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 变 薪 酬 策 略 应 对 企 业 三 项 变 革 日 趋 激 烈 的 竞 争 环 境 客 户 需 求 的 提 升 或 变 化 供 应 商 因 素 技 术 的 革 新 以 及 政 府 政 策 变 化 等 各 方 面 因 素, 其 中 任 何 一 方 面 的 变 化 均 可 导 致 企 业 变 革 的 形 成 企 业 的 管 理 制 度 是 否 能 够 快 速 支 持 企 业 的 变 革, 尤 其 是 重 大 变 革 如 企 业 改 制 企 业 上 市 收 购 与 反 收 购, 成 为 变 革 管 理 成 败 的 关 键 比 尔 盖 茨 说 过 : 把 我 们 顶 尖 的 20 个 人 挖 走, 那 么 我 告 诉 你, 微 软 变 成 一 家 无 足 轻 重 的 公 司 可 见, 人 才 质 量 的 水 平 直 接 决 定 了 公 司 的 生 存 与 发 展 大 计 在 市 场 经 济 的 环 境 下, 企 业 的 薪 酬 策 略 直 接 决 定 了 企 业 整 体 人 才 水 平, 薪 酬 策 略 的 科 学 性 与 合 理 性 也 将 影 响 着 核 心 员 工 群 体 的 稳 定 性 并 反 映 企 业 管 理 及 盈 利 能 力 的 高 低 在 变 革 过 程 中, 薪 酬 策 略 的 更 新 是 制 度 管 理 中 的 重 中 之 重, 对 变 革 的 成 败 产 生 重 要 影 响 变 革 一 :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一 国 有 企 业 薪 酬 策 略 的 特 点 1) 薪 酬 结 构 与 人 才 的 市 场 价 值 相 悖, 高 层 薪 酬 不 高, 基 层 薪 酬 不 低 ; 我 们 这 里 谈 论 的 国 企 指 的 是 面 临 专 制 的 非 垄 断 行 业 的 国 有 企 业, 垄 断 行 业 是 指 那 些 依 靠 国 家 特 殊 政 策 或 专 有 技 术 垄 断 整 个 行 业 生 产 与 经 营 的 行 业, 如 石 油 烟 草 电 信 电 力 银 行 等 行 业 近 年 来, 中 国 国 有 企 业 尤 其 是 垄 断 行 业 的 高 管 天 价 高 薪 问 题, 不 仅 仅 引 起 了 国 内 企 业 界 和 广 大 学 者 的 诸 多 争 议, 同 时 受 到 国 际 研 究 领 域 的 广 泛 关 注 受 到 高 管 限 薪 令 的 影 响, 诸 多 国 有 企 业 高 层 管 理 者 唯 恐 自 身 薪 酬 过 高, 引 起 上 级 监 管 机 构 的 关 注 连 续 几 年 不 加 薪, 甚 至 自 减 薪 酬 但 相 比 高 管 限 薪 的 措 施, 国 有 企 业 普 通 员 工 凭 借 资 源 优 势, 获 得 定 期 涨 薪 ( 一 般 为 每 年 ) 的 机 会 因 此, 与 市 场 同 行 业 企 业 相 比, 诸 多 待 改 制 企 业 呈 现 出 高 层 薪 酬 不 高, 基 层 薪 酬 不 低 的 尴 尬 局 面 2) 论 资 排 辈 现 象 严 重, 年 资 薪 酬 比 例 过 高 ; 国 有 企 业 的 薪 酬 呈 现 了 重 年 资, 轻 能 力 的 特 点 在 咨 询 过 程 中, 我 们 常 常 会 发 现 同 样 是 国 有 企 业 某 科 室 的 档 案 专 员, 年 资 高 的 员 工 往 往 收 入 会 高 出 年 资 低 的 员 工 1-2 倍, 而 二 者 的 工 作 性 质 雷 同, 且 工 作 积 极 性 角 度 往 往 后 者 更 强 分 析 原 因, 一 方 面 在 于 年 资 高 的 员 工 在 国 有 企 业 传 统 的 薪 酬 普 涨 中 年 年 获 利, 另 一 方 面, 很 多 国 140
