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3706340105701"

Transcription

1 行 政 许 可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登 记 ( 备 案 )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 服 务 指 南 长 岛 县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发 布

2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登 记 ( 备 案 )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 服 务 指 南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3 ( 二 ) 实 施 机 构 3 ( 三 ) 申 请 主 体 3 ( 四 ) 受 理 地 点 3 ( 五 ) 办 理 依 据 3 ( 六 ) 办 理 条 件 4 ( 七 ) 申 请 材 料 5 ( 八 ) 办 理 时 限 7 ( 九 ) 收 费 标 准 8 ( 十 ) 咨 询 服 务 8 二 办 理 流 程 ( 一 ) 申 请 8 ( 二 ) 受 理 9 ( 三 ) 办 理 进 程 查 询 9 ( 四 ) 获 取 审 批 决 定 书 9 ( 五 ) 流 程 图 10 三 法 律 救 济 ( 一 ) 投 诉

3 ( 二 ) 行 政 复 议 12 四 表 单 填 写 12 五 有 关 说 明 12 附 件

4 一 办 理 要 素 办 理 要 素 包 括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实 施 机 构 申 请 主 体 受 理 地 点 办 理 依 据 办 理 条 件 申 请 材 料 办 理 时 限 收 费 标 准 与 依 据 申 请 人 权 利 和 义 务 咨 询 服 务 等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事 项 名 称 :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登 记 ( 备 案 )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 编 码 : ( 二 ) 实 施 机 构 : 长 岛 县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局 ( 三 ) 申 请 主 体 : 本 级 登 记 管 辖 范 围 内 的 事 业 单 位 ( 四 ) 受 理 地 点 : 长 岛 县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综 合 窗 口 ( 五 ) 办 理 依 据 :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暂 行 条 例 (1998 年 10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252 号,2004 年 6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411 号 修 订 ) 第 三 条 : 事 业 单 位 经 县 级 以 上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 以 下 统 称 审 批 机 关 ) 批 准 成 立 后, 应 当 依 照 本 条 例 的 规 定 登 记 或 者 备 案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具 备 法 人 条 件 第 五 条 : 县 级 以 上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机 关 所 属 的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机 构 ( 以 下 简 称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 负 责 实 施 事 业 单 位 的 登 记 管 理 工 作 第 八 条 :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应 当 自 收 到 登 记 申 请 书 之 日 起 30 日 内 依 照 本 条 例 的 规 定 进 行 审 查, 作 出 准 予 登 记 或 者 不 予 登 记 的 决 定 准 予 登 记 的, 发 给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 不 予 登 记 的, 应 当 说 明 理 由 第 十 一 条 : 法 律 规 定 具 备 法 人 条 件 自 批 准 设 立 之 日 起 即 取 得 法 人 资 格 的 事 业 单 位, 或 者 法 律 其 他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具 备 法 人 条 件 经 有 关 - 3 -

5 主 管 部 门 依 法 审 核 或 者 登 记, 已 经 取 得 相 应 的 执 业 许 可 证 书 的 事 业 单 位, 不 再 办 理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登 记, 由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按 照 分 级 登 记 管 理 的 规 定 向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备 案 县 级 以 上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设 立 的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直 接 向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备 案 第 十 二 条 : 事 业 单 位 备 案 的 事 项, 除 本 条 例 第 八 条 第 二 款 所 列 事 项 外, 还 应 当 包 括 执 业 许 可 证 明 文 件 或 者 设 立 批 准 文 件 对 备 案 的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应 当 自 收 到 备 案 文 件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发 给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第 十 三 条 : 事 业 单 位 被 撤 销 解 散 的, 应 当 向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办 理 注 销 登 记 或 者 注 销 备 案 ( 六 ) 办 理 条 件 1. 事 业 单 位 设 立 登 记 ( 备 案 ) 应 当 具 备 的 条 件 : (1) 经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设 立 ; (2) 有 规 范 的 名 称 和 组 织 机 构 (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 (3) 有 稳 定 的 场 所 ; (4) 有 与 其 业 务 范 围 相 适 应 的 从 业 人 员 设 备 设 施 经 费 来 源 和 开 办 资 金 ; (5)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符 合 事 业 单 位 性 质 和 法 律 政 策 规 定 ; (6) 能 够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2. 申 请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变 更 登 记,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1) 事 业 单 位 的 登 记 事 项 需 要 变 更 的, 应 当 向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 (2) 变 更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经 费 来 源 的, 应 当 自 出 现 依 法 应 当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的 情 况 之 日 起 30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提 出 申 请 变 更 住 所 的, 应 当 在 迁 入 新 住 - 4 -

