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汤 臣 倍 健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初 步 询 价 及 推 介 公 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特 别 提 示 广 东 汤 臣 倍 健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10 月 11 日 修 订 ) 关 于 进 一 步 改 革 和 完 善 新 股 发 行 体 制 的 指 导 意 见 以 及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A 股 ) 并 拟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本 次 初 步 询 价 和 网 下 发 行 均 采 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深 交 所 )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请 询 价 对 象 及 其 管 理 的 配 售 对 象 认 真 阅 读 本 公 告 关 于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化 的 详 细 内 容, 请 查 阅 深 交 所 网 站 (www.szse.cn) 公 布 的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化 实 施 细 则 (2009 年 修 订 ) 重 要 提 示 1 广 东 汤 臣 倍 健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汤 臣 倍 健 或 发 行 人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1,368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0]1695 号 文 核 准 汤 臣 倍 健 的 股 票 代 码 为 300146, 该 代 码 同 时 适 用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上 网 下 申 购 2 本 次 发 行 采 用 网 下 向 配 售 对 象 摇 号 配 售 ( 以 下 简 称 网 下 发 行 ) 和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发 行 )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其 中 网 下 发 行 占 本 次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的 19.74%, 即 270 万 股 ;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为 本 次 发 行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减 去 网 下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3 本 次 发 行 初 步 询 价 报 价 时 间 为 2010 年 11 月 29 日 (T-5 日 ) 至 2010 年 12 月 1 日 (T-3 日 )9:30 至 15:00, 其 他 时 间 的 报 价 将 视 作 无 效 4 本 次 发 行 的 网 上 网 下 申 购 日 为 2010 年 12 月 6 日 (T 日 ), 参 与 申 购 的 投 资 者 须 为 在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开 立 证 券 账 户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根 据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的 相 关 规 定 已 开 通 创 业 板 市 场 交 易 的 自 然 人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发 行 人 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提 醒 投 资 者 申 购 前 确 认 是 否 具 备 创 业 1
板 投 资 资 格 5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主 承 销 商 或 广 发 证 券 ) 作 为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组 织 本 次 发 行 现 场 推 介 和 初 步 询 价 符 合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10 月 11 日 修 订 ) 要 求 的 询 价 对 象 方 可 自 主 选 择 在 深 圳 上 海 或 北 京 参 加 现 场 推 介 会 6 可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的 询 价 对 象 为 符 合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10 月 11 日 修 订 ) 中 界 定 的 询 价 对 象 条 件, 且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 以 下 简 称 " 协 会 ") 登 记 备 案 的 机 构, 包 括 广 发 证 券 自 主 推 荐 且 已 向 协 会 报 备 的 询 价 对 象 7 上 述 询 价 对 象 于 初 步 询 价 截 止 日 2010 年 12 月 1 日 (T-3 日 )12:00 前 在 协 会 登 记 备 案 的 自 营 业 务 或 其 管 理 的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均 为 本 次 发 行 的 配 售 对 象, 均 可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与 发 行 人 或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之 间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关 系 的 询 价 对 象 未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或 者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但 