資 料 應 檢 附 之 文 件 均 有 詳 細 規 定 18

救 仁 鄉 室 長 還 熱 心 地 提 供 相 關 的 法 規 資 料 申 請 表 格 及 範 例, 甚 至 之 前 呈 報 的 公 文 供 考 察 人 員, 不 過 因 為 是 內 部 文 件, 無 法 讓 我 們 攜 回 參 考, 只 能 現 場 參 閱 有 關 古 物 保 存 修 復 技 術 及 現 況, 雖 非 此 行 考 察 之 重 點, 但 出 席 的 神 庭 信 幸 課 長 ( 曾 於 2012 來 臺 參 加 文 化 遺 產 保 存 科 學 國 際 研 討 會 ) 也 提 出 了 該 館 文 物 臨 床 保 存 的 概 念, 強 調 文 物 公 開 展 示 與 保 存 修 復 並 重 的 做 法, 值 得 國 內 相 關 博 物 館 參 考 ( 有 出 版 專 書 ) 19

左 起 : 救 仁 鄉 秀 明 室 長 松 本 伸 之 部 長 神 庭 信 幸 課 長 會 談 情 形 救 仁 鄉 室 長 專 長 為 中 國 繪 畫, 曾 經 到 臺 灣 留 學 他 說, 留 臺 灣 期 間, 最 喜 歡 做 的 事 就 是 到 故 宮 看 畫, 一 看 就 是 一 整 天, 其 專 研 的 精 神 令 人 印 象 深 刻 梁 組 長 致 贈 本 局 國 寶 重 要 古 物 手 扎 故 宮 文 物 郵 摺 及 自 由 中 國 號 紀 錄 片 等 紀 念 品 予 松 本 部 長 20

( 四 )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1. 簡 介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成 立 於 1952 年, 當 時 隸 屬 日 本 文 化 廳 前 身 的 文 化 財 保 護 委 員 會 最 初 該 所 主 要 設 有 歷 史 建 築 美 術 工 藝 3 個 研 究 室 稍 後 為 了 平 城 宮 遺 址 的 保 存 與 調 查 研 究, 分 別 於 1963 年 設 置 平 城 宮 遺 址 發 掘 調 查 部 1973 年 設 置 飛 鳥 藤 原 宮 遺 址 發 掘 調 查 部, 專 門 從 事 考 古 遺 址 的 挖 掘 及 研 究 1974 年, 為 因 應 國 土 開 發 引 發 出 土 文 物 處 理 問 題, 設 置 了 埋 藏 文 化 財 中 心 60 多 年 來,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成 為 日 本 考 古 研 究 的 重 鎮, 對 平 城 京 遺 址 及 飛 鳥 地 區 遺 址 的 調 查 研 究 成 就 斐 然, 同 時 亦 發 展 考 古 相 關 的 保 存 修 復 科 學 環 境 考 古 年 代 學 及 史 料 調 查 等 研 究 此 外, 籍 著 多 年 考 古 調 查 研 究 的 經 驗, 也 擔 負 起 日 本 國 內 考 古 人 才 培 訓 工 作, 同 時 與 外 國 考 古 研 究 單 位 共 同 進 行 研 究, 或 協 同 其 他 國 家 進 行 考 古 合 作 交 流 2001 年 4 月 與 東 京 國 立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合 併, 成 為 獨 立 行 政 法 人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2007 年 4 月 與 獨 立 行 政 法 人 國 立 博 物 館 合 併, 成 為 了 獨 立 行 政 法 人 國 立 文 化 財 機 構,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亦 是 該 機 構 的 成 員 之 一 5 2. 會 談 重 點 : 有 關 於 平 城 遺 址 之 發 掘 調 查, 讓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成 為 以 考 古 研 究 為 主 的 文 化 財 機 構, 因 此 此 行 重 點 在 於 瞭 解 遺 址 出 土 文 物 ( 埋 藏 文 化 財 ) 相 關 保 存 維 護 方 式, 以 及 該 所 與 其 他 機 構 國 外 考 古 遺 址 發 掘 等 之 交 流 合 作 情 形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所 在 地, 即 位 於 世 界 文 化 遺 址 平 城 宮 遺 址 旁 邊, 平 城 宮 遺 址 佔 地 約 100 公 頃, 是 以 中 國 唐 朝 長 安 城 為 範 本 所 建 造 的 都 城,1959 年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開 始 持 續 性 的 挖 掘 調 查 工 作, 當 中 5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www.nabunken.go.jp 21

除 了 宮 城 的 建 築 基 地 外, 也 出 土 了 數 量 相 當 多 的 辦 公 文 具 ( 筆 硯 水 罐 木 簡 ) 生 活 用 具 ( 筷 叉 碗 盤 壺 鍋 具 等 ) 及 建 築 殘 片 ( 瓦 片 石 材 ) 等, 對 研 究 奈 良 時 期 日 本 皇 室 貴 族 生 活 提 供 了 豐 富 的 資 料 去 (2012) 年 剛 從 文 化 廳 調 過 來 的 平 澤 毅 室 長, 目 前 負 責 該 所 文 化 遺 部 文 化 景 觀 室 業 務 他 表 示,1970 年 成 立 的 平 城 宮 跡 資 料 館 ( 位 於 該 研 究 所 對 面 ) 即 負 責 展 示 遺 址 發 掘 過 程 調 查 研 究 的 相 關 資 料 及 文 物 ; 此 外, 文 化 廳 也 在 遺 址 旁 成 立 遺 構 展 示 館, 針 對 宮 跡 建 築 結 構 建 材 進 行 展 示 及 教 育 活 動 對 於 遺 址 的 相 關 文 物, 透 過 成 立 資 料 館 展 示 館 得 以 進 行 保 存 展 示 及 教 育 推 廣 在 經 過 多 年 調 查 研 究 後, 日 本 文 化 廳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開 始 進 行 平 城 宮 遺 址 復 原 的 工 作, 包 括 太 極 殿 朱 雀 門 東 院 庭 園 等 均 進 行 復 建, 整 體 規 劃 建 設 成 為 平 城 宮 跡 歷 史 公 園 目 前, 該 研 究 所 也 和 日 本 國 內 其 他 團 體 及 國 外 單 位 進 行 合 作, 協 助 進 行 考 古 遺 址 發 掘 的 相 關 工 作 日 方 人 員 為 左 起 : 文 化 遺 產 部 景 觀 研 究 室 室 長 平 澤 毅 企 劃 調 整 部 國 際 遺 跡 研 究 室 室 長 森 本 晉 及 特 別 研 究 員 田 代 亞 紀 子 22