6 所 前 向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提 出 申 请 ; (3) 开 办 资 金 比 原 登 记 的 开 办 资 金 数 额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超 过 20% 的, 应 当 申 请 变 更 登 记 3. 申 请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1) 举 办 单 位 决 定 解 散 ; (2) 因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 (3)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单 位 章 程, 自 行 决 定 解 散 ; (4) 行 政 机 关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责 令 撤 销 ; (5)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登 记 依 法 被 撤 销, 或 者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依 法 被 吊 销 ; (6)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应 当 注 销 登 记 的 其 他 情 形 ( 七 ) 申 请 材 料 1. 事 业 单 位 设 立 登 记 ( 备 案 ) 申 请 材 料 : (1)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设 立 ( 备 案 ) 登 记 申 请 书 ; (2) 事 业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登 记 申 请 表 ; (3) 事 业 单 位 章 程 草 案 ; (4)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设 立 的 文 件 ; (5) 拟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现 任 该 单 位 行 政 职 务 的 任 职 文 件 ; (6) 拟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居 民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或 者 其 他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由 拟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在 居 民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或 者 其 他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上 签 字 ); (7) 申 请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设 立 登 记 开 办 资 金 确 认 证 明 ; (8) 住 所 证 明 ( 根 据 住 所 权 属 的 不 同, 应 当 分 别 按 照 下 列 方 式 提 交 相 应 的 住 所 证 明 : 使 用 自 用 房 屋 的, 出 示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 5 -

7 并 提 交 复 印 件 使 用 租 赁 房 屋 的, 提 交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文 件 及 有 效 期 内 租 期 一 年 以 上 的 租 赁 合 同 并 提 交 其 复 印 件 无 偿 使 用 他 人 房 屋 的, 出 示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提 交 其 复 印 件, 并 提 交 房 屋 所 有 者 的 授 权 使 用 证 明, 该 证 明 应 标 明 有 偿 或 无 偿, 长 期 或 短 期 使 用 无 偿 使 用 他 人 租 赁 房 屋 的, 提 交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文 件 和 房 屋 承 租 人 的 授 权 使 用 证 明, 出 示 租 赁 合 同 并 提 交 其 复 印 件 使 用 国 家 划 拨 的 房 屋 的, 提 交 市 级 机 关 事 务 局 的 授 权 使 用 证 明 ); (9)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等 组 织 利 用 国 有 资 产 举 办 事 业 单 位 的, 还 应 当 提 交 举 办 单 位 的 法 人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10) 业 务 范 围 中 有 涉 及 资 质 认 可 事 项 或 者 执 业 许 可 事 项 的, 需 出 示 相 应 的 资 质 认 可 证 明 或 者 执 业 许 可 证 明 2.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材 料 : 除 提 交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书 和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正 副 本 外, 根 据 变 更 事 项 的 不 同, 还 应 提 交 其 他 相 应 文 件 : (1) 变 更 名 称 的, 提 交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文 件 及 原 名 称 印 章 ; (2) 变 更 住 所 的, 提 交 新 住 所 证 明 文 件 ; (3) 变 更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且 内 容 涉 及 资 质 认 可 或 者 执 业 许 可 的, 出 示 相 应 的 资 质 认 可 证 明 或 者 执 业 许 可 证 明, 并 提 交 其 复 印 件 ; (4) 变 更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提 交 事 业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登 记 申 请 表 现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免 职 文 件 拟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任 职 文 件 和 居 民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或 者 其 他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5) 变 更 经 费 来 源 的, 提 交 经 费 来 源 改 变 的 证 明 文 件 ; - 6 -

