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与 管 理 改 革, 推 进 人 事 制 度 与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开 展 第 二 轮 岗 位 变 动 及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为 顺 利 开 展 此 项 工 作,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岗 位 聘 用 范 围 学 校 在 编 在 岗 的 事 业 编 制 教 职 工 按 事 业 编 制 同 等 待 遇 聘 用 的 非 事 业 编 制 人 员 统 一 纳 入, 不 占 事 业 编 制 岗 位 指 标 数 1
二 岗 位 聘 用 条 件 学 校 各 级 各 类 岗 位 聘 用 条 件 按 照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实 施 办 法 执 行 补 缺 竞 聘 岗 位 的 实 施 细 则 分 别 见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教 师 岗 位 竞 聘 实 施 细 则 ( 附 件 1)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竞 聘 实 施 细 则 ( 附 件 2)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管 理 岗 位 竞 聘 实 施 细 则 ( 附 件 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辅 导 员 岗 位 竞 聘 实 施 细 则 ( 附 件 4)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工 勤 技 能 岗 竞 聘 实 施 细 则 ( 附 件 5) 三 岗 位 聘 用 期 限 第 二 轮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的 聘 期 为 3 年, 以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批 复 为 准 四 岗 位 聘 用 方 式 第 二 轮 岗 位 聘 用 采 用 续 聘 补 缺 竞 聘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五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步 骤 及 时 间 安 排 ( 一 ) 申 报 岗 位 (8 月 26 日 9 月 8 日 ) 1. 填 写 岗 位 申 请 表 教 职 工 根 据 个 人 意 愿, 填 写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岗 位 续 聘 申 请 表 ( 附 件 6), 或 按 申 报 补 缺 竞 聘 岗 位 的 类 别 分 别 填 写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岗 位 竞 聘 申 请 表 ( 附 件 7 11) 2. 申 报 途 径 (1) 管 理 岗 位 各 二 级 单 位 申 报 管 理 岗 位 人 员 填 报 岗 位 申 请 书, 基 层 单 位 签 2
署 意 见, 由 所 在 二 级 单 位 统 一 报 学 校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管 理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工 作 组 ( 人 事 处 代 收 ) (2) 工 勤 技 能 岗 位 各 二 级 单 位 申 报 工 勤 技 能 岗 位 人 员 填 报 岗 位 申 请 表, 基 层 单 位 签 署 意 见, 由 所 在 单 位 统 一 报 学 校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工 勤 技 能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工 作 组 ( 人 事 处 代 收 ) 由 工 勤 技 能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工 作 组 根 据 核 定 岗 位 数 审 核 推 荐 (3)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1 专 职 辅 导 员 填 报 岗 位 申 请 表, 基 层 单 位 签 署 意 见, 由 所 在 单 位 统 一 报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由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根 据 学 校 下 发 的 岗 位 数 和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辅 导 员 岗 位 竞 聘 实 施 细 则 统 一 组 织 申 报 推 荐 ; 2 在 各 二 级 学 院 图 书 馆 及 网 络 与 现 代 教 育 技 术 中 心 工 作 的 人 员, 统 一 归 口 到 本 单 位 申 报 教 师 岗 位 或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 3 在 职 能 部 门 教 辅 及 直 属 部 门 ( 除 图 书 馆 和 网 络 与 现 代 教 育 技 术 中 心 外 ) 工 作 的 人 员, 若 申 报 续 聘 或 竞 聘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填 报 相 应 岗 位 申 请 表, 基 层 单 位 签 署 意 见, 按 下 列 归 口 单 位 进 行 申 报 : A. 具 有 教 师 系 列 工 程 系 列 实 验 系 列 研 究 系 列 卫 生 系 列 职 称 人 员, 按 学 科 专 业 到 相 应 的 二 级 学 院 申 报 教 师 岗 位 或 3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 在 后 勤 管 理 处 卫 生 所 工 作 的 卫 生 系 列 职 称 人 员, 到 后 勤 管 理 处 申 报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 B. 具 有 图 书 档 案 编 辑 出 版 系 列 职 称 人 员, 统 一 到 图 书 馆 申 报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 C. 具 有 会 计 统 计 经 济 审 计 系 列 职 称 人 员, 统 一 到 计 划 财 务 处 申 报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各 二 级 学 院 图 书 馆 计 划 财 务 处 后 勤 管 理 处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接 收 本 单 位 内 外 的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应 聘 申 请, 于 9 月 9 日 上 交 所 接 收 申 请 名 单, 学 校 将 根 据 具 体 的 岗 位 申 报 人 数 再 次 核 准 下 拨 岗 位 数 ( 二 ) 资 格 审 查 (8 月 26 日 9 月 17 日 ) 1. 