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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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簧 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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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公 告 特 别 提 示 1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改 革 和 完 善 新 股 发 行 体 制 的 指 导 意 见 ( 证 监 会 公 告 [2009]13 号 ) 的 有 关 要 求, 对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网 上 发 行 作 出 相 关 安 排, 请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本 公 告 2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网 上 发 行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采 用 上 网 资 金 申 购 方 式 进 行 关 于 网 上 发 行 的 有 关 规 定, 请 查 阅 上 交 所 网 站 ( 公 布 的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2009 年 修 订 ) 3 发 行 人 与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郑 重 提 示 广 大 投 资 者 注 意 投 资 风 险, 理 性 投 资, 认 真 阅 读 2010 年 8 月 9 日 (T-1 日 )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证 券 日 报 上 的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投 资 风 险 特 别 公 告 重 要 提 示 1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的 申 请 已 获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0]1019 号 文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为 61 亿 股, 发 行 人 授 予 A 股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不 超 过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15%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或 称 绿 鞋 ), 若 A 股 绿 鞋 全 额 行 使, 则 A 股 发 行 总 股 数 将 扩 大 至 70 亿 股 2 本 次 发 行 采 用 向 战 略 投 资 者 定 向 配 售 ( 以 下 简 称 战 略 配 售 )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 以 下 简 称 网 下 发 行 )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发 行 )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其 中, 战 略 配 售 不 超 过 30 亿 股, 约 占 绿 鞋 行 使 前 发 行 规 模 的 49.2%, 若 绿 鞋 全 额 行 使, 则 战 略 配 售 不 超 过 绿 鞋 全 额 行 使 后 发 行 规 模 的 42.9%; 回 拨 机 制 启 动 前, 网 下 发 行 不 超 过 15.5 亿 股, 约 占 绿 鞋 行 使 前 发 行 - 1 -
2 规 模 的 25.4%, 若 绿 鞋 全 额 行 使, 则 网 下 发 行 不 超 过 绿 鞋 全 额 行 使 后 发 行 规 模 的 22.1%; 其 余 部 分 向 网 上 发 行 3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为 2.85 元 / 股 元 / 股 ( 含 上 限 和 下 限 ), 由 于 网 上 发 行 时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尚 未 确 定, 参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的 投 资 者 须 按 照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上 限 (3.10 元 / 股 ) 进 行 申 购 如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低 于 价 格 区 间 上 限, 差 价 部 分 将 于 2010 年 8 月 13 日 (T+3 日 ) 与 未 中 签 的 网 上 申 购 款 同 时 退 还 给 网 上 申 购 投 资 者 4 任 一 配 售 对 象 只 能 选 择 网 下 或 者 网 上 一 种 方 式 进 行 新 股 申 购, 战 略 投 资 者 不 参 与 网 下 初 步 询 价 和 累 计 投 标 询 价 凡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报 价 的 配 售 对 象, 无 论 是 否 有 有 效 报 价 ( 有 效 报 价 指 落 在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之 内 或 区 间 上 限 之 上 的 报 价 ), 均 不 得 再 参 与 网 上 发 行 参 与 网 下 初 步 询 价 的 配 售 对 象 再 参 与 网 上 新 股 申 购, 导 致 其 申 购 无 效 的, 由 配 售 对 象 及 管 理 该 配 售 对 象 的 询 价 对 象 自 行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5 本 次 网 上 申 购 日 期 为 2010 年 8 月 10 日 (T 日 ), 申 购 时 间 为 上 交 所 正 常 交 易 时 间 ( 上 午 9:30 至 11:30, 下 午 13:00 至 15:00) 申 购 简 称 为 光 大 申 购 ; 申 购 代 码 为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参 加 申 购 的 每 一 申 购 单 位 为 1,000 股, 单 一 证 券 账 户 的 委 托 申 购 数 量 不 得 少 于 1,000 股, 超 过 1,000 股 的 必 须 是 1,000 股 的 整 数 倍, 但 最 高 不 得 超 过 240 