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相 关 定 义 1. 灯 具 : 凡 是 能 分 配, 透 出 或 转 变 一 个 或 多 个 光 源 发 出 的 光 线 的 一 种 器 具, 并 包 括 支 撑 固 定 和 保 护 光 源 必 需 的 部 件 ( 但 不 包 括 光 源 本 身 ), 以 及 必 需 的 电 路 辅 助 装 置 和 将 它 们 与 电 源 连 接 的 设 施 2. 普 通 灯 具 : 提 供 防 止 与 带 电 部 件 意 外 接 触 的 保 护, 但 没 有 特 殊 的 防 尘 防 固 体 异 物 和 防 水 等 级 的 灯 具 3. 可 移 动 式 灯 具 : 正 常 使 用 时, 灯 具 连 接 到 电 源 后 能 从 一 处 移 动 到 另 一 处 的 灯 具 4. 固 定 式 灯 具 : 不 能 轻 易 的 从 一 处 移 动 到 另 一 处 的 灯 具, 因 为 固 定 以 致 于 这 种 灯 具 只 能 借 助 于 工 具 才 能 拆 卸 5. 嵌 入 式 灯 具 : 制 造 商 指 定 完 全 或 部 分 嵌 入 安 装 表 面 的 灯 具 6. 带 电 部 件 : 在 正 常 使 用 过 程 中, 可 能 引 起 触 电 的 导 电 部 件 中 心 导 体 应 当 看 作 是 带 电 部 件 7.EN 安 全 特 低 电 压 (SELV-safety extra-low voltage): 在 通 过 诸 如 安 全 隔 离 变 压 器 或 转 换 器 与 供 电 电 源 隔 离 开 来 的 电 路 中, 在 导 体 之 间 或 在 任 何 导 体 与 接 地 之 间, 其 交 流 电 压 有 效 值 不 超 过 50V 8.UL 低 压 线 路 : 开 路 电 压 不 超 过 交 流 电 压 有 效 值 30V 的 线 路 9. 基 本 绝 缘 (EN): 加 在 带 电 部 件 上 提 供 基 本 的 防 触 电 保 护 的 绝 缘 耐 压 应 在 2U+1000V 以 上 (U: 当 地 的 电 网 电 压 ) 10. 补 充 绝 缘 (EN): 附 加 在 基 本 绝 缘 基 础 上 的 独 立 的 绝 缘, 用 于 基 本 绝 缘 失 效 时 提 供 防 触 电 保 护 耐 压 值 应 在 2U+1750V 以 上 ( 单 层 ) 11. 双 层 绝 缘 (EN): 基 本 绝 缘 与 补 充 绝 缘 组 成 的 绝 缘, 耐 压 值 应 在 4U+2750V 以 上 ( 即 基 本 绝 缘 与 补 充 绝 缘 耐 压 之 和 ) 12. 增 强 绝 缘 (EN): 绝 缘 效 果 与 双 层 绝 缘 相 当 的 一 种 加 强 性 绝 缘 从 总 体 上 看, 一 般 只 为 一 层, 但 也 可 由 多 层 组 成, 且 各 层 不 可 明 确 进 行 分 割 并 单 独 测 量 耐 压 值 应 在 4U+2750V 以 上 13.CLASS O 级 灯 (EN): 仅 以 基 本 绝 缘 为 电 击 保 护 措 施 的 灯 具, 无 接 地 等 保 护 措 施 14.CLASS I 级 灯 (EN): 除 了 基 本 绝 缘 为 电 击 保 护 措 施 外, 还 采 用 了 其 它 如 接 地 等 保 护 性 措 施 的 灯 具 15.CLASS II 级 灯 具 (EN): 采 取 双 重 绝 缘 或 增 加 绝 缘 为 电 击 保 护 措 施 的 灯 具 其 绝 缘 效 果 不 依 赖 于 接 地 或 安 装 条 件 16.CLASS III 级 灯 (EN): 使 用 特 低 安 全 电 压 (SELV) 为 防 电 击 保 护 方 式 的 灯 具 17. 