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推 荐 通 用 电 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推 荐 报 告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股 转 系 统 公 司 ) 下 发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通 用 电 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通 用 电 梯 股 份 公 司 或 公 司 ) 就 其 股 份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事 宜 经 过 董 事 会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并 与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我 公 司 ) 签 订 了 推 荐 挂 牌 并 持 续 督 导 协 议 根 据 股 转 系 统 公 司 发 布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指 引,( 以 下 简 称 主 办 券 商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指 引 ) 我 公 司 对 通 用 电 梯 的 财 务 状 况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治 理 和 合 法 合 规 事 项 等 进 行 了 尽 职 调 查, 对 公 司 股 份 本 次 申 请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出 具 本 报 告 一 尽 职 调 查 情 况 华 泰 证 券 推 荐 通 用 电 梯 挂 牌 项 目 小 组 ( 以 下 简 称 项 目 小 组 ) 根 据 主 办 券 商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对 通 用 电 梯 进 行 了 尽 职 调 查, 了 解 的 主 要 事 项 包 括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历 史 沿 革 独 立 性 关 联 交 易 同 业 竞 争 规 范 运 作 持 续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发 展 前 景 重 大 事 项 等 项 目 小 组 与 通 用 电 梯 董 事 监 事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员 工 进 行 了 交 谈, 并 同 公 司 聘 请 的 江 苏 狮 山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会 计 师 进 行 了 交 流 ; 查 阅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公 司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会 计 凭 证 会 计 账 簿 审 计 报 告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登 记 资 料 纳 税 凭 证 重 大 业 务 合 同 等 ; 了 解 了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内 控 制 度 规 范 运 作 情 况 和 发 展 计 划 通 过 上 述 尽 职 调 查, 项 目 小 组 出 具 了 通 用 电 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二 内 核 意 见 我 公 司 推 荐 挂 牌 项 目 内 核 小 组 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 至 7 月 21 日 对 通 用 电 梯 拟 申 请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备 案 文 件 进 行 了 认 真 审 阅, 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 召 开 了 内 核 会 议 参 与 项 目 审 核 的 内 核 成 员 为 毛 成 杰 张 洪 道 龚 琛 吴 加 荣 米 晶 晶 张 云 王 昱 七 人, 其 中 律 师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专 家 各 一 名 上 述 内 核 成 员 不 存 在 近 三 年 内 有 违 法 违 规 记 录 的 情 形 ; 不 存 在 担 任 项 目 小 组 成 员 的 情 形 ; 不 存 在 持 有 拟 推 荐 公 司 股 份, 或 在 该 公 司 中 任 职 以 及 存 在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其 公 正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形 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做 好 主 办 券 商 内 核 工 作 的 通 知 及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的 相 关 要 求, 内 核 成 员 经 审 核 讨 论, 对 通 用 电 梯 本 次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出 具 如 下 的 审 核 意 见 : ( 一 ) 项 目 小 组 中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律 师 行 业 分 析 师 已 就 尽 职 调 查 中 涉 及 的 财 务 会 计 事 项 法 律 事 项 业 务 技 术 事 项 出 具 了 调 查 报 告 ; 项 目 小 组 已 按 照 主 办 券 商 尽 职 调 查 工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对 通 用 电 梯 进 行 了 尽 职 调 查 ; ( 二 )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细 则 ( 试 行 ) 和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内 容 与 格 式 指 引 的 要 求, 公 司 制 作 了 通 用 电 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挂 牌 前 拟 披 露 的 信 息 基 本 符 合 信 息 披 露 的 要 求 ( 三 ) 公 司 前 身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3 年 08 月 21 日,2016 年 5 月 30 日 公 司 以 有 限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值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在 苏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改 制 过 程 合 法 合 规, 存 续 期 间 已 满 两 年 ; 公 司 业 务 明 确,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建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运 作 规 范 ; 公 司 股 权 明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综 上 所 述, 内 核 小 组 认 为 公 司 符 合 股 转 系 统 公 司 颁 