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de Book of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ion for Certified Manager of Quality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指 南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指 南 一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制 度 简 介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与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签 署 合 作 协 议, 从 2008 年 开 始 启 动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认 证 项 目, 面 向 全 国 各 类 组 织 的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开 展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认 证 业 务 该 资 格 同 时 列 入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职 业 经 理 人 资 格 序 列 质 量 专 业 人 员 资 格 注 册 / 认 证 制 度 在 西 方 国 家 已 经 存 在 多 年, 质 量 经 理 作 为 一 种 任 职 资 格 得 到 欧 美 国 家 各 类 组 织 的 广 泛 认 可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对 外 开 放 的 深 入 和 全 球 化 趋 势 的 加 快, 质 量 和 质 量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升 已 成 为 各 类 组 织 面 临 的 关 键 挑 战 之 一 为 了 应 对 挑 战, 越 来 越 多 的 企 业 设 立 了 质 量 部 门 和 质 量 经 理 职 位 质 量 经 理 是 : 具 有 良 好 的 全 面 质 量 管 理 理 念 并 掌 握 质 量 管 理 知 识 和 技 能 的 中 高 级 质 量 专 业 管 理 人 员, 可 以 进 行 专 业 的 分 析 和 判 断, 增 强 顾 客 的 满 意 度 和 关 注 度, 能 够 管 理 支 持 组 织 战 略 目 标 的 任 务 项 目 以 及 激 发 团 队 的 人 员 潜 力, 以 实 现 包 括 质 量 目 标 在 内 的 组 织 经 营 战 略 目 标 与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相 比, 我 国 企 业 的 专 职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的 培 训 严 重 滞 后, 绝 大 多 数 企 业 的 质 量 经 理 没 有 接 受 过 系 统 的 质 量 管 理 相 关 知 识 的 学 习 和 技 能 的 训 练, 同 时 国 内 也 没 有 权 威 组 织 提 供 任 职 资 格 方 面 的 认 证 因 此, 适 应 我 国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要 求, 建 立 一 套 符 合 中 国 实 际 的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制 度, 培 养 更 多 满 足 企 业 需 求 的 质 量 管 理 专 业 人 才 已 经 成 为 我 国 企 业 和 质 量 组 织 面 临 的 现 实 而 紧 迫 的 任 务 在 借 鉴 国 际 知 名 质 量 组 织 专 业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注 册 / 认 证 制 度 的 基 础 上,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与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共 同 建 立 了 我 国 的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制 度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合 格 并 通 过 资 格 认 证 的 申 请 者 将 被 授 予 由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和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联 合 颁 发 的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CMQ) 暨 职 业 经 理 人 的 质 量 专 业 职 业 经 理 人 获 得 证 书 者 将 可 以 通 过 参 加 质 量 经 理 俱 乐 部 的 各 项 活 动, 紧 跟 质 量 专 业 发 展 以 保 持 并 持 续 提 高 职 业 任 职 能 力 系 统 培 训 资 格 考 试 资 格 认 证 俱 乐 部 活 动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代 表 的 是 对 获 证 者 具 备 的 质 量 管 理 知 识 和 能 力 的 一 种 认 可, 表 明 获 证 者 能 够 胜 任 质 量 管 理 的 中 高 级 职 业 岗 位 要 求 二 证 书 及 认 证 机 构 a.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由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与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联 合 颁 发, 是 质 量 专 业 和 企 业 管 理 的
