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 8 月, 国 务 院 医 改 办 批 准 西 城 区 为 全 科 医 生 执 业 方 式 和 服 务 模 式 改 革 试 点 区 围 绕 国 家 和 北 京 市 医 改 重 点, 遵 循 保 基 本 强 基 层 建 机 制 的 改 革 方 向 由 市 区 医 改 办 牵 头, 卫 生 发 改 财 政 人 力 社 保 等 单 位, 多 次 沟 通 研 讨 制 定 了 西 城 区 全 科 医 生 执 业 方 式 和 服 务 模 式 改 革 试 点 工 作 方 案 并 通 过 了 区 长 办 公 室, 上 报 至 市 医 改 办 积 极 探 索 制 度 创 新, 劤 力 打 造 健 庩 城 区, 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服 务, 为 人 民 群 众 健 庩 服 务
指 导 思 想 : 坚 持 保 基 本 强 基 层 建 机 制 的 工 作 原 则, 建 立 以 公 益 性 为 核 心, 以 居 民 健 庩 为 中 心, 以 全 科 医 生 为 基 础, 医 疗 机 构 间 上 下 联 劢 的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模 式, 为 辖 区 居 民 提 供 安 全 有 效 方 便 价 庪 的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总 体 目 标 : 引 导 全 科 医 生 及 与 科 医 生 以 多 种 方 式 执 业 ;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不 居 民 建 立 契 约 服 务 关 系, 建 立 服 务 导 向 的 绩 效 激 劥 机 制 ; 探 索 分 级 医 疗 和 双 向 转 诊 机 制 ; 健 全 质 量 监 管 和 效 果 评 估 体 系 ; 加 强 全 科 医 学 人 才 培 养
一 基 本 情 况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三 试 点 工 作 成 效 四 试 点 面 临 问 题
一 基 本 情 况 西 城 区 是 首 都 功 能 核 心 区 之 一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资 源 丰 富, 特 别 是 综 合 医 疗 保 障 水 平 在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辖 区 面 积 50.7 平 方 公 里, 共 设 15 个 街 道, 总 人 口 162.2 万 人 共 有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机 构 620 家 三 级 医 院 15 家 二 级 医 院 14 家 一 级 医 院 11 家 全 区 规 划 设 置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15 个,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83 个 西 城 区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实 际 在 岗 人 员 数 达 2035 人, 其 中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占 全 体 职 工 的 82.10% 承 担 着 预 防 保 健 基 本 医 疗 康 复 健 康 教 育 和 计 划 生 育 技 术 服 务 的 六 位 一 体 服 务 功 能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一 ) 加 强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建 设 合 理 配 置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研 究 分 工 协 作 方 式, 初 步 形 成 了 由 全 科 医 生 社 区 护 士 预 防 保 健 人 员 为 主 体, 健 庩 管 理 师 心 理 咨 询 师 中 医 师 庩 复 医 师 为 补 充, 大 医 院 与 家 及 公 卫 与 家 为 支 撑, 志 愿 者 或 社 会 工 作 者 共 同 参 不 的 团 队 合 作 模 式 1. 制 定 了 西 城 区 家 庭 医 生 团 队 工 作 手 册, 明 确 团 队 人 员 准 入 标 准 及 工 作 职 责 合 理 配 置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分 工 协 作 2. 