普 通 可 燃 材 料 (normally flammable material): 材 料 的 引 燃 温 度 至 少 为 200, 并 且 在 此 温 度 时 该 材 料 不 至 于 变 形 或 强 度 降 低 例 如 木 材 及 厚 度 大 于 2mm 的 以 木 材 为 基 质 的 材 料 18. 易 燃 材 料 (readily flammable material): 普 通 可 燃 材 料 和 非 可 燃 材 料 以 外 的 一 种 材 料 例 如 木 纤 维 和 厚 度 小 于 2 的 以 木 材 为 基 质 的 材 料 19. 非 可 燃 材 料 (non-combustible material): 不 能 助 燃 的 材 料 例 如 金 属 水 泥 等 20: 定 型 试 验 (type test): 对 定 型 试 验 样 品 进 行 测 试, 其 目 的 是 检 验 某 一 给 定 产 品 的 设 计 是 否 符 合 有 关 标 准 的 要 求, 但 通 过 定 型 测 试 后 的 产 品 在 生 产 阶 段 是 否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需 要 以 测 试 报 告 及 相 关 文 件 来 保 证 二. 灯 泡 简 介 1. 钨 丝 灯 泡, 包 括 白 炽 灯 泡 石 英 灯 泡 及 卤 素 灯 泡 等 常 用 白 炽 灯 泡 有 :Type A,B,C,G,R,T 欧 洲 灯 泡 Base E14,E27 其 中, 英 国 亦 可 用 B15,B22;
北 美 灯 泡 Base Type E12,E17,E26 E-Edison( 爱 迪 生 式 螺 丝 口 );B-Bayonet( 卡 口 ) A. 常 用 石 英 灯 泡 有 Type T(JC),MR,JDR-C(GU10) 2. 荧 光 灯 管, 常 用 有 FL(T5,T8,T12 ),PL-S,PL-C,2D 以 及 节 能 灯 管 注 : 对 钨 丝 灯 泡 及 FL 荧 光 灯 管 通 常 的 表 示 方 法 为 : 表 示 类 型 (Type) 的 字 母 加 上 阿 拉 伯 数 字, 例 如 :A19,B10,C7,G25,S11,T8, 其 中 阿 拉 伯 数 字 表 示 灯 泡 的 大 概 直 径, 如 A19 灯 泡 的 直 径 D=19*1/8, 再 乘 以 25.4 即 为 以 mm 为 单 位 的 灯 泡 直 径 特 例 : 欧 规 R 泡 所 跟 的 数 字 为 灯 泡 实 际 尺 寸, 如 R50,R80 常 见 灯 泡 形 状 : 三. 灯 具 分 类 ( 一 ) 按 安 装 方 式 : 可 移 动 式 灯 具 : 台 灯, 挂 式 壁 灯, 落 地 灯 固 定 式 灯 具 : 天 花 灯 ( 吸 顶 灯 ), 吊 灯, 壁 灯, 嵌 入 式 灯, 轨 道 灯 ( 二 ) 使 用 环 境 : 1.EN 规 格 1) 户 内 使 用 : 用 符 号 表 示, 金 属 件 外 表 面 要 作 防 腐 处 理 ; 2) 户 外 使 用 : 用 符 号 表 示, 金 属 件 外 表 面 要 作 防 腐 处 理 ; 特 别 要 求 : 喷 水 测 试 ( 即 要 求 有 最 小 Ф3.2mm 漏 水 孔 ), 金 属 件 内 外 表 面 要 作 防 腐 处 理 2.UL/CSA 规 格 1) 干 环 境 (DRY LOCATION): 