去 年 慶 祝 成 立 60 周 年 的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其 辦 公 建 築 已 顯 得 十 分 老 舊, 研 究 所 的 招 牌 已 經 斑 駁 負 責 此 次 拜 會 聯 繫 的 特 別 研 究 員 田 代 亞 紀 子 告 訴 我 們, 這 棟 建 築 明 年 就 要 拆 除, 並 將 在 原 址 新 建 辦 公 建 築, 如 果 下 次 再 來 造 訪, 就 看 不 到 這 棟 建 築 了, 因 此 特 別 拍 照 留 念 23

( 五 ) 京 都 國 立 博 物 館 1. 簡 介 京 都 國 立 博 物 館 於 1897 年 開 館, 目 前 收 藏 品 及 捐 贈 品 合 計 約 有 12,500 件 ( 其 中 國 寶 33 件, 重 要 文 化 財 245 件 ), 主 要 館 藏 為 日 本 平 安 及 江 戶 時 代 之 文 化 藝 術 品, 但 除 此 之 外, 該 館 致 力 收 藏 考 古 陶 磁 雕 刻 繪 畫 書 法 染 織 漆 器 金 屬 工 藝 等 領 域 的 藝 術 作 品 該 館 同 樣 屬 於 日 本 獨 立 行 政 法 人 國 立 文 化 財 機 構 之 一 員 明 治 時 期, 日 本 寺 廟 及 神 社 中 的 古 物 大 量 流 散 海 外, 當 時 的 日 本 政 府 為 了 搶 救 保 存 這 些 寺 廟 及 神 社 中 的 古 物, 先 後 成 立 了 京 都 博 物 館 及 奈 良 博 物 館, 對 佛 教 的 文 物 進 行 保 存 及 修 復 時 至 今 日, 這 兩 所 博 物 館 仍 是 日 本 保 存 最 多 宗 教 古 物 的 博 物 館 6 2. 會 談 重 點 : 同 樣 是 古 物 保 管 機 構, 此 次 考 察 京 都 國 立 博 物 館 仍 以 瞭 解 該 館 古 物 保 存 維 護 現 況 古 物 修 復 行 政 流 程 及 機 制, 以 及 古 物 進 出 管 實 務 管 理 為 主 不 過 該 館 自 2008 年 開 始 籌 建 新 館, 所 有 常 設 展 均 暫 停, 除 舉 辦 特 展 期 間 開 館, 其 餘 時 間 均 休 館, 而 新 館 預 計 明 年 9 月 13 日 開 館 該 館 新 建 的 平 成 知 新 館 目 前 尚 在 裝 修 中, 不 過 該 館 接 待 人 員 學 藝 部 企 劃 室 室 長 宮 川 禎 一 展 品 管 理 室 研 究 員 吳 孟 晉 ( 臺 裔 ) 特 別 讓 考 察 人 員 進 入 新 館 參 觀, 稍 後 並 於 新 館 裏 的 臨 時 會 議 室 中 短 暫 會 談 宮 川 禎 一 室 長 在 新 館 中 表 示, 該 館 在 新 建 展 館 過 程 中, 面 臨 建 築 設 計 與 博 物 館 文 物 保 存 之 衝 突, 建 築 師 對 於 空 間 設 計 有 其 創 作 理 念, 但 是 否 符 合 博 物 館 文 物 典 藏 需 求, 則 需 要 雙 方 仔 細 溝 通, 彼 此 磨 合 的 過 程 是 難 得 的 經 驗 臺 裔 的 研 究 員 吳 孟 晉 有 許 多 親 人 都 還 在 臺 灣, 中 文 ( 臺 語 ) 溝 通 沒 6 京 都 國 立 博 物 館 :http://www.kyohaku.go.jp/jp/index_top.html 24

有 問 題, 亦 可 充 當 翻 譯 有 關 古 物 修 復 的 問 題, 他 表 示 該 館 並 無 修 復 人 員 編 制, 而 是 將 所 有 國 寶 及 重 要 古 物 的 修 復 工 作 外 包 給 民 間 的 修 復 公 司 這 些 公 司 都 是 經 過 文 化 廳 核 可 認 證, 其 修 復 匠 師 同 樣 須 有 證 照 該 館 則 設 有 文 化 財 保 存 修 理 所, 並 成 立 文 化 財 保 存 修 理 所 營 運 委 員 會, 修 理 所 主 要 是 提 供 場 地 設 備, 讓 民 間 的 文 物 修 復 公 司 在 此 修 復 國 寶 及 重 要 古 物 此 外, 有 關 國 寶 及 重 要 古 物 修 復 的 行 政 申 報 程 序, 也 由 博 物 館 這 邊 負 責 該 館 的 文 化 財 保 存 修 理 所 除 了 國 寶 重 要 文 化 財 的 修 復 外, 也 受 理 其 他 團 體 及 博 物 館 古 物 的 修 復 申 請, 同 時 也 有 人 才 培 訓 的 功 能, 也 和 外 國 的 博 物 館 及 美 術 館 進 行 合 作 交 流 根 據 之 前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提 供 之 資 料, 京 都 國 立 博 物 館 近 2 年 古 物 出 國 數 很 少, 去 年 及 前 年 均 只 有 3 件, 應 與 該 館 進 行 新 館 興 建, 文 物 進 行 整 理 盤 點 有 關 該 館 於 訪 談 後 並 邀 請 考 察 人 員 參 觀 目 前 正 在 進 行 的 清 代 陶 磁 特 展, 該 特 展 將 展 出 至 今 年 12 月 15 日 止, 隨 後 博 物 館 將 休 館 至 少 2 個 半 月 館 方 持 接 人 員 介 紹 博 物 館 建 築, 下 圖 後 方 是 新 館, 尚 在 裝 修 中 25

