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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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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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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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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节 绪 言 重 要 提 示 保 利 房 地 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发 行 人 公 司 或 保 利 地 产 ) 董 事 会 成 员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批 准 本 上 市 公 告 书, 保 证 其 中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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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半 年 大 事 记 2013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按 国 家 绿 色 建 筑 三 星 标 准 改 造 的 办 公 楼 顺 利 完 工 并 入 住, 同 期 取 得 国 家 绿 建 三 星 设 计 认 证 标 识, 并 被 滨 海 高 新 区 指 定 为 定 点 参 观 建 筑 这 为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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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ShenzhenBiocomeSecurityTechnology Co.,Ltd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华 富 街 道 深 南 大 道 1006 号 深 圳 国 际 创 新 中 心 A 栋 22 层 东 ( 申 报 稿 ) 推 荐 主 办 券 商 住 所 :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16-26 层 二 〇 一 五 年 八 月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公 开 转 让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本 公 司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下 列 重 大 事 项 : 一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风 险 2013 年 至 2015 年 4 月 期 间,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分 别 为 79.44% 88.11% 及 98.65%, 其 中, 唯 品 会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及 关 联 公 司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超 过 50% 公 司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集 中 于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有 关 此 外, 公 司 销 售 DNA 试 剂 耗 材 的 主 要 客 户 是 深 圳 市 公 安 局 刑 事 警 察 支 队, 2014 年 至 2015 年 4 月 期 间 的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15,976,789.41 元 和 10,891,329.49 元, 公 司 在 DNA 试 剂 耗 材 销 售 业 务 存 在 客 户 依 赖 性 由 于 受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的 影 响, 下 游 行 业 在 未 来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出 现 一 些 波 动, 并 影 响 到 其 投 资 规 模 和 计 划, 如 果 公 司 与 主 要 客 户 的 合 作 出 现 问 题, 或 者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的 生 产 经 营 发 生 波 动, 进 而 会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二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较 高 的 风 险 2013 年 至 2015 年 4 月 期 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分 别 为 35,103,723.16 元 19,389,930.58 元 28,840,911.85 元, 占 当 期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5.82% 16.14% 及 19.06% 同 期, 公 司 各 期 末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79.22% 78.38% 及 78.18%, 资 产 负 债 率 处 于 一 个 较 高 水 平 虽 然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且 主 要 客 户 为 行 业 内 优 质 企 业, 客 户 信 誉 度 较 高, 总 体 发 生 坏 账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但 一 旦 发 生 坏 账 或 是 回 款 进 一 步 推 迟, 将 可 能 引 发 流 动 性 风 险, 进 而 对 公 司 生 产 运 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三 税 收 政 策 变 更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依 法 享 受 新 办 软 件 企 业 和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报 告 期 内,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分 别 为 12.5% 12.5% 和 15% 随 着 软 件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到 期 及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到 期 后, 若 公 司 未 来 不 能 持 续 满 足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的 相 关 要 求, 则 公 司 不 能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所 得 税 减 免 优 惠, 进 而 会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四 经 销 商 合 作 终 止 风 险 目 前, 公 司 为 华 为 金 牌 经 销 商, 存 货 采 购 可 以 享 受 一 定 幅 度 的 价 格 优 惠 鉴 于 目 前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以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收 入 为 主, 而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收 入 又 以 销 售 的 华 为 产 品 为 主, 一 旦 失 去 代 理 商 资 格, 则 会 对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和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五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不 当 的 风 险 刘 鸣 宇 为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持 股 39.6%, 董 以 珊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16.65% 股 份, 并 通 过 奔 凯 管 理 ( 有 限 合 伙 ) 间 接 控 制 公 司 25% 的 股 份, 二 人 系 夫 妻 关 系, 合 计 控 制 和 持 有 公 司 81.25%, 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若 刘 鸣 宇 董 以 珊 利 用 其 绝 对 控 股 地 位,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人 事 财 务 等 进 行 不 当 控 制, 可 能 给 公 司 经 营 和 其 他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带 来 风 险

目 录 第 一 节 公 司 概 况... 1 一 基 本 情 况... 1 二 股 份 挂 牌 情 况... 2 三 股 权 结 构... 3 四 公 司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7 五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18 六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19 七 报 告 期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简 表... 21 八 相 关 机 构... 22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25 一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及 其 用 途... 25 二 主 要 生 产 或 服 务 流 程 及 方 式... 28 三 商 业 模 式... 30 四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关 键 资 源 要 素... 30 五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情 况... 42 六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情 况 与 基 本 风 险 特 征... 48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61 一 挂 牌 公 司 三 会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61 二 报 告 期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违 法 违 规 及 受 处 罚 情 况... 62 三 独 立 运 营 情 况... 62 四 同 业 竞 争... 64 五 报 告 期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及 相 关 措 施... 68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69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74 一 财 务 报 表... 74 二 审 计 意 见... 90 三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及 合 并 范 围 变 化 情 况... 90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及 报 告 期 变 化 情 况... 90 五 主 要 税 项... 109 六 报 告 期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分 析... 111 七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关 联 方 往 来 关 联 方 交 易... 140 八 需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的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46 九 报 告 期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146 十 报 告 期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以 及 公 开 转 让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146 十 一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的 其 他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147 十 二 经 营 发 展 目 标 及 风 险 因 素... 148 第 五 节 有 关 声 明... 152 一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及 公 司 盖 章... 152 二 主 办 券 商 声 明... 153 三 律 师 声 明... 154 四 审 计 机 构 声 明... 155 五 资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声 明... 156

第 六 节 附 件... 157 一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报 告... 157 二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157 三 法 律 意 见 书... 157 四 公 司 章 程... 157 五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同 意 挂 牌 的 审 查 意 见... 157 六 其 他 与 公 开 转 让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157

释 义 除 非 本 文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的 含 义 如 下 : 一 般 释 义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奔 凯 股 份 奔 凯 安 全 指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奔 凯 生 物 指 深 圳 市 奔 凯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奔 凯 有 限 有 限 公 司 指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奔 凯 指 珠 海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奔 凯 石 岩 指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石 岩 分 公 司 奔 凯 管 理 指 深 圳 市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北 京 富 华 指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三 森 指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指 明 道 指 深 圳 市 指 明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指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指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指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公 司 章 程 指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唯 品 会 指 广 州 唯 品 会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华 为 指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公 安 局 指 深 圳 市 公 安 局 刑 事 警 察 支 队 天 威 视 讯 指 深 圳 天 威 视 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丽 珠 药 业 指 丽 珠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佳 杰 科 技 指 广 州 佳 杰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联 强 国 际 指 联 强 国 际 贸 易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公 司 神 州 数 码 指 北 京 神 州 数 码 有 限 公 司 皓 洋 仪 器 指 广 州 皓 洋 仪 器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中 控 电 子 指 东 莞 市 中 控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弘 全 塑 胶 指 深 圳 弘 全 塑 胶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1

海 康 威 视 指 杭 州 海 康 威 视 数 字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慧 成 洋 指 深 圳 市 慧 成 洋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大 华 技 术 指 浙 江 大 华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元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万 元 报 告 期 近 两 年 一 期 指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1-4 月 2

第 一 节 公 司 概 况 一 基 本 情 况 中 文 名 称 :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鸣 宇 设 立 日 期 :2007 年 12 月 26 日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日 期 :2015 年 6 月 10 日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住 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华 富 街 道 深 南 大 道 1006 号 深 圳 国 际 创 新 中 心 A 栋 22 层 东 邮 编 :518038 信 息 披 露 负 责 人 : 何 振 环 电 话 号 码 :0755-33200888 传 真 号 码 :0755-33200560 电 子 信 箱 :hezh@biocome.com 公 司 网 站 :www.biocome.com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67185685-4 所 属 行 业 :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本 公 司 所 涉 行 业 为 计 算 机 通 信 和 其 他 电 子 设 备 制 造 业 (C39),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与 代 码 (GB/T4754-2011), 本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为 计 算 机 通 信 和 其 他 电 子 设 备 制 造 业 (C39), 具 体 为 其 他 计 算 机 制 造 行 业, 根 据 挂 牌 公 司 管 理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本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为 计 算 机 通 信 和 其 他 电 子 设 备 制 造 业 (C39), 具 体 为 其 他 计 算 机 制 造 行 业 (C3919) 主 营 业 务 : 整 合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智 能 安 防 技 术 及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为 个 人 家 庭 社 区 企 业 城 市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安 全 解 决 方 案 1

二 股 份 挂 牌 情 况 ( 一 )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简 称 股 票 种 类 挂 牌 日 期 等 股 票 代 码 : 股 票 简 称 : 奔 凯 安 全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值 : 每 股 人 民 币 1.00 元 股 票 总 量 :30,000,000 股 挂 牌 日 期 : 年 月 日 股 票 交 易 方 式 : 协 议 转 让 ( 二 )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及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股 东 类 型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其 他 股 东 限 售 安 排 根 据 公 司 法, 刘 鸣 宇 董 以 珊 作 为 发 起 人, 其 所 持 股 份 自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根 据 公 司 法, 刘 鸣 宇 作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董 以 珊 作 为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刘 鸣 宇 董 以 珊 作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所 持 股 份 分 三 批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转 让 根 据 公 司 法, 张 华 作 为 发 起 人, 其 所 持 股 份 自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根 据 公 司 法, 张 华 作 为 公 司 董 事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根 据 公 司 法, 陈 德 伟 邱 小 聪 深 圳 市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发 起 人, 其 所 持 股 份 自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深 圳 市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其 受 让 自 刘 鸣 宇 董 以 珊 的 股 份 分 三 批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转 让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均 未 对 其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作 出 承 诺 根 据 公 司 法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公 司 挂 牌 时 可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转 让 的 股 份 数 量 如 下 : 2

股 东 姓 名 刘 鸣 宇 任 职 情 况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是 否 存 在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本 次 可 进 入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转 让 的 股 份 数 量 ( 股 ) 取 整 数 11,880,000 39.60% 否 0 深 圳 市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7,500,000 25.00% 否 0 董 以 珊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4,995,000 16.65% 否 0 1,125,000 3.75% 否 1,125,000 3.75% 否 张 华 董 事 1,125,000 3.75% 否 0 陈 德 伟 1,125,000 3.75% 否 0 邱 小 聪 1,125,000 3.75% 否 0 合 计 30,000,000 100% 0 0 0 三 股 权 结 构 ( 一 ) 股 权 结 构 图 截 至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3