至 多 暂 时 湿 气 较 大 例 如 起 居 室 客 厅 厨 房 等 室 内 环 境 2) 潮 环 境 (DAMP LOCATION): 至 少 会 周 期 性 出 现 湿 气 液 化 现 象 例 浴 室 地 窖 冷 冻 库 等 室 内 潮 湿 的 环 境 以 及 在 阳 台 天 蓬 内 大 门 遮 雨 罩 等 有 上 盖 的 户 外 环 境 3) 湿 环 境 (WET LOCATION): 至 少 会 遭 受 雨 滴 或 水 溅 例 如 地 下 水 中 及 所 有 户 外 环 境 和 洗 车 场 等 可 以 淋 到 水 的 户 内 环 境 注 : 潮 环 境 湿 环 境 主 要 特 别 要 求 : 喷 水 测 试 ( 即 要 求 有 漏 水 孔 最 小 3.2mm), 金 属 件 内 外 表 面 要 作 防 腐 处 理, 灯 头 导 电 触 片 需 耐 腐 蚀 ( 铜 端 片 ) ( 三 ) 按 使 用 标 准 类 别 1. 北 美 体 系 : 主 要 是 UL/CSA 规 格 体 系 电 压 为 AC100V~127V,60HZ, 包 括 北 美 洲 南 美 洲 的 部 分 国 家 以 及 日 本 菲 律 宾 台 湾 等 前 美 国 殖 民 地 区 UL Lab. 按 CSA 标 准 对 产 品 进 行 测 试, 合 格 则 可 用 cul MARK 出 口 加 拿 大 2. 国 际 电 工 委 员 会 (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体 系 : 包 括 欧 洲 亚 洲 澳 洲 非 洲 东 南 亚 的 绝 大 多 数 国 家 和 地 区 所 列 规 格 都 为 引 用 EN60598 系 列 标 准 再 加 上 本 国 ( 本 地 区 ) 的 一 些 特 别 要 求 ( 如 电 压, 插 头 类 型 等 ) 我 国 于 1957 年 参 加 IEC, 目 前 是 IEC 理 事 局 执 委 会 和 合 格 评 定 局 的 成 员 灯 饰 行 业 的 国 家 标 准 GB7000 系 列 对 应 于 IEC60598 系 列 其 中 IEC(EN) 产 品 还 可 细 分 为 如 下 类 别 : (1) 按 防 电 击 保 护 程 度 : A.CLASS 0 级 灯, 无 代 表 符 号 特 征 : 电 源 电 压 为 50V 以 上 高 压 / 单 层 绝 缘 / 无 接 地 B.CLASS I 级 灯, 无 代 表 符 号 单 层 绝 缘 结 构, 外 露 可 触 金 属 需 接 地 CLASS I 灯 中 可 有 部 分 结 构 为 CLASS II 结 构 特 征 : 电 源 电 压 为 50V 以 上 高 压 / 单 层 绝 缘 / 有 接 地
C.CLASS II 级 灯, 用 符 号 表 示 II 级 灯 通 常 为 双 重 绝 缘 结 构, 但 可 以 有 部 分 结 构 为 CLASS III 结 构 ( 如 变 压 器 之 后 的 低 压 部 分 ) ( 内 置 式 变 压 器 应 设 计 为 二 类 灯 具 ) 特 征 : 电 源 电 压 为 50V 以 上 高 压 / 双 重 绝 缘 / 无 接 地 D.CLASS III 级 灯 用 符 号 表 示, 供 电 为 安 全 特 低 电 压 SELV( 外 置 变 压 器 直 插 式 灯 具 ) 特 征 : 电 源 电 压 为 50V 以 下 低 压 / 单 层 绝 缘 / 无 接 地 (2) 按 防 尘 防 固 体 异 物 防 潮 能 力 IP 指 数 区 分 :IPXX 第 一 位 数 : 防 尘 防 固 体 异 物 指 数, 分 0-6 七 个 等 级 数 字 愈 大 防 尘 防 固 体 异 物 能 力 愈 强 0: 无 防 护 ; 1: 防 大 于 50mm 的 固 体 异 物 ; 2: 防 大 于 12mm 的 固 体 异 物 ; 3: 防 大 于 2.5mm 的 固 体 异 物 ; 4: 防 大 于 1mm 的 固 体 异 物 ; 5: 防 尘 ; 6: 尘 密 第 二 位 数 : 防 潮 能 力 指 数, 分 0-8 九 个 等 级 数 字 愈 大 防 潮 能 力 愈 强 ; 0: 无 防 护 ; 1: 防 滴 ( 垂 直 ); 2: 防 滴 ( 倾 斜 15 度 ); 3: 防 淋 水 (60 度 范 围 ); 4: 防 溅 水 ; 5: 防 喷 水 : 6: 防 猛 烈 海 浪 ; 7: 防 浸 水 影 响 ; 8: 防 潜 水 影 响 说 明 :1) 普 通 灯 具 防 护 等 级 为 IP20, 一 般 不 用 标 示 2) 户 外 使 用 灯 具 的 防 护 等 级 IP# 一 般 都 在 IP23 或 以 上, 且 需 要 标 示 (3) 按 安 装 面 可 燃 性 区 分 : A. 仅 适 宜 于 直 接 安 装 在 非 可 燃 表 面 的 灯 具, 用 符 号 表 示 B. 适 宜 安 装 在 普 通 可 燃 表 面 的 灯 具, 用 符 号 表 示 C. 可 安 装 在 普 通 可 燃 表 面 且 隔 热 材 料 可 能 盖 住 灯 具 的 场 合 ( 即 嵌 入 式 ), 用 表 示 四. 主 要 电 气 元 件 材 质 要 求 : UL/cUL/CAS 规 格 : 电 流 的 载 体 ( 导 电 体 ) 必 须 是 铜 铜 合 金 镍 合 金, 或 不 锈 钢 EN 规 格 : 载 流 部 件 ( 导 电 体 ) 须 由 铜 或 含 铜 至 少 80% 以 上 的 铜 合 金 或 至 少 具 有 相 同 导 电 性 能 的 材 料 制 成 1. 灯 头 : 1.1 UL/cUL/CAS 规 格 (AC120V 60HZ) 规 格 为 E26 E17 E12, 多 用 陶 瓷 和 电 木 灯 头, 不 能 使 用 铝 灯 头 E26 灯 头 多 为 带 开 关, E17 E12 灯 头 不 带 开 关 要 求 有 UL 认 证 1.2 EN 规 格 (AC220V~230V 50HZ) 规 格 为 E14 E27 螺 纹 灯 头, 多 为 塑 料 灯 头, 也 有 陶 瓷 灯 头, 较 少 电 木 灯 头 E27 灯 头 一 般 耐 温 度 210 (60W 或 60W 以 下 ),100W 一 般 采 用 陶 瓷 灯 头 一 般 灯 头 不 带 开 关 要 求 有 VDE 或 相 应 认 证 1.3 SAA/BS 规 格 (AC240V 50HZ) 常 用 B22 和 B15 卡 口 灯 头, 不 分 极 性, 也 用 E27 E14 螺 纹 灯 头, 一 般 不 带 开 关 1.4 GB 规 格 (AC220V 50HZ) 常 用 E14 E27 螺 纹 灯 头, 也 有 B22 卡 口 灯 头 要 求 有 CQC 认 证 2. 开 关 2.1 UL/cUL/CAS 规 格 : A 旋 转 开 关 : 如 灯 头 开 关, 底 座 开 关 B 中 途 开 关 : 从 中 途 开 关 到 出 线 位 长 度 不 小 于 20cm
