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一 董 事 会 声 明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建 立 健 全 并 有 效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是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责 任, 监 事 会 对 董 事 会 建 立 与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监 督 ; 经 理 层 负 责 组 织 领 导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日 常 运 行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是 保 证 财 务 报 告 信 息 真 实 完 整 和 可 靠 防 范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由 于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固 有 局 限 性, 因 此 仅 能 对 上 述 目 标 提 供 合 理 保 证 二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的 总 体 情 况 本 公 司 在 按 照 财 政 部 发 布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基 本 规 范 ( 试 行 ) 及 相 关 具 体 规 范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指 引 建 立 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的 基 础 上, 重 点 按 照 财 政 部 等 五 部 委 联 合 发 布 的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 以 下 简 称 基 本 规 范 ),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应 用 指 引 ( 以 下 简 称 应 用 指 引 ), 制 定 了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同 时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1
指 引 ( 以 下 简 称 评 价 指 引 ) 要 求, 组 织 改 善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机 制, 下 发 了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控 自 评 管 理 办 法, 指 导 内 控 评 价 工 作 的 开 展 2011 年 公 司 董 事 会 内 控 部 指 导 审 计 管 理 中 心 围 绕 内 部 控 制 的 五 个 构 成 要 素 内 部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控 制 活 动 信 息 沟 通 和 检 查 监 督 等, 设 计 了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方 案, 依 据 基 本 规 范 应 用 指 引 和 评 价 指 引 对 公 司 总 部 及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进 行 了 内 控 评 价 在 内 控 评 价 工 作 开 展 过 程 中, 公 司 分 别 在 总 部 及 分 子 公 司 开 展 了 内 部 控 制 研 讨 和 培 训, 全 面 梳 理 了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和 流 程, 针 对 重 要 职 能 部 门 和 重 点 业 务 流 程 开 展 了 访 谈 和 穿 行 测 试, 形 成 了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诊 断 工 作 底 稿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汇 总 表 内 部 控 制 改 进 计 划 等 基 础 资 料, 编 制 了 本 公 司 全 面 的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系 统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整 体 情 况 三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的 依 据 本 评 价 报 告 旨 在 根 据 财 政 部 等 五 部 委 联 合 发 布 的 基 本 规 范 及 评 价 指 引 的 要 求, 结 合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和 评 价 办 法, 在 内 部 控 制 日 常 监 督 和 专 项 监 督 的 基 础 上, 对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内 部 控 制 的 设 计 与 运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价 四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的 范 围 此 次 内 控 评 价 工 作 涵 盖 公 司 全 部, 其 中 对 总 部 及 下 属 18 家 重 要 分 子 公 司 进 行 了 重 点 关 注 从 内 部 控 制 的 五 个 构 成 要 素 内 部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控 制 活 动 信 息 沟 通 和 检 查 监 督 等 方 面 对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评 价 着 重 对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流 程 的 开 展 情 况, 从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2