宮 川 室 長 介 紹 該 館 的 文 化 財 保 存 修 理 所, 右 圖 的 美 術 院 也 是 負 責 修 復 國 寶 重 要 文 化 財 的 團 體 之 一 文 化 財 保 存 修 理 所 的 修 復 報 告 統 計 資 料 之 一 頁, 國 寶 及 重 要 古 物 均 委 外 修 復 26

( 六 ) 奈 良 國 立 博 物 館 正 倉 院 展 正 倉 院 位 於 日 本 奈 良 市 東 大 寺 內, 建 於 西 元 756 年 ( 約 奈 良 時 代 中 期 ), 原 本 是 保 管 日 本 古 代 寺 廟 寶 物 的 倉 庫, 後 來 成 為 日 本 皇 室 文 物 的 保 管 單 位 該 院 收 藏 有 日 本 聖 武 天 皇 和 光 明 皇 后 使 用 過 的 服 飾 傢 具 樂 器 玩 具 兵 器 等 各 式 各 樣 的 寶 物, 約 有 9000 多 件, 自 1948 起, 每 年 秋 天 都 在 奈 良 國 立 博 物 館 展 出 其 收 藏 品, 至 今 已 經 65 屆 7 正 倉 院 雖 是 日 本 政 府 的 公 立 古 物 保 管 機 關, 但 隸 屬 於 日 本 宮 內 廳 而 非 文 化 廳, 其 中 所 管 有 的 文 物 也 都 沒 有 經 文 部 科 學 省 的 指 定 儘 管 如 此, 依 舊 不 減 損 其 古 物 價 值, 宮 中 文 物 仍 舊 每 年 吸 引 大 批 民 眾 爭 相 參 觀 而 包 括 奈 良 地 區 及 博 物 館 週 邊, 也 都 配 合 展 期 推 出 相 關 的 活 動 及 限 定 的 商 品, 整 個 奈 良 都 將 正 倉 院 展 視 年 度 文 化 盛 事 考 察 人 員 於 上 午 抵 達 奈 良 國 立 博 物 館 時, 排 隊 進 場 的 民 眾 已 經 排 了 四 排 ( 每 排 約 50 公 尺 長 ), 花 了 約 20 分 鐘 才 進 入 展 場 會 場 內 參 觀 民 眾 更 是 摩 肩 接 踵, 要 擠 到 展 櫃 前 第 一 排 欣 賞 文 物 還 得 費 一 番 功 夫, 與 目 前 故 宮 文 物 陸 客 參 觀 盛 況 有 過 之 而 無 不 及 8 此 屆 正 倉 院 展 一 共 展 出 66 件 文 物, 其 中 有 16 件 係 第 一 次 展 出, 展 品 大 致 可 以 分 為 聖 武 天 皇 及 光 明 皇 后 所 珍 愛 的 用 品 奈 良 時 期 樂 舞 的 器 具 玩 具 皇 室 進 行 法 會 的 器 具 祈 福 儀 式 的 用 具 貴 族 奉 獻 給 天 皇 的 寶 物 皇 室 的 佩 飾, 以 及 正 倉 院 管 理 寶 物 的 木 櫃 文 書 等 等, 對 於 平 時 難 得 有 機 會 一 窺 古 代 皇 室 生 活 的 民 眾 而 言, 是 不 可 多 得 的 機 會 ; 而 依 據 正 倉 院 未 成 文 之 規 定, 展 品 10 年 內 將 不 會 再 重 覆 展 出, 更 使 展 出 顯 得 難 能 可 貴 7 正 倉 院 http://shosoin.kunaicho.go.jp/ 奈 良 國 立 博 物 館 http://www.narahaku.go.jp/ 8 27

上 圖 : 正 倉 院 展 排 隊 入 場 人 潮 右 圖 : 展 場 1 樓 販 賣 各 種 與 正 倉 院 展 有 關 之 出 版 品, 圖 為 各 屆 正 倉 院 展 的 特 刊 展 場 場 地 介 紹 圖 28

29 正 倉 院 展 品 清 單

位 於 東 大 寺 的 正 倉 院, 分 為 北 倉 中 倉 及 南 倉, 考 察 人 員 也 順 道 探 訪, 正 倉 院 就 座 落 於 東 大 寺 大 佛 殿 的 後 方, 相 較 於 大 佛 殿 熙 來 攘 往 的 遊 客 人 潮, 位 於 其 後 的 正 倉 院 就 顯 得 低 調 內 斂 只 不 過 因 為 目 前 正 倉 院 正 在 整 修, 並 未 開 放, 僅 能 從 牆 外 稍 微 看 到 為 整 修 而 搭 建 的 棚 架, 憑 增 想 像 30

