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SACOMreport2008AprilNineDragons.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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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云继梦法师开示准提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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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出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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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萨埵法会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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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 声 明 所 述 的 词 语 或 简 称 与 收 购 报 告 书 摘 要 释 义 部 分 所 定 义 的 词 语 或 简 称 具 有 相 同 的 涵 义 一 港 中 旅 集 团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及 公 开 发 行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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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第2号<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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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境 内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优 先 股 申 请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转 让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金 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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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一 依 据 中 华 人 们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以 下 简 称 证 券 法 )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收 购 办 法 )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15 号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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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票 简 称 : 晨 鸣 纸 业 晨 鸣 B 股 票 代 码 : 公 告 编 号 :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详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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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章 节 内 容 页 数 1. 前 言 4 背 景 调 查 新 世 界 中 国 的 原 因 包 身 工 的 前 世 今 生 廿 一 世 纪 的 建 筑 行 业 的 包 身 工 8 3. 调 查 方 法 9 4. 新 世 界 中 国 的 基 本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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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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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 )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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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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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2014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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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文 化 的 封 闭 隔 绝 政 治 的 对 立 与 社 会 制 度 的 差 异 迫 使 这 些 大 陆 迁 台 的 外 省 人 # 变 成 了 有 家 归 不 得 的 流 亡 者 与 故 乡 的 一 切 从 此 天 各 一 方 摆 荡 在 新 旧 环 境 的 焦 躁 中 这 些 跋 涉 过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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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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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李 自 然 % 试 论 乾 隆 对 回 民 的 政 策 兼 评 李 普 曼 论 大 清 律 例 当 中 的 伊 斯 兰 教 和 穆 斯 林! # # # # #! # # & # # ( # # ) # # # # #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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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 ( ) % &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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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学 研 究., ( 二 ) 社 会 的 生 产 作 为 独 特 的 转 型 问 题,, :,,,, :,, :,?,?,,, ( ),, (. ) (- ) ( ), (. ) ( )(, ), : +,? 1 ( 三 ) 转 型 社 会 与 转 型 社 会 学 的 使 命,,,,,,, 1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重 要 提 示 1.1 重 要 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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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大专业考研必读信息(公共管理学院部分)

三、育明考博总结中共中央党校考博复习策略(育明教育考博课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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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 要 提 示 1.1 重 要 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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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C - Overseas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Cover

Microsoft Word - Overseas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C] C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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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al International Airport Group Company Limited * 357 H *

览 过 往 的 艺 术 成 就, 不 但 能 够 贴 近 文 化 脉 动 的 伏 流, 也 启 迪 探 究 未 来 世 界 的 动 力 对 于 台 湾 的 历 史 叙 事, 从 美 术 和 建 筑 等 方 面 讲 起, 也 许 是 一 个 较 好 的 角 度, 让 我 感 受 到 台 湾 历 史 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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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 OF CHONGQING CO., LTD. * * 1963 * XIVA * 15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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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2008 年 首 季 香 港 上 市 企 業 內 地 血 汗 工 場 報 告 女 首 富 張 茵 旗 下 的 玖 龍 紙 業 如 何 剝 削 中 國 工 人 以 及 另 外 四 間 港 資 企 業 的 惡 劣 工 作 條 件 勞 動 合 同 法 絕 非 可 有 可 無! 大 學 師 生 監 察 無 良 企 業 行 動 (SACOM SACOM)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學 生 會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學 生 會 2008 年 4 月

一 ) 前 言 近 年, 香 港 定 位 自 己 為 能 夠 與 紐 約 倫 敦 媲 美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香 港 證 券 市 場 的 總 市 值 亦 已 升 至 歷 史 高 位 在 全 球 化 的 背 景 下, 資 本 無 國 界 而 部 份 無 良 資 本 所 造 成 的 負 面 社 會 和 環 境 影 響 也 同 樣 是 無 國 界 作 為 重 要 的 國 際 集 資 和 資 本 輸 出 地, 我 們 認 為 身 為 世 界 公 民 的 香 港 人, 不 論 是 政 府 投 資 者 消 費 者 或 普 羅 大 眾, 都 有 責 任 去 關 注 港 資 跨 國 企 業 的 境 外 行 為, 了 解 其 對 世 界 各 地 社 會 環 境 經 濟 民 生 以 至 其 他 方 面 的 影 響 自 國 內 改 革 開 放 以 來, 香 港 資 本 在 中 國 內 地 的 投 資, 特 別 是 珠 三 角 地 區, 已 經 有 三 十 年 歷 史 直 至 2005 年 底, 港 資 企 業 在 廣 東 共 投 資 近 8,220 億 港 元 (1,054 億 美 元 ) 或 相 當 於 廣 東 累 計 外 來 直 接 投 資 總 額 之 65%, 令 香 港 成 為 廣 東 省 的 最 重 要 外 來 投 資 者 珠 三 角 的 深 圳 東 莞 惠 州 廣 州 珠 海 中 山 江 門 佛 山 及 肇 慶 九 市, 港 資 企 業 設 廠 共 112,700 家, 即 是 珠 三 角 每 兩 家 製 造 企 業 就 有 一 家 是 與 港 人 有 關, 合 共 聘 用 超 過 960 萬 名 工 人 香 港 上 市 企 業 利 用 本 港 的 證 券 交 易 平 台 向 公 眾 集 資, 有 責 任 向 公 眾 交 代 其 經 營 及 生 產 情 況, 以 及 接 受 香 港 法 例 和 社 會 的 監 督 和 約 束 因 此, 我 們 決 定 以 香 港 上 市 企 業 在 珠 三 角 的 投 資 行 為 作 為 切 入 點, 考 察 部 份 香 港 輸 出 資 本 對 珠 三 角 等 地 區 帶 來 的 社 會 民 生 問 題, 特 別 是 對 農 民 工 的 影 響 我 們 期 望, 這 個 報 告 能 夠 成 為 香 港 社 會 監 督 本 港 資 本 境 外 投 資 的 一 個 起 步 點, 並 藉 此 推 動 香 港 市 民 的 國 際 公 民 意 識, 以 及 改 變 部 份 港 資 企 業 的 境 外 惡 劣 行 徑 二 ) 本 報 告 目 的 本 報 告 旨 在 提 升 公 眾 對 香 港 資 本 於 內 地 投 資 的 負 面 社 會 民 生 影 響 的 關 注, 從 而 : 1) 推 動 香 港 市 民 的 國 際 公 民 意 識 ; 2) 揭 發 批 判 及 改 變 部 份 港 資 企 業 嚴 重 剝 削 中 國 工 人 的 行 為 ; 3) 呼 喚 香 港 市 民 及 中 國 內 地 人 民 對 中 國 農 民 工 處 境 的 關 注 ; 4) 提 出 中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及 其 他 保 障 勞 工 法 例 立 法 的 必 要 性 ; 5) 引 起 社 會 對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討 論 2

三 ) 調 查 方 法 從 2007 年 年 底 開 始, 我 們 透 過 互 聯 網 搜 索 新 聞 報 道 公 司 資 料 相 關 人 士 提 供 資 料 等 途 徑, 找 出 了 十 多 間 在 珠 三 角 設 廠 並 較 可 能 對 當 地 社 會 民 生 造 成 負 面 影 響 的 香 港 上 市 和 非 上 市 企 業 名 單 2008 年 初, 我 們 以 實 地 考 察 和 訪 談 的 方 式, 以 負 面 影 響 較 嚴 重 和 該 港 資 企 業 的 規 模 和 影 響 力 為 標 準, 縮 窄 和 確 定 調 查 範 圍 於 2008 年 3 至 4 月 期 間,SACOM 及 本 港 大 學 生 調 查 員, 多 次 前 往 深 圳 東 莞 等 地 的 港 資 工 廠 附 近 進 行 調 查 調 查 以 開 放 式 問 卷 的 方 式 進 行, 訪 問 了 83 位 工 人 在 訪 問 過 程 中 我 們 盡 量 抽 選 不 同 部 門 不 同 性 別 不 同 省 籍 不 同 級 別, 以 及 年 資 較 長 的 工 人, 以 期 獲 得 更 豐 富 的 資 料 另 外, 由 於 調 查 員 在 初 步 調 查 時, 發 現 玖 龍 紙 業 的 勞 動 條 件 特 別 惡 劣, 故 特 別 深 入 調 查 四 ) 受 關 注 的 五 間 港 資 企 業 的 基 本 資 料 玖 龍 紙 業 ( 控 股 ) 有 限 公 司 (2689.HK) 英 文 名 稱 主 席 主 要 業 務 Nine Dragons Paper (Holdings) Limited 張 茵 從 事 包 裝 紙 產 品 之 製 造, 產 品 包 括 卡 紙 高 強 瓦 楞 芯 紙 及 塗 布 白 板 紙 業 務, 以 及 製 造 本 色 木 漿 市 值 近 360 億 港 元 (2008 年 4 月 11 日 ) 主 要 投 資 者 Fidelity, Carmignac Gestion, HSBC Asset Mgt, Capital International, JP Morgan Investments, Invesco. 另 據 報 載 1 : 李 兆 基 郭 鶴 年 鄭 裕 彤 重 要 客 戶 Nike, Coca-Cola, Sony( 玖 龍 紙 業 40% 產 品 出 口 外 銷 ) 工 廠 地 址 1 工 廠 地 址 2 網 址 廣 東 省 東 莞 市 麻 涌 鎮 新 沙 港 工 業 區 江 蘇 省 太 倉 市 港 口 開 發 區 www.ndpaper.com 電 話 (852) 2511-6338 1 新 浪 財 經 2006 年 2 月 14 日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hkstock/ggipo/20060214/11462340663.shtml 3

