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 中 文 翻 译 由 中 国 NPPO 审 校 于 2009 年 6 月 国 际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标 准 关 于 建 立 非 疫 产 地 和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要 求 ISPM 第 10 号 出 版 物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第 10 号 出 版 物 1999 年 10 月 国 际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标 准 关 于 建 立 非 疫 产 地 和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要 求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国 际 植 物 保 护 公 约 秘 书 处 1999 年 罗 马
本 出 版 物 中 所 用 名 称 及 介 绍 的 材 料 并 不 意 味 着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对 于 任 何 国 家 领 地 城 市 或 地 区 或 其 当 局 的 法 律 地 位 或 其 边 界 的 划 分 表 示 任 何 意 见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版 权 所 有 者 事 先 许 可, 不 得 以 电 子 机 械 复 印 或 其 它 任 何 形 式 和 方 法 将 本 出 版 物 任 何 部 分 加 以 翻 印 存 入 检 索 系 统 或 传 播 申 请 这 种 许 可 应 致 函 意 大 利 罗 马 Viale delle Terme di Caracalla,00100 联 合 国 粮 农 组 织 新 闻 司 司 长, 并 说 明 翻 印 的 目 的 和 份 数 粮 农 组 织 1999 年
目 录 批 准...1 审 查 及 修 改...2 分 发...3 引 言...4 范 围...4 参 考 资 料...4 定 义 和 缩 写...5 要 求 概 要...7 1.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概 念...7 1.1 非 疫 产 地 和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应 用...7 1.2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与 非 疫 区 之 间 的 区 别...8 2. 一 般 要 求...9 2.1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关 键 要 素...9 2.1.1 有 害 生 物 的 特 性...9 2.2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建 立 和 保 持... 11 2.3 缓 冲 区 要 求...13 3. 文 献 记 录 和 检 查...14 3.1 一 般 记 录...14 3.2 植 物 检 疫 证 书 附 加 声 明...14 3.3 信 息 的 提 供...15
批 准 国 际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标 准 由 国 际 植 物 保 护 公 约 秘 书 处 编 纂, 作 为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全 球 植 物 检 疫 政 策 和 技 术 援 助 计 划 的 一 部 分 该 计 划 为 使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实 现 国 际 统 一 向 粮 农 组 织 成 员 和 其 它 有 关 各 方 提 供 标 准 准 则 及 建 议, 以 期 促 进 贸 易 并 避 免 采 用 诸 如 贸 易 壁 垒 等 无 理 措 施 本 标 准 已 由 粮 农 组 织 大 会 第 二 十 九 届 会 议 于 1999 年 10 月 批 准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总 干 事 雅 克 迪 乌 夫 1
审 查 及 修 改 国 际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标 准 应 定 期 审 查 和 修 改 本 标 准 下 次 审 查 的 时 间 为 2004 年 或 粮 农 组 织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委 员 会 可 能 商 定 的 其 它 时 间 必 要 时 各 项 标 准 将 予 增 补 和 再 版 标 准 持 有 者 应 确 保 使 用 本 标 准 的 现 行 版 本 2
