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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BIBLIDl 012-8514(2007)40p.57-91 臺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40 期 2007 年 12 月, 頁 57-91 2007.7.23 收 稿, 2007.1 1. 8 通 過 刊 登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劉 勇 提 要 明 代 羅 旁 瑤 區, 地 處 廣 東 西 江 南 岸, 控 扼 著 作 為 兩 廣 交 通 咽 喉 的 西 江 水 道 明 朝 開 國 後, 此 地 瑤 亂 頻 仍 剿 撫 不 定 的 局 面 持 續 了 兩 百 年 之 久, 直 到 萬 曆 四 年 (1 576 ) 經 過 軍 事 大 征 後, 才 被 真 正 納 入 王 朝 統 治 體 系 本 文 依 據 相 關 原 始 文 獻, 重 點 考 察 李 材 在 萬 曆 初 年 嶺 西 兵 巡 道 合 事 任 上, 圍 繞 當 時 盛 行 於 士 大 夫 之 間 的 講 學 活 動 以 及 大 征 羅 旁 計 畫 的 提 出 和 實 施, 與 首 輔 張 居 正 兩 廣 總 督 殷 正 茂 之 間 的 複 雜 政 治 糾 葛 而 大 征 最 終 能 夠 取 得 決 定 性 成 功 的 關 鍵, 不 僅 在 於 熟 悉 地 方 社 會 事 務 的 任 事 官 員 提 出 詳 細 周 延 的 作 戰 計 畫, 同 樣 重 要 的 是, 張 居 正 執 政 時 期, 朝 廷 和 地 方 政 府 在 處 理 社 會 事 務 上 的 密 切 協 調 與 合 作 機 制 關 鍵 詞 : 李 材 張 居 正 面 江 羅 旁 講 學.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歷 史 系 博 士 候 選 人

58 劉 勇 -!-l-...! 刷 品 一 明 代 前 期 的 羅 旁 動 亂 與 應 對 方 略 二 李 材 大 征 之 議 三 隆 慶 萬 曆 之 際 朝 廷 的 主 剿 態 度 四 大 征 與 善 後 五 文 獻 證 據 與 歷 史 記 憶 前 言 羅 旁 位 於 廣 東 西 江 南 岸, 控 扼 著 肇 慶 與 梧 州 之 間 的 水 路, 是 兩 廣 交 通 的 咽 喉 要 地, 但 同 時 也 是 明 代 瑤 亂 最 為 嚴 重 的 地 區 之 一 明 朝 開 國 後, 此 地 叛 亂 頻 仍 剿 撫 不 定 的 局 面 持 續 了 兩 百 年, 直 到 萬 曆 四 年 (1 576), 兩 廣 總 督 凌 雲 翼 (1547 年 進 士 ) 調 集 十 餘 萬 大 軍 對 羅 旁 發 動 大 規 模 進 攻, 取 得 決 定 性 勝 利 隨 後, 在 對 當 地 保 持 強 大 軍 事 壓 力 的 情 況 下, 通 過 增 設 州 縣 添 置 衛 所 構 築 城 池 編 制 旦 甲 等 手 段, 逐 漸 將 此 地 真 正 納 入 王 朝 的 政 治 體 系 之 下 對 此, < 明 史 紀 事 本 末. 江 陵 柄 政 有 極 為 扼 要 的 敘 述 : 羅 旁 據 山 海 間, 驚 江 急 峽, 巖 塾 險 絕, 諸 搖 窟 穴 其 中, 前 代 不 入 版 籍 國 初, 甫 一 定 之 世 宗 朝, 諸 搖 轉 相 寇 掠, 不 可 撲 滅 督 撫 殷 正 茂 既 討 平 息 潮 寇, 上 疏 言 羅 旁 當 誅 廷 議 不 能 決 居 正 毅 然 言 當 誅, 舉 兵 部 尚 書 沒 雲 翼, 請 賜 璽 書, 屬 之 討 賊 雲 翼 瀕 行, 居 正 謂 之 曰 I 雖 鞭 之 長, 不 及 馬 腹 即 今 兩 廣 諸 搖, 雖 所 在 都 有, 然 乘 間 竊 發, 要 當 審 所 緩 急 耳 雲 異 既 至, 部 諸 路 兵 號 三 十 萬, 八 道 並 進 克 木 衣 山, 破 諸 山 月 五 百 六 十 有 四, 俘 斬 四 萬 二 千 有 奇, 拓 地 數 百 里, 置 郡 縣 捷 閉, 賜 脊 有 差 l 1 [ 清 谷 應 泰, { 明 史 紀 事 本 末 >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1977 點 校 本 ), 卷 61, ( 江 陵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59 這 段 敘 述 明 顯 是 節 略 自 張 居 正 ( 1525~1582) 之 子 張 敬 修 ( 1580 年 進 士 ) 等 所 撰 ( 張 文 忠 公 行 實 >, 2 其 用 意 顯 然 是 將 此 事 作 為 張 居 正 當 圓 的 重 要 政 績 而 加 以 稱 述 的 然 而, 羅 旁 大 征 計 畫 及 善 後 措 施 的 實 際 制 定 者, 則 是 陸 慶 末 年 出 任 嶺 西 兵 巡 道 倉 事 的 李 材 ( 1529~ 1606 ) 由 於 受 朝 野 政 治 和 講 學 衝 突 之 累, 李 材 在 大 征 前 夕 被 迫 致 仕, 其 所 發 揮 的 關 鍵 作 用 進 隱 而 不 彰 本 文 依 據 相 關 當 事 人 留 下 的 文 獻 記 載, 透 過 對 大 征 籌 劃 過 程 及 具 體 人 事 糾 葛 的 探 討, 力 求 把 握 萬 曆 初 年 朝 廷 政 治 地 方 社 會 與 學 術 思 想 之 間 的 複 雜 互 動 一 明 代 前 期 的 羅 旁 動 亂 與 應 對 方 略 羅 旁, 亦 作 羅 傍 羅 盤, 萬 曆 四 年 大 征 以 前 屬 德 慶 州, 位 於 廣 東 西 江 南 岸 ; 大 征 以 後 屬 新 設 的 羅 定 州 3 史 書 所 稱 羅 旁 之 役, 乃 以 其 代 指 對 柄 政 ), 萬 曆 五 年 ( 1577) 五 月 條, 949 並 參 明 神 宗 實 錄 ) (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1966-1967 以 下 所 引 明 代 各 朝 實 錄 並 同 ), 卷 62 ' 萬 曆 五 年 五 月 癸 巳 丙 中 條, 1393 1395-1396 而 談 這 則 列 於 三 月 丁 未, 未 知 何 故? 見 清 談 遷, < 國 榷 >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1988 點 校 本 ), 卷 70 ' 4308 0 ( 明 史. ) 支 雲 翼 傳 亦 略 敘 此 役, 並 稱 沒 氏 有 幹 濟 才 J ' 同 時 也 指 出 r 蓋 張 居 正 當 圈, 究 心 於 軍 謀 遠 瑣, 書 疏 往 復, 洞 囑 機 耍, 委 任 責 成, 使 得 及 布, 是 以 各 盡 其 材, 事 克 有 濟, 觀 於 此 而 居 正 之 功 不 可 ; 民 也 見 清 張 廷 玉 等 修, { 明 史 >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1974 點 校 本 ), 卷 222 ' 5861-5862 2 ( 明 張 敬 修 等 j 冀 '0 長 文 忠 公 行 實 ), 收 入 明 張 居 正 著, 張 舜 徽 等 編 註, { 張 居 正 集 > ( 武 漢 : 湖 北 人 民 出 版 社, 1987). 卷 的, 第 4 冊, 419-420 按 : 張 居 正 卒 於 萬 曆 十 年 六 月 二 十 日, 該 文 末 有 唯 是 本 月 二 十 八 日, 孤 等 將 扶 太 師 還 楚, r 吉 而 成 ( 頁 429 438), 可 知 ( 張 文 忠 公 行 實 ) 成 於 張 居 正 死 後 數 日 之 間 3 ( 明 隆 舜 臣 修, 嘉 靖 德 慶 州 志 > ' 收 入 天 一 閣 藏 明 代 方 志 選 刊 續 編 )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書 店. 1990 影 印 明 嘉 靖 刻 本 ). 第 65 冊, 卷 6, ( 提 封 志 上 ), 頁 755 據 之 可 知, 因 羅 傍 水 流 入 西 江 的 水 口 有 石, 上 有 紋, 因 如 羅 經, 故 名 羅 傍 並 參 ( 明 郭 采 恭 修, 萬 曆 廣 東 通 志 > '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1996 影 印 明 萬 曆 刻 本 ), 史 部, 第 198 冊, 卷 62 ( 羅 定 州. 山 )11), 頁 545

60 j' IJ 勇 德 慶 南 部, 即 西 江 以 南 灑 水 一 帶 瑤 區 的 大 征 元 末, 德 慶 州 在 大 土 豪 李 質 (1316~1380 ) 的 掌 控 之 下 洪 武 元 年 ( 1368), 李 質 封 府 庫, 詣 轅 門 納 敗, 與 何 其 同 入 觀, 上 慰 諭 之 4 其 後, r 授 中 書 斷 事, 遷 刑 部 侍 郎, 尋 陸 尚 書, 繼 陸 湖 江 行 省 參 知 政 事 致 仕, 居 京 師 復 起 為 靖 江 王 右 相, 在 任 幾 四 載 而 沒 5 明 朝 政 府 對 於 這 些 地 區 的 治 理, 在 相 當 長 的 時 期 內 並 沒 有 趨 於 穩 定 李 質 投 誠 之 後, 明 王 朝 隨 即 在 嶺 西 進 行 了 一 系 列 行 政 建 制 上 的 調 整 和 區 劃 ' 於 洪 武 元 年 改 德 慶 路 為 府, 二 年 降 封 州 為 封 川 縣, 併 開 建 縣 俱 隸 德 慶 府, 築 德 慶 府 城 至 九 年 (1376), 省 端 溪 縣, 改 德 慶 府 為 州, 隸 肇 慶 府, 下 轄 灑 水 封 川 開 建 三 縣, 6 由 南 而 北 橫 跨 西 江 不 過, 明 朝 政 府 在 此 地 的 統 治 並 不 穩 固, 瑤 亂 不 斷, 雖 歷 經 兩 廣 總 督 王 翱 ( 1384~ 1467 ) 馬 昂 ( 1399~1476) 葉 盛 (1420~1474 ) 秦 絃 (1426~1505 ) 等 鵰 剿 J ' 卻 旋 剿 旋 亂, 叛 服 不 定 7 至 嘉 靖 十 五 年 ( 1536) 前 後, 德 慶 一 州 I r 田 敵 陷 入 者 幾 二 千 頃, 稅 糧 荒 跛 者 過 六 千 石, 本 州 土 地 失 去 者 中 分 之 半, 而 里 分 減 耗 者 三 分 之 一, 其 所 存 者 僅 四 十 四 里 而 己,... 循 名 責 實, 又 僅 可 三 十 里 而 已 江 以 北 為 民, 江 以 南 則 為 瑤 有, 正 如 外 志 作 者 的 警 喻 : r 本 州 如 半 身 不 逞 之 人, 其 形 雖 全, 而 實 則 一 半 不 屬 於 4 [ 清 宋 錦 修, 乾 隆 的 患 慶 州 志 ), 收 入 故 宮 珍 本 叢 刊 ) ( 海 口 : 海 南 出 版 社, 2001 影 印 i 青 乾 隆 刻 本 ), 第 187 冊, 卷 15' ( 李 質 傳 ), 頁 218-219 5 陸 舜 巨 l' 苦, 嘉 靖 德 慶 1'1'1 志 ), 卷 的, ( 李 質 傳 ), 頁 1038-1039 所 謂 在 任 幾 四 載 而 沒 J' 據 明 史. 李 質 傳 } 則 為 r ( 靖 江 ) 王 罪 廢, 質 竟 坐 死 J' 見 該 書 卷 138, 3968-3969 0 6 陸 舜 臣 修, 嘉 靖 刺 意 慶 州 志 ), 卷 2, ( 事 長 己 ), 頁 618-621 : 卷 3, ( 郡 縣 表 ), 頁 648 7 參 陸 舜 臣 修, 嘉 椅 德 慶 州 志 > ' 卷 2, ( 事 紀 ), 頁 618-634 ; 卷 16, ( 議 地 方 事 略 ), 頁 1063-10 肘 並 參 林 天 蔚, ( 明 代 廣 東 之 位 區 與 佫 商 C),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i 主 政 研 究 所 年 報 > 14 期 ( 1983 ' 臺 北 ) '242-256 井 上 徹 主 要 依 據 相 關 的 幾 種 方 志, 對 15 世 紀 中 葉 至 16 世 紀 後 期 的 羅 旁 搖 亂 和 戰 爭 有 所 概 述, 參 日 井 上 徹, ( 羅 旁 守, 才 族!l) 長 期 反 西 U:: 征 服 戰 爭 一 一 一 四 四 六 年 ~ 一 五 七 六 年 )'(7~7 遊 字 第 9 號 (1999 ' 東 京 ) 73-87 0 r 鵰 剿 多 用 於 指 明 朝 政 府 對 南 方 少 數 民 族 所 j 采 取 的 軍 事 行 動 r 鵰 者, 飾 不 移 時, 條 而 入, 條 而 出, 如 鵰 搏 兔 然 見 明 茅 坤, ( 府 江 j 己 事 ), 收 入 清 汪 森 編, 粵 西 文 載 >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全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1983), 卷 35 ' 頁 34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61 我 B 面 對 這 種 形 勢, 各 種 應 對 議 論 及 措 施 陸 續 出 臺 其 中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嘉 靖 二 年 (1523), 本 地 監 生 陳 天 華 憤 羅 旁 搖 賊 肆 毒, 當 事 者 每 假 撫 以 餌 之 J ' 應 詔 上 疏, r 畫 滅 賊 之 策, 攻 發 土 豪 通 賊 之 禍 J ' 結 果 為 當 道 所 忌 ' 誣 論 充 軍, 竟 死 於 道 9 為 陳 氏 作 傳 的 廣 東 南 海 人 霍 韜 (1487~ 1540), 在 此 後 屢 次 提 出 羅 旁 問 題 的 解 決 之 道 如 嘉 靖 七 年 (1528) 王 陽 明 ( 1472~1529) 平 定 八 賽 之 後, 霍 氏 就 樂 觀 地 指 出 地 處 八 賽 東 面 的 羅 旁 綠 水 新 寧 恩 平 諸 賊 可 以 漸 次 撫 剿, 兩 廣 良 民 可 以 漸 安 生 業, 籽 聖 明 南 顧 之 憂 lo 儘 管 此 時 霍 氏 因 為 支 持 明 世 宗 大 禮 議 的 立 場, 而 在 政 治 上 平 步 青 雲, 但 他 對 家 鄉 局 勢 的 呼 籲 並 未 獲 兩 廣 地 方 官 員 的 重 視 繼 後 霍 氏 在 討 論 兩 廣 事 宜 的 文 字 中 價 而 指 責 羅 旁 綠 水 之 賊, 七 八 十 年 矣, 危 害 深 矣, 有 司 不 肯 議 征, 非 不 能 征, 不 肯 征 也 J ' r 欲 察 肇 慶 參 將 守 巡 以 下 官 之 賢 否, 觀 其 處 羅 旁 綠 水 之 盜, 略 見 之 矣 羅 旁 綠 水 之 盜, 給 盜 也, 有 司 視 之 如 嬰 兒, 啼 則 擲 之 梨 栗, 無 敢 拂 其 情 者, 盜 所 由 恣 而 罔 忌 也 如 必 征 焉, 上 也 ; 次 則 絕 通 山 頑 民, 勿 資 之 魚 鹽, 制 其 死 命, 然 後 許 之 互 市, 馴 服 之, 小 康 之 策 也 J ' 並 提 出 派 兵 四 面 據 守 要 害 予 以 圍 攻, 同 時 號 召 平 民 隨 大 兵 之 後 斬 木 開 山, r 羅 旁 綠 水 之 賊, 反 掌 可 平 也 11 但 沒 有 證 據 表 明 這 位 大 禮 議 新 貴 的 上 述 意 見 8 兩 段 引 文 俱 見 陸 舜 臣, ( 議 地 方 事 略 ), 嘉 靖 ({ 急 慶 州 志 ), 卷 16 ' 頁 1065-1066 9 此 事 還 有 待 於 更 詳 細 的 研 究, 現 存 陳 氏 奏 疏 的 幾 種 錄 文 差 異 甚 大, 分 別 見 陸 舜 臣 修, 嘉 靖 德 慶 于 "I 志 ), 卷 15' ( 陳 天 華 傳 ), 頁 1040-1042 ; 郭 業 J.. 修, 萬 曆 廣 東 通 志 } 卷 50, ( 陳 天 華 傳 ), 頁 295 ; 宋 錦 修, 乾 隆 德 慶 州 志 ), 卷 15, ( 陳 天 華 傳 ), 頁 223 ' 及 卷 17, ( 藝 文 ), 頁 240-241; ( 清 朱 一 新 萃, 光 緒 德 慶 1"-' 志 ), 收 入 { 石 刻 史 料 新 編 )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1982), 第 3 輯, 第 22 冊, 卷 14, ( 金 石 ), 170-171 0 按 : 據 乾 隆 德 慶 例 志 ), r 當 道 主 要 指 當 時 的 兩 廣 總 督 張 最 o 10 ( 明 霍 韜, ( 地 方 疏 ), (; 育 庄 文 集 ),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1997 影 印 明 萬 曆 四 年 ( 1576) 霍 與 瑕 刻 本 ), 集 部, 第 68 冊, 卷 2, 頁 529-532 0 並 參 明 王 守 仁 著, 吳 光 等 編 杖 ( 王 陽 明 全 集 )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1997), 卷 39 1465 ; 及 ( 王 陽 明 年 譜 ), 嘉 靖 七 年 七 月 l' 奈. 1320 II 三 段 引 文 俱 見 霍 韜, ( 兩 廣 事 宜 ), ( 涓 庄 文 集 ). 第 69 冊, 卷 10 ' 頁 318-319 324

