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级 型 债 券 基 金 的 设 计 原 理 与 投 资 策 略 简 奖 平 摘 要 : 近 两 年 来, 国 内 债 券 基 金 的 创 新 型 品 种 分 级 型 债 券 基 金 发 展 迅 速 本 文 介 绍 了 分 级 型 债 券 基 金 的 设 计 原 理, 举 例 说 明 了 其 收 益 分 配 中 的 杠 杆 效 应, 并 介 绍 了 实 际 操 作 中 应 采 取 的 投 资 策 略 关 键 词 : 分 级 型 债 券 基 金 杠 杆 效 应 自 去 年 10 月 份 以 来, 国 内 债 券 市 场 转 好, 债 券 基 金 收 益 颓 势 扭 转, 一 种 创 新 型 基 金 品 种 分 级 型 债 券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分 级 债 基 ) 中 的 B 份 额 成 为 资 金 追 逐 目 标, 形 成 弱 市 之 中 一 道 亮 丽 的 风 景 统 计 显 示, 截 至 2012 年 3 月 10 日, 国 内 已 有 15 只 分 级 债 基, 其 中 已 上 市 的 有 14 只 这 些 分 级 债 基 的 B 份 额 在 去 年 10 月 份 均 有 较 大 涨 幅, 其 中 天 弘 添 利 B 份 额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涨 幅 尤 为 显 著, 周 涨 幅 达 到 30% 左 右 与 此 同 时, 多 家 基 金 公 司 也 纷 纷 启 动 分 级 债 基 的 发 行, 其 份 额 受 到 很 多 投 资 者 的 欢 迎 分 级 债 基 是 一 种 什 么 样 的 创 新 品 种? 其 B 份 额 具 有 怎 样 的 特 性? 投 资 者 应 该 如 何 把 握 好 分 级 债 基 的 投 资 机 会? 以 下 本 文 将 对 这 些 问 题 进 行 探 讨 国 内 分 级 型 债 券 基 金 的 设 计 原 理 国 内 的 分 级 债 基 是 一 种 具 有 杠 杆 放 大 效 应 的 创 新 型 基 金, 借 鉴 了 海 外 杠 杆 型 基 金 的 特 点 及 优 势 海 外 杠 杆 型 基 金 的 发 行 起 始 于 上 个 世 纪 70 年 代, 90 年 代 以 后 快 速 发 展 海 外 杠 杆 基 金 主 要 分 为 两 类 : 一 类 以 美 国 杠 杆 基 金 为 代 表, 通 过 融 资 或 投 资 具 有 高 杠 杆 性 的 衍 生 品, 使 基 金 资 产 产 生 杠 杆 效 应 ; 另 一 类 以 英 国 分 级 基 金 为 代 表, 其 基 金 资 产 统 一 运 作, 但 份 额 分 成 多 个 类 别, 并 按 不 同 的 原 则 分 配 收 益 及 承 担 费 用 ( 损 失 ), 形 成 杠 杆 效 应, 但 基 金 资 产 整 体 不 进 行 杠 杆 投 资 目 前, 国 内 的 分 级 型 基 金 集 欧 美 分 级 基 金 之 长, 在 收 益 分 配 过 程 中 采 用 英 式 杠 杆 法, 基 金 筹 集 也 采 用 英 式 的 公 募 方 式, 但 基 金 资 产 运 作 过 程 中 采 用 美 国 杠 杆 债 基 的 运 作 方 式 54 中 国 债 券 2012.3
分 级 债 基 是 创 新 型 产 品, 从 收 益 分 配 角 度 看, 可 以 同 时 提 供 预 约 收 益 (A 份 额 ) 杠 杆 收 益 (B 份 额 ) 和 普 通 债 券 基 金 收 益 (A B 份 额 固 定 组 合 ) 三 种 选 择, 而 且 可 以 上 市 交 易 自 2010 年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发 行 第 一 只 分 级 债 基 富 国 汇 利 分 级 开 始, 分 级 债 基 发 展 迅 猛, 目 前 市 场 上 共 有 15 只 分 级 债 基 分 级 型 债 券 基 金 的 分 配 机 制 及 示 例 说 明 ( 一 ) 基 金 成 立 过 程 假 设 为 深 入 理 解 分 级 债 券 的 产 品 特 点, 本 文 先 用 一 个 典 型 案 例 来 进 行 分 析 说 明 假 设 某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发 行 了 一 只 分 级 债 基, 成 为 YY 分 级 债 基 该 基 金 的 认 购 者 有 两 个 人 :A 和 B A 投 资 者 认 购 7000 元,B 投 资 者 认 购 3000 元, 每 1 元 对 应 1 份 基 金 份 额, 这 样 YY 分 级 基 金 就 募 集 到 10000 元 资 金 在 理 想 状 态 下, 不 考 虑 任 何 费 用, 即 认 购 费 申 购 费 管 理 费 托 管 费 赎 回 费 及 证 券 交 易 费 用 等 在 基 金 成 立 后, 基 金 经 理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将 基 金 资 产 10000 元 主 要 投 资 于 固 定 收 益 类 的 债 券 资 产, 并 承 诺 采 取 如 下 收 益 分 配 方 案 : 1. 