双 重 认 证, 符 合 全 面 质 量 管 理 向 经 营 管 理 质 量 层 面 发 展 的 趋 势, 符 合 现 代 企 业 对 复 合 型 人 才 的 需 求, 可 以 更 好 地 促 进 企 业 质 量 管 理 的 发 展 和 质 量 管 理 人 才 的 培 养 b. 认 证 机 构 简 介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成 立 于 1979 年 3 月, 是 全 国 最 大 的 企 业 社 会 团 体 中 国 雇 主 组 织 的 唯 一 代 表, 国 家 5A 级 协 会 2004 年 为 贯 彻 和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人 才 工 作 的 决 定 中 提 出 的 发 展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人 才 评 价 机 构, 探 索 社 会 化 的 职 业 经 理 人 资 质 评 价 制 度 的 文 件 精 神,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开 展 职 业 经 理 人 资 格 认 证 工 作, 得 到 了 国 家 有 关 部 委 领 导 的 肯 定 和 支 持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是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指 导 下 的 全 国 性 质 量 组 织, 国 家 5A 级 协 会, 汇 集 了 质 量 专 业 领 域 国 内 一 流 的 专 家 学 者, 同 时 和 国 际 质 量 专 业 领 域 的 前 沿 专 家 保 持 密 切 联 系, 和 美 国 日 本 德 国 等 质 量 协 会 / 学 会 等 权 威 专 业 组 织 保 持 广 泛 交 流,30 年 来 致 力 于 不 断 发 展 中 国 质 量 专 业 人 员 的 培 养 和 体 制 建 设 c.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式 样 三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章 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导 机 构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是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项 目 的 领
第 二 条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的 宗 旨 是 适 应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对 质 量 管 理 专 业 人 才 的 需 求, 建 立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制 度, 加 强 质 量 管 理 专 业 人 才 的 培 养, 不 断 提 高 质 量 管 理 专 业 人 才 的 素 质 第 二 章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第 三 条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由 质 量 专 业 相 关 工 作 领 域 的 权 威 人 士 组 成, 包 括 专 业 学 者, 专 业 机 构 和 企 业 代 表 ;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1 人, 副 主 任 委 员 4~6 人 第 四 条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项 目 发 起 单 位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和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联 合 聘 任, 每 届 任 期 为 5 年 第 五 条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每 年 召 开 全 体 会 议 1 至 2 次, 主 任 委 员 副 主 任 委 员 经 协 商 一 致 可 召 开 有 关 工 作 会 议 第 六 条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下 设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和 专 家 委 员 会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是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下 设 的 工 作 机 构, 专 家 委 员 会 是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的 咨 询 机 构 第 三 章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职 责 第 七 条 负 责 任 命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专 家 委 员 会 负 责 人, 聘 请 专 家 委 员 会 成 员 第 八 条 负 责 审 核 批 准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项 目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第 九 条 负 责 审 批 质 量 经 理 培 训 课 程 及 培 训 教 师 培 训 课 程 第 十 条 负 责 审 核 考 试 及 认 证 收 费 标 准 第 十 一 