8 (6) 变 更 开 办 资 金 的, 提 交 开 办 资 金 确 认 证 明 及 事 业 单 位 最 近 三 个 月 财 务 报 表 3.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 申 请 材 料 : (1)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署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注 销 登 记 申 请 书 ; (2) 撤 销 或 者 解 散 的 证 明 文 件 ; (3) 有 关 机 关 确 认 的 清 算 报 告 ; (4) 发 布 该 单 位 拟 申 请 注 销 登 记 公 告 的 凭 证 ; (5)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正 副 本 及 单 位 印 章 ( 八 ) 办 理 时 限 受 理 时 限 :5 个 工 作 日 办 理 时 限 : 法 定 时 限 法 人 登 记 ( 备 案 )30 日,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20 日, 承 诺 时 限 法 人 登 记 ( 备 案 )10 日,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5 日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暂 行 条 例 (1998 年 10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252 号,2004 年 6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411 号 修 订 ) 第 八 条 :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应 当 自 收 到 登 记 申 请 书 之 日 起 30 日 内 依 照 本 条 例 的 规 定 进 行 审 查, 作 出 准 予 登 记 或 者 不 予 登 记 的 决 定 准 予 登 记 的, 发 给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 不 予 登 记 的, 应 当 说 明 理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许 可 法 (2003 年 8 月 主 席 令 第 7 号 ) 第 四 十 二 条 : 除 可 以 当 场 作 出 行 政 许 可 决 定 的 外, 行 政 机 关 应 当 自 受 理 行 政 许 可 申 请 之 日 起 二 十 日 内 作 出 行 政 许 可 决 定 二 十 日 内 不 能 作 出 决 定 的, 经 本 行 政 机 关 负 责 人 批 准, 可 以 延 长 十 日, 并 应 当 将 延 长 期 限 的 理 由 告 知 申 请 人 但 是,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的, 依 照 其 规 定 - 7 -

9 ( 九 ) 收 费 标 准 : 本 审 批 事 项 不 收 费 ( 十 ) 咨 询 服 务 长 岛 县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局 设 立 咨 询 岗 负 责 对 申 请 人 咨 询 疑 问 给 予 解 释 答 复 对 有 明 确 规 定 的 按 规 定 答 复, 没 有 明 确 规 定 或 不 便 当 场 答 复 的 做 好 记 录, 及 时 协 调 提 出 答 复 意 见 并 告 知 咨 询 人 咨 询 地 址 : 长 岛 县 乐 园 大 街 101 号 电 话 咨 询 号 码 : 二 办 理 流 程 ( 一 ) 申 请 1. 事 业 单 位 设 立 登 记 ( 备 案 ) 申 请 流 程 : (1) 符 合 设 立 登 记 ( 备 案 ) 办 理 条 件 的 事 业 单 位 需 携 带 办 理 要 素 中 相 关 申 请 材 料 至 长 岛 县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局 进 行 初 审, 初 审 合 格 后 领 取 数 字 证 书 领 取 申 请 表, 申 领 ukey; (2) 领 取 ukey 后, 登 录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网 进 行 网 络 提 交 ( 登 录 方 法 详 见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首 页 操 作 指 南 中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登 录 说 明 ); 2.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流 程 : 事 业 单 位 登 录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网 进 行 网 络 提 交 ( 登 录 方 法 详 见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首 页 操 作 指 南 中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登 录 说 明 ); 3.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 申 请 流 程 : (1) 拟 注 销 事 业 单 位 应 于 提 交 注 销 登 记 申 请 前 3 个 月, 于 长 岛 县 人 民 政 府 网 连 续 发 布 拟 注 销 登 记 公 告 3 次 ; - 8 -

10 (2) 公 告 发 布 3 个 月 后, 在 无 任 何 债 权 债 务 等 问 题 的 情 况 下, 登 录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网 进 行 网 络 提 交 ( 登 录 方 法 详 见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首 页 操 作 指 南 中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登 录 说 明 ) ( 二 ) 受 理 受 理 人 发 现 申 请 材 料 不 齐 全 或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的, 做 出 退 回 材 料 决 定, 说 明 退 回 原 因 或 列 明 需 补 正 的 材 料 内 容, 通 过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网 告 知 申 请 人 ( 三 ) 办 理 进 程 查 询 网 络 查 询 网 址 :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网 ; 查 询 电 话 号 码 : ( 四 ) 获 取 审 批 决 定 书 1. 事 业 单 位 设 立 登 记 ( 备 案 ) 申 请 获 取 方 式 : (1) 当 事 业 单 位 登 录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网 显 示 复 核 通 过 后, 需 进 行 信 息 公 开 备 案 ; (2) 事 业 单 位 携 带 以 下 材 料 到 长 岛 县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局 领 取 : 1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设 立 ( 备 案 ) 登 记 申 请 书 一 式 三 份 ( 由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系 统 打 印, 首 页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2 事 业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登 记 申 请 表 一 式 三 份 ( 由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系 统 打 印 ); 3 其 他 在 监 管 系 统 中 上 传 的 所 有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均 需 加 盖 事 业 单 位 及 举 办 单 位 的 公 章 ; 4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信 息 公 开 备 案 书 一 式 两 份 ( 由 山 东 省 事 - 9 -