正 倉 院 展 的 場 地 在 奈 良 國 立 博 物 館 新 館 ( 東 新 館 西 新 館 ) 展 出 31

正 倉 院 展 特 刊 ( 左 圖 ) 英 文 版 特 刊 ( 下 圖 ) 門 門 票 紀 念 戳 章 32

展 場 中 販 賣 正 倉 院 展 相 關 商 品, 展 場 外 還 有 正 倉 院 展 的 限 定 商 品, 甚 至 有 紀 念 便 當 33

( 七 ) 京 都 世 界 文 化 遺 產 京 都 的 氛 圍 與 現 代 化 的 東 京 完 全 不 同, 充 滿 歷 史 意 涵 的 建 築 錯 落 在 城 市 之 中, 深 具 古 意 西 元 1994 年, 日 本 以 古 都 京 都 的 文 化 財, 包 括 京 都 府 內 的 具 有 重 要 歷 史 意 義 的 寺 廟 神 社 史 跡 等 17 項 建 築, 通 過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審 議, 登 錄 為 世 界 遺 產, 為 歷 史 留 下 見 證, 成 為 日 本 第 5 個 被 登 錄 的 世 界 遺 產 目 前 日 本 被 登 錄 的 世 界 遺 產 一 共 有 17 項, 其 中 13 項 文 化 遺 產,4 項 是 自 然 遺 產 囿 於 時 間, 考 察 人 員 僅 依 交 通 方 便 性, 選 擇 參 訪 二 条 城 鹿 苑 寺 ( 金 閣 寺 ) 及 龍 安 寺 等 三 處 世 界 文 化 遺 產 9 1. 元 離 宮 二 条 城 二 条 城 建 於 1603 年, 曾 是 日 本 著 名 幕 府 將 軍 德 川 家 康 的 寓 所 幾 經 修 建, 在 1867 年 由 德 川 家 的 第 十 五 代 將 軍 德 川 慶 嘉, 在 歸 還 政 權 給 日 本 天 皇 後, 結 束 了 幕 府 時 代, 二 条 城 也 成 為 朝 廷 的 財 產 在 1939 由 日 本 天 皇 將 它 賜 給 了 京 都 市 政 府, 成 為 目 前 元 離 宮 二 条 城 二 条 宮 分 為 外 城 跟 內 城, 佔 地 約 27 公 頃, 著 名 之 國 寶 建 築 為 為 外 城 的 宮 殿 二 之 丸 御 殿, 由 六 棟 建 築 組 合 而 成, 共 有 33 個 房 間, 依 循 參 觀 路 線 進 入 殿 中, 可 瞭 解 幕 府 將 軍 府 內 各 房 間 依 功 能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位 置 之 安 排 ; 也 可 以 看 到 建 築 之 設 計 所 展 現 之 時 代 風 格 此 外, 殿 中 障 壁 ( 拉 門 ) 上 的 繪 畫, 也 十 分 值 得 細 細 觀 賞 除 二 之 丸 御 殿 被 指 定 為 國 寶 外, 二 条 城 中 的 東 大 手 門 等 22 處 建 築 也 被 指 定 為 重 要 文 化 財, 外 城 的 庭 園 二 之 丸 庭 園 則 被 指 定 為 特 別 名 勝 10 9 古 都 京 都 的 文 化 財 http://www.pref.kyoto.jp/isan/ 10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8c%e6%9d%a1%e5%9f%8e 34

二 条 宮 內 國 寶 建 築 二 之 丸 御 殿 入 口 處 ( 入 內 禁 止 攝 錄 影 ) 二 条 宮 的 建 築 風 格 具 有 日 本 桃 山 時 代 11 的 特 色 11 日 本 史 上 所 稱 的 桃 山 時 代 (1573-1615), 為 武 士 當 權 的 社 會, 政 治 穩 定, 城 市 經 濟 發 達, 國 際 往 來 亦 頻 繁 的 時 代 此 時 期 的 造 形 美 術 活 動 相 當 活 躍, 特 色 是 豪 華 氣 派, 在 構 成 與 意 匠 上 變 化 豐 富, 創 意 奔 放, 滿 足 了 英 雄 豪 傑 把 握 住 現 世 的 個 性, 亦 反 映 出 當 時 人 們 的 生 活 情 感 35

二 条 城 內 城 建 築, 拍 攝 的 地 方 原 是 高 聳 的 五 層 天 守 閣, 不 過 後 來 因 為 火 災 被 燒 毀, 現 在 只 剩 少 數 階 梯 遺 跡 重 要 文 化 財 : 北 中 仕 切 門 內 城 建 築 36

上 : 為 文 部 科 學 省 列 舉 二 条 城 中 的 國 寶 及 重 要 文 化 財 建 築 中 : 二 条 城 的 位 置 圖 下 : 二 条 城 的 保 存 與 修 復 需 要 全 民 參 與, 募 款 的 活 動 一 直 持 續 在 進 行, 甚 至 捐 款 一 定 數 額 以 上 ( 據 說 是 一 百 萬 日 圓 ), 京 都 市 政 府 可 以 讓 捐 款 人 來 當 一 日 城 主, 不 僅 能 到 德 川 家 康 的 房 間 拍 照 留 念, 還 可 以 進 入 平 時 無 法 進 入 參 觀 的 地 方 這 樣 的 古 蹟 修 復 募 款 方 式, 值 得 參 考! 37

2. 鹿 苑 寺 ( 金 閣 寺 ) 鹿 苑 寺 建 於 1397 年, 是 另 一 個 古 都 京 都 的 文 化 財, 因 為 寺 中 主 要 建 築 舍 利 殿 的 外 牆 全 由 金 箔 貼 成, 所 以 又 名 金 閣 寺 舍 利 殿 的 金 箔 外 牆 金 碧 煇 煌, 絢 麗 奪 目, 令 人 印 象 深 刻 鹿 苑 寺 的 名 稱 是 來 自 日 本 另 一 位 知 名 幕 府 將 軍 足 利 義 滿 的 法 名 興 建 本 寺 的 足 利 義 滿 將 軍 蓋 好 這 座 古 刹 後, 即 出 家 入 道, 而 舍 利 殿 就 是 他 當 時 主 要 修 道 的 地 方 日 本 作 家 三 島 由 紀 夫 的 著 名 小 說 金 閣 寺 更 讓 世 人 對 這 座 國 寶 級 為 外 界 所 知 事 實 上, 三 島 的 小 說 敍 述 的 就 是 1950 年 一 位 該 寺 的 見 習 僧 人 在 金 閣 寺 自 焚 身 亡 的 真 實 故 事 因 為 那 次 事 件, 將 國 寶 建 築 舍 利 殿 以 及 擺 置 其 中 的 國 寶 古 物 全 部 付 之 一 炬, 造 成 全 日 本 極 大 震 憾 所 以 現 在 的 舍 利 殿 是 在 1959 年 重 建 的, 重 建 後 的 舍 利 殿 並 未 被 指 定 為 國 寶 舍 利 殿 ( 下 圖 ) 的 建 築 風 格 十 分 特 別, 一 樓 是 延 續 初 藤 原 時 代 樣 貌 的 法 水 院 ( 屬 寢 殿 造 風 格, 也 就 是 平 安 時 代 的 貴 族 建 築 風 ), 二 樓 是 鎌 倉 時 期 的 潮 音 洞 ( 一 種 武 家 造, 意 指 武 士 建 築 風 格 ), 三 樓 則 為 中 國 ( 唐 朝 ) 風 格 的 究 竟 頂 ( 屬 禪 宗 佛 殿 建 築 ) 寺 頂 有 寶 塔 狀 的 結 構, 頂 端 有 隻 象 徵 吉 祥 的 金 鳳 凰 裝 飾 三 種 不 同 時 代 不 同 的 風 格, 卻 能 在 一 棟 建 築 物 上 調 和 完 美, 是 金 閣 寺 之 所 以 受 到 推 崇 的 原 因, 除 此 之 外, 效 仿 自 衣 笠 山 的 池 泉 回 遊 式 庭 園 裡 有 許 多 風 格 別 緻 的 日 式 造 景, 讓 它 成 為 室 町 時 代 表 性 的 名 園 13 12 最 具 代 12 1336 年 -1573 年, 是 日 本 史 中 世 時 代 的 一 個 劃 分, 名 稱 源 自 於 幕 府 設 在 京 都 的 室 町 13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9%bf%e8%8b%91%e5%af%ba 38

