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信 息 科 技 学 院 文 件 桂 电 信 人 2015 5 号 关 于 印 发 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信 息 科 技 学 院 2015 年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推 荐 评 审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单 位 : 现 将 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信 息 科 技 学 院 2015 年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推 荐 评 审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对 照 落 实 相 关 工 作 附 件 : 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信 息 科 技 学 院 2015 年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推 荐 评 审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信 息 科 技 学 院 2015 年 5 月 25 日 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信 息 科 技 学 院 办 公 室 2015 年 5 月 25 印 校 对 : 谢 如 欢 录 入 : 黄 苏 林 ( 共 印 2 份 ) 1
附 件 : 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信 息 科 技 学 院 2015 年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推 荐 评 审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根 据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度 广 西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桂 职 办 [2015]81 号 ) 和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度 全 区 高 等 学 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 桂 教 职 改 [2015]40 号 ) 等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学 院 实 际, 2015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推 荐 评 审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如 下 : 一 申 报 评 审 范 围 对 象 ( 一 ) 凡 在 我 院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与 学 院 确 立 1 年 以 上 人 事 劳 动 关 系, 符 合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相 应 系 列 或 专 业 申 报 条 件 的 人 员, 均 可 按 规 定 程 序 申 报 相 应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以 前 已 达 到 离 退 休 年 龄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不 再 评 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根 据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按 照 审 批 程 序 办 理 了 延 长 退 休 年 龄 手 续 除 外 )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达 到 离 退 休 年 龄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今 年 仍 可 申 报 相 应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三 ) 根 据 教 师 法 和 教 师 资 格 条 例 的 规 定, 不 具 备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能 申 报 推 荐 和 评 审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四 ) 申 报 人 员 的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年 限 可 计 算 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工 作 量 工 作 业 绩 送 审 论 文 教 学 科 研 项 目 及 成 果 统 计 截 止 时 间 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 五 ) 申 报 人 员 身 份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审 核 二 评 审 条 件 及 有 关 要 求 ( 一 ) 评 审 系 列 级 别 教 育 厅 组 织 评 审 系 列 级 别 :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系 列 社 会 科 学 ( 高 等 学 校 ) 研 究 系 列 自 然 科 学 ( 高 等 学 校 ) 研 究 系 列 实 验 系 列 等 各 系 列 高 中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以 及 工 程 技 术 系 列 图 书 资 料 系 列 等 系 列 中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2
