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开 展 2014 年 度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选 拔 工 作 的 通 知 财 会 2014 21 号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北 京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上 海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厦 门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 后 备 )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学 员 :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中 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0-2020 年 ) ( 中 发 2010 6 号 ) 和 会 计 行 业 中 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2010-2020 年 ) ( 财 会 2010 19 号 ) 精 神, 进 一 步 优 化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人 才 培 养 机 制, 我 部 根 据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 后 备 )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提 升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 财 会 2013 6 号 ), 现 开 展 第 二 期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选 拔 工 作 请 结 合 实 际 认 真 组 织 确 保 质 量, 推 荐 高 层 次 复 合 型 国 际 化 会 计 领 军 人 才 入 选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为 我 国 经 济 社 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提 供 坚 强 的 人 才 保 障 一 指 导 思 想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人 才 强 国 战 略, 按 照 统 筹 兼 顾 突 出 重 点 的 原 则, 遵 循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规 律 和 人 才 成 长 规 律, 进 一 步 优 化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人 才 培 养 机 制, 创 新 培 养 模 式, 持 续 提 升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人 才 的 综 合 素 质, 持 1
续 发 挥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人 才 的 引 领 辐 射 作 用, 为 我 国 经 济 社 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和 实 现 会 计 强 国 目 标 提 供 必 要 的 智 力 支 持 和 人 才 储 备 二 培 养 模 式 ( 一 ) 培 养 对 象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的 培 养 对 象 为 已 经 完 成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 后 备 )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6 年 学 业, 取 得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人 才 证 书, 并 具 备 以 下 资 格 条 件 的 人 员 : 1. 热 爱 社 会 主 义 祖 国, 遵 纪 守 法, 具 有 解 放 思 想 实 事 求 是 不 断 创 新 的 科 学 精 神 和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2. 学 风 朴 实 严 谨, 有 强 烈 的 事 业 心 较 高 的 学 术 造 诣 和 较 强 的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其 学 术 技 术 水 平 在 国 内 同 行 中 具 有 一 定 的 优 势 其 中 : (1) 企 业 类 学 员 应 在 中 央 企 业 集 团 ( 含 中 央 金 融 企 业 ) 担 任 总 部 财 务 部 门 (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审 计 部 门 ) 的 副 职 及 以 上 职 务, 或 在 二 级 公 司 担 任 总 会 计 师 ( 财 务 总 监 ) 及 以 上 职 务 ; (2) 行 政 事 业 类 学 员 应 在 国 家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担 任 副 司 局 级 及 以 上 职 务 ; (3) 学 术 类 学 员 应 在 国 家 级 科 研 院 所 和 进 入 211 工 程 或 国 家 重 点 会 计 学 科 的 高 校 担 任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并 在 国 际 重 要 学 术 期 刊 发 表 2 篇 及 以 上 学 术 论 文 ; (4) 注 册 会 计 师 类 学 员 应 在 全 国 综 合 排 名 前 30 名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担 任 合 伙 人, 在 行 业 内 有 较 强 的 影 响 力, 具 有 一 定 的 理 论 及 实 务 研 究 能 力 2