62 劉 勇 曾 經 被 付 諸 實 施 嘉 靖 十 五 年 ( 1536) 前 後, 知 州 陸 舜 臣 撰 成 ( 議 地 方 事 略 一 文, 詳 論 羅 旁 問 題 的 處 理, 力 主 大 征 : r 為 今 之 計, 征 之 為 上, 調 士 兵 住 種 次 之, 招 者 不 得 已 而 為 之 也 大 征 方 案 有 三 r 欲 專 征 西 山, 當 用 師 五 萬 ; 欲 兼 征 東 山, 當 用 師 十 萬 ; 欲 東 西 二 山 灑 水 並 舉, 當 用 師 二 十 萬 但 因 三 處 山 川 相 聯, 聲 勢 相 倚 J ' 故 實 際 上 需 採 取 用 兵 二 十 萬 的 三 處 並 征 12 這 個 大 征 建 議 最 終 也 只 是 保 存 在 由 陸 氏 黨 修 的 德 慶 州 志 中, 而 未 能 獲 得 兩 廣 督 撫 的 重 視 同 一 時 期 靠 修 廣 東 通 志 初 稿 的 戴 璟 (1526 年 進 士 ) 張 岳 (1492~1553 ) 等, 亦 力 主 征 剿 : r 德 慶 灑 水 新 興 三 處 賊 巢, 實 乃 門 庭 之 寇 腹 心 之 災, 當 專 師 征 伐 並 建 議 : 如 羅 傍 等 處, 或 若 肇 慶 立 陽 春 縣, 或 若 雲 貴 設 長 官 司, 講 求 可 否, 按 度 緩 急 而 為 之 區 畫, 必 使 地 入 王 土, 人 列 王 臣 'J!f, 可 以 昭 我 國 家 一 統 無 鐘 之 治, 立 我 生 靈 久 安 無 事 之 基 矣 不 然, 今 日 剿, 明 日 叛, 將 來 禍 患 可 忍 言 哉! 予 非 知 兵 者 也, 偶 有 所 聞, 于 茲 中 告 13 張 岳 時 為 廉 州 知 府, 他 的 申 告 同 樣 未 能 促 使 兩 廣 總 督 錢 如 京 ( 1502 年 進 士 ) 對 羅 旁 一 帶 採 取 重 大 行 動 14 不 過, 由 於 張 岳 日 後 職 務 的 變 動, 征 剿 羅 旁 之 議 部 分 付 諸 行 動 嘉 靖 二 十 四 年 ( 1545) 二 月, 張 岳 升 任 兩 廣 總 督 他 雖 未 能 直 接 對 羅 旁 發 動 進 攻, 但 在 同 年 九 月 調 兵 討 平 位 於 羅 旁 西 北 的 封 川 縣 瑤 民 之 亂, 俘 斬 按 : 霍 氏 對 地 方 有 司 的 批 評, 日 後 得 到 關 注 此 事 的 章 演 ( 1527-1608) 的 贊 同, 見 明 章 潰. < 圖 書 編 }, 收 入 文 淵 閹 四 庫 全 書 } ( 全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1986), 第 970 冊, 卷 紗, ( 議 勦,nt 水 羅 旁 ) 171 0 12 詳 參 陸 舜 臣, ( 識 地 方 事 略 ). 嘉 靖 德 慶 什 志 }. 卷 16 ' 頁 1068-1069 13 C 明 我 璟 張 岳 等 1f. 修, 嘉 靖 廣 東 通 志 初 稿 }, 收 入 北 京 圖 書 館 古 籍 珍 本 叢 刊 } ( 北 京 : 書 日 文 獻 出 版 社, 1988 影 印 明 嘉 靖 刻 本 ), 第 38 冊, 卷 35, Oi 釗 童 ), 頁 580-581 所 謂 偶 有 所 聞 J ' 很 可 能 是 指 陸 舜 臣 的 (. 義 地 方 事 略 ) 14 郭 采 築 修, 萬 曆 廣 東 通 志 ), 卷 6, ( 大 事 紀 ), 第 197 冊, 頁 143-144 ; 卷 54 ( 于 長 岳 傳 ). 第 198 冊, 頁 393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1 576 )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63 二 千 五 百 餘 15 然 而, 從 嘉 靖 二 十 八 年 張 岳 在 一 篇 討 論 湖 廣 貴 州 苗 患 處 置 的 奏 疏 中 的 附 帶 回 憶, 可 以 推 測 羅 旁 問 題 的 特 殊 之 處 和 困 難 所 在 : 蓋 湖 貴 苗 蠻 與 兩 廣 搖 撞 不 同, 兩 廣 如 古 田 府 江 羅 旁 諸 賊, 皆 散 漫 無 統, 故 或 欲 立 土 官 以 管 攝 之 臣 往 提 督 兩 廣, 親 詢 各 土 官, 無 敢 應 承 者, 以 其 難 也 16 張 岳 的 嘗 試 之 舉 既 未 奏 效, 在 此 後 一 段 時 期, 大 征 之 議 更 難 付 諸 行 動 尤 其 當 嘉 靖 二 十 九 年 ( 1550) 發 生 震 動 朝 野 的 庚 戌 之 變 J ' 俺 答 率 兵 以 摧 枯 拉 朽 之 勢, 突 破 明 朝 防 線 而 長 驅 直 入, 圍 困 北 京 之 後, l7 朝 廷 更 加 傾 力 經 營 北 邊 防 務, 同 時 改 革 既 存 軍 事 體 制 緊 接 著, 嘉 靖 三 十 年 後, 東 南 侵 患 日 熾 ' 同 樣 牽 制 了 明 王 朝 大 量 的 軍 力 和 財 力, 從 廣 東 抽 銀 廣 西 調 兵 以 支 持 江 漸 戰 事 的 局 面, 一 直 持 續 到 嘉 靖 末 年 當 地 侵 患 逐 漸 緩 解 為 止 在 此 情 形 下, 對 羅 旁 進 行 大 征 變 得 更 加 難 以 實 現 18 至 嘉 靖 四 十 四 年 (1 565), 兩 廣 總 督 吳 桂 芳 (1 521-1578 ) 還 嘗 試 省 費 罷 兵 之 策 : 自 南 江 口 下 至 渾 水 一 百 二 十 旦 間, ( 兩 岸 ) 各 闢 地 深 入 十 且, 立 營 口, 營 兵 各 百 或 二 百 戌 之 不 過, 此 法 有 近 功 而 乏 遠 效, I 稍 寧 數 年, 末 幾, 流 賊 蝠 據 江 中, 大 恣 劫 掠, 營 兵 不 能 支, 而 大 征 之 議 興 矣 " 15 { 明 世 宗 實 錄 > ' 卷 301 ' 嘉 靖 二 十 四 年 七 月 乙 商, 5728-5729 ; 卷 308 ' 嘉 靖 二 十 五 年 二 月 岳 子, 5807-5808 0 並 參 : 郭 茱 築 修, 萬 曆 廣 東 通 志 > ' 卷 6 ( 大 事 紀 > ' 頁 145 ; 卷 13, ( 張 岳 傳 > ' 頁 330 有 關 征 封 川 之 役, 詳 見 明 張 岳, ( 報 封 川 捷 音 疏 >. 收 入 氏 著, ( 小 山 類 稿 ) ( 福 州 I: 福 建 人 民 出 版 社, 2000), 卷 3 ' 26-31 16,k 岳, ( 椏 陳 地 方 苗 患 並 論 才 正 單 IJ 撫 守 利 害 疏 > ' ( 小 山 類 稿 ), 卷 4, 62 17 參 明 世 宗 實 錄 >. 卷 364 ' 嘉 靖 二 十 九 年 八 月 岳 午 癸 未 丙 戌 諸 條, 6494-6499 的 05- 的 06 並 參 明 徐 學 誤. { 世 廟 識 餘 錄 > '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金 南 : 莊 嚴 文 化, 1996 影 印 明 徐 兆 稜 活 字 印 本 ). 史 部, 第 49 冊, 卷 13, 頁 285-293 18 在 序 刊 於 嘉 靖 三 十 九 年 ( 1560) 的 廣 東 通 志 中, 暴 修 者 黃 佐 ( 1490-1566) 強 調 借 鑒 韓 雍 秋 調 之 法 以 且 有 剿 馮 拯 括 丁 之 法 以 招 懷 J ' 以 小 規 模 的 鵰 單 IJ J 輔 以 招 撫 見 明 黃 佐 慕 修, 嘉 靖 廣 東 通 志 ) ( 香 港 : 大 東 圖 書 公 司, 1977 影 印 明 嘉 靖 刻 本 ), 卷 2' ( 圖 經 下 > ' 頁 44 19 關 於 此 事, 詳 參 明 吳 桂 芳, ( 議 開 伐 羅 旁 山 木 疏 > ' 收 入 明 陳 子 龍 等 選 輯, ( 明 經 世 文 編 H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1997 影 印 崇 禎 悶 雲 間 平 露 堂 刊 本 ), 卷 342, 頁 3669-3670; 明 世 宗 實 錄 ), 卷 547, 嘉 靖 四 十 四 年 六 月 庚 辰, 8833-8834 : 郭 槳 3 年 修, 萬 曆 { 廣 東

64 劉 勇 二 李 材 大 征 之 議 嘉 靖 四 十 年 (1561) 前 後, 江 湖 的 禦 { 委 戰 爭 逐 漸 取 得 進 展, 侵 唐 漸 次 向 南 轉 移 至 福 建 廣 東 流 竄 到 廣 東 的 優 寇, 與 本 地 的 海 盜 山 賊 相 結 合, 困 擾 著 嶺 南 地 方 社 會 的 穩 定, 如 時 人 林 大 春 (1523-1588) 指 出 : 彼 侵 寇 之 從 海 上 來 也, 實 海 寇 為 之 接 引 也 ; 其 屯 眾 而 野 掠 也, 山 寇 實 嚮 道 之 20 此 後 的 十 餘 年 間, 主 要 為 對 付 侵 寇 海 盜 山 賊 的 戰 事 在 廣 東 持 續 不 斷, 惠 潮 一 帶 尤 為 激 烈 21 在 此 期 間, 就 羅 旁 問 題 而 言, 最 堪 注 意 的 是 出 任 續 西 兵 巡 道 愈 事 的 李 材 籌 劃 的 大 征 計 畫 李 材 字 孟 誠, 號 見 羅, 江 西 豐 城 人 嘉 靖 三 十 六 年 ( 1557) 前 後, 李 材 曾 在 其 父 李 進 (1504-1566) 專 任 禦 { 委 的 鳳 陽 巡 撫 幕 下 出 謀 劃 策, 參 與 禦 偉 事 宜, 屢 獲 大 捷, 基 本 上 肅 清 江 北 侵 息 嘉 靖 四 十 一 年 (1562), 李 材 中 進 士, 授 刑 部 主 事 次 年 上 疏 乞 休, 四 處 訪 學 於 王 陽 明 的 重 要 弟 子 錢 德 洪 (1497-1574 ) 王 錢 (1498-1583 ) 鄒 守 益 (1491-1562 ) 等 22 隆 慶 三 年 (1 569) 十 二 月, 李 材 服 闋 抵 京, 復 刑 部 主 事 原 職, 後 改 兵 部 員 外 郎 時 粵 中 山 海 交 警, 而 嶺 西 齣 器 俱 乏, 兵 將 兩 無, 仕 者 往 往 避 而 不 就 李 材 部 傳 最 淺, 而 忽 有 該 道 之 口 命, 當 軸 者 實 以 苦 公 通 志 ), 卷 6, ( 大 事 紀 ), 頁 148 : 卷 70, (.li 島 發 ), 頁 707 : 宋 錦 修, 乾 隆 德 慶 州 志 ), 卷 2, U 己 事 ), 嘉 靖 四 十 四 年 條, 頁 29 對 於 吳 桂 芳 不 夠 強 硬 的 應 對 政 策, 當 時 的 東 克 舉 人 陳 履 ( 1571 年 進 士 ) 曾 經 上 書 表 示 憂 慮, 詳 見 明 陳 履, ( 上 吳 軍 門 書 ), ( 懸 楊 齋 文 集 ), 收 入 叢 書 集 成 績 編 ) (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1989 影 印 聚 德 堂 叢 書 本 ), 第 146 冊, 卷 下, 頁 55-56 20 ( 明 林 大 春, ( 論 海 寇 必 誅 狀 ), 收 入 氏 著, ( 井 丹 詩 文 集 ) ( 香 港 : 香 港 潮 州 會 館 董 事 會, 1980 影 印 民 國 潮 陽 郭 氏 雙 百 鹿 齋 刊 本 ), 卷 8 ' 頁 4 21 詳 參 張 增 信, < 明 季 東 南 中 國 的 海 上 活 動 ) ( 臺 北 : 中 國 學 術 著 作 獎 助 委 員 會, 1988) : 陳 學 霖, ( 張 居 正 文 集 } 之 閩 廣 海 寇 史 料 分 析 ), 收 入 氏 著, < 明 代 人 物 與 史 料 ) ( 香 港 :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2001) '321-361 D 22 李 穎, ( 見 羅 先 生 行 略 ), 收 入 劉 家 平 等 主 鴿, < 中 華 歷 史 人 物 別 傳 集 ) ( 北 京 : 線 裝 書 局, 2003 影 印 民 國 刊 本 ), 第 22 冊, 頁 233-237: 並 參 明 史. 李 材 傳 ), 卷 227'5955-5958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65 時 在 隆 慶 五 年 正 月 二 十 五 日 23 受 命 之 初, 李 材 多 方 暸 解 粵 中 情 形, r 周 諮 頗 得 要 領 在 即 將 陸 辭 赴 任 之 際, 按 例 謂 當 軸 請 指 授 當 軸 者 率 爾 曰 r 我 豈 為 汝 料 行 事 耶? J 還 復 扣 公, 公 條 對 垂 塾, 乃 知 公 之 必 能 辦 賊 也, 為 之 愕 然 時 嶺 西 之 患 最 大 者, 一 曰 德 慶 之 江 防, 一 曰 恩 陽 之 孔 道, 而 條 來 候 去 為 地 方 大 憂 者, 則 海 寇 與 矮 奴 也 江 防 係 兩 粵 喉 襟, 搖 賊 倚 山 為 巢, 清 江 水 出 沒, 桐 槽 疾 梓 如 飛, 阻 劫 官 商, 歲 中 我 殺 無 算, 即 軍 門 總 鎮 經 行, 亦 屢 為 抄 其 後 殿, 當 事 者 時 目 台 以 為 無 如 之 何, 即 所 謂 羅 旁 是 也 24 當 軸 者 指 高 拱 (1512~1578), 雙 方 衝 突 的 要 因 在 於 講 學 高 拱 於 隆 慶 三 年 十 二 月 起 復 入 閣, 兼 掌 吏 部 在 內 閣 中, 雖 然 高 拱 直 到 隆 慶 五 年 五 月 才 取 代 李 春 芳 (1510~1584) 的 首 輔 地 位, 但 他 實 際 上 把 持 了 隆 慶 後 期 的 政 局, 而 高 拱 素 不 贊 成 官 員 會 眾 講 學 至 四 年 三 月, 從 禮 科 給 事 中 胡 價 ( 1562 年 進 士 ) 奏, 明 令 禁 止 督 學 御 史 聚 徒 講 學 25 而 李 材 卻 在 嚴 峻 的 禁 學 形 勢 下, 仍 然 堅 持 聯 合 李 逢 陽 ( 1568 年 進 士 ) 鄭 汝 壁 (1546~160 7) 喻 均 (1568 年 進 士 ) 李 蟄 ( 1527~1602) 等 同 舍 郎 會 署 中 J ' r 朝 夕 相 對 以 講 學 於 是 打 擊 迅 速 來 臨, r 當 軸 者 方 嫉 道 學, 將 首 中 公 江 陵 ( 張 居 正 ) 慕 公 名 品, 欲 以 調 停 見 德, 因 屬 相 知 來 語, 公 曰 : Ii 吾 幸 以 學 獲 罪, 反 初 服 自 甘, 何 必 更 生 倪 仰! 26 不 事 倪 仰 的 結 果, 便 是 出 任 嶺 西 兵 巡 道 命 事 27 這 個 極 為 不 利 的 就 任 政 治 背 景, 看 來 並 未 能 阻 止 李 材 試 圖 有 所 作 為 赴 任 之 初, 他 立 即 展 開 廣 諮 詢 請 招 兵 議 募 兵 等 準 備 工 作, 並 對 23 李 穎. ( 見 羅 先 生 行 略 > ' ( 中 華 歷 史 人 物 別 傳 集 ), 第 22 冊, 頁 237; ( 明 穆 宗 實 錄 ), 卷 53. 隆 慶 五 年 正 月 戊 子 條, 1324 24 李 穎, ( 見 羅 先 生 行 略 > ' ( 中 華 歷 史 人 物 別 傳 集 ), 第 22 冊, 頁 237 25 ( 明 穆 定 實 錄 ). 卷 的, 隆 慶 四 年 三 月 庚 午. 1075 26 李 穎, ( 見 羅 先 生 行 略 > ' ( 中 華 歷 史 人 物 別 傳 集 ), 第 22 冊, 頁 237 27 李 材 被 出 為 嶺 西 兵 道, 表 面 上 也 符 合 當 時 由 高 拱 主 導 的, 對 廣 東 行 政 體 制 的 局 部 改 革 需 要, 詳 見 下 文 的 討 論, 並 參 高 拱. ( 議 處 廣 東 兵 備 知 府 等 官 疏 >. 收 入 明 高 拱 著, 岳 金 西 岳 天 雷 編 杖. ( 高 拱 全 集 ) ( 鄭 州 : 中 州 古 籍 出 版 社, 2006). 283-284