C 长 方 形 拔 动 开 关 : 多 用 于 石 英 灯, 部 分 台 灯 也 用, 一 般 安 装 要 求 为 上 开 下 关, 前 开 后 关, 左 开 右 关, 但 要 以 满 足 客 户 要 求 为 原 则 D 调 光 器 : 有 旋 转 式 : 即 逐 渐 由 暗 到 亮, 无 级 调 光 三 位 式 : 即 弱 亮 亮 灭 E 触 摸 开 关 : 四 位 式 弱 亮 亮 强 亮 灭 2.2 EN 规 格 A 灯 头 按 动 开 关 B 底 座 拔 动 开 关 安 装 方 向 同 UL 要 求 C 方 形 拔 动 开 关 安 装 方 向 同 UL 要 求 D 中 途 开 关 ( 单 刀 制 ): 一 般 要 中 途 开 关 至 出 线 位 长 度 不 小 于 20cm; 脚 踏 开 关 ( 按 动 开 关 或 调 光 器 ): 一 般 出 线 位 至 脚 踏 开 关 距 离 不 小 于 30cm 2.3 SAA/BS 规 格 SAA 开 关 一 般 用 双 刀 开 关, 分 底 座 开 关 和 中 途 开 关 ( 双 刀 制 ), 但 客 户 有 特 别 要 求 除 外 ;BS 用 单 刀 制, 同 VDE 要 求 2.4 GB 规 格 用 有 CQC CCC 认 证 的 开 关, 台 灯 夹 灯 用 按 动 开 关, 开 关 至 出 线 位 长 度 不 小 于 20cm; 落 地 灯 用 脚 踏 开 关 ; 出 线 位 至 脚 踏 开 关 距 离 不 小 于 30cm 3. 电 源 线 : 3.1 UL/cUL/CAS 规 格 : 一 般 用 SPT-2 透 明 电 源 线 大 小 脚 有 孔 插 头, 要 求 插 片 材 质 为 铜 质 镀 镍, 有 字 唛 线 连 到 小 脚 为 L 极, 条 纹 线 连 大 脚 为 N 极, 开 关 要 切 断 有 字 唛 的 电 线 也 有 用 黑 色 插 头 线, 大 小 脚 双 直 脚 扁 插 头,N 极 电 线 外 径 较 粗 且 有 直 棱 纹,L 极 电 线 外 径 较 细 且 光 滑 灯 体 内 部 用 黑 白 引 线, 一 般 黑 引 线 接 L 极, 白 引 线 接 N 极 出 线 长 度 为 由 出 线 位 到 插 头 不 小 于 6 英 尺, 公 司 规 定 不 短 于 1.80m, 接 线 方 式 一 般 用 闭 端 接 线 器 ( 奶 嘴 ) 旋 入 式 接 线 器 ( 牙 膏 盖 ) 3.2 EN 规 格 两 芯 双 重 绝 缘 线, 双 脚 圆 插 头 内 有 啡 色 线 蓝 色 线, 啡 色 线 接 L 极, 蓝 色 线 接 N 极 ; 三 芯 双 重 绝 缘 线, 三 脚 圆 插 头, 内 有 啡 色 蓝 色 及 黄 绿 双 色 引 线, 其 中 黄 绿 双 色 线 为 接 地 线, 装 开 关 时 一 定 要 控 制 火 线, 电 源 线 出 线 长 度 要 求 为 1.85m, 接 线 方 式 一 般 用 接 线 座 3.3 SAA/BS 规 格 SAA 用 双 重 绝 缘 带 插 头 电 线, 插 头 为 两 片 扁 脚 八 字 形 ( 不 分 大 小 ),BS 用 双 重 绝 缘 BS 规 格 装 线, 不 带 插 头,BS 插 头 设 计 为 I 类, 由 生 产 线 或 由 客 人 装 上 去, 插 脚 为 三 片 扁 脚 呈 品 字 形, 插 头 内 压 线 码 螺 丝 要 求 承 受 0.5Nm 扭 力, 电 源 线 出 线 长 度 同 VDE 要 求 3.4 GB 规 格 : 用 双 重 绝 缘 带 双 直 脚 扁 插 头 电 源 线, 插 脚 不 分 大 小, 不 带 孔, 电 源 插 线 一 定 要 有 CCC 认 证 标 志, 其 出 线 长 度 同 VDE 要 求 4. 变 压 器 4.1 UL/cUL/CAS 规 格 UL/CSA 变 压 器 的 初 级 电 压 是 120V, 次 级 根 据 需 要 有 不 同, 一 般 为 12V, 由 于 次 级 电 压 低, 电 流 大, 所 以 次 极 出 线 较 粗 变 压 器 要 求 有 UL/cUL/CAS 认 证 4.2 EN 规 格 初 级 输 入 电 压 230V, 次 极 输 出 电 压 多 为 12V, 保 险 丝 接 在 初 级 要 求 有 VDE 认 证 4.3 GB 规 格