万 股 7 单 个 投 资 者 只 能 使 用 一 个 合 格 账 户 参 与 本 次 网 上 申 购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相 同 且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号 码 相 同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 以 2010 年 8 月 9 日 (T-1 日 )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为 准 ) 参 与 本 次 网 上 申 购 的, 以 及 同 一 证 券 账 户 多 次 参 与 本 次 网 上 申 购 的, 以 第 一 笔 申 购 为 有 效 申 购, 其 余 申 购 均 为 无 效 申 购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以 及 指 定 交 易 在 不 同 证 券 公 司 的 企 业 年 金 账 户 可 按 现 有 开 立 账 户 参 与 申 购 ( 企 业 年 金 账 户 指 定 交 易 在 不 同 证 券 公 司 的 情 况 以 2010 年 8 月 9 日 (T-1 日 ) 为 准 ) 8 发 行 人 授 予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网 下 累 计 投 标 询 价 和 网 上 发 行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和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根 据 总 体 申 购 情 况 于 8 月 11 日 (T+1 日 ) 决 定 是 否 进 行 超 额 配 售 及 超 额 配 售 数 量,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 2 -
3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绿 鞋 ) 9 本 次 发 行 网 下 累 计 投 标 询 价 和 网 上 发 行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和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根 据 总 体 申 购 情 况 于 2010 年 8 月 11 日 (T+1 日 ) 决 定 是 否 启 动 回 拨 机 制, 对 网 下 配 售 和 网 上 发 行 的 规 模 进 行 调 节,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公 告 中 的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网 上 网 下 回 拨 机 制 10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不 向 投 资 者 收 取 佣 金 过 户 费 和 印 花 税 等 费 用 11 在 出 现 申 购 不 足 或 难 以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的 情 况 下, 发 行 人 和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可 采 取 削 减 发 行 规 模 调 整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调 整 发 行 时 间 表 或 中 止 发 行 等 措 施, 并 将 及 时 公 告 和 依 法 做 出 其 他 安 排 12 本 公 告 仅 适 用 于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关 于 战 略 配 售 和 网 下 发 行 的 具 体 规 定, 敬 请 参 见 2010 年 8 月 9 日 (T-1 日 )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证 券 日 报 上 的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网 下 发 行 公 告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次 发 行 的 一 般 情 况, 请 详 细 阅 读 2010 年 7 月 30 日 (T-7 日 )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证 券 日 报 上 的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和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本 次 发 行 的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及 备 查 文 件 可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查 询 释 义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简 称 在 本 公 告 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发 行 人 指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简 称 光 大 银 行 证 监 会 上 交 所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指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指 本 次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的 行 为 - 3 -
4 有 效 报 价 指 配 售 对 象 落 在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之 内 及 区 间 上 限 之 上 的 初 步 询 价 报 价 入 围 数 量 指 配 售 对 象 落 在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之 内 及 区 间 上 限 之 上 的 初 步 询 价 有 效 报 价 所 对 应 的 拟 申 购 数 量 之 和 有 效 申 购 指 符 合 本 公 告 中 有 关 申 购 规 定 的 申 购, 包 括 : 1 按 照 规 定 的 程 序, 及 时 足 额 缴 付 申 购 款, 申 购 数 量 符 合 要 求 ; 2 单 个 投 资 者 使 用 一 个 合 格 账 户 参 与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申 购 ; 3 配 售 对 象 未 参 与 网 下 初 步 询 价, 仅 参 与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申 购 T 日 /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日 指 2010 年 8 月 10 日, 为 本 次 发 行 参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的 投 资 者 通 过 上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以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上 限 申 购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股 票 的 日 期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股 票 种 类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为 境 内 上 市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 二 ) 发 行 规 模 和 发 行 结 构 本 次 发 行 的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为 61 亿 股, 发 行 人 授 予 A 股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不 超 过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15%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或 称 绿 鞋 ), 若 A 股 绿 鞋 全 额 行 使, 则 A 股 发 行 总 股 数 将 扩 大 至 70 亿 股 本 次 发 行 采 用 向 战 略 投 资 者 定 向 配 售 ( 以 下 简 称 战 略 配 售 )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 以 下 简 称 网 下 发 行 )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发 行 )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其 中, 战 略 配 售 不 超 过 30 亿 股, 约 占 绿 鞋 行 使 前 发 行 规 模 的 49.2%, 若 绿 鞋 全 额 行 使, 则 战 略 配 售 不 超 过 绿 鞋 全 额 行 使 后 发 行 规 模 的 42.9%; 回 拨 机 制 启 动 前, 网 下 发 行 不 超 过 15.5 亿 股, 约 占 绿 鞋 行 使 前 发 行 规 - 4 -
5 模 的 25.4%, 若 绿 鞋 全 额 行 使, 则 网 下 发 行 不 超 过 绿 鞋 全 额 行 使 后 发 行 规 模 的 22.1%; 其 余 部 分 向 网 上 发 行 战 略 配 售 和 网 下 发 行 由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 网 下 发 行 通 过 上 交 所 申 购 平 台 实 施, 配 售 对 象 在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内 进 行 累 计 投 标 询 价 ; 网 上 发 行 通 过 上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实 施, 投 资 者 以 价 格 区 间 上 限 缴 纳 申 购 款 本 次 网 下 和 网 上 申 购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和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根 据 累 计 投 标 询 价 情 况, 并 综 合 考 虑 发 行 人 基 本 面 所 处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估 值 水 平 及 市 场 情 况 等, 在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内 协 商 确 定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最 终 确 定 的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将 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 (T+2 日 ) 在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定 价 网 下 发 行 结 果 及 网 上 中 签 率 公 告 ( 以 下 简 称 定 价 网 下 发 行 结 果 及 网 上 中 签 率 公 告 ) 中 公 布 ( 三 )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绿 鞋 ) 发 行 人 授 予 本 次 发 行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可 按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向 投 资 者 超 额 配 售 不 超 过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15% ( 不 超 过 9 亿 股 ) 的 股 票, 即 向 投 资 者 配 售 总 计 不 超 过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115%( 不 超 过 70 亿 股 ) 的 股 票, 具 体 超 额 配 售 数 量 由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在 2010 年 8 月 11 日 (T+1 日 ) 根 据 本 次 发 行 的 申 购 情 况 确 定, 将 在 2010 年 8 月 12 日 (T+2 日 ) 刊 登 的 定 价 网 下 发 行 结 果 及 网 上 中 签 率 公 告 中 公 布 超 额 配 售 股 票 将 通 过 向 本 次 发 行 的 部 分 战 略 投 资 者 延 期 交 付 的 方 式 获 得 超 额 配 售 的 股 票 全 部 面 向 网 上 投 资 者 配 售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次 发 行 具 体 实 施 绿 鞋 操 作 的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 下 称 获 授 权 主 承 销 商 ) 自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股 票 在 上 证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30 个 自 然 日 内 ( 含 第 30 个 自 然 日, 若 其 为 节 假 日, 则 顺 延 至 下 一 个 工 作 日 ), 获 授 权 主 承 销 商 可 使 用 超 额 配 售 股 票 所 获 得 的 资 金 从 集 中 交 易 市 场 ( 以 下 简 称 二 级 市 场 ) 买 入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以 稳 定 后 市, 但 每 次 申 报 买 入 价 均 不 得 高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累 计 净 买 入 股 数 不 得 超 过 超 额 配 售 股 数 获 授 权 主 承 销 商 也 可 代 表 本 次 发 行 的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行 使 绿 鞋, 要 求 发 行 人 按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超 额 发 行 相 应 数 量 的 股 票 因 行 使 绿 鞋 超 额 发 行 的 股 数 = 发 行 时 超 额 配 售 股 数 - 使 用 超 额 配 售 股 票 所 获 - 5 -
