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填 报 辖 区 律 师 事 务 所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业 务 诚 信 信 息 数 据 的 通 知 各 律 师 事 务 所 : 为 了 加 强 资 本 市 场 诚 信 建 设 工 作, 健 全 证 券 法 律 服 务 业 务 相 关 诚 信 档 案, 根 据 证 监 会 关 于 组 织 报 送 律 师 事 务 所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业 务 诚 信 信 息 数 据 工 作 统 一 部 署, 现 就 辖 区 律 所 落 实 诚 信 信 息 数 据 报 送 工 作 要 求 通 知 如 下 : 一 对 照 律 师 事 务 所 从 事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第 二 条 第 六 条 的 规 定, 对 本 所 2007 年 至 2012 年 6 月 期 间 从 事 的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服 务 业 务 进 行 统 计 二 登 录 中 国 证 监 会 陕 西 监 管 局 网 站 (http://www.csrc.gov.cn), 从 首 页 上 的 通 知 公 告 栏 目 下 载 诚 信 信 息 数 据 表 格 ( 包 括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数 据 报 送 表.xls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信 息 数 据 报 送 表.xls 律 师 事 务 所 证 券 法 律 服 务 业 务 分 类 统 计 表.xls 律 师 事 务 所 证 券 法 律 服 务 业 务 分 类 信 息 表.doc, 共 17 张 ), 按 照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诚 信 信 息 报 送 规 范 ( 见 附 件 ) 要 求, 认 真 如 实 填 写 并 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 之 前, 将 表 格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陕 西 证 监 局 专 设 邮 箱 :shaolin@csrc.gov.cn, 同 时 将 纸 质 版 表 格 加 盖 律 师 事 务 所 公 章 邮 寄 至 : 西 安 市 高 新 四 路 1 号 高 科 广 场 23 层 陕 西 证 监 局 法 制 工 作 处 邮 编 :710075 1
各 律 师 事 务 所 应 当 高 度 重 视, 精 心 组 织, 按 时 保 质 完 成 相 关 信 息 报 送 工 作 对 不 配 合 调 查 或 填 写 信 息 不 真 实 不 完 整 的 律 师 事 务 所, 我 局 将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记 入 诚 信 档 案 并 进 行 通 报 联 系 人 : 邵 琳 联 系 电 话 :029-88361757 附 件 :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诚 信 信 息 报 送 规 范 二 〇 一 二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2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诚 信 信 息 报 送 规 范 中 国 证 监 会 法 律 部
目 录 1 编 写 目 的...2 2 数 据 采 集 报 送 范 围...2 3 数 据 报 送 规 范 说 明...3 3.1 机 构 信 息...3 3.1.1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基 本 信 息 ( 主 表 )( 供 参 考 )...4 3.1.2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的 其 他 身 份 识 别 信 息 ( 内 部 结 构 使 用 已 删 除 无 需 填 写 ) ( 供 参 考 )...5 3.1.3 主 要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信 息 ( 子 表 )( 供 参 考 )...5 3.1.4 律 师 事 务 所 主 任 信 息 ( 子 表 )( 供 参 考 )...5 3.1.5 业 务 资 格 信 息 ( 子 表 )( 供 参 考 )...5 3.2 律 师 人 员 信 息...6 3.2.1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 主 表 )( 供 参 考 )...6 3.2.2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人 员 其 他 身 份 识 别 信 息 ( 子 表 )( 内 部 结 构 使 用 已 删 除 无 需 填 写 )( 供 参 考 )...6 3.2.3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学 习 经 历 信 息 ( 子 表 )( 供 参 考 )...7 3.2.4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人 员 工 作 经 历 信 息 ( 子 表 )( 供 参 考 )...7 3.2.5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人 员 从 业 / 执 业 / 任 职 资 格 信 息 ( 子 表 )( 供 参 考 )...7 4 枚 举 类 型 取 值 表...8 4.1 附 表 1: 机 构 类 型...8 4.2 附 表 2: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类 型...9 4.3 附 表 3: 职 务 类 别...9 4.4 附 表 4: 性 别...10 4.5 附 表 5: 学 历...10 4.6 附 表 6: 学 位...11 4.7 附 表 7: 机 构 状 态...11 4.8 附 表 8: 人 员 状 态...11 5 数 据 报 送 模 板...11 1
