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13.10B 2015 2016 3 31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2015 年,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行 ) 独 立 董 事 严 格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指 引 香 港 联 交 所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等 境 内 外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以 下 简 称 本 行 章 程 )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相 关 规 定, 依 法 履 职 勤 勉 尽 责, 认 真 参 与 董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各 项 工 作 事 务, 充 分 发 挥 独 立 性 和 专 业 性 作 用, 切 实 维 护 本 行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现 将 2015 年 度 履 职 情 况 报 告 如 下 : 一 独 立 董 事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共 有 独 立 董 事 5 名, 分 别 为 马 时 亨 先 生 温 铁 军 先 生 袁 天 凡 先 生 肖 星 女 士 卢 建 平 先 生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熟 悉 商 业 银 行 经 营 管 理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具 备 履 职 所 应 具 备 的 良 好 经 验 和 专 业 素 质, 在 本 行 及 本 行 子 公 司 不 拥 有 任 何 业 务 或 财 务 利 益, 也 不 担 任 本 行 的 任 何 管 理 职 务, 不 存 在 影 响 独 立 性 的 情 况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的 资 格 人 数 和 比 例 完 全 符 合 监 管 机 构 的 规 定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在 本 行 及 本 行 子 公 司 不 拥 有 任 何 业 务 或 财 务 利 益, 也 不 担 任 本 行 的 任 何 管 理 职 务 本 行 已 收 到 每 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就 其 独 立 1
性 所 作 的 年 度 承 诺 函, 并 对 他 们 的 独 立 性 保 持 认 同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的 主 要 工 作 履 历 专 业 背 景 和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或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 马 时 亨, 男, 香 港 大 学 文 学 学 士 2011 年 4 月 起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2002 年 担 任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财 经 事 务 及 库 务 局 局 长,2007 年 担 任 商 务 及 经 济 发 展 局 局 长,2008 年 7 月 离 任 曾 任 加 拿 大 皇 家 银 行 多 美 年 证 券 行 英 国 分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美 国 大 通 银 行 私 人 银 行 部 董 事 总 经 理 及 亚 洲 主 管, 摩 根 大 通 私 人 银 行 亚 太 区 行 政 总 裁, 熊 谷 组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副 主 席 及 董 事 总 经 理, 电 讯 盈 科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裁 及 执 行 董 事 目 前 还 担 任 香 港 铁 路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中 国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 际 咨 询 委 员 会 委 员 香 港 中 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顾 问 加 拿 大 赫 斯 基 能 源 公 司 董 事 中 粮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外 部 董 事 富 卫 集 团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公 司 外 部 董 事, 香 港 大 学 经 济 金 融 学 院 名 誉 教 授 香 港 中 文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荣 誉 教 授 香 港 岭 南 大 学 荣 誉 博 士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会 计 学 院 荣 誉 顾 问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高 级 管 理 深 造 学 院 教 授 及 美 国 银 行 集 团 全 球 顾 问 委 员 会 委 员 2009 年 被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颁 授 金 紫 荆 星 章,2010 年 被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委 任 为 非 官 守 太 平 绅 士 温 铁 军, 男, 管 理 学 博 士 2011 年 5 月 起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现 任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二 级 教 授 可 持 续 发 展 高 等 研 究 院 执 行 院 长 中 国 农 村 经 济 与 金 融 研 究 所 所 长 乡 村 建 设 中 心 主 任 ; 以 及 国 家 环 境 咨 询 委 员 会 2
委 员, 商 务 部 林 业 局 粮 食 局 北 京 市 福 建 省 等 省 部 级 顾 问 和 咨 询 专 家 2007 年 当 选 中 国 农 业 经 济 学 会 副 会 长,2008 年 起 受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聘 任 为 学 科 评 议 组 成 员 曾 任 农 业 部 农 村 经 济 研 究 中 心 研 究 员 中 国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研 究 会 副 秘 书 长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农 业 与 农 村 发 展 学 院 院 长 等 袁 天 凡, 男, 芝 加 哥 大 学 经 济 学 学 士, 上 海 市 政 协 委 员 现 任 盈 科 亚 洲 拓 展 有 限 公 司 ( 非 执 行 ) 副 主 席 2013 年 3 月 起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曾 任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行 政 总 裁, 盈 科 拓 展 集 团 副 主 席 兼 执 行 董 事, 盈 科 拓 展 日 本 主 席 兼 董 事 会 代 表, 电 讯 盈 科 有 限 公 司 副 主 席 兼 执 行 董 事, 盈 科 大 衍 地 产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副 主 席, 盈 科 保 险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主 席, 盈 科 亚 洲 拓 展 有 限 公 司 副 主 席 兼 执 行 董 事, 奇 盛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现 为 盛 洋 投 资 ( 控 股 ) 有 限 公 司 ) 非 执 行 董 事, 中 国 太 平 洋 保 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目 前 还 担 任 中 国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中 诚 信 国 际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香 港 经 济 研 究 中 心 董 事 会 主 席, 泓 策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咨 询 委 员 会 主 席, 芝 加 哥 大 学 上 海 复 旦 大 学 校 董 会 成 员 肖 星, 女, 会 计 学 博 士 现 任 清 华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会 计 系 主 任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2015 年 3 月 起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曾 赴 哈 佛 大 学 麻 省 理 工 学 院 威 斯 康 辛 大 学 学 习 或 任 高 级 访 问 学 者, 当 选 2011 年 度 富 布 莱 特 学 者 曾 任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专 家 组 成 员 世 界 银 行 独 立 咨 询 专 家 华 宇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目 前 兼 任 中 3
