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 宁 学 院 文 件 济 院 政 字 2015 41 号 济 宁 学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实 践 教 学 工 作 的 意 见 实 践 教 学 是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体 系 的 组 成 部 分, 对 提 高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培 养 学 生 创 新 精 神 有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为 进 一 步 深 化 我 校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提 升 实 践 教 学 水 平, 提 高 高 素 质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指 导 思 想 以 提 高 培 养 高 素 质 应 用 型 人 才 质 量 为 目 标, 以 加 强 实 践 教 学 资 源 整 合 为 重 点, 以 加 大 实 践 教 学 经 费 投 入 为 保 障, 强 化 实 践 教 学 标 准, 创 新 实 践 教 学 的 方 法 途 径, 着 力 构 建 保 障 实 践 教 学 质 量 的 长 效 机 制, 努 力 推 动 我 校 实 践 教 学 工 作 取 得 新 成 效 开 创 新 局 面 - 1 -
二 目 标 要 求 1. 坚 持 教 学 以 学 生 为 本 的 观 念, 切 实 改 变 重 理 论 轻 实 践 重 知 识 传 授 轻 能 力 培 养 的 观 念, 注 重 学 思 结 合, 注 重 知 行 统 一, 注 重 因 材 施 教, 树 立 以 能 力 培 养 为 核 心 的 实 践 教 学 观 念 2. 本 着 有 利 于 集 约 式 管 理 有 利 于 改 善 和 加 强 实 践 教 学 有 利 于 实 现 资 源 共 享 有 利 于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率 有 利 于 形 成 专 业 特 色 的 基 本 原 则, 进 一 步 规 划 整 合 现 有 实 践 教 学 资 源, 建 立 仪 器 设 备 先 进 管 理 高 效 资 源 共 享 开 放 服 务 的 实 践 教 学 体 系 3. 结 合 专 业 特 点, 紧 紧 围 绕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人 才 培 养 规 格 要 求, 以 实 践 教 学 内 容 和 方 法 的 改 革 为 切 入 点, 以 提 高 学 生 的 基 本 能 力 训 练 为 基 础,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培 养 创 新 精 神 和 实 践 能 力 为 目 标, 构 建 具 有 我 校 特 色 的 实 践 教 学 体 系 4. 加 强 实 践 教 学 队 伍 建 设, 提 高 实 践 教 学 工 作 人 员 的 专 业 水 平 和 综 合 素 质 建 设 一 支 专 兼 职 结 合 结 构 合 理 相 对 稳 定, 具 有 现 代 教 育 教 学 理 念 掌 握 先 进 实 践 教 学 方 法 具 有 高 度 责 任 感 和 事 业 心 的 实 践 教 学 队 伍 5. 建 立 起 现 代 科 学 高 效 的 管 理 机 制, 构 建 与 我 校 人 才 培 养 相 适 应 的 服 务 优 质 的 实 践 教 学 管 理 体 系 三 工 作 措 施 ( 一 ) 加 大 实 践 教 学 资 源 整 合 力 度 1. 依 托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中 心, 以 统 筹 规 划 分 级 管 理 资 源 - 2 -
共 享 有 效 利 用 为 基 本 原 则, 推 进 校 内 外 各 实 践 教 学 资 源 的 规 划 与 整 合 工 作 2. 针 对 我 校 现 有 实 践 教 学 资 源, 建 立 校 系 ( 部 ) 科 研 团 队 三 级 为 主 体 的 管 理 模 式 (1) 建 立 校 级 实 践 教 学 中 心 (A 类 ): 以 实 践 教 学 工 作 量 大 涉 及 面 广 辐 射 力 强 的 全 校 公 共 基 础 课 学 科 基 础 课 实 践 教 学 资 源 为 主 体, 建 立 由 学 校 统 一 管 理 的 校 级 实 践 教 学 中 心, 承 担 面 向 全 校 的 实 践 教 学 科 研 技 术 开 发 及 服 务 等 任 务 (2) 建 立 校 系 ( 部 ) 共 管 的 系 级 实 践 教 学 中 心 (B 类 ): 依 据 学 科 专 业 特 点, 按 学 科 或 专 业 大 类, 建 立 系 ( 部 ) 级 综 合 性 实 践 教 学 中 心 该 类 实 践 教 学 中 心 可 由 若 干 个 功 能 性 实 验 室 组 成, 主 要 承 担 系 ( 部 ) 内 及 其 他 系 ( 部 ) 相 关 专 业 的 实 践 教 学 工 作, 实 行 校 系 两 级 管 理 模 式 (3) 建 立 系 科 研 团 队 共 管 的 专 业 实 验 室 (C 类 ): 对 于 专 业 性 强 主 要 用 于 科 研 工 作 的 实 验 室, 实 行 系 科 研 团 队 两 级 管 理, 学 校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中 心 宏 观 调 控 的 管 理 模 式 3. 