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 专 业 讲 师 认 证 的 必 备 要 求 与 条 件 本 文 说 明 了 要 取 得 专 业 讲 师 认 证 CPI 证 书 所 需 满 足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A. 取 得 认 证 的 要 求 认 证 说 明 : 专 业 讲 师 认 证 项 目 的 目 的 在 于 确 保 NI 课 程 的 授 课 人 员 具 备 丰 富 的 NI 产 品 知 识, 并 能 够 向 成 人 学 员 清 楚 地 讲 解 专 业 知 识 该 认 证 能 确 保 讲 师 无 论 是 在 专 业 技 术 上 还 是 在 指 导 水 平 上 都 始 终 是 合 格 的 讲 师 必 须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两 个 要 求 才 有 资 格 讲 授 NI 认 证 系 列 课 程 中 的 任 一 阶 段 课 程 要 求 一 : 应 试 者 如 果 希 望 教 授 NI 系 列 技 术 认 证 中 的 一 门 技 术 认 证 课 程, 则 必 须 取 得 并 维 持 该 技 术 认 证 证 书 要 求 二 : 应 试 者 必 须 取 得 并 维 持 专 业 讲 师 认 证 的 证 书 一 旦 同 时 满 足 这 两 个 要 求, 专 业 讲 师 (CPI) 就 可 以 讲 授 NI 课 程 方 法 : 为 满 足 专 业 讲 师 这 一 岗 位 的 要 求, 应 试 者 必 须 完 成 下 列 任 务 之 一 : 成 功 完 成 NI 指 导 技 巧 培 训 课 程 的 要 求 提 供 相 关 文 件, 以 表 明 该 应 试 者 已 成 功 完 成 了 一 门 由 国 际 培 训 绩 效 与 教 学 标 准 委 员 会 (IBSTPI) 提 供 的 指 定 讲 师 资 格 能 力 的 培 训 课 程 (NI 对 该 课 程 的 认 可 是 必 需 的 ) 提 供 相 关 文 件, 以 表 明 该 应 试 者 获 得 了 Microsoft Lotus Cisco Systems Oracle 或 Novell 的 讲 师 认 证 B. 维 持 有 效 CPI 认 证 的 相 关 要 求 审 查 : 撤 消 : 所 有 的 专 业 讲 师 都 应 准 备 好 随 时 接 受 有 关 授 课 能 力 的 审 查 这 些 审 查 以 国 际 培 训 绩 效 与 教 学 标 准 委 员 会 (IBSTPI) 确 定 的 能 力 和 指 导 教 师 的 品 行 为 基 础 对 于 在 专 业 知 识 和 指 导 水 平 上 不 能 达 到 预 期 标 准 的 讲 师,NI 保 留 随 时 撤 消 其 NI 专 业 讲 师 认 证 资 格 的 权 利 该 项 废 止 仅 由 NI 单 方 面 判 断 决 定 C. NI 指 导 技 巧 培 训 课 程 的 内 容 与 测 试 课 程 说 明 : NI 指 导 技 巧 培 训 课 程 在 NI 的 总 部 ( 位 于 美 国 德 克 萨 斯 州 奥 斯 汀 ) 全 年 定 期 开 办 此 外, 也 将 在 客 户 站 点 提 供 面 向 六 至 八 名 学 员 的 课 程 该 课 程 共 十 个 学 时, 包 括 书 面 和 实 践 的 评 估
