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简 报 第 5 期 卫 生 部 医 管 司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办 公 室 二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十 日 工 作 动 态 目 录 卫 生 部 医 管 司 关 于 印 发 第 二 次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纪 要 的 通 知... 1 卫 生 部 医 管 司 孙 阳 副 司 长 在 第 二 次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上 讲 话 要 点... 3 考 核 结 果 的 处 理... 4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关 于 做 好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编 辑 工 作 的 通 知... 8 省 级 地 区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方 案 参 考 模 板... 11 各 地 简 讯 2011 年 宁 夏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理 论 考 试 顺 利 结 束... 17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宁 夏 编 辑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召 开... 18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湖 北 编 辑 委 员 会 成 立... 18 福 建 省 召 开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编 辑 委 员 会 工 作 会 议... 19 卫 生 部 医 管 司 督 导 组 赴 湖 北 重 庆 安 徽 湖 南 调 研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19 鹤 岗 市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经 验 介 绍... 20 海 南 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推 进 会 召 开... 22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海 南 编 辑 委 员 会 成 立... 23 信 息 系 统 专 栏 信 息 系 统 功 能 优 化 更 新 说 明... 23
工 作 动 态 栏 目 名 称 2 卫 医 管 医 疗 便 函 2011 174 号 卫 生 部 医 管 司 关 于 印 发 第 二 次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纪 要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卫 生 厅 局 医 管 ( 医 政 ) 处,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卫 生 局 医 政 处 : 为 进 一 步 加 大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力 度, 提 高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管 理 水 平,2011 年 10 月 11 日, 我 司 在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召 开 了 第 二 次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现 将 第 二 次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纪 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学 习 贯 彻 卫 生 部 医 疗 服 务 监 管 司 二 一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第 二 次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纪 要 2011 年 10 月 11 日 上 午, 由 卫 生 部 医 管 司 主 办,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承 办 的 第 二 次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在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召 开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会 长 殷 大 奎 卫 生 部 医 管 司 副 司 长 孙 阳 出 席 会 议 并 讲 话 各 省 级 卫 生 厅 局 医 管 ( 医 政 ) 处 负 责 人 和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等 共 160 余 人 出 席 会 议 会 议 由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常 务 副 会 长 兼 秘 书 长 杨 镜 主 持 会 议 指 出, 今 年 以 来, 各 地 按 照 卫 生 部 的 要 求, 积 极 克 服 人 力 财 -1-
力 物 力 等 方 面 的 困 难, 大 力 推 进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建 立 了 工 作 机 构, 健 全 了 工 作 机 制, 建 立 了 信 息 化 的 工 作 平 台, 启 动 了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准 备 工 作,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取 得 阶 段 性 成 果 同 时 也 存 在 部 分 地 方 对 定 期 考 核 的 认 识 还 不 到 位, 对 统 一 使 用 信 息 化 管 理 手 段 的 重 要 性 必 要 性 认 识 不 充 分, 考 核 标 准 不 完 善, 方 法 不 统 一 等 问 题 会 议 要 求, 下 一 步 重 点 做 好 以 下 工 作 : 一 继 续 加 大 政 策 宣 传 贯 彻 力 度, 全 面 贯 彻 卫 生 部 对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的 基 本 要 求 和 总 体 部 署, 有 计 划 有 步 骤 地 推 进 各 项 工 作, 逐 步 实 现 全 国 工 作 的 步 调 一 致 工 作 还 没 有 启 动 的 地 区, 要 尽 快 启 动 二 紧 紧 依 托 信 息 化 手 段, 积 极 做 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的 推 广 应 用, 做 好 与 现 有 信 息 系 统 的 互 联 互 通, 确 保 在 今 年 年 底, 全 国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全 面 使 用 信 息 系 统 开 展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提 高 考 核 工 作 的 效 率 和 水 平 三 规 范 考 核 程 序, 统 一 考 核 标 准, 做 好 本 单 位 各 项 医 师 管 理 制 度 与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要 求 的 衔 接 与 整 合, 避 免 对 医 师 的 重 复 考 核 ; 进 一 步 完 善 考 核 标 准 和 程 序, 在 全 国 统 一 标 准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本 地 区 本 单 位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有 针 对 性 的 细 化 标 准 -2-