实 践 教 学 资 源 的 建 设 与 维 护 :A 类 实 践 教 学 中 心 的 建 设 与 维 护, 由 学 校 承 担 ;B 类 实 践 教 学 中 心 的 建 设 与 维 护, 由 系 ( 部 ) 及 学 校 共 同 承 担 ;C 类 专 业 实 验 室 的 建 设 与 维 护, 由 负 责 的 科 研 团 队 自 筹 经 费 系 ( 部 ) 及 学 校 适 当 补 贴 的 方 式 进 行 ( 二 ) 加 强 实 践 教 学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1. 组 织 管 理 教 务 处 对 实 践 教 学 的 方 案 要 求 及 标 准 等 实 - 3 -
施 管 理 和 协 调,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管 理 办 法 和 措 施 各 教 学 单 位 应 有 专 门 领 导 负 责 实 践 教 学 工 作, 全 面 负 责 本 单 位 实 践 教 学 的 组 织 与 实 施 2. 资 源 管 理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中 心 负 责 整 合 校 内 实 践 教 学 资 源, 建 立 和 完 善 校 系 ( 部 ) 科 研 团 队 三 级 管 理 体 制, 确 保 校 内 各 类 实 践 教 学 资 源 能 合 理 规 划 有 序 建 设 高 效 运 行,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率, 实 现 科 学 化 管 理 3. 计 划 管 理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中 心 及 各 教 学 单 位 要 根 据 各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合 理 构 建 实 践 教 学 体 系, 确 保 列 入 各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的 实 践 教 学 计 划 能 够 高 质 量 的 完 成 4. 运 行 管 理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中 心 及 各 教 学 单 位 负 责 实 践 教 学 中 的 教 学 计 划 教 学 大 纲 指 导 教 师 经 费 耗 材 设 备 场 地 和 考 核 等 各 环 节 的 组 织 和 落 实 5. 质 量 管 理 深 入 实 施 我 校 构 建 的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与 保 障 体 系, 促 使 实 践 教 学 达 到 最 佳 效 果 ; 各 教 学 单 位 要 根 据 各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规 定 的 教 学 内 容 和 技 能 训 练 项 目 的 基 本 要 求, 制 定 出 各 实 践 教 学 的 成 绩 考 核 办 法, 促 进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的 提 高 6. 经 费 管 理 实 验 教 学 管 理 中 心 及 各 教 学 单 位 应 按 照 学 校 财 务 管 理 的 相 关 要 求, 作 好 实 践 教 学 经 费 的 预 算 工 作, 明 确 实 践 教 学 经 费 的 使 用 范 围 与 使 用 方 向, 确 保 实 践 教 学 经 费 得 到 合 理 使 用 ( 三 ) 不 断 完 善 实 践 教 学 系 统 - 4 -
我 校 的 实 践 教 学 主 要 包 括 : 专 业 实 习 实 训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实 验 教 学 课 程 设 计 学 科 专 业 技 能 竞 赛 社 会 实 践 及 军 事 训 练 等 内 容 1. 认 真 落 实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中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应 达 到 的 要 求 :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类 专 业 不 少 于 总 学 分 ( 学 时 ) 的 25% 理 工 类 专 业 不 少 于 30%, 教 师 教 育 专 业 学 生 顶 岗 实 习 不 少 于 3 个 月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按 照 教 育 部 高 等 学 校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建 设 标 准 ( 暂 行 ) 的 要 求 设 计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2. 