66 劉 勇 羅 旁 江 道 的 防 務 進 行 整 頓, 呈 請 兩 廣 總 督 李 遷 (1511~1582) 批 准, 文 中 指 出 : 攝 西 之 益, 蓋 自 建 國 而 來, flj 今 二 百 餘 年 未 嘗 盡 絕 而 羅 旁 一 帶 江 道 尤 為 兩 粵 喉 襟, 利 害 昭 然 在 人 耳 目, 豈 是 聞 見 難 周, 抑 豈 才 識 不 到? 然 所 以 積 拖 至 極, 甘 坐 因 循 而 莫 之 省 救, 則 為 困 於 財 用 故 也 大 率 任 事 者 必 費 財, 而 會 財 每 足 以 生 謗, 惜 財 者 雖 廢 事, 而 廢 事 不 足 以 妨 官, 此 所 以 怠 事 者 多, 任 事 者 少, 非 不 任 事, 蓋 灼 見 夫 任 事 者 之 為 難 也 28 李 材 與 這 位 同 鄉 上 司 的 關 係 應 該 不 錯, 29 李 材 所 任 之 事 也 可 以 很 多, 包 括 將 贓 罰 銀 挪 支 以 備 軍 需, 辦 理 船 隻 銳 炮, 增 募 新 兵, 查 編 民 壯, 督 勵 練 兵, 更 置 營 堡 等, 30 甚 至 也 包 括 以 免 抽 商 稅 並 派 兵 保 護 的 方 式, 鼓 勵 商 民 對 羅 旁 東 山 一 帶 瑤 區 進 行 伐 木 開 山,,- 要 令 沿 江 樹 木 稀 少, 盜 賊 潛 伏 無 蹤 3l 與 此 同 時, 李 材 也 大 興 講 學, 予 人 以 迂 闊 腐 儒 的 形 象,- 先 生 下 車, 即 群 境 內 儒 生 子 弟, 日 講 心 性 之 學, 雖 軍 事 旁 午, 然 羽 書 稍 暇 之 刻, 自 I] 儒 紳 譚 藝 之 晨 也 這 類 舉 動 甚 至 引 發 竊 議 者 的 憂 慮,- 嶺 西 之 為 盜 區 百 年 矣, 披 堅 裹 馬 橫 戈 以 赴 之, 尚 恐 不 j 齊, 今 先 生 迂 闊 如 此, 其 殆 矣 哉 32 但 軍 事 準 備 實 際 上 也 在 逐 步 展 開, 且 憑 嶺 西 一 道 之 力, 組 織 了 多 次 出 其 不 意 的 小 規 模 鵰 剿, 並 取 得 成 效 當 時 備 兵 左 江 的 霍 與 瑕 (1559 年 進 士 ) 在 賀 序 中 指 出 : 28 [ 明 李 材, ( 議 造 羅 旁 江 道 哨 船 狀 > ' < 兵 政 紀 客 > ' 收 入 釗 兆 祐 主 編, ( 中 國 史 學 叢 書 第 三 編 ( 臺 北 : 臺 灣 學 生 書 局, 1986 影 印 明 萬 曆 問 刊 本 ), 卷 1 ' 頁 53-54 29 李 遂 字 子 安, 江 西 新 建 人, 隆 慶 四 年 四 月 至 五 年 八 月 任 兩 廣 總 督 他 對 於 大 征 羅 旁 的 積 極 興 趣, 參 李 材, ( 議 請 招 兵 及 咨 耳 的 口 兵 將 領 狀 > ' { 兵 政 紀 暮 > ' 卷 卜 頁 45 30 詳 參 李 材, < 兵 政 紀 暮 卷 卜 卷 2 所 收 各 文 31 李 材, ( 閱 山 伐 木 軍 令 行 武 生 黎 民 雍 > ' < 兵 政 紀 暮 ), 卷 3 ' 頁 134-142 32 引 文 俱 見 明 霍 與 瑕, ( 街 西 兵 政 抄 序 > ' ( 霍 勉 齋 集 ) ( 乾 隆 三 十 三 年 ( 1768 J 十 三 世 孫 有 光 刻, 道 光 三 年 [ 1823 J 補 修 印 本,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圖 書 館 藏 線 裝 本 ), 卷 II ' 頁 44 ; 亦 載 李 材, < 兵 正 主 紀 暮 卷 首, 題 為 ( 兵 政 舊 刻 序 > ' 頁 19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67 李 材 由 兵 曹 出 憲 吾 廣 之 嶺 西,... 蒞 任 僅 一 月, 即 親 剿 劇 賊 三 大 呆 賊 出 不 意, 無 逃 誅 者, 穀 賊 之 栗 數 千 石, 軍 聲 大 振 徐 以 次 剿 各 巢 穴, 前 後 獲 賊 首 數 千 級, 招 其 流 移, 撫 其 脅 從, 復 民 室 家, 業 民 田 舍, 東 西 賴 以 妥 帖 者 千 餘 里, 而 羅 旁 綠 水 之 寇, 亦 吟 吟 然 望 招 為 編 氓, 不 敢 向 長 江 發 一 矢, 商 旅 殆 夜 行 焉 33 隆 慶 五 年 ( 1571 ) 五 六 月 前 後, 34 李 材 向 兩 廣 總 督 李 遷 提 交 了 第 一 份 請 求 大 征 的 草 案, 即 議 請 大 征 羅 旁 累 世 劇 賊 以 拯 危 急 殘 民 狀 文 中 藉 嶺 西 各 州 縣 士 民 的 口 吻, 歷 數 各 地 被 賊 慘 況, 反 駁 專 以 招 守 主 主 事 的 招 撫 政 榮 和 巡 守 江 道 的 防 守 策 略, 提 議 調 大 兵 征 剿, 庶 一 勞 永 逸, 省 江 道 募 兵 之 費, 復 國 家 數 萬 之 糧 若 非 計 處 錢 糧 數 十 倍, 動 調 官 兵 十 餘 萬, 八 道 並 進, 三 月 之 後, 將 舊 兵 摯 散, 復 以 生 力 兵 二 萬 繼 守 窮 巢, 則 搜 討 之 隙 必 莫 能 周, 凶 逆 之 萌 決 無 終 于 今, 無 論 善 後, 只 剩 捕 之 初, 未 便 有 觀 成 之 理 也 35 這 個 草 案 得 到 李 遷 的 支 持, 後 者 很 快 向 朝 廷 奏 請 一 勞 永 逸 的 大 征 主 張 也 與 此 時 朝 廷 的 兩 廣 戰 略 不 謀 而 合, 因 此 在 陸 慶 五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七 33 霍 與 圾, ( 賀 李 見 羅 公 序 ), < 霍 勉 齋 集 > ' 卷 11 ' 頁 39-41 並 參 明 陸 華 等 修, 崇 禎 肇 慶 府 志 > ( 臺 北 : 漢 學 研 究 中 心, 影 印 日 本 國 會 圖 書 館 藏 崇 禎 十 三 年 C 1640 J 刊 本 ), 卷 2' ( 事 紀 二 ), 頁 32-34 按 : < 霍 勉 齋 集 中 涉 及 同 名 的 兩 個 李 材, 一 為 本 文 討 論 的 見 羅 先 生 李 材, 另 一 為 署 還 隆 察 巡 檢 司 事 李 材, 後 還 永 康 縣 典 史 另 據 當 時 的 廣 西 巡 撫 郭 應 聘 西 南 紀 事 } 載, 該 李 材 曾 與 其 子 夢 辰 在 擒 獲 黃 賢 相 一 役 中 有 功, 連 升 三 級 為 本 縣 主 簿 見 明 郭 應 聘, < 西 南 紀 事 > '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1996 影 印 明 刻 本 ), 史 部, 第 49 冊, 卷 6, ( 擒 黃 賢 相 ), 頁 413 ; 並 參 明 郭 應 聘, < 郭 襄 靖 公 遺 集 > ' 收 入 (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1995 影 印 明 萬 曆 郭 良 翰 刻 本 ), 第 1349 冊, 卷 23, ( 與 沈 憲 副 兩 篇, 卷 的, ( 與 沈 憲 副 ( 與 沈 憲 副 李 少 參 王 參 戒 ), 頁 483 488 567 568 34 按 : 李 材 於 五 年 正 月 二 十 五 受 命 出 任 廣 東, 抵 任 已 在 三 月, 則 提 出 大 征 草 案, 當 在 五 六 月 前 後 35 李 材, ( 議 請 大 征 羅 旁 累 世 劇 賊 以 拯 危 急 賤 民 狀 ), < 兵 政 主 己 客 > ' 卷 2, 頁 的 -102 按 r 復 以 生 力 兵 二 萬 繼 守 窮 巢 J ' 在 李 材 ( 大 征 羅 旁 盤 據 搖 巢 以 靖 地 方 議 ) ( 同 書 頁 801) 作 三 萬

68 劉 勇 日 奉 部 院 及 巡 按 廣 東 監 察 御 史 趙 婷 ( 1565 年 進 士 ) 批 示, 令 布 政 司 會 同 各 司 道 並 守 巡 該 道 酌 議 但 李 遷 卻 在 批 覆 之 前 的 五 年 八 月 升 南 京 刑 部 尚 書, 而 繼 任 的 兩 廣 總 督 殷 正 茂 ( 1513~1592) 起 初 對 大 征 計 畫 並 不 認 可, 後 來 因 受 到 朝 延 及 廣 東 巡 按 御 史 等 各 方 面 主 張 征 剿 的 壓 力, 而 改 變 主 意, 並 指 示 李 材 提 交 詳 細 的 作 戰 計 畫 而 李 材 則 在 提 交 的 計 畫 中 特 別 點 明 自 己 的 創 議 與 殷 正 茂 的 最 初 態 度 r 軍 門 蒞 鎮 之 初, 本 道 即 首 建 大 征 之 簣, 隨 以 地 方 多 警, 復 有 嶺 東 藍 賴 二 賊 之 事, 兵 忌 力 分, 勢 難 及 此 而 在 侵 患 底 寧 嶺 東 平 定 之 後, 又 由 於 議 兵 者 多 寡 數 不 相 伴, 善 後 者 彼 此 見 未 歸 一 J ' 因 此 殷 氏 仍 然 持 有 疑 議 J ' 不 願 大 征 r ( 羅 旁 ) 兩 山 之 劇 賊 J 0 36 此 後, 由 於 陸 慶 五 年 十 二 月 初 三 優 寇 攻 陷 電 白 縣 城, 嶺 西 侵 患 陡 熾, 李 材 以 { 委 情 緊 急, 這 出 剿 殺 J, 37 前 後 持 續 數 月 之 久 但 即 使 在 禦 侵 最 吃 緊 的 時 候, 羅 旁 問 題 仍 然 是 其 關 注 的 重 點, 不 斷 行 文 各 府 縣 查 取 盜 賊 出 沒 之 要, 途 逕 險 塞 之 區, 地 里 至 到 之 節, 近 遠 應 援 之 規 J ' 並 再 次 整 頓 江 防, 定 為 交 牌 互 換 之 規 大 會 操 演 之 法 織 小 規 模 的 鵰 剿 和 安 撫 39 38 在 { 委 患 底 定 後, 還 組 陸 慶 六 年 (1 572) 九 月 十 八 日, 李 材 的 再 次 陳 奏 獲 巡 按 御 史 楊 一 桂 ( 1565 年 進 士 ) 批 示, 正 在 酌 議 期 間, 又 於 十 一 月 十 四 日 奉 到 兩 廣 總 督 36 以 上 引 文 俱 見 李 材. ( 大 征 羅 旁 盤 據 1 各 巢 以 清 地 方 議 ), ( 兵 政 紀 暮 ). 卷 19 ' 頁 807 按 : r 兩 山 指 羅 旁 東 西 二 山 殷 正 茂 於 隆 慶 五 年 八 月, 由 廣 西 巡 撫 升 任 兩 廣 總 督 兼 廣 東 巡 撫 這 個 草 案 應 該 是 隆 慶 五 年 底, 侯 陷 電 白 前 後 李 材 的 第 二 次 陳 請 ; 或 I!p 李 材, ( 簡 上 制 府 一 ) 所 稱. r 昨 者 具 呈 瑣 清, 椏 愧 俘 瑜, 然 亦 止 救 目 前 之 急, 未 舒 經 遠 之 算, 稍 待 事 寧, 尚 圈 展 竭 見 兵 政 紀 暮 ), 卷 28 ' 頁 1228 叉, 李 材 在 受 命 提 交 的 作 戰 計 畫 中, 點 明 殷 正 茂 最 初 對 大 征 羅 旁 一 直 有 疑 議 J ' 很 可 能 具 有 為 自 己 爭 取 大 征 成 功 後 的 政 治 果 實 預 留 伏 筆 之 意 37 李 材, ( 中 嚴 城 守 行 新 興 縣 ), ( 兵 政 紀 客 ), 卷 9, 頁 390-392 38 李 材. ( 分 布 拉 扼 行 肇 慶 府 并 高 要 新 興 恩 平 陽 春 陽 江 等 縣 ) ( 議 設 督 備 官 兵 控 把 兩 省 之 要 關 廣 西 蒼 梧 道 ) ( 計 處 江 防 行 署 守 備 事 F 禎 ), ( 兵 政 紀 暮 ). 卷 9, 頁 375-390 " 李 材. ( 諭 令 察 民 實 心 報 效 行 生 員 鄧 孟 賓 排 年 梁 4 日 等 ) ( 飛 報 計 剿 三 巢 宜 昌 據 大 夥 浪 賊 j 走 音 ) 等. ( 兵 政 紀 客 ), 卷 15. 頁 629-632 635-639 0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69 殷 正 茂 憲 牌, 令 其 將 大 征 的 預 備 細 節 作 戰 計 畫 和 善 後 草 案 逐 一 詳 確 為 此 李 材 提 交 了 一 份 其 體 周 延 圖 文 並 茂 的 大 征 作 戰 及 善 後 計 畫, RP < 大 征 羅 旁 盤 據 搖 巢 以 靖 地 方 議 這 份 詳 盡 的 計 畫 總 共 包 括 十 四 項 其 體 內 容 : 官 兵 員 數 及 佈 置 兵 員 來 源 自 向 糧 措 辦 轉 齣 夫 腳 馬 匹 購 買 軍 器 火 藥 置 辦 各 路 進 軍 先 後 及 時 間 協 調 進 軍 後 各 地 如 何 把 截 賊 徒 退 路 大 征 三 個 月 前 如 何 先 行 堵 截 各 處 要 道 行 撫 浪 ( 賊 ) J 之 法 行 互 搜 之 法 處 置 山 賽 子 女 狼 兵 虛 實 數 目, 以 及 善 後 之 策 40 隨 後, 殷 正 茂 又 要 求 李 材 提 供 大 征 羅 旁 的 作 戰 地 圖. r 要 見 某 山 某 巢 原 有 賊 首 某 人, 部 下 若 干, 某 處 頗 平, 某 穴 最 險, 某 哨 兵 由 某 路 進, 自 某 處 起 程, 計 若 干 旦 可 以 抵 巢, 某 地 相 應 把 截, 某 地 堪 以 善 後 屯 兵, 逐 一 明 白 繪 畫 圖 本, 貼 說 明 白, 固 封 轍 部, 以 憑 查 閱 施 行 41 李 材 為 此, r 將 各 巢 夷 險, 1 磊 浪 多 寡, 進 兵 水 陸 貼 說 明 白, 及 將 取 到 哨 道 約 會 裁 酌, 造 成 書 冊 J ' r 所 有 圖 說 凡 九 本, 哨 道 冊 一 本, 并 呈 繳 赴 但 總 之, 李 材 認 為, 羅 旁 一 帶 為 建 國 而 來 未 闢 之 疆 理 J ' r 旅 拒 王 師, 自 擁 區 字, 有 丁 不 役, 有 固 不 租, 有 藤 漆 蜜 蠟 皮 張 不 以 上 供 天 府, 蓋 至 於 今 二 百 年 所 矣, 乃 日 阻 截 官 商, 稽 留 使 命, 破 陷 城 池, 劫 奪 官 諦, 甚 至 陵 鄉 跨 昌, 盈 野 盈 城... 即 令 都 不 侵 軟, 華 夷 雜 處, 不 幾 於 族 類 無 復 分 別, 有 以 動 辛 有 之 慨 乎? 然 則 茲 舉 也, 豈 特 調 盜, 固 所 以 為 國 家 開 未 辟 之 疆 土 也 ; 豈 獨 辟 土, 固 所 以 為 洪 荒 來 了 未 了 的 一 段 大 公 案 也 與 其 少 發 而 曠 持, 不 若 大 舉 而 疾 決, 此 最 千 古 議 征 者 不 易 之 成 策 43 但 大 征 計 畫 提 出 後, 在 殷 正 茂 將 之 上 奏 朝 廷 之 前, 李 材 便 被 升 任 伸 威 道 兵 備 副 使, 移 駐 惠 州 I, 旋 即 在 與 兩 廣 總 督 殷 正 茂 的 衝 突 中 引 疾 乞 休 40 李 材. ( 大 征 羅 旁 盤 據 搖 巢 以 靖 地 方 議 > < 兵 政 紀 客 ). 卷 19 頁 787-850 41 李 材. ( 獲 查 羅 旁 大 征 哨 道 圖 冊 狀 > < 兵 政 紀 客 ), 卷 20 頁 852 42 李 材.q 里 查 羅 旁 大 征 哨 道 圖 冊 狀 > ' < 兵 政 紀 客 ). 卷 20 ' 頁 853 856 按 : 這 份 圖 冊 似 已 f 失 43 李 材, ( 大 征 羅 旁 盤 據 1 島 巢 以 靖 地 方 議 > < 兵 政 紀 旱 ), 卷 19 ' 頁 839-841