鴻 興 印 刷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0450.HK) 英 文 名 稱 Hung Hing Printing Group Limited 主 席 任 昌 洪 主 要 業 務 彩 盒 印 刷 及 製 造 紙 張 貿 易 瓦 通 紙 箱 製 造 及 造 紙 市 值 近 15 億 港 元 (2008 年 4 月 11 日 ) 重 要 客 戶 Disney, Wal-mart, K-mart, Mattel, McDonald s 工 廠 地 址 深 圳 市 寶 安 區 福 永 鎮 懷 德 工 業 村 鴻 興 印 刷 城 網 址 www.hhop.com.hk 電 話 (852) 2664-8682 / (86) 755 2739-2288 德 林 國 際 (1126.HK) 英 文 名 稱 Dream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主 席 CHOI Kyoo Yoon 主 要 業 務 設 計 發 展 製 造 及 銷 售 毛 絨 玩 具 及 金 屬 和 塑 膠 玩 具 市 值 1.7 億 港 元 (2008 年 4 月 11 日 ) 重 要 客 戶 Disney 工 廠 地 址 深 圳 市 寶 安 區 西 鄉 黃 田 村 崗 背 工 業 區 網 址 www.dream-i.com.hk/ 電 話 (852) 2378-2139 富 達 制 品 廠 主 要 業 務 生 產 電 視 機 DVD 手 機 充 電 器 等 外 殼 重 要 客 戶 Nokia 工 廠 地 址 深 圳 市 寶 安 區 固 戍 上 圍 園 新 園 工 業 區 電 話 (86) 755-29927406 新 生 順 景 制 品 廠 主 要 業 務 生 產 手 袋 重 要 客 戶 BBK CG 沙 皮 狗 工 廠 地 址 深 圳 市 龍 崗 區 龍 崗 鎮 新 生 新 聯 工 業 區 電 話 0755-084885918 4

五 ) 五 間 受 關 注 港 資 企 業 的 工 作 條 件 詳 細 內 容 5.1 玖 龍 紙 業 工 作 條 件 報 告 女 首 富 張 茵 如 何 剝 削 工 人? A) 背 景 玖 龍 紙 業 在 2006 年 於 香 港 上 市, 高 峰 期 市 值 近 一 千 億 港 元 玖 龍 紙 業 主 要 業 務 為 包 裝 紙 產 品 之 製 造, 產 品 包 括 卡 紙 高 強 瓦 楞 芯 紙 及 塗 布 白 板 紙 業 務, 以 及 製 造 本 色 木 漿 等 玖 龍 紙 業 於 中 國 內 地 共 有 兩 個 廠 房, 一 個 位 於 廣 東 省 東 莞 市, 另 一 個 位 於 江 蘇 省 太 倉 市, 分 別 聘 用 約 9,000 及 約 6,000 工 人 玖 龍 紙 業 正 在 重 慶 和 天 津 興 建 第 三 和 第 四 生 產 基 地 玖 龍 紙 業 被 指 是 中 國 第 一 亞 洲 第 二 世 界 第 八 的 造 紙 巨 頭 玖 龍 紙 業 集 團 主 席 張 茵 女 士, 曾 被 2006 胡 潤 百 富 榜 評 為 第 一 位 中 國 女 首 富, 同 時 她 亦 是 全 國 政 協 委 員 近 半 年, 張 茵 曾 多 次 高 姿 態 的 在 公 開 場 合 抨 擊 國 家 保 障 工 人 權 益 的 政 策 張 茵 曾 表 示 : 從 發 展 角 度 來 講, 一 個 國 家 如 果 沒 有 貧 富 懸 殊 的 話 就 不 會 富 強 起 來 2 法 律 過 於 保 護 勞 工 的 話, 企 業 就 很 難 運 作 了 3 張 茵 近 來 亦 大 肆 抨 擊 勞 動 合 同 法 立 法, 因 為 通 過 以 後, 可 能 會 對 企 業 造 成 嚴 重 的 影 響 張 茵 指 : 新 實 行 的 勞 動 合 同 法 提 出 的 無 固 定 期 限 勞 動 合 同 相 當 於 計 劃 經 濟 時 代 的 鐵 飯 碗, 對 資 方 和 無 技 術 的 勞 動 者, 都 是 一 種 壓 力 4 張 茵 更 以 全 國 政 協 委 員 身 份, 在 早 前 兩 會 提 出 撤 銷 勞 動 合 同 法 其 中 一 條 重 要 的 條 文 無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5 據 東 莞 廠 受 訪 工 人 指,2007 年 12 月 13 日, 約 2000 名 原 料 場 的 工 人 因 不 滿 工 廠 無 理 扣 減 9 月 10 月 及 11 月 工 資, 強 迫 工 人 以 低 薪 與 勞 務 公 司 簽 勞 動 合 同, 以 及 把 工 人 過 去 的 工 齡 一 筆 勾 銷 ( 勞 務 公 司 給 工 人 的 新 勞 動 合 同 上 只 有 6 960 元 的 月 薪, 比 以 往 1500 至 1700 元 / 月 大 幅 度 下 降 ), 決 定 集 體 罷 工 3 天, 並 堵 塞 門 前 公 路 造 成 交 通 癱 瘓 而 據 太 倉 廠 受 訪 工 人 指,2007 年 年 底, 原 料 部 也 有 約 500 名 工 人 因 不 滿 勞 動 合 同 安 排 罷 工 4 天 兩 家 玖 龍 工 廠 的 罷 工, 是 由 於 廠 方 違 法 清 算 工 人 工 齡 無 理 克 扣 工 人 工 資 以 及 無 故 減 卻 工 人 工 資 而 致 2 3 4 5 6 騰 訊 網 2008 年 3 月 2 日 http://news.qq.com/a/20080302/001877.htm 環 商 數 據 2007 年 12 月 14 日 http://news.worldbydata.com/zxnewview-26540.htm 中 國 評 論 新 聞 網 2008 年 3 月 2 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05/8/1/3/100581306.html?coluid=10&kindid=253&docid =100581306&mdate=0302092650 玖 龍 紙 業 當 時 發 聲 明 指 罷 工 只 有 600 人 參 加, 但 受 訪 工 人 稱 實 質 參 與 人 數 為 約 2,000 工 人 人 民 幣, 下 同 5

B) 工 人 僱 用 情 況 1) 玖 龍 東 莞 廠 : 東 莞 廠 約 有 工 人 9,000 人, 男 工 佔 90% 2008 年 之 前, 其 中 有 約 3,500 人 是 長 期 的 臨 時 工, 主 要 在 原 料 部 工 作 不 過, 原 料 部 其 實 主 要 負 責 紙 品 的 原 料 生 產 及 供 應, 對 整 個 生 產 過 程 而 言, 是 重 要 而 不 可 或 缺 的 工 序, 明 顯 並 不 屬 於 臨 時 或 輔 助 性 質 2007 年 12 月 東 莞 廠 罷 工 事 件 詳 情 7 玖 龍 紙 業 於 罷 工 後 發 出 的 新 聞 通 知 表 示 : 參 加 昨 晨 發 生 罷 工 事 件 的 臨 時 員 工, 約 有 數 百 人, 事 件 起 因 源 於 早 前 有 謠 言 指 玖 龍 紙 業 將 調 低 臨 時 工 人 工 資, 甚 至 有 傳 言 指 臨 時 工 人 將 被 解 僱, 因 誤 傳 錯 誤 訊 息 使 員 工 誤 會 而 觸 發 事 件 然 而, 受 訪 工 人 所 說 的, 卻 是 另 一 個 故 事 多 名 受 訪 工 人 表 示, 從 去 年 9 月 份 開 始, 原 料 部 的 臨 時 工 被 減 薪 了 200 元 工 資,10 月 被 減 薪 500 元, 兩 個 月 合 共 減 了 700 元, 並 將 職 長 降 職 至 生 產 線 上 工 作 受 訪 工 人 估 計, 那 是 由 於 勞 動 合 同 法 即 將 實 施, 工 廠 想 將 大 部 份 的 工 人 轉 為 勞 務 派 遣 工, 以 減 少 勞 動 合 同 法 對 公 司 用 工 的 限 制, 於 是 便 以 每 月 大 幅 減 薪 及 降 職 的 方 法, 迫 使 工 人 自 己 辭 職 連 工 廠 辭 退 工 人 的 賠 償 費 也 可 省 回 11 月 份 開 始, 工 廠 要 求 臨 時 工 與 勞 務 派 遣 公 司 簽 合 同 可 是, 與 派 勞 派 遣 公 司 簽 的 合 同 上 表 明 工 資 只 有 960 元, 較 與 玖 龍 正 式 工 人 簽 合 同 的 1500 1700 元 工 資 少 三 至 五 成, 令 他 們 非 常 不 滿 12 月 13 日 遂 由 職 長 帶 頭 發 起 罷 工, 聯 合 所 有 的 臨 時 工 共 2000 多 工 人, 於 玖 龍 門 外 的 進 港 路 罷 工 堵 路 三 天 拒 絕 與 工 人 建 立 穩 定 勞 動 關 係 以 逃 避 僱 主 責 任 自 2007 年 12 月 罷 工 後, 原 料 部 招 聘 的 新 員 工 ( 稱 為 輔 助 工 ) 都 是 和 南 方 人 才 市 場 和 廣 州 紅 海 勞 務 派 遣 等 勞 務 公 司 簽 的 合 同, 合 同 期 為 一 年 於 是, 以 後 在 玖 龍 東 莞 廠 原 料 部 工 作 的, 都 是 勞 務 派 遣 的 輔 助 工, 不 被 當 成 工 廠 正 式 工 : 玖 龍 廠 不 與 輔 助 工 簽 訂 合 同, 輔 助 工 不 能 住 在 工 廠 宿 舍 輔 助 工 全 年 無 休 ( 一 年 須 工 作 365 天 ) 等 不 過, 這 批 輔 助 工 的 管 理 權 還 是 在 玖 龍 廠 手 上 工 資 還 是 由 玖 龍 廠 發, 玖 龍 廠 還 是 有 權 從 輔 助 工 工 資 扣 取 罰 款 輔 助 工 工 資 較 正 式 工 低 : 男 工 月 薪 只 有 約 1400 至 1500 元 ( 含 加 班 費 ); 女 工 約 1300 至 1400 元 ( 含 加 班 費 ) 玖 龍 東 莞 廠 以 輔 助 工 之 名, 使 用 大 量 勞 務 派 遣 工 人 長 期 和 固 定 從 事 原 料 部 工 作, 明 顯 是 拒 絕 與 工 人 建 立 固 定 勞 動 關 係 以 逃 避 僱 主 責 任 的 做 法 7 2007 年 12 月 14 日, 玖 龍 經 公 關 公 司 發 出 的 新 聞 通 知 http://www.ndpaper.com/gb/media/press/p071214.pdf 6