认 真 组 织 并 保 质 保 量 地 完 成 军 事 训 练, 使 学 生 掌 握 基 本 军 事 技 能 和 军 事 理 论, 增 强 国 防 观 念 国 家 安 全 意 识, 弘 扬 爱 国 主 义 集 体 主 义 和 革 命 英 雄 主 义 精 神, 培 养 艰 苦 奋 斗 吃 苦 耐 劳 的 作 风 3. 全 面 开 展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确 保 每 个 本 科 生 在 学 期 间 参 加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的 时 间 累 计 不 少 于 4 周, 专 科 学 生 不 少 于 2 周, 每 个 学 生 在 学 期 间 至 少 参 加 一 次 社 会 调 查, 撰 写 一 篇 调 查 报 告 4. 全 面 修 订 实 验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根 据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实 践 场 所 及 实 验 设 备 的 建 设 使 用 状 况, 吐 故 纳 新, 优 选 实 验 项 目, 更 新 实 验 内 容 实 验 项 目 要 符 合 实 验 教 学 大 纲 规 定, 不 得 随 意 降 低 教 学 要 求 实 验 开 出 率 必 须 达 到 95% 以 上, 有 综 合 性 设 计 性 实 验 的 课 程 占 有 实 验 的 课 程 总 数 的 比 例 必 须 达 到 60% 以 上 在 此 基 础 上, 积 极 创 造 条 件 开 设 研 究 性 和 创 新 性 实 验, 并 逐 步 提 高 其 比 例 - 5 -
5. 认 真 落 实 济 宁 学 院 开 放 性 实 验 室 管 理 办 法, 每 个 理 工 类 本 科 专 业 要 建 立 2 个 以 上 的 开 放 性 实 验 室, 并 逐 步 增 加 开 放 性 实 验 室 数 量, 明 确 实 验 室 开 放 方 式, 保 证 实 验 室 开 放 时 间, 提 高 实 验 室 设 备 利 用 率, 鼓 励 学 生 参 加 研 究 性 学 习 和 创 新 性 实 验 项 目 6. 增 加 课 程 设 计 数 量, 提 高 课 程 设 计 质 量 强 化 课 程 设 计 在 培 养 学 生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提 出 分 析 和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能 力 中 的 作 用 不 仅 要 在 理 工 类 专 业 的 相 关 课 程 中 增 加 课 程 设 计 的 数 量,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类 专 业 的 课 程 中 也 应 加 大 课 程 设 计 的 开 设 数 量 7. 加 强 实 践 教 学 研 究, 促 进 实 践 教 学 改 革, 丰 富 实 践 教 学 内 容, 注 重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和 创 新 精 神 的 培 养 将 原 有 的 模 拟 型 单 一 型 验 证 型 及 限 制 型 的 实 践 教 学, 转 变 为 实 战 型 综 合 型 创 造 型 及 自 主 型 8. 鼓 励 学 生 参 加 各 类 省 级 以 上 高 水 平 学 科 专 业 技 能 竞 赛, 鼓 励 教 师 组 织 及 指 导 学 生 参 加 相 关 竞 赛 每 个 理 工 类 艺 术 类 及 体 育 类 本 科 专 业 应 组 织 参 加 至 少 1 项 省 级 以 上 高 水 平 专 业 竞 赛 学 校 将 综 合 考 虑 各 类 竞 赛 的 主 办 单 位 承 办 单 位 影 响 力 和 每 届 参 赛 高 校 的 数 量 与 质 量 等 因 素, 进 一 步 明 确 相 关 竞 赛 的 对 应 级 别 及 获 奖 奖 励 办 法 ( 四 ) 积 极 推 进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建 设 1. 增 加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数 量 在 未 来 2-3 年 内, 每 个 专 业 均 - 6 -