布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有 关 挂 牌 的 条 件, 七 位 内 核 成 员 经 投 票 表 决, 一 致 同 意 推 荐 通 用 电 梯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三 推 荐 理 由 通 用 电 梯 符 合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规 定 的 股 票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公 开 转 让 的 条 件, 通 用 电 梯 挂 牌 后, 能 够 提 高 其 股 权 流 动 性, 增 加 融 资 渠 道, 有 利 于 抓 住 发 展 时 机, 作 为 公 众 公 司, 接 受 主 办 券 商 及 投 资 者 的 监 督, 有 利 于 完 善 资 本 结 构, 保 护 公 司 股 东 利 益, 促 进 企 业 规 范 发 展, 也 有 利 于 提 升 其 公 司 品 牌, 扩 大 知 名 度, 提 高 信 用 等 级, 为 其 未 来 发 展 提 供 了 更 多 的 上 升 空 间, 因 此, 推 荐 通 用 电 梯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四 推 荐 意 见 根 据 项 目 小 组 对 通 用 电 梯 的 尽 职 调 查 情 况, 我 公 司 认 为 通 用 电 梯 符 合 股 转 系 统 公 司 颁 布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有 关 挂 牌 的 条 件 : ( 一 ) 公 司 存 续 已 满 两 年 公 司 前 身 通 用 电 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3 年 8 月 21 日,2016 年 5 月 30 日 公 司 以 有 限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值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在 苏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08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徐 志 明 公 司 改 制 过 程 合 法 合 规, 存 续 期 间 已 满 两 年 因 此, 公 司 满 足 依 法 设 立 且 存 续 满 两 年 的 要 求 ( 二 ) 公 司 业 务 明 确,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记 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从 事 电 梯 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的 设 计 制 造 安 装 改 造 维 修 和 保 养, 是 一 家 集 研 发 制 造 销 售 安 装 及 服 务 为 一 体 的 综 合 性 电 梯 生 产 企 业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的 审 计 报 告 显 示, 公 司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91,437,098.56 元 311,776,086.36 元 302,177,758.70 元,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3,939,811.59 元, 43,187,938.57 元 46,785,593.07 元, 公 司 的 盈 利 状 况 良 好
公 司 制 定 了 明 确 的 发 展 目 标 和 发 展 计 划 以 及 市 场 开 发 与 计 划 与 人 力 资 源 建 设 计 划 因 此, 公 司 符 合 业 务 明 确,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要 求 ( 三 )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健 全, 运 作 规 范 在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公 司 依 据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建 立 相 关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治 理 结 构 相 对 完 善 ; 有 限 公 司 治 理 机 构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职 责 清 晰 ;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内 容 和 通 过 程 序 合 法 合 规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后,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并 做 到 了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并 在 逐 步 规 范 执 行 目 前, 股 份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的 建 立 完 善 ; 三 会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职 责 清 晰 ; 股 份 公 司 章 程 和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内 容 及 通 过 程 序 合 法 合 规 由 于 股 份 公 司 和 有 限 公 司 在 公 司 治 理 上 存 在 较 大 的 不 同, 新 的 制 度 对 公 司 治 理 提 出 了 较 高 的 要 求, 公 司 管 理 层 将 不 断 加 强 对 相 关 制 度 的 学 习 理 解 和 应 用 股 份 公 司 根 据 自 身 的 实 际 情 况, 严 格 执 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所 要 求 的 各 项 要 求 此 外, 公 司 还 制 订 了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规 定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等 制 度, 并 得 以 有 效 执 行 最 近 24 个 月,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依 法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经 营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公 司 最 近 24 个 月 内 不 存 在 因 违 犯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的 行 为,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或 适 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情 形 的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 公 司 最 近 24 个 月 内 不 存 在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立 案 侦 查,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意 见 的 情 形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合 