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EDAW/C/CAF/Q/1-5/Add.1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Distr.: General 27 May 2014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与 中 非 共 和 国 初 次 和 第 二 至 第 五 次 合 并 定 期 报 告 有 关 的 问 题 清 单 增 编 * 中 非 共 和 国 的 答 复 [ 接 收 日 期 :2014 年 5 月 26 日 ] * 本 文 件 未 经 编 辑 部 门 修 订 14-54071 X (C) 100614 110614 *1454071*
基 本 框 架 1. 2012 年 12 月 以 来, 中 非 共 和 国 全 境 的 安 全 形 势 和 人 道 主 义 形 势 持 续 恶 化 在 农 村 地 区,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大 都 遭 到 抢 劫, 因 此 政 府 完 全 陷 于 瘫 痪 状 态 那 里 的 公 务 员 有 一 部 分 被 Séléka 的 部 队 抓 了, 许 多 人 跟 其 他 民 众 一 样 逃 跑 了, 或 者 是 为 了 躲 进 丛 林 地 区, 或 者 是 为 了 进 入 首 都, 或 者 是 为 了 在 邻 国 找 到 避 难 地 随 着 S éléka 进 入 班 基, 国 家 军 队 土 崩 瓦 解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没 有 任 何 国 家 机 构 能 够 正 常 运 转 如 今, 过 渡 政 府 的 优 先 事 项 是 重 建 国 家 权 威 和 在 国 内 恢 复 和 平 具 体 说 来, 优 先 事 项 如 下 : 在 全 境 恢 复 和 加 强 安 全 以 便 民 众 和 弱 势 群 体 能 够 获 得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并 且 流 离 失 所 者 能 够 迅 速 返 回 自 己 原 来 的 社 区 ; 通 过 重 新 部 署 和 重 新 组 织 中 央 及 地 方 政 府 包 括 司 法 机 构, 重 树 国 家 权 威 ; 修 复 班 基 和 内 地 一 些 城 市 的 上 诉 法 院 大 审 法 庭 警 察 局 宪 兵 队 各 分 队 以 及 监 狱 中 心 的 建 筑 物 ; 装 备 所 有 司 法 机 构 ; 重 新 部 署 并 开 始 启 用 法 官 和 司 法 助 理 人 员 ; 增 强 司 法 机 构 尤 其 是 司 法 部 和 司 法 部 门 总 监 察 局 的 人 员 能 力 运 作 能 力 和 技 术 能 力 2. 政 府 对 任 何 犯 下 各 种 暴 力 侵 害 妇 女 和 女 童 罪 行 的 人 一 律 选 择 零 容 忍 前 战 斗 人 员 复 员 解 除 武 装 和 重 返 社 会 计 划 是 过 渡 政 府 的 优 先 事 项 之 一, 尚 在 对 此 进 行 讨 论 不 过, 民 兵 解 除 武 装 以 及 儿 童 兵 复 员 和 重 返 社 会 举 措 正 在 实 施 中 3. 政 府 在 2013 年 9 月 通 过 了 其 执 行 联 合 国 安 全 理 事 会 第 1325 号 决 议 国 家 行 动 计 划 在 庆 祝 三 八 国 际 妇 女 节 之 际 为 所 有 过 渡 当 局 ( 政 府 国 家 过 渡 理 事 会 过 渡 宪 法 法 院 ) 以 及 发 展 伙 伴 组 织 了 一 个 提 高 意 识 和 游 说 会 议, 目 的 是 要 求 他 们 让 妇 女 全 面 参 与 目 前 危 机 的 解 决 正 是 出 于 这 一 考 虑 有 史 以 来 第 一 次 中 非 政 府 中 有 35% 的 女 性 (20 位 部 长 中 有 7 位 女 部 长 ) 此 外, 政 府 一 直 在 与 妇 女 组 织 接 触, 让 它 们 作 为 相 关 方 面 担 负 起 解 决 危 机 的 责 任 4. 