5.93% 94.07% 董 以 珊 16.65% 刘 鸣 宇 北 京 富 华 奔 凯 管 理 湖 南 三 森 邱 小 聪 陈 德 伟 张 华 39.60% 3.75% 25% 3.75% 3.75% 3.75% 3.75%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正 在 注 销 )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永 分 公 司 ( 二 ) 股 东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股 东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股 东 性 质 质 押 情 况 刘 鸣 宇 11,880,000 39.60% 自 然 人 无 深 圳 市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7,500,000 25.00% 合 伙 企 业 无 董 以 珊 4,995,000 16.65% 自 然 人 无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1,125,000 3.75% 企 业 法 人 无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125,000 3.75% 企 业 法 人 无 张 华 1,125,000 3.75% 自 然 人 无 陈 德 伟 1,125,000 3.75% 自 然 人 无 邱 小 聪 1,125,000 3.75% 自 然 人 无 刘 鸣 宇 与 董 以 珊 为 夫 妻, 奔 凯 管 理 的 普 通 合 伙 人 为 董 以 珊 除 此 之 外,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上 述 股 东 主 体 适 格, 不 存 在 不 能 担 任 股 东 的 情 形 (1) 股 东 简 介 1 刘 鸣 宇 4

刘 鸣 宇, 男,1962 年 6 月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2005 年 毕 业 于 长 江 商 学 院, 获 EMBA 高 级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1986 年 9 月 至 1992 年 6 月, 就 职 于 南 京 紫 金 集 团, 任 人 事 专 员 ;1992 年 6 月 至 1996 年 3 月, 就 职 于 深 圳 中 航 企 业 集 团, 任 市 场 专 员 ;1996 年 3 月 至 2001 年 2 月, 就 职 于 深 圳 市 赛 格 奔 凯 金 融 系 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任 总 经 理 ;2001 年 2 月 至 2015 年 6 月, 就 职 于 深 圳 市 奔 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任 总 经 理 ;2009 年 7 月 至 2012 年 7 月 任 长 江 商 学 院 校 友 总 会 常 务 副 会 长 ( 第 二 届 );2012 年 3 月 至 今, 任 深 圳 市 奔 凯 酒 业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 2007 年 12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本 公 司 现 任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任 期 从 2015 年 5 月 至 2018 年 5 月 2 董 以 珊 董 以 珊, 女,1965 年 1 月 30 日 出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90 年 毕 业 于 西 安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1995 年 2 月 就 职 于 南 京 734 厂, 任 测 试 员 ;2000 年 6 月 就 职 于 深 圳 市 赛 格 商 用 机 器 有 限 公 司, 任 销 售 经 理 ;2000 年 至 2007 年 自 由 职 业 ;2007 年 11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本 公 司 现 任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任 期 从 2015 年 5 月 至 2018 年 5 月 3 张 华 张 华, 女,1972 年 12 月 生, 中 国 籍, 拥 有 新 加 坡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1994 年 7 至 1997 年 8 月 就 职 于 武 警 河 北 省 总 队 司 令 部 办 公 室, 任 秘 书 ;1997 年 8 月 至 2007 年 12 月 就 职 于 武 警 总 部 装 备 研 究 所, 任 工 程 师 ;2007 年 12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北 京 隆 祥 航 达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任 总 经 理 现 任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从 2015 年 5 月 至 2018 年 5 月 4 邱 小 聪 邱 小 聪, 女,1970 年 2 月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2004 年 3 月 以 前 自 由 职 业 ;2004 年 3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世 纪 海 景 集 团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任 财 务 经 理 5 陈 德 伟 陈 德 伟, 男,1974 年 1 月 生, 中 国 籍, 拥 有 香 港 永 久 居 留 权 2008 年 9 月 毕 业 于 长 江 商 学 院,EMBA 2003 年 3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山 西 宏 泰 能 源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先 后 担 任 董 事 长 董 事 ; 2008 年 4 月 创 立 大 西 南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于 2014 年 更 名 为 大 西 南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现 任 董 事 长 ;2010 年 9 月 创 立 大 德 传 5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长 6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430000000087957 企 业 名 称 住 所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市 芙 蓉 区 黄 兴 中 路 168 号 新 大 新 大 厦 B 栋 1401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资 本 股 东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廖 卫 1,000 万 元 曾 晓 芳 97.00% 曾 辉 3.00% 2006 年 5 月 11 日 实 业 投 资 ( 不 直 接 参 与 经 营 ); 汽 车 配 件 日 用 百 货 金 属 材 料 化 工 原 料 建 筑 装 饰 材 料 的 销 售 ( 涉 及 许 可 审 批 的 经 营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或 审 批 文 件 方 可 经 营 ) 7 深 圳 市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注 册 号 440300602435162 名 称 深 圳 市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合 伙 企 业 类 型 合 伙 人 经 营 范 围 成 立 日 期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前 湾 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 驻 深 圳 市 前 海 商 务 秘 书 有 限 公 司 ) 董 以 珊 有 限 合 伙 董 以 珊 4.07% 刘 鸣 宇 95.93% 股 权 投 资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不 含 限 制 项 目 ) 投 资 兴 办 实 业 ( 具 体 项 目 另 行 申 报 )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根 据 国 家 规 定 需 要 审 批 的, 获 得 审 批 后 方 可 经 营 ) 8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注 册 号 110000001204232 企 业 名 称 住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资 本 股 东 成 立 日 期 经 营 范 围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密 云 县 工 业 开 发 区 东 吉 路 106 号 赵 勇 15,000 万 元 北 京 富 华 永 嘉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富 利 来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0 年 2 月 22 日 房 地 产 开 发 ; 销 售 商 品 房 ; 信 息 咨 询 ; 环 保 工 程 项 目 投 资 管 理 ; 销 售 金 属 材 料 建 筑 材 料 装 饰 材 料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医 疗 器 械 通 讯 设 备 ( 无 线 电 发 射 设 备 除 外 ) 钢 材 五 金 交 电 ; 家 居 装 饰 (2) 私 募 基 金 备 案 情 况 6

公 司 3 名 非 自 然 人 股 东 湖 南 三 森 奔 凯 管 理 以 及 北 京 富 华 不 属 于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不 需 要 办 理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认 定 及 报 告 期 变 化 情 况 截 至 签 署 之 日, 刘 鸣 宇 为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持 股 39.6%, 董 以 珊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为 16.65%, 并 通 过 奔 凯 管 理 ( 有 限 合 伙 ) 间 接 控 制 公 司 25% 的 股 份, 二 人 系 夫 妻 关 系, 合 计 控 制 和 持 有 公 司 81.25%, 故 认 定 刘 鸣 宇 董 以 珊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股 东 刘 鸣 宇 和 董 以 珊 为 夫 妻 关 系, 二 人 合 计 控 制 公 司 81.25% 股 份, 其 所 持 股 份 所 享 有 表 决 权 对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同 时, 刘 鸣 宇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董 以 珊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二 人 对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决 议 有 实 质 性 的 影 响 对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提 名 及 任 免 有 重 大 作 用, 故 认 定 二 人 为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无 变 化,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四 公 司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自 2007 年 12 月 26 日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共 发 生 过 11 次 涉 及 股 权 变 动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具 体 如 下 : ( 一 )2007 年 12 月,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2007 年 12 月 26 日, 董 以 珊 和 刘 鸣 宇 于 共 同 出 资 100 万 元 设 立 深 圳 市 指 明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董 以 珊 认 缴 货 币 出 资 80 万, 持 股 比 例 80% 刘 鸣 宇 认 缴 货 币 出 资 20 万, 持 股 比 例 20% 根 据 深 圳 华 堂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7 年 12 月 19 日 出 具 的 编 号 为 深 华 堂 所 验 字 [2007]42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18 日 : 指 明 道 科 技 ( 筹 ) 收 到 股 东 董 以 珊 刘 鸣 宇 合 计 缴 纳 的 第 一 期 出 资 20 万 元, 其 中 董 以 珊 货 币 出 资 16 万, 刘 鸣 宇 货 币 出 资 4 万 2007 年 12 月 26 日, 指 明 道 科 技 取 得 了 深 圳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440301103087287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基 本 信 息 如 下 : 注 册 资 本 100.00 万 元, 实 缴 资 本 2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董 以 珊, 注 册 地 址 为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上 步 7

南 路 锦 峰 大 厦 写 字 楼 27B-001 营 业 期 限 为 2007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09 年 10 月 13 日, 经 营 范 围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技 术 开 发 和 销 售 ( 不 含 专 营 专 控 专 卖 商 品 ), 信 息 咨 询 ( 不 含 限 制 项 目 及 人 才 中 介 服 务 )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或 名 称 出 资 方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董 以 珊 货 币 80.00 16.00 80.00% 2 刘 鸣 宇 货 币 20.00 4.00 20.00% 合 计 100.00 20.00 100.00% ( 二 )2008 年 6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1 次 变 更 名 称 2008 年 5 月 20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将 公 司 名 称 深 圳 市 指 明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深 圳 市 奔 凯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08 年 6 月 20 日, 有 限 公 司 取 得 了 深 圳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440301103087287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三 )2008 年 12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1 次 增 资 2008 年 12 月 11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至 1000 万 元, 股 东 董 以 珊 认 缴 新 增 出 资 额 216 万 元, 共 认 缴 出 资 296 万 元, 持 股 比 例 29.6% 股 东 刘 鸣 宇 认 缴 新 增 出 资 额 684 万 元, 共 认 缴 出 资 704 万 元, 并 以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莲 花 路 中 导 大 厦 7 层 房 产 作 价 出 资 700 万 元 该 房 产 人 民 币 估 值 业 经 深 圳 市 中 项 资 产 房 地 产 评 估 2008 年 5 月 23 日 出 具 了 中 评 报 字 [2008] 第 002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评 估 价 值 为 :7,156,485.00 元 股 东 刘 鸣 宇 已 与 深 圳 市 奔 凯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就 出 资 房 产 签 订 了 房 地 产 作 价 入 股 协 议 书 并 于 2008 年 12 月 22 日 就 出 资 的 房 产 办 理 变 更 房 地 产 登 记 手 续, 该 房 产 原 房 产 证 号 深 房 地 字 第 3000369373 号, 变 更 为 : 深 房 地 第 3000540606 号 深 圳 市 华 堂 会 计 事 务 所 于 2008 年 12 月 29 日, 出 具 了 深 华 堂 所 验 字 [2008]67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止 至 2008 年 12 月 29 日, 公 司 已 收 到 董 以 珊 货 币 出 资 80 万, 刘 鸣 宇 以 房 产 出 资 700 万 元 变 更 后 公 司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实 收 注 册 资 本 800 万 8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方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刘 鸣 宇 实 物 货 币 704.00 704.00 70.4% 2 董 以 珊 货 币 296.00 96.00 29.6% 合 计 1,000.00 800.00 100.00% ( 四 )2009 年 12 月, 股 东 缴 纳 第 2 期 出 资 根 据 深 圳 华 堂 会 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12 月 14 日 出 具 的 编 号 为 深 华 堂 所 验 字 [2009]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14 日, 有 限 公 司 收 到 股 东 董 以 珊 缴 纳 的 第 二 期 货 币 出 资 200 万 元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方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刘 鸣 宇 实 物 货 币 704.00 704.00 70.4% 2 董 以 珊 货 币 296.00 296.00 29.6% 合 计 1,000.00 1,000.00 100.00% ( 五 )2010 年 9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2 次 变 更 名 称 2010 年 9 月 7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将 公 司 名 称 深 圳 市 奔 凯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9 月 14 日, 有 限 公 司 取 得 了 深 圳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440301103087287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六 )2010 年 12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2 次 增 资 2010 年 11 月 20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1333.33 万 元, 新 增 股 东 :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额 133.332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10%, 陈 德 伟 出 资 额 66.666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5%,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额 66.666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5%, 张 华, 出 资 额 66.666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5% 根 据 深 圳 市 华 堂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2010 年 11 月 1 日 出 具 的 深 华 堂 所 验 字 9