如 果 基 金 资 产 的 总 收 益 够 分, 给 A 投 资 者 的 预 约 回 报 为 一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1.10%, 剩 余 收 益 全 部 归 B 投 资 者 所 有 ; 2. 如 果 基 金 资 产 的 总 收 益 不 够 分, 所 有 收 益 归 A 投 资 者,B 投 资 者 收 益 为 零 ( 二 ) 基 金 分 配 收 益 情 况 分 析 以 下 假 设 四 种 情 形, 来 考 察 在 上 述 分 配 机 制 下 不 同 投 资 者 所 获 得 的 收 益 及 风 险 1. 收 益 分 配 情 景 一 收 益 670 元, 即 收 益 率 为 6.7% 假 设 一 年 期 存 款 利 率 为 3.50%, 则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 A 投 资 者 收 益 率 = 一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1.10%=4.6%, 金 额 为 322 元 对 于 B 投 资 者 来 说, 不 仅 自 身 所 投 的 3000 元 本 金 获 得 了 6.7% 的 收 益 率 ( 金 额 为 201 元 ), A 类 投 资 者 的 7000 元 还 带 来 剩 余 收 益 7000 (6.7%-4.6%)=147 元, 这 147 元 对 应 3000 元 本 金 的 收 益 率 为 4.9% 所 以 : B 投 资 者 总 收 益 率 =6.7%+4.9%=11.6% 2. 收 益 分 配 情 景 二 图 1 YY 分 级 债 基 成 立 示 意 图 A YY 分 级 债 基 7000 元 3000 元 图 2 理 论 情 景 一 的 收 益 分 配 示 意 A YY 分 级 债 基 B 10000 元 B 收 益 =10000 元 6.7% 收 益 =7000 元 4.6% 收 益 1=3000 元 6.7% 收 益 2=7000 元 (6.7%-4.6%) =3000 元 (7 3) (6.7%-4.6%) =3000 元 4.9% 图 3 理 论 情 景 三 的 收 益 分 配 示 意 A 收 益 =7000 元 4.6% YY 分 级 债 基 收 益 =3000 元 11.6% 收 益 =0% 盈 亏 平 衡 点 的 计 算 =10000 X=7000 4.6% X=0.7 4.6%= 3.22% 收 益 =10000 元 3.22% B CHINABOND 2012.March 55
收 益 460 元, 即 收 益 率 为 4.60% 设 一 年 期 存 款 利 率 为 3.50%, 则 A 投 资 者 收 益 率 = 一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1.10%=4.6% B 投 资 者 总 收 益 率 =4.60% 3. 收 益 分 配 情 景 三 收 益 322 元, 即 收 益 率 为 3.22% 设 一 年 期 存 款 利 率 为 3.50%, 则 A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率 = 一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1.10%=4.6% 此 时 已 经 没 有 剩 余 收 益 分 配 给 B 投 资 者, 所 以 B 投 资 者 总 收 益 率 为 0 4. 收 益 分 配 情 景 四 收 益 280 元, 即 收 益 率 为 2.8% 则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 A 投 资 者 收 益 率 =280 7000=4% B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依 然 为 0 所 以 当 YY 分 级 债 券 的 收 益 率 低 于 3.22% 时,A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率 就 会 低 于 4.60%, 此 时 B 类 投 资 者 没 有 收 益 ( 三 ) 由 理 论 示 例 得 到 的 启 示 1. 