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有 关 单 位 : 按 照 天 津 市 实 施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的 意 见 ( 津 党 发 [2009]7 号 ) 和 天 津 市 2016 年 人 才 工 作 要 点 ( 津 人 才 [2016]9 号 ) 部 署, 经 市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同 志 批 准, 现 就 做 好 2016 年 天 津 市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工 作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申 报 项 目 ( 一 )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 ( 二 ) 创 新 人 才 短 期 项 目 ; ( 三 ) 创 业 人 才 项 目 ; ( 四 ) 外 专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 含 长 期 项 目 短 期 项 目 ); ( 五 ) 青 年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 ( 六 ) 重 大 项 目 人 才 项 目 ; ( 七 ) 科 技 小 巨 人 企 业 人 才 项 目 ; 1
( 八 ) 滨 海 新 区 人 才 项 目 二 申 报 条 件 ( 一 )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在 海 外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不 超 过 55 周 岁 ; 在 国 外 著 名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担 任 相 当 于 副 教 授 以 上 职 务 或 在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和 金 融 机 构 担 任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管 理 职 务 ; 引 进 后 在 申 报 单 位 连 续 工 作 不 少 于 3 年 每 年 不 少 于 9 个 月, 并 符 合 天 津 市 实 施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的 意 见 ( 津 党 发 [2009]7 号 ) 和 相 关 配 套 办 法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二 ) 创 新 人 才 短 期 项 目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在 海 外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不 超 过 55 周 岁 ; 在 国 外 知 名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担 任 相 当 于 教 授 职 务, 或 在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和 金 融 机 构 担 任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管 理 职 务 ; 系 我 市 科 技 产 业 发 展 和 学 科 建 设 急 需 紧 缺 的 领 军 人 才 或 学 术 技 术 带 头 人 ; 引 进 后 在 申 报 单 位 连 续 工 作 不 少 于 3 年 每 年 不 少 于 2 个 月 ( 三 ) 创 业 人 才 项 目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在 海 外 取 得 学 位, 不 超 过 55 周 岁 ;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或 掌 握 核 心 技 术 具 有 海 外 自 主 创 业 经 验 或 曾 任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中 高 层 管 理 职 位 熟 悉 相 关 产 业 领 域 与 国 际 规 则 ; 回 国 时 间 不 超 过 6 年, 在 津 创 办 公 司 1 年 以 上 5 年 以 下, 注 册 资 本 在 1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自 公 司 注 册 之 日 起 始 终 为 第 一 大 股 东, 个 人 出 资 占 注 册 资 本 比 例 在 30% 以 上, 并 符 合 天 津 市 实 施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2
计 划 的 意 见 ( 津 党 发 [2009]7 号 ) 天 津 市 引 进 创 新 创 业 领 军 人 才 暂 行 办 法 ( 津 政 发 [2009]7 号 ) 等 相 关 配 套 办 法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四 ) 外 专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引 进 对 象 是 我 市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重 点 行 业 和 关 键 领 域 急 需 紧 缺 的 非 华 裔 外 国 专 家 ;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在 海 外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年 龄 可 放 宽 到 65 周 岁 其 中 :1. 长 期 项 目 : 申 报 人 在 国 外 著 名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担 任 相 当 于 副 教 授 以 上 职 务 或 在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和 金 融 机 构 担 任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管 理 职 务 ; 引 进 后 在 申 报 单 位 连 续 工 作 不 少 于 3 年 每 年 不 少 于 9 个 月 2. 