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深 教 2011 461 号 关 于 调 整 教 师 继 续 教 育 学 时 的 通 知 各 区 教 育 局 各 新 区 公 共 事 业 局, 市 局 直 属 各 中 小 学 : 根 据 2011 年 1 月 教 育 部 下 发 的 关 于 大 力 加 强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的 意 见 ( 以 下 简 称 意 见 ) 的 文 件 精 神, 我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继 续 教 育 工 作 相 关 政 策 需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一 中 小 学 教 师 继 续 教 育 学 时 数 由 原 来 的 每 5 年 完 成 240 学 时, 提 高 到 360 学 时 我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在 今 后 5 年 内, 所 有 教 师 必 须 完 成 不 少 于 360 学 时 的 全 员 培 训 从 2011 年 9 月 1 日 起, 教 师 继 续 教 育 的 学 时 由 原 来 的 每 年 60 学 时 调 整 为 每 年 72 学 时, 其 中 24 学 时 为 校 本 培 训,48 学 时 参 加 市 区 级 培 训 二 幼 儿 园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纳 入 深 圳 市 教 师 继 续 教 育 管 理 系 统 根 据 2010 年 11 月 颁 发 的 国 务 院 关 于 当 前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的
若 干 意 见 及 广 东 省 关 于 实 施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办 法 中 的 有 关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落 实 学 前 教 育 发 展 的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从 2011 年 9 月 1 日 起, 我 市 将 全 市 所 有 公 办 民 办 中 小 学 幼 儿 园 的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纳 入 市 教 师 继 续 教 育 系 统 届 时, 我 市 将 按 照 全 市 中 小 学 幼 儿 园 教 师 培 训 计 划 及 经 评 审 确 定 的 继 续 教 育 课 程 进 行 培 训 附 件 : 教 育 部 关 于 大 力 加 强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的 意 见 ( 教 师 2011 1 号 ) 二 一 一 年 九 月 十 三 日 ( 联 系 人 : 张 长 金, 电 话 :36853056) 2
附 件 教 育 部 关 于 大 力 加 强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的 意 见 教 师 2011 1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教 育 厅 ( 教 委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教 育 局, 有 关 单 位 : 为 贯 彻 落 实 全 国 教 育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和 教 育 规 划 纲 要, 建 设 高 素 质 专 业 化 教 师 队 伍, 现 就 当 前 和 今 后 一 个 时 期 进 一 步 加 强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高 度 重 视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全 面 提 高 教 师 队 伍 素 质 1. 教 育 大 计, 教 师 为 本 有 好 的 教 师, 才 有 好 的 教 育 教 师 培 训 是 加 强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的 重 要 环 节, 是 推 进 素 质 教 育, 促 进 教 育 公 平,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保 证 近 年 来, 各 地 各 校 积 极 采 取 措 施 加 强 教 师 培 训,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取 得 明 显 成 效 但 从 总 体 上 看, 教 师 队 伍 整 体 素 质 还 不 能 完 全 适 应 新 时 期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需 要, 教 师 培 训 发 展 不 平 衡, 特 别 是 农 村 教 师 培 训 机 会 较 少, 教 师 培 训 制 度 有 待 完 善, 支 持 保 障 能 力 建 设 亟 待 加 强 教 育 规 划 纲 要 对 中 小 学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提 出 了 新 的 更 高 要 求 大 力 加 强 教 师 培 训, 是 新 时 期 教 育 事 业 科 学 发 展 的 重 要 任 务 和 紧 迫 要 求 2. 