在 上 述 案 例 中, 当 YY 分 级 债 券 收 益 率 大 于 3.22%( 假 设 一 年 期 存 款 利 率 不 变 ) 时, 则 A 类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率 为 4.6%, 相 当 于 持 有 了 一 个 收 益 率 为 4.6% 的 债 券 当 YY 分 级 债 券 收 益 率 小 于 3.22% 时,A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率 会 低 于 4.6% 鉴 于 通 常 情 况 下, 普 通 债 券 型 基 金 收 益 率 为 正, 所 以 A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也 预 期 为 正 2. 在 上 述 案 例 中, 当 YY 分 级 债 券 收 益 率 大 于 4.60%( 假 设 一 年 期 存 款 利 率 不 变 ) 时, B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率 也 会 在 4.6% 以 上 3. 在 上 述 案 例 中, 当 YY 分 级 债 基 收 益 率 大 于 3.22%( 假 设 一 年 期 存 款 利 率 不 变 ) 时,B 投 资 者 享 有 的 收 益 是 全 部 10000 元 收 益 中 超 过 3.22% 的 部 分, 相 对 于 B 投 资 者 3000 元 的 本 金 而 言, 投 资 收 益 具 有 杠 杆 放 大 效 应, 杠 杆 率 =10000 3000=3.33 倍 4. 根 据 笔 者 对 纯 债 券 型 基 金 ( 不 投 资 于 股 票 基 金 等 权 益 类 资 产 的 基 金 ) 的 统 计 数 据, 纯 债 券 型 基 金 在 绝 大 多 数 时 间 的 年 收 益 率 为 3.0%-8.0% 据 此 推 算, 多 数 情 况 下,A 投 资 者 收 益 率 为 一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1.10% 基 本 可 实 现 ; 在 7:3 份 额 配 比 时, 相 应 B 投 资 者 收 益 率 约 在 0.00%-15.93% 假 设 YY 分 级 债 券 收 益 率 多 年 的 年 均 收 益 率 为 5.50%-6.7%, 则 根 据 上 面 情 景 推 算,B 投 资 者 多 年 的 年 均 收 益 率 为 7.6%-11.6% 根 据 历 史 数 据, 可 知 B 投 资 者 获 得 7.6%-11.6% 的 收 益 率 是 有 较 大 可 能 的 国 内 分 级 型 债 券 基 金 的 主 要 特 点 以 上 为 分 级 债 基 的 理 论 假 设 在 现 实 中, 通 常 把 A 投 资 者 叫 做 分 级 债 基 的 A 份 额 投 资 者 ( 或 者 叫 稳 健 型 投 资 者 ), 把 B 投 资 者 叫 做 分 级 债 基 的 B 份 额 投 资 者 ( 或 者 叫 进 取 型 投 资 者 ) ( 一 ) 发 行 募 集 情 况 从 发 行 模 式 上 来 看, 国 内 分 级 债 基 主 要 可 分 为 两 种, 一 种 是 A+B 捆 绑 发 行, 另 一 种 是 A B 单 独 发 行 A+B 捆 绑 发 行 是 指 投 资 者 必 须 按 照 固 定 比 例 同 时 认 购 A 份 额 和 B 份 额, 一 般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3 个 月 后 A B 份 额 单 独 上 市 交 易 而 单 独 发 行 通 常 是 指 基 金 公 司 先 募 集 B 份 额, 然 后 再 配 比 募 集 一 定 比 例 的 A 份 额 从 发 行 渠 道 上 来 看, 国 内 分 级 债 基 也 可 分 为 两 种, 一 种 是 场 内 发 行, 另 一 种 是 场 外 发 行 场 内 发 56 中 国 债 券 2012.3
