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浙 大 继 教 发 2014 17 号 关 于 印 发 浙 江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全 国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浙 江 大 学 基 地 教 职 工 2014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学 院 干 训 基 地 各 部 门 : 现 将 浙 江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全 国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浙 江 大 学 基 地 教 职 工 2014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附 件 1: 浙 江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全 国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浙 江 大 学 基 地 2014 年 度 部 门 推 优 名 额 统 计 表 附 件 2: 浙 江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全 国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浙 江 大 学 基 地 教 职 工 2014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时 间 安 排 浙 江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全 国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浙 江 大 学 基 地 2014 年 12 月 9 日 - 1 -
浙 江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全 国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浙 江 大 学 基 地 教 职 工 2014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根 据 浙 江 大 学 教 职 工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 浙 大 发 人 2006 61 号 ) 和 学 校 人 事 处 关 于 开 展 2014 年 教 职 工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的 通 知 精 神, 结 合 我 院 和 干 训 基 地 实 际, 特 制 定 本 实 施 办 法 一 考 核 的 基 本 原 则 年 度 考 核 应 坚 持 客 观 公 正 民 主 公 开 实 事 求 是 注 重 实 绩 的 原 则, 全 面 正 确 地 评 价 教 职 工 在 本 年 度 内 的 德 能 勤 绩 等 各 方 面 的 表 现, 以 激 发 和 调 动 广 大 教 职 工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本 次 考 核 结 果 为 教 职 工 聘 任 奖 惩 晋 职 晋 级 和 正 常 晋 升 工 资 档 次 等 的 重 要 依 据 二 考 核 对 象 与 内 容 ( 一 ) 考 核 对 象 1. 学 院 和 干 训 基 地 全 体 教 职 工 ( 含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 其 中 学 院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和 干 训 基 地 领 导 班 子 有 关 成 员 的 考 核 由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2.2014 年 7 月 1 日 及 以 后 新 参 加 工 作 人 员 不 参 加 本 年 度 考 核, 但 其 所 在 部 门 必 须 提 供 该 人 员 的 年 度 考 核 意 见 3. 公 派 出 国 且 在 批 准 期 内 的 人 员 ( 由 单 位 根 据 情 况 填 写 视 同 考 核 合 格 证 明 ) 4. 因 病 假 养 育 假 请 假 六 个 月 及 以 上 者 校 内 离 岗 退 养 人 员 校 发 生 活 费 人 员 ( 上 述 人 员 需 附 未 参 加 考 核 证 明 ) ( 二 ) 考 核 内 容 职 工 2014 年 度 考 核 时 间 段 为 2014 年 的 1 月 至 12 月 考 核 内 容 包 括 德 能 勤 绩 四 个 方 面, 重 点 考 核 工 作 实 绩 德, 主 要 考 核 政 - 2 -
