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机 制 措 施 和 实 施 情 况 说 明 及 支 撑 材 料 一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机 制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自 2008 年 招 生 以 来, 围 绕 学 校 定 位 和 总 体 发 展 目 标, 一 直 对 教 学 工 作 实 施 非 常 严 格 的 管 理, 通 过 规 章 制 度 规 范 各 个 教 学 环 节, 并 依 据 规 章 制 度 对 教 学 活 动 进 行 质 量 监 控 随 着 办 学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管 理 制 度 不 断 完 善 和 细 化 学 校 陆 续 完 善 和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教 学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包 括 :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领 导 干 部 听 课 制 度 沈 阳 航 空 工 业 学 院 学 生 评 教 管 理 办 法 等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也 根 据 学 校 的 规 章 制 度, 针 对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的 实 际 情 况 出 台 了 相 应 的 细 则, 如 :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质 量 考 核 办 法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关 于 加 强 教 风 建 设 的 规 定 实 践 环 节 管 理 细 则 生 产 实 习 管 理 细 则 毕 业 设 计 管 理 细 则 等 等 ( 见 支 撑 材 料 7.1-1 至 7.1-8) 通 过 学 校 的 总 体 指 导 和 学 院 的 具 体 落 实, 首 先 从 制 度 上 保 证 了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机 制 的 建 立 其 次, 在 组 织 管 理 上,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建 立 了 校 院 系 三 级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组 织 体 系 其 中, 学 校 面 向 所 有 学 院, 每 学 期 的 期 初 期 中 和 期 末 开 展 教 学 检 查 检 查 范 围 即 包 括 课 件 试 卷 课 堂 授 课, 实 践 环 节, 还 包 括 毕 业 设 计 学 院 根 据 学 校 的 要 求, 由 教 学 院 长 各 专 业 主 任 组 成 检 查 组, 对 相 关 内 容 进 行 具 体 检 查 各 系 ( 专 业 ), 负 责 提 供 相 关 材 料, 并 在 专 业 内 部 开 展 互 查 ( 见 支 撑 材 料 7.1-9) 二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措 施 和 实 施 说 明 为 了 使 教 学 管 理 监 控 机 制 得 到 贯 彻 和 实 施, 并 对 教 学 的 各 个 环 节 进 行 有 效 的 监 控, 经 管 学 院 和 管 科 系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的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措 施 和 实 施 将 从 教 学 计 划 的 制 定 授 课 环 节 实 习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和 毕 业 设 计 环 节 分 别 进 行 情 况 说 明 ( 一 ) 教 学 计 划 的 制 定 教 学 计 划 是 学 校 教 学 工 作 的 基 本 纲 领, 也 是 有 效 组 织 教 学 合 理 配 置 教 育 资 源 以 及 学 生 在 校 修 读 课 程 的 依 据 根 据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教 学 计 划 管 理 规 定, 每 年 4 月 底 之 前, 经 管 学 院 各 专 业 都 会 根 据 专 业 的 发 展 状 况 上 一 轮 教 学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等 对 教 学 计 划 进 行 及 时 修 订, 并 经 学 校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研 讨 后 报 学 校 审