设 计 和 执 行 两 个 方 面 进 行 评 价 检 查, 将 检 查 监 督 意 见 上 报 内 控 管 理 委 员 会 进 行 审 议, 并 向 公 司 审 核 委 员 会 报 告 工 作 情 况 五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的 程 序 和 方 法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严 格 遵 循 基 本 规 范 评 价 指 引 及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办 法 规 定 的 程 序 执 行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程 序 包 括 : 制 订 评 价 工 作 方 案 组 成 评 价 工 作 组 实 施 现 场 测 试 汇 总 评 价 结 果 编 制 评 价 报 告 等 在 2011 年 的 内 控 评 价 过 程, 我 们 采 用 了 个 别 访 谈 专 题 讨 论 穿 行 测 试 实 地 查 验 抽 样 和 比 较 分 析 等 评 价 方 法, 广 泛 收 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和 运 行 是 否 有 效 的 证 据, 如 实 填 写 评 价 工 作 底 稿, 分 析 识 别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采 用 的 评 价 方 法 是 适 当 的, 取 得 的 评 价 证 据 是 充 分 的 六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建 设 情 况 为 有 效 推 进 内 控 管 理 工 作, 完 善 组 织 体 系, 公 司 在 2011 年 2 月 组 建 了 董 事 会 内 控 部, 作 为 内 控 管 理 职 能 机 构, 负 责 公 司 及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内 控 管 理 工 作 ;4 月 重 新 调 整 了 以 董 事 长 为 主 任 的 内 控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公 司 与 内 控 有 关 的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董 事 会 内 控 部 于 2011 年 3 月 完 成 总 部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手 册 的 编 制 工 作 并 于 4 月 18 日 正 式 启 动 运 行 该 手 册 系 统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要 求 内 控 关 注 要 点 和 主 要 措 施 内 部 监 督 等 内 容 董 事 会 内 控 部 深 入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进 行 调 研, 指 导 帮 助 各 分 子 公 司 依 据 总 部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手 册 框 架 风 险 控 制 矩 阵 权 限 指 引 表 和 流 程 图 等 模 板, 于 2011 年 6 月 底 前 完 成 各 3
分 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手 册 编 制 工 作, 并 于 7 月 初 全 面 运 行 各 分 子 公 司 均 成 立 内 控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落 实 内 控 工 作 要 求, 领 导 和 组 织 本 单 位 内 控 工 作 的 开 展 各 职 能 部 门 和 分 子 公 司 均 设 置 内 控 专 干 作 为 内 控 工 作 具 体 联 络 人, 负 责 与 董 事 会 内 控 部 的 沟 通, 保 证 内 控 工 作 上 下 衔 接 落 实 到 底 抓 出 实 效 公 司 多 次 对 高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及 内 控 专 干 进 行 内 控 知 识 的 培 训, 最 终 形 成 公 司 负 责 人 亲 自 抓, 部 门 共 同 参 与 的 工 作 机 制 和 责 任 机 制, 并 根 据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不 定 期 召 开 内 控 工 作 例 会, 以 此 建 立 报 告 和 反 馈 机 制 公 司 还 将 内 控 工 作 纳 入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体 系, 以 确 保 公 司 的 内 控 工 作 稳 健 开 展 通 过 本 年 度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的 评 价 认 定, 公 司 依 据 内 部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控 制 活 动 信 息 与 沟 通 内 部 监 督 等 内 控 要 素, 从 组 织 架 构 发 展 战 略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责 任 企 业 文 化 资 金 活 动 采 购 业 务 资 产 管 理 销 售 业 务 研 究 与 开 发 工 程 项 目 担 保 业 务 业 务 外 包 财 务 报 告 全 面 预 算 合 同 管 理 内 部 信 息 传 递 信 息 系 统 等 18 个 方 面, 构 建 了 完 整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和 流 程 框 架, 形 成 了 公 司 统 一 的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体 系,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内 部 环 境 本 公 司 以 基 本 规 范 有 关 内 部 环 境 的 要 求, 及 应 用 指 引 中 关 于 组 织 架 构 发 展 战 略 人 力 资 源 企 业 文 化 社 会 责 任 等 内 容 为 依 据, 对 公 司 内 部 环 境 要 素 进 行 了 认 定 和 评 价 1 组 织 架 构 本 公 司 建 立 了 由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管 理 层 组 成 的 规 4
范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其 中,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监 事 会 由 6 名 监 事 组 成 管 理 层 由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总 会 计 师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7 人 组 成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设 立 满 足 公 司 法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等 监 管 机 构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香 港 和 上 海 两 地 上 市 规 则 的 相 关 要 求 本 公 司 持 续 建 立 健 全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的 治 理 架 构 议 事 规 则 和 决 策 程 序, 公 司 管 理 层 严 格 履 行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所 规 定 的 各 项 职 责 董 事 会 是 公 司 的 决 策 机 构, 董 事 长 是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会 成 员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向 股 东 负 责 监 事 会 由 股 东 代 表 职 工 代 表 以 及 独 立 监 事 组 成, 履 