[2010]46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止 至 2010 年 12 月 1 日 : 新 增 股 东 出 资 款 为 1500 万,333.33 万 元 为 新 增 注 册 资 本,1166.67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金 其 中 : 陈 德 伟 出 资 300 万 元, 张 华 出 资 300 万 元,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300 万 元,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600 万, 均 以 货 币 出 资 2010 年 12 月 24 日,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向 奔 凯 安 全 核 发 了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方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刘 鸣 宇 货 币 实 物 704.00 704.00 52.8% 2 董 以 珊 货 币 296.00 296.00 22.2% 3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货 币 133.332 133.332 10% 4 陈 德 伟 货 币 66.666 66.666 5% 5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货 币 66.666 66.666 5% 6 张 华 货 币 66.666 66.666 5% 合 计 1333.33 1333.33 100.00% 2010 年 5 月 8 日,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投 资 方 一, 美 洲 联 冠 置 业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投 资 方 二 陈 德 伟 作 为 投 资 方 三 曾 楷 峰 作 为 投 资 方 四 张 华 作 为 投 资 方 五 与 原 股 东 一 董 以 珊 原 股 东 二 刘 鸣 宇 和 标 的 公 司 深 圳 市 奔 凯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关 于 深 圳 市 奔 凯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之 增 资 协 议 ( 简 称 增 资 协 议 ) 约 定 了 本 次 新 增 股 东 的 认 股 数 额 认 购 对 价 和 支 付 方 式 其 中, 北 京 富 华 美 洲 联 冠 陈 德 伟 曾 楷 峰 和 张 华 各 出 资 300 万 元, 分 别 认 购 注 册 资 本 66.666 万 元 鉴 于 美 洲 联 冠 置 业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身 份, 故 其 未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而 是 委 托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代 为 持 有 同 时, 曾 楷 峰 基 于 投 资 的 方 便, 决 定 不 直 接 持 股 而 转 由 其 实 际 控 制 的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缴 纳 出 资 并 持 有 股 份 2014 年 11 月,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投 资 方 一, 陈 德 伟 作 为 投 资 方 二 张 华 作 为 投 资 方 三 与 原 股 东 一 董 以 珊 原 股 东 二 刘 鸣 宇 和 标 的 公 司 深 圳 市 10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协 议 之 补 充 协 议 ( 简 称 补 充 协 议 ), 各 方 同 意 增 资 协 议 涉 及 到 的 反 稀 释 实 际 控 制 人 稳 定 优 先 转 让 权 以 及 优 先 清 算 权 等 特 殊 利 益 条 款 永 久 失 效 具 体 如 下 : 项 目 增 资 协 议 条 款 补 充 协 议 条 款 反 稀 释 实 际 控 制 人 稳 定 优 先 转 让 权 优 先 清 算 权 7.6 投 资 方 享 有 参 与 公 司 未 来 权 益 证 券 的 发 行 购 买 该 等 权 益 证 券 及 转 换 或 交 换 该 等 权 益 证 券 的 权 利, 以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前 维 持 骑 在 公 司 完 全 摊 薄 后 的 股 份 比 例 但 这 一 权 利 不 适 用 于 公 司 批 准 的 员 工 认 购 权 计 划, 股 票 购 买 计 划, 或 类 似 的 福 利 计 划 或 协 议 而 做 的 证 券 发 行, 也 不 适 用 于 作 为 公 司 购 买 或 合 并 其 他 企 业 的 对 价 而 发 行 证 券 的 情 形 8.1 各 方 同 意, 本 协 议 签 署 后, 标 的 公 司 以 任 何 方 式 引 进 新 投 资 者 的, 应 确 保 新 投 资 者 的 投 资 价 格 不 得 低 于 本 协 议 投 资 方 的 投 资 价 格 8.2 本 协 议 拟 议 的 投 资 完 成 后, 标 的 公 司 以 任 何 形 式 进 行 新 的 股 权 融 资, 投 资 方 股 东 有 权 按 所 持 股 份 比 例 享 有 优 先 购 买 权 8.3 如 新 的 投 资 者 根 据 某 种 协 议 或 者 安 排 导 致 其 最 终 投 资 价 格 或 者 成 本 低 于 本 协 议 投 资 方 的 投 资 价 格 或 者 成 本, 则 标 的 公 司 应 将 其 间 的 差 价 返 还 投 资 方, 或 由 原 股 东 无 偿 转 让 所 持 标 的 公 司 的 部 分 股 份 给 投 资 方, 直 至 本 协 议 投 资 方 的 投 资 价 格 与 新 投 资 者 投 资 的 价 格 相 同 投 资 方 有 权 以 书 面 通 知 的 形 式 要 求 标 的 公 司 或 者 原 股 东 履 行 上 述 义 务 8.4 各 方 同 意, 投 资 完 成 后, 如 标 的 公 司 给 予 任 一 股 东 ( 包 括 引 进 的 新 投 资 者 ) 的 权 利 优 于 本 协 议 投 资 方 享 有 的 权 利 的, 则 本 协 议 投 资 方 将 自 动 享 有 该 等 权 利 投 资 完 成 后 至 标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前, 未 经 投 资 方 书 面 同 意, 原 股 东 不 得 向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或 公 司 股 东 以 外 的 第 三 方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公 司 股 份, 或 进 行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生 变 化 的 股 份 质 押 等 任 何 其 他 行 为 原 股 东 经 投 资 方 书 面 同 意 向 公 司 股 东 以 外 的 第 三 方 转 让 其 股 份 时, 投 资 方 享 有 下 列 选 择 权 :(1) 按 第 三 方 给 出 的 相 同 条 款 和 条 件 购 买 原 股 东 拟 出 售 的 股 份 ;(2) 按 第 三 方 给 出 的 相 同 条 款 和 条 件, 根 据 原 股 东 及 投 资 方 当 时 的 持 股 比 例 共 同 出 售 股 份 投 资 方 选 择 相 同 条 款 和 条 件 与 原 股 东 按 持 股 比 例 共 同 出 售 股 份 给 同 一 受 让 方 的, 原 股 东 应 保 证 受 让 方 优 先 购 买 投 资 方 的 股 份 原 股 东 确 认 并 承 诺, 公 司 进 行 清 算 时, 投 资 方 和 其 他 股 东 有 权 优 于 原 股 东 以 现 金 方 式 获 得 相 当 于 各 自 全 部 投 资 本 金 110% 的 金 额 在 投 资 者 获 得 现 金 或 者 可 流 通 证 券 废 止 废 止 废 止 废 止 11

公 司 治 理 形 式 的 投 资 本 金 后, 公 司 剩 余 的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可 分 配 给 股 东 的 其 他 财 产 将 根 据 各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再 行 分 配 第 六 条 公 司 治 理 按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2015 年 6 月, 北 京 富 华 陈 德 伟 和 张 华 以 及 刘 鸣 宇 董 以 珊 签 署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协 议 之 补 充 协 议 ( 二 ) ( 简 称 补 充 协 议 ( 二 ) ), 补 充 协 议 ( 二 ) 对 增 资 协 议 进 行 了 补 充 约 定,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增 资 协 议 条 款 补 充 协 议 ( 二 ) 条 款 1 9.1 未 经 投 资 方 书 面 同 意, 原 股 东 不 得 单 独 设 立 或 以 任 何 形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股 东 合 伙 人 董 事 监 事 经 理 职 员 代 理 人 顾 问 等 身 份 ) 参 与 设 立 新 的 生 产 同 类 产 品 或 与 公 司 业 务 相 关 联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作 为 管 理 层 的 公 司 股 东 不 得 在 其 他 企 业 兼 职, 无 论 该 企 业 从 事 何 种 业 务 将 增 资 协 议 9.1 条 款 修 订 为 未 经 投 资 方 书 面 同 意, 原 股 东 不 得 单 独 设 立 或 以 任 何 形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股 东 合 伙 人 董 事 监 事 经 理 职 员 代 理 人 顾 问 等 身 份 ) 参 与 设 立 新 的 生 产 同 类 产 品 或 与 公 司 业 务 相 关 联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2 第 十 四 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废 止 增 资 协 议 第 十 四 条 上 市 条 款 此 外, 上 述 股 权 代 持 亦 于 2015 年 3 月 5 日 解 除, 美 洲 联 冠 置 业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将 上 述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代 其 持 有 的 股 权 转 让 于 邱 小 聪, 详 见 本 节 8 2015 年 3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3 次 股 权 转 让 ( 七 )2011 年 10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3 次 增 资 2011 年 8 月 5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 以 2011 年 7 月 31 日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金 1,166.67 万 元, 按 照 股 东 出 资 比 例 同 比 例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增 资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333.33 万 元 变 更 为 2,500 万 元 根 据 深 圳 市 华 堂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2011 年 9 月 15 日 出 具 的 深 华 堂 所 验 字 [2011]19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将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116667700 元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方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董 以 珊 货 币 5,550,007.40 5,550,007.40 22.20% 2 刘 鸣 宇 货 币 实 物 13,200,017.60 13,200,017.60 52.80% 3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货 币 2,499,990.00 2,499,990.00 10.00% 4 陈 德 伟 货 币 1,249,995.00 1,249,995.00 5.00% 5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货 币 1,249,995.00 1,249,995.00 5.00% 12