申 报 其 他 系 列 的 专 技 技 术 资 格, 将 由 教 育 厅 委 托 相 关 系 列 主 管 部 门 的 规 定 进 行 ( 二 ) 评 审 条 件 按 照 自 治 区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系 列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条 件 的 通 知 ( 桂 职 办 2014 149 号 )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系 列 高 等 学 校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条 件 的 通 知 ( 桂 职 办 2014 151 号 )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自 然 科 学 研 究 系 列 高 等 学 校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条 件 的 通 知 ( 桂 职 办 2014 152 号 )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实 验 系 列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条 件 的 通 知 ( 桂 职 办 2014 153 号 ),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条 件 的 通 知 ( 桂 职 办 2014 155 号 ) 等 5 个 文 件 执 行 工 程 技 术 系 列 图 书 资 料 系 列 等 其 余 系 列 的 评 审 条 件, 按 相 关 系 列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执 行 相 关 政 策 文 件 可 以 在 人 力 资 源 部 网 站 资 料 下 载 处 下 载 也 可 到 自 治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网 页 查 询 http://www.gx.lss.gov.cn/ps-cms/turnpage/turnpage.jsp?column _id=315&pagesize= 不 具 备 上 述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条 件 所 规 定 学 历 资 历 的 人 员, 一 般 不 能 申 报 晋 升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三 ) 关 于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的 要 求 (1) 申 报 评 审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考 C 级 ; 申 报 评 审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考 B 级 ; 申 报 评 审 正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考 A 级 (2)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成 绩 可 用 于 同 级 及 下 一 级 职 称 评 审, 但 重 复 使 用 无 效 如 B 级 合 格 成 绩 可 用 于 中 级 评 审, 但 已 经 使 用 的 B 级 合 格 成 绩, 不 得 重 复 用 于 副 高 评 审, 申 报 人 应 当 重 新 参 加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并 达 到 规 定 的 合 格 标 准 ( 四 ) 关 于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的 要 求 1.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等 级 : 申 报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2 个 必 考 科 目 ( 模 块 ); 申 报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3 个 个 必 考 科 目 ( 模 块 ); 申 报 评 审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4 个 必 考 科 目 ( 模 块 ); 申 报 评 审 正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5 个 必 考 科 目 ( 模 块 ) 3
2.2001 年 前 ( 含 2001 年 ) 取 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人 员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等 级 : 申 报 评 审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2 个 模 块 ; 申 报 评 审 副 高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者 考 3 个 模 块 ; 申 报 评 审 正 高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者 考 3 个 模 块 3. 