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十 六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教 學 卓 越 計 劃 創 新 與 創 業 管 理 學 程 -- 創 業 取 經 參 訪 之 旅 執 行 單 位 :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 商 業 教 育 學 系 暨 數 位 學 習 研 究 所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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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一 辦 理 目 的 : 本 企 業 取 經 之 旅 目 的 乃 為 提 供 與 創 新 創 業 相 關 之 知 識 態 度 技 術 能 力 等 觀 摩, 透 過 實 務 參 與 活 動, 如 : 企 業 參 訪 企 業 講 座 創 業 實 務 研 習 會, 提 供 知 識 經 濟 的 學 習 創 業 實 作 環 境 創 業 知 識 網 路, 經 由 互 動 促 進 學 產 交 流, 結 合 創 意 創 新 及 經 營 管 理 經 驗, 以 強 化 創 業 精 神, 培 養 創 業 人 才 期 能 透 過 本 次 企 業 取 經 達 到 鼓 勵 創 新 與 創 業 經 驗 傳 承, 以 落 實 創 業 構 想 成 型 之 目 的 二 辦 理 特 色 : ( 一 ) 培 育 學 生 創 意 及 創 新 概 念 ( 二 ) 強 調 跨 領 域 知 識 整 合 ( 三 ) 兼 顧 理 論 與 實 務 三 辦 理 目 標 : ( 一 ) 提 供 知 識 經 濟 的 學 習, 強 化 創 業 精 神 ( 二 ) 提 供 創 業 實 作 環 境, 培 養 創 業 人 才 ( 三 ) 提 供 創 業 知 識 網 路 ( 四 ) 經 由 互 動 促 進 學 產 交 流 ( 五 ) 結 合 創 意 創 新 及 經 營 管 理 經 驗, 創 造 更 多 經 濟 價 值 1
四 跨 校 整 合 逢 甲 大 學 創 業 教 育 發 展 中 心 - 創 新 創 業 學 程 中 華 民 國 中 小 企 業 協 會 中 華 民 國 區 域 經 濟 與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協 會 五 4 月 11 日 參 訪 內 容 主 講 人 與 時 程 時 間 時 數 主 題 主 講 人 地 點 8:10-9:00 50 分 鐘 起 程 9:00-10:00 60 分 鐘 創 業 經 營 管 理 林 欽 榮 總 經 理 林 鼎 實 業 公 司 10:00-10:30 30 分 鐘 車 程 10:30-12:00 90 分 鐘 企 業 保 險 管 控 傅 明 治 總 監 ING 安 泰 人 壽 12:00-1:00 60 分 鐘 午 餐 13:00-13:30 30 分 鐘 車 程 13:30-14:30 60 分 鐘 如 何 利 用 銀 行 資 源 充 實 創 業 資 金 楊 朝 嘉 經 理 ( 企 業 金 融 事 務 處 台 中 區 域 中 心 )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林 道 皇 經 理 ( 西 台 中 分 行 ) 15:00-16:30 90 分 鐘 創 業 財 務 面 面 觀 廖 崇 宏 執 行 長 金 豐 企 業 集 團 16:30-17:20 50 分 鐘 回 程 2
參 加 資 格 凡 有 修 習 創 新 與 創 業 管 理 學 程 之 學 生 皆 可 參 加, 參 訪 後 必 需 繳 交 參 訪 心 得, 人 數 限 制 為 40 人 參 訪 地 點 林 鼎 實 業 公 司 : 台 中 市 台 中 港 路 一 段 35 號 27 樓 之 一 ; 電 話 :04-23237479 ING 安 泰 人 壽 : 台 中 市 中 港 路 一 段 185 號 9 樓 ; 電 話 :04-23197625 分 機 :201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台 中 市 民 權 路 185 號 ; 電 話 :04-22208937 分 機 :1000 金 豐 企 業 集 團 : 台 中 市 西 區 台 中 港 路 一 段 83 號 10 樓, 電 話 :04-23021965 洽 詢 電 話 : 