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广 州 市 科 协 关 于 广 州 科 技 贸 易 职 业 学 院 组 建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的 批 复 1 2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章 程 2 3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理 事 单 位 名 单 14 4 理 事 会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建 议 名 单 17 5 理 事 会 秘 书 长 副 秘 书 长 建 议 名 单 18 6 理 事 会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常 务 理 事 单 位 建 议 名 单 19 7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五 年 发 展 规 划 21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章 程 为 适 应 现 代 物 流 服 务 业 以 及 职 业 教 育 快 速 发 展 的 新 形 势,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和 全 国 全 省 及 广 州 市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加 速 广 东 省 及 广 州 市 现 代 物 流 服 务 业 职 业 教 育 规 模 化 集 约 化 发 展 进 程, 共 同 打 造 专 业 性 职 教 品 牌, 促 进 校 际 联 合 与 校 企 合 作, 推 进 国 家 技 能 型 人 才 培 养 工 程, 更 好 地 为 广 东 省 及 广 州 市 经 济 发 展 提 供 高 素 质 技 能 型 人 力 资 源 支 持, 现 组 建 "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 为 规 范 集 团 的 活 动 和 成 员 单 位 的 行 为, 明 确 成 员 单 位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章 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集 团 名 称 :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第 二 条 集 团 性 质 :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在 省 市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的 指 导 下, 由 广 州 科 技 贸 易 职 业 学 院 联 合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职 业 院 校 行 业 协 会 和 相 关 企 业, 按 照 平 等 互 利 的 原 则, 自 愿 组 成 的 产 教 联 合 体 与 利 益 共 同 体 ( 职 教 集 团 ), 不 具 有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资 格, 是 一 个 非 赢 利 性 的 社 会 组 织 各 成 员 单 位 原 有 的 管 理 体 制 隶 属 关 系 人 事 关 系 财 政 渠 道 等 不 变 集 团 成 员 单 位 之 间 在 设 备 师 资 技 术 人 员 教 育 技 术 信 息 实 训 基 地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产 学 结 合 毕 业 生 就 业 等 方 面 实 现 职 教 资 源 的 优 化 配 置 和 共 享, 形 成 集 团 经 营 优 势, 最 大
限 度 地 发 挥 办 学 与 经 营 的 效 益 第 三 条 集 团 宗 旨 : 集 团 坚 持 以 服 务 广 东 省 及 广 州 市 区 域 经 济 建 设 为 宗 旨, 以 校 际 合 作 为 基 础, 以 校 企 合 作 为 依 托, 以 专 业 发 展 为 纽 带, 以 高 素 质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为 核 心 充 分 发 挥 职 业 院 校 行 业 协 会 企 事 业 单 位 各 自 的 优 势, 优 化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配 置, 提 高 办 学 水 平, 实 现 资 源 互 补 政 策 共 享 连 锁 培 养 科 学 发 展 第 四 条 集 团 的 原 则 : 平 等 合 作 诚 信 共 赢 遵 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和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在 物 流 政 策 与 发 展 战 略 框 架 内, 以 平 等 协 商 互 惠 互 利 诚 实 守 信 交 流 合 作 共 谋 发 展 为 原 则 开 展 工 作 第 五 条 集 团 办 公 地 址 :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市 新 路 北 段 669 号 广 州 科 技 贸 易 职 业 学 院 校 企 合 作 办 公 室, 邮 编 :511442. 第 二 章 工 作 目 标 和 任 务 第 六 条 工 作 目 标 : 加 强 成 员 单 位 之 间 的 全 方 位 合 作, 围 绕 广 东 省 及 广 州 市 区 域 物 流 行 业 的 建 设 与 发 展, 通 过 工 学 结 合, 订 单 式 培 养 等 多 种 合 作 方 式, 促 进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的 改 革, 形 成 院 校 与 企 业 之 间 的 良 性 互 动, 推 动 职 业 院 校 依 托 产 业 服 务 区 域 经 济 的 功 能, 全 线 满 足 现 代 物 流 服 务 业 对 高 素 质 高 技 能 人 才 的 需 求 以 合 作 共 赢 推 动 职 业 院 校 和 企 事 业 成 员 单 位 共 同 发 展, 提 升 职 业 教 育 的 综 合 实 力, 促 进 职 业 教 育 向 职 业 化 特 色 化 方 向 发 展 第 七 条 工 作 任 务
( 一 ) 盘 活 资 源, 共 享 资 源, 校 企 联 动, 合 作 办 学, 在 招 生 就 业 教 学 科 研 生 产 等 方 面 进 行 有 效 合 作, 开 展 订 单 式 培 养, 探 索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和 企 业 人 力 资 本 运 作 的 新 模 式 ( 二 ) 建 立 双 向 信 息 员 制 度, 畅 通 职 业 技 术 人 才 供 求 信 息, 围 绕 企 业 人 才 需 求 状 况, 调 整 人 才 培 养 方 向, 优 先 满 足 集 团 内 企 业 成 员 单 位 的 用 人 需 求, 实 现 职 业 教 育 与 产 业 协 调 发 展 ( 三 ) 按 职 业 岗 位 ( 群 ) 的 能 力 要 求, 开 发 工 作 过 程 导 向 的 课 程, 实 施 课 程 改 革, 制 定 职 业 岗 位 能 力 体 系 标 准 和 考 核 标 准 全 面 提 高 学 生 的 职 业 能 力, 满 足 企 业 用 人 需 求 (1) 企 业 根 据 实 际 岗 位 需 求 为 学 生 定 制 课 程, 提 供 教 学 大 纲 学 校 将 企 业 提 供 的 课 程 嵌 入 到 课 程 体 系 中, 纳 入 日 常 教 学 工 作 (2) 学 生 学 习 完 上 述 实 践 课 程 后, 最 后 一 年 转 入 企 业 参 加 关 键 技 术 培 训 和 实 习 (3) 企 业 为 学 生 提 供 在 企 业 的 顶 岗 实 训, 学 生 在 实 训 过 程 中 的 实 践 成 绩 由 企 业 判 定, 给 出 成 绩 单, 列 为 学 生 毕 业 成 绩 (4) 对 于 工 作 开 展 出 色 的 学 校, 企 业 在 该 校 优 先 录 用 毕 业 生 ; 工 作 开 展 出 色 的 企 业, 学 校 将 优 先 给 该 企 业 提 供 毕 业 生, 满 足 企 业 人 才 需 求 ( 四 ) 校 企 合 作 进 行 教 材 开 发 与 编 写, 并 组 织 开 发 基 地 实 训 教 材, 开 发 远 程 学 历 职 业 教 育 和 技 能 培 训 多 媒 体 课 件 ( 五 ) 职 教 集 团 为 成 员 院 校 学 生 的 实 验 实 训 及 教 师 培 训 提 供 平 台, 有 条 件 的 可 以 对 集 团 开 放 教 学 与 实 验 等 教 学 资 源, 探 索 学 校 间 学