卫 生 部 医 管 司 孙 阳 副 司 长 在 第 二 次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上 讲 话 要 点 卫 生 部 医 管 司 孙 阳 副 司 长 在 第 二 次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上 作 了 重 要 讲 话 孙 副 司 长 总 结 肯 定 了 今 年 工 作 所 取 得 的 成 绩, 同 时 指 出 了 若 干 问 题, 并 对 下 一 阶 段 工 作 提 出 了 要 求, 着 重 指 出 : 下 一 步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的 重 点 是 以 三 大 体 系 为 支 撑, 以 两 个 服 务 为 手 段, 实 现 两 个 统 一 三 大 体 系 中 第 一 个 是 要 构 建 考 核 管 理 工 作 体 系, 在 这 方 面 我 们 经 过 研 究 探 索, 编 制 了 全 国 和 地 方 的 工 作 流 程 图, 明 确 了 考 核 工 作 的 流 程 和 程 序 ; 第 二 个 是 要 构 建 执 业 标 准 与 考 核 质 量 体 系, 为 了 体 现 公 平 性 和 权 威 性, 我 们 要 逐 步 建 立 各 专 业 的 执 业 标 准, 细 化 量 化 工 作 成 绩 职 业 道 德 的 评 定 指 标 ; 第 三 个 是 要 构 建 定 期 考 核 服 务 体 系, 重 点 提 供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和 考 试 内 容 服 务, 即 统 一 编 制 全 国 性 考 纲 题 库 和 教 纲 教 材 -3-
考 核 结 果 的 处 理 一 考 核 结 果 通 知 书 执 业 医 师 经 卫 生 部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完 成 各 项 考 核, 系 统 将 自 动 生 成 具 有 全 国 统 一 且 唯 一 性 编 码 的 本 人 考 核 结 果 通 知 书 医 师 可 上 网 查 看, 根 据 需 要 可 下 载 打 印, 至 相 关 考 核 办 公 室 盖 章, 作 为 医 师 多 点 执 业 或 流 动 的 定 期 考 核 证 明 考 核 合 格 者, 根 据 需 要 可 下 载 通 知 书 并 至 省 级 考 核 管 理 办 公 室 盖 章 考 核 不 合 格 者, 参 加 3-6 个 月 培 训 后 复 考 : 1. 登 陆 中 国 医 师 网 ( www.cmda.org.cn) 参 加 培 训 2. 技 能 培 训 : 凭 通 知 至 本 省 市 基 地 参 加 培 训 -4-
本 考 核 结 果 通 知 书, 系 经 培 训 后 再 考 核 取 得 的 考 核 结 果 通 知 书 按 有 关 规 定, 经 培 训 再 考 核 通 过 的 执 业 医 师, 在 本 周 期 内 不 得 评 优 和 晋 升 考 核 不 合 格 者, 经 培 训 后 再 次 考 试, 系 统 将 自 动 生 成 复 考 结 果 通 知 书 -5-
二 不 合 格 处 理 通 知 书 为 了 加 强 对 定 期 考 核 不 合 格 者 处 理, 保 障 考 核 政 策 落 到 实 处, 考 核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我 们 提 供 了 全 国 统 一 的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不 合 格 处 理 通 知 书, 供 参 考 使 用, 以 方 便 全 国 规 范 操 作 和 信 息 统 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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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医 师 协 会 关 于 做 好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编 辑 工 作 的 通 知 ( 医 协 发 2011 39 号 ) 各 省 级 专 家 组 : 9 月 6 日, 卫 生 部 与 我 会 在 京 联 合 召 开 了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编 辑 委 员 会 成 立 暨 第 一 次 工 作 会 议 ( 以 下 简 称 会 议 ), 会 上 成 立 了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编 辑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编 委 会 ), 在 全 国 编 委 会 下, 依 据 我 会 二 级 机 构 和 各 省 级 专 家 资 源, 组 建 各 专 业 编 委 会 和 各 省 级 专 家 组,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以 我 会 各 专 科 医 师 分 会 专 家 为 主 和 各 省 级 专 家 组 结 合 的 方 式, 研 究 编 制 各 专 业 执 业 标 准 ; 编 撰 全 国 统 一 的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考 纲 题 库 和 教 纲 教 材 ; 制 定 培 训 方 案, 逐 步 完 善 考 试 与 培 训 体 系 为 贯 彻 落 实 会 议 精 神, 现 将 有 关 工 作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健 全 组 织 机 构, 上 报 成 员 名 单 各 省 级 专 家 组 组 长 和 副 组 长 代 表 当 地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专 家 组 负 责 牵 头, 会 同 由 本 省 专 家 组 组 长 推 荐 并 经 当 地 考 核 办 公 室 审 核 的 其 他 专 家, 在 当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考 核 办 公 室 的 领 导 和 指 导 下, 依 据 卫 生 部 和 我 会 考 核 办 公 室 的 要 求, 召 开 成 立 会 议, 组 建 省 级 编 委 会 ( 全 称 :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省 / 市 编 辑 委 员 会 ), 健 全 组 织, 落 实 办 公 场 地, 传 达 会 议 精 神, 转 发 文 件 资 料, 宣 传 定 期 考 核 政 策, 尽 快 做 好 任 务 分 配 布 臵, 制 定 工 作 计 划 表, 制 作 省 级 编 委 会 铭 牌, 挂 牌 开 展 工 作 各 省 级 编 委 会 应 当 将 委 员 名 单 和 工 作 计 划 表 上 报 我 会, 由 我 会 统 一 -8-