治 思 想 表 现 和 职 业 道 德 ; 能, 主 要 考 核 业 务 知 识 水 平 工 作 能 力 以 及 管 理 服 务 的 创 新 ; 勤, 主 要 考 核 工 作 态 度 和 遵 守 劳 动 纪 律 情 况 ; 绩, 主 要 考 核 完 成 工 作 任 务 的 数 量 质 量 效 益 和 贡 献 三 考 核 注 意 事 项 1. 各 类 人 员 分 别 填 写 相 应 年 度 考 核 表 (1) 在 编 在 职 事 业 编 制 职 工 及 按 事 业 性 质 管 理 的 工 作 人 员 统 一 填 写 浙 江 大 学 教 职 工 年 度 工 作 考 核 表 (2) 自 筹 经 费 聘 用 的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填 写 浙 江 大 学 劳 务 派 遣 员 工 年 度 考 核 表 (3) 退 休 返 聘 职 工 填 写 浙 江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年 度 工 作 考 核 表 2. 各 部 门 应 加 强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除 本 通 知 规 定 可 以 不 参 加 考 核 的 人 员 外, 无 故 不 参 加 年 度 考 核 的 人 员, 按 规 定 将 视 作 考 核 不 合 格 3. 对 考 核 结 果 的 反 馈 和 申 诉, 按 人 事 处 关 于 开 展 2014 年 教 职 工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的 通 知 执 行 四 考 核 等 级 和 先 进 评 选 比 例 考 核 结 果 分 为 优 秀 合 格 基 本 合 格 不 合 格 四 类, 考 核 为 优 秀 人 员 不 得 超 过 本 单 位 参 加 当 年 考 核 人 数 的 20% 在 考 核 为 优 秀 的 人 员 中 评 选 出 院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在 院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中 推 荐 出 校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其 中 院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不 超 过 参 加 考 核 人 数 的 10%, 校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占 院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总 数 的 10% 学 校 中 层 干 部 不 计 入 单 位 考 核 人 数, 不 占 单 位 考 核 优 秀 指 标, 不 占 院 级 先 进 校 级 先 进 名 额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纳 入 所 在 部 门 考 核, 计 入 部 门 考 核 人 数 经 济 管 理 培 训 中 心 推 荐 8 名 院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由 学 院 最 后 评 定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年 度 考 核 为 不 合 格 : - 3 -
1. 考 核 年 度 内 违 反 校 纪 校 规, 受 到 行 政 降 级 或 党 内 严 重 警 告 及 以 上 处 分 ; 2. 造 成 重 大 教 学 事 故 或 在 工 作 中 造 成 严 重 失 误 ; 3. 不 愿 承 担 学 院 和 干 训 基 地 安 排 的 教 学 任 务 或 教 学 工 作 考 核 不 合 格 ; 4. 难 以 适 应 工 作 要 求, 不 能 完 成 本 职 工 作 的 ; 5. 聘 为 教 学 科 研 岗 位 的 人 员, 在 考 核 年 度 内 本 人 实 际 完 成 的 业 绩 低 于 学 院 规 定 的 基 本 业 绩 要 求 ; 6. 考 核 年 度 内 事 假 累 计 30 天 以 上 或 连 续 旷 工 3 天 以 上 ; 7.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参 加 年 度 考 核 的 人 员 ; 8. 已 经 连 续 两 年 年 度 考 核 为 基 本 合 格, 今 年 仍 无 明 显 改 进 的 ; 9. 经 学 院 讨 论, 其 他 可 以 确 定 为 不 合 格 的 情 况 对 长 期 不 在 岗 工 作 的 或 主 要 精 力 不 在 学 院 或 干 训 基 地 的 人 员, 及 违 反 学 校 有 关 兼 职 兼 薪 规 定 的, 所 在 部 门 应 及 时 将 情 况 上 报 学 院, 学 院 经 核 实 后 按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或 报 学 校, 由 学 校 查 实 后 将 按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五 考 核 的 组 织 与 实 施 1. 