行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监 督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职 行 为 等 职 权 本 公 司 高 管 层 由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总 会 计 师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人 员 组 成 本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包 括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总 会 计 师 董 事 会 秘 书 )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和 解 聘 总 经 理 是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负 责 人, 其 主 要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开 展 工 作, 副 总 经 理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总 经 理 的 领 导 下 负 责 处 理 分 管 的 工 作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同 时 就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投 资 者 关 系 以 及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合 规 方 面 职 责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核 委 员 会 财 务 管 理 委 员 会 提 名 及 薪 酬 委 员 会 和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其 中 审 核 委 员 会 是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检 查 监 督 机 构 公 司 总 部 合 理 设 置 了 各 内 部 职 能 机 构, 包 括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董 事 5
会 内 控 部 财 务 部 企 业 发 展 部 行 政 人 事 部 市 场 部 技 术 工 程 部 安 全 监 察 部 信 息 化 管 理 部, 并 通 过 制 定 组 织 结 构 图 部 门 职 责 岗 位 工 作 标 准 和 权 限 指 引 等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或 相 关 文 件, 明 确 了 各 机 构 的 职 责 权 限, 使 管 理 层 和 员 工 充 分 了 解 和 掌 握 组 织 架 构 设 计 及 权 责 分 配 情 况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也 合 理 地 设 置 了 组 织 架 构 及 内 部 职 能 机 构, 并 制 定 了 组 织 结 构 图 岗 位 说 明 书 等 2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负 责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的 研 究 编 制 和 督 促 实 施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发 展 战 略 的 编 制 和 实 施 工 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经 过 充 分 调 研, 本 着 客 观 务 实 的 态 度, 在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内 部 资 源 和 外 部 环 境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确 定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公 司 的 战 略 定 位 是 区 域 化 综 合 性 港 口 经 营 人, 即 具 有 区 域 化 发 展 空 间 国 际 化 竞 争 能 力 的 港 口 综 合 物 流 经 营 人 公 司 的 发 展 使 命 是 : 立 足 大 连, 以 港 强 市 ; 整 合 资 源, 服 务 东 北 ; 在 大 连 东 北 亚 国 际 航 运 中 心 建 设 中 发 挥 旗 舰 和 核 心 作 用 公 司 的 总 体 发 展 思 路 是 : 以 实 现 区 域 化 综 合 性 港 口 经 营 人 的 战 略 定 位 为 出 发 点 和 立 足 点, 以 控 制 优 势 性 港 口 资 源 为 重 点, 以 争 取 政 府 政 策 支 持 为 保 障, 在 加 快 形 成 并 完 善 辽 宁 沿 海 港 口 投 资 和 经 营 格 局 的 基 础 上, 逐 步 实 现 由 数 量 型 向 质 量 效 益 型 由 传 统 物 流 业 向 现 代 港 航 综 合 服 务 业 的 功 能 转 变 在 此 基 础 上, 优 化 业 务 布 局 统 一 资 源 调 配, 建 立 差 异 化 管 理 模 式, 打 造 专 业 化 协 同 机 制, 全 面 提 升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6
在 总 体 战 略 目 标 下, 公 司 通 过 运 用 现 代 化 的 管 理 工 具, 实 施 全 面 质 量 管 理 精 益 化 管 理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数 字 化 管 理 等 手 段 和 措 施, 贯 彻 管 理 方 针 ( 环 境 保 护 方 针 安 全 方 针 和 质 量 方 针 ),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的 实 现 3 人 力 资 源 本 公 司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的 原 则,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施 条 例 等 要 求, 制 定 了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劳 动 合 同 管 理 办 法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员 工 考 勤 及 休 假 管 理 办 法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职 工 带 薪 年 休 假 办 法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员 工 奖 惩 办 法 ( 试 行 )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方 案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劳 务 费 管 理 办 法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组 织 绩 效 考 核 办 