6 得 的 资 金 从 二 级 市 场 净 买 入 的 股 数 具 体 行 使 绿 鞋 包 括 以 下 三 种 情 况 : 1 绿 鞋 不 行 使 分 两 种 情 况 :(1) 未 进 行 超 额 配 售 ;(2) 进 行 了 超 额 配 售, 但 获 授 权 主 承 销 商 从 二 级 市 场 净 买 入 的 股 票 数 量 与 超 额 配 售 股 数 相 同 2 绿 鞋 全 额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股 数 为 本 次 发 行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的 15%, 且 获 授 权 主 承 销 商 从 二 级 市 场 净 买 入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数 量 为 零, 并 要 求 发 行 人 超 额 发 行 本 次 发 行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15% 的 股 票 3 绿 鞋 部 分 行 使 分 两 种 情 况 :(1) 超 额 配 售 股 数 为 本 次 发 行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的 15%, 且 获 授 权 主 承 销 商 从 二 级 市 场 净 买 入 的 股 票 数 量 小 于 超 额 配 售 股 数, 因 此 要 求 发 行 人 超 额 发 行 的 股 票 数 量 小 于 本 次 发 行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的 15%;(2) 超 额 配 售 股 数 小 于 本 次 发 行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的 15%, 获 授 权 主 承 销 商 从 二 级 市 场 净 买 入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数 量 为 零 或 净 买 入 的 股 票 数 量 小 于 超 额 配 售 股 数, 因 此 要 求 发 行 人 超 额 发 行 的 股 票 数 量 小 于 本 次 发 行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的 15% 在 上 述 有 关 绿 鞋 操 作 结 束 后, 获 授 权 主 承 销 商 将 在 相 关 操 作 结 束 后 的 两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相 应 的 股 票 划 转 给 延 期 交 付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并 在 三 个 工 作 日 内 公 告 绿 鞋 不 行 使 全 额 行 使 或 部 分 行 使 的 情 况 获 授 权 主 承 销 商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可 在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30 个 自 然 日 内 以 超 额 配 售 股 票 所 得 的 资 金 从 二 级 市 场 买 入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以 支 持 股 价, 但 该 措 施 并 不 能 保 证 股 价 维 持 在 发 行 价 之 上 获 授 权 主 承 销 商 行 在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后 30 个 自 然 日 之 后 或 行 使 绿 鞋 后, 将 不 再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稳 定 股 价 请 投 资 者 关 注 市 场 风 险 ( 四 ) 网 上 网 下 回 拨 机 制 本 次 发 行 网 下 及 网 上 发 行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和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根 据 总 体 申 购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启 动 回 拨 机 制, 对 网 下 和 网 上 发 行 的 规 模 进 行 调 节 回 拨 机 制 的 启 动 将 根 据 超 额 配 售 股 票 后 的 网 上 发 行 初 步 中 签 率 及 网 下 发 行 初 步 配 售 比 例 来 确 定, 并 将 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 (T+2 日 ) 刊 登 的 定 价 网 下 发 行 结 果 及 网 上 中 签 率 公 告 中 披 露 网 上 发 行 初 步 中 签 率 = 超 额 配 售 后 回 拨 前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 网 上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 - 6 -
