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岗 位 聘 用 考 核 暂 行 办 法 (2014 年 3 月 17 日 第 6 稿 ) 聘 期 考 核 是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与 管 理 的 重 要 环 节, 考 核 结 果 是 续 聘 缓 聘 解 聘 调 整 岗 位 的 依 据, 也 是 新 一 轮 岗 位 聘 用 的 基 础 为 了 进 一 步 规 范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教 职 工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工 作, 逐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行 之 有 效 的 竞 争 激 励 机 制, 促 进 学 院 教 学 科 研 及 管 理 服 务 水 平 的 提 高, 结 合 学 院 工 作 实 际, 特 制 定 本 暂 行 办 法 一 考 核 目 的 与 原 则 1. 考 核 结 果 与 教 职 工 年 度 考 核 下 一 轮 聘 用 职 称 初 评 推 荐 相 结 合, 体 现 奖 勤 罚 懒 择 优 聘 用 优 胜 劣 汰 但 暂 不 与 津 贴 分 配 挂 钩 2. 定 性 与 定 量 相 结 合, 全 面 考 核 岗 位 职 责 履 行 情 况 ( 业 务 知 识 水 平 科 研 能 力 教 学 工 作 实 绩 政 治 思 想 表 现 职 业 道 德 组 织 纪 律 团 结 协 作 精 神 和 创 新 意 识 等 ), 综 合 评 价 岗 位 绩 效 3. 年 度 考 核 与 聘 期 考 核 相 结 合, 各 有 侧 重 ( 年 度 考 核 是 对 教 师 聘 期 内 每 年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情 况 的 评 价,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聘 期 考 核 依 据 ; 聘 期 考 核 是 对 教 师 一 个 完 整 聘 期 内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情 况 的 全 面 评 价 ) 4. 全 面 要 求 与 尊 重 个 性 相 结 合, 鼓 励 教 师 发 挥 优 势, 创 新 创 优, 取 得 突 出 成 果 二 考 核 范 围 凡 受 聘 我 院 的 二 级 教 授 及 以 下 的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教 师 和 其 它 岗 位 教 师 均 按 本 办 法 进 行 聘 期 考 核 我 院 将 各 类 人 员 划 分 为 三 种 岗 位 : 1. 专 任 教 师 ( 又 分 为 高 级 职 称 中 级 职 称 初 级 职 称 三 个 类 别 ); 2. 承 担 教 学 任 务 的 坐 班 人 员 ; 3. 不 承 担 教 学 任 务 的 坐 班 人 员 各 岗 位 人 员 按 类 别 计 算 各 类 别 的 平 均 工 作 量, 分 别 进 行 排 序 三 考 核 程 序 1. 填 写 考 核 信 息 表 : 个 人 填 写 积 分 考 核 表, 提 供 采 信 依 据 2. 审 核 :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对 教 师 填 写 的 所 完 成 的 教 学 学 生 指 导 科 研 论 文 等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审 核
3. 群 众 评 议 : 对 定 性 考 核 部 分 如 工 作 表 现 及 工 作 能 力 评 价 等 可 采 用 群 众 集 体 无 记 名 投 票 评 价, 也 可 采 用 座 谈 会 评 议 会 个 别 谈 话 问 卷 调 查 等 方 式, 充 分 听 取 其 他 教 师 和 学 生 意 见 进 行 评 定 4. 工 作 小 组 评 议 : 计 信 学 院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 成 员 包 括 学 院 领 导 中 层 负 责 人 教 师 代 表 ) 对 参 加 考 核 人 员 进 行 评 议, 对 其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及 工 作 绩 效 进 行 认 定, 初 步 确 定 考 核 结 果, 写 出 具 体 评 语, 并 针 对 出 现 的 问 题 如 何 改 进 提 出 建 议 和 要 求, 为 教 师 的 专 业 发 展 提 供 全 面 有 效 的 指 导 和 服 务, 帮 助 教 师 扬 长 避 短, 使 学 院 的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朝 着 既 定 目 标 发 展 5. 反 馈 : 将 考 核 结 果 反 馈 给 考 核 对 象, 促 使 其 进 一 步 明 确 目 标 改 进 工 作 提 高 水 平 6. 公 示 : 在 本 单 位 范 围 内 公 示 教 师 个 人 业 绩 和 初 步 考 核 结 果 四 考 核 等 次 的 确 定 考 核 分 为 年 度 考 核 和 聘 期 考 核, 年 度 考 核 在 聘 期 的 每 一 年 末 进 行, 聘 期 考 核 在 聘 期 结 束 时 进 行 考 核 结 果 分 为 四 等 次 : 优 秀 合 格 基 本 合 格 不 合 格 一 般 情 况 下, 教 职 工 的 考 核 结 果 为 合 格, 其 它 等 次 的 确 定 按 以 下 规 定 执 行 ( 一 ) 年 度 考 核 等 次 的 确 定 1. 优 秀 等 次 的 必 要 条 件 (1) 年 度 积 分 在 同 岗 位 人 员 积 分 排 名 前 25% 的 有 资 格 参 加 年 度 考 核 优 秀 的 评 选 ; 聘 期 内 获 得 过 年 度 考 核 优 秀 的 有 资 格 参 加 聘 期 考 核 优 秀 的 评 选 (2) 年 均 总 积 分 达 到 同 岗 位 人 员 平 均 积 分, 且 聘 期 内 有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中 任 一 项 者 聘 期 内 获 得 云 南 省 有 突 出 贡 献 中 青 年 专 家 享 受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专 家 云 南 省 教 学 名 师 及 以 上 荣 誉 称 号 的 人 员 聘 期 内 当 选 为 云 南 省 创 新 团 队 第 一 负 责 人 的 人 员 聘 期 内 获 得 省 部 级 以 上 纵 向 科 研 项 目 教 研 项 目 质 量 工 程 项 目 主 持 人 的 人 员 聘 期 内 在 Science Nature 上 发 表 论 文 (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为 第 一 单 位, 本 人 为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 发 表 被 SCI 收 录 他 引 次 数 多 或 影 响 因 子