70 劉 勇 詳 細 的 過 程, 其 子 李 穎 ( 1606 年 舉 人 ) 指 出 : 惟 是 羅 旁? 是 水 一 帶... 非 大 征 莫 能 濟 也 李 材 經 畫 井 井, 前 後 萬 餘 言, 業 已 申 請 軍 門, 適 蒙 口 新 命, 超 轉 仲 威 道 兵 備 副 使, 移 剝 患 州, 遂 爾 拂 衣 蓋 軍 門 石 汀 殷 公 殷 正 茂 J ' 知 公 最 深, 忌 公 亦 最 至, 嘗 從 容 語 公 曰 r 嶺 西 連 歲 用 兵, 經 費 亦 苦, 而 公 又 開 建 營 房, 規 創 書 院, 不 知 從 何 計 處? J 公 曰 r 財 非 天 降, 亦 非 地 出, 亦 豈 必 加 賦 百 姓, 鈞 臺 俱 可 覆 甚 力 第 以 本 道 觀 之, 以 地 方 之 財, 供 地 方 之 用, 亦 自 無 不 足 於 是 汀 翁 益 大 佛 公 蒞 任 仲 威 境 一 月, 旋 有 駁 查 端 溪 書 院 之 事 公 曰 r 富 貴 原 非 吾 願, 夫 安 能 屈 首, 惟 大 吏 短 長 遂 以 病 乞 歸 44 所 謂 萬 餘 言 的 經 畫 J ' 即 指 ( 大 征 羅 旁 盤 據 搖 巢 以 靖 地 方 議 而 言 李 材 摧 升 副 使 是 在 萬 曆 二 年 (1 574 ) 七 月, 45 則 大 征 計 畫 的 提 出 最 晚 也 在 萬 曆 二 年 初 46 r 遂 爾 拂 衣 發 生 在 萬 曆 三 年 初 47 綜 合 來 看, 殷 正 茂 的 態 度 是 頗 為 微 妙 的 儘 管 陸 慶 六 年 底 殷 氏 以 兩 廣 總 督 的 身 分 下 令 李 材 提 交 該 計 畫, 但 看 來 更 像 是 一 個 表 面 上 因 應 朝 廷 和 廣 東 巡 按 御 史 征 剿 主 張 的 敷 衍 之 舉 的 大 征 計 畫 提 交 後, 實 際 上 在 殷 氏 處 遭 到 擱 置, 直 到 萬 44 李 穎, ( 見 羅 先 生 行 略 ), ~ 中 華 歷 史 人 物 別 傅 集 ), 第 22 冊, 頁 242 45 ~ 明 手 中 宗 實 錄 ), 卷 27 ' 萬 曆 二 年 七 月 庚 子, 678 46 具 體 的 提 交 時 間 還 有 待 進 一 步 確 定, 但 萬 曆 元 年 的 可 能 性 最 大, 理 由 如 下 : 一 從 動 機 來 看, 李 材 始 終 積 椏 推 動 大 征, 在 隆 慶 六 年 底 一 旦 獲 得 部 按 總 督 的 允 准 後, 當 然 會 儘 快 提 出 具 體 的 作 戰 及 善 後 計 畫 ; 二 就 技 術 層 面 而 言, 制 定 詳 盡 的 大 征 計 畫 雖 然 會 時, 但 李 材 的 準 備 工 作 從 上 任 以 來 一 直 沒 有 中 止, 甚 至 在 遠 出 禦 侮 最 為 吃 緊 的 時 候, 仍 然 在 為 大 征 羅 旁 作 準 備 而 早 在 隆 慶 四 年 底 提 交 第 一 份 請 求 大 征 的 草 案 時, 文 末 云 r 伏 乞... 平 定 大 諜,... 奏 請 大 征... 至 於 官 兵 之 動 調 多 寡 錢 糧 之 計 處 盈 縮, 與 夫 將 領 之 選 擇, 哨 道 之 部 分, 途 返 之 夷 險, 良 惡 之 辨 白, 善 後 之 機 宜, 統 俟 大 謀 決 定, 次 第 議 呈, 未 敢 輕 率 J ( 李 材, ( 議 請 大 征 羅 旁 累 世 劇 賊 以 拯 危 急 賤 民 狀 ), ~ 兵 政 紀 客 ), 卷 2, 頁 102 ) 表 明 此 文 旨 在 說 服 決 策 者 同 意 大 征, 因 此 未 將 詳 細 的 作 戰 計 畫 提 出 至 隆 慶 六 年 底 獲 允 提 交 該 計 畫 時, 技 術 上 應 當 不 會 拖 延 太 久 47 ~ 明 神 宗 實 錄 ), 卷 35 ' 萬 曆 三 年 二 月 癸 巳, 824 48 巡 按 御 史 楊 一 挂 的 主 單 I) 態 度, 亦 可 從 其 椏 力 反 對 招 撫 海 賊 林 鳳 得 到 旁 證 ' 參 明 手 中 宗 實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1 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71 曆 三 年 十 二 月, 殷 氏 升 任 離 廣 前 夕, 才 以 自 己 的 名 義 將 這 個 大 征 計 畫 上 奏 朝 廷, 其 時 李 材 早 已 在 與 殷 氏 的 衝 突 中 落 職 歸 家 開 建 營 房 一 事, 同 時 還 涉 及 遷 復 教 場, 其 經 費 來 自 修 建 察 院 街 門 的 費 用 一 一 李 材 將 自 己 所 駐 兵 巡 道 街 門 改 為 察 院 行 臺, 本 人 則 遷 往 更 為 狹 小 的 兵 守 道 街 門, 以 此 省 出 這 筆 經 費 49 事 實 證 明, 殷 正 茂 開 建 營 房 的 責 難 只 是 附 帶 問 題, 50 真 正 著 力 的 是 規 創 書 院 據 李 材 的 公 移, 所 建 端 溪 書 院 是 將 本 道 空 閑 私 署 改 立 J ' r 呈 蒙 兩 院 批 允, 案 行 該 府 修 聾 J ' 並 崇 把 褲 溪 陽 明 於 其 中 51 但 的 確 沒 有 說 明 改 建 費 用 的 來 源, 而 且 從 修 建 書 院 羨 餘 之 費 約 有 三 百 餘 兩 用 以 購 置 書 院 田 業 來 看, 應 該 不 是 一 筆 小 數 目 但 儘 管 如 此, 殷 正 茂 以 經 費 來 源 為 由, 查 勘 李 材 所 創 書 院, 此 舉 不 僅 明 顯 契 合 了 當 時 朝 廷 明 令 禁 止 建 書 院 興 講 學 的 政 治 動 向, 也 與 首 輔 張 居 正 嚴 禁 講 學 的 個 人 主 張 密 切 吻 合 隨 後, 殷 正 茂 駁 查 端 溪 書 院, 落 其 區 額, 改 為 監 軍 道, 李 材 遂 引 疾 而 去 53 三 隆 慶 萬 曆 之 際 朝 廷 的 主 剿 態 度 事 情 至 此, 李 材 的 大 征 計 畫 看 來 不 免 人 去 政 贖 之 虞, 不 僅 兩 廣 總 督 殷 正 茂 對 此 並 不 熱 衷, 更 重 要 的 是 李 材 本 人 也 在 與 殷 氏 的 衝 突 中 落 職 不 過, 征 剿 主 張 卻 與 這 一 時 期 朝 廷 在 廣 東 問 題 上 的 基 本 態 度 保 持 了 一 錄 ), 卷 4, 隆 慶 六 年 八 月 庚 辰 條, \79-\80 49 李 材, ( 議 改 武 場 并 附 建 營 房 行 肇 慶 府 ( 徙 復 白 沙 武 場 附 立 吾 吾 房 以 兩 使 兵 民 議 兵 政 紀 客 ), 卷 15 ' 頁 624-627 ; 卷 \8 ' 頁 776-783 0 50 郭 業 革 修, 萬 曆 廣 東 通 志 ), 卷 47, ( 肇 慶 府. 兵 防. 兵 署 肇 慶 衛 條 注 r 教 場 舊 在 城 西 七 里... 隆 慶 六 年, 兵 備 李 材 復 遷 于 城 西 舊 址, 營 房 百 餘 見 頁 222 5\ 李 材, ( 書 院 既 建 表 把 大 儒 以 端 風 教 狀 ), < 兵 政 紀 早 ), 卷 24 ' 頁 1035-\042 52 李 材, ( 書 院 既 建 買 田 業 以 資 教 養 行 肇 慶 府 ), < 兵 政 紀 客 ), 卷 27 頁 \20 1-1 204 0 日 陸 攀 等 修, 崇 禎 肇 慶 府 志 ), 卷 1\' ( 建 宜 ), 頁 9 0 [ 清 屠 英 等 修, 道 光 肇 慶 府 志 > ' 收 入 中 國 方 志 叢 書 > ( 全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 1967 影 印 光 緒 二 年 [ \876 ) 重 刊 本 ), 第 110 號, 卷 12, ( 職 官. 李 材 ), 頁 \618 ; 卷 16, ( 李 材 傳 ). 頁 2294