短 期 项 目 : 申 报 人 在 国 外 知 名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担 任 相 当 于 教 授 职 务, 或 在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和 金 融 机 构 担 任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管 理 职 务 ; 引 进 后 在 申 报 单 位 连 续 工 作 不 少 于 3 年, 每 年 不 少 于 2 个 月 ( 五 ) 青 年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申 报 人 须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一 是 年 龄 不 超 过 40 周 岁 ; 二 是 应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并 有 3 年 以 上 连 续 海 外 科 研 工 作 经 历 ; 三 是 引 进 后 全 职 来 申 报 单 位 工 作 3 年 以 上 ( 六 ) 重 大 项 目 人 才 项 目 申 报 主 体 为 承 担 本 市 工 业 重 大 项 目 或 自 主 创 新 产 业 化 重 大 项 目 的 企 业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在 海 外 取 得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不 超 过 55 周 岁 ; 在 海 外 知 名 高 校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任 中 级 以 上 职 务 ; 引 进 后 在 申 报 单 位 连 续 工 作 不 少 于 3 年 平 均 每 年 不 少 于 9 个 月, 并 分 别 符 合 3
天 津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重 大 项 目 引 进 人 才 暂 行 办 法 ( 津 人 才 [2014]15 号 ) 规 定 的 技 术 创 新 类 经 营 管 理 类 或 项 目 实 施 团 队 的 引 才 条 件 ( 七 ) 科 技 小 巨 人 企 业 人 才 项 目 申 报 主 体 为 本 市 科 技 小 巨 人 企 业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在 海 外 取 得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不 超 过 55 周 岁 ; 在 海 外 知 名 高 校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任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或 管 理 职 务 不 少 于 3 年, 或 具 有 海 外 自 主 创 业 经 验 ; 引 进 后 在 申 报 单 位 连 续 工 作 不 少 于 3 年 平 均 每 年 不 少 于 9 个 月, 并 符 合 天 津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科 技 小 巨 人 企 业 项 目 引 进 人 才 暂 行 办 法 ( 津 人 才 [2014]15 号 ) 规 定 的 引 才 条 件 ( 八 ) 滨 海 新 区 人 才 项 目 申 报 主 体 为 座 落 在 滨 海 新 区 的 各 类 用 人 单 位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在 海 外 取 得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不 超 过 55 周 岁 ; 创 新 人 才 引 进 后 在 申 报 单 位 连 续 工 作 不 少 于 3 年 平 均 每 年 不 少 于 9 个 月 ; 创 业 人 才 创 办 的 公 司 应 在 1 年 以 上 3 年 以 下, 注 册 资 本 在 1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产 品 进 入 中 试 阶 段, 申 报 人 自 公 司 注 册 之 日 起 始 终 为 第 一 大 股 东 且 个 人 出 资 占 注 册 资 本 比 例 在 30% 以 上 ; 创 新 人 才 创 业 人 才 申 报 人 还 应 分 别 符 合 天 津 市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滨 海 新 区 项 目 引 进 人 才 暂 行 办 法 ( 津 人 才 [2014]15 号 ) 第 八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三 申 报 要 求 4
( 一 ) 回 国 时 间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和 短 期 项 目 外 专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青 年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重 大 项 目 人 才 项 目 科 技 小 巨 人 企 业 人 才 项 目 滨 海 新 区 人 才 项 目 创 新 人 才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未 回 国 工 作, 已 回 国 工 作 的, 时 间 应 在 一 年 以 内 ( 二 ) 填 报 要 求 申 报 人 应 参 照 填 写 说 明, 客 观 如 实 完 整 规 范 地 填 写 申 报 书, 并 提 供 相 关 附 件, 不 能 提 供 附 件 证 明 材 料 的 业 绩 成 果 不 能 填 入 申 报 书 申 报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 牵 头 单 位 ) 要 各 负 其 责 严 格 审 核 把 关 对 申 报 材 料 弄 虚 作 假 的, 一 经 发 现 将 取 消 申 报 人 的 参 评 资 格, 并 暂 停 申 报 单 位 