未 有 效 报 价 的 询 价 对 象 不 得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8 本 次 询 价 以 配 售 对 象 为 报 价 单 位, 采 取 价 格 与 申 购 数 量 同 时 申 报 的 方 式 进 行 申 报 价 格 的 最 小 变 动 单 位 为 0.01 元,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只 能 申 报 1 档 价 格 配 售 对 象 自 主 决 定 是 否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自 行 确 定 申 报 价 格 配 售 对 象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时 须 同 时 申 报 价 格 和 数 量, 由 询 价 对 象 通 过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统 一 申 报 询 价 对 象 应 按 规 定 进 行 初 步 询 价, 并 自 行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9 为 促 进 询 价 对 象 认 真 定 价, 综 合 考 虑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数 量 及 广 发 证 券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对 发 行 人 的 合 理 估 值 区 间, 主 承 销 商 将 配 售 对 象 的 最 低 申 购 数 量 最 高 申 购 数 量 和 申 报 数 量 变 动 最 小 单 位 即 " 申 购 单 位 " 均 设 定 为 27 万 股, 即 配 售 对 象 的 申 报 数 量 必 须 是 27 万 股 10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根 据 初 步 询 价 结 果, 按 照 申 购 价 格 由 高 到 低 进 行 排 序 计 算 出 每 个 价 格 上 所 对 应 的 累 计 申 购 总 量, 综 合 考 虑 发 行 人 基 本 面 所 处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估 值 水 平 市 场 情 况 有 效 募 集 资 金 需 求 及 承 销 风 险 等 因 素, 协 商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11 发 行 价 格 确 定 后, 报 价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格 的 配 售 对 象 方 可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未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或 者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但 报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格 的 配 售 对 象 不 得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可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配 售 对 象 的 申 购 数 量 应 为 初 步 询 价 中 的 有 效 申 2
报 数 量 配 售 对 象 应 按 照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与 申 购 数 量 的 乘 积 缴 纳 申 购 款, 未 及 时 足 额 缴 纳 申 购 款 的, 将 被 视 为 违 约 并 应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主 承 销 商 将 违 约 情 况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协 会 备 案 12 若 网 下 有 效 申 购 总 量 大 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数 量,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通 过 摇 号 抽 签 方 式 进 行 配 售 对 申 报 价 格 等 于 或 高 于 最 终 确 定 的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并 且 申 购 资 金 有 效 的 股 票 配 售 对 象, 将 按 照 其 最 后 一 次 录 入 初 步 询 价 记 录 的 时 间 顺 序 排 序, 然 后 依 次 配 号, 每 一 个 股 票 配 售 对 象 配 1 个 号,2010 年 12 月 7 日 (T+1 日, 周 二 ) 上 午 通 过 摇 号 抽 签 的 方 式 确 定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获 配 的 10 家 配 售 对 象, 每 一 家 配 售 对 象 获 配 27 万 股 若 网 下 有 效 申 购 总 量 等 于 270 万 股,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按 照 配 售 对 象 的 实 际 申 购 数 量 直 接 进 行 配 售 13 回 拨 安 排 : 若 T 日 出 现 网 上 申 购 不 足 的 情 况, 网 上 申 购 不 足 部 分 向 网 下 回 拨, 由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认 购 ; 网 下 机 构 投 资 者 未 能 足 额 认 购 该 申 购 不 足 部 分 的, 未 认 购 足 额 部 分 由 主 承 销 商 推 荐 的 投 资 者 认 购 在 发 生 回 拨 的 情 形 下,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及 时 启 动 回 拨 机 制, 并 公 告 相 关 回 拨 事 宜 14 配 售 对 象 只 能 选 择 网 下 发 行 或 者 网 上 发 行 中 的 一 种 方 式 进 行 申 购 凡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的 配 售 对 象, 无 论 是 否 有 效 报 价, 均 不 能 参 与 网 上 发 行 15 有 关 询 价 对 象 的 具 体 报 价 情 况 将 在 2010 年 12 月 8 日 (T+2 日, 周 三 ) 刊 登 的 广 东 汤 臣 倍 