条 负 责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的 认 证 终 审 和 证 书 颁 发 第 四 章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职 责 第 十 二 条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是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项 目 的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在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领 导 下 开 展 工 作 其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 负 责 组 织 起 草 拟 定 和 修 改 质 量 经 理 资 格 认 证 项 目 的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负 责 组 织 编 写 和 修 订 质 量 经 理 培 训 课 件 教 材 以 及 考 试 题 库 建 设 负 责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的 组 织 与 管 理 负 责 质 量 经 理 培 训 教 师 的 培 训, 认 证 与 备 案 管 理 负 责 质 量 经 理 推 荐 培 训 机 构 的 审 核 批 准 接 受 认 证 申 请, 并 向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提 供 认 证 初 审 意 见 负 责 协 调 管 理 获 得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人 员 的 质 量 经 理 俱 乐 部 活 动 其 它 与 质 量 经 理 认 证 有 关 的 事 务 性 工 作, 包 括 按 照 规 定 的 标 准 收 取 适 当 的 考 试 认 证 费 用 第 五 章 专 家 委 员 会 职 责 第 十 三 条 专 家 委 员 会 是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工 作 的 咨 询 机 构, 负 责 为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的 决 策 提 供 咨 询 意 见, 同 时 为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的 日 常 运 作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其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
负 责 质 量 经 理 知 识 大 纲 的 制 订 和 修 改 负 责 质 量 经 理 培 训 课 程 和 培 训 教 师 培 训 课 程 的 开 发 负 责 质 量 经 理 培 训 教 师 的 培 训 和 资 格 认 证 负 责 向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提 供 有 关 认 证 管 理 制 度 的 修 改 意 见 和 建 议 负 责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命 题 工 作 负 责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阅 卷 和 回 答 考 生 质 疑 第 六 章 附 则 第 十 四 条 本 章 程 由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负 责 解 释 第 十 五 条 本 章 程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四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认 证 管 理 办 法 1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申 请 者 ( 以 下 简 称 申 请 者 ) 应 符 合 申 请 条 件 : 1.1 行 为 准 则 申 请 者 须 遵 守 质 量 经 理 行 为 准 则 ( 见 本 办 法 3 行 为 准 则 ) 1.2 知 识 与 技 能 (1) 达 到 质 量 经 理 知 识 大 纲 要 求 的 知 识 水 平 ; (2) 能 够 运 用 质 量 管 理 相 关 知 识 解 决 顾 客 关 心 的 问 题 以 及 其 它 实 际 工 作 中 的 问 题 ; (3) 具 有 良 好 的 计 划 组 织 沟 通 和 协 调 能 力 1.3 教 育 和 工 作 经 历 1.3.1 教 育 经 历 申 请 者 应 具 有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学 专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1.3.2 工 作 经 历 申 请 者 应 具 有 5 年 以 上 质 量 相 关 工 作 经 验, 包 括 至 少 2 年 管 理 岗 位 工 作 经 验 1.4 考 试 通 过 初 审 的 申 请 者 须 通 过 由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统 一 组 织 的 考 试 具 体 考 试 试 卷 要 求 见 质 量 经 理 知 识 大 纲 具 体 考 试 流 程, 请 参 见 附 件 流 程 图 及 阅 读 中 国 质 量 网 质 量 经 理 栏 目 发 布 的 报 名 办 法 1.5 考 试 成 绩 有 效 期 考 试 合 格 后 三 年 内 未 申 请 认 证, 考 试 成 绩 自 动 作 废 三 年 后 申 请 认 证, 需 重 新 参 加 考 试 2 认 证 2.1 申 请 文 件