長 期 以 來, 原 料 部 輔 助 工 都 是 不 為 工 廠 承 認 的 工 人, 是 臨 時 工 據 東 莞 廠 工 人 表 示, 有 別 於 生 產 部 門 的 工 式 工, 這 些 工 人 都 是 長 期 的 臨 時 工, 自 有 這 些 工 位 以 來 工 廠 都 沒 有 依 法 跟 他 們 簽 訂 勞 動 合 同, 沒 有 工 傷 養 老 等 保 險, 亦 不 享 有 工 式 員 工 的 福 利 待 遇 等 例 如.. 輔 助 工 不 可 入 住 工 廠 宿 舍 ( 外 住 沒 有 任 何 補 助 ) 沒 有 雙 休 日 及 法 定 假 日 沒 有 加 班 費 等 一 名 原 料 部 工 人 表 示,2007 年 整 整 一 年, 只 有 春 節 放 了 兩 天 假, 共 上 班 363 日 輔 助 工 細 分 為 兩 種.. 一 種 是 入 職 時 通 過 身 體 檢 查 要 求 的, 一 種 是 入 職 時 沒 有 做 身 體 檢 查, 主 要 是 從 事 最 惡 劣 衛 生 環 境 的 工 作 崗 位, 如 揀 白 卡 的 女 工 入 職 時 沒 有 做 身 體 檢 查 的 崗 位 的 工 人, 更 被 禁 止 在 工 廠 食 堂 吃 飯, 必 須 自 備 食 物, 在 夏 天 高 溫 時 節, 又 沒 有 適 當 的 食 物 存 放 地 方, 對 工 人 的 飲 食 健 康 十 分 不 利 工 人 更 表 示, 工 廠 為 了 規 避 對 工 人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的 保 障 責 任, 粉 塵 嚴 重 的 原 料 部 女 工 崗 位, 都 只 請 那 些 生 完 孩 子 的 中 年 女 工, 而 不 請 年 輕 女 工 一 名 男 輔 助 工, 做 了 十 年 的 臨 時 工, 最 近 才 因 為 管 理 人 員 覺 得 他 聽 話 而 有 機 會 轉 到 生 產 部 成 為 工 式 員 工 輔 助 工 被 要 求 隨 時 聽 從 管 理 層 而 調 配 到 危 險 崗 位, 事 前 並 不 會 有 任 何 職 業 安 全 培 訓 工 人 指, 上 班 都 會 很 擔 心, 可 能 有 一 天 會 弄 傷 致 死 一 個 工 人 講 : 出 來 打 工, 也 不 就 是 為 了 生 活, 可 是 再 窮 也 不 想 丟 了 性 命 或 殘 廢 啊 這 種 對 待 輔 助 工 如 下 等 賤 民 的 做 法, 在 侵 犯 其 權 益 以 外, 對 工 人 來 說 更 是 對 他 們 作 為 一 個 人 的 侮 辱 而 這 就 是 所 謂 用 工 自 由 下 的 玖 龍 廠 輔 助 工 人 的 命 運 圖 : 去 年 參 與 罷 工 的 玖 龍 東 莞 工 人 把 相 片 放 到 網 上 7

2) 玖 龍 太 倉 廠 : 太 倉 廠 約 有 工 人 6,000 人, 原 料 部 佔 約 2,000 人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太 倉 廠 新 招 進 來 的 原 料 部 工 人 都 是 和 崑 山 的 思 拜 克 勞 務 派 遣 公 司 簽 訂 勞 動 合 同, 合 同 期 為 一 年 派 遣 工 底 薪 850 元, 加 上 加 班 費 月 薪 約 1,300 元 ; 享 有 醫 療 保 險 工 傷 保 險 養 老 保 險 等 ; 平 時 不 加 班, 周 六 周 日 兩 倍 工 資, 不 過, 法 定 休 假 日 並 沒 有 三 倍 工 資 太 倉 廠 的 正 式 普 工 每 月 工 資 連 加 班 費 約 1,800 元, 比 派 遣 工 高 500 元 不 過, 不 論 是 正 式 普 工 還 是 派 遣 工, 工 人 工 資 都 被 扣 押 約 一 個 月, 而 且 沒 有 明 細 工 資 單, 受 訪 工 人 都 表 示 不 清 楚 工 資 是 如 何 計 算 出 來 的 圖 : 玖 龍 太 倉 廠 的 倉 庫 C) 不 同 部 門 工 作 內 容 原 料 部 主 要 負 責 原 料 的 生 產 供 應, 很 多 從 國 外 回 收 未 經 任 何 衛 生 消 毒 處 理 的 廢 紙, 就 是 從 原 料 部 開 始 分 類, 如 揀 白 卡 工 人, 就 是 從 垃 圾 中 把 白 色 的 卡 紙 找 出 並 分 類 工 人 指 原 料 部 是 全 廠 最 差 的 部 門, 到 處 是 灰, 像 農 村 打 麥 子 時 一 樣 多 受 訪 工 人 即 使 隔 著 多 層 口 罩, 灰 也 會 被 吸 進 鼻 子 裏 該 工 位 大 多 數 是 計 件 工, 受 訪 工 人 指 沒 有 進 行 過 任 何 消 毒 處 理 的 廢 紙, 打 開 時 到 處 是 灰 工 廠 每 月 只 發 四 個 棉 口 罩 給 他 們, 但 受 訪 工 人 說 : 戴 十 層 口 罩 都 髒 得 不 知 道 裡 面 有 多 少 的 外 國 細 菌 呢! 8

揭 面 紙 是 另 一 個 工 人 最 討 厭 的 工 位 工 廠 把 從 外 國 拉 回 來 的 紙 泡 在 水 裡, 然 後 將 面 上 的 紙 揭 下 來 工 人 不 能 戴 手 套 工 作, 因 為 若 要 把 面 紙 揭 下 來, 只 有 用 指 甲 摳 我 們 見 到, 很 多 工 人 的 手 泡 幾 天 後 會 潰 爛, 有 些 還 發 炎 膿 腫 堆 場 : 司 機 將 貨 運 來 之 後, 堆 場 工 負 責 將 貨 整 理 上 叉 車 然 後 堆 放 起 來 堆 場 工 操 作 機 器 易 出 工 傷 如 果 工 人 在 擺 貨 過 程 中 夾 爛 了 卡 紙, 每 50 公 斤 以 上 要 賠 償 20%,50 公 斤 以 下 賠 償 30% 一 卷 紙 好 幾 千 元, 重 達 幾 千 斤, 堆 場 工 一 旦 被 罰, 損 失 很 大 受 訪 工 人 指 原 料 部 堆 滿 了 紙 包, 滿 地 都 是 垃 圾, 車 間 是 密 封 的 空 間, 通 風 系 統 設 施 差 劣, 氣 味 很 難 聞 圖 : 玖 龍 東 莞 廠 的 堆 場 9

圖 : 職 介 所 張 貼 東 莞 玖 龍 招 揀 白 卡 工 : 寫 明 要 求 沒 在 玖 龍 上 過 班 生 產 部 主 要 將 廢 紙 加 工 成 好 紙 工 序 先 將 紙 分 類 泡 爛 漂 白 入 蒸 汽 打 成 紙 泥 入 紙 機 造 成 原 紙 染 紙 過 膠 切 紙 等 上 游 工 序 的 車 間 裡, 沒 有 空 調 也 沒 有 風 扇, 夏 天 非 常 炎 熱, 員 工 戴 的 都 只 是 普 通 的 布 口 罩, 受 訪 工 人 指 對 粉 塵 根 本 起 不 到 什 麼 保 護 作 用 下 游 工 序 由 於 有 化 學 品 和 高 溫 的 蒸 汽, 工 人 指 工 作 有 一 定 危 險 性 物 流 部 司 機 開 拖 車 往 返 於 港 口 工 廠 客 戶 之 間 物 流 部 司 機 經 常 被 罰 款, 而 且 有 很 多 條 款 司 機 都 不 清 楚, 只 是 知 道 經 常 被 罰, 而 且 有 時 還 被 交 通 警 罰 有 時 超 載 了, 運 氣 不 好 被 交 警 抓 到 了 便 要 罰 款, 司 機 自 己 支 付 可 是, 裝 多 裝 少 貨, 是 由 工 廠 决 定 的, 司 機 只 負 責 開 車, 抓 到 的 話, 卻 要 自 己 出 錢 司 機 月 薪 只 有 約 4000 至 5000 元 包 裝 部 獨 立 部 門, 主 要 是 打 卡 紙, 將 啤 好 的 卡 紙 邊 角 廢 料 用 手 拉 掉, 很 多 工 人 的 手 都 被 刮 傷, 也 非 常 辛 苦, 工 資 也 相 對 較 低 基 建 部 此 部 門 與 各 建 築 公 司 簽 商 業 合 同 後, 不 再 和 民 工 簽 勞 動 合 同, 而 民 工 也 沒 有 與 建 築 公 司 簽 勞 動 合 同, 所 以 此 部 門 工 作 的 民 工 是 沒 有 勞 動 合 同 保 障 的 此 部 門 約 有 民 工 3000 人, 每 天 工 作 8 小 時, 工 廠 不 包 他 們 的 食 宿, 他 們 須 自 己 搭 工 棚 住, 飯 則 叫 外 賣, 每 份 約 5 元 10