人 事 处 将 2012 2014 年 教 职 工 年 度 考 核 合 格 人 员 名 单 发 放 到 各 二 级 单 位 2. 申 请 补 缺 竞 聘 人 员 将 相 关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含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提 交 给 申 报 归 口 单 位 表 中 涉 及 到 的 时 间 要 精 确 到 月, 填 表 人 必 须 对 所 填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做 出 诚 信 承 诺 并 由 本 人 签 名 确 认 3. 各 单 位 根 据 岗 位 聘 用 条 件 对 申 请 补 缺 竞 聘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证 明 材 料 进 行 审 查, 并 根 据 聘 用 权 限 将 参 加 学 校 统 一 组 织 评 审 人 员 的 申 请 表 汇 总 名 册 ( 附 件 12 13) 及 相 关 材 料 送 各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组 ( 由 人 事 处 代 收 ) 说 明 : 申 报 补 缺 竞 聘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的 人 员, 必 须 提 供 相 关 证 4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 包 括 申 请 者 本 人 的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现 有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以 来 的 论 文 著 作 科 研 项 目 业 绩 成 果 获 奖 证 书 及 其 他 业 绩 成 果 等 相 关 材 料 ), 要 求 统 一 用 A4 纸 复 印, 由 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负 责 审 验 原 件, 复 印 件 上 需 签 署 原 件 已 核 字 样,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后 按 照 个 人 申 请 表 填 写 顺 序 排 成 1 册 其 中, 竞 聘 专 技 三 级 专 技 四 级 岗 位 人 员 的 证 明 材 料, 统 一 交 人 事 处 ; 竞 聘 专 技 五 级 及 以 下 岗 位 人 员 的 证 明 材 料 由 各 申 报 单 位 保 存, 以 备 学 校 查 验 申 报 辅 导 员 岗 位 的 有 关 材 料 统 一 交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 三 ) 各 单 位 组 织 竞 聘 确 定 推 荐 人 选 排 序 (9 月 18 日 9 月 28 日 ) 1. 各 二 级 学 院 图 书 馆 计 划 财 务 处 后 勤 管 理 处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对 申 请 续 聘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人 员 的 岗 位 进 行 确 定 ; 对 申 报 补 缺 竞 聘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五 级 及 以 下 岗 位 人 员 的 业 绩 能 力 进 行 审 查 评 议, 并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的 方 式 表 决, 确 定 推 荐 人 选 排 序 上 报 ; 提 出 本 单 位 专 业 技 术 五 级 及 以 下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的 拟 聘 人 选 2. 学 校 各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工 作 组 对 申 请 续 聘 专 业 技 术 三 级 及 四 级 岗 位 管 理 岗 位 工 勤 技 能 岗 位 人 员 的 岗 位 进 行 确 定 ; 对 申 报 补 缺 竞 聘 的 专 业 技 术 三 级 及 四 级 岗 位 管 理 岗 位 工 勤 技 能 岗 位 人 员 的 业 绩 能 力 进 行 审 查 评 议, 并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的 方 式 表 决, 提 出 拟 聘 人 选 5
( 四 ) 聘 前 公 示 (9 月 29 日 10 月 11 日 ) 各 二 级 学 院 图 书 馆 计 划 财 务 处 后 勤 管 理 处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和 学 校 各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工 作 组 分 别 对 各 自 的 拟 聘 人 选 名 单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期 为 5 个 工 作 日 公 示 有 异 议 者, 由 各 公 示 单 位 进 行 审 核 复 议 ( 五 ) 各 单 位 上 报 各 类 岗 位 推 荐 人 选 (10 月 12 10 月 16 日 ) 各 单 位 上 报 各 类 岗 位 推 荐 人 选 时, 还 需 上 交 以 下 材 料 : 1. 个 人 岗 位 申 请 表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岗 位 续 聘 申 请 表 或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岗 位 竞 聘 申 请 表 ( 一 式 1 份, 附 件 6 11) 2. 各 单 位 负 责 填 写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说 明 书 ( 一 岗 1 书, 需 上 报 自 治 区 人 社 厅, 附 件 14); 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人 员 花 名 册 (1 个 单 位 1 份, 附 件 15) 管 理 岗 位 聘 用 人 员 花 名 册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和 人 事 处 负 责 填 写, 工 勤 技 能 岗 位 聘 用 人 员 花 名 册 由 人 事 处 负 责 填 写,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聘 用 人 员 花 名 册 由 各 归 口 申 报 单 位 负 责 填 写 4.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聘 用 人 员 登 记 表 ( 一 式 3 份, 需 上 报 自 治 区 人 社 厅, 附 件 16) 5. 材 料 报 人 事 处 人 事 科, 电 子 版 纸 质 版 各 1 份 6