分 互 认, 教 师 共 享 等 ( 六 ) 本 着 互 惠 互 利 的 原 则, 搭 建 相 互 参 与 相 互 服 务 相 互 促 进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平 台 加 强 院 校 为 企 业 开 展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企 业 为 院 校 学 生 实 训 创 造 条 件 ; 畅 通 成 员 单 位 之 间 技 术 人 员 开 展 各 种 合 作 的 渠 道, 实 现 优 势 互 补, 探 索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和 企 业 人 才 资 源 运 作 的 新 模 式 ( 七 ) 在 省 内 外 建 立 毕 业 生 就 业 网 络, 共 享 职 业 技 术 人 才 供 求 信 息 ( 八 ) 企 业 可 以 采 取 投 入 资 金 或 设 备 参 股 等 各 种 形 式, 建 立 集 团 实 训 基 地, 共 同 经 营 管 理 ; 企 业 为 教 师 学 生 到 企 业 实 习 提 供 相 应 的 条 件 ; 企 业 人 员 可 到 学 校 ( 院 ) 进 行 教 学 指 导 ( 九 ) 开 展 国 内 外 有 关 物 流 服 务 业 的 教 育 经 营 等 交 流 活 动, 促 进 职 业 教 育 领 域 技 术 领 域 的 国 际 合 作 通 过 集 团 工 作 的 开 展, 形 成 生 源 链 师 资 链 实 训 链 信 息 链 就 业 链 科 研 成 果 转 化 链 产 业 链, 促 进 集 团 各 成 员 单 位 的 共 同 进 步 和 发 展 第 三 章 集 团 成 员 第 八 条 集 团 组 成 凡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职 业 教 育 机 构 行 业 协 会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均 可 申 请 加 入 集 团, 经 集 团 理 事 会 审 核 通 过 并 与 集 团 签 订 协 议 后, 方 可 成 为 成 员 单 位 ( 理 事 单 位 ) 集 团 成 员 单 位 之 间 的 教 育 和 经 济 业 务 往 来 可 以 通 过 合 作 等 多 种 方 式 进 行
第 九 条 成 员 的 权 利 ( 一 ) 依 照 章 程 享 有 规 定 的 选 举 权 被 选 举 权 和 表 决 权 ( 二 ) 对 章 程 的 修 改, 集 团 发 展 规 划 合 作 方 针 目 标 任 务 等 重 大 问 题 有 提 出 意 见 建 议 和 参 与 讨 论 的 权 利, 对 集 团 的 工 作 有 监 督 权 ( 三 ) 拥 有 参 与 集 团 组 织 的 各 项 活 动 的 权 利, 以 及 集 团 内 各 种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的 优 先 使 用 权 ( 四 ) 集 团 成 员 拥 有 优 先 享 受 信 息 交 流 教 学 咨 询 技 术 成 果 转 让 实 训 实 习 设 施 及 实 习 基 地 使 用 的 权 利, 享 有 集 团 规 定 范 围 内 的 相 关 宣 传 合 作 和 利 益 分 配 方 面 的 权 力 以 及 各 种 服 务 ( 五 ) 集 团 内 企 业 在 招 聘 过 程 中, 对 集 团 内 院 校 毕 业 生 根 据 需 求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录 用 ( 六 ) 经 集 团 常 务 理 事 会 同 意 后, 可 以 集 团 的 名 义 开 展 相 关 活 动 ( 七 ) 拥 有 申 办 本 集 团 年 会 的 权 利 ( 八 ) 入 会 自 愿, 退 会 自 由 第 十 条 成 员 的 义 务 ( 一 ) 遵 守 集 团 章 程 及 成 员 单 位 间 签 订 的 各 种 协 议 合 同 ( 二 ) 参 加 理 事 会 议 及 集 团 组 织 的 各 种 活 动, 执 行 集 团 理 事 会 决 议, 为 集 团 开 展 活 动 提 供 必 要 的 支 持 ( 三 ) 向 集 团 通 报 工 作, 反 映 情 况, 提 供 有 关 信 息 资 料, 完 成 集 团 交 办 的 工 作 任 务 ( 四 ) 树 立 集 团 良 好 形 象, 团 结 协 作, 保 守 集 团 秘 密, 自 觉 维 护 集 团 的 信 誉 与 合 法 权 益
( 五 ) 企 业 成 员 有 义 务 按 照 实 习 协 议 接 纳 院 校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任 务 ( 六 ) 企 业 成 员 有 义 务 选 派 技 术 骨 干 参 与 集 团 内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及 时 提 供 毕 业 生 的 需 求 信 息, 提 供 人 才 需 求 计 划 和 人 才 培 养 规 格 要 求 ( 七 ) 院 校 成 员 有 义 务 根 据 企 业 订 单 优 先 培 养 企 业 需 要 的 相 应 人 才, 并 为 企 业 提 供 员 工 培 训 技 术 服 务 等 ( 八 ) 主 办 单 位 有 责 任 指 导 集 团 内 相 关 成 员 单 位 的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专 业 建 设 等 工 作, 并 协 助 培 训 师 资 ( 九 ) 成 员 退 会 应 提 前 三 个 月 向 集 团 理 事 会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并 将 经 济 和 其 他 事 务 关 系 清 理 完 毕, 经 集 团 理 事 会 批 准 后, 方 可 办 理 相 应 手 续 退 出 集 团, 并 交 回 成 员 证 书 和 铜 牌 ( 十 ) 集 团 成 员 如 有 违 反 本 章 程 的 行 为, 损 害 集 团 声 誉 和 利 益, 情 节 严 重, 经 劝 告 无 效 者, 由 集 团 理 事 会 表 决 通 过, 责 令 其 退 出 集 团 或 予 以 除 名 第 四 章 组 织 机 构 与 管 理 第 十 一 条 集 团 由 成 员 单 位 组 成, 实 行 理 事 会 常 任 制 第 十 二 条 凡 自 愿 遵 守 集 团 章 程, 恪 守 集 团 宗 旨,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职 业 院 校 相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行 业 学 会 和 科 研 院 所 等, 经 申 请 并 经 集 团 常 务 理 事 会 批 准 后, 可 成 为 集 团 成 员 第 十 三 条 加 入 集 团 程 序 :
1 向 秘 书 处 提 交 成 员 单 位 登 记 表 ; 2 经 常 务 理 事 会 讨 论 通 过 第 十 四 条 集 团 设 理 事 会 常 务 理 事 会 秘 书 处 和 五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理 事 会 是 集 团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常 务 理 事 会 是 理 事 会 的 执 行 机 构, 在 理 事 会 领 导 下 进 行 工 作 ; 秘 书 处 设 在 集 团 牵 头 单 位 广 州 科 技 贸 易 职 业 学 院 是 集 团 的 常 设 机 构, 具 体 负 责 集 团 的 日 常 工 作 事 务 第 十 五 条 集 团 成 员 单 位 各 推 荐 1 名 代 表, 担 任 集 团 理 事 理 事 原 则 上 由 成 员 单 位 法 人 代 表 或 负 责 人 担 任 第 十 六 条 理 事 会 聘 请 名 誉 理 事 长 1 名 名 誉 副 理 事 长 若 干 名, 名 誉 理 事 长 和 名 誉 副 理 事 长 由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的 相 关 领 导 担 任 集 团 设 理 事 长 1 名 副 理 事 长 和 常 务 理 事 若 干 名,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和 常 务 理 事 由 集 团 骨 干 院 校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法 人 代 表 或 相 关 负 责 人 担 任 ; 设 秘 书 长 1 名 副 秘 书 长 若 干 名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常 务 理 事 由 理 事 会 选 举 产 生, 每 届 任 期 4 年, 可 连 选 连 任, 任 期 不 超 过 两 届 秘 书 长 由 理 事 长 提 名, 理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 副 秘 书 长 由 理 事 长 提 名, 常 务 理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秘 书 长 副 秘 书 长 任 期 与 本 届 理 事 相 同 第 十 七 条 理 事 会 每 两 年 召 开 1 次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可 由 理 事 长 提 议, 常 务 理 事 会 通 过 后 提 前 或 延 期 举 行 常 务 理 事 会 每 年 召 开 1 次 理 事 会 常 务 理 事 会 实 行 民 主 集 中 制 决 议 重 大 问 题 需 经 到 会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理 事 常 务 理 事 同 意 方 为 有 效