有 限 公 司 6 张 华 货 币 1,249,995.00 1,249,995.00 5.00% 合 计 25,000,000.00 25,000,000.00 100.00% ( 八 )2014 年 8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1 次 股 权 转 让 2014 年 6 月 5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股 东 刘 鸣 宇 将 股 权 10% 以 人 民 币 250 万 元 转 让 给 欧 阳 海 英, 转 让 双 方 于 2014 年 6 月 5 日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公 证 处 出 具 了 编 号 为 (2014) 深 证 字 第 75430 号 公 证 书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如 下 : 序 号 转 让 方 受 让 方 转 让 出 资 额 ( 万 元 ) 转 让 价 格 ( 万 元 ) 1 刘 鸣 宇 欧 阳 海 英 250 250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为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方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刘 鸣 宇 货 币 实 物 10,700,017.60 10,700,017.60 42.80% 2 董 以 珊 货 币 5,550,007.40 5,550,007.40 22.20% 3 欧 阳 海 英 货 币 2,500,000.00 2,500,000.00 10.00% 4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货 币 2,499,990.00 2,499,990.00 10.00% 5 陈 德 伟 货 币 1,249,995.00 1,249,995.00 5.00% 6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货 币 1,249,995.00 1,249,995.00 5.00% 7 张 华 货 币 1,249,995.00 1,249,995.00 5.00% 合 计 25,000,000.00 25,000,000.00 100.00% ( 九 )2015 年 1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2 次 股 权 转 让 2014 年 12 月 4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欧 阳 海 英 持 有 的 10% 的 股 权 以 250 万 元 转 让 给 刘 鸣 宇,2015 年 1 月 9 日, 转 让 双 方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 深 圳 市 公 证 处 出 具 了 编 号 为 (2014) 深 证 字 第 75430 号 公 证 书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如 下 : 序 号 转 让 方 受 让 方 转 让 出 资 额 ( 万 元 ) 转 让 价 格 ( 万 元 ) 1 欧 阳 海 英 刘 鸣 宇 250 250 股 权 转 让 后, 股 权 结 构 为 : 13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方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刘 鸣 宇 货 币 实 物 13,200,017.60 13,200,017.60 52.80% 2 董 以 珊 货 币 5,550,007.40 5,550,007.40 22.20% 3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货 币 2,499,990.00 2,499,990.00 10.00% 4 陈 德 伟 货 币 1,249,995.00 1,249,995.00 5.00% 5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货 币 1,249,995.00 1,249,995.00 5.00% 6 张 华 货 币 1,249,995.00 1,249,995.00 5.00% 合 计 25,000,000.00 25,000,000.00 100.00% ( 十 )2015 年 3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3 次 股 权 转 让 2015 年 3 月 4 日,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与 邱 小 聪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 约 定 北 京 富 华 将 其 持 有 的 有 限 公 司 5% 股 权 以 以 人 民 币 300 万 转 让 给 邱 小 聪, 并 由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出 具 编 号 为 JZ2015030037 股 权 交 易 见 证 书 见 证 2015 年 3 月 5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本 次 转 让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转 让 方 受 让 方 转 让 出 资 额 ( 万 元 ) 转 让 价 格 ( 万 元 ) 1 富 华 永 利 邱 小 聪 125 300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为 解 决 代 持 事 项 为 了 解 决 代 持 事 项, 美 洲 联 冠 置 业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决 定 退 出, 并 转 让 给 邱 小 聪 受 让 上 述 股 权 款 项 已 交 割 主 办 券 商 认 为, 代 持 人 与 被 代 持 人 之 间 的 股 权 代 持 关 系 及 其 形 成 存 续 和 解 除 均 为 当 事 人 之 间 的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未 违 反 法 律 禁 止 性 规 定,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违 反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政 策 情 形 律 师 认 为, 根 据 北 京 富 华 美 洲 联 冠 置 业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的 确 认, 北 京 富 华 持 有 的 奔 凯 安 全 有 限 的 5% 出 资 系 代 美 洲 联 冠 置 业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经 美 洲 联 冠 置 业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同 意, 北 京 富 华 将 其 代 美 洲 联 冠 置 业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5% 股 权 转 让 予 邱 小 聪,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上 述 代 持 关 系 解 除 完 毕 代 持 人 与 被 代 持 人 之 间 的 股 权 代 持 关 系 及 其 形 成 存 续 解 除 均 真 实 合 14

法 有 效 美 洲 联 冠 置 业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由 北 京 富 华 代 其 持 有 奔 凯 安 全 有 限 出 资 未 违 反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政 策, 无 代 持 各 方 需 承 担 外 资 审 批 相 关 法 律 责 任 的 法 律 规 定, 该 情 形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目 前 相 关 资 质 许 可 的 合 法 有 效 性 2015 年 3 月 13 日, 董 以 珊 湖 南 三 森 张 华 与 奔 凯 咨 询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 约 定 董 以 珊 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4.67% 股 权 以 1,402,105.26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予 奔 凯 咨 询, 约 定 张 华 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1.05% 出 资 以 315,789.47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予 奔 凯 咨 询, 约 定 湖 南 三 森 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1.05% 出 资 以 315,789.47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予 奔 凯 咨 询 2015 年 3 月 13 日,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出 具 JZ2015030209 号 股 权 交 易 见 证 书 2015 年 3 月 13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董 以 珊 将 其 持 有 的 4.67% 股 权 以 人 民 币 1,402,105.26 元 转 让 给 深 圳 市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湖 南 三 森 将 其 持 有 的 1.05% 的 股 权 以 人 民 币 315,789.47 元 转 让 给 深 圳 市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张 华 将 其 持 有 1.05% 的 股 权 以 315,789.47 元 转 让 给 深 圳 市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本 次 转 让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转 让 方 受 让 方 转 让 出 资 额 ( 万 元 ) 转 让 价 格 ( 万 元 ) 1 董 以 珊 116.8413 140.2105 2 湖 南 三 森 奔 凯 管 理 26.3153 31.5789 3 张 华 26.3153 31.5789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方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董 以 珊 货 币 4,381,594.00 4,381,594.00 17.53% 2 刘 鸣 宇 货 币 实 物 13,200,000.00 13,200,000.00 52.80% 3 北 京 富 华 货 币 1,249,995.00 1,249,995.00 5.00% 4 陈 德 伟 货 币 1,249,995.00 1,249,995.00 5.00% 5 邱 小 聪 货 币 1,249,995.00 1,249,995.00 5.00% 6 湖 南 三 森 货 币 986,842.00 986,842.00 3.95% 7 张 华 货 币 986,842.00 986,842.00 3.95% 8 奔 凯 管 理 货 币 1,694,737.00 1,694,737.00 6.77% 15

合 计 25,000,000.00 25,000,000.00 100.00% ( 十 一 )2015 年 4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4 次 股 权 转 让 2015 年 4 月 12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刘 鸣 宇 将 其 持 有 11.12% 股 权 以 人 民 币 3,334,736.84 元 转 让 给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陈 德 伟 将 其 持 有 的 1.05% 股 权 以 人 民 币 315,789.47 元 转 让 给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邱 小 聪 将 其 持 有 的 1.05% 的 股 权 以 人 民 币 315,789.47 元 转 让 给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将 其 持 有 的 1.05% 股 权 以 人 民 币 315,789.47 元 转 让 给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2015 年 4 月 20 日, 转 让 各 方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并 由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出 具 编 号 为 JZ2015040475 和 JZ2015040476 股 权 交 易 见 证 书 见 证 本 次 转 让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转 让 方 受 让 方 转 让 出 资 额 ( 万 元 ) 转 让 价 格 ( 万 元 ) 1 刘 鸣 宇 277.8948 333.4737 2 陈 德 伟 26.3153 31.5789 奔 凯 管 理 3 邱 小 聪 26.3153 31.5789 4 北 京 富 华 26.3153 31.5789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方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刘 鸣 宇 货 币 实 物 1042.1052 1042.1052 41.6842% 2 董 以 珊 货 币 438.1594 438.1594 17.5264% 3 北 京 富 华 货 币 98.6842 98.6842 3.9474% 4 邱 小 聪 货 币 98.6842 98.6842 3.9474% 5 陈 德 伟 货 币 98.6842 98.6842 3.9474% 6 湖 南 三 森 货 币 98.6842 98.6842 3.9474% 7 张 华 货 币 98.6842 98.6842 3.9474% 8 奔 凯 管 理 货 币 526.3144 526.3144 21.0526% 合 计 2,500.00 2,500.00 100.00%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主 要 目 的 为 实 施 后 续 的 员 工 激 励 16

( 十 二 )2015 年 5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4 次 增 资 2015 年 4 月 22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2631.5789 万 元, 新 增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奔 凯 管 理 以 货 币 出 资 157.8947 万 元, 认 购 注 册 资 本 131.5789 万 元, 其 余 26.3158 万 元 计 入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根 据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出 具 的 支 付 业 务 回 单 凭 证,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 收 到 奔 凯 管 理 缴 纳 的 增 资 款 项 1,578,947 元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方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董 以 珊 货 币 438.1594 438.1594 16.65% 2 刘 鸣 宇 货 币 实 物 1042.1052 1042.1052 39.60% 3 北 京 富 华 货 币 98.6842 98.6842 3.75% 4 邱 小 聪 货 币 98.6842 98.6842 3.75% 5 陈 德 伟 货 币 98.6842 98.6842 3.75% 6 湖 南 三 森 货 币 98.6842 98.6842 3.75% 7 张 华 货 币 98.6842 98.6842 3.75% 8 奔 凯 管 理 货 币 657.8933 657.8933 25.00% 合 计 2631.5789 2631.5789 100.00% ( 十 三 )2015 年 6 月,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2015 年 5 月 15 日,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致 同 审 字 [2015] 第 441ZB4457 号 审 计 报 告,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有 限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33,089,546.91 元 2015 年 5 月 15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原 全 体 股 东 作 为 发 起 人 以 其 在 有 限 公 司 所 享 有 的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折 股, 其 中 33,089,546.91 元, 折 合 股 本 总 额 30,000,000.00 元, 剩 余 净 资 产 3,089,546.91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015 年 5 月 29 日, 北 京 京 都 中 新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京 都 中 新 评 报 字 (2015) 第 0068 号 评 估 报 告,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 有 限 公 司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值 为 4,441.87 万 元 17