法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机 关 部 室 年 度 组 织 绩 效 考 评 方 案 等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政 策 在 员 工 招 聘 管 理 使 用 辞 退 与 辞 职 等 方 面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规 定, 与 员 工 签 订 正 式 劳 动 合 同, 严 格 按 劳 动 合 同 行 使 权 力 和 履 行 义 务 在 培 训 方 面, 制 定 了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在 年 初 制 定 当 年 培 训 计 划, 针 对 各 层 次 人 才 设 计 不 同 的 培 训 项 目, 按 培 训 计 划 实 施 各 项 培 训 在 薪 酬 考 核 晋 升 等 各 方 面, 设 置 了 以 基 本 工 资 为 主 体 的 结 构 工 资 制 度, 此 种 薪 酬 结 构 的 建 立, 使 员 工 岗 位 因 素 和 个 人 能 力 因 素 得 到 进 一 步 体 现, 考 核 机 制 得 到 进 一 步 强 化, 员 工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轨 迹 更 加 清 晰, 晋 升 空 间 更 加 广 阔 4 企 业 文 化 7
本 公 司 着 力 推 进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不 断 丰 富 企 业 文 化 内 涵, 深 入 宣 传 港 通 四 海 诚 纳 天 下 的 精 神, 倡 导 形 成 人 为 本 客 为 上 责 为 先 的 核 心 价 值 理 念 公 司 注 重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的 整 体 规 划, 制 定 了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规 划, 编 印 企 业 文 化 手 册 通 过 大 连 港 报 大 连 港 杂 志 港 口 文 化 视 窗 网 站 等 宣 传 媒 介, 引 导 和 教 育 员 工 自 觉 实 践 公 司 理 念, 同 时, 通 过 开 展 企 业 文 化 故 事 演 讲 建 设 企 业 文 化 培 训 基 地 举 办 职 工 文 化 月 等 载 体 活 动, 提 高 企 业 文 化 宣 贯 效 果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起 以 CIS( 企 业 形 象 识 别 系 统 ) 为 核 心 的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模 式, 具 有 完 善 的 企 业 理 念 识 别 系 统 行 为 识 别 系 统 和 视 觉 识 别 系 统 我 们 对 外 强 化 品 牌 宣 传, 传 达 给 公 众 一 致 的 大 连 港 品 牌 形 象 ; 对 内 推 动 公 司 新 理 念 与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的 融 合, 使 公 司 文 化 始 终 保 持 着 高 度 的 影 响 力 和 凝 聚 力 5 社 会 责 任 本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一 系 列 政 策 措 施,2011 年 下 发 了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明 确 了 领 导 和 相 关 部 门 的 安 全 管 理 职 责, 公 司 与 分 子 公 司 签 订 了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状, 将 安 全 指 标 层 层 分 解 到 站 队 班 组 和 个 人 紧 紧 围 绕 安 全 管 理 的 总 体 目 标, 强 化 精 益 管 理, 通 过 加 强 培 训 完 善 制 度 强 化 监 督 提 高 执 行 力 等 手 段, 有 效 预 防 了 重 特 大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全 年 安 全 形 势 总 体 平 稳, 安 全 与 生 产 工 作 取 得 较 好 成 绩 公 司 遵 守 国 家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际 环 保 公 约, 以 建 设 8
现 代 化 绿 色 港 口 为 目 标, 坚 持 强 化 管 理 落 实 责 任 节 能 减 排 保 护 环 境 方 针, 认 真 履 行 环 境 保 护 社 会 责 任, 治 理 污 染 源, 推 行 清 洁 物 流 运 输, 企 业 的 环 保 管 理 体 系 运 行 正 常, 节 能 减 排 工 作 得 到 较 好 推 进 2011 年 未 发 生 环 境 污 染 责 任 事 故 和 职 业 病 危 害 事 故 公 司 以 确 保 员 工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创 造 和 谐 的 劳 工 关 系 为 目 标, 坚 持 科 学 发 展 观, 以 人 为 本, 推 进 员 工 和 文 化 的 多 元 化 管 理, 以 吸 引 凝 聚 激 励 和 使 用 优 秀 人 才, 同 时 积 极 维 护 员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规 定 了 员 工 招 聘 管 理 培 训 使 用, 以 及 职 业 健 康 劳 动 安 全 福 利 待 遇 等 相 关 政 策, 实 现 员 工 自 身 成 长 与 企 业 发 展 的 和 谐 与 统 一 ( 二 ) 风 险 评 估 本 公 司 以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配 套 指 引 中 央 企 业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指 引 中 所 列 主 要 风 险 为 依 据, 对 公 司 在 经 营 管 理 过 程 中 的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评 估 风 险 分 析 和 应 对 策 略 等 活 动 进 行 了 认 定 和 评 价 公 司 董 事 会 内 控 部 为 公 司 及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的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公 司 设 立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 如 采 购 委 员 会 等 ) 指 导 相 关 重 点 工 作, 确 保 这 些 工 作 公 开 透 明, 有 效 地 防 范 了 风 险 ; 公 司 还 设 立 了 专 门 的 审 计 管 理 部 门 对 公 司 各 项 经 营 工 作 进 行 审 计, 保 证 公 司 的 各 项 工 作 合 法 合 规 公 司 及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根 据 经 营 战 略 与 风 险 策 略 一 致 风 险 控 制 与 运 营 效 率 及 效 果 相 平 衡 的 原 则, 制 定 风 险 解 决 的 内 控 方 案, 针 对 重 大 风 险 所 涉 及 的 各 管 理 及 业 务 流 程, 制 定 涵 盖 各 个 环 节 的 全 流 程 控 制 措 施 ; 对 其 他 风 险 所 涉 及 的 业 务 流 程, 把 关 键 环 节 作 为 控 制 点, 9