行 指 的 是 投 资 者 通 过 股 票 账 户 来 认 购 ; 场 外 发 行 指 的 是 投 资 者 通 过 在 券 商 开 立 的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或 者 在 银 行 开 立 的 基 金 账 户 来 认 购 ( 二 ) 杠 杆 比 例 和 收 益 分 配 设 计 目 前 国 内 分 级 债 基 的 A B 份 额 比 例 最 高 为 4 :1 ( 博 时 裕 祥 ),A 份 额 预 约 收 益 率 多 数 与 一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挂 钩, 收 益 区 间 以 介 于 4%-5% 居 多,B 份 额 享 有 剩 余 收 益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上 述 理 论 示 例 中 约 定 当 分 级 债 券 的 整 体 收 益 ( 即 A+B 母 基 金 的 收 益 ) 小 于 A 份 额 预 约 收 益 时, 由 A 份 额 投 资 者 承 担 收 益 不 足 的 风 险 但 在 现 实 情 况 中 并 不 总 是 如 此 部 分 分 级 债 格 场 内 买 卖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常 常 不 等 于 场 外 认 购 申 购 或 者 赎 回 的 净 值 当 价 格 大 于 净 值 时 称 为 溢 价, 当 价 格 小 于 净 值 时 称 为 折 价 一 般 情 况 下, 由 于 存 在 杠 杆 效 应, 分 级 债 基 B 份 额 通 常 在 交 易 所 溢 价 交 易 ( 五 ) 申 购 赎 回 设 计 分 级 债 基 如 果 采 取 开 放 方 式 运 行, 可 以 在 场 外 进 行 申 购 或 赎 回 如 果 采 取 封 闭 方 式 运 行, 则 上 市 后 只 能 在 交 易 所 二 级 市 场 进 行 买 卖 一 般 情 况 下, 封 闭 式 分 级 债 基 会 有 一 个 固 定 的 封 闭 期, 通 常 是 3-4 年, 在 封 闭 期 结 束 后 常 常 转 为 上 市 型 开 放 式 债 券 基 金 基 要 求, 当 分 级 债 基 的 整 体 收 益 小 于 A 份 额 的 预 约 收 益 时, 由 B 份 额 投 资 者 出 资 补 充 差 额 收 益, 以 保 证 A 份 额 持 有 者 的 收 益 率 达 到 预 约 收 益 对 于 这 样 的 约 定,B 份 额 持 有 者 就 会 有 本 金 风 险 ( 三 ) 投 资 标 的 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的 角 度 来 看, 分 级 债 基 是 债 券 型 基 金 的 一 种 当 前, 国 内 债 券 型 基 金 主 要 分 为 纯 债 型 债 券 基 金 ( 不 投 资 于 股 票 或 基 金 等 权 益 类 资 产 ) 和 增 强 型 债 券 基 金 ( 可 以 投 资 于 不 超 过 20% 比 例 的 股 票 或 基 金 等 权 益 类 资 产 ) 两 类 很 明 显, 如 果 一 只 分 级 债 基 是 增 强 型 债 券 基 金, 那 么 其 B 份 额 的 分 级 债 基 的 投 资 特 点 及 策 略 ( 一 ) 投 资 特 点 1. 更 好 地 满 足 了 投 资 者 的 多 样 化 需 求 稳 健 类 的 A 份 额 可 以 按 预 约 收 益 优 先 分 配, 风 险 低, 不 过 难 以 获 得 高 回 报 进 取 类 的 B 份 额 承 担 基 金 运 营 的 主 要 风 险, 享 有 扣 除 稳 健 份 额 收 益 之 后 的 基 金 收 益, 存 在 获 得 高 回 报 的 可 能, 但 也 要 承 担 无 收 益 甚 至 亏 损 的 风 险 2. 降 低 了 份 额 变 动 的 冲 击 封 闭 式 分 级 债 基 在 封 闭 期 内 不 接 受 申 购 赎 收 益 波 动 范 围 将 会 比 纯 债 型 分 级 债 基 B 份 额 收 益 波 动 范 围 大 得 多 ( 四 ) 上 市 交 易 实 践 中, 在 基 金 合 同 成 立 3 个 月 后, 分 级 债 基 A 份 额 和 B 份 额 通 常 分 拆 开 单 独 上 市 交 易 上 市 交 易 后, 无 论 是 A 份 额 还 是 B 份 额, 都 会 产 生 二 级 市 场 上 的 交 易 价 表 1 国 内 部 分 债 基 的 杠 杆 比 例 和 A 份 额 预 约 收 益 情 况 基 金 名 称 成 立 日 期 基 金 类 型 A/B 款 份 额 比 例 低 风 险 份 额 条 款 富 国 汇 利 分 级 2010.09.09 债 券 型 / 封 闭 式 7:3 基 准 年 收 益 3.87% 大 成 景 丰 分 级 2010.10.15 债 券 型 / 封 闭 