申 请 者 需 按 要 求 填 写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申 请 表, 并 提 供 如 下 证 明 材 料, 且 带 * 项 必 须 提 供 (1) 申 请 者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或 者 扫 描 件 ;* (2) 二 寸 免 冠 彩 色 证 件 照 片 两 张 ;* (3)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学 专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证 书 复 印 件 或 者 扫 描 件 ;* (4)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申 请 表, 单 位 盖 章 ( 公 章 或 者 人 事 章 );* (5) 工 作 业 绩 报 告 一 份,3000~5000 字,word 文 档 格 式, 包 括 :* a.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任 职 履 历 b. 主 要 质 量 相 关 工 作 实 践 和 业 绩 c. 对 质 量 管 理 实 践 的 体 会 和 认 识 (6) 其 它 质 量 专 业 资 格 证 书 2.2 个 人 声 明 所 有 认 证 的 申 请 者 视 为 承 诺 遵 守 质 量 经 理 行 为 准 则 ( 见 本 办 法 4. 行 为 准 则 ) 2.3 考 试 及 认 证 费 用 申 请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的 报 名 者, 需 要 缴 纳 : (1) 申 请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的 报 名 者, 需 要 缴 纳 考 试 测 评 及 认 证 费 ( 含 管 理 及 证 书 费 )1600 元 ;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个 人 会 员 享 受 优 惠 价 格 1200 元 (2) 没 有 通 过 考 试 的 申 请 者, 再 次 参 加 考 试, 只 需 另 外 缴 纳 300 元 补 考 费 (3) 认 证 审 核, 资 格 欠 缺 者 暂 缓 发 证 者, 可 以 在 三 年 考 试 成 绩 有 效 期 内, 积 累 资 格 和 工 作 业 绩, 再 次 申 请, 并 无 需 缴 费 (4) 企 业 团 体 申 请 的, 按 照 当 年 团 体 优 惠 价 格 政 策 执 行 (5) 凡 是 足 额 缴 纳 1600 元 申 请 人, 赠 送 12 个 月 个 人 会 员 电 子 期 刊 2.4 认 证 流 程 认 证 流 程 主 要 为 : 网 上 申 报 及 初 步 审 核, 考 试 报 名, 考 试 通 过, 认 证 审 核, 证 书 颁 发 等 具 体 认 证 流 程, 请 参 见 附 件 流 程 图 需 要 特 别 注 意 : (1) 每 年 的 申 报 工 作 开 始 时 间 以 及 考 试 时 间 等 请 阅 读 中 国 质 量 网 每 年 发 布 的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考 试 通 知 (2) 申 报 人 必 须 通 过 网 络 提 交 申 报, 具 体 网 上 申 报 要 求 和 操 作 步 骤 等, 请 登 录 中 国 质 量 网 质 量 经 理 考 试 报 名 系 统, 阅 读 有 关 说 明 (3) 仔 细 阅 读 申 报 条 件, 因 申 报 条 件 不 符 合 要 求 而 导 致 材 料 审 核 不 能 通 过 等, 申 报 人 承 担 相 应 结 果 和 责 任! (4) 申 报 人 网 上 提 交 资 料 必 须 真 实 准 确, 如 提 交 虚 假 信 息 和 虚 假 申 报 资 料, 一 经 发 现 立 即 终 止 申 请 受 理, 申 报 人 承 担 相 应 结 果 和 责 任! 3 行 为 准 则 所 有 质 量 经 理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以 下 行 为 准 则 :
(1) 忠 于 职 守, 不 断 实 施 业 绩 改 进, 努 力 提 高 技 能 及 声 誉 (2) 帮 助 其 他 员 工 提 高 管 理 能 力 和 专 业 技 能 (3) 不 承 担 本 人 不 具 备 完 成 能 力 的 任 务 (4) 恪 守 职 业 道 德 (5)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不 得 损 害 资 格 证 书 颁 发 单 位 的 声 誉 4 其 它 4.1 证 书 经 审 查 评 定 符 合 要 求 的 申 请 者,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将 颁 发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是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和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联 合 颁 发, 在 取 得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注 册 质 量 经 理 资 格 的 同 时, 也 获 得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职 业 经 理 人 资 格, 成 为 质 量 专 业 职 业 经 理 人 证 书 中 包 括 以 下 信 息 : 质 量 经 理 姓 名 姓 名 拼 音 质 量 经 理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和 印 章 质 量 经 理 认 证 日 期 4.2 档 案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为 每 位 质 量 经 理 保 留 档 案 档 案 包 括 原 始 申 请 所 在 组 织 对 该 质 量 经 理 的 综 合 评 价 及 资 格 认 证 等 相 关 信 息 4.3 质 