鹿 苑 寺 解 說 圖 從 庭 園 處 遠 望 舍 利 殿 鹿 苑 寺 入 口 處 世 界 遺 產 標 示 石 板 鹿 苑 寺 的 門 票 為 御 守 造 形 39

3. 龍 安 寺 搭 乘 質 樸 的 嵐 山 線 電 車 在 龍 安 寺 前 站 下 車, 徒 步 前 往 龍 安 寺, 雖 是 假 日, 遊 客 卻 不 多 因 為 之 前 在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參 訪 時, 正 好 展 出 京 都 特 展, 展 場 中 特 別 將 龍 安 寺 別 具 特 色 的 石 庭 四 季 做 成 多 媒 體 紀 錄 片, 十 分 震 懾 人 心, 於 是 決 定 親 自 來 感 受 方 丈 庭 園 獨 特 的 魅 力 龍 安 寺 建 於 西 元 1405 年, 最 著 名 的 是 方 丈 前 的 庭 園, 為 日 本 枯 山 水 的 代 表 作 庭 園 在 極 簡 的 設 計 中 呈 現 出 淡 雅 幽 玄 的 的 深 度 表 現, 被 文 部 科 學 指 定 為 特 別 名 勝 及 史 跡 西 方 提 及 日 本 禪 寺 庭 院 時 常 以 苔 之 西 芳 寺, 石 之 龍 安 寺 為 代 表 15 此 外, 寺 中 後 院 有 一 外 圓 內 方 之 取 水 石 鉢, 沿 著 口 的 形 狀 採 漢 字 共 用 偏 旁 的 方 式 刻 出 吾 惟 知 足 四 字, 頗 有 襌 意 14 著 名 的 方 丈 石 庭 14 15 枯 山 水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e%af%e5%b1%b1%e6%b0%b4 龍 安 寺 http://www.ryoanji.jp/top.html 40

上 : 龍 安 寺 中 的 鏡 容 湖 中 : 龍 安 寺 全 景 圖 下 : 龍 安 寺 門 票 即 以 著 名 的 石 庭 為 圖 案 ( 八 ) 奈 良 世 界 文 化 遺 產 古 都 奈 良 的 文 化 財 是 日 本 的 第 9 個 世 界 文 化 遺 產 (1998), 以 奈 良 縣 奈 良 市 8 處 寺 廟 神 社 及 遺 址 為 登 錄 範 圍 奈 良 在 西 元 710~794 年 是 日 本 京 城 ( 平 城 京 ) 所 在 地, 在 這 個 時 期 日 本 與 中 國 的 交 流 促 成 日 本 文 化 的 形 成 與 發 展, 這 段 期 間 在 奈 良 建 造 的 諸 多 神 社 寺 院 以 及 皇 41

宮 等 建 築 物 見 證 了 日 本 文 化 在 奈 良 時 期 的 發 展 16 自 住 宿 處 步 行 前 往 奈 良 國 立 博 物 館 參 觀 正 倉 院 展 之 前, 即 會 經 過 奈 良 世 界 遺 產 之 一 的 興 福 寺, 觀 展 後, 繼 續 步 行 即 可 至 東 大 寺 又 因 之 前 拜 會 過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所 以 也 決 定 前 去 研 究 所 旁 的 平 城 宮 跡 一 探 究 竟 1. 興 福 寺 西 元 669 年 ( 天 智 八 年 ), 藤 原 鎌 足 17 的 妻 子 為 了 祈 求 丈 夫 病 癒, 在 私 宅 院 內 建 造 了 山 階 寺, 寺 內 供 奉 了 鎌 足 曾 向 其 發 願 的 釋 迦 三 尊 像 數 年 後, 山 階 寺 移 至 奈 良 縣 的 廄 坂, 被 稱 為 廄 坂 寺 西 元 710 年 遷 都 奈 良, 山 階 寺 即 遷 移 至 現 在 的 院 址, 更 名 興 福 寺 在 當 時 天 皇 及 藤 原 氏 的 護 持 下, 發 展 迅 速, 再 加 上 與 藤 原 北 家 的 深 厚 關 係, 又 受 到 特 別 保 護, 以 致 實 力 大 增, 成 為 奈 良 時 代 四 大 寺 之 一 平 安 時 代 七 大 寺 之 一 18 2009 年, 為 了 慶 祝 興 福 寺 創 建 1300 年 紀 念,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推 出 興 福 寺 的 國 寶 阿 修 羅 特 展, 造 成 了 東 京 一 陣 阿 修 羅 熱, 三 個 月 的 展 期 吸 引 了 95 萬 人 次 的 參 觀 人 潮, 平 均 一 天 湧 進 1 萬 3000 人, 破 了 日 本 文 物 展 覽 的 紀 錄 此 次 至 奈 良 興 福 寺 國 寶 館 參 觀, 有 幸 親 眼 觀 賞 阿 修 羅 像, 令 人 感 動 此 外, 興 福 寺 的 國 寶 建 築 東 金 堂 ( 右 圖 ) 內 目 前 也 正 在 展 示 興 福 寺 所 管 有 的 國 寶 及 重 要 文 化 財 16 古 都 奈 良 的 文 化 財, 包 括 興 福 寺 東 大 寺 春 日 大 社 元 興 寺 藥 師 寺 唐 招 提 寺 平 城 宮 跡 及 春 日 山 原 始 林 等 8 處 17 藤 原 鎌 足 (614 年 -669 年 ), 在 日 本 歷 史 上 是 位 忠 貞 愛 國 的 名 臣, 終 身 致 力 推 行 盛 唐 時 期 先 進 的 制 度 以 及 治 國 方 針 18 興 福 寺 中 文 網 頁 http://www.kohfukuji.com/chinese_t.html 42