高 的 学 术 论 文 者 (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为 第 一 单 位, 本 人 为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且 非 学 位 论 文 ) 等 人 员 聘 期 内 获 得 国 家 级 科 技 三 大 奖 ( 有 效 排 名 ) 省 部 级 科 技 奖 ( 有 效 排 名 ) 国 家 教 学 成 果 奖 ( 有 效 排 名 ) 云 南 省 教 学 成 果 奖 ( 有 效 排 名 ) 等 人 员 获 校 优 秀 教 师 或 校 教 学 比 赛 一 等 奖 的 人 员 其 它 经 计 信 学 院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认 定 该 年 度 或 聘 期 对 学 校 学 院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人 员 (3) 优 秀 等 次 的 确 定 : 对 所 有 符 合 优 秀 条 件 的 人 员 进 行 全 院 教 职 工 民 主 投 票, 根 据 票 数 确 定 年 度 考 核 优 秀 人 员 2. 基 本 合 格 等 次 的 确 定 无 非 常 特 殊 的 原 因 ( 需 经 本 人 提 出 申 请, 院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认 定 ), 各 类 人 员 年 度 工 作 量 积 分 低 于 该 岗 位 该 类 别 平 均 积 分 的 70% 或 教 学 工 作 量 低 于 教 学 平 均 工 作 量 50% 者, 该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为 基 本 合 格 3. 不 合 格 等 次 的 确 定 年 度 内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经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讨 论 认 定 该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为 不 合 格 : (1) 各 类 人 员 不 能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年 度 工 作 量 积 分 低 于 该 类 岗 位 平 均 积 分 50% 或 教 学 工 作 量 低 于 教 学 平 均 工 作 量 30% (2) 有 严 重 违 反 师 德 行 为 并 经 有 关 部 门 认 定 的 (3)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参 加 聘 期 ( 年 度 ) 考 核 者, 该 聘 期 ( 当 年 度 ) 考 核 为 不 合 格 等 次 (4) 擅 自 离 岗 ( 含 旷 工 ) 连 续 7 天 及 以 上 或 一 年 内 累 计 超 过 15 天, 且 无 正 当 理 由 者 (5) 无 故 不 参 加 学 校 和 学 院 组 织 的 政 治 学 习 和 各 项 集 体 活 动 公 益 劳 动, 全 年 累 计 达 三 分 之 二 及 以 上 者 (6) 弄 虚 作 假 谎 报 成 果 或 剽 窃 他 人 学 术 成 果 者, 在 考 核 聘 任 职 务 晋 升 或 其 他 工 作 中 向 单 位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者 (7) 违 反 学 校 有 关 规 定, 损 害 学 校 利 益 和 声 誉,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直 接 责 任 人 (8) 在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或 教 学 科 研 管 理 工 作 中, 出 现 重 大 事 故 或 管 理 事
故 责 任 人 ( 二 ) 聘 期 考 核 等 次 的 确 定 聘 期 内 获 得 一 次 及 以 上 年 度 考 核 优 秀 的, 可 以 参 加 聘 期 考 核 优 秀 的 评 选, 由 全 院 教 职 工 民 主 投 票, 根 据 票 数 确 定 聘 期 考 核 优 秀 人 员 聘 期 内 有 两 次 或 两 次 以 上 年 度 考 核 为 基 本 合 格 ( 或 一 次 基 本 合 格 一 次 不 合 格 ) 者, 聘 期 考 核 为 基 本 合 格 有 一 次 年 度 考 核 为 基 本 合 格 的, 其 聘 期 考 核 等 次 可 为 基 本 合 格 或 合 格, 由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讨 论 决 定 聘 期 内 有 两 次 或 两 次 以 上 年 度 考 核 为 不 合 格 者, 聘 期 考 核 为 不 合 格 有 一 次 年 度 考 核 为 不 合 格 的, 其 聘 期 考 核 等 次 可 为 不 合 格 或 基 本 合 格, 由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讨 论 决 定 ( 三 ) 特 殊 情 况 处 理 由 学 院 学 校 派 出 进 行 脱 产 学 习 进 修 支 教 国 外 访 学 等 在 该 年 度 达 三 个 月 及 以 上 者, 该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为 合 格 女 职 工 产 假 在 该 年 度 达 三 个 月 及 以 上 者, 该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为 合 格 一 年 内 即 将 退 休 的 教 职 工, 如 因 身 体 等 原 因 提 出 申 请, 可 以 放 宽 考 核 标 准, 经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讨 论 决 定, 该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可 以 为 合 格 五 考 核 结 果 的 应 用 近 五 年 的 年 度 考 核 和 聘 期 考 核 结 果 在 教 职 工 职 称 评 定 时 使 用 在 学 校 职 称 评 定 指 标 有 限 的 情 况 下, 考 核 结 果 将 作 为 推 荐 参 加 上 一 级 评 委 会 排 序 的 重 要 指 标 1. 