健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网 下 摇 号 中 签 及 配 售 结 果 公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16 本 次 发 行 可 能 因 下 列 情 形 中 止 : 初 步 询 价 结 束 后, 提 供 有 效 申 报 的 询 价 对 象 不 足 20 家 ; 初 步 询 价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就 发 行 价 格 未 取 得 一 致 ; 或 网 上 申 购 不 足 且 向 网 下 回 拨 后 仍 然 申 购 不 足 ; 网 下 申 购 结 束 后, 网 下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小 于 270 万 股 ; 网 下 报 价 情 况 未 及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预 期 如 发 生 以 上 情 形,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及 时 公 告 中 止 发 行 原 因 恢 复 发 行 安 排 等 事 宜 17 配 售 对 象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获 配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为 3 个 月, 锁 定 期 自 本 次 发 行 网 上 发 行 的 股 票 在 深 交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开 始 计 算 18 本 公 告 仅 对 本 次 发 行 中 有 关 初 步 询 价 的 事 宜 进 行 说 明,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次 发 行 的 一 般 情 况, 请 仔 细 阅 读 2010 年 11 月 26 日 (T-6 日 ) 登 载 于 中 国 证 券 监 3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五 家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网 址 www.cninfo.com.cn; 中 证 网, 网 址 www.cs.com.cn; 中 国 证 券 网, 网 址 www.cnstock.com; 证 券 时 报 网, 网 址 www.secutimes.com; 中 国 资 本 证 券 网, 网 址 www.ccstock.cn) 和 发 行 人 网 站 (http://www.by-health.com.cn) 的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提 示 公 告 同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证 券 日 报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日 期 安 排 日 期 发 行 安 排 T-6 日 刊 登 初 步 询 价 及 推 介 公 告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2010 年 11 月 26 日 ( 周 五 ) 业 板 上 市 提 示 公 告 T-5 日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及 现 场 推 介 ( 深 圳 ) 2010 年 11 月 29 日 ( 周 一 ) T-4 日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及 现 场 推 介 ( 上 海 ) 2010 年 11 月 30 日 ( 周 二 ) T-3 日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及 现 场 推 介 ( 北 京 ) 2010 年 12 月 1 日 ( 周 三 ) 初 步 询 价 截 止 日 (15:00 截 止 )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可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股 票 配 售 对 象 名 单 及 有 T-2 日 效 申 报 数 量 2010 年 12 月 2 日 ( 周 四 ) 刊 登 网 上 路 演 公 告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投 T-1 日 资 风 险 特 别 公 告 2010 年 12 月 3 日 ( 周 五 ) 网 上 路 演 ( 全 景 网, 上 午 9:00-12:00) 网 下 申 购 缴 款 日 (9:30-15:00; 有 效 到 账 时 间 15:00 之 前 ) T 日 网 上 发 行 申 购 日 (9:30-11:30,13:00-15:00) 2010 年 12 月 6 日 ( 周 一 ) 网 下 申 购 配 号 网 下 申 购 资 金 验 资 T+1 日 网 上 申 购 资 金 验 资 2010 年 12 月 7 日 ( 周 二 ) 网 下 申 购 摇 号 抽 签 刊 登 网 下 摇 号 中 签 及 配 售 结 果 公 告 网 上 中 签 率 公 告 T+2 日 网 上 申 购 摇 号 抽 签 2010 年 12 月 8 日 ( 周 三 ) 网 下 申 购 多 余 款 项 退 还 T+3 日 刊 登 网 上 中 签 结 果 公 告 2010 年 12 月 9 日 ( 周 四 ) 网 上 申 购 资 金 解 冻 网 上 申 购 多 余 款 项 退 还 注 :1 上 述 日 期 为 工 作 日, 如 遇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影 响 本 次 发 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及 时 公 告, 修 改 本 次 发 行 日 程 2 如 因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系 统 故 障 或 非 可 控 因 素 导 致 询 价 对 象 或 配 售 对 象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其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初 步 询 价 或 网 下 申 购 工 作, 请 询 价 对 象 或 配 售 对 象 及 时 与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联 系 二 推 介 的 具 体 安 排 4