分 发 国 际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标 准 由 国 际 植 物 保 护 公 约 秘 书 处 分 发 给 粮 农 组 织 所 有 成 员 及 区 域 植 物 保 护 组 织 的 执 行 / 技 术 秘 书 处 : - 亚 洲 及 太 平 洋 区 域 植 物 保 护 委 员 会 - 加 勒 比 地 区 植 物 保 护 委 员 会 - 南 锥 体 区 域 植 物 保 护 委 员 会 - 安 第 斯 共 同 体 - 欧 洲 及 地 中 海 区 域 植 物 保 护 委 员 会 - 非 洲 植 物 检 疫 理 事 会 - 北 美 洲 植 物 保 护 组 织 - 区 域 国 际 农 业 卫 生 组 织 - 太 平 洋 植 物 保 护 组 织 3
引 言 范 围 本 标 准 阐 述 关 于 建 立 和 使 用 非 疫 产 地 和 非 疫 生 产 点 作 为 风 险 管 理 的 备 选 方 案, 以 符 合 对 输 入 植 物 植 物 产 品 和 其 他 限 定 物 的 植 物 检 疫 要 求 参 考 资 料 植 物 检 疫 术 语 表,1999 年 ISPM 第 5 号 出 版 物, 粮 农 组 织, 罗 马 有 害 生 物 风 险 分 析 准 则,1996 年 ISPM 第 2 号 出 版 物, 粮 农 组 织, 罗 马 监 测 准 则,1998 年 ISPM 第 6 号 出 版 物, 粮 农 组 织, 罗 马 国 际 植 物 保 护 公 约,1992 年 粮 农 组 织, 罗 马 国 际 植 物 保 护 公 约 新 修 订 本,1997 年 粮 农 组 织, 罗 马 与 国 际 贸 易 有 关 的 植 物 检 疫 原 则,1995 年 ISPM 第 1 号 出 版 物, 粮 农 组 织, 罗 马 建 立 非 疫 区 的 要 求,1996 年 ISPM 第 4 号 出 版 物, 粮 农 组 织, 罗 马 某 一 地 区 有 害 生 物 状 况 的 确 定,1998 年 ISPM 第 8 号 出 版 物, 粮 农 组 织, 罗 马 4
定 义 和 缩 写 缓 冲 区 特 定 有 害 生 物 并 未 发 生 或 发 生 率 低 并 加 以 官 方 防 治 包 围 或 者 毗 邻 侵 染 地 区 侵 染 产 地 非 疫 区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已 经 为 防 止 该 有 害 生 物 扩 散 而 采 取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的 地 区 定 界 调 查 为 确 定 被 某 种 有 害 生 物 侵 染 或 无 此 有 害 生 物 的 地 区 界 线 而 进 行 的 调 查 发 生 调 查 为 确 定 某 地 区 是 否 存 在 有 害 生 物 而 进 行 的 调 查 大 田 在 生 长 着 某 一 商 品 的 产 地 内 划 定 一 块 土 地 无 疫 ( 货 物 大 田 按 植 物 检 疫 程 序 未 能 检 查 出 一 定 数 量 的 有 害 生 物 ( 或 或 产 地 ) 某 种 特 定 有 害 生 物 ) 传 入 监 测 调 查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有 害 生 物 非 疫 区 非 疫 产 地 非 疫 生 产 点 导 致 有 害 生 物 定 殖 的 进 入 为 证 实 一 种 有 害 生 物 种 群 的 特 性 而 进 行 的 持 续 性 调 查 政 府 为 履 行 国 际 植 物 保 护 公 约 中 规 定 的 职 能 而 设 立 的 官 方 机 构 任 何 对 植 物 或 植 物 产 品 有 害 的 植 物 动 物 和 病 原 体 的 种 株 ( 品 ) 系 或 生 物 型 科 学 证 据 表 明 某 种 特 定 有 害 生 物 没 有 发 生 并 且 官 方 能 适 时 保 持 此 状 况 的 地 区 科 学 证 据 表 明 特 定 有 害 生 物 没 有 发 生 并 且 官 方 能 适 时 在 一 定 时 期 保 持 此 状 况 的 地 区 在 科 学 证 据 表 明 特 定 有 害 生 物 没 有 发 生 并 且 官 方 能 适 时 在 一 定 时 期 保 持 此 种 状 况 的 产 地 内 作 为 一 个 单 独 5
单 位 以 与 非 疫 产 地 相 同 的 方 式 加 以 管 理 的 限 定 部 分 植 物 检 疫 出 证 应 用 植 物 检 疫 程 序 签 发 植 物 检 疫 证 书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旨 在 防 止 检 疫 性 有 害 生 物 传 入 和 / 或 扩 散 的 任 何 法 律 法 规 或 官 方 程 序 产 地 限 定 物 调 查 单 一 生 产 或 耕 作 单 位 的 设 施 或 大 田 的 集 合 体 可 包 括 因 植 物 检 疫 目 的 而 单 独 管 理 的 生 产 点 认 为 需 要 采 取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的 任 何 能 藏 带 或 传 播 有 害 生 物 的 植 物 植 物 产 品 仓 储 地 包 装 运 输 工 具 集 装 箱 土 壤 和 其 他 生 物 物 品 或 材 料, 特 别 是 在 涉 及 国 际 运 输 的 情 况 下 在 一 个 地 区 内 为 确 定 有 害 生 物 的 种 群 特 性 或 存 在 品 种 情 况 而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采 取 的 官 方 程 序 6