颁 发 聘 书 各 省 级 编 委 会 需 做 好 委 员 监 督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工 作 不 作 为 的 委 员 应 当 取 消 委 员 任 职 资 格 二 制 定 执 业 标 准, 建 设 考 纲 题 库 由 于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具 有 专 业 性 长 期 性 系 统 性 强 的 特 点, 依 据 先 易 后 难 分 步 实 施 确 保 底 线 的 原 则, 本 周 期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拟 根 据 医 师 执 业 范 围 所 涉 考 试 大 纲, 按 基 础 知 识 专 业 知 识 相 关 专 业 知 识 内 容 进 行 划 分, 同 时 针 对 具 体 知 识 点 分 基 本 掌 握 应 该 掌 握 熟 练 掌 握 三 个 档 次, 其 中 熟 练 掌 握 针 对 基 础 及 简 易 知 识 点, 应 该 掌 握 和 基 本 掌 握 针 对 中 难 度 知 识 点 各 省 级 编 委 会 可 参 考 国 家 医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职 称 晋 升 考 试 考 纲 题 库 的 要 求 与 体 例 形 式, 在 现 有 考 纲 题 库 的 基 础 上, 于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本 周 期 考 纲 题 库 的 审 核 补 充 修 订, 做 好 属 性 划 分 工 作, 并 会 同 专 业 编 委 会 有 关 专 家, 依 据 考 纲, 编 撰 教 纲 教 材 各 地 方 提 交 试 题 总 数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500 道 教 纲 即 对 考 纲 的 深 入 解 读, 教 材 的 编 撰 必 须 明 确 指 导 思 想 和 编 写 体 例, 既 要 紧 密 围 绕 本 周 期 考 试 的 重 点 难 点, 又 要 体 现 执 业 医 师 开 展 临 床 诊 疗 工 作 的 基 本 参 考 标 准 由 各 专 业 编 委 会 主 任 委 员 负 责 最 终 审 核 把 关 随 着 定 期 考 核 体 系 的 逐 步 成 熟, 在 之 后 的 考 核 周 期 里, 考 试 将 逐 步 细 化 到 三 级 学 科 各 地 方 是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的 落 脚 点, 国 家 级 考 纲 题 库 的 建 设 必 须 兼 顾 地 方 元 素 各 省 级 编 委 会 应 当 会 同 当 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考 核 办 公 室, 重 点 关 注 当 地 特 色 专 科 和 地 方 常 见 病 多 发 病, 并 根 据 医 师 职 称 执 业 年 限 等 指 标, 与 专 业 编 委 会 有 关 专 家 一 同 制 定 相 关 学 科 执 业 -9-
标 准, 充 分 发 扬 当 地 优 势 诊 疗 经 验 和 技 术 特 长, 量 化 工 作 成 绩 和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的 评 定 要 求 三 使 用 卫 生 部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题 库 管 理 系 统, 编 辑 录 入 题 目 受 卫 生 部 委 托, 为 加 强 题 库 管 理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我 会 依 托 信 息 化 手 段, 已 建 立 卫 生 部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题 库 管 理 系 统, 供 地 方 考 核 办 用 户 直 接 调 用 题 库 信 息 完 成 命 题 组 卷 各 省 级 编 委 会 凭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登 陆 网 址 :http://item.cmda.org.cn, 可 对 相 关 专 业 题 库 进 行 网 上 远 程 添 加 修 改 等 操 作, 通 过 使 用 该 系 统 实 现 题 库 的 长 效 管 理 和 完 善 更 新 四 借 鉴 国 外 经 验, 开 展 交 流 合 作 各 省 级 编 委 会 在 制 定 执 业 标 准 和 培 训 计 划 过 程 中, 可 充 分 运 用 借 鉴 国 外 对 医 师 执 照 管 理 和 资 格 再 认 证 制 度 的 成 熟 经 验, 并 与 我 国 医 师 执 业 现 状 相 结 合, 将 国 外 成 功 经 验 和 制 度 融 入 到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中 同 时, 有 条 件 的 地 方 可 邀 请 国 外 相 关 专 家 来 华 演 讲 座 谈, 通 过 面 对 面 的 学 习 与 交 流, 帮 助 和 促 进 我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的 发 展 五 克 服 困 难, 顺 利 完 成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是 一 项 面 广 量 大 的 长 期 性 系 统 工 程, 目 前 我 会 考 核 办 正 在 积 极 向 上 级 单 位 申 请 工 作 经 费, 但 申 请 流 程 复 杂, 花 费 时 间 较 长, 而 各 地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任 务 紧 迫, 建 议 各 省 级 编 委 会 前 期 联 系 相 关 医 药 企 业, 争 取 支 持, 可 通 过 现 场 面 授 会 议 网 上 课 件 辅 导 丛 书 作 为 企 业 适 度 宣 传 回 报, 努 力 克 服 困 难, 把 编 制 各 专 业 考 纲 题 库 教 纲 教 材 等 工 作 作 为 首 要 任 务 开 展 起 来 -10-
省 级 地 区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方 案 参 考 模 板 依 据 卫 生 部 有 关 要 求,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情 况, 我 省 本 周 期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方 案 制 定 如 下 : 一 考 核 依 据 ( 一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 二 )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 卫 医 发 2007 66 号, 以 下 简 称 办 法 ); ( 三 ) 卫 生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卫 办 医 管 发 2010 208 号, 以 下 简 称 通 知 ); ( 四 ) 省 定 期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二 组 织 领 导 省 卫 生 厅 组 建 由 省 厅 领 导 相 关 处 室 负 责 人 卫 生 行 业 组 织 及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代 表 等 组 成 的 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对 全 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管 理 管 理 委 员 会 下 设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设 在, 负 责 处 理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日 常 事 务 性 工 作 各 地 级 市 区 / 县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参 照 省 级 模 式 成 立 本 辖 区 内 的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组 织 各 级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领 导 及 办 事 组 织 机 构 的 建 设 情 况 于 年 月 日 前 报 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办 公 室 三 考 核 程 序 ( 一 ) 召 开 启 动 会 议, 发 放 系 统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11-