第 十 八 条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本 集 团 设 五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分 别 为 专 业 建 设 委 员 会 职 工 培 训 委 员 会 技 术 服 务 委 员 会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委 员 会 和 就 业 工 作 委 员 会 各 委 员 会 分 别 设 主 任 1 名 副 主 任 若 干 名 主 任 由 理 事 长 提 名, 理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 副 主 任 由 理 事 长 提 名, 常 务 理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 主 任 副 主 任 任 期 与 本 届 理 事 相 同 第 十 九 条 理 事 会 的 职 责 是 : ( 一 ) 制 定 和 修 改 章 程 ; ( 二 ) 产 生 和 撤 销 集 团 所 设 的 相 关 工 作 机 构 ; ( 三 ) 研 究 制 定 集 团 的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 ( 四 ) 研 讨 制 定 集 团 相 关 学 科 专 业 建 设 人 才 培 养 发 展 规 划 及 有 关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方 案 ; ( 五 ) 制 订 本 集 团 基 本 规 章 制 度 ; ( 六 ) 推 动 校 企 合 作 校 际 合 作, 管 理 企 业 出 资 建 设 的 项 目 ; ( 七 ) 领 导 所 属 机 构 开 展 工 作 ; ( 八 ) 审 议 通 过 理 事 提 出 的 议 案 第 二 十 条 理 事 长 的 职 责 是 : ( 一 ) 主 持 召 开 集 团 理 事 会 和 常 务 理 事 会 ; ( 二 ) 向 常 务 理 事 会 理 事 会 作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 ( 三 ) 向 理 事 会 提 名 秘 书 长 和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主 任 人 选 ; 向 常 务 理 事 会 提 名 副 秘 书 长 和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人 选 ; ( 四 ) 签 署 本 集 团 重 要 文 件 第 二 十 一 条 副 理 事 长 的 职 责 是 协 助 理 事 长 做 好 有 关 工 作, 完 成
理 事 长 交 办 的 任 务 第 二 十 二 条 常 务 理 事 会 是 理 事 会 的 执 行 机 构, 其 成 员 一 般 为 集 团 骨 干 成 员 单 位 的 法 人 代 表 或 相 关 负 责 人 在 理 事 会 闭 会 期 间, 常 务 理 事 会 行 使 理 事 会 权 力 常 务 理 事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 一 ) 执 行 集 团 理 事 会 的 决 议 ; ( 二 ) 组 织 实 施 集 团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 ( 三 ) 向 理 事 会 提 交 相 关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议 案 ; ( 四 ) 审 议 申 请 加 入 集 团 的 成 员 资 格, 并 告 知 理 事 会 ; ( 五 ) 决 定 理 事 会 召 开 的 时 间 地 点 第 二 十 三 条 秘 书 处 是 集 团 的 常 设 机 构 秘 书 处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 一 ) 完 成 理 事 会 和 常 务 理 事 会 决 定 的 工 作, 完 成 理 事 长 交 办 的 日 常 工 作 ; ( 二 ) 创 建 集 团 网 站 并 维 护 其 正 常 运 行 ; ( 三 ) 负 责 集 团 的 宣 传 和 有 关 文 档 的 管 理 工 作 ; ( 四 ) 负 责 筹 备 召 开 理 事 会 和 常 务 理 事 会, 起 草 会 议 文 件, 撰 写 工 作 报 告 ; ( 五 ) 负 责 集 团 的 联 络 工 作 ; ( 六 ) 负 责 集 团 的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 ( 七 ) 负 责 督 促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开 展 相 关 工 作 第 二 十 四 条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领 导 机 构 根 据 分 工 情 况, 积 极 组 织 集 团 成 员 开 展 合 作, 保 障 本 委 员 会 正 常 运 转 和 管 理 第 二 十 五 条 专 业 建 设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
( 一 ) 根 据 物 流 及 相 关 行 业 的 需 要, 研 究 并 提 出 专 业 建 设 意 见 ; ( 二 ) 关 注 集 团 教 学 状 况, 推 进 教 学 质 量 建 设 ; ( 三 ) 加 强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推 进 教 学 改 革 ; 第 二 十 六 条 职 工 培 训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 ( 一 ) 关 注 行 业 需 求, 开 展 职 工 继 续 教 育 业 务 ; ( 二 ) 协 调 集 团 内 的 培 训 资 源 ; ( 三 )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等 工 作 第 二 十 七 条 技 术 服 务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 ( 一 ) 关 注 市 场 需 求, 开 拓 技 术 服 务 市 场 ; ( 二 ) 指 导 实 施 集 团 内 的 相 关 科 研 合 作 及 技 术 服 务 ; ( 三 ) 协 调 整 合 集 团 内 的 技 术 服 务 资 源, 开 展 对 集 团 成 员 单 位 的 技 术 服 务 第 二 十 八 条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 ( 一 ) 根 据 行 业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的 需 要, 制 定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规 划 ; ( 二 ) 整 合 集 团 内 部 实 训 实 习 资 源, 实 现 集 团 内 的 资 源 共 享 ; ( 三 ) 根 据 需 要 不 断 开 拓 和 建 设 高 质 量 的 实 训 基 地 ; 第 二 十 九 条 就 业 工 作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 ( 一 ) 调 研 和 预 测 人 才 需 求, 向 集 团 提 出 招 生 建 议 ; ( 二 ) 加 强 用 人 单 位 意 见 调 查, 为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提 供 建 议 ; ( 三 ) 协 调 人 才 的 就 业 和 双 选 工 作
第 五 章 经 费 使 用 与 管 理 第 三 十 条 集 团 经 费 来 源 ( 一 ) 集 团 成 员 单 位 提 供 的 赞 助 和 支 持 ( 二 ) 国 内 外 团 体 单 位 和 个 人 的 资 助 ( 三 ) 社 会 捐 赠 ( 四 ) 在 核 准 的 业 务 范 围 内 开 展 活 动 和 有 偿 服 务 的 收 入 ( 五 ) 经 济 实 体 的 经 营 创 收 ( 六 ) 其 他 合 法 收 入 第 三 十 一 条 经 费 使 用 与 管 理 ( 一 ) 集 团 经 费 由 理 事 大 会 指 定 专 人 管 理 集 团 经 费 必 须 用 于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业 务 活 动 和 事 业 发 展, 不 在 成 员 中 分 配 ( 二 )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规 定 的 各 项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配 备 具 有 专 业 资 格 的 会 计 人 员 ( 三 ) 进 行 严 格 的 会 计 核 算, 实 行 会 计 监 督 ( 四 ) 切 实 保 证 会 计 资 料 合 法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五 ) 经 费 收 支 情 况 每 年 由 秘 书 组 向 理 事 会 或 常 务 理 事 会 报 告, 并 接 受 成 员 代 表 大 会 主 管 和 财 政 部 门 的 监 督 ( 六 ) 集 团 资 产 管 理 执 行 国 家 规 定 的 财 务 管 理 和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接 受 理 事 大 会 的 监 督 集 团 换 届 或 更 换 理 事 长 之 前, 必 须 进 行 财 务 审 计 ( 七 ) 属 于 社 会 捐 款 和 资 助 的 资 产, 集 团 将 以 适 当 的 方 式 公 布 ( 八 ) 集 团 的 资 产,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私 自 侵 占 挪 用