72 劉 勇 致, 因 此, 大 征 並 非 毫 無 希 望 早 在 嘉 靖 四 十 一 年 (1 562), 廣 東 局 勢 就 引 起 朝 廷 的 特 別 注 意 五 月 初, 修 玄 多 年 的 明 世 宗 屢 次 詢 問 甫 任 首 輔 的 徐 階 : r 廣 東 之 逆 物, ( 楊 博 何 不 運 謀 伐 之? 54 徐 階 隨 即 轉 諮 兵 部 尚 書 楊 博 ( 1529 年 進 士 ), r 再 思 所 以 伐 之 之 謀, 以 備 後 著 J ' 楊 博 答 覆 協 調 閩 廣 現 狀, 調 取 禦 侵 名 將 俞 大 敵 ( 1503~1579) 和 劉 顯 (? ~1581) 進 兵, 但 此 後 戰 事 的 重 點 仍 然 集 中 在 處 理 粵 東 侵 寇 海 盜 和 山 賊 之 患 隆 慶 三 年 (1 569 ) 十 二 月, 高 拱 起 復 入 閣 兼 掌 吏 部, 極 力 經 營 邊 務, 其 成 就 反 映 在 萬 曆 元 年 ( 1573) 高 氏 下 臺 後 自 編 的 五 卷 邊 略 中 該 書 卷 五 ( 緩 廣 紀 事 ) 卷 首 敘 稱. r 廣 東 久 遭 寇 亂, 敝 甚, 予 為 計 處 吏 治, 頗 彈 心 力, 又 推 殷 石 汀 ( 殷 正 茂 ) 為 總 督, 經 略 其 地, 這 以 底 寧 凡 予 所 當 畫, 不 能 悉 記, 惟 疏 書 一 二 尚 存, 特 錄 藏 之 備 故 實 云 55 高 拱 計 處 吏 治 的 內 容, 包 括 對 廣 東 地 方 府 縣 官 的 任 用 考 核 升 遷 懲 處 等 推 舉 殷 正 茂 出 任 兩 廣 總 督 後, 高 拱 在 致 殷 氏 的 信 中 一 再 強 調, 面 對 侵 奴 猖 獄, 土 寇 相 勾 為 亂 的 廣 東 局 勢, 必 須 一 大 振 刷 J ' r 非 大 破 格 整 頓 必 不 能 易 亂 以 為 治 57 當 殷 氏 取 得 禦 侵 進 展 後, 高 拱 在 喜 出 望 外 的 情 況 下, 貿 然 發 出 如 下 的 詳 細 指 示 : 茲 城 池 既 復, 剿 悽 報 捷, 良 可 喜 也 然 侮 尚 可 平, 而 地 方 之 賊 難 於 54 語 載 明 徐 階, ( 答 廣 東 兵 事 諭 ), ( 世 經 堂 集 ),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1997 影 印 明 萬 曆 徐 氏 刻 本 ), 集 部, 第 79 冊, 卷 2, 頁 380 並 可 參 該 書 同 卷 的 ( 答 東 南 寇 氛 室 大 遼 東 邊 事 諭 ( 請 調 土 兵 等 55 ( 明 高 拱, ( 高 文 襄 公 集 ),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1997 影 印 明 萬 曆 刻 本 ), 集 部, 第 108 冊, 卷 詣, 頁 341 0 56 高 拱 在 下 臺 後 答 兩 廣 殷 總 督 中 回 顧 說 r 公 雄 才 淵 萃, 亮 節 真 心, 實 僕 二 十 年 來 所 敬 仰 者 類 表 多 艱, 遂 勞 節 錯, 曾 未 期 月, 立 致 輯 寧, 俾 數 十 年 猖 獄 之 徒, 悉 歸 王 化, 數 千 里 作 逆 之 處, 盡 服 朝 廷, 公 之 功 在 社 稜 ' 何 其 偉 也 僕 裹 在 政 府, 雖 不 無 少 效 贊 裳, 然 愛 莫 能 助, 顧 何 力 之 有 焉? 而 公 乃 歸 功 於 僕 ' 貝 IJ 何 敢 當 高 j 共, ( 高 文 襄 公 集 ), 卷 6, 頁 的 57 高 拱, ( 答 兩 廣 般 總 督 ) 第 一 二 首, ( 高 文 襄 公 集 ), 卷 6, 頁 92 93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73 卒 滅, 地 方 之 賊 不 可 滅, 固 矮 之 所 以 來 也 而 地 方 之 所 以 多 賊 者, 實 逼 起 於 有 司 之 貪 殘, 而 養 成 於 有 司 之 蒙 蔽, 及 其 勢 成, 計 無 所 出, 乃 為 招 撫 之 說 以 苟 且 於 目 前 於 是 我 以 撫 故 彼, 而 彼 亦 以 撫 故 我, 東 且 撫, 西 且 殺 人, 非 有 撫 之 實 也, 而 徒 以 冠 裳 金 幣 羊 酒 宴 稿, 設 金 鼓 以 寵 與 之 有 司 將 領 固 有 稱 賊 首 為 翁, 相 對 宴 飲 歡 笑 為 賓 主, 而 又 技 之 以 侍 教 生 帖 者 百 姓 之 苦 如 彼, 而 賊 之 榮 利 乃 如 此, 斯 不 亦 為 賊 勸 乎? 奈 之 何 氏 之 不 為 賊 也 而 廣 之 鴿 地 皆 賊, 定 由 於 此 今 幸 有 公 在 彼, 必 須 痛 殺 一 場, 使 諸 山 洞 海 洋 之 賊 皆 就 珍 滅, J 然 後 撫 恤 瘡 夷 休 養 生 息, 乃 稱 平 定 不 然, 而 猶 狗 故 事, 恐 日 復 一 日, 廣 非 國 家 有 矣! 昨 已 令 本 兵 覆 題, 發 銀 兩 招 新 兵 以 副 公 之 用... 有 將 有 兵 有 糧, 則 賊 平 有 日 矣 然 僕 所 以 急 急 於 此 者, 尤 有 深 意 夫 廣 東 之 敝 椏 矣, 整 頓 而 使 之 如 舊, 亦 甚 難 矣 非 公 在 彼, 孰 能 經 旱? 非 僕 在 此, 孰 肯 主 張? 故 整 頓 此 方, 必 當 在 此 時 也 過 此 以 往, 但 少 一 人, 事 必 無 濟, 廣 東 終 無 寧 日 矣 公 有 雄 旱, 成 此 不 難, 時 不 再 來, 可 不 念 哉! 58 信 中 高 拱 不 但 痛 斥 廣 東 官 員 的 招 撫 之 策, 也 將 自 己 痛 殺 一 場 的 主 剿 戰 略 和 盤 托 出, 並 允 諾 在 兵 將 糧 等 各 方 面 都 給 予 實 質 性 的 支 持 " 然 58 高 拱. < 答 兩 廣 殷 總 督 第 五 首, { 高 文 襄 公 集 >. 卷 6 頁 94 按 : 陳 一 松 ( 1498-1582) ( 奉 賀 督 府 右 御 史 大 夫 石 汀 殷 公 平 寇 序 也 指 出, 此 前 之 登 壇 受 社 者, 莫 問 誰 何, 是 F 日 持 牛 酒 金 串, 與 之 ( 寇 ) 為 雄, 日 招 月 熾, 又 為 之 張 大 聲 焰, 動 以 危 言 相 恐, 此 其 故 蓋 難 言 之 J 0 [ 清 馮 奉 初 選 輯. { 潮 i'h 者 舊 集 >. 收 入 香 港 潮 州 會 館 董 事 會 鴿. < 潮 州 文 獻 叢 刊 > ( 香 港 : 香 港 潮 州 會 館 董 事 會, 1980 影 印 道 光 二 十 七 年 [ 1847] 序 刊 本 ) 卷 19 頁 347 在 李 材 於 萬 曆 三 年 引 疾 家 居 之 後, 潮 陽 人 林 大 春 曾 致 信 云 r 嶽 外 近 事, 與 公 在 教 西 時 尤 異 其 招 撫 二 字, 尤 為 海 演 入 骨 之 症, 俗 支 持 之, 牢 不 可 破 ; 小 民 間 之, 如 蛾 赴 火 不 知 它 日 將 何 其 己 椏? 安 得 借 兄 復 出, 重 整 舊 遊 ' 洒 然 一 掃 此 俗 局, 從 新 令 人 布 出 新 看, 以 庶 幾 必 勝, 乃 為 斯 世 斯 民 一 大 快 耳! J 林 大 春. < 與 李 見 羅 第 三 首. { 井 丹 詩 文 集 >. 卷 15. 頁 17 59 < 明 史. 殷 正 茂 傳 記 殷 氏 在 廣 時, 任 法 嚴, 道 將 以 下 奉 行 惟 謹 然 性 食, 歲 受 屬 吏 金 萬 計 初 征 古 田, 大 學 士 高 拱 曰. 吾 捐 百 萬 金 予 正 茂, 縱 乾 沒 者 半, 然 事 可 立 辨 時 以 拱 為 善 用 人 J ( 見 該 書, 卷 222 頁 5860 ) 按 : 此 說 大 概 出 於 明 沈 德 符. < 萬

74 劉 勇 而, 隨 後 的 下 一 通 書 信 表 明, 高 拱 不 免 過 於 樂 觀 和 直 率 了, 他 不 能 單 方 面 左 右 距 北 京 數 千 里 之 遙 的 兩 廣 局 勢, 並 且 看 來 他 也 難 以 左 右 由 自 己 親 手 提 拔 的 地 方 督 撫 的 意 見 一 一 面 對 殷 正 茂 用 招 撫 手 段 取 得 侵 賊 已 平 的 後 續 報 告, 他 不 得 不 尷 尬 地 改 口 : I 僕 昨 所 以 立 言 招 撫 之 非 者, 為 往 日 之 舊 套 言 也 若 使 彼 之 歸 歎 非 偽, 而 吾 之 處 置 得 宜, 則 盜 亦 可 用 但 威 足 以 破 其 膽, 而 恩 足 以 結 其 心, 使 果 為 吾 用 而 立 功, 胡 不 可 者? 不 然, 則 直 有 剿 除 而 已 此 在 公 斟 酌 為 之, 僕 非 有 成 心 也 在 作 出 上 述 陳 述 的 同 時, 高 拱 還 令 兵 部 全 力 配 合, 按 照 殷 氏 來 疏 J I 照 覆, 不 為 異 同 J ' 對 於 殷 氏 提 出 的 立 章 程 定 法 制 J ' 亦 惟 其 所 行 60 與 高 拱 類 似, 閣 臣 張 居 正 也 力 主 征 剿 陸 慶 五 年 ( 1571 ) 十 二 月, 侵 寇 攻 陷 電 白 縣 城 後, 張 居 正 擬 冒 為 甫 任 兩 廣 總 督 兼 廣 東 巡 撫 的 殷 正 茂 開 脫, 並 致 信 殷 氏. I 昨 電 白 報 至, 僕 恐 好 事 者 不 察 事 機, 妄 生 譯 議, 故 即 擬 冒, 分 剖 其 事, 假 公 便 宜, 俾 得 以 自 展 焉 同 時 強 調 治 亂 國, 用 重 典 廣 固 亂 國 也, 其 勢 非 用 兵 威 以 震 蕩 之, 姦 冗 不 畏, 良 民 無 依 J ' 並 促 殷 氏 儘 快 提 出 妙 算 J 0 61 但 張 居 正 同 樣 因 為 殷 正 茂 的 態 度 而 不 得 不 轉 變, 陸 慶 六 年 上 半 年, 在 有 關 招 撫 海 寇 曾 一 本 殘 黨 許 瑞 的 問 題 上, 張 居 正 就 不 得 已 而 表 示 贊 同 I 若 果 傾 心 效 用, 則 以 賊 攻 賊, 策 之 最 妙 者 62 陸 慶 六 年 ( 1572) 六 月, 張 居 正 繼 任 首 輔 之 後, 立 即 致 信 殷 氏, 表 示 以 闡 外 託 公, 任 公 自 擇 便 宜 行 之, 期 於 地 方 安 寧 而 已 J ' I 雖 彈 章 盈 公 車, 終 不 為 搖 也 63 萬 曆 元 年 ( 1573), 在 致 殷 正 茂 的 信 中, 張 曆 欣 賞 編 }. 收 入 北 京 圖 書 館 古 籍 珍 本 叢 刊 } ( 北 京 : 書 目 文 獻 出 版 社,1988 影 印 清 抄 本 ). 第 70 冊, 卷 8, ( 嶺 南 論 囚 ), 頁 511 0 60 高 拱. ( 答 兩 廣 殷 總 督 第 六 首, < 高 文 襄 公 集 ), 卷 6, 頁 94 61 張 居 正, ( 答 兩 廣 殷 石 汀 計 剿 廣 寇 ), < 張 居 正 集 }, 卷 17. 第 2 冊, 253 62 張 居 正, ( 答 兩 廣 殷 石 汀 ), < 張 居 正 集 }, 卷 17 ' 269 0 的 張 居 正, ( 答 兩 廣 殷 總 督 ), < 張 居 正 集 }, 卷 17, 309 ; 並 參 ( 答 兩 廣 殷 石 it), 卷 17 330 ; 卷 的, 392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75 氏 除 強 調 與 福 建 巡 撫 劉 堯 誨 (1522~1585 ) 合 作 擒 拿 海 盜 林 鳳 外, 還 提 及 : 近 有 陳 廣 事 者, 其 措 置 頗 大, 不 知 於 地 方 便 利 否? 譯 寄 上 一 覽, 幸 惟 裁 教 64 很 可 能 就 是 指 李 材 的 羅 旁 大 征 計 畫 當 時 廣 西 在 平 定 古 田 後, 巡 撫 郭 應 聘 ( 1550 年 進 士 ) 等 正 忙 於 應 付 懷 遠 賊, 65 而 海 上 盜 寇 問 題 也 不 在 此 信 討 論 之 內, 在 此 期 間 最 為 重 大 的 軍 事 新 計 畫 就 是 有 關 大 征 羅 旁 的 討 論 並 且 還 可 推 測 的 是, 張 居 正 襲 寄 上 一 覽 的 說 辭, 很 可 能 也 是 在 向 殷 氏 施 壓 同 年, 有 慨 於 廣 東 官 員 不 應 撫 處 潮 州 賊 諸 ( 朱 ) 良 寶, 張 居 正 在 信 中 指 出 大 抵 南 賊 譬 之 蔓 草, 華 IJ 盡 還 生 從 古 以 來 經 略 南 方 者, 皆 未 能 以 一 舉 而 收 盪 平 之 功 J ' 指 示 殷 正 茂 今 當 申 嚴 將 令, 調 益 生 兵, 大 事 斐 除, 見 賊 即 蔽, 勿 復 問 其 向 背 J ' I 不 情 一 朝 之 費, 而 胎 永 世 之 安 儘 管 陸 慶 萬 曆 之 交 先 後 主 導 內 閣 的 高 拱 張 居 正, 均 堅 持 採 取 強 硬 手 段 解 決 廣 東 的 動 亂 局 勢, 但 兩 廣 總 督 殷 正 茂 卻 並 未 俯 從 在 羅 旁 問 題 上, 殷 氏 始 終 沒 有 採 取 行 動, 以 致 張 居 正 在 稍 後 致 繼 任 總 督 法 雲 翼 信 中 抱 怨. I 羅 盤 海 ( 綠 ) 水 之 事, 石 汀 公 ( 殷 正 茂 ) 在 任 不 能 處, 乃 語 難 於 後 人, 誠 為 不 恕 67 64 張 居 正, < 答 殷 石 汀 計 剿 海 寇 ) ( 張 居 正 集 > ' 卷 18, 412 的 從 隆 慶 六 年 至 萬 曆 元 年, 5 長 居 正 對 於 廣 西 懷 遠 之 役 的 處 置, 一 闖 始 就 強 調 速 戰 速 決, 之 後 又 指 出 r. 天 討 所 必 加, 星 紅 費 財 動 眾, 亦 難 中 止 J ' 奏 捷 後 還 指 示 須 盡 殲 之, 毋 使 易 種 於 斯 土, 又 煩 再 舉 也 詳 參 張 居 正, ( 張 居 正 集 > ' 卷 17 18 致 郭 應 聘 諸 書, 於 頁 290 415 423 451 0 66 張 居 正, < 與 殷 石 汀 經 略 廣 賊 ( 答 殷 石 汀 ), ( 張 居 正 集 > ' 卷 18 435 443 67 張 居 正. < 答 兩 廣 沒 洋 山 計 剿 羅 盤 寇 ), ( 張 居 正 集 > ' 卷 21 ' 588 當 時 對 殷 正 茂 調 兵 不 力 和 招 撫 政 策 的 不 滿, 也 可 參 明 海 端 著, 陳 義 鍾 編 枝, < 段 殷 石 汀 兩 廣 軍 門 ). 海 瑞 集 >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1981). 下 鴿, 439-440; [ 明 溫 純, < 報 殷 石 汀 收 入 氏 著, ( 溫 恭 毅 集 > ' 收 入 { 四 庫 全 書 >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87 影 印 文 淵 閻 四 庫 全 書 本 ). 第 1288 冊, 卷 話, 頁 723 在 沒 雲 翼 大 征 獲 勝 之 後, 霍 與 瑕 贈 序 頌 其 功 時 指 出 : r [ 嶺 海 西 至 府 江 古 田, 來 至 羅 旁 綠 水, 淵 數 渠 兇, 則 百 年 來 無 言 說 征 之 者 先 司 馬 石 汀 殷 公 畢 力 西 方, 府 江 古 田, 次 第 平 靖 ' 獨 於 羅 旁 綠 水, 乃 遲 遲 有 待 焉 歲 在 丙 子, 天 子 特 簡 洋 山 i 袁 公 來 代 石 汀 總 督 兩 廣, 而 專 詔 責 以 羅 旁 之 '