11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系 统 打 印 ) 及 公 开 网 站 打 印 出 含 有 公 开 内 容 的 网 页 ( 公 开 栏 照 片 报 纸 原 件 等 ) 2. 事 业 单 位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获 取 方 式 : (1) 当 事 业 单 位 登 录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网 显 示 复 核 通 过 后, 需 进 行 信 息 公 开 备 案 ; (2) 事 业 单 位 携 带 以 下 材 料 到 长 岛 县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局 领 取 : 1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书 一 式 三 份 ( 由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系 统 打 印, 首 页 事 业 单 位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2 若 变 更 法 定 代 表 人, 需 提 交 事 业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登 记 申 请 表 一 式 三 份 ( 由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系 统 打 印 ); 3 其 他 在 监 管 系 统 中 上 传 的 所 有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均 需 加 盖 事 业 单 位 及 举 办 单 位 的 公 章 ; 4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信 息 公 开 备 案 书 一 式 两 份 ( 由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系 统 打 印 ) 及 公 开 网 站 打 印 出 含 有 公 开 内 容 的 网 页 ( 公 开 栏 照 片 报 纸 原 件 等 ) 3.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 申 请 获 取 方 式 : 事 业 单 位 携 带 以 下 材 料 到 长 岛 县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局 领 取 : 1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变 更 注 销 登 记 申 请 书 一 式 三 份 ( 由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网 打 印, 首 页 事 业 单 位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2 公 告 发 布 的 3 张 原 件 ; 3 其 他 在 监 管 系 统 中 上 传 的 其 他 所 有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均 需 加

12 盖 事 业 单 位 及 举 办 单 位 的 公 章 4. 决 定 书 类 型 :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是 限 期 有 效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5 年, 有 效 期 截 止 日 前 30 日 内 事 业 单 位 到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换 领 新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超 过 有 效 期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自 动 废 止 ( 五 ) 流 程 图 ( 见 附 件 ) 三 法 律 救 济 ( 一 ) 投 诉 1. 投 诉 受 理 : 县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局 负 责 对 事 业 单 位 违 纪 违 法 投 诉 举 报 事 项 的 协 调 处 理 2. 投 诉 时 限 : 对 一 般 投 诉 要 及 时 办 理, 并 于 3 日 内 将 办 理 结 果 反 馈 给 投 诉 人 重 要 投 诉 在 3 日 内 不 能 办 理 完 毕 的, 可 延 长 15 日, 在 15 日 内 将 办 理 结 果 反 馈 给 投 诉 人 3. 投 诉 处 理 1 对 信 函 投 诉 做 到 逐 件 拆 阅 登 记, 及 时 处 理 ; 2 对 网 络 投 诉 要 及 时 登 录 收 阅 打 印 登 记, 及 时 处 理 ; 3 对 当 面 投 诉 应 当 分 别 单 独 进 行, 接 待 人 员 应 当 做 好 笔 录 ; 4 对 投 诉 电 话 做 到 细 心 接 听, 询 问 清 楚, 如 实 记 录 ; 4. 投 诉 渠 道 长 岛 县 纪 委 监 察 局 : 长 岛 县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管 理 办 公 室 : 长 岛 县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 二 ) 行 政 复 议 长 岛 县 政 府 法 制 办 公 室, 地 址 : 长 岛 县 长 园 路 448 号, 联 系

13 电 话 : 四 表 单 填 写 相 关 表 单 请 于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网 首 页 相 关 下 载 栏 目 下 载 五 有 关 说 明 1. 事 业 单 位 在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网 提 报 扫 描 文 件 若 为 多 页, 需 合 成 一 个 单 独 文 件 正 向 上 传, 且 小 于 2048K 2. 本 服 务 指 南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相 关 内 容 的 修 改 变 动 情 况 和 工 作 实 际 要 求, 予 以 实 时 更 新 附 件 :