关 于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的 新 要 求 除 符 合 外 语 计 算 机 免 试 条 件 或 不 作 考 试 要 求 外, 申 报 人 在 申 报 前 应 自 行 登 陆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成 绩 核 查 系 统 ( 通 过 广 西 人 事 考 试 网 www.gxpta.com.cn 登 陆 ) 对 本 人 职 称 计 算 机 外 语 合 格 成 绩 进 行 核 查 申 报 人 应 根 据 核 查 结 果, 确 认 是 否 达 到 评 审 条 件 及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的 职 称 外 语 合 格 标 志 及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模 块 数 符 合 条 件 的, 可 将 生 成 的 核 查 代 码 填 入 申 报 系 统 并 作 为 申 报 人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成 绩 的 有 效 证 明 从 2015 年 开 始, 达 到 外 语 条 件,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条 件 无 须 提 供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通 知 单 等 作 为 证 明 材 料 如 存 在 以 下 特 殊 问 题, 申 报 人 应 在 申 报 材 料 中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1) 对 于 申 报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非 正 常 升 位 ( 变 动 ) 的, 应 提 供 户 籍 管 理 部 门 关 于 两 个 身 份 证 号 码 属 于 同 一 人 的 证 明 材 料 (2) 对 于 因 特 殊 原 因 在 外 省 参 加 全 国 统 一 的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并 合 格 的, 应 就 参 加 外 省 考 试 的 原 因 作 出 情 况 说 明 并 提 供 有 效 的 成 绩 核 查 途 径 ( 或 查 询 方 法 ) 4. 符 合 自 治 区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职 称 外 语 和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免 试 暂 行 规 定 的 通 知 ( 桂 职 改 2004 4 号 ) 和 ( 桂 职 改 2007 1 号 ) 文 件 有 关 免 试 或 可 不 参 加 职 称 外 语 和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条 件 者, 需 将 免 试 证 明 材 料 交 所 在 单 位 审 验 原 件 后 扫 描 到 学 历 证 书 模 版 相 应 位 置, 随 申 报 流 程 到 教 育 厅 审 批 并 盖 电 子 印 章, 不 再 办 理 纸 质 的 免 试 审 批 手 续 ( 五 ) 申 报 副 高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人 员, 应 按 评 审 条 件 要 求 提 供 规 定 数 量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论 文 科 研 论 文 理 工 类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需 提 交 不 超 过 6 篇, 文 科 类 不 超 过 7 篇 任 现 职 以 来 本 人 独 著 或 第 一 作 者 的 送 审 论 文 ( 或 论 著 教 材, 其 中 1 篇 为 指 定 的 论 文 代 表 作 )( 以 外 文 为 代 表 作 的, 需 提 供 中 文 的 摘 要 及 译 文 附 在 论 文 扫 描 件 的 后 面 ), 被 4
SCI EI ISR ISTP SSCI A&HCI 等 国 际 权 威 索 引 收 录 论 文 的 必 须 提 供 收 录 检 索 证 明 任 现 职 以 来 论 文 和 科 研 项 目 成 果 及 证 明 材 料 提 交 要 求 : 送 审 论 文 需 录 入 所 发 表 的 期 刊 ( 论 著 教 材 ) 的 封 面 封 底 目 录 和 论 文 全 文 ( 或 论 著 教 材 中 本 人 撰 写 的 主 要 章 节 1 万 字 以 内 ); 其 他 论 文 及 成 果 只 需 要 录 入 封 面 封 底 目 录 和 内 容 摘 要 (300 字 以 内 ) 项 目 需 提 交 立 项 及 相 关 成 果 证 明 材 料 ( 六 ) 为 健 全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的 预 防 查 处 机 制, 杜 绝 职 称 申 报 过 程 中 论 文 造 假 抄 袭 剽 窃 等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凡 是 申 报 本 科 高 校 教 师 系 列, 高 等 学 校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系 列 高 等 学 校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系 列, 高 等 学 校 自 然 科 学 研 究 系 列 高 校 实 验 系 列 的 副 高 级 以 上 ( 含 副 高 级 ) 申 报 人 员 代 表 作 进 行 学 术 成 果 相 似 性 检 测 ( 即 代 表 作 检 测 ) (6 月 2 日 前 交 WORD 版 本, 注 明 出 刊 名 称, 出 刊 日 期 ) ( 七 ) 不 同 系 列 ( 专 业 ) 在 同 一 职 级 内 申 报 高 一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人 员 可 根 据 自 己 的 工 作 岗 位 和 所 取 得 的 工 作 业 绩 成 果 直 接 申 报 不 同 系 列 高 一 职 级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不 需 要 先 转 系 列 ( 专 业 ) 评 审 ( 八 ) 原 已 取 得 相 应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由 于 工 作 岗 位 变 动, 在 新 岗 位 工 作 一 年 以 上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经 所 在 单 