3 全 面 薪 酬 管 理 有 企 业 设 置 年 资 工 资 额 外 保 障 老 员 工 的 利 益 这 些 向 老 员 工 倾 斜 的 薪 酬 政 策 加 之 国 有 企 业 不 可 轻 易 与 员 工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的 文 化 导 致 老 员 工 较 之 新 员 工 拥 有 诸 多 的 优 越 感, 而 青 年 员 工, 尤 其 拥 有 高 学 历, 怀 揣 着 事 业 心 的 青 年 员 工 往 往 会 觉 得 工 作 起 来 受 压 抑, 得 不 到 公 正 公 平 的 待 遇, 导 致 新 员 工 离 职 率 过 高 3) 薪 酬 改 革 动 力 不 足, 薪 酬 结 构 性 调 整 难 以 推 动 ; 在 一 些 面 临 改 制 的 国 有 企 业 中, 管 理 者 固 有 的 国 有 企 业 管 理 模 式 很 难 在 短 期 内 得 到 转 变, 纵 然 历 史 薪 酬 成 本 总 额 占 据 收 入 比 例 过 高, 企 业 承 担 着 巨 大 的 人 工 成 本 压 力, 但 谈 及 全 员 的 薪 酬 结 构 化 调 整 时, 管 理 层 仍 抱 着 工 资 只 能 涨, 不 能 降 的 态 度 为 企 业 薪 酬 改 革 的 成 功 设 置 了 一 定 的 阻 力 4) 各 项 福 利 占 薪 酬 总 额 比 例 过 大,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了 现 金 薪 酬 对 新 员 工 的 吸 引 力 国 有 企 业 的 薪 酬 构 成 特 点 是 现 金 收 入 比 例 小, 各 项 福 利 占 比 高 近 期 我 们 在 为 一 家 待 转 型 的 国 有 企 业 提 供 薪 酬 管 理 咨 询 服 务, 这 家 企 业 中, 无 论 高 层 / 中 层 / 基 层, 每 位 员 工 均 享 受 补 充 住 房 补 贴 12000 元, 防 暑 降 温 费 3000 元, 节 日 费 12000 元, 供 暖 补 贴 费 4000 元, 旅 游 补 贴 10000 元 的 福 利, 这 样 的 福 利 总 额 占 最 低 收 入 员 工 年 度 总 收 入 的 五 成 以 上, 企 业 为 员 工 支 出 的 人 工 成 本 不 低, 但 在 新 员 工 招 聘 中, 往 往 不 具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年 度 现 金 收 入 无 法 赢 得 候 选 人 才 的 关 注 二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后 对 薪 酬 策 略 提 出 的 要 求 1) 经 营 指 标 加 强, 员 工 薪 酬 成 本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须 与 市 场 对 接 ; 由 于 改 制 后 的 国 有 企 业, 股 东 对 企 业 的 经 营 指 标 有 着 严 格 的 要 求, 员 工 薪 酬 成 本 作 为 总 成 本 中 较 为 重 要 的 组 成 部 分, 尤 其 获 得 股 东 及 管 理 层 的 重 视 这 时, 行 业 市 场 薪 酬 数 据 将 起 到 重 要 的 参 考 作 用, 对 于 那 些 薪 酬 成 本 严 重 高 于 或 低 于 市 场 水 平 的 企 业 应 尽 快 与 市 场 水 平 靠 拢 2) 为 了 获 取 业 内 竞 争 性 人 才, 确 定 企 业 核 心 人 才 薪 酬 市 场 定 位, 有 助 于 企 业 提 升 发 展 动 力 ; 从 市 场 经 济 的 角 度 分 析, 何 种 薪 酬 定 位 将 决 定 了 企 业 吸 引 行 业 内 何 种 能 力 的 人 才 企 业 的 人 才 尤 其 是 核 心 人 才, 将 决 定 着 企 业 发 展 的 战 略 高 度 及 实 现 的 速 度, 因 此, 哪 个 企 业 获 得 了 市 场 上 最 优 秀 的 人 才, 终 将 获 得 竞 争 的 领 先 地 位 3) 加 强 薪 酬 的 动 态 调 整 机 制, 薪 酬 普 调 与 业 绩 调 薪 相 结 合 ; 国 企 改 制 后, 员 工 的 收 入 水 平 将 与 个 人 的 业 绩 表 现 及 企 业 的 盈 利 水 平 直 接 联 系 以 往 那 种, 无 论 干 好 干 坏 加 薪 机 会 一 样 的 政 策 将 一 