聘 期 考 核 结 果 为 优 秀 者 下 一 次 聘 任 时 优 先 聘 用, 并 在 该 教 职 工 职 称 评 定 的 学 院 初 评 委 意 见 中 予 以 优 先 推 荐 2. 五 年 内 年 度 考 核 为 基 本 合 格 或 不 合 格 者, 在 该 教 职 工 职 称 评 定 的 学 院 初 评 委 意 见 中 如 实 填 写 其 考 核 结 果 ; 3. 上 次 聘 期 考 核 结 果 为 基 本 合 格 者, 下 一 次 聘 任 时 考 虑 降 一 档 聘 任, 由 经 计 信 学 院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讨 论 决 定 ; 5. 上 次 聘 期 考 核 结 果 为 不 合 格 者 不 得 在 原 岗 位 续 聘, 学 院 岗 位 聘 用 考 核 委 员 会 将 依 据 具 体 情 况 对 其 作 出 调 整 岗 位 或 低 聘 或 解 聘 的 决 定, 低 聘 者 若 在 下 一 聘 期 所 聘 岗 位 上 完 成 了 原 岗 位 规 定 的 岗 位 任 务, 可 在 新 一 轮 聘 任 中 申 请 竞 聘 原 岗 位
附 : 岗 位 考 核 工 作 量 积 分 暂 行 办 法 ( 讨 论 稿 )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所 有 岗 位 人 员 各 岗 位 人 员 按 类 别 计 算 各 类 别 的 平 均 工 作 量, 分 别 进 行 排 序 一 教 学 1. 课 堂 教 学 课 堂 教 学 指 教 学 当 年 度 内 完 成 的 本 科 ( 包 括 必 修 选 修 公 选 ) 及 研 究 生 ( 包 括 全 日 制 和 在 职 学 生 ) 课 堂 授 课 ( 课 堂 教 学 实 习 实 验 课 ) 时 数, 按 计 划 学 时 计 算, 不 乘 人 数 系 数,1 学 时 积 1 分 行 政 坐 班 人 员 兼 任 以 上 教 学 任 务 的, 教 学 积 分 按 以 上 算 法 乘 0.5 计 算 2. 考 试 工 作 量 考 试 工 作 量 指 由 学 校 和 学 院 安 排 的 本 科 研 究 生 课 程 考 试 ( 含 统 考 随 堂 考 大 学 计 算 机 基 础 机 考 等 ) 全 国 计 算 机 等 级 考 试 监 考 英 语 四 六 级 监 考 等 的 监 考 集 中 考 试 和 分 散 考 试 的 主 考 ( 随 堂 考 试 主 考 不 计 算 考 试 工 作 量 ) 巡 考 和 考 务 人 员 的 工 作 量 原 则 上 按 考 试 时 间 1 小 时 积 1 分 目 前,10 周 统 考 期 中 随 堂 考 20 周 统 考 期 末 随 堂 考 每 场 考 试 计 2 学 时, 大 基 统 考 每 场 考 试 计 1 学 时, 计 算 机 等 考 每 场 考 试 计 2.5 学 时,CET 考 每 场 计 4 学 时 若 考 试 时 长 有 变 化, 再 按 新 时 长 计 算 二 学 生 指 导 1. 担 任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导 师 的, 按 研 究 生 处 给 予 的 工 作 量 计 算, 如 一 个 研 究 生 由 多 名 导 师 指 导, 由 主 导 师 分 配 工 作 量,1 学 时 积 1 分 ; 2. 担 任 在 职 硕 士 研 究 生 导 师 的, 指 导 一 个 研 究 生 计 30 学 时,1 学 时 积 1 分 ; 3. 指 导 本 科 生 毕 业 设 计 的 15 分 / 名, 担 任 学 院 答 辩 分 委 员 会 秘 书 的 一 届 计 30 分 4. 指 导 学 生 参 加 国 际 级 国 家 级 省 级 各 类 比 ( 竞 ) 赛 并 获 奖 的 积 分 奖 励 如 下 表 :( 由 学 院 认 定 ), 由 多 名 教 师 共 同 指 导 的, 由 第 一 指 导 教 师 分 配 积 分 奖 励 等 级 国 际 国 家 级 省 级 区 域 级 校 级 一 等 奖 200 120 30 二 等 奖 120 50 15 三 等 奖 80 30 10
其 它 奖 项 50 15 5 同 一 作 品 参 加 各 个 阶 段 的 比 赛 在 各 阶 段 均 获 奖 的, 不 重 复 计 算, 按 最 高 奖 计 算 同 一 作 品 在 多 个 竞 赛 中 获 奖 的, 经 学 院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认 定 后, 第 二 个 奖 项 起 按 四 分 之 一 奖 励 工 作 量 计 算 由 学 院 安 排 指 导 教 师 组 队 参 加 竞 赛 未 获 奖 的, 根 据 工 作 量 大 小 由 分 管 领 导 提 出 减 免 积 分, 提 交 学 院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讨 论 三 教 改 与 专 业 建 设 项 目 教 改 立 项 ( 含 质 量 工 程 项 目 ) 按 国 家 级 省 部 级 厅 局 级 校 级 项 目 分 别 计 250,150,100,50 分 如 为 该 级 别 中 的 重 点 项 目 则 积 分 乘 1.5 计 算, 如 为 重 大 项 目 则 升 一 级 计 算 ( 国 家 级 重 大 项 目 按 原 积 分 乘 2 计 算 ), 如 为 该 级 别 中 的 工 作 量 不 大 的 项 目 ( 如 质 量 工 程 中 的 学 生 项 目, 老 师 为 指 导 教 师 的 ) 则 酌 情 减 分, 由 学 院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讨 论 决 定 如 我 校 为 参 与 单 位 则 按 二 分 之 一 积 分 计 项 目 组 成 员 积 分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负 责 分 配 项 目 积 分 可 一 次 分 配 完, 也 可 按 项 目 年 数 逐 年 分 配,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决 定 四 科 研 项 目 1. 