2015 年 5 月 30 日,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致 同 验 字 (2015) 第 441ZB0292 号 验 资 报 告, 审 验 确 认 截 至 2015 年 5 月 30 日, 股 份 公 司 各 发 起 人 以 其 拥 有 的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的 净 资 产 为 基 础 折 为 3,000.00 万 股, 剩 余 部 分 进 入 资 本 公 积 2015 年 5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的 相 关 议 案 股 份 公 司 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 取 得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440301103087287) 股 份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为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刘 鸣 宇 1,188.00 39.60% 2 深 圳 市 奔 凯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750.00 25.00% 3 董 以 珊 499.50 16.65% 4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112.50 3.75% 5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12.50 3.75% 6 张 华 112.50 3.75% 7 陈 德 伟 112.50 3.75% 8 邱 小 聪 112.50 3.75% 合 计 3000.00 100.00%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涉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股 本 的 情 形, 因 此 公 司 全 体 自 然 人 股 东 需 交 纳 改 制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2015 年 5 月, 股 份 公 司 发 起 人 股 东 出 具 了 关 于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过 程 中 相 关 税 务 事 项 的 承 诺 书, 就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事 项 作 出 承 诺, 如 果 将 来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过 程 中 被 税 务 机 关 认 定 存 在 需 要 发 起 人 股 东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事 项, 涉 及 的 纳 税 义 务 将 由 发 起 人 股 东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规 定 依 法 独 自 承 担, 与 股 份 公 司 及 未 来 新 进 入 的 股 东 无 关 如 果 因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相 关 税 务 事 项 给 公 司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发 起 人 股 东 愿 意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五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不 存 在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18

六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 一 ) 公 司 董 事 刘 鸣 宇,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概 况 之 三 股 权 结 构 中 ( 二 ) 股 东 情 况 董 以 珊,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概 况 之 三 股 权 结 构 中 ( 二 ) 股 东 情 况 曾 楷 峰, 男,1970 年 4 月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学 历 2006 年 5 月 起 至 今, 就 职 于 湖 南 三 森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任 董 事 长 ;2008 年 8 月 起 至 今, 就 职 于 贵 州 东 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任 董 事 长 ;2010 年 4 月 起 至 今, 就 职 于 湖 南 美 世 界 置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任 董 事 长 现 任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2015 年 5 月 至 2018 年 5 月 张 华,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概 况 之 三 股 权 结 构 中 ( 二 ) 股 东 情 况 江 月 芬, 女,1969 年 1 月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91 年 7 月 毕 业 于 安 徽 财 贸 学 院 会 计 系, 取 得 学 士 学 历 注 册 会 计 师 (CPA) 高 级 会 计 师 1991 年 9 月 至 1994 年 10 月 就 职 于 福 建 省 龙 海 市 水 电 局 财 务 科, 任 会 计 ;1994 年 10 月 至 1997 年 5 月 就 职 于 内 贸 部 中 贸 商 业 中 心, 任 会 计 ;1997 年 5 月 起 至 今, 就 职 于 香 港 富 华 国 际 集 团, 先 后 担 任 北 京 长 安 俱 乐 部 财 务 部 主 管, 北 京 富 华 永 利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审 计 师, 香 港 富 华 国 际 集 团 总 审 计 师 现 任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从 2015 年 5 月 至 2018 年 5 月 ( 二 ) 公 司 监 事 张 美 云, 男,1980 年 2 月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2004 年 7 月 毕 业 于 吉 林 大 学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专 业, 学 士 学 历 2004 年 8 月 至 2005 年 12 月 就 职 于 深 圳 市 海 川 科 技, 任 软 件 工 程 师 ;2006 年 1 月 至 2007 年 3 月 就 职 于 深 圳 奔 凯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任 高 级 软 件 工 程 师 ;2007 年 4 月 至 2008 年 5 月 就 职 于 华 为 技 术, 任 高 级 软 件 工 程 师 ;2008 年 6 月 至 2009 年 4 月 就 职 于 联 想 国 际 CDL 研 发 中 心 任 项 目 经 理 ;2009 年 5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本 公 司, 现 任 股 份 公 司 监 事 软 件 部 经 理, 任 期 从 2015 年 5 月 至 2018 年 5 月 19

姜 彦, 女,1982 年 7 月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2006 年 7 月 毕 业 于 长 江 大 学, 学 士 学 历 2006 年 10 月 至 2010 年 10 月 就 职 于 California Innovations(HK)Co.,Ltd. 深 圳 办 事 处, 任 办 公 室 主 任 ;2010 年 10 月 至 2012 年 7 月 就 职 于 卡 尔 玛 港 口 机 械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任 亚 太 培 训 主 管 ;2012 年 12 月 起 至 今 就 职 于 本 公 司, 历 任 人 事 行 政 经 理 现 任 股 份 公 司 监 事 审 计 经 理, 任 期 从 2015 年 5 月 至 2018 年 5 月 奉 少 华, 女,1974 年 4 月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会 计 师 2004 年 12 月 毕 业 于 中 山 大 学 会 计 学 专 业, 本 科 学 历 1996 年 8 月 至 1998 年 10 月 就 职 于 湖 南 祁 阳 玻 璃 厂, 担 任 出 纳 ;1998 年 11 月 至 2003 年 3 月 就 职 于 德 立 矽 橡 胶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任 财 务 主 管 ;2003 年 4 月 至 2009 年 10 月 就 职 于 深 圳 市 联 盛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任 财 务 经 理 ;2009 年 11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就 职 于 深 圳 市 奔 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任 财 务 经 理 ;2010 年 3 月 至 2011 年 9 月 就 职 于 湖 南 仁 基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任 财 务 总 监 ;2011 年 9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本 公 司, 现 任 股 份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从 2015 年 5 月 至 2018 年 5 月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 总 经 理 刘 鸣 宇,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概 况 之 三 股 权 结 构 中 ( 二 ) 股 东 情 况 (2) 财 务 负 责 人 董 以 珊,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概 况 之 三 股 权 结 构 中 ( 二 ) 股 东 情 况 经 主 办 券 商 和 经 办 律 师 核 查, 公 司 上 述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具 备 和 遵 守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义 务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违 反 关 于 竞 业 禁 止 的 约 定 法 律 规 定 以 及 因 该 等 事 宜 发 生 的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亦 不 存 在 因 侵 犯 原 任 职 单 位 知 识 产 权 商 业 秘 密 而 发 生 的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20

七 报 告 期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简 表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额 ( 万 元 ) 15,113.28 12,013.27 9,800.34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 万 元 ) 3,306.97 2,605.57 2,045.43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 万 元 ) 3,306.97 2,605.57 2,045.43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1.26 1.04 0.82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1.26 1.04 0.82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78.18 78.38 79.22 流 动 比 率 ( 倍 ) 1.20 1.19 1.16 速 动 比 率 ( 倍 ) 0.95 0.88 0.86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10,592.78 18,984.41 6,449.53 净 利 润 ( 万 元 ) 543.51 560.14-204.18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543.51 560.14-204.18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543.51 554.36-257.13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543.51 554.36-257.13 润 ( 万 元 ) 毛 利 率 (%) 13.96 14.52 18.27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18.89 24.09-9.5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18.89 23.84-11.97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22 0.22-0.08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22 0.22-0.08 应 收 帐 款 周 转 率 ( 次 ) 4.81 7.46 2.92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3.06 6.25 4.2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1,432.24 3,830.82 1,002.40 0.54 1.53 0.40 注 1: 上 表 中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系 按 照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2010 年 修 订 ) 的 要 求 进 行 计 算 而 得 21

注 2: 其 他 财 务 指 标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 营 业 成 本 )/ 营 业 收 入 100%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总 额 / 资 产 总 额 100%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每 股 净 资 产 = 期 末 净 资 产 / 股 本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0/S,S=S0+S1+Si Mi/M0 Sj Mj/M0-Sk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1/(S0+S1+Si Mi/M0 Sj Mj/M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 :P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P1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并 考 虑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其 影 响,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E0+NP/2+Ei Mi/M0 Ej Mj/M0 ± Ek Mk/M0) 其 中 :P0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八 相 关 机 构 22

( 一 ) 主 办 券 商 名 称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何 如 住 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16 层 至 26 层 联 系 电 话 :0755-82130634 传 真 :0755-82130570 项 目 负 责 人 : 田 方 军 项 目 成 员 : 雷 斌 罗 锐 史 小 飞 ( 二 ) 律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广 东 信 达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麻 云 燕 住 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4019 号 航 天 大 厦 24F 联 系 电 话 :0755-88265288 传 真 :0755-88265537 经 办 律 师 : 肖 剑 林 勇 ( 三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徐 华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22 号 赛 特 广 场 5 层 联 系 电 话 :010-85665588 传 真 :010-85665120 经 办 会 计 师 : 黄 声 森 赵 娟 娟 ( 四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名 称 : 北 京 京 都 中 新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蒋 建 英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外 大 街 22 号 赛 特 广 场 5 层 联 系 电 话 :010-85665330 23