批 ( 见 支 撑 材 料 7.1-10) ( 二 ) 授 课 环 节 在 授 课 环 节 质 量 监 控 方 面, 学 校 要 求 各 二 级 学 院 及 教 师 做 好 课 前 准 备 工 作, 包 括 教 学 大 纲 教 学 日 历 的 制 定 和 教 案 的 编 制 根 据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教 学 大 纲 管 理 规 定 学 校 要 求 每 门 课 程 的 教 学 大 纲 每 两 年 修 订 一 次, 来 保 证 课 程 内 容 的 先 进 性 ( 见 支 撑 材 料 7.1-11) 在 学 期 开 课 的 第 二 周 前 所 有 任 课 教 师 依 据 教 学 大 纲 完 成 课 程 教 学 日 历 ( 包 括 实 验 教 学 日 历 ) 的 编 制, 并 由 学 院 组 织 教 研 室 主 任 教 学 副 院 长 等 对 教 学 日 历 进 行 审 查 并 签 字, 实 验 室 也 会 根 据 试 验 教 学 日 历 的 安 排 进 行 学 院 的 实 验 课 程 安 排 ( 见 支 撑 材 料 7.1-12) 教 师 在 新 学 期 上 课 前 需 要 根 据 教 学 大 纲 的 安 排 至 少 完 成 该 课 程 一 半 的 教 案 ( 纸 质 或 多 媒 体 课 件 ) 的 编 制 ( 见 支 撑 材 料 7.1-13) 在 课 堂 教 学 中, 学 校 专 门 组 织 了 教 学 经 验 丰 富 的 老 教 师 组 成 督 导 组 定 期 听 课, 并 要 求 学 院 领 导 专 业 负 责 人 课 程 负 责 人 和 教 研 室 主 任 以 及 同 行 之 间 都 要 听 课, 并 且 有 次 数 规 定, 听 课 范 围 涵 盖 理 论 课 和 实 践 课, 要 求 必 须 对 课 堂 总 体 教 学 质 量 给 出 具 体 评 价 督 导 组 定 期 将 听 课 意 见 反 馈 给 教 务 处 和 二 级 学 院 ( 见 支 撑 材 料 7.1-14 15 16 17) 另 外,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也 制 定 并 实 施 了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质 量 考 核 办 法, 同 时 也 会 成 立 检 查 小 组 对 授 课 情 况 进 行 期 初 和 期 中 教 学 检 查, 检 查 内 容 包 括 教 风 建 设 教 学 日 历 教 研 活 动 多 媒 体 教 学 情 况 本 学 期 新 开 课 授 课 情 况 实 践 教 学 安 排 与 落 实 情 况 双 语 教 学 课 件 资 料 等, 同 时 对 教 学 检 查 的 情 况 进 行 总 结, 并 及 时 反 馈 给 任 课 教 师 ( 见 支 撑 材 料 7.1-18) 对 于 新 教 师, 学 院 会 要 求 新 教 师 进 行 30 分 钟 的 试 讲, 并 由 教 研 室 主 任 教 研 室 全 体 教 师 等 对 其 试 讲 进 行 评 价 对 于 新 开 课, 为 保 证 教 学 质 量, 学 院 也 要 求 任 课 教 师 对 该 门 课 程 的 讲 课 内 容 方 法 等 进 行 说 课 为 积 极 推 广 教 育 教 学 经 验, 努 力 提 高 广 大 教 师 特 别 是 青 年 教 师 的 课 堂 教 学 水 平 与 技 能, 学 校 也 会 组 织 历 届 省 级 校 级 教 学 名 师 奖 获 得 者, 面 向 全 校 开 展 名 师 课 堂 活 动 要 求 40 岁 以 下 的 青 年 教 师 完 成 至 少 4 学 时 的 听 课 任 务, 并 做 好 听 课 记 录 ( 见 支 撑 材 料 7.1-19) 课 后, 对 每 门 课 程, 任 课 教 师 都 会 安 排 辅 导 答 疑 时 间, 每 周 至 少 一 次, 对 于 学 生 提 交 的 作 业 需 要 完 成 一 定 量 的 批 改 以 上 安 排 均 须 记 录 在 教 学 日 历 中, 学 院