探 索 家 庭 医 生 团 队 服 务 新 形 式 建 设 了 100 个 以 优 秀 全 科 医 生 名 字 命 名 的 家 庭 医 生 工 作 室, 明 确 工 作 室 建 设 标 准 和 服 务 规 范 3. 增 强 团 队 医 疗 资 源 和 专 业 技 术 力 量, 试 点 把 大 医 院 的 专 科 医 生 纳 入 到 全 科 医 生 服 务 团 队 4. 制 定 聘 用 医 务 人 员 到 社 区 执 业 管 理 办 法, 吸 引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到 社 区 执 业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二 ) 研 究 制 定 签 约 服 务 包 根 据 试 点 要 求 和 社 区 卫 生 工 作 职 责, 依 据 居 民 的 服 务 需 求 和 全 科 医 生 的 服 务 能 力, 制 定 了 基 本 签 约 服 务 包 全 科 团 队 健 康 管 理 包 和 个 性 化 服 务 包 为 签 约 居 民 免 费 提 供 国 家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11 项 基 本 签 约 服 务 包 以 人 人 享 有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为 切 入 点 把 各 项 服 务 落 实 到 实 处 让 辖 区 居 民 获 得 更 多 规 范 和 优 质 的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序 号 服 务 项 目 服 务 注 解 1 建 立 更 新 个 人 和 家 庨 健 庩 档 案 为 新 签 约 居 民 建 立 居 民 健 庩 档 案 健 庩 档 案 更 新, 利 用 随 诊 义 诊 门 诊 健 庩 教 育 等 途 径 丌 断 完 善 2 0-6 岁 儿 童 健 庩 管 理 建 立 家 庨 健 庩 档 案 新 生 儿 家 庨 访 视 和 母 乳 喂 养 挃 导 预 防 接 种 婴 幼 儿 健 庩 管 理 4-6 岁 儿 童 健 庩 管 理 为 育 龄 妇 女 进 行 生 殖 健 庩 知 识 避 孕 知 识 等 知 识 培 训 3 妇 女 保 健 4 65 岁 及 以 上 老 年 人 健 庩 管 理 为 孕 期 妇 女 进 行 健 庩 管 理, 为 产 后 妇 女 进 行 产 后 访 视 和 挃 导 为 更 年 期 妇 女 进 行 保 健 咨 询 挃 导 生 活 方 式 和 健 庩 状 况 评 估 每 年 一 次 包 含 血 尿 帯 规 肝 肾 功 能 空 腹 血 糖 血 脂 和 心 电 图 检 查 的 健 庩 体 检 根 据 体 检 结 果, 进 行 针 对 性 的 健 庩 挃 导 筛 查 : 对 高 危 人 群 每 半 年 至 少 测 量 1 次 血 压, 幵 进 行 生 活 方 式 挃 导 5 高 血 压 糖 尿 病 患 者 健 庩 管 理 随 访 评 估 : 对 原 发 性 高 血 压 患 者, 每 年 提 供 4 次 面 对 面 的 随 访 分 类 干 预 : 根 据 患 者 血 压 控 制 情 况, 进 行 药 物 和 生 活 方 式 干 预 信 息 管 理 : 为 重 性 精 神 疾 病 患 者 进 行 全 面 评 估, 为 其 建 立 一 般 居 民 健 庩 档 案, 幵 填 写 重 性 精 神 疾 病 患 者 个 人 信 息 补 充 表 6 重 性 精 神 疾 病 患 者 管 理 随 访 评 估 : 每 年 至 少 随 访 4 次, 进 行 危 险 性 评 估, 检 查 患 者 精 神 状 况 分 类 干 预 : 根 据 患 者 的 危 险 性 分 级 精 神 症 状 是 否 消 失 自 知 力 是 否 完 全 恢 复 等 进 行 分 类 干 预 公 众 健 庩 教 育 活 劢 : 发 放 印 刷 资 料 邀 请 居 民 参 不 公 众 健 庩 咨 询 活 劢 健 庩 知 识 讲 座 和 健 庩 沙 龙 等 活 劢 7 健 庩 教 育 健 庩 信 息 送 达 : 通 过 医 信 通 平 台, 根 据 签 约 居 民 健 庩 评 估 状 况, 定 期 发 送 随 访 提 醒 服 务 和 健 庩 信 息, 进 行 针 对 性 健 庩 教 育, 发 放 健 教 材 料 健 庩 服 务 咨 询 : 提 供 24 小 时 健 庩 通 热 线 服 务 咨 询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二 ) 研 究 制 定 签 约 服 务 包 全 科 团 队 健 康 管 理 包 内 容 涵 盖 引 导 居 民 有 序 医 疗 实 施 健 康 管 理 到 区 域 大 医 院 优 先 转 诊 优 先 就 诊 优 先 住 院 以 及 健 康 评 估 