一 年 内 的 申 报 资 格 ( 三 ) 其 他 每 名 申 报 人 只 能 选 择 一 个 项 目 申 报, 已 入 选 本 市 其 他 人 才 引 进 项 目 的, 不 再 重 复 申 报 各 用 人 单 位 要 增 强 人 才 安 全 和 风 险 防 范 意 识,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做 好 引 进 人 才 过 程 中 法 律 商 业 等 各 类 风 险 的 评 估 预 防 和 处 置 工 作 四 申 报 材 料 和 报 送 时 间 ( 一 ) 申 报 材 料 包 括 申 报 书 附 件 申 报 人 其 他 个 人 信 息 表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材 料 审 核 情 况 表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人 选 情 况 汇 总 表 申 报 书 和 附 件 分 别 单 独 装 订, 其 他 个 人 信 息 表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材 料 审 核 情 况 表 和 申 报 人 选 情 况 汇 总 表 另 附 申 报 单 位 需 按 牵 头 单 位 要 求 报 送 纸 质 申 报 书 附 5
件 申 报 人 其 他 个 人 信 息 表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材 料 审 核 情 况 表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人 选 情 况 汇 总 表 并 附 电 子 文 档 牵 头 单 位 需 向 市 人 才 办 报 送 纸 质 申 报 书 2 份, 申 报 人 其 他 个 人 信 息 表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材 料 审 核 情 况 表 推 荐 建 议 人 选 报 告 申 报 人 选 情 况 一 览 表 各 1 份, 纸 质 材 料 需 附 电 子 文 档 ( 二 ) 附 件 材 料 用 来 证 明 申 报 书 填 报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一 般 应 包 括 :1.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2.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证 明 或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出 具 的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书 复 印 件 ;3. 身 份 证 或 护 照 复 印 件 ;4. 与 申 报 单 位 签 订 的 工 作 合 同 或 意 向 性 工 作 协 议 复 印 件 ;5. 在 海 外 任 职 的 证 明 材 料 ;6. 主 要 成 果 ( 代 表 性 论 著 专 利 证 书 技 术 成 果 产 品 证 书 ) 复 印 件 或 证 明 材 料 ;7. 领 导 ( 参 与 ) 过 的 主 要 项 目 证 明 材 料 ;8. 奖 励 资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9. 破 格 申 报 申 请 ( 破 格 申 报 时 提 供, 由 申 报 单 位 出 具 ); 10. 其 他 需 要 提 交 的 材 料 对 创 业 人 才, 除 以 上 有 关 材 料 外, 还 应 提 供 创 办 企 业 证 明 材 料 (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企 业 户 卡 ) 验 资 报 告 公 司 章 程 商 业 计 划 书 经 第 三 方 审 计 的 上 年 度 企 业 财 务 报 表 ( 资 产 负 债 表 损 益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等 ) 由 税 务 部 门 出 具 的 企 业 上 年 度 完 税 证 明 申 报 科 技 小 巨 人 企 业 人 才 项 目 的, 应 提 供 申 报 单 位 为 科 技 小 巨 人 企 业 的 证 明 材 料 ( 三 )2016 年 11 月 15 日 前, 各 牵 头 单 位 要 完 成 本 平 台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的 申 报 审 核 和 评 审 工 作, 将 有 关 材 料 报 6
市 人 才 办 各 平 台 申 报 材 料 受 理 截 止 时 间 由 各 牵 头 单 位 确 定 申 报 书 电 子 文 档 由 各 牵 头 单 位 下 发 申 报 人 选 及 有 关 单 位 要 严 格 按 照 时 限 做 好 申 报 审 核 评 审 工 作,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供 补 充 有 关 申 报 材 料, 影 响 整 体 工 作 进 度 的, 取 消 本 次 申 报 资 格 五 组 织 实 施 ( 一 )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短 期 项 目 和 青 年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由 市 教 委 市 科 委 市 国 资 委 党 委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委 市 金 融 局 分 别 组 织 实 施 ; ( 二 ) 创 业 人 才 项 目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由 市 人 力 社 保 局 组 织 实 施 ; ( 三 ) 外 专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由 市 外 专 局 组 织 实 施 ; ( 四 ) 重 大 项 目 人 才 项 目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由 市 国 资 委 党 委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委 市 科 委 分 别 组 织 实 施, 其 中 申 报 单 位 为 国 有 企 业 ( 含 中 央 驻 津 企 业 ) 的, 由 市 国 资 委 党 委 负 责 ; 其 他 企 业 依 托 工 业 重 大 项 目 申 报 的, 由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委 负 责 ; 依 托 自 主 创 新 产 业 化 项 目 申 报 的, 由 市 科 委 负 责 ( 五 ) 科 技 小 巨 人 企 业 人 才 项 目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由 市 科 委 组 织 实 施 ; ( 六 ) 滨 海 新 区 人 才 项 目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由 滨 海 新 区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织 实 施 7