课 程 资 料 : 该 课 程 基 于 两 个 主 题 领 域, 学 习 资 料 随 课 程 提 供 ( 已 包 含 在 课 程 注 册 费 用 中 ) 学 习 资 料 包 括 : Instructor Competencies: The Standards Volume I,( 指 导 教 师 能 力 : 标 准 第 一 卷 ),1993 ISBN 881326-03-9 该 学 习 指 导 包 含 了 国 际 培 训 绩 效 与 教 学 标 准 委 员 会 (IBSTPI) 定 义 的 14 种 讲 师 能 力 Enhancing Adult Motivation to Learn,Wlodkowski, 1999, Jossey-Bass Inc. Publishers ISBN 0-7879-0360-4 该 书 介 绍 了 激 励 型 指 导 的 五 个 重 要 支 柱 理 论 及 其 如 何 改 善 成 人 学 员 的 学 习 技 能 课 程 组 成 : 该 课 程 包 括 以 下 三 部 分 : 指 导 技 巧 展 示 课 程 中 有 一 个 八 小 时 的 部 分 是 由 指 导 教 师 领 导 的, 这 个 部 分 主 要 教 授 学 员 如 何 运 用 指 导 概 念 来 成 功 完 成 教 学 演 示 虽 然 我 们 主 要 关 注 书 面 和 实 践 考 试 中 的 考 核 重 点, 但 我 们 仍 希 望 课 程 参 与 者 可 以 通 过 自 我 学 习 来 充 实 该 课 程 仅 仅 参 加 该 课 程 并 不 能 保 证 学 生 可 以 通 过 评 估 能 否 成 功 地 通 过 评 估, 出 勤 自 学 和 实 践 都 起 着 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有 关 课 程 内 容 的 书 面 考 试 书 面 考 试 的 有 关 规 则 如 下 : 考 试 由 监 考 人 员 监 考, 题 型 为 多 项 选 择 在 考 场 内 禁 止 使 用 书 面 资 料 手 机 或 其 他 可 能 帮 助 答 题 的 物 品 除 了 考 试 人 员 和 监 考 人 员, 其 他 人 等 不 得 进 入 考 场 监 考 人 员 不 得 就 考 试 的 任 何 部 分 作 出 评 价 或 建 议 考 试 时 间 为 1 个 小 时 由 NI 代 表 进 行 的 指 导 观 察 该 观 察 包 括 一 次 面 谈 一 次 向 技 术 人 员 所 做 的 练 习 报 告 以 及 结 果 的 后 续 讨 论
D. 拥 有 认 证 资 格 的 要 求 (a) 要 求 : 为 了 获 得 CPI 认 证, 您 必 须 符 合 该 文 档 所 述 的 所 有 相 关 的 认 证 要 求 NI 可 能 会 根 据 判 断 随 时 修 改 这 些 要 求 由 于 认 证 要 求 的 变 化, 讲 师 可 能 会 被 要 求 参 加 后 续 培 训, 以 保 持 其 讲 师 的 资 格 (b) 维 持 认 证 资 格 : 为 了 维 持 您 的 CPI 认 证 资 格, 您 必 须 遵 从 所 有 的 后 续 认 证 要 求 NI 可 能 会 随 时 改 变 针 对 任 一 NI 认 证 的 CPI 认 证 要 求 ( 最 初 的 和 后 续 的 认 证 要 求 都 有 可 能 改 变 ) (c) 认 证 记 录 : 个 人 在 认 证 项 目 中 获 得 的 所 有 认 证 证 书,NI 都 有 存 档 记 录 您 可 以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Training.China@ni.com 与 中 国 客 户 培 训 教 育 部 门 联 系, 获 取 一 份 您 认 证 记 录 的 拷 贝 (d) 讲 师 分 布 : 除 了 技 术 和 认 证 的 相 关 要 求 外,NI 保 留 在 任 一 地 理 区 域 提 高 或 限 制 CPI 人 员 数 目 的 权 利 一 般 情 况 下,CPI 证 书 只 适 用 于 认 证 培 训 中 心 的 工 作 人 员 E. 