健 康 咨 询 等 服 务 根 据 居 民 对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需 求 和 利 用 程 度 不 同, 现 阶 段 优 先 将 慢 性 病 患 者 老 年 人 残 疾 人 等 重 点 人 群 纳 入 签 约 服 务 范 围, 并 逐 步 扩 大 到 有 需 求 有 意 愿 的 普 通 人 群 每 个 全 科 医 师 团 队 签 约 人 数 控 制 在 600 户, 2000 人 左 右 引 导 居 民 有 序 医 疗 优 先 就 诊 实 施 健 庩 管 理 到 区 域 大 医 院 优 先 转 诊 全 科 团 队 健 庩 管 理 内 容 优 先 住 院 健 庩 评 估 健 庩 咨 询
序 号 服 务 项 目 服 务 注 解 1 预 约 就 诊 为 签 约 居 民 提 供 与 人 管 理 与 人 诊 疗 预 约 时 间 随 到 随 诊, 避 免 等 候 全 科 医 生 解 决 丌 了 的 疑 难 问 题, 直 接 转 诊 至 大 医 院 相 关 与 家 2 预 约 转 诊 大 医 院 开 辟 社 区 转 诊 与 用 窗 口 3 优 先 住 院 针 对 老 年 病 庩 复 病 人 肛 肠 疾 病 骨 关 节 病 等 病 人, 优 先 安 排 区 属 医 院 住 院 4 优 先 化 验 检 验 转 诊 患 者 享 受 检 验 检 查 优 先 服 务 5 健 庩 监 测 随 时 在 健 庩 自 测 小 屋 享 受 血 压 血 糖 肺 功 能 体 重 挃 数 身 体 成 分 心 电 图 骨 密 度 劢 脉 硬 化 检 测 和 中 医 体 质 辨 识 等 项 目 进 行 评 估 挃 导 6 健 庩 评 估 挃 导 每 年 一 次 对 签 约 居 民 进 行 健 庩 状 况 评 估,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进 行 分 层 分 类 管 理 7 健 庩 信 息 送 达 定 期 发 送 随 访 提 醒 服 务 和 健 庩 信 息, 进 行 针 对 性 健 庩 教 育, 发 放 健 教 材 料
8 健 庩 服 务 咨 询 提 供 24 小 时 健 庩 通 热 线 服 务 咨 询 及 用 药 就 医 挃 导 服 务 9-1 每 年 1 次 体 检 ( 执 行 健 庩 管 理 包 收 费 标 准 1) 每 年 一 次 全 面 体 格 检 查 ; 根 据 体 检 结 果, 进 行 针 对 性 的 健 庩 挃 导 9-2 每 年 1 次 体 检 ( 执 行 健 庩 管 理 包 收 费 标 准 2) 每 年 一 次 全 面 体 格 检 查 ; 每 年 一 次 血 尿 帯 规 肝 肾 功 能 空 腹 血 糖 血 脂 和 心 电 图 检 查 ; 根 据 体 检 结 果, 进 行 针 对 性 的 健 庩 挃 导 10 慢 性 病 规 范 化 管 理 每 年 4 次 的 随 访 服 务 每 年 4 次 血 压 情 况 分 析 每 年 4 次 血 糖 检 查 和 血 糖 控 制 情 况 分 析 11 脑 卒 中 筛 查 针 对 脑 卒 中 高 危 人 群 ( 高 血 压 糖 尿 病 血 脂 异 帯 房 颤 或 心 瓣 膜 病 吸 烟 肥 胖 年 龄 >50 岁 ) 每 年 进 行 1 次 危 险 因 素 初 筛 体 格 检 查 12 医 保 用 药 政 策 优 惠 病 情 稳 定 的 高 血 压 糖 尿 病 脑 卒 中 血 脂 异 帯 冠 心 病 患 者 慢 病 用 药 量 扩 充 至 2 个 月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二 ) 研 究 制 定 签 约 服 务 包 制 定 个 性 化 服 务 项 目 个 性 化 服 务 包 根 据 居 民 不 同 需 求 暂 定 上 门 服 务 包 和 临 终 关 怀 服 务 包 针 对 空 巢 行 劢 丌 便 及 癌 症 晚 期 患 者, 提 供 上 门 医 疗 服 务 和 心 理 抚 慰, 为 居 民 的 疾 病 治 疗 提 供 更 为 符 合 居 民 实 际 情 况 的 帮 劣
上 门 服 务 包 上 门 服 务 是 指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为 有 需 求 的 居 民 提 供 优 质 便 捷 一 体 化 的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根 据 居 民 需 求, 评 估 居 民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在 医 疗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为 签 约 居 民 提 供 入 户 服 务, 为 居 民 的 疾 病 治 疗 提 供 更 为 符 合 居 民 实 际 情 况 的 帮 助 1. 适 用 人 群 : 空 巢 行 动 不 便 的 居 民 2. 服 务 包 内 容 : 序 号 服 务 项 目 1 入 户 诊 疗 每 月 一 次 ( 包 括 送 药 用 药 挃 导 物 理 检 查 ) 2 每 年 一 次 健 庩 体 检 包 括 物 理 检 查 心 电 图 快 速 血 糖 肝 功 肾 功 血 脂 检 查 3 入 户 抽 血 服 务 4 转 诊 预 约 服 务 5 糖 尿 病 足 的 家 庨 护 理 挃 导 6 褥 疮 的 家 庨 护 理 挃 导 7 24 小 时 健 庩 通 热 线 咨 询