76 劉 勇 四 大 征 與 善 後 的 萬 曆 三 年 (1575) 底, 兩 廣 總 督 凌 雲 翼 赴 任 之 初, 張 居 正 就 囑 以 羅 旁 之 事 : I 羅 盤 賊 既 已 奏 聞, 勢 不 能 已, 但 須 審 計 熟 圍 之 69 所 謂 已 奏 聞 J ' 是 指 殷 正 茂 於 萬 曆 三 年 十 二 月 升 任 離 廣 之 際 條 進 剿 ( 羅 旁 ) 事 宜 十 事, 部 覆 從 之 70 次 年, 張 居 正 在 批 評 殷 正 茂 證 難 於 後 人, 誠 為 不 恕 之 餘, 再 次 敦 促 凌 雲 翼 征 討 羅 旁 : 此 地 不 沾 王 化 數 十 百 年, 義 所 當 討, 在 公 誠 不 容 使 之 跳 樑 於 臥 楠 之 前 也 但 須 審 圖 而 後 動, 動 而 必 勝, 勝 而 無 損, 乃 為 萬 全 不 然, 又 不 如 故 宜 之 之 為 便 也 71 隨 後, 張 居 正 又 復 致 信 相 囑 : 役 J ( 霍 與 1 段, ( 賀 沒 洋 山 督 府 歸 朝 序 ) < 霍 勉 齋 集 ). 卷 11. 頁 49-51) 霍 與 1 民 乃 霍 韜 之 子, 在 處 理 羅 旁 問 題 上 很 可 能 受 其 父 影 響, 而 且 霍 與 1 民 在 隆 萬 之 際 長 期 任 職 廣 西, 對 兩 廣 局 勢 有 切 身 了 解, 引 文 中 對 殷 正 茂 遲 遲 有 待 的 評 語, 顯 然 有 所 不 滿, 但 殷 氏 何 以 如 此, 如 l 目 前 尚 缺 乏 充 分 證 據 予 以 說 明 可 以 肯 定 的 有 兩 點 : 一 是 殷 氏 不 願 ( 立 即 ) 對 羅 旁 採 取 行 動 的 立 場 相 當 清 楚 ; 二 是 嶺 東 廣 西 的 戰 事 並 不 足 以 限 制 對 羅 旁 用 兵, 不 但 各 地 戰 事 在 時 間 土 並 不 街 突, 在 朝 廷 的 極 力 推 動 並 允 諾 給 予 全 力 支 持 的 情 況 下, 這 一 點 尤 其 不 能 成 為 理 由 的 本 文 重 點 處 理 與 大 征 相 關 的 政 治 糾 葛, 善 後 事 宜 只 眼 於 大 征 之 後 的 短 期 措 施, 更 為 具 體 的 善 後 建 設, 如 招 練 個 種 編 制 里 甲, 以 及 逐 漸 起 科 派 差 撤 兵 與 學 修 志 等 問 題, 制 度 推 行 與 當 地 傳 統 習 俗 的 互 動 情 形, 還 有 待 於 後 續 的 研 究 e 顏 廣 文 從 政 府 設 施 的 角 度 對 此 有 所 討 論, 見 顏 廣 文. ( 明 代 兩 廣 總 督 庸 的 設 立 及 對 粵 西 的 經 略 ) < 學 術 研 究 > 1997 年 第 4 期 ( 廣 州 I) 52-55 69 張 居 正 ( 答 兩 廣 督 撫 沒 洋 山 ) B 長 居 正 集 >. 卷 20' 562 70 ( 明 神 宗 實 錄 ). 卷 45 萬 曆 三 年 十 二 月 癸 菌. 1011 0 參 下 文 沒 雲 翼 疏, 殷 氏 所 奏 實 即 李 材 的 大 征 羅 旁 計 畫 71 張 居 正 ( 答 兩 廣 沒 洋 山 計 剿 羅 盤 寇 ) ( 張 居 正 集 ). 卷 21 588 有 趣 的 是, 張 居 正 對 殷 正 茂 在 羅 旁 問 題 土 的 ; 有 椏 態 度 批 評 有 加, 而 大 征 獲 勝 後, 由 波 雲 翼 向 朝 廷 提 出 善 後 措 施 r 上 下 戶 部 尚 書 殷 正 茂 議 可 之 J. 殷 氏 也 因 此 受 賞 參 明 程 九 思. ( 蘿 旁 搖 滾 列 傳 ), 收 入 氏 著, ( 萬 曆 武 功 錄 >. 收 入 ( 噴 修 四 庫 全 書 )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1997 影 印 明 萬 曆 刻 本 ), 第 436 冊, 卷 3 頁 247-248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77 羅 旁 事 宜 審 定 而 後 動, 期 於 萬 全 乃 可 貴 屬 司 道 有 司 賢 否, 訪 據 的 實 者, 幸 另 開 手 書 密 示 72 在 張 居 正 審 圖 而 後 動 的 指 示 下, 凌 雲 翼 為 大 征 羅 旁 所 作 的 具 體 準 備 工 作 包 括 : 萬 曆 四 年 ( 1576) 三 月 募 用 漸 兵, 調 用 新 升 廣 東 都 司 倉 書 劉 天 慶, 借 支 盤 鹽 贓 罰 銀 四 萬 及 戶 部 銀 七 萬, 73 同 年 五 月 復 廣 西 總 兵 坐 營 中 軍, 並 以 福 建 烽 火 賽 善 戰 把 總 朱 文 達 升 補 74 四 年 七 月, 凌 氏 正 式 奉 勳 征 剿 羅 旁, 勳 諭 有 云 : r 各 賊 盤 據 恃 險, 久 抗 王 命, 法 不 可 有, 務 要 嚴 督 官 兵, 直 禱 巢 穴, 殲 其 醜 類, 毋 信 賊 誘 撫 處, 致 胎 後 唐 惟 賊 黨 有 自 縛 投 降, 或 殺 頭 目 告 贖, 及 平 民 被 賊 逼 脅 者, 乃 聽 爾 從 宜 處 分 其 用 兵 機 宜, 臨 時 賞 罰, 一 切 俱 許 爾 以 便 宜 從 事, 不 從 中 制 有 捏 造 流 言, 阻 撓 軍 機 者, 即 時 斬 首 以 狗 75 但 淒 雲 翼 實 際 的 進 軍 時 間, 則 遲 至 本 年 十 一 月, 據 實 錄 載 : 萬 曆 四 年 十 二 月 丙 寅, 總 督 兩 廣 侍 郎 沒 雲 翼 奏 r 羅 旁 諸 謠, 盤 都 遺 種, 黨 類 日 繁, 益 肆 猖 獄, 今 已 督 集 諸 路 兵, 擇 十 一 月 進 剿, 一 切 機 宜, 一 面 舉 事, 一 面 具 聞 兵 部 言 r 進 兵 計 出 萬 全, 蕩 72 張 居 正, ( 答 兩 廣 督 撫 計 剿 海 賊 ), < 張 居 正 集 > ' 卷 21 ' 591 0 73 < 明 神 宗 實 錄 > ' 卷 48 ' 萬 曆 四 年 三 月 丁 未 己 商 甲 寅 諸 條, 1101 1102 1108 特 別 是 在 關 於 軍 鉤 銀 的 問 題 上, 張 居 正 的 支 持 顯 而 易 見 r 甲 寅... 總 督 兩 廣 侍 郎 沒 雲 翼 以 大 征 羅 旁, 議 借 盤 鹽 贓 罰 等 銀 四 萬, 事 例 銀 二 萬, 及 工 部 料 價 銀 四 萬, 俟 事 定 鮮 選 p 部 覆 以 盤 造 等 銀 為 濟 邊 急 用, 不 當 借 上 曰 : 該 省 用 兵, 姑 以 盤 進 贓 罰 銀 四 萬 及 前 發 戶 部 銀 七 萬 支 用, 務 令 稽 竅, 毋 致 虛 費 張 居 正 識 拔 的 兵 部 尚 書 譚 綸 也 全 力 支 持 淡 氏 大 征 羅 旁, 詳 參 明 譚 綸. ( 復 沒 洋 山 ) 第 四 首. < 諱 襄 敏 公 遺 集 > ' 收 入 四 庫 未 收 書 輯 刊 > ( 北 京 : 北 京 出 版 社, 2000 影 印 清 嘉 慶 二 十 四 年 ( 1819J 鄒 庭 芳 活 字 本 ) 第 5 輯, 第 20 冊, 卷 2, 頁 677 另 外, 為 羅 旁 大 征 而 練 兵 的 情 形, 見 明 沒 雲 翼, ( 酌 議 練 兵 官 員 疏 ), ( 明 應 積 編 輯, 劉 堯 誨 重 修, < 蒼 梧 總 督 軍 門 志 > ( 收 入 屈 萬 里 主 編, < 明 代 史 籍 彙 刊 } 第 23 種 ) ( 臺 北 : 臺 灣 學 生 書 局, 1970 影 印 明 萬 曆 九 年 ( 1581 J 廣 東 布 政 司 刊 本 ), 卷 話, 頁 1226-1232 74 < 明 神 宗 實 錄 > ' 卷 50 ' 萬 曆 四 年 五 月 庚 子, 1148 此 外, 沒 氏 在 大 征 前 夕 還 設 立 招 撫 使 十 人, 旨 在 離 開 各 股 搖 浪 勢 力, 參 程 九 思, ( 羅 旁 搖 浪 列 傳 ), < 萬 曆 武 功 錄 > ' 頁 246 75 應 積 編 輯, 劉 先 誨 重 修, < 蒼 梧 總 督 軍 門 志 > ' 卷 2, < 制 粉 ), 頁 108-110 0

78 劉 勇 平 固 可 指 日, 惟 是 萬 山 聯 絡, 賊 易 潛 藏, 務 嚴 搜 捕, 毋 滋 孽 其 投 降 殘 喘, 押 發 沿 海 衛 所, 既 待 以 不 死 之 仁, 當 兼 為 事 後 之 處 土 曰 : 征 搖 機 宜, 沒 雲 翼 審 定 而 動, 其 嚴 督 各 文 武 將 吏, 協 心 奮 勇, 務 奏 蕩 平, 毋 虛 費 財 力, 仍 賠 後 患 76 此 役 用 兵 十 餘 萬, 先 以 參 將 楊 照 專 督 水 陸, 守 德 慶 江 道, 防 敵 北 渡 ; 命 事 王 一 卿 參 將 王 德 懋 駐 師 六 雲, 截 斷 西 奔 之 路, 其 餘 大 軍 分 為 十 哨 並 進, 而 總 兵 張 元 勳 李 錫 各 為 東 西 統 督, 駐 灘 水 以 分 攻 東 西 二 山 77 戰 事 持 續 至 萬 曆 五 年 (1 577) 四 月 基 本 結 束, r 計 克 謠 浪 賊 巢 五 百 六 十 四 處, 擒 斬 俘 獲 投 降 奪 回 共 四 萬 二 千 八 百 有 奇, 自 出 師 至 凱 旋 凡 四 閱 月 78 從 凌 雲 翼 實 際 赴 任 至 此 役 正 式 展 開, 其 間 不 到 短 短 一 年, 若 非 已 有 成 畫 在 前, 勢 難 在 短 時 間 內 展 開 如 此 大 規 模 的 軍 事 行 動 " 據 李 穎 記 載 : 汀 翁 殷 正 茂 之 遷 也, 陽 洋 山 速 公 沒 雲 翼 實 繼 之, 接 其 手 授 題 稿 一 封, 有 羅 旁? 是 水 大 征 事 情, 最 為 精 密, 深 加 嘆 服 旋 復 檢 詳 前 案, 乃 知 殷 疏 方 旱, 一 句 一 字, 皆 公 李 材 手 筆, 於 是 特 疏 題 請, 備 陳 巔 末, 欲 為 公 設 靖 夷 一 道, 專 箏 l 肇 慶, 用 諮 謀 議, 未 蒙 俞 旨 然 沒 卒 以 公 畫, 竟 奏 虜 功, 致 開 羅 定 一 州, 東 安 西 寧 兩 色 故 後 來 說 者 每 以 此 多 遠 公 之 無 私, 而 又 不 能 不 致 惜 於 公 之 不 76 ~ 明 神 宗 實 錄 >. 卷 57 ' 萬 曆 四 年 十 二 月 丙 寅. 1306 並 參 沒 雲 冀, < 奉 命 大 征 功 已 垂 成 並 預 計 善 後 之 圖 以 保 久 安 疏 ). 收 入 應 積 編 輯, 劉 先 誨 重 修, < 蒼 梧 總 督 軍 門 志 > ' 卷 26 ' 頁 1261-1287 77 詳 參 郭 呆 著 E 修, 萬 曆 廣 東 通 志 > ' 卷 70, 0 島 獲 ), 頁 706-707 ; 程 九 忍. < 羅 旁 搖 浪 列 傳 ), «萬 曆 武 功 錄 >. 頁 246-247 78 «明 神 宗 實 錄 > ' 卷 62 ' 萬 曆 五 年 五 月 癸 巳, 1393 並 參 應 積 編 輯, 劉 先 誨 重 修, < 蒼 梧 總 督 軍 門 志 > ' 卷 21, < 討 罪 五 ), 頁 872-875 ; 翟 九 忍. < 羅 旁 搖 浪 列 傳 ), «萬 曆 武 功 錄 > ' 頁 246-248 ' 程 氏 詳 細 瞳 列 了 朝 廷 對 參 與 此 役 者 的 獎 賞 79 沒 雲 翼, 萬 曆 四 年 四 月 ( 查 議 賞 格 疏 有 首 舉 征 山 賞 格, 蓋 為 秋 中 大 舉 羅 旁 設 也 之 語 ( «蒼 梧 總 督 軍 門 志 > ' 卷 26 ' 頁 1242), 大 征 紡 諭 在 七 月 頒 至 總 督 街 門, 但 大 征 仍 推 遲 至 十 一 月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1 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79 遭 時 也 8 這 並 非 李 穎 的 一 面 之 詞 凌 雲 翼 在 受 命 之 初, 就 曾 向 俞 大 敵 諮 詢 羅 旁 問 題, 俞 氏 回 信 云 : r 今 日 所 當 急 圓 其 哨 道 畫 圖 兵 數 貼 說, 彼 方 守 巡 已 有 定 議, 一 查 即 明 並 為 之 復 述 記 憶 中 該 定 議 的 大 概 內 容 81 俞 大 敵 從 嘉 靖 末 到 陸 慶 末 年 先 後 任 廣 東 廣 西 總 兵 官, 毫 無 疑 問, 俞 氏 所 稱 哨 道 畫 圖 兵 數 貼 說 以 及 當 地 守 巡 的 定 議, 就 是 指 李 材 有 關 羅 旁 的 草 案 和 大 征 計 畫 凌 雲 翼 顯 然 也 參 考 了 該 計 畫, 所 謂 復 檢 詳 前 案 J ' 應 該 是 指 檢 詳 李 材 呈 交 兩 廣 總 督 衛 門 的 相 關 文 書 李 穎 所 稱 特 疏 題 請 一 事, 也 可 與 明 神 宗 實 錄 萬 曆 四 年 二 月 所 記 相 印 證 : 兩 廣 總 督 注 雲 翼 言 r 原 任 廣 東 副 使 李 材, 嘗 憤 地 方 荼 毒, 集 兵 蓄 糧, 分 哨 撐 險, 創 議 大 舉 前 督 臣 殷 正 茂 具 題 方 旱, 皆 其 手 筆, 宜 即 起 補, 添 設 為 靖 夷 道, 以 備 諮 謀 下 部 覆 請 上 曰 r 該 省 既 增 設 靖 夷 道, 則 鎮 西 兵 備 所 管 何 事? J 寢 之 82 凌 雲 翼 薦 用 李 材, 顯 然 利 用 了 朝 廷 急 於 大 征 羅 旁 的 催 促, 以 及 張 居 正 貴 屬 司 道 有 司 賢 否, 訪 據 的 實 者, 幸 另 開 手 書 密 示 的 私 下 承 諾 的 不 過, 在 實 際 操 作 方 式 上, 凌 雲 翼 並 未 遵 循 張 居 正 另 開 手 書 密 示 的 囑 咐, 的 李 穎. ( 見 羅 先 生 行 略 ) ( 中 華 歷 史 人 物 別 傳 集 ). 第 22 冊 243 按 : 殷 沒 交 接 之 際, 兵 部 尚 書 譚 綸 致 信 殷 氏, 囑 其 對 繼 任 的 淡 氏 要 以 心 法 相 授, 貝,) 地 方 真 可 百 年 無 事 矣 J 這 應 該 是 引 文 中 手 授 題 稿 緣 由 之 一 參 諱 綸. ( 復 殷 石 汀 ) 第 三 首. ( 諱 襄 敏 公 遺 集 ). 卷 2, 頁 676 ' 81 ( 明 俞 大 首 先. ( 與 沒 洋 山 書 ). 收 入 氏 著, ( 正 氣 堂 續 集 ). 收 入 四 庫 未 收 書 輯 刊 } ( 北 京 : 北 京 出 版 社, 2000 影 印 清 道 光 孫 雲 鴻 味 古 書 屋 刻 本 ). 第 5 輯, 第 20 冊, 卷 卜 頁 487-488 按 : 李 材 之 父 李 遂 早 年 任 職 福 建 時, 曾 經 援 救 並 識 拔 低 級 武 官 俞 大 散, 以 故 俞 氏 終 生 與 李 氏 父 子 闕 係 密 切, 其 正 氣 堂 集 } 卷 1 0-15 有 多 達 十 餘 通 致 李 遂 信 可 徵 ; 而 李 材 在 與 殷 正 茂 的 街 突 中 憤 而 引 疾, 剛 剛 抵 京 的 俞 大 敵 曾 試 圖 勸 阻 r 敢 前 至 都 下, 聞 之 二 華 公 ( 譚 紛 ) 請 名 公 有 乞 疏, 已 令 勿 上, 不 數 日 後, 乃 聞 尊 駕 已 浩 然 歸 矣 見 俞 大 訣. ( 與 李 見 羅 書 ) < 正 氣 堂 續 集 ). 卷 卜 頁 486 82 ( 明 神 宗 實 錄 ). 卷 47 萬 曆 四 年 二 月 乙 商. 1074 其 時 殷 正 茂 為 南 京 戶 部 尚 書, 旋 改 戶 部 尚 書 83 ~. 長 居 正, ( 答 兩 廣 督 撫 計 剿 海 賊 ) ( 張 居 正 集 ), 卷 21, 591,