要 求 概 要 本 标 准 使 用 非 疫 的 概 念, 以 便 输 出 国 向 输 入 国 保 证 其 植 物 植 物 产 品 和 其 它 限 定 物 无 一 种 或 多 种 特 定 有 害 生 物, 符 合 输 入 国 从 非 疫 产 地 进 口 时 的 植 物 检 疫 要 求 在 一 产 地 的 界 定 部 分 作 为 一 个 独 立 单 位 加 以 管 理 并 能 保 持 无 疫 状 态 的 情 形 下, 此 界 定 部 分 可 视 作 非 疫 生 产 点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使 用 取 决 于 有 关 该 有 害 生 物 的 生 物 学 产 地 特 性 生 产 者 的 操 作 能 力 以 及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的 要 求 和 责 任 等 标 准 的 使 用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关 于 建 立 和 保 持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作 为 一 项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的 要 求 包 括 : - 确 定 无 疫 害 的 方 法 - 保 持 无 疫 害 的 方 法 - 核 实 达 到 或 保 持 无 疫 状 态 - 产 品 特 征 货 物 完 整 性 和 植 物 检 疫 安 全 如 有 必 要, 一 个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还 包 括 建 立 和 保 持 一 个 适 当 的 缓 冲 区 支 持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所 需 要 的 行 政 活 动 涉 及 该 系 统 的 文 献 记 录 和 保 持 关 于 所 采 取 措 施 的 适 当 记 录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采 取 的 审 查 和 审 计 程 序 对 支 持 保 证 无 疫 害 和 系 统 评 价 至 关 重 要 还 可 能 需 要 双 边 协 定 和 安 排 1.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概 念 1.1 非 疫 产 地 和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应 用 非 疫 产 地 是 科 学 证 据 表 明 某 种 特 定 有 害 生 物 没 有 发 生 并 且 官 方 能 适 时 在 一 定 时 期 保 持 此 状 况 的 地 区 它 在 输 入 国 有 此 要 求 时 为 输 出 国 提 供 了 一 种 手 段, 确 保 此 产 地 生 产 和 / 或 运 出 的 植 物 植 物 产 品 或 其 它 限 定 物 的 货 物 无 有 关 的 有 害 生 物, 因 为 已 经 证 明 在 有 关 时 期 内 该 地 7
点 没 有 这 种 有 害 生 物 无 疫 状 态 通 过 调 查 和 / 或 生 长 季 节 检 查 来 确 定, 必 要 时 通 过 防 止 该 有 害 生 物 进 入 产 地 的 其 它 方 法 来 保 持 这 些 活 动 得 到 有 关 文 件 的 佐 证 一 种 适 度 的 安 全 可 通 过 从 输 出 年 份 单 一 生 长 季 节 检 查 至 几 年 内 保 持 调 查 和 辅 助 程 序 的 一 种 复 杂 方 法 等 不 同 力 度 的 措 施 来 实 现, 视 有 关 有 害 生 物 当 地 情 况 以 及 输 入 国 可 接 受 的 风 险 程 度 而 定 非 疫 产 地 的 概 念 可 应 用 于 作 为 单 一 生 产 单 位 操 作 的 任 何 场 所 和 一 片 田 地 生 产 者 对 整 个 产 地 采 用 所 需 措 施 如 果 产 地 的 一 个 限 定 部 分 可 作 为 产 地 内 一 个 独 立 的 单 位 加 以 管 理, 则 可 能 保 持 该 地 点 的 无 疫 状 态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产 地 可 认 为 包 含 一 个 非 疫 生 产 点 如 果 有 害 生 物 的 生 物 学 特 性 是 该 有 害 生 物 可 能 从 毗 邻 区 进 入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则 必 须 在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周 围 划 定 一 个 缓 冲 区, 并 在 其 中 采 用 适 当 的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缓 冲 区 的 范 围 和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的 性 质 将 取 决 于 有 害 生 物 的 生 物 学 特 性 以 及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的 内 在 特 性 