编 写 目 的 为 了 完 善 律 师 事 务 所 和 律 师 的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管 理, 依 据 律 师 事 务 所 从 事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同 时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资 本 市 场 诚 信 档 案 数 据 库 系 统 二 期 数 据 库 结 构 文 档 结 构, 规 定 了 对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数 据 的 格 式 内 容 进 行 解 释, 规 范 报 送 数 据 以 进 行 数 据 导 入 ; 数 据 采 集 报 送 范 围 报 送 采 集 的 数 据 包 括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信 息 律 师 人 员 信 息 律 师 事 务 所 证 券 法 律 服 务 业 务 分 类 信 息 表 共 3 大 类 ; 列 表 及 数 据 报 送 模 板 中 标 示 符 号 * 表 示 该 字 段 为 必 填 项 ; 数 据 采 集 提 供 模 板 为 :Excel 数 据 报 送 模 板 ( 版 本 为 2000~2003 版 本 ),word 版 本 为 2000~2003 版 面 填 表 清 单 序 号 1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基 本 信 息 机 构 数 据 报 ( 主 表 )1 2 送 表.xls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主 任 信 息 ( 子 表 )3 3 律 师 事 务 所 主 要 合 伙 人 信 息 ( 子 表 )4 4 业 务 资 格 信 息 ( 子 表 )5 5 律 师 事 务 所 违 法 违 规 信 息 ( 子 表 )6 6 律 师 事 务 所 签 字 律 师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律 师 信 息 数 ( 主 表 )7 7 据 报 送 签 字 律 师 学 习 经 历 信 息 表.xls ( 子 表 )9 8 签 字 律 师 工 作 经 历 信 息 文 件 名 表 单 收 集 规 范 报 送 文 件 名 各 证 监 局 收 集 辖 区 内 相 关 信 息 后, 统 一 按 辖 区 所 有 信 息 记 录, 以 表 方 式 电 子 报 送 原 始 数 据, 须 单 一 文 件 报 送 证 监 会 法 律 部 各 证 监 局 收 集 辖 区 内 相 关 信 息 后, 统 一 按 辖 区 所 有 信 息 记 录, 以 表 方 式 电 子 报 各 地 区 报 送 文 件 名 以 地 区 名 称 + 文 件 名 方 式 ( 北 京 -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数 据 报 送 表.xls) 格 式 各 地 区 报 送 文 件 名 以 地 区 名 称 + 文 件 名 方 式 ( 北 京 -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信 息 数 据 2
序 号 ( 子 表 )10 9 签 字 律 师 从 业 资 格 信 息 ( 子 表 )11 10 签 字 律 师 违 法 违 规 信 息 ( 子 表 )12 11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2007~2012 证 证 券 法 律 服 券 法 律 服 务 分 项 业 务 量 统 务 业 务 分 类 计 表 13 12 信 息 表.xls 律 师 事 务 所 (2007~2012) 证 券 法 律 服 务 业 务 统 计 14 13 律 师 事 务 所 (2007~2012) 证 券 法 律 服 务 业 务 统 计 15 14 律 师 (2007~2012) 证 券 法 律 服 务 执 业 统 计 16 15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证 券 法 律 服 务 证 券 法 律 服 业 务 分 类 统 计 表 17 16 务 业 务 分 类 律 师 事 务 所 证 券 法 律 服 务 统 计 情 况 统 计 表 18 17 表.DOC 律 师 证 券 法 律 服 务 业 务 执 业 情 况 一 览 表 19 文 件 名 表 单 收 集 规 范 报 送 文 件 名 送 原 始 数 据, 须 单 一 文 件 报 送 证 监 会 法 律 部 各 证 监 局 收 集 辖 区 内 相 关 信 息 后, 统 一 按 辖 区 所 有 信 息 记 录, 以 表 方 式 电 子 报 送 原 始 数 据, 须 单 一 文 件 报 送 证 监 会 法 律 部 按 照 律 师 事 务 所 为 单 位, 各 证 监 局 收 集 压 缩 后 提 供 报 送 证 监 会 法 律 部 报 送 表.xls) 格 式 各 地 区 报 送 文 件 名 以 地 区 名 称 + 文 件 名 方 式 ( 北 京 - 律 师 事 务 所 证 券 法 律 服 务 业 务 分 类 信 息 表.xls) 格 式 各 地 区 律 师 事 务 所 按 照 4 字 中 文 名 称 + 文 件 名 报 送 数 据 报 送 规 范 说 明 机 构 信 息 主 关 键 字 段 编 码 规 则 : 1.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数 据 报 送 表.xls 主 表 内 机 构 内 部 编 码 为 主 关 键 字 段, 填 表 律 师 事 务 所 按 照 地 区 名 首 拼 音 2 位 字 母 + 律 师 事 务 所 简 称 拼 音 4 位 字 母 + 机 构 拼 音 2 位 ( 固 定 ), 例 : 北 京 地 区 的 国 枫 凯 文 律 师 事 务 所 的 主 关 键 编 码 为 :BJGFKWJG; 北 京 地 区 的 友 邦 律 师 事 务 所 的 主 关 键 编 码 为 :BJYOUBJG 2.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信 息 数 据 报 送 表.xls 主 表 内 人 员 内 部 编 码 为 主 关 键 字 段, 填 表 律 师 3