去 不 复 返 薪 酬 调 整 不 同 于 薪 酬 上 调, 企 业 业 绩 好, 员 工 将 获 得 不 同 程 度 的 加 薪, 员 工 业 绩 好, 加 薪 幅 度 高 ; 相 反 员 工 业 绩 差, 也 将 受 到 一 定 的 约 束, 薪 酬 水 平 将 有 所 下 降 4) 合 理 设 计 薪 酬 构 成 的 项 目 比 例, 增 强 薪 酬 的 外 部 竞 争 性 和 内 部 公 平 性 对 于 薪 酬 构 成, 要 充 分 参 照 外 部 行 业 市 场 数 据, 一 般 来 讲, 年 度 薪 酬 总 额 = 月 度 现 金 收 入 * 付 薪 月 数 + 月 度 ( 季 度 / 年 度 ) 浮 动 薪 酬 + 各 项 补 贴 + 各 项 福 利 薪 酬 结 构 的 合 理 性, 不 仅 仅 影 响 着 招 聘 工 作 的 顺 利 程 度, 也 将 影 响 着 员 工 的 离 职 率 141
三 企 业 案 例 A 报 社 是 某 部 委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随 着 国 家 报 社 改 制 要 求 的 最 后 期 限 2015 年 限 制, 该 报 社 将 于 2012 年 完 成 全 面 改 制 工 作 该 报 社 全 体 职 位 评 级 为 2-19 级 ( 按 太 和 职 位 价 值 评 估 工 具 评 估 而 得, 共 25 级 别 ), 其 中 一 些 负 责 档 案 保 管, 数 据 更 新 的 内 勤 人 员, 年 度 薪 酬 总 额 为 28 万 余 元, 负 责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的 专 员 ( 报 社 共 70 人, 人 力 资 源 相 关 工 作 的 职 位 有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和 人 力 资 源 专 员 ) 年 度 薪 酬 总 额 为 21 万 元, 而 这 两 位 任 职 者 专 业 与 从 事 的 工 作 没 有 直 接 联 系, 由 于 来 报 社 工 作 时 间 均 超 过 了 10 年, 在 薪 酬 普 涨 中 年 年 受 益 在 薪 酬 改 革 方 案 中, 太 和 顾 问 通 过 职 位 价 值 评 估 的 结 果 - 职 位 价 值 等 级 搭 建 了 报 社 职 位 薪 酬 与 行 业 市 场 比 对 的 桥 梁, 根 据 报 社 的 薪 酬 总 体 定 位, 构 建 核 心 人 才 ( 管 理 层 + 编 辑 群 体 ) 按 市 场 90 分 位 水 平 定 位 支 持 人 才 ( 内 勤 / 行 政 / 人 力 资 源 / 排 版 ) 按 市 场 50 分 位 水 平 定 位 结 合 报 社 成 本 控 制 及 改 革 平 稳 过 渡 需 要, 对 该 升 及 该 降 员 工, 执 行 过 渡 方 案, 即 该 升 员 工 执 行 上 一 年 度 薪 酬 涨 10% 处 理, 该 降 员 工 薪 酬 不 变 结 合 未 来 员 工 绩 效, 薪 酬 将 逐 步 趋 同 设 计 方 案, 具 体 如 下 : 薪 酬 变 动 年 度 业 绩 得 分 该 升 不 动 该 降 A 涨 两 级 涨 一 级 不 动 B 涨 一 级 不 动 不 动 C 不 动 不 动 不 动 D 不 动 不 动 降 一 级 E 不 动 降 一 级 降 两 级 变 革 二 : 待 上 市 企 业 一 上 市 前 企 业 薪 酬 策 略 的 特 点 1) 薪 酬 政 策 规 范 性 不 足, 薪 酬 政 策 差 异 性 较 大 ; 由 于 企 业 对 薪 酬 管 理 体 制 主 动 性 缺 乏, 因 此 会 出 现 薪 酬 制 度 的 完 善 性, 市 场 性 层 次 不 齐 甚 至 缺 失, 造 成 薪 酬 政 策 有 较 大 的 差 异 性 2) 决 策 机 制 相 对 集 中 ; 因 为 缺 乏 相 应 的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等 的 管 理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因 