興 福 寺 國 寶 建 築 五 重 塔 興 福 寺 中 金 堂 修 復 工 程 預 計 5 年 後 完 成 43 興 福 寺 簡 介 摺 頁 ( 英 文 )

2. 東 大 寺 東 大 寺 是 於 西 元 728 年 由 信 奉 佛 教 的 日 本 聖 武 天 皇 興 建, 距 今 約 1,200 餘 年 因 為 位 於 平 城 京 的 東 方 而 稱 為 東 大 寺 19 東 大 寺 與 興 福 寺 一 樣, 擁 有 許 多 國 寶 級 建 築 和 古 物, 這 些 建 築 雕 刻 及 美 術 品 在 日 本 美 術 史 上 占 有 重 要 地 位, 並 經 由 妥 善 的 保 存 維 護 而 展 現 在 世 人 面 前, 吸 引 大 批 觀 光 客 絡 驛 不 絶 前 來 觀 賞 東 大 寺 的 主 要 建 築 大 佛 殿 木 造 結 構 氣 宇 非 凡 氣 勢 雄 偉, 正 面 寬 57 公 尺 深 50 公 尺 高 48 公 尺, 是 世 界 最 大 的 木 造 建 築 東 大 國 寶 建 築 大 佛 殿 上 : 東 大 寺 國 寶 建 築 南 大 門 左 : 東 大 寺 國 寶 古 物 19 東 大 寺 http://www.todaiji.or.jp/ 44

上 : 東 大 寺 大 佛 殿 的 盧 舎 那 佛, 俗 稱 奈 良 大 佛, 高 15 公 尺 以 上 總 重 380 噸, 是 世 界 最 大 的 青 銅 佛 像 左 : 南 大 門 內 側 木 造 金 剛 力 士 立 像 45

3. 平 城 宮 跡 平 城 宮 跡 歷 史 公 園 的 對 照 圖 46

平 城 宮 跡 是 日 本 第 一 個 列 入 世 界 遺 產 的 考 古 遺 跡 平 城 京 以 唐 長 安 為 模 型 設 計 而 成, 南 北 約 5km, 東 西 約 6km, 在 都 城 中 央 的 北 端 建 立 了 政 治 中 心 平 城 宮 千 年 前 的 平 城 京 建 築 已 經 消 失 無 蹤, 現 在 只 剩 石 造 基 座 以 及 重 建 的 宮 殿 及 城 門 但 這 裡 的 重 要 地 位, 是 在 於 考 古 界 的 一 大 突 破 明 治 時 期 的 建 築 史 學 家 關 野 貞, 憑 著 兩 個 殘 留 的 土 壇, 發 掘 出 整 個 平 城 宮 跡, 重 新 定 位 出 將 近 一 千 五 百 年 前 的 皇 宮 舊 址 上 午 參 訪 過 興 福 寺 東 大 寺 後, 下 午 突 然 下 起 大 雨, 雨 中 造 訪 這 千 年 宮 跡, 有 另 一 番 感 受 走 過 朱 雀 門, 越 過 阪 急 線 平 交 道, 步 行 前 往 重 建 的 太 極 殿, 也 只 有 徒 步 才 能 體 會 宮 城 的 遼 闊 朱 雀 門 太 極 殿 東 宮 庭 院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所 印 平 城 宮 跡 中 文 摺 頁 47

參 參 訪 心 得 一 參 訪 蒐 集 資 料 此 次 考 察 所 拜 會 單 位, 除 日 本 文 化 廳 外, 其 餘 單 位 均 熱 心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除 部 分 內 部 資 料 僅 供 考 察 人 員 參 閱 外, 其 餘 資 料 均 具 相 當 之 參 考 價 值 多 數 資 料 均 係 日 文 原 文, 但 部 分 仍 有 中 文 版 此 外, 也 有 資 料 係 考 察 人 員 於 參 訪 場 合 直 接 購 買 或 蒐 集, 均 可 作 為 充 實 古 物 相 關 業 務 之 知 能 以 下 臚 列 資 料 並 簡 述 重 點 : ( 一 ) 文 化 財 的 未 來 傳 承 ~ 文 化 財 行 政 介 紹 : 這 本 介 紹 係 由 文 化 廳 文 化 財 廳 所 印 行, 內 容 包 括 文 化 財 種 類 介 紹 國 家 文 化 財 指 定 統 計 文 化 財 保 護 法 立 法 演 進 文 化 財 指 定 保 存 公 開 及 活 用 之 簡 介, 以 及 地 方 團 體 文 化 財 保 護 介 紹 和 國 際 交 流 世 界 遺 產 介 紹 等, 可 說 是 認 識 日 本 文 化 財 保 護 的 基 本 資 料 ( 二 )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概 要 2013: 即 該 研 究 所 每 年 固 定 出 版 之 介 紹 刊 物, 包 括 部 門 人 員 介 紹 年 度 工 作 成 果 預 算 及 相 關 活 動 情 形 等 ( 三 ) 建 築 文 化 財 塗 裝 材 料 之 調 查 與 修 理 : 東 京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有 關 古 蹟 建 築 塗 裝 材 料 之 調 查 研 究 報 告 ( 四 )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簡 介 ( 中 文 版 ): 館 舍 國 寶 重 要 文 化 財 介 紹 等 ( 五 )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2013( 英 文 版 ): 博 物 館 人 員 及 預 算 簡 介 館 內 設 施 及 出 版 物 介 紹 ( 六 ) 東 京 國 立 博 物 館 的 臨 床 保 存 : 由 保 存 修 復 課 所 撰 編, 說 明 該 館 文 物 臨 床 保 存 的 新 概 念, 推 廣 文 物 保 存 與 展 示 並 重 的 概 念 ( 七 )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概 要 2013: 部 門 介 紹 職 員 一 覽 及 年 度 工 作 概 要 ( 八 ) 飛 鳥 地 區 古 墳 壁 畫 研 究 系 列 (3 本 ): 針 對 高 松 塚 古 墳 壁 畫 研 究 專 論 ( 九 ) 遺 跡 整 備 活 用 研 究 集 會 報 告 書 :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活 動 紀 錄 及 資 料 ( 十 ) 平 成 宮 跡 太 極 殿 朱 雀 門 及 東 宮 庭 院 簡 介 : 奈 良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印 48