14 长 岛 县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登 记 ( 备 案 )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 事 项 流 程 图 1. 申 请 : 申 请 人 向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咨 询, 提 出 有 关 登 记 请 求 事 业 单 位 按 要 求 填 写 相 关 表 格 并 送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初 审 事 业 单 位 通 过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系 统 按 管 辖 权 向 登 记 机 关 报 送 申 请 材 料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设 立 登 记 2. 受 理 :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对 事 业 单 位 报 送 的 材 料 进 行 初 审, 做 出 受 理 或 不 予 受 理 的 决 定 对 不 符 合 法 定 条 件 的,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做 出 不 予 受 理 的 决 定, 并 说 明 理 由 ; 对 材 料 不 齐 全 的 一 次 性 告 知 申 请 单 位 补 齐 所 有 材 料 3. 审 查 :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按 要 求 对 齐 全 符 合 法 定 条 件 的 受 理 材 料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4. 核 准 :( 设 立 登 记 ( 备 案 ))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在 收 到 所 有 材 料 10 日 内 做 出 核 准 或 不 予 核 准 的 决 定 ; (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 备 案 ))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在 收 到 所 有 材 料 5 日 内 做 出 核 准 或 不 予 核 准 的 决 定 设 立 登 记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5. 发 放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若 证 书 遗 失 损 毁, 先 公 告 作 废 再 申 请 补 发 收 缴 变 更 前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5. 重 新 换 发 新 证 书 5. 收 缴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及 单 位 印 章 6. 公 告 :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对 予 以 核 准 的 事 业 单 位 的 设 立 登 记 变 更 登 记 和 注 销 登 记 定 期 进 行 公 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3703000102501—002

3703000102501—002 3707030102616 行 政 许 可 农 业 机 械 ( 拖 拉 机 联 合 收 割 机 ) 驾 驶 证 核 发 续 展 增 驾 服 务 指 南 寒 亭 区 农 业 机 械 管 理 局 发 布 2015-10-20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申 请 主 体 4 ( 四 ) 受 理 地 点 4 ( 五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年 月 日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年 月 日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鲁 政 办 字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及 企 业 等 组 织 利 用 国 有 资 产 举 办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试 行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 银 川 市 司 法 局 行 政 处 罚 流 程 图 ( 简 易 程 序 ) 适 用 条 件 : 违 法 事 实 确 凿 并 有 法 定 依 据, 对 公 民 处 以 50 元 以 下 对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1000 元 以 下 罚 款 或 者 警 告 的 行 政 处 罚 两 名 及 以 上 执 法 人 员 执 法, 出 示 执 法 证 件 调 查 取 证 : 查 明 并 确

More information

3703000102501—002

3703000102501—002 3707000100105 行 政 许 可 潍 坊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发 布 2015-07-31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1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1 ( 二 ) 实 施 机 构 1 ( 三 ) 申 请 主 体 1 ( 四 ) 受 理 地 点 1 ( 五 ) 办 理 依 据 1 ( 六 ) 办 理 条 件 2 ( 七 ) 申 请 材 料 3 ( 八 ) 办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z185fj.doc

Microsoft Word - bz185fj.doc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参 考 样 本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二 〇 〇 七 年 十 一 月 4 山 东 省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本 机 关 制 作 和 从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获 取 并 由 本 机 关 保 存 的 政 府 信 息, 除 依 法 免 予 公 开 的 外,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3707030101701 行 政 许 可 中 介 机 构 从 事 会 计 代 理 记 账 业 务 审 批 服 务 指 南 寒 亭 区 财 政 局 发 布 2015-9-30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申 请 主 体 4 ( 四 ) 受 理 地 点 4 ( 五 ) 办 理 依 据 4 ( 六 ) 办 理 条 件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湖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办 公 室 文 件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给 市 县 的 行

More information

标准名称

标准名称 鲤 城 区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标 准 Q/LCZW Q/LCZW TG 202.0103 2014 依 法 必 须 项 目 的 事 项 核 准 办 理 规 程 2014-01 - 08 发 布 2014-01 - 08 实 施 鲤 城 区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管 理 处 发 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 围...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 3 项 目 类 别 及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3707850101802 行 政 许 可 设 立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机 构 许 可 服 务 指 南 高 密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发 布 2015 10 28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1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1 ( 二 ) 实 施 机 构 1 ( 三 ) 申 请 主 体 1 ( 四 ) 受 理 地 点 1 ( 五 ) 办 理 依 据 1 ( 六

More information

表 一 : 行 政 许 可 局 权 责 清 单 1 律 师 事 务 所 ( 分 所 ) 设 立 变 更 注 销 初 审 5. 律 师 事 务 所 章 程 合 伙 协 议 变 更 审 核 1.[ 法 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年 修 订 ) 第 二 十 一 条 第 一