应 在 现 有 的 基 础 上, 再 建 设 3 个 以 上 稳 定 优 质 的 校 外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2. 强 化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的 管 理 与 质 量 监 控 严 格 落 实 济 宁 学 院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建 设 与 管 理 办 法, 规 范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的 建 设 与 审 批 程 序, 进 一 步 加 强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的 管 理 及 质 量 监 控 力 度 3. 制 定 合 理 科 学 的 实 践 教 学 规 划 各 教 学 单 位 要 根 据 专 业 发 展 规 划 及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的 特 点, 制 定 实 践 教 学 规 划, 明 确 实 践 教 学 的 目 标 内 容 进 程, 同 时 确 定 具 体 的 负 责 人, 组 织 力 量, 有 计 划 地 开 展 工 作 4. 提 高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利 用 率 各 教 学 单 位 在 实 践 教 学 中 应 大 力 加 强 横 向 联 合, 根 据 专 业 间 的 共 性 与 差 异 性, 共 同 发 展 建 设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优 化 整 合 基 地 资 源, 建 立 健 全 实 践 教 学 保 障 体 系 鼓 励 各 教 学 单 位 根 据 专 业 共 性 合 力 开 展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的 建 设 与 实 践 活 动 ( 五 ) 提 高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质 量 1. 按 照 济 宁 学 院 关 于 做 好 本 科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的 意 见 ( 修 订 ) 文 件 要 求, 着 力 加 强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过 程 管 理 与 质 量 管 理 有 针 对 性 地 进 一 步 加 强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选 题 毕 业 设 计 任 务 书 开 题 报 告 答 辩 委 员 会 评 语 等 环 节 的 管 理 2. 合 理 确 定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量 及 难 度, 进 一 步 规 范 - 7 -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工 作, 强 化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文 献 综 述 和 方 法 论 证, 特 别 是 英 文 文 献 的 阅 读 和 综 述 3. 鼓 励 师 生 深 入 社 会, 开 展 调 查 研 究 科 学 研 究 和 社 会 服 务, 将 实 际 工 作 中 的 问 题 项 目 作 为 研 究 课 题 或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题 目, 进 一 步 提 高 在 社 会 实 践 中 完 成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比 例, 提 高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质 量, 提 高 实 践 教 学 的 效 果 4. 引 入 论 文 重 复 性 检 测 系 统, 确 保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独 立 性 各 教 学 单 位 推 荐 的 优 秀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重 复 率 必 须 低 于 30% 在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将 要 求 全 部 本 科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均 进 行 重 复 性 检 测, 以 提 高 整 体 质 量 四 措 施 保 障 ( 一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学 校 成 立 由 分 管 领 导 任 组 长 职 能 部 门 及 教 学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成 员 的 实 践 教 学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把 实 践 教 学 工 作 纳 入 重 要 议 事 日 程 和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统 筹 安 排, 抓 好 落 实 积 极 争 取 地 方 政 府 支 持 学 校 实 践 教 学 工 作, 加 强 与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合 作 交 流, 为 学 生 参 加 实 习 实 训 和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创 造 条 件 ( 二 ) 加 强 实 践 教 学 队 伍 建 设 1. 提 高 教 师 实 践 教 学 水 平 鼓 励 教 师 增 加 实 践 经 历, 积 极 参 与 产 业 化 科 研 项 目 ; 积 极 选 派 相 关 专 业 教 师 到 行 业 企 业 中 进 行 挂 职 锻 炼 顶 岗 培 训 ; 充 分 调 动 具 有 高 职 称 高 学 历 的 教 师 参 与 实 践 教 学 的 主 动 性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充 分 发 挥 他 们 在 实 - 8 -