权 利 与 义 务 (a) 授 权 : 当 您 符 合 CPI 的 所 有 条 件 时,NI 享 有 唯 一 授 权 您 使 用 NI 专 业 讲 师 的 头 衔 并 出 示 相 应 的 标 记, 并 且 授 权 您 讲 授 NI 系 列 技 术 认 证 中 与 您 所 持 有 的 认 证 证 书 相 应 的 课 程 (b) 授 课 : 仅 当 NI 安 排 该 课 程 且 您 被 NI 选 作 讲 师 时, 您 才 有 权 讲 解 NI 产 品 的 相 关 培 训 课 程 对 于 讲 师 希 望 在 企 业 内 部 或 为 教 育 机 构 进 行 培 训 的 情 况, 该 条 款 可 以 通 过 事 先 约 定 放 弃 该 项 放 弃 决 定 由 NI 方 面 判 断 决 定 (c) 课 程 资 料 : 您 允 诺 在 讲 解 NI 课 程 时 只 使 用 由 NI 提 供 的 课 程 套 件 您 允 诺 只 将 课 程 套 件 分 发 给 参 加 NI 课 程 的 学 员, 而 且 每 个 学 员 只 发 一 份 课 程 套 件 (d) 记 录 : 您 允 诺 不 以 任 何 形 式 对 您 讲 授 的 任 何 NI 课 程 进 行 记 录 (e) 拷 贝 : 您 允 诺 不 拷 贝 或 复 制 任 何 书 面 课 程 资 料 而 且 不 散 发 课 程 幻 灯 片 或 可 视 化 媒 体 的 电 子 拷 贝 您 也 不 能 有 意 容 许 E.(f) 所 述 行 为 发 生 (f) 业 务 推 销 : 在 正 常 的 授 课 过 程 中, 您 不 允 许 推 销 与 NI 无 关 的 任 何 其 它 业 务 与 有 兴 趣 或 有 需 要 的 客 户 的 交 流 必 须 在 课 程 以 外 的 时 间 进 行 (g) 第 三 方 产 品 : 您 允 诺 若 没 有 NI 的 书 面 许 可, 非 NI 生 产 的 产 品 不 会 出 现 在 任 何 假 借 NI 课 程 名 义 而 进 行 的 讲 课 中 NI 将 决 定 任 一 第 三 方 产 品 在 NI 授 权 课 程 中 出 现 的 可 接 受 性
(h) 保 密 义 务 :NI 向 您 提 供 的 一 些 信 息 可 能 是 NI 内 部 的 机 密 信 息 若 NI 告 知 您 此 信 息 为 NI 的 内 部 机 密, 则 您 有 义 务 对 此 信 息 加 以 保 密, 并 设 法 保 证 此 信 息 不 会 外 泄 同 时 您 必 须 保 证 不 通 过 使 用 或 公 开 这 些 保 密 信 息 和 材 料 来 损 害 NI 的 利 益 当 然, 如 果 这 些 信 息 和 材 料 已 经 向 大 众 公 开 ( 除 非 这 是 因 为 您 的 泄 漏 所 导 致 的 ), 或 者 您 事 先 得 到 了 NI 的 书 面 同 意, 允 许 您 公 开 这 些 信 息 和 材 料, 那 么 您 的 保 密 义 务 将 自 动 解 除 (i) 对 考 试 材 料 的 保 密 义 务 : 所 有 认 证 考 试 材 料 都 是 NI 的 保 密 资 料, 无 论 您 是 否 取 得 认 证, 都 不 得 公 开 考 试 内 容 或 考 试 目 的 (j) 认 证 标 志 使 用 权 : NI 会 向 获 得 认 证 的 程 序 员 和 架 构 师 提 供 认 证 标 志, 这 些 标 志 可 以 用 于 一 般 的 商 业 用 途, 例 如 名 片 简 历 个 人 商 业 网 站 等 等 NI 认 证 标 志 只 授 权 于 个 人 使 用, 不 适 用 于 公 司 团 体 任 何 公 司 不 得 使 用 认 证 标 志 以 暗 示 公 司 持 有 认 证 在 使 用 标 志 过 程 中 必 须 明 确 指 出 认 证 持 有 人 的 身 份, 并 且 不 得 越 级 使 用 正 确 的 标 示 方 法 是 在 个 人 姓 名 后 标 明 所 持 有 的 认 证, 并 说 明 该 认 证 仅 限 于 此 人 使 用 而 公 司 可 以 声 明 团 队 内 拥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认 