80 劉 勇 而 是 公 開 上 奏 由 此 似 可 推 測, 凌 雲 翼 很 可 能 也 知 悉 張 居 正 與 李 材 之 間 的 微 妙 關 係, 因 而 在 大 征 前 夕 採 取 公 開 上 疏 推 薦 這 一 略 帶 要 脅 意 味 的 方 式, 但 張 居 正 卻 以 制 度 性 的 重 復 為 由 予 以 拒 絕 實 錄 中 的 上 曰 J ' 當 然 主 要 是 代 表 張 居 正 的 意 見 由 此 可 見, 李 材 的 去 就 問 題 關 鍵 在 於 張 居 正 當 時 已 調 往 朝 中 負 責 戰 車 營 的 俞 大 獸, 在 獲 悉 淒 雲 翼 薦 用 李 材 不 果 之 後, 致 信 凌 氏, 告 知 兵 部 尚 書 譚 綸 ( 1520~1577;' 的 積 極 反 應, 同 時 安 慰 凌 氏 : r 靖 夷 道 雖 不 設, 李 副 使 大 才 宏 囂, 廟 堂 皆 深 知 之, 不 久 必 推 用 於 廣, 幸 勿 訝 "( 旦 俞 氏 的 預 測 並 末 實 現 實 際 上, 當 萬 曆 三 年 二 月 李 材 在 與 殷 正 茂 的 衝 突 中 引 疾 乞 休 時, 朝 廷 並 沒 有 任 何 挽 留 之 舉, 85 而 隨 後 張 居 正 在 致 殷 正 茂 的 信 中 甚 至 不 其 名 地 稱 : 別 桔 云 云, 其 人 亦 素 愛 其 才, 故 薦 之 於 公 後 乃 知 其 狂 躁 險 刻, 矜 己 凌 人, 不 可 大 用 故 昨 因 其 稱 疾, 遂 決 去 之, 然 公 自 此, 更 不 必 置 之 齒 頰 矣 從 事 情 的 後 續 發 展 來 看, 張 居 正 在 此 事 的 幕 後 主 導 作 用 尤 其 明 顯 李 材 從 萬 曆 三 年 落 職, r 時 江 陵 方 事 操 切, 菲 薄 儒 生, 公 雖 委 Ij 贖 日 騰, 亦 檳 不 聽 錄 OB7 事 實 的 確 如 此, 直 到 張 居 正 去 世 之 前, 李 材 沒 能 獲 得 任 何 84 俞 大 散. ( 與 沒 洋 山 書 ), < 正 氣 堂 續 集 ), 卷 1 ' 頁 492 的 廣 東 副 使 李 材 乞 致 仕, 許 之 見 明 神 宗 實 錄 >. 卷 35 ' 萬 曆 三 年 二 月 癸 巳, 824 86 張 居 正, ( 答 兩 廣 總 督 殷 石 汀 ), < 張 居 正 集 > ' 卷 20, 518 按 : 殷 正 茂 看 來 還 是 宜 之 齒 頰 了 李 材 引 疾 離 任 時, r 汀 翁 ( 殷 正 茂 ) 無 可 甘 心, 乃 翻 為 謝 過, 百 計 挽 留, 至 托 公 同 寮 隨 行 勸 阻, 出 境 而 後 返 李 材 歸 家 後 二 年, r 汀 翁 陸 任 過 豐 城, 邀 公 ( 李 材 ) 出 語, 計 公 或 不 能 忘, 公 歡 然 逆 之 江, 若 無 嫌 者 汀 翁 委 城 道 夙 事, 且 曰 Ii" 公 能 忘 世, 世 豈 能 忘 公 公 曰 Ii" 行 藏 任 運, 卷 舒 惟 時 往 幸 不 開 罪 地 方, 於 願 足 矣 顧 此 林 泉 受 享, 荷 造 實 宏, 正 欲 與 我 翁 求 一 印 證 耳 汀 翁 為 之 有 赦 見 李 穎, ( 見 羅 先 生 行 略 ) < 中 華 歷 史 人 物 別 傳 集 ), 第 22 冊, 242-243 87 李 穎, ( 見 羅 先 生 行 略 ), < 中 華 歷 史 人 物 別 傳 集 > ' 第 22 冊, 246 按 : < 明 史. 李 材 傳 也 指 出 r 萬 曆 初, 張 居 正 柄 園, 不 悅 材, 遂 引 疾 去 J < 明 史. 李 材 傳 > ' 卷 227 ' 頁 5956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81 重 出 任 職 的 機 會, 而 萬 曆 十 年 ( 1582) 六 月 張 居 正 去 世, 隨 後 被 政 治 清 算, 次 年 七 月, 李 材 就 被 重 新 起 用 為 山 東 副 使 從 前 舉 張 殷 二 人 的 通 信 內 容, 以 及 在 嚴 禁 講 學 的 政 治 氣 候 下, 選 擇 以 書 院 問 題 查 勘 李 材, 似 可 推 測 應 屬 張 殷 兩 人 密 切 運 作 的 結 果 這 些 動 作 背 後, 很 可 能 還 涉 及 到 阻 止 大 征 羅 旁 可 能 給 李 材 帶 來 的 政 治 利 益 的 無 論 如 何, 張 居 正 的 確 對 羅 旁 問 題 給 予 足 夠 的 關 注 萬 曆 五 年, 當 羅 旁 之 役 尚 未 結 束 時, 張 居 正 己 迫 不 及 待 地 致 信 凌 雲 翼, 囑 以 善 後 事 宜 : 羅 旁 之 役, 聞 已 獲 功 萬 餘, 計 所 國 獲, 又 當 稱 是, 即 有 逸 伏, 諒 亦 無 多 宜 乘 此 勢, 多 方 招 練, 開 其 生 路, 隨 宜 處 置, 務 絕 後 息, 則 一 勞 永 逸 之 策 也 事 定 後, 稍 用 狼 兵, 更 番 屯 守, 諸 善 後 事 宜, 次 第 以 聞 90 看 來 張 居 正 的 情 報 工 作 相 當 有 效, 從 信 中 的 用 語 來 看, 當 他 已 得 到 獲 功 萬 餘 的 信 息 之 後, 淒 雲 翼 擒 斬 已 逾 萬 計 的 善 後 奏 疏 還 沒 有 到 達 北 京, 91 而 此 時 羅 旁 之 役 尚 在 進 行 之 中 淒 雲 翼 的 善 後 疏 實 際 上 也 大 體 本 諸 李 材 的 大 征 善 後 計 畫 而 來, 兩 者 88 < 明 神 宗 實 錄 > ' 卷 139 萬 曆 十 一 年 七 月 甲 辰, 2597 的 對 此, 李 材 的 講 學 師 長 王 義 在 ( 與 李 見 羅 信 中 說 得 十 分 直 白 r 間 教 南 大 功 為 當 事 者 所 攘, 且 抑 其 進 見 明 王 喜 愛, < 龍 海 王 先 生 全 集 > '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1997 影 印 明 萬 曆 十 五 年 [ 1587) 蕭 良 蜍 刻 本 ), 集 部, 第 98 冊, 卷 12 頁 477 ; 而 與 李 材 闕 係 稍 疏 的 楊 時 喬 ( 卒 於 1609). 大 概 在 萬 曆 六 七 年 間 致 信 李 材 時, 貝 I] 委 婉 提 到 閒 以 剿 撫 異 見 相 左, 遂 借 道 體 養 和, 懇 疏 潔 歸 J ' 見 明 楊 時 喬, ( 答 李 見 羅 公 ), < 新 刻 楊 端 潔 公 文 集 >.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1997 影 印 明 天.1ft 楊 閩 中 刻 本 ). 集 部, 第 139 冊, 卷 9, 頁 758 90 張 居 正. ( 答 兩 廣 沒 洋 山 ) < 張 居 正 集 > ' 卷 22 647 按 : 張 居 正 最 初 主 張 不 急 於 善 後, 但 後 來 接 受 各 方 面 的 建 議 而 改 變 主 意 r 羅 旁 之 役, 初 意 但 恐 宿 寇 初 除, 根 株 未 盡, 姑 少 遲 建 設, 以 俟 人 心 之 定, 會 新 司 馬 ( 指 王 崇 古 ) 亦 以 此 為 言, 遂 從 再 議 近 來 彼 中 人 來, 皆 言 此 地 在 四 府 之 中, 素 稱 ; 夭 壤, 與 廣 右 邊 微 不 同, 且 遠 近 之 氏, 願 受 塵 者 眾, 不 設 官 建 治, 何 以 統 之? 是 以 知 再 議 之 為 迂 謬 也 今 既 經 理 有 序, 佇 立 矣 大 疏 至, 即 屬 銓 部 選 除 矣 J ( 張 居 正, ( 答 兩 廣 沒 洋 山 計 羅 旁 善 後 ), < 張 居 正 集 >. 卷 22, 710) 所 謂 埃 大 疏 至 J ' 當 指 前 引 渡 氏 善 後 之 疏 91 即 前 引 渡 雲 翼, ( 奉 命 大 征 功 已 垂 成 並 預 計 善 後 之 圖 以 保 久 安 疏 ), 引 文 見 頁 1262 文 中 稱 迄 今 兩 月 有 餘 J ' 則 比 疏 大 約 撰 於 萬 曆 五 年 正 月 中 下 旬 至 二 月 上 句

82 劉 勇 內 容 表 列 如 下. 92 李 材 凌 雲 翼 善 後 措 施 對 比 表 李 材 的 善 後 措 施? 愛 雲 翼 的 善 後 措 施 1 建 縣 1 建 設 州 縣 : 升 混 水 縣 為 州, 在 境 內 泉 西 二 山 各 立 一 縣 以 屬 之, 逕 隸 布 政 司 管 轄, 另 設 四 個 千 戶 所 以 資 控 嘿, r 且 更 為 將 來 設 縣 之 基 2. 築 城 2. 專 設 憲 臣 : 裁 伸 JtJ.. 道 副 使 改 於 嶺 函, 改 嶽 西 兵 巡 會 事 為 兵 備, 駐 irt 水 州 治, 專 管 新 設 一 州 二 縣 四 所 3. 調 狼 兵 到 戌 : 以 高 肇 二 府 各 營 童 兵 之 費 添 調 二 萬 狼 兵 接 替 進 剿 之 兵 到 戌 4. 厚 高 肇 參 將 遊 擊 分 別 劉 防 要 害 以 控 3. 更 置 將 領 : 裁 減 原 高 肇 參 將 遊 擊, 設 泉 西 二 山 參 將 4. 議 處 戌 兵 : 裁 原 江 道 營 宣 兵 亢 之 制 泉 西 二 山 5. 經 理 屯 營 : 招 到 新 氏, 量 撥 兵 夫 護 衛 耕 種 5. 充 實 官 軍 : 量 調 廣 州 四 衛 軍 及 部 分 江 道 兵 充 實 新 設 四 所 6. 置 將 府 以 資 異 日 之 所 以 開 縣 治 6. 調 用 官 員 : 就 近 還 調 官 員 以 備 新 設 州 縣 各 職, 及 選 取 丈 量 田 地 建 築 城 ; 也 之 官 吏 7. 以 上 共 需 措 銀 四 萬 7. 閉 關 道 路 : 修 驛 路 設 驛 站 8. 招 侏 個 種 : 先 盡 本 處 失 業, 續 召 九 江 英 德 陽 山, 以 及 江 右 之 積 氏 與 廣 西 8. 經 費 錢 糧 : 縣 所 城 驛 站 璧 城 街 門 扁 平 舍 將 官 公 署 等 費 用 之 狼 撞, 計 口 均 給 山 場 回 故 9. 數 載 之 後, r 風 氣 既 閉, 人 文 亦 當 j 斬 著, 然 後 量 地 月 巴 咦, 輕 為 科 稅, 分 國 立 甲, 薄 起 謠 差, 撤 將 府 以 鼎 開 縣 治, 9. 程 課 殿 最 : 官 員 之 甄 別 考 成, 仿 邊 地 予 以 優 待 鼓 勵 減 武 備 以 興 起 斯 文 92 據 李 材, ( 大 征 羅 旁 盤 據 1 岳 巢 以 靖 地 方 議 > < 兵 政 紀 客 ~, 卷 19. 頁 838-849 ; 沒 雲 翼. ( 奉 命 大 征 功 已 垂 成 並 預 計 善 後 之 圖 以 保 久 安 疏 > ' < 蒼 梧 總 督 軍 門 志 ~. 卷 詣, 頁 1265-1287 按 : 李 材 之 議 屬 擬 議 性 質, 且 面 對 此 前 各 種 不 同 的 善 後 論 說, 故 其 在 提 出 自 己 的 善 後 策 略 之 前, 首 先 反 對 三 種 成 說, 即 調 取 土 官, 統 領 耕 守 ; 移 守 備 於 達 2 雖 經 理 ; 立 本 地 土 豪, 准 與 土 官 名 銜, 招 兵 占 種 ( < 兵 政 F 己 專 ~. 頁 842-844 ) 而 沒 雲 翼 直 接 受 張 居 正 之 命, 提 出 善 後 規 畫 1 ' 故 根 本 無 須 理 會 其 他 聲 音

李 材 與 其 曆 四 年 (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83 對 比 李 法 二 人 的 善 後 舉 措, 戌 兵 一 項 差 異 較 大, 李 材 主 張 調 狼 兵, 而 凌 氏 議 裁 江 道 營 堡 兵 充 任, 而 前 引 張 居 正 信 謂 事 定 後, 稍 用 狼 兵, 更 番 屯 守 J ' 則 近 於 李 材 之 議 其 餘 各 項 雖 有 差 異, 但 多 限 於 詳 略 之 別, 在 最 主 要 的 問 題, 即 設 縣 置 將 措 處 經 費 丈 田 招 個 等 方 面, 並 無 二 致 事 實 上, 從 前 文 所 論, 凌 雲 翼 赴 任 後, 願 意 上 疏 指 出 殷 正 茂 所 奏 大 征 方 略 乃 李 材 手 筆, 更 重 要 的 是, 凌 氏 不 情 公 開 要 挾 張 居 正 而 欲 重 新 起 用 李 材, 這 些 舉 動 在 在 都 表 明 凌 氏 對 李 材 大 征 計 畫 的 延 續 是 水 到 渠 成 之 事, 況 且 凌 氏 實 際 上 根 本 沒 有 充 裕 的 時 間 重 新 研 究 佈 局 整 體 而 言, 李 氏 計 畫 由 於 尚 屬 建 議 階 段, 故 所 論 較 為 模 糊, 且 注 重 長 期 的 運 作 預 期 ; 而 凌 氏 則 是 在 戰 爭 即 將 結 束 的 情 況 下 受 命 提 出 規 言 詞, 故 而 分 外 注 重 行 政 建 制 的 設 置, 於 設 官 用 人 之 事 尤 其 詳 盡, 因 這 些 方 面 都 是 屬 於 立 即 就 要 付 諸 實 施 的 事 宜 而 更 為 具 體 的 議 招 練 議 田 糧 議 城 守 議 廟 宇 議 學 校 J ' 則 在 上 述 行 政 設 置 初 步 建 立 起 來 之 後, 順 理 成 章 地 得 到 逐 步 施 行 " 如 戰 後 在 西 山 地 區 實 行 的 西 山 新 政 錄 > ' r 上 卷 自 定 疆 界 至 開 新 路 凡 十 五 章, 下 卷 自 倡 風 化 至 立 學 田 凡 二 十 三 章 J 的 政 之 大 經 " ' 皆 是 具 體 而 微 大 征 之 後, 升 灑 水 為 羅 定 州, r 羅 定 J ' 意 指 羅 旁 平 定 ; 在 東 西 二 山 分 設 東 安 西 寧 二 縣, 亦 取 東 西 二 山 皆 得 安 寧 之 意 ; 並 添 設 封 門 南 鄉 富 霖 函 口 四 千 戶 所, 移 德 慶 守 備 於 羅 定, 改 廣 韶 高 肇 陸 路 二 參 將 分 駐 東 西 二 山, 以 資 控 禦 9S 至 此, 羅 旁 一 帶 比 較 穩 定 的 建 制 初 步 建 立 起 來 儘 管 凌 雲 翼 設 四 千 戶 所 為 將 來 設 縣 之 基 J ' 在 日 後 並 沒 有 獲 得 進 一 步 拓 展, 且 大 征 次 年, 淒 氏 建 議 再 調 狼 土 兵 數 萬 予 以 徹 底 搜 剿 之 計, 亦 不 果 行, 96 致 使 此 後 雖 仍 有 軍 事 行 動, 但 並 無 大 的 戰 事 " 的 霍 與 1 反. ( 賀 西 寧 朱 尹 序 ) < 霍 勉 齋 集 ). 卷 11. 頁 52-54 94 霍 與 1 反, ( 西 山 新 政 錄 序 ) < 霍 勉 齋 集 ). 卷 11. 頁 79 0 95 ( 明 神 宗 實 錄 ). 卷 62 萬 曆 五 年 五 月 丙 中. 1395-1396 並 參 郭 茱 築 修, 萬 曆 廣 東 通 志 ). 卷 70 0 島 建 ). 頁 707 ; 翟 九 忍.(; 在 旁 搖 浪 列 傳 ) CW; 曆 武 功 錄 }. 頁 247 0 96 郭 茱 攀 修, 萬 曆 廣 東 通 志 }, 卷 70, U, 島 建 ). 頁 707 章 潰. ( 廣 西 格 控 ) 亦 云 :