此 很 容 易 造 成 企 业 薪 酬 的 决 策 出 现 相 对 集 中 在 公 司 高 层, 或 者 直 接 为 总 经 理 一 人 决 定, 因 此 会 出 现 薪 酬 制 度 随 意 性, 缺 乏 科 学 性 3) 执 行 密 薪 制, 高 管 薪 酬 结 构 复 杂, 且 无 需 对 外 公 布 通 常 未 上 市 企 业, 由 于 未 有 监 督 机 构 的 强 制 要 求, 企 业 为 了 减 少 员 工 的 不 公 平 感, 让 员 工 了 解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通 道 的 同 时 又 避 免 员 工 之 间 互 相 攀 比 产 生 负 面 心 理 通 过 制 度 减 少 个 人 薪 酬 攀 比 带 来 的 负 面 心 理, 这 与 我 们 的 传 统 文 化 有 一 定 的 背 离 在 传 142
3 全 面 薪 酬 管 理 统 的 中 国 社 会 中, 人 与 人 之 间 的 心 理 距 离 远 比 西 方 人 近, 个 人 隐 私 的 空 间 较 西 方 社 会 小 得 多 亲 友 同 事 之 间 打 听 收 入 司 空 见 惯 密 薪 制 来 自 西 方, 需 要 有 一 个 和 东 方 文 化 融 合 的 过 程 实 际 上 文 化 和 我 们 有 更 多 相 似 性 的 日 本 企 业 也 在 实 行 个 人 工 资 保 密 的 制 度 在 国 内 不 少 企 业 中, 也 有 很 多 执 行 密 薪 制 较 好 的 公 司, 如 联 想 集 团, 该 公 司 规 定 : 严 禁 互 相 打 听 工 资, 一 旦 违 反, 就 请 离 开 公 司 因 此 为 了 维 护 企 业 内 部 的 公 平, 又 没 有 监 督 机 构 强 制 要 求, 未 上 市 企 业 通 常 会 采 用 密 薪 制 二 上 市 中 企 业 薪 酬 策 略 的 特 点 1) 证 监 会 要 求 上 市 公 司 对 财 务 信 息 ( 含 薪 酬 总 成 本 高 管 薪 酬 信 息 ) 定 期 对 外 披 露 ; 由 于 上 市 企 业 需 要 对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从 另 一 个 方 面 说 上 市 企 业 即 为 公 众 的 企 业, 因 此 其 有 义 务 进 行 财 务 信 息 的 准 时, 准 确 的 披 露 因 此 作 为 重 要 的 高 管 薪 酬 信 息 则 更 需 要 进 行 披 露, 因 此 企 业 的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要 更 加 符 合 市 场 标 准 2)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化 要 求 提 升, 违 规 成 本 加 大 ; 对 于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由 于 需 要 对 公 众 以 及 内 部 人 员 进 行 适 时 准 确 的 披 露, 而 为 实 现 企 业 内 部 人 员 公 平 性, 以 及 对 外 部 人 才 的 吸 引, 一 套 符 合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的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则 更 能 适 合 上 市 公 司 的 要 求, 另 外 又 由 于 证 监 会 股 东 大 会, 监 事 会 的 监 督 作 用 因 此 对 于 违 反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违 规 成 本 更 加 增 加 3) 核 心 人 才 将 受 到 显 性 薪 酬 与 隐 形 薪 酬 的 共 同 激 励 由 于 上 市 企 业 存 在 一 些 更 加 广 泛 的 薪 酬 奖 励 办 法, 而 使 企 业 对 于 核 心 人 才 可 以 实 施 显 性 薪 酬, 例 