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4B9D8D3DAD3A1B7A2A1B6B3C9B6BCCAD0C7E0D1F2C7F8D0D0D5FECAC2D2B5B5A5CEBBB9FAD3D0D7CAB2FAB3F6D7E2B3F6BDE8B9DCC0EDCAB5CAA9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Similar documents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 F736F F D20BCC3B2C6B7C7CBB0A3A 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一、资质申请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 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 a.doc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鄂考院﹝2016﹞2号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网 站 刊 登 有 关 拟 议 资 产 出 售 的 挂 牌 公 告 经 在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履 行 进 场 交 易 流 程, 中 群 公 司 与 中 昌 公 司 ( 共 同 作 为 卖 方 ) 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就 拟 议 资 产 出 售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股票代码:000936

姓名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doc

基 本 团 级 ( 含 ) 以 上 队 列 单 位 事 业 单 位 保 障 性 和 福 军 队 及 分 散 执 利 性 企 业 由 于 该 类 人 的 特 殊 ( 一 ) 军 队 单 位 应 出 具 单 位 财 务 部 门 的 军 队 单 位 开 户 核 准 通 知 书 ; 勤 的 支 ( 分 )

标准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上证指数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 编号: 号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I

主 要 内 容 一 非 营 利 组 织 免 税 ( 企 业 所 得 税 ) 资 格 的 认 定 二 公 益 性 捐 赠 税 前 扣 除 资 格 的 认 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二纺机 二纺B股 公告编码:临

一、资质申请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 二 ) 工 程 内 容 包 括 : DN100 6m-DN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800 6m-DN12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400 6m-DN1600 6m 离 心 球 墨 管 DN100 DN1400 球 墨 管 件 蝶 阀 闸 阀 等 材 料 设 备 及 市

行政处罚流程图

Microsoft Word - 苏事管〔2016〕10号.doc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年 月 日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Microsoft Word - B01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doc

从 业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组 织 机 构 企 ( 事 ) 业 法 人 税 务 登 记 基 本 账 户 资 质 等 级 生 产 许 可 进 疆 备 案 驻 疆 情 况 联 系 方 式 等 从 业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居 民 身 份 劳 动 人 事 关 系 职 务 岗 位 专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本 次 可 转 债 票 面 利 率 不 超 过 2.0%, 具 体 每 一 年 度 的 利 率 水 平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国 家 政 策 市 场 状 况 和 本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与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确 定 6. 还 本 付

<4D F736F F 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声 明 ( 一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15 号 -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以 及 相

<4D F736F F 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Transcription: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财 政 局 文 件 成 青 府 事 管 2015 24 号 签 发 人 : 杨 代 礼 彭 远 明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财 政 局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出 租 出 借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区 级 各 部 门 : 为 加 强 区 级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的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规 范 国 有 资 产 ( 房 屋 土 地 ) 出 租 出 借 行 为, 现 将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出 租 出 借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施 细 则 附 件 :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出 租 出 借 管 理 实 -1-

青 羊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财 政 局 2015 年 05 月 25 日 -2-

青 羊 区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出 租 出 借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目 的 依 据 为 加 强 区 级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的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规 范 国 有 资 产 出 租 出 借 行 为, 根 据 青 羊 区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成 青 府 发 2014 50 号 ) 等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我 区 实 际,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适 用 范 围 本 细 则 适 用 于 区 级 各 类 占 有 和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的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 包 括 区 级 党 的 机 关 人 大 机 关 行 政 机 关 政 协 机 关 审 判 机 关 检 察 机 关 各 民 主 党 派 机 关, 以 及 区 级 各 类 事 业 单 位 等 ) 对 国 有 资 产 出 租 出 借 的 管 理 行 为 第 三 条 出 租 出 借 原 则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出 租 出 借 应 当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细 则 的 规 定, 遵 循 等 价 有 偿 和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引 入 市 场 竞 争 机 制, 提 高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资 产 的 利 用 效 益, 实 现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资 产 价 值 的 最 大 化 -3-