3. 具 有 熟 练 的 外 语 听 说 读 写 能 力 ( 二 ) 培 养 选 拔 培 养 对 象 采 取 专 家 综 合 评 审 方 式 产 生 具 体 选 拔 流 程 如 下 : 1. 本 人 自 愿 申 请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毕 业 学 员, 符 合 上 述 ( 一 ) 所 列 资 格 条 件 的, 可 根 据 个 人 意 愿, 经 所 在 单 位 同 意 后, 填 写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申 请 表 ( 见 附 件 ), 并 随 同 科 研 成 果 证 明 ( 公 开 发 表 论 文 承 担 科 研 课 题 出 版 专 著 的 复 印 件 ) 英 语 能 力 证 明 ( 托 福 成 绩 雅 思 成 绩 出 国 人 员 英 语 水 平 考 试 成 绩 取 得 的 境 外 公 认 会 计 资 格 或 金 融 资 格 资 质 等 ) 获 奖 证 明 ( 复 印 件 ) 等 证 明 材 料 一 并 报 送 至 原 承 担 教 学 管 理 任 务 的 相 关 单 位 ( 其 中, 企 业 类 行 政 事 业 类 学 术 类 报 送 至 相 应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注 册 会 计 师 类 报 送 至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 申 请 材 料 中 除 需 要 提 供 申 报 者 个 人 信 息 外, 如 承 担 省 部 级 以 上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的, 还 需 要 提 供 项 目 团 队 成 员 简 介 第 二 期 接 受 提 交 申 请 的 时 间 为 6 月 1 日 7 月 31 日 2. 拟 定 建 议 名 单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 或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 接 到 学 员 申 请 后, 综 合 考 虑 学 员 综 合 素 质 培 养 潜 质 培 养 期 间 表 现 用 人 单 位 意 见 等 因 素, 拟 定 建 议 名 单, 报 送 财 政 部 会 计 司 原 则 上 每 类 别 1 年 报 送 的 建 议 名 单 不 超 过 5 人 ( 含 5 人 ) 3. 专 家 综 合 评 审 3
财 政 部 会 计 司 会 同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聘 请 在 社 会 具 有 一 定 影 响 力 和 公 信 度 的 业 内 专 家 领 导 依 据 申 报 材 料 和 选 拔 面 谈 情 况, 对 入 选 建 议 名 单 的 人 员 的 综 合 素 质 和 培 养 潜 质 进 行 综 合 量 化 评 分, 并 以 各 专 家 综 合 量 化 评 分 的 平 均 值 作 为 各 申 请 人 的 得 分 4. 确 定 初 选 名 单 财 政 部 会 计 司 依 据 量 化 评 分 结 果, 按 照 成 绩 高 低 初 步 确 定 年 度 培 养 对 象 入 围 初 选 名 单, 并 在 上 海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网 站 对 外 予 以 公 示, 公 示 期 为 15 天 公 示 期 内, 发 现 候 选 人 申 报 情 况 不 属 实 或 存 在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的, 取 消 其 入 围 资 格, 并 依 据 评 审 成 绩 依 次 予 以 递 补 5. 单 位 实 地 考 察 财 政 部 会 计 司 组 织 人 员 到 入 围 初 选 名 单 的 学 员 所 在 单 位 进 行 实 地 考 察, 听 取 单 位 领 导 和 相 关 人 员 意 见 6. 公 布 入 选 名 单 财 政 部 会 计 司 会 同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在 综 合 考 虑 专 家 评 审 公 示 实 地 考 察 等 情 况 的 基 础 上, 拟 定 最 终 入 选 名 单, 经 财 政 部 领 导 批 准 后 公 布 ( 三 ) 培 养 方 式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采 取 个 性 化 培 养 方 式, 按 照 一 人 一 方 案 的 原 则, 结 合 每 一 名 学 员 的 职 业 特 点 专 业 特 长, 有 针 对 性 地 设 计 培 养 方 案, 并 实 行 导 师 制 + 海 外 研 修 + 研 究 课 题 等 培 养 模 式, 让 学 员 在 名 家 指 导 下 学 到 海 外 知 名 院 校 进 行 研 习 在 工 作 实 践 中 锻 炼, 持 续 提 升 学 员 4
各 方 面 的 能 力 和 素 质 具 体 如 下 : 1. 培 养 规 模 为 保 证 培 养 质 量, 本 期 学 员 10 人 左 右 2. 培 养 周 期 培 养 周 期 为 3 年, 分 为 两 个 阶 段 其 中, 第 一 阶 段 为 海 外 研 习, 为 期 6-12 个 月 ; 第 二 阶 段 为 导 师 指 导 工 作 实 践 课 题 研 究, 为 期 24-30 个 月 3. 培 养 机 制 (1) 建 立 名 家 导 师 机 制 遴 选 聘 请 国 内 一 流 经 济 管 理 类 专 家 学 者 中 央 企 业 集 团 总 会 计 师 国 家 部 委 正 司 ( 局 ) 级 以 上 领 导 大 型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主 任 会 计 师 等 担 任 学 员 一 对 一 培 养 导 师, 指 导 学 员 完 成 海 外 研 习 计 划 和 部 级 重 点 课 题 研 究 (2) 建 立 海 外 研 习 机 制 一 是 探 索 与 境 外 知 名 院 校 机 构 的 合 作, 以 高 级 访 问 学 者 方 式, 安 排 学 员 到 国 际 知 名 院 校 机 构 进 修 一 段 时 间, 系 统 完 善 知 识 结 构 ; 二 是 通 过 加 强 国 际 间 合 作 方 式, 由 财 政 部 集 中 组 织 推 荐, 安 排 学 员 到 国 际 四 大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标 准 部 技 术 部 或 风 险 管 理 部 等 关 键 岗 位 挂 职 或 实 习 一 段 时 间, 学 习 国 外 企 业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事 务 所 治 理 等 先 进 经 验 ; 三 是 利 用 国 有 企 业 自 有 资 源, 安 排 学 员 到 境 外 中 资 企 业 或 机 构 挂 职 或 实 习 一 段 时 间, 积 累 境 外 工 作 经 验, 开 拓 国 际 视 野 ; 四 是 充 分 利 用 国 际 会 计 组 织 资 源, 由 财 政 部 集 中 组 织, 优 先 推 荐 学 员 到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理 事 会 等 类 似 国 际 会 计 组 织 工 作 或 实 习 一 段 时 间, 研 习 最 新 的 会 计 实 务 知 识, 参 与 国 际 会 计 审 计 准 则 的 制 5