式 7:3 3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0.7% 天 弘 添 利 分 级 2010.12.03 债 券 型 / 半 封 闭 A:B 2:1 1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1.3 嘉 实 多 利 分 级 2011.3.23 债 券 型 / 开 放 式 8:2 约 定 年 收 益 率 为 5% 泰 达 宏 利 聚 利 分 级 2011.5.13 债 券 型 / 封 闭 7:3 1.3 5 年 期 国 债 到 期 收 益 率 富 国 天 盈 分 级 2011.5.23 债 券 型 / 半 封 闭 A:B 7:3 1.4 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万 家 添 利 分 级 2011.6.2 债 券 型 / 半 封 闭 A:B 5:2 1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1.1% 博 时 裕 祥 分 级 2011.6.10 债 券 型 / 半 封 闭 A:B 4:1 1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1.5% 中 欧 鼎 利 分 级 2011.6.16 债 券 型 / 封 闭 一 年 A:B=7:3 1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1.0% 长 信 利 鑫 分 级 2011.6.24 债 券 型 / 半 封 闭 A:B 2:1 1.1 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0.8% CHINABOND 2012.March 57
回, 基 金 规 模 不 变, 减 少 了 份 额 变 化 冲 击, 有 利 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构 造 更 为 合 理 稳 定 的 投 资 组 合 来 提 升 收 益 水 平 3. 可 上 市 交 易, 流 动 性 更 好 一 些 分 级 债 基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3 个 月 后, 将 A 份 额 和 B 份 额 分 拆 后 同 时 在 交 易 所 上 市 ; 另 一 些 分 级 债 基 B 份 额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3 个 月 后 可 在 交 易 所 上 市,A 份 额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3-4 年 后 可 上 市 这 样 的 设 计 使 得 投 资 者 既 可 选 择 中 长 期 持 有, 也 可 以 波 段 操 作, 流 动 性 更 好 4. 可 轻 松 转 为 普 通 债 券 基 金 分 级 债 基 只 改 变 交 易 和 收 益 分 配 模 式, 不 改 变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按 原 定 比 例 持 有 稳 健 和 进 取 两 类 份 额, 就 相 当 于 持 有 一 只 债 券 基 金 ( 二 ) 适 合 的 投 资 者 群 体 分 级 债 基 的 A 份 额 适 合 追 求 保 本 增 值 的 投 资 者, 主 要 包 括 : 不 能 承 受 本 金 损 失 的 投 资 者, 希 望 收 益 高 于 半 年 一 年 及 多 年 定 期 存 款 的 投 资 者, 以 及 在 熊 市 和 震 荡 市 中 不 知 道 如 何 操 作 的 投 资 者 等 分 级 债 基 的 B 份 额 适 合 希 望 获 得 杠 杆 收 益 的 投 资 者, 主 要 包 括 :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较 高 的 投 资 者, 希 望 获 得 较 高 杠 杆 收 益 的 投 资 者, 希 望 在 二 级 市 场 获 取 交 易 差 价 的 投 资 者, 以 及 希 望 通 过 一 二 级 市 场 间 套 利 的 投 资 者 等 ( 三 )B 份 额 的 投 资 要 点 及 策 略 在 其 他 条 件 相 同 的 情 况 下, 如 果 杠 杆 率 越 高, 则 分 级 债 基 B 份 额 的 进 取 性 就 越 强 当 一 年 期 银 行 存 款 利 率 处 于 高 位 且 未 来 有 降 