承 担 国 家 重 大 专 项 973 首 席 国 家 自 然 ( 社 会 ) 科 学 基 金 重 大 项 目 1200 分 ; 国 家 自 然 ( 社 会 ) 科 学 基 金 重 点 项 目 973 二 级 课 题 1000 分 ;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其 他 项 目 经 费 在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纵 向 项 目 ( 支 撑 计 划 863 计 划 国 防 创 新 项 目 国 防 预 研 项 目 国 防 基 础 研 究 项 目 )800 分 承 担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600 分 2. 承 担 一 般 省 部 级 纵 向 科 学 基 金 300 分 ( 该 级 别 中 的 青 年 项 目 积 分 乘 1/2 计 算, 重 点 项 目 乘 1.5 重 大 项 目 升 一 级 计 算 ) 3. 承 担 一 般 厅 局 级 纵 向 科 学 基 金 150 分 ( 该 级 别 中 的 青 年 项 目 积 分 乘 1/2 计 算, 重 点 项 目 乘 1.5 重 大 项 目 升 一 级 计 算 ) 4. 承 担 校 级 科 研 项 目 50 分 ( 该 级 别 中 的 重 点 项 目 积 分 乘 2) 5. 经 费 进 入 学 校 的 横 向 项 目 : 经 费 在 2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400 分,100 万 以 上 项 目 200 分,50 万 以 上 项 目 120 分,25 万 以 上 项 目 100 分,10 万 以 上 项 目 50 分, 其 它 计 15 分
以 上 项 目 均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分 配 积 分, 该 积 分 可 以 按 项 目 实 施 年 限 按 年 分 配 积 分, 也 可 一 次 分 配 完,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决 定 五 著 作 教 材 论 文 软 件 著 作 权 专 利 等 1. 著 作 教 材 : 必 须 是 在 聘 期 内 国 内 外 已 公 开 出 版 发 行 的 教 材 每 本 计 分 P=250 K( 其 中 系 数 K 取 值 : 国 家 规 划 1.4, 部 委 规 划 1.2, 学 校 规 划 1.0, 非 规 划 教 材 0.8) 译 著 编 著 每 本 计 分 P=250 著 作 每 本 计 分 P=350 2. 论 文 : 在 Science Nature 上 发 表 的 论 文 每 篇 计 1500 分 ;SCI 每 篇 200 分 ( 影 响 因 子 超 过 1 的 再 乘 影 响 因 子 );EI 源 刊 收 录 论 文 每 篇 120 分, 中 文 核 心 每 篇 100 分,EI 会 议 论 文 每 篇 30 分, 其 它 文 章 每 篇 15 分 3. 软 件 著 作 权 : 每 项 50 分 4. 专 利 : 专 利 性 质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国 家 己 受 理 发 明 专 利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授 权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授 权 每 项 得 分 250 50 50 30 以 上 各 项 必 须 以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名 义 获 得, 否 则 不 予 计 分, 多 人 参 与 的 由 排 名 第 一 的 负 责 分 配 积 分 六 获 奖 类 别 得 分 等 级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其 它 国 家 技 术 发 明 奖 自 然 科 学 奖 科 技 进 步 奖 4000 2500 国 家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 含 课 程 教 材 ) 部 委 省 级 ( 教 学 科 研 ) 2000 ( 特 等 ) 1200 ( 特 等 ) 1300 ( 一 等 ) 500 ( 一 等 ) 800 ( 二 等 ) 250 ( 二 等 ) 市 级 ( 含 厅 级 ) 200 100 50 校 级 100 50 20 10 若 获 得 某 一 级 别 的 荣 誉 称 号, 不 分 获 奖 等 级, 则 按 该 级 别 的 第 二 等 计 算 积 分 以 上 均 由 获 奖 第 一 人 分 配 积 分 若 有 的 奖 项 为 荣 誉 称 号, 不 分 等 级, 则 由 学 院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讨 论 决 定 其 在 该 级 别 中 的 等 级 归 属
七 减 免 工 作 量 在 计 信 学 院 津 贴 分 配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关 于 班 主 任 教 研 室 主 任 工 会 委 员 等 有 减 免 工 作 量 的, 按 津 贴 分 配 办 法 中 的 减 免 学 时 计 算 积 分,1 学 时 积 1 分 八 其 它 1. 参 加 活 动 参 加 学 院 组 织 的 全 院 大 会 教 研 活 动 工 会 活 动 毕 业 论 文 中 期 答 辩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等 的, 按 参 加 次 数 和 每 次 时 长 奖 励 积 分, 原 则 上 1 小 时 奖 1 分 2. 