D) 玖 龍 東 莞 廠 工 傷 事 故 纍 纍 大 年 初 一 出 現 工 傷 死 亡 事 故 圖 : 一 名 東 莞 玖 龍 工 人 的 手 部 工 傷 情 況 受 訪 工 人 指 東 莞 玖 龍 廠 的 工 作 環 境 很 危 險, 工 傷 事 故 常 有 發 生 當 地 玖 龍 工 人 都 流 傳 一 句 順 口 溜 : 月 月 有 工 傷 季 季 有 人 死 受 訪 工 人 對 調 查 員 說 : 原 料 部 叉 车 撞 到 人 鐵 絲 刺 傷 人 生 產 部 機 器 壓 死 人 造 紙 機 捲 進 人 8 貨 物 砸 死 人, 很 恐 怖! 受 訪 工 人 說, 玖 龍 受 工 傷 的 工 人 都 是 送 去 麻 涌 醫 院 治 療 的 麻 涌 醫 院 的 外 科 部 和 骨 科, 有 很 多 玖 龍 的 工 傷 工 人 當 調 查 員 到 麻 涌 醫 院 視 察 時, 發 現 每 層 樓 都 有 兩 至 三 名 保 安 如 要 進 入, 必 須 清 楚 交 代 找 哪 個 病 人 病 房 床 位, 才 准 進 入 麻 涌 醫 院 守 衛 非 常 森 嚴, 和 其 他 東 莞 市 的 醫 院 大 不 一 樣 受 訪 工 人 指 最 經 常 發 生 工 傷 事 故 的 是 堆 場 由 於 堆 場 的 中 間 的 通 道 只 有 兩 輛 叉 車 寬, 以 方 便 兩 輛 叉 車 來 回, 而 叉 車 又 經 常 以 高 速 行 駛, 所 以 工 人 在 內 行 走, 很 容 易 被 叉 車 撞 到 受 訪 工 人 指 曾 發 生 多 起 工 人 被 叉 車 撞 死 的 意 外 此 外, 由 於 工 廠 經 常 把 輔 助 工 調 來 調 去, 哪 里 缺 人 就 會 找 輔 助 工 去 幫 忙, 輔 助 工 接 受 的 安 全 培 訓 又 不 足, 所 以 不 少 輔 助 工 對 要 去 幫 忙 的 崗 位 根 本 就 不 熟 悉, 出 現 工 傷 事 故 便 很 平 常 9 受 訪 工 人 指, 去 年 就 有 一 個 輔 助 工 到 生 產 部 幫 忙 時, 掉 到 沉 漿 池 裡 今 年 二 月 七 日 ( 大 年 初 一 ), 凌 晨 三 時 生 產 部 仍 然 要 加 班, 工 人 將 一 卷 卷 成 品 的 大 紙, 從 二 樓 吊 到 一 樓 在 運 吊 的 過 程 中, 機 器 的 鋼 管 疑 負 荷 過 重 突 然 斷 開, 成 品 紙 及 卷 紙 筒 的 鐵 皮 從 二 樓 高 處 掉 下, 壓 死 一 名 男 工 今 年 三 月 中 旬, 一 名 26 歲 貴 州 籍 熱 電 部 男 工, 工 作 時 被 掉 下 的 貨 砸 到, 右 手 骨 折, 已 住 院 十 多 天 8 9 東 莞 玖 龍 曾 發 生 兩 名 工 人 被 捲 入 印 刷 機 中 當 場 身 亡, 另 一 名 工 人 手 部 受 傷 事 故 詳 見 南 方 都 市 報 2006 年 1 月 25 日 報 道 http://www.paper.com.cn/news/daynews/06012502.htm 若 要 了 解 更 多 玖 龍 紙 業 工 傷 情 況, 於 網 上 搜 索 玖 龍 & 工 傷 即 可 11

E) 張 茵 點 血 成 金 藉 工 傷 事 故 歛 財 中 國 法 律 規 定, 僱 主 有 責 任 為 僱 員 購 買 工 傷 保 險, 否 則 出 現 工 傷 事 故 的 話, 僱 主 須 要 全 額 負 擔 然 而, 玖 龍 紙 業 的 做 法, 不 單 完 全 違 背 上 述 原 則, 更 強 迫 其 他 無 辜 工 人 因 工 廠 出 現 工 傷 事 故 而 繳 付 巨 額 罰 款 以 東 莞 玖 龍 今 年 二 月 七 日 ( 大 年 初 一 ) 淩 晨 三 時 生 產 部 工 傷 死 亡 事 故 為 例, 受 訪 工 人 從 工 廠 通 告 得 知, 因 該 次 工 傷 事 故, 廠 務 副 總 被 罰 款 3000 元 經 理 罰 款 2000 元 值 長 罰 款 1000 元 班 長 罰 款 1000 元 普 工 罰 款 不 詳 一 名 知 情 工 人 說 : 後 來 廠 裡 賠 了 一 些, 保 險 公 司 賠 了 一 些, 結 果 就 完 事 受 訪 工 人 指, 每 次 出 現 工 傷 事 故, 同 班 的 其 他 工 人 通 常 會 被 罰 款 300 元 至 幾 千 元, 同 時 工 傷 受 害 者 也 可 能 會 被 罰, 而 受 罰 的 範 圍 則 視 乎 不 同 部 門 的 處 理 方 法 一 般 而 言, 嚴 重 工 傷 如 肢 體 傷 殘 死 人, 就 會 罰 責 任 人 ( 即 相 關 的 所 有 上 層 管 理 人 員 ), 而 不 罰 當 事 人 ; 輕 微 的 工 傷 事 故, 則 連 受 傷 的 當 事 人 都 要 被 罰 款 受 訪 工 人 說, 原 料 部 若 某 個 班 的 工 人 發 生 工 傷, 會 整 個 班 罰 款 ; 若 司 機 撞 死 人, 則 全 部 司 機 罰 款 一 名 在 工 廠 工 作 了 七 年 多 的 司 機 說, 僅 僅 是 因 為 工 傷 事 故, 他 被 罰 了 二 三 十 次 了, 每 次 都 在 工 資 裡 扣 兩 三 百 元 玖 龍 廠 的 一 個 班 由 20 至 50 工 人 不 等 以 出 現 一 起 工 傷 事 故 罰 300 元 計 算, 玖 龍 廠 可 以 因 一 個 工 傷 事 故 賺 6,000 至 15,000 元 若 出 現 工 傷 死 亡 事 故, 收 取 的 罰 款 會 更 多 F) 無 理 罰 款, 以 賺 取 利 潤 圖 : 玖 龍 廠 人 事 部 電 腦 記 錄 顯 示 司 機 的 罰 款 情 況 非 常 嚴 重, 有 三 分 之 一 的 司 機 都 被 罰 款 12

除 了 工 傷 罰 款 外, 玖 龍 廠 似 乎 信 奉 罰 款 是 最 好 的 管 理 手 法, 以 罰 代 管 在 玖 龍 廠 的 員 工 手 冊 上, 洋 洋 灑 灑 15 頁 合 共 87 條 罰 款 條 款 雖 然 玖 龍 廠 普 工 的 月 薪 只 有 1,500 至 1,800 元, 罰 款 金 額 卻 由 300 元 至 幾 千 元 不 等, 甚 至 幾 萬 元 的 罰 款 都 有 有 受 訪 工 人 憤 憤 不 平 地 指 責 : 這 樣 工 廠 每 月 藉 罰 工 人 的 款, 都 可 以 賺 數 十 萬 元 了! 玖 龍 東 莞 廠 員 工 手 冊 內 容 [ 詳 見 附 錄 員 工 手 冊 第 20-23 頁 ]: 輕 微 違 紀 : 工 廠 有 四 個 大 門, 如 果 不 按 規 定 從 東 大 門 進 廠 坐 車 插 隊 進 廠 不 戴 廠 牌 亂 丟 垃 圾 不 戴 勞 保 用 品 遲 到 半 小 時 忘 記 刷 電 子 卡 上 班 就 餐 吃 零 食 等 四 十 多 條 輕 微 違 紀, 每 次 罰 款 300 元, 累 記 年 滿 六 次 開 除 一 般 違 紀 : 每 次 罰 500 元, 另 加 警 告 處 分, 取 消 當 月 獎 金 ; 第 二 次 罰 1,000 元, 另 加 記 過 處 分, 取 消 年 度 調 薪 資 格 第 三 次 除 名 一 般 違 紀 例 子 如 上 班 睡 覺 或 發 現 別 人 上 班 睡 覺 不 舉 報 代 人 刷 卡 在 工 作 場 所 吵 架 等 曠 工 一 天 罰 500 加 扣 獎 金, 曠 工 三 天 按 自 動 離 職 處 理, 不 給 結 算 工 資 ( 扣 掉 兩 個 月 的 工 資 )( 另 見 員 工 手 册 第 24 頁 ) 嚴 重 違 紀 : 一 經 發 現 立 即 除 名, 並 罰 款 1,000 元 以 上, 如 在 廠 區 抽 烟 罰 款 2,000 元 在 工 作 時 間 玩 手 機 罰 1,000 元 另 有 散 播 有 損 公 司 謠 言, 有 煽 動 怠 工 或 罷 工 行 為 的 等 共 18 條 ( 另 見 員 工 手 册 第 24 至 25 頁 ) 玖 龍 太 倉 廠 自 2008 年 1 月 後, 工 廠 罰 款 將 最 低 罰 款 額 降 至 50 元 在 工 廠 的 內 部 電 郵 通 知 可 以 看 到, 該 廠 每 天 約 罰 20 至 40 人, 每 次 罰 款 額 為 50 至 300 元 其 中 被 扣 最 多 的 是 基 建 部 和 運 輸 部, 如 果 工 人 將 車 停 在 2 號 線, 而 工 廠 一 定 要 停 1 號 線 的 話, 就 會 被 罰, 如 果 不 接 受 罰 款, 就 會 被 沒 收 駕 駛 證 另 一 個 例 子 是 :2008 年 3 月 9 日 中 班 叉 車 司 機 用 電 腦 轉 載 歌 曲 時 被 發 現, 其 領 導 被 指 對 辦 公 室 管 理 不 嚴 同 時 被 罰, 各 被 扣 100 元 13