法 合 规, 最 近 24 个 月 内 不 存 在 涉 及 以 下 情 形 的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1)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受 刑 事 处 罚 ;(2) 受 到 与 公 司 规 范 经 营 相 关 的 行 政 处 罚, 且 情 节 严 重 ;(3)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立 案 侦 查,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意 见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具 备 和 遵 守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义 务, 不 应 存 在 最 近 24 个 月 内 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被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的 情 形 截 至 本 报 告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股 东 包 括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或 其 他 资 源 的 情 形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关 联 方 提 供 抵 押 或 担 保 的 情 况 公 司 设 立 独 立 财 务 部 门 进 行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核 算,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能 如 实 反 映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因 此, 公 司 满 足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健 全, 合 法 规 范 经 营 的 要 求 ( 四 ) 股 权 明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清 晰, 权 属 分 明, 真 实 确 定, 合 法 合 规 公 司 股 东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等 限 制 转 让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权 属 争 议 或 潜 在 纠 纷 等 情 形 公 司 的 股 东 不 存 在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不 适 宜 担 任 股 东 的 情 形 公 司 不 存 在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的 情 况, 也 未 在 区 域 股 权 市 场 及 其 他 交 易 市 场 进 行 权 益 转 让 公 司 股 票 限 售 安 排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的 有 关 规 定 因 此, 公 司 满 足 股 权 明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的 要 求 ( 五 )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并 持 续 督 导 2016 年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了 有 关 公 司 股 票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议 案, 并 通 过 决 议 同 意 聘 请 华 泰 证 券 为 公 司 挂 牌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的 主 办 券 商, 接 受 华 泰 证 券 的 推 荐 和 持 续 督 导 公 司 并 与 华 泰 证 券 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 签 署 推 荐 挂 牌 并 持 续 督 导 协 议 书, 对 华 泰 证 券 推 荐 公 司 进 入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持 续 督 导 事 宜 作 出 明 确 约 定 华 泰 证 券 已 完 成 对 公 司 的 尽 职 调 查 和 内 核 程 序, 对 公 司 符 合 挂 牌 条 件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并 出 具 了 推 荐 报 告 因 此, 公 司 满 足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并 持 续 督 导 的 要 求 鉴 于 通 用 电 梯 符 合 股 转 系 统 公 司 规 定 的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条 件, 本 公 司 特 推 荐 通 用 电 梯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五 提 请 投 资 者 关 注 的 事 项 ( 一 )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公 司 直 接 采 购 的 原 材 料 包 括 液 压 件 钣 金 件 曳 引 机 型 材 和 门 控 系 统 等 产 品, 近 二 年 及 一 期 主 要 原 材 料 直 接 采 购 成 本 占 到 各 类 电 梯 生 产 成 本 的 90% 左 右,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生 产 成 本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公 司 认 识 到 原 材 料 上 涨 带 来 的 经 营 压 力, 控 制 零 部 件 供 应 商 采 购 价 格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提 高 成 本 管 理 水 平 等 方 式 来 应 对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影 响 即 使 公 司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以 及 业 务 规 模 的 持 续 扩 大 降 低 了 公 司 的 成 本 压 力, 但 还 是 存 在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给 公 司 业 绩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 二 ) 产 品 质 量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的 电 梯 产 品 属 于 特 种 设 备, 关 系 到 使 用 者 的 人 身 安 全, 其 安 全 性 可 靠 性 要 求 高 是 显 著 特 征 国 家 已 出 台 一 系 列 法 律 法 规 对 电 梯 产 品 的 设 计 制 造 安 装 维 保 改 造 等 工 作 进 行 严 格 规 范, 电 梯 生 产 企 业 对 电 梯 产 品 质 量 终 身 负 责 公 司 注 重 过 程 控 制, 并 已 按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制 定 了 完 整 的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未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但 