如 工 资 福 利 隐 性 薪 酬, 例 如, 期 权 优 先 股 等 不 痛 的 薪 酬 激 励 办 法 因 此 在 对 企 业 核 心 人 才 的 激 励 拥 有 更 多 的 办 法 来 进 行, 从 而 维 持 企 业 的 核 心 目 标 实 现 三 企 业 案 例 C 公 司 为 国 有 控 股 大 型 的 集 矿 业 勘 察 开 采 冶 炼 销 售 为 一 体 的 矿 业 上 市 公 司 其 股 票 同 时 在 美 国 纽 约 交 易 所 香 港 联 交 所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总 部 和 下 属 企 业 的 工 资 体 系 仍 沿 袭 国 家 事 业 机 关 单 位 的 管 理 模 式, 按 行 政 级 别 划 分 工 资 等 级 : 公 司 总 部 的 工 资 等 级 分 为 8 级, 下 属 企 业 基 本 工 资 等 级 达 到 36 级 ; 公 司 总 部 和 企 业 的 福 利 / 辅 助 工 资 占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达 到 41% 和 44%, 而 国 际 同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约 为 32% ; 工 资 等 级 的 确 定 依 据 行 政 级 别 人 员 工 龄 和 职 称 等 要 素, 缺 乏 对 岗 位 重 要 性 所 需 专 业 和 经 验 及 其 市 场 价 值 的 反 映, 论 资 排 辈 现 象 严 重 143
C 公 司 目 前 的 奖 励 分 配 机 制 不 是 以 业 绩 为 导 向, 缺 乏 目 标 体 系 和 业 绩 评 价 体 系 的 支 持 : C 公 司 的 奖 金 数 额 取 决 于 奖 金 基 数 和 奖 金 系 数 ; 奖 金 基 数 与 公 司 / 下 属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挂 钩, 奖 金 系 数 根 据 职 位 级 别 高 低 评 定, 高 职 位 对 应 较 高 系 数 ; 经 营 目 标 的 确 定 依 据 上 年 度 的 完 成 情 况, 而 不 是 基 于 预 先 制 定 的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 岗 位 的 奖 金 分 配 取 决 于 职 位 级 别, 而 不 是 业 绩 表 现 ; 缺 乏 健 全 的 业 绩 评 价 体 系 支 持 与 国 际 惯 例 相 比 较,C 公 司 的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激 励 机 制 中 缺 乏 长 期 激 励 要 素 : 国 际 上 企 业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的 57% 左 右, 其 中 长 期 激 励 占 总 收 入 的 比 重 约 为 42%; 公 司 总 部 副 总 裁 以 上 ( 含 )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收 入 约 占 总 收 入 的 21%( 不 考 虑 年 中 和 年 底 奖 金 情 况 下 ), 没 有 长 期 激 励 要 素 ; 下 属 企 业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采 用 年 薪 制, 年 薪 中 的 变 动 收 入 约 占 总 收 入 的 74%( 不 考 虑 年 中 和 年 底 奖 金 情 况 下 ), 没 有 长 期 激 励 要 素 在 薪 酬 改 革 方 案 中, 对 C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目 标 薪 酬 激 励 体 系 建 立, 在 目 标 薪 酬 激 励 体 系 包 括 固 定 收 入 年 度 奖 励 和 长 期 激 励 收 入 三 个 部 分 在 固 定 收 入 中, 包 括 工 资 和 福 利 两 个 