位 考 核 能 履 行 新 岗 位 职 责, 可 以 按 有 关 规 定 申 报 同 一 职 级 转 系 列 ( 专 业 ) 重 新 确 认 评 审, 取 得 新 岗 位 所 属 系 列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重 新 确 认 后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时 间 可 与 原 取 得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时 间 累 计 计 算 ( 九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根 据 所 学 专 业 能 力 水 平 和 本 工 作 岗 位 的 实 际 情 况, 在 取 得 本 专 业 本 工 作 岗 位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满 一 年 后, 允 许 申 报 评 审 其 他 系 列 ( 专 业 ) 同 等 次 第 二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十 ) 申 报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系 列 社 会 科 学 ( 高 等 学 校 ) 研 究 系 列 自 然 科 学 ( 高 等 学 校 ) 研 究 系 列 高 校 实 验 系 列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必 须 按 照 教 育 厅 高 校 教 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委 员 会 设 定 的 16 个 学 科 门 类 101 个 一 级 学 科 名 称 ( 见 附 件 8) 申 报, 外 语 学 科 还 应 注 明 语 种 ; 选 择 申 报 学 科 必 须 坚 持 个 人 志 愿 的 原 则, 并 由 本 人 填 写 在 相 关 的 表 格 中, 推 荐 上 报 后 不 得 修 改, 评 审 通 过 后 作 为 相 应 职 称 证 书 打 印 的 依 据 根 据 自 治 区 职 改 办 规 定, 申 请 更 改 职 称 证 书 申 报 学 科 名 称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需 要 重 新 申 报 评 审 5
( 十 一 ) 申 报 副 教 授 讲 师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者, 任 现 职 期 间 必 须 有 1 年 ( 含 1 年 ) 以 上 班 主 任 工 作 经 历 ( 十 二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应 完 成 本 部 门 本 行 业 或 政 府 人 社 部 门 规 定 的 继 续 教 育 任 务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申 报 人 员 应 参 加 规 定 的 公 需 科 目 学 习 并 提 供 合 格 证 明 作 为 申 报 材 料 三 申 报 评 审 的 组 织 管 理 工 作 ( 一 ) 组 织 领 导 2015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推 荐 评 审 工 作 由 学 院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统 筹 负 责, 日 常 事 务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具 体 安 排 学 院 成 立 审 议 推 荐 小 组, 负 责 对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人 员 的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审 议 推 荐 各 基 层 单 位 须 根 据 要 求, 在 规 定 时 间 对 申 报 人 员 申 报 级 别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公 示 ( 二 ) 五 个 职 能 部 门 工 作 安 排 1. 学 院 党 务 办 公 室 ( 宣 传 ): 负 责 考 核 申 报 人 ( 教 师 系 列 ) 的 职 业 道 德, 填 写 任 现 职 以 来 高 校 教 师 师 德 考 核 与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考 核 意 见 表 ( 见 表 格 附 件 6) 2. 学 生 工 作 部 : 负 责 考 核 申 报 人 ( 教 师 系 列 ) 的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审 核 担 任 班 主 任 工 作 的 证 明 材 料 填 写 任 现 职 以 来 高 校 教 师 师 德 考 核 与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考 核 意 见 表 ( 见 表 格 附 件 6) 3. 教 务 科 技 部 ( 教 务 ): 负 责 考 核 申 报 人 ( 教 师 系 列 ) 任 现 职 以 来 完 成 教 学 工 作 情 况 及 近 五 年 高 校 教 师 教 学 质 量 评 价 证 明 审 核 申 报 人 的 教 改 论 文 项 目 审 核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 课 题 项 目 ) 教 学 登 记 ( 见 表 格 附 件 2-2); 填 写 任 现 职 以 来 完 成 教 学 工 作 情 况 ( 见 表 格 附 件 3); 近 五 年 教 学 考 核 等 级 登 记 表 ( 见 表 格 附 件 4); 广 西 高 校 教 师 任 期 教 学 主 要 工 作 考 核 表 ( 见 表 格 附 件 5), 填 写 考 核 评 价 结 果 按 优 秀 良 好 合 格 不 合 格 分 为 A B C D 四 个 等 级 4. 教 务 科 技 部 ( 科 技 ): 负 责 考 核 申 报 人 任 现 职 以 来 科 研 工 作 及 业 绩 成 果 审 核 申 报 人 的 教 改 论 文 项 目 ( 见 表 格 附 件 2-1, 附 件 9 三 个 表 ) 6