量 经 理 名 录 及 质 量 经 理 俱 乐 部 经 认 证 的 质 量 经 理 将 被 列 入 质 量 经 理 人 名 录, 并 在 相 关 网 站 公 布, 包 括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的 中 国 质 量 网 的 质 量 经 理 栏 目, 以 及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网 站 的 职 业 经 理 人 栏 目 名 录 中 包 括 如 下 信 息 : 质 量 经 理 姓 名 通 过 认 证 时 间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受 聘 状 态 ( 必 要 时 ) 工 作 单 位 ( 必 要 时 ) 联 系 方 式 ( 必 要 时 ) 经 认 证 的 质 量 经 理 将 自 动 加 入 质 量 经 理 俱 乐 部, 可 以 参 加 俱 乐 部 活 动, 获 得 俱 乐 部 提 供 的 各 项 服 务, 享 有 收 费 减 免 优 惠 经 认 证 的 质 量 经 理 也 将 获 得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为 职 业 经 理 人 举 办 各 种 活 动 的 服 务 4.4 规 定 的 解 释 权 和 生 效 日 期 本 管 理 办 法 的 解 释 权 为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本 管 理 办 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附 件 :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流 程 网 上 认 证 报 名 网 上 初 审 N Y 缴 费 考 试 N Y 修 / 补 申 请 材 认 证 申 请 N 认 证 初 审 N 不 符 合 修 / 补 申 请 材 Y N 认 证 复 审 N 不 符 合 Y 备 案 颁 发 证 书 信 息 查 询 更 新 网 上 人 才 库
五 质 量 经 理 知 识 大 纲 简 介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在 充 分 借 鉴 了 国 际 成 熟 同 类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制 度 的 同 时, 充 分 考 虑 到 国 内 质 量 管 理 和 实 践 的 状 况 及 发 展 而 制 定 了 质 量 经 理 知 识 大 纲, 具 体 包 括 六 个 模 块 的 内 容 : 第 一 部 分 质 量 与 质 量 管 理 第 二 部 分 质 量 驱 动 力 第 三 部 分 卓 越 绩 效 模 式 第 四 部 分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第 五 部 分 管 理 技 能 和 方 法 第 六 部 分 质 量 管 理 工 具 知 识 大 纲 是 资 格 考 试 的 依 据, 在 大 纲 各 部 分 标 注 了 考 试 标 准 化 试 题 的 分 值 分 布 基 准 标 准 试 题 分 值 分 布 知 识 大 纲 章 节 试 题 参 考 数 量 分 值 比 例 第 一 部 分 质 量 与 质 量 管 理 3 道 小 计 4 分 4.4% 第 二 部 分 质 量 驱 动 力 16 道 小 计 20 分 22.2% 第 三 部 分 卓 越 绩 效 模 式 5 道 小 计 6 分 6.7% 第 四 部 分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10 道 小 计 12 分 13.3% 第 五 部 分 管 理 技 能 和 方 法 18 道 小 计 24 分 26.7% 第 六 部 分 质 量 管 理 工 具 18 道 小 计 24 分 26.7% 总 计 70 道 总 计 90 分 100% 六 考 试 方 式 结 合 2008 年 和 2009 年 考 试 的 实 施 情 况,2010 年 起 考 试 定 为 70 道 标 准 化 试 题 和 三 道 开 放 式 试 题, 总 分 150 分, 考 试 时 间 总 计 180 分 钟 考 试 时 间 试 卷 规 格 和 评 分 构 成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每 年 公 布 具 体 考 试 次 数 和 日 期 70 道 选 择 题 90 分 (50 道 单 选,20 道 多 选 ) 五 道 开 放 式 试 题, 选 三 道 作 答, 每 道 题 20 分 七 质 量 经 理 推 荐 培 训 机 构 鉴 于 质 量 经 理 知 识 大 纲 的 覆 盖 知 识 领 域 广 泛, 以 及 要 求 掌 握 的 深 度 和 水 平, 进 行 考 前 培 训 学 习 很 有 必 要 为 此,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经 过 审 核 师 资 力 量 和 办 学 条 件 等, 选 择 一 批 独 立 的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推 荐 公 布 在 中 国 质 量 网 上, 予 以 满 足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申 报 人 员 的 培 训 需 求, 有 培 训 需 求 的 人 员 可 以 自 行 选 择