第 二 章 出 租 程 序 第 四 条 立 项 申 请 及 审 批 由 资 产 出 租 单 位 经 过 内 部 决 策 程 序 研 究 形 成 决 议 后, 报 送 资 产 出 租 项 目 立 项 申 请 表 ( 有 主 管 部 门 的 须 经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后 ), 报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审 批 报 送 的 材 料 : ( 一 ) 立 项 申 请 文 件 ; ( 二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 三 ) 单 位 内 部 决 策 文 件 ; ( 四 ) 土 地 使 用 证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等 资 产 权 属 证 明 ; ( 五 ) 其 他 材 料 第 五 条 资 产 评 估 及 出 租 底 价 确 定 经 批 准 的 拟 出 租 资 产, 由 资 产 出 租 单 位 按 有 关 规 定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对 资 产 的 租 赁 价 值 进 行 资 产 评 估 评 估 结 果 应 按 规 定 报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履 行 备 案 手 续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作 为 出 租 挂 牌 参 考 价, 挂 牌 底 价 应 不 低 于 租 赁 价 值 的 评 估 值 符 合 下 列 全 部 条 件 的 单 宗 资 产 出 租, 可 不 进 行 资 产 评 估, 由 资 产 出 租 单 位 通 过 询 价 等 流 程 确 定 出 租 底 价 : ( 一 ) 出 租 资 产 面 积 在 100 平 方 米 以 下 ( 含 100 平 方 米 ) 的 ( 适 用 于 不 动 产 ) -4-

( 二 ) 出 租 资 产 账 面 原 值 在 50 万 元 以 内 ( 含 50 万 元 ) 的 符 合 本 细 则 第 八 条 第 三 款 第 ( 一 ) ( 二 ) 项 规 定 情 形 的 出 租, 可 以 不 进 行 评 估 或 询 价, 由 租 赁 双 方 直 接 协 商 出 租 价 格 第 六 条 资 产 出 租 方 案 制 定 资 产 出 租 单 位 应 在 资 产 出 租 项 目 立 项 审 批 并 进 行 出 租 资 产 评 估 或 询 价 后, 制 定 资 产 出 租 方 案 资 产 出 租 方 案 内 容 包 括 拟 出 租 资 产 的 基 本 情 况 出 租 的 目 的 及 可 行 性 出 租 用 途 及 期 限 租 金 及 收 缴 办 法 承 租 条 件 招 租 底 价 及 底 价 拟 订 依 据 招 租 方 式 拟 发 布 的 招 租 公 告 拟 签 订 的 合 同 文 本 草 案 等 第 七 条 资 产 出 租 方 案 备 案 或 审 批 资 产 出 租 方 案 经 单 位 内 部 决 策 程 序 研 究 形 成 决 议 后 ( 有 主 管 部 门 的 须 经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后 ), 报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审 批 资 产 出 租 期 限 在 五 年 以 上 ( 含 五 年 ) 的, 经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审 核 同 意 后, 报 区 财 政 局 ( 国 资 办 ) 审 批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申 报 资 产 出 租 方 案 时, 应 当 报 送 以 下 材 料 : ( 一 ) 出 租 方 案 请 示 文 件 ; ( 二 ) 资 产 出 租 项 目 立 项 批 准 文 件 ; ( 三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 四 ) 租 金 底 价 评 估 询 价 备 案 表 ( 附 资 产 评 估 询 价 报 告 ); -5-

( 五 ) 资 产 出 租 方 案 ; ( 六 ) 单 位 内 部 决 策 文 件 ; ( 七 ) 其 他 材 料 第 八 条 招 租 方 式 资 产 出 租 单 位 应 当 依 照 经 批 准 的 资 产 出 租 方 案, 通 过 公 开 招 租 方 式 择 优 确 定 承 租 人 本 细 则 第 五 条 第 二 款 第 ( 一 ) ( 二 ) 项 规 定 情 形 以 外 的 资 产 出 租, 应 当 参 照 成 都 市 市 级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资 产 出 租 项 目 进 场 交 易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成 机 管 发 2014 4 号 ) 文 件 精 神, 按 要 求 经 相 关 资 产 出 租 批 准 机 构 审 批 后, 在 成 都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中 心 挂 牌 进 行 出 租 交 易, 采 用 挂 牌 竞 租 网 络 竞 价 比 价 竞 租 等 方 式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资 产 出 租 单 位 可 以 不 采 取 公 开 招 租 方 式, 通 过 协 商 直 接 确 定 承 租 人 : ( 一 ) 承 租 人 为 党 政 军 机 关 国 有 事 业 单 位 的 ; ( 二 ) 承 租 人 为 区 属 各 国 有 独 资 企 业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及 其 各 级 国 有 全 资 子 企 业 的 ; ( 三 ) 经 区 政 府 批 准 可 以 不 采 取 公 开 招 租 方 式 的 ; ( 四 )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不 宜 或 不 应 采 取 公 开 招 租 方 式 的 -6-