7 网 上 发 行 最 终 中 签 率 = 超 额 配 售 后 回 拨 后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 网 上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 网 下 发 行 初 步 配 售 比 例 = 回 拨 前 网 下 发 行 数 量 / 网 下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 网 下 发 行 最 终 配 售 比 例 = 回 拨 后 网 下 发 行 数 量 / 网 下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 有 关 回 拨 机 制 的 具 体 安 排 如 下 : 1 在 网 下 发 行 获 得 足 额 认 购 的 情 况 下, 若 网 上 发 行 初 步 中 签 率 低 于 2% 且 低 于 网 下 初 步 配 售 比 例, 则 在 不 出 现 网 上 发 行 最 终 中 签 率 高 于 网 下 发 行 最 终 配 售 比 例 的 前 提 下, 从 网 下 向 网 上 发 行 回 拨 不 超 过 本 次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约 5% 的 股 票 ( 不 超 过 305,000,000 股 ); 2 在 网 下 或 网 上 发 行 未 获 得 足 额 认 购 的 情 况 下, 不 足 部 分 不 向 网 上 或 网 下 回 拨, 发 行 人 和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可 采 取 削 减 发 行 规 模 调 整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调 整 发 行 时 间 表 或 中 止 发 行 等 措 施, 并 将 及 时 公 告 和 依 法 做 出 其 他 安 排 ( 五 ) 申 购 价 格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为 2.85 元 / 股 元 / 股 ( 含 上 限 和 下 限 )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投 资 者 须 按 照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上 限 (3.10 元 / 股 ) 进 行 申 购 此 价 格 区 间 对 应 的 2009 年 市 盈 率 水 平 为 : 倍 至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遵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确 定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2009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总 股 数 计 算 ) 倍 至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遵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确 定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2009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A 股 发 行 后 且 未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时 的 总 股 数 计 算 ) 倍 至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遵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确 定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2009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A 股 发 行 后 且 全 额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时 的 总 股 数 计 算 ) ( 六 ) 申 购 时 间 2010 年 8 月 10(T 日 ), 在 上 交 所 正 常 交 易 时 间 内 ( 上 午 9:30 至 11:30, 下 - 7 -
8 午 13:00 至 15:00) 进 行 如 遇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或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影 响 本 次 发 行, 则 按 申 购 当 日 通 知 办 理 ( 七 ) 申 购 简 称 和 代 码 申 购 简 称 为 光 大 申 购 ; 申 购 代 码 为 ( 八 ) 发 行 地 点 全 国 与 上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联 网 的 各 证 券 交 易 网 点 ( 九 ) 锁 定 期 安 排 网 上 发 行 投 资 者 获 配 股 票 无 锁 定 期, 自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股 票 在 上 交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即 可 流 通 战 略 投 资 者 获 配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为 12 个 月 ; 网 下 发 行 投 资 者 获 配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为 3 个 月 锁 定 期 自 本 次 发 行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获 配 股 票 在 上 交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开 始 计 算 ( 十 )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日 期 交 易 日 日 期 发 行 安 排 T-7 7 月 30 日 刊 登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T-6-T-3 8 月 2 日 -8 月 5 日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申 购 平 台 ) T-3 8 月 5 日 15:00 初 步 询 价 截 止 T-2 8 月 6 日 确 定 价 格 区 间, 刊 登 网 上 路 演 公 告 刊 登 投 资 风 险 特 别 公 告 网 下 发 行 公 T-1 8 月 9 日 告 和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公 告 网 上 路 演 T 8 月 10 日 网 下 申 购 缴 款 起 始 日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日 网 下 申 购 缴 款 截 止 日 T+1 8 月 11 日 确 定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格 - 8 -