学 院 和 干 训 基 地 年 终 考 核 由 学 院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与 聘 任 工 作 小 组 负 责 2. 教 职 工 填 写 年 度 工 作 考 核 表 3. 以 部 门 为 单 位 组 织 教 职 工 进 行 年 度 工 作 总 结 和 交 流 4. 以 部 门 为 单 位 根 据 考 核 等 级 要 求, 对 本 部 门 人 员 进 行 测 评 并 按 附 件 1 的 名 额 推 选 考 核 等 级 优 秀 者 5. 考 核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在 部 门 测 评 的 基 础 上, 讨 论 评 定 学 院 和 干 训 基 地 教 职 工 的 年 度 考 核 等 级 各 部 门 在 考 核 结 果 优 秀 范 围 内 推 荐 院 级 2014 年 度 先 进 工 作 者 ( 名 额 约 占 参 加 考 核 人 数 的 10%) 学 - 4 -
院 和 干 训 基 地 将 对 2014 年 度 院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推 荐 名 额 比 例 按 高 端 培 训 学 历 教 育 和 综 合 部 门 进 行 适 当 划 分 在 院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中 推 荐 出 校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 名 额 占 院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的 10%) 由 考 核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结 合 部 门 推 荐 结 果 讨 论 确 定 院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名 单 和 校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推 荐 名 单 6. 院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和 校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推 荐 名 单 在 学 院 办 公 网 上 公 示 7. 对 年 度 考 核 确 定 为 基 本 合 格 与 不 合 格 人 员, 学 院 将 考 核 结 果 书 面 通 知 本 人 被 考 核 者 对 考 核 结 果 如 有 异 议, 可 在 接 到 书 面 通 知 一 周 内 向 学 院 考 核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办 公 室 设 在 人 力 资 源 办 公 室 ) 提 出 不 同 意 见 或 向 学 校 考 核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 办 公 室 设 在 人 事 处 ) 提 出 申 诉 学 院 和 学 校 考 核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讨 论 后 形 成 的 考 核 结 论 将 作 为 考 核 的 最 终 结 果 8. 向 人 事 处 报 送 教 职 工 年 度 考 核 表 和 考 核 结 果 9. 教 职 工 年 度 考 核 材 料 存 入 个 人 人 事 档 案 六 考 核 结 果 的 应 用 1. 在 年 度 考 核 为 优 秀 的 教 职 工 中 评 出 院 校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分 别 由 院 校 给 予 表 彰 2. 在 编 教 职 工 年 度 考 核 的 结 果 作 为 学 院 岗 位 聘 任 的 依 据 劳 务 派 遣 教 职 工 的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期 满 是 否 续 聘 的 重 要 依 据 无 特 殊 原 因 而 不 参 加 考 核 或 年 度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教 职 工, 将 在 下 一 考 核 年 度 1 月 1 日 起 停 发 岗 位 津 贴 3. 综 合 学 历 部 门 被 评 为 2014 年 度 院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的 劳 务 派 遣 教 职 工, 在 原 岗 位 等 级 满 两 年 后 ( 同 时, 两 年 的 年 度 考 核 必 须 为 合 格 及 以 上 ), 岗 位 等 级 晋 升 一 级, 原 岗 位 等 级 已 最 高 者 不 再 调 整 高 端 培 训 中 心 的 劳 务 派 遣 教 职 工 参 照 执 行 - 5 -