G) 玖 龍 涉 嫌 長 期 違 反 中 國 勞 動 法 規 受 訪 工 人 指 出 的 情 況 1) 東 莞 廠 工 傷 事 故 頻 仍 受 訪 工 人 表 示 沒 接 受 過 正 規 安 全 生 產 培 訓 2) 輔 助 工 對 被 調 配 崗 位 的 安 全 隱 患 培 訓 不 足 3) 東 莞 廠 不 提 供 勞 動 保 護 用 品 如 手 套 帽 子 鞋 子 防 護 眼 镜 等 工 人 要 自 己 買 原 料 部 工 人 需 直 接 用 手 接 觸 沒 有 經 過 任 何 消 毒 處 理 的 進 口 廢 紙 ; 揭 面 紙 工 人 直 接 用 手 將 廢 紙 泡 在 水 中, 工 人 的 手 發 炎 膿 腫 再 者, 原 料 部 車 間 粉 塵 很 大, 但 工 人 只 獲 發 普 通 棉 口 罩 4) 原 料 部 通 風 設 備 差 劣, 引 致 粉 塵 積 聚 工 廠 拒 絕 為 部 分 接 觸 粉 塵 的 工 人 在 入 職 前 進 行 身 體 檢 查, 也 沒 有 為 工 人 提 供 上 崗 前 的 職 安 健 培 訓 需 接 觸 粉 塵 及 化 學 用 品 崗 位 的 輔 助 工, 沒 有 被 安 排 進 行 定 期 的 身 體 檢 查 再 者, 工 廠 沒 有 將 粉 塵 及 化 學 品 的 危 害, 向 工 人 公 佈 5) 太 倉 廠 每 年 會 組 織 工 人 體 檢 一 次, 工 人 自 付 約 50 元 體 檢 費 6) 東 莞 廠 輔 助 工 和 勞 動 派 遣 公 司 簽 勞 動 合 同, 但 簽 過 後 兩 份 合 同 被 收 回 工 人 手 上 一 份 也 沒 有 7) 東 莞 廠 2008 年 前 沒 有 與 輔 助 工 簽 訂 勞 動 合 同 中 國 勞 動 法 規 簡 述 勞 動 法 第 52 條 用 人 單 位 必 須 建 立 健 全 勞 動 安 全 衛 生 制 度, 嚴 格 執 行 國 家 勞 動 安 全 衛 生 規 程 和 標 準, 對 勞 動 者 進 行 勞 動 安 全 教 育, 防 止 勞 動 過 程 中 的 事 故, 減 少 職 業 危 害 安 全 生 產 法 第 21 條 生 產 經 營 單 位 應 當 對 從 業 人 員 進 行 安 全 生 產 教 育 和 培 訓, 保 證 從 業 人 員 具 備 必 要 的 安 全 生 產 知 識, 熟 悉 有 關 的 安 全 生 產 規 章 制 度 和 安 全 操 作 規 程, 掌 握 本 崗 位 的 安 全 操 作 技 能 未 經 安 全 生 產 教 育 和 培 訓 合 格 的 從 業 人 員, 不 得 上 崗 作 業 職 業 病 防 治 法 第 20 條 用 人 單 位 必 須 採 用 有 效 的 職 業 病 防 護 設 施, 並 為 勞 動 者 提 供 個 人 使 用 的 職 業 病 防 護 用 品 用 人 單 位 為 勞 動 者 個 人 提 供 的 職 業 病 防 護 用 品 必 須 符 合 防 治 職 業 病 的 要 求 ;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不 得 使 用 職 業 病 防 治 法 第 22 條 產 生 職 業 病 危 害 的 工 廠, 應 當 在 醒 目 位 置 設 置 公 告 欄, 公 佈 有 關 職 業 病 防 治 的 規 章 制 度 操 作 規 程 職 業 病 危 害 事 故 應 急 救 援 措 施 和 工 作 場 所 職 業 病 危 害 因 素 檢 測 結 果 第 31 條 用 人 單 位 應 當 對 勞 動 者 進 行 上 崗 前 的 職 業 衛 生 培 訓 和 在 崗 期 間 的 定 期 職 業 衛 生 培 訓, 普 及 職 業 衛 生 知 識, 督 促 勞 動 者 遵 守 職 業 病 防 治 法 律 法 規 規 章 和 操 作 規 程, 指 導 勞 動 者 正 確 使 用 職 業 病 防 護 設 備 和 個 人 使 用 的 職 業 病 防 護 用 品 職 業 病 防 治 法 第 32 條 對 從 事 接 觸 職 業 病 危 害 的 作 業 的 勞 動 者, 用 人 單 位 應 當 按 照 國 務 院 衛 生 行 政 部 門 的 規 定 組 織 上 崗 前 在 崗 期 間 和 離 崗 時 的 職 業 健 康 檢 查, 並 將 檢 查 結 果 如 實 告 知 勞 動 者 職 業 健 康 檢 查 費 用 由 用 人 單 位 承 擔 勞 動 合 同 法 第 16 條 勞 動 合 同 文 本 由 用 人 單 位 和 勞 動 者 各 執 一 份 勞 動 法 第 16 條 勞 動 合 同 是 勞 動 者 與 用 人 單 位 確 立 勞 動 關 係 明 確 雙 方 權 利 和 義 務 的 協 議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應 當 訂 立 勞 動 合 同 14

8) 玖 龍 派 遣 工 的 合 同 期 只 有 一 年 9) 太 倉 廠 普 工 及 東 莞 廠 輔 助 工 法 定 假 日 工 作 完 全 沒 加 班 費 管 理 人 員 也 只 有 兩 倍 工 資 臨 時 工 沒 有 加 班 費 10) 東 莞 廠 扣 押 工 人 超 過 一 個 月 的 工 資 舉 例 :3 月 2 日 工 人 才 能 取 得 1 月 份 的 工 資 11) 東 莞 廠 輔 助 工 去 年 只 在 春 節 放 了 兩 天 假, 一 年 工 作 超 過 360 日 12) 東 莞 廠 輔 助 工 一 年 上 班 365 天, 完 全 沒 有 假 期 13) 太 倉 廠 工 人 被 要 求 每 天 作 一 小 時 無 償 加 班, 沒 有 加 班 費 : 工 人 必 須 提 前 30 分 鐘 到 車 間 開 早 會, 下 班 時 必 須 等 多 半 小 時 和 換 班 同 事 交 接 工 作 14) 工 人 沒 有 工 資 單 工 人 不 清 楚 自 己 的 工 資 構 成 即 使 到 財 務 部 查 詢, 也 只 會 被 告 知 被 扣 除 了 多 少 工 資 15) 工 人 經 常 被 罰 款, 輕 微 違 紀 每 次 罰 款 300 元 16) 乙 肝 歧 視 工 廠 不 招 用 乙 型 肝 炎 病 毒 攜 帶 者 勞 動 合 同 法 第 58 條 勞 務 派 遣 單 位 應 當 與 被 派 遣 勞 動 者 訂 立 二 年 以 上 的 固 定 期 限 勞 動 合 同 勞 動 法 44 條 平 日 正 常 工 時 以 外 的 加 班 工 資 須 為 工 資 的 150%; 周 六 及 星 期 天 的 加 班 費 為 工 資 的 200%; 法 定 休 假 日 的 加 班 費 為 工 資 300% 勞 動 法 50 條 用 人 單 位 不 得 克 扣 或 者 無 故 拖 欠 勞 動 者 的 工 資 勞 動 法 38 條 用 人 單 位 應 當 保 証 勞 動 者 每 周 至 少 休 息 1 日 勞 動 法 第 45 條 勞 動 者 連 續 工 作 1 年 以 上 的, 享 受 帶 薪 年 休 假 勞 動 法 44 條 安 排 勞 動 者 延 長 工 作 時 間 的, 支 付 高 于 勞 動 者 正 常 工 作 時 間 工 資 的 工 資 報 酬 廣 東 省 工 資 支 付 條 例 第 7 條 工 廠 應 當 依 法 制 定 本 單 位 的 工 資 支 付 制 度, 並 書 面 告 知 本 單 位 全 體 勞 動 者 第 17 條 用 人 單 位 支 付 工 資 時, 應 當 向 勞 動 者 提 供 其 本 人 的 工 資 清 單 勞 動 者 有 權 查 詢 和 核 對 本 人 工 資 清 單 江 蘇 省 工 資 支 付 條 例 第 12 條 工 人 違 反 工 廠 制 定 的 規 章 制 度, 被 工 廠 扣 除 當 月 部 分 工 資 的, 扣 除 工 人 當 月 工 資 的 部 分 並 不 得 超 過 工 人 當 月 應 發 工 資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就 業 促 進 法 第 30 條 工 廠 招 用 人 員, 不 得 以 是 傳 染 病 病 源 攜 帶 者 為 由 拒 絕 錄 用 H) 玖 龍 其 他 不 合 理 的 用 工 行 為 工 人 之 間 嚴 禁 討 論 工 資 情 況 : 玖 龍 廠 不 允 許 工 人 互 相 討 論 工 資 情 況, 視 工 人 工 資 為 公 司 機 密 玖 龍 東 莞 廠 員 工 手 册 寫 道 : 不 得 向 他 人 泄 露 自 己 的 薪 金 額, 不 得 互 相 詢 問 攀 比, 不 得 到 工 資 員 處 詢 問 其 他 員 工 的 薪 金 額, 不 得 通 過 不 正 當 途 徑 獲 知 他 人 薪 金 額 除 人 事 部 工 資 員 及 有 關 審 核 員 外, 其 餘 員 工 不 得 參 與, 不 得 以 任 何 借 口 打 探 消 息 破 壞 保 密 制 度, 否 則 予 以 除 名 工 人 遭 剝 奪 了 互 相 比 較 工 資 以 確 定 是 否 同 工 同 酬 的 機 會 歧 視 未 婚 女 性 : 進 廠 不 招 未 婚 女 工 受 訪 工 人 指 那 是 因 為 避 免 支 付 有 薪 產 假 宿 舍 收 租 3 元 / 平 方 米, 一 間 房 要 120 至 200 元, 比 工 人 外 面 租 房 貴 兩 倍 15