新 时 期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的 总 体 要 求 是 : 贯 彻 落 实 教 育 规 划 纲 要, 围 绕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的 中 心 任 务, 紧 扣 培 养 造 就 高 素 质 专 业 化 教 师 队 伍 的 战 略 目 标, 以 提 高 教 师 师 德 素 养 和 业 务 水 平 为 核 心, 以 提 升 培 训 质 量 为 主 线, 以 农 村 教 师 为 重 点, 开 展 中 小 学 教 3
师 全 员 培 训, 努 力 构 建 开 放 灵 活 的 教 师 终 身 学 习 体 系, 加 大 教 师 培 训 支 持 力 度, 全 面 提 高 教 师 素 质, 为 基 本 实 现 教 育 现 代 化,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强 国 提 供 师 资 保 障 要 按 照 统 筹 规 划 改 革 创 新 按 需 施 训 注 重 实 效 的 原 则, 完 善 培 训 制 度, 统 筹 城 乡 教 师 培 训, 创 新 培 训 模 式 机 制, 增 强 培 训 针 对 性 和 实 效 性 坚 持 全 员 培 训 与 骨 干 研 修 相 结 合, 远 程 培 训 与 集 中 培 训 相 结 合, 脱 产 进 修 与 校 本 研 修 相 结 合, 境 内 培 训 和 境 外 研 修 相 结 合, 非 学 历 培 训 与 学 历 提 升 相 结 合, 促 进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在 新 的 历 史 起 点 上 取 得 新 突 破 二 紧 紧 围 绕 新 时 期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的 中 心 任 务, 开 展 中 小 学 教 师 全 员 培 训 3. 当 前 和 今 后 一 个 时 期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 以 实 施 国 培 计 划 为 抓 手, 推 动 各 地 通 过 多 种 有 效 途 径, 有 目 的 有 计 划 地 对 全 体 中 小 学 教 师 进 行 分 类 分 层 分 岗 培 训 今 后 五 年, 对 全 国 1000 多 万 教 师 进 行 每 人 不 少 于 360 学 时 的 全 员 培 训 ; 支 持 100 万 名 骨 干 教 师 进 行 国 家 级 培 训 ; 选 派 1 万 名 优 秀 骨 干 教 师 海 外 研 修 培 训 ; 组 织 200 万 名 教 师 进 行 学 历 提 升 ; 采 取 研 修 培 训 学 术 交 流 项 目 资 助 等 方 式, 促 进 中 小 学 名 师 和 教 育 家 的 培 养, 全 面 提 升 中 小 学 教 师 队 伍 的 整 体 素 质 和 专 业 化 水 平 4. 以 农 村 教 师 为 重 点, 有 计 划 地 组 织 实 施 中 小 学 教 师 全 员 培 训 全 员 培 训 要 按 照 基 础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的 要 求, 遵 循 教 师 成 长 4
规 律, 着 力 抓 好 新 任 教 师 岗 前 培 训 在 职 教 师 岗 位 培 训 和 骨 干 教 师 研 修 提 高 新 任 教 师 岗 前 培 训 : 对 所 有 新 任 教 师 进 行 岗 前 适 应 性 培 训, 帮 助 新 教 师 尽 快 适 应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培 训 时 间 不 少 于 120 学 时 在 职 教 师 岗 位 培 训 : 重 点 是 帮 助 教 师 更 新 教 育 理 念, 深 入 钻 研 业 务, 学 习 新 知 识, 掌 握 新 技 能,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实 际 能 力 每 五 年 累 计 培 训 时 间 不 少 于 360 学 时 骨 干 教 师 研 修 提 高 : 重 点 是 帮 助 骨 干 教 师 总 结 教 育 教 学 经 验, 探 索 教 育 教 学 规 律, 进 一 步 提 升 教 育 教 学 能 力 教 研 能 力 培 训 和 指 导 青 年 教 师 的 能 力, 在 推 进 素 质 教 育 和 教 师 全 员 培 训 中 发 挥 引 领 示 范 作 用 要 加 强 农 村 音 乐 体 育 美 术 英 语 信 息 技 术 科 学 课 程 等 紧 缺 学 科 教 师 培 训 重 视 幼 儿 教 师 和 特 殊 教 育 师 资 培 训 加 强 民 族 地 区 双 语 教 师 培 训 适 应 教 育 现 代 化 和 教 育 信 息 化 的 新 要 求, 进 一 步 推 进 全 国 中 小 学 教 师 教 育 技 术 能 力 建 设 计 划, 促 进 信 息 技 术 与 学 科 教 学 有 效 整 合, 提 高 教 师 在 教 育 教 学 中 有 效 应 用 现 代 教 育 技 术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5. 以 中 青 年 教 师 为 重 点, 努 力 提 升 教 师 学 历 水 平 在 有 计 划 地 补 充 优 质 师 资 的 同 时, 重 点 鼓 励 支 持 45 岁 以 下 中 小 学 教 师 通 过 在 职 学 习 脱 产 进 修 远 程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攻 读 教 育 硕 士 等 多 种 学 习 途 径 提 高 学 历 水 平, 特 别 是 对 专 科 学 历 以 下 小 学 教 师 进 行 学 历 提 高 教 育 到 2012 年, 小 学 教 师 学 历 逐 步 达 到 专 科 以 5