第 六 章 终 止 程 序 第 三 十 二 条 集 团 完 成 宗 旨 自 行 解 散, 或 因 其 他 原 因 终 止 活 动, 由 常 务 理 事 会 提 出 终 止 动 议 第 三 十 三 条 集 团 终 止 动 议 须 经 理 事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并 报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同 意 第 三 十 四 条 集 团 终 止 前, 须 在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的 指 导 下 成 立 清 算 组 织, 处 理 善 后 事 宜 第 七 章 章 程 的 修 改 第 三 十 五 条 本 章 程 的 修 改, 须 经 常 务 理 事 会 审 议 后, 由 理 事 大 会 表 决 审 议 第 三 十 六 条 修 改 后 的 章 程, 须 在 理 事 大 会 通 过 后 十 五 日 内, 经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批 准 后 生 效 在 理 事 长 发 布 之 日 实 施 第 八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七 条 本 章 程 其 他 未 尽 事 宜 由 集 团 常 务 理 事 会 决 定 第 三 十 八 条 本 章 程 经 理 事 会 通 过 即 可 生 效 第 三 十 九 条 本 章 程 的 解 释 权 属 本 集 团 理 事 会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筹 备 委 员 会 2013 年 11 月 11 日
理 事 会 理 事 单 位 名 单 ( 按 照 拼 音 顺 序 排 名 ) 百 世 物 流 科 技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宝 供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卜 蜂 莲 花 连 锁 超 市 配 送 中 心 东 莞 技 师 学 院 东 莞 市 经 济 贸 易 学 校 东 莞 市 南 鹏 货 运 代 理 公 司 东 莞 市 时 捷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市 南 海 九 江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信 息 技 术 学 校 广 东 采 购 与 供 应 链 协 会 广 东 怀 远 物 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林 安 物 流 集 团 广 东 南 方 物 流 集 团 广 东 轻 工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广 东 省 国 际 货 运 代 理 协 会 广 东 省 海 洋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广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广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广 东 省 民 政 学 校
广 东 省 生 产 服 务 业 促 进 会 广 东 省 物 流 行 业 协 会 广 东 统 一 人 力 资 源 创 富 就 业 促 进 中 心 广 东 亿 亿 职 业 培 训 学 校 广 州 城 市 之 星 运 输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达 智 教 育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东 方 国 际 货 运 代 理 公 司 广 州 广 日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民 航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广 州 明 通 重 型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贝 易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贸 易 职 业 高 级 中 学 广 州 市 物 联 网 推 广 中 心 广 州 市 新 弟 兄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新 易 泰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易 港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速 昇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国 药 集 团 医 药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公 司 海 程 邦 达 国 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华 圣 物 流 园 惠 州 商 贸 旅 游 高 级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惠 州 市 鑫 田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江 门 市 新 会 冈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京 东 商 城 有 限 公 司 美 的 集 团 深 圳 泛 航 国 际 货 运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公 司 深 圳 市 第 二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深 圳 远 望 谷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管 理 学 院 苏 宁 云 商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万 川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易 通 物 流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新 邦 物 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阳 江 市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中 国 外 运 物 流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公 司 中 山 市 技 师 学 院
理 事 会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建 议 名 单 理 事 长 : 张 杰 广 州 科 技 贸 易 职 业 学 院 党 委 书 记 副 理 事 长 : 陈 玉 芳 广 州 明 通 重 型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孟 宪 军 百 世 物 流 科 技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华 南 地 区 总 理 钱 红 军 苏 宁 云 商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地 区 管 理 中 心 副 总 经 理 舒 迅 鸿 中 国 外 运 物 流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公 司 王 燕 凌 广 东 省 采 购 与 供 应 链 协 会 会 长 肖 旭 张 燕 广 州 民 航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经 营 管 理 学 院 院 长 广 东 省 生 产 服 务 业 促 进 会 执 行 会 长 朱 志 坚 广 州 科 技 贸 易 职 业 学 院 副 院 长