增 强 妇 女 的 能 力 是 一 个 基 本 目 标, 目 的 是 让 她 们 有 效 和 高 效 地 参 与 政 治 和 经 济 改 革 政 府 打 算 在 这 方 面 立 刻 采 取 行 动, 以 增 强 妇 女 的 管 理 能 力 和 领 导 能 力 冲 突 和 冲 突 后 局 势 下 对 妇 女 的 暴 力 行 为 5. 关 于 Séléka 联 盟 强 奸 妇 女 案 件 的 信 息 大 多 数 是 在 中 非 共 和 国 开 展 行 动 的 人 道 主 义 者 提 供 的 正 如 上 文 ( 第 1 点 ) 所 强 调 的, 由 于 不 安 全 的 原 因 政 府 几 乎 在 实 地 销 声 匿 迹 了 政 府 为 开 展 调 查 采 取 了 行 动, 以 评 估 侵 犯 人 权 和 违 反 国 际 人 道 主 2/5
义 法 的 情 况, 尤 其 是 酷 刑 杀 戮 强 奸 以 及 对 妇 女 和 女 童 实 施 的 其 他 形 式 的 暴 力 行 为 6. 政 府 拥 有 一 部 源 于 议 会 的 法 律, 该 法 律 对 侵 害 妇 女 和 女 童 的 各 种 暴 力 行 为 予 以 惩 治 此 外, 在 修 订 刑 法 和 刑 事 诉 讼 法 的 框 架 内, 为 保 护 妇 女 不 受 暴 力 侵 害 和 惩 治 一 切 施 害 者 做 出 了 具 体 规 定 不 过, 妇 女 在 诉 诸 司 法 方 面 常 常 受 到 限 制, 原 因 包 括 其 购 买 力 差 ( 负 担 不 起 司 法 费 用 ), 还 包 括 社 会 文 化 压 力 有 必 要 考 虑 让 妇 女 免 费 打 官 司 7. 在 其 冲 突 期 间 和 冲 突 后 应 急 方 案 的 框 架 内, 政 府 计 划 为 性 暴 力 受 害 妇 女 提 供 援 助 这 一 援 助 是 自 发 的, 也 涉 及 性 别 暴 力 案 件 妇 女 还 能 得 到 社 会 心 理 支 持 公 共 卫 生 社 会 事 务 促 进 性 别 平 等 和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部 目 前 正 与 在 打 击 对 妇 女 和 女 童 的 暴 力 行 为 领 域 开 展 行 动 的 合 作 伙 伴 一 起 就 一 个 全 面 照 顾 受 害 者 的 计 划 开 展 工 作 8. 为 了 使 民 众 重 返 家 园 而 采 取 的 措 施 受 阻 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 暴 力 行 为 的 再 次 发 生 从 那 以 后, 民 众 宁 愿 生 活 在 丛 林 中, 因 为 几 乎 到 处 都 还 充 斥 着 不 安 全 的 气 氛 人 道 主 义 者 在 援 助 班 基 及 外 省 的 流 离 失 所 者 方 面 发 挥 着 巨 大 的 作 用 正 如 上 文 所 强 调 的, 目 前 的 优 先 事 项 是 实 现 国 家 和 平 政 府 对 国 际 社 会 支 持 中 非 共 和 国 寻 求 和 平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民 族 和 解 和 社 会 团 结 的 能 力 持 乐 观 态 度 对 妇 女 的 暴 力 行 为 9. 正 如 在 一 切 处 在 危 机 中 的 国 家 一 样, 中 非 妇 女 常 常 遭 受 暴 力 侵 害, 包 括 遭 到 强 奸 负 责 性 别 平 等 问 题 的 部 所 属 机 构 以 及 国 内 妇 女 组 织 采 取 了 一 些 预 防 行 动 ( 提 高 民 众 意 识 ) 在 实 施 危 机 状 况 下 起 码 的 应 急 机 制 的 框 架 内, 在 快 速 照 料 强 奸 幸 存 者 方 面 增 强 了 国 家 能 力 目 前 正 在 与 联 合 国 中 非 综 合 办 事 处 ( 联 中 办 事 处 ) 一 起 考 虑 设 立 一 个 由 宪 兵 和 警 察 组 成 的 制 止 对 妇 女 和 女 童 的 暴 力 行 为 混 合 单 位 10. 