上 水 平, 初 中 教 师 基 本 具 备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高 中 教 师 中 具 有 研 究 生 学 历 者 的 比 例 有 明 显 提 高 在 职 教 师 进 行 学 历 进 修, 应 坚 持 学 用 一 致 学 以 致 用 的 原 则 6. 以 师 德 教 育 为 重 点, 增 强 教 师 教 书 育 人 的 责 任 感 和 能 力 水 平 大 力 加 强 师 德 教 育 重 视 教 师 职 业 理 想 和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将 师 德 教 育 作 为 教 师 培 训 的 重 要 内 容 学 习 贯 彻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创 新 师 德 教 育 的 方 式 方 法, 增 强 师 德 教 育 的 实 效 性 开 展 丰 富 多 彩 的 师 德 教 育 活 动, 广 泛 宣 传 模 范 教 师 先 进 事 迹, 弘 扬 人 民 教 师 高 尚 师 德 将 师 德 表 现 作 为 教 师 考 核 的 重 要 内 容, 并 与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登 记 紧 密 挂 钩, 形 成 师 德 教 育 和 师 德 建 设 的 长 效 机 制 大 力 加 强 班 主 任 教 师 培 训 深 入 实 施 中 小 学 班 主 任 教 师 培 训 计 划, 建 立 健 全 班 主 任 培 训 制 度, 所 有 班 主 任 教 师 每 五 年 须 接 受 不 少 于 30 学 时 的 专 题 培 训 针 对 班 主 任 工 作 中 的 实 际 问 题, 加 强 班 主 任 工 作 基 本 规 范 班 级 管 理 未 成 年 人 思 想 道 德 教 育 学 生 心 理 健 康 教 育 安 全 教 育 等 专 题 培 训, 不 断 增 强 班 主 任 教 师 的 专 业 素 养 和 教 书 育 人 的 本 领 7. 以 实 施 国 培 计 划 为 抓 手, 推 动 大 规 模 教 师 培 训 的 开 展 进 一 步 加 大 支 持 力 度, 实 施 中 小 学 教 师 国 家 级 培 训 计 划 ( 国 培 计 划 ), 发 挥 示 范 引 领 雪 中 送 炭 和 促 进 改 革 的 作 用 国 培 计 划 包 括 优 秀 骨 干 教 师 示 范 性 培 训 中 西 部 农 村 教 师 培 训 紧 缺 薄 弱 学 科 教 师 培 训 班 主 任 教 师 培 训 等 重 要 项 目 通 过 实 施 6
国 培 计 划, 为 各 地 推 进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和 开 展 教 师 培 训 输 送 一 批 种 子 教 师 ; 探 索 创 新 教 师 培 训 模 式, 开 发 教 师 培 训 优 质 资 源, 建 设 教 师 培 训 重 点 基 地 ; 为 中 小 学 教 师 特 别 是 中 西 部 农 村 教 师 创 造 更 多 更 好 的 培 训 机 会, 提 供 优 质 培 训 服 务 各 地 要 以 实 施 国 培 计 划 为 契 机,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制 定 教 师 培 训 规 划, 组 织 实 施 中 小 学 教 师 全 员 培 训 三 创 新 教 师 培 训 模 式 方 法, 提 高 教 师 培 训 质 量 8. 积 极 创 新 培 训 模 式 适 应 教 学 方 式 和 学 习 方 式 的 变 化, 采 取 集 中 培 训 置 换 脱 产 研 修 远 程 培 训 送 教 上 门 校 本 研 修 组 织 名 师 讲 学 团 和 海 外 研 修 等 多 种 有 效 途 径 进 行 教 师 培 训 9. 不 断 优 化 培 训 内 容 加 强 教 师 培 训 需 求 调 研 根 据 实 施 素 质 教 育 的 要 求, 并 针 对 不 同 类 别 层 次 岗 位 教 师 的 需 求, 以 问 题 为 中 心, 案 例 为 载 体, 科 学 设 计 培 训 课 程, 丰 富 和 优 化 培 训 内 容, 不 断 提 高 教 师 培 训 的 针 对 性 和 实 效 性 10. 努 力 改 进 培 训 方 式 方 法 改 进 教 师 培 训 的 教 学 组 织 方 式, 倡 导 小 班 教 学, 采 取 案 例 式 探 究 式 参 与 式 情 景 式 讨 论 式 等 多 种 方 式 开 展 培 训 鼓 励 教 师 自 主 选 学, 在 培 训 课 程 内 容 培 训 时 间 培 训 途 径 培 训 机 构 等 方 面, 为 教 师 提 供 个 性 化 多 样 化 的 选 择 机 会, 增 强 培 训 的 吸 引 力 和 感 染 力 11. 积 极 开 展 教 师 远 程 培 训 适 应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迅 猛 发 展 的 新 形 势, 充 分 发 挥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手 段 在 教 师 培 训 中 的 作 用, 将 集 7