证 持 有 人 除 了 改 变 标 志 尺 寸 以 适 应 特 定 的 应 用 场 合 之 外, 不 得 对 标 志 做 任 何 其 他 改 动 (k) 费 用 : 所 有 认 证 和 续 证 的 相 关 费 用 均 不 退 还 (l) 其 他 约 定 :NI 和 任 何 其 他 方 制 定 的 其 他 约 定 都 不 被 这 些 授 权 和 限 制 所 替 代 (m) 在 NI 网 站 上 公 布 认 证 数 据 库 :NI 将 在 ni.com 上 持 续 公 布 和 更 新 认 证 人 员 名 单 F. 协 议 条 款 (a) 有 效 期 : 认 证 协 议 自 证 书 上 所 标 日 期 起 生 效 ( 有 效 日 期 ) 如 果 您 没 有 满 足 续 证 要 求, 或 者 认 证 超 过 了 两 年 的 有 效 期, 证 书 将 自 动 过 期 失 效 (b) CPI 认 证 终 止 : 如 果 您 未 能 遵 守 该 约 定 中 关 于 CPI 认 证 的 所 有 要 求, 您 的 CPI 认 证 将 自 动 终 止 如 果 您 的 认 证 证 书 因 任 何 原 因 被 终 止, 您 必 须 立 即 停 止 讲 授 NI 课 程 并 停 止 宣 称 自 己 是 NI 专 业 讲 师 (c) 一 方 中 止 协 议 : 协 议 任 意 一 方 无 须 任 何 理 由, 只 需 提 前 30 天 书 面 通 知 对 方, 便 可 在 任 何 时 间 中 止 协 议
(d) 证 书 续 期 :CPI 每 两 年 审 查 一 次 为 维 持 CPI 的 有 效 状 态, 您 必 须 符 合 三 个 要 求 :1) 参 加 所 需 指 导 技 巧 的 更 新 培 训 ;2) 每 年 至 少 讲 授 两 门 NI 课 程, 并 ( 以 当 前 接 受 的 形 式 ) 向 NI 提 供 这 些 课 程 的 文 档 和 学 生 反 馈 ;3) 保 持 您 指 导 领 域 的 技 术 认 证 该 部 分 不 能 替 代 F.(c) 部 分 (e) 地 址 或 联 系 方 式 的 变 更 :NI 将 通 过 您 与 NI 协 议 上 所 填 的 联 系 方 式 与 您 保 持 联 系 如 果 您 的 联 系 信 息 发 生 变 化, 您 必 须 及 时 向 NI 提 供 更 新 信 息, 以 便 维 持 您 认 证 证 书 的 有 效 性 如 果 NI 无 法 通 过 您 提 供 的 联 系 信 息 与 您 取 得 联 系,F.(b) 部 分 将 生 效 联 系 信 息 的 变 更 可 以 通 过 如 下 方 式 完 成 : 完 整 填 写 CPI 协 议 上 的 个 人 信 息 并 将 该 文 档 传 真 至 协 议 书 上 提 供 的 号 码 (f) 联 系 信 息 :NI 将 努 力 通 过 认 证 个 人 在 其 协 议 书 上 提 供 的 的 联 系 方 式 与 每 一 位 个 人 取 得 联 系 如 果 NI 无 法 通 过 协 议 上 的 信 息 与 该 人 取 得 联 系,NI 将 撤 销 该 人 的 认 证 证 书 G. 职 业 操 守 与 客 户 沟 通 时,NI 对 职 业 精 神 有 高 标 准 的 专 业 要 求 作 为 一 名 CPI 专 业 讲 师, 您 有 义 务 遵 守 同 样 标 准 的 行 为 准 则 您 允 诺 在 讲 解 NI 课 程 时 始 终 遵 守 这 一 职 业 操 守 对 NI 认 证 项 目 有 任 何 疑 问, 请 通 过 以 下 地 址 或 电 子 邮 件 与 我 们 联 系 : 上 海 市 曲 阳 路 800 号 商 务 大 厦 6 楼 美 国 国 家 仪 器 中 国 有 限 公 司, 200437 或 Training.China@n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