符 合 本 细 则 第 五 条 第 二 款 第 ( 一 ) ( 二 ) 项 规 定 情 形 的 资 产 出 租, 资 产 出 租 单 位 可 按 照 本 单 位 制 定 的 国 有 资 产 出 租 管 理 细 则 规 定, 通 过 自 行 组 织 招 标 竞 价 比 选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产 权 交 易 机 构 等 公 开 方 式 确 定 承 租 人 承 租 确 定 ( 一 ) 在 公 告 期 内 只 有 一 个 竞 租 人, 并 符 合 竞 租 条 件 的 确 定 为 承 租 人, 以 挂 牌 价 成 交 ( 二 ) 在 公 告 期 内 有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竞 租 人, 并 符 合 竞 租 条 件 的, 以 出 价 最 高 者 确 定 为 承 租 人 最 高 报 价 相 同 时, 可 再 次 竞 价, 直 到 确 定 承 租 人 为 止 续 租 时,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原 承 租 人 享 有 优 先 承 租 权 ( 三 ) 在 公 告 期 内 没 有 竞 租 人 的, 延 长 一 个 竞 价 公 告 期 延 长 期 满 后, 仍 无 竞 租 人 的, 资 产 出 租 单 位 报 请 相 关 资 产 出 租 批 准 机 构 同 意 后, 可 在 原 底 价 基 础 上 下 浮 5% 10% 继 续 挂 牌 ; 下 浮 后 仍 无 竞 租 人 的, 暂 停 交 易 活 动, 出 租 人 视 情 况 安 排 下 次 交 易 第 十 条 交 易 程 序 ( 一 ) 报 件 内 容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资 产 出 租 项 目 审 核 批 准 后, 向 成 都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提 出 进 场 出 租 交 易 的 书 面 委 托 申 请 函 出 租 方 案 审 批 原 件 租 赁 合 同 样 本 和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相 关 文 件 ( 二 ) 发 布 公 告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确 认 的 资 产 出 租 项 目 公 告, 应 在 成 都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www.cdggzy.com/) 发 布 公 告 时 限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国 家 省 市 对 其 资 产 出 租 项 -7-

目 交 易 公 告 时 限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 三 ) 受 理 报 名 竞 租 申 请 人 按 照 公 告 要 求 到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提 交 报 名 申 请, 办 理 报 名 手 续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根 据 资 产 出 租 底 价 的 比 率 收 取 保 证 金, 即 竞 租 人 按 比 例 交 纳 1 个 月 的 租 金 作 为 竞 租 保 证 金 ( 四 ) 身 份 确 认 身 份 为 个 体, 承 租 人 要 持 有 效 居 民 身 份 证 或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委 托 人 有 效 居 民 身 份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等 材 料 进 行 资 格 确 认 后 并 进 行 登 记 ; 身 份 为 集 体 单 位, 承 租 方 要 持 营 业 执 照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效 居 民 身 份 证 和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承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等 材 料 进 行 资 格 确 认 后 并 进 行 登 记 ( 五 ) 组 织 交 易 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在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上 公 开 组 织 网 络 竞 价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派 员 参 与 出 租 项 目 的 现 场 监 督 ( 六 ) 结 果 公 示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资 产 出 租 结 果 应 在 成 都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www.cdggzy.com/) 公 示, 公 示 期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国 家 省 市 对 资 产 出 租 项 目 交 易 结 果 公 示 时 限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 七 ) 合 同 签 订 公 示 期 满 且 无 异 议, 出 租 人 在 7 个 工 作 日 内 与 承 租 人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并 约 定 承 租 人 按 比 例 交 纳 不 低 于 1 个 季 度 的 租 金 作 为 履 约 保 证 金 ( 八 ) 租 金 管 理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资 产 出 租 收 入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缴 纳 税 款 后 全 额 上 缴 区 财 政 -8-

第 十 一 条 结 果 报 告 资 产 出 租 单 位 与 承 租 人 签 订 正 式 的 租 赁 合 同 后, 资 产 出 租 单 位 须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租 赁 合 同 复 印 件 报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备 案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和 受 委 托 管 理 的 单 位 应 分 季 度 和 年 度, 将 单 位 资 产 出 租 结 果 报 告 区 财 政 局 ( 国 资 办 ) 第 十 二 条 出 租 期 满 后 处 理 资 产 出 租 期 满 需 继 续 出 租 的, 现 承 租 人 ( 或 单 位 ) 应 当 在 租 赁 期 满 2 个 月 前 向 资 产 出 租 方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资 产 出 租 方 应 当 按 照 本 实 施 细 则 规 定 的 程 序 进 行 报 批 等 相 关 工 作 第 十 三 条 禁 止 资 产 出 租 单 位 不 得 通 过 化 整 为 零 调 整 租 赁 资 产 账 面 值 连 续 短 期 租 赁 等 方 式 规 避 本 细 则 规 定 的 评 估 进 场 挂 牌 报 区 财 政 局 ( 国 资 办 ) 审 核 等 程 序 第 三 章 出 借 程 序 第 十 四 条 土 地 房 屋 的 出 借 程 序 出 借 土 地 房 屋 等 国 有 资 产, 由 资 产 出 借 单 位 提 出 申 请, 经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或 受 委 托 管 理 的 单 位 审 核 同 意 后, 报 区 财 政 局 ( 国 资 办 ) 复 核 通 过 后 报 区 政 府 批 准 第 十 五 条 审 批 材 料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申 请 土 地 房 屋 出 借, 应 当 报 送 以 下 材 料 : -9-