采 取 相 应 的 控 制 措 施, 建 立 了 内 控 岗 位 授 权 制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内 控 自 评 管 理 制 度 内 控 考 核 评 价 制 度 重 大 经 营 和 财 务 风 险 管 理 事 项 报 告 制 度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内 幕 信 息 及 知 情 人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等, 加 强 了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规 范 了 经 营 行 为, 完 善 了 内 部 控 制, 确 保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的 实 现 和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另 外,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大 连 港 新 港 开 敞 式 油 码 头 风 险 评 估 和 预 警 措 施 及 应 急 方 案, 矿 石 码 头 公 司 开 发 了 大 连 港 矿 石 码 头 环 境 预 警 系 统, 明 确 风 险 预 警 标 准,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重 大 风 险 或 突 发 事 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明 确 责 任 人 员 规 范 处 置 程 序, 确 保 突 发 事 件 得 到 及 时 妥 善 处 理 ( 三 ) 控 制 活 动 本 公 司 以 基 本 规 范 有 关 控 制 活 动 的 要 求, 及 应 用 指 引 中 关 于 资 金 活 动 采 购 业 务 资 产 管 理 销 售 业 务 研 究 与 开 发 工 程 项 目 担 保 业 务 业 务 外 包 全 面 预 算 合 同 管 理 等 内 容 为 依 据, 对 公 司 控 制 活 动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认 定 和 评 价 1 不 相 容 职 务 分 离 控 制 本 公 司 在 设 定 组 织 机 构 和 岗 位 时, 全 面 系 统 地 分 析 和 梳 理 了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公 司 总 部 清 理 流 程 171 个, 对 容 易 产 生 舞 弊 风 险 的 岗 位 实 施 相 应 的 分 离 措 施, 形 成 了 各 司 其 职 相 互 制 约 的 工 作 机 制 2 授 权 审 批 控 制 本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对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管 理 层 的 职 责 进 行 了 明 确 的 划 分, 制 定 了 有 效 的 议 事 规 则, 各 司 其 职 相 互 独 立 相 互 监 督 相 互 促 进 公 司 对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都 按 相 关 规 定 明 确 了 10
授 权 审 批 控 制 的 权 限 和 流 程, 保 障 公 司 的 运 营 和 安 全 3 会 计 系 统 控 制 本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会 计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结 合 港 口 企 业 行 业 特 点 以 及 内 部 管 理 的 需 要, 制 定 了 包 括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制 度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制 度 等 一 系 列 会 计 核 算 管 理 制 度, 并 且 在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的 各 个 环 节 贯 彻 落 实 这 些 制 度, 确 保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完 整 4 财 产 保 护 控 制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完 备 的 财 产 管 理 制 度 和 程 序, 确 保 公 司 财 产 安 全 公 司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在 公 司 总 部 制 定 了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的 相 关 制 度,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购 置 日 常 管 理 使 用 处 置 等 工 作 进 行 规 范, 明 确 了 工 作 流 程 和 操 作 细 则 建 立 了 固 定 资 产 卡 片 制 度, 纳 入 公 司 财 务 系 统, 财 务 部 门 会 同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定 期 进 行 资 产 盘 点, 保 证 账 实 相 符 另 外, 公 司 还 定 期 对 报 废 资 产 按 照 资 产 处 置 程 序 进 行 处 理 各 分 子 公 司 也 都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财 产 管 理 制 度 和 程 序, 加 强 固 定 资 产 应 收 账 款 存 货 等 管 理, 确 保 财 产 安 全 5 预 算 控 制 本 公 司 设 置 了 预 算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统 一 协 调 公 司 及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预 算 编 报 和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同 时, 明 确 了 公 司 财 务 部 市 场 部 企 业 发 展 部 技 术 工 程 部 行 政 人 事 部 安 全 监 察 部 信 息 化 管 理 部 等 职 能 部 门 在 预 算 管 理 中 的 职 责 公 司 还 设 计 并 执 行 了 适 合 公 司 实 际 的 自 上 而 下 自 下 而 上 上 下 结 合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和 滚 动 预 算 工 11