息 预 期 或 货 币 政 策 有 宽 松 预 期 时, 如 果 此 时 二 级 市 场 溢 价 率 较 低 ( 或 者 折 价 率 较 高 ), 可 阶 段 性 地 持 有 或 者 参 与 分 级 债 基 B 份 额 反 之, 当 一 年 期 银 行 存 款 利 率 处 于 低 位 且 未 来 有 加 息 预 期 或 者 货 币 政 策 有 紧 缩 预 期 时, 如 果 此 时 二 级 市 场 溢 价 率 较 高 ( 或 者 折 价 率 较 低 ), 可 阶 段 性 地 减 持 或 者 不 参 与 分 级 债 基 B 份 额 投 资 当 债 券 市 场 预 期 不 差 且 对 股 票 市 场 相 对 看 好 时, 如 果 此 时 二 级 市 场 溢 价 率 较 低 ( 或 者 折 价 率 较 高 ),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较 高 的 投 资 者 可 阶 段 性 地 持 有 或 者 参 与 增 强 型 分 级 债 基 B 份 额 的 投 资 ( 四 ) 跨 市 场 套 利 操 作 58 中 国 债 券 2012.3
对 于 一 个 既 可 以 在 场 外 申 购 赎 回, 又 可 以 在 场 内 进 行 交 易 的 分 级 债 基 来 说, 如 果 (A+B) 整 体 母 基 金 净 值 与 A B 款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之 和 存 在 一 定 价 差, 且 这 个 价 差 大 于 交 易 成 本, 则 潜 在 套 利 机 会 出 现 如 果 (A+B) 整 体 母 基 金 净 值 小 于 A B 份 额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之 和, 且 价 差 大 于 交 易 成 本, 则 可 以 在 场 外 申 购 (A+B) 整 体 母 基 金, 转 到 场 内, 分 拆 成 A 份 额 和 B 份 额, 分 别 在 二 级 市 场 场 内 同 时 卖 出, 锁 定 利 润 ; 反 之, 则 可 以 按 照 份 额 配 比 在 二 级 市 场 场 内 同 时 买 进 A 份 额 和 B 份 额, 转 到 场 外, 合 并 成 (A+B) 整 体 母 基 金 再 赎 回, 锁 定 利 润 需 要 说 明 的 是, 鉴 于 债 券 基 金 场 内 和 场 外 的 转 换 需 要 几 个 交 易 日 的 时 间, 所 以 这 种 套 利 不 是 完 全 意 义 上 的 无 风 险 套 利, 需 要 套 利 者 承 担 一 定 的 市 场 风 险 本 文 作 者 系 注 册 国 际 投 资 分 析 师 责 任 编 辑 : 刘 颖 招 聘 启 事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金 融 市 场 部 贵 金 属 交 易 员 联 系 方 式 :E-mail research@cmbchina.com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部 一 发 行 承 销 岗 二 债 券 销 售 岗 联 系 方 式 :E-mail ss5584@htsec.com 兴 业 证 券 固 定 收 益 部 一 债 券 承 销 发 行 岗 二 债 券 销 售 交 易 岗 三 风 险 控 制 岗 联 系 方 式 :E-mail hr@xyzq.com.cn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研 究 员 二 投 资 经 理 联 系 方 式 :E-mail guoxin_gushou@163.com 恒 丰 银 行 总 行 金 融 市 场 部 一 研 究 员 (1 人 ) 二 信 用 产 品 投 资 组 合 经 理 (1 人 ) 三 资 金 交 易 员 (1 人 ) 四 债 券 自 营 交 易 员 (2 人 ) 五 金 融 衍 生 品 交 易 员 (1 人 ) 六 同 业 业 务 经 理 (1 人 ) 七 IT 工 程 师 (1 人 ) 八 承 销 项 目 经 理 联 系 方 式 :E-mail hfyhjrscb@163.com 南 京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一 交 易 员 二 高 级 交 易 员 三 交 易 主 管 联 系 方 式 :E-mail fnsh2012@gmail.com CHINABOND 2012.March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