国 会 计 学 会 财 务 成 本 分 会 理 事 北 京 市 高 校 会 计 专 业 群 教 学 协 作 委 员 会 委 员 中 国 会 计 与 财 务 研 究 杂 志 副 主 编 中 国 会 计 评 论 杂 志 编 辑 和 编 委 会 理 事 清 华 大 学 公 司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高 级 研 究 员, 荣 信 电 力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歌 尔 声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多 喜 爱 家 纺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卢 建 平, 男, 法 学 博 士 现 任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刑 事 法 律 科 学 研 究 院 常 务 副 院 长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2015 年 6 月 起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曾 任 浙 江 大 学 国 际 经 济 法 系 系 主 任 外 经 贸 学 院 副 院 长 公 共 管 理 系 主 任,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刑 事 法 律 科 学 研 究 中 心 执 行 主 任 目 前 兼 任 中 国 法 学 会 理 事 中 国 刑 法 学 研 究 会 副 会 长 国 际 刑 法 学 协 会 理 事 暨 中 国 分 会 常 务 副 主 席 国 际 社 会 防 卫 学 会 理 事 等 二 独 立 董 事 年 度 履 职 概 况 2015 年, 本 行 共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3 次, 审 议 通 过 了 20 项 议 案 并 听 取 了 3 项 汇 报 ;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9 次, 审 议 通 过 了 42 项 议 案 并 听 取 了 7 项 汇 报 ; 召 开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23 次, 审 议 通 过 了 28 项 议 案 并 听 取 了 25 项 汇 报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的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出 席 情 况 (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2015 年 会 议 次 数 ) 姓 名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战 略 规 划 委 员 会 三 农 金 融 发 展 委 员 会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审 计 及 合 规 管 理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马 时 亨 3/3 8/9 5/6 4/5 1/3 0/1 4
温 铁 军 3/3 9/9 3/3 3/3 6/6 4/5 袁 天 凡 3/3 8/9 5/5 4/4 1/1 肖 星 2/2 7/8 3/3 4/5 2/3 卢 建 平 2/2 5/5 3/3 2/2 注 : 会 议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包 括 现 场 出 席 和 通 过 电 话 视 频 连 线 等 电 子 通 讯 方 式 参 加 会 议 未 能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的 独 立 董 事, 均 已 委 托 其 他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并 代 为 行 使 表 决 权 2015 年,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积 极 参 加 相 关 审 议 事 项 的 研 究 讨 论 和 决 策, 会 前 认 真 审 阅 会 议 文 件 资 料, 主 动 向 公 司 了 解 相 关 情 况, 会 上 积 极 参 与 讨 论, 审 慎 严 谨 行 使 表 决 权, 在 三 农 金 融 服 务 风 险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监 督 海 外 业 务 发 展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专 业 性 合 理 化 的 建 议 和 意 见, 在 董 事 会 决 策 工 作 中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 并 就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提 名 董 事 高 管 人 员 聘 任 等 重 大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对 本 行 董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决 议 事 项 无 异 议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注 重 加 强 与 董 事 会 其 他 成 员,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的 联 系 和 沟 通, 深 入 了 解 本 行 业 务 经 营 管 理 情 况, 提 出 了 许 多 有 价 值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为 保 障 独 立 董 事 有 效 履 职, 本 行 提 供 了 独 立 董 事 履 职 所 需 的 各 项 必 要 条 件,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和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在 独 立 董 事 履 职 过 程 中 给 予 了 积 极 有 效 的 配 合 和 支 持 本 行 不 断 完 善 独 立 董 事 日 常 信 息 服 务, 内 容 涵 盖 经 营 管 理 动 态 及 财 务 数 据 信 息 披 露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监 管 检 查 情 况 等 各 方 面 信 息 保 证 5