会 对 以 上 情 况 进 行 不 定 期 的 检 查 ( 见 支 撑 材 料 7.1-12) 对 于 期 末 的 试 卷, 学 校 要 求 试 卷 的 批 卷 人 核 分 人 复 核 人 为 不 同 的 教 师 来 完 成, 形 成 了 互 相 监 督 的 机 制 ( 三 ) 实 习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在 实 习 的 环 节 上,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根 据 实 习 的 目 的 不 同 安 排 了 认 识 实 习 和 专 业 实 习 对 于 所 有 的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都 会 按 照 学 院 的 实 践 环 节 质 量 监 控 办 法 来 实 施 在 实 习 前 会 对 学 生 进 行 动 员, 并 说 明 专 业 实 习 的 目 的 意 义 和 注 意 的 问 题 等 认 识 实 习 均 由 指 导 教 师 带 队, 到 实 习 单 位 进 行 集 中 实 习, 然 后 根 据 学 生 提 交 的 实 习 报 告 给 出 成 绩 评 定 专 业 实 习 将 分 散 进 行, 由 学 生 指 导 教 师 学 院 实 习 基 地 指 派 等 方 式 来 确 定 学 生 实 习 的 单 位 专 业 实 习 过 程 中, 学 生 需 要 填 写 实 习 记 录, 由 实 习 单 位 的 指 导 老 师 给 出 对 学 生 的 评 价, 校 内 指 导 教 师 根 据 以 上 内 容 来 对 学 生 的 实 习 进 行 评 定 经 过 三 年 的 实 践, 以 上 实 习 过 程 安 排 及 相 应 的 监 控 措 施 较 好 地 保 证 了 认 识 实 习 和 专 业 实 习 的 目 的 及 意 义 的 实 现, 对 学 生 后 续 的 理 论 课 程 学 习 和 日 后 的 工 作 奠 定 了 一 定 的 基 础 ( 见 支 撑 材 料 7.1-20)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中, 按 照 实 践 教 学 管 理 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来 严 格 执 行 实 践 教 学 的 目 的 是 锻 炼 学 生 的 实 际 操 作 能 力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在 课 前 形 成 实 践 教 学 任 务 书, 并 对 各 个 实 践 模 块 说 明 实 验 的 目 的 和 要 求, 同 时 设 置 一 定 量 的 实 验 内 容 要 求 学 生 完 成, 形 成 实 验 报 告, 最 后 指 导 教 师 根 据 学 生 实 践 报 告 和 实 践 过 程 中 的 表 现 评 定 实 践 环 节 的 最 终 成 绩 ( 见 支 撑 材 料 7.1-21) ( 四 ) 毕 业 设 计 环 节 在 毕 业 设 计 环 节 的 管 理 上, 从 选 题 / 立 题 开 题 答 辩 中 期 检 查 毕 业 论 文 评 审 到 答 辩 以 及 最 终 成 绩 的 评 定 方 面 进 行 说 明 ( 见 支 撑 材 料 7.1-22) 毕 业 论 文 选 题 方 面,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按 照 教 师 指 导, 学 生 自 主 选 题 以 及 指 导 教 师 公 布 自 己 的 研 究 方 向 和 在 研 科 研 课 题, 学 生 根 据 兴 趣 选 择 指 导 教 师 等 选 题 模 式, 或 指 导 教 师 按 立 题 申 请 表 的 格 式 要 求 来 提 供 毕 设 的 题 目, 同 时 要 求 立 题 数 远 大 于 当 年 毕 业 生 数 在 大 学 三 年 级 时, 就 引 导 学 生, 根 据 自 己 的 学 习 兴 趣 和 爱 好, 选 择 相 关 的 产 业 进 行 研 究, 结 合 专 业 课 程, 不 断 丰 富 自 己 在 该 领 域 的 理 论 知 识 储 备 每 年 的 11 月, 各 位 教 师 与 毕 业 生 研 讨, 指 导 学 生 确 定 题 目 因 前 期 的 不 断 积 累, 学 生 往 往 可 以 确 定 自 己 的 研 究 领 域 和 感 兴 趣 的 产 业 指 导 教 师 的
任 务 更 多 的 是 如 何 根 据 学 生 自 身 的 情 况, 从 学 术 研 究 的 角 度, 通 过 分 析 和 概 括 题 目 帮 助 学 生 最 终 确 定 毕 业 论 文 题 目 11 月 末, 学 院 组 织 本 专 业 教 授 及 教 研 室 主 任 组 成 专 家 组 审 核 所 有 的 题 目 是 否 符 合 立 题 要 求 物 流 专 业 毕 业 论 文 题 目 的 选 题 基 本 要 求 是 : 论 文 的 研 究 对 象 一 定 与 物 流 专 业 密 切 相 关 ; 论 文 的 研 究 内 容 不 要 宽 泛 要 具 体, 可 以 是 定 性 研 究 系 统 或 网 页 的 开 发 设 计 与 规 划 或 者 定 量 研 究 来 解 决 实 际 的 问 题 ; 论 文 的 研 究 方 法 可 以 是 实 证 研 究 定 量 研 究 案 例 研 究 系 统 设 计 等 将 符 合 要 求 的 题 目 进 行 发 布, 对 于 存 在 问 