事 务 所 按 照 地 区 名 首 拼 音 2 位 字 母 + 律 师 事 务 所 简 称 拼 音 4 位 字 母 + 律 师 拼 音 2 位 ( 固 定 )+ 三 位 顺 序 号, 例 : 北 京 地 区 的 国 枫 凯 文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甲 的 主 关 键 编 码 为 :BJGFKWLS001, 律 师 乙 :BJGFKWLS002 3. 各 辖 区 证 监 局 合 并 同 类 表 时, 确 认 各 Excel 主 表 的 主 关 键 字 无 重 复 4.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数 据 报 送 表 与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信 息 数 据 报 送 表 通 过 任 职 机 构 的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 事 务 所 执 业 许 可 证 号 码 ) 字 段 关 联, 固 填 写 时 确 保 关 联 准 确 5. 请 在 空 白 表 单 上 填 写 信 息 记 录 6.3.1.x 表 单 为 部 分 表 和 字 段 的 说 明, 仅 供 参 考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基 本 信 息 ( 主 表 )( 供 参 考 ) * 机 构 内 部 编 码 主 键 用 于 关 联 机 构 主 表 和 子 表, 报 送 单 位 根 据 主 关 键 字 段 编 码 规 则 制 定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2 附 表 2,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 机 构 的 主 要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类 型 注 : 如 果 机 构 有 多 个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这 里 填 写 主 要 的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 如 工 商 注 册 号 码 ), 其 他 的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 如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在 机 构 的 其 他 身 份 识 别 信 息 里 填 写 * 机 构 的 主 要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填 写 事 务 所 执 业 许 可 证 号 码 * 机 构 类 型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1 附 表 1,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 机 构 名 称 填 写 事 务 所 执 业 许 可 证 上 登 记 的 全 称 机 构 曾 用 名 称 或 其 它 名 称 允 许 为 空, 非 必 填 项, 曾 用 名 / 简 称 ( 如 有 多 个 名 称, 用 顿 号 隔 开 )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2 附 表 2,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类 型 如 无 法 确 定 该 机 构 或 人 员 的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该 字 段 填 写 99,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字 段 填 无 *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填 写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的 身 份 证 号 码 *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姓 名 填 写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上 记 载 的 全 名 * 注 册 日 期 输 入 格 式 为 (YYYY-MM-DD):2012-12-02 * 注 册 资 本 / 设 立 资 产 单 位 万 元 ( 输 入 格 式 为 :1245.45) * 注 册 地 址 填 写 事 务 所 执 业 许 可 证 上 登 记 的 注 册 地 址 * 办 公 地 址 填 写 现 使 用 的 办 公 地 址 * 机 构 状 态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7 附 表 7,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机 构 状 态 4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的 其 他 身 份 识 别 信 息 ( 内 部 结 构 使 用 已 删 除 无 需 填 写 )( 供 参 考 ) 如 该 机 构 无 其 他 类 型 身 份 识 别 信 息, 不 需 要 填 写 该 表 * 机 构 内 部 编 码 用 于 关 联 机 构 主 表 的 主 键 * 其 他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类 型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2 附 表 2,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 其 他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填 写 事 务 所 分 支 机 构 的 执 业 许 可 证 号 码 主 要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信 息 ( 子 表 )( 供 参 考 ) * 机 构 内 部 编 码 用 于 关 联 机 构 主 表 的 主 键 * 股 东 ( 合 伙 人 ) 名 称 / 姓 名 持 有 出 资 份 额 5% 以 上 的 合 伙 人 的 名 称 / 姓 名 * 股 东 ( 合 伙 人 )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类 型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2 附 表 2,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 股 东 ( 合 伙 人 )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填 写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的 身 份 证 号 码 * 持 有 出 资 份 额 比 例 数 据 格 式 为 :15.00, 换 算 为 百 分 比, 不 带 百 分 比 符 号 * 是 否 控 股 股 东 ( 合 伙 人 ) 填 写 是 否 或 未 知, 不 允 许 为 空 律 师 事 务 所 主 任 信 息 ( 子 表 )( 供 