理 事 会 秘 书 长 副 秘 书 长 建 议 名 单 秘 书 长 : 王 爱 晶 广 州 科 技 贸 易 职 业 学 院 管 理 学 院 副 院 长 副 秘 书 长 : 陈 朝 萌 深 圳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管 理 学 院 副 院 长 胡 梅 广 东 省 物 流 行 业 协 会 教 育 委 员 会 主 任 缪 兴 锋 广 东 轻 工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教 授 智 平 华 广 州 市 新 易 泰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经 理 眭 灵 慧 新 邦 物 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 王 傅 广 州 科 技 贸 易 职 业 学 院 校 企 合 作 办 伍 维 宝 供 物 流 广 州 分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经 理
理 事 会 理 事 长 副 理 事 长 常 务 理 事 单 位 建 议 名 单 ( 按 照 拼 音 顺 序 排 名 ) 理 事 长 单 位 : 广 州 科 技 贸 易 职 业 学 院 党 委 书 记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 百 世 物 流 科 技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宝 供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卜 蜂 莲 花 连 锁 超 市 配 送 中 心 广 东 采 购 与 供 应 链 协 会 广 东 省 物 流 行 业 协 会 广 州 城 市 之 星 运 输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广 日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民 航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广 州 明 通 重 型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华 圣 物 流 园 京 东 商 城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苏 宁 云 商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外 运 物 流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公 司 常 务 理 事 单 位 : 东 莞 市 经 济 贸 易 学 校 广 东 怀 远 物 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林 安 物 流 集 团 广 东 南 方 物 流 集 团 广 州 市 贝 易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新 弟 兄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新 易 泰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国 药 集 团 医 药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公 司 海 程 邦 达 国 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美 的 集 团 深 圳 远 望 谷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易 通 物 流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新 邦 物 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市 技 师 学 院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五 年 发 展 规 划 2013 年 是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成 立 的 元 年, 根 据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0-2020 年 )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教 育 部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化 办 学 的 若 干 意 见, 促 进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化 办 学 进 程, 提 高 行 业 从 业 人 员 整 体 素 质, 结 合 本 集 团 实 际, 特 制 定 本 规 划 1 建 设 背 景 1.1 国 家 在 物 流 行 业 的 相 关 政 策 支 持 近 年 来,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陆 续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政 策, 明 确 物 流 业 的 地 位 和 发 展 方 向 2004 年, 国 家 九 部 委 联 合 发 布 了 关 于 促 进 我 国 现 代 物 流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提 出 了 一 系 列 促 进 物 流 业 发 展 的 重 要 举 措 ; 2005, 全 国 现 代 物 流 工 作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初 步 建 立 ;2006 年, 开 始 实 施 的 十 一 五 规 划 纲 要, 明 确 了 现 代 物 流 的 产 业 地 位 ;2007 年 3 月, 国 务 院 出 台 的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服 务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中 指 出, 提 升 物 流 的 专 业 化 社 会 化 水 平, 大 力 发 展 第 三 方 物 流 ;2007 年 11 月, 党 的 十 七 大 提 出 发 展 现 代 服 务 业, 提 高 服 务 业 比 重 和 水 平 一 系 列 政 策 的 支 持, 促 使 物 流 业 已 经 成 为 目 前 我 国 发 展 最 快 的 行 业 之 一,
2008 年 国 家 出 台 了 全 国 现 代 物 流 业 发 展 规 划 同 时, 国 家 十 一 五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中 也 明 确 提 到 : 要 大 力 发 展 现 代 物 流 业, 推 广 现 代 物 流 管 理 技 术, 促 进 企 业 内 部 物 流 社 会 化, 实 现 企 业 物 资 采 购 生 产 组 织 产 品 销 售 和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的 系 列 化 运 作 可 见, 物 流 行 业 已 逐 步 成 为 国 家 大 力 发 展 的 重 要 产 业 1.2 珠 三 角 及 广 州 市 物 流 行 业 的 相 关 政 策 支 持 近 几 年, 珠 三 角 地 区 各 政 府 对 物 流 的 发 展 相 当 重 视, 着 手 研 究 和 制 定 地 区 物 流 发 展 规 划 和 有 关 促 进 政 策, 并 形 成 了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区 改 革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早 在 2002 年 广 东 省 发 布 了 广 东 省 现 代 物 流 业 十 五 计 划, 此 外, 广 州 深 圳 等 城 市 也 指 定 了 各 自 的 政 策 文 件, 如 广 州 现 代 物 流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深 圳 物 流 十 五 计 划 及 2015 远 景 规 划 关 于 加 快 深 圳 现 代 物 流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等 这 为 珠 三 角 发 展 现 代 物 流 创 造 了 有 利 的 氛 围 宽 松 的 环 境, 成 为 指 导 和 推 动 现 代 物 流 业 迅 速 发 展 的 重 要 因 素 1.3 符 合 广 州 现 代 物 流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的 战 略 需 要 随 着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广 州 市 的 物 流 产 业 已 呈 现 飞 速 发 展 的 可 喜 势 头 但 区 域 内 高 素 质 高 技 能 物 流 管 理 与 技 术 人 才 短 缺, 也 成 为 物 流 产 业 发 展 的 瓶 颈 进 一 步 加 强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建 设, 培 养 高 素 质 高 技 能 物 流 人 才, 既 是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强 国 的 需 要, 也 是 广 州 市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需 要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建 设 将 为 广 州 市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做 出 贡 献