( 一 ) 出 借 请 示 文 件 ; ( 二 ) 单 位 内 部 决 策 文 件 ; ( 三 ) 其 他 材 料 第 四 章 附 则 第 十 六 条 其 他 本 细 则 实 施 之 前 单 位 已 签 订 但 尚 未 到 期 的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租 赁 合 同 及 出 借 协 议, 其 涉 及 内 容 条 款 不 违 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相 关 规 定 的, 在 合 同 存 续 期 内 继 续 有 效 在 合 同 存 续 期 内 单 位 不 得 自 行 变 相 延 期 合 同 到 期, 不 得 自 行 续 签 合 同 ( 协 议 ) 在 合 同 期 满 后 如 需 继 续 出 租 出 借 的 资 产, 须 在 合 同 ( 协 议 ) 到 期 前 两 个 月 内 按 本 细 则 办 理 相 关 审 批 手 续 第 十 七 条 参 照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和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中 占 有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的, 参 照 本 细 则 执 行 第 十 八 条 文 件 解 释 本 细 则 由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负 责 解 释 第 十 九 条 施 行 时 间 及 有 效 期 本 细 则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30 日 后 施 行, 有 效 期 截 止 至 2016 年 10 月 15 日 -

附 表 : 青 羊 区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出 租 方 案 申 报 表 申 报 单 位 : 资 产 占 有 使 用 单 位 资 产 坐 落 位 置 购 建 时 间 承 租 单 位 出 租 资 产 类 型 出 租 数 量 出 租 用 途 租 赁 评 估 价 招 租 底 价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出 租 期 限 招 租 方 式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意 见 : 区 财 政 局 ( 国 资 办 ) 意 见 : 单 位 负 责 人 ( 签 字 ): 填 表 人 : -

青 羊 区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出 租 立 项 申 请 表 申 报 单 位 : 资 产 占 有 使 用 单 位 出 租 资 产 类 型 资 产 坐 落 位 置 出 租 面 积 购 建 时 间 出 租 用 途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审 核 意 见 : 区 国 资 办 批 准 意 见 : 日 年 月 单 位 负 责 人 ( 签 字 ): 填 表 人 : -

青 羊 区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出 借 申 报 表 申 报 单 位 : 资 产 占 有 单 位 资 产 借 用 单 位 土 地 出 借 资 产 坐 落 位 置 面 积 类 型 房 屋 坐 落 位 置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审 核 意 见 : 建 筑 面 积 区 国 资 办 批 准 意 见 : 单 位 负 责 人 ( 签 字 ): 填 表 人 : -

委 托 国 有 资 产 出 租 申 请 表 成 都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中 心 : 我 方 将 下 述 相 关 国 有 资 产, 委 托 中 心 按 照 招 租 方 案 以 公 开 竞 价 的 方 式 组 织 交 易 申 请 单 位 : 申 请 时 间 : 承 租 方 式 网 络 电 子 竞 价 场 拍 卖 ( 委 托 拍 卖 机 构 ) 出 租 人 标 的 物 基 本 情 况 序 号 1 2 3 4 5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位 置 建 筑 面 积 (m2) 业 态 用 途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递 增 率 起 始 价 ( 单 位 ) 竞 买 保 证 金 ( 单 位 ) 增 价 幅 度 ( 单 位 ) xx 或 其 整 数 倍 批 准 单 位 批 准 文 件 及 文 号 竞 买 保 证 金 缴 纳 退 还 要 求 1. 竞 得 人 缴 纳 的 竞 买 保 证 金 在 收 到 出 租 人 出 具 相 关 准 予 退 还 的 函 件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原 路 径 退 还 ( 不 计 利 息 ) 2. 未 竞 得 人 缴 纳 的 竞 买 保 证 金 于 竞 价 结 束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原 路 径 退 还 ( 不 计 利 息 ) 竞 得 人 确 定 方 式 须 明 确 信 息 发 布 后, 报 名 截 止 时 只 征 集 到 一 个 符 合 条 件 的 竞 买 人, 且 出 价 不 低 于 起 始 价 的, 是 否 即 可 成 交 要 求 在 公 告 中 对 外 公 布 资 料 联 系 方 式 ( 公 告 中 须 对 外 公 布 ) 联 系 人 :( 所 在 单 位 及 处 室 ) 监 督 人 :( 所 在 单 位 及 处 室 ) 姓 名 : 电 话 : 手 机 : - 姓 名 : 电 话 : 手 机 :