六 申 报 程 序 及 工 作 要 求 ( 一 ) 申 报 单 位 组 织 指 导 申 报 人 填 写 申 报 书, 对 人 选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全 面 审 核, 填 写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材 料 审 核 情 况 表, 并 对 申 报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对 申 报 条 件 有 差 距 但 能 力 业 绩 突 出 申 报 单 位 支 持 破 格 申 报 的, 出 具 破 格 申 报 申 请, 连 同 申 报 材 料 一 并 报 送 牵 头 单 位 ; 区 县 所 属 单 位 申 报 工 作 由 组 织 部 门 牵 头, 按 各 类 项 目 牵 头 单 位 要 求, 指 导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用 人 单 位 申 报, 对 人 选 申 报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进 行 全 面 审 核, 出 具 审 核 报 告, 连 同 申 报 材 料 分 别 报 送 相 应 牵 头 单 位 ( 二 ) 牵 头 单 位 按 照 天 津 市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人 选 审 核 评 审 工 作 规 范 ( 津 人 才 办 [2014]22 号 ) 和 天 津 市 千 人 计 划 附 件 材 料 清 单 及 相 关 要 求 的 具 体 要 求, 对 申 报 书 填 报 内 容 及 附 件 材 料 进 行 复 核, 向 申 报 单 位 反 馈 复 核 结 果 并 视 情 况 要 求 限 期 补 充 完 善 申 报 材 料 在 此 基 础 上, 填 写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材 料 审 核 情 况 表, 梳 理 形 成 申 报 人 选 情 况 一 览 表 ( 以 下 简 称 一 览 表 ) 未 按 要 求 提 供 附 件 材 料 的 申 报 内 容, 不 得 列 入 一 览 表, 不 作 为 专 家 评 审 的 参 考 材 料 各 牵 头 单 位 结 合 人 选 资 格 条 件 和 申 报 材 料 审 核 情 况 提 出 进 入 专 家 评 审 程 序 的 申 报 人 选 名 单 ( 其 中 破 格 申 报 的 人 选 要 明 确 标 注, 并 说 明 突 破 的 条 件 ), 依 据 评 审 办 法 确 定 评 审 专 家 名 单, 经 与 市 人 才 办 沟 通 后 组 织 专 家 评 审 8
( 三 ) 对 通 过 专 家 评 审 的 青 年 千 人 计 划 项 目 人 选 和 创 业 人 才 项 目 人 选 ( 含 滨 海 新 区 人 才 项 目 创 业 人 选 ), 由 牵 头 单 位 组 织 进 行 为 期 5 个 工 作 日 的 公 示 ( 申 报 单 位 公 开 场 所 张 贴 和 牵 头 单 位 网 站 公 示 同 步 进 行 ), 并 对 公 示 期 内 反 映 的 问 题 进 行 核 查 公 示 结 束 后, 根 据 专 家 评 审 结 果 和 公 示 情 况, 提 出 本 平 台 千 人 计 划 建 议 人 选 名 单, 报 市 人 才 办 建 议 人 选 的 公 示 情 况 ( 时 间 范 围 方 式 举 报 情 况 及 核 查 处 理 结 果 ) 要 纳 入 牵 头 单 位 推 荐 建 议 人 选 报 告 其 他 项 目 人 选, 专 家 评 审 结 束 后, 牵 头 单 位 提 出 本 平 台 千 人 计 划 建 议 人 选 名 单, 报 市 人 才 办 ( 四 ) 市 人 才 办 汇 总 各 牵 头 单 位 提 交 的 建 议 人 选, 报 请 市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审 批 ( 五 ) 根 据 审 批 结 果, 印 发 我 市 千 人 计 划 引 进 人 才 名 单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本 通 知 要 求, 抓 紧 组 织 开 展 我 市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评 审 工 作 有 关 事 宜 请 与 市 委 组 织 部 人 才 工 作 处 和 各 牵 头 单 位 相 关 处 室 联 系 联 系 方 式 : 市 委 组 织 部 人 才 工 作 处 83609132 市 教 委 人 事 处 83215127,83215129 市 科 委 政 策 法 规 处 58832902,58832856 9
市 国 资 委 党 委 企 领 处 83288261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委 人 事 教 育 处 83606220,23306887 市 金 融 局 干 部 人 事 处 58980012,58980015 市 外 专 局 留 学 人 员 回 国 工 作 处 ( 创 业 人 才 项 目 ) 83605724 市 外 专 局 外 国 人 来 华 工 作 处 ( 外 专 千 人 项 目 ) 83605283,83605570 滨 海 新 区 组 织 部 人 才 工 作 处 65309032,65309026 天 津 市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2016 年 8 月 11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