1.2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与 非 疫 区 之 间 的 区 别 非 疫 产 地 的 概 念 不 同 于 非 疫 区 的 概 念 ( 见 ISPM: 建 立 非 疫 区 的 要 求 ) 非 疫 区 的 目 标 与 非 疫 产 地 的 目 标 相 同, 但 实 现 的 方 法 不 同 非 疫 产 地 与 非 疫 区 之 间 的 每 一 区 别 同 样 适 用 于 非 疫 生 产 点 非 疫 区 比 产 地 大 得 多, 包 括 许 多 产 地, 可 能 扩 大 到 包 括 整 个 国 家 或 若 干 国 家 的 部 分 地 区 非 疫 区 可 由 自 然 屏 障 或 通 常 很 大 的 适 当 缓 冲 区 隔 离 非 疫 产 地 可 位 于 有 关 有 害 生 物 普 遍 存 在, 但 如 果 采 取 措 施 通 过 在 其 毗 邻 区 建 立 缓 冲 区 加 以 隔 离 的 地 区 内 非 疫 区 通 常 多 年 连 续 不 断 地 加 以 保 持, 而 非 疫 产 地 的 状 况 可 能 仅 保 持 一 个 或 几 个 生 长 季 节 非 疫 区 作 为 一 个 整 体 由 输 出 国 的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加 以 管 理 非 疫 产 地 由 生 产 者 在 国 家 植 保 机 构 的 监 督 和 负 责 下 单 独 管 理 如 果 在 某 一 非 疫 区 发 现 有 害 生 物, 整 个 地 区 的 状 况 就 会 令 人 怀 疑 如 果 在 非 疫 产 地 内 发 8
现 有 害 生 物, 则 该 地 点 将 失 去 其 非 疫 地 位, 但 在 采 用 同 一 方 法 的 地 区 内 的 其 他 产 地 却 不 受 直 接 影 响 在 特 殊 情 形 下 这 些 区 别 可 能 并 非 始 终 适 用 位 于 非 疫 区 内 的 一 个 产 地 可 能 事 实 上 符 合 非 疫 产 地 的 要 求, 尽 管 输 入 国 可 要 求 核 证 选 择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区 的 作 为 管 理 方 案, 将 取 决 于 输 出 国 有 关 有 害 生 物 的 实 际 分 布 情 况 有 害 生 物 的 特 性 以 及 行 政 方 面 的 考 虑 这 两 种 方 法 均 提 供 充 分 的 植 物 检 疫 安 全 : 非 疫 区 的 主 要 安 全 在 于 对 包 括 许 多 产 地 的 一 个 地 区 共 同 采 用 措 施 ; 非 疫 产 地 的 主 要 安 全 则 来 自 对 其 具 体 和 强 化 采 用 管 理 程 序 调 查 及 检 查 2. 一 般 要 求 2.1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关 键 要 素 确 保 某 一 产 地 或 某 一 生 产 点 无 疫 状 态 的 可 能 性 取 决 于 : - 有 害 生 物 的 特 性 - 产 地 和 生 产 点 的 特 性 - 生 产 者 的 操 作 能 力 -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的 要 求 和 责 任 2.1.1 有 害 生 物 的 特 性 如 果 有 害 生 物 的 特 性 适 当, 可 在 充 分 安 全 的 程 度 上 宣 布 某 一 产 地 或 某 一 生 产 点 无 特 定 有 害 生 物 适 当 特 性 可 包 括 以 下 方 面 : - 有 害 生 物 ( 或 适 当 时 其 媒 介 ) 的 自 然 扩 散 缓 慢 和 扩 散 距 离 小 - 有 害 生 物 人 工 扩 散 的 可 能 性 小 - 有 害 生 物 的 寄 主 范 围 小 - 有 害 生 物 从 前 几 个 季 节 存 活 下 来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9
- 有 害 生 物 的 繁 殖 率 中 等 或 较 低 - 有 检 测 有 害 生 物 的 充 分 繁 感 的 方 法, 或 通 过 在 适 当 季 节 直 观 检 查 或 在 大 田 或 实 验 室 进 行 试 验 - 有 害 生 物 的 繁 殖 率 中 等 或 较 低 - 有 检 测 有 害 生 物 的 充 分 繁 感 的 方 法, 或 通 过 在 适 当 季 节 直 观 检 查 或 在 大 田 或 实 验 室 进 行 试 验 - 有 害 生 物 的 生 物 学 因 素 ( 如 潜 伏 期 ) 和 产 地 管 理 因 素 尽 可 能 不 与 检 测 工 作 冲 突 - 具 备 有 效 而 切 合 实 际 的 有 害 生 物 治 理 措 施 也 是 建 立 和 保 持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一 项 有 利 条 件 2.1.2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的 特 性 应 达 到 产 地 的 基 本 定 义 ( 即 作 为 一 个 单 独 的 生 产 或 耕 作 单 位 加 以 管 理 ) 产 地 和 生 产 点 以 及 缓 冲 区 还 可 酌 情 要 求 具 有 以 下 某 些 额 外 的 特 性, 视 有 关 有 害 生 物 和 当 地 情 况 而 定 - 地 点 与 可 能 的 有 害 生 物 