如 果 未 来 公 司 电 梯 产 品 因 质 量 问 题 导 致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三 ) 技 术 风 险 随 着 人 们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用 户 对 电 梯 的 质 量 和 性 能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电 梯 在 满 足 传 统 的 安 全 舒 适 等 性 能 的 基 础 上, 逐 步 向 高 速 化 智 能 化 绿 色 环 保 化 等 方 向 发 展, 这 对 公 司 技 术 储 备 市 场 反 应 能 力 新 技 术 和 新 产 品 研 发 能 力 新 技 术 产 业 化 能 力 差 别 化 生 产 能 力 以 及 售 后 技 术 支 持 能 力 等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尽 管 公 司 为 适 应 这 种 市 场 需 求 变 化, 不 断 加 大 新 技 术 和 新 产 品 研 发 投 入 的 力 度, 研 发 了 一 批 具 有 自 主 核 心 技 术 的 电 梯 产 品, 并 适 时 调 整 产 品 结 构, 从 技 术 上 和 产
品 上 紧 跟 全 球 电 梯 市 场 发 展 趋 势, 主 动 适 应 市 场 的 变 化, 但 仍 可 能 因 技 术 和 产 品 更 新 慢 产 业 化 不 及 时 等 原 因, 导 致 市 场 占 有 率 下 降 和 产 品 利 润 率 下 滑 的 风 险 ( 四 )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在 我 国 电 梯 行 业 的 发 展 历 程 中, 外 资 品 牌 厂 商 具 有 明 显 的 领 先 优 势, 其 在 技 术 品 牌 市 场 开 拓 等 方 面 具 有 先 发 优 势, 外 资 品 牌 相 继 进 入 我 国 市 场 为 民 族 品 牌 厂 商 提 供 了 很 好 的 学 习 机 会, 在 民 族 品 牌 厂 商 中 产 生 出 具 有 较 强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企 业 目 前, 奥 的 斯 三 菱 日 立 通 力 迅 达 蒂 森 克 虏 伯 等 外 资 品 牌 仍 然 引 领 市 场 发 展, 但 是 以 康 力 电 梯 江 南 嘉 捷 及 本 公 司 为 代 表 的 民 族 品 牌 企 业 的 竞 争 力 不 断 提 升, 民 族 品 牌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也 逐 年 提 高, 综 合 实 力 不 断 增 强, 在 向 外 资 品 牌 学 习 借 鉴 的 过 程 中 持 续 进 取, 然 而 公 司 若 不 能 在 品 牌 知 名 度 产 能 规 模 技 术 研 发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等 方 面 进 一 步 增 强 实 力, 快 速 提 高 综 合 竞 争 力, 将 面 临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 五 ) 应 收 账 款 收 回 风 险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35,402,501.51 元 148,606,239.37 元 120,638,231.12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3.63% 39.21% 32.72%, 占 同 期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5.05% 34.76% 29.16%, 其 中 2 年 以 内 账 龄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分 别 为 93.51% 96.11% 95.93%,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为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和 政 府 保 障 房 项 目 结 算 时 间 较 长, 对 产 品 留 有 5%-10% 的 质 保 金 尽 管 公 司 目 前 绝 大 多 数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为 2 年 以 内 且 主 要 客 户 资 金 实 力 较 强, 信 用 较 好, 但 如 果 出 现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按 期 收 回 或 无 法 收 回 发 生 坏 账 的 情 况, 将 对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和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六 ) 售 后 安 装 维 保 责 任 加 重 风 险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的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法 第 二 十 条 规 定 电 梯 的 安 装 改 造 修 理, 必 须 由 电 梯 制 造 单 位 或 其 委 托 的 依 照 本 法 取 得 相 应 许 可 的 单 位 进 行 电 梯 制 造 单 位 委 托 其 他 单 位 进 行 电 梯 安 装 改 造 修 理 的, 应 当 对 其 安 装 改 造
修 理 进 行 安 全 指 导 和 监 控, 并 按 照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进 行 校 验 和 调 试 电 梯 制 造 单 位 对 电 梯 安 全 性 能 负 责 此 条 规 定 了 实 施 电 梯 安 装 改 造 修 理 的 要 求, 明 确 了 电 梯 制 造 单 位 在 电 梯 安 装 改 造 修 理 环 节 中 的 责 任 与 义 务, 增 加 了 电 梯 制 造 单 位 在 电 梯 的 安 装 环 节 对 电 梯 质 量 和 安 全 监 督 指 导 义 务 该 法 的 实 施 无 疑 加 重 了 电 梯 制 造 单 位 的 风 险 承 担 和 质 保 义 务 ( 七 ) 人 才 流 失 的 风 险 电 梯 行 业 人 才 的 专 业 性 较 强, 技 术 人 才 对 企 业 持 续 发 展 至 关 重 要 公 司 也 充 分 认 识 到 专 业 人 才 对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要 性, 并 通 过 改 善 工 作 环 境 加 强 职 业 培 训 提 高 福 利 待 遇 完 善 激 励 机 制 等 措 施 有 效 保 证 了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的 稳 定 性 但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对 于 电 梯 专 业 人 才 的 需 求 持 续 增 加, 而 电 梯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行 业 内 的 人 才 争 夺 日 趋 激 烈, 公 司 仍 面 临 专 业 人 才 缺 失 的 风 险 ( 八 )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当 控 制 的 风 险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徐 志 明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直 接 和 间 接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80.50% 的 股 份, 占 绝 对 控 股 地 位 虽 然 公 司 