部 分, 所 占 比 例 为 70%:30% C 公 司 的 工 资 体 系 由 按 照 不 同 职 级 而 设 的 工 资 段 组 成, 整 个 工 资 体 系 每 年 还 需 要 根 据 经 营 情 况 和 市 场 薪 酬 增 幅 水 平 进 行 调 整 具 体 调 整 : 每 个 工 资 段 分 为 若 干 个 工 资 等 级 ; 员 工 工 资 晋 级 由 原 来 的 月 工 资 等 级 向 前 晋 升 一 至 二 级 ; 工 资 晋 级 一 般 在 每 年 年 底 进 行, 依 据 工 作 业 绩 评 估, 由 各 级 考 核 人 根 据 成 绩 确 定 晋 升 级 数 年 度 奖 励 和 长 期 激 励 作 为 目 标 薪 酬 激 励 体 系 中 的 变 动 部 分, 依 靠 完 善 的 业 绩 考 核 管 理 作 为 绩 效 贡 献 确 认 的 保 障 变 革 三 : 并 购 类 企 业 一 并 购 企 业 薪 酬 策 略 的 特 点 1) 并 购 企 业 双 方 或 多 方 拥 有 不 同 的 薪 酬 文 化 ; 薪 酬 文 化 是 企 业 在 薪 酬 管 理 方 面 形 成 的 企 业 文 化 的 子 文 化, 其 所 包 括 的 价 值 观 行 为 准 则 等 意 识 形 态 和 物 质 形 态 为 该 组 织 成 员 所 共 同 认 可 薪 酬 文 化 是 贯 穿 于 企 业 薪 酬 管 理 各 个 方 面, 定 位 薪 酬 管 理 理 念 的 企 业 精 神 和 价 值 观 以 及 具 体 行 为 表 现 的 综 合, 也 就 是 薪 酬 制 度 和 政 策 中 蕴 涵 着 薪 酬 文 化, 薪 酬 文 化 理 念 指 导 企 业 的 薪 酬 制 度 与 政 策 由 此 可 见, 薪 酬 文 化 是 企 业 文 化 下 的 一 种 亚 文 化, 是 一 种 组 织 成 员 所 共 同 认 可 的 对 薪 144
3 全 面 薪 酬 管 理 酬 管 理 有 指 导 作 用 的 价 值 标 准 和 文 化 信 念 真 正 成 功 的 并 购 整 合 其 实 是 通 过 各 种 手 段 做 到 让 双 方 员 工 接 受 这 次 并 购, 并 能 相 互 了 解 彼 此 信 任, 形 成 对 未 来 目 标 的 共 识 这 就 要 求 企 业 应 将 文 化 整 合 置 于 首 位, 特 别 是 要 培 养 双 方 经 理 人 能 接 受 不 同 思 维 方 式, 使 双 方 能 在 未 来 企 业 的 价 值 管 理 模 式 制 度 等 方 面 达 成 共 识 而 这 就 需 要 不 断 地 沟 通, 而 忽 视 沟 通, 非 要 争 取 强 权, 即 使 并 购 企 业 和 目 标 企 业 在 经 济 方 面 存 在 不 平 衡, 也 有 可 能 为 将 来 留 下 隐 患, 即 媒 体 上 所 讲 的 跨 国 并 购 拒 绝 文 化 强 势 因 此 在 实 施 并 购 企 业 文 化 融 合 过 程 中, 为 了 让 所 有 的 员 工 都 能 稳 定 下 来, 应 尽 可 能 地 保 持 薪 酬 待 遇 的 稳 定, 并 尽 早 将 薪 酬 方 案 明 确 化, 让 薪 酬 结 果 清 晰 以 减 少 员 工 的 猜 测 与 恐 慌 业 务 格 局 影 响 着 职 位 设 置 及 薪 酬 策 略 2) 不 同 企 业 拥 有 不 同 的 人 才 观, 薪 酬 市 场 定 位 不 同 由 于 不 同 企 业 的 战 略 目 标 不 同, 以 及 同 行 业 所 针 对 的 细 分 市 场 也 有 所 不 同, 所 以 所 拥 有 的 人 才 观, 薪 酬 观 也 有 所 不 同, 并 且 还 随 着 企 业 的 规 模 大 小 有 很 大 的 关 系 因 此 企 业 在 对 人 力 资 源 的 战 略 也 有 着 诸 多 不 同 因 此, 不 同 企 业 对 照 的 薪 酬 市 场 分 位 选 取 也 会 有 所 差 异 二 并 购 后 企 业 薪 酬 策 略 的 特 点 1) 构 建 具 有 包 容 性 的 薪 酬 文 化, 确 保 变 革 稳 定, 避 免 人 才 流 失 风 险 ; 在 对 薪 酬 文 化 进 行 融 合 时, 要 做 到 岗 位 薪 