其 它 涉 及 大 型 项 目 申 报 学 科 建 设 专 业 建 设 等 重 大 工 作 任 务 或 学 校 派 出 承 担 一 些 短 期 工 作 ( 如 专 升 本 出 卷 等 ) 时, 考 虑 一 定 工 作 量 减 免, 由 分 管 领 导 提 出 减 免 学 时 (1 学 时 积 1 分 ), 学 院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讨 论 决 定, 报 学 院 党 政 领 导 班 子 批 准 九 行 政 坐 班 人 员 基 本 工 作 量 计 算 方 法 受 聘 在 管 理 岗 位 其 它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工 勤 技 能 岗 位 的 人 员 受 聘 在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的 双 肩 挑 管 理 人 员, 按 岗 位 职 责 要 求 履 行 了 职 责 即 认 为 完 成 了 基 本 工 作 量 ( 基 本 工 作 量 暂 定 为 185 学 时 / 学 期 按 2012-2013-2 学 期 的 专 任 教 师 本 科 研 究 生 教 学 工 作 量 平 均 值 计 算, 以 后 每 年 根 据 前 一 年 的 统 计 动 态 调 整 ) 十 一 加 减 分 1. 民 主 测 评 加 减 分 每 年 度 由 全 院 教 职 工 对 全 体 教 职 工 进 行 民 主 测 评, 测 评 结 果 分 五 个 等 级 : 优 秀 良 好 合 格 基 本 合 格 不 合 格 对 专 任 教 师, 测 评 结 果 为 优 秀 的 加 80 分, 良 好 的 加 50 分, 基 本 合 格 的 减 50 分, 不 合 格 的 减 80 分 对 其 它 坐 班 人 员, 测 评 结 果 为 优 秀 的 加 100 分, 良 好 的 加 50 分, 基 本 合 格 的 减 50 分, 不 合 格 的 减 100 分 2. 其 它 加 分 对 承 担 重 大 临 时 工 作 而 本 积 分 办 法 没 有 相 应 加 分 规 定 的, 由 分 管 领 导 提 出, 学 院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讨 论 决 定 加 分 分 值
3. 教 学 事 故 扣 分 三 级 事 故 二 级 事 故 一 级 事 故 200 400 800 教 学 事 故 的 等 级 认 定 依 据 教 务 处 西 南 林 学 院 教 学 事 故 认 定 及 处 理 办 法 认 定 4. 其 它 扣 分 对 于 没 有 按 期 完 成 学 院 教 研 室 实 验 室 安 排 的 工 作 任 务, 影 响 到 学 院 正 常 工 作 的, 由 任 务 分 配 人 提 出 扣 分 意 见, 学 院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讨 论 决 定, 报 学 院 党 政 领 导 班 子 批 准 对 违 反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教 职 工 考 勤 管 理 办 法 或 不 履 行 职 责 的, 由 分 管 领 导 提 出 扣 分 意 见, 学 院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讨 论 决 定, 报 学 院 党 政 领 导 班 子 批 准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班 主 任 工 作 考 核 办 法 ( 讨 论 稿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班 主 任 工 作, 完 善 班 主 任 工 作 机 制, 加 强 对 班 主 任 的 管 理, 科 学 准 确 地 评 价 我 院 班 主 任 的 工 作 表 现 工 作 能 力 和 工 作 实 绩, 充 分 发 挥 班 主 任 的 作 用, 调 动 班 主 任 工 作 的 积 极 性 主 动 性 和 创 造 性, 根 据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班 主 任 工 作 条 例 精 神, 制 定 本 考 核 办 法 一 考 核 对 象 担 任 班 主 任 期 满 一 学 期 以 上 ( 含 一 学 期 ) 的 班 主 任 二 考 核 原 则 1. 坚 持 通 过 考 核 提 高 工 作 队 伍 积 极 性 的 原 则 ; 2. 坚 持 基 础 工 作 和 创 新 工 作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 3. 坚 持 工 作 过 程 和 工 作 效 果 并 重 的 原 则 4. 坚 持 考 核 与 奖 酬 相 一 致 的 原 则 三 考 核 形 式 班 主 任 考 核 每 学 年 进 行 一 次, 时 间 在 下 一 学 年 开 始 的 第 一 个 月 学 院 成 立 3~5 人 组 成 的 班 主 任 考 核 小 组 ( 成 员 : 学 院 领 导, 团 总 支, 教 研 室 主 任, 教 学 秘 书 ), 负 责 学 院 班 主 任 考 核 工 作 考 核 实 施 评 分 制, 分 别 由 所 带 班 级 学 生 本 班 任 课 教 师 和 学 院 考 核 小 组 进 行 考 核 评 分, 其 中 学 生 评 分 占 40%, 学 院 考 核 小 组 评 分 占 30%, 任 课 教 师 评 分 占 30%, 考 核 得 分 为 三 个 部 分 得 分 之 和, 满 分 100 分 四 考 核 程 序 1. 每 学 期 末 班 主 任 提 交 书 面 总 结 和 班 主 任 手 册 ( 班 主 任 日 志 ); 2. 分 别 由 本 班 学 生 任 课 教 师 院 考 核 小 组 根 据 班 主 任 岗 位 职 责 工 作 总 结 及 各 项 考 核 指 标 统 计 数 据 对 班 主 任 进 行 评 分 3. 院 考 核 小 组 根 据 考 核 结 果, 确 定 班 主 任 考 核 等 级 (A,B,C) 考 核 结 果 报 学 院 党 总 支 备 案, 在 学 院 大 会 上 通 报 4. 学 院 对 优 秀 班 主 任 进 行 表 彰 和 奖 励 五 考 核 内 容 班 主 任 工 作 考 核 分 为 学 生 思 想 教 育 学 风 建 设 素 质 教 育 学 生 日 常 管 理 就 业 教 育 五 个 项 目 各 项 目 内 再 划 分 具 体 考 核 指 标