本 企 業 參 訪 聯 絡 人 為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商 業 教 育 學 系 陳 信 憲 主 任,04-723-2105 分 機 7301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商 業 教 育 學 系 陳 美 華 教 授,04-723-2105 分 機 7341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商 業 教 育 學 系 王 郁 榕 助 理,04-723-2105 分 機 7305 計 劃 研 究 助 理 - 曾 詩 萍 0919241834 計 劃 研 究 助 理 - 莊 侑 蒨 0930945689 3
本 系 簡 介 發 展 沿 革 為 提 昇 台 灣 地 區 商 業 教 育 師 資 之 水 準, 及 提 供 在 職 教 師 進 修 管 道, 本 系 成 立 於 民 國 六 十 三 年, 為 當 時 國 內 首 創 且 唯 一 之 商 業 教 育 師 資 培 育 學 系 本 系 歷 經 多 年 變 革 與 發 展, 目 前 設 有 大 學 部 四 年 制 學 程 大 學 部 二 年 制 技 術 學 程, 研 究 所 之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及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涵 蓋 高 等 教 育 技 職 教 育 回 流 教 育 等 三 大 領 域, 可 謂 燦 然 大 備 本 系 為 配 合 政 府 數 位 臺 灣 之 發 展 策 略, 於 九 十 五 學 年 度, 另 行 成 立 數 位 學 習 研 究 所, 招 收 碩 士 班 學 生 教 學 特 色 本 系 大 學 部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之 課 程 設 計 以 國 際 化 科 技 化 產 學 合 作 及 獨 立 學 習 能 力 為 原 則, 其 教 學 設 計 則 力 求 活 潑 性 互 動 性 時 效 性 與 實 務 性, 除 能 提 高 學 生 參 與 外, 並 能 將 適 時 導 入 各 學 門 之 專 業 刊 物 內 容 為 教 材, 且 可 結 合 投 資 實 務, 進 行 實 做 模 擬 競 賽, 使 同 學 們 能 兼 顧 理 論 與 實 務 ; 本 系 並 加 強 官 產 學 訓 等 建 教 合 作, 落 實 實 務 教 學, 強 化 學 生 學 以 致 用 的 能 力 教 學 目 標 I. 大 學 部 課 程 以 財 務 金 融 為 主, 兼 具 資 訊 科 技 與 教 育 學 程, 其 目 標 為 : 4
i. 強 調 金 融 理 論 及 公 司 財 務 策 略 規 畫 之 整 合 學 習, 並 結 合 專 業 理 論 與 實 務 技 能 之 學 習, 使 學 生 具 備 財 務 金 融 素 養 及 金 融 操 作 之 技 能 ii. 培 養 同 學 具 備 電 腦 素 養 及 網 路 科 技 能 力, 以 促 進 管 理 效 率 的 提 昇 iii. 持 續 更 新 各 類 專 業 學 程 及 通 課 課 程, 使 能 配 合 金 融 環 境 之 變 革, 培 養 具 有 人 文 素 養 邏 輯 分 析 規 劃 統 整 及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之 現 代 化 財 務 金 融 專 業 人 才 II. 碩 士 班 課 程 分 為 財 務 金 融 數 位 學 習 人 力 資 源 等 三 大 領 域, 並 可 視 學 生 需 求 外 加 教 育 學 程 ; 博 士 班 課 程 分 為 商 業 教 育 財 務 金 融 數 位 學 習 人 力 資 源 等 四 大 領 域 研 究 所 之 教 學 目 標 為 :. 依 學 生 學 習 領 域, 加 強 各 學 門 之 專 業 技 術, 注 重 教 學 研 討 與 專 題 製 作, 強 化 學 生 專 題 報 告 撰 寫 能 力, 以 培 養 學 生 獨 立 研 究 及 發 表 論 文 的 能 力 i. 強 化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使 能 因 應 各 種 學 門 之 國 際 趨 勢, 並 具 備 該 趨 勢 之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ii. 加 強 各 學 門 之 教 學 與 研 究 的 發 展 創 新, 以 因 各 學 門 日 新 月 異 的 趨 勢 進 路 發 展 I. 產 學 合 作 本 系 積 極 與 國 內 大 型 企 業 產 學 合 作, 如 新 光 人 壽 劍 湖 山 世 界 音 象 網 路 科 技 及 由 達 科 技 等 公 司, 藉 由 參 觀 訪 問 見 習 與 校 外 實 習, 提 供 學 生 實 務 經 驗, 落 實 最 後 一 哩 的 教 育 目 標 5