参 考 ) * 机 构 内 部 编 码 用 于 关 联 机 构 主 表 的 主 键 * 实 际 控 制 人 姓 名 填 写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上 记 载 的 全 名 * 实 际 控 制 人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类 型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2 附 表 2,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 实 际 控 制 人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填 写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业 务 资 格 信 息 ( 子 表 )( 供 参 考 ) * 机 构 内 部 编 码 用 于 关 联 机 构 主 表 的 主 键 * 业 务 资 格 名 称 机 构 所 获 得 的 证 券 期 货 业 务 资 格 标 准 名 称 * 批 准 文 号 / 资 格 证 书 号 批 准 业 务 资 格 文 件 文 号 ; 没 有 文 号 的, 填 报 许 可 证 号 资 格 证 号 从 业 资 格 号 等 5
* 批 准 单 位 填 写 事 务 所 所 持 有 有 效 批 准 文 件 / 资 格 证 书 的 签 章 单 位 全 称 * 批 准 日 期 输 入 格 式 为 (YYYY-MM-DD):2012-12-02 律 师 人 员 信 息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 主 表 )( 供 参 考 ) * 人 员 内 部 编 码 主 键 用 于 关 联 人 员 主 表 和 子 表, 报 送 单 位 根 据 主 关 键 字 段 编 码 规 则 制 定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2 附 表 2,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 人 员 主 要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类 型 注 : 如 果 人 员 有 多 个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这 里 填 写 主 要 的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 如 身 份 证 ), 其 他 的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在 人 员 的 其 他 身 份 识 别 信 息 里 填 写 * 人 员 主 要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填 写 事 务 所 律 师 身 份 证 号 码 * 姓 名 填 写 事 务 所 律 师 身 份 证 上 记 载 的 全 名 曾 用 名 允 许 为 空, 非 必 填 项,( 如 有 多 个 名 称, 用 顿 号 隔 开 ) * 性 别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4 附 表 4,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照 片 文 件 名 所 有 照 片 放 在 一 个 文 件 夹 下, 照 片 文 件 名 必 须 唯 一 * 现 任 职 机 构 的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类 型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2 附 表 2,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 现 任 职 机 构 的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填 写 事 务 所 执 业 许 可 证 号 码 * 现 任 职 机 构 名 称 全 称 填 写 事 务 所 执 业 许 可 证 上 登 记 的 全 称 * 现 担 任 职 务 类 别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3 附 表 3,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现 担 任 职 务 名 称 具 体 的 职 务 名 称 * 人 员 状 态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8 附 表 8,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人 员 状 态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人 员 其 他 身 份 识 别 信 息 ( 子 表 )( 内 部 结 构 使 用 已 删 除 无 需 填 写 )( 供 参 考 ) 如 该 人 员 无 其 他 类 型 身 份 识 别 信 息, 不 需 要 填 写 该 表 * 人 员 内 部 编 码 用 于 关 联 人 员 主 表 的 主 键 *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类 型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2 附 表 2,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填 写 事 务 所 律 师 身 份 证 号 6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学 习 经 历 信 息 ( 子 表 )( 供 参 考 ) * 人 员 内 部 编 码 用 于 关 联 人 员 主 表 的 主 键 学 习 开 始 与 截 止 的 年 月 日 ( 从 大 学 起, 按 时 间 先 后 顺 序 * 起 止 日 期 排 列 ) 输 入 格 式 为 : 1998 年 12 月 1 日 至 2001 年 12 月 1 日, 或 1998 年 12 月 1 日 至 今 * 院 校 填 写 律 师 所 持 有 毕 业 证 上 记 载 的 院 校 全 称 * 专 业 填 写 律 师 所 持 有 毕 业 证 / 学 位 证 上 记 载 的 专 业 全 称 * 学 历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5 附 表 5,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其 