9 网 上 网 下 申 购 资 金 验 资 确 定 超 额 配 售 及 回 拨 安 排 网 上 申 购 配 号 刊 登 定 价 网 下 发 行 结 果 及 网 上 中 签 率 T+2 8 月 12 日 公 告 网 下 申 购 资 金 退 款 网 上 发 行 摇 号 抽 签 T+3 8 月 13 日 刊 登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摇 号 中 签 结 果 公 告 网 上 申 购 资 金 解 冻 注 :1 T 日 为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日 2 上 述 日 期 为 工 作 日 如 遇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影 响 发 行,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及 时 通 知 并 公 告, 修 改 发 行 日 程 本 次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依 上 交 所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2009 年 修 订 ) 实 施 ( 十 一 ) 承 销 方 式 承 销 团 余 额 包 销 ( 十 二 ) 上 市 地 点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二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对 象 持 有 上 交 所 股 票 账 户 卡 的 自 然 人 法 人 及 其 他 机 构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法 规 及 发 行 人 须 遵 守 的 其 他 监 管 要 求 所 禁 止 者 除 外 ) 本 次 发 行 的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的 证 券 自 营 账 户 不 得 参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申 购 三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方 式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通 过 上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上 发 行 的 初 始 规 模 约 为 15.5 亿 股, 超 额 配 售 后 回 拨 前 约 为 24.5 亿 股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在 指 定 时 间 - 9 -
10 内 (2010 年 8 月 10 日 (T 日 ) 上 午 9:30 至 11:30, 下 午 13:00 至 15:00) 将 光 大 银 行 股 票 输 入 在 上 交 所 指 定 的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作 为 该 股 票 唯 一 卖 方 各 地 投 资 者 可 在 指 定 的 时 间 内 通 过 与 上 交 所 联 网 的 各 证 券 交 易 网 点, 以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上 限 和 符 合 本 公 告 规 定 的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进 行 申 购 委 托, 并 足 额 缴 付 申 购 款 申 购 结 束 后, 由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会 同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共 同 核 实 申 购 资 金 的 到 账 情 况, 上 交 所 和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到 账 资 金 统 计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和 有 效 申 购 户 数 网 上 投 资 者 获 配 股 票 数 量 的 确 定 方 法 为 : 1 如 网 上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小 于 或 等 于 本 次 最 终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则 不 需 进 行 摇 号 抽 签, 所 有 配 号 都 是 中 签 号 码, 投 资 者 按 其 有 效 申 购 量 认 购 股 票 ; 2 如 网 上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大 于 本 次 最 终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则 由 上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主 机 按 每 1,000 股 确 定 为 一 个 申 购 配 号, 顺 序 排 号, 然 后 通 过 摇 号 抽 签, 确 定 有 效 申 购 中 签 号 码, 每 一 中 签 号 码 认 购 1,000 股 网 上 发 行 最 终 中 签 率 =( 最 终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 网 上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 100% 四 申 购 数 量 和 申 购 次 数 的 规 定 ( 一 )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参 加 申 购 的 每 一 申 购 单 位 为 1,000 股, 单 一 证 券 账 户 的 委 托 申 购 数 量 不 得 少 于 1,000 股, 超 过 1,000 股 的 必 须 是 1,000 股 的 整 数 倍, 但 最 高 不 得 超 过 240 万 股 ( 二 ) 配 售 对 象 只 能 选 择 网 下 或 者 网 上 一 种 方 式 进 行 新 股 申 购, 凡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报 价 的 配 售 对 象, 无 论 是 否 有 有 效 报 价, 均 不 得 再 参 与 网 上 发 行 的 申 购 参 与 网 下 初 步 询 价 的 配 售 对 象 再 参 与 网 上 新 股 申 购, 导 致 其 申 购 无 效 的, 由 配 售 对 象 及 管 理 该 配 售 对 象 的 询 价 对 象 自 行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 三 ) 单 个 投 资 者 只 能 使 用 一 个 合 格 账 户 参 与 本 次 网 上 申 购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相 同 且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号 码 相 同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 以 2010 年 8 月 9 日 (T-1 日 )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为 准 ) 参 与 本 次 网 上 申 购 的, 以 及 同 一 证 券 账 户 多 次 参 与 本 次 网 上 申 购 的, 以 第 一 笔 申 购 为 有 效 申 购, 其 余 申 购 均 为 无 效 申 购 ( 四 )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以 及 指 定 交 易 在 不 同 证 券 公