1. 学 生 思 想 教 育 (1) 了 解 学 生 思 想 状 况, 督 促 政 治 理 论 学 习 情 况 ; (2) 进 行 校 纪 校 规 等 行 为 规 范 教 育 情 况 ; (3) 组 织 本 班 学 生 开 展 社 会 服 务 于 实 践 活 动 情 况 2 学 风 建 设 (1) 学 籍 异 动 比 例 ; (2) 学 生 考 试 违 纪 情 况 ; (3) 课 堂 上 课 情 况 ; (4) 上 课 出 勤 率 3 素 质 教 育 (1) 各 类 文 化 素 质 教 育 活 动 获 奖 情 况 ; (2) 体 育 比 赛 获 奖 情 况 ; (3) 班 级 活 动 展 开 情 况 ; (4) 本 班 级 学 生 参 加 院 级 学 校 活 动 情 况 ; (5) 本 班 级 申 报 各 类 创 新 科 技 项 目 情 况 4 学 生 日 常 管 理 (1) 文 明 卫 生 宿 舍 数 ; (2)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情 况 ; (3) 学 生 违 纪 处 分 情 况 ( 不 含 因 考 试 作 弊 者 ); (4) 处 理 典 型 或 突 发 事 件 的 效 果 和 经 验 ; (5) 按 时 提 交 材 料 情 况 5 就 业 教 育 (1) 组 织 学 生 参 加 招 聘 会 的 情 况 ; (2) 就 业 政 策 宣 讲 ; (3) 对 学 生 就 业 的 帮 扶 ; (4) 班 级 就 业 率 ; (5) 指 导 学 生 制 定 大 学 目 标 规 划 和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帮 助 学 生 调 整 规 划 并 监 督 他 们 实 施 规 划 6. 其 他 事 项 1)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考 核 直 接 定 为 C 等 级
(1) 考 核 得 分 低 于 60 分 者 ; (2) 一 学 期 1/3 以 上 班 主 任 会 议 未 参 加 者 ; (3) 一 学 期 召 开 班 会 少 于 4 次 ( 含 4 次 ) 者 ; (4) 一 学 期 听 本 班 课 少 于 3 次 ( 含 3 次 ) 者 ; (5) 因 教 育 管 理 因 素, 造 成 学 生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问 题 或 考 试 作 弊 等 违 纪 行 为, 情 节 严 重,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者 ; 奖 助 学 金 评 定 不 公, 造 成 学 生 强 烈 不 满, 经 查 属 实 者 2) 积 极 探 索 班 主 任 工 作 的 新 思 路 新 方 法, 发 表 学 生 教 育 管 理 论 文 者 考 虑 适 当 加 分 3) 对 班 级 突 发 事 件 第 一 时 间 处 理 得 当, 并 取 得 良 好 效 果 者 考 虑 加 分 六 考 核 结 果 应 用 1. 学 院 对 考 核 优 秀 的 班 主 任 进 行 表 彰 和 奖 励 ; 2.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班 主 任 的 职 务 聘 任 职 称 晋 升 出 国 申 请 年 度 工 作 考 核 优 秀 评 选 的 重 要 依 据
附 表 一 :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班 主 任 工 作 考 核 表 ( - 学 年 ) 班 主 任 姓 名 所 带 学 生 专 业 指 标 内 容 学 生 思 想 教 育 15 分 学 风 建 设 40 分 素 质 教 育 20 分 学 生 日 常 管 理 15 分 就 业 教 育 10 分 所 属 教 研 室 所 带 学 生 班 级 及 相 应 人 数 考 核 依 据 (1) 了 解 学 生 思 想 状 况, 督 促 政 治 理 论 学 习 情 况 ; (2) 进 行 校 纪 校 规 等 行 为 规 范 教 育 情 况 ; (3) 组 织 本 班 学 生 开 展 社 会 服 务 于 实 践 活 动 情 况 (1) 学 籍 异 动 比 例 ; (2) 学 生 考 试 违 纪 情 况 ; (3) 学 生 上 课 情 况 ; (4) 上 课 出 勤 率 (1) 各 类 文 化 素 质 教 育 活 动 获 奖 情 况 ; (2) 体 育 比 赛 获 奖 情 况 ; (3) 班 级 活 动 展 开 情 况 ; (4) 本 班 级 学 生 参 加 院 级 学 校 活 动 情 况 ; (5) 本 班 级 申 报 各 类 创 新 科 技 项 目 情 况 (1) 文 明 卫 生 宿 舍 比 例 ; (2)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情 况 ; (3) 学 生 违 纪 处 分 情 况 ( 不 含 因 考 试 作 弊 者 ); (4) 处 理 典 型 或 突 发 事 件 的 效 果 和 经 验 ; (5) 按 时 提 交 材 料 情 况 (1) 组 织 学 生 参 加 招 聘 会 的 情 况 ; (2) 就 业 政 策 宣 讲, 创 业 学 生 人 数 ; (3) 对 学 生 就 业 的 帮 扶 ; (4) 班 级 初 次 就 业 率 ; (5) 指 导 学 生 制 定 大 学 目 标 规 划 和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帮 助 学 生 调 整 规 划 并 监 督 他 们 实 施 规 划 学 院 考 核 小 组 评 分 合 计 考 核 小 组 成 员 签 字 学 院 党 总 支 考 核 意 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附 表 二 :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班 主 任 工 作 考 核 学 生 评 分 表 ( 网 上 评 分 ) 被 评 议 班 主 任 评 议 时 间 评 价 项 目 评 价 内 容 学 生 评 分 1. 政 治 素 质 高, 引 导 学 生 进 步 德 15 分 2. 品 德 修 养 好, 言 行 举 止 做 学 生 表 率 3. 大 局 意 识 强, 能 够 妥 善 处 理 各 方 面 关 系 4. 具 有 强 烈 的 责 任 感 和 奉 献 精 神 1. 沟 通 能 力 强, 经 常 开 展 谈 心 活 动 2. 组 织 能 力 强, 能 处 理 好 学 生 事 务 能 25 分 勤 30 分 绩 30 分 3. 洞 察 力 强, 能 及 时 发 现 学 生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4. 解 决 问 题 能 力 强, 能 使 问 题 得 到 妥 善 解 决 5. 创 新 能 力 强, 工 作 有 新 思 路 新 经 验, 能 生 动 活 泼 地 开 展 工 作 1. 