作 流 程, 并 通 过 月 度 跟 踪 财 务 预 算 考 核 等 手 段, 加 强 对 各 部 门 及 单 位 预 算 工 作 的 监 督, 并 对 财 务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动 态 监 控 6 运 营 分 析 控 制 本 公 司 通 过 加 强 对 市 场 客 户 港 航 运 企 业 信 息 的 收 集 分 析 和 研 究, 根 据 不 断 变 化 的 趋 势 修 正 自 身 的 策 略 和 行 动 方 案, 积 极 规 避 风 险, 减 少 风 险 带 来 的 损 失, 增 加 收 益 同 时 根 据 自 然 灾 害 风 险 和 突 发 事 件 的 发 生 过 程, 积 极 进 行 事 件 态 势 跟 踪, 及 时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把 风 险 和 损 失 控 制 在 最 小 程 度 7 绩 效 考 评 控 制 本 公 司 遵 循 目 标 分 解 压 力 传 导, 因 企 制 宜 分 类 考 核, 重 在 结 果 兼 顾 过 程, 强 化 激 励 绩 薪 挂 钩 的 原 则, 制 定 了 2011 年 高 管 人 员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和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组 织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结 合 年 度 经 营 指 标 及 年 度 重 点 工 作 任 务, 以 平 衡 计 分 卡 为 主 要 管 理 工 具, 围 绕 财 务 指 标 客 户 指 标 内 部 能 力 指 标 学 习 与 发 展 四 个 指 标 体 系 维 度, 制 定 了 公 司 与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的 2011 年 度 关 键 绩 效 指 标, 并 明 确 了 绩 效 考 核 标 准 为 确 保 绩 效 考 核 工 作 的 有 效 落 实, 公 司 组 建 了 专 门 的 组 织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委 员 会, 作 为 公 司 组 织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的 决 策 机 构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与 高 管 人 员 和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经 营 班 子 成 员 的 绩 效 年 薪 实 行 紧 密 挂 钩, 与 员 工 的 年 度 奖 励 实 行 紧 密 挂 钩 另 外,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也 为 员 工 的 选 聘 培 训 奖 惩 晋 升 等 工 作 提 供 了 依 据 ( 四 ) 信 息 与 沟 通 12
本 公 司 以 基 本 规 范 有 关 信 息 沟 通 的 要 求, 及 应 用 指 引 中 关 于 内 部 信 息 传 递 财 务 报 告 信 息 系 统 等 内 容 为 依 据, 对 公 司 信 息 与 沟 通 机 制 的 设 计 和 运 行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认 定 和 评 价 1 内 部 信 息 沟 通 董 事 会 成 员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及 其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获 得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情 况 以 及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监 事 会 成 员 通 过 出 席 监 事 会 会 议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获 得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情 况, 包 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公 司 管 理 层 通 过 每 月 的 执 董 会 办 公 会 生 产 例 会 等 会 议 了 解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及 财 务 信 息 对 于 突 发 事 件, 公 司 有 完 整 的 应 急 预 案, 足 以 保 证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及 管 理 层 人 员 在 第 一 时 间 得 到 信 息 并 按 相 关 制 度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员 工 可 以 通 过 员 工 代 表 大 会 等 会 议 及 公 司 的 报 纸 期 刊 和 内 部 网 络 及 时 了 解 公 司 的 各 种 信 息, 还 可 以 通 过 内 部 网 页 上 的 领 导 信 箱 直 接 与 公 司 高 管 层 进 行 沟 通, 公 司 日 常 文 件 等 相 关 信 息 通 过 办 公 自 动 化 系 统 (OA) 进 行 传 递 2 外 部 信 息 沟 通 本 公 司 利 用 多 种 渠 道 和 机 制, 与 投 资 者 媒 体 监 管 机 构 保 持 顺 畅 的 沟 通 和 联 络, 并 通 过 会 议 电 话 等 多 种 方 式 与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及 行 业 协 会 等 保 持 密 切 联 系 公 司 遵 循 两 地 监 管 机 构 的 要 求, 及 时 发 布 公 告 报 告 等, 使 投 资 者 及 时 了 解 到 公 司 的 最 新 情 况 投 资 者 和 财 经 媒 体 可 以 通 过 来 访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投 资 论 坛 等 多 种 方 式 与 公 司 管 理 层 进 行 沟 通 ; 公 司 也 会 定 期 主 动 组 织 分 析 员 会 议 新 闻 发 布 会, 业 绩 路 演 等, 保 持 与 投 资 者 的 顺 畅 沟 通, 同 时 了 解 资 本 市 场 对 公 司 的 关 注 13
点, 以 完 善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本 公 司 接 受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交 所 香 港 联 交 所 等 监 管 机 构 的 问 讯 检 查 及 监 督, 并 不 时 向 监 管 机 构 做 业 务 咨 询, 以 确 保 本 公 司 满 足 合 规 要 求 3 信 息 系 统 本 公 司 依 据 战 略 和 管 控 要 求, 以 业 务 应 用 为 驱 动, 结 合 业 界 最 佳 实 践, 建 立 了 支 持 公 司 管 理 与 生 产 业 务 的 多 个 应 用 信 息 系 统, 以 及 支 撑 信 息 系 统 的 基 础 架 构 与 网 络 安 全 基 础 平 台 在 公 司 层 面 建 立 了 财 务 金 蝶 EAS 系 统 人 力 资 源 系 统 OA 办 公 系 统 设 备 管 理 等 信 息 系 统, 满 足 了 本 公 司 及 大 部 分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的 应 用 管 理 要 求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依 据 自 身 业 务 发 展 特 点, 重 点 建 设 面 向 现 场 操 作 的 生 产 业 务 系 统, 目 前 集 装 箱 矿 石 油 品 杂 货 散 粮 客 运 铁 路 外 理 轮 驳 等 公 司 已 建 立 