传 真 :010-85665120 经 办 注 册 评 估 师 : 刘 新 华 李 巨 林 ( 五 )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26 号 金 阳 大 厦 5 层 联 系 电 话 :010-58598980 传 真 :010-58598977 ( 六 ) 证 券 交 易 场 所 名 称 :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丁 26 号 金 阳 大 厦 联 系 电 话 :010-63889513 24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一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及 其 用 途 ( 一 )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的 不 断 创 新 与 发 展, 已 由 专 业 指 纹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商 发 展 成 为 涵 盖 信 息 安 全 物 理 安 全 领 域 的 安 全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服 务 商 运 营 商 公 司 致 力 于 整 合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智 能 安 防 技 术 及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为 个 人 家 庭 社 区 企 业 城 市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和 生 物 识 别 产 品, 广 泛 服 务 于 政 府 公 安 医 疗 银 行 地 产 酒 店 电 子 商 务 和 移 动 支 付 等 领 域,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体 现 为 以 下 两 方 面 : 1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公 司 可 根 据 不 同 客 户 的 实 际 情 况 定 制 安 全 方 案, 具 体 为, 公 司 在 前 期 现 场 勘 查 的 基 础 上, 定 制 出 客 户 需 求 的 安 全 方 案, 并 提 供 网 络 系 统 集 成 设 计 安 装 技 术 指 导 及 售 后 服 务 目 前, 公 司 已 有 诸 多 成 功 案 例, 如 唯 品 会 园 区 网 天 威 视 讯 等 ; 以 唯 品 会 为 例, 公 司 通 过 现 场 勘 查 后 设 计 出 完 整 的 配 套 方 案, 在 集 成 项 目 所 需 的 网 络 系 统 设 备 后, 通 过 电 信 联 通 ISP 线 路 接 入 网 络, 并 使 用 网 络 交 换 机 实 现 多 线 路 接 入, 使 得 主 备 防 火 墙 能 访 问 业 务 和 办 公 的 网 络, 核 心 采 用 堆 叠 技 术 实 现 多 线 路 互 通, 再 通 过 Esight 系 统, 最 终 使 得 园 区 由 广 州 唯 品 会 总 部 实 现 统 一 化 管 理, 如 下 图 所 示 : 25

2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产 品 销 售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实 际 需 求 及 方 案, 向 不 同 的 元 器 件 供 应 商 采 购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产 品 所 需 的 不 同 配 件, 依 据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产 品 的 设 计 图 纸 进 行 委 外 生 产 组 装, 配 合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产 品 软 件, 形 成 一 整 套 方 案 与 服 务, 以 项 目 型 模 式 销 售 给 客 户 报 告 期 内,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业 务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重 较 大, 详 见 下 表 :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项 目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产 品 销 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收 入 ( 万 ) 占 比 (%) 收 入 ( 万 ) 占 比 (%) 收 入 ( 万 ) 占 比 (%) 8,860.78 83.65 16,720.92 88.08 5,713.58 89.39 1,732,00 16.35 2,262.55 11.92 677.87 10.61 合 计 10,592.78 100.00 18,983.47 100.00 6,391.46 100.00 ( 二 )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及 其 用 途 1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产 品 产 品 类 型 产 品 型 号 产 品 技 术 及 特 点 用 途 图 片 搭 配 公 司 的 身 份 认 证 平 台 软 件 使 用 支 持 滑 动 式 KEY 型 指 纹 仪 TCR4K 指 纹 采 集 存 储 指 纹 比 对, 低 成 本 单 芯 片 解 决 方 案, 只 支 持 采 集, 不 支 持 设 备 适 用 于 企 业 指 纹 USBKEY 采 集 记 录 内 比 对 分 为 驱 动 和 无 驱 动 版 本 按 压 式 KEY 型 指 纹 仪 BFK3000 支 持 RS232 串 口 应 用 支 持 指 纹 采 集 存 储 指 纹 比 对 适 用 于 企 业 指 纹 USBKEY 采 集 记 录 能 读 取 身 份 证 信 息 指 纹 一 体 机 BFR2000-H ( 含 指 纹 ) 能 现 场 采 集 指 纹 在 PC 上 通 过 软 件 进 行 核 验 光 学 指 纹 传 感 器 玻 璃 采 适 用 于 核 验 指 纹 身 份 证 的 场 合 集 面 26

产 品 类 型 产 品 型 号 产 品 技 术 及 特 点 用 途 图 片 指 纹 手 持 机 BFR5000 身 份 证 指 纹 信 息 移 动 阅 读 一 体 机 适 用 于 移 动 采 集 指 纹 身 份 证 信 息 指 纹 门 禁 机 TF 1500 支 持 TCP/IP RS485 通 讯, 支 持 2500 枚 指 纹,2.8 寸 触 摸 屏 适 用 于 工 厂 酒 店 办 公 室 学 校 等 场 所 2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公 司 可 根 据 不 同 客 户 的 实 际 情 况 定 制 化 安 全 方 案, 公 司 在 前 期 现 场 勘 查 的 基 础 上, 定 制 出 客 户 需 求 的 安 全 方 案, 并 提 供 网 络 系 统 集 成 设 计 安 装 技 术 指 导 及 售 后 服 务, 主 要 涉 及 以 下 几 种 解 决 方 案 服 务 模 块 化 数 据 中 心 解 决 方 案 统 一 通 讯 解 决 方 案 桌 面 云 解 决 方 案 智 能 档 案 管 理 方 案 智 能 监 控 分 析 方 案 服 务 功 能 和 用 途 描 述 传 统 的 数 据 中 心 建 设 存 在 初 期 投 资 大 建 设 难 度 高 部 署 慢 建 设 周 期 长 低 效 率 高 成 本 等 问 题 公 司 安 全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的 模 块 化 数 据 中 心 解 决 方 案, 有 效 应 对 云 时 代 数 据 中 心 要 求, 以 两 排 机 柜 配 合 冷 通 道 封 闭 组 成 一 个 模 块, 配 置 灵 活 可 实 现 快 速 部 署, 相 较 传 统 数 据 中 心 缩 短 至 少 50% 的 部 署 时 间 ; 场 地 部 署 只 需 2.8 米 的 净 空 高 度, 可 实 现 去 工 程 化, 现 场 安 装 部 署 较 为 简 单 传 统 的 通 讯 存 在 沟 通 工 具 杂 乱 复 杂 工 作 地 域 分 散 高 成 本 差 旅 等 问 题 公 司 安 全 解 决 方 案 中 提 供 的 统 一 通 讯 解 决 方 案, 实 现 了 单 界 面 集 成 化 移 动 化 的 统 一 通 讯 平 台 传 统 的 信 息 安 全 程 度 较 低 故 障 率 高 线 缆 杂 乱 占 地 面 积 大 等 的 问 题 公 司 安 全 解 决 方 案 中 提 供 的 桌 面 云 解 决 方 案, 使 用 户 的 计 算 存 储 资 源 集 中 化 资 源 共 享 化, 使 得 PC 的 计 算 与 存 储 能 力 集 中 到 数 据 中 心, 成 功 的 减 低 了 PC 终 端 的 负 荷, 并 虚 拟 化 了 计 算 机, 最 大 程 度 实 现 了 资 源 共 享 传 统 的 各 类 文 档 资 料 是 以 纸 张 等 物 理 形 式 存 在, 在 给 企 业 带 来 沉 重 保 管 负 担 的 同 时, 却 没 有 为 其 管 理 与 决 策 提 供 充 分 的 帮 助 公 司 安 全 解 决 方 案 中 提 供 的 智 能 档 案 管 理 方 案, 极 大 简 化 资 料 输 入 过 程 档 案 编 码 电 子 化 更 为 规 范 信 息 检 索 速 度 快 不 受 时 间 空 间 等 影 响, 使 得 海 量 档 案 电 子 化, 提 高 了 档 案 管 理 水 平 和 办 公 效 率 公 司 安 全 解 决 方 案 中 提 供 的 智 能 监 控 分 析 方 案, 是 利 用 计 算 机 视 觉 技 术 对 视 频 信 号 进 行 处 理 分 析 和 理 解, 通 过 对 序 列 图 像 自 动 分 析 对 监 控 场 景 中 的 变 化 进 行 定 位 识 别 和 跟 踪,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误 报 和 漏 报 现 象 27

门 禁 系 统 方 案 视 频 摘 要 系 统 方 案 公 司 安 全 解 决 方 案 中 提 供 的 门 禁 系 统 方 案, 集 微 机 自 动 识 别 技 术 和 现 代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为 一 体, 解 决 重 要 部 门 出 入 口 实 现 安 全 防 范 管 理 的 有 效 措 施, 对 通 道 进 出 权 限 的 实 行 管 理, 实 时 监 控 并 记 录 存 储 出 入 记 录, 在 异 常 情 况 下 可 实 现 危 机 报 警 等 公 司 安 全 解 决 方 案 中 提 供 的 视 频 摘 要 系 统 方 案, 是 将 一 段 较 长 的 视 频 中 所 有 运 动 对 象 和 活 动 目 标 进 行 提 取, 并 压 缩 到 很 短 的 一 段 时 间 并 展 现 出 来, 在 特 定 条 件 下,1h 的 视 频 可 以 摘 要 成 20 至 60 秒 ; 可 对 长 视 频 文 件 进 行 摘 要 处 理, 处 理 时 间 仅 为 原 视 频 时 间 的 10% 至 25%; 可 灵 活 设 置 摘 要 视 频 的 播 放 速 度, 活 动 对 象 的 展 现 密 度, 以 及 在 原 视 频 中 去 除 干 扰 的 视 频 区 域 二 主 要 生 产 或 服 务 流 程 及 方 式 ( 一 )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图 截 至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的 组 织 结 构 图 如 下 :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总 经 理 销 售 与 服 务 部 研 发 部 销 售 部 服 务 部 方 案 部 市 场 部 软 件 部 硬 件 部 测 试 部 生 产 管 理 部 采 购 部 财 务 部 审 计 部 人 事 行 政 部 28

( 二 ) 主 要 生 产 或 服 务 流 程 及 方 式 公 司 致 力 于 向 客 户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是 安 全 方 案 的 提 供 商 服 务 商 运 营 商 公 司 主 要 有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以 及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产 品 销 售 两 大 业 务 1 销 售 模 式 目 前, 公 司 销 售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产 品 的 模 式 为 项 目 型 模 式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实 际 需 求 及 方 案, 向 不 同 的 硬 件 供 应 商 采 购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产 品 所 需 的 不 同 配 件 进 行 委 外 组 装, 配 合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产 品 软 件, 形 成 一 整 套 方 案 与 服 务 后 销 售 给 客 户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的 销 售 模 式 是 根 据 不 同 客 户 的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前 期 的 现 场 勘 查, 定 制 出 客 户 需 求 的 安 全 方 案, 并 提 供 网 络 系 统 集 成 设 计 安 装 技 术 指 导 及 售 后 服 务 2 采 购 流 程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项 目 所 需 产 品 较 多 且 复 杂, 如 服 务 器 主 机 电 源 硬 盘 风 机 盒 定 制 二 维 码 标 签 等 公 司 依 据 所 出 具 设 计 方 案 向 供 应 商 统 一 采 购, 最 终 集 成 项 目 所 需 的 全 部 产 品 公 司 拥 有 许 多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产 品 的 设 计 图 纸, 公 司 根 据 不 同 项 目 及 所 需 成 品 清 单, 向 不 同 的 元 器 件 供 应 商 进 行 采 购, 按 照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图 纸 委 外 生 产 组 装, 最 终 形 成 项 目 所 需 成 品 3 委 外 生 产 组 装 流 程 公 司 拥 有 众 多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产 品 的 设 计 图 纸, 根 据 客 户 不 同 的 需 求, 形 成 相 应 的 方 案, 并 根 据 方 案 所 需 产 品 出 具 采 购 清 单 为 了 保 障 公 司 产 品 设 计 图 纸 的 保 密 性, 公 司 向 不 同 的 供 应 商 采 购 不 同 的 元 器 件, 再 严 格 的 按 照 公 司 产 品 设 计 图 纸 委 外 生 产 组 装 29