它 学 历 学 历 只 有 填 写 其 他 时, 才 需 要 填 写 * 学 位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6 附 表 6,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其 它 学 位 学 位 只 有 填 写 其 他 时, 才 需 要 填 写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人 员 工 作 经 历 信 息 ( 子 表 )( 供 参 考 ) * 人 员 内 部 编 码 用 于 关 联 人 员 主 表 的 主 键 工 作 开 始 与 截 止 的 年 月 日 ( 按 时 间 先 后 顺 序 排 列 ) * 起 止 日 期 输 入 格 式 为 : 1998 年 12 月 1 日 至 2001 年 12 月 1 日, 或 1998 年 12 月 1 日 至 今 字 段 备 选 值 见 4.2 附 表 2,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值 * 任 职 机 构 的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类 型 如 无 法 确 定 该 任 职 机 构 的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该 字 段 填 写 99,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字 段 填 无 * 任 职 机 构 的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填 写 所 任 职 事 务 所 及 /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的 执 业 许 可 证 号 码 * 任 职 机 构 名 称 全 称 填 写 所 任 职 事 务 所 及 /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的 执 业 许 可 证 上 登 记 的 事 务 所 及 /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全 称 担 任 职 务 名 称 具 体 的 职 务 名 称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人 员 从 业 / 执 业 / 任 职 资 格 信 息 ( 子 表 )( 供 参 考 ) * 人 员 内 部 编 码 用 于 关 联 人 员 主 表 的 主 键 7
* 资 格 名 称 证 券 执 业 资 格 期 货 从 业 资 格 证 监 会 及 派 出 机 构 批 准 的 任 职 资 格 或 业 务 资 格 注 册 会 计 师 证 书 律 师 执 业 证 书 等 * 批 准 文 号 / 资 格 证 书 号 资 格 批 准 文 件 文 号 ; 没 有 文 号 的, 填 报 许 可 证 号 资 格 证 号 从 业 资 格 号 等 * 批 准 单 位 填 写 律 师 所 持 有 有 效 批 准 文 件 / 资 格 证 书 的 签 章 单 位 全 称 * 批 准 日 期 输 入 格 式 为 (YYYY-MM-DD):2012-12-02 其 他 增 加 表 单 参 照 执 行 枚 举 类 型 取 值 表 附 表 1: 机 构 类 型 编 码 机 构 类 型 01 发 行 人 02 上 市 公 司 03 证 券 公 司 04 保 荐 机 构 05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06 期 货 公 司 07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08 律 师 事 务 所 09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10 投 资 咨 询 机 构 11 财 务 顾 问 机 构 12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00 其 他 8
附 表 2: 身 份 识 别 代 码 类 型 编 码 身 份 识 别 类 型 01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机 构 ) 02 工 商 注 册 号 码 ( 机 构 )( 即 律 师 事 务 所 执 业 许 可 证 号 码 ) 11 身 份 证 ( 人 员 ) 12 护 照 ( 人 员 ) 13 军 官 证 ( 人 员 ) 14 士 兵 证 ( 人 员 ) 15 回 乡 证 ( 人 员 ) 16 户 口 ( 人 员 ) 00 其 他 99 未 知 附 表 3: 职 务 类 别 标 * 号 的 为 主 要 负 责 人 类 别 代 码 职 务 类 别 01 * 董 事 长 ( 即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事 务 所 主 任 ) 02 * 副 董 事 长 03 * 董 事 11 * 监 事 长 12 * 副 监 事 长 13 * 监 事 21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律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合 伙 人 ) 31 * 其 他 负 责 人 ( 律 师 事 务 所 管 理 合 伙 人 ) 41 保 荐 代 表 人 9
42 基 金 经 理 43 会 计 师 44 律 师 45 资 产 评 估 师 46 一 般 证 券 期 货 从 业 人 员 00 其 他 附 表 4: 性 别 代 码 性 别 01 男 02 女 00 其 他 附 表 5: 学 历 代 码 学 历 00 其 他 01 无 02 小 学 03 初 中 04 高 中 05 大 专 06 本 科 07 硕 士 研 究 生 08 博 士 研 究 生 10
附 表 6: 学 位 代 码 学 位 00 其 他 01 学 士 02 硕 士 03 博 士 附 表 7: 机 构 状 态 代 码 机 构 状 态 00 注 销 01 正 常 附 表 8: 人 员 状 态 代 码 人 员 状 态 00 离 职 01 在 职 数 据 报 送 模 板 律 师 事 务 所 模 板 ( 律 师 事 务 所 可 参 照 ) 证 监 局 模 板 ( 证 监 会 律 师 事 务 所 可 参 照 ) 11
主 题 词 : 律 师 事 务 所 诚 信 信 息 通 知 陕 西 证 监 局 办 公 室 2012 年 7 月 2 日 印 发 打 字 : 马 秀 梅 校 对 : 邵 琳 共 印 :45 份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