II. 升 學 進 修 管 道 : 能 攻 讀 國 內 外 之 財 務 金 融 保 險 商 業 教 育 數 位 學 習 人 力 資 源 等 商 學 或 教 育 相 關 研 究 所 III. 就 業 發 展 管 道 : i. 可 至 政 府 部 門 或 金 融 機 構 證 券 期 貨 保 險 信 託 投 資 顧 問 銀 行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私 人 企 業 等, 從 事 財 務 會 計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數 位 學 習 等 相 關 工 作 ii. 能 參 加 商 職 學 校 教 師 甄 試, 擔 任 商 科 教 師 數 位 學 習 教 師 或 應 聘 為 大 專 院 校 教 師 師 資 特 色 本 系 現 有 專 任 教 師 14 名, 其 專 長 包 含 商 業 教 育 財 務 金 融 數 位 學 習 人 力 資 源 等 學 術 領 域, 大 多 數 教 師 每 年 承 接 國 科 會 或 教 育 部 研 究 案, 並 擔 任 技 專 院 校 評 鑑 委 員 商 科 技 藝 競 賽 命 題 及 評 審 委 員 企 業 評 鑑 委 員 或 企 業 講 師 等 工 作 本 系 每 學 期 並 依 課 程 需 求, 聘 用 多 位 具 豐 富 專 業 實 務 經 驗 之 兼 任 教 授, 教 授 實 務 性 課 程 發 展 方 向 I. 成 為 台 灣 地 區 商 業 教 育 理 論 與 實 務 研 究 中 心 II. 成 為 台 灣 地 區 商 業 類 科 教 師 在 職 教 育 中 心 III. 成 為 台 灣 ( 中 部 ) 地 區 財 務 金 融 教 育 中 心 IV. 成 為 台 灣 ( 中 部 ) 地 區 數 位 學 習 教 育 中 心 V. 成 為 台 灣 地 區 企 業 人 力 在 職 教 育 中 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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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昌 木 業 製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林 鼎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林 總 經 理 欽 榮 先 生 企 業 起 源 母 公 司 - 源 昌 木 業 簡 介 創 業 起 源 木 業 經 營 & 土 地 開 發 早 期 公 司 文 化 的 建 立 & 經 營 理 念 海 內 外 ( 嘉 義, 越 南 廠 ) 規 模 擴 張 企 業 擴 張 的 基 本 考 量 國 際 經 濟 局 勢 動 盪 的 因 應 9
面 對 轉 型 子 公 司 - 林 鼎 建 設 形 成 時 代 變 遷 - 企 業 轉 型 的 必 要 性 ( 林 鼎 建 設 的 起 源 ) 面 對 轉 型 的 政 策 因 應 延 續 企 業 精 神 創 造 林 鼎 新 公 司 文 化 林 鼎 建 設 歷 年 業 績 經 驗 分 享 1993 林 鼎 高 峯 ------ 商 用 辦 公 大 樓 1996 林 鼎 願 景 ------ 社 區 電 梯 華 廈 2003 林 鼎 衣 蝶 百 貨 -- 商 場 百 貨 大 樓 2005 林 鼎 新 願 景 ---- 社 區 田 園 別 墅 2008 林 鼎 跨 界 ------ 電 梯 華 廈 2010 林 鼎 一 邸 ------ 七 期 市 政 豪 宅 1993 竣 工 林 鼎 高 峯 商 用 辦 公 大 樓 地 下 四 層 地 上 33 層, 領 先 制 震 / 鋼 骨 / 節 能 建 築 10
1996 竣 工 林 鼎 願 景 I II 社 區 電 梯 華 廈 全 國 第 一 棟 退 縮 式 前 廣 場 複 合 社 區 1996 年 初 夏 竣 工, 百 分 百 圓 滿 銷 售 日 本 全 效 住 宅 別 墅, 九 樓 層 26-46 坪 綠 建 築 2003 林 鼎 衣 蝶 百 貨 商 場 百 貨 大 樓 單 層 1000 坪 地 下 7 層 地 上 12 層 大 型 量 體 日 系 精 工 超 高 標 準 打 造 11