中 培 训 与 远 程 培 训 相 结 合, 采 取 混 合 学 习 模 式, 开 展 大 规 模 的 教 师 培 训 12. 建 立 和 完 善 校 本 研 修 制 度 加 强 校 本 研 修 的 指 导 和 管 理, 促 进 校 本 研 修 与 教 研 活 动 相 结 合, 远 程 教 育 与 校 本 研 修 相 结 合, 理 论 学 习 与 教 学 实 践 相 结 合, 提 高 校 本 研 修 的 质 量 和 水 平 鼓 励 和 支 持 高 师 院 校 和 中 小 学 合 作, 促 进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四 完 善 教 师 培 训 制 度, 促 进 教 师 不 断 学 习 和 专 业 发 展 13. 完 善 五 年 一 个 周 期 的 教 师 培 训 制 度 规 范 教 师 培 训 证 书 制 度 建 立 教 师 培 训 管 理 档 案, 逐 步 实 现 教 师 培 训 管 理 信 息 化 制 度 化 14. 建 立 严 格 的 教 师 培 训 学 分 管 理 制 度 教 师 在 五 年 周 期 内, 需 修 满 规 定 学 分 ( 学 时 ) 的 培 训 课 程 探 索 建 立 教 师 非 学 历 培 训 与 学 历 教 育 课 程 衔 接 学 分 互 认 的 机 制 将 教 师 完 成 培 训 学 分 ( 学 时 ) 和 培 训 考 核 情 况 作 为 教 师 资 格 再 注 册 教 师 考 核 和 职 务 聘 任 的 必 备 条 件 和 重 要 依 据 15. 建 立 教 师 培 训 机 构 资 质 认 证 制 度 制 定 教 师 培 训 机 构 资 质 认 证 标 准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教 师 培 训 机 构 资 质 认 证 经 省 级 以 上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认 定 资 质 的 培 训 机 构 所 实 施 的 教 师 培 训 项 目, 方 可 记 入 教 师 培 训 学 分 管 理 档 案 16. 实 行 教 师 培 训 项 目 招 投 标 制 坚 持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择 优 遴 选 具 备 资 质 的 培 训 机 构 承 担 培 训 项 目, 确 保 培 训 8
机 构 公 平 参 与 规 范 运 作 能 进 能 出, 形 成 教 师 培 训 机 构 竞 争 择 优 机 制 17. 强 化 教 师 培 训 质 量 监 管 建 立 教 师 培 训 质 量 评 估 机 制, 完 善 教 师 培 训 质 量 评 估 体 系, 加 强 项 目 过 程 评 价 和 绩 效 评 估 将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纳 入 教 育 督 导 工 作 的 重 要 内 容 之 一, 对 各 地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进 行 督 导 检 查 五 加 强 教 师 培 训 能 力 建 设, 建 立 健 全 教 师 培 训 支 持 服 务 体 系 18. 充 分 发 挥 师 范 院 校 在 教 师 培 训 方 面 的 主 体 作 用 鼓 励 和 支 持 有 条 件 的 综 合 大 学 特 别 是 高 水 平 大 学 培 训 中 小 学 教 师 支 持 建 设 一 批 高 水 平 的 教 师 培 训 基 地 鼓 励 具 备 资 质 的 社 会 教 育 机 构 参 与 教 师 培 训 积 极 开 展 教 师 培 训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构 建 开 放 灵 活 的 教 师 终 身 学 习 支 持 服 务 体 系 19. 深 入 推 进 全 国 教 师 教 育 网 络 联 盟 计 划 充 分 利 用 卫 星 电 视 计 算 机 网 络 等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手 段 优 势, 加 强 政 府 高 校 教 师 培 训 专 业 机 构 中 小 学 校 分 工 合 作, 构 建 开 放 兼 容 资 源 共 享 规 范 高 效 覆 盖 全 国 城 乡 天 网 地 网 人 网 相 结 合 的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更 好 地 满 足 教 师 多 样 化 的 学 习 需 求 20. 充 分 发 挥 区 县 教 师 培 训 机 构 的 服 务 与 支 撑 作 用 积 极 推 进 区 县 级 教 师 培 训 机 构 改 革 建 设, 促 进 县 级 教 师 进 修 学 校 与 相 关 机 构 的 整 合 和 联 合, 加 强 县 级 教 师 培 训 机 构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促 进 9