定 (3) 建 立 课 题 研 究 机 制 一 是 要 求 学 员 利 用 3 年 学 习 期, 自 主 组 建 一 个 研 究 团 队, 深 入 开 展 一 项 与 会 计 相 关 的 探 索 性 原 创 性 的 经 济 管 理 类 部 级 重 点 科 研 课 题 研 究, 研 究 成 果 在 相 关 领 域 内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并 出 版 高 水 平 专 著 ( 字 数 不 少 于 10 万 字 ); 二 是 要 求 学 员 在 海 外 研 习 期 间, 深 入 研 究 或 综 合 提 炼 一 项 海 外 先 进 管 理 经 验 最 新 学 术 研 究 成 果 等, 形 成 高 质 量 的 研 究 报 告, 并 在 国 内 经 济 管 理 类 核 心 专 业 期 刊 上 予 以 发 表, 或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领 导 人 批 示, 或 被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政 策 制 定 部 门 所 采 纳, 或 能 应 用 于 企 业 实 践, 被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总 公 司 所 采 纳 ( 四 ) 保 障 机 制 1. 建 立 动 态 考 核 机 制 通 过 实 地 走 访 电 话 访 谈 境 外 考 察 等 方 式, 不 定 期 了 解 学 员 学 习 工 作 情 况, 征 求 培 养 导 师 用 人 单 位 培 训 单 位 等 对 学 员 的 评 价 意 见, 综 合 考 量 学 员 的 学 习 情 况 工 作 业 绩 研 究 成 果 价 值 引 领 辐 射 作 用 发 挥 情 况 等, 并 以 此 为 依 据, 进 行 动 态 考 核, 对 于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人 员, 将 终 止 培 养, 以 确 保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的 整 体 质 量 2. 建 立 人 才 使 用 机 制 入 围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的 学 员, 在 顺 利 完 成 3 年 学 业 后, 可 优 先 入 选 会 计 名 家 工 程 ; 可 优 先 推 荐 获 得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资 深 会 员 资 格 ; 可 优 先 申 请 财 政 部 部 级 重 点 科 研 课 题 ; 可 优 先 被 聘 为 财 政 部 各 类 会 计 资 格 职 称 考 试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命 题 专 家 ; 可 优 先 6
被 聘 为 高 级 会 计 师 评 审 委 员 会 委 员 ; 可 优 先 被 聘 为 财 政 部 会 计 改 革 及 政 策 制 定 咨 询 专 家 ; 可 优 先 被 推 荐 至 国 际 会 计 组 织 任 职 ; 可 优 先 被 推 荐 为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专 业 ( 专 门 ) 委 员 会 理 事 ( 委 员 ) 以 上 专 业 职 务 同 时, 积 极 探 索 建 立 与 正 高 级 会 计 师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挂 钩 机 制 ; 积 极 推 动 与 国 家 人 才 政 策 衔 接 的 相 关 机 制 3. 建 立 联 合 培 养 机 制 加 强 与 相 关 部 委 和 学 员 所 在 单 位 的 合 作, 积 极 探 索 深 化 人 才 联 合 培 养 工 作 机 制, 建 立 部 部 共 建 部 委 共 建 的 重 点 研 究 基 地, 鼓 励 用 人 单 位 优 先 培 养 优 先 发 展 优 先 使 用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培 养 对 象, 为 其 创 业 兴 业 提 供 良 好 宽 松 的 外 部 环 境, 切 实 发 挥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培 养 对 象 的 骨 干 作 用 4. 建 立 社 会 宣 传 机 制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通 过 开 设 报 刊 专 栏 网 站 平 台 编 印 事 迹 等 形 式, 宣 传 领 军 人 才 战 略, 宣 传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人 选 及 其 团 队 的 突 出 业 绩 和 重 要 贡 献 通 过 树 立 先 进 典 型, 打 造 项 目 品 牌, 增 强 学 员 的 成 就 感 和 责 任 感, 激 发 其 进 取 精 神 和 创 新 意 识 三 组 织 分 工 财 政 部 会 计 司 牵 头 组 织 实 施, 起 草 制 定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组 织 开 展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的 学 员 选 拔, 拓 宽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境 外 培 养 渠 道, 考 核 督 促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的 培 养 工 作, 审 核 培 养 经 费 的 使 用 情 况 等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按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分 工 职 责, 积 极 配 合 财 政 部 会 计 司 做 好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参 与 学 员 选 7
拔 和 培 养 的 具 体 管 理 工 作, 并 在 相 关 政 策 对 接 人 才 选 拔 推 荐 境 外 培 养 和 人 才 使 用 等 方 面 提 供 必 要 的 支 持 北 京 上 海 和 厦 门 三 家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按 全 国 会 计 领 军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分 工 职 责, 配 合 财 政 部 会 计 司 做 好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的 学 员 选 拔 工 作 其 中, 上 海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还 具 体 承 担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的 培 养 教 学 组 织 工 作, 建 立 培 养 导 师 库 学 员 档 案 库, 联 系 境 外 培 养 依 托 单 位, 实 施 对 学 员 课 题 的 评 审, 协 助 学 员 出 版 专 著, 组 织 对 学 员 的 日 常 跟 踪 管 理 和 考 核 等 工 作 四 经 费 保 障 特 殊 支 持 计 划 所 需 培 养 经 费 由 财 政 部 给 予 专 项 补 助, 主 要 用 于 学 员 自 主 选 题 研 究 日 常 培 养 ( 含 境 外 培 训 ) 团 队 建 设 聘 请 培 养 导 师 补 贴 出 版 专 著 等 费 用 ; 不 足 的 部 分, 由 学 员 所 在 单 位 予 以 补 充 财 政 部 2014 年 5 月 2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