全 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启 动 会 暨 信 息 系 统 培 训 会 议 定 于 年 月 日 召 开 依 据 卫 生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统 一 使 用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的 通 知 ( 卫 办 医 管 函 2011 146 号 ), 各 单 位 应 当 统 一 使 用 信 息 系 统 ( 网 址 :http://dqkh.cmda.gov.cn) 开 展 考 核 工 作 省 卫 生 厅 将 统 一 发 放 各 市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省 直 属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各 市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为 辖 区 内 的 区 ( 县 )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创 建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 各 区 ( 县 )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为 辖 区 内 的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创 建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 被 考 核 医 师 的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由 对 口 的 考 核 机 构 或 其 所 在 的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创 建 ( 二 ) 考 核 机 构 申 请 与 审 批 符 合 办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并 愿 意 承 担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的 机 构 或 组 织 于 月 日 前 登 录 信 息 系 统, 完 善 机 构 材 料 并 提 交 申 请, 主 管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收 到 材 料 后, 应 当 在 30 日 内 确 定 是 否 委 托 其 为 考 核 机 构, 并 在 官 方 网 站 公 布 已 审 批 确 定 的 考 核 机 构 名 单, 公 布 后 15 日 内 上 报 省 级 考 核 办 备 案, 省 级 考 核 办 经 省 级 卫 生 厅 / 局 统 一 报 送 至 卫 生 部 备 案 ( 三 ) 考 核 机 构 指 定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按 通 知 的 规 定 于 月 日 前 为 考 核 机 构 指 派 负 责 考 核 的 医 师 所 在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接 受 考 核 的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应 当 将 本 机 构 的 医 师 名 单 及 相 关 资 料 在 月 日 前 上 报 指 定 的 考 核 机 构 ( 四 ) 简 易 程 序 与 一 般 程 序 确 定 -12-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办 法 第 二 十 一 条 的 要 求, 严 格 掌 握 简 易 程 序 的 执 行 标 准 1. 一 般 程 序 考 核 应 当 按 照 如 下 程 序 执 行 : (1) 本 年 度 须 参 加 考 核 的 医 师 填 写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表 ( 一 般 程 序 ), 并 于 月 日 前 提 交 至 所 在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 (2)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对 医 师 进 行 工 作 成 绩 职 业 道 德 评 定, 在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表 ( 一 般 程 序 ) 上 签 署 评 定 意 见, 并 于 当 年 月 日 前 报 送 至 考 核 机 构 ; (3) 考 核 机 构 对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提 交 的 工 作 成 绩 职 业 道 德 评 定 意 见 进 行 复 核, 并 于 当 年 月 日 前 公 布 需 要 接 受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的 医 师 名 单 ; (4) 考 核 机 构 根 据 办 法 的 规 定, 于 当 年 月 日 前 对 需 接 受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的 医 师 进 行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并 在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表 ( 一 般 程 序 ) 上 签 署 意 见 ; (5) 考 核 机 构 在 当 年 月 日 前 将 医 师 考 核 结 果 报 委 托 其 考 核 的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同 时 书 面 通 知 被 考 核 医 师 所 在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2. 简 易 程 序 考 核 应 当 按 照 如 下 程 序 执 行 : (1) 申 请 简 易 程 序 考 核 的 医 师 填 写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表 ( 简 易 程 序 ),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签 署 意 见 并 于 当 年 3 月 31 日 前 提 交 至 考 核 机 构 ; (2) 考 核 机 构 对 提 交 的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在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表 ( 简 易 程 序 ) 上 签 署 意 见, 并 于 当 年 4 月 15 日 前 公 布 适 用 简 易 程 序 考 核 的 医 -13-