经 过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培 训 考 试 授 予 质 量 经 理 培 训 教 师 证 书 的 人 员 名 单, 发 布 在 中 国 质 量 网 www.caq.org.cn\ 质 量 经 理 专 栏 八 报 名 办 法 所 有 认 证 申 报 人 员, 务 必 事 先 仔 细 阅 读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法, 并 注 意 认 证 申 报 条 件 要 求 提 醒 : 因 申 报 条 件 不 符 合 要 求 而 导 致 不 能 获 得 考 试 成 绩 后 续 材 料 审 核 不 能 通 过 等, 申 报 人 承 担 相 应 结 果 和 责 任! 申 报 人 员 首 先 选 定 考 试 城 市, 准 备 好 申 报 资 料, 按 照 以 下 程 序 进 行 报 名 : 1. 考 试 报 名 申 报 者 登 陆 中 国 质 量 网 质 量 经 理 专 题 栏 目 的 考 试 报 名 系 统, 按 照 系 统 要 求 申 报 有 关 信 息 进 行 注 册 报 名, 至 少 7 日 后 再 次 以 注 册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登 陆 查 询 报 名 成 功 与 否 报 名 成 功 要 求 : 网 上 登 记 信 息 齐 备, 上 传 像 片 合 格, 考 试 缴 费 成 功 考 试 前 5~10 日, 开 始 登 陆 中 国 质 量 网 下 载 打 印 质 量 经 理 准 考 证 考 试 后 60 日 发 布 结 果, 考 生 自 行 以 报 名 注 册 的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查 询 登 录 报 名 系 统 查 询 通 过 与 否 2. 认 证 报 名 网 上 发 布 考 试 通 过 ; 按 照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法 的 申 报 条 件, 将 有 关 资 料 邮 寄 到 质 量 经 理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成 绩 发 布 30 日 内, 没 有 提 交 认 证 资 料 ( 以 邮 寄 日 期 为 准 ), 本 期 不 再 受 理 认 证, 所 有 申 请 下 期 受 理 3. 缴 费 方 式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注 意 著 明 报 名 人 姓 名 和 质 量 经 理 考 试 质 量 经 理 认 证 字 样 汇 款 名 称 :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汇 款 银 行 : 工 商 银 行 北 京 西 四 支 行 汇 款 账 号 :0200002809014498969 4. 发 票 考 试 认 证 费 用 的 发 票 在 参 加 考 试 时 到 所 在 考 场 领 取, 如 需 提 前 报 销 请 与 质 量 经 理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联 系 注 意, 发 票 抬 头 一 律 以 网 上 报 名 的 发 票 抬 头 栏 目 申 报 者 填 写 提 交 内 容 为 准
九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1 什 么 是 质 量 经 理? 质 量 经 理 是 : 具 有 良 好 的 全 面 质 量 管 理 理 念 并 掌 握 质 量 管 理 知 识 和 技 能 的 中 高 级 质 量 专 业 管 理 人 员, 可 以 进 行 专 业 的 分 析 和 判 断, 增 强 顾 客 的 满 意 度 和 关 注 度, 能 够 管 理 支 持 组 织 战 略 目 标 的 项 目 以 及 激 发 团 队 的 人 员 潜 力, 以 实 现 包 括 质 量 目 标 在 内 的 组 织 经 营 战 略 目 标 核 心 特 征 包 括 : 强 调 专 业 属 性, 掌 握 全 面 的 质 量 管 理 理 论, 以 专 业 的 视 角 和 工 具 分 析 解 决 企 业 的 实 际 问 题, 推 动 企 业 的 质 量 经 营 ; 强 调 价 值 属 性, 以 顾 客 满 意 为 驱 动 力, 维 持 并 不 断 增 强 顾 客 的 满 意 度 和 关 注 度, 促 进 业 务 稳 定 及 有 效 增 长, 由 此 提 高 企 业 价 值 保 持 或 价 值 增 加 的 机 会 ; 强 调 管 理 属 性, 有 效 率 领 团 队 进 行 日 常 质 量 控 制 工 作, 保 持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运 转, 以 及 落 实 重 大 改 进 项 目, 支 持 企 业 的 既 定 经 营 战 略 实 施 2 哪 些 人 适 宜 参 加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的 培 训 以 及 认 证 申 报? 主 要 服 务 于 以 下 几 种 人 员 : 企 业 中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增 强 经 营 管 理 能 力, 建 立 卓 越 组 织 模 式 企 业 中 在 职 质 量 系 统 的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为 岗 位 培 训 以 增 强 岗 位 技 能 和 工 作 绩 效 ; 希 望 或 者 需 要 任 职 到 质 量 系 统 管 理 岗 位 的 人 员, 作 为 职 业 发 展 的 提 升 ; 和 质 量 相 关 度 高 的 其 他 岗 位 人 员, 作 为 本 岗 位 的 任 职 技 能 补 充 和 完 善, 增 强 岗 位 绩 效, 如 生 产 经 理 / 主 管 客 户 服 务 经 理 / 主 管 采 购 经 理 / 主 管 等 3 质 量 经 理 的 职 责 是 什 么? 从 质 量 经 理 的 定 位 可 以 看 出, 质 量 经 理 侧 重 的 不 仅 限 于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层 面, 而 且 关 注 经 营 管 理 质 量 层 面 职 责 包 括 : 质 量 文 化 的 建 设 和 宣 传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建 设 和 维 护 产 品 和 服 务 质 量 的 监 控 和 测 量 组 织 协 调 跨 职 能 团 队 的 业 务 流 程 优 化 领 导 / 支 持 实 施 质 量 改 进 项 目 负 责 本 组 织 质 量 培 训 的 组 织 质 量 专 业 人 员 梯 队 的 建 设 4 其 他 国 家 是 否 设 立 类 似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制 度? 美 国 ASQ 的 注 册 质 量 经 理 影 响 最 为 广 泛, 目 前 在 世 界 多 个 国 家 开 展 考 试 注 册 服 务 申 请 者 须 拥 有 10 年 在 职 的 工 作 经 验, 这 些 经 验 中 应 至 少 包 含 5 年 决 策 者 的 经 验 考 试 时 长 4 个 小 时 考 试 通 过 后, 每 三 年 进 行 一 次 复 查 换 证 在 欧 洲, 德 国 的 质 量 经 理 认 证 比 较 有 影 响, 采 取 参 加 培 训 并 在 培 训 中 综 合 考 察 认 证 的 方 式 进 行 质 量 经 理 的 认 证 德 国 的 质 量 经 理 培 训 是 分 为 几 个 模 块 课 程 进