2006 竣 工 林 鼎 新 願 景 社 區 田 園 別 墅 基 地 佔 地 3000 坪,400 坪 公 設 會 館, 精 質 57 戶 別 墅 五 大 主 張 : 健 康 休 閒 舒 適 環 保 社 區 生 活 林 鼎 新 願 景 - 會 館 設 施 瀏 覽 12
2008 林 鼎 跨 界 電 梯 華 廈 佔 地 960 坪 雙 塔 RC 十 五 樓 新 古 典 建 築 百 分 百 圓 滿 銷 售 2010 林 鼎 一 邸 七 期 市 政 豪 宅 佔 地 341 坪 地 下 六 層 地 上 二 十 一 層 新 古 典 建 築 外 觀 高 耐 震 鋼 骨 結 構 新 日 鐵 UBB 制 震 13
結 語 林 總 經 理 對 在 座 嘉 賓 的 期 許 及 勉 勵 Q & A 時 間 源 昌 木 業 製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林 鼎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體 員 工 ~ 誠 摯 感 謝 您 的 光 臨 與 指 教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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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 新 與 創 業 學 程 參 訪 - ING 安 泰 人 壽 /TC850 歡 迎 您 ING 安 泰 參 訪 流 程 公 司 介 紹 企 業 保 險 內 部 創 業 Q&A 用 中 餐 17
4) 經 驗 / 專 業 ( 集 團 ) 1) 集 團 三 大 核 心 事 業 ( 銀 行, 保 險, 資 產 管 理 ) 在 2006 年 淨 利 成 長 24% 達 77 億 歐 元 2) 2006 年 財 星 (Fortune) 雜 誌 : 評 選 ING 為 全 球 第 一 大 壽 險 集 團 3) 2006 年 富 比 士 (Forbes) 雜 誌 : 評 選 ING 為 全 球 前 2000 大 企 業 中 排 名 第 11 名 1) 歷 史 ( 集 團 歷 史 ) ING 集 團 起 源 於 1845 年 在 荷 蘭 成 立 的 荷 蘭 保 險 公 司, 歷 經 兩 次 世 界 大 戰 仍 然 屹 立 不 搖 2) 規 模 組 織 1) ING 集 團 旗 下 分 支 機 構 遍 及 50 個 國 家, 超 過 11 萬 名 員 工, 提 供 6000 萬 名 客 戶 專 業 的 服 務 2) 總 部 設 於 荷 蘭 阿 姆 斯 特 丹, 是 全 球 第 一 家 結 合 銀 行 保 險 與 資 產 管 理 等 整 合 金 融 理 財 服 務 的 公 司 3) 財 力 集 團 資 產 總 額 高 達 11590 億 歐 元 1) 經 營 理 念 (1): 以 客 戶 為 導 向 1) 樂 於 服 務 :ING 深 知 客 戶 希 望 能 用 最 便 捷 的 方 式 獲 得 服 務, 因 此 不 斷 強 化 實 體 及 網 路 的 服 務 效 率 2) 信 守 承 諾 :ING 瞭 解 客 戶 對 於 承 諾 的 期 待, 因 此 不 斷 提 升 對 於 履 行 承 諾 的 能 力 3) 真 誠 待 人 :ING 理 解 客 戶 期 望 的 不 是 最 低 的 價 格, 而 是 相 對 的 價 值, 因 此 不 斷 落 實 需 求 導 向 的 精 神 3) 經 驗 / 專 業 ( 台 灣 ): 1) ING 安 泰 20 年 來 穩 健 經 營, 在 服 務 人 才 培 育 及 社 會 公 益 上 創 新 突 破, 七 度 獲 得 天 下 雜 誌 評 選 為 台 灣 壽 險 業 的 標 竿 企 業, 2) 在 台 金 融 服 務 範 圍 遍 及 個 人 與 企 業, 為 各 領 域 客 戶 在 各 個 階 段 的 財 務 需 求, 提 供 最 適 當 的 解 決 方 案 2) 經 營 理 念 (2): 六 大 核 心 價 值 18
主 講 人 : 蘇 家 榛 團 險 行 銷 服 務 人 員 經 營 風 險 有 那 些? 19
經 營 風 險 勞 工 勞 工 因 遭 遇 職 業 災 害 而 致 死 亡 殘 廢 傷 害 或 疾 病 時, 雇 主 應 依 予 補 償 雇 主 之 職 業 災 害 五 大 風 險 風 險 一 : 死 亡 補 償 20