要 重 提 的 是,2006 年 12 月 颁 布 了 一 部 源 于 议 会 的 惩 治 对 妇 女 的 暴 力 行 为 的 法 律 为 了 执 行 这 一 法 律 文 书 对 民 众 开 展 了 普 及 和 提 高 意 识 行 动 另 外, 在 修 订 刑 法 和 刑 事 诉 讼 法 的 框 架 内, 特 别 为 妇 女 做 出 了 新 的 规 定 以 惩 治 暴 力 侵 害 妇 女 的 人 实 际 上, 考 虑 了 新 的 犯 罪 行 为, 并 加 重 了 处 罚 不 过, 由 于 目 前 国 家 所 遭 遇 的 危 机, 政 府 将 加 大 行 动 力 度 以 便 有 效 执 行 这 些 文 本, 保 护 妇 女 和 女 童 11. 目 前 没 有 开 展 任 何 调 查 来 评 估 被 强 奸 的 妇 女 在 社 会 中 遭 到 羞 辱 和 排 斥 的 情 况 不 过, 必 须 强 调 的 是 强 奸 受 害 者 往 往 隐 藏 自 己, 致 使 主 管 部 门 无 法 向 她 们 提 供 适 当 的 救 助 然 而, 提 高 意 识 行 动 使 得 她 们 中 的 一 些 人 向 国 家 打 击 有 害 做 法 委 员 会 (2002 年 有 多 起 ) 或 者 某 些 妇 女 组 织 如 中 非 女 法 学 家 协 会 求 助, 以 获 得 医 治 和 社 会 心 理 援 助 3/5
12. 对 被 指 责 为 女 巫 的 妇 女 和 女 童 实 施 暴 力 行 为 是 刑 法 所 惩 治 的 一 种 严 重 的 犯 罪 行 为 对 于 把 一 名 妇 女 看 做 是 女 巫 的 常 见 的 司 法 案 件, 司 法 警 官 负 责 公 开 采 取 行 动, 逮 捕 犯 罪 者 并 将 其 送 交 主 管 司 法 机 关, 因 为 这 种 做 法 也 被 认 为 是 扰 乱 公 共 秩 序 提 高 社 区 对 这 一 犯 罪 行 为 的 认 识 是 负 责 性 别 平 等 问 题 的 部 门 的 任 务 之 一, 该 部 门 还 确 保 执 行 这 方 面 的 文 本 有 害 做 法 13. 国 家 打 击 暴 力 行 为 行 动 计 划 涵 盖 下 述 犯 罪 行 为 : 强 奸 恋 童 癖 乱 伦 性 骚 扰 做 淫 媒 谋 利 教 唆 未 成 年 人 堕 落 色 情 制 品 有 意 殴 打 和 伤 害 虐 待 公 开 辱 骂 残 割 女 性 生 殖 器 ( 包 括 部 分 或 全 部 切 除 女 性 生 殖 器 官 的 一 切 手 术 ) 虐 待 寡 妇 没 收 寡 妇 个 人 财 产 娶 寡 嫂 制 续 弦 娶 小 姨 子 的 习 俗 食 物 禁 忌 等 等 为 了 打 击 这 些 做 法, 除 了 使 用 制 裁 手 段, 委 员 会 以 及 某 些 妇 女 组 织 还 投 身 于 更 广 泛 的 提 高 社 区 认 识 运 动 委 员 会 拥 有 直 至 市 镇 一 级 的 下 属 机 构 席 卷 中 非 共 和 国 的 安 全 和 人 道 主 义 危 机 破 坏 了 所 有 这 些 成 就 中 非 妇 女 的 状 况 由 于 这 一 蔓 延 至 所 有 地 区 的 广 泛 危 机 而 变 得 严 峻 教 育 14. 安 全 和 人 道 主 义 危 机 自 2013 年 12 月 5 日 以 来 变 得 日 益 严 重, 在 大 约 三 个 月 的 时 间 里 所 有 学 校 ( 包 括 公 立 学 校 ) 都 关 闭 了 一 直 到 2014 年 3 月 才 谨 慎 地 开 始 复 课 政 府 为 2014 年 批 准 了 xxx 的 预 算, 占 xx% 健 康 15. 2013 年, 政 府 批 准 将 23 584 430 000 非 洲 金 融 共 同 体 法 郎 用 于 卫 生 部 门, 占 国 家 预 算 的 8.65% 2014 年 该 预 算 出 现 净 增 长, 为 25 056 223 000 非 洲 金 融 共 同 体 法 郎 增 长 的 原 因 是 目 前 的 危 机 波 及 范 围 广, 为 此 需 采 取 紧 急 应 对 措 施 在 人 道 主 义 应 对 措 施 的 框 架 内, 合 作 伙 伴 们 制 定 了 一 个 总 额 为 5.65 亿 美 元 的 战 略 计 划, 但 2014 年 5 月 支 付 总 额 为 178 404 576 美 元, 占 32% 弱 势 妇 女 群 体 16. 