84 劉 勇 一 州 仁 縣 的 設 置, 基 本 奠 定 並 穩 定 了 此 地 的 行 政 格 局, 直 至 清 末 仍 沿 用 不 變 五 文 獻 證 據 與 歷 史 記 憶 萬 曆 三 年 (1 575 ) 二 月, 因 殷 正 茂 查 封 端 溪 書 院, 李 材 引 疾 而 歸 三 月, 德 慶 知 州 楊 士 中 電 白 知 縣 王 許 之 新 興 知 縣 王 民 順 恩 平 知 縣 沈 兼 共 同 輯 錄 李 材 任 嶺 西 兵 巡 道 會 事 期 間 的 呈 詳 稟 帖 簡 書 手 本 關 牌 等 公 私 文 書, 編 成 嶺 西 兵 政 抄 一 書, 校 而 刻 之, 請 時 為 左 江 兵 備 兼 分 巡 道 命 事 的 霍 與 瑕 作 序 霍 與 瑕 指 出, 此 書 既 是 李 材 學 貴 致 用 的 表 現, 也 是 其 功 烈 政 事 學 問 三 者 一 貫 的 證 據 輯 刻 此 書 說 者 謂 當 時 收 兵 太 平, 經 略 事 宜 尚 未 停 妥, 逃 匿 餘 黨 尚 未 搜 捕, 乃 不 瑜 年, 舊 日 餘 孽 呼 攜 潛 出, 盤 據 舊 巢, 劫 掠 水 陸, 攻 梭 所 城 J ( 章 漪, < 圖 書 編 ), 第 969 冊, 卷 40 ' 頁 856 ; 並 參 卷 49, ( 制 恥 大 藤 八 察 諸 巢 議 ), 第 970 冊, 頁 176 ) 兵 部 尚 書 譚 綸 直 在 積 椏 支 持 搜 剿 務 必 盡 絕 ( 譯 綸, ( 復 : 主 洋 山 ) 第 三 首, < 譚 襄 敏 公 遺 集 ), 卷 2, 頁 677), 但 本 人 卻 於 萬 曆 五 年 四 月 初 去 世 例 如 萬 曆 八 年 Ii 旁 1 島 浪 賊 叛 招, 總 督 劉 先 誨 剿 平 之 ( < 蒼 梧 總 督 軍 門 志 ), 卷 21, ( 討 罪 五 ), 頁 893-894 ) 但 此 役 似 乎 另 涉 政 治 隱 情, 姑 舉 所 知 記 疑 於 此 : 大 約 在 萬 曆 八 年 底, 張 居 正 致 信 時 已 升 任 南 京 兵 部 尚 書 的 沒 雲 翼, 談 及 羅 旁 事 宜 云 r 前 得 龔 道 長 ( 龔 懋 賢 ) 手 書, 極 稱 羅 旁 蕩 定 之 功, 而 深 以 劉 凝 齋 ( 劉 先 誨 ) 之 訊 前 案 為 失 策, 且 言 前 誤 用 司 道 之 言, 率 爾 題 請 征 剿, 後 親 巡 羅 旁 舊 巢, 始 知 不 必 用 兵, 惟 當 從 容 處 畫, 以 終 前 人 之 功, 因 未 嘗 有 一 語 搜 求 承 示 謂 蓄 有 機 括, 恐 未 然 也 近 日 擬 旨 及 覆 凝 齋 書, 成 用 其 意 謹 錄 奉 覽 J (5 長 居 正, ( 答 南 司 馬 遠 洋 山 ), < 張 居 正 集 } 卷 24 ' 867) 沒 雲 翼 看 來 極 不 服 氣, 甚 至 向 張 居 正 請 縷 再 往 兩 廣 任 事, 但 為 5 長 所 勸 阻 ( 張 居 正, ( 答 南 兵 兼 河 道 : 支 洋 山 ), < 張 居 正 集 > ' 卷 25 ' 941 ) 而 參 與 羅 旁 大 征 的 廣 東 總 兵 張 元 勳 等 人, 也 被 劉 先 誨 在 奏 疏 中 點 名 批 評 其 沒 有 完 成 剿 滅 海 盜 林 道 乾 與 林 鳳 的 初 始 使 命, r 皆 藉 手 於 他 役 以 奏 功, 功 雖 多, 其 如 元 惡 未 得 何? J ( 劉 堯 嗨, 申 明 軍 政 條 例 疏 ), < 蒼 梧 總 督 軍 門 志 ), 卷 27 ' 頁 1324-1325 ) 劉 氏 的 有 意 攻 擊 顯 而 易 見, 羅 旁 大 征 顯 非 全 為 廣 東 文 武 官 員 不 能 平 定 海 盜 而 藉 手 於 他 役 以 奏 功 之 舉, 而 是 得 到 朝 廷 的 極 力 支 持 和 推 動 儘 管 如 此, 張 氏 也 在 連 任 廣 東 總 兵 長 達 十 一 年 後, 於 萬 曆 八 年 去 職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8S 的 四 位 在 任 地 方 官 員, 既 是 李 材 的 僚 屬, 也 是 其 講 學 的 學 侶 和 追 隨 者, 服 先 生 之 教, 洗 心 碎 行, 遠 道 相 期, 是 以 先 生 雖 遠 而 不 能 忘 也 " 這 些 官 員, 都 曾 經 直 接 參 與 過 李 材 在 任 期 間 針 對 { 委 寇 海 盜 和 山 賊 的 軍 事 活 動, 對 於 大 征 羅 旁 計 畫 也 都 熟 知 無 遣 99 因 此, 對 於 李 材 與 殷 正 茂 在 大 征 羅 旁 問 題 上 的 糾 葛, 他 們 輯 刻 的 嶺 西 兵 政 抄 無 疑 也 是 最 好 的 證 據, 並 且 他 們 也 敢 於 在 殷 氏 還 擔 任 兩 廣 總 督 的 情 況 下 公 開 刊 刻 此 書 不 過, 這 些 當 事 人 用 心 搜 羅 整 理 的 證 據, 看 來 並 未 能 有 效 增 進 歷 史 記 憶, 即 便 是 大 征 羅 旁 這 類 開 疆 拓 土 的 大 事, 也 迅 速 被 當 地 官 員 和 士 大 夫 遺 忘 萬 曆 十 三 年 (1 585), 新 設 羅 定 州 第 一 部 州 志 的 黨 修 者 們 已 經 不 能 分 辨 大 征 的 緣 由, 他 們 將 功 勞 歸 諸 半 個 世 紀 前 德 慶 知 州 陸 舜 臣 的 提 議 r 陸 舜 臣, 南 康 一 州 刺 耳, 策 搖 事 數 十 年 後, 鑿 鑿 如 觀, 今 之 羅 既 定 而 兵 未 議 撤 者, 猶 其 成 議 也 lo 這 顯 然 是 修 志 者 循 例 參 考 嘉 靖 德 慶 州 志 的 結 果 至 萬 曆 三 十 年 ( 1602) 前 後, 南 海 人 郭 架 撰 廣 東 通 志 > ' 對 於 萬 曆 初 年 的 羅 旁 之 役 稱 許 有 加 : 吾 廣 十 郡 ' 惟 雷 瓊 距 海, 餘 皆 多 山, 搖 撞 A 同 諦 叢 焉 語 其 初, 則 羅 旁 綠 水 跳 梁 尤 甚, 破 城 池 楊 兵 將, 口 之 若 無 人 焉 即 以 韓 襄 毅 ( 韓 雍 ) 王 新 建 ( 王 守 仁 ) 之 威 旱, 不 能 得 志 於 賊, 其 強 勇 可 知 矣 卒 也 一 舉 而 平 定 之, 則 獨 斷 之 明 與 善 後 之 策 俱 得 也 孰 謂 賊 終 不 可 破 哉! 101 98 霍 與 1 段, ( 編 西 兵 正 主 抄 序 ), < 霍 勉 齋 集 ), 卷 11, 頁 43-45 ; 亦 載 兵 政 紀 客 } 卷 首, 題 為 ( 兵 政 舊 刻 序 ) 0 按 : < 嶺 西 兵 政 抄 } 原 刻 似 已 不 存, 今 存 本 為 收 入 { 兵 政 紀 客 卷 l 至 34 的 萬 曆 二 十 五 年 ( 1597) 前 後 重 刻 本 o 99 其 中 楊 士 中 更 是 直 接 參 與 羅 旁 大 征 哨 道 圖 冊 的 繪 製, 見 李 材, ( 覆 查 羅 旁 大 征 哨 道 圖 冊 狀 ), < 兵 政 紀 客 > ' 卷 20 ' 頁 851-852 100 鄭 人 i 逞, ( ( 萬 曆 ) 羅 定 州 志 序 ), 載 清 劉 元 祿 築 修, 康 熙 羅 定 直 隸 i'i'i 志 ), 收 入 中 國 地 方 誌 集 成. 廣 東 府 縣 志 輯 > ( 上 海 : 上 海 書 店, 2003 影 印 清 康 熙 二 十 六 年 刻 本 ), 第 50 冊, 卷 首, 頁 7 並 參 隆 基 等 修, 崇 禎 肇 慶 府 志 ), 卷 2, ( 事 紀 二 ) 頁 35-36 宋 錦 修, 乾 隆 { 德 慶 i'l. 志 ), 卷 14, ( 沒 雲 其 傳 ), 頁 212 101 郭 采 暴 修, 萬 曆 廣 東 通 志 ), 卷 70, oi 島 發 ), 頁 727-728

86 劉 勇 儘 管 對 此 屢 有 贊 詞, IO2 但 郭 氏 也 未 能 道 出 其 中 曲 折 此 後 的 崇 禎 肇 慶 府 志 等 各 種 地 方 志 書, 也 概 莫 能 外 大 約 在 萬 曆 二 十 五 年 (1 59 7) 前 後, < 嶺 西 兵 政 抄 連 同 李 材 萬 曆 十 三 四 年 在 雲 南 主 持 軍 政 的 公 私 文 書 一 起, 易 名 為 兵 政 紀 囂 ~, 而 予 以 重 刊, 它 再 次 扮 演 了 重 要 的 文 字 證 據 角 色 其 時 李 材 因 為 在 雲 南 的 軍 事 行 動 被 彈 劫 虛 級 冒 功 J ' 而 下 詔 獄 達 六 年 之 久, 其 冤 雖 白, 但 仍 於 萬 曆 二 十 一 年 (1 593 ) 被 誦 戌 福 建 海 州 此 次 付 梓, 由 分 守 潭 南 道 左 參 議 俞 士 章 龍 溪 知 縣 熊 湘, 以 及 李 材 門 人 蔡 承 甲 等 人 主 持 其 事 這 些 文 字 材 料 既 是 其 所 受 牢 獄 之 災 與 不 公 平 的 後 續 誦 戌 的 證 據, 同 時 也 是 其 軍 旅 姐 豆, 兩 不 相 妨 的 講 學 兼 具 事 功 的 有 用 儒 者 形 象 的 證 據 103 然 而, 萬 曆 後 期 及 明 末 大 量 湧 現 的 各 種 公 私 史 籍, 特 別 是 那 些 搜 羅 匯 集 明 代 中 葉 以 來 的 戰 事 與 邊 務 的 史 籍, 對 李 材 與 羅 旁 大 征 的 關 係 也 並 未 能 提 供 進 一 步 的 資 訊 104 直 到 清 初 的 明 史 紀 事 本 末 ~, 有 關 羅 旁 大 征 的 102 郭 采 暴 修, 萬 曆 廣 東 通 志 > ' 卷 62, ( 羅 定 州. 園 經 ), 頁 544 ; 卷 70, ( 但 戶 ) 頁 747 103 關 於 李 材 的 講 學 活 動, 文 中 置 在 多 處 與 政 治 問 題 密 切 糾 葛, 但 與 本 文 主 旨 仍 有 一 定 差 異, 筆 者 希 望 另 文 專 論 a 可 以 指 出 的 是, 在 本 文 所 討 論 的 範 圍 內, 李 材 先 是 在 隆 慶 五 年 因 講 學 而 被 出 為 嶺 西 兵 巡 道 食 事, 在 隆 慶 五 年 底 侯 陷 電 白 後 的 緊 張 禦 侯 期 間, 仍 然 時 時 處 處 講 學 不 報, 最 後 也 因 講 學 而 去 宮 這 種 對 講 學 的 宗 教 般 的 熱 忱 ' 與 所 有 關 於 他 的 傳 記 中 都 強 調 其 畢 生 所 在 講 學 的 情 形 極 為 吻 合, 幾 乎 沒 有 任 何 情 況 可 以 阻 止 其 對 講 學 的 執 著, 這 應 該 可 以 視 為 那 個 時 代 士 人 精 神 風 貌 的 重 要 特 徵 之 一 詳 參 李 穎, ( 見 羅 先 生 行 略 ) ; < 明 史. 李 材 傳 > ' 卷 227 ; [ 清 黃 宗 義, < 明 儒 學 案 > ' 收 入 沈 善 洪 主 鴿, < 黃 宗 羲 全 集 H 杭 州 'I: 新 江 古 籍 出 版 社, 1986-1994), 第 七 冊, 卷 31 ' ( 中 丞 李 見 羅 先 生 材 ), 頁 778-781 ; Julia Ching, Li Ts'ai," in L. Carrington Goodrich and Chaoying Fang, eds., 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 1368-1644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6), 874-877. 李 材 在 端 ; 美 書 院 高 ~'I' 卜 雷 州 德 慶 陽 江 恩 平 電 白 潮 陽 化 州 等 府 ~'I'I 縣 學 講 學 的 講 義, 仍 有 部 分 保 存 下 來, 參 明 李 材,< 見 羅 先 生 書 > '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1997 影 印 明 萬 曆 刻 本 ), 子 部, 第 II 冊, 卷 卜 卷 6, 此 不 具 論 104 如 序 刊 於 萬 曆 四 十 年 ( 1612) 以 收 羅 萬 曆 年 間 武 事 見 稱 的 塵 九 J 思 萬 曆 武 功 錄 > ' 卷 3' ( 羅 旁 搖 浪 列 傳 ), 直 在 敘 述 : 支 雲 翼 大 征 羅 旁 甚 詳, 也 提 到 淡 氏 上 書 請 求 起 用 李 材 並

李 材 與 萬 曆 四 年 ( 1576) 大 征 羅 旁 之 役 87 記 載 仍 然 只 能 簡 單 地 從 張 居 正 的 傳 記 文 字 中 取 材 * 本 文 曾 在 中 山 大 學 歷 史 人 類 學 研 究 中 心 廣 西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文 化 與 旅 遊 學 院 合 辦 之 中 國 西 南 地 區 文 化 與 社 會 變 遷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 2007 年 1 月 27~29 日, 廣 西 桂 林 ) 宣 讀 初 稿 曾 經 業 師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歷 史 系 朱 鴻 林 教 授 審 間, 另 承 兩 位 審 稿 人 提 供 建 設 性 意 見, 併 致 謝 忱 ( 責 任 編 輯 : 黃 麗 君 校 對 : 石 秀 英 吳 挺 誌 ) 為 設 靖 夷 道 一 事, 但 農 氏 似 乎 誤 以 為 此 事 獲 得 施, 行, 且 也 完 全 未 能 指 出 李 材 與 大 征 的 具 體 關 係 ( 頁 247) 而 成 書 於 崇 禎 年 間 的 明 方 孔 熔 ( 1616 年 進 士 ), { 全 邊 略 記 > ' 收 入 四 庫 禁 激 書 叢 刊 > ( 北 京 : 北 京 出 版 社, 2000 影 印 明 崇 禎 刻 本 ), 史 部, 第 11 冊, 卷 8, ( 兩 廣 略 ), 歷 數 吳 桂 芳 殷 正 茂 的 兩 廣 事 功, 以 及 波 雲 其 大 征 羅 旁 劉 先 誨 後 續 用 兵 等, 但 也 同 樣 不 見 敘 及 大 征 的 複 雜 內 情 ( 頁 29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