行, 對 平 城 宮 跡 相 關 介 紹 重 建 經 過 之 中 文 介 紹 ( 十 一 ) 京 都 國 立 博 物 館 文 化 財 保 存 修 理 所 概 要 : 記 載 有 關 該 館 每 年 修 復 國 寶 重 要 文 化 財 及 其 他 文 物 之 統 計 資 料 ( 十 二 ) 京 都 國 立 博 物 館 保 存 修 理 所 現 場 : 為 兒 童 設 計 的 文 物 修 復 介 紹 書, 以 簡 單 的 文 字 及 有 趣 的 圖 畫 說 明 文 物 修 復 的 方 法 技 術 及 過 程 等, 十 分 有 趣, 也 顯 示 日 本 重 視 文 物 保 護 扎 根 工 作 ( 十 三 ) 正 倉 院 展 簡 介 及 特 刊 ( 含 英 文 版 ): 簡 介 包 含 正 倉 院 展 背 景 重 要 展 品 介 紹 及 展 品 清 冊 等, 而 特 刊 有 更 詳 細 的 介 紹, 具 有 收 藏 價 值 二 參 訪 地 相 關 計 畫 措 施 或 政 策 分 析 ( 一 ) 規 劃 面 日 本 古 物 保 存 制 度 主 要 依 據 文 化 財 保 護 法 並 分 為 13 章 計 203 條 條 文, 其 中 對 於 古 物 部 分 主 要 係 規 定 於 有 形 文 化 財 章, 包 括 對 國 寶 及 重 要 文 化 財 的 指 定 管 理 保 護 公 開 調 查 等 登 錄 有 形 文 化 財, 以 及 上 述 以 外 的 有 形 文 化 財 之 管 理 及 修 復 均 有 詳 細 規 定 除 了 文 化 財 保 護 法 外, 對 於 古 物 進 出 口 管 理 相 關 之 法 規 尚 包 括 外 國 兌 換 及 外 國 貿 易 法 輸 出 貿 易 管 理 令 及 關 稅 法 ; 而 對 於 古 物 資 訊 公 開 及 教 育 推 廣 方 面 則 多 數 規 定 於 博 物 館 法 ( 二 ) 執 行 面 日 本 文 部 科 學 省 文 化 廳 是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的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各 地 方 的 教 育 委 員 會 則 是 地 方 政 府 的 文 資 主 管 部 門 此 次 考 察 的 獨 立 行 政 法 人 國 立 文 化 財 機 構 ( 包 含 東 京 及 奈 良 二 個 文 化 財 研 究 所, 以 及 東 京 京 都 奈 良 及 九 州 等 四 個 國 立 博 物 館 ) 則 是 原 隸 屬 於 文 化 廳 下 的 文 化 財 研 究 單 位 及 古 物 保 管 機 關 這 些 主 要 的 研 究 單 位 及 博 物 館, 由 於 擁 有 重 要 的 研 究 及 行 政 人 員, 對 於 日 本 其 他 文 化 資 產 相 關 單 位 有 絶 對 的 權 威 及 教 育 訓 練 的 功 能, 日 本 的 文 化 資 產 保 護 在 這 些 單 位 的 帶 動 下, 成 績 斐 49

然 此 外, 日 本 也 憑 藉 本 身 文 資 保 護 的 豐 富 的 經 驗 ( 研 究 及 實 務 ), 與 世 界 各 國 進 行 合 作 交 流, 可 說 已 是 文 化 資 產 保 護 經 驗 及 技 術 的 輸 出 國 ( 三 ) 效 益 面 就 古 物 管 理 行 政 而 論, 日 本 文 化 廳 的 古 物 業 務 部 門 擁 有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研 究 人 員 出 身 的 行 政 官 員 ; 而 進 行 古 物 調 查 第 一 線 工 作 的 文 化 鑑 察 官, 更 多 是 學 有 專 精 的 文 物 專 家 因 此, 日 本 政 府 對 於 古 物 相 關 的 調 查 指 定 保 存 修 護 及 活 化 再 利 用 等 等 事 務, 都 能 發 揮 其 專 業 能 力, 將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工 作 發 揮 正 面 積 極 的 功 能, 並 能 對 地 方 的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發 揮 影 響 力 三 與 我 國 相 關 政 策 之 比 較 分 析 與 日 本 相 較, 我 國 自 民 國 96 年 行 政 院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成 立 文 化 資 產 總 管 理 處 籌 備 處 以 來, 才 算 有 文 化 資 產 保 護 之 專 責 機 構, 古 物 管 理 的 行 政 經 驗 尚 淺, 各 地 方 政 府 更 是 缺 乏 相 關 經 驗 和 行 政 人 員 ; 在 法 令 方 面, 我 國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雖 於 94 年 大 修 時, 進 一 步 完 善 了 古 物 指 定 登 錄 保 存 修 復 及 教 育 推 廣 的 制 度, 但 是 對 於 古 物 修 復 的 相 關 規 定 仍 未 完 備, 對 於 古 物 進 出 口 管 理 在 執 行 若 干 年 後 所 發 生 之 問 題 亦 尚 未 回 應 修 正 即 一 方 面 須 針 對 未 完 備 之 法 令 予 補 強, 另 方 面 則 應 修 正 執 行 法 令 後 所 產 生 的 法 條 此 外, 對 於 指 定 及 登 錄 以 外 的 有 形 文 化 財 也 應 該 有 相 關 規 定 肆 建 議 事 項 一 立 即 可 行 建 議 ( 一 ) 檢 討 古 物 修 復 報 備 法 規 制 度 無 論 是 國 寶 或 重 要 文 化 財 之 修 復, 相 關 計 畫 在 日 本 均 須 報 請 文 化 廳 同 意 後, 方 能 進 行 ; 文 化 廳 針 對 古 物 保 管 單 位 所 提 報 之 計 畫, 亦 有 建 議 50