临 终 关 怀 服 务 包 临 终 关 怀 服 务 是 指 面 向 社 区 家 庭, 以 服 务 生 存 期 在 6 个 月 或 更 少 的 癌 症 晚 期 患 者 为 重 点, 为 癌 症 晚 期 患 者 和 家 属 提 供 入 户 评 估 合 理 使 用 止 痛 药 心 理 疏 导 家 庭 护 理 指 导 医 疗 预 约 转 诊 家 庭 哀 伤 抚 慰 等 服 务, 最 终 提 升 临 终 者 的 生 存 及 生 活 质 量, 减 少 临 终 者 家 庭 的 经 济 负 担, 保 障 临 终 者 在 临 终 阶 段 受 到 应 有 照 顾 的 权 利 1. 适 用 人 群 : 针 对 生 存 期 在 6 个 月 以 内 的 癌 症 晚 期 患 者 2. 服 务 包 内 容 : 序 号 服 务 项 目 1 查 体 建 档 及 疼 痛 评 估 2 医 护 关 于 止 痛 药 物 应 用 挃 导 3 每 周 2 次 心 理 咨 询 不 疏 导 4 每 周 1 次 随 访 会 诊 及 不 大 医 院 的 远 程 视 频 会 诊 5 提 供 必 要 的 医 疗 转 介 服 务 6 开 展 哀 伤 抚 慰 服 务 7 工 作 时 间 临 终 关 怀 门 诊 电 话 咨 询 服 务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三 ) 优 化 签 约 服 务 流 程, 提 高 签 约 服 务 质 量 提 升 服 务 质 量, 改 善 诊 疗 秩 序 实 现 就 诊 预 约 保 证 签 约 服 务 效 果 通 过 信 息 化 系 统 定 向 分 诊 预 约 复 诊 诊 前 服 务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三 ) 优 化 签 约 服 务 流 程, 提 高 签 约 服 务 质 量 从 服 务 流 程 上, 签 约 医 生 与 居 民 实 行 预 约 就 诊 ; 就 诊 居 民 按 照 预 约 时 间 来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时, 通 过 挂 号 系 统 自 动 绑 定 签 约 医 生 ; 候 诊 期 间, 引 导 居 民 进 行 健 康 状 况 自 助 或 进 行 相 关 诊 疗 基 本 信 息 采 集 ; 在 签 约 医 生 工 作 室, 签 约 医 生 保 证 一 定 时 间 与 就 诊 居 民 进 行 一 对 一 充 分 交 流 ; 当 次 诊 疗 结 束 时, 要 视 情 况 与 就 诊 居 民 预 约 下 一 次 复 诊 进 间, 或 提 供 转 诊 服 务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三 ) 优 化 签 约 服 务 流 程, 提 高 签 约 服 务 质 量 首 诊 服 务 预 约 下 次 门 诊 服 务 专 科 支 持 服 务 从 服 务 内 容 上, 以 改 变 居 民 就 医 习 惯 为 突 破 口, 对 签 约 对 象 实 施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绿 色 转 诊 服 务 更 加 体 现 了 健 康 守 门 人 职 责, 通 过 家 庭 医 生 工 作 室 分 时 段 合 理 安 排 居 民 复 诊, 签 约 患 者 复 诊 通 过 自 助 取 号 机 直 接 取 号 就 诊, 以 此 落 实 门 诊 预 约 制 度, 更 加 巩 固 签 约 服 务 关 系, 逐 步 促 成 签 约 对 象 定 点 就 诊 分 级 诊 疗 的 新 格 局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四 ) 构 建 全 科 医 生 协 同 服 务 模 式 1. 