工 作 积 极 主 动, 经 常 深 入 学 生 宿 舍 班 级 课 堂, 关 心 学 生 的 学 习 和 生 活, 重 视 学 风 班 风 建 设 2. 工 作 细 致 深 入, 能 及 时 掌 握 学 生 思 想 动 态, 努 力 帮 助 解 决 学 生 在 学 习 和 生 活 中 遇 到 的 实 际 困 难 3. 积 极 指 导 学 生 学 业 就 业 创 业 4. 积 极 指 导 学 生 开 展 班 团 活 动, 关 心 学 生 班 集 体 建 设 5. 坚 守 岗 位, 保 持 通 讯 畅 通, 在 学 生 需 要 时 能 联 系 到 人 1. 学 风 建 设 有 成 效, 学 生 的 学 习 兴 趣 比 较 高 学 习 氛 围 好, 考 风 优 良, 考 试 合 格 率 高 2. 班 级 学 生 的 大 学 目 标 规 划 开 展 得 好 3. 能 够 带 动 班 集 体 进 步 成 长, 各 种 竞 赛 获 奖 多 4. 关 心 学 生 成 长, 学 生 学 习 生 活 中 的 问 题 得 到 妥 善 解 决 和 协 调 合 计
附 表 三 :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班 级 班 风 学 风 考 评 表 ( 任 课 教 师 填 写 ) 班 级 任 课 教 师 学 期 课 程 评 价 项 目 评 价 内 容 (100 分 ) 评 分 1. 学 生 上 课 出 勤 率 2. 学 生 上 课 纪 律 情 况 学 风 班 风 3. 作 业 完 成 情 况 4. 课 程 学 习 情 况 5. 班 主 任 与 任 课 教 师 交 流 情 况 其 他 建 议 与 意 见 - 16 -
西 南 林 业 大 学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实 验 员 工 作 年 度 考 核 暂 行 办 法 ( 讨 论 稿 ) 随 着 我 院 专 业 方 向 的 增 加 学 生 规 模 的 扩 大, 实 验 室 承 担 的 实 验 教 学 任 务 也 日 益 增 多 为 促 进 我 院 实 验 教 学 实 验 室 建 设 和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高 ; 充 分 调 动 和 发 挥 实 验 工 作 人 员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以 更 好 的 服 务 于 理 论 教 学, 结 合 我 院 实 际 情 况, 特 制 订 本 考 核 暂 行 办 法 一 考 核 原 则 与 范 围 考 核 原 则 : 以 客 观 公 正 科 学 的 考 核 为 基 础 ; 定 量 与 定 性 考 核 相 结 合 ; 群 众 评 议 与 考 核 工 作 小 组 审 核 相 结 合 ; 考 核 结 果 能 实 事 求 是 地 反 映 实 验 室 人 员 的 工 作 业 绩, 能 更 好 的 引 导 实 验 室 高 效 率 高 质 量 的 为 教 学 工 作 服 务 考 核 对 象 : 全 院 所 有 的 计 算 机 机 房 专 业 实 验 室 以 现 有 实 验 室 建 制 为 单 位 进 行 年 度 考 评 二 考 核 组 织 和 实 施 学 院 成 立 实 验 室 年 度 工 作 考 核 小 组 该 小 组 负 责 在 每 年 的 1 月 份 组 织 和 实 施 前 一 年 度 的 考 评 工 作 实 验 室 工 作 年 度 考 核 以 现 有 实 验 室 的 建 制 为 单 位 实 验 室 工 作 年 度 考 核 的 组 织 形 式 采 用 实 验 室 自 我 评 价 群 众 评 议 以 及 学 院 考 核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1 各 实 验 室 按 照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实 验 员 年 度 考 核 评 分 表 中 所 列 考 核 内 容 和 评 分 标 准 进 行 自 我 评 价, 并 在 规 定 时 间 上 报 自 评 报 告 ( 书 面 材 料 和 电 子 文 档 各 一 份 ) 2 在 各 实 验 室 上 实 验 课 程 的 教 师, 于 每 学 期 的 期 末 采 用 不 记 名 的 方 式 填 写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实 验 员 考 核 任 课 教 师 评 分 表, 对 实 验 室 工 作 人 员 的 平 时 工 作 进 行 评 议 3 学 院 实 验 室 工 作 考 核 小 组 对 各 实 验 室 的 自 评 报 告 群 众 评 议 结 果 以 及 有 关 资 料 和 数 据 进 行 查 看, 并 按 照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实 验 员 年 度 考 核 评 分 表 上 考 评 的 内 容 逐 条 - 17 -
进 行 评 审 最 终 确 定 每 个 实 验 室 的 考 核 结 果, 给 出 优 秀 (85 分 以 上 ) 称 职 (70 分 -85 分 ) 基 本 合 格 (60 分 -70 分 ) 不 合 格 (60 分 以 下 ) 四 个 等 次 如 有 下 列 情 况 并 造 成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影 响 较 坏, 考 核 结 果 按 其 考 核 等 级 下 降 一 级 (1) 不 顾 全 大 局, 不 服 从 工 作 调 度 ; (2) 由 于 实 验 员 本 人 失 职, 造 成 仪 器 设 备 损 坏 失 火 被 盗 等 实 验 室 事 故, 导 致 较 大 经 济 损 失 ; (3) 不 遵 守 学 校 物 资 管 理 制 度 及 财 经 纪 律,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 (4) 由 于 实 验 员 本 人 失 职, 造 成 实 验 课 误 课 迟 到, 导 致 二 级 及 以 上 教 学 事 故 三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的 内 容 从 实 际 出 发, 按 照 德 才 兼 备 的 原 则, 对 每 个 实 验 室 工 作 人 员 的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工 作 态 度 业 务 能 力 工 作 成 绩 等 多 个 方 