了 独 立 董 事 享 有 与 其 他 董 事 同 等 的 知 情 权, 增 进 了 独 立 董 事 与 高 级 管 理 层 的 信 息 沟 通, 也 有 效 提 升 了 董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审 议 议 案 的 质 量 和 效 率 三 独 立 董 事 年 度 履 职 重 点 关 注 事 项 的 情 况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重 点 关 注 了 本 行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情 况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名 情 况 信 息 披 露 的 执 行 情 况 内 部 控 制 的 执 行 情 况 董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运 作 情 况 等 重 点 工 作, 依 法 合 规 地 对 相 关 重 点 事 项 作 出 明 确 判 断, 独 立 客 观 地 发 表 了 意 见 并 提 出 了 建 议 ( 一 )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情 况 2015 年, 本 行 进 一 步 强 化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基 础, 不 断 提 高 关 联 交 易 风 险 管 控 能 力 根 据 外 部 监 管 规 则 变 化, 修 订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优 化 信 息 系 统, 提 高 关 联 交 易 信 息 化 管 理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关 联 交 易 遵 循 一 般 商 业 条 款, 依 法 合 规 进 行, 给 予 关 联 方 的 价 格 不 优 于 对 非 关 联 方 同 类 交 易 的 价 格, 未 发 现 损 害 本 行 及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行 为 2015 年, 本 行 与 香 港 上 市 规 则 界 定 的 本 行 关 连 人 士 进 行 了 一 系 列 关 连 交 易 依 据 香 港 上 市 规 则 相 关 规 定, 该 等 交 易 均 可 豁 免 遵 守 有 关 申 报 年 度 审 核 公 告 及 独 立 股 东 批 准 的 规 定 2015 年, 本 行 向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界 定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提 供 了 贷 款 业 务 该 等 贷 款 遵 守 本 行 业 务 规 范 中 关 于 定 价 的 规 定, 且 落 实 了 相 应 的 担 保 措 施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贷 款 余 额 为 627.30 万 元, 贷 款 形 态 正 常 6
( 二 ) 对 外 担 保 及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上 市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若 干 问 题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03]56 号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本 着 公 正 公 平 客 观 的 原 则 对 本 行 的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进 行 了 核 查 经 核 查, 本 行 开 展 的 对 外 担 保 业 务 以 开 出 保 函 为 主, 是 经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和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本 行 日 常 经 营 范 围 内 的 常 规 性 银 行 业 务 之 一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对 外 担 保 业 务 ( 开 出 保 函 及 担 保 )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333.76 亿 元 本 行 高 度 重 视 对 该 项 业 务 的 风 险 管 理, 对 被 担 保 对 象 的 资 信 标 准 担 保 业 务 的 操 作 流 程 和 审 批 程 序 均 有 严 格 的 规 定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本 行 对 担 保 业 务 风 险 的 控 制 是 有 效 的 ( 三 )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情 况 本 行 历 次 募 集 资 金 按 照 招 股 书 和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披 露 的 用 途 使 用, 即 用 于 补 充 本 行 的 资 本 金, 以 支 持 未 来 业 务 的 发 展 ( 四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名 以 及 薪 酬 情 况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行 章 程 规 定, 经 董 事 会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及 董 事 会 审 议, 聘 任 赵 欢 先 生 为 本 行 行 长 林 晓 轩 先 生 为 本 行 副 行 长 张 克 秋 女 士 为 本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事 会 及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2013 年 度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标 准 方 案 和 2014 年 度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标 准 方 案 独 立 董 事 对 于 本 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提 名 和 薪 酬 事 项 均 表 7
示 同 意 ( 五 ) 业 绩 公 告 情 况 2015 年,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认 真 审 议 了 有 关 业 绩 公 告, 重 点 关 注 报 告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确 保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 六 ) 聘 任 或 者 更 换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经 本 行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本 行 继 续 聘 请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和 罗 兵 咸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为 本 行 2015 年 度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七 ) 现 金 分 红 及 其 他 投 资 者 回 报 情 况 本 行 董 事 会 2015 年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并 提 交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行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每 10 股 普 通 股 派 发 人 民 币 1.82 元 ( 含 税 ), 合 计 人 民 币 591.13 亿 元 ( 含 税 ) 按 照 该 期 间 集 团 合 并 口 径 下 归 属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计 算, 分 红 比 例 为 32.94% ( 八 ) 本 行 及 股 东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2015 年 度 本 行 及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所 作 承 诺 均 得 到 履 行 ( 九 ) 信 息 披 露 的 执 行 情 况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持 续 关 注 本 行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和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情 况, 加 强 与 外 部 审 计 师 和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的 沟 通, 督 促 本 行 严 格 遵 循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等 规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确 保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公 平 披 露 信 息 本 行 严 8