师 名 单, 未 通 过 审 核 的 医 师 应 当 接 受 一 般 程 序 考 核 并 补 填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表 ( 一 般 程 序 ) ( 五 ) 做 好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工 作 1. 考 试 对 象 及 内 容 考 试 对 象 : 参 加 本 周 期 一 般 程 序 考 核, 按 卫 生 部 及 省 卫 生 厅 规 定, 应 当 通 过 考 试 形 式 进 行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的 执 业 / 助 理 医 师 考 试 内 容 :(1) 国 家 及 卫 生 部 相 关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人 文 医 学 ;(2) 根 据 医 师 执 业 类 别 ( 临 床 中 医 口 腔 公 共 卫 生 ) 考 察 本 周 期 应 该 掌 握 的 医 学 基 本 理 论 基 础 知 识 基 本 技 能 等 应 知 应 会 内 容 2. 考 试 组 织 管 理 及 形 式 全 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理 论 考 试, 实 行 属 地 化 管 理 和 分 级 负 责 制 以 市 为 单 位, 负 责 本 地 区 医 师 理 论 考 试 的 组 织 管 理 各 市 考 核 办 负 责 落 实 当 地 考 点 考 场, 组 织 考 试 报 名, 确 定 本 级 地 区 考 试 时 间 现 场 监 督 等 考 务 管 理 工 作 省 考 核 办 公 室 根 据 全 国 考 纲 和 题 库 负 责 本 省 考 试 的 命 题 制 定 全 省 考 试 计 划 划 定 本 周 期 全 省 医 学 理 论 考 试 合 格 分 数 线 和 考 试 成 绩 管 理 考 试 形 式 : 计 算 机 人 机 对 话 方 式, 统 一 使 用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考 试 平 台 3 考 试 流 程 及 时 间 安 排 全 省 本 周 期 理 论 考 试 时 间 为 2011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考 试 时 间 每 场 90 分 钟 / 场, 各 区 ( 县 ) 考 核 办 公 室 在 此 时 间 段 内, 择 时 确 定 并 公 布 本 地 区 考 试 与 培 训 时 间 ( 网 上 报 名 准 考 证 打 印 和 机 考 时 间, 以 及 辅 导 培 训 资 料 征 订 发 放 时 间 ) -14-
4 考 前 准 备 各 级 各 类 考 核 机 构 卫 生 机 构 和 执 业 医 师 凭 各 自 卫 生 部 信 息 系 统 的 原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登 录 考 试 平 台, 完 成 相 关 操 作 (1) 命 题 组 卷 由 省 考 核 办 根 据 全 国 考 纲 题 库, 通 过 考 试 平 台 调 用 全 国 题 库 进 行 命 题 组 卷 (2) 考 场 分 配 和 考 试 时 间 设 臵 考 试 实 施 前, 各 考 核 机 构 应 及 时 安 排 考 场 及 座 位, 并 通 过 考 试 平 台 进 行 考 场 设 臵, 考 生 分 配 与 管 理, 在 省 考 核 办 规 定 的 时 间 段 内 设 臵 考 试 计 划, 公 布 考 试 信 息 考 场 要 求 可 以 容 纳 50 人 以 上 人 机 对 话 操 作 无 网 络 条 件 地 区 可 通 过 搭 建 局 域 网 环 境 组 织 考 试 确 实 无 网 络 环 境 条 件 地 区, 向 省 考 核 办 提 出 申 请, 可 打 印 纸 质 试 卷, 供 现 场 集 中 纸 质 笔 试 各 有 关 单 位 应 当 严 格 做 好 试 题 保 密 工 作 (3) 考 试 报 名 本 次 理 论 考 试 直 接 关 系 到 本 周 期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结 果 的 合 格 与 否, 各 单 位 要 按 照 统 一 部 署 和 要 求, 做 好 宣 传 和 报 名 组 织 工 作, 以 保 证 考 试 顺 利 进 行 个 人 报 名 医 师 登 录 考 试 平 台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选 择 考 试 时 间 和 地 点, 并 自 行 打 印 准 考 证 团 体 报 名 各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机 构 组 织 本 机 构 考 试 对 象 进 行 团 体 报 名, 由 各 单 位 统 一 打 印 准 考 证, 并 发 放 予 应 考 人 员 -15-
(4) 成 绩 查 询 参 加 网 络 机 考 的 医 师 可 在 考 试 结 束 即 时 查 看 考 分 最 终 考 核 结 果 可 登 录 卫 生 部 信 息 系 统 查 询 ( 查 询 时 间 另 行 通 知 ) 考 核 合 格 者, 根 据 个 人 需 要 可 经 信 息 系 统 下 载 考 核 结 果 通 知 书, 并 至 省 考 核 办 加 盖 印 章, 同 时, 省 级 考 核 办 在 其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执 业 记 录 栏 上 粘 贴 印 有 合 格 字 样 的 激 光 防 伪 贴 实 践 技 能 考 试 方 案 另 发 ( 六 ) 不 合 格 结 果 的 处 理 根 据 医 师 法 规 定, 未 参 加 考 试 的 医 师 视 为 本 周 期 考 核 不 合 格 对 考 核 不 合 格 者 将 实 行 名 单 公 示, 由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责 令 其 暂 停 执 业 活 动 3 个 月 至 6 个 月, 并 接 受 统 一 培 训 暂 停 执 业 活 动 期 满, 由 考 核 机 构 再 次 进 行 考 核 对 再 次 考 核 合 格 者, 允 许 其 继 续 执 业, 但 该 医 师 在 本 考 核 周 期 内 不 得 评 优 和 晋 升 医 师 可 经 信 息 系 统 下 载 考 核 结 果 通 知 书 ( 复 考 合 格 ), 并 至 省 考 核 办 加 盖 印 章, 同 时, 省 级 考 核 办 在 其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执 业 记 录 栏 上 粘 贴 印 有 复 考 合 格 字 样 的 激 光 防 伪 贴 ; 对 再 次 考 核 仍 不 合 格 者,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将 注 销 其 注 册, 并 收 回 其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以 上 ( 二 ) ( 三 ) ( 四 ) ( 五 ) ( 六 ) 项 工 作 均 可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操 作 完 成, 所 涉 表 格 资 料 信 息, 根 据 需 要 均 可 下 载 打 印, 按 需 分 类 装 订, 建 册 归 档 保 管 希 望 各 单 位 和 医 师 高 度 重 视 本 次 考 核 四 监 督 检 查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要 认 真 抓 好 办 法 的 贯 彻 落 实, 加 强 对 下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工 作 的 指 导 和 监 督, 对 考 核 工 作 的 情 况 和 -16-