起 各 自 的 生 产 业 务 系 统, 实 现 了 生 产 调 度 理 货 作 业 商 务 计 费 等 操 作 和 管 理 的 信 息 化 应 用 为 满 足 海 关 海 事 检 验 检 疫 边 防 等 监 管 机 构 的 监 管 要 求, 以 及 港 航 物 流 企 业 及 货 主 物 流 操 作 物 流 跟 踪 等 需 求, 公 司 建 立 起 危 险 品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港 检 联 动 快 速 查 验 系 统 多 式 联 运 系 统 等 应 用 系 统, 有 效 满 足 了 口 岸 客 户 的 电 子 化 物 流 作 业 和 单 证 交 互 需 求, 提 高 了 口 岸 大 通 关 效 率 为 保 障 管 理 和 业 务 应 用 连 续 性 需 求, 公 司 基 础 架 构 与 安 全 建 设 扎 实 稳 健, 形 成 了 与 IT 应 用 相 配 套 的 安 全 高 效 稳 定 的 信 息 处 理 平 台 存 储 平 台 以 及 覆 盖 核 心 港 区 的 千 兆 环 状 骨 干 网 络 公 司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基 础 架 构 与 网 络 安 全 建 设, 固 化 标 准 流 程, 推 动 业 务 与 流 程 创 新, 打 通 物 流 链, 有 效 降 低 成 本, 提 升 运 营 效 率, 14
提 高 客 户 满 意 度 4 反 舞 弊 机 制 本 公 司 根 据 中 央 和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关 于 加 强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的 部 署, 制 定 了 具 体 的 实 施 办 法, 落 实 整 体 工 作 计 划 和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将 教 育 制 度 监 督 改 革 纠 风 惩 治 的 工 作 任 务 分 解 落 实 到 有 关 领 导 和 各 单 位 各 部 门, 明 确 了 完 成 时 间 工 作 要 求 和 考 核 办 法, 加 强 了 反 舞 弊 工 作 各 单 位 和 部 门 坚 持 以 权 力 运 行 和 重 要 业 务 为 监 督 重 点,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重 点 针 对 市 场 开 发 基 建 项 目 物 资 采 购 财 务 管 理 等 业 务 环 节, 加 强 对 管 人 管 财 管 物 的 过 程 监 控, 在 坚 持 抓 好 共 性 业 务 的 经 常 化 监 督 管 理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各 自 特 点 和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明 确 舞 弊 风 险 监 控 点, 开 展 重 点 监 督 检 查, 严 肃 查 处 违 法 违 纪 等 各 种 舞 弊 问 题, 堵 塞 管 理 漏 洞, 从 源 头 上 预 防 违 规 违 纪, 促 进 企 业 健 康 发 展 年 度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舞 弊 事 件 ( 五 ) 内 部 监 督 本 公 司 以 基 本 规 范 有 关 内 部 监 督 的 要 求, 及 各 项 应 用 指 引 中 有 关 内 部 监 督 的 规 定 为 依 据, 对 公 司 工 作 开 展 了 日 常 监 督 专 项 监 督 1 日 常 监 督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董 事 会 运 作 董 事 会 成 员 及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职 进 行 监 督, 时 刻 关 注 阻 碍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实 现 威 胁 公 司 资 产 安 全 隐 瞒 公 司 信 息 真 实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的 风 险 行 为, 并 提 醒 改 正 和 改 进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核 委 员 会, 协 助 董 事 会 审 查 公 司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的 建 立 健 全, 监 督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实 施 和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情 况, 15
协 调 内 部 控 制 检 查 和 审 计, 并 对 公 司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进 行 审 议 2 专 项 监 督 公 司 积 极 发 挥 监 察 工 作 职 能, 确 保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部 署 的 贯 彻 落 实 一 是 起 草 了 公 司 贯 彻 落 实 三 重 一 大 决 策 制 度 实 施 办 法 初 稿, 指 导 基 层 加 强 了 决 策 制 度 建 设, 强 化 了 对 企 业 三 重 一 大 事 项 监 督 管 理 二 是 参 与 公 司 重 点 工 程 建 设 和 大 宗 物 资 设 备 采 购 的 招 投 标, 参 加 公 司 投 资 项 目 审 查 会, 加 强 了 对 工 程 投 资 项 目 的 监 督 三 是 继 续 推 进 小 金 库 和 工 程 专 项 治 理, 组 织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和 机 关 部 室 开 展 小 金 库 复 查, 对 重 点 公 司 进 行 了 重 点 检 查 组 织 完 成 2010 年 以 来 新 开 工 项 目 和 2011 年 在 建 重 点 项 目 的 自 检 自 查, 落 实 整 改 措 施 四 是 继 续 开 展 公 司 重 点 工 作 督 察, 加 强 了 日 常 工 作 沟 通 协 调, 重 点 工 作 得 到 较 好 落 实 五 是 开 展 了 公 司 关 键 制 度 建 设 与 执 行 情 况 专 项 监 察, 对 加 强 相 关 管 理 工 作 提 出 了 建 议 六 是 组 织 开 展 群 众 性 效 能 监 察 活 动, 通 过 项 目 的 有 效 实 施, 有 效 促 进 了 基 层 管 理 绩 效 提 升 七 是 开 展 了 管 理 人 员 贯 彻 执 行 廉 政 准 则 情 况 专 项 检 查 八 是 加 强 行 风 建 设, 有 效 提 升 了 港 口 的 对 外 服 务 形 象 七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及 其 认 定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基 本 规 范 评 价 指 引 对 重 大 缺 陷 重 要 缺 陷 和 一 般 缺 陷 的 认 定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规 模 行 业 特 征 风 险 水 平 等 因 素, 研 究 确 定 了 适 用 本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具 体 认 定 标 准, 并 与 前 一 年 度 保 持 一 致 公 司 对 于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标 准, 由 该 缺 陷 可 能 16