玖 龍 的 食 堂 每 餐 6 至 7 元, 比 其 他 同 區 工 廠 食 堂 貴 兩 至 三 倍 玖 龍 有 自 己 的 發 電 廠, 但 仍 收 工 人 電 費 工 人 每 天 由 生 活 區 乘 車 到 工 廠 上 班, 來 回 候 車 要 三 小 時, 浪 費 時 間 工 人 出 廠 須 給 保 安 員 搜 查 隨 身 物 件, 否 則 會 被 罰 款 16

5.2 鴻 興 印 刷 廠 的 工 作 條 件 報 告 工 廠 地 址 : 深 圳 市 寶 安 區 福 永 鎮 懷 德 工 業 村 鴻 興 印 刷 城 工 人 人 數 :12000 A) 背 景 2005 年 SACOM 已 經 發 表 了 這 間 為 迪 士 尼 生 產 圖 書 的 印 刷 廠 的 報 告, 之 後 鴻 興 廠 的 工 傷 情 況 大 幅 改 善, 可 是 今 年 SACOM 再 次 收 到 鴻 興 廠 工 人 的 投 訴, 指 鴻 興 廠 嚴 重 違 反 勞 動 合 同 法 及 勞 動 法 工 人 就 鴻 興 廠 違 反 勞 動 合 同 法, 已 經 發 聯 署 信 致 鴻 興 廠 的 主 要 客 戶 迪 士 尼 ( 見 附 錄 二 ) B) 威 嚇 工 人 被 降 職 或 辭 退, 強 迫 簽 署 3 年 合 同 鴻 興 廠 全 廠 有 400 人 以 上 連 續 工 作 超 過 10 年 鴻 興 廠 於 2008 年 1 月 28 日 單 方 面 向 全 廠 工 作 滿 10 年 的 員 工 提 出 簽 訂 3 年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年 期 從 2008 年 2 月 14 日 到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工 人 拒 絕 簽 署, 並 要 求 與 工 廠 訂 立 無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根 據 勞 動 合 同 法 10, 工 作 連 續 滿 十 年 的 員 工 若 要 求 簽 訂 無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工 廠 必 須 與 之 訂 立 鴻 興 廠 的 做 法, 明 顯 違 法 1 月 30 日, 彩 印 成 品 倉 組 長 鄒 平 鎮 因 不 肯 簽 訂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被 即 時 降 職 處 置, 降 為 普 通 員 工, 而 且 不 被 安 排 加 班 在 沒 有 加 班 費 的 情 況 下, 由 本 來 有 近 3000 元 工 資 的 鄒 平 鎮, 跌 至 只 有 底 薪 1000 元 左 右, 工 資 不 足 夠 養 家 工 廠 實 行 以 鄒 平 鎮 的 例 子, 給 其 他 不 肯 簽 的 員 工 作 殺 雞 儆 猴 的 作 用 受 訪 工 人 指, 於 1 月 31 日, 在 鄒 平 鎮 案 的 威 嚇 之 下, 管 理 層 再 威 脅 員 工, 說 : [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 不 交 公 司 馬 上 要 把 你 們 幹 掉! 如 果 不 簽, 一 腳 踢 你 出 廠 門! 等 等 鴻 興 廠 以 解 雇 來 迫 使 工 人 簽 下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其 他 工 人 為 免 如 鄒 平 鎮 一 樣 被 降 層, 最 後 唯 有 被 迫 簽 下 三 年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C) 胡 亂 解 釋 合 同 法, 有 意 誤 導 工 人 對 不 願 簽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的 員 工, 工 廠 分 成 小 批 次 叫 他 們 到 會 議 室 受 訪 工 人 指 管 理 層 用 誤 導 的 方 式 迫 其 就 範, 例 如 說 : 給 你 們 簽 三 年 期 合 同 是 一 個 觀 望 期, 不 知 道 合 同 還 有 什 麼 變 化 簽 無 固 定 期 限 和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没 有 什 麼 本 質 的 區 別 有 受 訪 工 人 指 廠 方 又 曲 解 勞 動 合 同 法, 如 說 : 要 簽 兩 個 無 固 定 期 限 才 能 簽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工 作 年 限 是 從 勞 動 合 同 法 實 施 後 開 始 計 算 如 果 情 況 如 是 的 話, 那 是 以 欺 詐 方 式, 使 員 工 在 誤 解 法 例 的 情 況 下 簽 訂 合 同 10 勞 動 合 同 法 第 二 章 第 十 四 條 : 用 人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協 商 一 致, 可 以 訂 立 無 固 定 期 限 勞 動 合 同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勞 動 者 提 出 或 者 同 意 續 訂 訂 立 勞 動 合 同 的, 除 勞 動 者 提 出 訂 立 固 定 期 限 勞 動 合 同 外, 應 當 訂 立 無 固 定 期 限 勞 動 合 同 :( 一 ) 勞 動 者 在 該 用 人 單 位 連 續 工 作 滿 十 年 的 17

D) 合 同 内 容 没 有 任 何 協 商 鴻 興 廠 在 2008 年 1 月 28 日 發 通 知 : 要 求 所 有 的 員 工 都 只 能 簽 3 年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並 按 公 司 訂 的 格 式 要 求 簽 訂 合 同 的 内 容 沒 有 任 何 協 商 餘 地, 只 是 廠 方 單 方 面 填 上 員 工 待 遇 11 鴻 興 廠 的 做 法 完 全 違 反 合 同 法 E) 養 老 保 險 費 不 足 額 工 廠 的 養 老 保 險 一 直 以 深 圳 最 低 工 資 為 基 數 繳 付, 但 根 據 廣 東 省 社 會 養 老 保 險 條 例 第 十 條.. 被 保 險 人 按 本 人 上 年 度 月 平 均 工 資 的 一 定 比 例 繳 納 養 老 保 險 費, 繳 費 比 例 由 省 人 民 政 府 根 據 職 工 工 資 收 入 水 平 和 個 人 帳 户 積 累 情 况 决 定 鴻 興 廠 應 以 工 人 實 際 工 資 為 基 數 繳 付 然 而, 廠 方 在 工 人 投 訴 之 後, 才 補 回 之 前 幾 個 月 少 繳 付 的 差 額 11 根 據 勞 動 合 同 法 第 三 條 : 訂 立 勞 動 合 同, 應 當 遵 循 合 法 公 平 平 等 自 願 協 商 一 致 誠 實 信 用 的 原 則 18

5.3 德 林 國 際 : 正 潤 塑 膠 五 金 玩 具 廠 地 址 : 深 圳 市 寶 安 區 西 鄉 黄 田 村 崗 背 工 業 區 聯 系 電 話 : 0755-7778625 工 人 人 數 :1000 多 A) 合 同 法 實 施 前, 買 斷 工 齡 受 訪 工 人 指 因 勞 動 合 同 法 於 2008 年 1 月 1 日 實 施, 去 年 年 底 正 潤 廠 為 了 逃 避 與 工 作 十 年 以 上 的 老 工 人 簽 訂 無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便 於 新 法 實 施 前 要 求 中 斷 所 有 工 人 工 齡 重 新 計 算 這 做 法 引 起 全 廠 工 人 強 烈 不 滿, 於 12 月 12 至 15 日 連 續 三 日 出 現 由 老 員 工 帶 起 罷 工 結 果 正 潤 廠 只 承 諾 為 買 斷 工 齡 作 出 一 點 賠 償 : 工 作 滿 5 年 以 上 的 工 人 全 部 買 斷 工 齡 ; 一 年 工 齡 賠 償 半 個 月 工 資 這 明 顯 是 違 法 的 罷 工 後, 老 工 人 全 部 離 職 B) 依 然 半 年 一 簽 現 在 正 潤 廠 與 工 人 簽 訂 的 勞 動 合 同 期 限 都 只 是 半 年 根 據 勞 動 合 同 法 第 十 四 條 第 ( 三 ) 款 規 定, 工 廠 與 工 人 簽 訂 兩 次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後, 在 勞 動 者 提 出 或 者 同 意 續 訂 訂 立 勞 動 合 同 的 情 況 下, 必 須 與 工 人 簽 訂 無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讓 我 們 拭 目 以 待,2008 年 年 底 正 潤 廠 會 否 依 法 簽 訂 合 同 其 實, 去 年 年 底 有 不 少 工 廠 都 如 正 潤 廠 一 樣, 以 買 斷 工 人 工 齡 以 逃 避 之 後 簽 訂 無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的 責 任 雖 然 有 關 當 局 已 多 次 公 開 澄 清 工 廠 買 斷 工 齡 的 行 為 違 法, 政 府 是 不 會 承 應 違 法 簽 訂 的 合 同, 但 仍 有 很 多 無 良 老 闆 這 樣 做 不 少 工 人 在 被 誤 導 下, 都 簽 訂 新 的 買 斷 工 齡 的 合 同 C) 一 直 嚴 重 違 反 勞 動 法 1) 工 時 超 長 工 人 每 天 朝 七 時 半 工 作 至 凌 晨 12 時, 中 間 只 有 兩 次 用 餐 時 間, 合 共 兩 個 半 小 時 工 人 每 天 工 作 13 個 半 小 時 2) 計 件 工 人 沒 有 加 班 費 2007 年 10 月 1 日 後, 正 潤 廠 才 開 始 按 勞 動 法 支 付 計 時 工 人 的 加 班 費, 在 此 之 前, 計 時 工 人 沒 有 任 何 加 班 費, 嚴 重 違 反 勞 動 法 加 班 費 的 規 定 ; 而 計 件 工 人 直 至 現 在 仍 沒 有 任 何 加 班 費 3) 沒 有 買 工 傷 保 險 受 訪 工 人 指 不 是 所 有 工 人 都 獲 購 工 傷 保 險, 只 有 有 危 險 性 的 部 門 或 崗 位, 工 廠 才 會 買 工 傷 保 險, 如 電 工 啤 機 等 部 門 的 工 人 才 有 工 傷 保 險 這 違 反 了 社 會 保 障 的 規 定 19