表 一 : 行 政 许 可 局 权 责 清 单 1 律 师 事 务 所 ( 分 所 ) 设 立 变 更 注 销 初 审 5. 律 师 事 务 所 章 程 合 伙 协 议 变 更 审 核 1.[ 法 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年 修 订 ) 第 二 十 一 条 第 一 表 一 : 行 政 许 可 局 权 责 清 单 1 律 师 事 务 所 ( 分 所 ) 设 立 变 更 注 销 初 审 1. 律 师 事 务 所 设 立 许 可 1.[ 法 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年 修 订 ) 第 十 八 条 设 立 律 师 事 务 所, 应 当 向 设 区 的 市 级 或 者 直 辖 市 的 区 人 民 政 府 司 法 行 政 部 门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注 册 建 筑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建 筑 师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184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More information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关 于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有 关 注 册 问 题 的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CC3B2C6B7C7CBB0A3A832303136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CC3B2C6B7C7CBB0A3A832303136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济 南 市 财 政 局 济 南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济 财 非 税 2016 5 号 为 提 高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和 政 府 性 基 金 政 策 透 明 度, 规 范 收 费 行 为, 加 强 社 会 监 督, 建 立 公 开 透 明 的 收 费 基 金 管 理 体 系, 按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国 家 和 省 级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对 济 南 市 2016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01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doc

Microsoft Word - B01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doc B01 公 司 变 更 ( 改 制 ) 登 记 申 请 书 ( 公 司 备 案 申 请 书 ) 注 册 号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公 司 名 称 : 敬 告 1 请 您 认 真 阅 读 本 表 内 容 和 有 关 注 解 事 项 在 申 办 登 记 过 程 中 如 有 疑 问, 请 您 登 录 北 京 工 商 网 站 (www.baic.gov.cn) 网 上 办 事 登 记 注

More information

2014-01-13 (1)

2014-01-13 (1) SDPR-2014-0610001 小 川 山 非 办 然 街 口 剧 丛 饥 刷 川 抽 翩 绷 翩 尘 和 支 口 m 川 A A 瓦 A 圳 W " 由 汉 主 鲁 编 办 发 (2014J 3 号 山 东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章 程 制 定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市 区 )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鄂考院﹝2016﹞2号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4) 申 请 人 与 聘 用 单 位 签 订 的 有 效 聘 用 劳 动 合 同 复 印 件 ;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四 材 料 要 求 1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4) 申 请 人 与 聘 用 单 位 签 订 的 有 效 聘 用 劳 动 合 同 复 印 件 ;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四 材 料 要 求 1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关 于 开 展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修 正 案 ) 为 了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权 益, 建 立 规 范 化 的 董 事 会 运 作 程 序,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高 效 有 序 地 进 行,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建 市 [2007]190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建 设 厅, 直 辖 市 建 委,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江 苏 山 东 省 建 管 局,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国 资 委 管 理 的 有 关 企 业, 有 关 行 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3703000102501—002

3703000102501—002 3717000101109 行 政 许 可 普 通 护 照 签 发 换 发 补 发 及 变 更 加 注 服 务 指 南 菏 泽 市 公 安 局 制 发 2015-08-10 1 普 通 护 照 签 发 换 发 补 发 及 变 更 加 注 服 务 指 南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申 请 主 体 4 ( 四 )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3706340105601

3706340105601 3706340100802 行 政 许 可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服 务 指 南 长 岛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发 布 2015-10-30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服 务 指 南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3 ( 二 ) 实 施 机 构 3 ( 三 ) 申 请 主 体 3 ( 四 ) 受 理 地 点 3 ( 五 ) 办 理 依 据 3 ( 六 ) 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苏事管〔2016〕10号.doc

Microsoft Word - 苏事管〔2016〕10号.doc 江 苏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文 件 苏 事 管 2016 10 号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省 级 机 关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省 级 机 关 各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省 级 机 关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行 为, 维 护 国 有 资 产 的 安 全 完 整, 根 据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有 关 规 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附 件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执 法 证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适 应 外 汇 管 理 理 念 和 方 式 转 变,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规 范 行 政 执 法 行 为,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汇 管 理 条 例 国 际 收 支 统 计 申 报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执