4. 凡 年 度 考 核 被 确 定 为 基 本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的 人 员, 取 消 其 下 一 年 度 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和 职 员 职 级 申 报 资 格 5. 年 度 考 核 被 确 定 为 基 本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的 教 职 工, 不 予 正 常 晋 升 工 资 档 次 七 考 核 工 作 时 间 安 排 见 附 件 2 八 附 则 本 实 施 细 则 由 学 院 考 核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解 释 ( 打 印 : 卢 海 燕 校 对 : 张 倩 ) 2014 年 12 月 9 日 印 发 - 6 -
附 件 1: 浙 江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全 国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浙 江 大 学 基 地 2014 年 度 部 门 推 优 名 额 统 计 表 序 号 1 部 门 名 称 党 政 办 公 室 ( 干 训 基 地 综 合 管 理 办 公 室 ) 参 加 考 核 人 数 部 门 推 荐 名 额 20% 2 财 务 办 公 室 9 1.8 2 取 整 各 部 门 参 加 年 度 考 核 人 员 名 单 5 1.0 1 余 晓 平 戴 凌 云 吴 文 明 刘 君 徐 嘉 泓 童 伟 英 李 卓 娅 沈 洁 尹 初 钱 丽 萍 徐 峰 丁 倪 安 娜 卢 卓 恒 戚 奇 3 人 力 资 源 办 公 室 2 0.4 1 张 倩 朱 超 君 4 培 训 管 理 与 教 学 研 究 办 公 室 ( 干 训 基 地 教 学 管 理 与 研 究 中 心 ; 干 部 培 训 研 究 中 心 ) 9 1.8 2 张 素 江 施 笑 贞 陈 莉 华 王 玲 周 滔 潘 靖 之 张 春 燕 慎 小 晶 5 教 研 室 孙 家 良 6 后 勤 管 理 办 公 室 ( 干 训 基 地 后 勤 管 理 与 服 务 中 心 ) 5 1 1 张 林 峰 陈 兆 军 涂 云 峰 陈 浩 胡 伟 刚 7 技 术 服 务 部 13 2.6 3 8 远 程 教 育 发 展 部 6 1.2 1 余 卫 华 杨 金 泉 王 丹 亚 董 文 来 竺 华 祥 陈 立 付 剑 何 海 延 黄 丽 娟 张 逸 飞 胡 申 宁 刘 杭 峰 黄 显 伍 裘 玲 玲 傅 一 穷 胡 灵 叶 琦 林 芽 丽 葛 媛 媛 9 招 生 办 公 室 6 1.2 2 郑 潇 查 学 军 肖 贻 椿 罗 媚 孙 东 英 陈 芳 10 教 学 部 12 2.4 2 11 教 务 部 7 1.4 2 12 考 试 中 心 8 1.6 2 13 西 溪 直 属 学 习 中 心 16 3.2 3 14 华 家 池 直 属 学 习 中 心 18 3.6 3 15 干 部 培 训 中 心 14 2.8 3 16 企 业 管 理 培 训 中 心 18 3.6 3 邵 迪 玲 嵇 建 琴 马 羽 安 王 争 吕 竹 英 邱 翔 阙 一 帆 张 兴 毛 海 音 上 官 永 芬 陶 莲 君 万 光 龙 胡 强 宁 应 钜 炎 沈 建 平 吕 宁 薛 燕 萍 薛 松 蔡 奇 锋 陈 海 观 姜 昕 吴 友 谊 张 雷 金 晶 李 力 夏 云 聪 孙 玮 朱 再 法 林 文 普 周 亚 棣 郑 吉 芳 赵 靓 靓 曹 冰 清 肖 芳 王 海 亮 徐 晖 林 艳 汝 陈 芳 蒋 杰 马 丁 俞 茜 周 佳 萍 王 爱 红 张 劲 汪 建 元 周 丽 娟 陈 淑 婉 王 冰 郭 欣 赵 晓 娟 潘 越 徐 娟 杨 苏 灵 方 磊 周 菁 郑 少 军 周 莹 郁 伟 英 赖 得 生 朱 旭 峰 高 洪 松 吴 忠 定 张 鑫 盛 新 风 栗 君 张 瑜 李 辉 朱 赛 君 俞 晶 晶 周 全 赵 仁 豪 陈 剑 南 杜 映 红 董 娴 章 雅 琴 李 笑 月 周 晶 张 丹 华 涂 元 龙 蔡 榴 佳 章 盈 盈 周 凡 何 海 娟 俞 潇 韩 楚 楚 汤 利 利 龙 必 勇 洪 小 秋 叶 茵 翁 雨 震 郑 晓 丹 洪 美 华 高 淑 君 - 7 -
17 海 外 合 作 培 训 中 心 11 2.2 2 18 文 化 与 管 理 培 训 中 心 16 3.2 3 19 工 商 管 理 培 训 中 心 26 5.2 5 20 远 程 培 训 中 心 7 1.4 1 21 创 新 管 理 培 训 中 心 9 1.8 2 22 留 学 教 育 培 训 中 心 17 3.4 3 23 国 际 课 程 项 目 部 10 2 2 罗 遂 洪 叶 小 骋 吴 小 红 阎 韵 沈 松 华 周 绣 川 肖 俊 吴 周 洋 叶 雪 桢 严 设 叶 方 青 王 坚 平 朱 建 平 倪 华 锋 韩 红 霞 陈 玮 李 春 秋 全 芳 芳 吴 晓 维 任 建 阳 王 丹 蔺 红 王 世 红 徐 雁 雯 潘 晓 福 尚 奕 良 陈 洁 爱 丁 静 ( 兼 ) 商 利 明 应 义 华 骆 晓 青 俞 冰 孙 群 利 朱 晓 娣 王 栋 秦 志 斌 雷 智 超 田 玲 玲 李 菁 文 李 汝 义 柳 青 赫 王 宣 予 翁 琴 王 如 杰 罗 骏 杰 