要 求 有 CQC 或 CCC 认 证 的 供 应 商 我 司 采 用 的 是 日 昇 公 司 的 环 型 电 感 式 变 压 器, 也 有 少 部 分 是 采 用 的 电 子 式 变 压 器 五. 灯 具 产 品 主 要 技 术 要 求 1. 高 压 测 试 : A. UL/cUL 规 格 : 普 通 固 定 式 灯 具 :1500V/1.0mA/1 秒 ; 可 移 动 式 灯 具 :1500V/0.5mA/1 秒 ; B.EN 规 格 : CLASS:2U+1000V/1mA/1 秒 ;(U 为 电 网 电 压 值 ) CLASS II:4U+2750V/1mA/1 秒 ; CLASS III:500V/0.5mA/1 秒 ; 高 压 测 试 时,UL 规 格 要 求 频 率 40~70Hz, 泄 露 电 流 不 超 过 0.5mA, 而 EN 规 格 要 求 50/60Hz, 泄 露 电 流 :O 类 II 灯 具 0.5mA;I 类 可 移 动 式 灯 具 1.0mA;I 类 固 定 式 灯 具 1.0mA, 额 定 输 入 功 率 大 于 1kVA 的 I 类 固 定 式 每 1kVA, 泄 露 电 流 增 加 1.0mA, 最 大 值 5.0mA 我 司 采 用 的 是 等 效 测 试 值 :CLASS I 2000 V/1mA/1 秒 ;CLASS II 4000V/1mA/1 秒 2. 接 地 电 阻 测 试 : A. UL/cUL 规 格 : 用 12V,25A 电 流, 测 得 的 地 阻 不 大 于 0.1Ω(100mΩ); B.EN 规 格 : 将 空 载 电 压 不 小 于 12V 及 不 小 于 10A 的 电 流 加 载 于 可 触 及 金 属 及 接 地 端 子 之 间, 测 得 的 地 阻 不 大 于 0.5Ω(500mΩ) 3. 拉 力 测 试 ( 电 源 线 离 开 灯 体 位 置 或 分 拆 包 装 时 内 部 接 线 的 接 线 点 ) A. UL/cUL 规 格 :35Lbs/1 分 钟, 位 移 不 能 超 过 1.6mm 防 拉 装 置 : 拉 力 圈 UL 结 压 线 码 迷 宫 结 构 B.EN 规 格 :13.5Lbs,1 分 钟 内 拉 25 次, 每 次 维 持 1 秒, 位 移 不 能 超 过 2mm 防 拉 装 置 : 拉 力 圈 压 线 码 迷 宫 结 构 4. 扭 力 测 试 螺 丝 连 接 部 位 一 定 要 保 证 相 应 之 扭 力 以 确 保 其 功 能 及 电 器 性 能 不 受 影 响 灯 头 要 承 受 一 定 扭 力 1 分 钟 E26 E27 和 B22 灯 头 :2.0Nm E14 和 B15 灯 头 ( 蜡 烛 灯 头 除 外 )1.2Nm E14 和 B15 蜡 烛 灯 头 0.5Nm. 连 接 处 有 STOP 位 防 止 360 旋 转, 承 受 2.5Nm 每 转 的 扭 力 ; M10 螺 纹 以 下 连 接 处 承 受 扭 力 为 2.5Nm,M10 螺 纹 以 上 为 5.0Nm 扭 力 5. 电 线 号 数 : A. UL/cUL 规 格 : 最 小 为 18AWG 特 例 :1) 被 完 全 覆 盖 住 的 2) 使 用 不 会 移 动 的 3) 变 压 器 次 极 接 线 可 以 使 用 18AWG~24AWG 电 线 轨 道 灯 : 1)ADAPTOR( 适 配 器 ) 及 灯 身 部 分 :18AWG 2)CONNECTOR( 连 接 器 ) 及 轨 道 部 分 :12AWG 或 截 面 积 不 小 于 3.3mm2 B. EN 规 格 :