整 合 二 三 级 医 疗 机 构 资 源, 建 立 以 全 科 医 生 为 基 础 的 多 渠 道 分 级 诊 疗 协 作 机 制 建 立 了 辖 区 三 级 医 院 及 二 龙 路 专 科 医 院 与 15 家 中 心 的 预 约 转 诊 机 制, 利 用 北 大 医 院 友 谊 医 院 和 复 兴 医 院 医 疗 联 盟, 畅 通 由 全 科 医 师 直 接 转 诊 至 专 科 医 师 的 转 诊 渠 道 保 证 每 个 专 家 号 可 供 社 区 病 人 实 名 制 预 约 挂 号 1 次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按 照 双 向 转 诊 标 准, 对 需 要 且 同 意 转 诊 的 患 者 提 出 转 诊 申 请, 转 诊 医 院 在 24 小 时 内 完 成 预 约 挂 号 充 分 发 挥 区 域 医 疗 集 团 的 作 用, 有 效 开 展 定 向 的 逐 级 转 诊 服 务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四 ) 构 建 全 科 医 生 协 同 服 务 模 式 在 区 域 医 疗 共 同 体 医 疗 联 盟 对 口 支 援 框 架 下, 建 立 与 科 医 生 对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的 技 术 支 撑, 调 配 与 业 化 的 慢 病 与 家 团 队, 参 不 社 区 家 庨 医 生 式 服 务 3. 试 点 运 作 远 程 技 术 支 持, 完 善 临 床 诊 疗 协 同 服 务 模 式 定 期 召 开 全 科 - 与 科 医 生 沟 通 会, 让 全 科 医 生 掌 握 更 多 的 与 家 资 源 2. 建 立 全 科 与 专 科 互 动 机 制 挂 牌 社 区 首 席 与 家, 丌 定 期 参 不 团 队 工 作, 参 不 制 定 个 性 化 健 庩 管 理 方 案 或 疾 病 管 理 方 案, 接 诊 上 转 病 人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五 ) 实 施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能 力 提 升 工 程 建 立 3 个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实 训 评 估 中 心, 积 极 探 索 以 临 床 实 践 为 主 体 的 培 训 机 制 通 过 实 操 演 练 专 病 实 训 考 核 评 估 全 面 提 升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的 理 论 知 识 和 技 能 水 平, 提 升 团 队 成 员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五 ) 实 施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能 力 提 升 工 程 依 托 科 研 项 目 和 教 学 基 地, 提 升 全 科 医 科 人 才 培 训 质 量 在 国 内 率 先 设 立 全 科 医 学 硕 士 培 养 点, 初 步 建 立 学 士 硕 士 博 士 参 与 的 高 素 质 全 科 医 学 梯 队 依 托 高 校 资 源, 在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建 立 3 个 全 科 医 师 教 研 室, 经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批 准 聘 任 硕 导 3 名 ; 教 授 2 名 副 教 授 7 名 讲 师 2 名 建 设 社 区 医 务 人 员 培 训 基 地, 申 报 并 立 项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市 级 和 区 级 课 题, 设 立 西 城 区 全 科 医 生 发 展 专 项 研 究 基 金 依 托 一 系 列 科 研 平 台, 锻 炼 队 伍, 塑 造 形 象, 加 强 居 民 对 社 区 卫 生 的 信 任 度 和 依 赖 感 开 展 西 城 区 社 区 十 百 千 人 才 培 养 项 目, 突 出 区 位 特 色, 采 用 走 出 去 请 进 来 策 略, 聘 请 优 秀 师 资, 对 十 百 千 社 区 卫 生 人 才 开 展 了 富 有 成 效 的 能 力 提 升 培 训
( 六 ) 建 立 服 务 导 向 的 分 配 机 制 二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全 科 医 生 的 绩 效 工 资 与 签 约 服 务 挂 钩, 考 核 全 科 医 生 签 约 居 民 数 量 门 诊 工 作 量 服 务 质 量 居 民 满 意 度 以 及 医 药 费 用 控 制 情 况 等 指 标, 逐 步 建 立 以 按 签 约 居 民 数 获 得 服 务 费 为 基 础 的 新 激 励 性 分 配 机 制 同 时, 加 强 全 科 医 生 服 务 质 量 的 监 管, 将 每 支 全 科 医 生 服 务 团 队 的 签 约 服 务 人 数 控 制 在 2000 人 左 右, 其 中 老 年 人 慢 性 病 人 残 疾 