2 建 设 基 础 2.1 广 州 科 技 贸 易 职 业 学 院 的 办 学 定 位 广 州 科 技 贸 易 职 业 学 院 由 广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于 1984 年 创 办, 是 经 广 东 省 政 府 批 准, 国 家 教 育 部 备 案 的 广 州 市 属 公 办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学 院 设 有 经 济 贸 易 系 管 理 系 应 用 外 语 系 机 电 系 计 算 机 系 艺 术 设 计 系 服 装 系 基 础 部 等 七 系 一 部, 开 设 了 电 子 信 息 工 程 技 术 服 装 设 计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地 铁 运 营 管 理 动 漫 设 计 与 制 作 等 29 个 专 业 及 专 业 方 向 学 院 紧 扣 珠 三 角 地 区 支 柱 产 业, 紧 贴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需 求,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开 设 专 业 其 中, 电 子 信 息 工 程 技 术 汽 车 检 测 与 维 修 服 装 设 计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为 省 市 级 示 范 性 建 设 专 业 学 院 坚 持 走 工 学 结 合 校 企 合 作 道 路, 建 立 了 校 内 外 实 训 实 习 基 地 110 余 家 2.2 广 州 科 技 贸 易 职 业 学 院 的 办 学 特 色 学 院 教 学 主 要 定 位 于 高 职 类 服 务 型 高 技 能 人 才, 并 形 成 独 特 的 办 学 特 色 学 院 作 为 中 国 科 协 南 方 科 技 人 才 继 续 教 育 基 地 广 州 市 高 新 技 术 人 才 培 训 基 地 和 广 州 动 漫 人 才 培 训 基 地, 先 后 承 担 了 广 州 市 公 务 员 培 训 广 州 市 高 新 技 术 人 才 培 训, 中 国 科 协 市 ( 县 ) 级 科 协 主 席 培 训, 动 漫 人 才 培 训 等 培 训 任 务, 累 计 培 训 人 数 2 万 余 人, 为 社 会 培 养 了 大 量 人 才 这 些 办 学 经 验 为 学 院 物 流 职 教 集 团 的 组 建 及 相 关 行 业 的 辐 射 奠 定 了 良 好 基 础
2.3 物 流 职 教 集 团 蓬 勃 发 展 全 国 开 设 物 流 专 业 的 高 职 院 校 已 达 824 所,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初 具 规 模 并 呈 蓬 勃 发 展 之 势, 资 源 整 合 与 优 化 进 程 日 渐 加 快, 项 目 建 设 拥 有 强 有 力 的 平 台 支 持 目 前, 国 内 物 流 职 教 集 团 的 组 建 模 式 在 其 他 地 区 已 形 成 了 一 定 探 索, 广 州 市 在 物 流 职 教 集 团 组 建 上 可 借 鉴 其 他 地 区 的 经 验, 并 在 其 基 础 上 进 行 更 多 创 新 和 优 化, 以 为 广 州 市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做 出 贡 献 目 前, 国 内 其 他 地 区 物 流 职 教 集 团 的 组 建 状 况 有 :(1) 成 都 市 现 代 物 流 职 教 集 团 于 2009 年 5 月 成 立, 是 由 成 都 铁 路 运 输 学 校 牵 头, 成 都 市 物 流 协 会 蚂 蚁 物 流 DHL 西 南 分 区 金 桥 物 流 等 联 合 成 立 的 成 都 首 个 现 代 物 流 专 业 职 教 集 团 目 前, 已 有 45 家 企 业 加 盟 了 该 职 教 集 团 (2) 上 海 交 通 物 流 职 教 集 团 于 2007 年 12 月 成 立, 是 上 海 市 先 期 成 立 的 两 大 职 教 集 团 之 一 (3)2008 年 7 月, 湖 南 现 代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成 立, 是 湖 南 省 正 式 批 准 成 立 的 第 一 家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4)2010 年 9 月, 苏 州 市 开 始 筹 备 现 代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5)2009 年 11 月,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和 交 通 运 输 厅 共 同 组 建 的 陕 西 交 通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6)2010 年 1 月, 福 建 省 交 通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是 该 省 第 5 个 以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牵 头 组 建 的 省 级 职 教 集 团
3 建 设 目 标 3.1 总 目 标 发 挥 行 业 优 势, 整 合 行 业 资 源, 走 内 涵 式 发 展 集 约 化 办 学 的 改 革 之 路 把 人 才 智 力 创 新 优 势 转 化 为 行 业 企 业 的 发 展 优 势, 真 正 实 现 共 建 共 育 共 享 共 荣 以 特 色 项 目 建 设 为 抓 手, 使 集 团 化 办 学 的 规 范 化 信 息 化 和 现 代 化 水 平 更 高, 服 务 社 会 经 济 能 力 更 强, 师 资 更 优, 特 色 更 鲜 明, 从 而 成 为 全 国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的 示 范 和 杰 出 代 表, 发 挥 引 领 骨 干 和 辐 射 作 用 到 2018 年, 建 成 运 行 机 制 有 创 新, 资 源 共 享 有 成 效, 合 作 育 人 有 特 色, 合 作 项 目 有 影 响 的 国 家 百 强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3.2 具 体 目 标 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统 领 ; 以 人 才 培 养 为 目 标 ; 以 资 源 共 享 为 纽 带, 不 断 完 善 合 作 体 制, 创 新 发 展 机 制, 强 化 内 涵 建 设, 扩 大 教 育 规 模, 改 善 办 学 条 件, 提 升 办 学 水 平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近 五 年 要 达 到 的 具 体 目 标 包 括 : 集 团 内 合 作 单 位 ( 包 含 高 职 院 校 中 职 院 校 企 业 行 业 协 会 政 府 部 门 ) 达 到 50 个 ; 集 团 内 订 单 班 数 量 达 到 30 个 ; 集 团 内 合 作 科 研 项 目 达 到 30 个 ; 集 团 内 年 平 均 开 展 各 类 培 训 达 到 1000 人. 时 ;