5. 人 力 资 源 部 : 负 责 考 核 申 报 人 近 五 年 来 任 职 期 满 考 核 结 果 ( 见 附 件 7), 审 核 申 报 人 的 五 证 : 即 学 历 ( 学 位 ) 证 专 业 技 术 合 格 证 职 称 外 语 合 格 证 计 算 机 能 力 考 试 合 格 证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等 联 系 档 案 托 管 单 位 审 核 申 报 人 的 学 籍 档 案 查 档 证 明 ; 联 系 社 保 管 理 机 构, 出 具 个 人 社 保 缴 费 证 明 ; 最 终 审 定 上 报 申 报 材 料, 联 系 职 改 主 管 部 门 等 ( 三 ) 申 报 人 员 工 作 安 排 1. 申 报 人 员 要 认 真 研 读 所 报 系 列 的 评 审 条 件, 逐 条 逐 款 逐 项 进 行 认 真 对 照, 各 项 条 件 均 达 到 评 审 要 求 的 才 能 申 报 各 单 位 负 责 一 次 性 填 写 2015 年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报 名 汇 总 表 ( 见 附 件 1) 2. 如 实 一 次 性 填 写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业 绩 ( 课 题 项 目 ) 登 记 见 附 件 2-1 科 研 ( 内 含 两 个 表 格 );2-2 教 学 ( 内 含 两 个 表 格 ) 3. 如 实 一 次 性 填 写 任 现 职 以 来 发 表 论 文 出 版 专 著 ( 教 材 ) 情 况 ( 含 三 个 表 格 ) 见 附 件 9 ( 无 效 的 材 料, 请 勿 填 入 表 格 中 无 效 材 料 :1 各 种 增 刊 内 刊 专 辑 论 文 集 上 发 表 的 论 文 2 习 题 集, 考 试 题 库 3 凡 在 非 法 出 版 物 上 发 表 的 论 文, 或 非 法 出 版 的 专 著 编 著 编 著 : 编 著 需 出 版 社 提 供 个 人 撰 写 内 容 以 及 字 数 的 证 明 材 料 ) 4. 填 写 学 籍 档 案 证 明 : 学 籍 档 案 证 明 见 附 件 10 此 表 提 交 1 学 籍 档 案 证 明 电 子 文 档 ( 档 案 号 请 留 空 白 第 一 学 历 学 位 指 本 科 第 二 学 历 指 硕 士 研 究 生 2 所 填 入 文 档 中 的 所 有 学 历 学 位 的 PDF 扫 描 件 ; 档 案 不 属 于 学 院 委 托 人 才 交 流 中 心 托 管 户 头 的, 人 事 档 案 室 管 理 的 申 报 人 员 请 自 行 到 本 人 档 案 托 管 地 办 理 学 籍 档 案 证 明 ( 注 :2014 年 申 报 过 职 称 人 员, 可 以 用 2014 年 的 审 核 过 的 学 籍 档 案 证 明 扫 描 件 替 代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扫 描 件 ) 5. 申 报 人 办 理 收 录 检 索 证 明 申 报 人 发 表 论 文 被 SCI EI ISR ISTP SSCI A&HCI 等 国 际 权 威 索 引 收 录 的 必 须 提 供 中 国 科 学 院 武 汉 文 献 情 报 中 心 出 具 的 收 录 检 索 证 明 个 人 请 在 2015 年 6 月 5 日 前 完 成 (2014 年 6 月 前 已 在 中 国 科 学 院 武 汉 文 献 情 报 中 心 办 理 过 收 录 检 索 证 明 的 论 文, 不 需 要 重 复 办 理 ) 6. 申 报 人 必 须 做 好 本 人 外 文 论 文 翻 译 工 作 申 报 人 提 交 的 论 文 是 外 文 的, 请 在 2015 年 6 月 1 日 前 把 自 己 的 外 文 论 文 全 文 翻 译 成 中 文 7
7. 申 报 人 写 好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总 结 : 任 现 职 以 来 时 间 界 定 : 指 从 现 任 职 务 资 格 取 得 的 时 间 之 后 算 起 总 结 字 数 要 求 5000 6000 字, 内 容 一 般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部 分 :1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2 教 学 方 面 ;3 科 研 方 面 ;4 课 程 建 设 学 科 建 设 实 验 室 建 设 方 面 ;5 进 修 提 高 方 面 8. 申 报 教 师 系 列 人 员, 请 在 2015 年 6 月 5 日 前 整 理 好 任 现 职 以 来, 不 超 过 5 年 的 真 实 的 教 学 任 务 书, 以 便 扫 描 放 入 个 人 申 报 系 统 的 电 子 档 案 中 9. 申 报 高 等 学 校 系 列 职 称 人 员, 请 按 附 件 12. 学 历 证 书 模 块 附 件 13. 论 文 及 科 研 项 目 模 块 附 件 14. 获 奖 证 书 及 证 明 材 料 模 块, 对 应 准 备 材 料 10. 申 报 职 称 人 员, 请 在 2015 年 6 月 5 日 交 承 诺 书 纸 质 材 料 ( 附 件 11),A4 打 印 ( 本 人 签 名, 所 属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名 ) 11. 参 加 图 书 资 料 档 案 工 程 系 列 副 高 及 以 上 评 审 的 申 报 人 员, 符 合 计 算 机 外 语 免 试 条 件 的, 务 必 填 写 外 语 计 算 机 免 试 表 附 件 15, 并 提 供 硕 士 及 以 上 学 位 证 书 或 其 他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1 份 (A4 纸 质 ), 办 理 有 关 免 试 手 续 请 在 2015 年 6 月 5 日 前 到 人 力 资 源 部 211 室, 办 理 有 关 手 续 四 申 报 评 审 有 关 时 间 安 排 1.2015 年 6 月 5 日 前 为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个 人 准 备 和 申 报 阶 段 5 月 28 日 个 人 报 名, 填 写 2015 年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报 名 表 ( 见 表 格 附 件 1), 缴 纳 评 审 费, 提 交 至 人 力 资 源 部 211 办 公 室 5 月 28 日 -6 月 5 日 个 人 准 备 填 报 申 报 材 料 ( 材 料 提 交 规 格 : 横 纵 向 ( 根 据 附 件 格 式 ) 单 页 A4 纸 质 打 印, 同 时 提 交 EXCLE 格 式 的 电 子 档, 本 人 的 文 件 夹 交 本 单 位 的 事 务 助 理, 事 务 助 理 提 交 人 力 资 源 部 211 室 电 子 档 发 送 至 25932780@qq.com. 