丁 芮 陶 卉 李 小 菲 汪 晓 旦 李 晓 娴 邹 红 朱 菊 英 汪 明 珠 茅 晓 延 何 猛 张 小 小 姚 秀 清 孙 桂 芳 卢 怡 王 栩 晨 倪 云 虎 贺 慈 浩 鲁 洪 雷 吴 婷 钟 桂 芳 朱 雪 云 姚 年 芳 吴 爱 荣 沈 洁 马 海 如 张 佳 微 马 跃 李 梦 吕 俊 周 聪 裘 盈 芳 于 珺 叶 秀 俊 盛 伊 静 杨 少 飞 王 海 鸽 徐 婷 王 岳 巍 吴 丽 丹 孙 潇 俞 小 玫 纪 聪 吴 雪 娣 郑 彤 周 蕾 蕾 韩 建 谢 侃 丁 珊 胡 江 宇 盛 春 瑾 沈 宏 睿 24 安 徽 省 高 端 培 训 项 目 部 2 0.4 0 高 方 平 王 玉 松 25 干 部 培 训 楼 12 2.4 2 26 计 算 中 心 22 4.4 5 周 翔 徐 关 尧 陈 京 溪 章 荣 金 许 志 强 沈 芃 付 文 娟 孙 莉 朱 伟 娣 谢 银 球 胡 青 香 谢 珍 球 吴 光 照 芮 苏 仙 李 子 川 谢 建 凤 严 光 辉 俞 千 帆 陈 胤 来 政 洪 明 潮 章 振 坚 陈 竹 青 王 杭 立 张 琴 燕 黄 建 炜 裘 雯 何 夏 建 雍 泰 巍 高 富 根 楼 儒 雅 唐 澜 卓 均 飞 合 计 280 56 注 : 学 院 分 配 给 各 部 门 的 推 优 名 额 原 则 上 按 四 舍 五 入 计, 但 结 合 往 年 情 况 作 相 应 调 整, 由 学 院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讨 论 确 定 - 8 -
附 件 2: 浙 江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全 国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浙 江 大 学 基 地 教 职 工 2014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时 间 安 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1 教 职 工 填 写 考 核 表 (1) 学 校 在 编 在 职 事 业 编 制 职 工 及 按 事 业 性 质 管 理 的 工 作 人 员 统 一 填 写 浙 江 大 学 教 职 工 年 度 工 作 考 核 表 ( 注 : 无 论 教 学 科 研 管 理, 都 填 写 该 表 ) 12 月 5-11 日 (2) 学 院 自 筹 经 费 聘 用 的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填 写 浙 江 大 学 劳 务 派 遣 员 工 年 度 考 核 表 (3) 退 休 返 聘 职 工 填 写 浙 江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年 度 工 作 考 核 表 注 : 请 各 位 老 师 自 行 按 要 求 用 A4 纸 双 面 打 印 纸 质 考 核 表, 表 格 中 岗 位 一 栏 指 教 师 各 类 岗 位 专 职 科 研 管 理 实 验 工 勤 等 岗 位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在 本 部 门 职 工 考 核 表 系 所 ( 室 ) 考 评 意 见 栏 签 署 意 见 (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由 分 管 院 领 导 签 署 ), 学 院 意 见 由 人 力 资 源 办 公 室 统 一 交 院 领 导 签 署 2 部 门 内 总 结 交 流, 按 名 额 推 荐 本 部 门 考 核 优 秀 等 级 者,11 日 前 报 人 力 资 源 办 公 室 张 倩 老 师 处 ( 注 : 只 需 按 本 部 门 推 优 名 单 推 荐 本 部 门 人 员 ) 12 月 12-16 日 学 院 考 核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讨 论 提 出 并 公 示 考 核 等 级 优 秀 名 单 各 部 门 在 考 核 结 果 优 秀 范 围 内 推 荐 学 院 2014 年 度 先 进 工 作 者 12 月 18 日 前 学 院 考 核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提 出 2014 年 学 院 先 进 工 作 者 和 校 级 先 进 工 作 者 推 荐 名 单, 同 时 上 网 公 示 12 月 19 日 前 以 部 门 为 单 位 将 教 职 工 考 核 表 ( 在 部 门 主 任 签 署 意 见 后 ) 交 人 力 资 源 办 公 室 张 倩 老 师 处 12 月 22 日 前 学 院 考 核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对 公 示 结 果 进 行 复 议, 确 定 评 优 结 果 并 上 报 人 事 处 12 月 26 日 前 按 学 校 人 事 处 要 求 报 送 名 单 考 核 表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