主 体 电 源 线 : 1) 普 通 灯 具 : 至 少 0.75mm2 2) 其 它 灯 具 : 至 少 1.0mm2( 户 外 灯 恶 劣 环 境 使 用 的 灯 具 ) 3) 当 带 10/16A 插 座 时, 至 少 1.0mm2 灯 具 内 部 引 线 : 1) 正 常 工 作 电 流 大 于 2A: 至 少 0.5mm2, 绝 缘 层 厚 0.6mm 2) 正 常 工 作 电 流 小 于 2A: 至 少 0.4mm2, 绝 缘 层 厚 0.5mm 6. 电 线 的 连 接 方 式 : A. UL/cUL 规 格 : 电 源 线 与 内 部 引 线 或 内 部 引 线 之 间 的 连 接 可 以 用 闭 端 接 线 器 ( 奶 嘴 ) 旋 入 式 接 线 器 ( 牙 膏 盖 ) 焊 锡 连 接, 同 一 个 旋 入 式 接 线 器 内 接 线 不 能 超 过 5 根 B.EN 规 格 : 电 源 线 与 内 部 引 线 或 内 部 引 线 之 间 的 连 接 可 以 用 接 线 座 闭 端 接 线 器 ( 奶 嘴 ) 焊 锡 ( 不 接 受 牙 膏 盖 ) 注 : 接 线 座 固 定 在 金 属 件 上 时, 需 能 通 过 多 股 线 之 一 股 的 8mm 逃 逸 测 试 通 常 在 接 线 座 和 金 属 件 之 间 加 块 青 壳 纸 作 为 补 充 绝 缘 接 线 座 留 给 用 户 接 线 端, 需 标 识 L N 或 L N 接 地 符 号 7. 极 性 区 分 : 火 线 (L 极 ): 接 灯 头 中 心 导 电 触 片, 开 关 切 断 电 源 L 极 UL: 黑 色 及 双 芯 电 源 线 中 不 带 凸 脊 的 电 线 ; EN: 棕 色 或 红 色 线 ; 零 线 (N 极 ): 接 灯 头 侧 触 片 或 螺 套 ; UL: 白 色 或 两 芯 电 源 线 中 带 凸 脊 的 电 线 ; EN: 蓝 色 或 黑 色 线 ; 8. 电 线 开 线 处 理 : A. UL/cUL 规 格 : 开 线 小 于 7mm, 线 端 可 浸 锡, 浸 锡 长 度 不 大 于 3.2 mm B. EN 规 格 : 端 子 为 弹 弓 式 连 接 时, 才 可 浸 锡 非 弹 弓 式, 必 须 包 铜 端 子, 且 5mm 9. 过 线 保 护 : 电 线 穿 过 金 属 零 件, 在 过 线 处 要 加 保 护 线 套 ( 如 胶 粒 ), 或 电 线 加 套 管 ( 硅 胶 管 黄 蜡 管 等 ); 10. 万 向 摇 头 等 过 线 零 件 的 防 转 及 扭 力 测 试 : A. UL/cUL 规 格 : 可 活 动 的 连 接 点, 活 动 时 不 能 影 响 到 导 体 的 绝 缘, 旋 转 要 限 制 在 360 以 内, 或 符 合 旋 转 测 试 (6000 次 ) 扭 2.26Nm/1 分 钟 和 吊 35 LBS 或 4 倍 重 量 /1 分 钟 (UL1598) B. EN 规 格 : 连 接 处 直 径 M10mm, 要 能 通 过 2.5Nm 扭 转 测 试 ; 连 接 直 径 M10mm, 要 能 通 过 5.0 Nm 扭 转 测 试 11. 