More information

第十六章〓附〓录

第十六章〓附〓录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绍 管 理 条 例 ( 修 正 ) ( 根 据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 通 过,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9 号 发 布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More information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事 业 单 位 及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根 据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国 务 院 令 第 192 号 ) 和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财 政 部 令 第 36 号 ) 等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事 业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具 备 符 合 业 务 要 求 的 计 算 机 图 形 输 入 输 出 设 备 及 软 件 ; ( 六 ) 有 400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固 定 工 作 场 所, 以 及 完 善 的 技 术 质 量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第 八 条 乙 级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资 质

( 五 ) 具 备 符 合 业 务 要 求 的 计 算 机 图 形 输 入 输 出 设 备 及 软 件 ; ( 六 ) 有 400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固 定 工 作 场 所, 以 及 完 善 的 技 术 质 量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第 八 条 乙 级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资 质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2012 年 7 月 2 日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第 12 号 公 布 自 2012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对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的 管 理, 规 范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工 作, 保 证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质 量,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More information

3706340104314

3706340104314 行 政 许 可 3706340100802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业 务 手 册 长 岛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发 布 2015-10-30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业 务 手 册 目 录 一 前 言 3 二 审 批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3 ( 二 ) 实 施 机 构 3 ( 三 ) 审 批 对 象 3 ( 四 ) 审 批 依 据 3 ( 五 ) 审 批 条 件 4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财 政 部 国 家 档 案 局 关 于 印 发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财 会 字 1998 32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财 政 厅 ( 局 ) 档 案 局, 新 疆 建 设 兵 团,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国 务 院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中 共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 财 政 部 国 家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2015 1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2015 1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宜 教 体 办 函 2015 20 号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关 于 转 发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 教 育 局 ( 教 育 体 育 局 教 体 文 广 局 教 育 文 广 局 ), 宜 宾 学 院 : 现 将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安 全 生 产 举 报 信 息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备 案 2015 年 12 月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认 为 被 告 省 社 保 局 核 发 依 据 的 文 件 错 误 导 致 少 发 放 77,148.00 元 原 告 于 2014 年 8 月 8 日 向 吉 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 以 下 简 称 省 人 社 厅 )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该 机 关 于 9 月

认 为 被 告 省 社 保 局 核 发 依 据 的 文 件 错 误 导 致 少 发 放 77,148.00 元 原 告 于 2014 年 8 月 8 日 向 吉 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 以 下 简 称 省 人 社 厅 )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该 机 关 于 9 月 号 长 春 市 朝 阳 区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判 决 书 原 告 王 贵 江, 男, 现 住 吉 林 省 乾 安 县 委 托 代 理 人 杨 艳, 吉 林 志 强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2014) 朝 行 初 字 第 50 号 被 告 吉 林 省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局, 住 所 地 :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西 民 主 大 街 959 法 定 代 表 人 蒋 延 辉,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一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中 的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修 改 为 : 本 工 程 对 投 标 申 请 人 采 用 现 场 预 报 名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报 名 时 投 标 人 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 每 天 ( 节 假 日 除 外 ) 上 午 9:30 至 11:00, 下 午 15:00 至

More information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 政 许 可 37072500267 农 业 机 械 ( 拖 拉 机 联 合 收 割 机 ) 证 书 和 牌 照 核 发 变 更 服 务 指 南 昌 乐 县 农 业 机 械 管 理 局 发 布 205-9-30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 二 ) 实 施 机 构 ( 三 ) 申 请 主 体 ( 四 ) 受 理 地 点 ( 五 ) 办 理 依 据 ( 六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苏建人〔2016〕295号.doc

Microsoft Word - 苏建人〔2016〕295号.doc 江 苏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江 苏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苏 建 人 2016 295 号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2016 年 度 全 国 房 地 产 经 纪 专 业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各 省 辖 市 建 设 局 ( 委 ) 房 产 局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More information

书 第 四 条 除 本 办 法 另 有 规 定 外,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第 五 条 财 政 部 委 托 中 共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国 务 院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书 第 四 条 除 本 办 法 另 有 规 定 外,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第 五 条 财 政 部 委 托 中 共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国 务 院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附 件 1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 以 下 简 称 会 计 法 ) 及 相 关 法 律 的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申 请 取 得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适 用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汉中市邮政管理局

汉中市邮政管理局 依 法 开 展 撤 销 提 供 邮 政 普 遍 服 务 的 邮 政 营 业 场 所 审 批 邮 政 企 业 停 止 办 理 或 者 限 制 办 理 邮 政 普 遍 服 务 业 务 和 特 殊 服 务 业 务 审 批 仿 印 邮 票 图 案 及 其 制 品 审 批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邮 政 普 遍 服 务 行 政 审 批 工 作, 方 便 邮 政 企 业 办 理 及 查 询, 接 收 社 会 各