5.4 富 達 制 品 廠 地 址 : 深 圳 市 寶 安 區 固 戍 上 圍 園 新 園 工 業 區 主 要 : 生 產 電 視 機,DVD, 手 機, 充 電 器 等 外 殻 工 人 人 數 :100 多 A) 工 時 超 長 工 人 每 月 正 班 上 26 天, 每 天 9.5 小 時, 這 時 段 以 外 才 算 加 班 工 廠 只 有 注 塑 部 是 兩 班 工 作, 其 他 的 是 一 班 ; 上 一 班 的, 工 人 每 天 工 作 13.5 小 時, 即 由 早 上 8 時 至 晚 上 11 時, 中 間 只 有 兩 節 用 餐 時 間, 共 兩 小 時 如 果 趕 貨 的 話, 會 讓 一 部 分 本 來 是 上 一 班 的 工 人 上 兩 班, 工 作 由 早 上 8 時 到 晚 上 8 時, 中 間 只 能 用 一 小 時 吃 一 餐 飯 B) 學 徒 時 薪 1.4 元 學 徒 底 薪 只 有 350 元 / 月, 時 薪 只 有 (350 元 /26 天 /9.5 小 時 )1.4 元, 低 於 當 地 最 低 工 資 標 準 ( 深 圳 關 外 最 低 工 資 :750 元 /174 小 時 =4.31 元 ) 達 67.5%! 全 廠 工 資 最 高 的 技 工 底 薪 亦 只 有 1400 元 / 月 ( 時 薪 1400 元 /26 天 /9.5 小 時 ), 即 5.7 元 / 小 時 C) 扣 押 工 資 兩 個 月 工 人 的 月 工 資 要 到 第 三 個 月 的 約 第 25 日 才 發 放 舉 例 說 :4 月 25 日 才 發 2 月 份 的 工 資 這 是 嚴 重 違 法 的 拖 欠 工 資 行 為 D) 每 一 至 兩 個 月 一 宗 工 傷 工 廠 經 常 需 要 使 用 天 拿 水 和 火 花 油 等 化 學 品 但 工 人 指 化 學 品 隨 處 亂 放, 沒 有 任 何 指 引 使 用 化 學 品 引 致 不 少 受 訪 工 人 脫 皮 此 外, 工 廠 經 常 發 生 工 傷, 最 嚴 重 的 是 模 具 部 的 工 人 和 啤 塑 膠 工 人, 常 常 給 機 器 軋 到 一 般 受 輕 傷 的 工 人, 只 會 到 門 診 包 扎, 拿 消 炎 藥 吃, 休 息 一 個 星 期 就 要 上 班 這 些 情 況, 近 5 個 月 內 就 發 生 了 3 4 次, 其 中 一 個 工 人 要 到 西 鄉 人 民 醫 院 住 院 再 者, 工 廠 從 沒 有 給 工 人 進 行 過 身 體 檢 查 每 月 只 發 一 至 兩 個 一 次 性 的 手 套, 沒 有 其 他 的 勞 保 用 品 20

5.5 新 生 順 景 制 品 廠 地 址 : 深 圳 市 龍 崗 區 龍 崗 鎮 新 生 新 聯 工 業 區 生 產 : 手 袋 工 人 數 目 :400 多 成 立 年 份..1992 年 A) 一 直 嚴 重 違 反 勞 動 法 工 人 每 天 平 均 工 作 13 小 時, 一 年 沒 有 一 天 休 假, 以 每 月 30 天 計, 工 作 時 間 長 達 390 小 時, 嚴 重 超 出 法 定 工 時 上 限 (8 小 時 x 21.75 天 = 174 小 時 / 月 ) 此 外, 順 景 廠 拒 付 工 人 加 班 費 工 人 每 月 平 均 只 有 1300 元 至 1700 元 工 資, 實 際 上 遠 遠 低 於 當 地 的 最 低 工 資 標 準 B) 工 廠 出 陰 招, 迫 工 人 辭 職 受 訪 工 人 指 :2007 年 6 月 份, 工 人 開 始 要 求 工 廠 支 付 之 前 拖 欠 的 加 班 工 資 順 景 廠 一 半 以 上 的 工 人 之 工 齡 長 達 7 至 8 年, 有 部 份 已 經 簽 訂 無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但 2007 年 6 月 廠 方 突 然 要 求 工 人 簽 訂 一 年 期 限 的 合 同 廠 方 藉 此 不 承 認 之 前 的 勞 動 關 係, 令 工 人 不 能 追 討 之 前 的 加 班 費 工 人 在 受 威 脅 辭 退 和 欺 騙 的 情 況 下, 最 後 都 簽 了 早 於 2006 年 8 月 份, 順 景 廠 已 經 在 惠 洲 大 亞 灣 開 設 新 廠 本 來 工 人 一 直 是 自 願 性 過 去 的, 但 2007 年 6 月 份 開 始, 廠 方 突 然 強 迫 工 人 一 定 要 跟 去 新 廠 工 作, 並 指 明 如 不 跟 過 去 的 話, 沒 有 任 何 賠 償, 而 且 生 產 會 慢 慢 轉 移 過 新 廠, 工 人 將 會 無 工 開 結 果 有 150 位 工 人 去 了 新 廠 工 作 2007 年 6 月 份 開 始, 順 景 廠 改 變 計 算 工 資 方 法, 由 計 件 改 成 計 時, 而 且 貨 源 開 始 大 幅 減 少, 工 人 也 因 不 夠 貨 造 而 很 少 加 班, 至 10 月 完 全 沒 有 加 班, 每 月 只 拿 底 薪 750 元, 較 以 前 少 了 一 半 工 資 而 且 於 10 月 份, 順 景 廠 更 將 工 廠 食 堂 關 掉, 之 前 工 廠 是 包 工 人 食 宿, 現 在 工 人 要 自 己 處 理 膳 食, 生 活 費 又 多 了 一 大 截 在 工 資 不 夠 生 活 的 情 況 下, 大 量 工 人 自 行 辭 職, 到 11 月 份 就 只 剩 60 多 人 留 在 順 景 廠 其 中 有 44 人, 就 順 景 廠 一 直 違 反 勞 動 法 向 龍 崗 勞 動 仲 裁 委 員 會 提 出 仲 裁, 要 求 解 除 勞 動 關 系, 剩 下 的 20 幾 人 則 仍 在 工 廠 直 到 12 月 份, 20 幾 人 還 留 在 廠 裏 的 工 人 都 獲 發 經 濟 補 償 金 順 景 廠 正 式 關 門 但 是, 訴 訟 的 44 位 工 人 卻 沒 有 任 何 經 濟 補 償 金 順 景 廠 是 因 為 逃 避 工 人 追 討 加 班 費, 而 突 然 強 迫 工 人 到 新 廠 工 作, 並 且 以 更 改 計 工 資 方 式 減 產 工 人 自 費 膳 食 等, 令 工 人 工 資 大 減, 迫 使 工 人 自 己 離 職, 藉 以 逃 避 工 人 經 濟 補 償 金 了 21

六 ) 結 論 是 次 調 查 發 現, 五 間 港 資 企 業 被 揭 發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違 規 和 剝 削 行 為 其 中 尤 以 玖 龍 紙 業 的 情 況 最 為 惡 劣 我 們 認 為, 去 年 年 底 玖 龍 紙 業 位 於 東 莞 和 江 蘇 省 的 兩 間 工 廠 都 爆 發 大 規 模 罷 工 的 情 況, 實 在 是 事 出 有 因 其 集 團 主 席 張 茵 自 恃 女 首 富 和 全 國 政 協 委 員 的 身 份, 粗 暴 踐 踏 中 國 法 律 尊 嚴, 是 破 壞 社 會 和 諧 的 元 凶, 名 副 其 實 的 港 企 之 恥 張 茵 近 期 曾 於 媒 體 公 開 表 示 : 從 發 展 角 度 來 講, 一 個 國 家 如 果 沒 有 貧 富 懸 殊 的 話 就 不 會 富 強 起 來 法 律 過 於 保 護 勞 工 的 話, 企 業 就 很 難 運 作 了 這 些 說 法 完 全 是 不 負 責 任 的 政 府 以 法 律 調 整 勞 資 關 係 是 現 代 文 明 社 會 的 共 識 ; 農 民 工 日 以 繼 夜 的 勞 動 成 就 了 中 國 經 濟 的 騰 飛 和 繁 華 也 是 人 所 共 知 的 事 實 基 於 戶 籍 制 度 和 城 鄉 差 別 的 約 束, 中 國 農 民 工 不 單 未 能 分 享 社 會 發 展 成 果, 更 長 期 遭 拖 欠 工 資 留 守 兒 童 工 傷 職 業 病 等 問 題 困 擾 我 們 認 為, 中 央 政 府 在 這 階 段 訂 立 勞 動 合 同 法 平 衡 現 時 一 面 倒 的 勞 資 關 係 是 恰 當 之 舉 張 茵 稱 無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是 鐵 飯 碗 是 惡 意 抹 黑 勞 動 合 同 法 需 要 的 是 貫 徹 執 行, 而 非 撤 銷 或 暫 緩 為 避 免 如 玖 龍 紙 業 這 類 的 剝 削 劣 行 繼 續 出 現, 令 香 港 資 本 蒙 羞, 香 港 政 府 和 市 民 均 有 責 任 持 續 監 督 香 港 上 市 企 業 的 全 球 境 外 投 資 行 為, 以 確 保 港 資 企 業 遵 守 當 地 勞 動 及 環 保 法 規, 並 促 使 港 資 企 業 更 積 極 地 負 起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我 們 要 求 : 一 ) 要 求 玖 龍 紙 業 立 即 公 布 其 工 傷 事 故 數 字 和 詳 情, 並 改 善 其 安 全 健 康 條 件, 及 停 止 對 工 人 無 理 罰 款 要 求 玖 龍 紙 業 立 即 停 止 將 不 符 合 臨 時 性 輔 助 性 這 兩 個 條 件 的 原 料 部 輔 助 工 人 外 判 給 勞 務 派 遣 公 司, 依 法 與 工 人 簽 署 勞 動 合 同 二 ) 張 茵 立 即 引 咎 辭 去 全 國 政 協 委 員 職 務 三 ) 個 人 和 機 構 投 資 者 應 以 沽 出 和 拒 絕 購 買 玖 龍 紙 業 股 票 等 方 法, 向 該 企 業 施 壓, 直 至 工 人 工 作 條 件 得 到 改 善 四 ) 玖 龍 紙 業 的 主 要 投 資 者 如 Fidelity, HSBC Asset Mgt, JP Morgan Investments 等 ; 重 要 客 戶 如 Nike, Coca-cola, Sony 等, 應 承 擔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立 即 向 玖 龍 紙 業 施 壓, 以 改 善 其 勞 動 條 件 五 ) 所 有 港 資 企 業 應 嚴 格 遵 守 勞 動 法 及 勞 動 合 同 法, 保 障 工 人 權 益 六 ) 香 港 的 商 會 工 業 總 會 等 資 方 團 體, 除 考 慮 港 資 企 業 私 利 外, 同 時 也 應 考 慮 中 國 社 會 整 體 發 展, 更 積 極 地 要 求 其 會 員 企 業 遵 守 法 規 承 擔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七 ) 香 港 政 府 和 市 民 監 督 香 港 上 市 企 業 的 全 球 境 外 投 資 行 為 - 完 - 22