效 果 进 行 检 查, 对 考 核 机 构 的 考 核 结 果 进 行 抽 查 核 实, 保 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的 顺 利 开 展 检 查 工 作 中 发 现 考 核 机 构 存 在 办 法 第 二 十 九 条 所 列 行 为 的, 相 关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责 令 其 改 正, 情 节 严 重 的 应 当 取 消 其 两 个 考 核 周 期 以 上 的 考 核 机 构 资 格 ; 发 现 医 师 存 在 办 法 第 三 十 一 条 所 列 行 为 的, 应 当 取 消 其 考 核 结 果, 判 定 该 考 核 周 期 考 核 不 合 格, 且 连 续 3 个 考 核 周 期 不 得 适 用 简 易 程 序 考 核 (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办 公 室 ) 各 地 简 讯 2011 年 宁 夏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理 论 考 试 顺 利 结 束 2011 年 9 月 3 日, 宁 夏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理 论 考 试 在 宁 夏 银 川 市 石 嘴 山 市 吴 忠 市 固 原 市 中 卫 市 统 一 开 考 全 区 共 有 2489 名 医 师 报 名, 考 试 按 照 临 床 中 医 公 卫 口 腔 4 个 专 业 类 别 进 行 为 了 保 证 全 区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顺 利 实 施 并 取 得 实 效, 自 治 区 卫 生 厅 印 发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2011 年 全 区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宁 夏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考 务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等 文 件, 明 确 目 标 任 务 并 提 出 具 体 措 施 ; 先 后 召 开 5 次 会 议, 对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考 核 机 构 负 责 人 以 及 信 息 操 作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专 题 培 训, 对 -17-
理 论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进 行 安 排 部 署 ; 组 织 两 次 全 区 督 导 检 查, 对 五 市 报 名 审 核 工 作 进 行 现 场 指 导 和 复 核 ; 委 托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负 责 理 论 考 试 命 题 组 卷 ; 安 排 工 作 人 员 分 赴 五 市 对 理 论 考 试 进 行 巡 考 ( 宁 夏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宁 夏 编 辑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召 开 2011 年 10 月 21 日 上 午, 宁 夏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组 织 召 开 专 题 会 议, 传 达 第 二 次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纪 要 和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关 于 做 好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编 辑 工 作 的 通 知 精 神, 就 相 关 事 宜 进 行 研 究 会 议 决 定 成 立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宁 夏 编 辑 委 员 会 编 委 会 设 在 自 治 区 卫 生 厅, 近 日 挂 牌 并 启 动 工 作 编 委 会 由 蒋 兴 国 主 任 担 任 主 任 委 员, 江 洪 处 长 宋 天 文 副 主 任 担 任 副 主 任 委 员 ( 宁 夏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湖 北 编 辑 委 员 会 成 立 根 据 卫 生 部 和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联 合 召 开 的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编 辑 委 员 会 成 立 暨 第 一 次 工 作 会 议 以 及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关 于 做 好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编 辑 工 作 的 通 知 ( 医 协 发 2011 39 号 ) 相 关 要 求, 为 切 实 做 好 湖 北 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工 作, 经 省 卫 生 厅 同 意, 2011 年 10 月 26 日, 湖 北 省 成 立 了 以 罗 和 生 教 授 为 主 任 委 员 田 德 英 教 -18-
授 为 副 主 任 委 员 的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湖 北 编 辑 委 员 会 ( 湖 北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办 公 室 ) 福 建 省 召 开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编 辑 委 员 会 工 作 会 议 根 据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关 于 做 好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编 辑 工 作 的 通 知 要 求, 福 建 省 于 10 月 31 日 召 开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福 建 编 辑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全 体 会 议 福 建 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有 关 负 责 同 志 和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福 建 编 辑 委 员 会 全 体 委 员 出 席 了 会 议, 这 标 志 着 福 建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编 辑 委 员 会 正 式 启 动 开 展 工 作 会 议 对 全 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的 进 展 情 况 进 行 了 阶 段 性 小 结, 对 下 一 步 工 作 做 出 安 排, 传 达 了 全 国 第 二 次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 福 建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办 公 室 ) 卫 生 部 医 管 司 督 导 组 赴 湖 北 重 庆 安 徽 湖 南 调 研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制 度, 提 高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水 平, 2011 年 9 月, 卫 生 部 医 管 司 督 导 调 研 组 先 后 赴 湖 北 重 庆 安 徽 湖 南 开 展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督 导 调 研 期 间, 督 导 调 研 组 听 取 了 调 研 省 市 工 作 汇 报, 重 点 了 解 了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组 织 机 构 建 立 和 运 行 情 况,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相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落 