政 府 在 合 作 伙 伴 尤 其 是 联 合 国 开 发 计 划 署 ( 开 发 署 ) 支 持 下 通 过 加 强 法 治 计 划 作 出 的 努 力 包 括 在 国 内 大 城 市 修 复 监 狱, 整 修 女 犯 监 区 在 班 基, 对 Bimbo 女 子 监 狱 整 个 进 行 了 重 修, 以 满 足 国 际 标 准 然 而, 国 家 所 经 历 的 多 重 危 机 导 致 包 括 监 狱 在 内 的 公 共 设 施 几 乎 全 部 被 毁 将 开 展 一 次 评 估 以 确 定 破 坏 的 广 泛 程 度 在 国 家 在 全 境 进 行 重 新 部 署 的 框 架 内, 司 法 机 关 正 在 班 基 及 各 省 得 以 重 新 设 立, 并 对 女 囚 的 状 况 进 行 评 估 17. 中 非 共 和 国 对 奴 役 做 法 不 加 区 分 地 采 取 了 法 律 措 施, 尤 其 是 关 于 劳 动 法 的 2009 年 1 月 29 日 第 09.004 号 法 律 ( 第 11 至 262 条 ) 关 于 刑 法 的 2010 年 1 月 6 日 第 10.001 号 法 律 ( 第 151 至 153 条 ) 关 于 过 渡 宪 章 的 2013 年 7 月 4/5
18 日 第 13.001 号 法 律 ( 第 8 条 ) 这 些 法 律 规 定 禁 止 一 切 形 式 的 强 迫 劳 动, 将 贩 运 人 口 定 为 刑 事 犯 罪 并 规 定 所 有 人 在 法 律 面 前 一 律 平 等 18. 另 外, 国 家 在 2010 年 8 月 30 日 批 准 了 关 于 土 著 人 民 和 部 落 的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第 169 号 公 约 此 外, 中 非 共 和 国 在 2007 年 9 月 13 日 还 跟 其 他 一 些 国 家 一 起 对 联 合 国 土 著 人 民 权 利 宣 言 投 了 赞 成 票 这 些 国 际 承 诺 证 明 了 政 府 在 中 非 共 和 国 促 进 和 保 护 俾 格 米 人 各 项 权 利 的 坚 定 意 愿 19. 由 于 这 些 国 际 承 诺, 中 非 共 和 国 正 在 按 照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 劳 工 组 织 ) 第 169 号 公 约 和 联 合 国 土 著 人 民 权 利 宣 言 进 行 法 律 改 革, 以 提 高 国 内 土 著 社 群 的 法 律 地 位 一 项 关 于 提 高 土 著 人 民 的 地 位 和 保 护 土 著 人 民 不 受 奴 役 的 法 律 草 案 正 在 制 定 中 其 第 8 条 指 出 国 家 确 保 向 土 著 人 民 提 供 特 殊 保 护, 使 其 免 遭 奴 役 以 及 强 迫 劳 动 或 无 报 酬 的 劳 动, 并 且 第 18 条 规 定 不 得 要 求 或 强 制 任 何 土 著 社 区 的 成 员 从 事 任 何 强 迫 劳 动, 禁 止 债 务 奴 役 20. 中 非 共 和 国 为 取 缔 早 婚 做 法 而 采 取 的 措 施 包 含 在 关 于 保 护 妇 女 和 女 童 的 法 律 以 及 2006 年 12 月 15 日 关 于 生 殖 健 康 的 法 律 中, 这 些 法 律 即 所 谓 的 BANGAYASSI 法 律 21. 关 于 家 庭 法 的 法 律 的 修 订 工 作 正 在 进 行 中, 修 正 案 尚 未 得 到 国 家 过 渡 理 事 会 ( 过 渡 议 会 ) 的 通 过 22. 在 实 施 2013 年 11 月 普 遍 定 期 审 议 所 产 生 的 建 议 的 框 架 内, 政 府 考 虑 批 准 尚 未 批 准 的 法 律 文 书, 但 国 家 正 在 经 历 的 危 机 打 乱 了 这 一 计 划 以 及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重 新 部 署 政 府 机 构 的 工 作 政 府 打 算 尽 快 恢 复 这 一 进 程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