More information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证 券 代 码 :000982 证 券 简 称 : 中 银 绒 业 公 告 编 号 :2014-83 宁 夏 中 银 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流 程 的 提 示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资 格 审 核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为 5 月 6 日 至 15 日 地 方 考 办 可 以 在 上 述 期 限 内 确 定 本 地 区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1.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 不 含 应 届 毕 业 生 ) 首 次 报 名 参 加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 二 ) 资 格 审 核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为 5 月 6 日 至 15 日 地 方 考 办 可 以 在 上 述 期 限 内 确 定 本 地 区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1.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 不 含 应 届 毕 业 生 ) 首 次 报 名 参 加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2013 年 度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报 名 简 章 根 据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办 法 的 规 定, 现 将 2013 年 度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和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有 关 事 项 规 定 如 下 : 一 报 名 条 件 ( 一 ) 同 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中 国 公 民,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审 批 程 序 要 严 格 按 照 关 于 转 发 市 纪 委 等 部 门 德 州 市 因 公 出 国 人 员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德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审 批 程 序 要 严 格 按 照 关 于 转 发 市 纪 委 等 部 门 德 州 市 因 公 出 国 人 员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德 中 共 德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文 件 德 组 通 2014 25 号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县 市 区 党 委 组 织 部, 德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市 运 河 经 济 开 发 区 党 工 委 组 织 人 事 部, 市 直 各 部 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近 年 来, 全 市 各 级 各 部 门

More information

济南市财政票据管理服务手册

济南市财政票据管理服务手册 济 南 市 财 政 票 据 管 理 服 务 指 南 为 规 范 财 政 票 据 管 理, 加 强 政 府 非 税 收 入 征 收 管 理 和 单 位 财 务 监 督, 维 护 财 政 经 济 秩 序, 根 据 财 政 票 据 管 理 办 法 ( 财 政 部 令 第 70 号 ) 山 东 省 财 政 票 据 管 理 规 定 ( 鲁 财 票 2013 2 号 ) 山 东 省 医 疗 收 费 票 据 使

More information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证 券 代 码 :601998 证 券 简 称 : 中 信 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16-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6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More information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业 务 手 册 目 录 一 前 言 4 二 审 批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审 批 对 象 4 ( 四 ) 审 批 依 据 4 ( 五 ) 审 批 条 件 5 ( 六 ) 审 查 材 料 7 ( 七 )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业 务 手 册 目 录 一 前 言 4 二 审 批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审 批 对 象 4 ( 四 ) 审 批 依 据 4 ( 五 ) 审 批 条 件 5 ( 六 ) 审 查 材 料 7 ( 七 ) 3714260100801 行 政 许 可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业 务 手 册 平 原 县 教 育 局 发 布 2015-10-16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业 务 手 册 目 录 一 前 言 4 二 审 批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审 批 对 象 4 ( 四 ) 审 批 依 据 4 ( 五 ) 审 批 条 件 5 ( 六

More information

( 四 ) 组 织 处 置 重 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事 故 和 事 件 ; ( 五 ) 负 责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害 数 据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 六 )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和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实 施 管 理 ;

( 四 ) 组 织 处 置 重 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事 故 和 事 件 ; ( 五 ) 负 责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害 数 据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 六 )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和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实 施 管 理 ; 各 市 县 公 安 局 : 现 将 广 东 省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工 作 中 有 何 问 题, 请 及 时 报 告 省 公 安 厅 网 监 处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二 00 三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广 东 省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3703000102501—002

3703000102501—002 3707820103603 行 政 许 可 医 师 执 业 注 册 及 变 更 注 册 服 务 指 南 诸 城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局 发 布 2015-10-08 0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1 ( 二 ) 实 施 机 构 1 ( 三 ) 申 请 主 体 1 ( 四 ) 受 理 地 点 1 ( 五 ) 办 理 依 据 1 ( 六 ) 办 理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 州 省 人 事 厅 贵 州 省 编 委 办 黔 人 发 2007 9 号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地 ) 党 委 组 织 部 编 委 办, 政 府 ( 行 署 ) 人 事 局, 省 委 各 部 委 省 级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门 各 省 级 人 民 团 体 各 省 属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