修 正 之 權, 而 在 古 物 修 復 過 程 中 也 受 到 文 化 廳 的 監 督 反 觀 我 國, 目 前 各 國 立 古 物 保 管 機 構 針 對 古 物 之 修 復 計 畫, 均 無 須 陳 報 古 物 業 務 的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文 化 部, 修 復 之 過 程 與 結 果 也 缺 乏 監 督 機 制 有 關 古 物 修 復, 目 前 文 資 法 中 尚 無 明 確 規 定, 較 為 相 關 的 條 文 係 第 67 條 : 公 有 古 物, 由 保 存 管 理 之 政 府 機 關 ( 構 ) 管 理 維 護 國 立 古 物 保 管 機 關 ( 構 ) 應 就 所 保 管 之 古 物, 訂 定 其 管 理 維 護 辦 法, 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雖 然 目 前 我 國 國 立 古 物 保 管 機 關 均 具 有 相 當 的 專 業 能 力, 或 可 尋 求 國 際 合 作 進 行 古 物 修 復, 惟 為 使 古 物 修 復 能 有 更 多 監 督 機 制, 建 議 可 檢 討 文 資 法 相 關 規 定, 以 使 古 物 保 護 制 度 更 加 完 備 健 全 ( 二 ) 持 續 與 日 方 相 關 單 位 人 員 保 持 聯 繫 此 次 考 察 承 本 部 駐 日 本 臺 北 文 化 中 心 協 助, 於 事 前 正 式 函 請 各 拜 會 單 位 告 知 拜 會 人 員 及 擬 交 流 問 題, 均 獲 相 關 單 位 積 極 回 應, 亦 派 出 業 務 相 關 人 員 接 待, 雖 然 囿 於 時 間 限 制, 對 許 多 問 題 仍 未 能 有 深 入 討 論, 但 日 方 人 員 於 交 流 時 均 十 分 誠 懇 熱 心, 管 道 既 已 建 立, 應 持 續 保 持 聯 繫 尤 其 此 次 考 察 行 程 最 大 收 獲 為 與 日 本 文 化 廳 古 物 業 務 官 員 會 晤, 即 便 日 方 態 度 較 為 保 守, 但 仍 算 是 首 次 進 行 接 觸 未 來 除 考 察 人 員 外, 也 建 議 我 駐 日 臺 北 文 化 中 心 能 持 續 與 這 些 窗 口 保 持 聯 繫, 對 於 往 後 臺 日 古 物 文 化 資 產 交 流 將 有 極 大 助 益 ( 三 ) 逐 步 翻 譯 外 國 相 關 文 化 資 產 相 關 法 令 本 局 曾 於 民 國 98 年 委 託 學 者 針 對 國 外 文 管 理 鑑 定 相 關 政 策 及 法 規 資 料 進 行 蒐 集 分 析, 惟 相 關 法 令 僅 部 分 條 文 翻 譯, 較 難 以 窺 全 貌, 建 議 可 以 有 計 畫 逐 步 針 對 國 外 相 關 法 令 進 行 全 文 翻 譯, 瞭 解 國 外 文 化 資 產 保 護 之 整 體 概 念 雖 各 國 立 法 精 神 及 目 的 各 有 不 同, 但 仍 須 整 體 參 酌 方 能 有 較 完 整 的 比 較, 截 長 補 短 目 前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制 度 原 係 依 日 本 文 化 財 保 護 精 神 較 為 相 近, 建 議 從 日 本 文 化 財 保 護 法 開 始 翻 譯, 配 合 51

人 員 交 流, 有 助 健 全 古 物 行 政 業 務, 乃 至 文 化 資 產 保 護 工 作 二 中 長 期 建 議 ( 一 ) 健 全 古 物 行 政 機 關 人 員 編 制 在 日 本, 古 物 之 保 存 維 護 不 論 主 管 機 關 文 化 廳 各 文 化 財 研 究 機 構 或 古 物 保 管 機 關, 主 要 均 是 由 學 有 專 精 之 文 物 專 家 負 責 相 關 行 政 業 務, 我 國 在 這 方 面 相 對 人 力 或 專 業 均 顯 不 足 此 次 考 察 所 知 文 化 廳 文 化 財 部 編 制 內 與 該 課 業 務 相 關 的 文 化 鑑 查 官 約 有 20 人, 各 具 不 同 的 美 術 工 藝 品 專 長, 而 該 課 人 數 則 有 35 人 ; 此 外, 文 化 財 部 之 文 化 財 監 查 官 亦 多 為 研 究 職 人 員, 其 專 業 程 度 更 無 庸 置 疑 因 此, 長 期 而 言, 培 養 兼 具 文 物 專 長 之 行 政 人 員 應 為 未 來 努 力 之 目 標, 建 議 可 逐 步 招 聘 相 關 研 究 人 員, 並 適 當 調 整 分 工, 使 古 物 業 務 承 辦 人 員 於 行 政 與 專 業 均 可 符 合 要 求 ( 二 ) 對 於 指 定 及 登 錄 古 物 以 外 之 文 物 的 協 助 日 本 文 化 財 保 護 法 第 70 條 規 定, 非 屬 重 要 文 化 財 或 登 錄 的 有 形 文 化 財 以 外 的 有 形 文 化 財 所 有 人, 文 部 科 學 省 可 令 文 化 廳 對 於 該 文 化 財 的 管 理 修 復 提 供 專 業 的 技 術 指 導 我 國 的 文 資 法 第 70 條 則 規 定, 私 有 國 寶 重 要 古 物 之 所 有 人, 得 向 公 立 古 物 保 存 或 相 關 專 業 機 關 ( 構 ) 申 請 專 業 維 護 上 述 兩 者 之 精 神 之 一 致, 但 對 象 不 同 我 國 基 於 政 府 資 源 有 限, 對 於 不 具 文 資 身 分 之 文 物 現 階 段 尚 無 法 投 注 太 多 人 力 物 力, 但 仍 建 議 基 於 文 物 保 護 立 場, 能 於 法 令 上 或 實 務 上 對 指 定 及 登 錄 古 物 以 外 之 文 物 多 加 關 注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