雇 主 之 職 業 災 害 五 大 風 險 風 險 二 : 殘 廢 補 償 風 險 三 : 工 資 補 償 雇 主 之 職 業 災 害 五 大 風 險 風 險 四 : 工 資 終 結 補 償 風 險 五 : 醫 療 補 償 21
經 營 風 險 委 任 經 理 人 及 高 階 主 管 經 營 風 險 企 業 主 22
Q&A 內 部 創 業 甄 選 事 業 夥 伴 自 己 事 業 的 開 始 分 店 概 念 利 潤 中 心 Q&A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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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何 利 用 銀 行 資 源, 充 實 創 業 資 金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企 業 金 融 事 業 處 台 中 區 域 中 心 傳 產 組 楊 朝 嘉 TEL:(04)2221-5272 Ext 1552 26
大 綱 企 業 的 營 運 與 資 金 需 求 銀 行 融 資 的 種 類 企 業 如 何 向 銀 行 申 請 融 資 銀 行 審 核 授 信 的 原 則 企 業 的 營 運 與 資 金 需 求 資 金 需 求 取 得 資 產 償 還 債 務 替 代 股 權 資 金 來 源 內 部 資 金 外 部 資 金 27
外 部 資 金 以 企 業 信 用 交 付 票 據 或 賒 帳 向 金 融 機 構 借 款 在 貨 幣 市 場 發 行 商 業 本 票 在 資 本 市 場 發 行 公 司 債 股 票 上 市 現 金 增 資 銀 行 融 資 的 種 類 直 接 授 信 1. 週 轉 金 貸 款 一 般 營 運 週 轉 金 墊 付 國 內 外 應 收 款 項 貼 現 透 支 進 出 口 押 匯 其 他 週 轉 金 貸 款 2. 資 本 支 出 貸 款 28
銀 行 融 資 的 種 類 間 接 授 信 保 證 承 兌 開 發 國 內 外 信 用 狀 企 業 如 何 向 銀 行 申 請 融 資 選 擇 往 來 銀 行 的 原 則 配 合 資 金 用 途 申 貸 適 當 的 融 資 產 品 熟 悉 銀 行 的 作 業 程 序 29
選 擇 往 來 銀 行 的 原 則 距 離 較 近 交 通 便 利 停 車 方 便 資 金 充 裕 能 提 供 政 策 性 專 案 貸 款 的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條 件 配 合 所 需 核 貸 迅 速 配 合 資 金 用 途 申 貸 適 當 的 融 資 產 品 週 轉 金 貸 款 採 購 生 產 銷 售 資 本 支 出 貸 款 30
熟 悉 銀 行 的 作 業 程 序 銀 行 的 分 層 授 權 提 供 最 近 年 度 的 財 務 資 料 擔 保 品 資 金 用 途 借 款 方 式 利 率 條 件 銀 行 審 核 授 信 的 原 則 授 信 五 P 原 則 PEOPLE PURPOSE PAYMENT PROTECTION PERSPECTIVE 借 款 人 資 金 用 途 還 款 來 源 債 權 確 保 未 來 展 望 31
週 轉 金 貸 款 審 核 原 則 額 度 營 授 比 限 制 擔 保 品 交 易 性 一 般 性 資 本 性 支 出 貸 款 審 核 原 則 投 資 方 案 評 估 土 地 廠 房 機 器 設 備 合 併 設 定 預 估 報 表 還 本 付 息 能 力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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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 迎 光 臨 公 司 簡 介 台 視 專 訪 集 團 發 展 計 畫 集 團 介 紹 需 求 分 析 多 元 輔 銷 媒 體 E 化 行 銷 資 源 教 育 訓 練 事 業 發 展 計 畫 掌 握 趨 勢 注 意 : 本 課 程 圖 文 有 著 作 權, 切 勿 翻 印 影 印 非 金 豐 事 業 授 權 使 用 均 視 同 違 反 著 作 權 法, 處 最 高 七 年 有 期 徒 刑 35