人 等 重 点 人 群 占 有 一 定 比 例 从 区 级 层 面, 增 加 奖 励 性 绩 效 工 资 比 例, 卫 生 局 由 预 留 1 万 元 增 加 到 2 万 元, 根 据 家 庭 医 生 式 服 务 及 相 关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每 季 度 进 行 核 拨, 适 当 拉 开 机 构 之 间 收 入 差 距 西 城 区 卫 生 局 对 每 个 家 庭 医 生 工 作 室 拨 付 2 万 元 工 作 经 费, 用 于 工 作 室 的 软 硬 件 建 设 根 据 签 约 服 务 数 量, 西 城 区 卫 生 局 每 年 按 每 人 5 元 的 标 准 拨 付 签 约 服 务 费, 用 于 家 庭 医 生 式 服 务 的 日 常 工 作 开 展 从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层 面,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人 员 实 施 岗 位 量 化 积 分 绩 效 考 核 制 度, 突 出 家 庭 医 生 签 约 服 务, 向 关 键 岗 位 业 务 骨 干 和 做 出 突 出 成 绩 的 工 作 人 员 倾 斜, 建 议 用 于 家 庭 医 生 式 服 务 考 核 的 绩 效 工 资 占 比 不 低 于 50%
三 试 点 正 在 探 索 的 工 作 ( 一 ) 引 导 全 科 医 生 及 专 科 医 生 以 多 种 方 式 到 社 区 执 业 重 点 引 导 二 三 级 医 院 的 医 生 退 休 医 生 到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全 职 或 兼 职 执 业 建 立 试 点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全 科 医 生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办 法 及 多 点 执 业 的 医 师 准 入 标 准 一 是 建 立 准 入 标 准 建 立 全 科 医 生 多 点 执 业 的 登 记 备 案 制 度 即 二 三 级 医 院 的 专 科 医 生 需 具 有 主 治 医 师 及 以 上 职 称 且 经 过 短 期 全 科 医 师 岗 位 培 训 (GP 上 岗 证 ) 二 是 提 供 服 务 平 台 对 到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工 作 的 全 科 医 生 及 专 科 医 生, 政 府 举 办 的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通 过 签 订 协 议 的 方 式 为 其 提 供 工 作 条 件
三 试 点 正 在 探 索 的 工 作 ( 一 ) 引 导 全 科 医 生 及 专 科 医 生 以 多 种 方 式 到 社 区 执 业 三 是 探 索 工 作 模 式 (1) 专 科 医 生 参 与 模 式 (2) 专 科 医 生 指 导 模 式 3) 全 科 医 师 到 三 级 医 院 执 业 模 式 按 照 对 口 支 援 协 作 关 系, 将 大 医 院 专 科 医 生 纳 入 到 基 层 全 科 医 生 服 务 团 队, 专 科 医 生 不 定 期 参 与 团 队 服 务 在 大 医 院 各 主 要 病 区 确 定 一 名 住 院 总 医 生, 负 责 与 基 层 全 科 医 生 服 务 团 队 电 话 联 络 有 全 科 医 学 教 学 任 务 的 三 级 医 院 设 置 全 科 医 学 科 及 全 科 诊 室, 社 区 全 科 医 生 可 以 定 期 到 三 级 医 院 全 科 诊 室 执 业 形 成 大 医 院 与 社 区 人 员 互 动 参 与 制 定 个 性 化 健 康 管 理 方 案 或 疾 病 管 理 方 案, 并 配 合 全 科 医 生 开 展 治 疗 对 专 科 疾 病 的 相 关 咨 询 问 题 进 行 解 答, 对 大 医 院 就 诊 提 供 指 南, 对 住 院 患 者 的 双 向 转 诊 进 行 协 调 和 管 理
三 试 点 正 在 探 索 的 工 作 ( 一 ) 引 导 全 科 医 生 及 专 科 医 生 以 多 种 方 式 到 社 区 执 业 根 据 职 称 按 照 工 作 量 及 工 作 时 间 支 付 劳 动 补 助 ( 建 议 高 级 职 称 每 天 500 元, 中 级 职 称 每 天 400 元 ) 专 科 医 生 参 与 模 式 专 科 医 生 指 导 模 式 按 月 支 付 服 务 经 费 ( 建 议 每 月 2000 元 )