广 发 证 券 作 为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负 责 组 织 本 次 发 行 的 初 步 询 价 和 路 演 推 介 工 作 1 路 演 推 介 安 排 发 行 人 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 (T-5 日 ) 至 2010 年 12 月 1 日 (T-3 日 ), 在 深 圳 上 海 和 北 京 向 询 价 对 象 进 行 路 演 推 介 具 体 安 排 如 下 : 推 介 日 期 推 介 时 间 推 介 地 点 地 址 2010 年 11 月 29 日 (T-5 日, 周 一 ) 2010 年 11 月 30 日 (T-4 日, 周 二 ) 2010 年 12 月 1 日 (T-3 日, 周 三 ) 09:30-11:30 09:30-11:30 09:30-11:30 深 圳 马 哥 波 罗 好 日 子 酒 店 二 楼 宴 会 厅 A 厅 上 海 浦 东 香 格 里 拉 酒 店 紫 金 楼 三 楼 盛 事 堂 1 厅 北 京 国 寿 会 议 中 心 金 融 大 讲 堂 1+2+3+4 厅 深 圳 市 福 田 中 央 商 务 区 福 华 一 路 特 美 思 广 场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富 城 路 33 号 北 京 金 融 街 17 号 中 国 人 寿 中 心 三 初 步 询 价 1 本 次 初 步 询 价 通 过 深 交 所 的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询 价 对 象 应 到 深 交 所 办 理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数 字 证 书, 与 深 交 所 签 订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使 用 协 议, 成 为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的 用 户 后 方 可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2 本 次 初 步 询 价 期 间 为 2010 年 11 月 29 日 (T-5 日 ) 至 2010 年 12 月 1 日 (T-3 日 ) 每 日 9:30~15:00, 在 上 述 时 间 内, 询 价 对 象 可 通 过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填 写 提 交 其 所 管 理 的 配 售 对 象 的 申 报 价 格 和 申 报 数 量 3 本 次 询 价 以 配 售 对 象 为 报 价 单 位, 采 取 价 格 与 申 购 数 量 同 时 申 报 的 方 式 进 行 申 报 价 格 的 最 小 变 动 单 位 为 0.01 元,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只 能 申 报 1 档 价 格 申 报 价 格 对 应 的 申 购 数 量 限 定 为 为 27 万 股 申 报 申 购 数 量 及 申 购 价 格 时 应 注 意 : (1) 每 一 配 售 对 象 只 能 填 写 1 档 申 报 价 格 ; (2) 假 设 某 一 配 售 对 象 填 写 的 申 报 价 格 是 P1, 对 应 的 申 报 数 量 为 Q1,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为 P 则 若 P>P1, 则 该 配 售 对 象 不 能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 若 P1 P, 则 该 配 售 对 象 可 以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数 量 为 Q1 4 配 售 对 象 申 报 的 以 下 情 形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 配 售 对 象 未 在 初 步 询 价 截 止 日 2010 年 12 月 1 日 (T-3 日 )12:00 前 完 成 在 协 会 登 记 备 案 的 ; 配 售 对 象 名 称 证 券 5
账 户 银 行 收 付 款 账 户 / 账 号 等 申 报 信 息 与 备 案 信 息 不 一 致 的 ; 申 报 价 格 低 于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对 应 的 申 报 数 量 ; 申 报 数 量 不 等 于 27 万 股 5 询 价 对 象 每 次 申 报 一 经 提 交 不 得 撤 销 因 特 殊 原 因 需 要 调 整 报 价 或 申 报 数 量 的, 应 在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填 写 具 体 原 因 询 价 对 象 每 次 申 报 及 修 改 情 况 将 由 主 承 销 商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6 配 售 对 象 的 托 管 席 位 号 系 办 理 股 份 登 记 的 重 要 信 息, 托 管 席 位 号 错 误 将 会 导 致 无 法 办 理 股 份 登 记 或 股 份 登 记 有 误, 请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的 配 售 对 象 正 确 填 写 其 托 管 席 位 号, 如 发 现 填 报 有 误 请 及 时 与 主 承 销 商 联 系 四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1 发 行 人 : 广 东 汤 臣 倍 健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珠 海 市 金 湾 区 三 灶 科 技 工 业 园 星 汉 路 19 号 电 话 :020-38372403 传 真 :020-38312692 联 系 人 : 梁 水 生 2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志 伟 住 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天 河 北 路 183-187 号 大 都 会 广 场 43 楼 (4301-4316 房 ) 电 话 : 020-87555888-677 383 传 真 : 020-87555850 联 系 人 : 资 本 市 场 部 发 行 人 : 广 东 汤 臣 倍 健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11 月 2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