压 缩 文 件 名 :** 系 / 部 事 务 助 理 提 交 材 料 时 间 2015 年 6 月 5 日 17:30 前 ) 2.2015 年 6 月 6 日 -6 月 20 日 为 各 基 层 单 位 五 个 职 能 部 门 收 集 审 核 申 报 人 员 材 料 公 示 阶 段 3.2015 年 6 月 21 日 -6 月 30 日 为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组 织 召 开 申 报 人 员 推 荐 答 辩 会 议 阶 段 8
4.2015 年 7 月 1 日 -7 月 10 日 为 最 终 材 料 审 定 上 报 阶 段 五 评 审 费 用 收 费 标 准 按 桂 价 费 字 2006 359 号 文 件 规 定 收 取 : 正 高 级 450 元 / 人 次 副 高 级 380 元 / 人 次 中 级 230 元 / 人 次 初 级 150 元 / 人 次 六 其 他 说 明 和 要 求 1. 请 各 单 位 加 强 领 导, 组 织 认 真 学 习 各 项 职 改 政 策, 指 定 专 人 及 时 将 政 策 精 神 申 报 进 程 等 信 息 告 知 老 师 ; 对 申 报 材 料 的 审 核 要 严 格 把 关, 坚 决 杜 绝 造 假 行 为, 保 证 申 报 材 料 质 量 2. 申 报 人 员 要 认 真 研 读 所 申 报 系 列 的 评 审 条 件, 逐 条 逐 款 逐 项 进 行 认 真 对 照, 各 项 条 件 均 达 到 评 审 要 求 的 才 能 申 报 3. 今 年 申 报 高 等 学 校 各 系 列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人 员,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时 间 安 排 在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指 导 下, 按 照 职 称 信 息 化 管 理 系 统 的 要 求 上 报 4. 根 据 自 治 区 有 关 规 定,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不 允 许 一 年 内 同 时 申 报 ( 或 认 定 ) 两 个 或 多 个 系 列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如 发 现 违 规 行 为, 将 取 消 当 事 人 当 年 评 审 资 格, 并 且 三 年 内 不 得 申 报 5. 有 关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条 件 各 类 职 改 政 策 和 表 格 都 可 通 过 校 园 网 人 力 资 源 部 资 料 下 载 专 栏 进 行 查 询 和 下 载 如 有 不 明 之 处, 可 咨 询 人 力 资 源 部, 联 系 人 : 谢 如 欢 联 系 电 话 : 2290552,2015 职 称 申 报 群 :452766538 参 照 以 下 表 格 : 1.2015 年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报 名 汇 总 表 ( 单 位 填 写 ) 2-1.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业 绩 ( 课 题 项 目 科 研 ) 登 记 ( 表 1 2)( 个 人 填 写 ) 2-2.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业 绩 ( 课 题 项 目 教 学 ) 登 记 ( 表 1 2)( 个 人 填 写 ) 3. 任 现 职 以 来 完 成 教 学 工 作 情 况 ( 教 务 科 技 部 用 ) 4. 近 五 年 教 学 考 核 等 级 等 级 表 ( 教 务 科 技 部 用 ) 5. 广 西 高 校 教 师 任 期 教 学 主 要 工 作 考 核 表 ( 教 务 科 技 部 用 ) 6. 任 现 职 以 来 高 校 教 师 师 德 考 核 与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考 核 意 见 表 ( 党 办 和 学 工 部 用 ) 9
7. 近 五 年 来 任 职 期 满 考 核 结 果 ( 人 力 资 源 部 用 ) 8. 高 校 ( 高 职 ) 高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委 员 会 学 科 门 类 分 组 9. 任 现 职 以 来 发 表 论 文 出 版 专 著 ( 教 材 ) 情 况 ( 表 一, 表 二 表 三 教 改 论 文 )( 个 人 填 写 ) 10. 学 籍 档 案 证 明 ( 个 人 填 写 ) 11. 承 诺 书 ( 个 人 填 写 ) 12. 学 历 证 书 模 块 ( 个 人 准 备 ) 13. 论 文 及 科 研 项 目 模 块 ( 个 人 准 备 ) 14. 获 奖 证 书 及 证 明 材 料 模 块 ( 个 人 准 备 ) 15.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外 语 免 试 表 ( 特 定 群 体 填 写 ) 16. 高 校 教 师 系 列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模 板 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信 息 科 技 学 院 人 力 资 源 部 2015 年 5 月 25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