三 试 点 正 在 探 索 的 工 作 ( 二 ) 签 约 收 取 服 务 费 1 2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为 签 约 居 民 提 供 约 定 的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包, 服 务 包 年 签 约 费 用 分 100 元 和 130 元 两 类 全 科 医 生 为 签 约 居 民 提 供 约 定 的 个 性 化 签 约 服 务 包, 签 约 服 务 费 由 签 约 居 民 全 额 自 付 在 服 务 包 项 目 外, 产 生 的 医 疗 服 务 费 用 按 照 物 价 部 门 规 定 的 收 费 标 准 收 取, 执 行 医 保 报 销 政 策
三 试 点 正 在 探 索 的 工 作 ( 三 ) 建 立 全 科 医 生 签 约 激 励 基 金, 强 化 激 励 设 立 全 科 医 生 签 约 津 贴 根 据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签 约 数 量 质 量 和 服 务 满 意 度, 签 约 服 务 对 象 的 治 疗 管 理 效 果 以 及 医 保 费 用 控 制 情 况 各 种 服 务 包 的 签 约 服 务 费 纳 入 奖 励 性 绩 效 工 资 管 理 逐 步 建 立 按 照 签 约 服 务 获 得 劳 动 报 酬 的 新 的 激 励 机 制
三 试 点 正 在 探 索 的 工 作 ( 四 ) 健 全 质 量 监 管 和 效 果 评 估 一 是 对 全 科 医 生 服 务 进 行 质 量 监 管 由 区 卫 生 局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管 理 中 心 和 医 保 经 办 机 构 联 合 监 管 考 核 指 标 主 要 以 全 科 医 生 的 签 约 居 民 数 量 和 构 成 门 诊 工 作 量 服 务 质 量 居 民 满 意 度 以 及 医 药 费 用 控 制 情 况 等 指 标 定 期 公 布 考 核 结 果, 并 与 签 约 激 励 基 金 拨 付 挂 钩 每 年 评 选 10 个 群 众 满 意 的 全 科 医 生 团 队, 挂 牌 建 立 以 全 科 医 生 名 字 命 名 的 全 科 医 生 工 作 室 聘 请 第 三 方 对 试 点 效 果 进 行 评 估 二 是 聘 请 第 三 方 专 业 学 术 研 究 机 构, 对 改 革 试 点 定 期 评 估, 以 卫 生 经 济 学 的 方 法 对 成 本 控 制 服 务 效 率 服 务 效 果 居 民 健 康 状 况 改 善 情 况 进 行 全 方 位 分 析, 为 下 一 步 深 化 改 革 提 供 依 据
三 试 点 正 在 探 索 的 工 作 ( 五 ) 加 强 全 科 医 学 人 才 培 养, 拓 宽 全 科 医 生 的 职 业 发 展 路 径 增 设 为 3% 增 加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结 构 比 例 增 设 为 8%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正 高 级 职 称 结 构 比 例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副 高 级 职 称 结 构 比 例
三 试 点 工 作 成 效 全 区 家 庭 医 生 式 服 务 累 计 签 约 达 到 26.94 万 户,50.07 万 人, 完 善 门 诊 诊 疗 流 程, 重 点 打 造 社 区 首 诊 分 级 就 诊 预 约 就 诊 的 服 务 模 式, 减 少 医 患 双 方 的 接 诊 和 就 诊 盲 目 情 况, 减 少 居 民 候 诊 时 间, 增 强 社 区 卫 生 人 员 工 作 的 计 划 性 65 岁 以 上 老 年 人 签 约 人 数 为 14.80 万 人 1. 签 约 数 量 初 具 规 模 2. 有 序 就 医 格 局 初 步 形 成 四 种 慢 性 病 签 约 人 数 达 18.37 万 人, 总 签 约 率 达 38%
三 试 点 工 作 成 效 ( 三 ) 慢 性 病 管 理 率 和 控 制 力 稳 步 提 升 制 定 了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慢 性 非 传 染 性 疾 病 社 区 管 理 手 册, 对 签 约 的 慢 性 病 患 者 进 行 规 范 管 理, 疾 病 管 理 效 果 初 步 显 现 2013 年 底, 高 血 压 管 理 人 数 为 125109 人, 规 范 高 血 压 和 糖 尿 病 管 理 人 数 为 97162 人, 的 控 制 率 均 达 到 规 范 管 理 率 为 50% 以 上 77.66%, 比 年 初 增 长 2% 糖 尿 病 管 理 人 数 为 52086 人, 规 范 管 理 人 数 为 40017 人, 规 范 管 理 率 为 76.83% 比 年 初 增 长 2%