题 的 题 目 通 知 教 师 本 人 进 行 修 改 12 月 中 旬, 对 于 新 增 题 目 和 第 一 次 审 核 要 求 修 改 的 题 目 进 行 二 次 审 核, 二 次 审 核 流 程 与 第 一 次 审 核 相 同 12 月 末, 学 生 领 取 题 目 后, 与 指 导 教 师 沟 通, 指 导 教 师 会 下 达 毕 业 设 计 任 务 书, 帮 助 学 生 明 确 下 一 步 的 工 作 任 务, 并 提 醒 学 生 在 寒 假 前 将 可 以 收 集 的 相 关 资 料 进 行 收 集, 以 便 在 寒 假 期 间 进 行 毕 业 设 计 准 备 工 作, 此 阶 段 的 工 作 由 指 导 教 师 进 行 监 控 为 了 监 控 毕 业 设 计 进 展 情 况, 对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工 作 的 进 展 状 况 进 行 开 题 答 辩, 重 点 检 查 学 生 对 题 目 的 理 解 论 文 框 架 的 安 排 等, 帮 助 学 生 纠 正 错 误 督 促 学 生 对 毕 设 及 时 完 成 开 题 答 辩 后, 学 生 要 按 照 答 辩 组 老 师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与 指 导 教 师 沟 通, 明 确 自 身 存 在 的 问 题, 以 便 改 正 开 题 后 的 学 生 进 入 毕 业 论 文 的 撰 写 阶 段, 为 了 监 督 学 生 的 进 展 状 况, 管 科 系 会 组 织 教 研 室 主 任 教 研 室 的 全 体 教 师 对 物 流 专 业 的 学 生 论 文 进 展 情 况 进 行 中 期 检 查, 并 将 检 查 结 果 反 馈 给 指 导 教 师, 便 于 进 一 步 改 进 论 文 保 证 论 文 质 量 ( 见 支 撑 材 料 7.1-23) 在 答 辩 之 前, 学 院 会 组 织 全 体 教 师 对 所 在 专 业 的 学 生 论 文 进 行 集 中 评 阅, 给 出 修 改 意 见, 由 指 导 教 师 反 馈 给 学 生, 督 促 学 生 对 所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修 改 在 答 辩 过 程 中, 每 位 学 生 的 论 文 都 有 一 位 老 师 对 其 论 文 提 前 评 阅, 并 在 答 辩 时 对 其 进 行 主 问, 同 时, 教 师 将 对 学 生 回 答 问 题 的 情 况 进 行 打 分, 最 终 答 辩 组 秘 书 根 据 指 导 教 师 评 审 表 评 阅 教 师 评 审 表 和 答 辩 委 员 会 评 审 表 给 出 学 生 的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 见 支 撑 材 料 7.1-22 中 毕 业 论 文 档 案 ) 另 外, 为 了 加 强 对 毕 业 设 计 的 指 导 力 度, 要 求 指 导 教 师 每 周 至 少 与 学 生 见 面 指 导 一 次, 部 分 在 企 业 做 毕 业 设 计 的 学 生 要 求 至 少 每 周 通 过 网 络 或 电 话 与 指 导 教
师 沟 通 一 次, 与 学 生 沟 通 情 况 要 求 写 在 毕 业 设 计 指 导 记 录 本 上, 并 在 期 中 和 期 末 由 指 导 教 师 对 毕 业 论 文 地 指 导 情 况 做 出 总 结, 学 院 会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经 过 严 格 的 管 理, 在 学 校 历 年 的 例 行 检 查 中,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一 直 受 到 学 校 的 好 评 ( 见 支 撑 材 料 7.1-24) ( 五 ) 其 他 另 外, 为 保 证 教 学 质 量, 学 校 积 极 开 展 并 推 进 了 质 量 工 程 建 设, 先 后 开 展 了 校 省 级 精 品 课 程 教 学 名 师 奖 特 色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双 语 教 学 示 范 课 等 建 设 工 作 2009 年, 经 管 学 院 实 验 室 入 选 辽 宁 省 省 级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 培 养 计 划 中 的 会 计 学 基 础 课 程 2010 年 先 后 评 为 校 省 级 精 品 课 程 ;2013 年 实 用 管 理 运 筹 学 2014 年 电 子 商 务 理 论 与 实 务 网 络 营 销 基 础 与 网 上 创 业 实 践 分 别 入 选 了 辽 宁 省 规 划 教 材 ;2014 年 2 月,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被 