导 致 财 务 报 表 错 报 的 重 要 程 度 来 确 定, 这 种 重 要 程 度 主 要 取 决 于 两 方 面 因 素 : 一 是 该 缺 陷 是 否 具 备 合 理 可 能 性 导 致 内 部 控 制 不 能 及 时 防 止 发 现 并 纠 正 财 务 报 表 错 报 ; 二 是 该 缺 陷 单 独 或 连 同 其 他 缺 陷 可 能 导 致 的 潜 在 错 报 金 额 的 大 小 这 样,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一 般 可 以 通 过 定 量 的 方 式 予 以 确 定 对 于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认 定 标 准,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自 身 的 实 际 情 况, 参 照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认 定 标 准, 合 理 确 定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定 量 和 定 性 认 定 标 准 根 据 上 述 认 定 标 准, 结 合 日 常 监 督 和 专 项 监 督 情 况, 我 们 发 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八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整 改 公 司 建 立 了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整 改 机 制, 对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发 现 的 缺 陷 由 各 职 能 部 门 及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制 定 整 改 计 划, 并 实 施 整 改, 经 过 内 部 控 制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审 核 后, 在 下 一 次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中 进 行 效 果 的 确 认 针 对 2011 年 度 总 部 和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过 程 中 所 发 现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公 司 总 部 和 分 子 公 司 均 已 制 定 了 详 细 的 明 确 的 整 改 措 施 和 整 改 完 成 时 间 表, 并 按 计 划 加 以 实 施 对 于 设 计 缺 陷 ( 主 要 是 制 度 建 设 方 面 的 问 题 ), 责 任 部 门 和 公 司 将 完 善 相 关 制 度, 明 确 组 织 职 责 和 操 作 流 程 ; 对 于 执 行 缺 陷 ( 主 要 指 不 按 制 度 流 程 操 作 的 问 题 ), 责 任 部 门 和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考 核 制 度, 逐 步 加 强 对 相 应 管 理 制 度 的 执 行 和 考 核 力 度, 提 升 内 控 工 作 执 行 力, 同 时 也 加 快 相 应 控 制 工 具 ( 如 计 算 机 系 统 ) 的 完 备 工 作 接 下 来 公 司 还 17
将 开 展 内 部 控 制 检 查, 对 相 关 部 门 和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内 控 改 进 措 施 的 制 定 和 执 行 进 行 检 查 验 收, 确 保 内 控 缺 陷 整 改 工 作 的 顺 利 完 成 鉴 于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是 一 项 长 期 复 杂 的 系 统 工 程, 公 司 将 依 据 五 部 委 基 本 规 范 及 配 套 指 引 的 要 求, 对 照 评 价 工 作 发 现 的 内 控 缺 陷 及 其 整 改 情 况, 采 取 整 体 设 计 分 步 实 施 的 原 则, 制 定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规 划, 并 分 解 为 年 度 计 划 目 标, 逐 步 推 进, 以 企 业 治 理 理 论 为 核 心 的 全 面 风 险 控 制 管 理 思 想 为 基 础, 逐 步 指 导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梳 理 内 控 制 度 及 流 程 框 架, 开 展 全 面 风 险 评 估, 实 现 公 司 内 外 各 层 面 内 控 要 素 的 对 接 和 整 合, 确 保 内 部 控 制 整 体 结 构 运 作 的 一 致 性,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精 细 化 规 范 化 管 理 水 平 和 全 面 风 险 防 范 能 力, 实 现 公 司 战 略 目 标, 促 进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九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结 论 公 司 董 事 会 已 按 照 基 本 规 范 评 价 指 引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了 评 价, 并 认 为 其 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基 准 日 ) 有 效 我 公 司 聘 请 的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已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审 计, 出 具 了 安 永 华 明 专 字 第 60777447_E01 号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业 务 与 事 项 均 已 建 立 了 内 部 控 制, 并 得 以 有 效 执 行, 达 到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但 有 可 改 善 地 方 18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未 发 生 对 评 价 结 论 产 生 实 质 性 影 响 的 内 部 控 制 的 重 大 变 化 我 们 注 意 到, 内 部 控 制 应 当 与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业 务 范 围 竞 争 状 况 和 风 险 水 平 等 相 适 应, 并 随 着 情 况 的 变 化 及 时 加 以 调 整 大 连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 二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