螺 丝 连 接 : A. UL/CSA 规 格 : 自 攻 螺 丝 需 通 过 灯 体 重 量 的 4 倍 重 量 的 吊 重 测 试 B. EN 规 格 : 如 螺 纹 直 径 小 于 3.0mm, 则 连 接 螺 丝 必 须 植 入 金 属 物 中, 另 外, 螺 丝 要 能 通 过 松 / 紧 5 次 测 试 2.8mm,0.4mm; 3.0mm,0.5Nm; 3.2,0.6 Nm;0.8Nm 12. 吸 顶 灯 / 壁 灯 吊 重 测 试 :
A. UL/cUL 规 格 : 灯 体 重 量 4 倍 重 /1 小 时, 零 件 无 明 显 变 形 或 损 坏 B. EN 规 格 : 灯 体 重 量 4 倍 重 /1 小 时, 零 件 无 明 显 变 形 或 损 坏 13. 倾 倒 测 试 ( 针 对 可 移 动 式 灯 具 ): A.UL/cUL 规 格 : 可 移 动 式 灯 具 必 须 通 过 8 倾 倒 测 试 B.EN 规 格 : 1)6 倾 倒 测 试 : 所 有 可 移 动 式 灯 具 必 须 通 过 此 测 试 ; 2)15 倾 倒 测 试 : 通 过 6 测 试 但 不 能 通 过 非 正 常 温 度 测 试 ( 灯 具 倾 倒 后 光 源 照 射 面 温 度 高 于 175 ) 的 可 移 动 式 灯 具 必 须 通 过 此 测 试 倾 倒 测 试 时, 按 照 最 不 利 于 将 灯 具 稳 定 的 方 向 将 灯 具 放 置 到 测 试 台 上 14. 夹 持 力 ( 针 对 夹 灯 ): A. UL/cUL 规 格 : 分 别 夹 1.6mm 厚 的 铁 板 和 38mm 厚 的 木 板, 吊 灯 具 自 重 1 小 时 不 跌 落 B. EN 规 格 : 1) 分 别 夹 在 : a)10mm 玻 璃, b) 能 夹 持 之 最 厚 玻 璃 (20mm or 30mm, 最 厚 40mm), 用 20N 力 拉 电 源 线, 夹 不 能 移 动 ; 2) 夹 直 径 20mm 金 属 棒, 用 20N 力 拉 电 源 线, 灯 不 能 跌 落 当 夹 玻 璃 板 能 通 过, 而 夹 金 属 圆 棒 不 能 通 过 时, 可 在 说 明 书 中 注 明 不 准 夹 在 圆 棒 上 15. 石 英 灯 防 爆 / 防 紫 外 线 UV:UV FILTER( 紫 外 线 过 滤 器 ) A.UL/cUL 规 格 : 除 非 用 本 身 防 UV 的 低 气 压 灯 泡, 石 英 台 灯 / 落 地 灯 (5 英 呎 高 的 Torchiere 除 外 ) 需 加 UV 镜 片 100W 以 下,2.4mm; 100W,3.2mm B.EN 规 格 : 除 非 用 本 身 防 UV 的 低 气 压 灯 泡, 石 英 台 灯 / 落 地 灯 需 加 防 爆 镜 片, 防 爆 镜 片 要 能 通 过 0.35Nm 的 冲 击 测 试 16. 电 气 间 隙 (Clearance) 和 爬 电 距 离 (Creepage Distance) A.UL/cUL 规 格 :6.4mm 注 : 灯 头, 开 关 及 CLASS II 变 压 器 次 极 不 考 虑 B.EN 规 格 : 1) 基 本 绝 缘 50V:0.2mm;1.2mm;250V:1.7mm;2.5mm 2) 补 充 绝 缘 250V:3.6mm 3) 增 强 绝 缘 250V:6.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