践 教 学 中 的 主 导 作 用 2. 完 善 实 践 教 学 队 伍 合 理 设 置 专 职 实 验 员 岗 位, 提 高 兼 职 实 验 教 学 人 员 的 专 业 水 平 和 综 合 素 质, 聘 请 校 外 行 业 企 业 专 家 参 与 实 践 教 学 指 导, 逐 步 建 成 一 支 专 兼 职 结 合 结 构 合 理 相 对 稳 定, 具 有 现 代 教 育 教 学 理 念 掌 握 先 进 实 验 教 学 方 法 具 有 高 度 责 任 感 和 事 业 心 的 实 践 教 学 队 伍 3. 加 强 专 职 实 验 员 队 伍 建 设 通 过 岗 位 调 整, 选 调 具 备 实 验 员 条 件 适 合 实 验 员 岗 位 的 人 员, 充 实 到 是 实 验 员 队 伍, 进 一 步 优 化 实 验 员 队 伍 结 构 ; 通 过 人 员 招 聘 的 方 式, 也 可 在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中 选 拔 优 秀 者, 以 劳 务 派 遣 方 式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充 实 专 职 实 验 员 队 伍 ; 通 过 完 善 岗 位 补 贴, 稳 定 专 职 实 验 员 队 伍 ; 针 对 专 职 实 验 员 短 缺 的 现 状, 用 人 单 位 可 在 空 岗 的 情 况 下, 根 据 实 践 教 学 需 要, 申 请 在 实 验 室 设 置 临 时 岗 位, 用 于 返 聘 退 休 教 师 或 企 业 行 业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担 任 兼 职 实 验 员 ( 三 ) 加 大 经 费 投 入 1. 改 善 实 践 教 学 条 件 逐 步 加 大 实 践 教 学 经 费 投 入, 购 置 急 需 和 先 进 的 实 验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 通 过 经 费 支 持, 有 计 划 地 建 设 一 批 高 质 量 的 校 内 外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 进 一 步 增 加 实 践 教 学 经 费, 保 障 学 生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的 高 质 量 完 成 2. 明 确 津 贴 补 助 保 障 实 践 实 验 岗 位 津 贴 足 额 到 位, 保 障 实 践 指 导 及 实 验 教 学 工 作 量 的 足 额 核 算 及 工 作 量 津 贴 发 放 3. 设 立 专 项 经 费 设 立 实 验 技 术 研 究 专 项 经 费, 资 助 教 师 - 9 -
和 实 验 技 术 人 员 从 事 实 验 技 术 开 发 和 实 验 教 学 改 革 ; 优 先 购 置 我 校 自 主 研 发 及 编 写 的 实 验 实 训 设 备 及 相 关 实 验 实 训 教 材, 鼓 励 教 师 和 实 验 技 术 人 员 围 绕 实 验 教 学 实 验 方 法 仪 器 设 备 开 发 实 验 室 建 设 等 方 面 开 展 专 项 研 究 ; 通 过 专 项 经 费 资 助 的 方 式, 鼓 励 教 师 到 行 业 企 业 中 进 行 挂 职 锻 炼 顶 岗 培 训 4. 加 大 奖 励 力 度 加 大 对 在 各 级 各 类 高 水 平 大 学 生 学 科 专 业 及 科 技 文 化 竞 赛 中 获 奖 的 参 赛 队 员 指 导 教 师 的 奖 励, 鼓 励 教 师 及 实 验 技 术 人 员 积 极 指 导 学 生 参 加 各 级 各 类 竞 赛 对 于 实 践 教 学 中 的 优 秀 研 究 成 果, 在 各 类 教 学 成 果 的 评 优 评 奖 中 优 先 予 以 评 定 设 立 优 秀 实 验 技 术 人 员 奖 和 实 验 教 学 奖, 对 在 实 验 教 学 质 量 实 验 室 建 设 和 管 理 实 验 室 开 放 等 方 面 做 出 突 出 成 绩 的 实 验 教 学 人 员, 给 予 表 彰 奖 励 ( 四 ) 加 强 考 核 管 理 把 实 践 教 学 工 作 作 为 专 业 办 学 质 量 和 水 平 评 估 考 核 的 重 要 指 标, 纳 入 学 校 评 估 体 系, 加 强 奖 惩 机 制 建 设, 表 彰 宣 传 先 进 集 体 和 个 人 济 宁 学 院 2015 年 5 月 19 日 济 宁 学 院 院 长 办 公 室 2015 年 5 月 19 日 印 制 - 10 -