实 情 况,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使 用 情 况, -19-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相 关 建 议 此 次 督 导 调 研 为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的 工 作 方 向 : 一 是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是 执 业 医 师 法 赋 予 的 法 定 任 务, 必 须 认 真 完 成 贯 彻 ; 二 是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所 涉 面 广 人 多, 工 作 的 专 业 性 和 政 策 性 强, 必 须 深 入 宣 传 加 强 内 外 交 流 ; 三 是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属 于 长 期 性 周 期 性 任 务, 应 做 好 三 年 计 划 五 年 规 划 ; 四 是 紧 紧 依 托 信 息 化 手 段, 实 现 全 国 统 一 信 息 系 统, 统 一 考 试 培 训 平 台 督 导 调 研 对 于 推 进 我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办 公 室 ) 鹤 岗 市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经 验 介 绍 鹤 岗 市 : 黑 龙 江 省 东 北 部 地 级 市, 是 我 国 北 方 重 要 的 资 产 资 源 型 城 市, 地 处 小 兴 安 岭 向 三 江 平 原 的 过 渡 地 带, 人 口 109 万 全 市 区 域 内 共 有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930 家, 医 疗 卫 生 从 业 人 员 9250 人, 注 册 执 业 ( 助 理 ) 医 师 1691 名 鹤 岗 市 是 卫 生 部 医 管 司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督 导 调 研 小 组 在 黑 龙 江 调 研 的 第 一 站 黑 龙 江 省 卫 生 厅 医 管 处 王 凤 民 处 长 和 省 考 核 办 马 骅 副 主 任 专 程 陪 同 督 导 调 研 组 一 行 驱 车 近 4 个 小 时, 来 到 了 这 座 位 于 黑 龙 江 东 北 部 的 城 市 在 全 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尚 未 全 面 启 动 的 背 景 下, 鹤 岗 市 的 定 期 考 核 已 持 续 了 整 整 3 年 鹤 岗 市 的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总 体 上 呈 现 出 高 快 广 严 的 特 点 高 主 要 体 现 在 重 视 程 度 上,2007 年 卫 生 部 印 发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办 法, 市 局 领 导 高 度 重 视, 经 过 调 查 研 究, 于 2008 年 启 动 全 市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率 先 将 定 期 考 核 的 政 策 予 以 贯 彻 落 实, 将 其 列 为 医 师 队 伍 -20-
管 理 的 重 要 手 段 快 主 要 表 现 为 从 组 织 学 习 到 动 员 启 动 再 到 实 施 开 展 的 高 效 率 在 启 动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一 个 月 内, 全 市 医 疗 机 构 就 完 成 了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的 建 档 工 作 以 及 职 业 道 德 评 定 工 作 广 主 要 是 指 考 核 范 围 覆 盖 了 所 有 经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注 册, 在 全 市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预 防 保 健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机 构 中 工 作 的 执 业 医 师 ( 助 理 ) 医 师 严 是 鹤 岗 定 期 考 核 一 个 最 显 著 的 特 点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两 方 面 : 第 一 是 对 医 师 严 格 要 求 : 该 地 区 针 对 考 核 合 格 者, 会 在 其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执 业 记 录 栏 上 粘 贴 标 注 考 试 合 格 的 激 光 防 伪 贴, 作 为 该 医 师 继 续 执 业 的 标 志 而 对 于 考 核 不 合 格 者, 鹤 岗 市 严 格 按 照 卫 生 部 的 要 求 责 令 其 暂 停 执 业, 在 考 核 周 期 内 不 得 评 优 或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晋 升 若 再 次 考 试 仍 不 合 格, 将 注 销 其 注 册 自 2007 年 以 来, 鹤 岗 市 已 有 151 名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结 果 评 定 为 不 合 格 被 注 销 了 执 业 注 册 证 由 于 鹤 岗 市 对 各 项 考 核 措 施 的 规 范 与 认 真 实 施, 被 注 销 执 业 注 册 证 书 的 151 名 医 师 中, 没 有 发 生 行 政 复 议 或 个 人 争 议, 被 处 理 的 医 师 心 服 口 服, 由 此, 全 市 医 师 都 充 分 认 识 到 定 期 考 核 的 严 肃 性 重 要 性 和 权 威 性 第 二 是 对 机 构 严 格 管 理 : 鹤 岗 市 将 考 试 结 果 透 明 公 开 统 一 公 示, 并 采 取 考 核 工 作 随 机 抽 查 的 方 式 被 抽 查 医 师 数 为 每 类 5%, 对 违 规 操 作 的 考 核 机 构 将 取 消 考 核 资 格 黑 龙 江 考 核 办 表 示 由 于 定 期 考 核 的 有 序 开 展, 全 市 医 务 人 员 在 执 业 意 识 上 得 到 了 强 化 和 提 升, 敦 促 他 们 提 高 了 执 业 水 平 和 服 务 意 识, 提 升 -21-
了 全 市 医 疗 服 务 质 量 群 众 看 病 就 医 满 意 度 也 相 应 得 到 了 明 显 提 高 相 关 负 责 人 也 表 示, 此 前 鹤 岗 的 定 期 考 核 一 直 采 用 的 是 传 统 的 手 工 操 作 方 式, 工 作 量 和 工 作 成 本 都 非 常 大 而 此 次 一 个 系 统, 两 个 平 台 的 建 立 以 及 考 纲 题 库 教 纲 教 材 的 全 国 统 一 将 大 大 减 轻 当 地 的 工 作 负 担, 提 高 考 核 效 率 黑 龙 江 考 核 办 表 示 鹤 岗 一 定 会 按 照 卫 生 部 的 要 求, 以 全 国 定 考 工 作 模 式 为 模 板, 系 统 化 地 开 展 新 一 轮 考 核 工 作, 使 鹤 岗 市 的 定 考 工 作 更 加 规 范 与 完 善 全 国 考 核 办 对 鹤 岗 市 的 做 法 表 示 肯 定 和 赞 扬, 勉 励 鹤 岗 市 在 前 期 工 作 基 础 上, 再 接 再 厉, 按 照 卫 生 部 的 统 一 要 求, 开 展 好 下 一 阶 段 工 作, 力 争 成 为 全 国 示 范 城 市 ( 鹤 岗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办 公 室 ) 海 南 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推 