侵 染 源 保 持 充 分 的 距 离, 并 有 适 当 隔 离 ( 利 用 可 作 为 有 害 生 物 移 动 障 碍 的 自 然 特 征 ) - 界 定 明 确, 具 有 得 到 官 方 承 认 的 界 线 - 有 缓 冲 区 ( 酌 情 ) -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除 那 些 符 合 输 出 条 件 的 寄 主 以 外 无 有 害 生 物 寄 主 - 缓 冲 区 ( 酌 情 ) 无 有 害 生 物 寄 主 或 对 这 些 寄 主 藏 带 的 有 害 生 物 有 充 分 控 制 2.1.3 生 产 者 的 操 作 能 力 生 产 者 应 具 有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认 为 足 以 防 止 有 害 生 物 生 10
物 进 入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并 采 用 适 当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保 持 无 疫 状 态 的 规 定 的 管 理 技 术 和 操 作 能 力 生 产 者 或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还 应 具 备 必 要 时 在 缓 冲 区 采 取 适 当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的 能 力 2.1.4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的 要 求 和 责 任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应 规 定 生 产 者 必 须 予 以 满 足 的 特 定 要 求, 以 便 该 机 构 宣 布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能 给 予 所 需 程 度 的 植 物 检 疫 安 全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负 责 核 实 无 疫 状 态 的 调 查 检 查 和 其 它 方 法 对 任 何 特 定 有 害 生 物 和 寄 主 而 言, 所 需 管 理 方 法 一 般 普 遍 为 人 们 所 知, 可 在 任 何 国 家 采 用 适 当 时,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可 提 供 这 些 管 理 方 面 方 面 的 培 训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应 检 查 输 入 国 的 法 规 和 / 或 双 边 确 定 条 件, 确 保 能 够 得 到 遵 守 2.2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建 立 和 保 持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在 建 立 和 保 持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方 面 应 考 虑 四 项 主 要 成 份, 它 们 是 : - 确 定 无 疫 害 的 方 法 - 保 持 无 疫 害 的 方 法 - 核 实 达 到 和 保 持 无 疫 害 状 态 - 产 品 特 性 货 物 完 整 性 和 植 物 检 疫 安 全 2.2.1 确 定 无 疫 害 的 方 法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通 常 应 规 定 生 产 者 须 满 足 的 一 系 列 条 件, 使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随 后 能 够 宣 布 为 无 疫 害 状 态 这 些 要 求 将 涉 及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 以 及 适 当 时 缓 冲 区 ) 的 特 性 和 生 产 者 的 操 作 能 力 生 产 者 ( 或 其 组 织 ) 与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之 间 可 能 需 要 签 订 正 式 协 定, 以 确 保 采 取 具 体 措 施 11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可 要 求 在 输 出 货 物 核 证 年 份 以 前 一 年 或 几 年 进 行 官 方 调 查, 核 实 无 疫 状 态 以 这 种 方 式 核 实 无 疫 状 态 所 使 用 的 方 法 可 能 与 输 出 年 份 核 实 无 疫 状 态 ( 见 2.2.3 节 ) 所 使 用 的 方 法 相 同 或 不 同 在 其 它 情 况 下,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可 能 仅 要 求 在 生 产 年 份 核 实 无 疫 状 态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和 生 产 者 的 