集 团 内 建 成 共 享 型 实 训 基 地 10 个 ; 集 团 内 每 年 至 少 推 荐 100 名 学 生 在 相 关 企 业 行 业 协 会 就 业 不 断 完 善 创 新 集 团 的 体 制 机 制, 进 一 步 提 升 集 团 整 合 汇 聚 开 发 资 源 的 能 力 ; 建 设 功 能 齐 全 运 行 流 畅 信 息 化 服 务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建 设 特 色 集 团 文 化, 创 出 品 牌 ; 办 成 一 流 职 教 集 团, 成 为 国 家 示 范 性 职 教 集 团 4 建 设 思 路 坚 持 强 化 一 个 理 念 坚 持 两 个 立 足 突 出 三 项 服 务 依 靠 四 方 联 动 推 进 五 个 创 新 的 广 东 省 示 范 性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项 目 建 设 思 路, 整 合 集 聚 优 质 资 源, 搭 建 校 企 合 作 平 台, 项 目 驱 动 合 作 共 赢, 实 现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和 物 流 产 业 发 展 共 生 共 长 强 化 一 个 理 念 强 化 集 团 化 办 学 的 理 念 坚 持 两 个 立 足 学 生 职 业 能 力 的 培 养 和 职 业 生 涯 的 发 展 ; 学 校 教 学 质 量 的 提 高 和 主 动 服 务 经 济 和 社 会 能 力 的 提 高 突 出 三 项 服 务 服 务 于 中 高 职 院 校 的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 服 务 于 广 东 省 物 流 相 关 企 业 ; 服 务 于 广 东 省 物 流 行 业 及 经 济 社 会 的 发 展 依 靠 四 方 联 动 学 校 政 府 行 业 协 会 企 业 四 方 联 动, 政 府 导 向, 教 产 合 作, 专 业 共 建, 优 势 互 补, 资 源 共 享, 四 方 共 赢 推 进 五 个 创 新 推 进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师 资 队 伍 创 新 推 进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管 理 制 度 创 新 推 进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化 办 学 模 式 创 新 推 进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内 部 合 作 方 式 创 新 推 进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人 才 培 养 创 新 5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1 依 托 广 东 省 采 购 师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所 ( 站 ) 开 展 社 会 技 术 培 训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依 托 广 东 省 采 购 师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所 ( 站 ), 以 科 贸 花 果 山 校 区 为 培 训 基 地,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麓 景 路 黄 田 直 街 1 号 广 信 商 业 中 心 1621 室 为 采 购 师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所 办 公 场 所, 面 向 广 东 省 开 展 国 家 高 级 采 购 师 采 购 师 助 理 采 购 师 采 购 员 的 培 训 及 鉴 定 等 相 关 工 作 通 过 实 施 以 专 业 建 设 为 核 心 的 培 训 就 业 和 在 职 培 训, 为 满 足 不 同 人 群 不 同 技 能 等 级 的 职 业 培 训 需 求, 企 业 发 展 壮 大 的 需 要, 以 及 产 业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和 适 应 劳 动 力 就 地 就 近 转 移 就 业 的 需 要 本 项 目 预 计 年 培 训 人 数 达 到 1000 人 次 项 目 2 开 展 深 层 次 校 企 合 作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 办 学 主 体 多 元 化, 走 集 团 化 办 学 集 约 化 办 学 的 新 路 子 将 是 今 后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的 方 向 和 要 求 具 体 包 括 : (1) 以 国 家 中 心 城 市 建 设 和 珠 三 角 地 区 交 通 枢 纽 和 物 流
中 心 构 建 为 契 机, 抢 抓 机 遇, 开 拓 创 新, 以 交 通 类 骨 干 院 校 为 龙 头, 带 动 其 它 相 关 院 校 积 极 参 与 校 企 合 作, 促 进 校 企 之 间 资 源 共 享 优 势 互 补, 校 企 共 同 进 行 专 业 建 设 和 课 程 开 发, 共 同 建 设 校 内 外 生 产 性 实 训 室, 共 同 参 与 科 技 创 新 科 技 研 发 科 技 攻 关, 共 同 培 养 双 师 素 质 教 师, 共 享 教 学 生 产 仪 器 设 备, 实 现 校 企 共 建 共 育 共 享 共 荣, 推 进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整 体 水 平 和 企 业 综 合 竞 争 力 的 同 步 提 高 (2) 完 善 企 业 准 入 制 度, 推 进 持 证 上 岗, 为 集 团 企 业 员 工 的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建 章 立 制, 鼓 励 集 团 内 职 业 学 校 为 企 业 开 展 职 工 培 训 ; 鼓 励 集 团 内 企 业 接 收 学 生 实 习 就 业 和 教 师 下 厂 锻 炼, 建 议 集 团 内 企 业 每 年 提 取 职 工 工 资 的 5% 用 于 职 工 培 训, 支 持 集 团 发 展, 服 务 社 会 (3) 坚 持 实 行 工 学 结 合, 订 单 培 养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扩 大 订 单 培 养 的 范 围 和 数 量, 实 现 技 能 培 养 与 岗 位 能 力 要 求 的 零 距 离 对 接, 营 造 院 校 企 业 学 生 社 会 多 赢 的 良 好 环 境, 提 高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4) 加 强 顶 岗 实 习 管 理, 建 立 完 善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岗 位 标 准 和 实 习 评 估 标 准 ; 建 立 完 善 学 生 实 习 保 险 制 度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日 常 管 理 制 度 风 险 管 理 机 制 和 相 关 配 套 措 施 ;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配 足 专 门 的 实 习 指 导 老 师, 保 证 顶 岗 实 习 事 故 率 为 零 (5) 企 事 业 单 位 在 院 校 内 开 展 各 类 培 训 和 讲 座, 为 院 校 教 师 提 供 挂 职 锻 炼 岗 位, 能 够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促 进 集 团 内 院 校 双 师 素 质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同 时, 也 可 以 有 效 提 高 企 业 从 业 人 员 的 基 本 素 质 和 综 合 竞 争 实 力
项 目 3 校 企 共 建 高 水 平 实 训 基 地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 以 学 生 综 合 职 业 能 力 培 养 为 目 标, 按 照 依 托 行 业 植 根 企 业 双 向 嵌 入 深 度 融 合 的 建 设 思 路, 整 合 和 共 享 集 团 内 优 质 教 学 资 源, 以 厂 校 融 合 育 人 环 境 为 目 标, 共 建 共 享 校 内 生 产 性 实 验 实 训 基 地 和 校 外 教 学 性 实 验 实 训 基 地, 实 现 校 企 人 才 设 施 技 术 资 源 的 有 机 结 合, 形 成 校 中 有 厂 厂 中 有 校 前 厂 后 校 校 企 一 体 的 办 学 格 局, 实 现 教 学 与 生 产 融 合 技 能 与 岗 位 衔 接 育 人 与 用 人 统 一 的 办 学 目 标, 力 争 建 成 10 个 区 域 性 共 享 型 实 生 产 性 训 基 地, 为 提 高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打 下 良 好 基 础 项 目 4 搭 建 物 流 专 业 毕 业 生 就 业 平 台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 组 织 筹 备 以 指 导 物 流 相 关 专 业 学 生 就 业 为 主 题 的 现 代 物 流 职 教 集 团 人 才 供 需 招 聘 活 动, 力 争 招 聘 的 有 代 表 性 的 物 流 企 业 达 30 家, 招 聘 的 岗 位 达 300 个 充 分 发 挥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的 聚 集 作 用, 积 极 搭 建 就 业 平 台, 拓 宽 就 业 渠 道, 加 强 就 业 指 导, 在 集 团 范 围 内 共 享 就 业 信 息, 使 集 团 内 院 校 学 生 就 业 率 连 续 保 持 在 95% 以 上, 保 证 就 业 质 量 得 到 提 高, 赢 得 较 好 的 社 会 声 誉 项 目 5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宣 传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