歡 迎 國 立 彰 化 師 大 商 業 教 育 學 系 各 位 學 界 與 業 界 菁 英 創 業 財 務 面 面 觀 為 什 麼 要 創 業? 甚 麼 人 適 合 創 業? 創 業 時 機 甚 麼 時 候 較 適 當? 創 業 夥 伴 何 處 尋? 創 業 失 敗 的 因 素? 漫 漫 創 業 路, 最 要 緊 的 那 件 事? 36
創 業 的 成 功 特 質 - 元 智 大 學 學 務 處 您 是 一 位 行 銷 高 手 嗎? 熱 忱 熱 情 熱 新 好 鑽 研 好 相 處 好 交 手 好 協 商 喜 歡 雙 贏 37
推 銷 自 己 時, 請 先 明 瞭 自 己 的 優 劣 勢 不 只 是 市 場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自 己 或 團 隊 有 無 超 出 市 場 的 機 會 把 握 以 及 快 速 建 立 進 入 障 礙, 砌 一 道 競 爭 者 難 以 跨 越 的 鴻 溝 如 果 都 OK, 錢 不 是 問 題, 問 題 就 在 肚 量 您 是 想 要 雙 贏, 成 功 了 大 家 都 賺 錢 還 是 贏 家 只 有 一 個, 全 拿 好 處 創 業 能 成 功 有 好 幾 個 家 要 知 道 具 備 IDEA 的 夢 想 家, 最 好 具 備 實 務 經 驗 我 稱 之 為 原 產 業 之 改 革 家 將 原 創 意 付 諸 實 行 的 執 行 長 草 創 時 期 即 須 參 予 訂 定 的 法 規 或 制 度 之 律 師 會 計 師 之 法 務 與 會 計 之 專 家 還 有 就 是 腦 筋 很 清 楚 的 資 本 家 資 本 家 實 在 太 多, 找 不 人 到 可 以 找 我 38
好 的 資 本 家 之 特 質 野 心 不 太 大, 創 業 後 段 不 要 因 做 得 好 就 想 併 股 東 講 求 共 好 的 良 心 要 能 容 忍 一 段 時 間 的 虧 損 眼 光 小 者 胸 襟 小 者 不 太 適 合 當 資 本 家 針 對 三 年 內, 寧 可 盈 餘 鼓 勵 員 工 以 及 建 立 進 入 障 礙 ; 也 不 要 分 紅 分 光 光 這 樣 的 人 太 少, 所 以 志 同 道 合 的 資 本 家 太 少 沒 辦 法, 只 好 找 銀 行 貸 款 或 是 創 業 基 金 創 投 基 金 其 投 資 之 產 業 規 模 要 夠 大, 否 則 回 收 不 易, 無 法 向 股 東 交 代 目 前 偏 向 科 技 生 化 具 眾 多 消 費 通 路 之 業 態 39
有 那 一 種 創 業 家 註 定 失 敗 好 大 喜 公 不 注 意 數 字 憑 感 覺 做 事 心 腸 太 軟 迷 失 了 方 向 較 合 適 的 創 業 成 功 組 合 法 務 勞 務 獎 懲 專 家 創 意 兼 具 執 行 者 TEAM 資 訊 平 台 所 有 資 料 財 務 管 控 損 益 彙 編 專 家 40
財 務 面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廠 房 或 土 地 租 賃 預 估 營 收 預 估 費 用 預 計 折 舊 攤 提 預 估 損 益 預 計 分 紅 方 式 員 工 獎 勵 方 案 以 上 之 現 金 流 量 預 估 與 管 控 資 訊 面 對 外 網 站 : 廣 告 行 銷 企 業 形 象 社 群 培 養 對 內 之 管 理 平 台 : 所 有 資 料 變 成 分 析 資 訊 整 合 成 ERP( 如 餐 廳 及 事 前 台 後 台 系 統 ) 遠 端 控 管 由 管 理 一 個 點 到 一 個 面 41
法 務 面 對 外 須 合 乎 當 地 政 府 的 標 準 與 法 規 合 乎 商 標 有 否 侵 權 與 協 力 廠 商 的 合 約 有 否 任 何 之 隱 憂 對 內 員 工 之 權 利 義 務 合 乎 勞 退 新 制 之 規 定 訂 定 超 越 之 激 勵 因 子 訂 定 考 績 不 如 意 者 之 刷 退 機 制 其 他 重 要 因 子 與 職 務 採 購 與 採 購 流 程 服 務 與 服 務 流 程 製 造 與 製 造 流 程 會 計 與 出 納 流 程 應 收 款 轉 投 資 等 42
以 上 即 是 個 人 所 體 會 之 創 業 面 面 觀 現 在 正 有 二 個 案 子 正 在 進 行 未 來 應 該 不 斷 在 此 領 域 精 進 最 深 的 體 會 即 是 無 論 創 業 規 模 是 大 或 小, 最 重 要 是 投 資 人 人 找 對 了, 就 對 了 一 半 人 找 錯 了, 一 開 始 就 是 死 路 所 以 如 果 有 機 會 學 習 觀 人 術 何 妨 憑 直 覺 ( 前 提 是 本 身 是 正 派 與 和 善 者 )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