资 源 整 合, 形 成 上 联 高 校 下 联 中 小 学 的 区 域 性 教 师 学 习 与 资 源 中 心, 在 集 中 培 训 远 程 培 训 和 校 本 研 修 的 组 织 协 调 服 务 支 持 等 方 面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21. 加 强 教 师 培 训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按 照 专 兼 结 合 的 原 则, 建 设 一 支 素 质 优 良 结 构 合 理 的 教 师 培 训 者 队 伍 实 行 培 训 项 目 首 席 专 家 制 度 建 立 教 师 培 训 项 目 专 家 库 遴 选 高 水 平 专 家 和 一 线 优 秀 教 师 组 成 培 训 团 队 聘 请 理 论 功 底 扎 实 实 践 经 验 丰 富 的 专 家 和 中 小 学 优 秀 教 师 担 任 兼 职 教 师 加 强 教 师 培 训 团 队 研 修, 每 年 研 修 时 间 不 少 于 72 学 时 完 善 培 训 者 考 核 评 价 制 度, 形 成 培 训 者 队 伍 动 态 管 理 机 制 22. 加 强 培 训 课 程 资 源 建 设 采 取 政 府 购 买 组 织 开 发 引 进 等 方 式, 形 成 多 样 化 的 优 质 培 训 课 程 资 源 实 施 教 师 培 训 精 品 课 程 资 源 建 设 计 划 建 立 优 质 教 师 培 训 课 程 资 源 库, 促 进 优 质 培 训 资 源 共 建 共 享 完 善 优 质 课 程 资 源 评 审 与 推 荐 制 度 经 教 育 部 授 权 组 织 评 审 并 推 荐 的 优 质 教 师 培 训 课 程 资 源, 方 可 在 全 国 范 围 推 荐 使 用 经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授 权 组 织 评 审 的 教 师 培 训 课 程 资 源, 方 可 在 本 地 区 范 围 推 荐 使 用 六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为 教 师 全 员 培 训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23. 切 实 加 强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各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各 级 各 类 学 校 要 高 度 重 视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要 摆 上 重 要 日 程, 做 到 认 识 到 位 政 策 到 位 管 理 到 位 要 将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纳 入 地 方 教 育 发 展 整 体 规 划, 统 筹 安 排, 优 先 保 证 相 关 职 能 部 10
门 要 明 确 责 任, 密 切 配 合, 形 成 合 力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做 好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的 规 划, 落 实 教 师 培 训 计 划 和 专 项 培 训 经 费, 加 强 教 师 培 训 体 系 能 力 建 设, 指 导 检 查 督 促 本 地 区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 市 县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制 订 教 师 培 训 实 施 计 划, 落 实 培 训 经 费, 加 强 组 织 协 调 管 理, 确 保 教 师 培 训 计 划 落 到 实 处 中 小 学 校 要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有 计 划 地 安 排 教 师 参 加 培 训, 严 格 执 行 教 师 培 训 学 分 登 记 制 度, 为 教 师 学 习 进 修 提 供 支 持 和 帮 助 24. 加 大 教 师 培 训 经 费 投 入, 建 立 教 师 培 训 经 费 保 障 的 长 效 机 制 落 实 教 育 规 划 纲 要 提 出 的 将 中 小 学 教 师 培 训 经 费 列 入 各 级 政 府 预 算 的 规 定, 确 保 教 师 培 训 计 划 的 实 施 落 实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农 村 中 小 学 公 用 经 费 支 出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财 教 2006 5 号 ) 按 照 学 校 年 度 公 用 经 费 预 算 总 额 的 5% 安 排 教 师 培 训 经 费 的 规 定, 足 额 专 款 用 于 农 村 学 校 教 师 培 训 建 立 健 全 财 政 投 入 为 主 体 社 会 投 入 和 个 人 出 资 相 结 合 的 教 师 培 训 经 费 投 入 机 制 建 立 健 全 教 师 培 训 专 项 经 费 管 理 制 度, 提 高 教 师 培 训 经 费 使 用 效 益 各 地 要 根 据 本 意 见 精 神, 结 合 当 地 实 际, 制 定 具 体 实 施 意 见 主 题 词 : 教 育 学 时 调 整 通 知 二 一 一 年 一 月 四 日 深 圳 市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2011 年 9 月 14 日 印 发 ( 印 5 份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