每 个 工 作 年 度 年 末 筹 办 广 州 物 流 职 教 集 团 工 作 简 报, 以 加 强 集 团 单 位 间 交 流 沟 通 以 及 对 外 信 息 发 布, 各 成 员 单 位 应 于 每 月 10 日 前 向 牵 头 学 校 至 少 报 送 一 条 本 单 位 信 息, 集 团 秘 书 处 负 责 汇 总 编 辑 工 作 简 报 集 团 牵 头 学 校 应 加 强 广 东 现 代 物 流 职 教 集 团 网 站 建 设, 及 时 更 新 网 站 信 息, 各 成 员 单 位 要 及 时 提 供 信 息, 加 大 集 团 对 外 宣 传 力 度 ; 发 挥 电 视 广 播 广 告 等 媒 体 的 作 用, 适 时 宣 传 数 控 职 教 集 团 另 外, 鼓 励 并 支 持 集 团 内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参 加 全 国 省 市 技 能 大 赛, 通 过 培 养 物 流 专 业 高 技 能 人 才, 树 立 集 团 形 象, 创 树 集 团 品 牌 项 目 6 开 展 集 团 内 和 集 团 间 的 职 业 技 能 竞 赛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 建 立 物 流 技 能 竞 赛 的 完 整 的 制 度, 联 合 企 业 筹 备 举 办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内 部 的 技 能 竞 赛, 并 保 持 连 续 性, 每 年 一 次 同 时, 集 团 内 各 职 业 院 校 还 需 积 极 参 加 国 家 级 省 级 比 赛, 并 争 取 获 得 优 异 成 绩 项 目 7 集 团 内 中 高 职 衔 接 及 共 同 研 制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 集 团 内 各 会 员 院 校 通 过 共 同 研 究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共 同 开 发 课 程 和 实 训 项 目 共 同 参 与 社 会 服 务 项 目 等 形 式, 在 招 生 就 业 师 资 培 训 专 业 建 设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技 能 鉴 定 等 方 面 共 享 教 育 资 源, 初 步 实 现 了 五 个 统 一, 即 统 一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统 一 专 业 课 程 标 准, 统 一 教 材, 统 一 实 训 标 准, 统 一 评 价 标 准 同 时 集 团 内 的 中 高 职 院 校 之
间 研 究 相 互 课 程 衔 接 教 学 内 容 及 方 法 衔 接 等 课 题, 相 应 广 东 省 中 高 职 衔 接 的 政 策 号 召 6 建 设 保 障 6.1 成 立 领 导 小 组 统 一 规 划 成 立 示 范 性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和 示 范 性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项 目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对 示 范 建 设 的 各 项 工 作 进 行 统 一 规 划 统 一 部 署 统 一 管 理 进 一 步 争 取 政 府 和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支 持, 使 项 目 建 设 获 得 更 为 优 惠 的 政 策 保 障 和 更 多 的 人 力 物 力 财 力 支 持 6.2 确 保 配 套 资 金 支 持 制 定 省 级 示 范 性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项 目 建 设 目 标 责 任 制 实 施 办 法, 成 立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加 强 对 项 目 资 金 的 使 用 与 管 理, 确 保 专 款 专 用 探 求 主 体 多 元 化 的 投 资 方 式, 争 取 行 业 企 业 和 社 会 的 更 多 投 资, 保 证 建 设 项 目 有 充 足 的 配 套 资 金 6.3 不 断 探 索 集 团 化 办 学 新 路 子 为 积 极 推 动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化 办 学 进 程, 增 强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发 展 活 力, 必 须 进 一 步 探 索 集 团 化 办 学 新 模 式,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理 论 研 究, 走 集 约 发 展 的 路 子 通 过 理 论 研 究, 不 断 学 习 发 达 国 家 先 进 的 经 验, 不 断 创 新 职 业 教 育 体 制 机 制, 充 分 调 动 行 业 企 业 等 社 会 力 量 参 与 办 学
的 积 极 性, 逐 步 形 成 多 样 化 多 渠 道 开 放 灵 活 的 办 学 格 局, 充 分 发 挥 国 家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试 验 区 先 试 先 行 的 机 遇 和 政 策, 做 好 职 业 教 育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工 作 理 论 研 究 应 重 点 探 索 职 业 教 育 多 元 化 办 学 新 格 局, 探 索 职 业 教 育 服 务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新 路 子, 探 索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的 新 举 措, 探 索 提 升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的 新 途 径, 努 力 为 全 国 职 业 教 育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提 供 经 验 和 借 鉴 本 规 划 是 科 学 谋 划 未 来 五 年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纲 领 性 文 件, 为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好 本 规 划, 必 须 明 确 目 标 任 务, 确 定 责 任 分 工 ; 制 定 实 施 方 案, 完 善 配 套 政 策 ; 健 全 完 善 机 制, 加 强 统 筹 协 调 ; 鼓 励 探 索 创 新, 加 强 督 促 检 查 ; 广 泛 宣 传 动 员, 营 造 良 好 氛 围 ; 周 密 安 排 部 署,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集 团 各 有 关 机 构 要 积 极 配 合, 密 切 协 作, 切 实 负 起 责 任, 确 保 各 项 目 标 实 现 作 为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的 一 份 子, 我 们 务 必 以 物 流 产 业 振 兴 为 契 机, 夯 实 建 设 基 础, 深 化 发 展 内 涵, 增 强 竞 争 能 力, 打 造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化 办 学 优 势 品 牌, 实 现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与 物 流 产 业 发 展 共 进 双 赢, 努 力 实 现 校 际 之 间 校 企 之 间 在 更 广 领 域, 更 高 层 次 上 的 合 作, 努 力 创 造 广 州 物 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更 加 美 好 的 明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