目 标 一 般 将 是 在 若 干 年 内 持 续 保 持 某 一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的 无 疫 状 态 应 对 以 下 情 况 作 出 具 体 规 定 : 如 果 在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或 缓 冲 区 内 检 测 到 有 害 生 物, 则 撤 消 无 疫 地 位 ; 最 终 重 新 确 立 和 核 实 无 疫 状 态, 包 括 调 查 其 原 因 和 考 虑 防 止 今 后 失 败 的 措 施 如 果 建 立 非 疫 生 产 点, 可 使 用 定 界 调 查 来 确 定 其 范 围 2.2.2 保 持 无 疫 害 的 方 法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通 常 要 求 在 生 长 季 节 之 前 和 / 或 在 生 长 季 节 期 间 对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 以 及 适 当 时 对 缓 冲 区 ) 采 用 具 体 的 措 施, 并 负 责 全 面 指 导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以 确 保 达 到 这 些 要 求 其 目 的 是 防 止 有 害 生 物 传 入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或 消 灭 原 先 未 检 测 到 的 侵 染 这 些 措 施 可 包 括 : - 预 防 措 施 ( 如 无 疫 繁 殖 材 料 消 除 其 它 寄 主 ) - 排 除 措 施 ( 如 物 理 障 碍 屏 障 对 设 备 机 械 土 壤 和 生 长 媒 介 的 控 制 ) - 有 害 生 物 防 治 措 施 ( 如 培 养 方 法 处 理 和 抗 性 栽 培 品 种 ) 应 要 求 生 产 者 : - 向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通 报 任 何 怀 疑 或 实 际 发 生 有 害 生 物 的 情 况 - 在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规 定 的 时 期 内 保 持 有 关 的 栽 培 和 12
有 害 生 物 防 治 程 序 记 录 2.2.3 核 实 达 到 或 保 持 无 疫 状 态 无 疫 状 态 的 核 实 工 作 由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的 工 作 人 员 或 该 机 构 充 分 授 权 的 人 员 进 行 他 们 为 评 价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 以 及 必 要 时 缓 冲 区 ) 的 无 疫 状 态 开 展 具 体 调 查 这 些 调 查 最 常 见 的 形 式 是 大 田 检 查 ( 也 称 生 长 季 节 检 查 ), 但 也 可 包 括 其 它 检 测 方 式 ( 抽 样 然 后 进 行 实 验 室 试 验 诱 捕 土 壤 测 试 等 等 ) 无 疫 状 态 可 通 过 规 定 数 量 或 经 常 的 检 查 或 试 验 ( 如 每 月 进 行 三 次 检 查 ) 来 核 实 检 查 或 其 它 程 序 可 涉 及 单 一 生 长 季 节, 或 可 要 求 在 若 干 季 节 进 行 可 要 求 在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对 收 获 后 商 品 进 行 检 查 或 试 验 也 可 要 求 若 干 年 无 疫 状 况, 可 禁 止 前 几 年 在 该 地 点 种 植 寄 主 植 物 核 查 程 序 应 以 设 计 将 产 地 划 分 成 若 干 单 独 地 块 为 基 础, 可 根 据 有 害 生 物 及 其 症 状 通 过 全 面 估 计 或 取 样 进 行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周 周 地 区 的 有 害 生 物 存 在 状 况 可 影 响 所 需 调 查 的 强 度 2.2.4 产 品 特 性 货 物 完 整 性 和 植 物 检 疫 安 全 可 能 需 要 采 取 核 查 措 施 保 持 产 品 特 性 ( 加 贴 标 签 以 确 保 可 追 踪 到 非 疫 产 地 ) 和 货 物 的 完 整 性 产 品 收 获 后 应 保 持 其 植 物 检 疫 安 全 2.3 缓 冲 区 要 求 在 适 当 情 况 下,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建 立 和 保 持 包 括 与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有 关 的 缓 冲 区 的 程 序 缓 冲 区 的 范 围 应 由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根 据 有 害 生 物 可 能 在 生 长 季 节 期 间 自 然 扩 散 的 距 离 来 确 定 应 在 一 个 或 几 个 生 长 季 节 以 适 当 频 率 进 行 13