( 六 ) 材 料 整 理 复 核 (10 月 17 日 10 月 27 日 ) 学 校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整 理 汇 总 各 单 位 上 报 的 各 类 岗 位 人 员 材 料, 职 能 部 门 复 核 相 关 申 报 材 料 : 1. 科 学 研 究 管 理 处 对 科 研 业 绩 材 料 进 行 复 核 ; 2. 教 务 处 对 教 学 类 业 绩 材 料 进 行 复 核 ; 3.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处 对 教 学 工 作 量 业 绩 材 料 进 行 复 核 ; 4.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对 辅 导 员 工 作 业 绩 材 料 进 行 复 核 ; 5. 后 勤 管 理 处 协 助 人 事 处 对 各 工 勤 岗 位 情 况 进 行 复 核 ; 6. 党 委 组 织 部 对 申 报 五 六 级 管 理 岗 位 人 员 相 关 材 料 进 行 复 核 ; 7. 人 事 处 对 申 报 七 八 级 管 理 岗 位 人 员 相 关 材 料 进 行 复 核 ; 8. 学 校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整 理 汇 总 ( 七 ) 学 校 学 术 委 员 会 评 议 竞 聘 三 四 级 岗 位 人 员 业 绩 情 况 (10 月 30 日 前 ) ( 八 ) 学 校 岗 位 聘 用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对 拟 聘 用 人 选 进 行 审 议, 审 议 结 果 提 交 校 长 办 公 会 审 定 (11 月 10 日 前 ) ( 九 ) 学 校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上 报 上 级 审 批 后 学 校 与 受 聘 人 员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 正 高 级 岗 位 拟 聘 名 单 在 全 校 范 围 内 公 示, 其 他 岗 位 拟 聘 名 单 在 各 单 位 内 公 示 ) 六 有 关 问 题 的 说 明 ( 一 ) 时 间 节 点 1. 成 果 认 定 时 间 节 点 : 补 缺 竞 聘 岗 位 所 提 交 的 所 有 业 绩 成 果 7
均 须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之 间 取 得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之 间 有 职 称 ( 职 务 ) 变 动 的, 所 提 交 的 成 果 须 为 取 得 新 职 称 ( 职 务 ) 以 后 所 取 得 的 2. 任 职 年 限 时 间 节 点 : 指 任 现 聘 职 务 的 年 限, 本 次 岗 位 竞 聘 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 作 为 计 算 任 职 年 限 的 截 止 时 间, 任 职 年 限 工 作 年 限 均 以 足 年 足 月 计 算 行 政 职 务 自 聘 任 之 日 起 算 3. 获 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时 间 节 点 : 以 获 得 的 正 式 职 称 证 书 上 标 注 的 时 间 为 准 不 能 按 内 聘 职 称 申 报, 内 聘 职 称 只 是 学 校 某 一 时 期 内 暂 时 对 部 分 特 殊 人 员 按 一 定 方 式 给 予 待 遇 的 体 现, 自 治 区 人 社 厅 并 不 予 承 认 ( 二 ) 专 职 辅 导 员 范 围 专 职 辅 导 员 包 括 : 各 二 级 学 院 ( 系 ) 负 责 学 生 工 作 的 学 院 党 委 副 书 记 ( 系 党 总 支 副 书 记 ), 学 院 团 委 书 记 ( 系 团 总 支 书 记 ), 一 线 专 职 辅 导 员, 二 级 学 院 就 业 办 和 学 工 办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招 生 就 业 中 心 校 团 委 等 部 门 专 门 从 事 大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和 管 理 的 工 作 人 员 附 件 :1.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教 师 岗 位 竞 聘 实 施 细 则 2.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竞 聘 实 施 细 则 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管 理 岗 位 竞 聘 实 施 细 则 4.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辅 导 员 岗 位 竞 聘 实 施 细 则 5.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工 勤 技 能 岗 竞 聘 实 施 细 则 8
6.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岗 位 续 聘 申 请 表 7.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教 师 岗 位 竞 聘 申 请 表 ( 不 含 辅 导 员 ) 8.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教 师 岗 位 竞 聘 申 请 表 ( 用 于 辅 导 员 ) 9.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竞 聘 申 请 表 10.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管 理 岗 位 竞 聘 用 申 请 表 11.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工 勤 技 能 岗 位 竞 聘 申 请 表 12.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补 缺 竞 聘 汇 总 名 册 1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续 聘 汇 总 名 册 14.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说 明 书 15.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聘 用 人 员 花 名 册 16.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聘 用 人 员 登 记 表 17. 各 类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名 称 及 等 级 参 照 表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2015 年 8 月 24 日 9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校 长 办 公 室 2015 年 8 月 26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