附 錄 一 : 玖 龍 東 莞 廠 員 工 手 冊 20 20-23 23 頁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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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二 : 鴻 興 工 人 聯 署 信 反 對 鴻 興 廠 强 迫 工 人 簽 署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致 華 特 迪 斯 尼 (Walt Disney) 公 司 : 我 們 都 是 在 福 永 鴻 興 印 刷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連 續 工 作 超 過 10 年 的 工 人, 我 們 原 以 爲 2008 年 1 月 1 日 實 施 的 勞 動 合 同 法 能 夠 給 我 們 弱 勢 群 體 帶 來 福 音, 原 以 爲 自 己 在 鴻 興 付 出 的 青 春 可 以 得 到 認 可, 也 能 從 這 裏 得 到 自 己 的 人 生 價 值 但 公 司 爲 了 規 避 勞 動 合 同 法, 不 願 承 擔 自 己 的 社 會 責 任, 排 除 勞 動 者 的 權 利 我 們 不 但 沒 有 簽 到 了 無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在 簽 合 同 時 受 到 了 種 種 不 公 平 的 對 待, 我 們 多 麽 的 感 到 無 奈 和 無 助 但 願 迪 斯 尼 公 司 能 伸 出 援 助 的 雙 手, 幫 助 我 們 這 些 無 助 的 工 人, 我 們 不 勝 感 激! 受 到 以 下 待 遇 的 鴻 興 廠 員 工 有 400 多 名, 都 是 爲 鴻 興 廠 默 默 地 付 出 所 有 青 春 ( 工 作 10 年 以 上 ) 的 老 員 工, 我 們 將 把 簽 合 同 時 公 司 的 違 法 行 爲 揭 露 如 下 : ( 一 ) 强 迫 工 人 簽 署 3 年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否 則 被 降 職 或 辭 退 全 廠 有 400 人 以 上 在 鴻 興 廠 工 作 超 過 10 年, 根 據 勞 動 合 同 法 第 二 章 第 十 四 條 : 用 人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協 商 一 致, 可 以 訂 立 無 固 定 期 限 勞 動 合 同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勞 動 者 提 出 或 者 同 意 續 訂 訂 立 勞 動 合 同 的, 除 勞 動 者 提 出 訂 立 固 定 期 限 勞 動 合 同 外, 應 當 訂 立 無 固 定 期 限 勞 動 合 同 :( 一 ) 勞 動 者 在 該 用 人 單 位 連 續 工 作 滿 十 年 的 但 鴻 興 廠 于 1 月 28 日 只 單 方 面 向 全 廠 工 作 滿 10 年 的 員 工 提 出 簽 3 年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年 期 從 2008 年 2 月 14 日 到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工 人 拒 絕 簽 署, 並 要 求 與 工 廠 訂 立 無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1 月 30 日, 彩 印 成 品 倉 組 長 鄒 平 鎮 因 不 肯 簽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被 立 即 降 職 處 置, 降 爲 普 通 員 工, 而 且 不 被 安 排 加 班, 在 沒 有 加 班 費 的 情 况 下, 由 本 來 有 近 3000 元 工 資, 跌 至 只 拿 底 薪 1000 元 人 民 幣 左 右, 工 資 不 足 够 養 家 工 廠 實 行 以 鄒 平 鎮 的 例 子, 給 其 它 不 肯 簽 的 員 工 作 殺 鶏 儆 猴 的 作 用 1 月 31 日, 在 鄒 平 鎮 案 的 威 嚇 之 下, 管 理 層 再 威 脅 員 工, 說 : 不 交 公 司 馬 上 要 把 你 們 幹 掉! 如 果 不 簽, 一 脚 踢 你 出 廠 門! 如 果 不 簽, 當 放 棄 合 同 論! 鴻 興 廠 以 解 雇 來 迫 使 工 人 簽 下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其 它 工 人 爲 免 如 鄒 平 鎮 一 樣 被 降 職.. 對 于 有 家 室 又 有 負 擔 的 員 工 來 說 肯 定 是 害 怕 的 ; 于 那 些 沒 有 技 術 又 年 齡 三 四 十 歲 的 員 工 來 說, 一 定 怕 失 去 工 作 ; 因 爲 沒 有 工 作 就 失 去 了 生 活 來 源, 在 內 地 的 就 業 壓 力 很 大 的 情 况 下, 無 疑 的 害 怕 ( 二 ) 胡 亂 解 釋 合 同 法, 有 意 誤 導 工 人 對 不 願 簽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的 員 工 分 成 小 批 次 叫 到 會 議 室, 管 理 層 用 誤 導 的 方 式 迫 其 就 範, 說 : 給 你 們 簽 三 年 期 合 同 是 一 個 觀 望 期, 不 知 道 合 同 還 有 什 麽 變 化 簽 無 固 定 期 限 和 固 定 期 限 沒 有 什 麽 本 質 的 區 別, 又 曲 解 勞 動 合 同 法, 說 : 要 簽 二 個 無 固 定 期 限 才 能 簽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工 作 年 限 是 從 勞 動 合 同 法 實 施 後 開 始 計 算 這 是 一 種 以 欺 詐 手 段, 使 員 工 在 不 知 情 的 情 况 下 訂 立 的 合 同 25

( 三 ) 合 同 內 容 沒 有 任 何 協 商 鴻 興 廠 在 2008 年 1 月 28 日 發 通 知 : 要 求 所 有 的 員 工 都 只 能 簽 3 年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並 按 公 司 訂 的 格 式 要 求 簽 訂, 而 合 同 的 內 容 沒 有 任 何 協 商 餘 地, 只 是 廠 方 單 方 面 填 上 員 工 待 遇 根 據 勞 動 合 同 法 第 一 章 第 三 條 : 訂 立 勞 動 合 同, 應 當 遵 循 合 法 公 平 平 等 自 願 協 商 一 致 誠 實 信 用 的 原 則 鴻 興 廠 的 做 法 完 全 違 反 合 同 法 ( 四 ) 污 辱 員 工 人 格 公 司 總 經 理 以 人 多 的 方 式 ( 四 個 管 理 人 員 ) 把 一 個 叫 鄒 平 鎮 的 工 人 叫 到 會 議 室, 以 勢 壓 人 用 他 媽 的 粗 魯 語 言 對 工 人 人 格 進 行 污 辱, 還 用 知 恩 不 圖 報 的 小 人, 不 會 做 人 對 工 人 大 駡, 還 說 工 人 浪 費 他 的 時 間 公 司 是 爲 了 免 除 自 己 的 法 律 責 任, 排 除 勞 動 者 應 有 的 權 利, 脅 迫 我 們 簽 固 定 期 合 同, 我 們 認 爲 合 同 簽 署 應 該 在 平 等 自 願, 協 商 一 致, 誠 實 信 用 的 原 則 下 簽 訂, 但 公 司 沒 有 這 樣 做 一 個 不 願 保 護 員 工 利 益 的 公 司 會 去 保 護 客 戶 的 利 益 嗎? 一 個 對 員 工 沒 有 誠 信 的 公 司 會 對 客 戶 誠 信 嗎? 我 們 拭 目 以 待 期 望 迪 斯 尼 公 司 可 以 給 我 們 工 人 一 個 滿 意 的 答 覆 我 們 要 求 鴻 興 廠 : 1. 與 工 作 10 年 以 上 的 員 工 協 商, 如 有 願 意 離 廠 的 可 以 終 止 勞 動 合 同 關 係 並 賠 償 12 個 月 的 經 濟 補 償 金 ( 補 償 金 按 過 去 一 年 的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 或 2. 承 認 之 前 與 工 作 10 年 以 上 願 意 留 下 來 的 員 工 被 迫 簽 訂 的 3 年 固 定 期 限 合 同 無 效, 並 重 新 簽 訂 合 法 的 無 固 定 限 合 同, 不 能 隨 意 處 罰 保 證 不 降 職 不 降 薪 有 加 班 無 助 的 員 工 : 部 份 署 名 ( 共 67 名 鴻 興 廠 工 人 署 ) 26

大 學 師 生 監 察 無 良 企 業 行 動 (SACOM) 電 話 : (852) 2392 5464 傳 真 : (852) 2392 5463 電 郵 :sacom@sacom.hk 網 址 :http://www.sacom.hk 聯 絡 地 址 : 香 港 九 龍 旺 角 郵 政 信 箱 79583 號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