面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年 度 考 核 采 用 计 分 制, 满 分 为 100 分 具 体 的 分 值 比 例 参 见 附 表 1: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实 验 员 年 度 考 核 评 分 表 群 众 评 议 采 用 计 分 制, 满 分 为 100 分, 具 体 的 分 值 比 例 参 见 附 表 2: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实 验 员 考 核 任 课 教 师 评 分 表 四 考 核 结 果 的 应 用 该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实 验 人 员 的 职 务 聘 任 职 称 晋 升 优 秀 员 工 评 选 以 及 其 他 各 类 评 奖 评 优 活 动 的 重 要 依 据 对 于 较 好 地 履 行 职 责 并 超 额 完 成 任 务 成 绩 优 秀 的 实 验 人 员, 学 院 给 予 通 报 表 扬 及 适 当 的 奖 励 对 于 平 时 不 能 按 照 本 职 工 作 要 求 完 成 任 务 的 实 验 人 员,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给 予 批 评 教 育 及 惩 罚 - 18 -
附 表 一 :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实 验 员 年 度 考 核 评 分 表 姓 名 职 称 所 属 实 验 室 考 核 年 度 评 价 项 目 考 核 要 点 评 分 实 验 人 员 基 本 素 质 实 验 室 综 合 管 理 德 (20 分 ) 能 (20 分 ) 实 验 室 日 常 管 理 (25 分 ) 环 境 与 安 全 管 理 (15 分 ) 资 产 与 设 备 管 理 (10 分 ) 政 治 思 想 好, 有 较 强 事 业 心 和 责 任 感, 爱 岗 敬 业, 服 务 育 人 团 结 协 作, 关 心 集 体, 服 从 安 排, 工 作 积 极 主 动 能 独 立 完 成 实 验 前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能 熟 练 掌 握 实 验 室 常 规 仪 器 设 备 的 安 装 调 试 和 使 用 等 技 术 能 认 真 填 报 实 验 室 统 计 数 据, 档 案 材 料 的 收 集 整 理 归 档 等 工 作 科 学 规 范 能 严 格 遵 守 学 校 的 作 息 制 度, 不 迟 到, 不 早 退, 不 脱 岗 仪 器 出 现 故 障 能 及 时 进 行 维 修 维 护 和 保 修 能 及 时 认 真 地 填 写 仪 器 设 备 的 使 用 记 录 和 维 修 记 录 各 种 实 验 原 始 资 料 及 时 整 理 归 档 实 验 室 的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上 墙, 张 贴 合 理 实 验 室 仪 器 设 备 布 局 科 学 合 理 美 观, 实 验 室 整 洁 卫 生 妥 善 处 理 废 水 废 气 度 料 ; 做 好 有 毒 易 燃 易 爆 等 危 险 物 品 的 管 理 ; 做 好 用 电 防 火 防 毒 防 盗 等 安 全 方 面 的 管 理 ; 无 安 全 隐 患 固 定 资 产 贵 重 仪 器 设 备 的 帐 卡 物 相 符 率 100% 低 值 耐 用 品 帐 卡 物 相 符 率 90% 以 上, 仪 器 设 备 完 好 率 85% 以 上 做 好 仪 器 设 备 的 保 养 工 作, 领 借 用 报 损 等 手 续 齐 全 其 他 (10 分 ) 总 分 (100) 能 改 进 实 验 方 法 和 实 验 技 术, 修 旧 利 废 革 新 挖 潜 自 制 设 备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和 一 定 的 经 济 效 益 承 担 科 研 项 目 ; 开 展 对 外 服 务 ; 指 导 学 生 进 行 科 技 创 新 或 各 种 竞 赛 ; 建 立 实 验 中 心 网 络 化 信 息 平 台, 等 有 利 于 学 院 实 验 中 心 建 设 的 事 情 综 合 得 分 实 验 中 心 对 工 作 量 的 评 价 学 院 意 见 负 责 人 : 年 月 日 - 19 -
附 表 二 :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学 院 实 验 员 考 核 任 课 教 师 评 分 表 姓 名 职 称 所 属 实 验 室 考 核 学 期 评 价 项 目 考 核 要 点 评 分 政 治 思 想 好, 有 较 强 事 业 心 和 责 任 感, 爱 岗 敬 业, 服 务 育 人 工 作 态 度 (30 分 ) 团 结 协 作, 关 心 集 体, 服 从 安 排, 工 作 积 极 主 动 严 格 遵 守 学 校 的 作 息 制 度, 不 迟 到, 不 早 退, 不 脱 岗 积 极 主 动 的 处 理 实 验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情 况, 不 推 诿 塞 责 能 独 立 完 成 实 验 前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保 障 实 验 的 正 常 进 行 工 作 能 力 (30 分 ) 工 作 质 量 与 效 果 (30 分 ) 其 他 (10 分 ) 总 分 (100) 能 熟 练 掌 握 实 验 室 常 规 仪 器 设 备 的 安 装 调 试 和 使 用 等 技 术 仪 器 出 现 故 障 能 及 时 进 行 维 修 维 护 等 处 理 实 验 室 仪 器 设 备 布 局 科 学 合 理 美 观, 实 验 室 环 境 整 洁 卫 生 实 验 仪 器 设 备 工 作 正 常, 能 很 好 的 支 撑 实 验 教 学 实 验 室 各 种 规 章 制 度 规 范, 张 贴 合 理 能 改 进 实 验 方 法 和 实 验 技 术, 修 旧 利 废 革 新 挖 潜 自 制 设 备 ; 承 担 科 研 项 目 ; 开 展 对 外 服 务 ; 指 导 学 生 进 行 科 技 创 新 或 各 种 竞 赛 ; 建 立 实 验 中 心 网 络 化 信 息 平 台, 等 各 类 有 利 于 学 院 实 验 中 心 建 设 的 事 情 综 合 得 分 其 他 建 议 与 意 见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