出 租 人 承 诺 事 项 备 注 1. 本 次 资 产 出 租 系 我 方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我 方 系 拟 出 租 资 产 的 有 权 出 租 人 2. 截 至 我 方 委 托 贵 中 心 挂 牌 出 租 资 产, 拟 出 租 资 产 上 无 任 何 阻 碍 出 租 人 正 常 行 使 出 租 权 及 交 易 成 功 后 妨 碍 承 租 人 正 常 行 使 承 租 权 的 任 何 权 利 瑕 疵 资 产 物 理 瑕 疵 及 其 他 任 何 限 制 条 件, 具 备 出 租 条 件 3. 我 方 已 为 本 次 交 易 履 行 了 法 律 法 规 政 府 部 门 及 相 关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的 一 切 程 序, 并 经 过 了 有 效 的 内 部 决 策, 且 获 得 了 相 应 批 准 4. 我 方 为 本 次 交 易 编 制 了 相 关 交 易 方 案, 交 易 方 案 提 交 给 贵 中 心 后, 我 方 不 得 做 出 任 意 修 改 或 变 更 5. 我 方 提 供 的 与 本 次 资 产 出 租 相 关 的 任 何 文 件 及 材 料 均 属 内 容 真 实 完 整 合 法 有 效, 无 任 何 虚 假 记 录 错 误 陈 述 及 相 关 遗 漏 6. 我 方 在 交 易 过 程 中, 应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遵 守 资 产 交 易 市 场 及 贵 中 心 交 易 相 关 规 则, 切 实 履 行 我 方 义 务 7. 交 易 成 功 后, 我 方 保 证 按 照 交 易 要 求 切 实 履 行 对 承 租 人 义 务, 承 租 人 因 我 方 原 因 而 遭 受 的 一 切 损 失 由 我 方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8. 我 方 承 诺 在 交 易 过 程 中 已 主 动 知 晓 贵 中 心 的 所 有 交 易 文 件, 并 同 意 贵 中 心 的 交 易 规 则, 且 承 诺 自 觉 接 受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及 行 业 主 管 监 督 9. 我 方 承 诺 自 行 履 行 委 托 交 易 事 项 所 涉 清 产 核 资 评 估 审 计 等 相 关 事 务 10. 我 方 在 委 托 贵 中 心 交 易 期 间 不 得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的 其 他 场 内 或 场 外 交 易, 由 此 给 承 租 人 及 贵 中 心 造 成 损 失 的, 由 我 方 承 担 损 害 赔 偿 责 任 11. 我 方 保 证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如 有 违 反, 给 贵 中 心 造 成 损 失 的, 我 方 应 承 担 一 切 直 接 损 失 及 间 接 损 失 赔 偿 责 任 1. 采 用 现 场 拍 卖, 由 项 目 申 请 人 在 成 都 市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承 包 商 资 格 预 审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建 立 的 拍 卖 机 构 备 选 库 中 按 规 定 抽 取 拍 卖 机 构, 并 由 该 拍 卖 机 构 在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按 规 定 实 施 现 场 公 开 拍 卖 ;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按 照 经 批 准 的 出 让 方 案 要 求, 为 交 易 活 动 提 供 场 所 设 施 和 相 应 服 务 2. 采 用 网 络 竞 价, 由 市 公 资 交 易 中 心 按 照 经 批 准 的 出 让 方 案 要 求, 通 过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按 照 网 络 竞 价 规 则 组 织 网 络 竞 价 ( 注 :1. 请 加 盖 单 位 骑 缝 章 ;2. 请 申 请 单 位 自 行 实 时 到 成 都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中 心 官 网 下 载 最 新 版 本 申 请 表, 并 以 最 新 版 本 为 准 3. 红 色 字 体 部 分 请 填 表 人 特 别 注 意 并 明 确 填 写 ) -

-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办 公 室 2015 年 05 月 25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