进 会 召 开 海 南 省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推 进 会 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 下 午 在 海 口 召 开 全 省 18 个 县 市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定 考 办 和 全 省 考 核 机 构 负 责 人 90 余 人 参 加 了 会 议 海 南 省 医 师 协 会 常 务 副 会 长 李 灼 日, 副 会 长 兼 秘 书 长 考 核 办 副 主 任 林 明 方, 副 秘 书 长 宋 桂 芝 出 席 了 会 议 会 议 内 容 : 一 传 达 第 二 次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 二 通 报 各 市 ( 县 ) 考 核 机 构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 三 研 究 部 署 下 一 阶 段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 四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操 作 演 示 答 疑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网 络 培 训 学 习 卡 的 操 作 演 示 等 ( 海 南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办 公 室 ) -22-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海 南 编 辑 委 员 会 成 立 全 国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海 南 编 辑 委 员 会 成 立 暨 第 一 次 工 作 会 议 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 下 午 在 海 南 医 学 院 召 开 海 南 医 学 院 校 长 廖 小 平 教 授 副 校 长 兼 海 南 省 医 师 协 会 副 会 长 陈 志 斌 教 授 海 南 省 卫 生 厅 医 政 处 陈 仲 副 处 长 省 医 师 协 会 秘 书 长 兼 定 考 办 副 主 任 林 明 方 主 任 医 师 等 领 导 和 编 委 会 专 家 40 余 人 参 加 了 会 议 ( 海 南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管 理 办 公 室 ) 信 息 系 统 专 栏 栏 目 名 称 2 卫 生 部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功 能 优 化 更 新 说 明 尊 敬 的 用 户 : 为 进 一 步 帮 助 您 提 高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工 作 效 率, 提 升 用 户 体 验 度, 根 据 各 地 需 求, 卫 生 部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近 日 完 成 了 部 分 功 能 优 化 更 新 具 体 更 新 内 容 如 下 : 1 为 各 级 各 类 用 户 开 通 可 自 行 维 护 修 改 下 一 级 用 户 的 用 户 名 权 限 可 由 上 级 机 构 在 系 统 设 臵 菜 单 中 修 改 下 一 级 用 户 的 用 户 名 -23-
2 在 市 / 区 县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用 户 的 工 作 台 主 画 面 功 能 快 速 索 引 栏 中 增 加 完 善 组 织 架 构 项 市 / 区 县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登 录 后 可 在 工 作 台 上 直 接 完 善 组 织 架 构 3 在 新 增 或 修 改 地 方 卫 生 局 信 息 模 块, 增 加 联 系 人 栏 位, 将 联 系 人 与 联 系 电 话 栏 位 属 性 修 改 为 必 填 -24-
4 为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用 户 增 加 可 下 载 打 印 医 师 基 本 信 息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名 单 和 考 核 结 果 等 信 息 的 功 能, 方 便 各 单 位 建 册 装 订 归 档 管 理 5 为 考 核 机 构 用 户 增 加 可 查 看 下 载 打 印 医 师 考 核 结 果 通 知 书 功 能 考 核 结 束 后, 考 核 机 构 可 为 医 师 打 印 考 核 结 果 通 知 书 6 为 保 障 信 息 安 全, 系 统 已 设 臵 长 时 间 等 待 功 能 若 长 时 间 不 操 作, 系 统 将 自 动 保 存, 且 画 面 将 跳 转 至 登 录 界 面, 以 有 效 杜 绝 在 信 息 填 报 过 程 中, 如 操 作 人 员 长 时 间 离 开, 可 能 导 致 的 医 师 信 息 泄 露 和 丢 失 等 问 题 7 增 加 考 核 不 合 格 处 理 通 知 书 下 载 打 印 功 能 考 核 结 束 后, 省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考 核 办 可 为 医 师 打 印 不 合 格 处 理 通 知 书 -25-
8 在 新 增 医 师 信 息 模 块, 将 医 师 级 别 修 改 为 必 填 栏 位 可 在 新 增 医 师 时 完 成 医 师 级 别 选 择, 方 便 医 师 填 写 个 人 信 息 9 为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增 加 将 医 师 简 易 程 序 考 核 更 改 为 一 般 程 序 考 核, 或 一 般 程 序 考 核 更 改 为 简 易 程 序 考 核 功 能 10 增 加 卫 生 机 构 可 自 行 创 建 本 院 科 室 功 能 点 击 新 增 科 室 -26-
11 增 加 执 业 类 别 过 滤 筛 选 字 段, 以 便 统 计 参 加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医 师 的 执 业 类 别, 方 便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查 询 参 加 考 核 医 师 名 单 12 修 改 卫 生 机 构 编 辑 本 机 构 基 本 信 息 页 面 中 的 开 放 床 位 数 为 必 填 栏 位 修 改 为 必 填 栏 位 13 修 改 医 师 基 本 信 息 填 写 页 面 中 的 执 业 年 限 为 必 填 栏 位 修 改 为 必 填 栏 位 -27-
14 考 核 机 构 在 进 行 医 师 名 单 审 核 时, 可 看 到 医 生 填 写 的 信 息 备 注 内 容 15 增 加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导 出 辖 区 内 卫 生 机 构 信 息 功 能 ( 以 EXCEL 形 式 呈 现 ) 点 击 导 出 卫 生 机 构 信 息 如 有 疑 问, 请 拨 打 全 国 咨 询 电 话 :400-885-0626 (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信 息 网 络 中 心 ) 报 : 卫 生 部 领 导, 相 关 司 局 领 导 送 : 各 省 级 卫 生 厅 局 领 导, 有 关 单 位 发 : 各 省 级 卫 生 厅 局 医 管 ( 医 政 ) 处 各 省 市 医 师 协 会 及 考 核 办 公 室 电 话 :010-64151614 传 真 :010-64151614 邮 箱 :dqkh@cmda.org.cn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