行 的 在 德 国 参 加 质 量 经 理 的 人 员 数 量 占 企 业 人 数 的 比 例 比 较 高 5 申 请 条 件 是 什 么? 见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法 有 需 要 请 致 电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咨 询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委 员 会 将 根 据 资 格 认 证 申 报 人 员 情 况 考 试 和 认 证 情 况, 以 及 相 关 机 构 和 人 员 的 反 馈, 适 时 修 改 有 关 资 格 认 证 的 申 报 条 件 和 认 证 审 核 条 件 等, 以 便 更 好 地 服 务 国 内 质 量 专 业 人 员, 推 动 质 量 专 业 认 证 的 发 展 6 质 量 经 理 认 证 为 什 么 有 管 理 工 作 年 限 要 求? 由 于 质 量 经 理 是 一 个 承 担 管 理 职 能 的 角 色, 所 以 要 求 一 定 的 管 理 工 作 年 限 仅 仅 有 专 业 岗 位 经 历, 但 管 理 岗 位 经 历 不 足, 不 会 通 过 认 证 如 果 申 报 人 员, 在 考 试 通 过 当 年 起, 三 年 内 可 以 积 累 达 成 认 证 条 件 后, 也 可 以 通 过 认 证 即 预 期 可 以 在 三 年 内 达 成 认 证 审 核 条 件 的 人 员, 可 以 提 前 参 加 培 训, 合 格 后 参 加 资 格 考 试 7 是 否 有 必 要 参 加 培 训? 如 何 参 加 培 训? 2010 年 开 始, 培 训 合 格 与 否 不 作 为 考 试 认 证 的 申 请 限 制 条 件 申 请 人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自 行 决 定 参 加 与 否 参 加 何 种 培 训 从 质 量 经 理 知 识 大 纲 的 范 围 以 及 掌 握 要 求 程 度, 以 及 目 前 国 内 质 量 专 业 人 员 的 平 均 专 业 水 平 看, 大 多 数 人 有 必 要 参 加 系 统 的 专 业 培 训, 以 全 面 提 升 专 业 能 力 和 有 利 于 获 得 专 业 资 格 认 证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进 行 师 资 培 训, 发 布 质 量 经 理 推 荐 培 训 机 构, 目 前 包 括 北 京, 上 海, 深 圳, 苏 州, 广 州, 天 津, 成 都 和 西 安 等 城 市, 具 体 信 息, 请 登 录 中 国 质 量 网 查 询 8 成 为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个 人 会 员 需 要 什 么 条 件 和 申 请 办 法? 从 事 质 量 研 究 质 量 管 理 及 质 量 教 育 工 作 的 科 研 人 员 管 理 人 员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教 学 人 员 质 量 经 理 质 量 工 程 师 六 西 格 玛 绿 带 / 黑 带 新 闻 工 作 者 及 其 他 有 关 人 士, 都 可 以 申 请 成 为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的 个 人 普 通 会 员 申 请 者 发 邮 件 至 hytd@caq.org.cn, 或 通 过 中 国 质 量 杂 志 获 取 个 人 会 员 申 请 表,E mail 或 传 真 至 010 66070299, 申 请 的 批 复 大 致 需 要 2 3 个 工 作 日, 普 通 会 员 每 年 缴 纳 会 费 360 元 具 体 可 咨 询 hytd@caq.org.cn 9 质 量 经 理 俱 乐 部 所 谓 质 量 经 理 俱 乐 部, 是 以 获 得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为 主 体 的 人 员 群 体 的 一 个 交 流 平 台 和 人 才 数 据 库, 同 时 也 将 进 入 中 企 联 职 业 经 理 人 才 数 据 库, 并 享 有 其 他 服 务 优 惠 活 动 包 括 : 参 加 年 度 质 量 经 理 论 坛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培 训 教 师 申 报 质 量 专 业 讲 座 和 培 训 质 量 专 业 学 术 会 议 学 术 论 文 申 报 评 选 和 专 业 期 刊 发 表 质 量 奖 项 奖 励 大 会
质 量 专 业 人 员 的 交 流 座 谈, 俱 乐 部 联 谊 论 坛 互 助 等 质 量 专 业 图 书 购 买 十 咨 询 热 线 质 量 经 理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联 系 人 : 姜 老 师 电 话 :010-66079909 传 真 :010-66070299 E-mail:cmq@caq.org.cn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中 京 畿 道 12 号 邮 编 :100032 网 址 : 中 国 质 量 网 (www.caq.org.cn)\ 质 量 经 理 专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