格 遵 守 监 管 要 求, 合 规 披 露 定 期 报 告 和 临 时 公 告, 全 年 累 计 完 成 294 项 文 件 的 披 露 严 格 执 行 内 幕 信 息 及 知 情 人 管 理 制 度, 充 分 保 障 广 大 股 东 的 利 益 ( 十 ) 内 部 控 制 的 执 行 情 况 2015 年,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高 度 重 视 内 部 控 制 执 行 情 况, 审 议 了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和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本 行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的 规 定 和 其 他 内 部 控 制 监 管 要 求, 结 合 本 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和 评 价 办 法, 在 内 部 控 制 日 常 监 督 和 专 项 监 督 的 基 础 上, 对 本 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评 价 根 据 本 行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认 定 情 况, 本 行 不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已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和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根 据 本 行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认 定 情 况, 本 行 未 发 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 十 一 ) 董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运 作 情 况 2015 年 度, 本 行 董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规 范 履 行 各 项 职 责, 深 入 了 解 经 营 管 理 情 况, 认 真 研 究 审 议 各 自 分 属 领 域 的 事 项, 各 项 工 作 进 展 顺 利, 运 作 合 法 合 规, 决 策 科 学 高 效 董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运 作 情 况 如 下 : 本 行 共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9 次, 审 议 了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014 年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提 名 董 事 等 42 项 议 案, 听 取 了 7 项 汇 报 9
战 略 规 划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4 次 会 议, 审 议 了 本 行 2014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方 案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等 5 项 议 案 战 略 规 划 委 员 会 在 研 究 财 务 决 算 方 案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优 先 股 派 息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建 设 性 意 见 和 建 议 三 农 金 融 发 展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3 次 会 议, 听 取 了 县 域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支 持 城 镇 化 建 设 等 6 项 报 告 三 农 金 融 发 展 委 员 会 就 本 行 县 域 业 务 的 发 展 惠 农 通 及 专 业 大 户 家 庭 农 场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深 入 讨 论 和 研 究, 提 出 了 建 设 性 意 见 和 建 议 提 名 与 薪 酬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6 次 会 议, 审 议 了 提 名 董 事 聘 任 副 行 长 等 11 项 议 案, 保 障 本 行 董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的 顺 利 更 迭 审 计 及 合 规 管 理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5 次 会 议, 审 议 了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聘 请 年 度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等 11 项 议 案, 听 取 了 2014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2014 年 度 合 规 报 告 2015 年 风 险 审 计 情 况 报 告 等 11 项 汇 报 审 计 及 合 规 管 理 委 员 会 定 期 审 阅 本 行 的 财 务 报 告, 对 年 度 报 告 半 年 度 报 告 和 季 度 报 告 均 进 行 了 审 议 并 提 交 董 事 会 批 准 ; 遵 循 相 关 监 管 要 求, 审 议 通 过 了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2015 年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方 案 ; 加 强 与 外 部 审 计 师 的 沟 通 交 流 以 及 对 其 工 作 的 监 督, 听 取 了 外 部 审 计 师 关 于 审 计 结 果 年 度 审 计 计 划 管 理 建 议 书 等 多 项 汇 报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4 次 会 议, 听 取 了 全 行 风 险 状 况 内 部 评 级 运 行 及 验 证 情 况 等 7 项 汇 报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定 期 关 注 全 行 风 险 状 况, 并 就 本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信 用 风 险 管 控 提 出 建 设 性 意 见 和 建 议 10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召 开 1 次 会 议, 审 议 了 本 行 关 联 方 名 单 的 议 案, 听 取 了 本 行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有 关 情 况 的 汇 报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审 阅 和 批 准 了 全 行 的 关 联 方 信 息, 就 加 强 本 行 关 联 方 和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提 出 了 建 设 性 意 见 和 建 议 四 总 体 评 价 和 建 议 2015 年,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忠 实 勤 勉 恪 尽 职 守, 积 极 履 行 职 责, 有 效 提 升 了 董 事 会 及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科 学 决 策 水 平, 切 实 维 护 了 本 行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2016 年,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将 继 续 谨 慎 勤 勉 诚 信 地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加 强 与 董 事 会 其 他 成 员 及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的 沟 通, 独 立 客 观 发 表 意 见, 促 进 董 事 会 科 学 决 策 水 平 和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的 持 续 提 升, 维 护 好 本 行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独 立 董 事 : 马 时 亨 温 铁 军 袁 天 凡 肖 星 卢 建 平 2016 年 3 月 31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