三 商 业 模 式 公 司 依 托 于 自 主 研 发 的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完 整 的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面 向 个 人 家 庭 社 区 企 业 城 市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安 全 解 决 方 案 在 自 主 研 发 方 面, 公 司 不 断 研 发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开 发 出 先 进 的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产 品 在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方 面, 公 司 根 据 不 同 客 户 的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前 期 的 现 场 勘 查, 定 制 出 客 户 需 求 的 安 全 方 案, 并 提 供 网 络 系 统 集 成 设 计 安 装 技 术 指 导 及 售 后 服 务 公 司 采 取 以 直 销 的 模 式 开 展 业 务 公 司 项 目 组 人 员 通 过 前 期 接 触 客 户 现 场 勘 查 等 方 式, 为 客 户 量 身 打 造 最 好 的 安 全 方 案 确 定 合 作 意 向 后, 公 司 通 过 各 大 客 户 一 系 列 的 供 应 商 认 证 程 序 后, 确 定 为 其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然 后 与 各 大 客 户 通 过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的 方 式 与 公 司 建 立 正 式 合 作 关 系 现 阶 段,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是 需 要 安 全 产 品 及 方 案 的 公 司 或 政 府 部 门, 如 广 州 唯 品 会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公 安 局 刑 事 警 察 支 队 和 深 圳 天 威 视 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公 司 与 客 户 建 立 正 式 合 作 关 系, 在 公 司 获 得 客 户 所 需 项 目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合 同 后, 量 身 制 定 出 不 同 客 户 所 需 的 安 全 方 案 或 相 应 的 安 全 产 品, 在 满 足 客 户 的 要 求 下,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保 质 保 量 地 提 供 生 物 识 别 技 术 产 品 或 完 整 的 安 全 方 案 设 计 与 服 务 通 过 做 大 做 强 核 心 业 务, 提 升 自 主 研 发 技 术, 与 大 客 户 保 持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获 得 了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盈 利 能 力 持 续 提 升 2013 年 度 至 2015 年 4 月 期 间, 公 司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6,449.53 万 元 18,984.41 万 元 和 10,592.78 万 元,2014 年 收 入 增 长 率 达 到 194.35%,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18.27% 14.52% 和 13.96% 四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关 键 资 源 要 素 ( 一 ) 产 品 或 服 务 所 使 用 的 主 要 技 术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来 源 于 公 司 研 发 团 队 的 自 主 创 新 及 行 业 经 验 积 累 技 术 名 称 光 学 无 畸 变 指 纹 图 像 采 集 技 技 术 特 点 与 先 进 性 市 面 上 许 多 光 学 指 纹 采 集 仪 的 光 学 畸 变 高 达 7%, 公 司 设 计 研 发 的 无 畸 变 光 学 指 纹 采 集 系 统 是 基 于 无 畸 变 和 1% 之 间, 无 畸 变 的 设 计 完 全 可 以 应 用 于 居 民 身 份 证 证 采 集 系 统 的 指 纹 采 集 环 节, 从 而 保 证 指 纹 图 像 采 集 的 正 确 取 得 方 式 自 主 研 发 30

技 术 名 称 术 性, 可 靠 性 和 易 用 性 技 术 特 点 与 先 进 性 取 得 方 式 高 分 辨 率 高 速 指 纹 图 像 采 集 的 技 术 活 体 指 纹 识 别 的 技 术 公 司 设 计 研 发 高 分 辨 率, 高 速 的 指 纹 采 集 系 统, 市 面 上 很 多 指 纹 采 集 设 备 的 分 辨 率 只 有 300DPI, 对 那 些 指 纹 纹 路 过 细 过 浅, 油 污 较 重 脱 皮 皱 皮 过 干 过 湿 等 指 纹 图 像 分 辨 困 难, 直 接 影 响 的 后 续 指 纹 图 像 比 对 识 别 公 司 的 图 像 采 集 分 辨 率 已 经 到 达 500DPI, 图 像 大 小 为 256*360pix, 在 8.3*13MM 的 成 像 范 围 内 能 够 呈 现 清 晰 的 图 像, 高 出 门 禁 考 勤 等 产 品 的 民 用 采 集 水 平 在 保 证 图 像 数 据 量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产 品 采 集 速 度 每 秒 可 到 16 帧, 高 于 业 界 10 帧 /S 以 内 的 水 平, 更 好 的 防 止 指 纹 图 像 在 采 集 过 程 中, 指 纹 图 像 拖 影 的 产 生, 提 高 的 图 像 采 集 的 质 量 公 司 在 指 纹 活 体 识 别 防 止 假 手 指 设 计 这 一 领 域 已 经 取 得 的 实 质 性 的 进 展, 业 界 许 多 光 学 指 纹 采 集 技 术, 都 是 通 过 光 学 CMOS 成 像 的 方 式 来 进 行, 这 种 照 相 的 方 式 要 实 现 活 体 识 别 可 能 性 几 乎 为 零, 而 公 司 采 用 了 光 学 镜 片 上 的 特 殊 处 理 技 术, 结 合 滤 波 算 法 技 术, 解 决 了 光 学 活 体 识 别, 防 止 假 手 指 的 技 术 难 题, 填 补 了 业 界 在 这 一 块 的 技 术 空 白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指 纹 识 别 算 法 独 特 指 纹 加 密 技 术 公 司 对 指 纹 识 别 算 法 进 行 了 升 级 改 造, 利 用 的 三 角 剖 分 技 术 模 板 分 类 模 糊 查 找 低 质 量 大 形 变 处 理 等 手 段 的 综 合 应 用, 有 效 的 解 决 指 纹 算 法 的 代 码 量 问 题 目 前 的 代 码 从 原 来 的 1MByte 缩 减 到 现 在 的 300KByte, 指 纹 认 假 率 为 0.001%, 拒 真 率 为 0.1%, 高 出 业 界 同 等 算 法 水 平 公 司 通 过 指 纹 识 别 系 统 来 保 护 硬 盘 数 据 加 密 密 钥 (HDEK), 包 括 设 备 初 始 化 步 骤 和 指 纹 解 锁 设 备 加 密 分 区 步 骤, 采 用 芯 片 加 密 的 方 式 对 硬 盘 的 加 密 分 区 实 现 了 全 盘 AES 加 密, 并 通 过 二 次 加 密 的 方 式 保 护 加 密 密 钥 独 立 于 PC 的 指 纹 采 集 比 对 片 上 系 统 通 过 指 纹 验 证 来 保 护 用 于 二 次 加 密 的 密 钥, 这 些 技 术 彻 底 保 证 了 硬 盘 加 密 区 数 据 的 安 全, 保 证 了 数 据 存 储 和 数 据 传 输 的 安 全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 二 ) 研 发 情 况 1 研 发 部 门 设 置 及 人 员 情 况 公 司 专 门 设 有 研 发 部, 其 中 包 括 了 软 件 部 硬 件 部 测 试 部 生 产 管 理 部, 各 部 门 的 技 术 人 员 分 别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的 研 发 技 术 工 艺 的 提 高 及 产 品 的 检 验 公 司 研 发 部 及 生 产 管 理 部 共 12 人, 其 中 研 发 人 员 共 8 人, 主 要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是 张 31

美 云 张 美 云,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之 四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关 键 资 源 要 素 之 ( 八 ) 员 工 情 况 2 研 发 投 入 为 了 提 升 公 司 的 竞 争 力 和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一 直 致 力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促 进 技 术 创 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及 占 当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研 发 费 用 总 额 ( 元 ) 2,150,568.79 4,705,636.14 3,779,504.09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元 ) 105,927,776.09 189,834,665.75 63,914,589.52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2.03% 2.48% 5.91% ( 三 )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 专 利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11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类 型 名 称 专 利 号 取 得 方 式 申 请 日 使 用 期 限 或 保 护 期 1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二 代 身 份 证 指 纹 核 验 设 备 ZL2014200 03727.0 原 始 取 得 2014-01-02 2014.9.17-2024.9.17 2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无 线 数 据 卡 ZL2009202 04216.4 原 始 取 得 2009-08-21 2010.5.26-2020.5.26 利 用 指 纹 判 定 3 实 用 新 型 实 现 身 份 认 证 的 USBKEY 加 密 ZL2008202 35055.0 原 始 取 得 2008-12-17 2009.11.18-2019.11.18 设 备 4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双 接 口 按 压 式 指 纹 仪 ZL2009201 30090.0 原 始 取 得 2009-02-20 2009.11.25-2019.11.25 5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双 接 口 擦 刮 式 指 纹 仪 ZL2009201 30088.3 原 始 取 得 2009-02-20 2009.2.20-2019.2.20 6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半 导 体 指 纹 采 集 仪 ZL2012203 54027.7 原 始 取 得 2012-07-20 2013.1.30-2023.1.30 7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一 体 化 指 纹 采 集 仪 ZL2012203 54020.5 原 始 取 得 2012-07-20 2013.1.30-2023.1.30 32