评 为 校 级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专 业 ( 见 支 撑 材 料 7.1-25 26 27) 通 过 以 上 机 制 和 措 施 有 效 地 对 教 师 从 教 学 态 度 到 教 学 基 本 功 控 制 课 堂 能 力 教 学 方 法 及 手 段 仪 表 仪 态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监 控 支 撑 材 料 清 单 : 7.1-1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教 学 工 作 检 查 制 度 7.1-2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学 生 评 教 管 理 办 法 7.1-3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教 学 质 量 考 核 评 价 办 法 7.1-4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教 学 督 导 组 工 作 条 例 7.1-5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领 导 干 部 听 课 管 理 办 法 7.1-6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质 量 考 核 办 法 7.1-7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关 于 加 强 教 风 建 设 的 规 定 7.1-8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实 践 环 节 质 量 监 控 办 法 7.1-9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期 初 期 中 教 学 检 查 的 通 知 及 毕 业 设 计 自 查 表 7.1-10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教 学 计 划 管 理 规 定 7.1-11 沈 阳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教 学 大 纲 管 理 规 定 7.1-12 教 学 大 纲 教 学 日 历 ( 包 括 实 验 教 学 日 历 ) 7.1-13 教 案
7.1-14 院 领 导 系 主 任 等 听 课 记 录 本 7.1-15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师 教 研 室 主 任 听 课 记 录 本 7.1-16 教 学 督 导 听 课 记 录 本 7.1-17 教 学 督 导 对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质 量 评 价 表 7.1-18 2011-2014 年 各 学 期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教 学 检 查 总 结 7.1-19 试 讲 记 录 说 课 记 录 和 名 师 课 堂 活 动 7.1-20 实 习 环 节 支 撑 材 料 ( 认 识 实 习 照 片 实 习 报 告 专 业 实 习 手 册 成 绩 评 定 表 ) 7.1-21 实 践 环 节 支 撑 材 料 ( 实 验 教 学 任 务 书 实 验 目 的 和 要 求 等 实 验 报 告 ) 7.1-22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环 节 支 撑 材 料 : 立 题 申 请 任 务 书 开 题 报 告 指 导 教 师 指 导 记 录 本 毕 业 设 计 档 案 7.1-23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选 题 及 中 期 答 辩 情 况 表 7.1-24 2013 年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期 末 工 作 总 结 (2009 级 ) 7.1-25 省 级 实 验 室 示 范 中 心 7.1-26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省 级 规 划 教 材 证 明 文 件 7.1-27 校 级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专 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