酬 绩 效 三 位 一 体 有 了 这 样 一 个 三 方 面 配 合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框 架, 将 所 有 员 工 都 纳 入 其 中 进 行 规 范 化 管 理, 就 能 消 除 原 有 的 薪 酬 体 系 混 乱 造 成 的 矛 盾 2) 以 战 略 目 标 为 出 发, 确 定 并 购 企 业 整 体 薪 酬 策 略 不 同 行 业 间 的 企 业, 拥 有 不 同 的 薪 酬 制 度, 包 括 工 资 结 构 和 水 平 福 利 制 度 激 励 制 度 等 在 制 定 企 业 整 体 薪 酬 策 略 时, 要 以 合 并 后 企 业 的 整 体 战 略 目 标 出 发, 并 同 时 考 虑 到 员 工 的 切 身 利 益, 处 理 不 好 将 直 接 导 致 优 秀 人 才 的 外 流, 影 响 合 并 后 企 业 整 体 战 略 目 标 的 实 现 三 企 业 案 例 S 企 业 为 一 家 生 产 大 型 机 床 设 备 的 国 有 大 型 企 业, 因 业 务 扩 展 的 需 要, 近 年 来 连 续 并 购 了 多 家 同 行 业 的 企 业 S 公 司 在 完 成 对 被 并 购 后 的 企 业 的 业 务 整 合 组 织 机 构 重 新 整 合 资 金 的 整 合 生 产 能 力 的 整 合 之 后, 目 前 S 公 司 与 被 并 购 公 司 的 薪 酬 管 理 现 状 仍 然 维 持 之 前 状 况 而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的 薪 酬 体 系 会 带 来 员 工 相 互 的 比 较, 从 而 有 可 能 导 致 员 工 士 气 的 低 落, 造 成 骨 干 员 工 的 流 失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必 须 要 求 对 薪 酬 体 系 进 行 统 一 因 此 在 为 S 公 司 进 行 薪 酬 体 系 设 计 时, 以 业 绩 为 导 向, 通 过 业 绩 的 差 异 实 现 收 入 的 差 异 ; 同 时 对 于 公 司 而 言, 统 一 薪 酬 体 系, 实 现 此 次 整 合 的 平 稳 过 渡 在 薪 酬 方 案 中, 太 和 顾 问 根 据 职 位 价 值 评 估 的 结 果 对 原 本 并 不 统 一 的 职 位 体 系 进 145
行 整 合, 根 据 核 心 职 能 主 要 职 能 次 要 职 能 三 级 职 能 分 解 方 式, 进 行 职 位 职 责 的 划 分, 从 而 明 确 职 位 的 职 责, 避 免 出 现 职 责 交 叉 和 职 责 空 白 的 情 况 根 据 三 级 职 能 分 解, 建 立 基 于 业 务 流 程 的 组 织 设 置 和 职 位 设 置 统 一 了 S 公 司 的 组 织 和 职 位 体 系 通 过 分 析 S 公 司 与 被 并 购 后 企 业 的 薪 酬 制 度 的 现 状, 由 于 S 企 业 是 以 制 造 大 型 数 控 机 床 为 主 营 业 务, 因 此 科 研 开 发 人 员 为 企 业 的 核 心 骨 干 员 工, 而 优 秀 科 研 人 员 的 流 失 则 可 能 削 弱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因 此 在 高 工 总 工 以 上 级 别 薪 酬 选 取 市 场 较 高 水 平, 其 他 职 能 部 门 担 负 的 多 是 执 行 工 作, 这 部 分 人 员 进 入 门 槛 低, 可 替 代 性 相 对 较 高, 基 于 公 司 成 本 考 虑, 将 此 部 分 职 位 的 薪 酬 选 取 市 场 中 等 偏 下 水 平 将 S 公 司 的 薪 酬 结 构 设 置 为 固 定 薪 资 和 浮 动 薪 资 两 部 分, 固 定 薪 资 包 括 基 本 工 资 岗 位 工 资 两 部 分, 浮 动 薪 资 包 括 提 成 工 资 绩 效 奖 金 两 部 分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