监 测 调 查 如 果 在 缓 冲 区 检 测 到 有 害 生 物, 有 待 采 取 的 行 动 将 取 决 于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的 要 求 产 地 或 生 产 点 的 无 疫 地 位 可 被 取 消, 或 可 要 求 在 缓 冲 区 采 取 有 关 防 治 措 施, 无 论 如 何, 应 事 先 核 实 是 否 进 行 调 查 或 采 取 防 治 措 施 可 酌 情 建 立 适 当 的 程 序 以 便 支 持 保 证 保 持 无 疫 状 态 ( 地 方 报 告 / 通 知 和 宣 传, 地 方 条 例 防 治 / 消 灭 检 测 到 的 有 害 生 物 ) 3. 文 献 记 录 和 检 查 对 在 建 立 和 保 持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方 面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包 括 酌 情 在 缓 冲 区 采 取 的 措 施, 应 予 适 当 记 录 并 定 期 检 查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应 采 用 现 场 审 计 检 查 和 系 统 评 价 程 序 3.1 一 般 记 录 应 酌 情 拥 有 关 于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为 建 立 一 般 的 及 与 特 定 有 害 生 物 有 关 的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而 采 用 的 行 政 方 法 的 记 录, 其 中 包 括 所 使 用 的 监 督 方 法 ( 包 括 检 查 调 查 和 监 测 ) 对 存 在 有 害 生 物 作 出 反 应 的 程 序 以 及 确 保 产 品 特 性 货 物 完 整 性 和 植 物 检 疫 安 全 的 程 序 的 详 细 情 况 还 应 酌 情 拥 有 关 于 某 一 产 地 生 产 点 和 任 何 有 关 缓 冲 区 与 批 准 某 一 生 长 季 节 为 无 疫 状 态 而 采 取 具 体 行 动 的 记 录, 包 括 调 查 结 果 和 有 害 生 物 治 理 记 录 ( 如 植 物 检 疫 处 理 的 种 类 和 日 期 抗 性 栽 培 品 种 的 使 用 ) 撤 消 和 恢 复 无 疫 状 态 的 程 序 应 予 记 录 因 有 关 的 有 害 生 物 需 要 高 度 植 物 检 疫 安 全 而 必 须 为 建 立 和 保 持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采 取 复 杂 措 施 时, 可 能 需 要 一 项 执 行 计 划 这 项 计 划 将 酌 情 以 双 边 协 定 或 安 排 为 基 础, 列 出 系 统 操 作 中 所 需 要 的 具 体 细 节, 包 括 所 涉 及 的 生 产 者 和 贸 易 商 的 作 用 及 责 任 3.2 植 物 检 疫 证 书 附 加 声 明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为 某 一 货 物 签 发 植 物 检 疫 证 书, 证 实 其 已 经 达 到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要 求 输 入 国 可 要 求 为 此 提 供 有 关 植 物 检 疫 证 书 的 适 当 附 加 声 明 14
3.3 信 息 的 提 供 输 出 国 的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应 根 据 要 求 向 输 入 国 的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提 供 建 立 和 保 持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基 本 原 理 当 双 边 安 排 或 协 定 有 此 规 定 时, 输 出 国 的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应 迅 速 向 输 入 国 的 国 家 植 物 保 护 机 构 提 供 有 关 建 立 或 撤 销 非 疫 产 地 或 非 疫 生 产 点 的 信 息 15
如 欲 进 一 步 了 解 关 于 植 物 检 疫 措 施 的 国 际 标 准, 准 确 和 建 议 以 及 现 有 出 版 物 的 完 整 清 单, 请 与 以 下 单 位 联 系 : 国 际 植 物 保 护 公 约 秘 书 处 信 函 寄 :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植 物 保 护 处 国 际 植 物 保 护 公 约 秘 书 处 Viale delle Terme di Caracalla 00100 Rome,Italy 传 真 : +(39)(06)57056347 电 子 函 件 :ippc@fao.org 或 访 问 我 们 的 万 维 网 站 : http://www.fao.org/waicent /FaoInfo/Agricult/AGP/ AGPP/PQ/ Default.htm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