8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安 全 移 动 硬 盘 ZL2009201 34688.7 原 始 取 得 2009-08-11 2010.10.06-2020.10.06 9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指 纹 锁 ZL2010201 37562.8 原 始 取 得 2010-03-19 2010.11.17-2020.11.17 10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指 纹 采 集 器 ZL2011204 37046.1 原 始 取 得 2011-11-08 2012.7.11-2022.7.11 11 实 用 新 型 一 种 低 功 耗 的 指 纹 锁 ZL2010201 37573.6 原 始 取 得 2010-03-19 2010.10.27-2020.10.26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2 项 发 明 专 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类 型 名 称 专 利 号 取 得 方 式 申 请 日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有 效 期 限 1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基 于 三 角 剖 分 与 LOD 技 术 的 指 纹 识 别 方 法 ( 注 1) ZL200910105 969.4 继 受 取 得 ( 注 2) 2009.0 3.11 实 际 使 用 2012.3.2 1-2032.3.2 1 一 种 移 动 硬 2011.5.2 2 发 明 专 利 盘 的 安 全 控 制 方 法 及 安 ZL200910109 577.5 继 受 取 得 ( 注 3) 2009.0 8.11 实 际 使 用 5-2031.5.2 全 移 动 硬 盘 5 注 1:2014 年 6 月 19 日, 公 司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布 吉 分 ( 支 ) 行 ( 简 称 交 银 布 分 ) 签 订 编 号 为 交 银 深 布 借 201407 借 款 合 同, 公 司 向 交 银 布 分 借 入 人 民 币 500.00 万 元 借 款, 借 款 期 限 从 2014 年 07 月 02 日 至 2015 年 07 月 02 日 2014 年 6 月 19 日, 刘 鸣 宇 董 以 珊 与 交 银 布 分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交 银 深 布 借 201407 保 2 号 保 证 合 同, 为 上 述 借 款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 公 司 委 托 深 圳 市 力 合 智 通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力 合 智 通 ) 为 上 述 借 款 提 供 担 保, 担 保 费 总 额 20 万 元 ;2014 年 6 月 23 日, 刘 鸣 宇 以 一 种 基 于 三 角 剖 分 与 LOD 技 术 的 指 纹 识 别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为 力 合 智 通 提 供 质 押 反 担 保 质 押 权 人 力 合 智 通 同 意 确 认 并 同 意 刘 鸣 宇 将 上 述 专 利 转 让 于 奔 凯 有 限 注 2 注 3 一 种 基 于 三 角 剖 分 与 LOD 技 术 的 指 纹 识 别 方 法 ( 专 利 号 : ZL200910105969.4) 一 种 移 动 硬 盘 的 安 全 控 制 方 法 及 安 全 移 动 硬 盘 ( 专 利 号 : ZL200910109577.5) 由 原 专 利 权 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鸣 宇 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 提 出 著 录 项 目 变 更 请 求,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 审 查 同 意 变 更 上 述 专 利 权 转 让 为 无 偿 转 让 33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9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类 型 名 称 专 利 号 取 得 方 式 申 请 日 使 用 期 限 或 保 护 期 1 外 观 设 计 连 接 线 ZL2014300 00244.0 原 始 取 得 2014.01.02 2014.7.2-2024.7.2 2 外 观 设 计 身 份 证 指 纹 阅 读 一 体 机 ZL2013305 43371.0 原 始 取 得 2013.11.14 2014.4.16-2024.4.16 3 外 观 设 计 刮 擦 式 指 纹 采 集 仪 ZL2012305 78141.3 原 始 取 得 2012.11.26 2013.5.1-2023.5.1 4 外 观 设 计 光 学 指 纹 采 集 仪 ZL2012305 78142.8 原 始 取 得 2012.11.26 2013.5.15-2023.5.15 5 外 观 设 计 面 积 式 指 纹 采 集 仪 ZL2012305 78145.1 原 始 取 得 2014.01.02 2013.7.31-2023.7.31 6 外 观 设 计 透 明 保 险 柜 ZL2011304 06772.2 原 始 取 得 2011.11.08 2012.5.2-2022.5.2 7 外 观 设 计 指 纹 U 盘 ZL200830 101919.5 继 受 取 得 ( 注 ) 2008.02.01 2010.4.7-2020.4.7 8 外 观 设 计 指 纹 采 集 仪 ZL20133054 3366.X 原 始 取 得 2013.11.14 2014.5.28-2024.5.28 9 外 观 设 计 指 纹 移 动 存 储 设 备 ZL2009301 66357.7 原 始 取 得 2009.06.05 2010.2.24-2020.2.23 注 : 指 纹 U 盘 ( 专 利 号 :ZL200830101919.5) 由 原 专 利 权 人 公 司 关 联 方 奔 凯 科 技 于 2015 年 4 月 7 日 提 出 著 录 项 目 变 更 请 求,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 审 查 同 意 变 更 上 述 专 利 权 转 让 为 无 偿 转 让 2 软 件 著 作 权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14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登 记 号 取 得 方 式 首 次 发 表 日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有 效 期 限 1 奔 凯 指 纹 数 据 卡 识 别 软 件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0257179 号 原 始 取 得 2010.06.1 8 实 际 使 用 2010.12.15 (50 年 有 效 期 ) 2 奔 凯 指 纹 刮 擦 器 识 别 软 件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0267565 号 原 始 取 得 2010.10.2 2 实 际 使 用 2011.1.26 (50 年 有 效 期 ) 3 基 于 云 计 算 的 虚 拟 桌 面 系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0432816 号 原 始 取 得 2011.06.1 0 实 际 使 用 2012.7.18 (50 年 有 效 期 ) 34

序 号 名 称 登 记 号 取 得 方 式 首 次 发 表 日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有 效 期 限 4 Bio-Trust 统 一 指 纹 认 证 平 台 子 系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0472557 号 原 始 取 得 2012.07.1 8 实 际 使 用 2012.11.5 (50 年 有 效 期 ) 5 奔 凯 安 全 组 件 软 件 V3.0 软 著 登 字 第 0474141 号 原 始 取 得 2012.07.2 7 实 际 使 用 2012.11.8 (50 年 有 效 期 ) 6 单 机 版 指 纹 登 陆 软 件 1.0 软 著 登 字 第 0474865 号 原 始 取 得 2012.07.2 7 实 际 使 用 2012.11.9 (50 年 有 效 期 ) 7 奔 凯 指 纹 认 证 系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0475718 号 原 始 取 得 2012.07.2 8 实 际 使 用 2012.11.10 (50 年 有 效 期 ) 8 奔 凯 Bio-Trust 门 禁 / 考 勤 系 统 软 件 V2.0 软 著 登 字 第 0141250 号 原 始 取 得 2009.04.2 1 实 际 使 用 2009.4.8 (50 年 有 效 期 ) 9 Bio-Trust 指 纹 登 陆 认 证 系 统 软 件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130512 号 原 始 取 得 2008.08.1 1 实 际 使 用 2009.1.20 (50 年 有 效 期 ) 10 Bio-Trust 个 人 信 息 安 全 系 统 软 件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130513 号 原 始 取 得 2008.04.2 5 实 际 使 用 2009.1.20 (50 年 有 效 期 ) 11 Bio-Trust 单 点 登 陆 系 统 软 件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130514 号 原 始 取 得 2008.09.1 0 实 际 使 用 2009.1.20 (50 年 有 效 期 ) 12 奔 凯 Bio-Trust 指 纹 识 别 系 统 软 件 软 著 登 字 第 0141251 号 原 始 取 得 2009.04.0 1 实 际 使 用 2009.4.8 (50 年 有 效 期 ) 13 Bio-Trust 统 一 指 纹 身 份 认 证 平 台 软 件 软 著 登 字 第 128596 号 受 让 取 得 2008.08.1 1 实 际 使 用 2009.1.13 (50 年 有 效 期 ) 14 Bio-Trust 考 勤 系 统 软 件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129246 号 受 让 取 得 2008.08.1 1 实 际 使 用 2009.1.14 (50 年 有 效 期 ) 截 至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的 10 项 软 件 产 品 登 记 证 书,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发 证 日 期 有 效 期 1 奔 凯 Bio-Trust 统 一 指 纹 认 证 平 台 子 系 统 软 件 V1.0 深 DGY-2012-3221 2012.12.28 5 年 2 奔 凯 指 纹 认 证 系 统 软 件 V1.0 深 DGY-2012-3220 2012.12.28 5 年 35

3 奔 凯 安 全 组 件 软 件 V3.0 深 DGY-2012-3219 2012.12.28 5 年 4 奔 凯 单 机 版 指 纹 登 录 软 件 V1.0 深 DGY-2012-3218 2012.12.28 5 年 5 奔 凯 基 于 云 计 算 的 虚 拟 桌 面 系 统 软 件 V1.0 深 DGY-2012-2094 2012.9.28 5 年 6 奔 凯 指 纹 数 据 卡 识 别 软 件 V1.0 深 DGY-2010-1282 2010.8.30 5 年 7 奔 凯 Bio-Trust 指 纹 识 别 系 统 软 件 V2.0 深 DGY-2009-0556 2014.4.29 5 年 8 奔 凯 Bio-Trust 门 禁 / 考 勤 软 件 V2.0 深 DGY-2009-0555 2014.4.29 5 年 9 奔 凯 Bio-Trust 指 纹 登 录 认 证 系 统 软 件 V1.0 深 DGY-2009-0033 2014.4.29 5 年 10 奔 凯 指 纹 刮 擦 器 识 别 软 件 V1.0 深 DGY-2011-0269 2011.3.31 5 年 3 商 标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8 项 商 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商 标 图 样 核 定 类 别 注 册 号 取 得 方 式 有 效 期 限 1 核 定 服 务 项 目 第 42 类 商 标 注 册 证 第 7089463 号 原 始 取 得 2010.11.7-2020.11.6 2 核 定 服 务 项 目 第 42 类 商 标 注 册 证 第 7089460 号 原 始 取 得 2011.2.21-2021.2.20 3 核 定 服 务 项 目 第 9 类 商 标 注 册 证 第 7089462 号 原 始 取 得 2010.11.21-2020.11.20 4 核 定 服 务 项 目 第 42 类 商 标 注 册 证 第 7199158 号 原 始 取 得 2010.11.21-2020.11.20 5 核 定 服 务 项 目 第 9 类 商 标 注 册 证 第 7199157 号 原 始 取 得 2010.10.28-2020.20.27 6 核 定 服 务 项 目 第 42 类 商 标 注 册 证 第 7089459 号 原 始 取 得 2010.11.7-2020.11.6 7 核 定 服 务 项 目 第 9 类 商 标 注 册 证 第 7089461 号 原 始 取 得 2010.10.14-2020.10.13 8 核 定 服 务 项 目 第 42 类 商 标 注 册 证 第 7089464 号 原 始 取 得 2010.11.7-2020.11.6 此 外, 奔 凯 安 全 系 注 册 号 为 6390961 5646441 和 6390960 的 注 册 商 标 所 有 权 人, 上 述 商 标 的 基 本 信 息 如 下 :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