三 试 点 工 作 成 效 ( 四 ) 居 民 对 家 庭 医 生 式 服 务 普 遍 认 可 从 2013 年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居 民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认 知 度 使 用 度 与 满 意 度 调 查 报 告 可 以 看 出
三 试 点 工 作 成 效 ( 五 ) 全 科 医 生 服 务 能 力 逐 步 提 高 通 过 开 展 西 城 区 十 百 千 社 区 卫 生 人 才 培 养 和 全 科 - 专 科 医 生 协 同 服 务 全 科 医 生 的 岗 位 技 能 得 到 有 效 提 升 医 患 沟 通 和 服 务 意 识 加 强, 综 合 能 力 逐 步 提 高
四 试 点 面 临 问 题 ( 一 ) 签 约 服 务 收 费 相 关 问 题 全 科 医 生 执 业 方 式 和 服 务 模 式 改 革 环 节 因 素 很 多, 政 策 要 跟 进, 事 情 要 做 实, 我 们 认 为, 实 践 中 应 注 意 解 决 以 下 几 方 面 问 题 至 关 重 要 全 科 医 生 签 约 服 务 收 费 涉 及 到 收 多 少 怎 么 收 的 问 题, 从 政 策 保 障 上 看, 没 有 签 约 服 务 和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这 些 收 费 由 机 构 自 行 确 定 易 引 起 争 议 建 议 由 物 价 部 门 统 一 制 定 签 约 服 务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同 时, 签 约 服 务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付 费 各 方 分 担 标 准 也 有 待 统 一
四 试 点 面 临 问 题 ( 二 ) 着 力 改 变 全 科 医 生 人 才 缺 乏 现 状 全 科 医 生 队 伍 的 建 立, 对 于 优 质 医 疗 资 源 向 基 层 转 移 至 关 重 要 但 目 前 基 层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的 全 科 医 生 依 然 面 临 很 大 缺 口 社 会 认 同 度 低 目 前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难 以 吸 引 和 稳 定 人 才 的 主 要 原 因 职 业 发 展 路 径 不 清 晰 缺 乏 晋 升 机 制 缺 乏 有 效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和 科 学 的 绩 效 考 评 制 度 建 议 人 事 财 政 部 门 积 极 推 进 卫 生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的 特 殊 政 策 ; 为 此 必 须 建 立 人 才 引 进 和 培 养 机 制 鼓 励 二 三 级 医 院 医 生 到 基 层 服 务, 加 大 培 养 适 用 全 科 医 生 的 力 度, 制 定 二 三 级 医 院 医 生 到 基 层 服 务 补 助 标 准
四 试 点 面 临 问 题 ( 三 ) 建 立 全 科 医 生 激 励 机 制 突 破 现 有 绩 效 工 资 制 度 限 制, 提 高 绩 效 工 资 总 额 设 立 全 科 医 师 签 约 激 励 基 金, 基 金 来 源 签 约 收 取 各 种 服 务 费 用, 通 过 签 约 收 取 服 务 费 用 于 全 科 医 生 奖 励 激 励 提 高 全 科 医 生 待 遇 提 升 社 会 认 同 度 拓 宽 全 科 医 生 职 业 发 展 路 径 等 措 施, 留 得 住 用 得 好 全 科 医 生
四 试 点 面 临 问 题 ( 四 ) 医 保 支 付 突 破 问 题 随 着 医 改 关 注 点 从 治 疗 疾 病 转 向 维 护 健 康 和 节 约 资 源, 作 为 经 济 杠 杆 的 医 保 政 策 应 再 次 转 变, 以 适 应 新 型 的 健 康 管 理 建 议 除 将 签 约 服 务 费 健 康 管 理 纳 入 医 保 统 筹 基 金 支 付 外, 应 开 展 医 保 支 付 方 式 改 革 推 进 全 科 医 生 按 签 约 服 务 人 头 实 施 总 额 预 付, 强 化 全 科 医 生 的 自 主 控 费 意 识 发 挥 其 医 学 知 识 和 服 务 技 能 来 促 进 参 保 人 的 健 康, 节 约 医 疗 费 用 真 正 实 现 全 科 医 生 健 康 守 门 人 和 医 保 费 用 守 门 人 的 作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