11 司 的 企 业 年 金 账 户 可 按 现 有 开 立 账 户 参 与 申 购 ( 企 业 年 金 账 户 指 定 交 易 在 不 同 证 券 公 司 的 情 况 以 2010 年 8 月 9 日 (T-1 日 ) 为 准 ) 五 网 上 申 购 程 序 ( 一 ) 办 理 开 户 登 记 参 加 本 次 光 大 银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的 投 资 者 须 持 有 上 交 所 的 股 票 账 户 卡 尚 未 办 理 开 户 登 记 手 续 的 投 资 者, 必 须 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截 止 日 2010 年 8 月 10 日 (T 日 ) 前 办 妥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手 续 ( 二 ) 存 入 足 额 申 购 资 金 参 与 本 次 光 大 银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的 投 资 者, 应 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截 止 日 2010 年 8 月 10 日 (T 日 ) 前 在 与 上 交 所 联 网 的 证 券 交 易 网 点 开 立 资 金 账 户, 并 根 据 自 己 的 申 购 量 存 入 足 额 的 申 购 资 金 ( 三 ) 申 购 手 续 申 购 手 续 与 在 二 级 市 场 买 入 上 交 所 上 市 股 票 的 方 式 相 同, 即 : 1 投 资 者 当 面 委 托 时, 填 写 好 申 购 委 托 单 的 各 项 内 容, 持 本 人 身 份 证 股 票 账 户 卡 和 资 金 账 户 卡 ( 确 认 资 金 存 款 额 必 须 大 于 或 等 于 申 购 所 需 的 款 项 ) 到 申 购 者 开 户 的 与 上 交 所 联 网 的 各 证 券 交 易 网 点 办 理 委 托 手 续 柜 台 经 办 人 员 查 验 投 资 者 交 付 的 各 项 证 件, 复 核 无 误 后 即 可 接 受 委 托 2 投 资 者 通 过 电 话 委 托 或 其 他 自 动 委 托 方 式 时, 应 按 各 证 券 交 易 网 点 要 求 办 理 委 托 手 续 3 投 资 者 的 申 购 委 托 一 经 接 受, 不 得 撤 单 六 配 号 与 抽 签 若 网 上 有 效 申 购 总 量 大 于 本 次 最 终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则 采 取 摇 号 抽 签 确 定 中 签 号 码 的 方 式 进 行 配 售 ( 一 ) 申 购 配 号 确 认
12 2010 年 8 月 11 日 (T+1 日 ), 各 证 券 交 易 网 点 将 申 购 资 金 划 入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的 结 算 银 行 账 户 2010 年 8 月 11 日 (T+1 日 ), 进 行 核 算 验 资 配 号,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将 实 际 到 账 的 有 效 申 购 资 金 划 入 新 股 申 购 资 金 专 户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会 同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及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申 购 资 金 的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核 查, 并 由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上 交 所 和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依 申 购 资 金 的 实 际 到 账 资 金 确 认 有 效 申 购, 按 每 1,000 股 配 一 个 申 购 号, 对 所 有 有 效 申 购 按 时 间 顺 序 连 续 配 号, 配 号 不 间 断, 直 到 最 后 一 笔 申 购, 并 将 配 号 结 果 传 到 各 证 券 交 易 网 点 凡 资 金 不 实 的 申 购 一 律 视 为 无 效 申 购, 将 不 予 配 号 2010 年 8 月 12 日 (T+2 日 ), 向 投 资 者 公 布 配 号 结 果 申 购 者 应 到 原 委 托 申 购 的 交 易 网 点 处 确 认 申 购 配 号 ( 二 ) 公 布 中 签 率 2010 年 8 月 12 日 (T+2 日 ), 发 行 人 和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证 券 日 报 刊 登 的 定 价 网 下 发 行 结 果 及 网 上 中 签 率 公 告 中 公 布 网 上 发 行 中 签 率 ( 三 ) 摇 号 抽 签 公 布 中 签 结 果 2010 年 8 月 12 日 (T+2 日 ) 上 午 在 公 证 部 门 的 监 督 下, 由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和 发 行 人 主 持 摇 号 抽 签, 确 认 摇 号 中 签 结 果, 并 于 当 日 通 过 卫 星 网 络 将 抽 签 结 果 传 给 各 证 券 交 易 网 点 发 行 人 和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2010 年 8 月 13 日 (T+3 日 ) 将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证 券 日 报 刊 登 的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摇 号 中 签 结 果 公 告 中 公 布 中 签 结 果 ( 四 ) 确 定 认 购 股 数 申 购 者 根 据 中 签 号 码, 确 定 认 购 股 数, 每 一 中 签 号 码 只 能 认 购 1,000 股 七 结 算 与 登 记 ( 一 ) 全 部 申 购 资 金 冻 结 产 生 的 利 息, 归 证 券 投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所 有 有 关 申