已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健 全 有 效, 但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仍 可 利 用 其 持 股 优 势,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直 接 或 间 接 影 响 公 司 的 重 大 决 策,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人 事 财 务 等 进 行 不 当 控 制, 可 能 给 公 司 经 营 带 来 风 险 ( 九 ) 宏 观 经 济 不 明 朗 的 风 险 电 梯 行 业 的 下 游 是 房 地 产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等 行 业, 受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和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影 响 较 大, 与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的 关 联 度 高 由 于 我 国 近 几 年 房 地 产 发 展 势 头 过 于 强 劲, 导 致 目 前 商 品 房 库 存 较 大, 特 别 是 二 三 线 城 市 的 房 地 产 商 面 临 较 大 的 库 存 压 力, 加 之 人 们 对 商 品 房 价 格 有 空 方 预 测, 导 致 电 梯 需 求 萎 缩 公 司 依 托 丰 富 的 产 品 种 类, 多 元 化 的 客 户 群 体 优 异 的 产 品 和 性 能 以 及 较 高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有 充 足 的 信 心 面 对 复 杂 的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但 如 果 宏 观 经 济 未 能 有 效 复 苏, 经 济 环 境 出 现 持 续 恶 化, 房 地 产 市 场 出 现 不 可 预 测 的 波 动, 公 司 仍 面 临
产 品 市 场 需 求 减 少 的 风 险 ( 十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风 险 公 司 于 2011 年 8 月 2 日 取 得 由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江 苏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共 同 颁 发 的 编 号 为 GR201132000342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并 于 2014 年 8 月 5 日 通 过 复 审 获 得 了 编 号 为 GF201432000680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新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 自 2014 年 8 月 5 日 至 2017 年 8 月 4 日 ) 公 司 已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进 行 备 案, 报 告 期 内 及 未 来 一 年 公 司 享 受 15%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如 果 未 来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标 准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导 致 本 公 司 未 能 取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质, 或 者 国 家 对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出 现 重 大 变 化,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将 受 到 一 定 的 影 响 ( 十 一 ) 内 部 治 理 风 险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虽 然 公 司 建 立 了 较 为 健 全 的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和 组 织 运 行 模 式, 但 是 随 着 资 产 规 模 和 经 营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张, 员 工 人 数 逐 渐 增 加 及 组 织 机 构 日 益 扩 大,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组 织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的 难 度 将 随 之 增 加 因 此, 公 司 面 临 组 织 模 式 管 理 制 度 管 理 人 员 的 数 量 和 管 理 能 力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的 风 险 基 于 行 业 发 展 的 需 要 及 产 业 集 中 度 的 提 高, 公 司 的 组 织 架 构 管 理 模 式 也 必 须 适 应 发 展 的 需 要, 否 则, 公 司 将 面 临 管 理 能 力 制 约 企 业 发 展, 从 而 导 致 决 策 失 误 的 风 险 ( 十 二 ) 代 理 商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代 理 商 借 助 通 用 电 梯 的 品 牌 拓 展 市 场 开 阔 渠 道, 部 分 使 用 了 通 用 名 称, 如 : 四 川 通 用 电 梯 有 限 公 司 宁 夏 通 用 电 梯 销 售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艾 特 通 用 电 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等 虽 然 公 司 严 格 把 控 使 用 通 用 名 字 的 代 理 商 并 定 期 进 行 走 访 以 核 实 代 理 商 的 实 际 经 营 状 况, 但 不 能 排 除 某 些 代 理 商 因 经 营 不 善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造 成 重 大 负 面 影 响 等 情 况 而 影 响 到 公 司 的 声 誉, 即 公 司 存 在 因 代 理 商 经 营 不 善 而 影 响 自 身 品 牌 声 誉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各 地 代 理 商 一 直 保 持 着 密 切 合 作 关 系, 主 要 代 理 商 的 经 营 业 绩 保 持 稳 定 四 川 通 用 电 梯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公 司 最 大 的 代 理 商,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2014 年 的 采 购 金 额 占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2.29% 10.82% 8.36%, 其 余 代 理 商 均 低 于 6%, 公 司 对 代 理 商 不 存 在 重 大 依 赖 的 现 象 但 不 排 除 公 司 在 未 来 产 品 销 售 中, 改 变 销 售 模 式 或 代 理 商 结 构, 而 产 生 对 个 别 代 理 商 存 在 重 大 依 赖 的 风 险 ( 以 下 无 正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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