13 购 资 金 冻 结 等 事 宜, 遵 从 上 交 所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有 关 规 定 ( 二 )2010 年 8 月 12 日 (T+2 日 ) 摇 号 抽 签 抽 签 结 束 后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根 据 中 签 结 果 进 行 认 购 股 数 的 确 定 和 股 东 登 记, 并 将 有 效 认 购 结 果 发 至 各 证 券 交 易 网 点 ( 三 )2010 年 8 月 13 日 (T+3 日 ), 由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对 未 中 签 的 申 购 款 予 以 解 冻, 并 向 各 证 券 交 易 网 点 返 还 未 中 签 部 分 的 申 购 余 款, 再 由 各 证 券 交 易 网 点 返 还 投 资 者 ; 如 果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低 于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上 限 3.10 元 / 股 ( 投 资 者 网 上 申 购 价 格 ), 则 由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将 中 签 申 购 款 的 差 价 部 分 与 未 中 签 的 网 上 申 购 款 同 时 通 过 各 证 券 交 易 网 点 向 投 资 者 退 还 ; 同 时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将 中 签 认 购 款 项 划 至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指 定 的 资 金 交 收 账 户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在 收 到 登 记 公 司 划 转 的 认 购 资 金 后, 将 超 额 配 售 部 分 的 获 配 款 项 划 至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的 专 用 资 金 账 户, 并 将 剩 余 款 项 划 转 到 发 行 人 指 定 的 银 行 账 户 ( 四 )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新 股 登 记 工 作 由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完 成,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向 发 行 人 提 供 股 东 名 册 八 申 购 费 用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不 向 投 资 者 收 取 佣 金 过 户 费 和 印 花 税 等 费 用 九 网 上 路 演 安 排 为 便 于 投 资 者 了 解 发 行 人 的 有 关 情 况 和 本 次 发 行 的 相 关 安 排, 发 行 人 和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于 2010 年 8 月 9 日 (T-1 日 )14:00-18:00 就 本 次 发 行 进 行 网 上 路 演, 路 演 网 站 为 : 中 证 网 敬 请 广 大 投 资 者 关 注 十 发 行 人 与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1 发 行 人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双 宁 联 系 人 : 卢 鸿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外 大 街 6 号 光 大 大 厦 2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资 本 市 场 部 地 址 : 北 京 市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联 系 人 : 资 本 市 场 部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与 福 中 路 交 界 处 荣 超 商 务 中 心 A 栋 第 18 层 至 第 21 层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资 本 市 场 部 地 址 : 上 海 市 常 熟 路 171 号 本 次 发 行 的 咨 询 电 话 为 (010) 发 行 人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8 月 9 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重 要 提 示 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发 行 人 或 建 设 银 行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9,000,0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下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得 中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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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 州 老 板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公 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特 别 提 示 杭 州 老 板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10 月 11 日 修 订 ) 和 关 于 深 化 新 股 发 行 体 制 改 革 的 指 导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
股 票 代 码 :600312 股 票 简 称 : 平 高 电 气 公 告 编 号 : 临 2009-046 河 南 平 高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增 发 A 股 网 上 发 行 公 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要 提 示 1 河 南 平 高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发 行 人 或 平 高 电 气 ) 本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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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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